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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3-05 热度:16

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1篇 设备润滑油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 管理制度

1、 各台设备的润滑由本机台的操作工负责(电器设备除外)。

2、 设备操作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对设备进行加润滑油。

3、 凡按设计用油杯、黄油润滑的设备,油杯、油管应齐全完好,用机油润滑的设备,油盖应齐全完好。

4、 用干净的油桶加盖,装润滑油,并放在清洁的地方。

5、 设备的各润滑部位必须按规定的油量加油。

(二) 考核办法

1、 有一台设备润滑不良(包括油杯缺油、润滑部位干麽,油路不通,油管破裂,变速箱油量不足,油质不符),扣款10元/次

2、 用油杯加黄油润滑的设备,油杯、油管不齐全,不完好,扣工段10元/处,用机油(含mos2)润滑油的设备油盖不齐全、不完好,扣款10元处。

3、 装润滑油的油桶不干净,无盖、油桶放在不清洁的地方,扣款10元/处。

4、 油量过多使设备漏油,油杯外有黄油扣款5元/处。

第2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 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 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 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 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 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 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

第六章 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3篇 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1.0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资金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希望通过本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工作,防范在管理资金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0要求

2.1术语和定义

2.1.1现钞-指企业经营过程中用于收支目的的所有人民币、各种外汇钞票。

2.1.2现金-指企业存放在银行账户中,通过发给银行指令、随时可以用来支付各项开支的资金。即:通常所说的银行存款。

2.1.3资金管理-企业现钞和现金收付管理。

2.2资金管理制度

2.2.1财务部是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2.2.2资金管理制度包括:

• 现钞收支管理

• 银行存款收支管理

• 信用卡管理

2.3现钞收支管理

2.3.1企业财务部出纳负责企业所有现钞的收付保管工作。

2.3.2现钞的收入来源主要有:

• 职工交回差旅费剩余款、处罚赔偿款、备用金退回款。

• 收取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收入。

• 处理各类废旧物资的收入。

• 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设备车辆出租费、承揽外加工费等。

• 其他不足转账付款起点的小额收入。

• 客户或其他单位或个人通过邮局以汇款单支付企业的现钞。

2.3.3现钞支付范围

•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差旅费、备用金。

• 职工小额福利补助。

• 转账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励金。

• 小额零星采购付款。

2.4现钞收支管理政策

2.4.1企业所有现钞的收支核算均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除财务部特殊授权以外,一律不准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2.4.2企业所有现钞收入均由出纳人员收取,并于当日存入公司的开户银行。由于收款太迟而来不及在当天存入公司开户行的,出纳应于第二天送存银行。

2.4.3企业现钞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所有收付业务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现钞收支业务应限制在最低水平。降低现钞收支水平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

2.4.4企业应书面规定现钞支付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账户办理。

2.4.5所有外汇现钞的使用必须经过cfo批准;超过一定数额的外汇现钞必须经授权董事批准。

2.4.6公司所有现钞必须存放在符合规定的保险柜中。出纳人员不得将私人现钞存放在公司保险柜中。

2.4.7出纳人员应对其保管控制下的现钞负安全保管的责任。

2.4.8企业现金保险柜必须设置在由适当防盗和报警装置的办公室内。

2.4.9公司保险柜中的隔夜现钞最高数额必须符合国家或当地银行规定。

2.4.10出纳人员必须依据经授权人员批准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

2.4.11出纳人员原则上不得制作现金收付凭证并登记现金账,即实行通常所指的账钱分管制度。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允许由出纳人员制作的现金凭证必须经过其他独立会计人员的审核后方可过账。

2.4.12出纳付款后应在记账凭证及全部原始凭证上加盖付讫章。

2.4.13企业各部门严禁设立“小金库”。

2.4.14公司销售人员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钞,特殊情况应经财务部事先书面授权批准。收到现金的销售人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现金通过当地银行或邮局汇回公司。

2.4.15企业门卫或有关部门收到邮局汇款单后,必须立即交出纳人员办理签收手续。出纳人员收到邮局汇款单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送邮局承兑现钞。

2.4.16出纳人员赴银行、邮局收送现钞(特别是大额提现)必须由内部保安人员或相关人员陪同。发生现钞被盗被抢后,必须立即报警并向cfo&ceo汇报。

2.4.17销售人员或其他授权收取现钞的人员,如果将收到的公款不交或不及时交公司财务部(自收取之日起超过7个工作日)将视同挪用公款处理。

2.4.18销售人员或其他授权收取现钞的人员,如果收到公款后,长期占用不报公司财务部,或被财务部及其它人员检查发现占用公款超过60个工作日的,则视同贪污公款处理,企业将视金额大小报警。

2.4.19公务出差返回人员不得长期占用差旅费借款。其借款余额必须在递交报销手续的同时交给企业出纳人员。出差人员报销后,如果占用借款余额超过规定期限者,财务部应与人力资源部共同从其个人工薪账上进行扣款。

