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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管理办法4篇

发布时间:2022-11-13 热度:17

实物管理办法

第1篇 建筑公司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1基础分部

1.1 严格按现行规范要求控制回填土的质量,并分层夯实。

1.2 对防水材料质量要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和使用。

1.3 严格执行现行地下防水工程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验收标准。对易产生渗漏部位要逐一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主体分部

2.1 砼梁、柱交汇处水平箍筋绑扎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2 采用旧模板安装时,必须在梁、柱阳角处加海绵条;剪力墙、柱根部模阪缝隙过大应事先在地面上固定海棉条。

2.3 顶板模板安装完毕后,必须对其进行水平抄测,控制偏差在±5mm以内。

2.4 现浇砼顶板施工,必须先抄出水平点,浇筑砼时,挂水平线控制板面、|主根等水平度,每层水平度控制在_+10mm以内,并做好记录。

2.5 负弯矩筋绑扎后,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踩踏,并设专人看管。

2.6 浇筑砼高度超过3m时,必须采用斜侧加漏斗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采用科学的方法施工,控制砼离析问题,并事先应在根部浇浆。

2.7 砼圈梁、构造柱等有保温要求的部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明确,施工时由工地质检员、技术员共同监督检查。

2.8 砼梁、圈梁、胀模、倒帮不允许超出±10mm。

2.9 剪力墙外立面的阳台、空调板、舌头梁等处砼,竖向位移偏差必须控制在20mm以内。

2.10剪力墙、混凝土柱的拉结筋宜采用建筑结构胶粘固。

2.11电梯井内壁几何尺寸,不允许出现负值,正值不允许超出20 mm,全高垂直度不允许超出20mm。

2.12电梯前室、楼梯间的几何尺寸必须方正。

2.13楼梯梁底距地面高度必须保证不小于2.2m,如小于2.2 m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在图纸会审中提出,质检员负责监督检查。

2.14阳台栏板高度(1 loomm)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项目部技术人员在图纸会审中提出,质检员负责监督检查。

2.15阳台栏板中间有隔墙时或长度超过6m时,隔墙处或中间栏板必须设透缝。

2.16外墙陶粒砌筑时,应事先在砼墙、梁或挑檐上设垂直控制点,来保证外墙的垂直度。

2.17预应力张拉砼必须达到规定强度,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下达张拉通知单,由质检员监督检查张拉过程。

2.18预应力梁、板张拉全部完成后,方可拆除模板。

2.19普通砼板在浇筑砼前,工长要组织相关班组签隐蔽会签单,以防管、孔漏设,以免开洞破坏结构。

2.20严格控制钢筋保护层的厚度,由项目经理、质检员负责结构实体验收。

3装饰分部:

3.1 室内抹灰砂浆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

3.2 外墙窗外侧上、下窗口、女儿墙、阳台压顶灰线的底部以及突出外立面的挑檐鹰嘴不小于10度角。

3.3 外墙灰线施工尽量采用圆凹型,避免阳光照射产生凹凸不平的现象。

3.4 雨篷底部滴水槽用铝合金条,避免塑料条镶嵌不直现象。

3.5 门、窗抹灰阳角必须有90度,吃框宽度一致,质检员检查实施。

3.6 楼梯护栏高度,上人屋面女儿墙护栏高度(1100mm),垂直杆件间距(110mm)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3.7 地面平整,每层均为一个水平面,墙角、管根处压抹密实、清晰光滑。

3.8 地热地面必须在所有阳角处安放玻璃条(除进户门外);每个房间的地面根据实际情况沿开间、进深方向安放纵横向贯通玻璃条。

3.9 外墙窗安装完毕后,必须严格检查墙体与窗间发泡胶的密封性。合格后方可抹灰。

3.10防火门门槛、分户门门槛出地面高度必须一致。

3.11塑窗四周注的密封胶必须具有防水、抗老化性能。

3.12单元门、分户门等门脸周边与墙交接处必须注防水密封胶,避免门开启振动开裂。

4屋面分部:

4.1 防水、保温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4.2 保温层的厚度、含水率和表观密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2 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等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3 柔性防水铺贴,必须搭接宽度正确、接缝严密,不得有皱折、鼓泡和翘边现象。

