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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3 热度:17

物资管理办法

第1篇 物资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加强项目部物资管理,降低物耗,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物资管理办法。

1.2 本规定适用于***局***港***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2、物资部管理制度

2.1 物资部设零星材料库、工具库、钢材堆场、水泥库、周转材料库、电线电缆库,要求库容整洁、堆场无杂草,上盖、下垫,标记鲜明。

2.2 物资人员要坚决执行经理的指令,面向工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要把好价格关、质量关、收料关、发料关。

2.3 物资人员必须做到经济手续清楚完整,不准索贿、受贿、收取回扣,如遇供货方按规定给的回扣必须公开上交,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奖励。

2.4 物资部实行计划采购,每月25日汇总各班组(工段)提出的采购生产计划,编制下月的采购计划和材料进场计划,并向业主报送下月主要物资申请计划。计划一式叁份。

2.5 物资实行计划供应。定额核销,工程用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生产部门对材料、器材爱护使用,节约有奖,超耗找原因,甚至罚款(扣月奖),按项目部有关文件执行。

2.6 采购员按计划采购,不购无计划的材料,购料付款一般用支票,少用现金,不带空白支票外出。

3、材料管理制度

3.1 材料申请计划

3.1.1 单项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提出主要材料总用量和材料进行的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各班组提出下月的主要材料计划,一般计划需提前七天送交物资部,紧急计划需提前一天,除此之外一般不受理计划。

3.1.2 班组、部门的材料计划,申请计划,要求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清楚,数量准确,必要情况须补充卸货地点。若因名称、规格、数量有误造成浪费积压,视情节扣月奖或工资。

3.1.3 班组、部门的材料申请计划必须经过主管生产的经理签字方有效。

3.1.4 物资部汇总申请计划后,确定购买计划,报主管领导审定后方可进行采购工作。

3.2 材料领用制度

3.2.1 由组长、工段长、部长指定的负责人领料。领料人必须填清用途。经用料主管签字后,领料人员督促保管员填上实发数字。

3.2.2 领料人要注意节约,用多少领多少,分斤破两,有回收价值的包装品,必须交回仓库。

3.2.3 工程用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由单项主管签发材料限额领料单,辅助材料由工长、技术人员签发领料单。

3.2.4 严禁盗用主管签名领用材料。

3.3 材料验收制度

3.3.1 对收料单或送货单或材料计划,开包、开箱、过磅、计数,核对好名称、规格、数量,并进行检查。

3.3.2 对技术含量较高的大型设备要求会同技术员一同参与验收。

4、物资仓库管理制度

4.1 严格执行贮存程序文件及《标识管理办法》以及仓库岗位责任制,做到库容整洁、消防安全,收发及时准确,存放布局合理。

4.2 物资验收

4.2.1 严格执行进货验收程序文件,进库物资应根据有关凭证(物资计划、送料单、质量证明等),进行认真验收。

4.2.2 质量验收:要检查外观质量、校对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资料不全只做暂先点收处理。

4.2.3 数量验收:根据交货情况,可按数量交货,计重的可按实重计算,亦可用检尺理论换算。

4.2.4 到库物资应做到随到随验收,同时填写收料日记,待签证收料单后,及时做料帐登记。

4.2.5 验收中,如发现数量、质量与进库凭证不符,该料应单独存放,不得发放,做好记录,应查明情况,落实责任,向供货方或报请领导处理。

4.3 物资出库

4.3.1 仓库发料凭领料单、调拔单、销售单等发料,不得“白条顶库”发料凭证各须填写清楚,签字、盖章齐全,写明工号或用途任何人不得涂改发料凭证。

4.3.2 发料时领发人当面点交质量和数量,同时低值易耗品(工具类)应上个人保管卡,以旧换新的就及时回收。

4.3.3 各基层班组及分包单位,均应指定领料凭证,审批人和专职领料员,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物资部门存档,物资仓库据以发料。

4.3.4 对未经正式验收入库,无凭证,代保管的物资均不得发放动用,特殊情况请示领导批准。

4.4 保管保养

4.4.1 按贮存程序文件执行,注意改善仓库保管条件,严格遵守防火、防盗规定,对易燃、危险、剧毒品和腐蚀性物资,必须专库保管,对时效物资:电焊条、油漆等应掌握时效。

4.4.2 库存物资标识应符合要求及可追溯性管理,做到帐、卡、物、资金四相符,库存物资坚持“五五化”、“四号定位“。

4.4.3 库存物资按物资仓库管理规范,做到经常保养,坚持永续盘点及清仓查库工作。

4.5 物资退库

4.5.1 退回仓库的物资凭退料单验收入库,登记记帐。

4.5.2 物资仓库同时建立节约库,管理废旧物资的回收,修旧利废,做好物资节约,再生利用的统计记录。上报有关报表,以利考核,表彰和奖励。

4.5.3 做好料帐登记,及各类物资明细帐,掌握收、发、存资金动态,金额必须与财务相符。物资收发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是重要的物资质量受控文件,经济档案和历史资料,应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5、物资现场管理

5.1 施工现场材料在项目施工中所耗物资成本中占相当大的比例。搞好现场材料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对于降低物耗,节约工程成本将起重要作用。

5.2 验收

5.2.1 进场材料应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所指定的地点,分品种、规格,有序地摆放,严格按露天仓库物资管理规范进行。

5.2.2 严格验收制度,所有大宗材料必须过磅、点数或检尺验收,对不同材料按照不同要求,核对材质证明单、合格证等并认真做好收料日记,确保进场材料数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

5.2.3 及时通知试验室,配合试验人员,严格按照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复检。

5.3 保管

5.3.1 经常检查现场材料现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防雨、防潮、防爆、防盗、防台、防冻、防锈、防腐等工作。

5.3.2 现场管理员应对现场库存材料数量和下一阶段的施工进度计划心中有数,与物资主管和采购员密切联系,掌握合理的库存量储备。

5.3.3 对现场无人看管的材料,随时跟踪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材料,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做到专料专用,未经物资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及允许,一律不得擅自挪用。

5.3.4 随时检查生产班组、分包单位对在用周转材料和大型施工用料的保管、保养以及回收整理工作,防止损坏和丢失。

5.3.5 按照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做好现场材料的标识工作,符合《二航局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5.4 发放

5.4.1 按照先进先出,先急后缓的原则,严格按照计划限额发放,建立收、发存、节超台帐,加强预控管理,做好核销工作。

5.4.2 按照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每项发料单上必须注明该材料材质证编号以及使用构件的名称和编号,搞好材料质量使用过程管理。

5.5 回收

5.5.1 及时组织做好现场施工余料,废旧材料的回收、清理工作。

5.5.2 严格按照《项目部废旧材料回收管理办法》执行。工程竣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周转材料、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

6.1 周转材料、在用低值易耗品同在库物资一样管理,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保管、保养,完工后负责回收、退库的直接使用岗位责任制。

6.2 周转材料的管理

6.2.1 周转材料由物资现场管理员设立周转材料的管理台帐,详细登记,周转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使用部门责任人、领用时间、退缴入库时间,并签定记录退缴材料的质量状态。

6.2.2 领用部门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专料专用,合理使用,精心管理,一般情况严禁对其打洞、钻孔、电焊、氧割,或以长截短。工序转用时,应立即拆卸、保养整理,随时按现场规定地点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并做好标识。

6.2.3 周转材料使用成本由物资现场管理员每月25日填制周转材料摊销表,向财务报送。周转材料按月分期摊销办法:设摊销期为n个月,预留余值为y元。周转材料按月分期摊销=(周转材料原值-y)/n

6.2.4 周转材料的退库回收质量鉴定分为:完好、小修(调平,调直,找正)中修(补洞,磨平)大修(改制)及报废。

6.2.5 对使用管理的好、坏报请领导予以奖励或处罚。

6.3 低值易耗品管理

6.3.1 低值易耗品的范围:各类专用工具、量具、刃具、磨具、仪器仪表。

6.3.2 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员设立“工具保管卡”,负责收发,登卡退缴,回收管理。

6.3.3 工具使用按工作性质,集体共用,个人使用的工作需要分别掌握,一律按责任人登记上卡,以旧换新,实施管理。

6.3.4 工具应合理使用,精心保管,如发生丢失、损坏,

6.3.5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成本,按一次摊销。

7、劳保用品的管理

劳保用品原则上只对本项目部职工发放,由安监部提供花名册,各部门、各工段、班组指派专人领取和发放。

7.1 劳保服、劳保鞋、安全帽、救生衣等一次性领取的劳保用品由各人自

己保管,如有丢失,或严重损坏者可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证从仓库补领,根据其原值从工资单中扣除。如确因公而损坏可按正规程序报损换新,原则上不予扣款。

