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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2-19 热度:76

房产管理办法

第1篇 房产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房产开发项目甲供材料管理办法

为规范和落实施工单位、供货商与建设单位对甲供材料使用和管理,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__广场“甲供材料”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一、甲供材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甲供材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采购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完善监督机制,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采购成本,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材料计划报送

1、工程合同中已明确由我方供应的物资,凡属首次供应的品种,施工单位至少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供材料需求计划》,门窗和外墙面砖等加工和生产周期较长的材料一般至少提前3个月。属同品种后续供货的,一般至少提前15日提出需求计划。

2、施工单位提出的《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先由编制人及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监理审核及我方工程部及预算材料部批准后,交我方预算材料部作为下一月的月度材料供货计划。月计划报送时间为每月的25日之前、周计划为每周的周四报送。

3、《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工程量应该按照图纸合理计算,并结合形成实际情况及损耗情况上报,不能因为过度节省材料导致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够又要补充且数量不大,如果有些材料运输路程较长或加工过程比较漫长,会造成甲方及施工单位自身施工进度等相关损失。施工单位在上报《甲供材料需求计划》一定要慎重考虑,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4、施工单位报送《甲供材料需求计划》时,应充分考虑运输时间、生产周期等相关因素,为我方留出合理的采购时间。如因计划报送不及时,造成材料到场时间延误、供货数量不足等情况,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5、《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封面应列出建设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甲供材料需求计划》应以表格形式报送,且表格应列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备注事项、材料进场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如材料是分批分期到货的,必须详细注明每一批次的到货数量和日期。具体表格见附件

6、材料名称的书写应以材料的行业统一名称为准,不得使用简称、别称及俗称等。规格及型号也应以国家或行业统一标准为准,不得使用厂家自编规格及型号,如无型号规格要求时,应予注明。

7、签字审批完毕后,材料计划报送我方预算材料部,材料计划不符合我方要求或未按规定程序提报的,预算材料部接收人员审核发现后,要拒收或退回计划。

8、预算材料部接收材料计划后报分管副总审批,该计划于分管副总签字之日起生效,预算材料部依据计划执行采购程序。采购时间必须在施工单位上报《甲供材料需求计划》10个工作日之内进场,否则会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工程进度。

9、施工单位所报材料需求计划漏项或临时变更等原因需要材料,情况紧急时需申报应急材料需求计划。应急需求计划必须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直接报我方材料分管副总审批后转预算材料部执行采购程序。

(二)材料进场验收

1、甲供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由监理人员、施工单位的材料员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工程部相关专业人员、预算材料部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对材料数量、品牌、规格、型号随货资料详细察看,并签署意见。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进场时应提前通知我方及监理方,由我方预算材料部人员、工程部相关专业人员、监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物资负责人员一起进行验收。未经共同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所购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3、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进行甲供材料的收货,尤其是夜间及下班时间内的到货,要保证随叫随到,及时进行验收。

4、甲供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2日以内必须及时送样试验或检测,不经试验、检测的材料不得使用。经试验或检测后不合格的材料要坚决退场,具体操作见一(三)。

5、材料检验抽样材料进场在验收时现场随机抽取,实验、检测结果经监理见证后分送监理、我方预算材料部存档。

6、参加材料验收的所有人员一定要负起责任,认真仔细核对相关证件,对材料数量的核对要认真仔细,发现错漏的及时指正。仔细检查产品实物与其证明书的内容和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相符。检查产品的外观形状,包括其包装、标识及相关内容是否完好、合格;检查同一批进场的产品型号、规格是否一致,防止质量不同的产品混进场;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是否齐全,如果资料不齐全应及时向供货方索取,资料补齐后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7、材料验收单要填写清楚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合价、日期。验收单严禁随意涂改,如有涂改须有当事人签章。具体表格见附件

8、预算材料部人员应时刻监督施工单位对验收进场后的材料进行妥善保管和使用,如发现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材料生锈、损坏、丢失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我方不予退换或增补。

(三)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1、甲供材料经质检部门检验不合格需退货的,施工单位应出具书面退料申请,将申请、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一起报我方预算材料部,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2、预算材料部接到退料申请后应对材料数量、规格、检验报告等进行核对,经预算材料主管、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由预算材料部办理退料手续。材料的退货须填制退料单,并注明退货的原因。具体表格见附件

3、预算材料部收料、签单后,依据供货合同对不合格材料进行退货、换货或索赔。由于施工单位工作不力(例如不根据变更及时提报材料的变更计划)等原因造成的退货,预算材料部不予办理退货事宜,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二、甲供材结算、核算制度

(一)“甲供材料”的定义

“甲供材料 ”,是指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材料(含设备)供应、管理和核算的一种方法。即:业主(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施工招投标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 业主方为甲方, 合同中规定该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由甲方 (业主)统一购入, 材料价款的结算按照实际的价格结算 , 数量按照甲方(业主)实际调拨给乙方 ( 施工单位 )的数量结算。在 “ 甲供材料 ” 方法中, 材料的价格风险由开发单位承担, 材料的数量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开发单位根据施工图计算施工所需的材料量, 列出材料供应清单, 各个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预算所需要的材料量提前上报计划, 开发单位统一购入管理, 在工程款结算时将这部分材料款从结算总额中剔除。

(二)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与货款支付

1、 公司预算材料部是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管理的职能部门。预算材料部根据审核后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进行

材料的供应工作,负责选择优质供应商,签订《材料购买合同》(简称《采购合同》)。

2、预算材料部每月根据审核后的《甲供材料需用计划》,进行采购工作,并送货到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3、 《采购合同》约定的供应商的付款方式(现款、银行承兑汇票、一月内结算等)由预算材料部和财务部商量确认。

4、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材料设备货款。采取预付货款(含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供应商应开具收款收据。甲方预留质量保证金,应向供应商开具收款收据。

(三)甲供材料与施工单位的结算

1、 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界定甲供材料的结算办法。

2、 甲乙双方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甲供材料(不含装饰材料,下同)的结算。甲供材料按图纸计算加上现行定额规定损耗率或《施工合同》约定损耗率的数量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因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由甲方依据施工单位提交的计划按实补足。

3、每月28日预算材料部、供货商与施工单位三方核对供货数量,并将核对后的供货数量与现场签收的进场验收单数量核对,审核单上必须有本月供应数及累计供应数汇总,并有供货商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汇总出《月材料接收总量单》。

4、在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前提下,甲供材在《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范围或者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的节约量按照甲乙双方5:5分成,节约量=按图预算量-实际供货量,最大限度鼓励节约,工程结算时按照甲方采购价结算给施工单位,甲供材超供部分,依据施工单位签收的材料数量,甲供材料款在支付工程款的同时扣除。

