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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动管理办法4篇

发布时间:2022-12-10 热度:96

异动管理办法

第1篇 股份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

__股份有限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办法

(2001年11月20日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确保人事相宜,建立规范、有序的人事异动管理机制,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异动管理涉及到公司内部员工的晋升、降职、内部调转、离职、辞退、退休等项工作。

第三条人事异动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任职资格为标准,以考评结果为依据,严格遵照相关程序,慎重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正式员工。其他员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晋升、降职

第五条晋升包括晋职和晋级。晋职,是指员工因业绩突出,由较低职位上升到较高职位,其责任、权力相应增大,薪资待遇、机会相应增多;晋级,是指不提升员工的职务级别,而通过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的一种激励方式。通过合理、规范的晋升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热情,不断提高管理、业务技能,实现公司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

降职,是指员工从原有职位降低到责任较轻的职位,同时削减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薪资和机会。

第六条员工晋升应以现岗位的业绩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同时还应参考以下几个因素:

1、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

2、相关的资历和经验;

3、适应性和潜力;

4、公司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在业绩考评中,没有达到业绩预期的员工,由其直接主管、人力资源主管和其本人讨论并制定业绩改善计划。该计划的实施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期满后员工在工作态度和业绩表现上仍然没有改善的,经确认后可作降职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凡职务任免(晋升、降职)之员工,要求由相应部门的主管领导提名,同时备齐有关材料,填报《职务任免审批表》,一起上报,按职务对应权限审核、审批,最终确定任免结果,并报上级主管备案。

呈报任免者应备的材料:

1、主管领导对该员工的全面鉴定;

2、员工绩效考评表;

3、员工培训及培训考评结果;

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5、拟异动的职务和工作;

6、其它有关材料。

第九条被任免员工接到任免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在一周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内部调转

第十条内部调转是公司内平行的人事异动,包括同一单位部门间的平行调动和不同单位间的平行调动,其目的在于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及发展机会,更加合理地配置人力资源。

员工可以自荐参与公司内部的岗位应聘。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岗位空缺和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是员工内部调转的基础。内部调转按下列程序执行:

1、人力资源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员工填写《内部职位申请表》,提交相关应聘材料;

3、原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4、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审核和确认员工信息;

5、员工参加新部门的面试和录用程序;

6、新部门负责人签署录用意见;

7、人力资源部协调、批准;

8、员工交接工作,到新部门报到;

9、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更改员工个人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接到人力资源部发出的内部调转通知后,填写《员工离岗交接清单》,于一周内妥善交接工作,办理调转手续。

员工本人申请、领导同意调出,但因种种原因,应聘员工不能被新部门录用的,原单位应继续留用该员工。

第十三条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轮换岗位,由于机构调整导致的原因除外。

第四章离职

第十四条离职包括辞职和调离,指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五条员工辞职前,应向本单位人事专员(协调员)索要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关系的主管与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作好面谈记录并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后,人力资源部在一个月内需做出明确答复,在此期间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并作好工作交接准备。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申请被核准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岗交接清单》,按要求妥善交接工作(原则上为一周时间),退还公司财物,由各部门相关人员签字认可。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把签完字的清单交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并给员工开出调档函、集体户口调出函、社会保险转移证明等。将最后的结算(工资、付薪假等)数据提交财务部。

第十八条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或工作交接不善,公司有权中止办理手续,并作旷工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辞退

第十九条辞退是公司依据法定程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异动活动。

第二十条当员工有违纪行为时,首先由员工的直接主管对该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收集与该行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为进一步确认事实,员工的直接主管、单位人事专员和违纪员工进行三方会谈。

第二十一条公司对于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辞退,无须给予补偿:

1、在应聘时伪造个人简历,未向公司提供个人的真实资料;

2、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擅离职守,连续旷工三天,全年累计旷工七天;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这里所称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从何处得知;

4、向供应商或客户索要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任何财物;

5、工作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消极怠工,且屡教不改;

6、违反《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违规违纪惩处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有关款项。

第二十二条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及经过业绩改善计划期限(原则上三个月)后,在业绩和工作态度方面仍然没有改善的,可以辞退,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办法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公司辞退员工应以事实为依据,符合相关程序。事实认定清楚后,有关部门须认真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人力资源部门应与被辞退的员工进行沟通,对员工的质疑,人力资源部门必须给予明确解释。

第二十四条被辞退员工应协助公司作好工作交接,退还公司有关财物,并于指定日期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辞退手续,逾期未办,公司有权采取惩处措施。

第六章退休、离岗休养

第二十五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之内的员工可以申请离岗休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岗休养手续。

第二十六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如需要继续留任的,先办理退休手续,再办理返聘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对各部室、各部门经理以上级(含)管理人员降职、免职、辞职、辞退、退休时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2篇 学院资产异动管理办法

学院资产异动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因机构或人员异动出现管理失控造成资产流失,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资产异动是指资产管理机构发生改变,使用人发生变动而引起的资产管理权属变动。

第二条 机构异动是指经学院批准,院内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进行合并、分离或重新组建等机构调整行为的机构异动情况;人员异动指经过学院同意在学院内部调动工作岗位、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在岗死亡、调出学院、出国、自动离职以及退休人员。