7.2 对于配套作业的单位职工领取劳保用品,需由安监部提具名单,报项目领导审批才行。

7.3 肥皂、洗衣粉、卫生纸等生活劳保用品,每月发放一次,标准40元/人月。

7.4 电气焊眼镜、镜片、面罩等工作劳保用品,以旧换新。

7.5 电气焊工每人每月定期发放帆布手套和电焊手套各一双,其他一线职工每人每月或领一双线手套外,其余一概不发放手套。

7.6电筒定量,每月每付电筒配电池六节(两节电筒配电池四池)。

8、燃油料的管理

8.1 物资部设油库,油库远离生活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和防火措施。

8.2 对于汽油之类的油料,物资部应选好定点加油站,并签好合同,司机按合同规定程序加油,长途另行考虑。

8.3 燃油料的管理由物资部同相关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控制,腾空的燃油料桶应及时退回油库,便于物资部的操作。

8.4 运输车辆按吨、公里核实,工程机械按台班计算耗油数,对于节约和超额者实行奖惩措施,差距过大者要查明原因,据实处理。

8.5 燃油料进出库建立专门台帐。

9、材料标识管理

9.1 物资分部负责进入施工现场原材料的标识实施统一管理。

9.2 标识的方式:物资的标识主要采用文字挂牌和记录的方式,由物资仓库保管员和现场保管员负责具体实施。

9.3 材料标识的内容:

①.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②.供产单位 到货日期 数量

③.检验状态

9.4 材料标识的可溯性转移:由材料保管员在材料领用单上详细注明该材料的材质证编号及使用的工程构件名称、部位及编号。

9.5 标识的制作:由物资部按规范提出要求,经项目部领导审批,统一制作。

10、废旧材料回收管理

10.1 项目部施工余料、废旧材料的回收利用,是施工企业增产节约,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此项工作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10.2 由项目部物资部门设立施工余料、废旧材料管理台帐,定期进行现场清点。对能再生利用的做好统计记录,计算利用数量和价值。

10.3 对不能利用的废材,由技术部门、工地现场主管、物资部门共同鉴定,出具书面鉴定报告。

10.4 对确定处理的废旧材料,由项目部采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销售价格,报项目部领导,经同意后,签定对外销售合同。

10.5 废材处理的计量,由项目部分管领导、财务和物资部门各派一人共同执行,并办理相关文字手续。

10.6 工程竣工,对废旧材料进行统计、清点、计算出废、余料的数量与库存量的比例,以利考核。

10.7 奖惩措施:

10.7.1 对废、旧材再利用有突出贡献者,项目部可对有关人员予以50元/吨奖励。

10.7.2 对废材管理、处理有突出贡献者,可予以50-500元奖励。

10.7.3 对私自处理,违规操作者将予以50-500元罚款。

11、附则:

本办法由***局***港***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部负责解释。

第2篇 海龙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海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废旧物资是指在电力建设、大修技改工程中以及日常生产工作中,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物资和利旧物资。报废物资指由于逾龄使用、技术落后或严重损坏等原因,经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利旧物资指由于各种原因需拆除,但经整理、修复、保养后可再次使用的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废旧物资管理,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司、厂及各部门成本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两级废旧物资回收领导机构。

(一) 成立供电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发展策划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物资公司、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

(二) 公司辖属各公司成立由经理(厂长)、生产技术、财务、物资供应等管理部门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 废旧物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发展策划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审批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和工作流程;

2.审批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组织(或委托)采取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3.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处置中的有关问题;

4.配合监察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的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核定利旧物资的账面价值;

2.参加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核工作;

3.审核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5.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是各自管理范围废旧物资的实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审查设计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提报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

2.负责报废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负责办理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负责审批利旧物资的修复使用方案,指导使用保管部门进行修复再利用;

5.审核使用保管部门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集中处置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八条、 公司属各单位的职责是:

1.负责向实物管理部门提报本单位废旧物资报废计划。

2、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要求,回收、整理废旧物资并上交物资公司。

3.提出废旧物资初步处理意见。需修复的制定修复方案报实物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修复;

4、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九条 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职责是

1、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回收废旧物资;

2.负责建立废旧物资专库,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向发展策划部汇总上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并交财务部门入账。

5、及时办理废旧物资出入库手续,保证废旧物资出入库信息记录清晰,帐、卡、物相符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施工和事故缺陷处理、大修改造等工程更换下来的物资(设备),如:

变压器、高压开关、高低压开关柜、互感器、、电容器、电池、电线电缆、铁塔、电杆、电力铁件、电力金具、各类绝缘子、低压开关、刀闸、配电屏、电表箱等。

各类工器具,仪器仪表、电能表等

生活电器,办公桌、椅、柜,沙发、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等。

报废车辆。

电力施工的剩余物资、生产、基建、维修工程中的边角余料、各种包装材料等。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应设废旧物资专库,要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明细帐,并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使废旧物资的回收与管理达到规范化。

第十三条属于公司资产的废旧物资,各有关单位要将各种原因产生的废旧物资如实、无条件地上交物资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擅自变卖和处理废旧物资。

第十四条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1、 设计部门负责全公司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的编制,在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时要初步判定报废物资和可利旧物资,并在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中注明。

2、 生产技术部审核设计部门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拆除的物资分类整理后,足量上交物资公司仓库。要保证拆下来的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不能出现以少充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

4、 废旧物资回收清单标注为可利旧的物资,施工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完整,并做好运输工作,严防物资在回收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毁损和流失。

5、 物资公司回收各施工单位上交的废旧物资并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报表要求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工程决算一并报呈公司经理审批后,报送审计部门。二、三份由物资公司、财务部门按本管理办法办理各自手续和帐目处理。

6、 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时,必须附带物资公司开具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否则不得办理决算和审计手续。

7、 审计部门应根据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的废旧物资清单和施工单位报送的废旧物资入库明细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不扣减工程结算金额,施工单位不如实提供入库废旧物资明细表的,按全额扣减工程结算金额。

第十五条报废车辆由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

1、 其它废旧物资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报该项物资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实物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电力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工器具、计量器具等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办公桌、椅、柜、生活电器应由物业公司负责,电话机等通讯器材应由调度所负责)

2、 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一式四份,实物管理单位、财务部、废旧物资物资申请部门、物资公司各一份。

3、 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按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报废物资于3日内送交物资公司并办理入库手续。

4、 物资公司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利旧物资管理

第十七条 利旧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如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2. 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下达利旧物资回收清单

3、施工单位拆除退回利旧物资,使用保管部门上交利旧物资。

3.物资公司回收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运输、储存、保管工作。

4.使用保管部门制定整理修复方案,填报物资利旧修复申请表(附件二)。

5.实物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若审核不通过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6.使用保管部门组织整理、修复。

7.实物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8.财务部核实账面价值(净值+整理修复费用)。

9.物资公司根据价值管理部门核实的账面价值,重新建账建卡,实物登记备用。

第十八条利旧物资的回收、运输、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费用和修理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 经整修后利旧物资的调拨、转出和再利用,按照《龙海市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报废物资管理

第二十条下述情况下,物资可作报废处理:

(一)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机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再给予大修也不能符合生产要求;或虽然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在经济上不可行。

(二)腐蚀严重,继续使用将会发生事故,又无法修复。

(三)严重污染环境,无法修治。

(四)淘汰产品,无零配件供应,不能利用和修复;国家规定强制淘汰报废;技术落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运行。

(六)进口设备不能国产化,无零配件供应,不能修复,无法使用。

(七)因运营方式改变全部或部分拆除,且无法再安装使用。

(八)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毁损,无法修复。

第二十一条报废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四):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如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则转入利旧物资管理流程。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物资公司汇总已办理资产报废手续的报废物资,填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见附件五);

4、发展策划部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确定处置单位。

5、财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6、物资公司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入帐,使用管理部门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7、施工单位拆除物资,使用保管部门或物资公司与处置单位办理实物交割。

第二十二条 所有报废物资的处置必须由物资公司统一汇总,报公司招标中心,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招标或拍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公司废旧物资,否则按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 条 报废物资的处置后形成变现收入必须全额入企业财务帐,严禁转入三产、关联企业,或形成帐外资金,各单位负责将处置结果报公司发展策划部备案(见附件六)。