2.4.20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工作变更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备用金余额退还财务部。财务部主管人员应定期向各备用金借款人核对备用金借款数额。

2.4.21一切现钞收入,出纳人员都应开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应交由其他非出纳人员管理;出纳人员领用后保管人员应办理签收登记手续。

2.4.22每月末会计人员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与已入账的收据联按编号、金额逐张进行核对注销。作废的收据应全联粘贴在存根上,要确保开出的收据无一遗漏地收到款项。

2.4.23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库存现钞进行盘点,并按规定表格记录盘点结果。发现短缺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2.4.24遵循其他国家会计法有关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求。

2.5现金-银行存款管理

2.5.1企业财务部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规范企业使用支票、办理银行汇款单等业务工作。

2.5.2企业财务部银行出纳负责企业所有银行存款的收付管理工作。

2.5.3现金的收入来源主要有:

 股东注资

 客户销售收款

 客户预付货款

 各类废旧物资的处理收入

 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设备车辆出租费、承揽外加工费等

 银行贷款拨付

 保险和事故索赔收入

 其他合法收入

2.5.4现金支付范围:

 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

 归还股东投资及股东分红

 归还银行贷款

 其他所有现钞支付的范围

2.5.5现金收入主要形式:

 客户或其他单位签发的银行付款支票

 客户或其他单位交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 客户或其他单位交付的商业汇票

 客户或其他单位以电汇或信汇方式划入企业银行账户的款项

 银行直接拨入企业账户内的贷款和存款利息

2.5.6现金支出的主要形式:

 签发支票(包括现金支票)

 办理银行信汇或电汇

 背书转让银行承兑汇票

 支付银行利息的付款单

2.6现金-银行存款收支管理政策

2.6.1银行出纳人员负责银行存款收支工作。

2.6.2企业各项付款特别是采购付款,每月必须编制付款计划,并经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和总经理的批准。

2.6.3各部门主要是采购部门具体需要安排大额付款时,必须提前通知财务部。

2.6.4所有付款必须由银行出纳根据公司资金审批制度审批的付款凭证进行。付款凭证由会计编制后直接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办理有关支付手续。严禁会计将批准好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直接交给付款申请人。

2.6.5所有付款凭证必须经由专职会计审核后方可过账。当日发生的业务原则上必须当日录人电脑。

2.6.6禁止签发没有抬头或没有金额限制的空白支票。

2.6.7禁止出纳保管全部支票使用印鉴;印鉴和财务专用章应该分别保管。

2.6.8禁止下属机构坐支销售收入。下属机构必须严格按实行收支二条线原则办理其日常收支业务。

2.6.9禁止企业各部门或各下属机构设立“小金库”。发现设立“小金库”的部门或机构,一经查实,将对有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经办人予以严厉处罚;涉及贪污挪用公款者,应报警处理。

2.6.10禁止为外单位办理支票提现或现金转支票、汇票。购买和保管空白支票、领取银行对账单业务应当指定非银行出纳人员办理。出纳人员只保管少量空白支票。

2.6.11银行出纳必须登记记录所有银行支票和汇票收支辅助记录。要求以连号方式登记已使用、作废及未使用的支票。退回或作废的支票应在其上面加盖作废章,并由出纳统一保管,定期编制在会计凭证中。

2.6.12财务部银行业务主管会计应负责按月办理银行账户余额调节表;调节表应经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核。

2.6.13银行未达账项必须当月完成账务处理。对于长期跨月未达账项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并落实处理责任人。

2.6.14内控经理应每季度检查一次支票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妥善保管。

2.7公司信用卡管理

2.7.1企业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信用卡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管理公司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企业原则上禁止给企业雇员发放公司信用卡。

2.7.2信用卡发放对象。由于特殊原因或工作需要,企业可以向公司总裁、财务总监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公司信用卡。

2.7.3企业为上述人员申请办理信用卡前,必须事先获得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的书面批准。财务部必须根据董事批件才能到银行办理申请发卡手续。财务部应当与发卡银行签订公司信用卡管理协议,要求发卡银行每月直接向企业财务部提交信用卡使用对账单。

2.7.4企业财务部应事先设计好信用卡使用规定和承担后果责任保证书。企业所有领卡人在领卡时,必须同时填写保证书。(见附录4-“信用卡使用保证书”)。

2.7.5企业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信用卡的登记、账单收取、与银行和持卡人对账、办理消费报销、收回核销、文件资料登记等工作。

2.7.6持卡人在没有办理完毕信用卡报销和交卡手续前,企业不得为其办理其个人的人事调动手续。

2.7.7企业内控经理应定期对公司信用卡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企业总经理或亚新科集团内控部。

