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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管理办法9篇

发布时间:2022-11-27 热度:66

入库管理办法

第1篇 施工现场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办法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回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应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异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有仓库保管人员留挡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所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此验收依据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第2篇 地产公司商品房入库出库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商品房入库、出库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规范商品房入库、出库管理,加强成本核算,确保资产完整,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建设的可以对外销售的住宅、房屋、公建等。

二、商品房入库管理

1、入库条件: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及完成项目决算后,均须办理入库手续,纳入库存商品管理。

2、入库程序:开发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依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主管部门测量的面积资料填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依据入库单及最终审定的主体工程决算,在各项成本完全归集的前提下,采用多栏式明细帐格式办理成本结转。物业管理公司是商品房库存保管部门。

三、商品房出库管理

1、出库条件:凡属商品房销售、赠予、暂借、安置动迁、以旧换新、办公占用等均属于出库范围。正常销售的商品房,依据销售合同和财务付款凭证,由营销部办理出库手续,其他符合出库范围的商品房,营销部依据有关部门签定合法有效的抵款合同、动迁协议及领导批示等出库凭证,办理商品房出库手续。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出库单(入住通知单)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2、销售出库:销售出库是指现房销售和按揭售房。

a、现房销售原则上房款一次交齐,特殊情况要分期付款时,款项没交齐时财务部不能开具销售发票,营销部不能开具房屋出库单(入住通知单),物业公司不能发钥匙,客户不能入住。

b、期房预售在办理完预售购房合同和按规定预交房款后,营销部负责做好登记,预留房号。等工程竣工入库后,由营销部通知购房者到财务部交清剩余房款,并由财务部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营销部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单(入住通知单)。

c、具体流程为购房者选中房号后到营销部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购房者持购房合同直接到财务部办理交款,全部款项交清后由财务部门开具销售发票,营销部审核无误后开具房屋出库单(入住通知单),办理拿钥匙,实行物权转移。

d、按揭售房时购房者选中房号后到营销部签订购房合同,购房者持合同到财务部按规定交纳首期付款额,经营销部审核无误后,由营销部给购房者提供售房单位贷款推荐书,购房者按银行业要求的程序办理手续。银行将不足的款项转到指定的单位帐面后,财务部通知营销部,营销部为购房者开具房屋出库单,物权转给银行。

四、以房抵款出库管理

1、以房抵款是指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建工程并提供劳务所形成的债权,由建设单位以待售的商品房作价抵给施工单位的行为。以房抵款原则上是劳务已经提供,承建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决算总值已经建设单位预算部门审核认定,且与财务部门办理完财务决算后方可办理抵款销售。办理以房抵款时欠款数额要真实准确,并且高于所抵房屋的现行市价。特殊情况在没有与预算部及财务部办理完工程决算需要抵房,且欠款数额要高于所要抵的房屋价值30%以上时,由公司董事会特批。

2、抵款销售具体流程为:债权单位与预算部及财务部办理完工程决算后,以房抵款的经办部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由营销部具体落实房源及价格,双方协商一致并请示公司董事会同意后,签订以房抵款协议和购房合同。然后到财务部,由财务部根据购房合同办理财务结算手续互开发票,并填制以房抵款审批单。审批单签字盖章后返营销部审核并填制房屋出库单(入住通知单),领钥匙,入住,实行物权转移。

五、调、换房出库管理

1、调房、换房指调、换楼层,调、换地点,调、换朝向及以房换房等。

2、正常调、换房指已与营销部签订购房合同,楼号已定且已到财务部交部分或全部购房款并办理商品房出库手续,因各种原因欲调换楼层或楼号的行为。

3、具体做法是调换房者书面向营销部申请,由营销部视具体情况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以补充协议方式通知财务部,同时由客户到财务部办理交、退款手续,营销部审核交、退款手续无误后,重新办理出库单,收回原出库单。

六、罚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者扣发10-50%的当月薪金:

a、库存商品房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b、未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商品房出库手续的而交付使用的。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者扣发年终奖金,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a、有前款规定行为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b、在办理以房抵款中,房款高于欠款额且余额难以回收的。

七、本办法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通过日起执行。

第3篇 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办法

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怎么写出入仓库需要一定的出入规定,下面就为大家带来了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1】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仓库管理程序,促进仓库各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的运作,加强对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库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费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物料及时供应及成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详细阐明了公司仓库管理职责及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程序。

