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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管理办法5篇

发布时间:2023-02-24 热度:39

招商管理办法

第1篇 招商局物业公司岗位轮换和交流管理办法

深圳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岗位轮换和交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之间员工的岗位轮换和交流工作,加强__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之间人才交流和共享,不断完善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人

才培养和储备体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定义

1、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属下公司系指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参股并直接管理的二级公司,包括__局物业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深圳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

京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物管中心系指属下公司下设的物业管理中心。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之间培养型岗位轮换和支持型岗位交流,不包含公司总部或属下公

司内部员工调动,公司总部及各属下公司内部的人员岗位轮换由公司总部及各属下公司自行安排。

第二章 岗位轮换

第四条 岗位轮换

为建立招商局物业一体化人才战略和培养体系,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安排具有培养潜

力的人员到公司总部或属下公司进行岗位轮换,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

保证公司总部及各属下公司全面、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 岗位轮换程序

1、培养单位向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拟派出员工到公司总部或其它属下公司进行岗位轮换的书面

申请,书面申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

(1)拟派出进行岗位人员的履历;

(2)拟派出人员在现有岗位工作业绩,以及该员工培养方向、培养计划和本次岗位轮换时间;

(3)通过岗位轮换希望达到的目标;

(4)培养单位拟订派出人员派驻单位及工作岗位;

(5)岗位轮换所产生的成本预算。

2、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培养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核,同时与拟订派驻单位进行协

商,确定和评估岗位轮换的可行性。

3、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评估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并书面批复培养单位。

第六条 派驻单位须积极落实公司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培养目标、意图和计划,为岗位轮换人员的培养、

锻炼创造条件,并实施严格管理和考核;岗位轮换人员须服从派驻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培养计划认真开

展工作,提升相关的能力和素质。

第七条 岗位轮换产生的费用分摊

(一)公司总部派出员工到属下公司进行岗位轮换

1、员工在公司总部的职务保持不变,公司总部按照派驻属下公司相应级别工资标准核定工资,并由派驻属

下公司负责发放;

2、派驻属下公司的工资标准与公司总部员工派出前的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公司总部负责发放。

3、由公司总部按照员工派出前的标准发放其福利,按第九条有关标准(详见表1)的规定发放生活费补贴,

按第十条有关规定(详见表2)享受探亲假并报销探亲假产生的交通费(详见表3);

4、公司总部按照员工派出前标准办理社会保险;

5、由派驻单位安排岗位轮换员工的住宿,并承担相应费用;

6、派出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由公司总部承担。

(二)属下公司(派出单位)派出员工到公司总部或其它属下公司(派驻单位)岗位轮换

1、员工在派出单位职务保持不变,并由派出单位按照员工派出前的工资标准发放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

2、由派出属下公司按第九条有关标准(详见表1)的规定发放生活费补贴,按第十条有关规定(详见表2)享受

探亲假并报销探亲假产生的交通费(详见表3);

3、由派出属下公司按照员工派出前标准办理社会保险或发放医疗补贴;

4、由派驻单位安排岗位轮换员工的住宿,并承担相应费用;

5、派出期间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派出属下公司承担。

第八条 岗位轮换人员考核

1、由派驻单位对岗位轮换员工在岗位轮换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2、结合派驻单位的工作考核,由派出单位根据岗位轮换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 岗位轮换人员在岗位轮换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含伙食补贴、通讯补贴、市内交通补贴):

表1

派出地与派驻地的距离 适用人员范围(派出前工作岗位)

100―500公里500公里或以上

1200元/月 1800元/月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经营班子

2、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3、各物管中心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900元/月 1500元/月 1、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2、属下公司经理助理以上人员

600元/月 1200元/月 1、属下公司主任、主管

2、各物管中心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500元/月 900元/月 1、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十条 岗位轮换人员在岗位轮换期间探亲假及探亲假交通费报销

1、岗位轮换人员在岗位轮换期间享受探亲假。

2、岗位轮换人员在异地工作满三个月,开始享受探亲假。乘坐火车探亲的员工,其探亲的路途时间不计在

探亲假内,探亲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探亲假具体标准如下:

表2

序号 每年休假次数 每次休假天数 适用人员范围

14次 8天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经营班子

2、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3、各物管中心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23次 8天&nb

sp; 1、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2、属下公司经理助理以上人员

32次 10天 1、属下公司主任、主管

2、各物管中心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42次 10天 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4、探亲假交通费补贴标准

表3

派出地与派驻地的距离

100―500公里500公里或以上适用人员范围

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张(每3个月一次)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经营班子

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张(每3个月一次) 2、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3、各物管中心总经理或主持工作副总经理

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张(每4个月一次) 1、公司总部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张(每4个月一次) 2、属下公司经理助理以上人员

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张(每6个月一次)

1、属下公司主任、主管

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张(每6个月一次) 2、各物管中心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

往返硬卧火车票一张(每6个月一次)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往返经济舱机票一张(每6个月一次)

第三章岗位交流

第十一条岗位交流

为实现招商局物业系统内人力资源共享,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公司总部或属下公司调动

合适人员进行岗位支援。

第十二条岗位交流程序

1、需求单位向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拟从支援岗位需求,并提供交流岗位所需任职资格条件。

2、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招商局物业系统内人才状况进行分析后,向申请单位推荐两名或以上的候

选人供需求单位选择,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推荐的人员须事先知会候选人所在单位,候选人所在单

位须全力予以配合支持。

3、需求单位对候选人进行评估后,向公司总部出具书面评估结果;当公司总部推荐的后备人员不符合需求

单位要求时,公司总部将另行推荐。

4、需求单位挑选出合适人选后,公司总部将向需求单位选中的候选人所在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候选人所在

单位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须予以全力配合,确定离岗时间。

5、岗位交流员工的福利待遇等相关规定遵照《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外派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岗位交流人员考核

由需求单位对岗位交流人员在岗位交流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岗位交流人员年

度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岗位交流人员派出单位须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予以全力支持配合,并及时遴选接替人员,安排工

作交接,保证岗位交流人员及时到位。

2、岗位交流人员须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公司的调遣,全力以赴协助需求单位按质按量完成有关工作。

3、需求单位须积极为岗位交流人员的生活、工作创造便利条件。

4、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岗位交流人员派出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要关心岗位交流人员的家庭及生活、

工作等各方面情况,确保岗位交流人员在异地能安心工作。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五条对于在岗位轮换、岗位交流中有突出贡献的属下公司及员工,公司总部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奖励

和表彰。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2篇 招商局物业招聘录用调配解聘管理办法

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聘、录用、调配及解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调配和解聘工作流程,加强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和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定义

1、__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蛇口工业区”;

2、__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蛇口控股”;

3、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4、属下公司系指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参股并直接管理的二级公司,包括__局物业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深圳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物管中心系指属下公司下设的物业管理中心。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一切招聘、录用、调配及解聘活动。

第二章 组织架构和定岗定编

第四条 组织架构调整

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每年12月上旬须根据业务发展要求,结合人力资源配置需要,提出本单位下一年度的组织架构调整计划。属下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须报公司总部审批;各物管中心组织架构调整经属下公司审核后,报公司总部审批。

第五条 定岗定编

1、公司总部各部门每年12月中旬根据部门规划提出本部门下年度定岗定编计划,经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定;增编计划须报蛇口控股履行报批手续。

2、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每年12月上旬根据调整的组织架构提出本单位下年度的人员规划、定岗定编计划。属下公司的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须报公司总部审批;各物管中心的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经属下公司审核,报公司总部审批。

3、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须在批准的岗位编制内依据任职资格要求和工作说明书进行招聘,未履行岗位增编审批手续的,不得进行编制外的招聘。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岗位编制须按有关审批程序履行增加岗位编制报批手续。

4、每年7月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须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对当年人员规划和定岗定编计划进行检讨和修订,并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第六条 公司总部各部门增加编制

各职能部门如需增加岗位编制,须向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形式申请,经审核后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书面申请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预测,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

3、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第七条 属下公司增加岗位编制

1、属下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增加岗位编制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中必须说明增加岗位编制的详细原因及相应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具体包括: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增加岗位编制人员工资标准及成本预算;

(3)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

(4)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2、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属下公司实际情况对增加岗位编制报告进行初审和核实,提出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

第八条 属下公司物管中心增加岗位编制

1、物管中心以书面形式向属下公司提出增加岗位编制请示报告,请示报告中必须说明增加岗位编制的详细原因及相应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具体包括:

(1)拟增加岗位编制及数量;

(2)增加岗位编制人员工资标准及成本预算;

(3)说明增加岗位编制人员的工作安排及工作量,同时分析不能通过调配现有人员或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工作量等手段解决问题的原因;

(4)拟增加岗位的工作说明书。

2、属下公司根据物管中心实际情况对物管中心增加岗位编制的报告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总部审批。

第三章 招 聘

第九条 招聘原则

(一)计划原则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及物管中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人员时,须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填写《招聘申请表》,提交拟增加岗位人员工作说明书,经所在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2、如属于岗位编制外增加人员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须同时履行增加编制审批手续。

3、所有干部的引聘须严格按照《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执行。

(二)本地化原则

1、为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充分利用和发挥各地区人力资源优势,稳定员工队伍和便于管理,如无特殊情况,各属下公司原则上在当地招聘员工,尽量实现人员本地化。

2、在实行人才本地化同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岗位轮换、岗位交流等形式实现系统内人力资源共享。

(三)先内后外原则

当公司总部、属下公司及各物管中心产生招聘需求时,各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首先应进行内部筛选,考核现有员工中是否有合适人员进行调配,当内部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即组织进行外部招聘。

2、在现有人员进行配置过程中,必须确保达到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和因人设岗,保证配置合适人选到合适岗位上工作。

(四)公正原则

1、招聘中应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做到任人唯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招聘制度,不得有任何徇私行为,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和因人设岗,保证配置合适人选到合适岗位上工作。

2、各级管理

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关系强行推荐不合格人选,或对正常的招聘工作施加影响。

(五)回避原则

1、在招聘过程中如遇家属、同学、亲友或以前同事时,须主动回避,做到举贤避亲,为公司招聘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内如有配偶、亲属、子女等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岗位,公司有权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第十条 招聘方式和途径

1、公司内部选拔、晋升和竞聘;

2、组织社会公开招聘;

3、招聘应届毕业生;

4、公司内部员工举荐等。

第十一条内部招聘程序

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实现内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做到人尽其才,充分挖掘公司内部人力资源潜力,为员工提供良好发展空间,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和企业的凝聚力,在必要时可通过内部调配来满足部分人员需求,内部调配须事先征得员工本人及所属部门负责人的同意。

内部招聘分公开竞聘和直接调配两种。

1、公开竞聘

(1)根据审批后的招聘计划,当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有新增或空缺岗位时,在公司系统内或所在公司范围内发布内部招聘信息,员工可根据自身条件参与竞聘;

(2)参加竞聘人员要求:

①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愿和所在公司推荐的形式,即首先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公司填写推荐意见,体现员工具有主动向上、不断接受挑战的勇气和信心,同时由所在公司推荐可以保证不影响竞聘上岗者所在部门正常工作开展;

②参与竞聘上岗人员须是公司正式员工,但不受原所在公司、工作部门和岗位限制;

③参与竞聘者在原工作岗位表现良好。

(3)根据竞聘要求,由招聘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负责组织成立临时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所在单位领导、竞聘岗位部门领导、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4)内部招聘流程

①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物业管理中心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要求公布内部招聘的岗位、任职资格以及竞聘时间安排;

②有意参与竞聘的员工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部门及公司履行推荐手续后报名;

③招聘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竞聘岗位任职资格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竞聘者推荐给竞聘岗位主管领导,同时对不符合任职资格的竞聘者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④竞聘岗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每个岗位挑选三个候选人向考核小组推荐,由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工作;

⑤考核小组通过组织笔试和面试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确定初步人选,笔试由综合素质题和专业试题两部分组成,面试将由竞聘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评估;

⑥招聘单位经营班子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确定最终上岗人员(如果没有合适人选将另行组织面试考核);

(5)竞聘岗位试用期考核

竞聘上岗获选者将有一个月的岗位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为原工作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接受考核小组的集中评议,试用合格后公司将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者将回原岗位工作。

2、直接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按照第五章有关调配程序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

第十二条 外部招聘程序

1、公司总部、属下公司、物业管理中心根据审批后的招聘计划,依据岗位任职资格和工作说明书,结合岗位特点选择适当的招聘方式和途径从公司外部组织招聘活动。

2、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任职资格对应聘人员资料初步筛选后,再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推荐,共同确定面试人选,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填写《求职申请表》。