5、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首先应扣除本月甲供材料《月材料接收总量单》价款,然后才能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四)工程预算(决算)与甲供材料的衔接

第2篇 房产经纪商品房分期付款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关于商品房分期付款的管理办法

鉴于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客户大多享受了一次性付款的优惠折扣,而目前逾期支付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全体销售人员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在约定分期付款期限内客户不能如期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必须积极催要应付款,如在7日内将应付款收回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则免于处罚。

第二条 在约定分期付款日到达后7日内,客户不能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自第8日起每延期一日扣罚该套房屋应发全部佣金的1%(含入住后应发放的20%)。

第三条 客户在约定分期付款日到达后,超过30日仍不能付清应付款项的,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自第30日起每延期一日扣罚该套房屋应发全部佣金的2%(含入住后应发放的20%),直至该套房屋的佣金扣完为止。

第四条 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扣罚的罚金当月于佣金或底薪中扣除。

第五条 销售支持部于每月25日以前将当月的逾期明细单交综合计划部备案。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的处罚审批人为营销总监,审批后将处罚单于每月25日以前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3篇 技术学院房产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房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校房产的管理,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学校房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房产产权管理

根据国家房地产产权确认和管理有关规定,主动进行房地产登记,由后勤与基建处代表学校向房地产管理机关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并交学校档案室永久保存。

2、房产档案管理

房产档案包括房产产权档案(指房地产地理位置、平面图、登记表、产权归属原始资料等)和房屋及附属设备技术档案(指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总体规划设计、勘测资料、施工图和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以及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如房屋改造记录及图纸、大修记录等)。上述房产档案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收集、整理,按学院档案室要求统一编码装订,由学校档案室统一管理。

3、房产的使用管理

学校房产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分类管理。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建立台账,并负责管理。教室、实验室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安排并落实使用责任人。学生宿舍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安排并落实使用责任人。校企合作单位用房由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安排使用,并落实使用责任人;职工公有住房由学校后勤与基建处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与管理;办公用房和其它用房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安排、调剂使用,并进行管理。校内所有房产都由后勤与基建处对墙面、门窗及附属设施(如灯具、吊扇、空调、家具等)验收合格后,完好地交使用部门。房产的分配、使用方案需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4、本办法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公司房产管理办法(5)

公司房产管理办法(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公司房产的统一管理,科学合理使用,提高房屋的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房产是指在公司属地上的一切房屋建筑物,主要有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后勤服务用房以及各类附属用房等,其产权属于公司所有。

第三条房产管理必须符合公司总体建设发展规划,根据需要科学合理安排使用。

第二章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四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房屋维修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以及公司房产管理办法。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房产管理、维修、改建及扩建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拟定用房分配和调整方案,提出房屋建设维修的意见。

第六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房屋建设、验收、房屋土建(内、外墙、地面、屋面、门、窗)、上下水管道及供暖设施、环保、工艺水管线、消防管线设施的维修、维护。

第七条行政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房产管理总台账,负责新建工程立项报批,组织新建工程各项验收,办理资产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档案管理。

第三章房 产 管 理

第八条公司房产实行统一管理,由用房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行政管理部统一安排调配使用。

第九条用房单位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占用或调换用房,不得私自出租用房、不得私自改建、扩建,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和改变用途。因机构调整,用房单位要按时办理用房退交及调整手续。

第十条行政管理部随时检查用房单位房产使用情况,发现闲置用房及时调整,或有权收回另行调配。

第四章房产维修、维护与改造

第十一条 为保证房屋正常使用,延长房屋使用寿命,行政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房屋维修计划、施工方案和项目工程预算,并对大、中、小维修项目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分别提出维修计划和施工方案,上报公司立项,待批准后,通过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认维修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实施。

第十二条 用房单位房屋需要进行局部维修项目时,由用房单位到行政管理部登记,并填写《维修项目报告单》。行政管理部根据《维修项目报告单》到现场实地察看,确认维修设计方案和预算维修资金。

第十三条 单项维修项目金额在500元以内的立项工程预算,需经用房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报行政管理部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由行政管理部直接安排维修。

维修项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立项工程预算(涉及房屋主体结构的要由设计部门论证),需经用房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报行政管理部主管领导签字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总会计师签字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预算及组织施工,施工结束后对维修项目组织验收,并由用房单位签字认可。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由用房单位申请,由行政管理部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批,经主管领导签字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负责预算及组织施工,并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验证、企业信誉审核、审核工程预算、施工过程的检查和竣工后组织施工结束后验收,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质量监督。

第十五条 维修项目结算单据的审批,在正常情况下,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资产财务部负责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同时计入使用部门成本。

第五章损坏房产的处罚

第十六条 对于使用单位凡人为损坏的,由行政管理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使用单位和当事人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章其 他

第十七条 行政管理部在公司授权的范围内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定期公布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房产后勤管理部代管物资管理办法

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代管物资管理办法

1.目的

对代管地产公司物资的使用、摆放、保管、进出进行有效的控制。

2.范围

房产后勤管理部

3.职责

岗位工作职责

部门负责人对代管物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指示和审批。

仓库主办负责对资产管理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资产管理员负责监督仓管员的验收、盘点、记账等日常管理工作

仓管员按规定对代管物资进行管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物资管理

4.1.1代管物资的所有权属地产公司。凡属代管的物资,没有得到代管物资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和房管部负责人的同意,不得领/借用、调拨、转让及报废等。

4.1.2仓管员负责对代管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物资的性能、种类、用途等特点,对仓库按类别进行物资管理,并做好相应标识。对于危险品严格按公司《危险品管理办法》要求存放。

4.1.3.仓库内的消防设施充足正常,每50平方米至少配两个2kg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也必须配置两个2kg灭火器)。除仓库人员之外,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物资防水、防潮、防霉变等,参照公司仓库管理规定执行。

4.2物资入库

4.2.1.新购营销物资,经仓管员检验合格后及时粘贴资产条形码,并将物资发票复印,留下复印件办理入库,登记于资产软件系统。并将入库单打印三份,仓管员与经办人双方在入库单上签名,一份与发票一起交经办人至地产财务部报账;另一份入库单与发票复印件交资产管理员,最后一份仓管员保存。

4.2.2.电子、电器类物资经办人必须提供说明书、保修卡、遥控器等配套资料,对于无法提供的,经办人必须提供书面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3物资出库

4.3.1.地产、物业公司各部门(销售部、万创除外),领用营销代管物资时,须经分管领导和地产相关领导审批的《资产购置/调拨申请单》(地产软件系统表格)或邮件,方可到

