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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2-26 热度:87

会议管理办法

第1篇 酒店会议室管理办法

酒店会议室的管理是有明文规定的,以下是:《酒店会议室管理办法》,请阅读!

酒店会议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酒店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或办公室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酒店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或办公室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报批,并应予协助,部门例会除外。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或办公室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日常菜品及服务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办公室文员,由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天10:10。

特殊原因需要延迟或延期召开的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厨师长、销售部、服务部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4、会议内容:反馈上一天工作中发生的菜品问题,服务问题及客人反馈意见。

总结工作中不足,解决发生的问题,杜绝问题的延续发生方法,确定解决人,解决时间及监督人。

(二)、酒店周总结计划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召集,总经理主持,董事长列席,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部门之间协商解决。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10与菜品服务会同时举行。

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前厅各部门主管、传菜部、销售部、服务部、厨房。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

(1)上周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划落实情况。

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4)汇报本周工作计划。

(三)、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

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酒店会议的目的,酒店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

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酒店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

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

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签到

酒店级会议召开时,会议责任人须提前准备好《会议签到考勤表》。

会前5分钟,安排专人在会议室或会议地点入口处组织签到。

部门级会议召开时,会议责任人进行实地考勤。

五、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

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

迟到、早退、中途缺席一分钟内则赞助10元,迟到、早退、中途缺席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如需请假需经酒店负责人批准。

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

迟到、早退、中途缺席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早退、中途缺席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

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

发现违反以上情况者,一次赞助10元,每次会议最多可成长10次。

4、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

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

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酒店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室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会议室是公司举行会议,接待来客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议室使用细则

(一)会议室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会议室只限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使用,外单位借用会议室须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各部门无权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

(三)公司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须经办公室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会议室钥匙。

(四)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施,保持会议室清洁。

用后应及时清洗水杯和烟灰缸,打扫卫生,检查安全,锁好门、关好窗,将钥匙交还办公室。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将会议室的各种设施拿出会议室或转做他用。

(六)会议室内的卫生每周至少要清洁一次,遇有会议时,要一次一清洁。

(七)每次会议之前,管理人员应进行电源检查、配备饮用水、水果(必要时)等工作。

(八)会议室管理人员要严格室内物品的管理和维护(含花木等)做到会散、人走、电源关、门上锁。

(九)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公共设施,损坏赔偿,不许将室内物品移做他用。

第三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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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会议室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关于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1】

为方便学院各部门使用会议室,充分发挥学院办公室有效管理和协调的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请各部门参照执行。从即日起试行。

一般会议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 、会前准备阶段:学院各部门在使用会议室前,须提前向院办预定并详细说明使用时间、会议室(大或小),需要进行设备调试的请提前半个小时,以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

二、会中服务阶段:开会时,如有任何需要,可与办公室取得联系。由办公室进行协调。

三、会后整理阶段:请各部门在用完会议室后,安排人员检查电源是否拔掉,桌椅是否摆放整齐(爱护公共环境,人人有责),随身带的物品是否拿好。以确保下个会议的顺利召开。

注:本办法解释权归院办,如有不妥之处,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或直接与院办联系,谢谢支持!

会议室纪律管理规定【2】

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会议室,提高会议的质量,体现联营体会议的严肃性,整顿会风,从而真正发挥会议的效能,特制定会议室纪律管理规定:

一、进入会议室必须着装整洁。

二、在会议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三、办会部门在使用会议室的过程中,必须爱护公物,保持会议室的整洁,用完后所有设备放置原位。不得擅自开关电器设备,以免损坏。

四、会议室内所使用设备、工具、办公用品未征得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会议室或作为他用。

五、会议室禁止吸烟,与会人员要讲究公共卫生。

六、与会人员需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或离会,有事必须在会前向办会组织者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七、会议期间,凡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场(特殊情况须报告办会组织者)、不得开“小会”、不得看阅与会议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得干“私活”。

八、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集中精力开会,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或调为震动状态。

九、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十、凡与会人员不得带小孩或无关人员参加会议。

十一、与会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向会议无关人员谈论会议讨论情况。

综合管理部

二○__年九月

第3篇 某学校会议场所使用管理办法

f学校会议场所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会议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会议、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会议场所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会议场所包括__校区图书信息大楼十楼视频会议室、图书信息大楼三楼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多功能厅、逸夫科技楼学术报告厅,赭麓校区四号楼二楼会议室、七楼多功能厅。

