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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管理办法10篇

发布时间:2022-11-14 热度:17

司机管理办法

第1篇 车队司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统一、高效地管理好公司车队,提升车队人员工作质量,实现行政部车队“保障有力、优质高效、规范上岗”的工作承诺,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四条:司机应每天抽出适当时间擦洗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洁净(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五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向行政经理口头申请后加油,并记录行车里程才能报销,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六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七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妥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禁停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严防车辆被盗。

第八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须保证证件齐全与有效。

第九条:司机晚间要注意调节休息,严禁开疲劳车,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条:司机驾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一条: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 人负责。

第十二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 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宜直接制止。

第十三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 动搭话,一般不要随便插话。

第十四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五条:司机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归来,应立即告知主管。

第十六条:司机对主管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情 节严重者解雇处理。

第十七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主管,并说明原因。不能按时返回的,司机除要按制度提前获得行政主管批准外,用车员工事后要在出车记录上解释迟归原因;若当天不能返回集团并需要在外过夜的,司机除要按制度提前获得行政主管批准外,用车部门主管事后要在出车记录上解释迟归原因。

第十八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备好通讯设备,对公司领导或主管的呼叫, 应及时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九条:司机应熟悉各地地形地势(特别是常出差城市或地段)、交通状况。

第二十条:司机不准私自用车,不准私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练习驾驶;更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二十一条:设立季度安全奖,司机季度安全行车,未出现交通事故以及交通罚款的,给予奖励100元。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每季度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以上规定条款如有违反按《员工奖 惩条例》及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办法有与以前制度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修订权属于集团公司总裁办。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总裁签发之日起生效。

第2篇 塔吊司机管理规定办法

一、一般规定

1、塔吊司机必须熟记塔吊“十不准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说明书,禁止塔吊司机违章作业。

2、严禁塔吊司机酒后上岗。

3、保持驾驶室内卫生,玻璃干净、驾驶室内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保管好对讲机、随机工具等。

4、塔吊司机班前,必须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空载、满载试运

行一个工作循环,确认正常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后方可投入运行。

5、在塔吊上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7、依据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执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发现塔吊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二、班前检查管理规定。

1、检查基础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基础有无沉降,检查基础内是否清洁、无积水。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是否牢固无松动,销轴无窜动,开口销完全撬开,配重块无晃动。

3、检查底座、加强节、标准节、回转机构、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杆结点等主要金属结构有无变形、开焊,上人爬梯、休息平台是否完好。

4、检查附着环梁与标准节固定是否牢固,附着撑杆本身是否变形,附着撑杆与建筑物锚固连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强节螺栓、标准节螺栓、附着螺栓是否紧固。

5、检查各滑轮是否完好、转动灵活,有无噪音。钢丝绳是否润滑良好,有无断丝、断股现象,钢丝绳固定端是否可靠。

6、检查电气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噪音,线路绝缘有无老化。

7、检查各机构润滑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吊钩保险、防断绳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闸、小车抱闸、回转抱闸制动是否正常,有无溜车。

三、作业中管理规定。

1、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当风力超过6级时塔吊严禁使用,当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塔吊吊装大模板作业。

2、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3、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

4、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紧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发出警示或接近临界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定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专用吊装筐装载,确认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吊运。

7、吊装作业前必须按动电铃,对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进行提示,引起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注意后方可运行。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位,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2-3s。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9、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不得从现场作业人员头顶经过。

10、回转制动装置只可用于大臂静止工作中抗风定位,不可用于回转过程中的制动使用。

11、运行中发现存在障碍物必须停止作业,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碍物清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12、作业时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间工作时在现场有充足照明灯情况下方可运行。

14、当塔吊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严禁带病运转,随后及时通知项目设备员进行维修。

15、突然断电时,各操作手柄必须置于零位。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16、塔吊司机作业时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必要离开时必须将吊物放置地面,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塔吊。

17、塔吊时间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许教授别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岗的事先向项目部请假,并安排好调班事宜。

四、作业后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后必须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限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业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可进行回转制动与锚固。

3、每天班后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天气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当天塔吊总计运转时间。

4、夜间和视野不清晰时打开高空障碍灯,提供夜间警示信号。

五、塔吊司机奖惩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2、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的奖励500-1000元。

中建·嘉天下二期工程项目部

2022年11月1日

第3篇 某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2、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3、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4、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按正常程序反映。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19、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

20、行政人事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绩效工资依据。

21、租用车辆的必须是手续齐全、驾驶技术娴熟、无不良嗜好且遵循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原则相应条款。

第4篇 煤矿铲车司机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铲车司机的管理,充分调动铲车司机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按下列条款进行考核。

