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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报销管理办法6篇

发布时间:2022-10-19 热度:43

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1篇 国内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 交通费说明

1.1 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1.2 出差人员应从简节约控制乘坐出租车。

1.3 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

1.4 若当日机票费用低于动车费用标准,可以乘坐飞机。2 住宿费说明

2.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凭住宿费发票报销,超过规定限额部分自理,不予报销。无票不得报销。报销审核时应校验住宿费用清单和住宿时间。

2.2 因公外派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培训班期间,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按主办单位统一标准执行,会议费中包括住宿费的不得另行报销住宿费,报销时需附上会议通知。

2.3 不同职级的人员一起出差或陪同出差的,若为同性别二人要求入住标准房,房间标准参照职级高的标准执行。3 就餐补助

3.1 因公外派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培训班期间,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按主办单位统一标准执行,不得再另行报销就餐补助费,报销时需附上会议通知。

3.2 以车船票时间为准,中午12时前启程的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启程的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返抵的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的按全天补助。

3.3 公司按标准进行就餐补助,任何餐费一律不得报销。

3.4 接待单位负责伙食费用的不再发放就餐补助。

3.5 公司驾驶员出差津贴:驾驶员出差离开本市及五县地区享受出差津贴:20元/天,返回公司后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程序办理报销手续。但不再享受就餐补助。4 特别说明

4.1 超出上述标准规定的需向中心/基地第一负责人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4.2 交通费、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和本制度标准计算报销费用。

4.3 公司需要引进特殊人才时,对方往来公司面试或报到的火车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经人资行政中心总监批准,给予一次性报销。

第2篇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移动通讯费报销管理,本着既保证工作需要、又有效控制费用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移动及固定电话费用报销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管理原则:通讯费用按照“限额报销、超额自理、结余不补”的原则,按月在限额内凭话费发票在本单位进行报销。

第三章 报销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报销范围: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定向服务用车司机,外地驻站人员。

第五条 报销标准:

(一)单位正职(或副科级主持工作)报销标准为360元/月;

(二)单位副职(或享受副科级待遇)报销标准为260元/月;

(三)驻榆炼站:站长260元/月,副站长240元/月,驻站工作人员150元/月;

(四)驻永炼站:副站长20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00元/月;

(五)定向服务用车司机150元/月;司机100元/月。

(六)调度管理部、质量安全室、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各部门主任240元/月,副主任200元/月

第六条 固定通讯费用报销标准:

(一)单位正职(或副科级主持工作)固定通讯费200元/月;

(二)副科级固定通讯费150元/月;

(三)各部门业务上固定通讯费为300元/月。

第七条 手机及固定电话报销管理规定:

(一)“24小时”开机原则,享受话费报销人员,不论限额多少,不论是否在公司,均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二)公司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公司领导除外)均实行一卡(一号)报销,以报公司登记备案的号为准,其余卡(号)话费自理。

(三)手机换号后应第一时间报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重新登记,避免贻误工作或给话费报销造成影响。

(四)享受话费报销人员,应及时检查手机使用情况,如电量、话费、手机状况等,以免造成停机影响工作。

(五)对于公司内部兼职其他岗位人员,移动话费按其较高的岗位报销标准执行,不得重复报销。

(六)固定电话年内超额月份的话费可用其他月份结余话费进行冲抵,年底汇总结算,自行负担超额部分话费。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次月起执行。

第3篇 _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本着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

3. 职责

3.1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负责因公外出人员的确认,由主管副总裁按规定要求逐级审批。

3.2 外出人员的费用支出,由集团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审核报销。

4. 具体规定

4.1 集团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因公外出人员,在公出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4.2出差乘坐车、船、飞机的等级

4.2.1 集团董事长、总裁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车、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位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2 集团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软卧车、轮船二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3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级职务以及一般工作人员可以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卧车、轮船三等舱位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并按实报销;