第三条 各会议场所原则上只供校内各单位使用,按照轻重缓急、预约先后的原则统一编排使用会议场所。

第四条 申请程序

1.会议场馆首先保证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其他部门申请会议场馆一般采取按照申请使用时间顺序统一编排使用;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可相互协商使用时间。

2.学校主办各类会议、学术报告和演出使用会议场所,由主办单位指定专人就具体使用要求直接与后勤管理处对接,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落实。

3.校内各部门使用会议场所,需填写《f医学院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负责安排落实。

4.社会友好单位租借使用会议场所,需要填写《f医学院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报请分管校长同意;在签订使用协议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使用。

第五条 使用管理

1.会议场所由后勤管理处教室和宿舍管理科负责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使用单位负责具体会务工作,含会议材料、主席台布置、桌牌摆放、鲜花、会标的制作和悬挂等,若使用会议场所的仪器设备,需在会议前一天派专人到预定会议场所进行调试。

3.使用单位在使用会议场所期间要爱护会议室公物,保持会务场所清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擅自挪用室内设备。如损坏公物,务必书面说明原因,并由损坏单位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4.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空调、照明设备、仪器设备、门窗等,管理人员要及时通知物业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防范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等行为。严禁将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会场。演出现场禁止使用人工喷雾效果。

第六条 召开大型会议或演出,有大量人员和车辆进出,应提前向学校保卫处备案,并做好应急和人员疏散预案。

第七条 各使用单位应负责对所举办的会议、学术报告和演出内容的审核,加强对参会人员的引导和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使用单位单位负责。

第八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名义申请使用教室或改变经过审核后的教室用途。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处

第4篇 某大学会议管理办法

大学会议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确保会议质量和效率,使会议的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安排的原则

会议安排遵循精简高效、急缓有序和力求节约的原则进行。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主题鲜明,准备充分,注重实效;能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并尽可能缩短会议时间,合理安排与会人员;部门职责范围内或分管校领导权限内可以决定的事项,尽量不组织会议研究。

二、会议类型及负责部门

(一)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务虚会、校领导工作工作会议等由校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二)以学校名义召开的大型综合性会议,由校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三)各种专题性、业务性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牵头组织会务,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各部门和单位内部召开的各种会议,由各部门和单位自行组织。

(五)为解决紧迫问题和突发事件所召开的会议,由主持会议的校领导指定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其他部门和单位予以配合。

三、会议召集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会议中心议题

全校综合性会议议题一般由校领导或校办公会确定;业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各部门在确定会议中心议题时,要本着集中、精简的原则进行安排,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

(二)确定会议议程、日程、主持人和与会人员名单

全校综合性会议议程、日程、主持人和与会校领导名单,由校办公室根据校党政主要领导意见进行安排与协调;各种业务会议,除安排分管校领导和必须出席的校领导外,一般不邀请其他校领导参加。各部门、单位出席人数应控制在最低限度,应选派最有代表性的人员出席,一般情况下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必同时出席同一个业务性、专题性会议。

(三)履行会议报批手续

由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全校业务性会议、专题性会议、承办的校外会议、需要安排在校外召开的会议,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由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类规模较大的会议或者重要会议,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必要时报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需使用学校公共会议场所(包括:体育馆、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图书馆会议室与接待室、行政楼六楼会议室)的,应提前一周填写《z医科大学学术报告厅、体育馆使用申请单》,以便统筹安排,并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四)会议通知

学校党委和行政召开的会议及大型综合性会议,由校办公室根据会议决定或校领导指示负责会议通知;各类专题性、业务性会议,由负责组织的职能部门做好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含以下要素:会议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和会议要求等。

校办公室每周一上午根据校领导安排,制定一周会议安排,未纳入一周安排的会议,一般不作临时安排。

(五)会场布置

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场布置,相关部门予以协助。会场布置包括:会标、主席台、会场座次、席卡、音响、多媒体投影、鲜花、茶水及分会场准备等,具体视会议的规模和重要程度而定。

大型会议、重要会议,会标及主席台领导或来宾座次方案,应提前与校办公室沟通。

校办公室要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会议筹备与召开过程的指导与协调。

(六)会场服务

大型的重要会议,主办单位必须安排签到,内容重要且需要一段时间斟酌的材料,应提前两天发给会议代表;其它会议材料可在会前发放。

特别重要的会议还应制发会议证件,安排录音录像、摄影照相、新闻报道、合影留念、礼仪服务、安全保卫等。

(七)会后工作

会议组织部门和单位应根据会议精神,尽快将校领导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整理成文稿,必要时草拟会议纪要,送校办公室按程序制文;重要会议,需将全套会议材料整理后送学校档案馆存档;会议的决议、决定,由会议组织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四、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应按要求出席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必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请假,并在获准情况下,安排其他人员出席。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一般应提前5-10分钟到达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应关闭移动电话或将其置于振动、静音状态,并不得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三)与会者发言必须提前做好准备,紧扣主题,重点突出,内容精炼。

