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和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为规范车间外委电气设备及装置修理工作程序,充分调动车间内部维修力量,最大限度降低车间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委修理
(一)外委修理的界定
车间内部确认该设备或零部件具有可修复价值(修理费用不超过购买新设备价值的50%),修理后可恢复设备性能,且认定公司内部维修力量不能完成的修理工作,可外委修理。
(二)审批程序
1、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以下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车间审批完毕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2、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及以上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3、经批准后实施外委修理,如不符合外委修理要求的,申请班组不得擅自外委修理。
(三)相关要求
1、申请班组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外委修理设备或零部件测绘图纸或提出技术规范要求。
2、外委修理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负责组织申请班组人员、使用单位人员、机电管理部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外委修理好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外委修理质量验收表》(见附表2),该表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存,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3、外委修理项目验收合格后,车间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建立台账、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并在月度绩效进行考核兑现。
二、修旧利废
(一)修旧利废的界定
修旧利废是指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回收的有修复价值的各种物料、零部件等,进行加工修配使其恢复相当的使用价值并用于生产的;或者对报废的、拆除解体的废旧设备,回收其有用部分进行利用。
(二)范围
1、生产系统更新替换下来的设备、电气(含电机、变压器、电气装置)及其元器件的修复。
2、车间各类报废表计的修复。
3、各类机器设备的修复改造代用。
4、螺栓回收利用。
5、各类电气设备装置已损坏单元卡件的修复再利用等。
(三)审批程序
1、凡属于修旧利废范围的设备零部件,由车间班组申报,车间技术管理员每月初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修旧利废汇总表》,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
2、所申报修旧利废的设备零部件修复方案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制定,按照公司已下发的技术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班申请组组织实施。
3、修旧利废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申请机电管理部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该表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管,修复鉴定合格的设备零部件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
(四)奖惩办法
1、车间建立《修旧利废统计台账》,负责核算节约价值。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计算方式为: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新购买物品采购价格-修复成本。
2、修复后设备及零部件必须能够使用,使用一个月后,若性能良好,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申请奖励。
3、修旧利废设备及零部件的质保期为1年,一年内,若因修复质量影响生产的,将追回奖金;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修旧利废每月考核一次,奖金分配仅限修旧利废参与人员。
第2篇 炼铁厂电葫芦、手动导链修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证我厂电葫芦、手动倒链维修的正常进行,严格控制维修费用,保证维修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2.修理范围划定
电葫芦所有电气部分由设备检修部负责修理,机械部分由炼铁厂外协维修
3.修理程序及费用管理
3.1 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后,使用单位直接与设备检修部二车间联系进行修理;
3.2 机械部分发生故障后,与设备科专人联系,设备科专人到现场确认是否外协,确需外协的,通知专业外协维修;
3.3 重点保证炉台电葫芦的维修。当炉前在更换送风系统时发生故障,立即通知设备科主管人员,然后设备科主管人员通知外协进行抢修,抢修结束后,要填写《电葫芦维修项目确认单》,由使用单位、设备科、外协单位三方共同确认。此确认单作为对费用结算的凭据,缺一方签字,不予结算;
3.4 对所有电葫芦的维修,由使用单位申报,设备科专人负责确认,并签字,以确保维修质量,确认更换的备件,最后三方签字确认;
3.5 在外协修理过程中,备件材料优先使用我厂的,我厂没有的备件材料,使用外协维修单位的备件材料。对更换的备件材料,要经设备科主管人员确认后,方可更换,否则是简单维修,即没有更换备件;
3.6 修理完毕后,当日三方及时签字确认,24小时后,任何人不得补签,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500元,且本次维修费用不予结算,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3.7 所有维修费用和备件材料费用,纳入使用单位考核,费用加入其备件材料费用中;
4.考核
4.1 使用单位未经设备科允许,擅自同修理厂家联系,进行修理,费用一律不予结算,同时处罚联系人200元/次;
4.2 在填写确认表时,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次处100-1000元罚款;
4.3 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电葫芦损坏,其维修费用要双倍考核使用单位;
4.4 使用单位要加强电葫芦的维护保养,因维护不当,造成的修理费用双倍考核使用单位。
附:炼铁厂起重设备维修申请单
第3篇 汽车修理厂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从事作业活动,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现根据各工种的岗位要求、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设备运输分公司汽车修理厂的所有员工及其相关设备。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维修机工安全操作守则: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中工具必须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完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铁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一定顺序整齐安放,不得随地堆放。拆装车辆做到油、水、零件不落地,保持双手、零件、工具、场地的清洁。