4.2.4 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订票手续费等随机、车、船票一同据实报销。

4.2.5出差目的地乘坐火车可直接到达的一律乘坐火车,且连续乘坐火车12小时,给予增加途中补助20元。低于12小时的不享受此项补助,乘坐飞机者,不论舱位等级和时间长短,一律不享受此项补助。

4.2.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但确因任务紧急或必须随同集团领导同行的必须经集团总裁批准方可乘坐,并按上述4.2.1至4.2.4的标准执行。

4.3住宿费标准及开支办法

4.3.1住宿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项目

职务

住宿

北京、上海、深圳

天津、重庆、各计划单列市及各省会城市

其他地区

集团副总裁以上

最高不得超过650元

400

集团职能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以上

380

340

280

其他工作人员

240

180

150

4.3.2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范围内凭宿费发票报销,实际住宿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不予报销。但实际宿费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按节约金额的30%给予宿费节约奖励,对于公出寄宿而不能取得发票的,可按相应住宿规定标准的50%给予节约奖励。集团明确规定任何人员不允许在所住宾馆签单消费;两人以上(同性)共同出差的不得单开房间,只能按标准间报销,报销人数以此类推。特殊情况必须经总裁签批。

4.4交通费开支标准

4.4.1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凭机场航班及公交车票据实报销;确因任务紧急,短期内无法赶乘航班车的,经主管副总裁同意后可报销赶赴机场出租车票。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每日补助交通费20元,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发,不再报销任何交通费用。总裁助理以上人员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4.4.2夜间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0个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4.4.3出差人员乘坐车、船均不得报销'音乐茶座'等费用;

4.5生活费补助标准

4.5.1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外出期间因工作需要可据实报销招待费用;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请示主管副总裁同意后经总裁签字方可报销。

4.5.2工作人员出差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补助30元人民币。经济特区每人每天补助50元。

4.5.3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出差自然天数减一天计发伙食补助。

4.5.4因公野外作业要根据现场作业时间的长短、难易程度、食宿条件的不同采取一事一议,适当给予补助。

4.6 因工作需要,陪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办案,办案期间的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用(包括餐费)经总裁同意并批准后方可报销,同时陪同人员不再享受交通及伙食补助。

4.7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乘出差之便,未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的车、船费及生活费由个人自理。享受探亲待遇的人员,只准乘坐火车,且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允许报销硬卧车票,因路途遥远在转乘过程中需要停留一天的,可按一般工作人员的住宿标准报销。

4.8集团员工的出差费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报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方可报销。

4.9对参加行业举办的会议及学习班并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收取的费用,或经集团总裁批准的专项费用,可凭会议通知及专项费用审批单据实报销。不在发放相应的生活补贴。

4.10差旅费预借的审批及报销办法

4.10.1实行差旅费借支的事前审批和事后核销制度,集团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若需借支差旅费或报销差旅费,应旅行公出借款审批或事后核销手续。

4.10.2工作人员需预借差旅费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审批单,预借金额在500元以下的,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预借金额在500元以上2,000以下的,须经主管副总裁批准;2,000以上的必须经总裁批准。同时各级签字后再经财务总监会签,财务部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必须提前半日通知财务部,避免由于资金准备不足给工作带来麻烦。

4.10.3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及时报销,报销票据必须按照时间顺序分类粘贴。经职能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主管副总裁、财务总监签字,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财务部对报销完毕的业务必须向当事人提供报销回执,以备日后查找。对拖欠借款者,财务部直接从其本人工资中扣抵。对故意拖欠不报账人员,财务部有权加收资金占用费,情节严重者则给予罚款。年度终了,个人借款除购置大宗材料、物资、设备等无法报账的以外,一律如数退回。

4.11集团内部员工在财务部挂账前款未清者,不得再次预借差旅费。

第4篇 国内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范本)

1 交通费说明

1.1 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1.2 出差人员应从简节约控制乘坐出租车。

1.3 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

1.4 若当日机票费用低于动车费用标准,可以乘坐飞机。

2 住宿费说明

2.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用凭住宿费发票报销,超过规定限额部分自理,不予报销。无票不得报销。报销审核时应校验住宿费用清单和住宿时间。