适用于河南拼搏模具有限公司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二、 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仓管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二)物品进库,仓管和采购员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模具部或注塑部申请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三)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四)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五)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

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六)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九)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三、 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实行以旧换新,专用工具做到专物专用。

(四)对于相关部门专用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总经理、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五)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每月结账前向财务部门提供出入库报告,以供参考。

对于账物不实的情况,仓管按原价赔偿。

(六)仓库为公司重地,仓库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

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2】

一、商品入库流程

1、采购部下定单时应该认真审核库存数量,做到以销定进。

2、采购部审核订单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进货数,杜绝出现库存积压,滞销等情况。

3、订单录入后,采购部应确定工厂送货、到货时间,并及时通知仓库。

4、当商品从厂家运抵至仓库时,收货员必须严格认真检查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若出现破损、是原装短少等情况。

收货人必须拒绝收货,并及时上报采购部;若因收货员未及时对商品进行检查,出现的破损,原装短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收货员承担。

5、确定商品外包装完好后,收货员必须依照相关单据:订单、随货同行联,对进货商品品名、等级、数量、规格、金额、单价、进行核实,核实正确后方可入库保管;若单据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员;若进货商品未经核对入库,造成的货、单不相符,由该收货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入库商品在搬运过程中,应按照商品外包装上的标识进行搬运;在堆码时,应按照仓库堆放距离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

若未按规定进行操作,因此造成的商品损坏由收货人承担。

7、入库商品明细必须由收货员和仓库管理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做到帐、货相符。

商品验收无误后,仓库管理员依据验收单及时记账,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时间、单证号码、验收情况、存货单位等,做到帐、货相符。

若不按照该制度执行验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仓库管理员承担。

8、按收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二、商品出库流程

1、销售部开具出库单或调拨单,或者采购部开具退货单。

单据上应该注明产地、规格、数量等。

3、仓库收到以上单据后,在对出库商品进行实物明细点验时,必须认真清点核对准确、无误,方可签字认可出库,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4、出库要分清实物负责人和承运者的责任,在商品出库时双方应认真清点核对出库商品的

品名、数量、规格等以及外包装完好情况,办清交接手续。

若出库后发生货损等情况责任由承运者承担。

5、商品出库后仓库管理员在当日根据正式出库凭证销账并清点货品结余数,做到账货相符。

6、按出货流程进行单据流转时,每个环节不得超出一个工作日。

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3】

公司仓库一切商品货物的对外发放,一律凭盖有财务专用章和有关人士签章的“商品调拨单(仓库联)”,一式四份,一联交业务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出库单”依据,一联交统计。

由公司业务员办理出库手续,仓管员根据“商品调拨单”注明业务承办人,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由仓管员定期交财务部。

生产车间领用原料、工具等物资时,仓管员凭生产技术部门的用料定额和车间负责人签发的领料单发放,仓管员和领料人均须在领料单上签名,领料单一式三份,一联退回车间作为其物资消耗的考核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成本核算依据,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

发往外单位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同样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出库单上注明,并设置“发外加工登记簿”进行登记。

来料加工客户所提拱的材料在使用时,应类比生产车间领用办理出库手续,但须在领料单上注明,且不登记实物账,而是在“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仓库物资的入库管理

外购物资(包括外购材料、商品等)到达后,由业务部门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单”一式四份(经仓管员签字后的“商品验收单”,一联由业务部门留底,一联交统计部门,一联由业务部门交给财务部,一联交仓库作为开具“入库单”依据),仓管员根据“商品验收单”填写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将实物点验入库后,在“商品验收单”上签名,并根据点验结果如实填制“入库规格单”一式三份,送货人须就货物与入库单的相应项目与仓管员核对,确认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做到货、单相符,仓管员凭手续齐全的“商品验收单(仓库联)”和“入库单”的存根登记仓库实物账,其余一联交财务部门,一联交业务部门。

企业自身生产的产成品入库,须有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由专人送交仓库,仓管员根据入库情况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双方相互核对无误后须在“入库单”上签名,签名后的入库单一联由仓库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交生产车间作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成品核算之依据。

