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工资管理支付办法
大家知道企业薪酬管理的七个病症是什么吗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提供了公司工资管理及支付办法,供各位阅读,仅供参考。
1.制定公司年度总预算,季度预算调整和本部门工作流程;
2.制定财务部年度,季度工作计划,按月做出预算,工作计划及执行;
3.主持制订,修订财务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和处理反馈财务部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的施行情况;
5.汇总各部门月,季度,年度预算,编制总预算;
6.编制预计损益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
7.预算指标下达,平衡及执行情况监督;
8.对各种费用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9.对公司会计核算,往来业务进行审计;
10.分析公司经营情况,资金经营情况及成本费用情况,财务情况,合同,预算执行情况,公司及重要经营活动的投入产出比,定期编制并上报财务分析报告;
11.对公司从事的投资决策,经营决策,融资决策进行综合分析,提供财务支持;
12.公司财产登记卡的造册与保管;
13.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清理;
14.审核各部门的报销单据,对不符合财务制度及有关规定的,直接向总经理投诉;
15.财务帐卡,文件资料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16.审核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和发放情况;
17.按工作程序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并及时对部门间争议提出界定要求;
18.定期主持财务部例会,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
19.召集公司财务方面工作会议;参加公司办公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
20.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管理法规,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21.批阅财务部及其相关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
22.按工作程序签批直接下级上报的年,月度工作计划以及年,月预算和培训计划;
23.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
24.在必要的情况下向所属下级授权;
25.制定财务部员工的岗位描述并界定下级的工作;
26.定期听取财务部员工的述职,并对其工作做出评定;
27.根据工作需要和按照程序申请招聘,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8.负责财务部员工任用的提名;
29.完成总经理临时授权交办的工作;
30.关心所属下级的思想,工作和生活;
31.定期向总经理述职.
企业薪酬管理
第2篇 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模版
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一)总体目标
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校院两级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指导思想
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人才,有利于各类教职员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学校内部分配结构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系统科学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员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二、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本部事业编制内受聘上岗的教职员工,即入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此办法实施,经费自理。
三、绩效工资总量与结构
(一)绩效工资总量
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每年初测算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审批核定。
(二)绩效工资结构
学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两部分比例大致控制在5:5。
1、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入职各类岗位的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薪酬,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及任职年限等因素,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如下两项:
(1)在岗津贴,包括赣府厅发 [2010]51号文规定必须归并的各项津补贴和学校原岗位津贴制度中的在岗津贴;
(2)岗位补贴,指学校年终根据各部门和有关岗位人员的实际工作和收入情况,按人均一次性发放的岗位补贴。
2、奖励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薪酬,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包括如下五项:
(1)业绩津贴,即为原岗位津贴制度中的业绩津贴;
(2)课时费,指由教务处核算的通识课、临床课时费等;
(3)各类津补贴,包括交通误餐补贴、辅导员津贴、博士学位津贴、博导津贴、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津贴、电话补贴等其他津补贴;
(4)突出贡献奖励,对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社会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予以奖励;
(5)其它奖励性和福利性支出,指其它经过学校党委行政批准的奖励性和福利性支出。
3、在岗津贴和业绩津贴归并在一起,统称为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学校绩效工资的主体。
四、岗位津贴标准
(一)制定依据
1、岗位津贴标准采取按月计分的办法,下一年度的单位分值金额由学校在年底根据财力状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确定和调整,一年按十二个月计发。
2、各类各级岗位津贴标准确定主要依据是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特别是其它高校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学校2003年制定实施的岗位津贴标准。
3、各类各级岗位绩效工资对应关系,力求反映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资性质、工作质量、工作责任和岗位特点,在提高标准的基础上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岗位津贴标准
学校岗位津贴设置的类型、级别和岗位设置的类型和等级相一致。具体分为如下四类。
1、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为一~十二级,详见表一。
表一 教学科研(教学、研究系列)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岗位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岗位名称
正高
一级
正高
二级
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总分值(分/月)
160
90
66
48
45
40
37
34
30
27
22
20
在岗津贴
分值(分/月)
80
45
33
24
23
22
21
20
19
18
15
14
业绩津贴
分值(分/月)
80
45
33
24
22
18
16
14
11
9
7
6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主要为三~十三级,详见表二。
表二 其他专业技术(教辅系列)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岗位级别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岗位名称
正高
二级
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初级
三级
总分值(分/月)
—
58
46
—
38
35
—
29
26
—
20
18
在岗津贴
分值(分/月)
—
29
23
—
22
21
—
19
18
—
14
13
业绩津贴
分值(分/月)
—
29
23
—
16
14
—
10
8
—
6
5
3、行政管理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1)行政管理岗位(职员)的岗位津贴标准为职员三~十级,详见表三(1)。考虑到管理职员中五~八级职员的资历差异较大,特将五至七级职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分为a、b、c三档,八级职员岗位津贴标准分为a、b两档。
表三(1) 行政管理岗位(职员)的岗位津贴标准
职员等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a档
b档
c档
a档
b档
c档
a档
b档
c档
a档
b档
总分值(分/月)
56
51
40
38
36
36
34
32
32
30
27
27
23
20
18
在岗津贴
分值(分/月)
39
35
28
27
25
25
24
22
22
21
19
19
16
14
13
业绩津贴
分值(分/月)
17
16
12
11
11
11
10
10
10
9
8
8
7
6
5
(2)担任领导职务者的领导责任津贴标准见表三(2)。
表三(2) 领导责任津贴标准
领导职务
正校级
副校级
校助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领导责任津贴分值
(分/月)
20
15
11
9
6
3
2
4、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津贴和业绩津贴分技师到初级工共四级,详见表四。
表四 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岗位级别
二级
三级
(或工龄>30年)
四级
(或30年≥工龄>20年)
五级
(或工龄≤20年)
