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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管理办法3篇

发布时间:2022-11-22 热度:39

监理安全管理办法

第1篇 监理安全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市建委及轨道建设管理公司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2)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施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文件;

(3)《工程监理合同》;

(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5)施工图纸;

(6)施工组织设计。

二、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和要求

为了适应和满足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安全监理工作的领导,明确监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成立以总监为组长,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为付组长,各标段驻地工程师为成员的安全组织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监代表、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各标段驻地工程师或于兼职安全员在总监办安全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标段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所有监理人员根据在工作中所负职责对安全施工负相应的安全责任的全员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监理组织体系。

1.1总监

1、 总监是安全施工监理第一责任者,负全面领导责任。

2、 组织对施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对拟开工项目进行开工审查,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标段有权拒绝签发开工令。

4、 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组织审查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性、可行性。

6、 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的施工作业场所、设备、机具等到,有权发《安全监理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改进;对逾期不改进的,有权责令停工。

7、 组织或参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各种隐患,督促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项目管理处。

8、 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向项目管理处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报告的同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态势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 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核实事故报告并上报项目管理处。

10、 督促和协调安全生产及处理其他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11、 建立健全第五总监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12、 组织制定第五总监办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

13、 签发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文件。

14、 组织召开安全专题监理会议。

15、 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如实的向项管处和本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16、 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责令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

1.2总监代表

1、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予的工作。

2、 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职权。

3、 审查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技术措施,对其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

4、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5、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安全工程师

1、 在总监、总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在总监办分管安全管理工作。

2、 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和安全管理办法。

3、 编写安全月报、安全总结。

4、 参加项管处和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

5、 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巡检,发现问题,通过驻地负责人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6、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参与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并提出建议。

8、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9、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专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10、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11、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12、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

13、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14、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的京建法[2004]243号文件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4 驻地负责人

1、 负责本标段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 各驻地监理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专管或兼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监理工程师在进行“三控”、“四管”、“一协调”工作过程中全面监管安全生产工作。

3、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暂时停工,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的业主代表。

4、 对承包单位在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进行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5、 在承包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劳动纪律教育时实行监理,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6、 组织本标段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7、 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政府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规定。

8、 定期组织召开本标段安全监理会议。

9、 组织一般、较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

10、 负责建立、管理本标段内的重大危险源台帐和清单,并根据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相关状态变化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台帐及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每月更新一次。

11、 负责在本标段内与重大危险源相关作业(活动)开始前对施工单位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各项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材料、机具、设备情况;人员培训和技术交底进行情况;现场监测、数据分析信息管理和预警、报警体系建立情况;应急预案落实培训演练情况。

1、5 驻地监理员或专兼职安全员

⑴在安全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监理能力。

⑵在工程施工中要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施工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通过旁站、巡视、检查等多种手段对安全进行管理,以从中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验证整改效果。

⑶对施工单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实施监理。

⑷对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交底以及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⑸负责组织本标段内的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本标段内的安全周报、月报的编制,向总监办安全监理工程师提供基础资料。

⑹负责组织督促本标段内施工单位进场机械设备在安装完成后,使用之前的验收,并向主管单位进行备案,并要求施工单位将验收资料和备案手续报监理备案。

⑺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⑻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⑼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危险源控制工作和工程监控量测及数据分析工作并对监控量测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并据此来判断系统整体稳定与控制效果。

⑽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⑾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⑿ 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⒀ 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情况、驻地整改效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及时上报总监办,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⒁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汛、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⒂ 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⒃根据本标段分项工程施工特点负责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⒄负责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⒅负责在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施工监理书面交底,书面交底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留档备查。

⒆负责本标段内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1、6综合管理工程师

1、负责与安全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分发、传阅,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2、并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3、负责为总监办安全工程师及驻地工程师提供编制月报周报的基础性资料。

三、 安全监理的工作目标

3.1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及坍方事故的发生,现场施工人员年重伤员伤率不大于0.05%,不发生拆迁工程事故。

3.2 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发生。

3.3 杜绝设备事故,确保设备完好率在100%。

3.4 确保地上、地下各种管线、不断不裂,地面、道路建筑物、构筑物及周边环境稳定,确保变形、沉降均控制在设计及规范允许范围内。

3.5 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以及职业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6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环保等各项工作,力创市级文明工地。