4.4 刚性防水层表面必须平整、压光,无起砂、起皮、开裂现象,分隔缝应平整,宽度一致。

4.5 嵌缝密封材料必须与两侧基层粘牢,密封部位光滑平直,不得有开裂、鼓泡、下榻现象。

5外保温分部:

5.1 用于外保温系统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规定。

5.2 苯板安装必须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现象。

5.3 门窗四角处苯板不得拼接,必须用整块板切割成形。

5.4 苯板间有缝隙必须用泡沫塑料棒或发泡胶填塞;表面有凹陷用保温浆料进行修补。质检员要逐一检查验收。

第2篇 电气工程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电气工程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1、接地、避雷引下线、接闪器、均压环、等电位在施工中,必须有专业的电焊工。

(1)接地: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做接地体的,钢筋连接可靠,材料使用热镀锌钢材,焊缝不能有夹渣咬肉,焊缝饱满,焊接倍数满足规范要求。

(2)避雷引下线:利用柱内钢筋作引下线,引下数量和做法要满足规范要求,要将做为引下线的钢筋做好标记,防止串位。焊缝不能有夹渣咬肉,焊缝饱满,焊接倍数满足规范要求。明敷设的避雷引下线应平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刷油漆防腐,无遗漏。

(3)接闪器:避雷带(网)位置准确,焊缝不能有夹渣咬肉,焊缝饱满,焊接倍数满足规范要求。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齐全,焊接部分补刷防腐漆,平整顺直,支持件固定可靠,每个支持件能承受大于5k9的垂直拉力,支持件间距均匀。

(4)均压环、等电位:镀锌扁钢(钢筋)连接时焊缝不能有夹渣咬肉,焊缝饱满,焊接倍数施焊面满足规范要求。均压环与防雷引下线可靠连接。

2、墙体砌筑时,必须将电线管及时敷设到墙内,在120衄厚墙敷设管时,用无齿锯割槽埋管,埋管深度经土建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及时了解掌握土建进度,根据土建进度予埋管线,予留孔洞,设置予埋件等,位置必须准确。

3、墙体砌筑后,按土建专业给出的lm水平线,按图纸要求做到开关盒、插座盒、配电箱各自的标高一致。4、土建砼浇注及抹灰前,按项目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导管、箱、盒安装,安装符合标准、检查确认无遗漏。

5、开关、插座盒安装时,利用土建抹灰饼及给出的室内水平线,找准盒口与墙面平齐度和盒位水平度(挂通线)或用水平管进行超平安装。检查如有位置不正现象,及时找准位置进行处理。在土建抹灰时,有专人进行监护,发现盒有松动的现象及时进行处理。

6、要重视成品保护,做到文明施工、避免破坏和污染成品,不允许在抹灰后的墙面上开槽补管、补线,如果产生后补,后补抹灰面层及接茬处开裂,每处负激励300元。

7、强电、消防电、弱电管线必须经敲落孔进入盒内、管口必须平齐,管口高出盒3-5姗。

8、同一室内电气、弱电工程开关盒同一安装标高的标高要一致。

9、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插座安装高度必须一致。如发现标高不一致负激励50元/处。

10 配电箱严禁用热熔开孔,发现用热熔开孔一处负激励50元。

11 事故照明箱必须做保护接地,不做保护接地负激励50元。

12 导管透管后及时将过长的导管切割,管入箱露出高度0<5 mm,必须水平整齐,排列整齐,不整齐负激励50元/处。

13 电气管井导管过顶板,必须按规范设防火隔板,不设防火隔板负激励50元/处。

14 配电箱1、2次进线不允许使用开vl端子,使用开口端子姗l00刃处。

15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壁厚小于2 mm的钢管不得套管焊接,发现熔焊连接、壁厚小于2 mm的钢管套管焊接负激励50元/处。

16 接地(pe)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接,发现串接负激励50元/处。

17 金属电缆桥架全长不应少于2处与接地(pe)干线相连接,桥架连接处必须连接跨接地线(pe)(镀锌桥架除外)。三相或单相的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管内。

18 电缆敷设之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试,并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

