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房地产营销部综合管理办法
1.目的
1.1.规范营销部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各小组内部管理有效有序。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营销部各小组的内部管理工作。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审批管理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监控营销部总体工作质量。
4.2.营销部经理负责组织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控制,并对年度、月度工作进行总结。
4.3.各小组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与控制,并对年度、月度工作进行总结。
4.4.各小组主管及组员负责依据本规程按计划实施工作。
5.作业内容
5.1.工作例会、专项会议、协调会议
a)营销部经理或各小组主管每周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工作例会是为日常工作安排、工作协调、工作小结的会议,应当按以下要求召开:
――通报各方面、各组别的主要工作实施情况;
――提出需要协助的问题、困难;
――布置下一周的各项工作;
――总结上一周的工作实施情况;
b)专项工作会议是由营销部经理或各小组主管临时组织召开的为解决某一问题的专项工作会议。会议应当按以下要求召开:
――有明确的解决问题目标;
――有事先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相关人员;
――有相关人员的主要发言记录;
――有结果。
c)协调会议是由营销部经理或各小组主管为协调各部门或组别之间的工作而召开的联席会议。会议应当按以下要求召开:
――有书面通知;
――有相关人员的主要发言摘要;
――有结果。
d)各类会议均应有详细的会议纪要。
6.内部培训制度
6.1.营销部经理于每月的28日前做出下个月的员工培训计划,报行政部审批。
6.2.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以下列要求: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有考核的标准;
d)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有培训费用预算。
6.3.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15天(特殊情况可顺延)的上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6.4.培训内容包括:
a)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部门工作性质/部门的基本运作程序/安全教育及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
b)营销部小组主管讲解各岗位职责/部门的奖惩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着装规定/礼貌礼仪/文明用语和作业规程的摘要;
c)营销部小组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即由老员工结合实际情况向新员工讲解岗位情况及岗位工作程序;
d)考核,新员工入职结束后,参加公司行政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考试和营销部经理的考核,新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者辞退处理。
7.部门报表管理制度
7.1.营销部月度考勤表在次月1日前交由营销部经理审核,2日前上交人力资源部劳资管理员。
7.2.营销部月度佣金报表在次月的7日前交由营销部经理审核,8日前上交财务部审核。
7.3.营销部月度报销售报表在次月的4日前交由营销部经理审核,5日前上交财部审核。
7.4.营销部日报表须在每日5:30前以电子文档报送财务部(特殊情况除外),如遇节假日或星期天可于次日9:30前报送。
7.5.每月24日前完成本部门次月物品申购计划书面版,经理审批并提交给行政组。
8.部门考核奖罚制度
8.1.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销售任务制定的奖罚制度。
8.2.营销部奖罚制度按公司《员工手册》执行。
8.3.营销部月度绩核考核执行(营销佣金分配制度及月度绩效考核)。
9.相关文件
9.1.相关制度
第2篇 某地产公司营销部销售行政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营销部销售行政管理办法
一、行政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待制定本守则。
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法令、自觉维护公司利益不谋求公司制度之外的个人利益。
2、部门员工之间应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关系。
3、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4、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5、置业顾问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6、遇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判别客户归属。
7、置业顾问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口径一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事宜。
8、销售经理协助置业顾问做好销售工作,做到统一管理。
9、置业顾问要时刻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对本项目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周边项目做到知已知彼,不断提高房地产专业知识及销售技巧,具备独立完成销售工作的能力及较强的应变能力。
10、置业顾问应有意识地培养自身的客户分析及判断能力,通过业务情况、客户资料的整理,配合部门及公司领导审核的广告收益,为制定广告宣传策略提供依据。
以上员工守则所有置业顾问应严格执行,如有违背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大小,按公司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9:30-18:30
2、休息日安排
根据销售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并结合休息排班表安排员工休息,营销部经理与销售经理随时保证有一人在销售现场。遇展会或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停止安排休息。
3、考勤制度
销售人员每天上下班须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和擅自离岗,未签到并未到销售经理处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1)迟到或早退:未经批准,迟到(早退)一个小时的,扣发工资20元;一个小时以上按旷工对待,按实扣发工资。一周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将受到口头警告;一个月达到5次的将受到书面警告;半年内累计超过15次以上者予以解聘。
2)旷工:未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每月旷工累计超过3次,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3)病假:员工生病须在上班前来电告知销售经理,并应在康复上班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调休:需填写调休单,由销售经理签字方可执行,同时做好值班安排,如先调休再请示的,原则上做旷工处理。
5)事假:事假须提前1天请示销售经理,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或超期休假的按旷工处理。事假扣除当天日工资。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6)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则按公司规定办。
7)外出:员工外出办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宜,须向销售经理请示,说明外出事由,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应在办完事情后立即返回,不得利用外出时间办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宜。未经批准私自外出者按旷工处理。
4、考勤管理
销售部考勤由销售文员管理、记录,于每月31号(30号)统计汇总,上报营销部经理。员工的出勤情况是销售部审核每一位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指标之一,希望部门所属人员严格执行本考勤制度,遵守部门作息时间,为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时间保障。
5、着装要求
每位员工须着统一工服上岗,佩戴工牌,着装整齐大方,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6、严重违纪处理
为加强销售部管理工作,严肃公司劳动纪律,任何员工出现以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利用价格、房号及其他不正当手段抢客户,有损公司声誉者。
2)销售经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置业顾问或客户贿赂,私押、私放房号者。
3)盗窃公司及私人财务,将公司机密、客户资料等私自泄露给他人或其他项目,牟取经济利益并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置业顾问做私单,协助房主炒房,从中谋取经济利益者。
5)散布谣言及流言蜚语,搬弄是非,攻击诋毁他人,不利于部门员工团结,拒绝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级,散发消级怠工情绪者。
6)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累计旷工超三天者。
7)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坏、造成不良影响者。
8)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9)贪污、私自挪用公款或客户房款,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被部门除名的人员,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及所造成的后果追究其刑事责任。除名人员的奖金及佣金予以扣除。
二、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
2、上班时间不得在销售接待中心大厅吃零食、吸烟;不得随意串岗,吹牛谈天等,无客户时必须在接待台或洽谈台前坐好。
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
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不得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
5、不得在上班时间睡觉;
6、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不得占用销售热线电话'煲电话粥',打声讯台者第一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辞退。
7、不允许在办公区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不允许在销售资料上乱画;
9、上班之前及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10、任何员工,任何时间不得在售楼处打架、骂人;
11、要爱护公司公物,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置业顾问根据值日安排定时对销售接待中心指定区域进行清理。接待台内外个人物品(水杯、笔、本等)必须整齐简单,随时保持整洁,售楼资料整洁有序,不得使用待客水杯,客户走后,须立即清理,以维护销售接待中心的良好形象。
12、不允许置业顾问做私单,替客户炒房,从中谋取利益。
13、同事间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共同进步,不得私造谣言,拉帮结派而破坏团结。
14、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时应热情,有
礼貌,不可以带情绪上班;碰上刁蛮顾客,须理智对待,严禁与客户争吵。如发现对客户不礼貌、不耐烦、不理睬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的罚款,严重的辞退。
15、置业顾问不得私自保留有关工作奖金、销售任务等文件内容,否则以违纪论处。
16、员工用餐必须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不许在接待台用餐。置业顾问实行轮流用餐,保证用餐时间来访客户的正常接待工作。
17、下班后禁止在售楼处接待大厅内喧嚣、嬉闹、闲坐。
18、收取定金由公司指定人员收取,并开据收据。
19、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置业顾问不得私自或串通其他人员收取客户的订金和其他一切现金,严禁在业务中收取任何好处费、实物或回扣。
20、置业顾问按公司规定的顺序接待客户和接听电话,不许抢客和电话。
21、售楼部制定统一的客户来访和来电登记表,置业顾问须认真填写,不得擅自涂改。
22、售楼部置业顾问每天遇到问题应及时向主管人员反映,每天的业务成绩须下班前向主管人员汇报。
23、每月月初销售经理向置业顾问宣布上月业绩及总结,并宣布下月的任务计划。
24、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定金收据等一律不许涂改。
置业顾问应严格遵守本行为规范,若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分、除名等处理。
三、竞争机制
为了有效地促进销售,营销部采用末位淘汰机制。销售经理根据楼盘总量及销售进度计划核定当月的销售任务,根据置业顾问人数平均划分,设定业绩底线。若月度结束,某位置业顾问业绩在此底线下,并是销售业绩最差的一位。销售经理根据情况劝退或者调整底薪。
四、营销部奖惩条例
为了更好的激励全体置业顾问,更快的实现公司销售目标,每季度的个人销售第一名将给予通报表扬,发放一定数额的奖励金,并作为年终评选优秀销售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若置业顾问在销售过程中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或置业顾问违反销售纪律,销售经理有权酌情对违纪人员做出经济上的处罚。(具体奖励办法看佣金制度)
五、离职人员管理
1、置业顾问辞职须提前1个月递交书面申请,报销售经理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离职人员辞职须填写销售部辞离职申请表,交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由销售经理确认。销售经理核算该离职人员的佣金送主管领导签字。由财务部汇总发放工资、佣金、欠款及扣款情况并签字确认,发放相应工资、佣金。
3、离职置业顾问须将已签认购的客户名单移交给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可根据离职人员的建议将客户分配给本部门的在职置业顾问。
4、离职人员按实际完成情况计相应佣金。剩余部分的工作由被移交人完成并计提该部分佣金。
第3篇 某地产公司营销部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地产公司营销部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一、现场接待
客户接待、热线接听制度
为了促进销售员公平竞争,充分发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将接待方式采用轮流接待制:
销售第一人:接待来访客户并陪同客户参观、介绍项目相关情况,解答客户所出的有关问题;
销售第二人:做好接待客户的准备工作;
其他人:回访客户或协助完成销售工作
■接待客户:
有客户进门所有在销售大厅的员工同时喊'欢迎参观'。按顺序排在第一位的置业顾问主动起身招呼(不得经催叫后再行接待,以免让客户久等而产生不良印象)上前问候:'您好,欢迎参观。'然后简单询问客户是否曾来参观过,是否已有置业顾问接洽过,分以下几种情况:
1)若客户说与某位置业顾问有过联系,则及时通知该置业顾问,由该置业顾问进行接待。
2)若客户说没有联系过或以前联系过但已忘记置业顾问姓名,且置业顾问没有在接待客户登记表中登记过,则该客户应视为新客户,带至洽谈区详细介绍,并耐心询问其购房意向,负责接待的置业顾问应设法问知客户信息获取渠道,并在客户走后在客户来访单中填写清楚。
3)如遇同行市调也视为新客户(不填写客户来访登记),热情接待,绝不能看不是客户就不理睬。
■接听热线:
销售主管在接听热线时应首先致问候语,报项目名称,并询问客户以前是否联系过,然后将电话转给其置业顾问(判别方法同接待客户)。销售主管每天还应将上门客户总量(新客户量)、热线及市调量报告给营销部经理,作为销售方案及广告宣传方案调整的依据、指标。将热线每天分发给置业顾问跟进。
(2)客户接待、热线接听要求(见培训资料)
二、认购定金
认购定金:定金为人民币50000元/套。客户在交纳定金的时候签署认购书,保留时间定为7日,若客户在约定的时间内无法签约付款,则该房号被销控视为可销售房号,由置业顾问重新销售。在公司正式取得销售证之前,定金可随时退还客户。但必须亲自办理或客户签署退房申请书。在取得销售证之后,定金原则上不予退还。
诚意金:在产品促销期(包括展会等)可收取诚意金2000元/套。保留时间暂定为二日,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作延期。若客户在约定时间内无法补足认购定金,则公司有权将其认购的单元进行重新销售,诚意金视情况是否给予退还。
三、签约
客户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付足首付款,若客户签约时付款不足,必须由置业顾问向销售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签约,且不得记入个人、总体业绩统计,直至客户补足之后方可计算业绩。
客户购房合同的签署由置业顾问陪同客户到签约会计处签署,首先由置业顾问与客户签定合同确认单(约定单价、总价、单元号、付款方式、交房费用等),交由销售经理核对,由销售经理签字。再到财务处按确认单签定合同。
四、合同履行(催款、催交文件)
置业顾问需协助公司财务部、财务、销售文员催促客户交纳房款,交齐购房所需证件及办理按揭手续的文件,以便尽快完成公司的销售回款任务。
五、业务制度
1、客户接待制度
置业顾问须团结互助,不得争抢客户,发扬'同心同力,勇于奉献'的精神,热情诚垦,耐心细致地完成客户的接待和跟踪服务。
1)实行'首问负责制',轮流接待客户(包括电话咨询),每天由销售主管统一安排顺序接待客户,置业顾问早到或晚走接待的客户不计入轮流顺序(值班时间接待客户不计入轮流顺序)。
2)在本该甲置业顾问接待时,甲置业顾问因去洗手间,吃饭等原因不在接待区域,甲置业顾问则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接待,总的接待顺序不变。
3)和置业顾问有联系的客户再次上销售接待中心或电话咨询,而该置业顾问不在,其他置业顾问(以倒数第一接待的人员排序)有义务帮助接待并做好相关纪录转告该置业顾问,此次接待不计为轮流序列。
4)由置业顾问电话联系而来的客户、老客户引荐的新客户到售楼处主动找某位置业顾问,此置业顾问在现场,此次接待不计为轮流序列。此置业顾问不在现场,其他置业顾问按第3条款帮忙接待。如果不主动找某位置业顾问,按新客户正常接待。
5)公司及业务单位相关人员推荐过来的客户,通过填写内部客户登记表后交给营销部,由销售主管备案,由销售经理或销售主管统一分配给置业顾问接待、跟踪;成交后将给推荐人员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执行方案见佣金制度)
2、客户登记制度
置业顾问需认真填好客户来电、来访登记表,(内容以客户详细姓名,电话号码、来访媒体、需求面积、接待置业人员等)。由销售主管每天负责检查、核对录入情况并及时报销售文员备案。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为公司积累客户资料。
注意:客户确认中时间以电脑录入时间为准。如置业顾问未进行客户登记,发生与其他置业顾问撞单事件,责任自负,其业绩和佣金归属由案场经理酌情分配。
3、工作日记制度
①置业顾问必须将客户资料填写在工作日记上,记录必须认真、明确。工作日记的内容包括:接电来访记录、客户追踪记录、客户信息反馈、置业顾问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应及时记录客户一些明显特征、所推荐的楼宇情况、客户的问题和要求)。
②每跟踪一次客户,记录要全面、详细,如年月日,客户反馈的意见必须记录在工作日记上,并要及时归纳,整理,个人不能解决的,交销售主管协助解决处理;
③工作日记是用来记录置业顾问一天工作情况,也是销售经理用来衡量各置业顾问的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的标准,还可以帮助领导找出置业顾问业绩不佳的原因。在发现与其他置业顾问撞单时,销售经理可根据工作日记判别客户的归属。故要求每个置业顾问在每天工作结束前做完工作日记交给销售主管。
4、周报、月报统计制度
置业顾问应在每周五下班前1小时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填定工作周报表,交销售主管检查,并及时报销售经理。工作周报表包括接待统计、业绩统计两部分。月报于每月28日交置销售经理检查、汇总,并及时营销部经理。
5、成交登记制度
内部认购期:置业顾问在客户签认购书并付足50000元/套认购定金后,将认购书(即定单)交由销售主管签字确认后由销售经理登记计算佣金。在客户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付清首付款后,将合同确认单交销售经理登记备案。每月底将本月签约客户登记表汇总,经销售经理、财务部相关人员确认待客户按揭款到账后,由财务
部发放相应部分佣金。
正式销售期:在客户签署购房合同交齐首付款后,由置业顾问填写成交确认单交销售主管登记,每月底由销售主管汇总交由销售经理、营销部经理,由财务部核算佣金。
成交确认单应于客户签约当天上缴。如因迟交未交确认单而未发放佣金者,责任自负。
6、客户的认购及销控管理制度
①客户的认购原则上以签订购房预定书并交付定金为准,楼盘的销售由案场经理、销售主管统一掌握,客户一旦要认购落定,必须核对好单元、房价及付款方式并由经理、主管确认后交业务人员办理。
②客户一旦确认并签订预定书,严格按照预定书上制定的条款执行,如须保留或下小定,需经经理、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保留,原则上小定不予返还。故置业顾问在洽谈过程中应给予客户充分考虑。
③客户在认购过程中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向客户承诺、暗示价格上的折扣或超出销售解释范围以外的内容,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扣除佣金直至开除)
7、例会、培训及考核制度
(1)例会
销售中心每周一固定为例会日,由销售经理向全体人员传递公司的最新决议及思想,同时置业顾问可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情况,需要哪些部门给予配合向销售经理反映,由销售经理整理集中处理。置业顾问必须按时出席例会,不得缺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销售经理批准方可缺席。
(2)培训
培训是联络工作人员感情,提高工作效益的有效途径,所有业务人员须认真对待并严格考勤,违反此规定按出勤制度同样处罚。
a.培训包括每天早上的简短例会,以及视工作需要举行的不定期讨论。
b.培训时,全体人员须积极配合,努力提高自己对业务基础知识的认识和业务技巧的掌握程度。
c.除了开盘前公司组织封闭式统一训练外,应针对每个销售阶段及项目进展情况随时依据需要对置业顾问进行临时短期培训,使得公司对产品、市场的一些想法及理念能及时传达给每一位置业顾问,以便传递给客户。
d.考核制度:营销部经理可随时考核置业顾问的业务知识、销售技能。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置业顾问有权停止其接待客户,待再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客户合同更名原则
为了杜绝人为的炒作行为,原则上不允许客户签完合同之后更名。只有客户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才可更名。更名时必须出示与新业主的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填写客户更名申请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手续。
9、轮休与轮值制度
公司实行销售员工轮流休息制度和轮流值班制度,包括中午(11:30-13:00)和晚上(18:00-21:00)值班,具体由销售主管按实际情况在每月初制定详尽的值班表,全体人员须遵照执行。
1)轮值期间不按规定操作或马虎应付,发现一次罚款20元,无故缺席或早退则视为旷工处理。
2)值班互换须征得销售主管同意,否则一次罚款20元。
3)应保持不少于2人同时值班。
4)展销会期间,展场与现场人员调配以轮流制,必须服从安排。
六、业绩归属
置业顾问录入的客户确认及工作日报表为判定业绩归属的重要依据
1、严禁置业顾问协助客户炒房,不得做私单,违者案场经理有权报经分管领导批准予以辞退,未提佣金不予发放。
2、置业顾问跟踪客户两个月内视为有效,超过两个月未跟踪则视为无效客户,如两个月以上该客户主动找该置业顾问仍视为该置业顾问之客户。以首先留下客户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符合连续跟踪期规定的销售人员为准,只有姓名无联系电话者非有效客户;
3、凡同属一家人或同一公司,当购买同一套单位均视为同一客户,为最先留下客户姓名及联系电话的置业顾问的为有效客户;如家庭或同一公司分两路,留电话不同而由其中一名置业顾问促成成交的,在另一置业顾问一周内发现并有登记证明,该客户应属于这两位置业顾问,提成按5:5分成。
4、客户指名的置业顾问,若无其它同事在此之前留下姓名及联系电话为指名置业顾问有效客户。
5、抢单撞单处理:
1)抢单指置业顾问明知客户与其它置业顾问接触过,仍不择手段将此客户据为已有。若发生此类事项,抢单置业顾问予以辞退,该客户的业绩佣金归属原置业顾问,扣发抢单置业顾问其它未提佣金。
2)撞单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名置业顾问与同一客户联系,若发生此类事项,按下列方式处理:
a.客户未签约,在有效期内归属首次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置业顾问;客户签约后一周内,业绩归签约置业顾问,佣金平分;
b.超过客户有效期后的撞单视为非撞单,客户成交业绩佣金均归签约置业顾问;
c.看房客户替真正购房客户咨询情况时,而本人又无法与其联系的,接待置业顾问应在销售经理处登记。如发生撞单时,业绩佣金双方平分,如未登记的原置业顾问不分享业绩佣金;
d.如发现上述情况以外的撞单情况,双方可私下协商,如协商不成则报销售经理解决。
八、折扣管理
1.销售经理:视定价方案和销售阶段而定,以公司发文为准。
2.置业顾问:无折扣权限
3.除销售统一的策略,原则上不打折。
4.其他公司关系客户如须要求更低价格,现场须公司相关领导的批条方可签约,原则上成交价格不可低于《销售价格表之底价》。
九、销售佣金管理
为了有效地促进销售,按市场惯例,采用'底薪+佣金'的薪酬体系,即按楼盘销售额的百分比计提团队和个人佣金。(详细见佣金制度):
1、提成的计算:见佣金制度
2、发放方法
销售奖金额=销售额_提成比率---应交所得税
(销售额:在单位时间业务当事人或管理人发生的成交业务销售回款额)
3、销售奖金:按销售回款额计发
4、提成的发放时间:每月5日发放上月提成;
5、特别奖励: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致使成本下降、售价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门向公司申报公司奖励。(其它详见佣金制度)
十、合同管理办法
1、营销部牵头,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示范合同。
2、价格在审定权限范围内,且合同无变动,营销部可直接办理手续。
3、示范合同基本条款如有变动,需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4篇 公司营销事务处理管理办法(3)
公司营销事务处理管理办法(三)
(一)营销部的外务负责人员在访问或开拓新客户时,应留意下列事项:
1.透彻观察对方在买卖上的需求及判定对方在买卖上的立场
2.观察对方进货及销售的意愿。
3.利用谈话、对应技术来引导对方购买的意愿。
4.针对对方的买卖意识及对商品的认知程度,检讨它与我方计划的合适与否。
5.检讨对方的销售政策与营业预算是否与本商品合适。
(二)营销部的外务负责人员应致力于商品知识、销售方法及市场知识的研究、同时须勤于调查销售客户的状况,随时以预算、效率化为基准、冷静且亲切地致力于销售活动。
(三)对客户提示重要事项或表达意向时,须取得部长的认可后才能执行。
(四)交易的开始有的是基于对方的申请,有的是出自我方的诱导,不管是何种方式,除了交易一开始即以现金往来的情况之外,都须事前对交易客户的资产、销售能力、负债、信用及其他评核事项进行调查,并向部长提出报告。
(五)对于各家客户须订明每月性的访问预定及收入预定,另外,对于客户的新开拓商品也须拟定每个月的大概预定额,根据这个来开拓新市场。
(六)不论老客户或新交易或预估的交易,都须私下迅速打听清楚,有了充分的调查,才能尽早与对方进行交涉。
(七)对于同业者的预估内容及交货实绩,须经常调查探听清楚,如此才能检讨自己在接受订货上的难易,另外,以于自己在预估及交货上的损失,应究明原因,以便修正制造技术及营业方面的缺陷。
(八)营销部应针对各方面的订货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使销售活动的资料备齐,并传给各相关人员参考。
1. 从经济新闻上做剪报整理。
2. 参考经济杂志及其调查记录。
3. 将业界的讯息记录下来。
(九)将老客户及预定客户等的订货资料整理成卡片,并将下列十项事由记录下来经常做修正:
1.资产、负债及损益。
2.产品的种类、人员、设备、能力。
3.销售状况及需求者状况。
4.应收帐款回收的实绩、信用状况。
5.与过去客户的关系。
6.电话、往来银行、代表者、负责人员。
7.公司内容的订单发出手续、过程。
8.付款的手续、过程。
9.在业界的地位。
10.组织、工资。
(十)与老客户应经常保持密切的联系,除了对订货情况及其他需求应探听清楚之外,尚须设法斡旋,使对方下单订货。为达成上述目的,可于必要时邀集对方举行研究会或是恳谈会。
(十一)在与对方交易的休息之际,应适当地提供餐饮、茶点及香烟等等。尤其需要外出用餐时,应在之前提出预算,取得部长或代表(总经理)的认可。
(十二)开拓新交易通常经由已交易客户之手进行,或委托其斡旋,或要求其持续过去曾经有过的交易来拓展业绩。
□ 估 价
(一)商品的估价须根据下游生产及采购的估价统一来估算,做成后经由部长的决裁,提供给各客户做为参考。
(二)估价书的制作由营业科的内务负责,通常须先从客户处拿到正确的规格书后才着手进行。
(三)营销部必须完备下列各项资料做为估价参考资料:
1.主要材料价格表
2.预估成本计算表(主要材料费、副资材费、加工费)
3.一般市价表
4.标准品单价表
(四)营销部对于定期委托制造部生产的标准品,应要求制造部提出其主要材料价格表与估价成本计算表。
(五)对于标准品以外的交易或估价委托,每次都须经由制造部经理的裁决,以估价的价格方式处理。
(六)对客户做估价时,应尽速进行状况调查,尽速提出报告。
(七)将估价书送给客户之后,必须在估价帐目表中提出日期及合同的成立与不成立等事项。
□ 受理订货
(一)营销部在确定订货已成立时,应将公司生产及出货的必要事项记入订货受理传票中,发函给相关单位。其规定如下:
1.一般订货受理传票
本传票乃受理一般性订货时填定,通常印制成二份,一份交给本人,一份交给营销部受理科保管,在制成订货编号,并做好生产委托书(复印四份)后,将其中a、b、c三联交给生产部。
2.特别订货受理传票
本传票主要为大量生产的商品或订有长期合同的商品、出口品填写,一共制成五份,一份由本人保,一份交给经理或代表[总经理)阅览后,由营销部受理负责保管,另外二份交给制造部,剩余的一份交给总务部的总务科。本传票必须记明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裁决条件、交货地点、捆包运送方式及其他必要事项。
3.预估生产委托表营销部在委托生产标准品的预估生产或其他特定品的生产时,应填写本表。本表须记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完成的希望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项。填写并取得营销经理的认可后,交给制造部。
(二)所有电话、外部销售或来函的订货受理,不论外务或是内务,皆由受理订货的本人填写本订货受理传票。
1.上月底的订货受理余额。
2.本月份的订货受理额。
3.本月份的交货量。
4.上月底预估生产委托余额。
5.本月份的预估生产委托额。
6.本月份的预估生产额。
(三)营销部向生产部公告预估生产委托表时,应要求提出下列的处理报告,以说明其经过:
1产品与产品的区分
2.产品的交货预定
(四)营销部为执行各项计划、使销售、订货受理活动顺利进行,应与生产部保持密切连系,并随时准备下列三项资料:
1.商品库存明细表。
2.主要材料的进公司预定表。
3.主要材料的库存明细表。
□ 交货检验、配送
(一)营销部对于客户的订货商品及委托生产的商品的交货期,须经常与生产部保持联系,以掌握其经过情形及进行状况。