第七 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废旧物资管理的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二十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处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职业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加强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物资采购应遵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大宗物资采购按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的原则,坚持节俭增效,降低采购成本的原则。

第三条 根据自治区和贵港市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学院所有的物资采购,凡是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定额以上的,必须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第四条 确定为学院组织招标的采购项目:

1、未达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定额要求的学院采购项目(包括《贵港职业学院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外的零星维修工程,下同);

2、政府采购中心批准学院自行采购的项目。

3、纳入政府采购中定点采购的项目。

第五条 学院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名单另附),全面领导学院的采购工作。下设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办理政府采购定额以上的采购项目的申报工作,协助市采购中心做好各种招、投标工作;

2、负责学院自行采购项目的成本分析和质量审核,开展市场调查,收集价格情报,拟定采购项目的底价;

3、负责拟定招标书,发布招标信息,向供应商索取有关资质证明,召开招标评标会议,确定评标结果;

4、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实施采购;

5、做好招投标及采购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二章 计划与审批

第六条 所有物资采购必须按年度的计划与预算执行。学院的年度预算是购物的主要参考依据。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要求“当年使用、当年采购”,严禁囤积物资,造成浪费。学院将不定期对物资管理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列入当年国有资产考核范围。

第七条 物资采购申报。

用物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物申请,填写《贵港职业学院购物申报审批表》。原则上申请购物1万元以上的要先立项设计,立项报告经行政、党委会议批准后再填写《申报审批表》。属于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器材的送实习实训中心签署意见,教材类的送教务处签署意见,其它物资类送后勤管理处签署意见。两个主管部门要认真复核,提出具体的意见。

第八条 物资采购审批权限按照《贵港职业学院经费开支审批及报销制度》执行。

第九条 为配合采购工作小组准确定价,申请购物单位事先要了解所购物资的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等情况,提供相关的图纸及用料说明。有实物样板的,提供样品。

第三章 定价与采 购

第十条 购物小组。在物资采购申请批准后,根据采购物品和使用单位的不同,成立一个由采购工作小组牵头的,成员有用物单位、监察审计部门(一次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时必须参加)与后勤管理处人员组成的临时购物小组(2-4人),负责实施采购工作。用物单位负责把好质量关,后勤管理处负责把好价格关,监察审计部门负责把好监督关。

第十一条 3000元以上的项目采购必须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标的。原则上先由申请购物单位草拟标的,报送采购工作小组审核。1万元以上的采购方案及标底必须由采购工作小组(3人或以上单数)集体讨论决定。标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型号、出厂商、性能、数量、交付使用日期等。

(2)拟定招标书。采购工作小组根据标的拟定招标书,标书内容包括:招标项目、项目要求、交货或完工期限、付款方式、是否缴纳投标押金、投标截止日期等。

(3)发标。标书须在校务公开栏或向社会公开发布,必要时也可向以前与学院有过合作且信誉较好的厂商发出投标意向性邀请,但必须公布5天或5天以上。

(4)考察投标商。开标前,采购工作小组应对投标商的资质、生产规模、信誉程度、售后服务管理体制等进行考察,必要时还要进行实地调查。

(5)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期内将标投书密封并加盖公章送交采购工作小组。原则上参加投标的厂(商)家每次不得少于3家。

(6)开标。由采购工作小组主持开标工作,评标人员由购物小组、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和购物单位代表组成,人数为三至九人单数。参加评标的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对标书进行考核,原则上选择总价最低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中标,并由主持人当场宣布评标结果。

(7)采购工作小组将评标结果在院内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如无异议则评标结果有效。

(8)签约:原则上3000元以上的物资都要签订合同,由购物小组与供应商谈判草拟供货合同或工程合同,合同一式二份,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单一来源的采购。由购物单位提供供应商,有关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性质报经批准审定后,由采购工作小组与监督小组、购物单位代表组成3人以上单数购物小组,就价格和有关商务问题与单一来源的供应商进行洽谈确定。

第十三条 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可以采用询价方式(比较市场价格)进行采购。购物小组应就所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日期等,通知合格的供应商(原则上三家以上)以书面形式报价。若近期学院刚采购过,且价格、质量没有变的,经采购领导小组同意,可按近期的价格直接采购,但要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参与。

第十四条 500元以下的零星货物采购,经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可由申请购物的单位自行定价采购。

第四章 验收与结算

第十五条 验收:

属于教学设备、图书、教材类的由使用单位、实习实训中心负责验收,其它物资类由使用单位和后勤管理处仓管员负责验收。合格物资开具学院固定资产进仓单。

第十六条 结算:

财务室凭《贵港职业学院采购申报单》、合同或订购单、进仓单或验收报告单和资产报增单、发票预付定金进行结算。发票背面应有经手人、验收人、部门领导,院长或授权的分管财务副院长签字。

第五章 采购的监督

第十七条 采购监督小组。学院成立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对所有采购项目的立项申报、招标议标、采购人员、采购过程、商品质量、验收结算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召开评标、议标和开标会议的时候,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同志参加,做好现场监督记录。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实行质量责任制。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如因失职而采购假冒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如有收受回扣,经查实后,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学院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处处维护学校利益,做到廉洁奉公,公平公正。如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泄露秘密,贿赂收贿等违反法规、法纪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报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后勤管理处要做好每次采购招投标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并保存好各种文件资料,做到管理规范,有据可查。评标和开标会议记录要有采购监督工作小组同志签字方才有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 服饰企业办公用品仓库物资管理办法

服饰公司办公用品仓库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制度宗旨】为了切实加强办公用品仓库物资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申领、发放与采购等工作,提高物质资料利用率,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全面发展,结合办公用品仓库物资管理现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各部门、车间主管领导,领料员和采购员适用本办法。领料员由各部门、车间主管领导指定,报行政部备案。

办公用品仓库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物资申领】申请领用办公用品,采取以旧换新和按需领用相结合的办法,由办公用品领用人所在部门、车间的领料员凭主管领导批准的证明文书专人向仓库管理人员申领。领料员负责对本部门、车间的办公用品领用人发放物资。

各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具有办公用品领用审批权。

第四条 【物资发放】仓库管理人员对符合本办法第三条 规定的领料员发放有关办公用品。领料员应当积极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办理办公用品出库等手续。

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正确做好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调度、计划和控制等工作。

办公用品发放日期为星期一、星期二。如遇节假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五条 【物资采购】采购办公用品应当严格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⑴提出申请。根据办公用品使用量和库存量实际情况,由仓库管理人员向行政部主管领导提出办公用品采购申请。

⑵行政审核。行政部主管领导应当对仓库管理人员提交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书》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条 件的,给予批准;对不符合条 件的,说明情况并退回申请。行政审核应当从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⑶物资采购。仓库管理人员将批准的《办公用品采购申请书》及其附件《办公用品采购清单》交付采购员,由采购员承办办公用品采购事宜。办公用品入库时,采购员凭供方出具的正规发票积极及时配合仓库管理人员办理物资入库等手续。采购员采购的办公用品名称、规格和数量应当与《办公用品采购清单》相一致。

第六条 【物资控制】行政部组织实施办公用品经费计划方案。经费计划方案直接责任人员为各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各部门、车间申请领用办公用品,其总金额每年不得超出预定计划数,超出计划数的,公司不予考虑。行政部办公用品计划经费每年为*元,人力资源部每年为*元,财务部每年为*元,贸易部每年为*元,采购部每年为*元,融资部每年为*元,品保部每年为*元,设计部每年为*元,机电部每年为*元,领带部每年为*元。

申请领用办公用品,其总金额每年未超出预定计划数的,未超出部分的全部金额归经费计划方案直接责任人员所有。

实施经费计划方案应当坚持有利于生产的原则。

第七条 【处理原则】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较轻的员工,由行政部责令改正;屡教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可按500元以下的标准处理;情节较重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当月工资不足以扣除赔偿金的,不足部分从下月工资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行政部处理员工,应当制作《行政处理决定书》。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员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申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期间,具体企业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部门和员工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行政部受理办公用品仓库物资管理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解释权限】本办法由**有限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其它办公用品仓库物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5篇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3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三)

一、 适用范围

1. 本《办法》适应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商品采购。

2. 单项采购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司规定的限额标准(一次性采购2000元,单件采购1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上报采购部审批。

3. 低于限额标准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及管理办法,遵照财务借款与报销办法执行。