岗位名称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总分值(分/月)
23
20
18
16
在岗津贴
分值(分/月)
16
14
13
12
业绩津贴
分值(分/月)
7
6
5
4
五、岗位津贴总量的核定
(一)教学单位岗位津贴总量的核定
每年年底学校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审批核定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和财力状况,研究确定本年度教学单位岗位津贴的总量。
1、教学单位在岗津贴总量
每年年初,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各类、各级岗位入职人员及其岗位对应的在岗津贴标准,核算每位入职人员的在岗津贴额度、各教学单位在岗津贴总量。
2、教学单位业绩津贴总量
学校教学单位岗位津贴总量减去教学单位的在岗津贴总量即为教学单位的业绩津贴总量。
(二)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岗位津贴总量的核定
学校每年初根据各单位上年12月的各类各级人员岗位数量、结构和岗位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以及领导责任津贴标准核算岗位津贴总量。
六、岗位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一)在岗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1、在岗津贴实行学校统筹,由学校随工资按月发放。
2、原则上上年度岗位履职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在岗津贴全额发放。考核基本合格者,发放所聘岗位对应的在岗津贴标准的80%(如已发,则从第二年起扣回);考核不合格者,在岗津贴发放比例为50%。各单位扣发的在岗津贴纳入本单位岗位津贴总量中留用。
3、各单位每年初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和每月考勤情况,研究确定每位教职工每月在岗津贴发放金额并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备案后通知计财处统一按月打卡发放,以后的每月五日前各单位报送本月的变动表,以便及时调整和动态管理。
4、对不在岗或主要精力在校外兼职不能完成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各单位领导要与教职工本人谈话,经教育不改的,要上报学校处理。如因单位上报不及时造成经济损失,学校将加倍从各单位岗位津贴总量中扣还。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在岗津贴的发放作如下具体规定:
(1)出现一般教学事故者按岗位对应的在岗津贴标准扣发半个月在岗津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扣发2个月在岗津贴;
(2)受行政警告、记过到降级降职、撤职以上等处分者,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在岗津贴。被国家机关依法拘留或采取其他羁押措施的,停发岗位津贴;
(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按病假超出规定天数扣发在岗津贴;
(4)当月事假累计7个工作日之内,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在岗津贴;当月事假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当月全部在岗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4个工作日但不足2个月扣发3个月在岗津贴,累计超过2个月但不足3个月扣发6个月在岗津贴,累计达到3个月扣发12个月在岗津贴;
(5)出现旷工扣发1个月在岗津贴,一年内累计旷工2~6个工作日,扣发6个月在岗津贴,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及以上扣发12个月在岗津贴;
(6)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者,凡办理了正常请假手续者,假期内全额发放在岗津贴;
(7)工伤人员住院或治疗期间,全额发放在岗津贴。工伤人员疗养期间发放在岗津贴的80%;
(8)经学校批准公派出国(境)、脱产学习、进修、借调、挂职等人员,在批准期内发放在岗津贴,延长期间停发。因个人原因出国、脱产学习、进修、借调、探亲等停发岗位津贴;
(9)待聘、调出或辞职、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死亡等自次月起停发岗位津贴,退休人员自退休次月起发放生活补贴;
(10)其它特殊情况需停发、扣发和补发岗位津贴,由各单位研究决定。
(二)业绩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1、各教学单位的业绩津贴实行二次分配制度:
(1)以综合考虑各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教职工人数等因素取得的业绩占全校业绩的百分比,乘以学校教学单位业绩津贴的总量,获得单位的业绩津贴总额,实现一次分配;
(2)根据该业绩津贴额度,教学单位再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至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员工。
(3)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学校核准的总量额度内,按照绩效工资设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发放办法。学校鼓励各单位把学校核拨的业绩津贴和单位取得的其它各类、各项绩效工资统筹考虑。
2、机关等非教学单位人员必须完成相应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各级岗位业绩津贴分值核发业绩津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者发放业绩津贴,担任领导职务者根据领导责任考核情况发放领导责任津贴,各单位将年底一次性核算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后通知计财处发放。
(三)未实行年薪制的兼职教学科研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1、在岗津贴的发放与管理
(1)具备国家认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者,由学校按规定标准逐月核发其在岗津贴;
(2)不具备国家认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者,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其等级,学校根据确定的等级按规定标准逐月核发其在岗津贴。
2、业绩津贴的发放与管理
各设岗教学单位负责对兼职教学科研人员进行考核,在本单位业绩津贴额度内核发其业绩津贴。
七、其它绩效工资项目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逐步归并。归并前暂按学校现行有关规定发放。
八、组织与领导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研究绩效工资的投入总量和分配办法,并提出每年的具体核拨方案,上报学校审定。
2、岗位津贴的管理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教学工作量计算和各级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修订;
(2)科研工作量化办法和各级教学、科研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由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组织修订;
(3)领导责任津贴发放考核办法由组织部负责制订;
(4)各类、各级岗位的考核办法由人事处协调各相关部门制订。
3、各单位相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发放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有关说明
1、入职双肩挑岗位者的岗位津贴按照计发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由岗位受聘单位负责考核发放。入职非教学单位双肩挑岗位者的领导责任津贴由学校核算到各非教学单位发放。
2、一线辅导员的岗位津贴按其就高入职的教学科研岗位和管理岗位对应标准执行,由学工处负责按辅导员岗位履职要求和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
3、入职非教学岗位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周不得超过2课时,且按所授课程的归属情况,一并打包给相关单位,参与相关单位的二次分配。
4、按教学科研岗和教辅岗执行岗位津贴且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享受相应领导责任津贴,作为承担管理工作的补贴。在正处缺额情况下,主持工作副处的领导责任津贴执行正处领导责任津贴标准。
5、新进人员按《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岗位类型和级别,上岗后按工资起薪时间享受相应岗位级别的在岗津贴。新进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或试用期按相应类别和等级岗位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计发。
6、岗位变动人员从聘用到新岗位的下月起按新聘岗位标准享受岗位津贴。
7、本办法一经实施,原《南昌大学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暂行办法》(昌大校发[2004]86号)同时废止。学校原来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此办法为准。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8、本方案自二○一一年一月起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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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推动公司积压物资的处理,加强对积压物资的管
理,以达物尽其用,货畅其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积压物资的管理,不包括固定资产设备。
第二章定 义
第三条 积压物资:是指在财务账上体现的因制造计划调整、设计变更、工艺变更、定额不准、采购计划不当、产品转型等原因造成质量(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或超储(战略储备除外)多余的没有使用过的物资,按下述条件进行界定:
(一)一年以上无动态的物资。