3、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泼或倒人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对地毯及座位必要时要使用保护垫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5、在车上修理作业及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不得吸烟;不准在修理汽油车的旁边烘烤零件或点燃喷灯等。
6、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三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搁车凳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放松千斤顶时,要先看车下及周围是否有人,只有确认人员都在安全位置时,才能放松千斤顶。
7、在修理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零件或更换件是否合乎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8、发动机进行起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位的装配工作是否已全部结束,是否按规定加足了润滑油、冷却水,起动时置变速器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9、发动机在运转中不允许进行检修工作。汽车路试后进行底盘检修时,要防止被排气管烫伤。发动机过热时,不能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喷出烫伤。
10、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汽车维修厂钣金工安全操作守则:
1、工作前要先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妨碍工作或引发
火警,并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机具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使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挟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夹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折床、点焊机、电焊机时,必须事前检查各部及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件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戴面罩及劳动防护用品。
5、焊补油箱、油管时,必须放净燃油,并用高压蒸气彻底清洗,确认无残留油气后,拆除螺栓,打开通气孔才能谨慎施焊。如无清洗条件不得焊补油箱。焊补密封容器应预先开好通气孔。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在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曝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沾上油污、油漆,并要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时先开乙炔气阀后开氧气阀,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经常检查、保持水封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发生回火(回燃)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
汽车维修厂漆工安全操作守则:
1、严禁在存放漆料的地方和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2、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产生静电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凡进行喷漆、调漆、刷漆时必须配戴口罩及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并打开通风设备。
3、待喷漆车辆入烤漆房前应将底盘及翼子板等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房内清除灰尘,喷、刷漆时必须妥善保护好挡风玻璃及车头灯等装置。
4、在喷漆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的门。
5、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以上。
6、经常检视、清洁进气滤网,防止阻塞。
7、检查供油泵工作是否正常,供油泵不得漏油。
8、每月应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汽车维修厂电工安全操作守则: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整无损,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必要时要使用保护垫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如e.f.i.(或e.c.c.s.)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没有必要千万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其装置内部的电子元件,如要连接或断开e.f.i.(或e.c.c.s’.)系统与任何一个单元之间的电气配线进行作业时,务必将点火开关关闭,并拔掉蓄电池负极插头,不然会造成控制器原件损坏。
4、蓄电池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并杜绝明火,充电时应将蓄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检查蓄电池时应戴防护眼镜。
5、新蓄电池充电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蓄电池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电机及蓄电池。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守则:
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 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电焊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9、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第4篇 某汽车修理厂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劳动保护,使员工按照安全操作的要求从事作业活动,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现根据各工种的岗位要求、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设备运输分公司汽车修理厂的所有员工及其相关设备。
第三条:安全操作规程
汽车维修机工安全操作守则: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中工具必须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完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铁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一定顺序整齐安放,不得随地堆放。拆装车辆做到油、水、零件不落地,保持双手、零件、工具、场地的清洁。