二、 组织机构与管理

采购部是为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及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 组织由公司拨款的大型采购活动;

3. 受各公司的委托,代其组织采购事宜;

4. 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

5. 拟定公司采购政策;

6. 管理和监督公司采购活动;

7. 审批管理进入采购名单的供应商资格;

8. 审批取得公司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9. 拟定并调整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

三、采购方式管理

公司采购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议标和单一来源。

1.凡纳入公司采购计划资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标。

2.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公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不能达到节约的目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货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3)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的时间才能完成或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4)有特别要求的。

4.采购的货物符合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弹性较小,售后服务好,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询价议标采购。

5. 下列情况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2)因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等一致性和兼容性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四、 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1.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包括下列主要步骤:

(1)编制公司采购预算;

(2)编制并批复公司采购计划;

(3)确定采购方式;

(4)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

(5)验收;

(6)结算。

2. 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按以下要求报送:

(1) 采购计划的报送。

各品牌经理报送采购计划时,填报《采购计划表》(以下统称《计划表》),本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采购部一份。采购部对《计划表》进行审查,财务中心把关,并于2日内将审查意见(附《计划表》)送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报送的月份执行计划,应是本月已经确定要购置且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的项目,按规定应办理审批的采购项目,应办理审批手续。

(3)没有审批手续,不能下达采购月份执行计划。

3.采购部要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对采购清单审核无误后,确定具体采购方式。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部按要求统一进行采购。

4.合同内容一经确定,采购单位应将合同草案的有关文件报采购部。采购部收到合同草案经财务中心审批后,方可签订合同。

5.购合同订立后3日内,采购部应将合同副本报财务中心备案。

6.采购部应对合同履行时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的,采购单位应将变更或终止的理由及时书面上报采购部。

8.资金划拨程序:

(1)供应商供货完毕,采购部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以下统称《申请书》),持《申请书》、《质量验收报告》和合同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文件副本,向财务中心提出资金支付申请。财务中心的主管领导,根据合同、《验收单》和《申请书》等必要的结算手续,审核无误后,按公司《财务支款及报销办法》支付款项。

(2) 应急采购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由采购单位先行采购,但应在采购活动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

五、 监督管理

1. 采购部应当加强对公司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是:

(1)采购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的采购行为;

(2)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有关采购文件是否按规定报采购部备案;

(4)采购执行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采购任务;

(5)采购合同的履行和采购资金支付情况;

(6)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2. 采购部和财务中心共同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所有合同应通过财务中心核准。

采购单位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6篇 市供电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龙南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工作,合理利用现有的物资资源,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电力建设、技术改造工程中以及日常生产工作中,经淘汰或更换下来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废旧物资包括报废物资和利旧物资。报废物资指由于逾龄使用、技术落后或严重损坏等原因,经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利旧物资指由于各种原因需拆除,但经整理、修复、保养后可再次使用的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公司、厂及各部门成本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为加强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成立公司以及所属各单位两级废旧物资回收领导机构。

(一)、成立供电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公司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发展策划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生产技术部、

物资公司、 物业公司、 调度所、信息中心

(二)、公司辖属各公司成立由经理(厂长)、生产技术、财务、物资等管理部门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并在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发展策划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审批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制度和工作流程;

2、审批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组织(或委托)采取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3、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处置中的有关问题;

4、配合监察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处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的价值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核定利旧物资的账面价值;

2、参加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核工作;

3、审核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 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

有关手续;

5、督促使用保管部门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调整资产台帐、

卡片,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 生产技术部、物业公司、调度所、信息中心是各自管理范围废旧物资的实物管理部门,具体职责是:

1、负责审查设计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提报的废旧物资回收计

划;

2、负责报废物资的技术鉴定工作;

3、负责办理报废物资的资产报废审批手续;

4、负责审批利旧物资的修复使用方案,指导使用保管部门进

行修复再利用;

5、审核物资公司上报的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协助 发展策划部制定报废物资集中处置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八条 公司属各单位的职责是:

1、负责向实物管理部门提报本单位废旧物资报废计划;

2、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要求,回收、 整理废旧物资并上交物资公司;

3、提出废旧物资初步处理意见。需修复的制定修复方案报实

物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修复;

4、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九条 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职责是

1、按照实物管理部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回收废旧物资;

2、负责建立废旧物资专库,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 帐、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

3、定期向发展策划部上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

4、根据报废物资处置结果,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并交财务部门入账;

5、及时办理废旧物资出入库手续,保证废旧物资出入库信息

记录清晰,帐、卡、物相符。

第十条 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报废物资的回收、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废旧物资回收和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是指在生产、施工和事故缺陷处理、大修改造等工程更换下来的物资(设备),如:

变压器、高压开关、高低压开关柜、互感器、、电容器、电池、电线电缆、铁塔、电杆、电力铁件、电力金具、各类绝缘子、低压开关、刀闸、配电屏、电表箱等。

各类工器具,仪器仪表、电能表等。

生活电器,办公桌、椅、柜,沙发、电话机、传真机、碎纸机等。

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等。

报废车辆。

电力施工的剩余物资、生产、基建、维修工程中的边角余料、各种包装材料等。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是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部门,应设废旧物资专库,要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回收明细帐,并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使废旧物资的回收与管理达到规范化。

第十三条属于公司资产的废旧物资,各有关单位要将各种原因产生的废旧物资如实、无条件地上交物资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擅自变卖和处理废旧物资。

第十四条 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管理

1、设计部门负责全公司电力工程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的编制,在编制废旧物资回收计划时设计部门应会同运行部门初步判定报废物资和可利旧物资,并在废旧物资回收计划中注明。

2、生产技术部审核设计部门编制的废旧物资回收计划,组织进行技术鉴定,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应按照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拆除的物资分类整理后,足量上交物资公司仓库。要保证拆下来的主设备及配套附属设备的完整性,不能出现以少充多、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废旧物资的完整。

4、废旧物资回收清单标注为可利旧的物资,施工单位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完整,并做好运输工作,严防物资在回收过程和运输过程中毁损和流失。

5、物资公司回收各施工单位上交的废旧物资并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报表要求填写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会同工程决算一并报呈公司经理审批后,报送审计部门。二、三份由物资公司、财务部门按本管理办法办理各自手续和帐目处理。

6、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时,必须附带物资公司开具的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否则不得办理决算和审计手续。

7、审计部门应根据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的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和施工单位报送的废旧物资入库明细表进行核实,核实无误的不扣减工程结算金额,施工单位不如实提供入库废旧物资明细表的,按全额扣减工程结算金额。

第十五条报废车辆由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

1、其它废旧物资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废旧物资明细表》报该项物资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实物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电力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工器具、计量器具等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办公桌、椅、柜、生活电器应由物业公司负责,通讯设备等应由调度所负责)。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最后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一式四份,实物管理单位、财务部、废旧物资申请部门、物资公司各一份。

3、废旧物资申请部门按废旧物资回收清单将报废物资于3日内送交物资公司并办理入库手续。

4、物资公司做好废旧物资的整理分类、建帐、储存、保管、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利旧物资管理

第十七条 利旧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一):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利旧物资。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下达利旧物资回收清单。

3、施工单位、使用保管部门拆除回收利旧物资。

4、使用保管部门制定整理修复方案,填报物资利旧修复申请表(附件二)。

5、实物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若审核不通过则转入报废物资管理流程。

6、使用保管部门组织整理、修复。

7、实物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8、物资公司回收物资,同时做好物资的储存、保管工作。

10、财务部核实账面价值(净值+整理修复费用)。

11、物资公司根据价值管理部门核实的账面价值,重新建 账建卡,实物登记备用。

第十八条 利旧物资的回收、运输、储存、保管等日常管理费用和修理费用纳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九条 经整修后利旧物资的调拨、转出和再利用,按照《龙南市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报废物资管理

第二十条 下述情况下,物资可作报废处理:

(一)运行日久,其主要结构、机件陈旧,损坏严重,经鉴定再给予大修也不能符合生产要求;或虽然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在经济上不可行。

(二)腐蚀严重,继续使用将会发生事故,又无法修复。

(三)严重污染环境,无法修治。

(四)淘汰产品,无零配件供应,不能利用和修复;国家规定强制淘汰报废;技术落后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五)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运行。

(六)进口设备不能国产化,无零配件供应,不能修复,无法使用。

(七)因运营方式改变全部或部分拆除,且无法再安装使用。

(八)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故,导致毁损,无法修复。

第二十一条 报废物资的管理流程(见附件四):

