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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管理办法7篇

发布时间:2022-12-09 热度:47

外聘管理办法

第1篇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__市__公司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聘用合同工。聘用合同由本公司实行全权办理,其劳动关系在本公司。

第常管理,布置、安排其应完成的各项生产

(工作),并按公司

(部门)的考核办法对合同工进行动态考核。聘用合同工必须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对聘用合同工应加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其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聘用合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与合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将该合同工退回,但不给予经济补偿。

(1) 在试岗期被证明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 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委或规章制度的;

(3) 上岗过程中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结企业利益造成损害的;

(4) 因卖淫、嫖娼、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

(5) 被劳动教养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 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第二十二条 聘用合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聘用,并按国家劳动政策给予经济补偿的:

第2篇 后勤集团外聘人才管理办法

后勤集团外聘人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集团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合理引进、管理集团所需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外聘人才的引进及管理。原则上,外聘人才引进范围见下表:

系列要求

管理各单位部门(一级部)经理以上

技术各单位工程师以上

工人各单位技师以上

第三条 原则上,外聘人才必须是各单位急需的管理、技术人才,必须完全符合岗位的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并确实在以往工作经历中具有良好工作业绩。

第四条 各单位副职以上岗位的特殊津贴人员及特殊津贴金额由集团总经理提议;各单位副职以下岗位的特殊津贴人员及特殊津贴金额由各单位总经理提议,经单位办公会审议并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核。所有特殊津贴人员及其特殊津贴金额均需由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并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 关于外聘人才管理

第五条外聘人才必须遵守国家、北京市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外聘人才必须服从后勤集团及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及外聘人才所在单位每年共同对其进行工作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四章 外聘人才的工资及待遇

第八条 外聘人才工资标准施行协议工资制,并按照集团的相关工资管理规定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者,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集团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1、外聘人才的工资总额根据外聘人才的基本情况(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学历等)、所应聘岗位与学校同类岗位事业编制员工的工资水平等决定。

2、特殊津贴的标准:外聘人才特殊津贴的标准根据工资总额水平在下述20个等级中取值。

特殊津贴分为20 个等级,从150元至3000元。

等级 特殊津贴

20 3000元

19 2850元

18 2700元

17 2550元

16 2400元

15 2250元

14 2100元

13 1950元

12 1800元

11 1650元

10 1500元

9 1350元

8 1200元

7 1050元

6 900元

5 750元

4 600元

3 450元

2 300元

1 150元

第九条 外聘人才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返聘的退休人员除外),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参照同等岗位事业编制员工的基数标准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后勤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0年5月起施行。

第3篇 外聘广告业务员管理办法

外聘广告业务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告业务员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__广告业务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公路广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聘广告业务员是指由__广告装饰公司向社会公开聘用的公路广告发布业务推广人员。

第三条 __广告装饰公司负责广告业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外聘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外聘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由__广告装饰公司颁发聘书,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外聘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__广告装饰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开展广告业务活动。

第六条 外聘人员应严格保守公路广告商业秘密,不得向其它任何单位泄露。

第七条 外聘人员应遵循____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外兼职。

第八条 __广告装饰公司负责外聘人员的统一培训、指导工作。

第九条 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由__广告装饰公司与业务单位签订,外聘人员不得私自签订。

第十条 公路广告牌结算由__广告装饰公司与业务单位直接结算,外聘人员不得私自结算。

第十一条 外聘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应文明礼貌,注意形象,不得因个人行为影响企业信誉,所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自负。

第二章 外聘人员的待遇及利润提成转摘于wm_z.net

第十二条 外聘人员不享受医疗保险和劳动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外聘人员月底薪为300元,招租指标为每月1块广告牌。

第十四条 外聘人员在完成每月招租一块广告牌的前提下,享受每月工资600元的待遇(含底薪300元),并报销差旅费、招待费500元。

第十五条 外聘人员按照双面广告牌__元/年,三面广告牌__元/年的底价开展广告发布业务,超出部分按6:4的比例(外聘人员为6成,__广告装饰公司为4成)提取业务酬金。凡提取业务酬金的人员,不再享受月工资600元和报销差旅费、招待费500元的待遇。

第十六条 外聘人员当月发布广告牌超过1块的,超出部分仍按第十五条规定提取业务酬金,且超出的发布指标向下月顺延。

第十七条 外聘人员连接三个月没有完成业务指标,从第四个月起不再发放每月300元底薪。

第十八条 外聘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带来较大经济或形象损失,__广告装饰公司有权解除聘约。

__广告装饰公司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第4篇 外聘广告业务员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告业务员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及《__广告业务经营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公路广告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聘广告业务员是指由__广告装饰公司向社会公开聘用的公路广告发布业务推广人员。

第三条 __广告装饰公司负责广告业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外聘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外聘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由__广告装饰公司颁发聘书,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外聘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__广告装饰公司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开展广告业务活动。