(二)营销部若已于指定交货日期前确定可以交货,应主动与客户联系确实的交货时间。
(三)当确定要货商品的交货日可能延迟时,应通知订货的客户以取得其理解。
(四)营销部在交货或查验商品时,应对照订货帐单,以确定品名、品质、规格、单价、数量及其他事项
是否符合。
(五)商品的交货与配送业务由营销部进出纲管理科负责。
(六)在交货或配送商品时应发行送货通知单。送货通知单的内容记载要项包括:
1.客户名称。
2.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3.明细、其他事项。
第5篇 j保险公司农村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农村营销服务部进行统一、规范、科学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农村营销服务部”指__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根据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设在农村的机构。
第三条农村营销服务部从事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__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如:湖南省__保险代理公司寿险部)人事部门负责机构、负责人审批,个人业务部门负责发展规划制订、市场开拓与销售队伍管理。
第五条(如:市__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个人业务管理部负责当地农村业务发展潜力的分析、区域布局、本地发展规划制订,并设置专岗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县__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负责农村营销服务部的日常管理,由一名经理亲自负责,并配备相称的组训人员。
第七条等级,如:分三个等级:部、分部、处。对外标准称谓。
内部组织结构主要遵循血缘关系,以销售分散性业务为主。
主管职责
第三章设立
设立原则在具备一定人口、经济基础,按照经济区划具有一定辐射效应,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原则设立。
申请设立资格:专职销售人员达到20人,年度新单期交保费达到100万元。
农村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资格:从业三年以上,无任何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经营管理经验,与__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签定劳动合同
设立程序:
第四章__保险代理蓝山营业部寿险部管理
人员管理(包括负责人管理)
例会制度(部分晨会、可能部分周会)
财务管理
业务管理
风险管控
硬件配置(具体内容可做附件)
第五章待遇与考核
分服务部费用与负责人待遇。
服务部费用可分开办与正常经营费用(与业绩、等级挂钩最高比例)
负责人待遇(可与业绩、等级挂钩最高比例)
考核:分对服务部考核与对个人考核
服务部考核
个人考核:如:延长考核期、降低q值等
第六章撤并
第七章附则
以下内容可充实上述内容。
第6篇 地产营销部广告策划管理办法
一、从__以前的楼盘广告可以看出:
1、我公司的形象营销策划与楼盘新建议项目营销策划是营销部中策划小组的策划主管负责策划,由总经理负责实施。公司形象策划属于“年度策划方案”;新建议项目属于“新建议项目营销策划方案”。
2、做广告的时间,一般分为三个阶段:楼盘开盘、楼盘封顶、楼盘交楼。
3、媒介方式一般为:广告牌、户外灯旗、营销部形象装饰、标志制定、宣传单张、宣传楼书、媒体广告(电视、报纸等)。
二、按公司要求定期制作广告策划,并明确制作的周期频率、根据买点、工程进度订立宣传广告计划活动的安排等。
三、根据营销战略,应遵循广告策划的原则:时代、创新、实用、阶段、全局。
四、根据所宣传楼盘的特点、内容,联系广告公司讨论方案并要求其出具体的方案,选择至少三家广告公司所做的方案并上报经理以及公司策划小组定案。
五、根据楼盘的客观内容以及上级指导,通过定价、审核等客观地选择一家广告公司。
六、要求所其选择的广告公司按要求出方案。
七、根据最后确定的方案,签订合同,跟踪工程进度,确定付款细则,验收工程质量。
第7篇 营销档案管理办法
营销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客户基本信息档案管理
现有来往的老客户的基本信息一年进行一次调查,每月沟通复检,由责任营销员执行,年检的每年度3月底前把客户基本信息表交市场分部归档。
新客户的资料在第一次交易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责任营销员把客户基本信息表交市场部分,下一年归入老客户。
交基本信息表时市场分部负责登记,并对各责任营销员完成情况进行记录,作为考核依据。
市场分部把客户基本信息表录入计算机系统,供相关人员查询。年度进行系统备份,交公司档案室。
第二条商务文件档案管理
客户订货传真、订货电话等,责任营销员应作台账登记,市场分部每半年组织检查一次。
销售合同一式肆份签订,双方盖章后各执2份原件,我方客户服务部合同管理人员保存一份,财务保存一份,并由客户服务分部录入计算机系统,便于查询。传真签订的合同双方盖章后责任营销员复印1份交客户服务部保存。客户服务部把合同装订归档,年底交公司档案室。
合同评审相关手续完成后,合同评审单由客户服务部合同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一定时间后装订成册归档处理。年终交公司档案室。
发生退换货的,相关手续办理结束后,客户服务部要保留一份退换货单,并建立客户退换货台账。
以电话、传真形式向客户服务分部进行投诉的,客户服务分部要按要求填写客户投诉单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处理,客户服务分部还要做好客户投诉台账,详细记录投诉情况和处理情况。
第三条交易档案管理
产品发出后二天内,客户服务分部统计人员按发货单录入计算机系统,核对人员进行核对。发货单装订归档,年底交公司档案室。
客户来款到达后二天,客户服务分部统计人员按财务提供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核对人员进行核对。
统计人员按月给各产品部、责任营销员提供销售和来款数据。
第四条其他档案管理
会议时,指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客户服务分部内勤人员进行整理,和会议的议案、决议一起进行分类归档。
市场营销部对外的发文以及公司各部门对市场营销部的发文,客户服务分部内勤人员进行分类归档。
市场营销部的各种规定、制度、方案等,客户服务分部要进行归档备份。
各种市场反馈信息、调查结果等,市场分部都要按期进行分析、作出报告文件,并进行归档。
市场分部进行的各种宣传策划、培训等,要做好记录并归档。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按规定传递和保管档案文件,以便于记录和查询,并遵循公司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市场分部每半年检查一次档案情况,检查结果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指标。考核按《2004年市场营销部绩效考核办法》中日常工作质量考核的规定执行。
第8篇 某地产营销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
1.目的
1.1.为配合公司的正常运作,及时跟进按揭款的到帐情况。
2.适用范围
2.1.营销部全体人员。
3.定义
3.1.无
4.职责
4.1.销售员确保在楼宇成交前告知客户。
4.2.售后服务专员负责审核按揭贷款合同内容。
4.3.营销经理/主任与银行及时沟通。
5.作业内容
5.1.营销推广的管理
5.2.营销推广方式
5.3.营销推广的方式包括报纸、杂志、电台、海报、单张、夹报、dm广告等方式。销售部应根据需要选择合理的营销组合方式进行立体全方位的营销推广,以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楼市中形成品牌效应,使目标客户群能熟知楼盘的情况。
5.4.销售部并根据销售计划分解至月度媒体的具体投放安排表。
6.电视广告投放的管理
6.1.销售部负责提出影视广告创意分镜头脚本,报送地产公司对影视广告创意分镜头脚本进行共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6.2.销售部按公司领导评审意见执行影视广告制作。并安排影视广告投放排期,按确认后的投放排期进行电视广告宣传投放。
7.户外广告宣传的管理
7.1.包括车身、路牌广告、销售部负责提出户外广告投放及内容方案,报送公司对投放计划及广告内容进行审批和确认。
7.2.销售部按公司领导确认后的投放计划和广告内容执行。
8.楼书及宣传品的管理
8.1.销售部负责安排项目楼书及宣传品的设计,在定稿前,报送公司
8.2.销售部会同项目部对楼书中有关总体规划、建筑平面及立面图、交楼标准、建筑特点等进行评审,由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后反馈给销售部。
8.3.销售部负责执行正稿输出以及印刷制作事宜。
8.4.销售部每月对己制作的宣传物料进行清理检查.制作宣传物料制作使用情况记录形成登记,以便及时补充。
9.现场包装物料的管理
9.1.包括售楼部宣传展板、广告画、灯箱、旗帜、指示牌、告示牌等包装物料。销售部负责会同广告公司编制卖场包装专题方案,报送公司批准。
9.2.销售部按公司评审确认后的方案执行。
10.宣传礼品的管理
10.1.包括雨伞、t恤、水杯等为促进销售和项目宣传宣传而制作的礼品。销售部在月度营销宣传预算中说明礼品用途及制作计划,经公司审批完成后方可执行。
10.2.销售部在礼品发放时负责安排领取者做好礼品领取登记,形成登记文件并存档。
11.营销公关活动管理
11.1.销售部在公关活动预定举办日期的7天前(紧急情况不得少于3天),提交活动方案及具体费用预算给公司审核形成《营销活动费用申请表》及其附件《营销活动日程表》、《营销活动预算书》。
11.2.如需其他各部门的配合,销售部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向各部门提交需各部门配合的函件;各部门负责根据函件帮助销售部协调需要配合的事宜。
11.3.销售部于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公关活动的总结(在每月营销总结中体现)。并根据该总结在每月15日前对上月公关活动进行评价形成《营销效果评审表》,每个月应对此进行统计形成《月营销活动效果评估统计表》。
11.4.销售部在活动结束后,填写与我司合作的公关公司(指双方有合同关系)的档案登记卡片,交档案部存档。
12.营销的计划与总结
12.1.营销方案的策划
12.2.在项目产品设计确定后,销售部应根据项目开发和市场宣传销售进度,于项目开售前5个月提交一份完整的项目营销策划报告形成《楼盘营销策划方案》,包括销售目标、销售策略、宣传计划、销售计划及定价初步方案,报送公司批准执行。
12.3.销售部在每年的十二月十日前提出下一年的年度销售计划草案,包括相应的市场分析,月度销售目标计划、营销费用开支计划和宣传计划形成《年度营销计划书》并应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基本确定。
13.营销的计划编制
13.1.销售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策划主题,提出项目的营销宣传策划和实施计划(包含相应的宣传手段及费用计划)形成《营销推广专题报告》,具体包括广告宣传、新闻宣传、宣传渠道的选择、现场包装、售楼部及示范单位卖场包装、公关活动、促销活动、宣传资料、销售资料、认购资料的制作等内容,批准后落实执行。
13.2.销售部定期制定销售工作计划,汇报销售业绩及情况,并完成月度、季度、年度营销总结,提交公司。
13.3.销售部应进行现场客户和销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提交来访客户以及成交客户的基本情况分析。
13.4.营销的主管部门应对年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形成季度销售计划,并按季度销售计划进行实施。
14.营销日常会议的主持
14.1.营销主管部门应每天根据销售地情况召开日会,全面布置每天的营销任务。
14.2.召开月度营销工作例会(如需要可以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将主要围绕客户来访情况、需要情况、市场情况与销售相关的各种问题展开,并形成会议纪要。
15.营销的招标与签约
15.1.竞争性谈判原则
15.2.首次投放某一类型的电视广告时,销售部负责与电视广告投放代理公司联系,收集至少三家公司的投放时段、价格、付款条件及其优劣势等情况。首次投放某种类型的夹报及dm时,收集至少三家公司的报价、付款条件及其优劣势等情况。并在此基础上与之洽谈并做初次还价,填写《营销合作商选择报审表》报送公司审核确认。
15.3.三个月内投放相同类型的电视广告,半年内投放相同类型的夹报或dm,可不用比价,注明此次投放参考哪次比价结果。电视广告投放超过三个月时间,夹报或dm超过半年时间,需重新进行价格比较。
16.营销合同版本管理
16.1.各类媒介投放,夹报及dm,各类活动策划、代理及赞助费必须要签署合同;印刷、物料制作类费用大于1000元以上的)必须要有制作合同。
16.2.销售部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批工作:在收到乙方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合同后,并改版形成标准合同格式后,填写并形成《合同会审表》报送公司,并按照审批结果落实合同修订及签订。
16.3.销售合同条款、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由公司确认,销售部按确认版本执行。
17.合同的时间管理
17.1.公关活动类合同必须在活动举行后5日内送报公司。媒介投放类合同必须在媒介投放前将合同送公司。物料类合同必须在制作前将合同送公司。
18.电视广告招标的管理
18.1.针对在项目销售过程中设计、代理平面广告、销售资料等工作的总代理广告公司,原则上由其各类广告、包装的设计等内容。
18.2.销售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标书对市场分析要尽可能全面,对目标客户群要有较准确的定位,对产品的优劣形势有一定的分析。
18.3.销售部负责向所有拟邀请招标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在收到受邀请单位确定参与投标的回执回复后,发出招标文件。为免市场信息的过度扩散,要求在回标的同时返还招标文件。
18.4.销售部负责组织由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应标广告公司回标方案的阐述会。销售部负责在阐述会后整理汇总有关评审意见,形成初步评审建议。公司在初步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评审意见并确定建议的中标广告公司。
18.5.由销售部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多轮投标,以确定最佳的广告代理公司。
18.6.工作量大或特殊情况时,销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设计公司进行补充设计,但事前须取得认可。
19.报纸广告的招标管理
19.1.报纸广告签约有两种方式一:公司直接与报社签订折扣和投放合同,销售部负责跟进支付代理广告公司设计和代理费等事宜。方式二:通过广告代理公司进行投放,销售部安排与广告公司签订折扣和投放合同,支付广告公司投放、代理和设计费。
19.2.尽量选择杂志或电台的一级代理广告公司进行投放,特殊情况请说明原因,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20.物料制作商的招标管理
20.1.销售部负责与相关专业制作商联系,一般每项制作业务的第一次展开,印刷或物料制作由销售部组织三家以上公司比价。并形成《宣传物料合作商选择报审表》公司批准。
20.2.对相同物料进行加印或重复制作时,原则上沿用原制作商,除非我方对第一次印刷或制作的效果不满意,销售部负责另行选择制作商。
20.3.对于相同类型的印刷或物料制作,一年之类可不用比价,注明此次投放参考哪次比价结果。超过一年时间,需重新进行价格比较。
20.4.对于宣传物料的使用,销售部应对物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形成《营销类物料使用记录统计表》。
21.营销合同的后评审管理
21.1.营销类合同在合作间,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后,销售部应督促合作商填报《营销类合同执行情况确认表》,用为营销费用的结算前置性条件。
21.2.营销类合同在合作间全面完成合同义务后,销售部应填写形成《营销类合同执行情况确认表》。作为营销合同价款的结算前置依据。
22.营销费用与支付
22.1.年度费用预算的管理
22.2.销售部每年负责根据楼盘所在地,行业标准并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具体项目的年度营销费用总预算形成《年度营销费用预算表》。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媒体、公关及促销活动、销售物料制作、宣传品等分类预算细目。