房管部代管的营销仓库办理手续,仓管员在地产公司资产管理软件系统上销账。

4.3.2.归还的借用物资,仓管员验收无损后,在《物资领(借)用单》上注明归还日期并签名确认。若有损坏或丢失,由借用人或借用部门负责赔偿。

4.3.3.地产万创、销售部领用营销物资,经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可直接办理领用手续。资产软件销账参照上述4.3.1方法处理。

4.3.4.对于物业各项目服务中心领借用营销物资的,须代管物资所属部门的负责人和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意,以及房管部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方可领借用。仓管员每月月底

将《物资领(借)用单》上报资产管理员统一汇总,报地产公司财务部备案。

4.4物资调拨

4.4.1.物资调拨、转移须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调拨或转移。当物资调拨、转移时,仓管员到场核实并开《物资调拨单》,经手人、仓管员都要在单据上签名确认,且单据需随物资一起到使用地点。接收方须将物资存放库区情况知会资产管理员和出库方,出库方在地产资产软件系统上办理调拨手续,并打印单据与《物资调拨单》一并装订存档。

4.4.2.对于急用物资,仓管员不在现场时,值班人先确认身份联系仓管员,同意后值班人和经手人在记录本上登记签字,可先领用,事后仓管员再办理调拨手续。

4.4.3.对于暂未建立仓库的项目,调拨到达临时存放地点时,仓管员验收后在《物资调拨单》上'核实'一栏签名,现场负责人签'保管'一栏,物资由现场负责人保管。如后来建立仓库,现场仓管员将临时存放地点全部物资进行盘点,登记入账,使用时再按出库程序办理领用手续。《物资调拨单》一式三份,待签字完善后,一份给出库方,一份给入库方,一份交资产管理员。

4.5日常物资管理

4.5.1.样板房、销售厅布置期间,所有进入项目现场的物资,由房管部小组管理员或物业服务中心物资负责人安排人员看管,物资进出须及时登记并要求经手人在现场值班记录本上签名确认,防止物资遗失。搬运人员由房管部小组管理员或物业服务中心物资负责人协调安排。

4.5.2.样板房、销售厅、会所、酒吧开放后三天之内,仓管员或现场物业服务中心物资负责人对该区的物资进行盘点,填写《物资清单表》,与地产万创办理物资交接手续;物资移交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代为管理。《移交物资清单》由房管部及物业服务中心各存一份。

4.5.3.样板房、销售厅、会所、酒吧等物资展示区的值班人员须按万创移交的《物资清单表》交接物资,如有物资在库区内变动,须及时知会仓管员在清单上更改存放具体位置。以便及时修改资产软件系统数据。

4.5.4.各样板房、销售厅、会所、酒吧等物资展示区的工作人员不可撕毁粘贴在物资上的条形码,如发现有条形码脱落或模糊不清的现象,须及时知会仓管员进行补贴条码。

4.5.5.凡属代管物资区域内的空调、音响等电器设备,如需维修和更换,须知会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维修和更换。

4.6样板房销售物资管理

4.6.1.确定出售的样板房,由项目销售组通知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仓管员根据通知制地产《样板房销售前物资现状清单》,列明物资现状,经地产万创、销售部、财务部和客户服务中心确认销售物资,原件由客户服务中心存档,销售部、房管部和物业服务中心保存复印件。

4.6.2.现场仓管员根据确认情况编制地产《样板房物资销售确认单》,由客户服务中心 存档,并提交销售部。

4.7销售样板房的封闭

4.7.1.经顾客认购的样板房仍需展示,由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管理,避免样板房受损。

4.7.2.经顾客验收确认与样板房同时出售的物资,禁止调拨,如客户对物资需求有变,销售部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客户服务中心、房管部和物业服务中心,以便及时修改《样板房物资销售确认单》。

4.7.3.已出售的样板房,由项目销售组确定对外展示的时间。

4.7.4.入伙之前样板房日常维护工作由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已关闭但暂未移交给业主的样板房,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每周保持通风、清扫、维护一次,防止室内物资受潮发霉或变形。

4.7.5.样板房如需返修,返修期间的物资保管暂由项目返修组负责。并与房管部或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物资交接手续。

4.7.6.经客户确认的样板房物资清单,需在交房时间的三天前抄送房管部和物业服务中心,作为样板房内物资的清点及搬迁凭证,同时仓管员向销售部移交已出售

的电器说明书、保修卡、遥控器等附件。

4.7.7.根据业主确认后的样板房物资清单,仓管员在资产软件系统'转让处'出库销账,并打印单据与清单复印件交资产管理员存档,仓管员复印备案。

4.7.8. 样板房撤回的物资,仓管员根据物资实际摆放情况在资产软件系统中办理调拨手续,将物资调拨到仓库,并打印单据交资产管理员。

4.7.9.对于项目现场的配套设备、设施,业主入伙后,根据万创或销售部的通知,在移交物业服务中心前,仓管员必须对设备、设施物资进行盘点,并填写《移交物资清单》,移交物业服务中心须房管部和物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并抄送地产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

4.8物资损坏/遗失

4.8.1.展示的物资如有损坏或遗失,根据原因,及时按规定填写《物资损坏/遗失申报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由销售现场负责人决定赔付方式和处理意见,按物资清单列明单价,确定赔付费用,原则为现金,赔偿费用交地产财务部。

物资价值授权范围

≤2000元销售现场负责人(销售员)

2000元以上项目销售负责人(主任级以上)

4.9物资盘点

4.9.1.仓管员每月对代管展示的物资进行一次盘点,清点时与现场小组管理员或物业服务中心物资负责人和现场当班人员三方一起清点。并在《物资核实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4.9.2.仓管员每月对营销仓库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并打印地产《仓库资产台帐》,一份交资产管理员,另一份仓管员备案。部门负责人参与仓库盘点每季度必须覆盖各营销仓库。

4.9.3.仓管员每季度须对各项目的电器类物资及配件、附件(说明书、保修卡等)进行一次统计,并填写《电器类物资及附件资料统计表》,一份交资产管理员,另一份仓管员备案。

4.10待处理物资

4.10.1对须报废的代管物资,由房管部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按地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填写地产《报废单》报代管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批。

4.10.2.样板房返仓的可利用物资,万创确认不再使用、由房管部会同地产财务部确定价格,报地产总经理助理级以上相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内部职员进行竞卖。

5. 相关文件

vkwy6.6-z01《基础设施管理程序》

vkwy7.5.5-z01《物资存储及管理程序》

vkwy7.5.5-z01-01 《危险品管理办法》

6、记录表格:

vkwy7.5.5-z01-f2 《物资领(借)用单》

vkwy7.5.5-z01-f4 《仓库物资盘点表》

vkwy7.5.1-h01-fg06-f2《物资损坏/遗失申报表》

vkwy7.5.1-j06-05-f1《物资清单表》

vkwy7.5.1-j06-05-f2《物资核实记录表》

vkwy7.5.1-j06-05-f3《电器类物资及附件资料统计表》

vkwy7.5.1-j06-05-f4《移交物资清单》

第6篇 房产经纪车位销售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车位销售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__房地产经纪公司车位销售的管理,提高车位的销售率,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位销售指标以车位的销售金额为计算标准。

