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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作业管理办法3篇

发布时间:2022-10-21 热度:55

现场作业管理办法

第1篇 现场作业风险预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发电厂、供电所等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有效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标准引用文件:

(一)《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

(二)《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22]23号)

(三)《风险管理 术语》(gb/t 23694-2009)

(四)《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4353-2009)

(五)《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gb/t 27921-2022)

(六)《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公司及各部门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控制、风险监控预警、监督检查与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称“现场作业”是指巡检、操作、检修、维护、检验、试验、取样、化验、工程施工等工作。

本办法所称“工作安全分析”是通过对现场作业过程的逐步分析,确定有危险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步骤潜在的风险,并针对风险提出管理和控制的对策措施,进行控制和预防。

第四条 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

(二)控制损失,创造价值。

(三)支持决策过程。

第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现场作业过程风险预控工作。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现场作业风险预控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各运行管理部门。

第七条 公司及各部门应根据情况成立现场作业风险评估小组,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小组应由相关专业人员或兼职人员组成。

第八条 现场作业风险预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控。

(一)公司生产技术部、各部门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对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履行管理责任。

(二)公司安监部负责对“特高风险”等级现场作业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解决方案,报公司备案,并组织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各部门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度风险”以上等级现场作业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对“高风险”以上等级现场作业风险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和解决方案,报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并组织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成立公司现场作业风险评估小组;

(二)参加公司现场作业风险评估小组;

(三)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条 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现场作业风险概述;

(二)负责组织开展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培训工作;

(三)负责有效运用现场作业风险评估结果指导公司检修、技改、运行管理工作,切实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日常工作中;

(四)负责对“特高风险”等级现场作业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

(五)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现场作业风险评估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各部门现场作业风险评估工作,审查各部门现场作业风险概述,提出改进意见;

(二)负责编制公司现场作业风险概述,按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第十二条 各部门安全监察人员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成立本部门现场作业风险评估小组;

(二)根据检修、技改、基建工程等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三)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车间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

第十三条 各部门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现场作业风险概述;

(二)负责审核本部门现场作业风险概述;

(三)负责审批书面安全工作程序,报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备案;

(四)负责组织开展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效运用现场作业风险评估结果指导本部门检修、技改、运行管理工作,切实把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融入日常工作中;

(六)负责对“中度风险”以上等级现场作业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

(七)负责检查、指导车间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

第十四条 各部门风险评估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现场作业基准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控制措施;

(二)负责编制本部门现场作业风险概述,按时报本部门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车间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员工学习现场作业风险概述,熟悉风险控制措施;

(二)负责编制书面安全工作程序,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批准;

(三)负责组织开展持续风险评估;

(四)负责按照现场作业风险概述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五)负责对“低风险”以上等级现场作业风险进行全过程管控。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十六条 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工作应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中,按照“明确环境信息-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应对-风险预警-风 险控制-监督与改进”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第十七条 明确环境信息

(一)成立现场作业风险评估小组,进行“sep”法等风险评估方法的培训。

(二)收集与现场作业相关的制度、规程、安全技术资料以及事故案例资料。

(三)确定评估范围

1. 各班组(值)列出本班组现场作业清单,报车间审核。

2. 各车间对班组现场作业清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梳理、审核,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车间现场作业清单,确保覆盖本车间全部现场作业,报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审核。

3. 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对车间现场作业清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报安全监察部门汇总,形成全厂现场作业清单,确保覆盖本厂全部现场作业。

4. 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根据现场作业清单,编制现场作业风险评估计划,下发至各评估小组执行。

第十八条 危险源辨识

(一)针对现场作业清单中所列每项工作,运用“事故法”和“查表法”辨识出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运用“事故法”、“查表法”和“制度规程法”辨识出第二类危险源。

(二)危险源辨识方法

1. 事故法 首先收集曾经发生的各类事故资料,然后收集或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最后判断识别现场作业过程是否存在相同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将其确定为危险源。

2. 制度规程法 分析识别现场过程中不符合安全现场制度、规程要求的行为或条件,将其确定为危险源。

3. 查表法 对照《现场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中现场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表给出的危险和有害因素及说明,分析识别现场作业过程中相同或相近的危险源。

第十九条 基准风险评估

(一)针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并结合现场作业实际情况,采用“sep”法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确定各项现场作业的风险等级,制订风险控制措施,形成现场作业风险概述(格式见附件1)。

(二)基准风险评估必须考虑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规程以及特定作业区域的要求。

(三)现场作业风险概述经各评估小组组长初审,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运行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监察部门汇总,安全现场委员会批准,形成企业现场作业风险概述。