一、对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石桥矿的考勤制度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24小时必须有铲车司机值班。迟到、早退、旷工者;影响筛分装运的,出现一次罚款100元。

2、铲车司机必须服从生产调度命令,听指挥,做到无命令,不准动用铲车,动用铲车必须向调度、经营部与分管领导汇报。对予不从听命令影响安全、生产的给予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铲车司机必须按销售部门所开煤票品种装煤,对错装者罚款1000元。对有意装错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4、铲车司机必须按煤场管理规定对煤炭产品严格分类存放,严禁混装、混存。(如矸石、混矸煤、粉煤、籽煤、块煤等)严禁弄虚作假。发现弄虚作假者根据情节给予罚款、辞退处理。

5、铲车司机要对当班工作量分煤种统计汇报调度作为考核工资的依据。

6、铲车司机要严格按照煤的品种装车,装车时要有销售人员在场,并要做好记录,及时汇报。

7、对发热量达不到要求的混矸、混煤铲车司机要及时配合进行筛选、分存。

8、铲车司机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活,区队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必须报领导同意,另计工作量,作为支付工资的依据。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9、铲车司机要严格按规定的发货时间装运各煤种:

其他时间不得装车。特殊情况,需经矿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装车。

10、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必须把煤场清理干净,并对车辆完好进行检查。

二、对铲车维修考核

1、当班铲车司机必须对产车进行日常保养,自检。

2、要每天加水、加油、定期添加黄油,做到一天一次小保养,一旬一次大保养,确保安全可靠。

3、凡因检查、保养、检修不到位造成机械故障的,一次罚款50元,没有按规定进行注油、加水的,一次罚款50元,每次检查、注油等要有现场记录。

4、铲车出现故障不能工作的要查明原因,并立即向调度与分管领导汇报。

5、铲车外出维修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维修。

三、对安全生产考核

1、铲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不准穿拖鞋,不准喝酒,不准开车打电话。

2、铲车加油时司机须提前开好票,加油过程中不准抽烟,严禁利用明火查看油量。

3、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油、水、传动、制动系统及各仪表 读数,并空车试运行,确认完好。才能工作,工作前要鸣笛示警。

4、铲车司机要熟悉煤场及矿内的道路。在非工作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行驶通过路口、拐弯、行人稠密路段、下坡、调头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行驶时除驾驶室外,任何部位不得乘座非工作人员。

5、铲车在工作中,如发现异常声音,要立即停车检查,待问题处理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铲车不得带病作业。

6、驾驶和维修车辆不准抽烟,焊接油箱时,要把油箱里的油放干净,要有专门焊接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铲车拖重物时,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指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干其它杂活时,铲车最大负荷不得超过3吨。

8、铲车司机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与安全规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与操作。

9、铲车严禁非本单位司机开车或随意借给他人开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9、收车后,司机要检查车辆各部位的螺丝紧固状况。有松动时,要及时紧固。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漏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按规定对铲车各部位及时注油。按规定维修保养车辆,并做好车辆检修及运行记录。

11、凡违反上述条款之一的给予罚款100元处理,造成后果的根据责任大小进行罚款。

四、工资结算

1、完成当月规定的装车、分筛、转运等工作发定岗工资。

2、铲车司机凡完成当班任务的,额外工作的工资另行计发:

①为区队出车的凭合格的安全派工单每运送一次10元或按时间计工,每小时30元。

②对需要二资筛分的铲车司机每小时15元,机运队司机3.5元,调度员1.5元。

3、对铲车司机的考核以调度记录、考勤记录、发煤记录、现场抽查等为依据。

4、经营管理部负责对铲车司机的日常管理。

5、本办法从八月一日试行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第5篇 宣钢有限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国家安全监察目录体系内的桥式起重机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活动。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

3.1.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从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环节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1.2负责审核所购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厂家和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

3.1.3负责审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证。

3.1.4负责审核办理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过户及注册登记使用证注销手续。

3.1.5负责审核公司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督促实施。

3.1.6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专业检查及考核。

3.1.7参与制定、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3.1.8监督、检查机电类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档和台账。

3.1.9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1.10负责对机电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取证等教育工作。

3.1.11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2生产设备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其职责

3.2.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3.2.2负责制定、落实机电类特种设备大中修计划。

3.2.3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2.4执行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准入制度。

3.2.5负责公司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处罚规定。

3.2.6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的选型。

3.2.7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运行、使用、检修、维护、安全等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

3.2.8负责组织特种设备设计、引用、制造、安装、检修、改造,各类形式的检测、检验、报废等施工方案审查,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项目中的特种设备竣工及试车工作。

3.2.9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2.10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确保帐物一致、信息准确。

3.2.11负责编制、申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校)验参数及申请检(校)验报告书。