1、设计部门、使用保管部门根据废旧物资的实际情况,初步判定为报废物资。

2、实物管理部门审核并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后,报废物资办理资产报废审批手续,确定报废物资回收清单,报废旧物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

3、物资公司汇总已办理资产报废手续的报废物资,填报报废物资集中处置审批汇总表(见附件五)。

4、发展策划部组织采取招标、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确定处置单位。

5、财务部门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核定报废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有关手续。

6、物资公司回收报废物资的变现残值,按照财务制度及时入帐,使用管理部门及时调整资产卡片副本及台帐,保证帐、卡、物相符。

7、施工单位拆除物资,使用保管部门或物资公司与处置单位办理实物交割。

第二十二条 所有报废物资的处置必须由物资公司统一汇总,报公司招标中心,按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招标或拍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公司废旧物资,否则按公司经济责任考核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 条报废物资的处置后形成变现收入必须全额入企业财务帐,严禁转入三产、关联企业,或形成帐外资金,各单位负责将处置结果报公司发展策划部备案(见附件六)。

第七 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废旧物资管理的实施细则,落实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各工作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第二十五条 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处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处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发展策划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防汛防台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地铁网络化的正常运行,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天气的处置和抢险能力,对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以下简称物资)做好相应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各仓库配置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

3  管理职责

3.1  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是防汛防台物资的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存放、保管、申购、发放、检验和登记。

3.2  物资和后勤公司采购部负责补充物资的采购。

4  物资管理

4.1  物资的存放和标识

各仓库将物资集中存放于专用储存柜内,储存柜置放于便于使用设备铲运或吊装的固定位置,并设醒目标识,便于识别。

4.2  物资的保管和申购

各仓库组长是物资保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物资的保管和申购工作。对已领用消耗的物资由各仓库班组负责提出申购,由部门审批汇总后,交采购部进行采购。

4.3  物资的补充和采购

采购部根据储运部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补齐已领用消耗的物资,以确保物资配置齐全。

4.4  物资的使用和发放

物资清单、存放地点和联系方式统一交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仓库在收到维保中心生产调度室的指令后迅速做好物资的发放准备,遇领用须做好相关领用手续。

4.5  物资的检验和登记

各仓库每月对物资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每年4月及8月分两次对物资中的电器类进行试运转和漏电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损坏、过期的物资及时上报、更新。

5  附则

5.1 本办法由物资和后勤公司储运部负责编制并解释。

5.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8篇 万科物业智能化工程部物资管理办法

vk物业智能化工程部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智能化工程部物资管理。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物资管理。

3、定义

4、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为项目组仓库物资管理第一责任人。

物资计划管理员负责本部仓库的日常管理及核查各项目组仓库盘点表。

区域行政负责区域仓库管理工作及区域内项目组物资管理的监督。

区域主管负责监督区域内项目组的物资管理工作。

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物资管理的全面监督工作。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物资入库

5.1.1 由供应商直接发货的物资,物资计划管理员在接到供应商送货单后,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订单物资已发出。提醒其注意收货的时间、地点及其它注意事项。

5.1.2 深圳交货的物资进入本部仓库,由物资计划管理员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调至项目组时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

5.1.3 项目组在收到货后,需认真核对并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借样物资也需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并在当月《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中体现入库。

5.1.4进仓单编号规则为:分类物资进仓单分别编制流水号。

5.1.5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收到货后及时以电子邮件形式知会物资计划管理员。

5.1.6如在收货过程中发现到货数量与发货清单不符,需第一时间通知物资计划管理员,由其与货运公司核对并跟进处理。

5.1.7如收货型号与发货清单不符或产品质量有问题,需第一时间填写《智能化工程不合格物资处理单》,发送采购管理员,抄送本部事务主管,由采购管理员与供应商协调解决。

5.1.8采购管理员及时将不合格物资处理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审批通过后发采购管理员,抄送物资计划管理员,由物资计划管理员跟进,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最终确认结果。

5.1.9物资计划管理员每月填写《智能化工程部月物资清单》,以此核对项目组盘点表。

5.2 物资出库

5.2.1 各仓库负责人需清楚记录仓库物资领用情况,项目负责人需在《智能化工程施工日志》中记录每日物资领用情况。

5.2.2 本部仓库每月底由物资计划管理员、部门财务、部门行政共同盘点,编制《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盘点物资进出时间截止日期于每月25日。

5.2.3项目组每月底由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进行仓库盘点,汇总当月物资出库情况完成《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盘点物资进出时间截止日期于每月25日(以实际到货日为准)。

5.2.4工具按人员配置,由领用人员填写《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签收保管,备用工具及公用工具由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填写《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签收保管,《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签名后复印一份发本部存档。

5.2.5 区域行政需对区域仓库及区域内项目的《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进行核对。

5.2.6 物资计划管理员每月需对项目组上报《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智能化工程工具领用签收表》进行认真核对。

5.3 物资调拨

5.3.1 物资调拨一般为区域仓库物资调拨至其它项目组,项目组仓库调拨物资原则上应为项目剩余物资。

5.3.2 所有物资调拨必须由物资计划管理员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然后发送相应的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同时抄送采购管理员,各项目组仓库管理人员需在收到《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后方可进行物资调拨,并在《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中体现调拨物资的出入库情况,并在备注中注明调拨单号。

5.3.3 《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按调入项目编制流水序号,并及时打印保存。

5.3.4资产的调拨需由部门资产管理员统一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报本部事务主管、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调拨。

5.4 项目组之间物资借用

项目组之间因工期原因或其它原因需临时借用物资,其出入库情况无需在《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中体现。但需由借入方施工负责人开具借条,由借出方和借入方的施工负责人共同在借条上签字确认,借条由借出方保存,在物资返还时将借条还给借入方。

5.5 物资报废

5.5.1由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区域行政填写《智能化工程物资报废申请单》报区域主管或经理助理审核后,报物资计划管理员,同时抄送,物资计划管理员根据报废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相关意见后报本部事务主管审核,部门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项目组仓库方可做报废处理。价值超过部门经理审批权限的物资报废需按公司相关程序执行。

5.5.2 《智能化工程物资报废申请单》按项目编制流水序号,并及时打印保存。

6、相关文件

vkwy7.5.5-z01《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

7、记录表格

vkwy7.5.1-j02-04-f1《智能化工程不合格物资处理单》

vkwy7.5.1-j02-04-f2《智能化工程物资盘点表》

vkwy7.5.1-j02-04-f3《智能化工程部月物资清单》

vkwy7.5.1-j02-04-f4《智能化工程部工具领用登记表》

vkwy7.5.1-j02-04-f5《智能化工程物资报废申请单》

vkwy 7.5.1-j02-05-f4《智能化工程物资调拨单》

vkwy 7.5.1-j02-05-f9《智能化工程物资进仓单》

第9篇 物资回收管理规定办法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1】

废旧物资是指已按规定的程序履行报废审批手续后待处理的,以及停用、拆除和闲置的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和工程物资等实物资产。

为了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减少消耗,降低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调动全公司职工开展修旧利废的积极性和技能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一条 成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废旧物资全面管理,协调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的关系。

监督执行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强各环节的管理。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公司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生产部、经营部、财务部、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第二条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生产部

生产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和废旧物资实物产生部门,主要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废旧物资的现场回收工作,办理归口管理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对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提出处置建议,组织制定废旧物资处置方案,及时通知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回收。

(二)经营部

经营部是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废旧物资出售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在废旧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工作,对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的完整性负责,建立废旧物资出入库台账及废旧物资的实物保管工作,保证收回的废旧物资的完整;在废旧物资处置时,组织成立竞拍工作组,制定统一的操作流程,在主管领导的统一协调下,组织对废旧物资进行拍卖、招标等工作。

(三)财务部

财务部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废旧物资核算台账,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督促生产部、综合部等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对所归口管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审批,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上级单位上报审批手续;负责废旧材料报废手续审批,废旧物资的价款回收、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四)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处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废旧物资效能监察。

第二章 废旧物资的回收

第三条 根据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生产大修等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管理部门及时编制废旧物资拆除计划,施工前必须将废旧物资拆除计划通知有关部门。

经营部严格按照计划及时进行回收;生产部、财务部、经营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四条 回收范围 : 凡更新改造或资产报废撤除的设备,更换的工器具,项修及日常维修更换的零部件、旧材料等,均属废旧物资的回收范围;凡列入本办法附表《回收清单》的品种,属必须回收的范围(领用该范围的新品时,领用人必须将旧品交库);其他有一定再利用价值的由生产部专职认定是否回收。