22.3.营销费用预算书经过公司的审核程序批准后实施进行。
23.月度营销费用的管理
23.1.月度营销预算的管理:销售部负责根据已确定的年度营销预算,每月25日前上报《月度营销费用预算表》。
23.2.月度营销结算的管理:每月10日前应完成上一月度的营销费用的结算。
24.营销费用报销管理
24.1.经办人将发生费用的发票及相关附件整理好,填写费用报销审批单,需注明付款方式,按程序批准。经办人将审批完成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交到财务部出纳处,报销费用。
24.2.费用报销时,费用报销审批单的附件均要有发票、该项费用预算审批文件、双方已签署盖章完成的合同或报价单、确认后的比价申请表(之前有比价程序的)以及验收记录(如为物料)。
24.3.平面媒体投放类费用报销的凭证附件:需附两份媒体投放样刊(一份用于财务部存档,一份用于档案室存档);电视、电台投放类需要有dvd光盘或样带、媒体播放证明。印刷、制作类物料或礼品费用报销时需附样品或实物照片。广告设计费用报销时,费用报销审批单需附双方确认的设计稿(
媒体投放类的除外)。
24.4.销售中心各类物料添置购买费用报销时需附有电脑小票或购买清单,固定资产类需要有固定资产登记表。
25.费用支付的管理
25.1.付款方式尽量采用事后支付,如需预付款,一般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且款项的支付必须是在合同(或其他约定文件)签署之后(特殊情况除外)。
25.2.尽量采用转帐支票、转帐、电汇形式支付款项。如特殊情况,费用可采用现金报销方式。支票抬头必须与发票章以及合同的当事人的名字一致。采用现金支付的,为了便于审核,每张报销审批单请尽量减少款项类别。
25.3.若有特殊情况与以上规定不符,可额外注明,经各级领导审批通过方可。
26.楼盘的销售与签约
26.1.销售价格的管理
26.2.销售部提交详细的销售策略或促销活动方案和定价方案并形成《分期销售营销方案》)报公司批准后,由营销主管部门落实执行。
27.认购的管理
27.1.销售人员解答客户的各种疑问,并将楼盘的《认购须知》等详细资料交于客户;
27.2.客户确定购买单元后,销售中心与客户签订购房认购书。认购书中需填写清楚业主姓名、联系方式、认购单元情况、价格、付款方式等,销售部核对无误后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27.3.认购变更:认购变更包括认购单元的转换、认购单位的加名、减名等内容,出现认购变更后,需在售楼软件中按换房进行操作形成《购房变更证明书》
27.4.对于介绍购房的应由销售部填写《介绍购房奖励报审表》,报相关部门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承兑。
28.定金的管理
28.1.认购书签订后经营销部门负责人审核之后,由销售经办人员陪同客户到财务部交纳定金,财务部收取定金无误后开据定金收据。原则上定金不可退。
28.2.临时定金:在准买家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补齐定金的情况下,销售人员需联系买家,解释清楚各种情况。在准买家肯定表示不予购买时,或在预定的时间没有补齐定金,经过销售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可同时可将该单元进行另行销售。
29.房款缴交的管理
29.1.销售部应配合财部收取销售的应收款项,落实执行各种资金回笼计划,配合落实按揭资金。
29.2.根据购房认购书付款方式的缴款日期,由销售部联系客户按期交款,如果销售小业主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期交款,小业主可填写《客户延期付款报审表》,销售主管部门可根据此原因的情况给予不超过15天的延期,如果超过15天,客户仍不能按期交款,客户可再次填写《客户延期付款报审表》,财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此原因的情况给予不超过30天的延期,如果超过30天,客户仍不能按时支付房款,主管法务的主管部门可委托律师发《催办通知单》,将从发催办通知单之日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处理。销售部应完整保存挂号信存根,以便将来查证。
30.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30.1.客户交付第一期楼款的同时,必须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须按公司确认的版本签署,原则上不能修改合同内容,如特殊情况修改条款需公司确认可后方修改。买卖合同需认真填写,字迹清晰整齐。经业主签署后销售部要认真核对,确保各项条款准确无误。
30.2.合同签署时,销售部必须提供鉴证所需的相关资料。买卖合同签署后,在该商品房涂销抵押手续按时完成情况下,销售部部门将买卖合同移交销售部门内的售后服务组,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卖合同送房管局交易所办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0.3.如果按规定需要赠品发送给客户,则销售部门应实行登记制度《赠品发放登记表》。
31.客户特殊要求
31.1.特殊优惠折扣:销售部在其权利范围内给予客户优惠折扣的,则销售部门直接在相关文件上签署。对于授权以外的优惠折扣,则由销售部门填写《特别优惠销售价格申请表》按审批程序逐级申报审批后,销售部方可承诺买家。
31.2.滞纳金,客户可到销售部填写《客户延期付款报审表》。对于没有正常理由的,营销部门应下达《催款通知单》。
31.3.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取定金与进度款时出具收据,房款全部收齐后出具发票,购房人应直接与销售部门的售后服务组联系。
32.客户投诉管理
32.1.销售人员接收客户的投诉,并进行投诉记录登记,尽可能处理,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向上反映;销售部及时将客户投诉情况上报公司,由公司统筹安排处理。
32.2.销售现场设置客户投诉意见箱,凡客户需对现场相关问题进行投诉时,可直接到客户投诉意见箱处投递意见。《客户投诉问题处理表》
33.佣金计取
33.1.关于销售的佣金计取,另行制订办法
34.样板房的管理
34.1.样板房的规划方案
34.2.营销主管部门应根据市场情况与销售的需要,提出样板房的要求对样板房的选址、户型、提出样板房规划方案。
35.设计单位的选择
35.1.营销主管部门应与设计主管部门共同选择室内装修设计单位,设计承包方式有二种,一种为单一设计单位承包模式,另一种为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同主管部门主办签订《样板房室内装修设计合同》、《样板房施工合同》。
36.物料供应商的选择
36.1.营销主管部门应与合同主管部门、预算主管部门
共同确讨论样板房物料供应方式,预算主管部门计算出样板房物料总清单并分离出《样板房甲供物料清单》、《甲指乙购物料清单》。由合同主管部门按合同管理办法选定样板房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样板房物料采购合同》。
37.样板房的施工过程管理
37.1.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整个施工质量与工期进行管理,设计主管部门与营销主管部门完成对样板的确认与对板。
38.样板房的验收与移交
38.1.样板房全面完工后,应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在移交时,应办理资产盘点登记造册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8.2.营销主管部门为样板房的使用部门,应对样板房在展示过程中进行日常管理。
39.样板房的销售
39.1.根据实际的销售进度,如果需要对样板房进行销售,对样板房的定价、装修款的确定,由营销主管部门填报《样板房销售方案》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40.样板房的交楼
40.1.营销主管部门应根据购房合同,通知客户收楼,物业公司负责小业主的收楼工作。对于收楼过程小业主提出的问题,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41.营销资料的管理
41.1.营销电子档案库的建立和分工
41.2.销售部负责建立营销电子档案库,包括项目营销电子档案的汇总、分类、编号和按要求格式存储。销售部负责确认的销售面积数据、销售图纸、项目介绍说明、装修标准等原始资料,完成项目售前的各项销售资料的准备和制作,并确保其准确、完整和统一。
41.3.因项目发展、市场和销售等方面的策略、资料发生变更,由公司及时以书面形式下达通知,销售部必须自收到变更文件通知之日起执行,确保按更新文件依据进行销售。
41.4.销售部负责收集每季各类营销宣传资料,并按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具体执行,并向档案室移交。项目的广告创意成果(影视广告过程稿及正稿、平面报广创意过程稿及正稿、刊登稿、楼书、宣传单张、平面图等)由销售部广告管理人员负责整理。
41.5.按时将整理好的资料分类分期移交至档案室统一管理,其中平面创意部分要求不少于一式二份,并要求广告公司提供苹果格式的光盘,影视创意广告要求保存专业beta带和dvd光盘。
42.资料存档要求
42.1.档案内容包括文档和图档两类,为方便储存、管理和利用。均需使用电子文档或图档。
42.2.图档质量要求:以满足专业印刷为标准,统一由专业公司按标准拷盘或刻录。以tif格式为主.jpg格式为辅。精度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图档文件大小为2m以下(jpg格式)(供一般查找索引用),b级图档为2-20m,c级图档为20m以上(注供户外展板用的图档要求大于40m)。
43.销售资料的管理
43.1.销售部负责销售数据及客户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确保有关客户资料的准确性;
43.2.销售资料陈列管理:楼书、价格表等平面宣传品日常所用的楼书、平面图、价格表、认购须知由销售部负责存放,并保证存放资料整齐统一。
43.3.销售部负责宣传海报、楼书等宣传品的库存与使用,并确保各种宣传品的充足供应,但应杜绝浪费现象;模型、展板等立体宣传品售楼部内的模型、展板等宣传品必须合理布置;集中销售期或公关活动期间所用的宣传品在摆放到位;
43.4.集中销售期或公关活动结束后,已收回的宣传品并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后放回售楼部指定的仓库。
44.资料的调用管理
44.1.档案库资料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更新和补充,并及时向上级领导传递。营销电子档案库属于保密资料,由专人制作、更新、管理。利用和拷贝资料应事先进行审批和登记,说明利用目的、方式。项目营销电子档案由销售部负责管理。
45.营销的流程管理
45.1.销售过程作业流程
46.管理表格
46.1.营销活动的管理
46.2.使用说明
46.3.营销费用的预算、申请、审核是营销部门的日常工作。
47.执行程序
序号管理表格执行人 执行时效执行内容
101 楼盘整体营销方案 营销部门 在取得楼盘预售证之前 对整体楼盘的销售指导性文件
102 分期销售营销方案 营销部门 当期销售之前一个月 对当期销售进行指导性文件
103 营销费用年度预算表 营销部门 上年年底完成预算 对每个年度的费用控制
104 营销费用月度预算表 营销部门 上月月未完成预算 对每个月度费用进行控制
105 营销活动费用申请表 营销部门 每次活动之前5天 对活动经费进行预算申请
106 营销活动日程表 营销部门 每
次活动之前5天 对活动日程进行计划
107 营销活动预算清单 营销部门 每次活动之前5天 对每一次活动进行预算
108 营销活动评审表 营销部门 每次活动结束5天内 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总结分析
109 营销活动效果评估统计 营销部门 每次活动结束5天内 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总结分析
48.广告商的管理
49.使用说明
49.1.营销部对每一次营销活动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估,以利于下次活动类型的选择。
50.执行程序
序号 管理表格 主办人执行时效执行内容
201 推广合作商选择报审表营销部选择广告商之前 按规定进行审批
202 宣传物料合作商选择报审表 营销部选择合作商之前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03 合同会审表-双面版营销部在合同会审过程中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04 营销类合同执行表营销部合同完成后进行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205 宣传物料使用记录统计表营销部使用过程中同步登录 进行台账登录
51. 客户的管理
52. 使用说明
52.1. 对小业主和购房客进行管理
53. 执行程序
序号管理表格 主办人 执行时效 执行内容
301 介绍购房奖励报审表 营销部 成功购房之后 按规定进行审批费用
302 特别优惠销售价格申请表 营销部 客户购房之前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303 客户延期付款报审表 营销部 客户提出需求时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304 购房变更协议书 营销部 客户进行购房变更时 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9篇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办法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2006年3月1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员是指取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手续费或者佣金的个人。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营销活动是指保险营销员经保险公司授权进行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五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保险营销员履行监管职责。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资格管理
第六条 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第七条 《资格证书》是中国保监会对个人具有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资格的认定。
《资格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统一印制。
第八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条 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复印件;
(四)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3张;
(五)亲笔署名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声明。
通过保险公司集体报名的,保险公司应当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条 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且无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由中国保监会颁发《资格证书》: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品行良好。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颁发《资格证书》: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二)因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受行政处罚未逾3年的;
(三)被金融监管机构宣布在一定期限内为行业禁入者,禁入期限仍未届满的。
第十二条 《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
持有人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换发。
第十三条 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小时;
(二)前3年内未因欺诈和严重金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受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三)无故意不履行数额较大个人债务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申请换发《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交还原《资格证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