3、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泼或倒人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对地毯及座位必要时要使用保护垫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5、在车上修理作业及用汽油清洗零件时,不得吸烟;不准在修理汽油车的旁边烘烤零件或点燃喷灯等。
6、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三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搁车凳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放松千斤顶时,要先看车下及周围是否有人,只有确认人员都在安全位置时,才能放松千斤顶。
7、在修理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零件或更换件是否合乎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8、发动机进行起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位的装配工作是否已全部结束,是否按规定加足了润滑油、冷却水,起动时置变速器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9、发动机在运转中不允许进行检修工作。汽车路试后进行底盘检修时,要防止被排气管烫伤。发动机过热时,不能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喷出烫伤。
10、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汽车维修厂钣金工安全操作守则:
1、工作前要先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妨碍工作或引发
火警,并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机具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使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挟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夹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折床、点焊机、电焊机时,必须事前检查各部及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件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戴面罩及劳动防护用品。
5、焊补油箱、油管时,必须放净燃油,并用高压蒸气彻底清洗,确认无残留油气后,拆除螺栓,打开通气孔才能谨慎施焊。如无清洗条件不得焊补油箱。焊补密封容器应预先开好通气孔。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在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曝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沾上油污、油漆,并要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时先开乙炔气阀后开氧气阀,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经常检查、保持水封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发生回火(回燃)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
汽车维修厂漆工安全操作守则:
1、严禁在存放漆料的地方和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2、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产生静电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凡进行喷漆、调漆、刷漆时必须配戴口罩及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并打开通风设备。
3、待喷漆车辆入烤漆房前应将底盘及翼子板等各部泥土、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房内清除灰尘,喷、刷漆时必须妥善保护好挡风玻璃及车头灯等装置。
4、在喷漆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的门。
5、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以上。
6、经常检视、清洁进气滤网,防止阻塞。
7、检查供油泵工作是否正常,供油泵不得漏油。
8、每月应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汽车维修厂电工安全操作守则: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整无损,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必要时要使用保护垫布、座位套以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如e.f.i.(或e.c.c.s.)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没有必要千万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其装置内部的电子元件,如要连接或断开e.f.i.(或e.c.c.s’.)系统与任何一个单元之间的电气配线进行作业时,务必将点火开关关闭,并拔掉蓄电池负极插头,不然会造成控制器原件损坏。
4、蓄电池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并杜绝明火,充电时应将蓄电池盖打开,电液温度不得超过450℃。检查蓄电池时应戴防护眼镜。
5、新蓄电池充电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蓄电池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电机及蓄电池。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守则:
1、凡在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所有高空作业者,不论任何工种、作业时间、地点、时限,均应执行本制度。
2、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4、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5、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 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6、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7、电焊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9、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10、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11、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12、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13、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14、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15、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16、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17、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笑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压床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压力缸,压力表,操纵手柄,支架等技术状况是否良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台是否清洁。