3、为了确保招聘人员符合用人部门的基本要求,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并核实其有关资料和证件的真实性。若初试合格,通知用人部门按下列程序进一步面试。

①主管以下岗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初试后,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应聘人员,将其资料提供给用人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②主管、主任岗位,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外,还须由分管领导进行第三次面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③经理助理以上岗位,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分管领导面试合格后,须由总经理面试,并决定是否录用;或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后,由经营班子集体面试,决定是否录用。

4、对应聘人员的评价及意见填写在《面试考评表》上,用人部门负责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评。所有干部聘任须遵守《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管理权限规定》的有关条款。

5、对于一线保安员、保洁员和临时工的招聘,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招聘程序。

第十三条 招聘效果反馈

为了解新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使得新员工更快熟悉公司、了解公司、融入公司,同时也便于公司不断评估招聘的效果,健全招聘制度,完善招聘流程,有必要建立招聘效果反馈机制。招聘效果反馈包括三部分: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定期与用人部门沟通了解新员工工作表现;

2、用人部分负责人或新员工直接上级定期与新员工面谈;

3、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定期与新员工进行面谈。

第四章 录 用

第十四条外部招聘人员录用

1、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聘用情况,与用人部门协商新进员工到岗时间后,向录用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发出《录用通知》,并要求其在报到时提供:

(1)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暂住人员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职称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5)近期体检合格的体检报告

(6)一寸及二寸彩色近期免冠正面照片5张

(7)其它需要提供的

资料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个人资料不真实,弄虚作假,严重隐瞒者;

(2)曾在招商局系统内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3)体检报告不合格者;

(4)尚未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者;

(5)在以前所任职单位出现过职业道德问题者;

(6)年龄未满18周岁者;

(7)其它不予录用情况。

第十五条新员工报到

1、录用员工带齐相应资料和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到,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交相关个人资料,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工作服等相关资料或物品。

2、签订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公司与员工本人各持一份,公司正式员工的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返聘人员和临时工视具体情况而定。

3、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由专人对新入职员工的《员工登记表》、《求职申请表》、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报告等资料进行归档管理,建立员工个人档案。当员工的姓名、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健康状况、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等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须在员工个人档案予以相应变更。

4、与用人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领人见面。

第十六条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之日起执行。

2、培训主管部门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用人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

3、新员工须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并提交试用期个人总结。

4、试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对试用员工进行鉴定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5、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七条续聘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审批手续,填写《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

内部招聘人员的录用可按照第三章第十一条有关程序办理。

第五章 调 配

第十八条调配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这其中包括在公司总部和属下公司范围内的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调动、岗位交流、降职等。

第十九条公司内部调配

1、公司总部或属下公司内部调配

(1)如公司有岗位空缺,同时公司内部又有合适人选,可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或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及人员编制状况提出调配意见,并与相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

(2)协商同意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内部调动审核表》说明调动的原因、理由,经过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若晋升或降职还需附上员工最近的工作表现材料),交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

(3)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以上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含主管)以上员工由所在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执行。

(4) 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以下员工由所在单位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5)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发出《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通知调动员工、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并知会公司其它相关部门。

2、公司总部及属下公司之间调配

具体流程参照《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岗位轮换和交流管理办法》

第六章解 聘

第二十条解聘的种类

员工与公司聘用关系的解除分为:员工辞职、公司辞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员工退休等。

第二十一条员工主动辞职

1、员工辞职,应填写《辞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以上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含主管)以上员工辞职须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确保工作交接无误,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3、如员工在劳动合同期内辞职(含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者),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或以一个月工资作为对公司的经济补偿。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未能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以一个月工资作为对公司的经济补偿外,还应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员工辞职获得批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离职交接单》,做好工作交接;在工作未交接完成前,员工不得先行离职,否则须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由员工提出辞职的,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否则,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公司辞退员工