(二)有动态,但一年内的总用量小于当前库存数量,并且近期没有使用计划物资。
(三)因业联更改不再使用的物资。
(四)质量(规格、型号、材质、效能)不合格的物资。
(五)有保质期要求、并且已经或即将失效的物资(如漆、胶等)。
(六)因仓储管理条件限制导致使物质陈腐、劣化、变质的物资。
(七)因制造计划、材料定额、采购计划变更和最小采购量造成的多余库存物资。
(八) 产品转型造成的专用物资的剩余部分。
第四条为便于积压物资的管理,对积压物资的状态进行分类,分类代码如下:
_质量合格而且在预期一年内能用上的积压物资。
y质量合格而且预期两年以内不用或用不完的积压物资。
z质量(规格、型号、材质、效能)不合格的积压物资。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13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十三)
1.薪资结构:
薪资=基本工资+(全勤+加班费)+奖金+提成(限售楼部门)--扣款
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底薪/30天×全勤天数
加班费计算方法:时薪(底薪/30/8小时)×加班时数
请假扣薪计算办法:底薪/30天×请假天数
2.加班费申请规定:
2.1 正班时间之外延长工作之加班费。
2.2 法定假日上班且不能补休之加班费。
2.3 如法定假日上班但已安排补休或其它加班时间后另有安排补休者则不支付加班费。
3.奖金种类:
3.1 年终奖(视当年盈利情况考虑)
3.2 绩效奖(视考核方案定)
4.薪资规则(待定)
5.薪资的调整方式:
5.1 加薪:晋级与晋职。
5.2 降薪:降薪与降职。
6.薪资调整程序
6.1 填写《调职调薪审批表》,提出调薪申请,经部门主管及部门最高主管
初步审议,再交行政主管复审,并附考核意见呈总经理核决后,行政部通知当事人签名确认,由行政部执行并存档;
6.2 公司所有人员的薪资均实行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他人薪资。
7.薪资的发放: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保安部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8.应用表单
8.1《调职调薪审批表》
第5篇 物业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凝聚力,更好地体现出公司福利和条件的优越性,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1、凡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试用(或实习)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的考察,根据相应的试用职务或工种,享受相应的级别工资待遇。
2、凡属试用合格的员工,经公司转正审批转正后,可享相应转正的工资待遇。
3、员工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住房补贴+超时工资+浮动工资;
员工个人每月的工资单分为一式两联,即个人领取一联、办公室存根一联。
4、凡属试用或转正的员工,每月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岗位工资+房屋补贴)-1200元=应纳税所得金额(再按比率等级扣除)。
5、凡属转正的员工,每月购买社保的标准为:(基本工资金额+超时工资+岗位工资)__8%。
6、员工在正常工作8小时以外的时间,属公司或部门经理(主管)要求在岗完成某项额外的工作,可视为加班性质,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含1小时)方可计发加班费(超时工资),计发前由办公室负责审核。
加班工资的标准定为:基本工资金额÷30天__加班天数(或每小时工资值__加班时数)。
7、员工浮动工资,定为绩效工资,每月可先预发,每季度按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效果进行审核、颁发或扣发下季度工资。
8、办公室和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按总公司规定休息除外(正常每月7天),根据服务行业需要,其它部门员工每月休息4天,加班工资天数统一定为3天。
9、凡属我司保安人员,服务满期1年者,可享15天的有薪假期,其它的法定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假日上岗者,加班工资一律按普通加班性质计发。
10、员工每月的“交通补助”及“电话补贴”,须凭相应的发票交到办公室审核后,方可领取相关补贴。
11、凡属享受公司住房补贴的对象,若在公司住宿或在公司内部享受福利购房者,在每月工资发放中,按相应的级别扣除住房补贴。
12、凡属享受公司用餐福利的员工(保安),只有上岗才享有用餐的资格;
公司不以现金形式兑换饭卡(饭票);
享受年假或休息者,没有相应的饭卡(饭票)发放或餐费的补贴。
以上办法,从2022年6月份开始试行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发: 2022年5月27日
抄 报:方总裁、郑副总裁、总公司行政人事部 各1份
第6篇 物业员工手册-薪资管理办法
物业员工手册:薪资管理办法
1.薪资结构:薪资=基本工资+(全勤+加班费)+奖金+提成(限售楼部门)--扣款基本工资的计算方法:底薪/30天×全勤天数
加班费计算方法:时薪(底薪/30/8小时)×加班时数请假扣薪计算办法:底薪/30天×请假天数2.加班费申请规定:
2.1正班时间之外延长工作之加班费。
2.2法定假日上班且不能补休之加班费。
2.3如法定假日上班但已安排补休或其它加班时间后另有安排补休者则不支付加班费。
3.奖金种类:
3.1年终奖(视当年盈利情况考虑)
3.2绩效奖(视考核方案定)
4.薪资规则(待定)
5.薪资的调整方式:
5.1加薪:晋级与晋职。
5.2降薪:降薪与降职。
6.薪资调整程序
6.1填写《调职调薪审批表》,提出调薪申请,经部门主管及部门最高主管初步审议,再交行政主管复审,并附考核意见呈总经理核决后,行政部通知当事人签名确认,由行政部执行并存档;
6.2公司所有人员的薪资均实行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随意泄露他人薪资。
7.薪资的发放: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保安部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8.应用表单
8.1《调职调薪审批表》
第7篇 房产后勤管理部代管物资管理办法
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代管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
对代管地产公司物资的使用、摆放、保管、进出进行有效的控制。
2.范围
房产后勤管理部
3.职责
岗位工作职责
部门负责人对代管物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示和审批。
仓库主办负责对资产管理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资产管理员负责监督仓管员的验收、盘点、记账等日常管理工作
仓管员按规定对代管物资进行管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物资管理
4.1.1代管物资的所有权属地产公司。凡属代管的物资,没有得到代管物资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和房管部负责人的同意,不得领/借用、调拨、转让及报废等。
4.1.2仓管员负责对代管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物资的性能、种类、用途等特点,对仓库按类别进行物资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对于危险品严格按公司《危险品管理办法》要求存放。
4.1.3.仓库内的消防设施充足正常,每50平方米至少配两个2kg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也必须配置两个2kg灭火器)。除仓库人员之外,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物资防水、防潮、防霉变等,参照公司仓库管理规定执行。
4.2物资入库
4.2.1.新购营销物资,经仓管员检验合格后及时粘贴资产条形码,并将物资发票复印,留下复印件办理入库,登记于资产软件系统。并将入库单打印三份,仓管员与经办人双方在入库单上签名,一份与发票一起交经办人至地产财务部报账;另一份入库单与发票复印件交资产管理员,最后一份仓管员保存。
4.2.2.电子、电器类物资经办人必须提供说明书、保修卡、遥控器等配套资料,对于无法提供的,经办人必须提供书面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3物资出库
4.3.1.地产、物业公司各部门(销售部、万创除外),领用营销代管物资时,须经分管领导和地产相关领导审批的《资产购置/调拨申请单》(地产软件系统表格)或邮件,方可到
房管部代管的营销仓库办理手续,仓管员在地产公司资产管理软件系统上销账。
4.3.2.归还的借用物资,仓管员验收无损后,在《物资领(借)用单》上注明归还日期并签名确认。若有损坏或丢失,由借用人或借用部门负责赔偿。
4.3.3.地产万创、销售部领用营销物资,经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直接办理领用手续。资产软件销账参照上述4.3.1方法处理。
4.3.4.对于物业各项目服务中心领借用营销物资的,须代管物资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意,以及房管部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方可领借用。仓管员每月月底
将《物资领(借)用单》上报资产管理员统一汇总,报地产公司财务部备案。
4.4物资调拨
4.4.1.物资调拨、转移须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调拨或转移。当物资调拨、转移时,仓管员到场核实并开《物资调拨单》,经手人、仓管员都要在单据上签名确认,且单据需随物资一起到使用地点。接收方须将物资存放库区情况知会资产管理员和出库方,出库方在地产资产软件系统上办理调拨手续,并打印单据与《物资调拨单》一并装订存档。
4.4.2.对于急用物资,仓管员不在现场时,值班人先确认身份联系仓管员,同意后值班人和经手人在记录本上登记签字,可先领用,事后仓管员再办理调拨手续。
4.4.3.对于暂未建立仓库的项目,调拨到达临时存放地点时,仓管员验收后在《物资调拨单》上'核实'一栏签名,现场负责人签'保管'一栏,物资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如后来建立仓库,现场仓管员将临时存放地点全部物资进行盘点,登记入账,使用时再按出库程序办理领用手续。《物资调拨单》一式三份,待签字完善后,一份给出库方,一份给入库方,一份交资产管理员。
4.5日常物资管理
4.5.1.样板房、销售厅布置期间,所有进入项目现场的物资,由房管部小组管理员或物业服务中心物资负责人安排人员看管,物资进出须及时登记并要求经手人在现场值班记录本上签名确认,防止物资遗失。搬运人员由房管部小组管理员或物业服务中心物资负责人协调安排。