2.7.8内控经理应妥善保存检查记录。

2.7.9禁止企业信用卡持卡人利用公司信用卡从事个人业务,如垫支个人开支、为他人作担保等经济舞弊行为。财务部如发现信用卡舞弊情况后应立即报告企业总经理,集团财务总监。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0职责图(rasic)

活动 r职责 a批准 s支持 i通知 c咨询

制定现金

管理制度 财务部 总裁 各部门 各部门 集团财务部

现钞收付及保管 出纳 总裁

财务总监

相关部门

相关会计 相关部门

现金盘点 会计

内控经理 财务经理

内控经理 出纳 财务部

编制现金和银行收付凭证 会计 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 出纳 相关部门 财务部

登记支票簿 出纳 财务经理 会计 财务部

检查支票登记 内控经理 财务部

出纳 财务经理

现金、支票管理 财务部 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 相关部门 各部门 财务经理

信用卡管理 财务部 董事会

总裁 持卡人 相关部门 财务部

信用卡申请 总裁 董事会

财务部 财务部

4.0文件与记录

现金盘点表

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支票登记薄

现金收据存根

银行余额调节表

附录1-现钞收支管理流程图

附录2-支票管理流程图

附录3-信用卡管理流程图

附录4-信用卡使用保证书

5.0参考资料

《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规定》

《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amp002-资料与记录的保存》

《amp201-银行账户管理》

《amp203-票据和有价证券管理》

附录1-现钞收支管理流程图

附录2-支票管理流程图

附录3-信用卡管理流程图

附录4-信用卡使用保证书

本人,(姓名:)__________,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司信用卡,卡号为:_________并保证如下:

1. 本卡只用于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活动;

2. 本卡不出借、转让给任何其它人使用;

3. 按银行关于信用卡使用的所有规定使用该卡;

4. 每月与公司财务对账;

5. 愿意承担信用卡遗失导致的一切损失;

6. 离开公司时,一定交还此卡;

如违反保证,本人愿意接受公司的一切合法的惩罚。以此为证。

保证人:

日期:

(该保证书一式四份,本人、公司财务部、集团财务部各一份)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资金决策

第一条 资金决策是公司经营决策者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依据公司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通过收集情报、设计方案、抉择筛选和审查结果等过程所形成的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分配和监督的方案。

第二条 公司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司资金决策管理工作,制定责任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 公司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以及生产、销售、供应等部门领导都要共同参与讨论、研究资金的筹划决策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最佳方案。

第四条 资金决策和筹划要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防止和杜绝资金的沉淀和资金的短缺。

第五条 公司领导要经常深入实际,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和实际变化,并根据变化了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资金决策方案,确保资金决策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 资金计划

第六条 资金计划是公司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公司的资金决策方案和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制定的资金管理预算。

第七条 财务部门要组织做好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予以配合,资金计划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计划:按照现金流量表项目分类编制,坚持节约挖潜方针,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加快资金周转。

(2)预付账款回收计划:预付账款平均占用额应严格控制在存货总额5%左右,预付账款要及时冲账,避免重复付款,防止发生不能收回情况。要严格落实责任人,在可能情况下尽量减少预付款项,以降低经营风险。

(3)应收账款回收计划:应收账款应控制在销售收入的5%—10%以内,并做到一年之内回收,防止长期拖欠。对已形成的长期拖欠,要制定催收计划,由专人负责催收;应收账款占用过多的企业,应由公司领导亲自挂帅,销售部门负责人负责限期收回,回收困难的要通过多种方法,包括通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

(4)其他应收款回收计划:必须严格控制其他应收款的发生。财务部门要通过分析年初余额形成原因,逐项清理;业务经办部门应按季度、月度制定其他应收款回收计划,由专人负责及时回收;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亲自检查此项工作,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存货计划:要加强存货管理,按照节约、挖潜、增效的原则,建立存货定额管理制度,产、供、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资金占用定额进行本部门的存货管理,加强对存货占用资金的控制,防止积压和超储。财务部门要按照核定的定额进行考核,并根据定额执行情况按规定比例予以奖惩。

第八条公司在编制资金计划时要注意调整安排好资金结构。

(1)必须重视安排好流动资产内的占用结构。提高经营资金的经营效果,压缩结算资金的占用,减少沉淀资金总额,盘活存量资产。

(2)必须重视安排好净资产与投资规模的结构。公司要量力而行参与投资,对外投资要实施跟踪管理,效益不佳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将投资收回。

(3)必须重视调整好资产与负债的结构。通过各种途经补充自有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其中尤其要安排好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结构。

(4)必须重视安排好商品的库存结构。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安排库存额度与商品品种结构,做到以销定进,少留、不留库存。

第三章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九条货币资金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一部分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公司货币资金来源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借入资金及其他政策性资金(如拨款等)。公司借款必须坚持适度筹措原则,关注资金成本,注意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在办理借款时,必须有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的合规性决议,公司财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办理融资。

