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变配电房消防管理办法
1 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室。
2 配电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他物品。
3 电工未经考核,无操作证者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4 对变电器、露天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室内外配电装置和电器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
5 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运行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 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汽油、煤油擦洗。
7 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8 对本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其放置的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2篇 变配电室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1.1为确保我公司变、配电室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公司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变配电室岗位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电气组日常报修管理制度,电气组巡回检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8项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
2.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熟悉变、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 进入变、配电室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 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 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室时,主管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实行登记制度。
2.7 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 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 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 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 维护变、配电室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 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交接班制度。
3.1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 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 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 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 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 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 交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四.操作规程。
4.1 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4.3 不论高压设备带点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入内进行工作。
4.4 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并应有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及工作间断和工作终结安全措施。
4.5 倒闸操作:
4.5.1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
4.5.2 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点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闸。
4.5.3 刀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发令人应在“监护人”一栏中签名并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护,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4.5.4 操作票应填写以下内容:
① 所操作设备的名称和编号;
② 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
③ 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情况;
④ 负荷分配情况;
⑤ 接地线拆装情况;
⑥ 控制回路和电压互感器回路保险器的拆装情况;
⑦ 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
4.5.5 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随意涂改,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核对所填项目并签名,然后有值班负责人审核签名。
4.5.6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照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并做好完成记录,全部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
4.5.7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并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人,电气负责人也必须在场监护。
4.5.8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和随意接触闭锁装置。
4.5.9 经传动机构拉合刀闸和开关时,均应戴绝缘手套,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4.5.10 高压配电室停电倒闸操作程序:
① 断开所停回路380v侧全部断路器;
② 戴上高压绝缘手套并确认其完好;
③ 用程序锁断开各真空断路器和刀闸;
④ 断开进线柜真空断路器和刀闸;
⑤ 用高压侧试笔对进线柜下仓刀片进行验电,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下步工作;
⑥在进线柜刀闸操作柄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后,才可开始工作。
4.6 送电操作规程。
4.6.1 工作负责人应核查设备检修情况,现场是否有遗漏工具等物。
4.6.2 拆除接地线,先拆停电端,后拆接地端,取下警示牌,确认所有人员已退出工作地点后,准备送点。
4.6.3 送电程序与停电倒闸程序相反。
4.6.4 若有线路改动,送电后要与使用部门联系确认相序。
五.工作票制度。
5.1在变、配电室设备上工作时,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三种:
①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主要适用于高压变电设备);
②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只要适用于低压配电设备);
③ 口头或电话命令。
5.2 工作票要用碳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有工作负责人收执在工作地点,另一份有值班员收执,按执移交。值班电工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操作记录薄中。
5.3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开工前工作票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
做完。
5.4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第二张工作票。
5.5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停电时,不同的工作地点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几个班同时工作时,工作票可以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在工作成员栏中只需要填明各班负责人。
5.6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5.7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天交给值班电工,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当天预先交给值班电工。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第一种工作票在限定时间后尚未完成工作的,应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
5.8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
5.9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领导或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由电气组领导书面批准。
5.10 已完成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以上。
六.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
6.1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6.1.1 应经常组织电工学习≤电工安全工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考试,并将其列入职工安全“三级”教育计划内容,考试成绩记入特殊工种人员复训记录存档。
6.1.2进入变、配电室须随手关门以防止闲人或小动物入内。
6.1.3 在变、配电设备上工作应保证以下安全组织措施的按章执行:
① 工作票制度
② 工作许可制度棿硕钪贫瓤刹卧牡缫敌幸当曜肌
③ 工作监护制度。
④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6.1.4 管好门窗以防雨、雪打入,并配备足够、有效的电气灭火器材。
6.1.5 高压配电室钥匙至少应有三把,有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是使用,一把专供值班电工使用,还有一把供许可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和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必须登记签名,当日交回。
6.1.6 保持变配电室的整洁和安全通道的畅通。
6.2 维修保养制度。
6.2.1 在变配电室设备上工作应保证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① 停电。
② 验电。
③ 保持接地的有效。
④ 悬挂警示、标示牌。
6.2.2 值班电工必须每班巡查变配电室1~2次,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填入交接班记录,并通知电气负责人,以适时安排检修。
6.2.3 每季度须对变配电室所有设备进行清扫,检查变压器接线头与电缆连接情况,检查电容器密封是否完好,外观有无变形或渗油、腐蚀现象。
6.2.4 管好、用好各绝缘工具。
6.2.5 根据供、配电管理规定,协助设备部门做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七.电气组日常报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日常用电及网络的正常运行,并且合理的使用各种材料,特制定电气日常报修管理制度:
7.1 各部门将需要报修的电气、网络等故障情况记录并填好报修单交到电气组。
7.2 值班室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7.3 值班人员对接到的报修任务应咨询清楚需修理的电气、网络的维修内容、损坏情况等,对报修人无法确定的应由维修人员到现场确认清楚并做好记录。
7.4 对于维修任务维修人员可以单独处理的,经批准人批准后尽快安排维修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7.5 对于接到的报修任务不能处理后不在职责范围内或需要更换材料的,应及时报电气组领导,以便及时安排处理。
7.6 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时,应带好需要的材料及报修单,维修完毕后填好报修单,并且请报修人确认维修情况并签字,将处理结果报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八. 电气组巡回检查制度。
8.1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的按时巡回检查,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巡检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8.2 巡检每班不低于两次,遇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检次数: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明显增加时、设备经过检修时、改造或长期停用重新运作时或新安装设备、设备有缺陷或缺陷有发展时;恶劣气候、事故跳闸或设备运行中发现可疑现象;其他特殊情况等。
8.3 巡回检查应遵循望、闻、摸、听。即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电流电压有无异常;闻有无异味或焦糊味的异常;有无异常震动;发热超温现象;听有无异常噪音。
8.4 巡回线路:配电室椘峙涞缡凉水塔椏昭够消防配电室椣辣梅常减压椄哐故常减压配电室椫锌芈灌区椬靶冻灯教灌区配电室椄髁偈迸涞绻瘛
8.5 望各值班人员认真、工整填好巡检记录,对异常情况即时汇报,并采取相关措施,同时对各施工情况认真观察。
九.安全保卫制度。
9.1 严禁工作时间内喝酒或酒后上班。
9.2 严禁没有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9.3 严禁没有操作票(或口头命令)在电气设备上操作。
9.4 严禁不验电接地在停电设备上工作。
9.5 严禁没有监护人时在电气设备上单独操作。
9.6 严禁在变配电室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7 非电工人员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变、配电室,如因工作需要进入,须经有关部门及电气负责人同意,由值班电工陪同进入。
9.8 变、配电室应配备有足够量有效的电气灭火器材。
9.9 变、配电室应配备足够合格的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鞋并按规定进行保存和定期试验。
9.10 保持变配电室安全通道的畅通。
第3篇 氧化铝厂变配电所动态等级达标竞赛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氧化铝厂变(配)电所动态等级达标竞赛管理办法本标准适用于氧化铝厂所属各变(配)电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铝股份晋字[2010]100号《关于加强变(配)电所基础管理的通知》