(四)凡涉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按保密要求办事,妥善保管会议文件,需要退回的文件要及时退回。

(五)凡属学校部门在校内外召开的会议,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明确责任人。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5篇 公司会议管理办法(5)

公司会议管理办法(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 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 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 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 会议安排

第六条 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 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 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

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 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 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 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 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 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 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 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__年11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6篇 s局会议制度管理办法

会议管理办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议的有效组织和管理是改善办公秩序,及时传递、执行和保存办公信息,提高办公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本所各部门应重视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会议,包括本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等例会,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工作会议,以及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全所性会议。

不包括本所及所属各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会议。

第四条 会议的管理部门为所办公室,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由承办部门协作安排。

第二章 会议召开原则

第五条 本所及各部门召开会议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精简。大力压缩会议,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减少与会人员。逐步利用现代网络和通信传播工具部署工作,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二)高效。召开会议应具备必要性,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

(三)务实。把工作重点放在科研、开发、管理和生产等重要部位,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可采取现场办公会议等形式,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四)节约。会议要厉行节约,凡涉及经费开支的会议应严格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执行,严禁铺张浪费。

第三章 会议安排

第六条 本所例行会议均列入例会制度,要求按照例行会议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组织召开。

第七条 本所临时组织的会议,涉及本所有关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会议所需材料、设备、器材、场地及时安排到位。

第八条 本所各部门组织的全所性不定期会议,均须经分管所领导批准后,提前7天报送所办公室列入会议计划。所办公室负责于每周星期五将全所各类会议统筹安排,编制会议安排表,印发到会议参加人员。

第九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将会议主持者、议题、议程、与时间、地点安排报送所办公室,由所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十条 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日期、地点或会议内容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3天报送所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所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打乱或更改正常会议计划。

第十一条 凡需要所领导参加的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请示分管所领导,按分管所领导指示办理。

第十二条 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所办公室有权合并召开。对于准备不充分,或有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所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第十三条 不定期会议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各部门会议不应安排在全所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部门会议服从全所会议,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 会议召集部门应做好充分的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材料、落实布置会场、做好报到签到等工作。

第十五条 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所党组会议由所人事劳资处负责记录,行政会议、所长办公会议由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各部门召集的全所性专业会议由各部门派专人负责记录;全所性的行政事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记录。

第十六条 会议原始记录应由会议主持人和主要与会人员签字认可。

第十七条 会议形成决议或决定事项需要所属各部门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或全所职工知晓的,可编制会议纪要,及时印发各部门。

第十八条 会议材料的归档:各级会议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纪要、简报、照片、录像、领导讲话和题词等均应及时整理,按时归档。

第五条 会议纪律

第十九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应将手机和传呼机打到振动方式(有特殊要求的会前另行通知)。

(二)会议须限时召开,无特殊情况应按时结束。发言应确定时间,紧扣主题,简明扼要,严禁偏离主题,延误会议进程。

(三)会议内容如有保密事项,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__年3月1日起实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会议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

(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具体内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可以发起一定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可以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别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3。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3。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3。3会议场所布置;

3。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3。5会议签到;

3。6会后事项安排。

3。7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必须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情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三十三条 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7篇 z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__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_国税发[____]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区局召开,需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六)本办法适用于区局机关。

第8篇 协会会议制度管理办法

大学管理协会部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协会各部门可在遵守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门例会制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门全体会议。每次活动举办后必须召开总结会,出席者为各部室主要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部门扩大会议。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部室主要人员对所做工作的汇报与总结;拟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议定;困难问题的解决。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 部门召开会议之前由各部部长负责通知需到会的人员。

第四条 会议参与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六条 参加会议要提前到场签到,部长负责组织签到及会场布置工作。

第七条 会议由各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后存档。

第八条 会议期间要保持会场的安静,通讯工具要 或调成振动。

第九条 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连续达3次者视作自动退会处理。迟到、早退者各部门内部提出警告,连续达3次者,协会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

第十条 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有会议记录人员记录。每学期会议请假累计达6次者,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会议的考勤情况各部门要准确记录,定期汇总,作为协会考核的重要项目。