(二)前3年内每年接受后续教育情况的有关证明;
(三)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2张;
(四)亲笔署名无第十三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个人声明。
第十五条 持有人申请换发《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换发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批准换发的,核发新的《资格证书》;决定不予换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资格证书》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有人应当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原件,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资格证书》毁损影响使用的,持有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
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更换的,应当提交被毁损的《资格证书》原件。
《资格证书》遗失的,持有人应当在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上公告。
持有人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补发的,应当提交亲笔签名的遗失声明和刊登遗失公告的证明材料。
中国保监会应当自受理上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予以变更、更换或者补发。
第十七条 《资格证书》由持有人保管,保险公司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保监会将予以注销:
(一)依法不予换发;
(二)依法撤销。
第三章 展业登记管理
第十九条 《资格证书》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以下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前款所称所属保险公司是指直接与保险营销员签订委托协议,授权其代为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保险公司。
第二十条 《展业证》是保险营销员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表其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证明。
已经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或者《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领取《展业证》。
第二十一条 《展业证》由中国保监会监制。
保险公司向《资格证书》持有人发放《展业证》前,应当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办理该持有人《展业证》的登记注册。
《展业证》的管理制度和年审制度,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只能向取得《资格证书》且经保险行业协会登记注册的人员发放《展业证》。
第二十三条 保险营销员向所属保险公司申请领取《展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复印件;
(五)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1张。
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营销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 《展业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及号码;
(二)《资格证书》编号;
(三)《展业证》编号;
(四)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
(五)保险公司名称;
(六)保险营销员编号;
(七)保险公司、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
(八)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展业证》的业务范围和销售区域不得超出所属保险公司经营许可证上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第二十五条 《展业证》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保险行业协会办理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 《展业证》遗失或者因毁损影响使用的,由所属保险公司补发或者更换。
第二十七条 保险营销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展业证》交还所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向保险行业协会注销该保险营销员的《展业证》登记:
(一)与所属保险公司解除委托协议的;
(二)《展业证》未通过年度审核的;
(三)《资格证书》被注销的。
第四章 展业行为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在所属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自觉接受所属保险公司的管理,履行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出示《展业证》。
第三十一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销售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明确告知客户此类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并提示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风险。
第三十三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将保险单据等重要文件交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本人签名确认。
第三十四条 保险营销员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业务往来。
第三十五条 保险营销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不得同时与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保险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第三十六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
(二)擅自印制、发放、传播保险产品宣传材料;
(三)对不同保险产品内容做不公平或者不完全比较;
(四)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五)对保险产品的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
(六)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
(七)利用行政处罚结果或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诋毁其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者个人的信誉;
(八)利用行政权力、行业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九)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十)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收取保险费以外的费用;
(十一)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十二)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变更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十三)未经保险合同当事人同意或者授权擅自填写、更改保险合同及其文件内容;
(十四)未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代替或者唆使他人代替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署保险单证及相关重要文件;
(十五)诱导、唆使投保人终止、放弃有效的保险合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且损害投保人利益;
(十六)泄露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十七)超出《展业证》载明的业务范围、销售区域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十八)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
(十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二十)伪造、变造、转让《资格证书》或者《展业证》;
(二十一)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隐匿、销毁保险单证;
(二十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中国保监会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展业证》信息以及保险营销员的诚信记录。
第五章 岗前培训与后续教育
第三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申请领取《展业证》、年审《展业证》和换发《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有关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条件。
岗前培训是指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后续教育是指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每年接受的、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三十九条 保险营销员首次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前,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80小时的岗前培训,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条 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每年应当接受累计不少于36小时的后续教育,其中接受保险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小时。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报告应当包括上年度开展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时间以及本年度的培训计划。
第四十二条 保险营销员应当持有由中国保监会监制的《保险营销员培训证书》。
第六章 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
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应当与保险营销员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的授权不得超出保险公司自身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
第四十四条 保险营销员根据保险公司的授权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保险营销员在从事保险营销活动过程中有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经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营销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保险营销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得唆使、误导保险营销员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发布宣传保险营销员佣金或者手续费的广告,不得以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成为保险营销员的条件。
第四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组织保险营销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
保险公司委托保险营销员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当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专门培训。
第四十七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和保险营销员管理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登记保险营销员个人基本资料、培训教育情况、业务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
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营销员培训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八条 保险营销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因经济违法违规活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分的,所属保险公司应当自知悉之日起5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四十九条 保险公司对本公司保险营销员在保险营销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的,应当在5日内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者宣布考试成绩无效, 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
第五十一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有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停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宣布其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资格证书》持有人代替他人参加资格考试,或者协助、参与、组织他人在资格考试中作弊的,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资格证书》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第五十四条 《资格证书》持有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中国保监会依法撤销并收回其《资格证书》,给予警告;该证书持有人3年内不得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资格证书》。