2、工件应放置平稳后方可施压加工。在加压过程中发现工件松动滑移应立即停止加压,松压校正后再继续加工。
3、在施压状态下,严禁调整、敲打工件,谨防工件弹出伤人。
4、不得超负荷使用压力机;不准对长条形工件直立进行施压加工,以免工件弹出伤人。
5、工作完后应将支撑垫块放回适当位置并清除杂物,清洁润滑压床各部位,必要时加注液压油。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各手柄及锁紧机械是否正常,用手转动主轴并挂档,空车试转,检查润滑状况。
2、装、拆钻夹头,钻套、钻头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不得随意用锤、凿子、铁块敲打。
3、工件必须装夹牢固,严禁不装夹只用手固定工件进行钻削薄小件,不便夹装的要用钳子(或手虎钳)挟持,下方垫木板方可作业。
4、操作前应按规定戴防护眼镜,女同志还应戴工作帽,严禁戴手套操作,不得用手掣动还在旋转的主轴。
5、在钻削过程中应用适合工具或提钻头方法经常清除钻屑,严禁用手去直接除屑,钻削时应加注适当的润滑油或冷却液,(铸铁件用冷却液,钢件用润滑油)运转过程中不得用手巾等擦拭工件。
6、钻削过栏中发现夹头松动或工件不稳和其它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7、工作完毕及时清洁工作台,虎钳,擦拭及润滑钻床,并将手柄工具正确放置,切断总电源。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检查曲轴箱机油是否达到油位标位,检查各部件,紧固螺丝是否松动,检查风扇皮带紧度并调整合适。
2、压力表、安全阀应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安全阀应调整在规定的压力位,防止空压机超压运行。
3、开机时注意电机,压缩机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如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待运转正常开机后才离开。
4、定期排放贮气筒的油、水。停机后要切断总电源,并清洁整机。
5、贮气筒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机前应用手拨动砂轮,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防护罩及各部是否正常。
2、过大,过长工件不得在砂轮上打磨,打磨工件必须拿稳,不得单手持工件进行磨削。打磨时压力应适宜。
3、进行磨削必须戴防护眼镜,不准戴手套,不准用棉纱、布包住工件进行磨削。工件发烫应及时浸水冷却。
4、磨削时操作者应站在砂轮一侧,不得正对砂轮操作,同一砂轮不准两人同时进行磨削。
5、更换新砂轮时应切断总电源,轴端螺母垫片不得压得过紧,以免压裂砂轮。新砂轮使用前应进行静平衡试验。
6、磨削完毕后应关闭电源,应经常清除防护罩内的堆积粉屑.。
7、经常打磨砂轮,使砂轮运转平稳。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清除举升机附近妨碍作业的器具及杂物,并检查操纵手柄、安全保险装置、钢丝绳等是否正常。
2、待升举的车辆驶入后,应将举升机支撑架块调整移动对正该型车辆规定的可承力部位。支撑时应保持车辆的相对平衡后才能按上升按钮。
3、举升机应由一个人操作,升、降前都应向在场人员发出信号,升举时人员应离开车辆,升举到需要的高度时,必须插入保险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可开始车底作业。
4、有人作业时严禁升降举升器。
5、作业完毕应切断电源,清除杂物,打扫举升器周围场地,以保持整洁。
6、定期(半年)排除举升机储油缸积水,并检查油量, 应认真按润滑面要求进行注油。
7、严格执行限载规定。发现举升机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派专职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守则: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氧气瓶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须可靠连接减压器、皮管及割炬(焊炬),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压力表的读数。
3、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kpa)并关紧瓶阀,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
5、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赤热金属烘干,不准敲打或撞击。可以用热水、蒸气来解冻。
6、若氧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灭。如邻近其他可燃物起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至空旷地点,以防高热影响而爆炸。
7、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完全、完好。
8、瓶帽必须完整无损,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充装完毕后,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均应戴上瓶帽。
9、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10、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爆晒。
11、氧气瓶应直立使用。
12、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汽修厂气焊作业安全操作守则:
1、作业前,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戴好工作帽。女工应将长发罩于工作帽中。
2、作业前,应对气焊的设备和工具,如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或乙炔发生器、水封安全器),焊炬,胶管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好。
3、氧(乙炔)气瓶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使用或存放须有固定地方,严禁曝晒或靠近高温工作场所,更不准放置于易沾油污场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严禁放置在一起,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搬运时必须将铁帽旋紧,将防护胶圈套好。
4、施焊现场附近不得有电闸和火源。安装压力表时,操作人员头部应转向侧面,不准面对瓶口。冬季瓶口冻结可用热水烫,不准用明火烤。
5、水封回火安全器内必须保持一定水位,无水或缺水时禁止使用。
6、气瓶必须立放,不准横卧于地面使用。流动作业时,应将气瓶置于专用小车。
7、焊、割油箱油桶及其它易燃品容器前,应用苏打水、蒸汽等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螺塞拆下和打开气孔,方可焊、割。焊接密封容器或两端不通气的管子等物体,要先钻出排气口,防止焊接时容器内气体膨胀发生意外。