2.2 因公外派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培训班期间,主办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按主办单位统一标准执行,会议费中包括住宿费的不得另行报销住宿费,报销时需附上会议通知。

2.3 不同职级的人员一起出差或陪同出差的,若为同性别二人要求入住标准房,房间标准参照职级高的标准执行。

3 就餐补助

3.1 因公外派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培训班期间,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按主办单位统一标准执行,不得再另行报销就餐补助费,报销时需附上会议通知。

3.2 以车船票时间为准,中午12时前启程的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启程的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返抵的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的按全天补助。

3.3 公司按标准进行就餐补助,任何餐费一律不得报销。

3.4 接待单位负责伙食费用的不再发放就餐补助。

3.5 公司驾驶员出差津贴:驾驶员出差离开本市及五县地区享受出差津贴:20元/天,返回公司后及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照程序办理报销手续。但不再享受就餐补助。

4 特别说明

4.1 超出上述标准规定的需向中心/基地第一负责人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4.2 交通费、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和本制度标准计算报销费用。

4.3 公司需要引进特殊人才时,对方往来公司面试或报到的火车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经人资行政中心总监批准,给予一次性报销。

第5篇 差旅费报销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规定

为完善公司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与控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010差旅费报销规定.doc

更多有关差旅费报销的内容,请浏览专题:差旅费报销_差旅费管理办法_报销差旅费会计分录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公司本部全体员工(销售业务人员适用《销售管理办法》)。

“出差”指因公到__市以外地区处理公司事务。

出差标准分二级:副总、总监(含)以上;其他员工。

公司各部门人员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差旅费。能够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事务,尽量不安排出差,禁止以出差为由外出旅游或参加其他私人性质的活动;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能坐火车的就不安排乘飞机,能乘坐一般列车,就不安排特快或动车组;同等住宿条件下,住宿费应就低不就高,能多人同住的应安排标准间、多人间;每笔差旅费的使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出差完成后必须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成果,上级主管有责任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

第二条、出差申请

凡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审批通过后方能出行。

一、 出差审批流程:公司副总经理、总监出差,需报总经理审批;其他员工,需报本部门部长、主管副总审批。出差人员凭申请单可以到财务资产部门借支相应得钱款。

注意事项:出差申请单上需注明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期限,并需注明是否带司机。出差确实需要带车的,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几人同时出差时,可以每人单独填写“出差申请单”,也可以由一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注明随行人员。

二、 出差申请单更改: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中途需变更出差路线或延长出差时间,要事前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出差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填写 “出差变更申请单”,写明实际出差日期及实际出差路线,提交部门部长、分管副总审批。“出差变更申请单”需随原“出差申请单”一起贴入“费用报销单”报销。

第三条、报销程序

一、 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或一周内,到财务资产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二、 报销差旅费程序

(一)、出差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单上需注明分类项目金额及报销单据数量,将差旅费单据和出差申请单粘贴在报销单中,并在报销单上签名。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

(三)、出差人员按差旅费报销流程审批通过后,交财务资产部报销费用。

第四条、报销标准

一、 日常性出差

公司各部门人员日常性出差,其差旅费开支由往返路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构成。出差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复印、购买办公用品、宴请送礼、小型会议费等)不属差旅费报销范畴,需另行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要求提供各报销项目对应的正式发票,各项费用分开列明,超标及超范围费用不予报销。

各项目标准如下:

(一)、 往返路费:往返路费包括__市至出差目的地的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长途客车票以及上述票据的附加费用,按所到达地区现行票价实报实销。

1. 往返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上限:

副总、总监(含)以上人员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卧铺,轮船二等舱。

其他员工出差乘火车。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0小时的,可购卧铺和软座票。

“特殊情况”下可乘飞机,但要在出差申请单中特别注明,并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副总审批。

“特殊情况”是指:

① __至目的地无直达列车,或虽有直达列车,但超过12小时车程;