第十一条货币资金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4)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5)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a)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b)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c)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d)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e)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f)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十二条现金的管理

(1)公司应当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自身的支出。因特殊情况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公司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4)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5)出纳人员必须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日清日结,确保账款一致。

(6)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7)出纳人员对银行派出监督现金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人员应主动配合,积极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8)现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要符合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确保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安全完整。

第十三条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应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2)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应及时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未达账一般不应超过二个月,超过二个月后应逐笔分析、查找并附说明。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经办人领用空白转帐支票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出纳员在《空白支票借用登记簿》上写清支票号码、用途和收款单位等项目,由经办人签名后方可办理,经办人必须于业务结算后三日内办妥有关手续到财务部门核销。

(5)结算凭证(如汇票、支票等)丢失,经办人必须立即报告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防止冒领和诈骗发生。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6)预付款应填制用款申请单,必须按照已签订的合同付款有关条款,由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字,按照审批付款手续办理。

(7)凡办理预付款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款项一经付出,经办单位和承办人应督促款项的落实情况,业务结束后,及时将余款清回,否则,由此造成的呆(坏)账损失,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8)任何人不得违反银行结算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9)公司应根据开户银行或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对银行存款进行明细核算,同时设置“银行存款”总账,进行总分类核算。

(10)财务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抽查核对。

第十四条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

(1)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和保函押金等。

(2)使用上述结算形式,必须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由专人负责,责任人应经常与财务部门核对余额,业务结束后应立即清理,余款退回银行账户。

(3)不允许以公司账户办理个人信用卡,原已办理的要组织进行清理并通知个人办理有关业务报销清理手续,并将个人信用卡上的余额限期交回财务部。

(4)公司经营层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允许办理企业信用卡,其他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允许办理企业信用卡。

第十五条工资的结算管理

(1)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其他工资性收入,应当按规定纳入工资总额。

(2)统一发放的工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3)实行银行代发工资的公司,应与银行签订代发工资合同,代发工资银行一般应选国有商业银行。

第十六条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单位应当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的监督检查

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4)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5)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第四章资金控制

第十八条资金控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应依据预定的资金计划,运用各种可行的方法进行资金管理和监督,通过比较和分析,衡量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营成果及资金运作情况,同时严格限制不利差异,达到预期目的。

第十九条公司各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财务部门要加强监督,共同搞好资金运用各重要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1)要强化货币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建立公司适度筹资政策,严格货币资金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制度,严格现金日清日结、银行存款日清月结、其他货币资金及时清理制度。

(2)要强化商品采购环节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建立商品进货比价采购制度,真正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择”。

(3)要强化商品销售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格控制赊销商品的管理权限,通过商品的优质服务做好现销工作;加强对收入票据的管理,防止票据给企业带来损失。

(4)要强化货款回笼环节的管理与控制。严格落实“货款回笼责任制”,谁经手赊销,谁负责收回货款,发生问题必须追究经手人责任,并将催收货款回笼与经手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列入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

(5)要强化对外担保的管理和控制。严格对外担保程序,严禁违规越权办理担保事宜,同时要加强对对外担保的日常动态监控,防范担保风险。

(6)要强化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对外投资核算,严格对外投资权限,确保对外投资收益最大化。

(7)要强化委托贷款的管理和控制。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富余资金,可以严格按程序办理委托贷款,并按期收本收息,进行动态管理,注意防范贷款损失。

(8)要强化资金平衡会议制度。对于公司预算内大额资金支付须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直接审批,对于预算外项目和超大数额资金调度应建立公司负责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联合审批制度,必要时还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决定。

(9)要强化财务监督环节的管理与控制。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对于不符合手续、制度的款项做到坚决不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事项做到坚决不予办理。

(10)严格和完善资金的体内循环制度,资金收支必须统一经过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做到收支两条线不允许发生资金分流和体外循环现象。

第二十条建立公司银行开户登记备查制度,加强对公司银行开户行为的管理和控制并制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归本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具体执行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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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同和小学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南方小学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一、教学管理五项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学管理,将五项制度落实到实处,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进行,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效能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办法。

(一)关于请示报告制度

1、个人自学进修、家庭或个人特殊事务需要请假离校,视情况报批,学校安排教师学习、培训、公务外出不属请假。教师请假超过1天,必须自行调好课,经教务主任同意,并书面向校长请示,报批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必须在两天内送来书面请假报告;生病请假超过三天,必须附医院诊断证明书。如果没有自行调好课,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代课教师按公假代课补助,其补助费由请假者和学校各付一半(学校在期末教学奖或在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如果请假超过一个月,按中心学校补代课教师工资额扣本人绩效工资。严禁“先斩后奏”、他人代请、电话请假等不符合正当请假方式,违者视为违纪行为。超过三次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教师续聘视情节而定。