第五十五条 保险营销员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至三十六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组织、参与、协助保险营销员考试作弊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责令撤换,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资格证书》和《展业证》的人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支付其手续费或者佣金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撤换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并对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不予许可。
第五十八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对该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中国保监会对农村地区保险营销员《资格证书》和《展业证》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中国保监会对直接授予《资格证书》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六十条 关于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参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中的有关期限,除以年、月表示的以外,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六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10篇 健升房地产营销管理办法
1.营销策划管理
营销策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业)营销策略及计划,是物业营销成功的关键,是企业拓展市场、实现预期效益的重要手续。营销策划管理是地产部的重要工作内容。
a、营销策划工作由公司主管地产的副总经理直接主管,地产部具体负责,由分别负责市场调研、销售策划、地产估价工作的管理人员组成地产部营销策划队伍。
b、市场调研人员应结合专题调研,经常性地收集广州市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市场信息,力求透彻了解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动态、整体及区域发展规划,汇编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整理楼盘价格、市场走向等有商业价值的房地产信息,定期向主管副总经理、地产部经理,供营销策划时参考。
c、在项目开工后,负责地产估价的管理人员着手制定楼宇销售报告书,确定楼价系数方案,报请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d、在预售前三个月委托并督促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测绘所,进行可销售面积测算,办理商品房(车位)预售许可证。
e、销售报告书批准后,即制定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购房须知,编写合同文件及起草其它有关销售文件,报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f、选择和管理好广告公司,把项目的包装做好。地产部拟定合适的广告公司参加招标,通过评审,报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广告公司。地产部对广告公司关于项目的包装要严格把关,力求达到公司的项目的销售目标。
2.销售管理
楼宇销售是实现地产发展项目预期收益的最终环节。其管理的核心在于按既定的销售计划,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地推动楼宇销售工作的展开和完成。
a、楼宇销售职能由地产部具体履行,财务部负责做好楼款的结算工作,工程部、地盘及物业公司协助地产部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合理的工程改建、整修方面的要求。
b、销售方式。楼宇销售业务以公司售楼处直销为主,委托代理商为辅。
c、销售程序:
⑴咨询→⑵洽谈→⑶填写认购书→⑷收款→⑸签订契约→⑹催交楼款→⑺收楼→⑻办证
d、培训、考核与奖励
⑴定期组织销售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了解和熟悉公司发展项目情况和现行政策法规。
⑵根据工作::业绩对销售人员及销售管理人员实施奖励,逐步建立一套既能体现按劳分配,又能促进公司楼盘销售的奖励机制。
⑶每半年进行一次销售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应知应会考核,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年终奖励参考依据之一。
e、分工负责
⑴销售人员应认真对等每笔业务,及时掌握客户线索,跟踪老客户,不断挖掘新客户。对销售客户实行一人负责制,谁负责登记,谁负责跟踪,一跟到底。实行对客户从洽谈→签订认购书→签订预售契约→收款交楼,由一人负责服务,以方便与客户联系。
⑵指定专人负责楼宇销售统计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各项销售统计资料,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⑶指定专人负责销售合同管理工作,做到合同填写清楚,签署程序合法化,并及时将合同整理归档,建立电脑客户资料系统。
f、常规要求
⑴对来访客户建立登记制度并进行跟踪服务。
⑵销售人员每周递交一份销售书面报告,及时反映销售情况。
⑶销售人员必须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对当日来电、来访客户情况建立登记制度,掌握原始资料。
3.销售人员守则
a、基本素质要求
⑴积极主动、尽职尽责、自觉奉献、忠于职守。
⑵销售人员必须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第一生命,秉公办事,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行。
⑶销售人员应熟悉销售资料,掌握销售技巧,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事。
⑷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做任何私事。
⑸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b、基本操作要求
⑴对待客户要态度诚恳、以礼相待、热情大方,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⑵接听客户电话要礼貌,逐步摸清客户需求心理,掌握交谈技巧,吸引对方前来现场洽谈。
⑶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销售人员必须有整体观念、团结和睦、相互配合、沟通协作,不得争抢客户。
⑷售楼处应保持整洁、干净,备齐资料夹、计算器、签字笔等销售工具,每日工作结束后将桌面和环境收拾干净。
c、服装仪容要求
⑴销售人员必须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士必须着衬衫、领带、西服;女士必须化淡妆,穿统一制服。
⑵挂牌上岗,微笑服务,诚恳亲切,以博得客户信赖。
⑶售楼处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不得相互聊天、闲谈,不得擅自离岗。
d、禁止事项
⑴未经公司许可,严禁私自为已购客户转让楼盘。
⑵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对外泄露公司客户任何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地址、
购买或拟购买之物业名称。
⑶严禁收受或索取客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士之打赏或利益。
⑷未经授权之事,不得擅自书面或口头答应客户要求。
⑸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委托代管、代租楼盘。
⑹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和打私人电话。
4.销售合同管理
a、指定专人负责楼宇销售合同管理工作。
b、销售合同管理人员职责范围:
⑴填写合同的基本要求:字迹清楚,用字、句规范,签署程序合法。
⑵办理销售合同的公证、房管局交易所的临鉴证、登记所登记;协同有关人员办理房产证领、取、发放事宜。
⑶配合财务部协助客户办理银行按揭,直至楼款拔付到我公司财务帐号为止。
⑷合同签定后,协同财务部做好楼款收取和催收工作。
c、销售合同的整理与归档
第11篇 连锁超市(商场)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连锁超市(商场)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为能提高门店的营销自主能力,从而强化各门店的竞争能力。在这统一营销向差异营销转型的过程中,总部企划组需做好指导及监督的工作,特制定单店营销管理办法及单店企划案申报流程。 希望通过严格执行,来合理控制费用,推进活动的可行性,强化门店对投入与产出比的概念性认识,真正实现转型的到位。
管理办法如下:
一、 活动方案严格按照“规范的方案范本”书写;(范本见附件一)
二、 活动报批,严格遵循“单店促销(企划案)操作流程”的时间规定;(详情见附件二)
三、 单店的活动方案得到总部企划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 活动结束后七天,门店按营运部企划提拱的“单店促销(企划案)总结报告”的范本完成工作,并提交营运企划组。(范本见附件三)
五、 活动结束后十天,费用处理到位;
六、 活动相关资料收档备案;
各部门的职责要求如下:
一、门店职责要求:
1、在大档活动的基础上,大卖场每月至少自行策划一个活动,综超每二个月至少一次,标超一年2-3次;(活动是否执行根据情况,策划的目的,一方面培养门店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从门店中了解到策划题材,进行完善后,能更合适的推行)、
2、每二周做好市场动态反馈表及门店的销售、客单、客流情况(特别是大卖场),于周四上交;
3、根据区域企划分管人的意见,做好相应工作;
二、区域企划分管人的职责要求
1、仔细评估门店所提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建议性的意见;
2、全面跟踪及了解方案执行前后的各种情况,并在必要时做好指导工作;
3、对属管区域进行经常保持联系(走访或电话联系),随时了解各店的动态情况,便于随时做出决策;
联系要求:每周至少一次;
内容要求:店内活动执行情况、竞争店的活动情况、所在区域的社会活动情况等
三、约束条件
1、门店不根据时间申报活动,未经同意就执行活动的者,第一次所产生的费用自行处理,并在营运考核中扣2-3分;(应及性活动要重点与区域分管人进行联系,根据实际能力再做出对策)
2、当门店第二次违规操作,就上报总经理室,并通报批评;
3、门店未根据要求完成门店企划职责工作,每次在营运考核中1-2分;
4、区域分管人,每周末完成对门店的了解及资料收集,直接作为年终奖金的考核依据;
5、每一季度对门店及区域分管人进行考评前三位者给予一定的加奖;
以上条款有待完善,定稿后报办公室并严格推行!
第12篇 某酒店营销部管理办法
酒店营销部管理办法
一、部门概述
营销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以扩大客源,增加酒店收益,树立高档商务酒店形象为中心开展工作,既是酒店对外营销和宣传的窗口,也是酒店外联和广告宣传的中枢。其功能是协助总经理制定企业营销计划,分解落实营销指标,保证营销计划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持酒店产品对市场需求的长期适应性,以实现酒店产品的创新和增值。在营销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客源情况运用多种营销方式和手段、争取更多的客户。公关策划人员在部门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广告宣传,树立公众形象,收集酒店内外相关信息,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每月营销部市场综合分析报告,提出相应措施,供领导参考。
二、部门组织机构图(略)
三、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一)营销部经理
报告上级:总经理
督导下级:公关策划员、营销代表
岗位职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营销计划,负责酒店形象的树立和改善,督导营销人员进行市场开发,最终实现酒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
工作内容:
1、参与制定酒店营销预算,拟定酒店营销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并针对不同季节市场变化和客源特点,适时调整经
2、分解落实营销代表每月任务指标,督导各营销代表深入市场,广泛联系客源。检查各营销代表指标完成情况,保证部门营销任务的顺利完成。
3、负责与重要客户业务洽谈,签订合同。接待与拜访重要客户,掌握客户优惠价格标准与幅度。
4、做好部门各业务人员的工作安排和调度,了解工作情况,实施奖罚,充分调动下属员工积极性。
5、会同公关策划员研究制定酒店公关活动计划,广告宣传促销计划,与新闻机构建立良好关系,树立酒店良好形象和市场声誉。
6、掌握酒店会员、散客、长住、商务、团队、会议等各类客源的营销结构与营销价格,控制营销成本和广告宣传费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7、参加酒店营销分析例会,汇报市场动态,提供准确信息供总经理决策参考。每周组织部门营销例会,分析市场动态,客源情况,竞争对手的营销情况和价格水平,分析部门营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8、加强酒店各部门的联系,正确处理市场营销和各部门接待服务管理水平。
9、认真贯彻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制定部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10、定期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按照奖惩制度实施奖惩并督导,组织部门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11、每月初和年终做上月和全年酒店营销综合分析报告,提出相应措施,供总经理参考。
12、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公关策划员(兼内勤)
报告上级:营销部经理
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公关策划,广告策划和市场调研分析工作,并负责处理营销部日常事务,做好文件、合同的存档、打印、分发等工作,接待来访人员。
工作内容:
1、拟定全年广告宣传、公关策划和预算,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落实。
2、与饭店同行和旅游局等密切关系,收集相关信息。
3、加强与新闻机构、地区社团、政府机构的联系,收集、整理公关信息资料,起草广告、宣传等有关稿件。
4、组织一些大、中型公关活动,提高企业整体形象。
5、收集酒店内(其他部门、营销人员)各种信息。
6、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酒店营销综合分析报告。
7、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承接安排各部门内部广告、招牌、告示牌,会标等工作。
8、负责酒店美术设计与有关制作者等相关工作。
9、接待来访客户并协助客户与相关的营销代表会面。
10、接听电话,在营销人员不在时负责留言。
11、整理本部门所有文件,合同、团队会议接待通知单等,并分类归档。
12、负责办公用品的领用和保管工作。
13、编排营销部每月值班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登记。
14、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营销代表
报告上级:营销部经理
岗位职责:
负责与客户保持联络,发掘潜在客户,扩大企业市场范围,为客户提供服务。
工作内容:
1、根据分工负责会员、散客、团队、餐饮、康乐及会议等服务项目的营销工作,并参与接待服务。
2、积极主动配合酒店举办的各种活动,协调与酒店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确保对重要客人的接待服务。
3、根据酒店价格策略,与客户进行谈判,以最终达成协议并签署合同。