② 处理紧急公务;

③ 与副总、总监(含)以上人员一同出差;

④ 飞机票与火车票同等价值。

2. 往返路费附加费用包括:

机票附加费用:机场巴士(的士)费用、机场建设费、改(退)票费、保险费、行李托运费。

火车、轮船、长途客车附加费用:订票费、改(退)票费。

(二)、 交通费:交通费指乘坐出租车、大巴、地铁等公用交通工具费用,实行限额报销,只报不补,带车出差不再报销交通费,报销上限标准如下:

交通费报销上限副总、总监以上(每人)其他人员(每人)

一类地区50元/天35元/天

二类地区35元/天25元/天

三类地区25元/天20元/天

(三)、 住宿费:住宿费分地区人员限额报销,只报不补。

1. 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合肥、福州、兰州、南宁、贵阳、海口、石家庄、郑州、哈尔滨、武汉、长沙、长春、南京、南昌、沈阳、呼和浩特、银川、西宁、济南、太原、西安、成都、拉萨、乌鲁木齐、昆明、杭州、重庆、天津等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

珠海、汕头、三亚、大连、烟台、青岛、桂林、厦门、济南、苏州、无锡、宁波

三类地区:上述以外地区

2. 报销限额(单位:元/天/房间)

职务

地区副总、总监以上其他

一类地区350250

二类地区300200

三类地区250150

注意事项:

1、多人一同出差,尽量安排标准间和多人间,无特殊情况,禁止安排单间。

2、在深圳出差,尽量安排在__的协议单位以享受折扣价;多人同住,报销限额就高不就低;住宿费用符合前款有关规定,并低于报销限额的,按住宿标准与房间价差额部分的50%给予奖励。

(四)、 伙食及通信补助费

伙食及通信补助费采取限额补助,只补不报的形式。一类地区每人每天40元,其他地区伙每人每天25元。

二、 出席会议、培训学习。

对于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的人员,报销时,需提供会议或培训通知备查。

(一)、若会务费/培训费中已含食宿费用,不再报销住宿费,不再领取伙食补助,按会议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实报实销。往返路费、交通费按日常性出差标准执行。

(二)、若会务费/培训费中不含食宿费用,按日常性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用。

(三)、由接待方邀请并由对方承担费用的出差人员,各项费用已由对方负担,不再给予报销及补助。

差旅费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处理费恩管理,规定差旅费报销流程,依照国家的有关财务法规和《湖北省力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2、 定义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勇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勇等。

3、 范围

3.1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3.2 因出差发生到车站、码头、机场的武汉市内交通费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凭票据实报销:其他的武汉市内交通费均不属于出差费用的报销范畴,应纳入各个部门公务交通费定额管理。

4、原则

4.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实行分项计算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4.2 通讯费补助与《通讯管理规定》中的移动话费合并使用,当月话费小于合并标准时,据实报销,当月话费超出合并标准时,按标准报销。

5、差旅费标准

5.1.1 住宿费、伙食费补助、通讯费、室内交通费标准,按不同地区,不同职级确定。

5.1.2 公司职级分类,见附表1《全国地区分类表》

5.1.3 交通工具等级标准,见附表2《差旅费报销职级划分表》

5.1.4补助标准,见附表4《差旅费等级标准、报销、补助标准》

5.2相关规定

5.2.1 员工赴外地出差期间,伙食补助部分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按包干标准补助,补助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住宿补助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5.2.2住宿凭住宿发票案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节约归己;如无发票,报销标准则按照标准的50%包干个人。

5.2.3.部门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座、二等记二等以上船舱。却因工作需要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需要事前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批准。

5.2.4 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长途客船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长途客船十小时以上,可购买相对应级别的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则按票价的50%给予长途补助;乘软卧、卧铺、飞机的均不予补助。