4.5.2.样板房、销售厅、会所、酒吧开放后三天之内,仓管员或现场物业服务中心物资负责人对该区的物资进行盘点,填写《物资清单表》,与地产万创办理物资交接手续;物资移交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代为管理。《移交物资清单》由房管部及物业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4.5.3.样板房、销售厅、会所、酒吧等物资展示区的值班人员须按万创移交的《物资清单表》交接物资,如有物资在库区内变动,须及时知会仓管员在清单上更改存放具体位置。以便及时修改资产软件系统数据。
4.5.4.各样板房、销售厅、会所、酒吧等物资展示区的工作人员不可撕毁粘贴在物资上的条形码,如发现有条形码脱落或模糊不清的现象,须及时知会仓管员进行补贴条码。
4.5.5.凡属代管物资区域内的空调、音响等电器设备,如需维修和更换,须知会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和更换。
4.6样板房销售物资管理
4.6.1.确定出售的样板房,由项目销售组通知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仓管员根据通知制地产《样板房销售前物资现状清单》,列明物资现状,经地产万创、销售部、财务部和客户服务中心确认销售物资,原件由客户服务中心存档,销售部、房管部和物业服务中心保存复印件。
4.6.2.现场仓管员根据确认情况编制地产《样板房物资销售确认单》,由客户服务中心 存档,并提交销售部。
4.7销售样板房的封闭
4.7.1.经顾客认购的样板房仍需展示,由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管理,避免样板房受损。
4.7.2.经顾客验收确认与样板房同时出售的物资,禁止调拨,如客户对物资需求有变,销售部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客户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服务中心,以便及时修改《样板房物资销售确认单》。
4.7.3.已出售的样板房,由项目销售组确定对外展示的时间。
4.7.4.入伙之前样板房日常维护工作由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已关闭但暂未移交给业主的样板房,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每周保持通风、清扫、维护一次,防止室内物资受潮发霉或变形。
4.7.5.样板房如需返修,返修期间的物资保管暂由项目返修组负责。并与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资交接手续。
4.7.6.经客户确认的样板房物资清单,需在交房时间的三天前抄送房管部和物业服务中心,作为样板房内物资的清点及搬迁凭证,同时仓管员向销售部移交已出售
的电器说明书、保修卡、遥控器等附件。
4.7.7.根据业主确认后的样板房物资清单,仓管员在资产软件系统'转让处'出库销账,并打印单据与清单复印件交资产管理员存档,仓管员复印备案。
4.7.8. 样板房撤回的物资,仓管员根据物资实际摆放情况在资产软件系统中办理调拨手续,将物资调拨到仓库,并打印单据交资产管理员。
4.7.9.对于项目现场的配套设备、设施,业主入伙后,根据万创或销售部的通知,在移交物业服务中心前,仓管员必须对设备、设施物资进行盘点,并填写《移交物资清单》,移交物业服务中心须房管部和物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并抄送地产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
4.8物资损坏/遗失
4.8.1.展示的物资如有损坏或遗失,根据原因,及时按规定填写《物资损坏/遗失申报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由销售现场负责人决定赔付方式和处理意见,按物资清单列明单价,确定赔付费用,原则为现金,赔偿费用交地产财务部。
物资价值授权范围
≤2000元销售现场负责人(销售员)
2000元以上项目销售负责人(主任级以上)
4.9物资盘点
4.9.1.仓管员每月对代管展示的物资进行一次盘点,清点时与现场小组管理员或物业服务中心物资负责人和现场当班人员三方一起清点。并在《物资核实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4.9.2.仓管员每月对营销仓库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并打印地产《仓库资产台帐》,一份交资产管理员,另一份仓管员备案。部门负责人参与仓库盘点每季度必须覆盖各营销仓库。
4.9.3.仓管员每季度须对各项目的电器类物资及配件、附件(说明书、保修卡等)进行一次统计,并填写《电器类物资及附件资料统计表》,一份交资产管理员,另一份仓管员备案。
4.10待处理物资
4.10.1对须报废的代管物资,由房管部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按地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填写地产《报废单》报代管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
4.10.2.样板房返仓的可利用物资,万创确认不再使用、由房管部会同地产财务部确定价格,报地产总经理助理级以上相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内部职员进行竞卖。
5. 相关文件
vkwy6.6-z01《基础设施管理程序》
vkwy7.5.5-z01《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
vkwy7.5.5-z01-01 《危险品管理办法》
6、记录表格:
vkwy7.5.5-z01-f2 《物资领(借)用单》
vkwy7.5.5-z01-f4 《仓库物资盘点表》
vkwy7.5.1-h01-fg06-f2《物资损坏/遗失申报表》
vkwy7.5.1-j06-05-f1《物资清单表》
vkwy7.5.1-j06-05-f2《物资核实记录表》
vkwy7.5.1-j06-05-f3《电器类物资及附件资料统计表》
vkwy7.5.1-j06-05-f4《移交物资清单》
第8篇 市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龙南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电力建设、技术改造工程中以及日常生产工作中,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物资和利旧物资。报废物资指由于逾龄使用、技术落后或严重损坏等原因,经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利旧物资指由于各种原因需拆除,但经整理、修复、保养后可再次使用的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司、厂及各部门成本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两级废旧物资回收领导机构。
(一)、成立供电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发展策划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
物资公司、 物业公司、 调度所、信息中心
(二)、公司辖属各公司成立由经理(厂长)、生产技术、财务、物资等管理部门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发展策划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审批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和工作流程;
2、审批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组织(或委托)采取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3、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处置中的有关问题;
4、配合监察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的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核定利旧物资的账面价值;
2、参加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核工作;
3、审核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 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
有关手续;
5、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
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是各自管理范围废旧物资的实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审查设计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提报的废旧物资回收计
划;
2、负责报废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负责办理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负责审批利旧物资的修复使用方案,指导使用保管部门进
行修复再利用;
5、审核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 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集中处置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八条 公司属各单位的职责是:
1、负责向实物管理部门提报本单位废旧物资报废计划;
2、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要求,回收、 整理废旧物资并上交物资公司;
3、提出废旧物资初步处理意见。需修复的制定修复方案报实
物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修复;
4、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九条 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职责是
1、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回收废旧物资;
2、负责建立废旧物资专库,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 帐、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向发展策划部上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并交财务部门入账;
5、及时办理废旧物资出入库手续,保证废旧物资出入库信息
记录清晰,帐、卡、物相符。
第十条 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施工和事故缺陷处理、大修改造等工程更换下来的物资(设备),如:
变压器、高压开关、高低压开关柜、互感器、、电容器、电池、电线电缆、铁塔、电杆、电力铁件、电力金具、各类绝缘子、低压开关、刀闸、配电屏、电表箱等。