二、车位的销售计划按年度销售计划分摊至各月,并将销售任务下发至销售人员。车

位的销售额与住宅等销售额相加后作为月度销售任务。

三、车位销售指标与每月销售任务一并作为考核内容。

四、车位销售的佣金计提方式与住宅销售佣金的计提方式相同,销售代表按其累计

销售回款完成率2‰-4‰计提佣金,销售主管及销售经理按其累计销售回款完成率0.3‰-0.5‰计提佣金。

五、车位销售佣金的计提标准按车位销售款全部到帐为准,当月计入销售额,佣金于

次月计发。

六、在销售过程中,只要销售任务总额达到相应标准,则可按相应的佣金计提比例进

行提佣。

七、提佣细则同《业绩考核与销售佣金管理办法》中的原则。

第7篇 万科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项目开盘管理办法

vk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项目开盘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项目开盘工作流程,确保开盘时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范围

房产后勤管理部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分管总助开盘期间全场总指挥;

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人员招聘及外借人员协调;

品质管理部负责清洁外包、高空作业、专业处理招标及现场安全、环境指导等;

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开盘期间的工作监督和统筹安排;

业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开盘期间与地产公司、人力资源部、品质管理部的对接及现场工作的监督;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开盘前计划阶段工作:

4.1.1制定开盘计划

在地产初步确定开盘时间后,部门负责人召集各业务口负责人召开开盘准备会议,初步拟定工作计划,包括与地产对接销售现场岗位设置及流程、开荒工作安排、清洁外包招标、人员申请、物资申请等,落实到各业务块。

4.1.2各业务口开盘前工作

业务块

事项

业务组

1.跟踪项目的施工进度和样板房装修情况,根据开盘的时间及面积,拟订开盘计划;

2.岗位定编,与地产项目部、销售部对接,按地产操作流程报批;

3.与项目部对接确定开盘时临时营销物资仓库及低值易耗品仓库;

4.制作开荒清洁、伙食、外借人员、维修材料、开盘当日外借人员、车辆等费用预算,按地产操作流程报批;

5.根据销售展示区域的特点制定岗位职责;

6.根据定编人数,向项目部、销售部负责人申请安全员、保洁员宿舍及相应的设施、设备;

7.对于现场展示区内卫生清理难度较大的(如:高空玻璃、墙面、屋顶等),品质部招标确定专业公司,跟踪外包服务的质量及完成情况。

8.根据项目开放展示区域的特点、面积,提前一个月对现场所需的清洁工具及用品数量、品种填写《物资申购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9.开盘前一天组织现场小组所设的岗位模拟演练,熟悉开盘当天的工作流程,注意事项;

10.现场开荒工作的全面实施;

人事

1.新增人员招聘、人事资料录入、社保办理等;

2.开荒、开盘协助人员对接;

3.召开新职员沟通会。

培训

1.组织新职员集训,掌握企业文化、服务理念、bi、应知应会、岗位职责、考核制度、服务技巧、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

2.讲解清洁工具使用流程和清洁用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制作项目应知应会并培训,让职员熟知楼盘的建筑风格及户型、特色建筑及功能、地理位置、交通路线等相关资料,同时请地产销售人员讲解楼盘知识、开盘事项等以便能接受客户的咨询。

仓库

1.接管营销物资,做好公司、部门的标识,提前协调外借设备;

2.配置所需物资:消防器材、对讲机、应急灯、铁床、铁柜、货架、宿舍零星物资等;

采购

1.已审批物资及时采购到位;

2.临时急需物资采购。

车队

根据需要安排车辆。

膳食

1.提前与地产公司、项目负责人对接统计开荒、开盘期间外来协助人员的人数,根据地产要求及人数安排伙食(包括御寒、防暑饮料、宵夜等)。

行政后勤

1.根据楼盘特点和建筑风格,以及岗位定编,服装管理员协同地产销售部、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领导确定特色服装及制作数量;

2.评估确定服装制作商,跟踪服装质量,保证开盘服饰规范整齐。

维修

1、技术人员检查、维修及保养清洁工具,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与项目部对接水源、电源、水带、水泵等设施、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1.3紧急预案

4.1.3.1成立应急小组,包括客服、安全、保洁等相关人员,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4.1.3.2天气预报的收听,开盘当天若遇上高温或暴雨天气,部门提前对接准备好冷气扇、防暑药品、一次性雨衣、雨伞等设施物资;

4.1.3.3根据项目开盘情况,确定配置医疗点,聘请项目周边医院的医护人员帮忙协助,开盘现场配备一台救护车;

4.1.3.4根据项目开盘面积及购房意向客户数量,确定停车场地,车位划线等,同时考虑是否请公安、交警协助现场安全、交通管理。

4.2开盘期间工作安排

4.2.1开盘当天协助销售维持销售现场安全秩序,配合销售部、礼仪公司对售楼资料、物资的搬运工作;

4.2.2现场服务人员协助销售部做好到访客户接待工作,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4.2.3在加强销售现场管理的同时监督、落实好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4.2.4对于车辆专门加设多个岗位,并结合现场明显导向及停车场标识,岗位人员用交通手势规范指引客户通行或规范停车,有效保障开放区域顺畅.

4.3开盘后期现场管理

4.3.1各业务口分类、统计开盘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汇总后由地产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3.2按销售部、项目部要求继续维护好销售现场的环境及工作秩序;

4.3.3现场客服、安全、环境及设备设施等各项业务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操作,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4.3.4品质小组每月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品质检查及业务诊断,通报检查情况,并督促整改;

4.3.5协助销售现场、引导来访客户,配合地产各项营销活动。

第8篇 某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产行政管理的监督,规范房产行政行为,维护国家和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贵港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过错,是指对本局系统的房产行政管理人员在执行房产行政管理的公务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作出的违反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国家或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第三条 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超越部门职责或局委托的职能,越权行政的;

(二)不按规定程序、要件,违法要求相对人履行义务的;

(三)符合颁发许可证、资质证的法定条件而不予颁发或超时限颁发的;不符合颁发许可证、资质证的法定条件而颁发或不答复的;

(四)符合法定登记、备案条件而不予办理或超时限办理的;不符合的法定登记、备案条件而予办理或不予答复的;

(五)相对人依法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而不予保护或不予答复的;