3.2.12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测、检验应提前向生产部门申请作业时间,并召开有关协调会进行周密布署。

3.2.13负责监测、检验报告管理,对报告中提示不合格项目应安排整改。

3.2.14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报废审核和处理。

3.2.15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3.2.16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3车间管理职责

3.3.1严格执行有关机电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公司规章制度。

3.3.2根据法律、法规、规程总厂规章制度,结合公司、车间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与安全管理台帐、运行、点检记录等。

3.3.3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3.4负责本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3.5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检修、改造、检测、检验等方案讨论与实施。

3.3.6检查、检测、检验发现各类问题,应按有关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暂时无法整改项目,应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监督运行或停止运行。

3.3.7机电类特种设备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汇报,参与事故抢救,抢修工作,如实向调查组汇报事故经过。

3.3.8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从事机电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招标部门对承揽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准入制度。

4.2设备保障部对承担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协力检修的单位,每年结合资质年审时一同审查,并将审查的原始资料备份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复审备案。

4.3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设备处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合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

4.4从事安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的单位,必须填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经委托单位和作业单位盖章,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设备出厂资料(移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须提供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及施工方案,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施工。

4.5新装(移装)、改造、大修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协同设备处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由设备保障部、安全环保部会同施工单位、检验单位对设备安全性能、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及档案资料归档等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4.6电梯、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起重机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其他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4.7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均由公司委托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负责检验。

4.8凡到期需检验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安全环保部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委托书》一式两份,提前一个月分别报市检验单位。

4.9新安装机电类特种设备在验收检验合格后30日内,凭验收检验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0移地安装及大修改造产权未发生变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原设备注册代码不变,但在设备登记表移装、改造记录项目栏中须注明。验收检验后,凭合格报告,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1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检验后,检验报告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目或缺陷问题,由设备处落实整改,整改后由原检验单位复检确认,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12认真填写、妥善保管好《(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保证设备产品编号、注册代码、规格型号、内部编号、安装地点等关键登记信息清晰、准确。定期检验注册换证时,随同检验报告一并交付公司审核。设备所发生的重大维修、改造及事故隐患处理等情况应及时在特种设备登记表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

4.13《(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意见审核栏使用完后,以旧换新。因保管不善遗失登记表的,安全环保部负责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申领登记表重新填写补办;查不到相关信息不能补办的,一律按新安装设备重新办理告知、注册登记。

4.14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安全环保部应及时索取合格报告,并在检验后一个月期限内将《(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及合格检验报告送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换证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5公司内部因结构调整等原因,机电类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过户申请表》。新用户携带新、旧特种设备登记表、有效检验报告及过户申请表,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过户手续。

4.16凡暂停使用或报废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设备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登记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或报废注销手续。停用设备启用时,须重新检验并办理注册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5、考核

5.1凡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规定考核。

5.2凡承揽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作业的外委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自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与使用,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遵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

第6篇 叉车司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1. 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前后大灯、警报装置、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2. 行驶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驾驶,应特别注意影响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进。

3.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质量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离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方可作业。

4. 作业时发现货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稳时,马上停止作业,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业。

5. 货物太高影响视线应倒行,倒车时要减速,转弯时要注意外侧方向。

6. 绝对禁止货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装载重货行驶,防止重大物件从货叉上滑落发生事故。

7. 作业时,如发现作业区人员混乱、有打闹、乱窜情况,马上停止作业,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8. 进出集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高度,以及叉车两侧是否有人,对协助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待人员出箱后方可作业。

9. 因检修车辆而进入货叉下方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必须使用安全支柱。

10. 汽车到货作业前,应检查货车的整体配载情况,采取合理安全的作业顺序。

11. 停车时,车要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拔下钥匙。

12. 严禁驾驶员把叉车钥匙借给他人用于作业,特别是无证人员.

13. 在场站作业叉车速度必须控制在5km,严禁超速.特别是空车在转弯时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时速.

14. 作业后,要及时把作业的托盘和踏板归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车辆机械碾压造成安全隐患.

15. 作业时应以其他人员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叉车行进中禁止载人。

16. 叉车驾驶员在扒箱作业出集装箱时,一定注意瞭望车辆后面是否有人员、车辆及货物并控制车速.。

第7篇 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实施等级管理的原则。为充分利用安质效考核机制,激发轨道车司机爱岗敬业、学习技术业务知识的自觉性和动力,提高职工素质保安全的能力,体现培训提高素质、素质决定岗位等级、岗位等级决定待遇,实行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

2.实施竞争上岗的原则。根据职工素质与业绩考核结果实行竞争上岗。

3.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每月进行岗位等级动态升降管理,待遇随之变化,形成激励机制。