第五条 回收程序

生产部等实物资产直接管理单位将废旧物资的报废审批表、鉴定结果等资料送交财务部,并将废旧物资实物移交经营部;经营部根据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对入库废旧物资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出具入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于当月将入库单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或登记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第六条 存放及移交手续办理

回收的废旧物资,存放于公司专门的库房,交库时由移交人与库管员办清交接手续记录,库管员如实建立废旧物资台账。

第七条 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处理: 每月5-10日间,由库管员统计上月回收的废旧物资种类数量,每月15日前由经营部组织生产部、财务部相关人员鉴定有、无利用价值,检修人员在回收废旧物资时,认为有些废旧物资可以经修理后再利用,可以按程序办理后,随时领出进行修理,对无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进行清仓处理。

根据拍卖、招标结果出售废旧物资时,经营部根据废旧物资台账和相关批准文件办理出库,出具出库单,登记废旧物资台账,并及时将出库单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相关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 废旧物资的利用

第八条 废旧物资利用性质认定: 凡利用废旧物资或少量领用新材料进行拼装、修理,使其功能和用途得到恢复,能正常使用时,认定为废旧物资利用,即修旧利废;全部使用新材料进行组装或旧品再用不属修旧利废。

第九条 鉴定为有再利用价值收回库房的废旧物资的再利用时,由生产部定期指派工段维修人员直接向库管员办理领用手续修复。

库房根据领用手续登记废旧物资利用修复台账。

第十条 修复物品的申报及鉴定:物品修复后,由修复人向生产部主管技术的领导申请,由生产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由生产部填制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一式两份,同时交一份给经营部。

第十一条 经营部收到生产部废旧物资修复鉴定合格通知单后,经营部应及时凭合格通知单组织生产部、财务部对修复合格品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通知书一式两份(修复人一份),修复人凭此通知书将修复品移交库房,由库管员出具入库单后纳入库房修复件管理,并填写入库时间和修复人姓名。

修复人凭通知及入库单领取奖励金。

第四章 废旧物资回收、修复利用的奖惩

第十二条 废旧材料回收奖惩:除a、b、c、d级检修、专项检修产生的废旧材料及单件在500kg以上的机器设备、零部件、废旧材料由公司统一回收处理,不进行奖励外,其它废旧物资的回收按处置收入的20%用于对回收部门的奖励。

公司对不回收废旧物资的行为(不回收行为—指工作结束后超过一天不进行回收的行为)进行惩处,惩处额为原价值额的50%;因不回收或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失时,由应回收人或责任部门按原价值承担损失责任。

第十三条 废旧物资修复利用的奖惩

凡经验收合格的修复的废旧设备,公司按下表所列品种进行奖励兑现。

第十四条 物资库房在物资发放时,按先领用修复件,后领用新件的原则。

第十五条 修复件在使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修复人应在5日内修复,

否则追回奖励金。

第十六条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一经发现取消奖励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对可进行修复利用的物品而不进行修复,或修复件积压,造成新购品领用,废旧物资长期积压(一般指3个月)的行为进行考核,按积压废旧物资原值的10%考核修复部门或发放部门,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

废旧物资管理制度【2】

1目的: 加强废旧物资及各种包装物的回收、利用、处理等管理,规范处理程序,杜绝人为浪费和闲置,减少资产流失。

2 适用范围:

2.1废旧物资范围:施工现场范围内所有的因不符合质量、技术及工艺要求的物资,包括经确认不能再继续使用的措施用料。

2.2 包装物范围:设备包装箱、设备固定物、随设备固定的钢管排架;电缆轴及其它包装物,包括有押金和无押金的各种包装物。

3 回收

3.1 废旧物资的回收:由各使用单位收集并送到物资部办事处指定的集中地点,由物资部办事处保管员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此单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填写 hyperlink /l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台帐'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台帐。

3.2 包装物的回收:各使用单位要及时将包装物退回物资办事处的指定地点,经保管员验收合格后撤消借用手续。

4 利用与处理

4.1物资办事处应及时对废旧物资和包装物进行筛选分类;在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各专业公司充分利用废旧物资。

具体价格由物资办事处与项目部协商确定,每月由物资办事处汇总,将费用转入使用单位成本。

4.2 调拨:物资办事处根据各施工现场和物资部的需要,对还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组织调拨,调拨价格由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和财务部共同协商确定,物资办事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4.3 销售:物资办事处对已确认没有使用价值的废旧物资和包装物,可对外销售,价格参照各工程所在地的市场行情确定并报项目部备案。

4.4 结算:

(一) 废旧物资的结算:各施工单位、专业公司回收上缴的废旧物资,由物资办事处根据磅单或经交、收双方认可的数量开具数量验收单,待该笔物资处理后,按实际的销售金额连同验收单交项目部财务部门,根据各项目部的承包政策与送缴单位结算。

对在公司范围内的调拨,采用内部银行的结算方式,由财务部划转,对外销售的款项直接交项目部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开具有效的收据。

(二) 包装物的结算:各类包装物均为无偿使用,但各施工单位在使用期间造成丢失、损坏的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处罚:凡有押金的包装物丢失、损坏造成的押金损失,以实际损失金额为准;凡无押金的包装物按丢失。

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3】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救灾物资管理,提高救灾物资的回收水平和使用效率,防止救灾物资的浪费,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可回收利用的救灾物资,是指救灾过程中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采购、征用、调拨(包括对口支援在内),以及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接收和管理的社会捐赠的、可回收重复利用的救灾物资。

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生活类物资。

包括帐篷、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

(二)救援类物资。

包括挖掘机、运输车、装载机、吊车、拖车、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以及铁锹、镐、撬棍、千斤顶等小型救援工具等。

(三)医疗类物资。

包括常用医疗器械、高值医疗器械、监测器械、消毒器械,以及救护车和药品等。

(四)通信类物资。

包括应急通信设备和卫星电话等。

(五)供电类物资。

包括大型发电车和发电机等。

(六)其他物资。

第三条 灾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救灾物资的使用管理及回收、清理和登记工作。

生活类物资移交民政部门储备管理,作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

其中,帐篷和活动板房,回收后要分别作为中央和地方救灾储备。

作为中央储备的,省际间调运和储备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作为地方储备的,调运和储备费用,由地方财政负担。

救援、医疗、通信、供电类等物资移交灾区原采购部门、受援单位或受赠单位,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第四条 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征调的救灾物资,应当在救灾任务完成后及时归还。

对一般损坏的,应由使用单位修复后归还。

对于严重损坏的,应当由征调单位或灾区县级人民政府使用物资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或出具相关证明,作为被征调单位核销的依据。

第五条 救灾物资的回收利用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做到专人负责,手续完备,定点储存,专项管理,做好保养、维护(修)工作,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挪作他用。

对于因时间长久自然损耗(坏)等不能继续使用的物资,要逐件核查登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批后作报废处理。

对其中可再利用部分进行组装整合再利用,作为回收救灾物资管理。

对于不宜长期收储的过剩物资或者当地收储能力有限的物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审批后调剂使用,用于省内外其他地区救灾,避免救灾物资的浪费。

第六条 救灾物资的回收利用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灾区各级政府应当公布救灾物资回收利用举报电话,并及时反馈举报处理结果。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损毁、随意丢弃救灾物资。

凡有上述行为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有回收救灾物资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因不履行职责,造成救灾物资损毁、浪费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制订救灾物资回收管理具体规定。

红十字会、慈善会等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其管理的救灾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10篇 万科物业绿化部物资仓库管理办法

vk物业绿化部物资、仓库管理办法

1、 目的规范绿化物资、仓库管理,减化流程,提高效率。

2、 范围适用于绿化部物资及仓库管理

3、 职责部门/岗位工 作 内 容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总助/总经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部门经理负责权限内物资的审核、审批,过程行为的监控项目负责人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物资的管理、监控物资申请人负责合理申请物资班长(仓管员)负责对物资、仓库的管理

4、 定义工程物资:包括绿化苗木及工程用辅材(包括绿化给水工程管材、配件以及土方、陶粒、蘑菇肥、绑绳、竹竿等一次性消耗用品);农资物资:包括农药、化肥、垃圾袋、动力燃油;设备工具:包括了单价在200元以下或以上的园林动力机械设备、常用工具等物资;劳保用品:各类劳动保用品;主仓库:有一定规模空间、承担集中申购任务的仓库;小仓库:储存一些常用工具或不常用物资的小型仓库;危险品仓库:储存有农药化肥、燃油的仓库。