第三条 上述范围内的机构与人员异动均按本办法规定办理相关的资产交接手续。必须填写《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异动交接登记表表(一)或(二)》和《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异动审批表》(见附件1、2),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理资产异动。

1.经过学院批准的院内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发生合并、分离或重组等机构调整的部门必须办理资产整体移交手续。

在资产移交手续未正式办妥前,原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负责人和资产保管人员有责任全权管理和保护所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动资产。2.机构异动后两周内接收单位应将资产负责人和资产保管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或总务处,由教务处或总务处安排双方交接时间,以便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原单位资产负责人和资产保管人员在与接收单位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原资产管理岗位。

3.如因机构调整而造成管理失控,导致资产流失的,在分清原管理单位和接收单位的责任后,将停止责任单位下年度的资产投入。

第四条 经过学院同意在院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人员调动一律先办理资产移交再办工作交接。如因调动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或因有责任人失职把关不严,导致资产去向不明的,由原资产使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赔偿办法有关条款赔偿损失。

第五条 由学院调出到外单位的人员应在离校前与原单位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原单位资产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有责任督促其完成该项工作,并及时向人事处、教务处及总务处通报有关情况。如因调动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或因有责任人失职把关不严,导致资产去向不明的,由原资产使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赔偿办法有关条款赔偿损失。

第六条 退休人员按以下情况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办理了退休手续后由学院返聘的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本人原管理的设备、家具等资产,可由本人在续聘期内继续使用。到总务处办理资产借用手续,签字盖章后存档。聘用期满,本人应交回所借用的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

2.办理了退休手续未返聘的人员,离岗前应将所管理和使用的设备、家具等资产移交给本单位接替人员或总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

3.凡退休人员应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而未办理的,学院将暂缓发放本人津贴,待本人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再予补发。

因有关人员失职,造成退休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而离岗的,学院责令有关责任人在一个月内负责催还。未予催还的资产,学院将按赔偿办法之规定执行。

附件:

1.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异动交接登记表(一)(二)

2._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异动审批表

第3篇 人员机构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

人员、机构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因人员异动机构调整出现管理失控而造成资产流失,更好地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异动人员包括离退休、调出学校、出国(两年以上)、辞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在岗死亡等离岗人员以及经学校同意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人员。

机构异动是指经学校批准,校属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进行合并。分离或重新组建等机构调整行为。人员异动和机构异动均应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三条 已办理了退休有关手续的人员,离岗前应将所经管和使用的设备、家具等资产移交给本单位接替人员或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并和接替人员同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帐卡和移交手续。手续完毕后,单位资产管理员方可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

第四条 调出学校、辞职、出国(两年以上)、辞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离岗退养人员,应在离校前与原单位和资产管理处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原单位资产主管有责任督促其完成该项工作,并及时向人事处,资产管理处通报有关情况。待其办妥资产移交手续后,单位资产管理员方可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和盖章。原单位有关人员督促不力,导致资产流失的,由原单位责任人按该项资产原值的80%赔偿损失,如在一个月内有关责任人未上缴赔偿金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五条 因病长期休养(两年以上)、在岗死亡人员的资产催还和清缴手续工作由原单位资产管理员负责,在人员离岗后两个月内完成,经查实确因原单位催缴不力而导致资产流失的,由有关责任人员按该项资产折旧后价值的80%赔偿损失,如在一个月内有关责任人未上缴赔偿金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经学校同意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人员,一律凭人事处“教职工异动表”先办理资产及其他财务手续的交接工作。各学院、系(所)、有关处(部)单位资产管理员在核实帐目后应及时督促调出人员办妥资产移交手续,并同往资产管理处办理帐。卡移交手续。凡未办妥资产移交手续的,有关人员不得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否则将追究签字人员的责任。如因调动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或因有关责任人失职、把关不严,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而导致资产流失的,由原资产使用人和有关责任人按该项资产原值的80%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金当月未上缴的,将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处从其下个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校属单位之间(或单位内部)发生合并、分离或重组等机构调整经学校批准,均须办理资产整体移交手续。在资产移交手续未正式办妥前,原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有责任全权管理和保护所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未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调动资产。机构异动后两周内接收单位应将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名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安排双方交接时间,以便完成资产交接工作。原单位资产主管和资产管理员在与接收单位办妥资产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原资产管理岗位。如因机构调整而造成管理失控,导致资产流失的,在明确原管理单位和接收单位的责任后,将停止责任单位下年度的资产投入。

第八条 凡离退休人员应办理资产帐、卡、物交接手续。因单位资产管理员失职,造成离退休人员未办妥资产交接手续而在“教职工异动表”上签字盖章的,学校责令有关责任人在一个月内负责催还,对一个月内未催还的资产,学校将根据资产的新旧程度扣除离退休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工资。

第九条 本办法涉及的处罚条款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通知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办法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深圳市_____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1/6

实施日期: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范围内人事异动工作,使人事异动管理有所依据,促进公司人事工作工作良性发展。