4.实施岗责相符的原则。将司机等级与个人待遇挂钩,实行不同的等级,给予不同的安质效考核系数,岗位等级决定待遇。

5.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轨道车司乘人员进行考评,岗前公示。

二、实施范围及等级设定

1.考评范围。全段所有在岗的轨道车司机。提职、转岗人员从劳人科下达定职令起参加等级考评,提职、转岗人员初次等级均定为 d 类。

2.比例设置。轨道车司机实行“a、b、c、d”四个等级进行管理分类。a 类为优秀,b 类为良好,c 类为重点人,d 类为关键人。以车辆配属车间为单位,a 类最高按 35%设置、b 类最高按 50%设置、c 类最低按 10%设置、d 类最低按 5%设置。以车间为主体进行设置,司机总数超过 10 人的车间原则上每月必须有 c、d 类人员各不少于 1 人。司机总数不足10人的车间原则上每月必须有c类或d类人员1人。

3.分类标准。

3.1 a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业务技术掌握精,自觉执行标准化作业,自控、互控能力强,是指导司机的后备人选。

3.2 b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专业业务知识较好,能自觉执行标准化作业,具有较强的自控、互控能力,是转化 a 类司机的主要人员。

3.3 c 类人员:安全责任意识较强,业务技术能力一般,自控、互控能力不够强,能较好执行标准化作业,通过帮教、激励,可以提高、转变的人员或季度内临近退休人员。

3.4 d 类人员(关键人):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能较差,执行标准化不认真,“两违”现象时有发生,在自控方面缺乏自我约束力,因各种原因受到处分者。凡发生下列问题之一的司乘人员应列为d类人员,即:轨道车关键人。

3.4.1转岗、新职、新换车辆人员(第一个月);

3.4.2上月工作有严重失误或严重违章违纪(段发安质效a类问题主要责任者)的司乘人员;

3.4.3因家庭生活或其它原因,影响工作情绪的司乘人员;

3.4.4轨道车辆操纵方面有较严重的失误造成设备故障的司乘人员;

3.4.5运监装置知识掌握较差或操作问题频发的司乘人员;

3.4.6实施兼职并岗单独操作的司乘人员(第一个月);

3.4.7各种业务考试成绩排名最后的司乘人员;

3.4.8请假离岗超过15天及其以上的司乘人员;

3.4.9掌握的存在其它影响行车安全因素的司乘人员;

3.4.10除上述确定原因外,指导司机应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全面掌握车辆配属车间司乘人员状况。若月内没有人员发生上述问题或同一指导组有两人及其以上发生上述相同问题时,指导司机应对派驻车辆配属车间司乘人员的车辆操作能力、运记使用水平、劳动纪律、技术纪律执行情况、业务学习考试成绩、出勤率以及思想动态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排名最后的人员应列为车间当月轨道车司机c、d 类人员(关键人)进行重点卡控。

4.等级标准。

a级,综合考评结果在90分及以上;b级,综合考评结果在80-89分;c级,综合考评结果在70-79分;d级,综合考评结果在69分以下或月安质效考核结果在750分以下。

5.等级确定。初次岗位等级按照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安全业绩、车间评价四个项目的总分得出综合评价分。考试鉴定总成绩为 100 分,其中业务理论占 20 分,实作技能占 30 分,安全业绩占 30 分,车间评价占 20 分。按综合评价得分和比例设置,确定出 a 类、b 类、c 类、d 类人员。

6.挂牌上岗。指导司机、a 类、b 类、c 类、d 类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轨道车司机(包括指导司机)在值乘期间,必须统一佩戴印有等级类别、数字编号的标志牌。各车辆配属车间负责标志牌日常的管理工作,每月根据轨道车司机等级变化情况调配标志牌,并做好标志牌编号的更新、记录工作,保证人员等级与标志牌一致。

三、等级考评

1.考评周期。每月为一个考评周期,即每月由车间组织对本部门轨道车司机进行岗位等级综合考评。

2.等级考评。等级考评实行分级管理,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和安全业绩统一由车间组织考评,业务理论、实作技能、安全业绩考评均采用百分制。

(1)理论、实作考试:理论、实作试题由车间统一命题、制卷,理论、实作考试由车间组织。理论、实作考试必须在每月20日前完成。

(2)安全业绩考评:考核期内,车间对每名轨道车司机按照《安全业绩考核标准》(附表1)进行考评。安全业绩考评必须在每月20日前完成。

3.等级评定。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评定由车间组织实施,其程序为:

(1)各车间组织理论考试后,3日内将职工的考试成绩集中汇总。

(2)车间按轨道车司机本人业务理论考试成绩的20%、实作技能考试成绩的30%、安全业绩考核成绩的30%、车间评价成绩的20%记入个人综合考评,车间在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车间依据“等级标准”和“岗位等级设置”,按照择优的原则拟任本车间a级、b级、c级、d级轨道车司机方案,报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