四、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一)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 总监办制定安全管理体制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监理内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备案。

3、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4、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报监理备案。

5、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规程。

6、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针对现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7、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或者审查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监理意见。

8、督促承包单位编制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防汛预案、重大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措施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审查 。

9、员从业资格控制:施工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证,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报监理审查备案。

10、施工单位职工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监理备案。

11、开工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监理备案。

12、督促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报监理备案

13、督促总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定安全责任协议,报监理备案。

14、履行监理安全交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监理归档备查。

15、当监理工程师认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已经与工程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要求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三)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

1、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制度是否完善齐全,要求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重点部位的安全交底文件需要驻地监理审核备案。

2、 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记录。

3、 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过程控制制度

采取现场巡视、旁站、工作联系单、监理指令、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等监理文件形式,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要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对于重点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制度。

⑴巡视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在每天巡视工地的过程中,及时检查施工是否按方案或措施进行,现场是否有明显的违规、违章、非法操作行为或现象,是否有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及时予以指正,督促整改工作的立即进行,并将处理措施、结果记录在当日的监理日志中。监理工程师应不定期地抽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记录,并对照检查记录的执行情况。

⑵旁站监督

监理工程师应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或安全隐患处理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其按规范操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在旁站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应立即纠正,否则,监理有权现场口头暂停该部位的施工,并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⑶即时指令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首先选择口头纠正的方式,以确保第一时间预防隐患或事故的发生。当监理的口头指令不能及时得到贯彻执行,口头指令超过3次后,监理工程师应以监理通知或监理指令单的形式即时责令其改正,直至签发部分工程暂停指令或全部工程的停工令。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或停工令前须征得业主代表同意。

⑷书面督促

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存在其它严重违反合同和监理工作程序规定或拒不执行监理指令时,监理有权就上述问题发出监理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必要时直接抄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做为其不良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施工单位应就监理文件中指出的问题,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并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4、 定期组织例会、专题会议,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5、 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重大危险源清单及台帐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6、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教育,召开安全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7、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监测系统,通过现场监测工程系统特征的变化来选择指导控制时机和控制参数,来判断整体稳定与控制效果,实行信息化管理,防患于未燃。

8、 督促、监督施工单位作好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和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部署,并组织进行联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落实。

9、发生安全事故,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逐级上报。

10、 求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情况工作汇报。

11、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人员及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五、安全监理措施:

1、 要求施工单位对房屋、库房、料场等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

2、 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制定定期检查制度。

3、 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布置必须符合防火、防坍方、防管道渗漏、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及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修理间、停车场等应按业主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统一布置,并要求承包单位在机械设备进厂时将机械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安全检查报告以及操作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上报监理备案。

4、 要求施工单位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并由专人管理。

5、 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道路必须平整、坚实、畅通、危险地点应悬挂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的标示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应设置红灯示警,现场道路应符合《工厂企业运输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6、 要求施工单位现场的生产、生活区有足够的消防用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设专人管理,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7、 在监控量测上和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合理布点、正确选择测量断面,提高监测频率,随时掌握垂直沉降和水平位移的数据,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8、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编写安全工作会议纪要及督促日常的安全工作落实。

六、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

1、施工单位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或控制措施计划)和应急预案应报监理单位审批,未经监理单位审批的不允许进行施工。对特别重大的危险源专项方案,在审查时应邀请建设、设计单位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大危险源实施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态进行全面检查,旁站监理。

3、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状态的变化对危险源进行动态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每月更新一次,并及时将更新情况上报项目处,并要求施工单位每周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状态向总监办报告一次。

4、 重大危险源相关的作业活动开始前,总监办应对施工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材料、机具、设备准备情况;人员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进行情况;现场监测、数据分析,信息管理和预警报警体系建立情况,应急预案落实和培训演练情况。

5、建立重大危险源状态日常监测和报告制度,每日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状态,遇有异常情况立即向项目管理处报告。

6、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aaaaa级重大危险的状态及控制情况,并建立aaaaa级重大危险源台帐,每月编制aaaaa级重大危险源状态和控制情况专报,遇有异常情况立即向项目管理处报告。