5.2.5常驻外的机构及公司批准的常驻外学习的员工,其住勤费用补贴参照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执行;经批准跨地区行动按出差规定执行。本规定所指的常驻外地员工是指因工作需要,需要常驻外地15天以上的员工。常驻外地员工应由部门主管书面列明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5.2.6应工作需要,邀请外单位协办人员出差,标准一般可在公司同行人以级别基础上靠一档享受补贴。

5.2.7公司批准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的人员,按会议召集及培训机构的统一安排据实报销,不再报销补助费。

5.2.8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在补充标准内列支,原则上不再报销出租车票。

5.2.9 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生病等原因需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出差线路者,应立即请示公司批准出差的领导。未经许可擅自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出差路线的,不予报销差旅费;情节严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5.2.10 武汉市内出差,交通费在公司核定的具体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如若误餐,每人每天补助5元。

5.2.11武汉近郊地区,如汉川,蔡甸,江夏,黄陂,新洲等区县,除报销交通费用外,每人每天补贴10元。

5.2.12员工按照公司规定而发生的除乘坐飞机、火车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探亲、治丧往返交通费用,经审核后据实给予报销。

5.2.13 出国人员出国前应有书面计划书并经批准,原则上应参加与组团出国;在出国前出国人员应与会计人员编制出国费用专项预算审批表,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全额包干。费用专项预算包括以下内容:国内、国际机票,餐饮费,交通费,住宿费,礼品费,门票费,通讯费,小费,娱乐费用及其他零星支出等。出国人员在报销时应根据差旅报销程序及要求粘贴有关票据,并履行差旅费报销程序。

6、程序

6.1差旅费借支

6.1.1出差人员出差获批准后,需办理借款手续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a)填写借支单,注明出差是由,人员,地点,往返里、路径,时限及申请预支差旅费金额,报部门主管审核。

b)在资金计划内的借款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后由其分管副总审批,属资金计划外的借款申请,部门主管应指导其办理计划增补手续后办理借款手续。

c)借支人员将经审核同意的借支单交财务部门审核,出纳凭审核同意,手续齐全的借支单付款。

6.1.2 为保障资金安全,借支人应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借支金额应与实际发生的费用相匹配,尽量减少资金闲置。一次提现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公司应提供专车,并有公司专人陪同提取;

6.1.3一次借支金额超过两万元的,原则上采取主卡方式;一次借支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需提前一天办理借支手续;由于银行在国家法定公休日不办理对公业务,因此,公司在法定公休日亦不办理现金支取。

6.1.4同部门同任务同行人员应由一人借支,一人报账。不同部门同任务同行人员应由享有资金计划额度的部门人员办理借支,报账。原则上借支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特殊情况的可书面委托他人办理。

6.2 差旅费用报销规定

6.2.1出差借支人员回公司一周内应及时到。财务部门报账。如确定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报账还款的,需由个人作出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交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月末将借支人员名单及余额反馈给公司领导及各部门,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催款。

6.2.2 出差人员报销费用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经批准的出差派遣单以及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收据等支付凭证。

6.2.3参加会议人员报销费用时,应提供以下证明会议通知、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以及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收据等支付凭证。

6.2.4公司人员参加短期培训学习,应取得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并经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报销。员工短期学习培训费用应纳入办公室的费用计划。

6.2.5参加会议和学习培训的员工,回到公司后,应先向公司提交报告和有关会议、学习材料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6.3 报销单据填写要求

6.3.1票据粘贴要平整美观且分类排列汇总统计数量和金额;

6.3.2书写要清晰,计算要正确,不得涂改;

6.3.3票据真实和合法,票据上的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6.3.4报销凭证的大写金额栏由会计人员填写;

6.3.5报账审批手续齐全。

6.4 报销审核程序

6.4.1一般员工的出差费用,先有部门负责人审核,再报分管审核批准。

6.4.2部门负责人的出差费用由分管副总审核批准。

6.4.3公司副总经理的差旅费用由总经理审核后报销。

6.4.4总经理的差旅费用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门审核。

6.5 报销费用管理

6.5.1未进行商务活动发生的差旅费用列入“营业费用”