(4)职教科、劳人科初审后,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方案由设备管理科审核,经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由车间负责对系数进行调整。

四、任职条件及岗位配乘

1.任职条件。轨道车指导司机必须由a类司机担当;担当轨道车司机职务的必须是 a 类、b 类司机;学习司机、兼职轨道车助手最高只能作为 c 类司机认定,担当轨道车副司机职务;d 类司机无操纵权。

2.岗位配乘。各车辆配属车间要全面掌握管内轨道车司乘人员的动态情况,根据不同线路条件、施工作业环境的状况,合理搭配司乘人员。避免出现等级高低不均�,司乘人员“弱弱搭配”的不合理配班现象。努力实现高等级领头、低等级跟进、素质整体提高的目的。轨道车司机岗位配乘的原则为:a 类司机可以和任何等级司机搭配出车;b 类司机不能与 d 类司机搭配出车;c 类司机只能与 a、b 类司机搭配出车;d 类司机只能与 a 类司机搭配出车。

五、等级待遇

a级,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增浮0.2进行奖励;b级,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增浮0.1进行奖励;c级,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不变;d级,本人原安质效考核系数下浮0.2进行考核(月安质效考核结果在750分以下时,进入待岗程序)。

六、人员控制及等级转化

1.人员等级控制的原则。

1.1各车辆配属车间要本着巩固 a 类人,引导 b 类人,帮教转化 c 类人,盯控并限期转变 d 类人的原则,以 c、d 类人员的帮教、转化为重点。

1.2各车辆配属车间安全分析会后对确定的c、d 类人员必须纳入当月的安全工作重点,下发至所属班组,以便做到协调统一、共同卡控。

2.c、d 类人员的确定程序。每月25日前,由派驻车间指导司机根据综合考评成绩预确定c、d 类人员,车管干部对指导司机预确定的关键人进行审核并在车间安全分析会上进行通报,经车间主任同意,由车管干部填写《轨道车司机“cd”类人员审批表》(附表2)。经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达c、d 类人员本人。

3.c、d 类人员的转化程序。

3.1 c、d 类人员确定后,派驻车间指导司机应根据确定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和帮教计划,每月5日前报设备管理科审核。

3.2 派驻车间指导司机月度对 c 类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2次,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2次;对 d 类重点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4次,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4次。并填写《指导司机 c、d 类人员帮教转化记录表》(附表3),由车间车管干部签署意见后留存并上报设备管理科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备查。

3.3 设备管理科专业干部每月对 d 类重点人员添乘、谈话每人不少于1次,对关键项目要进行运记分析的抽调不少于1次。同时对指导司机添乘、谈话、检查、运记抽调情况全面进行审核,并填写《专业干部 d 类人员帮教转化记录表》(附表4)。

3.4 d类人员经过帮教达到预期目的,安全成绩有明显好转,单项业务技能有明显提高时,经车间上报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审核后,可转化为 c 类人员,但仍应注意盯控防止反弹。d 类人员帮教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 2 个月,经帮教 2 个月仍然未转变的,车间主任或书记亲自谈话,下岗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重新上岗。

4. a、b 类人员的转化程序。

4.1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每月对 a、b 类人员添乘业务指导不少于 1 次。设备管理科专业干部每月对 a、b 类人员添乘业务抽查指导不少于5人次。

4.2 a 类人员发生逆变转化为 c、d 类人员时,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要分别对其进行重点谈话,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状态,一个月帮教转化效果较好时,按转化程序上报审核后,可直接转入 a 类人员。

4.3 b 类人员发生逆变转化为 d 类人员时,车间车管干部、指导司机要分别对其进行重点谈话帮教、添乘指导,一个月帮教转化效果较好时,按转化程序上报审核后,可直接转入b 类人员。

七、日常管理

1.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段长担任, 组员由设备管理科、职教科、劳人科、安全科、各车辆配属车间主任担任。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设备管理科:负责制订段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动态管理办法,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协助职教科做好岗位等级培训工作。负责下达各车间岗位等级设岗数量,落实日常对各等级司乘人员的添乘检查、谈话指导及各车辆配属车间月度关键人的确定、转化审核工作。

职教科:负责组织轨道车司机进行岗位等级培训,按规定处理车间日常岗位等级管理审报事宜,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

劳人科:负责制订岗位等级管理后,班组安质效分配具体操作办法,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防止出现考核不严、资料不全、收入拉不开档次、兑现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落实不力、存在问题的车间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考核,按权限审批车间日常岗位等级管理审报事宜。

安全科:检查指导各车辆配属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的评定和动态管理,协助职教科做好岗位等级培训工作。