各类工器具,仪器仪表、电能表等。
生活电器,办公桌、椅、柜,沙发、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等。
报废车辆。
电力施工的剩余物资、生产、基建、维修工程中的边角余料、各种包装材料等。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应设废旧物资专库,要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明细帐,并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使废旧物资的回收与管理达到规范化。
第十三条属于公司资产的废旧物资,各有关单位要将各种原因产生的废旧物资如实、无条件地上交物资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擅自变卖和处理废旧物资。
第十四条 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1、设计部门负责全公司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的编制,在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时设计部门应会同运行部门初步判定报废物资和可利旧物资,并在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中注明。
2、生产技术部审核设计部门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拆除的物资分类整理后,足量上交物资公司仓库。要保证拆下来的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不能出现以少充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
4、废旧物资回收清单标注为可利旧的物资,施工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完整,并做好运输工作,严防物资在回收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毁损和流失。
5、物资公司回收各施工单位上交的废旧物资并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报表要求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工程决算一并报呈公司经理审批后,报送审计部门。二、三份由物资公司、财务部门按本管理办法办理各自手续和帐目处理。
6、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时,必须附带物资公司开具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否则不得办理决算和审计手续。
7、审计部门应根据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和施工单位报送的废旧物资入库明细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不扣减工程结算金额,施工单位不如实提供入库废旧物资明细表的,按全额扣减工程结算金额。
第十五条报废车辆由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
1、其它废旧物资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报该项物资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实物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电力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工器具、计量器具等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办公桌、椅、柜、生活电器应由物业公司负责,通讯设备等应由调度所负责)。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一式四份,实物管理单位、财务部、废旧物资申请部门、物资公司各一份。
3、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按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报废物资于3日内送交物资公司并办理入库手续。
4、物资公司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利旧物资管理
第十七条 利旧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下达利旧物资回收清单。
3、施工单位、使用保管部门拆除回收利旧物资。
4、使用保管部门制定整理修复方案,填报物资利旧修复申请表(附件二)。
5、实物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若审核不通过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6、使用保管部门组织整理、修复。
7、实物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8、物资公司回收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储存、保管工作。
10、财务部核实账面价值(净值+整理修复费用)。
11、物资公司根据价值管理部门核实的账面价值,重新建 账建卡,实物登记备用。
第十八条 利旧物资的回收、运输、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费用和修理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 经整修后利旧物资的调拨、转出和再利用,按照《龙南市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报废物资管理
第二十条 下述情况下,物资可作报废处理:
(一)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机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再给予大修也不能符合生产要求;或虽然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在经济上不可行。
(二)腐蚀严重,继续使用将会发生事故,又无法修复。
(三)严重污染环境,无法修治。
(四)淘汰产品,无零配件供应,不能利用和修复;国家规定强制淘汰报废;技术落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运行。
(六)进口设备不能国产化,无零配件供应,不能修复,无法使用。
(七)因运营方式改变全部或部分拆除,且无法再安装使用。
(八)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毁损,无法修复。
第二十一条 报废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四):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物资公司汇总已办理资产报废手续的报废物资,填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见附件五)。
4、发展策划部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确定处置单位。
5、财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6、物资公司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入帐,使用管理部门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7、施工单位拆除物资,使用保管部门或物资公司与处置单位办理实物交割。
第二十二条 所有报废物资的处置必须由物资公司统一汇总,报公司招标中心,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招标或拍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公司废旧物资,否则按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 条报废物资的处置后形成变现收入必须全额入企业财务帐,严禁转入三产、关联企业,或形成帐外资金,各单位负责将处置结果报公司发展策划部备案(见附件六)。
第七 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废旧物资管理的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处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9篇 防汛防台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地铁网络化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处置和抢险能力,对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以下简称物资)做好相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3 管理职责
3.1 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是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存放、保管、申购、发放、检验和登记。
3.2 物资和后勤公司采购部负责补充物资的采购。
4 物资管理
4.1 物资的存放和标识
各仓库将物资集中存放于专用储存柜内,储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设备铲运或吊装的固定位置,并设醒目标识,便于识别。
4.2 物资的保管和申购
各仓库组长是物资保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的保管和申购工作。对已领用消耗的物资由各仓库班组负责提出申购,由部门审批汇总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4.3 物资的补充和采购
采购部根据储运部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补齐已领用消耗的物资,以确保物资配置齐全。
4.4 物资的使用和发放
物资清单、存放地点和联系方式统一交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仓库在收到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资的发放准备,遇领用须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5 物资的检验和登记