(六)行政处罚中调查失实、未告知相对人权利、适法不当、程序混乱的;

(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或利用职权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八)作风简单、粗暴,在接待中恶语中伤相对人的;

(九)擅自增加或减免收费的。

第五条 前条过错行为以下列方式确定:

(一)在各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

相对人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后,被查实的;

(二)经行政诉讼,被法院撤销或变更的;

相对人起诉后,执法单位主动撤销或变更的;

经行政复议,被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的;

党政领导交办或人大、政协代表提议经查实的;

经行政赔偿程序,赔偿相对人损失的;

(三)过错行为由其他方式发现的。

第六条 行政执法过错按下列原则确认:

(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擅自作出违法行为的,具体行为人为责任人;

(二)初审人员提供的审核材料不实,复审人员难以从形式上辨认的,初审人员承担过错责任,易于辨认的,复审人员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初审人员承担次要过错责任;

(三)批准人的主观过错造成具体行政行为过错的,批准人为过错责任人;

(四)经会审等集体讨论方式决定的具体行政过错的,主持人或决策人为主要过错责任人,主张错误意见的为次要责任人,坚持正确意见的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因过错行为造成行政赔偿的,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第八条 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应当对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过错情节较轻,事后积极弥补,造成的损害和影响较小的,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过错情节较重,造成的损害和影响较大的,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

(三)过错情节严重,造成的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分别情况给予责任人行政记过或降级处分;

(四)徇私枉法、严重失职,并采取各种手段阻挠调查,造成的损害和影响及其重大,但未构成犯罪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责任人撤职或开除处分。

打击报复控告、检举、投诉人的加重处分。

第九条 过错责任调查由法规处会同监察室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书面通知被调查单位和有关人员;

(二)组织收集证据;

(三)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

(四)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报局依法治理小组决定。

(五)将处分决定通知责任人。

第十条 过错责任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9篇 房产经纪离职销售人员佣金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离职销售人员佣金管理办法

根据房地产行业受市场影响、销售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特点,结合__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保障销售人员和公司的利益,本着客观、公正、求实的原则,对离职销售人员的佣金计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销售代表离职:

(一) 销售代表佣金计提的依据是所负责客户已经支付的房款,按相应的比例(根据指标完成率发放的不同而定)计提,并按计提总额的100%发放。

(二) 离职销售代表的后续工作由销售部经理根据相应规定安排交接给指定销售代表。

(三) 离职销售代表的佣金计提,根据其提出离职申请时客户已交纳(到帐)的款项,分为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如果客户只交纳保留金、定金,离职销售代表不提取佣金。该客户的后续款项由指定销售代表负责办理。佣金提取按第(一)条款的规定计提并发放给指定销售代表。

2、如果客户已经交纳部分房款,该部分佣金按本办法第(一)条款的规定计提并发放给离职销售代表。该客户的后续款项由指定销售代表负责办理。佣金提取按第一条款的规定计提并发放给指定销售代表。

3、如果客户贷款已经到帐或者贷款所需资料和程序均已办完,只待放款,按本法第(一)条款的规定计提并发放给离职销售代表,但入住后应发放的20%部分,将不再发放,该客户的后续工作由指定销售代表负责办理,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底按每单200元计提并发放给指定销售代表。

(四)离职人员的佣金在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一月后发放,以防中途有退房的情况发生。

二、销售主管、销售经理离职:

销售主管、销售经理佣金计提的依据是所负责小组或部门当月的回款净额,按相应的比例(根据累计指标完成率的不同而定)计提,并按计提总额的100%发放,如果销售主管、销售经理中途离职,佣金一个月后发放。

第10篇 房产后勤管理部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项目移交流程,保障房产后勤管理部管理项目与物业服务中心顺利交接。

2.适用范围

房产后勤管理部待移交项目。

3.职责

部门/岗位岗位职责

房产后勤管理部负责人全面统筹、监督项目移交所有事宜,与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对接移交项目主要人员、日期、流程等相关事项。

房产后勤管理部业务负责人负责项目移交具体事宜,与物业服务中心对接移交人员、物资、资料、未完成事项等,了解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思想动态。

房产后勤管理部项目负责人了解项目人员思想动态,维护移交期间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小组未完成事项及其他资料移交。

房产后勤管理部资产管理员确定及移交借用、代管、移交物资。

房产后勤管理部人事管理员整理移交人事资料并转交。

房产后勤管理部安全负责人整理、移交项目钥匙,了解安全员思想动态,维护移交期间工作的正常开展。

房产后勤管理部保洁负责人了解保洁人员思想动态,维护移交期间工作的正常开展。

注:以下房产后勤管理部简称房管部、物业服务中心简称服务中心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确定移交日期、流程

4.1.1服务中心负责人、后勤负责人、人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保洁负责人提前进驻待移交项目,了解项目具体情况、项目人员工作状况、思想动态,做好交接前期准备工作;

4.1.2房管部负责人与服务中心负责人提前三十天确定移交日期、移交当天具体流程;

4.1.3房管部负责人与服务中心负责人提前二十五天确定移交工作双方具体对接人;

4.1.4房管部与服务中心提前二十五天召开移交准备会,明确各具体对接人分工及职责,安排相关工作。

4.2人员及人事资料的移交管理

4.2.1房管部各级负责人、服务中心各级负责人在项目移交前三十天召开移交项目的全员沟通会,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做好员工的引导工作,保证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4.2.2房管部各级负责人在移交前二十天完成与下属的面谈、填写《面谈表》,了解员工思想动态,确定移交人员;

4.2.3房管部业务负责人与服务中心人事负责人提前十五天对接、确定移交人员名单;

4.2.4房管部人事负责人提前十天整理移交人员的人事资料,保证移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

4.3样板房、销售厅、项目部、销售部及其他物资的移交管理

4.3.1房管部资产管理员提前二十天对项目内所有物资清单进行清点,制作《移交物资清单》、《代管物资清单》、《借用物资清单》;

物资类型内容

移交物资安全员制服、保洁员制服、清洁用品、安防器材、维修材料、宿舍用品等。

代管物资样板房物资、销售厅物资、项目部物资、其他营销物资。

借用物资洗衣机、铁架床、办公台、办公椅、电视机、电话机、电脑、货架、对讲机、强光灯、自行车、维修工具等。

4.3.2《移交物资清单》报房管部负责人审核,地产项目部、销售部、财务部审批、定价;

4.3.3《借用物资清单》、《代管物资清单》报房管部负责人审批。

4.4钥匙、其他资料及项目小组未完成事项的移交管理

4.4.1房管部项目负责人提前十五天整理移交项目的钥匙、其他资料,地产相关负责人、礼仪活动公司、销售区域设点商家、周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资料及合作关系,制作《管理用钥匙清单》、《电话联系表》,必要时引导物业服务中心人员与以上单位相关人员见面沟通;

4.4.2房管部项目负责人提前五天整理项目未完成事项,制作《未完成事项列表》。

4.4.3房管部对于该项目移交之后仍在履行的合同或协议转交服务中心,例如:清洁外包服务合同,租赁合同等,便于服务中心继续监督管理。.