7、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进行调整,控制措施的调整应经监理单位审批。

8、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对应急抢险/救援预案组织进行培训演练,并做好培训演练记录。

9、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2)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3)方案的审批记录;

(4)实施准备情况记录;

(5)实施过程记录(施工、监理记录);

(6)实施过程中的方案变更记录;

(7)监控量测情况;

(8)总结评价。

10、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案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的信息监控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与重大危险源相关的作业(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1、监理安全检查分为抽查、月查、季查、年终检查、节假日前例行重点检查。其中检查重心为抽查和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月工作考核。其中抽查占50分,月检查占30分,其他检查占20分。月安全检查时间定为每月25日,由总监办组织进行。

2、 检查范围: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生活区和安全资料积累及整理。

3、 检查人员:驻地监理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4、 检查方法:查隐患、查违章、查预防、查整改、查落实、查记录、查责任人是否受到处罚、教育,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的问题,要求承包单位制定出整改和预防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完成时间。

八、安全工作评比考核办法:

1、第五总监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其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与月末检查。

2、对于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驻地监理应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施工单位在收到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如施工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一天未进行整改,驻地监理安全小组有权责成施工单位处罚责任人,同时上报处理结果。

3、每周的监理全例会要通报本周内安全检查情况。

4、本周编制监理周报、每月编制安全监理月报,向项目管理处汇报安全监理工作。

九、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1、参照北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的表式要求;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报审使用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b2—1;

(2)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使用表《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b2—6;

(3)监理通知单和整改回复单使用表《监理通知》b2—16(b1监字)和表《监理通知回复单》b2—15(a16监字);

(4)现场检查记录使用表《旁站监理记录表》b2—23。

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和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项目监理机构应增编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

4、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第2篇 监理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为了保障现场施工安全,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编制本办法。

本办法是依据国家各项安全标准、规范、制度;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区各项管理制度等的基础上编制,是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实施的补充项,适用于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hfc-245fa项目之原料罐区、氯乙烯罐区、产品灌装站、废水处理站四个分项目;随工程进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补充、修改,未涉及到之处按照园区各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一、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1、查人员动态:主要是查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做到了安全健康;及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行为及习惯性违章的发生。

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是查施工单位班前会、安全学习情况;施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文件;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日常活动(做到有内容,有针对性,有记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做到人人有签字,有整改措施,有台帐;要求各道工序都应有风险辨识,有安全措施,有安全交底记录。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是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有效;电气设备的防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现场器材保管:施工用材料及机具设备有无损坏、摆放是否整齐安全。

4、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二、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

1、日常巡回安全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时时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措施,不定期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例会、班前会。

3、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查出安全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复检。

4、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

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工处理,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准开工。

6、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属于安全施工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必须追究责任。

7、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不能出现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丢失等情况。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安全专责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直接管理。

(2)、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9、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1)、按规定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60岁及以上劳动者不能从事高危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做好登记,报监理备案。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4)、每一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都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同时做好记录。

10、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1)、工程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3)、具体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

a、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

b、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

c、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施工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d、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e、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

f、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行标准化。

(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a、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及维护。

b、专业施工队伍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c、施工现场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由施工单位统一安排,严禁个人私自挪用、拆除。

d、因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临时替代措施。

e、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应予以爱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回收。

f、项目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监理联系单”或“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g、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周转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换。

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要点是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具有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章。

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技术方案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签署审批意见。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按照建设部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设计、布置临时施工用电,进行电源管理 。 现场安全专责工程师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

1、管理规定

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

2、各类电源箱的检验、维修、标识(在电源箱上粘贴《检验合格》标签)、编号和保管等由专业电工管理,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3、电源管理 、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建设、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

4、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的需加以保护,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30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5、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6、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4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6米。

7、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8、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五、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选购的机械和工器具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工器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安全规程规定需要实验的工器具、设备要进行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3、对链条葫芦、电动角磨机、电锤、电钻等要求使用单位在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使用,在检查中不合格品要做标识。

4、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有专人对机械及工器具进行维修和管理。

六、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施工单位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甲方、监理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3、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正确穿戴劳保防护用品、用具。