第六条 外聘人员应严格保守公路广告商业秘密,不得向其它任何单位泄露。

第七条 外聘人员应遵循____的作息时间,不得在外兼职。

第八条 __广告装饰公司负责外聘人员的统一培训、指导工作。

第九条 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由__广告装饰公司与业务单位签订,外聘人员不得私自签订。

第十条 公路广告牌结算由__广告装饰公司与业务单位直接结算,外聘人员不得私自结算。

第十一条 外聘人员在开展业务时,应文明礼貌,注意形象,不得因个人行为影响企业信誉,所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自负。

第二章 外聘人员的待遇及利润提成转摘于

第十二条 外聘人员不享受医疗保险和劳动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外聘人员月底薪为300元,招租指标为每月1块广告牌。

第十四条 外聘人员在完成每月招租一块广告牌的前提下,享受每月工资600元的待遇(含底薪300元),并报销差旅费、招待费500元。

第十五条 外聘人员按照双面广告牌__元/年,三面广告牌__元/年的底价开展广告发布业务,超出部分按6:4的比例(外聘人员为6成,__广告装饰公司为4成)提取业务酬金。凡提取业务酬金的人员,不再享受月工资600元和报销差旅费、招待费500元的待遇。

第十六条 外聘人员当月发布广告牌超过1块的,超出部分仍按第十五条规定提取业务酬金,且超出的发布指标向下月顺延。

第十七条 外聘人员连接三个月没有完成业务指标,从第四个月起不再发放每月300元底薪。

第十八条 外聘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带来较大经济或形象损失,__广告装饰公司有权解除聘约。

__广告装饰公司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第5篇 学院后勤产业处外聘员工管理办法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外聘员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后勤产业处外聘员工队伍的管理,规范外聘员工用工程序,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及后勤产业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入职管理

(一)外聘员工录用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愿意从事后勤服务工作。

2、有责任感,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遵守学校和后勤集团的各种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具有较高的纪律性。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具有岗位需要的身心素质。

6、男性年龄控制在18―55岁之间,女性年龄控制在18―50岁之间,如确有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但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岁(含60岁),女性不得超过55岁(含55岁)。

(二)外聘员工录用程序

1、外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会同后勤产业处用人部门一同招聘。面试合格者到校医院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工资于外聘员工到部门上岗当日起计发。

3、后勤产业处办公室负责合同管理,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并对其进行考核。

(三)新招外聘员工报到时,应向后勤产业处办公室出示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员工登记表。

2、体检表。

3、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需提供专业技术岗位或特殊岗位的资格证书按各部门要求办理。

第二条 外聘员工的管理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1、外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聘用期限、聘用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一式叁份,员工个人、用工部门、后勤产业处办公室各一份。

2、外聘员工签订合同后,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即为不符合用工条件,集团可以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①向后勤产业处提供虚假信息(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履历、劳动关系、保险购买等情况),或个人填写内容不真实。

②考核不合格。

③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④工作态度消极、缺乏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不强。

⑤违反后勤产业处及部门的规章制度。

⑥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第三条 外聘员工的离职

(一)离职情形

1、外聘员工辞职:合同期内,外聘员工辞职需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后勤产业处与外聘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外聘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学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外聘员工存在下列情形,后勤服务处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学校和后勤服务处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③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拘留或处理的。

④道德品质败坏、盗窃、打架斗殴或有其它不道德行为的。

⑤由于工作失职,出现责任事故,对后勤产业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后勤服务处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后勤服务处提出拒不改正的。

⑦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⑧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者经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⑩符合提前辞退的其它情况。

4、劳动合同期满或外聘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外聘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离职程序

1、向部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在申请中注明离职理由等相关事项。

2、归还后勤服务处或部门的各种文件、资料、通讯设备、劳动工具、等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按照用工部门要求完成工作交接。

若外聘员工拒绝按照后勤产业处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由学院人事处出具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证明。

第四条 外聘员工的劳动报酬

1、外聘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其它三部分组成。

2、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底。其中,不足一月者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

第五条 社会保险与福利

1、员工经后勤产业处正式聘用后,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情形,需缴纳社会基本保险的,学院将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具体缴纳标准按照南充市社会保险规定缴纳。其中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部分由后勤产业处在其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2、外聘员工在合同期间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费用按照南充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自行报销。

3、外聘员工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章造成的工伤、伤亡事故后果自负。

第六条 外聘员工的劳动纪律

1、外聘员工应遵守后勤服务处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①严格遵守后勤服务处的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需提前1天向所在部门领导递交请假条。

②严格遵守后勤产业处及用工部门的上班时间,特别是寒暑假后开学报到的时间。若外聘员工无故迟到或不到,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③服从后勤产业处和部门的工作安排并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④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非后勤产业处安排的工作;

⑤不得向后勤产业处和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比如身份证、个人简历等问题。

⑥不得有违法和违_道德规范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⑦外聘员工结束在后勤产业务处的工作时,应当做好交接工作,交清集团的各类文件及财物。

