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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管理办法4篇

发布时间:2022-12-18 热度:99

低压管理办法

第1篇 供电公司低压封钳封印管理、考核办法

上栗供电公司低压封钳、封印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电能计量封印在保证电能计量法定性、准确性以及防止各种非法计量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计量封钳、封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供电所负责本所低压封钳、封印的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建立台帐并由营销副所长管理。

二、聘用电工封钳只作计量门封每月抄表使用。所有装接封和ct二次接线端钮盖封由供电所统一加封管理,管理者不得擅自启封,如发现动封,做窃电行为处理。

三、封钳使用者必须对所领封钳、封印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借出、转让、复制伪造。发现遗失或被盗,应立即书面汇报供电所。

四、因抄表需拆下铅封时,应将拆下的铅封交本所营销副所长妥善保管并按下表进行台帐管理,统一交回计量所以旧换新,如未交回应按考核办法追究该工作人员的责任。

__供电所__年__月份封钳、封印领用、交回情况表

线路名称

台区名称

领用的封钳编号

领用的铅封数

领用人

领用时间

回收的旧铅封数

封钳

交回时间

交回人

备注

__线路 _台区

y台区

z台区 上供301 100只 张三 10.20 100只 10.30 张三

a台区

b台区 上供

313 80只 李四 10.20 80只 10.29 李四

五、抄表用封钳由营销副所长每月定期对电工发放,抄完表后于当月定时交回供电所。

考核办法:

一、 低压封钳、封印管理未建立台帐,未办理每月的领用手续的,对供电所所长、营销副所长各罚款200元。

二、 发生因封钳、封印管理不善遗失的,在24小时内立即报供电 所,对领取人罚款200元。

三、 电工每月未按时到供电所领取且交回抄表封钳、封印 者,对其罚款100元。

四、 对因铅封领用数与使用数不相符的,应追究原因,如有丢失,对领取人每一粒罚款10元。

五、 对必须加封而未加封或漏封的,三相电能表每块罚款100元,单相电能表每块罚款50元,电流互感器每只50元。

本办法自各供电所领取了低压封钳、封印起执行。

第2篇 中低压容器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条总则

1、压力容器的压力和温度等级划分:凡操作压力在0.07-1.6mpa(表压)者为低压容器;操作压力在1.610mpa者为中压容器。凡容器壁温低于-20℃为低温压力容器;高于450℃为高温压力容器。须遵循低温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锅炉、气瓶、槽车等压力容器按国家公布的有关规程执行,不属于本规程范围。

2、中低压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检验遵循下列规程:

①jb741-73《钢制焊接容器技术条件》;

②jb127-73《碳素钢及低合金钢焊制球形容器技术条件》;

③化工部和一机部1977年颁布的《钢制石油化工压力容器设计规定》;

④炼油化工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⑤国外进口设备按国外设计、制造的有关规定,也可参考国内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维护

1、容器所属车间(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技术特性,制定容器安全使用守则,并列入生产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必须定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不得超温、超压运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报告。

2、有特殊要求的容器应做好下列事项:

①有腐蚀性介质的容器,应用与母材相同的材料做现场挂片试验;

②镶有金属衬里或防腐涂层的容器,降温泄压不宜过快,以防损坏衬层。

3、附件维护和要求:

①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应按规定调整,一般为操作压力1.05-1.10倍,回跳压力不低于操作压力0.9倍。调定后加铅封。若安全阀另有规定应严格遵循之;

②容器和安全阀之间不得装有切断阀,但容器装有易燃、易爆、有毒及粘稠解质时,允许装切断阀,但切断阀必须全开并加铅封;

③压力表须经校验合格方可使用,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压力表使用范围应为量程的1/3-2/3;

④液位计应有液位上、下限标志,并经1.5倍操作压力试压;

⑤盛有易燃、可燃介质的容器应有良好的接地线,接地电阻不超过4欧姆,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第三条检查

1、外部宏观检查:

①外部宏观检查(用肉眼或10倍以下放大镜)可在运行状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并做好记录;

②检查筒体、密封处、焊缝、接管开孔等处无泄漏、裂纹、变形等情况,有保温层的容器,检查保温层是否完好,有否漏液漏气现象;

③了解运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有否超温过热现象,有无异常振动或响声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④检查设备基础有无倾斜、裂纹或下沉等情况,检查容器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完好。

2、内部检查和抽查:

①内部检查和重点抽查应结合设备的停车检修进行,但每三年至少一次。对有腐蚀性和临氢系统的容器每1-2年检查和测厚一次;

②清洗容器的内表面,宏观检查筒体和焊缝有无裂纹、起皮、鼓包变形等缺陷;测量腐蚀深度和查明腐蚀分布情况,测定筒体和封头的壁厚;

③对涂有防腐层的容器,检查防腐层完好情况,查明破损部位、程度及分布情况,对有衬里层的容器,检查衬层情况,并以外侧测定壁厚或作超声波检查,以查明筒体内壁情况和衬层的贴合情况;

④抽查重点应在应力集中部位,t型焊缝、修补处、受冲刷处、焊缝返修和异种钢材焊接处、等级较低的焊缝等处,可用超声波、磁力、着色或_射线折片等方法检查评定。

第四条修理

1、容器的改造、材料代用、筒体挖补、部分更换筒体封头等,应在修理前制定方案并进行核算,并报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厂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使用的材料、焊条、坡口形式、焊接工艺、焊接热处理以及质量检验按原容器图纸及制造技术条件进行,或参照相应有关规定。

2、容器的防腐层、金属衬里层的修复按有关专业标准执行。

3、安全要点:

①单系统或全系统停车时,容器的降温泄压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不许带压拆卸紧固件,不得擅自上紧带压容器上的螺栓或其它紧固件(工艺操作规程允许的除外);

②切断容器的电源;

③检修容器必须在无压力情况下进行;加上盲板使之与生产系统隔断,用惰性气体置换、空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经安全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④严格遵循动火规定进入容器,使用12v以下安全灯。检验仪器和修理工具的电源线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有良好的接地线;

⑤工作人员进入容器必须有安全措施,脚手架、升降工具等必须安全可靠,注意通风。容器外有人监护联络,严守岗位,并应掌握急救方法,严格遵守其他有关安全规程。

第五条管理

1、容器所属车间(单位)须对容器编号、登记、建档,其资料内容如下:

①容器制造图;

②容器出厂制造合格证;

③容器安装检验记录;

④设备卡片及运行事故记录;

⑤历次维修改造详细资料记录和检查鉴定记录。

2、车间设备技术人员负责设备档案的建立和设备动态记录,制订安全使用规则,提出计划检修项目和检查鉴定项目。

3、机动处对容器的管理进行监督,并安排定期检修和鉴定项目。审核第一条规定的修理内容。

4、各级管理人员遇到下列情况,除及时向上报告外,可以采取应急措施停止容器运行:

①容器超温、超压经处理仍然无效;

②容器筒体或主要承压部件发现裂、鼓包、变形有破坏危险,或发生泄漏足以引起火灾、爆炸等危险;

③发生火灾危及人身、设备的安全;

④安全附件失灵,采取措施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

⑤其他严重情况。

5、容器检修年计划由车间随同设备检修年计划上报;

容器的检验记录、理化试验鉴定报告,车间和机动处各存档一份。

6、受压容器发生事故后,按照设备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3篇 供电公司配变低压三相负荷测试调整管理办法

及调整管理办法

一、总则

配变低压三相负荷平衡是提高配变有效出力、充分发挥低压线路供电效力的一项重要保证,也是降损工作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为确保公司配变低压三相负荷平衡供电,提高配变出力,改善客户端供电质量,降低低压网损,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信丰供电公司电网内所有公用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低压三相负荷的平衡,公司相关部门应作为一项重要的提高配变出力、降低线损的技术措施进行常抓不懈;