按规定工作服要穿戴整齐,严禁敞胸露怀进入施工现场,未穿戴劳保用品者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5、施工现场使用的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标准。严禁野蛮装卸,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6、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7、材料、设备定置、定位化管理,对进场材料,设备的摆放按统一规划布置。指定存放区域,分类存放,挂标识牌。摆放的材料、设备距路基不小于1m,做到现场材料摆放整齐。

8、施工用材料,应根据工程进度合理储存,一般为两天用料,不得冗余过多,要堆放整齐,外侧成线。

9、钢管:同品种规格的钢管两头码齐,不得交叉。

10、架板、模板:凡存放的架板、模板都应清理干净,摆放整齐,不得歪斜,不用的及时运出归库。

11、砖石:要按地点整齐码放,卸车时不得就地翻倒,砌筑的弃料随干随清。

12、木材及易燃品:远离火源,备有灭火器,碎木及时清除运至垃圾点,无论圆木、方木、板材均应整齐摆放。

七、人员资质、安全资料检查

1、每一个分包单位或作业队伍进场作业前,都应将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附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报监理单位审查、复核并备案。

2、为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监理人员可随时抽查正在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岗位证书。其他作业人员需要持证上岗的,监理人员也要抽查其岗位证书。

3、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作业活动,都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检查现场时,可随时抽查作业活动的交底记录。监理人员发现某一作业活动没有进行交底或没有交底记录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该项作业,待交底完成并形成记录后再恢复该项作业。

4、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发现施工活动不符合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改正。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的,监理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

6、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

每周安全检查的参加人员为:总(分)包单位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每周安全检查时,要求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做好记录,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书面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等。

八、奖励、处罚制度

1、本工程实行连做制度,对于现场施工违章人员,发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二次或以上,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连带班组长、安全管理员给予经济处罚。

2、对于提出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的人员给予奖励。

3、施工单位制定一定数额的安全基金,用于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报甲方及监理部门备案。

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等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22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4、《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 》jgj 276-2022

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22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30-2022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8、《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80-2009

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

1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 jgj160-2008

11、《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gb 50728-2022

12、《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 231-2010

1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2010

1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1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

1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59号2007.06.26

17、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地方标准

18、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区各项管理规定

第3篇 监理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现场施工安全,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同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编制本办法。

本办法是依据国家各项安全标准、规范、制度;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区各项管理制度等的基础上编制,是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实施的补充项,适用于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hfc-245fa项目之原料罐区、氯乙烯罐区、产品灌装站、废水处理站四个分项目;随工程进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补充、修改,未涉及到之处按照园区各管理规定执行。

本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一、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1、查人员动态:主要是查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做到了安全健康;及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行为及习惯性违章的发生。

2、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是查施工单位班前会、安全学习情况;施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措施、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规程、规定,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文件;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日常活动(做到有内容,有针对性,有记录);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做到人人有签字,有整改措施,有台帐;要求各道工序都应有风险辨识,有安全措施,有安全交底记录。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是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善、有效;电气设备的防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现场器材保管:施工用材料及机具设备有无损坏、摆放是否整齐安全。

4、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

二、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

1、日常巡回安全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时时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措施,不定期参加施工单位安全例会、班前会。

3、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查出安全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复检。

4、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

5、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工处理,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不准开工。

6、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属于安全施工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必须追究责任。

7、检查安全管理资料,不能出现资料不齐全、不规范、丢失等情况。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安全专责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班组长对工人进行直接管理。

(2)、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到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9、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1)、按规定对新入厂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60岁及以上劳动者不能从事高危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做好登记,报监理备案。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4)、每一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都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同时做好记录。

10、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1)、工程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2)、对存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3)、具体内容

(一)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

a、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

b、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

c、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施工应符合《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d、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e、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

f、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行标准化。

(二)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a、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专业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及维护。

b、专业施工队伍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c、施工现场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由施工单位统一安排,严禁个人私自挪用、拆除。

d、因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临时替代措施。

e、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应予以爱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回收。

f、项目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监理联系单”或“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g、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周转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换。

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1、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准备期内,尽快编制好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于正式开工前向工程项目监理部报审。

2、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其要点是安全保证体系,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安全防护、安全工器具配备、安全保护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具有编写、校核、审查、批准人员的签名,其中审查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员应是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还需加盖承包单位的公章。

3、承包商报审的安全技术方案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报审表上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签署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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