各仓库每月对物资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每年4月及8月分两次对物资中的电器类进行试运转和漏电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损坏、过期的物资及时上报、更新。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负责编制并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10篇 大学接受捐赠资金物资管理办法
z大学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接受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鼓励各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争取有关单位和个人(校友)对学校进行捐赠。
第三条 凡以学校名义或以学校各单位名义接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均按本办法规定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以学校各单位名义接受的且需学校承担相应义务的捐赠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经学校批准。
第四条 学校对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实行规范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分配和使用机制,以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 捐赠资金的管理
第五条 学校按照捐赠方的意愿,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并接受捐赠方的监督。
第六条 凡是以学校及学校各单位名义获得的捐赠资金必须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统一核算管理。以学校各单位名义获得的捐赠资金,按照学校规定对各单位的分成比例由各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捐赠资金截留、挪用和私分。
第七条 捐赠方与学校签订合同的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及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
第三章 捐赠物资的管理
第八条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的物资是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学校,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接受捐赠的物资。
学校各单位以学校名义接受的捐赠物资使用权归学校,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接受的捐赠物资使用权原则上归各单位。
第九条 学校对接受捐赠物资实行严格的登记、保管、交接制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
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物资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须到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入账手续,不得账外滞留。
第十条 学校及学校各单位接受捐赠物资到校后,接受捐赠的单位应及时通知资产管理部门,按捐赠协议和捐赠清单对捐赠物资进行清点、登记。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纳入学校正常的固定资产管理。校庆或重大活动期间接受的捐赠物资可由各单位先行登记保管(__石油大学校庆物资捐赠登记表见附件),然后履行国有资产入帐手续。
第十一条 接受捐赠物资在验收中发现损坏短缺情况,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 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 学校及各单位成立捐赠物资接受管理工作小组。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捐赠公示制度,增加捐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及群众的监督,接受捐赠人的质询,并定期向大额捐赠人报告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强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这部分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制订相应的使用管理规定。凡因弄虚作假,隐报瞒报,造成捐赠、赞助资金和物资流失、浪费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纪监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__石油大学校庆物资捐赠登记表
接收单位: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接收人 捐赠单位 捐赠对象
说明:1.接收单位:学校机关处(部)室、二级学院
2.捐赠对象:学校、机关处(部)室、二级学院
第11篇 餐饮薪资管理办法
开封开来大酒店餐饮薪资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酒店相关政策及工作要求,现制定《开封开来大酒店餐饮薪资管理办法》如下:一、管理原则1、本办法旨在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按劳分配原则,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保障酒店的可持续发展。2、酒店实行岗位系列薪资制。岗位系列薪资标准按其岗位工作承担的责任、员工任职要求、工作难易程度等指标综合评定。3、酒楼特聘人员的薪资按有关合同执行。二、岗位系列1、管理系列:管理系列分为高级管理系列和基层管理系列。基层管理系列是指酒楼各部门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或担任同等级别的职务、参与经营管理并负有一定管理责任者。分别为楼面经理、主管和领班。
岗位
基本+岗位工资
全勤奖
提成
酒水奖
收撤台
楼面经理
1900
30
所有盯台服务员菜品提成的平均数
所有服务员所售有奖酒水30%均分
楼层领班
1500
30
本区域菜所有盯台服务员菜品提成的平均数
早餐领班
1200
30
本区域菜所有盯台服务员菜品提成的平均数
传菜领班
1200
30
宴会提成与二线人员均分
有
2、餐饮服务系列:餐饮服务系列是指各餐厅对客服务人员。
岗位
基本+岗位
全勤奖
提成
酒水奖
收撤台提成
实习服务员
700
无
转正员工的一半
盯台所售有奖酒水的70%
服务员
800
30
盯台菜品收入的1.5%5桌以上(含5)宴会菜品收入的提成减半
传菜员
800
30
宴会提成的50%,二线人员均分
所有服务员所售有奖酒水30%均分
8人以下/桌提0.5;8人及以上/桌1元
酒水员
900
30
收银员
1200
30
迎宾
900
30
预定员
1000
30
注:二线员工当月出勤数不够20天,不参与二线分成(所有提成及酒水奖)三、薪资计算1、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 =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
302、入职当月工资计算入职当月工资=试用期工资÷30×当月出勤天数3、离职当月工资结算离职当月工资=日工资×当月出勤天数当月有病、事假的工资计算缺勤扣款=日工资×病、事假天数4、当月有旷工的工资计算违纪扣款=日工资×旷工天数×3(旷工1天扣3天)6、全勤奖的计发当月无迟到、早退、旷工且无请假记录者给予发放全勤奖。四、处罚方案(根据客人用餐情况由领班级以上的管理人员让客人打意见卡)1.服务质量为:
20字以上表扬
很好
好
一般
不好
差
极差
菜品1.5%
有
有
有
50%
无
无
无
奖罚
+20
+2
0
0
-5
-10
-20
注:当桌不打意见卡扣区域领班20元;客人不愿打意见卡视为差;5桌以上包桌及早餐、自助餐均可不打意见卡。2.每一个月如果有3次以上(含3次)差或极差降为实习服务员待遇。3.楼面领班及早餐领班如果每天有2桌以上(含2桌)对服务评分为差或极差本区域领班当餐提成取消并处罚20元。4.传菜部如果楼面服务员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传菜部员工不配合工作等本餐所有传菜收撤台提成取消。5.违返部门的相关制度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五、其它:1、本酒店员工薪资自入店之日起薪至离职之日停薪。2、员工应对本人薪资负保密责任,不得公开讨论,不得相互探问,否则予以降职处分。3、酒店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和酒店实际情况,可对本办法予以修订。4、本酒店有关薪资的计算和发放悉依本办法规定执行。5、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酒店所有 。6、本办法自 2010年09月01日起执行。
第12篇 海龙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海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废旧物资是指在电力建设、大修技改工程中以及日常生产工作中,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物资和利旧物资。报废物资指由于逾龄使用、技术落后或严重损坏等原因,经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利旧物资指由于各种原因需拆除,但经整理、修复、保养后可再次使用的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废旧物资管理,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司、厂及各部门成本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两级废旧物资回收领导机构。
(一) 成立供电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发展策划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物资公司、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
(二) 公司辖属各公司成立由经理(厂长)、生产技术、财务、物资供应等管理部门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发展策划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审批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和工作流程;