委托加工材料和产品加工完后的入库手续类比外购物资入库手续进行办理,但在'入库单'上注明其来源,并在“发外加工登记簿”上予以登记。

因生产需要而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外购物资或已完工的委托加工材料,应同时办理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以准确反映公司的物流量。

来料加工客户所提供的材料类比外购物资入库办理手续,但不登记仓库实物账,而设“来料加工材料登记簿”,以作备查。

车间余料退库应填制红字领料单一式三份,并在备注栏内详细说明原因,如系月底的退料,则在办理退料手续的同时,办理下月领料手续。

对于物资验收入库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的现象,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其程度报告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和公司经理处理。

第4篇 中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管理办法

九江中学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文件)、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试行)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暂行办法。

一、职责

第一条凡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和各种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以及自制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设备、家具等资产,其产权均属学校所有,符合本要求的均由学校后勤保障处组织办理验收、入库、登记手续,财务处审核、报销。

第二条办理仪器设备验收入库时,应明确管理单位(部门)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人,并将保管单位(部门)和保管人员的姓名登记入账。

第三条属于多部门或多人共用的仪器设备要求明确一个保管部门和使用保管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部门)是仪器设备使用和保管的基层单位。后勤保障处负责编制全校统一的单位信息管理系统代码。

第五条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协助后勤保障处做好仪器设备验收、入库和登记工作。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和调整,由各单位(部门)提出,报后勤保障处备案。后勤保障处根据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有关培训工作,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购置仪器设备,必须按学校设备采购有关规定的程序执行。经学校批准的设备购置执行计划文件是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的必备凭据之一。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仪器设备,不予办理验收、入库和登记手续。

二、有关入库验收程序

第七条经批准购置的仪器设备,根据经办单位(部门)的不同,可以采用以下两种入库验收管理流程:

(一)各单位(部门)负责经办的仪器设备入库验收登记流程

(1)设备到校,由各单位(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协助本单位(部门)领导,落实管理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组织验收,根据设备铭牌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填写《设备验收单》,输入数据,完成后发送到后勤保障处信箱。

(2)后勤保障处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设备验收单》,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通知用户,打印《设备验收单》。

(3)使用单位(部门)和使用管理责任人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指定有关人员携发票和《设备验收单》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

(4)在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时对《设备验收单》上使用保管责任人是否签字确认、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等信息是否输入完整等,进行再次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签字盖章,一式三联,其中的一联返回院(部)保管,一联留后勤保障处备查,一联给经手人随发票到财务处报销。

(二)由后勤保障处经办的政府采购仪器设备验收、入库、登记流程

第八条 设备到校,后勤保障处通知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兼职责任人组织验收。

验收办法同上。区别是一式三份的《入库单》,其中的一联返回校(部)保管,两联留后勤保障处,由后勤保障处采购人员负责办理报销手续,即携带其中一份《入库单》和政府采购有关发票和文件,办理经费结算手续。

第九条仪器设备到校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完成以下验收手续:

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后,申购单位(部门)应负责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明确验收、领用、使用管理责任人员,落实放置地点,配备所需环境设施,准备工作完成后,通知送货到校。

2、后勤保障处负责通知供货商和申购单位(部门),确定验收办法,并要求供货商随同仪器设备,携带有关采购合同、发票等凭据,在指定时间内到申购单位(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验货。

3、仪器设备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需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后勤保障处、项目申请单位(部门)、供应商,并会同有关归口管理部门组成,逐条考核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性能,验收完成后,各方在《仪器设备验收单》上共同签字确认。

4、验收办法:

(1)设备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开箱。

(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清点、检查设备的外包装与数量是否符合要求;对照发票、说明书、装箱单及其它技术资料,检查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主要技术指标),附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等,与合同有关条款和发票是否相符,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是否相符;

(3)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和试运转,申购单位(部门)负责在验收单上作好详细记录。如果申购单位(部门)自行安装,必须在供货商的指导下,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调试,不得盲目安装、操作和使用,造成损坏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仪器设备验收应以合同和技术说明书为依据。验收中若发现型号、规格不符,附配件及资料不全等问题的,应及时提出,填写《仪器设备验收问题处理报告》,通知后勤保障处或直接向供应单位(部门)交涉,研究处理办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固定资产责任人会同设备领用人对照设备的铭牌、合同、说明书等,逐件登记,填写《验收单》;登记完成后,编上自编号,贴上小标签,在《验收单》和发票原件上签字确认,以示保管责任,再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兼职责任人汇总,统一送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6)入库登记时,使用单位(部门)应将仪器设备所附的软件、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复印并列出清单,有关原件送后勤保障处存档,复印件由申购单位(部门)保管。单件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原件由后勤保障处转交校办公室档案部门存档。