2、在正常上课中,学生未到校,授课教师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遇到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否则追到谁的责任由谁承担。

3、教职工公务外出,按正常出勤记录考勤,但本人应在校日志大事记栏中注明事由,本人课程能互相调课则调课,不能调课由教导处安排人代课,代课教师按公假代课补助(互相调课的不补助)。

(二)关于考勤、考课、坐班、集体办公制度

考勤:

1、每天按7节记录满勤,上午早读课和下午活动课为副课,其它5节为正课。当日出勤、住校情况应当日签字,不准他人代签。当日误签或未签,必须在当日向带班领导口头说明,于第二天向带班领导具体说明情况进行补签或改签,否则带班领导直接记为旷课。超过时间不得更改或补签,特殊情况例外。如果发现既没有补签又没有改签,由带班领导记录,期末按缺签和错签次数扣个人考勤积分。带班领导于当日下午或第二天收取当日签到页。

2、每周缺勤不得超过6节(有正当请假手续除外),且6节课原则上不准安排在同一天。达到半天缺勤,要口头向带班领导说明。有正当请假手续的不记缺勤。如果发现教师利用6节缺勤在校外打牌赌博,全学期考勤为0分。

3、值日教师必须全天在校,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必须委托他人代带班。发现无故离校或全天未锁大铁门,由带班领导记录,期末累计并扣个人考勤积分。

4、值日教师负责办公室卫生打扫和开水供应。

5、住校每周不得少于一晚,必须于第二天在考勤表上注明。

考课:

1、教师提前下课、迟时上课或中途离堂超过两次,且每次超过5分钟,应记录考勤簿。每记录1次扣个考课积分。全期累计超过5次,当年不得参加评优。下期仍不改正,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2、旷课每节扣个人考课积分。

3、严禁正课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或批改作业,每发现1次扣个人考课积分。

4、体育课、卫生课教师不跟班扣1分。(说明:原则上,卫生课是全校集中打扫除时间,班主任为主,授课教师配合,现场不得少于1人。班级如有特殊情况,周五卫生课不进行环境打扫,可自行安排在下周一空闲时间完成任务,周一下午少先队组织检查。既没有教师跟班又没打扫卫生扣班主任积分,直至扣完为止。)

5、严禁教师上课打手机;严禁教师穿拖鞋、穿背心、带茶杯上课堂,发现一件扣1分。

6、严格按课程表上课,需要调课必须报告校长且私自调好课。全期调课不得超过20节,每超1节扣考课积分0.5分。未请示私自调课,一旦发现扣双方各0.5分。特殊情况例外(如红白喜事、个人学习自考等)。

坐班

1、授课教师上午从早读课开始,预备铃响前5分钟进班,下午预备铃响前30分钟进班。

2、迟到超过5分钟,在考课积分中扣1分。

集体办公

1、全体教师必须全天在教学楼三楼办公室集体办公。

2、空课教师每堂课必须到位(办公室),如不位,记个人缺勤1堂。如个人有事请假,按考勤制度办。

3、各科学生作业必须放在办公室,便于使用和学校督查。学生需要做课堂作业,必须由授课教师亲自取用,不准学生进办公室拿作业本。

4、发现教师在自己房间带学生课堂作业进班或学生在教师房间讨课堂作业本,发现1次扣个人考课积分1分。

5、学前班教师不参加集体办公。

该项由李校长负责督查,刘校长负责周二、三、四,钱主任负责周一、五监督执行。如领导未及时发现问题,任何教师可在两天内向学校举报,超过时间举报无效。

(三)关于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

1、全体公办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教师学习和培训制度》和《校本培训方案》。

2、学校召开会议和通知培训学习会议,与会人员不得缺席,每缺一次扣个人考勤积分。

3、教师要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学习培训任务。认真填写《校本培训报告册》,学校和教务处严格按程序操作。教务处安排听课周,有空堂课的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否则《校本培训报告册》中的听课记录学校不签证。个人每学年有两堂公开课,必须有一堂公开课,由本人定时间、定课程,由教研组长和学校行政人员组成听课组听课,但个人选定时间和课题必须提前一天报告教务主任。如果不按此步骤执行,《校本培训报告册》中的公开课填写学校不签证。

(四)关于教研教改成果的检查评比和交流制度

1、中心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力争参与,特别是与晋级晋升职称挂钩的活动,凡涉及的中青年教师对象义不容辞地参与,如果该参与的项目自行放弃,在晋级晋升职称或评聘中学校不签证。

2、学校教育教学或教研活动,由教务处安排,要认真执行,涉及的对象义不容辞地参与,不得缺席,不得推诿,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课。

二、增加工作量和课时补贴

学校生源逐年减少,师生配备比例失调,为了平稳过度到教师授双主科头,结合教师工作量不平衡,特设增加工作量和课时补贴。

1、毕业班教师、班主任、大队辅导员、经济保管员、资料员、报账员设置一定奖励积分(见《南方小学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积分表)。