1、公司辞退员工,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辞退审批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以上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含主管)以上员工辞职须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2、辞退员工获得批准后,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给被辞退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被辞退员工在接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离职交接单》,做好工作交接;在工作未交接完成前,员工不得先行离职,否则须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3、员工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公司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连续旷工超过三天(含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六天;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按公司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7)员工在下列情形下,如出现上述六种情形之一者,公司也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②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③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员工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而被辞退,应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4)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1、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者,均应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公司无须向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2、如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及所在部门负责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如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由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部部门经理级(含部门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以上员工及属下公司主管级(含主管)以上员工辞职须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四条员工退休

参照国家及所在地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离职手续

(一)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办理完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工作交接事宜;

2、交还公司所有资料、档案、合同、各种文件及其它物品;

3、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和备用金,待所有离职手续办理完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工资;

4、离职员工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的,应在离职日将档案、人事、组织关系转离公司;

5、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7、如员工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或协议,将按照其它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办理。

(二)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除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外,公司将根据情况安排离职审计。

(三)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程序办妥离职手续后,可向公司申请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七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部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生效前实施的有关招聘、录用、调配及解聘有关规定,凡与本管理办法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__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3篇 电脑城招商管理办法

一、招商代表凡本公司员工除完成本职工作以外,均有义务承担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招商工作。公司招商人员对外统称为“招商代表”。公司招商人员分为“内勤人员”和“外勤人员”。

二、 招商人员的日常管理1) 上门商户由当班内勤人员轮流接待,要求积极、主动礼貌、热情。并在《商户现场来访登记表》上登记备案并由接待人员跟单促使成交。2) 电话来访商户由当班内勤人员按照先后顺序轮流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电话铃响不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电话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记录,并转告于当事人;接打私人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3) 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招商大厅应由内勤人员轮流值班。4) 上班时间必须保持一个精神饱满状态,禁止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应作好随时接待或联系商户的准备。5) 应在一天的工作时间前和时间结束后作好招商大厅和总经理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6) 工作时间不能无故离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如确需离岗外出,需向部门经理请假,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7) 在招商过程中应及时向招商经理汇报工作情况。8) 保持仪表整洁,统一穿着公司工作服,同时佩带公司工作牌,男式不得留长须和长发,女士不得披发及留长指甲。9) 必须对工作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态度,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如对上司在工作安排上存在异议,必须得先服从后异议。

三、 招商人员底薪和招商指标

1、 凡新聘的招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2、 外勤工资:底薪为1200元+提成+奖金;内勤工资:底薪为1200元+奖金;

3、 外勤人员根据当月招商业绩,除提成和底薪照发,还会发放一定数额的业务奖金。内勤人员没有任务指标,也没有业务提成,但每月会根据当月表现,由招商经理制定发放当月一定奖金数额。

4、 任何招商人员如受到投诉、工作不配合、不协调等影响工作的问题,一旦发现,由招商经理核准后,第一次扣除当月底薪的20%,第二次扣除当月底薪的50%,第三次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四、 提成办法

1、 一般商户交清三租三押后,可提取铺位一个月租金的30%作为业务提成。

2、 商户买断经营权的,在商户交清全部租金后,可提取全部总租金的5%作为业务提成。

第4篇 w电脑城招商管理办法

一、招商代表

凡本公司员工除完成本职工作以外,均有义务承担公司所开发项目的招商工作。公司招商人员对外统称为“招商代表”。公司招商人员分为“内勤人员”和“外勤人员”。

二、招商人员的日常管理

1)上门商户由当班内勤人员轮流接待,要求积极、主动礼貌、热情。并在《商户现场来访登记表》上登记备案并由接待人员跟单促使成交。

2)电话来访商户由当班内勤人员按照先后顺序轮流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电话铃响不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电话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记录,并转告于当事人;接打私人电话不能超过5分钟。

3)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招商大厅应由内勤人员轮流值班。

4)上班时间必须保持一个精神饱满状态,禁止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应作好随时接待或联系商户的准备。

5)应在一天的工作时间前和时间结束后作好招商大厅和总经理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6)工作时间不能无故离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如确需离岗外出,需向部门经理请假,最长不得超过10分钟。

7)在招商过程中应及时向招商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8)保持仪表整洁,统一穿着公司工作服,同时佩带公司工作牌,男式不得留长须和长发,女士不得披发及留长指甲。

9)必须对工作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态度,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如对上司在工作安排上存在异议,必须得先服从后异议。

