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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接待管理办法3篇

发布时间:2022-10-21 热度:56

局接待管理办法

第1篇 公路局接待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条公路局的县内外来宾及公路局领导接待工作除由公路局局长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亲自接待以外,其余由办公室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安排接待工作。

第二条外事接待工作必须按照公路局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安排办理。

第三条外事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负责,热情周到,不卑不亢,言行得体,严守机密。

第四条县内外宾客来访,接待人员要准确掌握宾客或领导乘坐的交通工具和抵离的时间,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接送准备。

第五条县内外宾客来访时,接待者要根据来访者的目的、规格及兴趣、意愿等选择安排参观项目,确定活动内容,拟定接待方案,报请主管局长批准。

第六条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接待方案,认真做好政务接洽和业务洽谈。洽谈中遇有非权限内的事情,要向主管领导请示,来不及逐级请示时可直接请示主管局长。

第七条安排来宾用餐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4名,安排娱乐活动时我方陪同人员亦应控制,坚决杜绝高消费、大吃大喝的现象发生。

第八条对外单位人员来访,进行正常接待,如对方级别较高或对公路局的业务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接待方案报主管局长审批。

第九条 在接待来宾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2篇 某邮政局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邮政局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为严格接待工作管理,规范接待程序,本着热情接待、促进工作、控制费用、维护形象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范围

国家局、省局、市局领导,兄弟局领导,本县四大班子及相关委局领导,各类业务检查人员。

二、接待程序

1、对外接待工作坚持“统一受理安排,分口落实接待”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相关部室具体落实。

2、上级领导来局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局领导坐陪。

3、各股室单位接到来客通知后,须将载明来客人数、性别、民族、职务、工作内容、到局日期、拟停留天数等详细情况的书面请示(有股室负责人签字)呈局长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安排。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4、综合办公室接到通知后,按照接待标准安排食宿,相关股室应有专人接待。客人离局,按规定结算费用,并通知综合办公室。

5、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各股室可视情况通知有关领导坐陪。

三、接待标准

1、来客一律在局指定饭店用餐,用餐标准分工作餐(每人每天60元、接待餐(300元/席)、特殊接待餐三种。

各支局所来局开会,需就餐的,根据会议安排,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科级以下领导或一般检查人员按工作餐标准安排,每人每天标准60元,可安排一次接待餐,标准300元(含烟酒)。

科级领导或重要检查组按接待餐标准安排,每桌400元(不含烟酒),并且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接待餐(局领导陪餐),其余为工作餐。

处级以上领导或局长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按特殊接待餐标准安排,标准由局领导视情况而定。

2、来客一律在局指定的宾馆住宿,住宿标准按职务区别安排。科级以上领导住宿费按出差报销标准向宾馆支付,科级以下领导住宿费用自理。

3、在对外接待中,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使用洛烟、物流酒。

4、客人在本地的参观旅游活动,由接待单位书面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办公室签发的《接待登记表》,统一安排。

四、礼品购买、管理及请领

1、礼品统一由综合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负责购买。

2、其它县局来我局参观学习,原则上不送礼品,确有必要时,由相关部门书面请示,由主管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签字请领。

第3篇 _邮政局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邮政局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为严格接待工作管理,规范接待程序,本着热情接待、促进工作、控制费用、维护形象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范围

国家局、省局、市局领导,兄弟局领导,本县四大班子及相关委局领导,各类业务检查人员。

二、接待程序

1、对外接待工作坚持“统一受理安排,分口落实接待”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相关部室具体落实。

2、上级领导来局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局领导坐陪。

3、各股室单位接到来客通知后,须将载明来客人数、性别、民族、职务、工作内容、到局日期、拟停留天数等详细情况的书面请示(有股室负责人签字)呈局长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安排。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4、综合办公室接到通知后,按照接待标准安排食宿,相关股室应有专人接待。客人离局,按规定结算费用,并通知综合办公室。

5、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各股室可视情况通知有关领导坐陪。

三、接待标准

1、来客一律在局指定饭店用餐,用餐标准分工作餐(每人每天60元、接待餐(300元/席)、特殊接待餐三种。

各支局所来局开会,需就餐的,根据会议安排,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科级以下领导或一般检查人员按工作餐标准安排,每人每天标准60元,可安排一次接待餐,标准300元(含烟酒)。

科级领导或重要检查组按接待餐标准安排,每桌400元(不含烟酒),并且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接待餐(局领导陪餐),其余为工作餐。

处级以上领导或局长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按特殊接待餐标准安排,标准由局领导视情况而定。

2、来客一律在局指定的宾馆住宿,住宿标准按职务区别安排。科级以上领导住宿费按出差报销标准向宾馆支付,科级以下领导住宿费用自理。

3、在对外接待中,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使用洛烟、物流酒。

4、客人在本地的参观旅游活动,由接待单位书面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办公室签发的《接待登记表》,统一安排。

四、礼品购买、管理及请领

1、礼品统一由综合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负责购买。

2、其它县局来我局参观学习,原则上不送礼品,确有必要时,由相关部门书面请示,由主管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签字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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