各车辆配属车间:负责本车间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考评及日常动态管理工作,积极实施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培训,建立健全司乘人员动态管理台帐(附表5),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报表记录,落实日常对各等级司乘人员的添乘检查、谈话指导及车间月度轨道车司机关键人的确定、转化工作。

2.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变更规定。

(1)岗位等级的提升不得越级(即c级不得直接晋升为a级等)。

(2)待岗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确定岗位等级为d级。

(3)从局劳调中心回段的轨道车司机,如工种不变按待岗人员规定确定岗位等级。

(4)对转岗、复岗、待岗和从局劳调中心回段的轨道车司机,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变更处理程序:若出现某一台轨道车辆包乘的3名司乘人员未达到上述配乘等级要求或班组因职工变动,a、b级缺岗,确因影响生产时,车间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报职教科,并对拟报人员进行安全业绩考核,职教科审核后,对车间拟报人员进行理论、实作考试,其综合考评成绩符合“等级标准”a或b级时,由职教科以书面通知车间安排人员上岗,并报劳人科。

3.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日常考核。

(1)轨道车司机在考评期内凡发生下列任何一条,均降一个等级。

①参加外委(部、局、其他)培训不合格者。

②段(含办班、抽考)及上级业务考试不及格者。

由职教科、劳人科共同确认,职教科负责通知相关车间,变更职工的岗位等级事宜。

(2)轨道车司机在考评期内符合有下列任何一条,直接晋升为a级:

①获得段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前3名,获得路局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前10名的。

②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被段及上级通令嘉奖的。

③获得路局双文明和安全先进个人的。

④合理化建议或技改被路局及以上采用的或获奖的。

职工符合晋升条件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料或证书报车间,由车间负责到职教科办理晋升事宜。

八、岗位等级培训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严格落实《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加强对轨道车司机的环流培训。

1.路局培训:路局按技能等级重点对高级技师、技师、部分高级工分层统一组织进行脱产培训及轨道车司机年审脱产培训。

2.段培训:

2.1段每年举办2期轨道车司机脱产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轨道车专业练功比武活动。

2.2对d类轨道车司机,段按内部待岗进行培训。

2.3班组按职工教育工作标准执行,严格落实标准,实施对轨道车司乘人员的日常培训。

九、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工作的考核规定

1.以下问题纳入安质效a类问题考核:

1.1轨道车司乘人员等级搭配不合理,出现“c、c”级或“c、d”级司机配乘出车的;

1.2车辆配属车间对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工作不重视,对月度等级考评工作不认真,考试、评价成绩弄虚作假,发生不良反映,影响司乘人员队伍稳定及行车安全的。

2.以下问题纳入安质效b类问题考核:

2.1车辆配属车间未建立健全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管理工作基础台帐的;

2.2 车辆配属车间未按时组织进行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月度考评工作的;

2.3各车辆配属车间、班组未认真落实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待遇规定的;

2.4“c、d”级轨道车司机确定、转化程序不规范,且相关管理人员未完成帮教指导工作量化指标的。

3.以下问题纳入安质效c类问题考核:

3.1车辆配属车间月度轨道车司机岗位等级考评成绩未及时在车间主页公示,公示期不足3天的;

3.2“a、b”级轨道车司机的转化程序不规范,且相关管理人员未完成帮教指导工作量化指标的。

3.3指导司机、a 类、b 类、c 类、d 类轨道车司机值乘作业中,未佩戴等级标牌的;

3.4轨道车司机未按时参加路局、段相关培训工作的。

第8篇 宣钢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国家安全监察目录体系内的桥式起重机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活动。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

3.1.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从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环节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1.2负责审核所购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厂家和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

3.1.3负责审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证。

3.1.4负责审核办理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过户及注册登记使用证注销手续。

3.1.5负责审核公司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督促实施。

3.1.6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专业检查及考核。

3.1.7参与制定、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3.1.8监督、检查机电类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档和台账。

3.1.9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1.10负责对机电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取证等教育工作。

3.1.11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2生产设备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其职责

3.2.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3.2.2负责制定、落实机电类特种设备大中修计划。

3.2.3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2.4执行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准入制度。

3.2.5负责公司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处罚规定。

3.2.6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的选型。

3.2.7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运行、使用、检修、维护、安全等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

3.2.8负责组织特种设备设计、引用、制造、安装、检修、改造,各类形式的检测、检验、报废等施工方案审查,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项目中的特种设备竣工及试车工作。

3.2.9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2.10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确保帐物一致、信息准确。

3.2.11负责编制、申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校)验参数及申请检(校)验报告书。

3.2.12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测、检验应提前向生产部门申请作业时间,并召开有关协调会进行周密布署。