第十二条 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区人民医院会议室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会议室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医院的各种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等。

二、会议室由医院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学术厅由科教科负责管理。各科室使用会议室需提前与院办或科教科预约,告知会议名称、使用时间、人数等相关信息,以便统一安排。

三、遵照谁先预约谁优先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使用。

四、各使用科室要保持会议室整洁,爱护财产。

第10篇 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级、各类会议的组织和管理。

第3条 主要职责。

1.集团领导:负责重要会议计划方案及会议纪要的审批。

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会议计划方案的策划、落实以及会议的通知、考勤、纪律管理、后勤服务等。

3.集团各中心:负责相关会议组织、召开、参与、准备及会议决定的落实等。

第二章  会议类型

第4条 固定会议。主要指公司级别的相对固定的大型综合会或专题会议等。

会议名称 召集部门 会议周期 参会人员 议题和活动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年度

每年4月 股东、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集团中高层以上管理人员和各分公司经理 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财务工作报告

公司年会 企业管理

中心 年度

春节前半个月左右 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获奖人员,部分项目经理,总部全员 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表彰、年终聚餐

经营工作会议 经营管理

中心 半年度

过年后和6月底 各分公司经理、经营负责人、部分项目经理;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 经营工作总结及座谈

财务工作会议 财务管理

中心 半年度

过年后和6月底 集团财务部门全员

各分公司财务负责人 财务工作总结及座谈

质安工作会议 工程管理

中心 半年度

过年后和6月底 集团工程部门全员

各分公司负责人 工程质量、安全、创优的总结与座谈

公司例会 企业管理

中心 每周

周一召开 公司高管

各部门负责人 上周重大问题及部门计划执行情况等

第5条 非固定会议。指各种非固定的专题会议、接待会议、研讨会以及其他各种临时会议。包括信息化会议、接待上级主管主管部门与合作单位的会议,部门研讨会、培训会议等。

第6条 会议的形式。可分为现场会议、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年度、半年度的固定大型会议,需要现场参与;其他会议可根据情况灵活选择相应的会议形式,但应保证一定的现场会议次数。

第三章  会议计划

第7条 制定会议计划方案。按固定、非固定两类会议,行政管理中心做不同的计划方案。

1.固定会议计划:行政管理中心可在每年年末制定第二年的会议计划(不含每周例会),填写《会议计划表》,并上报集团领导审批,在第二年年初公布计划。

2.非固定会议计划:各会议组织部门需在每月25号前向行政管理中心呈报会议需求,填写《会议需求表》,行政管理中心收到会议需求后,进行统一规划,制定月度会议计划,填写《会议计划表》,并将方案上报集团领导,经协调确认审批后,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在每月30号公布下月会议计划安排。

3.每周例会固定在每周一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特殊情况需变动的,应于上周周四发出下周例会变动计划的通知。

第8条 组织实施。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协助其他部门组织会议,其他部门负责具体的会议计划实施,组织协调人员,主持召开会议。

第9条 计划控制。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督促其他各部门执行会议计划,当出现临时突发状况,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及时调整计划,合理安排,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

第四章  会议准备

第10条 公布会议通知。会议通知由责任部门提前3天拟定(大型会议需提前7天),责任部门按《会议通知》模板(附件3)填写好内容,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参会人员、讨论主题、会议议程等,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发给行政管理中心,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后进行公布。

第11条 会场安排。行政管理中心协助会议责任部门按照会议要求,负责会场准备,按照《会议准备确认表》准备好各类物品,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确认。对于电话会议和视频会议,应事先请公司系统管理员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12条 会议室使用。会议室的使用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安排清洁人员打扫会议室,保持会议室的干净、整洁。临时需用会议室的部门及人员要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行政信心中心进行登记,并准备相关物品,安排会后打扫。

第13条 参会人员、场地、住宿、用餐等事项确认。责任部门在会议通知发出以后在开会之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会议场地、参会人员的确认工作。

第14条 参会人员预备工作。

1.参会人员需按会议通知要求准备会议材料。材料内容包括上次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上一阶段主要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拟提交讨论的议案等。

2.参会人员如有重要材料容汇报,应提前至少一天发送给其他参会人员。

3.不允许提出对于本次会议未准备讨论的议题或本部门内部协调即可解决的问题。

第五章  会议召开

第15条 会场纪律。

1.准时出席,不迟到、早退、缺席;