19 使用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标准,每次负激励300元。

20 可视对讲预留盒距门边及标高位置要符合要求,同一建筑物位置要统一,不符合要求者负激励30元/处。

21 吊顶内由接线盒引向器具,采用柔性导管时,连接到位,严禁电线有裸露部分,不符合标准,负激励30元/处。

22 金属软管与pe或pen线要可靠电气连接,金属软管不能做pe或pen的连通导体,不符合要求者,负激励50元/处。

23 金属柔性导管严禁熔焊跨接接地线;跨接接地线使用专用的卡子,两卡间连接线为黄绿相问色的铜芯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4mm2,不符合要求负激励30元/处

24 金属软管或其它软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不符合要求者,负激励10元/处。

25 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严禁做线路敷设,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连接,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l.2m,不符合要求者,负激励20元/处。

第3篇 实物贵金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管理,规范业务运作,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是指本行与合作单位进行业务合作,由本行营业网点柜台代理销售合作单位研发设计销售的贵金属产品。实物贵金属产品包括各类贵金属纪念章(币)、金银投资型产品和工艺金银产品等。

第三条 本行与合作单位进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遵循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法合规和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开办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各管辖行、营业网点及管理部门。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五条 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由总行市场发展部牵头组织,风险管理部、科技部、法律合规部、会计结算部、计划财务部、安全保卫部、中心金库等分工协作。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场发展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管理部门和风险管控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合作单位进行审慎尽职调查,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作协议及业务准入;(二)负责对准入产品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合作单位进行及时退出;(三)牵头制订业务管理办法、操作规程,确定工作任务目标并进行考核;(四)负责日常业务的管理及业务宣传推广;组织各管辖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培训工作;(五)负责组织业务风险管理及防控。

风险管理部负责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风险评估与评价。

科技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需求设计业务管理系统并进行业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及升级等工作。

法律合规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合规性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协议、制度办法流程等的审核确认。

会计结算部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确定会计核算科目,制定业务核算办法。

计划财务部负责指导辖内各营业网点账务核算及代理手续费发票的开具等工作。

安全保卫部负责协调、监督押运公司全面落实好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交接、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中心金库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保管及调拨部门,负责按照申请办理收货和保管;负责核对有关收货信息,做好出入库交接,严防信息泄密;负责定期对实物贵金属开箱(柜)检查,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条 各管辖行、总行营业部职责

各管辖行、总行营业部负责代理贵金属业务的具体实施,是本辖区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组织开展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市场拓展、客户开发等。

(二)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业务制度,确保各项办法、规定和流程落到实处。

(三)负责组织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培训、指导工作,负责汇总、核对、上报本管辖行的销售情况,同时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四)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内营业网点的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行为,如发现重大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暂停开办代理业务,并及时上报总行。

(五)负责受理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业务投诉和紧急事件的处理。

(六)上级机构交办的其他事宜。

管辖行具体部门职能参照总行相应部室职能。

第七条 管辖行营业部职责

(一)各管辖行营业部是辖内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经办机构和销售部门,同时负责本管辖行各营业网点销售贵金属产品的领取、保管、分发。(二)负责本营业部的业务宣传、咨询和销售,为客户提供贵金属产品购买服务,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开发,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第八条 各营业网点职责

(一)本行各营业网点是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直接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业务的宣传、咨询和销售,为客户提供贵金属产品购买服务;

(二)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开发,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

(三)负责汇总、核对、上报本营业网点的销售情况。

第九条 本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经办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对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政策措施等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二)遵守银行业的职业道德标准及守则;

(三)参加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培训,熟悉业务流程;

(四)三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或因犯罪受过行政处罚。

第三章 交易管理

第十条 业务开办前,由本行市场发展部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的交易管理主要包括个人与企业客户到营业网点开户、转账购买等。

第十二条 查询查复、差错处理

发生业务差错时,本行各管辖行及营业网点要及时向业务关联方发送业务查询书。严格按照“有疑速查、有查速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的原则办理查询查复业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第十三条 代理销售实物贵金属的营业网点要严格执行国家反洗钱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核查购金客户和代理人身份的真实性及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对大额和可疑交易履行报告职责,做好反洗钱工作。

第十四条 本行应加强对客户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利用复印、电脑存储设备、录像、录音等方式私自保留客户的任何资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客户书面同意外,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服务记录。