4、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定期走访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搜集并整理反馈信息,为正确分析市场提供资料。
5、利用公关技巧,广为交际,结识各界人士,宣传酒店的优良服务和各项设施,扩大酒店影响,树立酒店良好形象。
6、利用电话薄、报纸等,通过电话形式进行信息捕捉,有针对性的进行推销。
7、自觉遵守酒店和部门规章制度,不断学习市场营销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四、工作项目,程序与标准
(一)旅行社接待程序与标准
1、电话或传真接收团队询价。
(1)做到说话语气、语音和蔼、热情;
(2)问明团队预定的内容,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并合理报价;
(3)问明客户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传真,并做好纪录;
第13篇 营销部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营销部2022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营销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酒店的经营业绩,扩大市场占有率,更好的完成酒店制定的经营目标,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此各部门绩效考核提成方案。
一、营销部工资方案
1.营销部经理:3000元/月+酒店绩效.(月销售任务营销部所有人员任务总和,未能完成当月销售任务,则按工资90%发放。超过任务按2%提成,酒店绩效待定)。
2.营销部副经理:2000元/月+提成+酒店绩效.(月销售任务必完成2.5万元,未完成按工资95%发放,超过按3%提成。如连续2-3月未完成酒店将根据工作表现执行解聘或者调动岗位)。
3.营销主管:(销售人员)
a、新进销售客户经理试用期工资1500元。(原则上试用三个月,特别优秀的可提前转正)
b、正式销售客户经理1200元/月+提成(月销售任务必完成2万元,未完成按工资95%发放。如连续2-3月未完成酒店将根据工作表现执行解聘或者调动岗位)。
4.营销部文员、接待:1200元/月
5.外销(含酒店员工,如发现违规操作酒店将予重处)消费按3%提成(年超过10万酒店年底奖励2000元)。
二、营销部电话费及交通费
1、营销部经理交通费100元月/人,副经理100元月/人。销售客户经理交通费:100元/月/人。(永川外拜访客服由酒店配专用商务车一辆,接送营销销售经理拜访客户,但需提前制定计划。)。
2、销售客户经理电话费每月50元。
三、对营销部营销人员的考核
定岗:经理1人、副经理1人、文员1人、销售接待2人、营销销售客户经理:男2人、女5-10人。
营销业绩的提成比例:
原则:必须在完成基数后才能享受提成、实行谁签协议、谁办卡谁负责维护、享受提成;
1、协议单位,签单消费且在本月已收回款项的按3%提成;未收回款项的按1.5%提成,剩余提成在收回款给于办理(但款项必须在3月内收回);现付按3%提成.如协议单位没有联系负责销售员自己来酒店消费的按2%提成。
2、非协议单位、团队、会议现付的按3 %提取。(必须提前3小时下单;使用一次会议室、五间客房以上、用餐3桌以上、都称为团队)。
释:销售人员联系的或和销售人员联系的,但还没有签订协议的单位及团体。
3、婚、寿宴席按2%提成,以签定协议人为提成者。(此项提成方案对酒店所有部门员工有效)。
4、因沟通不畅,造成会议、客房、订餐重复的,对相关部门各按经济损失的50%责任进行处罚当事人。
5、低于酒店规定折扣的营业收入不提取提成,含酒店所有消费项目,(提前三小时下单经总理特批价的)。
6、温泉贵宾卡的销售按3%提成,以后不再提成;月底在财务部办理提成手续(此项提成方案对酒店所有部门员工有效)。卡不进入销售客户经理业绩,但销售部每年销售卡60万,酒店奖励销售部2000元。(超过80万奖励3000元、超过100万奖励5000元、超过150万奖励10000元)。游泳卡的销售8元/张提成。注:温泉贵宾卡、游泳卡卖出后销售部接待要随时跟踪服务。
7、营销部提成方案实施发放为每月15之前,10%的提成留营销部,营销部经理可自行补贴部门费用,或者用于营销主管奖励,且应交分管营销负责人签字审批, 。 财务部进行内部审计。
8、销售客户经理的提成,因销售客户经理无风险抵押金,每月的提成额度按10%提成留存财务部存档,以保证营销人员的帐务风险或以丰补欠。财务要按照营销主管的个人账户单独开户,全年无风险应发给营销客户经理。
9、永川区委接待办、政府接待办、董事长、董事带来的商务、政务客人或客人自己上门联系的营销部必须全力跟踪维护,产生的收入只作为业绩基数,不作提成。(每次必须在结账单上注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处提成额10倍处罚,参与者相关人员各处罚人民币500元的罚款并开除。不作任何补偿。
10、营销部文员、接待、酒店员工,在接待过程中与销售客户经理弄虚作假,酒店一经发现立即开除。释:把散客信息透露销售客户经理,销售客户经理冒充自己订单。
第14篇 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工作管理办法
__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工作管理办法
(20__年11月20日北京__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知名度,拓宽产品销路,维护企业信誉及销售合同的严肃性,保证顾客、供方能够顺利地进行经济活动,根据《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
一.市场信息反馈、管理。
二.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管理。
三.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四.销售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五.对外销售产品价格的管理。
六.合同评审。
七.销售合同的签定。
八.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的管理。
九.内部合同、外部合同的适用范围。
十.合同管理。
十一.合同履约的考核。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场总部、销售部、事业部、分公司、中心、本公司与顾客签订的供货合同,适用于事业部、分公司、公司之间签订的最终产品的内部合同。
第二章市场信息反馈、管理
第四条市场信息是本公司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的依据,是市场开发工作的基础,全公司员工都要做好市场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
第五条市场信息的范围:
一.顾客对本公司现有产品的需求信息,各地区、各行业的工程建设动态。
二.顾客对本公司现有产品性能、功能改进的意见,对现有产品质量的意见。
三.和本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的公司、产品价格,在各地的销售策略和状况。
四.通信产品市场动向,顾客对新的通信产品中、远期需求。
第六条外出进行市场开发、销售、售后服务、技术交流及参加各种与生产经营工作有关的各种会议(含展览会)人员,都要注意收集市场信息。回单位后要填写'出差工作汇报单',经本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交到市场总部。各单位应将有价值的市场信息填写'顾客信息记录表',交到市场总部。
第七条市场总部负责在本公司产品市场潜力较大的城市建立本公司驻当地办事处,办事处应定期向市场总部反馈市场信息,紧急信息随时向市场总部反馈。
第八条市场总部设专人对收集到的市场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向各单位发布,指导各单位市场开发工作,并将有关质量信息汇总转技术管理部。
第九条市场总部对反馈市场信息质量高、数量多、反馈及时的单位、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第三章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管理
第十条设备选型入围是销售工作的关键环节。市场总部设专职人员(在有办事处的地方由办事处负责)对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理。
第十一条各产品承制单位对选型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不断扩大自己负责销售地区设备选型入围的比例。
第十二条各单位在自己负责销售地区内每年应取得各行业的'用户报告'或'顾客对公司设备的评价','顾客试用设备报告'或'顾客使用公司设备的意见、建议'等,应不少于负责省份、行业的20%。
第十三条各事业部、分公司、公司应培养1~3名表达能力强、对自己产品熟悉的兼职产品介绍人员,作为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工作技术支持人员,配合完成各省市、各行业产品选型入围工作。
第四章销售人员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第十四条为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办理法人委托书的工作由市场总部归口管理。市场总部设专人对法人委托书造册、登记、发放、更换、回收、销毁工作。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法人代表签发的委托书,方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销售合同。
第十六条调离销售岗位的经营人员,应及时交回法人委托书。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法人委托书限定的产品进行营销工作,超出销售产品范围的要到市场总部办理销售委托书。
第五章销售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十八条销售合同专用章由本公司总裁办统一设计,统一安排刻制。
市场总部设专人领出后登记发放,严禁各部门私刻销售合同专用章。
第十九条根据需要由市场总部给各部门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主要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发放销售合同专用章,并在市场总部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调离销售岗位,应将销售合同专用章交回市场总部注销,由市场总部重新分配登记,严禁私自转让。
第六章销售产品对外报价管理
第二十一条销售产品对外报价由市场总部归口管理。各部门根据成本核算,将本部门对外销售产品价格报市场总部,由市场总部根据市场价格和竞争策略协调后报出。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不得私自修改对外报价,需修改的应先报市场总部,由市场总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全套产品对外报价表一般情况不对外提供,特殊情况需向顾客或代销商提供全套报价表时,应经市场总部总经理批准。
第七章合同评审
第二十四条所有销售合同都必须经过评审。
供方确认能够满足顾客各项要求:如供货时间、技术指标、质量标准等内容。供方能够接受顾客的付款方式,参加评审人员在评审记录表相关栏内签字。常规合同评审通过报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特殊合同评审通过后报市场总部总经理批准,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五条常规合同由产品销售单位进行评审。
常规合同应由各单位产品销售人员或单位内指定人员作为评审招集人组织评审。参评人员应包括采购、生产、技术、质量等方面的人员参加。评审的时间应在合同签定之前。评审的方式可采用会议、会签等方式。视合同内容参加评审人员可适当增、减。必要时可邀请本公司相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特殊合同,由市场
总部组织与合同有关实体;技术部、经营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视合同内容参加评审人员可适当增、减。
特殊合同的评审应由合同签定部门在填写好《特殊合同评审记录表》中相关内容后,连同需要评审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资信材料交市场总部。评审结束后,市场总部应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合同签定部门及相关单位。
第二十七条对代理销售合同的评审,除上述合同评审要求的以外
销售单位应提供有关购货合同。尚无签订购货合同的,应提供签订相应的购货依据。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市场开发人员在外地与顾客洽谈业务,合同签订前在不能独立对合同进行评审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通信手段与部门
领导及相关人员联系,进行评审。属于特殊合同的应与相关公司领导联系,进行评审。通过后方可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回公司后按上述有关条款填写合同评审记录表。并由相关公司领导签字后,交市场总部归档。
第二十九条由于某种原因合同需要变更,供方应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评审。
注:一.合同变更要有变更依据,如电报、传真、会议纪要、顾客签字的书面材料或电话记录等。
二.合同变更如仅是供货期后延时,用合同变更通知单作为评审记录。
第三十条所有评审记录表均为一式两份。随合同交市场总部一份,部门留一份。
第三十一条合同评审号标注在合同右上角合同编号上方。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人单位,非贯标覆盖单位与顾客签定供货合同应参照上述相关条款对合同进行评审。
第八章销售合同的签订
第三十三条产品销售应与顾客签订合同。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与顾客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以法人为对象,以其主管人员为代表进行签订。合同签订前,销售人员要客观、公正、准确、详实对需方进行资信调查。对于还款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合同;需方单位为与我方初次合作的企业、公司;需方单位有过违约情况的及特殊合同,必须取得资信调查资料。资信调查结果应填写《资信调查表》。其它合同也可参照执行。《资信调查表》报合同评审组和市场总部各一份。
第三十五条合同书字迹要清晰、语言要准确,按合同书内容逐项填写。合同书出现涂改时,涂改人要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
第三十六条合同中对设备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要对应设备型号标出企业标准号。
注:一.暂时无企业标准(非覆盖产品),对需方的技术要求用文字表述清楚。
二.承担全微波电路的设备供应,要附传输路由图,各站设备配置等内容。
三.电源设备要附各站交、直流输出开关的数量、电流量、蓄电池 保险容量、设备系统配置等。
四.监控系统要附监控工程系统方案图,通信方式、监控种类、项目数量及接口参数等要求。
以上内容可以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七条需方对本公司设备的验收方法按下面两种情况之一写入合同。
一.需方不来本公司验收产品:应写明需方认可供方的测试记录。
二.需方来本公司验收产品:应写明按相关企业行业标准或合同中规定的技术要求验收。
第三十八条合同中的结算方式:
一.分盘类产品:原则上不低于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清全款;
二.整机类产品:原则上不低于'3-6-1'的基本要求,即合同生效后至发货前需方应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设备到达现场后15日内付60%;10%余款在货到后半年内付清。如合同无预付款,应在设备到达现场后三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
三.如我方负责设备开通、用户要求开通验收合格后付第二笔货款,则应:在合同书上注明开通验收标准;在合同书上注明设备到达现场后30日内开通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货款。
第三十九条销售人员对所签订合同的货款回收负责。其个人收入(包括工资、提成等)应与货款回收率挂勾。各部门对销售人员的货款回收工作制定出考核办法;市场总部对各部门货款回收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十条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应原则为:一年保修,终身维护。
第四十一条如顾客为增值税纳税人,要写明纳税人登记号。