2.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确需接听时,应到会议室外,切勿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3.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4.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5.不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第16条 签到。与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会议记录人员或会议组织部门指定专人对签到进行确认。

第17条 会议议程原则。会议组织者要明确会议议程原则,并向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等转达议程原则,以确保会议的有效进行。

1.会议主持。会议由主持人负责引导会议进程,完成会议的各项议程。

2.会议记录。组织者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可采用录音、笔录、摄影等方式,以确保记录准确。重要会议应安排拍照,供公司新闻稿用。

3.时间控制。主持人按照会议议程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记录人员对主持人做出提醒,经主持人提议可以适当延长会议时间。

4.主题明确。会议围绕会议主题进行发言、讨论,主持人要确保主题明确,对跑题、偏题的发言要及时指出,会议记录人员对主持人做出提醒。

5.形成决议。会议最后要形成决议或结果,由主持人确认。

6.会议结题。主持人在会议最后做出总结,宣布会议决议或结果。

第六章  会后落实

第18条 会议材料的整理与存档。

1.会议材料搜集、汇总。在会后1天内,会议发言人应将本人会议上所用书面材料的电子稿提交会议记录员和行政管理中心。

2.会议纪要整理、发布。在会后2天内,会议记录员整理好会议纪要,提交给部门领导或集团领导审阅后,再交给行政管理中心,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发送给相关部门。

3.存档、备案。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人员,对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进行归类存档,作为公司的知识资源。

第19条 决议落实。会议上形成的决议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办、落实,决议的完成情况由监督审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并计入部门考核。

第20条 会议统计。行政管理中心每月3号之前汇总上月会议情况形成《每月会议完成报表》,内容包括会议计划与执行、会议考勤、纪律、会议决议等;及时收集会议决议的执行进度,并适时公布。

第七章  会议总结

第21条 会议管理总结。行政管理中心每个月对会议管理的实际情况做出总结,包括执行情况、问题、建议等,并根据会议管理经验,不断完善会议管理办法和流程。

第22条 会议运行总结。各部门应对会议的有效性进行总结,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专题会议研讨会议召开的频次与方式、会后实施与监督办法,不断改进会议效率、质量。

第23条 会议中,各部门应对上一个周期会议上提出各项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反馈,有结果的反馈结果,没有结果的则反馈具体解决到哪一步,预计还有多少时间能完成,明确时间和主要推进步骤。

第八章  附则

第24条 本办法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5条 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6条 附件:(1)会议计划表;(2)会议需求表;(3)会议通知;(4)会场准备确认表;(5)会议签到表;(6)每月会议完成报表。

第11篇 某学院会议管理办法

学院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安排及通知

(一)根据__学院党委、行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校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一般于每周一下午交替召开。学校办公室为会议责任单位。如会议需要相关单位列席,由学校办公室通知。

(二)各单位组织召开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全校性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应提前5天填写《__学院活动/会议申报表》送学校办公室,经校领导审定后召开。会议申报单位为会议责任单位,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学校办公室协调校领导出席。

(三)校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视会议内容确定相关单位为责任单位,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学校办公室协调校领导出席。

二、会议的组织

(一)议题的准备

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的议题一般由校领导提出,也可由职能部门提出,职能部门应就议题相关内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形成通报提纲或问题解决建议方案,提前5-7天填写《__学院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核,送学校办公室呈校主要领导审核后安排上会。

学校其他会议的议题由校领导提出或由会议申报单位与分管校领导商定。

(二)会前准备

会议责任单位负责准备会议材料,经相关校领导审阅通过后,按要求发放至所有参会人员并做好相关会议准备。

(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会议责任单位应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四)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

会议责任单位应积极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相关校领导。

(五)会议资料的归档

会议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有关会务工作的文字及影像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会议责任单位应协助宣传部门,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2篇 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_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一类会议。应当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会议总务、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等工作分别由_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

二类会议。各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送财政部审核会签,按程序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各单位召开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三类会议。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审批后执行。

四类会议。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列入单位年度会议计划。

第八条 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不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第十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会议分类、审批事项、会期及参会人员等,由上述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参照第六条至第九条作出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应当控制规模,节约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 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

第十三条 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各单位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

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十五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 计

一类会议

400

150

110

660

二类会议

300

150

100

550

三、四类会议

240

130

80

450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第十六条 一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二、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 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汇总后报财政部。党中央各部门同时抄送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门同时抄送国管局。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制定或修订中央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按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二类会议计划进行审核会签;

(三)对会议费支付结算实施动态监控;