3.2.13负责监测、检验报告管理,对报告中提示不合格项目应安排整改。

3.2.14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报废审核和处理。

3.2.15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3.2.16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3车间管理职责

3.3.1严格执行有关机电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公司规章制度。

3.3.2根据法律、法规、规程总厂规章制度,结合公司、车间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与安全管理台帐、运行、点检记录等。

3.3.3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3.4负责本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3.5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检修、改造、检测、检验等方案讨论与实施。

3.3.6检查、检测、检验发现各类问题,应按有关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暂时无法整改项目,应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监督运行或停止运行。

3.3.7机电类特种设备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汇报,参与事故抢救,抢修工作,如实向调查组汇报事故经过。

3.3.8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从事机电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招标部门对承揽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准入制度。

4.2设备保障部对承担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协力检修的单位,每年结合资质年审时一同审查,并将审查的原始资料备份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复审备案。

4.3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设备处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合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

4.4从事安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的单位,必须填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经委托单位和作业单位盖章,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设备出厂资料(移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须提供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及施工方案,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施工。

4.5新装(移装)、改造、大修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协同设备处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由设备保障部、安全环保部会同施工单位、检验单位对设备安全性能、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及档案资料归档等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4.6电梯、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起重机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其他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4.7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均由公司委托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负责检验。

4.8凡到期需检验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安全环保部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委托书》一式两份,提前一个月分别报市检验单位。

4.9新安装机电类特种设备在验收检验合格后30日内,凭验收检验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0移地安装及大修改造产权未发生变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原设备注册代码不变,但在设备登记表移装、改造记录项目栏中须注明。验收检验后,凭合格报告,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1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检验后,检验报告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目或缺陷问题,由设备处落实整改,整改后由原检验单位复检确认,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12认真填写、妥善保管好《(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保证设备产品编号、注册代码、规格型号、内部编号、安装地点等关键登记信息清晰、准确。定期检验注册换证时,随同检验报告一并交付公司审核。设备所发生的重大维修、改造及事故隐患处理等情况应及时在特种设备登记表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

4.13《(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意见审核栏使用完后,以旧换新。因保管不善遗失登记表的,安全环保部负责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申领登记表重新填写补办;查不到相关信息不能补办的,一律按新安装设备重新办理告知、注册登记。

4.14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安全环保部应及时索取合格报告,并在检验后一个月期限内将《(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及合格检验报告送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换证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5公司内部因结构调整等原因,机电类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过户申请表》。新用户携带新、旧特种设备登记表、有效检验报告及过户申请表,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过户手续。

4.16凡暂停使用或报废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设备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登记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或报废注销手续。停用设备启用时,须重新检验并办理注册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5、考核

5.1凡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规定考核。

5.2凡承揽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作业的外委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自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与使用,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遵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

第9篇 企业公司机关节能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机关节能管理办法

为了落实公司《节约能源的管理办法》,使集团机关成为高效、勤俭、节能的表率,现结合机关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照明应使用日光灯或节能灯,每日办公区8:30方可开启照明,中午11:30关闭,下午13:00开启照明,17:00关闭。各办公区和部室应根据实际需要对无人或暂时无人办公的区域和通道,根据电源开关的控制范围适时关闭开启。同时,对因设备原因不能分别控制的办公区域灯具,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物理方法断开电路。卫生间及洗漱台应尽量采用自然光,必要时(指有来宾等)可开启照明。(三层办公区北侧开关由人力部负责,南侧开关由办公室负责,卫生间电源由值班员负责,四层办公区由连锁发展部和销售事业部各自负责本部门的开关。各部室由使用人各负其责。

2、空调的使用。夏季尽量使用自然风降温,当室外温度高于32摄氏度,室内温高于29摄氏度方可开启,最低控制在25摄氏度以上,冬季室温低于15摄氏度时方可开启,最高控制在24摄氏度以下。空调不用时不得处于待机状态。(各部室由使用人负责,办公区由空调所在位置部室负责,三层南侧柜机由保卫物业部负责,北侧柜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值班室由值班员负责,东侧挂式空调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四层中部立式空调由销售事业部负责。)

3、计算机的使用,当操作人员需离开1小时以上时应关闭计算机,一日工作终了应彻底关闭计算机,禁止显示器长期处于待机状态。

4、热水器的管理,每星期五17:00由值班人员在绿灯熄灭后,关闭热水器电源。每星期一早6:00由值班人开启热水器电源。热水器关闭期间值班人员可到营业区取水饮用。

5、考勤机的管理,每天8:00由值班人开启,9:00由值班员关闭,下午16:30由值班员开启,17:00由值班员关闭。

6、纸张的管理,按集团行文要求,上行文按例行标准复印及打印,平行文及下行文均须双面使用,并尽可能使用代用品(如原东安集团便笺)。文件的传送应尽可能使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传送或短信的方式,充分利用集团网络资源。同时,在办公区将设立废纸回收箱,大家可将办公的废旧纸张、杂志、书籍、报纸及其他纸制品集中收集出售,收入冲减相关费用。