第四十二条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方、需方各持两份。
第四十三条各部门签订的合同要统一编号,规定如下:
合同编号由八位组成,aa##bbcc,其中:
aa代表年份,如99、00
##代表签订合同单位汉语拼音缩写
bb代表签订人编号(各单位自定)
cc代表顺序号01~99
注:各部门汉语拼音缩写规定如下:
移动电话客户服务中心缩写为:yt
移动通信终端研究所缩写为:zd
移动通信系统研究所缩写为:_t
ip技术研究所缩写为:ip
数据网络事业部缩写为:sj
宽带接入网事业部 &n
bsp;缩写为:kd
市场总部缩写为:qf
第九章对本公司代理销售的产品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代理销售的产品(非本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合同(买出)中的结算方式、质量标准、质量负责等要求应等同或低于此产品的采购合同(买入)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章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为了促进销售合同签订,在顾客承担工程部分工作量的情况下,可以与顾客单位或顾客下属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协议'、'电路安装协议'、'电路调测协议'、'设备代维协议'、'联合开发协议'等各种协议合同,与顾客单位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四十六条与顾客签订各种'返包'协议前要填写'返包协议、合同申请单'(见附件三),请示部门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与顾客签订。
第四十七条与顾客签订'返包'协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供方将协议或合同和部门领导批准的'返包协议、合同申请单'原件交几经营财务部一份,复印件交市场总部一份。
第四十八条应返给顾客费用由经营财务部负责落实。
一.在顾客付清全部设备款后给顾客返款。
二.按顾客向公司付设备款比例给顾客返款。
三.经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先返给顾客款。
第四十九条经营财务部统计各单位销售收入时,应扣除返给顾客金额。
第十一章外部合同和内部合同适用范围
第五十条外部合同
一.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与顾客签订的供货合同、工程协议、电路整治/改造协议。
二.市场总部委托公司外公司、代销商销售本公司产品。
第五十一条内部合同
一、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之间签定的合同。
二、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与顾客签订合同后,将自己不能承担的最终产品,与相关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
第十二章合同管理
第五十二条各事业部、分公司、中心、公司应及时将签订的合同正本、合同复印件及合同评审记录表交市场总部合同管理员,最终产品内部合同由供方交到市场总部。
第五十三条合同有变更,供方应及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评审记录表和合同变更依据交市场总部。
第五十四条市场总部根据收到的合同编制合同'登记表',每月27日前将合同原件、合同登记表交经营财务部。
第五十五条经营财务部依据各单位的合同、货款回收情况核算各部门销售收入和利润。
第五十六条经营财务部销售管理人员可根据以下情况,给各单位开具发货票。
一.根据合同,凭各单位开具的'发货通知单'、'产品出库结算通知单'。
二.顾客交预付款,凭各单位开具的'发货通知单',注明需开发票金额,可开发货票。合同执行完后,办清各种手续。
三.小额交易顾客不愿签订合同的及顾客自带现金到本公司购买备件、分盘等,各单位经办人自拟合同一份,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交市场总部归档。
第五十七条各部门将本月已完成的合同按'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逐项填写清楚,每月25日前报市场总部。
第五十八条各部门按'综合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与顾客签订的销售合同、工程协议、电路整治协议等整理归档。
第五十九条合同填写不规范,市场总部根据情况每次扣其管理分0.1~0.3分;评审手续不齐全、不认真,每次扣0.4~0.6分;评审内容不实敷衍了事,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0.7~1.5分。记录填写不合格,每月不能按时交记录的,每次扣0.1~0.3分。
第十三章合同履约考核
第六十条市场总部根据合同书中交货期、本月应完成合同,依据'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考核各部门合同履约率。
第六十一条考核方法
本月完成计划内合同金额/本月应完成计划内合同金额×100%,每降低1%扣0.5分,最多扣10分。
第六十二条最终产品内部合同考核方法同上。
第十四章合同纠纷解决
第六十三条 最终产品内部合同发生纠纷由市场总部协调解决。
第六十四条外部合同与顾客发生纠纷,先由市场总部协调解决,市场总部不能解决应提出解决意见,报请本公司领导解决。
第六十五条外部合同纠纷解决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并存入顾客档案中。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15篇 营销工作管理规定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销售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程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更好地适应公司和市场的需要,销售分公司要在公司已经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分配、考核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工作管理细则。
一、 销售分公司下设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
销售分公司下设部门:
业务部、外贸部、综合管理部、内蒙包头办事处、山东淄博办事处、技术开发科。
各部门职责:
1、业务部:负责承揽国内业务、并与用户沟通协调售后服务工作;
2、外贸部:负责承揽外贸业务、并与用户沟通协调售后服务工作;
3、综合管理部:负责销售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有关 部门报送数据、表格,负责公司产品的发货、运输工作;
4、内蒙包头办事处:在内蒙境内及周边地区开展业务、承揽订货,并做好本地区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5、山东淄博办事处:在山东及周边地区开展业务、承揽订货,并做好本地区用户的售后服务工作;
6、技术开发科:负责公司产品开发、改进等设计工作,负责外来项目图纸转化,配合营销、生产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二、 用户信息的管理规定
1、综合管理部为用户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部门每名业务员要积极主动地收集相关信息,并及时报本部门经理经部门经理每月报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收集的信息量进行考核。销售分公司业务部、外贸部、山东淄博办事处、内蒙包头办事处于每月30日前将本月用户信息报到综合管理部,具体指标为:.....
对当月未完成客户信息调查的业务员或实习业务员提出警告,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指标的业务员给予停发提成奖或效益奖。
3、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建立信息登记档案。综合管理部针对不同信息分地区、设备种类等,落实到相应部门进行跟踪,各部门要对所掌握的信息,按项目落实到具体业务人员进行跟踪;
4、各部门要将本部信息及时上报,对未通报者给予一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信息与公司的经济效益直接相关,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准将信息扩散、传播给其它部门、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责任人清除出销售队伍;
5、综合管理部每月将产品的定货信息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领导审阅。
6、销售分公司各部门经理可直接查阅用户信息档案,其它人员查阅要经销售分公司经理批准。
三、 项目负责人管理制度
1、 项目负责人指在营销工作中指定的对某项工作(如信息收集、跟踪处理、设备产品的谈判、签订合同的某些环节、售后服务的某些环节等)拥有权力和责任的人员,全面负责(指定的)所管项目的整个工作,是该项目的重要责任人。项目负责人由部门经理安排指定,重大项目由销售分公司经理指定。
2、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掌握项目进展状况,积极主动与用户及公司内有关部门进行资料、数据、文件等相关信息交流和沟通,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定编制项目周期和计划表,根据周期和计划表进行项目实施和跟踪;
3、 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程序,组织合同评审,并对合同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工作,对给顾客提供的产品实行监控;
4、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合作方的技术、商务谈判,负责按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规定签订合同;
5、 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生效后,主动代表用户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合同的执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沟通和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合同;
6、 项目负责人负责用户来函、来电的回复工作,负责用户的来人、来访接待工作,积极主动去解决用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出的有关要求及为用户提供的资料、产品的催交、协调、管理工作;
7、 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按合同中规定的预付款、进度款、货款、质保金等催收工作,并按销售分公司计划要求,完成好回款任务;
8、 项目负责人对产品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有效解决,对难点问题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领导汇报,促进该项目全面顺利完成;
9、 对重大项目成立项目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小组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命项目组组长。
四、 工作联系单传递过程管理制度
1、 销售分公司与其它部门的业务工作协调实行工作联系单制度;
2、 合同签订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技术资料数据、生产周期、进度、采购价格等)需同有关部门协调的,由项目负责人或部门经理组织传递;
3、 合同执行过程中根据用户要求,需同有关部门协调(如技术资料、数据修改、补充合同等事宜)由项目负责人或合同管理员负责组织传递;
4、 在售后服务中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所在部门对用户在开箱点件、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负责组织传递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5、 对用户提出的生产进度、配套情况、交货时间、产成品交付形式、产品发运等事宜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传递工作联系单,至综合管理部合同管理员;
6、 合同执行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传递工作联系单,并将联系单送到合同管理员处备案;
7、 填写联系单要规范,填准填全所要求的内容,需要回执签字、存档的应做好合签以备存查,全部工作联系单应装入产品合同档案,不得私自保存。
8、 各部门联系单由各部门统一编号登记,联系单台帐编号如下:业务部hay05___;外贸部haw05___;综合管理部hag05___;山东办事处has05___;包头办事处hab05___(联系单及台帐格式附后)
五、 日常综合管理规定
1、 综合管理部负责综合统计,有关信息的管理,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2、 客人、用户的招待管理制度;
(1)顾客来访前,项目负责人或业务部门要将顾客来访的目的、日程、人员、职务等情况,做出详细接待计划报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在接到报告后,按计划安排落实好(我方接待人员、会谈地点、用车情况、就餐地点、礼品标准、日程安排等),协助业务部门做好接待工作。
(3)客人因生产进度、交货等原因来公司,应帮助安排食宿。
(4)客人来公司后需参观景点的,按业务部门提出的接待计划,管理部统一协调安排。
(5)综合管理部每次接待完毕应做接待小结,登记存档。
3、 礼品赠送的管理规定;
(1)赠送礼品由部门经理将受赠的单位、人员、礼品价格等情况向销售分公司经理事先汇报,待批准后方可安排进行。在沈阳时报到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2)业务员在外地赠送礼品,必须事先请示,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由当事人负责一切费用。
(3)购买礼品的当事人要留有效票据。各部要根据领导审批的礼品单,比质比价采购,杜绝假货现象。
4、 支付代理费、中间费的管理规定;
(1)选型费、代理费、答谢费、佣金等的洽谈与支付,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待批准后方可实施,且上述的协议必须由主管经理签订方有效。
(2)选型费、代理费、答谢费、佣金等协议签订后,必须报综合管理部一份登记备案,各项费用支付前需到综合管理部呈公司领导核准后方可支付。
(3)为确保双方合作不断加深,中间费的确定和支付透明度一定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5、 贵重物品的管理;
(1)对2000元以上的设备(含计算机、照相器材等),要建帐登记。
(2)要设专人管理公司贵重物品,搞好防范,防止被盗。
(3)重要设备只能用在工作上,不得从事工作以外的私人活动。
(4)物品发生损坏,要马上报到综合管理部进行维修,不得影响工作。
6、 日常工作纪律、行为规范的管理(参见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7、 用餐制度和标准规定(参见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六、 产品的发货运输程序
1、 产品产成前由该产品的签订部门与用户确定发运形式、到货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运输路线及能力等,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综合管理部;
2、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发运。综合管理部依据制造部生产科的《完工通知单》及时与项目负责人或用户沟通,确定发货日期。依据产品的箱数、重量等因素,通过比质比价方式确定运输价格。用户自负运费的应协助办理有关事宜;
3、 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产品出门手续,并通知制造部按运输及用户要求安排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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