2.审批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组织(或委托)采取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3.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处置中的有关问题;
4.配合监察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的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核定利旧物资的账面价值;
2.参加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核工作;
3.审核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5.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是各自管理范围废旧物资的实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审查设计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提报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
2.负责报废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负责办理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负责审批利旧物资的修复使用方案,指导使用保管部门进行修复再利用;
5.审核使用保管部门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集中处置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八条、 公司属各单位的职责是:
1.负责向实物管理部门提报本单位废旧物资报废计划。
2、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要求,回收、整理废旧物资并上交物资公司。
3.提出废旧物资初步处理意见。需修复的制定修复方案报实物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修复;
4、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九条 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职责是
1、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回收废旧物资;
2.负责建立废旧物资专库,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向发展策划部汇总上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并交财务部门入账。
5、及时办理废旧物资出入库手续,保证废旧物资出入库信息记录清晰,帐、卡、物相符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施工和事故缺陷处理、大修改造等工程更换下来的物资(设备),如:
变压器、高压开关、高低压开关柜、互感器、、电容器、电池、电线电缆、铁塔、电杆、电力铁件、电力金具、各类绝缘子、低压开关、刀闸、配电屏、电表箱等。
各类工器具,仪器仪表、电能表等
生活电器,办公桌、椅、柜,沙发、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等。
报废车辆。
电力施工的剩余物资、生产、基建、维修工程中的边角余料、各种包装材料等。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应设废旧物资专库,要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明细帐,并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使废旧物资的回收与管理达到规范化。
第十三条属于公司资产的废旧物资,各有关单位要将各种原因产生的废旧物资如实、无条件地上交物资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擅自变卖和处理废旧物资。
第十四条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1、 设计部门负责全公司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的编制,在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时要初步判定报废物资和可利旧物资,并在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中注明。
2、 生产技术部审核设计部门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拆除的物资分类整理后,足量上交物资公司仓库。要保证拆下来的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不能出现以少充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
4、 废旧物资回收清单标注为可利旧的物资,施工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完整,并做好运输工作,严防物资在回收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毁损和流失。
5、 物资公司回收各施工单位上交的废旧物资并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报表要求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工程决算一并报呈公司经理审批后,报送审计部门。二、三份由物资公司、财务部门按本管理办法办理各自手续和帐目处理。
6、 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时,必须附带物资公司开具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否则不得办理决算和审计手续。
7、 审计部门应根据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的废旧物资清单和施工单位报送的废旧物资入库明细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不扣减工程结算金额,施工单位不如实提供入库废旧物资明细表的,按全额扣减工程结算金额。
第十五条报废车辆由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
1、 其它废旧物资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报该项物资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实物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电力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工器具、计量器具等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办公桌、椅、柜、生活电器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电话机等通讯器材应由调度所负责)
2、 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一式四份,实物管理单位、财务部、废旧物资物资申请部门、物资公司各一份。
3、 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按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报废物资于3日内送交物资公司并办理入库手续。
4、 物资公司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利旧物资管理
第十七条 利旧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如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2. 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下达利旧物资回收清单
3、施工单位拆除退回利旧物资,使用保管部门上交利旧物资。
3.物资公司回收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运输、储存、保管工作。
4.使用保管部门制定整理修复方案,填报物资利旧修复申请表(附件二)。
5.实物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若审核不通过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6.使用保管部门组织整理、修复。
7.实物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8.财务部核实账面价值(净值+整理修复费用)。
9.物资公司根据价值管理部门核实的账面价值,重新建账建卡,实物登记备用。
第十八条利旧物资的回收、运输、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费用和修理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 经整修后利旧物资的调拨、转出和再利用,按照《龙海市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报废物资管理
第二十条下述情况下,物资可作报废处理:
(一)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机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再给予大修也不能符合生产要求;或虽然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在经济上不可行。
(二)腐蚀严重,继续使用将会发生事故,又无法修复。
(三)严重污染环境,无法修治。
(四)淘汰产品,无零配件供应,不能利用和修复;国家规定强制淘汰报废;技术落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运行。
(六)进口设备不能国产化,无零配件供应,不能修复,无法使用。
(七)因运营方式改变全部或部分拆除,且无法再安装使用。
(八)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毁损,无法修复。
第二十一条报废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四):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如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则转入利旧物资管理流程。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物资公司汇总已办理资产报废手续的报废物资,填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见附件五);