7、节油管理,汽车按单车建立耗能台帐,分别统计每月的行驶里程和耗油量,按季考核公布。

请各部门根据以上职责,将工作落实到人,并不断增强自身节能意识,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积极做好公司节能工作。

第10篇 胶轮车司机培训计划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胶轮车司机训练无轨胶轮车期间的训练安全和质量特制定以下措施,要求训练期间所有参加训练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措施并且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练车期间不得饮酒。通过培训练习,使项目部学员都能达到熟练操作胶轮车的目的,并且满足我矿生产工作的需要。

以下为生产部对项目部无轨胶轮车拟定的练车计划,总共分项目部分三个阶段练习:

第一阶段:在车上原地训练,主要训练开车前的检查和启动准备工作,以及在车上的手脚配合和熟悉胶轮车的车况。这一训练期间,学员必须认真学习车辆启动前的准备检查工作和熟练掌握胶轮车的各个操作机构的位置及启动、刹车、转弯、加速、慢行的手脚配合操作,这期间由项目部队组分管运输负责人负责训练的安全,由各个队组的老司机具体负责操作技术指导。

启动前的检查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

外观检查,查看车身机体、轮胎等有无损坏。

检查液压油位、检查机油位、冷却水箱水位、刹车油情况,应保持在规定范围,如果油液位下降明显属于不正常,应检查原因。

检查清理排气栅栏,确保栅叶间无赃物、无损坏。

检查燃油,必须加满油箱。

检查发动机冷却水水位,冷却水加到注水口颈下(加净化水)。

检查风扇及驱动皮带的紧张力,管路是否扎紧,是否损坏漏液。

检查制动系统,制动系统要保持完好。检查传动轴螺丝松紧是否合适,方向机是否灵活可靠。

检查轮胎气压和轮毂螺栓的紧固状况。

在这期间,司机只能在车上原地训练,严禁将车擅自启动开走,要认真练习听从老司机的指挥严格按照操作步骤操作,不准玩手机和相互玩耍打闹并且要爱护车辆不准野蛮操作,未经批准,工业广场练车场地一律禁止动用明火,防止火灾发生。

第二阶段:场地练习阶段,这时期主要在生产部指定的训练场地进行机车的启动、换挡、刹车、倒车、移车、转弯及低速行驶。

以下为主要操作技术的步骤:

一、发动机的启动步骤:

打开车辆总电源,将挡位打至空挡,按下启动按钮。

按钮按下后持续启动时间不得超过10秒。

如果启动失败,需重新按下启动按钮,使机器处于停止状态60秒后重新启动,连续3次启动失败,应寻找原因。

二、 车辆的运行及驾驶步骤:

启动发动机正常运转后而且系统处于正常运行方式时,就可以驱动车辆了,车辆运行时,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根据将要运行的方向坐在相应的驾驶位置。

松动手闸,解除停车制动。

把变速杆置于一档位置。

缓慢踩下加速踏板,车辆将按照选择的方向运行,当加速后且情况允许时再将低速依次换至高速。

运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发动机机油压力(0.2mpa-0.4mpa)、液压油箱温度(≤90℃)、水箱温度(75℃-95℃)、废气箱排气温(≤70℃).如超过规定值应停车检查,必须查明原因,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三、 车辆的停机步骤:

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不阻碍其他机械。

停车前,应在怠速状态下运转2-3分钟,以便各部均匀冷却,待水温降到70℃以下后再停车。

拉动停车制动手柄,实现停车制动。

这一阶段在训练期间,学员穿着的衣服衣扣及袖扣要扣紧防止刮蹭。开车期间集中注意力目视前方,注意躲避其他训练人员,要安全练车。学员练车时老司机必须随时指导,新司机不准将车开出规定的工业场地外,不得随意提高行驶的速度,严格按照驾车步骤和要求驾驶并且听从各自老司机的指挥。各队队长负责各队队组的练车安全。如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发生意外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进行紧急处理。

第三阶段:矿区场地练习阶段:这个阶段由项目部各分管队长指挥,司机按照之前学习的启动检查和操作步骤进行系统训练,期间听从队长指挥并在老司机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在行驶过程中注意避让行人及工作车辆。行驶速度不能超过规定速度。未经允许严禁载人和装载货物上路。老司机不得私自改变培训时间、地点。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向生产部运输主管领导汇报并进行紧急处理。

《司机管理办法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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