8、点燃焊炬时,应先开乙炔开关,后开氧气开关;施焊中熄火,应先关乙炔开关,后关氧气开关;当焊嘴温度过高,发出“噼啪”声时,应及时关闭乙炔开关、氧气开关,将焊炬头部放人净水中冷却后再点燃施焊。
9、氧气胶管和乙炔胶管严禁互相换用。胶管因冻而不通时,应取下放置温室内或用开水烫开,严禁用火烤。乙炔管不通畅时,严禁用氧气吹。氧、乙炔气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换。
10、作业完毕,应及时将焊炬卸下,将管、表、氧气瓶、乙炔气瓶(或乙炔发生器)分离,盖好气瓶盖。胶管盘好挂起。
轮胎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汽车维修厂检验试车安全操作守则:
1、路试起步前,首先检查保修项目完成情况及车轮周围情况,检查油、水,拉紧驻车制动器,挂人空档并踏下离合器踏板后方可发动,待发动后慢慢松离合器踏板,注意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起步前必须关好车门、检试制动系时,气压制动系的气压不得低于294~392da(3-4kg/cm2)。
3、倒车时必须前后看清楚通道情况,并与指挥倒车人员取得联系,按手示进行。
4、试车车辆必须前后挂试车牌,并在指定地点进行路试,参加路试随车人员不得超过3人。
5、试踏制动踏板时应先与车上人员示意后再进行试验。
6、试车完好后,应按规定检查有关部位,待全部及格后,由检验人员签名批准出场,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将电源总开关关闭,挂低档,拉紧驻车制动器。并通知车主前来接车。
第四条:解释权
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设备运输分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5篇 设备修理费用管理考核办法范本
为了加强我矿设备修理费的管理考核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并合理的使用设备检修费用,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降低煤矿生产成本,特制定《磁窑堡煤业公司设备修理费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1、机电部根据矿下达的年度大修费用指标,结合全矿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下达各区队设备检修计划指标。
2、各区队根据机电部下达的费用指标做设备检修材料计划,并且材料计划上报机电部、战略科、供应站及机电矿长等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方按照计划领用材料进行检修任务。
3、机电部每月必须按照下达的检修任务对相关区队进行检修项目的跟踪复查,严禁各区队将设备修理费挪作它用。
4、各区队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任务,没有完成检修任务或完成检修任务而检修质量不过关因此节省检修费用的区队,按照50%的罚款处理。完成检修任务而造成超支检修费用的,按照100%的罚款处理。
5、日常检修(小修)的费用均由设备使用单位自己承担,确属自身无能力承担的昂贵零配件,可按“设备配件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向机电部申办。
6、待修设备大、中、小修的定性必须严格按照检修项目划分中的原则,由机电部牵头,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现场鉴定,凡属于小修范围内的设备进场修理,其修理的人工费、管理费、配件、材料费均由使用单位承担,凡鉴定时发现设备缺零配件或有意替换损坏件时,检修所填加新件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且对拆卸设备零配件的行为按照配件金额的100%进行罚款。
7、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均由机电部根据设备动态和使用单位申报编制的检修计划,申报矿有关领导以作业计划下发有关单位执行。
8、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费用均由机电部管理,由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编制配件计划报机电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供应科采购。机电部要严格检修计划的完成考核工作,按照计划,少完成一台(件),罚检修单位100-300元,(影响生产时按承包合同执行)。大修设备当月超计划完成一台(件)可奖励50元。凡因检修配件而影响计划的完成,检修单位可根据申报配件计划的时间和要求反馈供应科。
9、新购置或大修后使用的设备或零部件,自安装使用起三天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或损坏的责任由机电队负责,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
10、所有损坏设备部件的罚款应由企管科和财务科每月按矿考评结果转入设备大、中修理费,以补设备的维修费。
11、设备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检修设备更换下来的配件材料,配件领用单位必须收回交供应科,供应科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收回的配件供应科要妥善保管,需要处理时,按相应制度执行。
12、各区队领取大(中)修配件或生产单位领取的配件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由机电部设备管理员发放领料单和内部银行支票,然后才能到供应科领取相应的配件。
第6篇 设备修理费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设备修理费的管理考核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并合理的使用设备检修费用,杜绝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降低煤矿生产成本,特制定《磁窑堡煤业公司设备修理费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1、机电部根据矿下达的年度大修费用指标,结合全矿设备的使用情况,每月下达各区队设备检修计划指标。
2、各区队根据机电部下达的费用指标做设备检修材料计划,并且材料计划上报机电部、战略科、供应站及机电矿长等相关部门审批完毕后方按照计划领用材料进行检修任务。
3、机电部每月必须按照下达的检修任务对相关区队进行检修项目的跟踪复查,严禁各区队将设备修理费挪作它用。
4、各区队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任务,没有完成检修任务或完成检修任务而检修质量不过关因此节省检修费用的区队,按照50%的罚款处理。完成检修任务而造成超支检修费用的,按照100%的罚款处理。
5、日常检修(小修)的费用均由设备使用单位自己承担,确属自身无能力承担的昂贵零配件,可按“设备配件使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的程序向机电部申办。
6、待修设备大、中、小修的定性必须严格按照检修项目划分中的原则,由机电部牵头,使用单位和检修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现场鉴定,凡属于小修范围内的设备进场修理,其修理的人工费、管理费、配件、材料费均由使用单位承担,凡鉴定时发现设备缺零配件或有意替换损坏件时,检修所填加新件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且对拆卸设备零配件的行为按照配件金额的100%进行罚款。
7、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均由机电部根据设备动态和使用单位申报编制的检修计划,申报矿有关领导以作业计划下发有关单位执行。