第二十条 基于问题风险评估 针对基准风险评估确定的危险等级为“特高风险”、“高风险”的现场作业以及《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发生过不安全事件或未遂事件的现场作业、新的或很少执行的现场作业,采用“工作安全分析”法进行风险评估。分析方法如下:

(一)对现场作业过程进行分解,确定重点工作步骤。

(二)针对每一项重点工作步骤,采用定性评估法或“sep”法进行风险评估,制订风险控制措施。

(三)编制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持续风险评估

(一)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与工作班成员进行沟通和交底,确保工作班成员知晓并理解本项作业的内容以及相应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参照基准风险评估和基于问题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条件,采用定性评估法,进一步识别可能遗留的风险,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操作前,值班负责人应组织操作人、监护人学习基准风险评估和基于问题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具体操作任务,采用定性评估法,进一步识别可能遗留的风险,制订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二十二条 风险预警

(一)进行初始风险等级为“特高风险”、“高风险”的现场作业或《高风险作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高危作业前,执行现场作业的车间(部门)应在现场早会上通报,并在信息系统进行风险预警。

(二)当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不安全事件或未遂事件以及其他部门发生现场作业不安全事件后,公司或各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应及时通过信息系统、手机短信、现场早会等形式向有关部门、部门进行风险预警,各部门、部门接到风险预警后,应立即组织对有关现场作业进行风险评估,制订针对性的控制措施,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第二十三条 风险控制

(一)应根据现场作业风险概述和书面安全工作程序,设立“作业安全见证点”,并纳入检修作业文件包或作业指导书;编制或修订施工方案、 标准工作票、标准操作票、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两措”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等。

(二)现场作业、现场区域基准风险评估和持续风险评估得出的风险和控制措施,应填入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单。

(三)书面安全工作程序和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单应作为安全技术交底的重要内容,组织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学习、掌握,并签字确认。经签字的书面安全工作程序和现场作业风险预控单应作为对应工作票的附件一同保留。

(四)应根据现场作业风险评估的风险等级确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标准。

(五)高风险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六)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履行到岗到位职责并签字确认、所有工作班成员均确认实施控制措施后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并签字确认,此项作业才可开工。

(七)作业过程中,工作班成员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要求或未正确执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应拒绝工作,并汇报相关领导或安全监察人员。

(八)检修作业文件包或作业指导书中的“作业安全见证点”,应由现场技术管理人员或安全监察部门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

(一)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和运行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风险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措施执行不到位,应立即要求整改,同时通过检查不断改进完善控制措施。

(二)安全监察部门应根据风险预警,重点对“高风险”以上现场作业的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检查与评价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现场技术部门、运行管理部门应监督、检查现场作业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对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并在每月安全分析会上通报。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风险管理职责分工对各部门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第二十九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利用各类安全检查对各部门现场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科制定。

3.2公司安全环保科对公司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

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厂区作业安全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

4.3.1在公司一类动火作业区(氨站、中和、油罐、硫酸罐等的槽罐、管道上,硫磺库、仓库、木工房内等区域以及合成氨分厂各岗位)内动火必须到公司安全环保科办理《一类动火作业许可证》(合成氨分厂由合成氨分厂安全科办理),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二类动火区(一类动火区以外的区域)需到动火所在单位办理《二类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3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4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距离明火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3.5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4.4登高作业

4.4.1首先要办理登高作业证,1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必须由安全环保科审批办理票证。

4.4.2年老体弱人员、视力差、患有头晕病者,不能登高作业。

4.4.3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等恶劣气侯,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要有足够的照明。

4.4.4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设备、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不坚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作为登高工具。

4.4.5在登高作业时要顾前思后,细心从事,穿戴轻便,不准带重物。

4.4.6登高作业时在没有取得上下联系好的情况下严禁向地面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监护人应和登高者统一联络信号。

4.5设备内作业

4.5.1设备内作业必须到分厂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5.2进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它设备进行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

4.5.3对于进入有毒物质的储罐内作业,必须通风置换,并在进入前30分钟之内由化验室取样分析,分析合格,经安全环保科同意后方可进入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h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5.4在设备内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5.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5.6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并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系。

4.6在带电运转设备上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停电、挂牌等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7在生产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取暖,因生产需要使用电炉子的必须经过安全环保科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4.8各种安全作业票证要保证完整无损,不得损坏、乱画。现场作业时必须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

4.9安全装置

4.9.1现场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各种防护设施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

4.9.2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安全保护装置。

5处罚规定

5.1现场作业不按要求办理票证或票证内容不全的每处扣60元,一类动火、三级以上高处作业未经安全环保科办理票证而进行作业的每处扣150元,各类票证不随身携带和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处分别扣30元。安全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全就进行作业的,每项扣60元。