5、 方法和过程控制

5.1 物资申请

5.1.1 物资申请应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依《绿化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与《采购管理程序》进行申请,避免多购而引发产品变质与浪费,采购人员应会同用料人员充分沟通后、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性价比报批采购。

5.2 物资入库及验收工程物资农资物资劳保用品由绿化部施工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按申请标准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给予签名确认,除燃油与土方以外的物资须同时填写《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作为报销依据,不须填写《进仓单》,验收人员对数量进行核对,对质量进行监控,如发现数量不符或质量不达标,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处理设备工具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填写《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200元以上的填写《资产情况审核单》。

5.2 物资出库、回收工程物资根据工作量有计划进行分批采购,即买即用,不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当于未用完的应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死亡劳保用品发放个人的填写《物资领(借)用单》直接领用,日常工作用的不再办理领借用手续集中采购按季度进行。农资物资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对农药化肥实行专人管理、按需当天发放,当天使用,工作结束后仓管员将剩余物资及时回收入库,按单位填写《物资领(借)用单》,采购用量不超过一季度。燃油即买即用,不办理领借用手续农药、肥料、燃油等应设专用仓库存放,如无专用仓库,须将农药放入储物柜并上锁管理,每月检查进行盘点设备工具200以上须填写《物资领(借)用单》,并完善归还记录仓管员每天下班前须对实物进行核实,日常进行监控,每月盘点。日常用工具实行以旧换新200以下不需办理领借用手续,上下班由仓管员监督发放回收剩余苗木、辅料回收剩余苗木将根据需要在部门内部进行调配使用,或送至苗圃进行假植管理;剩余工程辅材(陶粒、竹竿、蘑菇肥等)由各项目养护组负责回收、保管回收后的辅料可直接由养护组调配使用,也可作为工程组重复利用物资,节约成本

5.3 绿化仓库管理要求

5.3.1 根据绿化部项目分散,各项目出现多仓库或各片区出现多个仓库的现象,制定特殊之管理办法。

5.3.2 物资的申请及入库采用《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对部门特殊之处采用如下的办法。

5.3 .

2.1 大项目及各片区共用的仓库应列明各仓库的位置、存放物品类型、主仓库位置报部门列表备案。各小仓库从属于主仓库,对主仓库及危险品仓库配备灭火器材。

5.3.3 .各仓库要求主仓库负责统筹物资的申请、发放、报费、每月盘点涵盖小仓库工作、监督小仓库的日常运作。小仓库只存放日常用工具或不常用物资,200元以上物资办理领借用手续日常用工具或物资统一到主仓库办理领用手续,不作盘点手续,以旧换新。如存有易燃物品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品仓库农药、肥料、汽油等危险品单独设立仓库存放,如无条件单独存放,农药须用储物柜上锁存储,汽油不能作为常备物资存储于仓库,使用后有剩余的少量汽油应将油罐密封存放于指定位置。化学肥料应存放于干燥的地方,必要时进行防潮处理。农药、化肥库存量以满足使用需求为标准,不宜过多存储。

6. 相关文件vkwy

7.5.5 -z01 《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

7. 记录表格vkwy

7.5.5 -z01-f2 《物资领(借)用单》vkwy

7.5.1 -j01-06-f2《绿化苗木(物资)采购验收单》

第11篇 物资采购处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1.1为确保物资在采购、运输、装卸、储存、发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保证物资库房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2物资采购处成立安全检查小组(以下称“安检小组”),组长:蔡英宝,副组长:贾国红、李从军、李永良,组员:赵天华、张凯斌、赵桂云、宋艳霞、张四本、杨德宽、顾建武、郑喜珍,其中:赵天华为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兼物资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员,张凯斌为装卸组安全生产检查员,赵桂云为中心库安全生产检查员,宋艳霞为钢材库安全生产检查员。

1.3安检小组负责部门日常安全检查,检查方式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

1.4安检小组检查内容:

(1)查有无违章操作;

(2)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查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

(4)查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

(7)查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1.5安检小组每月检查2-4次,每次检查需填写《部门安全检查表》。

1.6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告知责任人,报告部门安全检查小组,尽快制定出整改方案,需停、关设备或需采取其他特殊措施的,应立即执行。

1.7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班组日常的安全检查,检查要点如下:

(1)库区及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 、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

,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铲车、行车、电梯等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他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1.8各班组安全检查员负责将每周的检查情况,包括各类工具设备安全检查表等报告给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

1.9部门安全生产检查员根据安检小组日常检查和各小组安全检查员的汇报,编写部门安全检查记录表,报公司生产处备案。

1.10安全检查记录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1

有无违章操作

2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每周是否进行设备安全检查,《设备安全检查表》填写是否完整、齐全;

4

安全防火、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消防器材是否完备;

5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有无出现疲劳作业现象发生;

7

安全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安检组长:检查人:制表:日期:

第12篇 学院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凡利用学校资金进行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均适合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采购5万元以上

(含5万元)的,要先经论证是否立项

(论证组由学校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临时指定),批准立项后再由学校基建维修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公开招投标或货比三家等形式。招投标的,标书交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保管并在会上统一拆封,否则无效;货比三家的,其程序参照

第三条 办理。论证中如有半数参加论证的同志不同意,不得提交领导小组讨论;个别持不同意见的,可在论证书上表明意见,供领导小组讨论时参考。

第三条 物资设备批量采购总价在1万元以上的,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用户提出申请

(如属两个以上单位使用或管理的,均应有意见并签字);

2.主管部门意见;3.审计、财务部门审核;

4.校分管领导审批;5.上网公布信息

(7天以上);

6.有关部门组织洽谈和选定厂家

(必须要有审计和财务部门参加);7.实地考察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8.签定合同;9.实施过程监督和验收签字

(审计、主管部门、用户)。

第四条 物资设备批量采购总价在2千元以上的,办理程序为:用户参与、校分管领导审批、签订合同。

第五条 采购的技术专用仪器设备验收时要有用户签字,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等由学校仓库仓管员验收。

第六条 在进行物资设备采购活动中,达到

第二条 限额需要公开招投标的,由领导小组指定成立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操作和开展业务工作。

第七条 项目工作组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的所需费用,学校投入的项目,在项目经费中支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八条 项目工作组在工作全部结束后,主办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不属

第一条 经费开支范围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可参照本程序办理。

上述第

二、

三、 四条工作结束,要在网上公示结果10天后,学校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签字,财务处方能报销。

第十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物资管理办法范本

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生产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均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条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预计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值的4%的计算方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应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及时计算各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

第三条 公司如需添置固定资产,应由办公室事先填制物品申购单,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至财务部备案。财务事后根据物品申购单和发票入账。

第四条 财务部应按每台固定资产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卡,明细卡一式二份,由财务部和办公室各执一份。明细卡应注明固定资产的名称、原值、年折旧率、使用年限、使用时间、使用地点、保管人(或领用人)、主要附属设备等有关资料,并由保管人(或领用人)签字。

第五条 为便于管理,财务部应按资产类型及时对每台固定资产进行编号,贴上标签,并将有关资料交由办公室备案。年末由财务部协同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

第六条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地点如发生变化,办公室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会同更正有关备案资料,保证帐、卡、物一致。

第七条 固定资产如发生外借,出租,出售,赠与情况,必须由办公室事先经总经批准,报财务备案或核销。

第八条 固定资产如发生报废,盘盈,盘亏或毁损时,财务都应会同办公室查明原因,并由办公室出具情况说明或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财务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九条 公司的生产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价金额低于2000元均列入低值易耗品范围。

第十条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采用一次摊销法。

第十一条 公司如需添置低值易耗品,经办人应按申购物品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 财务部设立低值易耗品辅助帐,并由领用人(或保管人)签字。

第十三条 领用人(或保管人)发生变更,办公室应通知财务部,并由领用人至财务部签字。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如发生遗失,损坏,报废等情况,领用人(保管人)应及时上报办公室,财务部应会同办公室查明原因,并由办公室出具情况说明或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财务部做相应处理。

第14篇 杭瑜学校物资采购、项目维修的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流程

(一)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及调试)和一般用品包括范围

一、固定资产包括:

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含800元);

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以上(含500元),耐用时间为一年以上的;