三、招商人员底薪和招商指标

1、凡新聘的招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2、外勤工资:底薪为1200元+提成+奖金;内勤工资:底薪为1200元+奖金;

3、外勤人员根据当月招商业绩,除提成和底薪照发,还会发放一定数额的业务奖金。内勤人员没有任务指标,也没有业务提成,但每月会根据当月表现,由招商经理制定发放当月一定奖金数额。

4、任何招商人员如受到投诉、工作不配合、不协调等影响工作的问题,一旦发现,由招商经理核准后,第一次扣除当月底薪的20%,第二次扣除当月底薪的50%,第三次作为自动离职处理。

四、 提成办法

1、一般商户交清三租三押后,可提取铺位一个月租金的30%作为业务提成。

2、商户买断经营权的,在商户交清全部租金后,可提取全部总租金的5%作为业务提成。

第5篇 海滨投资公司招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按照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滨海【2009】3号文件和_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党【2009】2号文件《汇能公司关于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安排》的精神,为了加强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部门对招商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使招商工作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的主要适用范围为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园区管理公司所属的招商部门,和指定参与招商的全体招商工作人员。

第二章 招商目标

第三条 作为招商对象的企业必须是具有合法身份的内资、外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第四条 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欢迎从事国家允许的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投资者入驻园区,并特别鼓励下列行业来投资:

1.与能源建设、交通运输等相关或配套的电气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等;

2.高成效、低消耗、低污染产业;

3.高新技术企业

第三章 招商合作形式

第五条 招商合作以强强联合为合作基础、共同发展为合作目标,以出租定制厂房的形式做为基本合作形式。

1. 投资企业以独资的形式注册企业,::单纯租赁园区内为其量身定制的厂房进行生产和经营(即:房东形式)。

2. 投资企业与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生产经营实体,租赁园区内的定制厂房进行生产和经营(即:股东+房东形式)。

第六条 根据园区整体规划,视园区开发和建设进展情况,可适时适度的调整合作形式,以促进产业基地建设。

第七条 入驻企业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布的所有优惠政策和鼓励条件,具体内容见附件一《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介绍》.

第八条 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入驻园区企业会向区政府争取最优惠的政策,并视企业规模和入驻园区期限从物业服务、租金和其它各个具体方面给与相应的支持。

第四章 招商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九条招商工作要建立以发展为本,以服务为先的指导思想,努力把滨海的产业园建设成为高效益、高产出、高标准的产业基地。

同时,招商工作肩负着宣传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济发展、投资环境,以及提高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任务。

第十条 招商部门的工作内容

1.负责招商信息和招商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发布,以及招商宣传广告的设计与推介工作。

2.负责招商会议的组织与管理、参会者的联络以及招商会后的跟进工作。

3.负责招商项目的综合协调和配套服务,对招商项目情况进行通报。

4.负责为招商产品、项目库和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以及招商网站的建设与更新、维护提供必须的基础资料和信息。

5.负责参与招商谈判及招商合同的签订,负责招商项目的协调、推进与落实,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招商项目规划布局,为投资者提供综合咨询服务。

6.负责拟定招商规划、年度规划,负责招商政策与投资环境研究、招商模式的设计,招商综合资料的编写,以及招商简报的编发。

7.负责收集政府颁布的招商优惠政策,拟定本园区招商优惠措施,以此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8.负责对入驻园区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园区合法正常的经营秩序。

第十一条 在招商部门经理领导下,由各个招商管理专员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招商工作。

第十二条 招商部门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基本按照发现、跟踪、锁定、服务四步进行具体工作,建立跟踪档案定期总结分析和汇报。见附件二《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联系登记表》。

第五章 招商工作的考核和奖励

第十三条 为调动招商部门的积极性,按照工作内容所涉及的几个方面,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参考附件三《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 为加大招商力度,促进汇能产业基地的快速发展,对于招商引资引荐人实行奖励办法,具体参考附件四《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

第六章 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招商工作围绕天津三源电气科技产业园和天津滨海科技产业园两个园区的高端定位,遵循诚信共赢的原则,对招商工作中遇到的新形势新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 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其他附件

附件一:《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介绍》

附件二:《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联系登记表》

附件三:《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四:《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

法》

附件五:《项目引荐人证明表》

天津滨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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