8、一般检修(中修)和大修费用均由机电部管理,由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编制配件计划报机电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供应科采购。机电部要严格检修计划的完成考核工作,按照计划,少完成一台(件),罚检修单位100-300元,(影响生产时按承包合同执行)。大修设备当月超计划完成一台(件)可奖励50元。凡因检修配件而影响计划的完成,检修单位可根据申报配件计划的时间和要求反馈供应科。
9、新购置或大修后使用的设备或零部件,自安装使用起三天内,因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不能使用的或损坏的责任由机电队负责,使用时间超过三天的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
10、所有损坏设备部件的罚款应由企管科和财务科每月按矿考评结果转入设备大、中修理费,以补设备的维修费。
11、设备配件实行交旧领新制,检修设备更换下来的配件材料,配件领用单位必须收回交供应科,供应科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收回的配件供应科要妥善保管,需要处理时,按相应制度执行。
12、各区队领取大(中)修配件或生产单位领取的配件金额超过500元的,必须由机电部设备管理员发放领料单和内部银行支票,然后才能到供应科领取相应的配件。
第7篇 电气车间外委修理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为规范车间外委电气设备及装置修理工作程序,充分调动车间内部维修力量,最大限度降低车间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委修理
(一)外委修理的界定
车间内部确认该设备或零部件具有可修复价值(修理费用不超过购买新设备价值的50%),修理后可恢复设备性能,且认定公司内部维修力量不能完成的修理工作,可外委修理。
(二)审批程序
1、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以下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车间审批完毕报机电管理部备案。
2、单台设备外委修理费用1000元及以上的,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外委修理申请,按要求填写《外委修理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
3、经批准后实施外委修理,如不符合外委修理要求的,申请班组不得擅自外委修理。
(三)相关要求
1、申请班组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外委修理设备或零部件测绘图纸或提出技术规范要求。
2、外委修理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负责组织申请班组人员、使用单位人员、机电管理部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对外委修理好的设备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外委修理质量验收表》(见附表2),该表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存,作为结算付款依据。
3、外委修理项目验收合格后,车间分管技术管理员负责建立台账、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并在月度绩效进行考核兑现。
二、修旧利废
(一)修旧利废的界定
修旧利废是指对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其他原因回收的有修复价值的各种物料、零部件等,进行加工修配使其恢复相当的使用价值并用于生产的;或者对报废的、拆除解体的废旧设备,回收其有用部分进行利用。
(二)范围
1、生产系统更新替换下来的设备、电气(含电机、变压器、电气装置)及其元器件的修复。
2、车间各类报废表计的修复。
3、各类机器设备的修复改造代用。
4、螺栓回收利用。
5、各类电气设备装置已损坏单元卡件的修复再利用等。
(三)审批程序
1、凡属于修旧利废范围的设备零部件,由车间班组申报,车间技术管理员每月初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修旧利废汇总表》,经车间领导签字后报机电管理部。
2、所申报修旧利废的设备零部件修复方案由车间技术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制定,按照公司已下发的技术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后班申请组组织实施。
3、修旧利废完成后,车间技术管理员申请机电管理部进行质量验收,并填写机电管理部下发的《废旧物资修复鉴定表》,该表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保管,修复鉴定合格的设备零部件交由车间综合管理员负责入库保管,作为备件备用。
(四)奖惩办法
1、车间建立《修旧利废统计台账》,负责核算节约价值。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计算方式为:修旧利废创造节约价值=新购买物品采购价格-修复成本。
2、修复后设备及零部件必须能够使用,使用一个月后,若性能良好,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申请奖励。
3、修旧利废设备及零部件的质保期为1年,一年内,若因修复质量影响生产的,将追回奖金;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修旧利废每月考核一次,奖金分配仅限修旧利废参与人员。
第8篇 炼铁厂电葫芦手动导链修理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证我厂电葫芦、手动倒链维修的正常进行,严格控制维修费用,保证维修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2.修理范围划定
电葫芦所有电气部分由设备检修部负责修理,机械部分由炼铁厂外协维修
3.修理程序及费用管理
3.1 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后,使用单位直接与设备检修部二车间联系进行修理;
3.2 机械部分发生故障后,与设备科专人联系,设备科专人到现场确认是否外协,确需外协的,通知专业外协维修;
3.3 重点保证炉台电葫芦的维修。当炉前在更换送风系统时发生故障,立即通知设备科主管人员,然后设备科主管人员通知外协进行抢修,抢修结束后,要填写《电葫芦维修项目确认单》,由使用单位、设备科、外协单位三方共同确认。此确认单作为对费用结算的凭据,缺一方签字,不予结算;
3.4 对所有电葫芦的维修,由使用单位申报,设备科专人负责确认,并签字,以确保维修质量,确认更换的备件,最后三方签字确认;
3.5 在外协修理过程中,备件材料优先使用我厂的,我厂没有的备件材料,使用外协维修单位的备件材料。对更换的备件材料,要经设备科主管人员确认后,方可更换,否则是简单维修,即没有更换备件;
3.6 修理完毕后,当日三方及时签字确认,24小时后,任何人不得补签,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500元,且本次维修费用不予结算,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
3.7 所有维修费用和备件材料费用,纳入使用单位考核,费用加入其备件材料费用中;
4.考核
4.1 使用单位未经设备科允许,擅自同修理厂家联系,进行修理,费用一律不予结算,同时处罚联系人200元/次;
4.2 在填写确认表时,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次处100-1000元罚款;
4.3 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电葫芦损坏,其维修费用要双倍考核使用单位;
4.4 使用单位要加强电葫芦的维护保养,因维护不当,造成的修理费用双倍考核使用单位。
附:炼铁厂起重设备维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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