4、发展策划部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确定处置单位。
5、财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6、物资公司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入帐,使用管理部门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7、施工单位拆除物资,使用保管部门或物资公司与处置单位办理实物交割。
第二十二条 所有报废物资的处置必须由物资公司统一汇总,报公司招标中心,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招标或拍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公司废旧物资,否则按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 条 报废物资的处置后形成变现收入必须全额入企业财务帐,严禁转入三产、关联企业,或形成帐外资金,各单位负责将处置结果报公司发展策划部备案(见附件六)。
第七 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废旧物资管理的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处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了加强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资管理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工资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项基本原则;
3、严格考核,赋予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考核权及一定的分配权。
二、试用期工资:
员工进入公司后应有一至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长短视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定。员工试用期工资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3、普通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
4、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500元/月。
三、工资结构:
正式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及考核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部分标准确定后为固定工资,而考核工资则按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评后确定,为浮动工资,详细说明如下:
1、基本工资:指员工履行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得到的基本生活费。员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日,没能出勤,只享受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得的报酬,岗位工资标准确定的因素有职务的高低、技术技能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具体划分如下: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一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保安队长、项目负责人;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各部门、管理处一般管理人员;
五级:一般工作人员:维修工、保洁员、保安员
岗位工资标准参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3、津贴工资: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
津贴工资标准详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4、考核工资:依据本公司制定的员工考核办法定。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附后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级说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合 计
交通通讯误餐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由董事会定
一级副总经理级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工资由总经理定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1200-2500200-300150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900-2000200-300150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700-
五级工程维修工650-900150
秩序维护员550-800200
保洁工450-700150
绿化工500-800150
第14篇 物业公司项目下属部门物资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项目下属部门物资管理办法为加强对物业公司各项目下属部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及核查手续,确保账账相符、帐实相符,特制订物资管理相关规定:
一、要求各部门指定物资管理人员对现有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目进行管理,并建立个人台帐,台帐由使用人签字。
如其他项目或部门员工借用,须双方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由当事人打借条明确归还时间或者每月更换借条。
二、对于工具类低值易耗品鉴定无法使用需要报废的,由当事人提交破损物品及申请报废单经物业保管员、本部门主管、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废。
报废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予物业保管员,一份留部门保存。
三、部门员工离职时,部门负责人及物资管理员要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交接进行监督核查,并做好交接记录,在离职审批单上签字确认无误方可办理离职。
如有交接不清楚而造成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丢失的(包含外借),由部门负责人及物资管理人包赔损失。
四、对于各项目以部门名义领取的物资,首先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项目经理签字方可领取,材料类以旧换新,低值易耗品每月底以报表的形式交予材料会计对账,确认无误记入总公司审计备查帐。
要求:公司所有员工高度重视资产管理,认真按照公司要求,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及低值耗品的使用及管理工作,如果查出个人丢失隐瞒不报或者丢失一个月内不予赔偿等员工将加倍赔偿。
第15篇 雅z物业薪资管理办法讨论稿
雅园物业薪资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了加强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资管理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工资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项基本原则;
3、严格考核,赋予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考核权及一定的分配权。
二、试用期工资:
员工进入公司后应有一至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长短视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定。员工试用期工资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3、普通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
4、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500元/月。
三、工资结构:
正式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及考核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部分标准确定后为固定工资,而考核工资则按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评后确定,为浮动工资,详细说明如下:
1、基本工资:指员工履行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得到的基本生活费。员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日,没能出勤,只享受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得的报酬,岗位工资标准确定的因素有职务的高低、技术技能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具体划分如下: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一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保安队长、项目负责人;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各部门、管理处一般管理人员;
五级:一般工作人员:维修工、保洁员、保安员
岗位工资标准参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3、津贴工资: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
津贴工资标准详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4、考核工资:依据本公司制定的员工考核办法定。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附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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