3. 标 准
3.1第一氧化铝厂“变(配)电所”评比标准操作细则见附表
4. 申报、验收、评订
4.1按照《关于加强变(配)电所基础管理的通知》(中铝股份晋字[2010]100号)文件中的评比标准操作细则对各单位变(配)电所情况进行验收。
4.2验收包括:两票标准化执行情况,预防性试验执行情况,设备缺陷及隐患消除情况,未完项目及安排计划,本单位所供小用户春检情况。
4.3验收方式:采取听汇报和现场验收方式。
4.3.1二级单位根据验收内容进行总体汇报(汇报内容控制在15分钟之内),后验收组视各单位变(配)电室数量分几个小组对本单位变(配)电所及现场设备、春(秋)检资料进行逐一验收。
4.3.2验收组成员根据评比标准细则进行逐一打分。评分标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值为本变(配)电所的得分,然后进行汇总排队,最终得出名次
5.考核
5.1变(配)电所分为a、b、c三类,分配原则按a类10%、b类70%、c类20%。
5.2验收结果纳入设备管理绩效考核
6.附则
第一氧化铝厂“变(配)电所”评比标准操作细则见附表
第4篇 变配电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电气操作行为和保障电气工作安全,使各部门的电气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神东维修中心本安定期考核标准及记录清单》、《神东维修中心动态考核标准及记录清单》、《3-110kv高压配电装置的设计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维修中心分厂(公司)各部门的电气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或集团公司其他管理办法不符,依照公司及国家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变配电室管理
第四条 变配电室有一次系统图(需有整定值)、平面布置图(巡检路线、避灾路线、灭火器位置),触电急救措施及管理制度并上墙。
第五条 变配电室的重要部位应设有“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无人值班的变电站(配电室)必须加锁,并定期巡视(填记录)。
第六条 变配电室入口处下方需涮黄黑相间安全漆,门上右侧悬挂配电室名称,左侧明显位置张贴“配电重地闲人免入”标识牌,变配电室内明显位置须有安全 “宣传”标识。
第七条 变配电室通向室外的孔洞、沟道应予封堵且正常运行时不得开窗通风,以防小动物进入。
第八条 变配电室纵深大于6米需开设两道门,其中一门为安全出口。
第三章变配电设备管理
第九条 配电柜(箱)内无积尘、积水和杂物、无锈蚀破损。
第十条 接线规范,各电气元件及线路应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第十一条 线缆绝缘良好,无破损、开裂;不得有严重发热、烧损现象。
第十二条 配电柜(箱)门应完好;门锁应有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的指示灯、仪表齐全完好。
第十四条 低压柜应有接地与接零端子板,符合3相5线制接线要求。
第十五条 高压柜应具备“五防装置”(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断路器带接地合闸、带电挂接接地线、误开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运行:电流、电压、功率因数、油量、油色、温度指示准确正常;连接点应无松动、过热现象;瓷绝缘不得掉瓷、不得有裂纹和放电痕迹并保持清洁;充油设备不得漏油、渗油。
第十七条 高压柜需具备设备名称与编号(编号:地方供电局编号+部门编号+柜子顺序号,如二厂一部一号进线柜编号为9211,地刀号:921167)。
第十八条 交流电压大于1kv的为高压。
第十九 1kv以上高压柜时执行第一种工作票、在高压柜工不停电的工作执行第二种工作票、停(送)电均需执行倒闸操作票。
kv线路时执行低压停送电票。
第二十一条 部门车间实验电源需针对该开关柜制定操作规程及管理办法并张贴上墙,停送电须记录在册。
第二十二条 变、配电设备及线路有专人负责,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第五章电缆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电缆敷设整齐,有标识牌;悬挂标识牌,距喇叭嘴150mm,电缆过墙要有护管。
第二十四条 电缆进入电缆沟、建筑物及配电盘(柜)处要进行防火封堵并在电缆进出口1.5米内刷防火涂料。
第二十五条 电缆要吊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电缆上部无淋水(如有必须采取措施),电缆标志要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分岔处应悬挂标志牌。
第二十六条 动力电缆不出现干包头和不符合规定的冷补接头。
第二十七条 电缆不得随意切割、损坏。
第二十八条 固定铺设电缆不应盘卷。
第二十九条 电缆上和电缆桥架上不得有杂物和煤尘堆积(厚度超过2mm)。
第三十条 电缆接线规范,无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
第三十一条 电缆桥架内无积尘。
第三十二条 交联乙烯电缆运行温度不得超过70℃,聚氯乙烯电缆运行不得超过90℃。
第三十三条 电缆沟及防火墙需有标识,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第六章 设备保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固定设备外壳要重复接地,接线符合规定要求,接地线(镀锌板)需涮黄绿相间油漆。
第三十五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整定合理。
第三十六条 设备有过流、接地、漏电、电压保护(过压、欠压)。
第三十七条 避雷设施每年经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榆林市质检局每台开关柜均需有浪涌过压保护)。
第三十八条 变压器温度不得超过120℃。
第七章电气安全用具管理
第三十九条 变电站、配电室按要求配备各种安全用具,且能正确使用,并进行编号管理。
第四十条 有电气安全用具管理台帐。
第四十一条 安全用具按规定定期检验,保留检验报告,安全用具上贴有检验标签。
第四十二条 安全用具、用于检修维护测量的仪器、仪表及其它工器具应专柜存放,不得混放。
第四十三条 灭火器定位管理,放置区底部刷红白相间油漆,墙上张贴该灭火器、沙箱使用方法及急救电话、责任人等内容。。
第八章 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有设备操作规程。
第四十五条 有停送电制度。
第四十六条 有电气试验制度。
第四十七条 第有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十九条 有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第五十条 有“两票”管理制度。
第九章维修中心停送电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 为了规范维修中心各厂、公司内部停、送电操作程序,使停、送电手续规范化、制度化,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消除停、送电过程中出现的人为责任事故,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维修中心各厂、公司供电系统中运行的变、送、配电设备和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在检修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需要变、配电所(室)开关停、送电的工作。
第五十三条 停电检修应在电源引出变、配电所(室)所属部门办理工作票,变、配电所(室)按现有责任划分管理。
第五十四条 正常检修工作
1.下列情况应属于正常检修:
a.需停电调整设备保护整定值;
b.需停电检修电缆线路;
c.需停电搬运、移动设备;
d.需停电更换电缆、调整母线、调整刀闸;
e.需停电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
f.需停电改变设备接线方式;
g.需停电进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h.需停电进行设备大、中、小修;
2.正常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手续,经许可后方可工作,严禁无票工作。