(7)进口设备由后勤保障处、申购单位(部门)和经销单位共同验收;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设备,必须由外商技术人员开箱,并安装调试。

(8)验收完成期限。单价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到校后,原则上应在7天内完成

验收手续,单价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原则上应在14天内完成验收手续。

三、入库登记、记帐规定

第十条入库登记要符合以下要求:

验收合格后,申购单位(部门)须备齐以下材料,办理入库手续:

(1)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等批准文件;

(2)申购单位(部门)负责人及使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购置发票;

(3)申购单位(部门)签字确认的《验收单》;

(4)所购设备的全套技术资料原件(含说

明书、保修卡等)。

第十一条经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即进入建账阶段。建账要求如下:

1、仪器设备入账主要分为三类登记:

(1)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主要指500元以上、具有单独使用功能、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耐用品账,主要指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和500元以上(含500元)、能够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

(3)易耗品和材料。不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下有关物品。

2、由后勤保障处在《入库单》上注明:属专用设备还是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是指教学单位(部门)领用,且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不含家具),其它均为一般设备。

3、低于500元以下且能保持一年以上外部形态或使用期限的物品,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填写入库验收单,直接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但记入本单位(部门)《低值耐用品明细账》,明确领用人,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4、家具类物品不论购置单价,均由申购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登记入库手续。

5、实验室所用易耗品和有关材料,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记入本单位(部门)的《易耗品和材料明细账》,由单位(部门)负责管理。

6、捐赠的仪器设备,由接受单位(部门)到后勤保障处办理入库手续后,到财务处做账,并记入本单位(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

7、财务处根据设备处《入库单》,给予报销,并在会计凭证的“摘要栏”内,登记入库的“设备编号”或“入库单号”以便今后备查。

8、对于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且不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配件、附件,可以有两种方法登记入账:

一是将配件单价直接计入增加主机价值,并在固定资产明细表的备注中注明单价增加的原因。

二是作为仪器设备单独登记入帐。500元以下的配件、附件,由申购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填写入库单后,直接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9、使用科研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由申购单位(部门)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保管单位(部门)商定,指定保管责任人,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办理入库时除上述材料以外,还需要附“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并经科研处和委托保管单位(部门)签字确认方可入帐。

10,以赠送、支援或对外出售科研等产品为目的,而使用本校经费(含科研等经费)购置的设备等物品,均要办理入库手续。赠送或出售时,再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办理销账手续。

11、仪器设备计价要求:

1、自制的仪器设备,按实际发生的全部工、料、费计价入帐。

2、无价调入、帐外盘盈和其它原因增加的仪器设备,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估价入帐。

3、调出、变卖、报废的仪器设备,按原价注销。

4、明确“教学”和“行政”在“使用方向”上的划分原则。根据学校确定的教学和行政单位(部门),凡教学部门(单位)购进的资产一律在使用方向上列为“教学”;行政部门购进的资产列为“行政”。

第十二条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5篇 设备、设施出厂、入库、安装验收和报废管理办法

1、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须是国家或本公司定点厂生产的性能先进的合格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购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等,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2、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单位要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3、设备和设施安装前,安装单位要提出安装申请和计划,编制施工规程并经运输、机电等单位审查会签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使用,并要有书面的验收记录。

5、对运输设备(矿车、人车、机车)的报废,由矿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机电机运队、机电机运队、机电科、经营部、调度下管参加,建立鉴定验收制度,由区队和专业建挡备查。

第6篇 某商务酒店出入库管理办法

商务酒店出入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出库时间定为每星期一、三、五、日的下午三点至五点(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条.办理出库必须由总经理在内部直拨单或出库单上签字方可出库。

第三条.内部直拨单用于营业、生产用周转物品、消耗品;而出库单用于后勤部门(工程、保安、办公室、配送)领用物品。

第四条.原材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需要办理入库手续,并且要有入库经手人的签名。原材料中的菜品、纯净水生产原料要直拨入厨房和生产部,只需要办理验收手续即可。