5.2私自使用电炉子取暖和移动电动工具未设保护装置、现场检修带电运行而未采取停电、挂牌等措施作业、生产使用电炉子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的每项(次)扣60元。

5.4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60元。

5.5上岗作业时未持《安全操作证》和《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每人次扣30元,在作业证上乱画、损坏、无照片每人次扣30元。

5.6特种作业人员未办理相应作业票证而擅自作业的,每人次扣60元。

5.7其他违反规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每项(次)扣30-150元。

6相关记录

6.1《动火作业许可证》

6.2《高处作业许可证》

6.3《罐内安全作业许可证》

6.4《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3篇 现场作业盯控管理办法

为加强调度室对现场生产作业任务盯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综合提高调度室生产调度人员对生产作业任务开展过程中的全过程监控能力,有效发挥实时视频影像系统的功能,发挥调度室的风险预警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调度室生产调度员负责每周日下午18:00前查阅安全科上传至段局域网的次周维修天窗干部盯控表并打印存档。生产调度员于作业前一日18:00前查看路局施工维修计划管理系统中当日各项施工维修计划批复情况,并将已批复的正式施工维修计划打印并及时录入当日调度生产日汇报表中。生产调度员负责于20:00前与路局电调及相关行车单位核对次日施工维修计划内容和影响内容,确保当日各项计划顺利实施。生产任务开始前一日22:00前,由相关技术科安排人员确认次日需利用远程视频影像系统盯控的作业任务,并报调度室备案,生产调度员负责将相关计划信息填入盯控情况确认表中(计划号、天窗停电单元,作业领导人、盯控干部),并电话通知相应网工区负责人做好次日利用远程视频影像系统盯控的工作准备。

当日生产任务开始前,由相应网工区工作领导人于分工会开始前十分钟联系当日生产调度员负责连接实时视频影像系统。生产调度员确认视频影像系统声音、图像信号良好后通知相关技术科、安全科人员。生产调度员查看盯控干部是否到岗,对于到岗及缺岗情况如实填入当日盯控情况确认表中。安全科、相关技术科指派专人负责全过程盯控工区分工会及预想会开展情况,认真听取现场各岗位作业人员和工作领导人的发言。现场发言结束后,远程盯控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由工作领导人现场及时纠正。会后远程盯控人员将盯控情况填入当日盯控情况确认表中予以留存。其中安全科指派人员负责检查作业组成员安全等级是否符合要求,证件是否齐全,作业组成员预想是否充分。相关技术科人员听取工作领导人作业内容的汇报,重点确认作业区段是否正确,作业内容是否针对性强,充分完善,工器具准备是否完备。抽查结束后,技术科、安全科人员在盯控情况确认表中签字予以确认。如遇天气原因或其它原因造成既定盯控计划无法正常开展,由网工区作业领导人于作业开始前两小时向生产调度员说明并及时将天窗取消申请发送至调度室,生产调度员负责将天窗取消申请传真至路局施工计划管理办公室并电话通知相关技术科。

现场作业开始前,由作业领导人于作业开始前十分钟联系当班调度员连接实时视频影像系统。生产调度员确认视频影像系统声音、图像信号良好后通知相关技术科、安全科人员。生产调度员查看盯控干部是否到岗,对到岗及缺岗情况如实填入当日盯控情况确认表中。作业结束后负责将停送电时间填入盯控情况确认表中。安全科盯控人员听取工作领导人汇报,负责落实各岗位现场作业人员各项劳动安全卡控措施是否到位,重点对关键岗位作业人员(防护人员、地线操作人员、高空作业人员)可能出现的安全卡控薄弱环节做以指出,并将具体落实情况填入盯控情况确认表中予以留存。作业过程中由工作领导人负责传回实时视频影像画面,相关技术科人员全过程盯控,对现场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做远程指导工作,确保生产作业任务安全高效有序完成。现场作业盯控结束后,相关技术科,安全科人员在盯控情况确认表中签字予以确认。

收工会开始前,由作业领导人负责于开始前十分钟联系当班调度员连接实时视频影像系统。生产调度员确认视频影像系统声音、图像信号良好后通知相关技术科、安全科人员。生产调度员查看盯控干部是否到岗,对到岗及缺岗情况如实填入当日盯控情况确认表中。安全科、相关技术科人员全过程参加收工会,听取现场各岗位作业人员及工作领导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报,听取盯控干部对作业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发言结束后,由安全科、相关技术科人员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点评。盯控结束后,相关技术科、安全科人员在盯控情况确认表中签字予以确认。生产调度员负责撤线并将盯控情况确认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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