4.5项目移交流程

4.5.1交接双方部门的分管总经理助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品质管理部派出代表参加项目移交仪式,房管部负责人就移交项目的工作进行总结,服务中心负责人就组织架构、人员分工及服务中心规划进行介绍;

4.5.2公司分管总经理助理、房管部及服务中心负责人对移交人员的疑问进行现场解答;

4.5.3根据各对接人分工和职责,各交接人到现场根据清单进行人员、文件、账目、实物、事项核实交接,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

4.5.4移交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各交接人及时跟进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房管部、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汇报。

5、项目移交后工作协助

5.1涉及到移交之前房管部所发生的费用,仍需由房管部相关人员负责落实。

5.2服务中心的食堂、职员宿舍、办公室等装修投入使用之前,房管部相关设施暂时维持原状,协助服务中心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5.3移交人员思想波动较大,房管部有责沟通协调,协助服务中心稳定人心。

5.4移交后一个月内,移交职员及工作处于磨合阶段,房管部随时接受服务中心咨询或提供指引。

6.相关文件:

vkwy7.5.1-z02《钥匙管理程序》

7、记录表格:

vkwy6.2-z01-01-f3 《面谈表》

vkwy7.5.1-z02-f3 《管理用钥匙清单》

vkwy7.5.5-z01-f5《员工物资领用清单》

vkwy7.5.1-j06-03-f1《移交物资清单》

vkwy7.5.1-j06-03-f2《代管物资清单》

vkwy7.5.1-j06-03-f3《借用物资清单》

vkwy7.5.1-j06-03-f4《移交人事资料清单》

第11篇 房产销售客户档案管理办法范本

房产销售客户档案管理办法

为充分保证客户档案保密,并保证售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规则供遵守执行:

一、营销部为客户档案的主要收集整理者,应每天由售楼部负责将来访客户、成交客户等资料上报给销售经理,营销经理每周分类整理一次后归档,同时复印一份交总经理,并由总经理指派相关部门专门保管。

二、售楼员不可以私自保存客户档案,违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

三、售楼员要查阅客户档案,应征得营销经理同意并同时知会经营部经理方可。

四、销售经理应负责定期跟踪回访客户,并及时将客户情况的变化进行档案的更改。

第12篇 万科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新项目接管办法

vk物业房产后勤管理部新项目接管办法

1. 目的

规范接管新项目操作流程,确保接管任务顺利完成。

2.适用范围

房产后勤管理部新接管项目

3.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与地产相关负责人对接新项目的进驻、接管及日常的沟通协调。

业务负责人与地产项目负责人对接项目后勤工作人员的编制及接管相关的工作;

与部门各业务块之间相关工作的协调,及项目房管小组的日常工作。

小组管理员项目前期筹备工作,与项目部、所属管辖区域政府机构等部门的沟通;

项目的日常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及实施,房管小组人员工作的安排及考核。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地产新项目前期接管:

4.1.1部门接到地产成立新项目信息:

4.1.1.1部门负责人与项目部负责人到新项目实地考察,了解该项目的历史、所属管辖区域、周边特点、面积、定位意向、建筑风格等内容。

4.1.1.2部门负责人与项目部负责人对接,确定房管部入驻时间及人员安排。

4.1.2新项目筹备组建立:接到地产新项目成立信息一周内,部门成立项目接管前期筹备组,至成立项目房管小组之日起自动终止。

4.1.3筹备组工作:

4.1.3.1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初步考察,了解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周边地形等,了解主要交通道路、公交线路等,制作新项目介绍简报知会部门全体,抄送该项目相关人员。

4.1.3.2熟悉所在辖区内的派出所、医院、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司部门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制作对外业务联系详细情况表,并保持友好的业务沟通。

4.1.3.3与项目部对接项目房管小组成立的编制及进驻时间,并由部门选聘、调配各岗位人员。

4.2新项目房管小组的成立及进驻:

4.2.1项目房管小组的正式成立,举行进驻仪式,并将信息知会地产项目部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

4.2.2进驻后现场工作

业务块

工作任务

业务

1、根据项目现场工作环境,制定开荒计划和工作开展计划,申购开荒用品及办公用品;

2、编制及完善岗位制度、宿舍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3、根据项目活动的需求及职员能力、工作态度,合理配调岗位。

4、处理项目日常事务,如办公区域的清洁、项目部人员的就餐、以及一些临时性工作等。

5、做好项目部及施工现场周边防火及安全防范工作;

6、协助项目部的会议或营销活动等临时性工作;

培训及品质

1、在进驻一周内对职员进行集训。让职员熟悉公司企业文化、应知应会、职员职务行为准则、bi等培训;

2、进行日常培训,例如:岗位职责、体系文件、突发事件处理、顾客服务技巧等;

3、不定时抽查职员的应知应会、岗位职责等及现场品质。

人事/财务

1、关注职员的思想动态;

2、跟踪人力资源部储备或配齐岗位人员;

3、宣讲公司薪酬福利、人事制度和财务报销流程。

维修

1、安装或制作宿舍必备的设施,如床架、风扇,热水器、排气扇、晾衣架、毛巾架等;

2、跟踪项目部的装修事宜,针对装修及时地提出合理性的建议。完善相关的设备设施,如空调安装等;

3.对各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日常维护,如每月清洗空调、排气扇等;

膳食

1、确定项目部厨师;

2、对厨房装修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指导

3、跟踪厨房内设备设施的完善,灶具、冰箱、消毒柜、餐桌椅等的配置考察评估专业公司制作安装操作台、排油烟机等;

仓库

1、根据项目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拨相应的办公及生活物资,如办公桌椅、电脑、床架、铁皮柜、安防器材、电视、雨衣、开荒工具等;

2、对项目的资产明确责任人制作资产标识。

采购及ci

1、采购相应物资;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换或增加相关的标识,如项目部前台、办公区域、洗手间、仓库、厨房等标识。

车队

协调安排车辆运送物资。

第13篇 房产经纪集团(大户)购房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关于集团(大户)购房的管理办法

为鼓励__房地产经纪公司全体员工介绍大户购房,并使其在销售过程中统一管理,避免因销售口径不统一而造成客户流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销售部根据业务情况长期或短期设置集团销售主管(1人)专门对大户进行全程接待服务,此人不再代理其他销售业务。