单价低于500元,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

单价低于500元,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非批量物品。

二、一般用品包括:

单价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或容易损耗的物品。

具体资产类别由总务处确定

(二)采购、核报流程

一、固定资产采购、核报流程(书面固定格式表)

1.由使用部门(人)填写《固定资产使用/申购表》,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分管校长;

2.分管校长向有关部门(总务处或经管负责人)核实同类设备使用情况后决定内部调派或新购资产;

3.如决定新购的物品,总务处及时联系使用部门(人)共同进行市场询价;

4.较大购买项目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询价方案,主管财务校长最后确定落实;

5.使用部门(人)及总务处共同进行市场采购及资产接收工作,并将固定资产发票、清单附件及《固定资产使用/申购表》及时登记校产;

6.财务根据以上单据核报。

二、一般用品(包括办公、体育、实验等消耗品)采购流程

1.使用部门(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

2.价格在200元以内的物品由分管校长批准后购买,超过200元的再经主管财务校长批准后购买;

3.使用部门(人)联系总务处共同进行市场询价采购,并做好用品采购耗用登记工作。

专项工程及维修、养护工程

(一)专项工程与维修、养护工程范围

(不含校内人员自行维修养护)

一、专项工程包括:

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运行使用的固定资产购置;

房屋改扩建、水电、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供电、供水、道路、雨污水管道等工程项目。

二、维修、养护工程包括:

针对校园环境、器材设施的局部维修、维护、整修;

房屋建筑局部维修、整修;

校园绿化养护。

(二)执行、核报流程

一、预算大(等)于10万元及1-10万的专项工程、维修项目

1.计划由总务处填写《专项工程/维修项目计划书》,说明需要购置安装的设施设备系统或所需施工、维修项目清单,估计价格(可参考以往工作量,或咨询专业单位),实施时间段等主要内容;

2.批准专项工程/维修项目计划书报分管、主管校长审批;

3.造价预算聘请咨询服务公司进行预算估价,确定标底;

4.定项报学校工作例会讨论方案、具体落实安排等;

5.招标通过后的计划书由总务处联系咨询服务公司代理制作招标文件。大于(等于)10万元的项目必须进行市场公开招投标,按不低于3家单位分别报价、接近者中标的要求确定施工单位。1-10万的项目可通过内部议标的办法,学校组织不低于3家单位分别报价的办法确定施工单位;

6.合同合同文本经学校组织会审通过后签订;

7.施工在确定时间段内总务处负责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如有超出合同范围的增加工程,应及时汇报主管,办理签证、补充协议等相关手续;

8.审计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报出工程决算及相关资料,由总务处交审计事务所审定。

二、预算低于1万元的专项工程、零星维修项目

1.由使用部门或总务处向主管校长请示批准;

2.由使用部门(人)及总务处多方比价后组织实施;

3.按次及时核报,不宜混合多项目同时结报。

第15篇 房地产集团签订年度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根据集团材料物资采购供应模式,为规范集团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签订合同采购供应材料物资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操作模式:集团统一招标、结同战略合作关系,由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确定厂家、品牌、规格型号和价格,地区公司负责签订合同采购供应并代付代扣的材料物资。

第二条材料物资种类:

1、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有: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公共区配电柜。

2、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后,地区公司可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有:铝合金门窗、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中央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高低压开关柜。

3、以上材料类别由集团招标中心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铝合金门窗、公共区配电柜、变频供水设备、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小型中央空调、变压器、低压母线槽、高低压开关柜;由材料设备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的为高压电缆、钢塑复合管及管件、给水阀门、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箱体、园林座椅及垃圾桶、淋浴间隔。

4、材料种类如有调整,集团另行发文通知。

第三条地区公司签订年度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根据集团签订的框架协议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并按权限报批。

2、计划申报:地区公司工程部每月根据供货周期每月1日前将材料计划提交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4天内审核完毕,报主管工程公司领导审批后交采购部,采购部3天内下发《地区公司订货清单》给供货单位。

3、材料验收:货到现场后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按板验收;工程部开具《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经工程部、采购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签字确认。

4、款项结算:

(1)结算依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是地区公司与供货单位、地区公司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的唯一依据。

(2)付款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到货的材料物资,必须在下月25日前支付给供货单位。

(3)代付代扣:每月9-15日,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与供货单位对帐,并在《对帐单》上签名确认,对帐完毕后提交预决算部;每月16-20日,预决算部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每月21-25日,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代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预决算部负责从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中代扣其当月所用的材料款,因特殊情况,地区公司如需暂时在当月少扣、缓扣或暂时不扣施工单位材料款时,须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5、样板管理:归档原始样板由集团统一封存,集团招投标中心和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各自签订框架协议验收原始样板的发放,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6、单据管理:《地区公司工地收货单》由材料设备公司统一印刷并发放各地区公司使用。

第四条地区公司签订单项供货合同的采购供应流程:

1、合同签订:地区公司工程部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提交立项报告,经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地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交招投标部,招投标部签订单项合同,并按照权限报批。

2、材料验收:货到工地后,由工程部组织卸货工作,地区公司工程部、供货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工程部办理验收手续,并组织各方在工地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3、款项支付:地区公司工程部收到供货单位请款申请后,

2天内确认完毕并提交预决算部,预决算部3天内完成审核及申请使用资金审批手续后提交财务部,财务部按已报批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付款结算。

第五条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

地区公司需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发票给施工单位的材料种类有:淋浴间隔、户内配电箱、弱电箱、给水阀门、钢塑复合管及管件、低压母线槽、高压电缆、铝合金门窗。

(1)地区公司在签订施工合同时,须同时签订三方协议及供货合同。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于每月10日前将未签订“三方协议和供货合同”施工单位的名单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必须停止该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直至其签订为止。

(2)三方协议由地区公司自行审批。

第六条地区公司直接签订设备类物资采购合同,由供货单位开具发票给地区公司相应项目公司的有:智能化产品(含停车收费系统、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数字硬盘录像机)、小型中央空调、空调机组、风机盘管、发电机组、电梯、变频供水设备、变压器、公共区配电柜、高低压开关柜、垃圾桶及园林休闲椅,其他属于所在省地税局明确建筑安装工程计税营业额可减除其价值的名单的设备。

第七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每月将价格调整情况及时通知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招投标部、采购部。

第八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材料设备公司对各自签订框架协议的战略合作单位材料物资的品质、款项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材料物资样板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验收管理、单据管理、结算管理等相关工作流程参照《全国性材料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考核:地区公司相关部门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失职问责处理。地区公司综合计划部负责考核,集团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管理中心及材料设备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第16篇 某某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物资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办公室各类财产、物资、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办公室的工作实际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凡购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物资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无论什么经费渠道购买(或其它单位赠送的)均必须在行政处总务上登记入帐。具体程序是:需购买固定资产的处室,首先要编报购买计划(或口头汇报),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由总务代购,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主任签字,3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主任签字,使用人(或处室经办人)在总务保管处登记入帐,保管员在发票上签验收人,财会上才能报销。

二、物资的管理

购买金额在3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如成批购进或印刷的各类办公用笔、墨、纸、稿笺、信封等,由总务根据财力按工作的使用情况和需要购进或印刷,购进或印刷后,保管员应按类别、品名分别将单价、数量登记入帐。在发票签收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报销。发出时分处室、单位按类别、数量登记。保管员要经常检查库存情况,做到堆放整齐、干净、无霉烂、变质。本着先购进的先发,后购的后发。按季清理,半年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家底清、不浪费。对其它单位赠送的贵重物品和购买的酒类物资,一般不作为办公用品发放。因工作特殊需要,如接待、送礼等,须经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才能发放。具体程序:由经办人写明事由,经分管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审签后,保管才能发放。

三、日常办公用品的领用

1.圆珠笔、墨水、稿笺的领用,各处室要根据工作的需要和使用情况,本着既不浪费,又方便工作可在保管室领用。

2.笔记本的领用,办公室的职工一年按1-2个领用(特殊工作例外),钢笔、记算器、文具盒、茶杯、水桶、盆子、电风扇、电话机、凳子以旧(坏)换新。

3.毛巾一年可领用一张(驾驶员例外);办公室公用肥皂半年一块。

4.计算机消耗材料的购买,各处室应根据工作的实际先报购买计划,价值在500元以内的报行政处审核,500元以上的报分管副主任审核同意后,才能购买。

四、电器、维修材料

一般不搞库存,随买随用。对家庭和其他部门使用的采取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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