⑧外聘员工不得损害部门和后勤产业处名誉和利益。

第七条 外聘人员合同期满,根据情况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续聘,不再续聘的,或因故中止聘用关系的由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__医学院后勤产业处。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办法

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__市__公司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使用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聘用合同工。聘用合同由本公司实行全权办理,其劳动关系在本公司。

第二条聘用合同工必须是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路桥专业人员。

第三条聘用合同工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四条聘用合同工使用的原则

一、 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三、 坚持“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能进能出”原则,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劳动综合管理的职能部门,合同工的聘用、配置、培训、薪酬激励及社会保险等工作归院办管理。

第二章合同工的聘用

第六条本公司根据单位业务量、工作量进行科学测算,核定缺员数量,并根据岗位说明书的具体要求,拟定招聘条件,报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招聘。由抚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

第七条本公司应聘的人员必须符合本公司聘用条件,并与社会上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八条受聘的合同工均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本公司签订为期1-5年的劳动合同,同时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

第三章聘用合同工人员的岗位管理及人员配置

第九条聘用合同工岗位共设一类岗、二类岗、三类岗等三种岗位。岗位管理采取“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

第十条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与其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实行有别于企业现有员工工资的谈判工资,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四章聘用合同工人的培训及开发

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聘用合同工的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聘用合同工依法享有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办公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临时性培训计划时应将聘用合同工考虑进去,并进行培训学时登记和相关培训效果考核评估。

第十三条聘用合同工的职称评定本院协助办理。

第五章聘用合同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四条聘用合同工的劳动薪酬由岗位工资和工地补贴组成,岗位工资根据其所在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本人工作业绩和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见附表);工地补贴按其完成的工作量由项目经理部核定发放。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

第十五条聘用合同工的劳动薪酬,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聘用合同工享受用工单位同等岗位人员岗位津贴、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费、烤火取暖费等。

第十七条聘用合同工可设立服务年限奖,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以20为基数,每服务一年加发10元。

第十八条本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合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聘用合同工人个缴纳的部分,由本公司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应缴纳的部分,由财务科按月核定,并统一办理落实。

第十九条聘用合同工不享受单位福利分房待遇。

第六章合同工的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对聘用合同工人员的日常管理,布置、安排其应完成的各项生产(工作),并按公司(部门)的考核办法对合同工进行动态考核。聘用合同工必须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对聘用合同工应加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其各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聘用合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与合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将该合同工退回,但不给予经济补偿。

(1) 在试岗期被证明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 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委或规章制度的;

(3) 上岗过程中失职、营私舞弊、泄露有关商业秘密、结企业利益造成损害的;

(4) 因卖淫、嫖娼、盗窃、赌博、打架斗殴等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

(5) 被劳动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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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人员聘用合同工管理试行办法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 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第二十二条聘用合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聘用,并按国家劳动政策给予经济补偿的:

(1) 聘用合同工因工负伤,经抚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聘用合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 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上述人员在上岗协议有效期内,公司按其原岗位工资支付。上岗协议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工作不需要或其不能胜任工作,可解聘。

第二十三条聘用合同工人员要求提前与企业解除上岗协议,应提前三十日告知企业,并征得企业同意,未经企业同意,擅自离开企业,应向企业返还培训费等。

第二十四条聘用合同工因工伤、残、死亡及非因工伤、残、死亡的处理:

1、用人单位为聘用合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聘用合同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0.8%,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由院财务科代缴。

2、企业使用的聘用合同工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组织抢救,并落实聘用合同工工伤、残、死亡的待遇和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3、聘用合同工违章操作发生事故,应赔偿因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4、聘用合同工非因工伤、残、死亡,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实行劳务代理主要内容为:为聘用合同工保管人事档案、保留编制及身份、按有关规定办理与聘用合同工签订、终止及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处理劳动争议及诉讼事务、代发劳动报酬、为聘用合同工代扣代缴相关保险金及保险待遇的落实。

第二十六条上岗协议期满,单位不再需要或合同工不符合续聘条件的,应将聘用合同工人员予以解聘;符合续聘条件的人员,单位与聘用合同工人员续签为期一年的上岗协议。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必须在当月15日前将每个聘用合同工上月的劳动报酬核定,公司领导核批后由公司财务科直接核发到劳动人员个人账户上。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要求聘用合同人员指定经济责任担保人,担保必须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是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中,且自愿为聘用合同人员进行经济担保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公司与聘用合同工发生争议,由公司办公室与聘用合同工协商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__市__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聘用职称及岗位工资标准

聘用职称

岗位名称

岗位工资标准

(单位:元)

技术员以下

工程测设、施工、内业资料

600~800

助工

工程测设、施工、内业资料

800~1000

工程师

工程测设、施工、内业资料

1000~1200

副高及副高以上

工程测设、施工、内业资料

1200~1500

试用期工资为在岗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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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范例

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三、聘用方式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某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某人才某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全某最低工资标准。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聘用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期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需要编外聘用人员,可先向某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研究同意,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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