二、鉴于大户的销售谈判周期较长,且中间介绍人付出了大量的时间、精力,集团销售主管只对其进行户型、楼层和付款方式的引导。因此,介绍人提取成交额

1-3‰的介绍费(详见'业绩考核与佣金管理办法')。此笔回款额销售部其他未涉及的主管和经理不再计提佣金。散户月度计划完成率和年度累计计划完成率与大户成交额分别计算。但业务考核时一并考虑。

三、集团销售主管的工资由底薪和佣金组成,底薪与同级别的销售主管相同,佣金的提取按每批成交额的累进计费率计算。

(一个大单的成交不得分拆多个小单计提佣金)

成交额佣金提取比例 商业办公

1000万以内0.6‰0.8‰

1000万-3000万0.5‰0.7‰

3000万-5000万0.4‰0.6‰

>5000万0.3‰0.5‰

四、中间介绍人及集团销售主管佣金的提取时间为:

1、按回款总额的80%计提,次月发放。

2、办理入住手续后次月底提取预留的20%。

第14篇 房产经纪商业公建出租佣金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商业、公建出租佣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销售薪酬管理,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本公司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办法提及'销售人员'是指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非销售人员'是指销售人员以外的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含__集团系统内其他公司的人员)。

二、商业、公建出租合同的基本要求

1、本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商业、公建签约租期均在10年以上。

2、签约租金单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公司既定的租金标准。

三、商业、公建出租佣金结构

商业、公建出租部分提取佣金以出租物业的首年平均月租金为计算依据。

佣金结构为底薪+佣金。

底薪的金额与销售住宅相同,不作叠加。

出租业务的洽谈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 谈判工作以销售代表为主,销售主管和经理为辅。

第二类 销售代表经首次接待,后期谈判工作均由销售主管和经理完成。

第三类 由介绍人或中介公司推荐,谈判工作主要由销售经理或营销总监完成,根据业务的洽谈形式的分类,销售体各自的提佣比例依据贡献大小也有所不同。

(一)佣金比例:

指标

岗位

佣金比例

计提指标

计提基数

发放依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销售经理

4%

12%

14%

月租金

部门总体业绩

签订《出租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销售主管

4%

月租金

小组业绩

销售代表

6%

2%

0

月租金

本人业绩

介绍人

6%

6%

6%

月租金

本系统非销售人员

中介公司

按中介协议约定支付中介费,不再支付佣金

注:第二类、第三类销售经理及销售主管的佣金分配比例由营销总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发放日期:

出租佣金在承租方入住并缴齐相关费用后,于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三)销售指标的统计口径:

凡是签定《商业、公建出租合同》(以下简称《出租合同》)和按约定交纳押金、租金等相关费用后,方可计入当月成交额。否则会出现回款额与签约额相差金额很大的情况。

(四)佣金计算及发放原则:

1、销售经理及主管:

销售经理及主管的佣金在正式签订《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款项到帐、入住手续办理完毕且缴纳相关费用后,提取100%的佣金,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发放。

2、销售代表:

(1)销售代表的佣金在正式签订《出租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收取款项到帐、入住手续办理完毕且缴纳相关费用后,提取100%的佣金,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发放。

(2)如发生撞单情况,参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处理。

(3)因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的销售代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将客户资料进行移交,由公司另行安排该移交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佣金的发放比例由营销总监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确定。

3、介绍人:

本系统非销售人员介绍的有效客户,若最终成交,介绍人按《出租合同》约定款项到帐,并办理完入住手续且缴纳相关费用后,于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全额提取介绍费。

若介绍人介绍的客户由营销总监或公司其他领导洽谈成功的,介绍人按6%提取介绍费,签约销售代表、主管、经理不提佣。

四、关于舞弊行为的处罚

1、在得知客户购买的情况下,签租约的。

2、与所谓'介绍人'、'中介公司'串联,谋取好处。

3、其他作弊行为。

如出现以上作弊情况,公司将严肃处理,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对知情不报或有意包庇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行政处分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作假的中介公司将免于今后的一切合作事项。

五、关于带租约销售的相关规定

1、签定出租合同,且客户入住后,出租经办人已计提佣金的,该物业销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经办人按当月本人应提销售佣金的50%计提佣金,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按当月应提标准提佣。

2、签定出租合同,客户尚未入住,出租经办人未计提佣金,该物业销售后,由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经办人和出租经办人以出售经办人当月应提佣金比例为基数各提取50%的销售佣金,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按当月应提标准提佣。在保持佣金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营销总监有权根据现场租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出租经办人和出售经办人的佣金分配,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六、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15篇 房产经纪项目业绩考核销售佣金管理办法

房产经纪公司项目业绩考核与销售佣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销售人员薪酬管理,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北京房地产市场营销行业的特点,结合__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办法提及'销售人员'是指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部经理;'非销售人员'是指销售人员以外的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含__集团系统内其他公司的人员)。

二、薪金结构

根据销售工作的特殊性,销售人员的薪酬实行底薪加佣金模式,在月度底薪基础上,根据当月销售业绩以及计划完成情况,按规定的比例提取佣金。

(一)底薪标准:

销售代表1000元/月,高级销售代表1400元/月(本年度销售冠军,次年度一年为高级销售代表),销售主管2000元/月,销售部经理3000元/月。

上岗培训期销售代表底薪500元/月,考试合格后转为试用期800元/月,转正后1000元/月。

(二)佣金比例:

岗位

佣金比例

计提指标

计提基数

发放依据

商业

办公

住宅

商业

办公

住宅

经理

0.2-0.4‰

0.3-0.5‰

0.3-0.5‰

签约额

签约额

签约额

部门业绩

部门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

销售主管

0.2-0.4‰

0.3-0.5‰

0.3-0.5‰

签约额

签约额

签约额

小组业绩

小组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

销售代表

1-2‰

2-3‰

2-4‰

签约额

签约额

签约额

本人业绩

月度、当年累计指标完成率两者取其高

试用人员

1-2‰

2-3‰

2-4‰

签约额

签约额

签约额

本人业绩

月度、当年累计指标完成率两者取其高

介绍人

1‰

2‰

3‰

签约额

签约额

签约额

本系统非销售人员

中介公司

按中介协议约定支付中介费,不再支付佣金

注:当年累计指标完成率=当年累计签约额÷当年累计计划签约额

(三)发放日期:

1、底薪

底薪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2、佣金

佣金于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发放。

(四)销售指标的统计口径:

凡是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并按约定交纳首付款后,方可计入当月成交额。

凡是款项到帐方可计入当月回款额。

(五)佣金计算及发放原则:

为保证公司和销售人员双方的合法利益,为加速项目的回款速度,结合目前销售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付款情况,采取两次提取及发放的办法,具体如下:

1、首付款的佣金计提和发放:

(1)成交客户必须按合同额的规定比例全额支付首付款。

(2)首付款全部到帐以后,公司按照相应比例计提佣金。

(3)佣金的80%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其余的20%佣金待客户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结清,并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一次性或分期方式支付的佣金计提和发放:

(1)一次性支付的,房款全部或95%到帐后,公司按照相应比例计提佣金;入住时尾款大于总房款5%的,入住后房款全部到帐后次月再提佣金。

(2)分期支付的,房款到帐达到50%后,公司按照相应比例计提佣金,余下50%房款的佣金待余款全部到帐后,再按相应比例计提;

(3)佣金的80%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其余的20%佣金待客户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结清,并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佣金计提和发放(房款不含首付款):

(1)按揭贷款全部到帐后,公司按照相应比例计提佣金。

(2)佣金的80%与次月工资一起发放,其余的20%佣金待客户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结清,并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销售经理及主管的佣金参照部门或小组完成情况的相应比例,依照上述1至3种付款方式发放。

5、销售代表

(1) 成交客户必须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并按商定的付款方式交纳首付款后,方可计提佣金。

(2) 如发生撞单情况,参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处理。

(3) 因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辞退的销售代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将客户资料进行移交,由公司另行安排该移交客户的后续服务工作,并不再享有交接后该客户回款的销售佣金。

6、介绍人:

本系统非销售人员介绍的有效客户,若最终成交,介绍人的佣金依约定计提比例待客户入住后次月底发放,销售代表的佣金依约定计提比例按上述1至3种付款方式计提及发放,回款额纳入销售代表指标完成额。

介绍人的界定:介绍人所介绍的客户必须是未与销售现场联系过的客户。如在销售部的来电来访登记中已存在,则不能算介绍。

如果介绍人放弃提佣,公司不再发放该部分佣金。

7、工程抵款:

请参照'工程款抵房款销售佣金的计提办法'。

8、带租约销售

(1)签定出租合同,且客户入住后,出租经办人已计提佣金的,该物业销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经办人按当月本人应提销售佣金的50%计提佣金,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按当月应提标准提佣。

(2)签定出租合同,客户尚未入住,出租经办人未计提佣金,该物业销售后,由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售经办人和出租经办人以出售经办人当月应提佣金比例为基数各提取50%的销售佣金,销售主管和销售经理按当月应提标准提佣。在保持佣金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营销总监有权根据现场租售的实际情况进行出租经办人和出售经办人的佣金分配,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业绩考核

(一)定额:

根据每月公司销售计划及当月销售代表人数制定每人当月定额,按累计签约指标完成率计算佣金提取比例,按月度指标及累计指标完成率进行当月业绩考核。住宅、办公、商业部分完成率分别计算。

(二)佣金分配细则:

1、销售代表:

(1) 每人根据当月签约指标完成率和年度累计签约指标完成率,计算佣金计提比例,两者取其高,提成比例为1‰-4‰,按本人当月实际提成的80%发放,20%累计到客户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底结清。

(2)销售代表佣金计提比例与指标完成率挂钩。

指标完成率商业办公住宅

<60%3‰3‰3‰

60-80%4‰4‰4‰

>80%5‰5‰5‰

(3) 销售代表佣金(月结)=当月回款额×(1‰-4‰)

2、销售主管:

根据所负责小组当月签约额完成率及当期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计提佣金。

指标完成率商业办公住宅

<60%0.3‰0.3‰0.3‰

60-80%04‰0.4‰0.4‰

>80%05‰0.5‰0.5‰

按本人当月实际提成的80%发放,20%累计到客户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底结清。

销售主管佣金(月结)=小组当月回款额×(0.3‰-0.5‰)

3、销售经理:

按销售部当月签约额完成率及当期年度累计指标完成率计提佣金。

指标完成率 商业 办公 住宅

<60%0.5‰0.5‰0.5‰

60-80%0.6‰0.6‰06‰

>80%0.7‰0.7‰0.7‰

按本人当月实际提成的80%发放,20%累计到客户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底结清。

销售部经理佣金(月结)=部门当月回款额×(0.5‰-0.7‰)

4、介绍人:

本系统非销售人员介绍的有效客户,若最终成交,待全部帐款到帐且入住后,按帐款的1‰-3‰于次月计提100%;销售代表按1‰于到帐次月计提80%,签约额纳入本人指标完成额;其余20%待客户入住手续办理完毕后,次月底结清。

若介绍人介绍的客户由营销总监或公司其他领导洽谈成功的,介绍人按1‰-3‰提取介绍费,签约销售代表不提佣。

若最终办公或商业部分成交,按前文中佣金计提比例发放,以此类推。

5、本公司员工:

本公司员工及家属购房,签约额可计入当月指标完成额,但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均不计提佣金。员工本人不计提介绍佣金。

6、公司关系户:

6.1 由公司领导指派销售部完成的关系户购房(含工程款抵房款形式的购房),签约额可计入当月指标完成率,但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及公司领导均不计提佣金。

6.2 由销售代表先接待后由公司领导给予客户超出底线折扣而成交的,销售代表计提当月应提佣金比例的50%,销售主管和经理按各自佣金底线提佣。公司领导给予客户的折扣未超出底线成交的,销售代表、主管和经理按当月应提佣金比例提佣。

四、福利待遇

1、公司为销售人员交纳'三险一金',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平均工资,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办理相关保险手续,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2、本办法所涉及销售人员,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交通补贴和通讯补助,不参加公司阶段性或年终奖金分配,并不享受带薪年假。

五、退房佣金结算处理

1、每人退、换房率年均不得高于8%(按成交套数计算)。若高于8%的,高出部分每单处以500元罚款;

2、若由于公司原因(如:设计变更、面积误差超出±3%、推迟入住等)造成退房的,销售代表、主管、经理如已结算佣金,应将所提税前佣金的80%退回,尚未结算佣金的,不再结算;

3、由于销售代表原因造成退房的,销售代表、主管、经理如已结算佣金,应将所提税后佣金的100%退回;尚未结算佣金的,不再结算;

4、由于销售代表原因造成退房的,进行如下处罚:

(1) 给公司造成5万元(含)以下损失的,对该销售代表处以5000元罚款,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各处以1000元罚款;

(2) 给公司造成5万元以上损失的,对该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进行辞退处理,并扣留其未结算的全部佣金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5、若客户退房,则介绍人、销售代表、主管及经理应退回提取的全部佣金。

六、底薪

销售代表底薪:当月底薪×(100-违规扣分)×100%-考核扣款

销售主管每月工资:底薪(+小组冠军奖金)

七、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在公司行政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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