第十五条 本行各级管理部门和营业网点进行业务操作与管理时须严格遵照与合作单位约定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进行。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 总行市场发展部负责对合作单位进行审慎尽职调查,并统一审批,以文件的方式将准入合作公司和产品告知辖内营业网点,不允许代销未经总行准入的贵金属公司任何产品。

第十七条 本行以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对代销的贵金属产品和机构建立持续性跟踪评价机制,定期评估代销产品的业绩表现,对存在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的合作单位进行及时退出,停止合作,并对可能给本行带来的声誉损失等风险追究合作单位相关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行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所有合作协议均需经过法律合规部门审核后方可签订,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第十九条 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实行层层负责制,各相关管理部门和营业网点各司其职,共同构成本业务的风险防范体系。

第二十条 青岛农商银行市场发展部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每半年对销售网点进行业务检查,各管辖行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对辖内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业务检查应重点关注柜员操作是否合规、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实物保管与交接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本行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本行制定,修改、解释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4篇 水暖工程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水暖工程实物质量管理办法

1、对孔洞较多的部位,必须按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预留孔洞专项交底、预留并及时复核;对穿越砼剪力墙的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安装,在砼浇筑前,工长必须亲自检查、复核,若发生防水套管安装质量问题,负激励200元/处。

2、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及配件,必须具有质量证明文件,自检合格后及时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二次复试的材料,必须达到标准规定方可使用。否则负激励100元/次。

3、埋地敷设管道应安装在原状土或经夯实处理土层上;当埋地管道敷设在管道支墩上时,支墩间距不得大于l.om。

4、采暖、排水管道坡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严禁倒坡安装,如发生且不整改的负激励i00元/处,并责令返工。

5、给水水平干管坡度设计无要求,施工时应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6、一般管架构造及敷设必须正确。砼、砖墙(柱)上的管架不得使用角钢端部对焊钢筋后钻孔栽入墙(柱)内。同一房间给水、采暖金属管道立管卡安装标高必须一致。

7、供热管道固定支架必须按图纸位置设置,构造正确,并一次完成。固定支架型钢刚度要满足稳定需要,不应超过型钢允许弯距。

8、各种立管必须自上而下吊线安装,给排水立管垂直偏差每米不得大于3mm,采暖立管垂直偏差每米不得大于2mm。

9、散热设备安装必须横平竖直,与装饰墙面距离为30mm,偏差不大于3mm;与窗中心线偏差不大于20mm,同一房间散热器距地面高度必须一致。

10 地热加热盘管长度、间距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盘管穿过伸缩缝处设长度大于loomm的柔性套管,盘管穿出地面处必须设防护套管,且曲率半径应为8倍盘管外径。

11 采暖支管乙字管弯曲度应一致,且安装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安在墙内,否则负激励10元/处。并返工处理。

12 不采暖楼梯间的地面、墙面埋设给水管道,明装排水管道必须按设计要求做保温处理。设计无要求时,按图纸会审或技术联系单要求施工。

13 卫生器具及配件成排安装时标高、问距必须一致;地漏顶面标高应低于其周边地面lomm,违者负激励50元/处。

1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伸缩节和阻火圈。设计无要求时,悬吊水平塑料排水管道直线长度超过4m时设置伸缩节,并设固定支架。未设或少设一处负激励50元。

15 丝扣连接管道麻头处理不净、防腐面漆流淌、漏涂、管道焊口观感质量不合格、管架歪斜不正等每发现一处负激励30元。

16 各种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必须按设计或规范要求进行系统试压、通水通球试验,否则负激励300元/项,并必须补做试验。

17 对管理者违章指挥造成质量问题的负激励50元/次;对质检员因错检、漏检而造成的质量问题,负激励50元/次;对违章作业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负激励200元/次。

18 易积水房间楼板堵洞,应请土建技术员协助出具防水砼配合比,浇筑砼后必须振捣密实,且不得高于楼板面,如未按上述方法施工,每发现一处负激励l00元,并承担补修经济责任。

19 管井内成排安装的管道必须相互垂直、平行,间距一致。管道保温包裹应密实,表面平整,保护层搭接一致,表面无褶皱。

20 对公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并按时回复,否则负激励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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