6.5.2行政及职能部门发生的差旅费用列入“管理费用”

6.5.3公司对差旅费用实行部门控制。凡在部门当月资金计划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核,分管副总审批,超出计划的,需增补资金计划报副总办公室批准后再办理报销手续。

6.5.4公司计划财务部门每月定期将各部门费用完成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以便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主管对部门的课控费用进行控制。

6.5.5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借支长期不报账,伪造及用虚假票据报销,违规批准报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职、开除等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相关文件

7.1《财务管理制度》

7.2《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办法》

7.3《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湖北力邦投资担保责任公司

二00三年十二月

附表1

全国地区分类表

序号类别地 区 名

1一直辖市、广州市、福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海口市

2二其他省会城市、东莞、佛山、肇庆、惠州、中山、青岛、大庆、桂林、无锡、常州

3三其他地区

附表2

差旅费用报销职级划分表

等级职 务备 注

一 董事长、总经理

享受待遇人员可享受同级差旅费用报销标准。

二 副总经理、总监

三部门经理、中层管理人员

四 普通员工

附表3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

职级轮船火车飞机长途汽车其他交通备注

一一等舱软席头等舱实据报销实据报销报销,超支费用由个人一、二级人员可乘坐飞机,其他人员乘坐飞机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乘坐飞机,费用按火车硬卧标准承担

二二等舱软席普通仓实据报销实据报销

三三等舱硬卧特批实据报销按标准报销

四四等舱硬卧特批实据报销按标准报销

附表4

标准 分类

职级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备份

一级住宿据实据实

伙食据实据实据实

市内交通据实据实据实

电话费 据实据实据实

二级住宿300260220

伙食据实据实据实

市内交通据实据实据实

电话费303030

三级住宿220220220

伙食303020

市内交通303020

电话费 151515

四级住宿12010080

伙食202222

市内交通202222

电话费 10110

出国费用专项预算审批表

出国部门出国人员职务

出国事由

时间及路线安排机票费住宿费餐饮费门票费通行费交通费小费礼品费其他零星支出备注

日期出发点日期到达点

小 计

大写: 人民币 拾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

附表六

借支流程图

借款人借支

1、填写借支单 部门主管审核2 、交财务部门复核会计复核

计划员签审

取现

公司分管领导

5、取现 4、交公司分管领导核准

附表7 报 账 流 程 图

报账人贴票

部门主管审核

会计复核

分公司分管领导核准

计划员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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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人民医院公务票据报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z人民医院公务票据报销、差旅费报销管理若干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公务费用、差旅费费用报销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标准,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客观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以下若干办法:

一. 所有公务事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报销,必须提供所发生费用产生的税务发票或财政监制票据等正规发票,收据、白条、发票复印件、用其他发票代替等一律不予报销。

二. 公务事项的费用报销:公务用品的购买,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由相应职能科室负责办理,原则上业务科室不得自行采购公务用品。

三. 因公务事项的招待费,应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和参加人员,科室应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

四.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的时间、路线到达出差地,提前出差、中途停留、途中转道等原因发生的费用,单位不予报销。严格控制住宿标准:会务通知书明确住宿标准的,按照会务通知标准执行,其他的按照本单位标准执行;由接待单位,会务单位承担住宿费、伙食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享受伙食补助。

五.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乘坐汽车的汽车票原则上要求车站机打的票据,凭票报销;采用手撕汽车票的,确认情况属实的,按票面价格报销三分之二。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出差人员严格控制乘坐飞机。

六. 外出进修培训,只报销一次往返车票,中途返回发生的车票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属公务原因,须提前向分管院长汇报,并经院长办公会同意,方可报销。

七. 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进修培训等,出租车票,单位不予报销。

八. 出差人员发生的订票手续费,火车票订票费报销5元/人次。

九. 驾驶员只负责填报本人的交通费,其他公务费用由经办人填报。

十. 原则上2周内报销有关费用,如有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个月。

《费报销管理办法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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