2、带双主科头教师,每学期补贴200元。

3、按学校规定工作量,每超1课时补贴3元。

三、期末学生学业水平监测

(1)、第一学期由学校组织考试,教务处安排、阅卷、执行。优秀率占20%、合格占30%、人均分占50%,合并为综合率。

(2)、第二学期语文、数学

由中心校或片组织毕业考或抽签考试。综合率比同第一学期,但比本校组织其他学科的考试提高5个百分点。

(3)、学前班第一学期享受平均奖,第二学期由学校组织考试、考核,决定下学年度是否续聘,其教学奖享受教师平均奖。

四、其他补助

1、代公假课的教师每节补2元。

2、学校每学期补每人办公用电60度,用多自付,没有用完不补。

3、学校每天补助食堂菜金30元(含各类食油)。

4、假日和双休日,由专人护校,每天按5元补助(含电费),护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护校协议》。带班领导视情况补助。

5、公务补助:在本镇范围内公务办事或开会,有伙食安排的,只报车费5元,无伙食准报销20元(含车费);在本镇范围外公务办事或开会,车船费如实报销,伙食补助酌情处理。

6、小伙食团晚餐如果开伙,另行制定办法。

7、每学期补炊事员菜买辛苦费250元;炊事员为小伙食团烧锅每晚补助5元。

8、自聘人员工资:炊事员每学期2100元;学前班教师每学期2220元,每学年聘用10个月。

9、教师子女缴费:一至六年级应上缴款必须全额缴费,如有多余收费可免一半;学前班免一半,报名时一次缴费。

四、综合奖励兑现方法

学校设置各项奖励积分制,以《教师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表为准,期末根据校有资金情况,经行政班会议讨论拿出一定资金作为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综合奖励金额按积分比例分配。

凡涉及到个人积分项目进行合并计算。正、副校长和教务主任凡涉及到个人积分项目按积分计算,未涉及到的按平均计算。校长不代主科,享受平均积分。炊事员享受考勤奖。

第5篇 风电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和标准。实行目标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通过各种安全检查和考核评价,保证企业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潜在的职业危害,提出改善措施。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深入人心,形成广大员工的共识。

本工程我项目部将全面推行职业健康安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网络,全面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通过宣传和教育,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通过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努力,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1执行国家及部颁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部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

《安全生产法》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安全管理制度

2.1、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安全管理和监察力度

实行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就是把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个人的头上,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责',通过落实安全责任制,减少和杜绝事故。

2.2、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⑴项目经理与总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和奖罚规定。

⑵施工班班长和项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施工队的安全目标奖罚规定及标准。

⑶施工队与本队成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班组成员的安全职责,以及奖罚标准和考核标准。

2.3、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项目部每周一召开一次由专职安全员技术员施工队长和各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总结本周安全施工情况,找出存在的不足以及了解各施工队各部门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布置下周安全工作的重点,由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对下周工作中的危险点提出控制方案和具体措施。

2.4、强化安全检查制度

本工程实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定期性安全检查两种方法。定期性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安全技术材料工器具管理后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周进行一次。经常性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安全和技术部门参加,针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点随时检查,以监控蹲点跟踪等办法,狠抓违章,规范施工,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

2.5、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重点学习好本岗位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熟悉了解施工措施中的各项要求及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对参加工程的干部职工民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考试,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本工程对各工种分别举办一期学习班,提高施工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整体素质,熟悉了解新工艺新设备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分析和研究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制定完善的措施,确保本工程的安全施工,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

2.6、安全日活动制度

每周一上午占用生产时间,进行一小时安全学习。学习上级安全文件,《规程》相关内容,通报简报事故案例。分析和总结一周安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防范措施。安全日活动,要做好记录,并备案。

2.7、安全工作票制度

每项工作必须填写安全工作票,禁止无票施工。除安全工作票各项安全要求外,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安全要求。

2.8、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后应以最快的方式报告总公司项目法人监理。事故单位要做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

2.9、施工队安全制度

施工队是最基层的施工单位,是各项措施的落脚点,搞好施工队建设是实现安全施工生产的关键一环。施工队应具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上墙,安全管理网络上墙。

2.10、交通安全管理

本工程交通道路复杂,车辆多,因此要保证交通安全,必须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肃规章制度,教育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行车,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2.11、安全奖惩制度

奖与罚作为安全管理的一种手段,是非常必要的,本工程将制定安全奖罚实施细则。将生产奖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奖,对安全施工生产好的重奖,对不重视安全违反规章制度,违章作业人员,除扣除基本奖外,还要根据奖惩条款予以重罚,充分利用好奖励机制,调动广大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第6篇 学校治安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1】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证学院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校园实行半封闭管理。在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修时间及每晚10点至次日晨6点时段,校园对学生实行封闭,闭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进出校门。