3.维修中心涉及到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车间内部配电室停电,部门经理必须严格把好许可关,不办理工作票的任何检修申请,检修人员均有权拒绝操作,坚决杜绝无票操作;另一种是分厂(公司)变电所停电,由车间填写停送电工作票,经部门经理确认签字,报经分厂(公司)生产办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十五条事故状态下的抢修
1. 下列情况应视为事故状态
a.威胁人身安全,如:直接触电、间接触电、电弧伤人等;
b.威胁设备安全,如:设备着火、电缆着火、导线断线、严重设备缺陷等;
2.事故状态下,可不办理工作票,应按照事故处理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事故发生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向调度说明事故原因和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和调度应做好记录。
3.根据事故性质,拉开事故开关,并记入运行记录内。
4.事故设备如需检修,必须经部门经理下令,并做好安全措施,检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5.发生人身触电、电缆着火、开关爆炸,在开关未自动跳闸时,
6.事故单位应立即拉开事故开关,并及时汇报调度。
第五十六条工作票办理
1.所有检修工作均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应使用维修中心统一制定的工作票,其它自制格式的工作票,一律视为废票。
2.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工作票签发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d.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工作负责人:
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b.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配电室操作人员所做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e.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f.工作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第5篇 变配电设备管理办法
1 目的
明确变配电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与维修保养要求,保证变配电设备安全运行,优质
供电。
2 适用范围
店工程部
3 术语和定义
3.1 pe 线,指保护导体,即通常讲的“地线”。
3.2 母线,指可以连接多个电气回路的低阻抗导体。
3.3 高压,是指 10kv(千伏)变压器电压。
3.4 低压,是指 36v~380v 之间的电压。
4 职责和权限
4.1 工程部运行班、维修班员工负责本办法的执行落实。
4.2 工程部负责人负责本办法的监督检查。
5 作业流程
5.1 开关流程
5.1.1 普通电路
5.1.1.1 送电操作:从电源侧的开关合起,依次合到负荷侧开关。
5.1.1.2 停电操作:从负荷侧的开关拉起,依次拉到电源侧开关。
5.1.2 高压电路
5.2.1.1 送电操作:母线侧隔离开关或刀开关→线路侧隔离开关或刀开关→高低压断路器。
5.2.1.2 停电操作:高低压断路器→线路侧隔离开关或刀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或刀开关。
5.2 维修、保养流程
5.1.3 由母线及接头的外观或其温度指示装置(如变色漆、示温蜡)的指示,检查母首发日期:
2010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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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配电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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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及接头的发热温度是否超过允许值。
5.1.4 开关电器中所装的绝缘油颜色和油位是否正常,有无漏油现象,油位指示器有无破损。
5.1.5 绝缘瓷瓶是否脏污、破损、有无放电痕迹。
5.1.6 电缆及其接头有无漏油及其它异常现象
5.1.7 熔断器的熔体是否熔断,熔断器有无破损和放电痕迹。
5.1.8 二次系统的设备如仪表、继电器等的工作是否正常。
5.1.9 接地装置及 pe 线,pe 线的连接处有无松脱、断线的情况。
5.1.10 整个配电装置的运行状态是否符合当时的运行要求。
5.1.11 高低压配电室的通风、照明及安全防火装置是否正常。
5.1.12 配电装置本身和周围有无影响安全运行的异物和异常现象。
5.1.13 配电房主电源电流检测及线路巡视周期为每周一次,相关责任人需将配电房工作运行状况及检测结果分别记录于《配电室安全运行巡查记录表》及《变配电设备运行记录表》上。
5.1.14 配电房每月须做常规性保养,每季及每年年底对重要部件重点保养,将保养情况记录于《变配电设备月保养记录表》、《变配电设备季保养记录表》、《变
配电设备年保养记录表》上,日常检查保养、维修情况记录于《配电室安全运行巡查记录表》上。
5.3 注意事项
5.3.1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5.3.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 4 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 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带绝缘手套。
5.3.3 线路或设备停电以后,须在主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之类的标示牌。
5.3.4 线路或设备检修时,应在电源侧安装临时接地线。安装时,应先接地端,然首发日期:
后接线路端,而拆除接地线时,操作顺序恰好相反。
5.4 变配电房管理
5.3.5 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5.3.6 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变配电装置及高压室每 2 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
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部门主管、经理。
5.3.7 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
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执行操作制度、监护制度,高压环进、环出柜严禁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作好交接班。
5.3.8 配电房、电表房计量电能表须每月定时抄表。
5.3.9 变压器严禁超负荷或极低负荷运行,应有计划的向供电局报停或启用。冬季可报停部分变压器,夏季供电高峰时,按负荷的需求,恢复使用。严禁变压器空载运行。
5.3.10 须有专人对巡查记录、抄表记录进行统计、制图、分析,监视系统运行状态,诊断系统故障,制定节能措施。
5.3.11 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5.3.12 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5.3.13 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 40 度。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须经工程部主管、经理许可方可进入。
5.3.14 加强日常清洁、维护、检修,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配套设施、设备、装置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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