2.范围:

公司范围内人员转正任用、调薪、晋升、降职、调动、离职均涵盖。

3.权责:

各用人单位依照离职的工作绩效提出人事异动申请,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异动之审核,副总、经理负责人事异动之核准。

4.定义:

转正任用:公司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试用考核合格者作正式聘用,从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调薪:依照公司规定,以业绩为基础指标,参考相关部门意见对正式雇员作薪资调整。(含加薪及降薪)

晋升:依照雇员之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满足工作条件需要之员工作出由低到高之职位调整。

降职:依照雇员工作表现,结合雇员之具体学识、能力、工作、经验等要素对不适合从事主要岗位的工作的人员作出由高到低的职位之调整。

调动:依照雇员之工作绩效,参考雇员本身之工作能力、学识、经验等要素,结合公司各部门人员需用求之状况优化人员管理,对从事某一岗位的雇员调任至另一工作岗位的人事管理。具体分为临时借调和正式调动,其中时限为2周内为临时借调,超出2周时间为正式调动。

5.内容:

5.1转正任用

5.1.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转正申请

用工单位

员工转正申请表

部门审核

用工单位经理/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转正申请表

核准

总(副)总

员工转正申请表

深圳市_____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2/6

实施日期:

人事存档

人事文员

员工转正申请表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员工转正申请表

5.1.2说明

5.1.2.1各用工单位依照新进员工三个月内之工作表现,对新进员工作试用评审,经考核合格提出转正申请,《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件一)个别优秀员工结合其工作实际状况可提前申请,其试用期不少于三个月。

5.1.2.2经部门经理、事业部总监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复审。

5.1.2.3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用工政策,结合部门意见提出建议是否转正。

5.1.2.4经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综合意见或建议向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报备,文员级以下干部报副总核准,文员级以上干部报总经理核准。

5.1.2.5人事接到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之申请存档备案并将影印件传信息中心、财务部以利员工薪资核算。

5.2调薪

结合员工转正、升迁及工作绩效状况、依照工资方案对员工进行工资调整。

5.3晋升

5.3.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部门审请

用工单位主管/经理

员工晋升申请表

总监审核

用工部门总监

同上

人事复核

人力资源总监

同上

核准

副总/总经理

同上

公告

人力资源部

任免公告

存档

人力资源部

员工晋升申请表/任免公告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任免公告

深圳市_____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3/6

实施日期:

5.3.2说明

5.3.2.1各用工单位(部门)依照员工之工作绩效,协同人力资源部参考公司人员需求配合状况,结合员工个人之能力经验,所接受的培训等要素,提出人员晋升申请,《员工晋升申请表》(附件二),经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5.3.2.2 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申请后综合作出是否晋升意见和建议并报副总/总经理核准。

5.3.2.3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最终核准申请后以任免公告在公司范围内宣传《任免公告》(附件三)

5.3.2.4人力资源部将申请存档,并知会财务及信息中心。

5.4降职

5.4.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部门审请

用工部门主管/经理

员工降职申请表

总监审核

用工部门总监

员工降职申请表

人事复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员工降职申请表

核准

副总/总经理

员工降职申请表

公告

人力资源部

员工降职申请表/任免公告

存档

人力资源部

员工降职申请表/任免公告

信息传递

财务/信息中心

任免公告

5.4.2说明

5.4.2.1各用工单位(部门)依照员工之工作绩效,协同人力资源部参考公司人员需求配合状况,结合员工个人之能力、经验、所接受的培训等要素,提出人员降职申请《员工降职申请表》(附件四)经部门经理、总监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5.4.2.2人力资源部接到部门申请后综合公司人事政策作出意见和建议,并报副总/总经理核准。

5.4.2.3人力资源部收到公司最终核准申请后作任免公告并存档。

5.4.2.4人力资源部将降职结果传财务部、信息中心以利薪资管理。

深圳市_____有限公司

人事异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dzhr0404028

版次:a

页次:4/6

实施日期:

5.5调动

5.5.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调动协调

需求单位/原单位

人事调动单

调动审查

需求单位

人事调动单

会签

双方部门总监

同上

复核

人力资源部总监

同上

核准

总(副)经理

同上

调动成立

需求单位/原单位/人资部

同上

资料变更存档

人力资源部

5.5.2说明

5.5.2.1为做到人尽其才,结合公司人事政策,员工可提出合理调动申请,或经由人员需示单位,员工所在单位相互协商根据人员需求状况(结合欲调对象之工作技能、专长、经验等要素,提出调动申请《人事调动单》(附件五)。

5.5.2.2经员工原单位及借调单位双方经理及总监审核周意后交由人力资源部确认交由副总、总经理核准。文员级以下员工签至副总即可,文员级以上干部签至总经理方可;一周内短期借调无需依此规定操作。

5.5.2.3人力资源部接到核准之调动申请后将资料作变更。

5.6离职

5.6.1流程

流程 权责单位 相关表单

离职申请

用工单位/个

离职申请单

部门审核

用工、部门主管/经理/总监

同上

工作交接

用工部门/个人`

同上

物品交还

人事/行政文员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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