二、校内各教学用房实行相应的楼禁制度。除教学、实验、阅览、_等活动需要而开放外,其它时间实行楼禁,学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楼禁时间非法进入。

三、学生宿舍楼按男女生分楼住宿管理,异性禁止入内。上课和晚自修时间学生宿舍实行楼禁。楼禁时间内,寄宿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出的,须经住楼生管老师同意并进行登记。

四、学校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财务室、食堂、仪器器材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有毒化学药品室等)应加强监管,重点部位的管理员为该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应针对本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火、防盗和其它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机防(报警器、灭火器等)配置的部位,管理人员还应注意保护安全装置,保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防范安全事故,保证钱物安全。

五、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教学秩序。不引带外人进校游玩和挤占学生的活动场所进行活动,避免产生磨擦、纠纷。学生进出校门应佩戴胸卡、校徽,服从门卫管理,不准硬闯门房,借机生事,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六、学校、年段、班级开展各项文化、娱乐、体育、联欢等活动和演出,师生应积极参加,但不得引带外人进校观看,避免意外纠纷,影响校园治安秩序。

七、学校各部位的临时工作人员,必须持身份证与学校签订用工合同。学校按照《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临时工及其家属进行登记,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管理。临时工及其亲属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制度。

八、因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应由校相关处室负责填写《教育、教学、教研活动申报表》,报请校长批准后,布置年段组织进行。班级不能组织外出活动。年段原则上不宜组织外出活动,如确有必须外出的课题,段长作为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申报表,校长批准后才能组织出行。外出活动的责任人和组织者,必须确保学生在活动全过程的安全。并共同对活动安全负责。

九、师生外出活动及节、假日回家、返校,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不搭乘柴三机、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不得无证驾骑摩托车,路上应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寄宿生应在学校食堂就餐,租住校外的寄宿生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防止食物中毒。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做好个人和环境卫生,防止疾病的流行和传播。

十一、除学校组织之外,学生要求_的,必须经学生会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后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生会与学校相关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到场维持好_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二、教职员工不准私自带领或组织学生下河游泳和远足、旅游,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活动。严禁师生参与社会帮派组织活动。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 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 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 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莲~山 课件 >

5、 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 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 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 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 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 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 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 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 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 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 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 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 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 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 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 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 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 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 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 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 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 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 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 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 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 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 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 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 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 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 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 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 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 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 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3】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七条 旅馆应当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

第八条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妥为保管,设法归还原主或揭示招领;经招领三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要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对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旅馆工作人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辑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第十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一条 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第十二条 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三条 旅馆内,不得酗酒滋事、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或者转让床位。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职责是,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造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的,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该旅馆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1年8月15日公布的

《城市旅栈业暂行管理规则》同时废止。

第7篇 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相关合同的签办与管理。

三、职责和权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负责对外签订合同。公司工程部是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合同谈判、签署及其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规定:

1、合同格式和内容凡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及总价在5万元以上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其合同格式应按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发的合同示范文本执行,小于上述数额的工程项目及设备采购,其合同签办可参照示范文本的内容执行。

2、合同签办程序(合同会审、法律顾问、财务)合同谈判员与对方进行合同洽谈→草拟合同文本→工程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核→合同签订有权人审签并加盖公章。

3、合同签办(专业合同的格式和内容)

(1)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的规模、内容、技术复杂程度、计划投资额、质量及进度要求等,由工程部与对方进行洽谈,草拟合同文本。

(2)合同草稿经合同部门负责人审查修改,并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后,交分管副总审查。

(3)经分管副总审查签认后,交总经理审批并加盖合同章。

4、合同评审重大、特殊及技术要求复杂的合同,应由分管副总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论对合同草稿进行必要的修改并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

5、合同变更和解除

(1)合同未正式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时,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须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的,必须经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签订新的合同或补充协议。

(2)合同的重要变更,必须经过评审,形成评审记录,必要时应向原登记、公证机关进行备案。

6、合同的份数、分发和归档(1)在合同文本的右上角应加盖“正本”“副本”字样。(2)合同正本(含附件)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数由双方商定

(3)合同正式签订后三天内由工程部按规定发送到财务部和综合部。

7、合同的中止与解除因一方或双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可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妥善处理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8、工程部应指定专人建立合同台帐,并对合同的保管及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管理,以防失密和履约不到位情况的发生。

第8篇 电动葫芦使用管理制度办法

为规范车间电动葫芦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提高

电动葫芦使用的管理化水平,特制定以下制度:

1、电动葫芦的操作由熟悉起重专业的熟练人员操作,或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作业。

2、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

好,检查电气部分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起吊重物时,在吊离接触面10cm时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工作,如有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后方可恢复使用。

3、严禁超载起吊。严禁起吊时手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

4、起吊上升时,严防冲撞。严禁起吊过程中正下方站人。

5、起吊物体要牢固捆扎在重心位置。起吊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高,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停在空中。