(四)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国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财政部制定或修订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二)负责国务院召开的一类会议的总务工作;

(三)配合财政部对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会议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中直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财政部制定或修订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二)负责党中央召开的一类会议的总务工作;

(三)配合财政部对中央各部门会议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单位年度会议计划编制和三类、四类会议的审批管理;

(三)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四)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报告,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议计划的编报、审批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会议会期、规模是否符合规定,会议是否在规定的地点和场所召开;

(五)是否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地方转嫁、摊派会议费;

(六)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

(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经报批后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定点饭店或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部定点饭店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会议费管理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 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补充规定》(国管财[2007]217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2008]331号)同时废止。

第13篇 会议室管理办法规定

会议室管理制度【1】

一、会议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内容包括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打扫卫生,操作有关设备(如空调、电灯)等。

二、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开水瓶、茶杯、烟缸放置有序。

三、启用会议室后,为保持室内干净、卫生、安静、舒适,严禁擅自动用室内电器、乱张贴标语、广告,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丢果皮、纸屑,未经许可小孩不得进入室内追逐吵闹。

四、会议室常备茶叶、开水,逢节日和重要会议,经领导同意适当摆设水果。对外来人员参加会议由管理人员负责接待,服务要求做到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有礼貌,会议时负责供水、续水工作。

五、任何部门需动用会议室开会,必须预先到办公室登记,然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启用会议室。

六、会后应及时清理、打扫卫生,发现遗忘的茶杯、笔记、书本等物,须及时交还失主或送交办公室。

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2】

一、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会议室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会议室合理有效使用,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

二、管理办法

第一条:会议室是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研讨工作的地方。会议室由行政处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内容。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

第二条:为了避免会议时间发生冲突,各部门使用会议室需提前通知行政处,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以便统一安排。

第三条: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时,需说明会议相关情况。比如明确使用时间、参会人员等,如有需要行政处协办的事项需提前注明,以便行政处根据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安排。

第四条:正常工作日,各部门提前到行政处填写申请单,并到前台备案,即可使用会议室。若周六日使用,需提前半天到行政处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领用会议室钥匙备用,并于工作日及时归还。

第五条:如有外来领导或客人来我公司,需提前一天通知行政处, 以备整理会议室及准备果盘等。如公司培训等内部使用,需提前半天申请。

第六条:会议室使用需遵循领导优先,先登记先使用、先紧急后一般、先全局后部门的原则;各部门之间可本着重要、紧急优先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如遇特殊情况、紧急会议可先通知行政处负责人,{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立即开启会议室先行使用,事后补办有关登记。

第七条:部门应在所预约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若长时间未到,则会议室使用权由综合办另作安排。

第八条:如部门临时取消申请,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申请。部门及个人应按预约时间内使用完毕,若后续时间无其他安排,可超时使用。但若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其他部门使用,超时部门必须离开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第九条:如需使用会议室设备,应提前说明,以备提前准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十条:各部门在会议期间要宣导参会人员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会后使用部门及时整理,关闭投影仪、空调,椅子及时归位,确保各种电器断电、门窗关闭,室内干净整洁。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综合办,以便及时修理。

第十二条:未经允许,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物品,需得到行政处负责人许可。借用完毕后,需及时归还。

附件:

会议室使用申请表

年 月 日{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部门主管: 行政部主管:{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内蒙古正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日

第14篇 s协会会议制度管理办法

大学管理协会部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协会各部门可在遵守协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门例会制度,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至少每三周要有一次部门全体会议。每次活动举办后必须召开总结会,出席者为各部室主要成员,结合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人员参加部门扩大会议。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部室主要人员对所做工作的汇报与总结;拟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重大问题的议定;困难问题的解决。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前就上述内容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第三条 部门召开会议之前由各部部长负责通知需到会的人员。

第四条 会议参与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公布之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第六条 参加会议要提前到场签到,部长负责组织签到及会场布置工作。

第七条 会议由各部门专门人员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后存档。

第八条 会议期间要保持会场的安静,通讯工具要关闭或调成振动。

第九条 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故缺席连续达3次者视作自动退会处理。迟到、早退者各部门内部提出警告,连续达3次者,协会通报批评并记入档案。

第十条 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有会议记录人员记录。每学期会议请假累计达6次者,协会内部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 会议的考勤情况各部门要准确记录,定期汇总,作为协会考核的重要项目。

第十二条 会议时间、地点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__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_国税发[____]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发布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发布、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区局召开,需要在局外召开的,应报局长审批。

(六)本办法适用于区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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