三、测试和调整的要求

1、公用配变低压三相负荷不平衡率应尽可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即不平衡率≤15%,零线电流不得大于额定电流的25%;(负荷不平衡率=[最大相电流—最小相电流)/最大相电流]×100%

2、各供电所至少每季度应对所辖公用配变进行一次低压负荷的测试,并做好相应记录;测试时应尽可能做到既测试变压器出线侧负荷,同时测量各分支主线负荷情况;测试时应分别测量a、b、c相及零线电流。

3、三相负荷测试的时间要求,测量三相负荷时段应以晚上灯峰期间(19:00--21:00)三相负荷平衡为基准,城区及圩镇部分变压器可根据不同的低压负荷运行情况进行确定;

4、对于农村公变台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绘出低压线路三相负荷分布图,图中必须清楚标明台区名称配变型号容量、每相各条支线及小组处所接单相用户数及每相线路所接单相户数汇总数等;

5、调整三相负荷平衡的要求:调整时应首先考虑线路未端负荷平衡,再考虑支线负荷平衡,再考虑主干线路负荷平衡,最后达到整个台区负荷平衡,切忌单纯追求变压器出线侧负荷的简单平衡;

四、配变低压三相负荷平衡的管理

1、对于不具备三相负荷不平衡度调整到≤15%的配变,供电所应进行统计并且做出改造计划及方案,并对要改造的项目根据台区供售电量情况进行先后实施的排序,逐步提高三相负荷的可调性;

2、公司生技部门应结合公司技改资金情况,优先安排公变三相平衡供电的技改项目;

3、各供电所应建立变压器负荷平衡资料台帐,专设一个文件盒进行存放,内容包括变压器负荷测试记录、负荷分布图、不具备三相负荷不平衡度调整到≤15%的台区统计及应进行技改的资料、计划及计划实施技改台区先后排序等;

4、公司营销与生技部门对基层供电所三相负荷调整情况,每年至少进行1-2次检查。

五、考核

1、各供电所对三相负荷平衡的管理要切实落到实处,对未按要求实施三相负荷测试及调整的供电所, 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第4-1-2条规定给予考核;未建立健全配变负荷平衡有关台帐资料的给予100元经济责任考核;

第4篇 低压橡胶电缆管理办法

1、低压橡胶电缆管理由机电科组织负责,在管理方法上尽力做到数量准确、状态明确,检修、运行有记录,情况、去向有登记,消耗有数据。

2、设立电缆台帐、统计电缆领取、支出和年度耗损情况在台帐上应表明。

⑴电缆在册总数;

⑵分规格数量;

⑶年度新领增加数;

⑷年度损耗总数,分规格数量;

⑸电缆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核对。

3、设立低压电缆牌板,及时把井下使用情况反馈到地面上来,在牌板上应说明。

⑴电缆规格、长度编号;

⑵电缆使用地点;

⑶投入运行日期。

4、电缆的发放要做到由主管单位统一领取,统一发放,新进电缆,经检查合格方能发放,不合格禁止使用,电缆主管单位发放电缆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⑴生产单位要求增加电缆,一律要有审批手续。

⑵电缆运行中,因电缆损坏需要更换,经审批后,要查出原因责任者,并按制度赔偿(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

⑶新安装或更换需有报告、计划,经矿长批准审查后发放。

5、拆除不用的电缆应及时回收,如数交库,主管单位验收。

⑴检查每根两端计量数与实际尽寸相符否。

⑵电缆护套是否完整。

⑶有无断线和损伤。

⑷如果电缆完好,应注明登记卡,如电缆有损坏和被割断必须查出原因,进行处理(有使用单位或者原分管单位,无第二次移交者按价赔偿)。

6、各单位的低压电缆,原则上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如出现电缆被割,被剥和损坏一律由各单位照价赔偿。

7、橡胶电缆的敷设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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