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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料管理办法3篇

发布时间:2022-12-14 热度:86

进料管理办法

第1篇 (公司企业)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以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 待收料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 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其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5000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采购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对于由公证或代理商确认,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核示后,送会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

第四条 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以为入帐清单的依据。

第五条 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于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六条 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科长含)同意者,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 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 急用品收料

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

第八条 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以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 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于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二)不合格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于物品包装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门处理及通知请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凭此以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

第十条 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交运单”并检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

第十一条 实施修正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2篇 公司进料验收管理办法(3)

公司进料验收管理办法(三)

第一条 本公司对物料的验收以及入库均依本办法作业。

第二条 待收料 物料管理收料人员于接到采购部门转来已核准的'采购单'时,按供应商、物料别及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存档,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利收料作业。

第三条 收料

(一)内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收料人员必须依'采购单'的内容,并核对供应商送来的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和送货单及发票并清查数量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请购单',办理收料。

2.如发觉所送来的材料与'采购单'上所核准的内容不符时,应即时通知采购处理,并通知主管,原则上非'采购单'上所核准的材料不予接受,如采购部门要收下该等材料时,收料人员应告知主管,并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会签采购部门。

(二)外购收料

1.材料进厂后,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即会同检验单位依'装箱单'及'采购单'开柜(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并清点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于'采购单'。

2.开柜(箱)后,如发觉所载的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所记载的内容不同时,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3.其发觉所装载的物料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时,经初步计算损失将超过5000元以上者(含),收料人员即时通知采购人员联络公证处前来公证或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异状态以利公证作业,如未超过5000元者,则依实际的数量办理收料,并于'采购单'上注明损失数量及情况。

4.对于由公证或代理商确认,物料管理收料人员开立'索赔处理单'呈主管核示后,送会计部门及采购部门督促办理。 第四条 材料待验 进厂待验的材料,必须于物品的外包装上贴材料标签并详细注明料号、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厂日期,且与已检验者分开储存,并规划'待验区'以为区分,收料后,收料人员应将每日所收料品汇总填入'进货日报表'以为入帐清单的依据。

第五条 超交处理 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部分应予退回,但属买卖惯例,以重量或长度计算的材料,其超交量的3%(含)以下,由物料管理部门于收料时,在备栏注明超交数量,经请购部门主管(含科长)同意后,始得收料,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六条 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但经请购部门主管(科长含)同意者,可免补交,短交如需补足时,物料管理部门应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处理。

第七条 急用品收料 紧急材料于厂商交货时,若物料管理部门尚未收到'请购单'时,收料人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依收料作业办理。

第八条 材料验收规范 为利于材料检验收料的作业,质量管理部门就材料重要性及特性等,适时召集使用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所需的材料质量研订'材料验收规范',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以为采购及验收的依据。

第九条 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一)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人员于外包装上贴合格标签,以示区别,物料管理人员再将合格品入库定位。

(二)不合格验收标准的材料,检验人员于物品包装贴不合格的标签,并于'材料检验报告表'上注明不良原因,经主管核示处理对策并转采购部门处理及通知请购单位,再送回物料管理凭此以办理退货,如特采时则办理收料。

第十条 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交运单'并检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十一条 实施修正 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3篇 建筑地盘进料验收管理办法

一、本公司对物料之验收入库均依本办法。

二、协力厂商或供应商送交物料时必须填写送货单一式二联,详细写明送货内容与订购单据号码,连同统一发票与所送交之物料送到物资仓库之收料处。

三、收料员核对统一发票、订购单与送货单无误后,再核对供应商资料卡是否有超交之现象。收料员在核对无误后,在送货单一式二联上签章,将第一联送货单退供应商以为送货之凭证,第二联收料员留存,之后将送货单之内容转记入供应商资料卡内。

四、收料员将进料验收单之号码抄录在该物料货品上,同时在送货单上亦填入进料验收单号码、收料日期。

五、收料员根据送货单第二联填记进料验收单一式三联,并载明下列各项目:⑴物料编号;⑵品名规格;⑶交货者名称;⑷统一发票号码及年月日;⑸交货数量;⑹实际接收数量;⑺订购单号码;⑻收料日期。

六、收料员若发现送来之物料混有其他物料或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在进料验收单接收状况栏内书明,以为品管检验参考。

七、收料员于填入必要内容并核章后,将进料验收单第一、二、三联送物料计划员。

八、物料计划员根据进料验收单在'物料订购、运输、接收记录'上填记进料验单编号、收料日期以及接收记量后将进料验收单第一、二、三联立即送往品质检验员。

九、品质检验后将合格品总数填入进料验收单一至三联,经品质主管核章后,第一联进料验收单由进料品质检验单位自存,::并送物料计划员登记良品总数,计算订购余额于'物料订购、运输接收记录'后将进料验收单第一联转送帐料员,帐料员根据进料验收单内良品总数转记存量管制卡入库数量栏,并填具入库日期与进料验收单号码后存查。二至三联送收料员将交货实况填入供应商资料卡交货资料各栏后,将进料验收单二至三联连同统一发票送仓储员办理入库手续。

十、仓储员核对物料数量与合格品总数是否相符,于安排物料进入仓库后在进料验收单二至三联合格品实数栏盖仓库接收章,将进料验收单二至三联送请物料主管核章。

十一、物料主管核章后之进料验收单第二联送采购部门。

十二、进料验收单第三联连同统一发票送会计部门以为付款之凭证。

十三、外购品于采购组收到提单时立即将所附之发票影印一份给物料组,经物料计划员登记入'物料订购、运输、接收记录'后转送收料员。于物料运达时,收料员根据影印之发票,核对入仓之外购品,并将交货实况填入供应商资料卡,以下进料验收程序与内购品处理程序相同。

十四、无论是向协力厂商或供应商采购之物料,送交仓库决定验收前,对该物料之价格、数量、品质、交期或其他交易条件与订购单所载明之交易条件、采购规范相核对,以查验该批物料允收或拒收,才给予验收进仓。

验收处理程序如下:

(一)先行检查协力厂商或供应商所送来之各种发票、交货证件是否齐全,交货数量与订购单或交货单上所载数量有否误差,如有误差,不应该进一步加以验收。

(二)运到物料卸入验收地时,即应先核对包装箱上所记载之收件人是否相符;物料名称、数量与交货证件所列是否相同;包装是否完整(在运货途中,是否被打开过);每箱物料之毛重与净重是否与交证件相同……凡此种种均该逐一核对。发生误差,立即注明清楚,并联络协力厂商(供应商)补足,必要时须沿请公证。

(三)开箱拆开包装,物料内容与交货文件应该核对物料名称规范是否相符。对于所交物料有混淆或夹杂其他类似之物料或零件短缺,或零件破损不堪,均应加以注意,并将详情写在物料验收单上,以为验收工作处理当中之重要资料。

(四)依公司之规定在一定期内进行全检或抽样的工作。

(五)经进料验收单位或委托其他检验单位试验物料之品质,其结果写在物料验收单上。

(六)根据物料验收单上品质检验之规定,判定该批物料为允收或拒收。

(七)如品质验收合格,数量无误,应即办理登帐进库,予以收货。

十五、超交之物料以退回为原则,但得以考虑让供应商寄存,而不作进料验收之处理。

十六、收料员根据每天进料情形填写物料外暂收品日报表,一式四联,第一联收料员自存,第二联送物料计划员,第三联送品管员,第四联送采购员。采购员根据日报表,与物资主管商讨对超交物料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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