第五条.固定资产购入验收后直拨入使用部门,直接填制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不需要填写入库单。

第六条.保管员要对入库物品保质期、外观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不与办理入库手续。

第7篇 施工现场材料验收与入库管理办法

工地所需的材料经采购员采购回场后,应进行材料的验收。

(1)、材料保管员兼作材料验收员,材料验收时应以收到的《材料清单》所列材料名称、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对入库的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数量超过申请数量者以退回多余数量为原则,但必要时经领导核定审批核准后可以追加采购手续入库。

(2)、材料的验收入库应当在材料回场时当场进行,并开具《入库单》,在材料的入库单上应详细的填写入库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入库时间/经手人等信息。且应在入库单上注明采购单号码,以便领导复核,如因数量品质、规格有不符之处应采用暂时入库形式,开具材料暂时入库白条,待完全符合或补齐时再行开具材料入库单,同时收回入库白条,不得先开具材料入库单后补货。

(3)、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量的验收,禁止估约。

(4)、对大宗材料、高档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时索要“三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出厂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须加盖红章。对不合格材料的退货也应在入库单中用红笔进行标注,并详细的填写退货的数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库单应一式三联。一联交于财务,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库时数量和购买时数量有无异议。一联交于采购人员,并和同材料的发票一起作为材料款的报销凭证。最后一联应有仓库保管人员留挡备查。

(6)、因材料数量较大或因包装关系,一时无法将应验收的材料验收的,可以先将包装的个数、重量或数量,包装情形等作预备验收,待后认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验收,必要时在出库中再行对照后验收。

(7)、材料入库后,各级主管领导或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入库材料进行复验,如发现与入库情况不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员赔偿。

(8)、对于不能入库的材料如周转架料、钢材、木材、砂、石、砌块、土建用的装饰材料等物资材料的进场验收必须由仓管员和所使用该材料的施工班组指定人员二方共同参与点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每批供货完成后据此验收依据一次性直接由工长开出限额领料单拨料给施工班组。

第8篇 高校物管中心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

高校物管中心物资采购、出入库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iso9001―2000程序文件《采购控制程序》,结合实际指定本办法。

一.采购的机构设置

(一)物管中心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部门经理任成员。物管中心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决定处理物管中心物资采购事宜。

(二)中心下属各个部门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经理、副经理(或者主管)、兼职采购员组成,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二.出入库管理

(一)中心下属各个部门设物资兼职保管员,负责采购物资的保管领用。

(二)各部门建立物资出入库帐目。采购发票报销时应有保管签字。

三.对合格供方的评审

(一)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与本部门采购物资质量要求的符合性。供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复印件。

(二)供方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交货期、售后服务等。

(三)供方提供产品的价格等。

四.采购程序

(一)采购文件

1.各个部门制定《采购计划》,报中心领导审批批准,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2.各个部门采购物资时,有必要签定采购合同的,必须签定采购合同,作为物资采购的法律文件。

(二)采购审批

部门提出采购计划后,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三)采购作业

1.严格执行对供方的评审,货比三家后再确定采购商家。

2.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一式四份,供方一份,部门一份,中心一份,结算时交财务部一份。采购员根据核准审批的采购计划,按照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适时进行采购,以保证及时供应。

3.大宗用品或长期需要的物资,根据核准审批的采购计划,向有关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时间的供货使用需求。

4.采购部门应当经常调查主要材料市场行情,建立供应商资料,作为采购产品质量,价格审核的参考,补充。

第9篇 设施设备(出厂、入库、安装)验收报废管理办法

1、设备和设施的选型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负责,选用的设备、设施必须是国家或本公司定点厂生产的性能先进的合格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采购或使用不合格的设备、设施和零部件等,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2、新购置和经大修后的设备和设施,投入使用前由机电和运输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单位要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3、设备和设施安装前,安装单位要提出安装申请和计划,编制施工规程并经运输、机电等单位审查会签后,方可进行安装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规程、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4、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并试运转,合格后方准移交生产使用,并要有书面的验收记录。

5、对运输设备(矿车、人车、机车)的报废,由矿机电科长负责组织,机电机运队、机电机运队、机电科、经营部、调度下管参加,建立鉴定验收制度,由区队和专业建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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