6、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

7、电动葫芦悬挂电缆必须良好,行走滑动必须自如。

8、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不宜斜拉重物,操作人应清楚重物重量。

9、操作人应主动避让可能产生危险的位置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10、电动葫芦应定期检查、保养,使设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不允许带病作业。

11、工作间歇时,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应将重物放置在安全的地面上。

12、每次使用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将钢丝绳、控制手柄复位。

第9篇 制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1、 每周一7点20分开安全会,任何人均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三班倒的人员除外)未按时参加者罚款10元,不参加者罚款20元。

2、 安全会由安全员主持,传达局、公司的有关安全文件内容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并落实本周的安全重点。

3、 锅炉班、吊车班、电杆等各班的班长应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安全员,安全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解决,如因安全员的工作失误视情况轻重罚款。

4、 安全员应定期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抽查,一次不及格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依此类推。

5、 安全员应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隐患的记录并及时整改。

6、 违章操作,一次罚款50元,违章操作一次罚款100元。

7、 凡发现有脱岗、睡岗、串岗、酒后上岗,一人一次罚款20元。

8、 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检查项目、规定资料录取标准进行巡回检查的,一人次罚款20元。

9、 未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一人次罚款20元,易燃易爆场所,一次罚款50元。

10、对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或责令限期整改,而未按时整

改的,一次罚款5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12、设备上有安全装置而操作时不使用的,一人次罚款50元。

13、开动使用被查封的设备,一次罚款100元。

14、违反起重“十不吊”,不按规定使用吊、索具,一次罚款100元。

15、检修用电设备时,不断电或不在配电开关处挂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6、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用电线路或使用时未挂临时用电线路警示牌的,一次罚款50元。

17、检修高压线路或电气设备时,不停电、不验电、不接地线,一次罚款200元。

18、使用非安全电压灯具作行灯,一次罚款200元。

19、在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物架上使用非双重绝缘的手持工具的,一次罚款50元。

20、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而是用手持电动工具的,罚电工及操作者各50元。

21、留用超过颈根以下长发,披肩发或发辫,不戴工作帽,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域的,一次罚款20元。

22、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的,一人次罚款20元。

23、带电高压保险时,不使用合格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的,一次罚款100元。

24、高处作业或在高处作业,有机械运输设备下面工作或操作规程规定戴安全帽而不戴安全帽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5、加工过程中有颗粒物件飞溅的场合不戴防护镜的,一人次罚款50元。

26、物件堆放过高,不稳妥,一次罚款100元。

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 对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未经清洗风干、量换、检验及安全部门监护就进行烘割作业,一次罚款100元。

2、 在生产车间内吸烟,一人次罚款10元,发现烟头罚班组5元。

3、 在易燃易爆场所内,使用非防火工具的,罚班组安全负责人20元。

第10篇 气瓶安装位置管理制度办法

1、气瓶应安装在车辆外部轮廓内受保护的位置,不应放置在对车辆驾驶产生不利影响的部位。

2、气瓶与排气管位置应远离热源,其环境温度不得高于55℃,在任何情况下气瓶与排气管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75mm。

3、气瓶集成阀与车辆外轮廓边缘距离应不小于200mm。

4、气瓶必须安装在通风位置或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以防气体渗漏进入驾驶室或车厢。当气瓶安装在车体内部时,应设计一个金属或非金属的密封舱,将瓶体和集成阀封闭;或设计一个集成阀副舱,密封舱应有便于维修和检查的舱口。在安装位置应能保证集成阀关闭自如,密封舱或副舱应有可靠的密封手段,以防止气体泄漏。

5、货车车厢内安装气瓶时,应安装金属或非金属保护装置。

6、多个气瓶的组合安装应布置合理,排列整齐。

第11篇 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以下是一则员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行政管理人员引用参考,由此制度制定一份合理、完善的卫生管理准则。

(1)宿舍卫生做到即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卫生间、洗面盆等每天擦洗干净。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

(2)床上用品做到: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3)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4)保持墙壁清洁,做到,严禁。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使用和保管好电器,按要求开关空调,严禁昼夜长明灯。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做到人离寝室灯就关掉。

(6)毛巾架、鞋架要摆放整齐、保持清洁。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严格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

(7)注意室内通风。每天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正常天气时,开窗通风。

(8)室内清理的垃圾必须袋装,每天及时送到垃圾桶里。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在走廊公共区内堆放。

(9)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不能乱丢杂物,乱吐泡泡糖,乱画墙壁。

(10)保持卫生间、浴室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精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箱内。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第12篇 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为严格控制工程签证,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经济签证实行四级(监理、工程部、总工程师、总经理)签认制。

二、工程签证指:施工合同中没有预见到的工作内容,或无法根据图纸进行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必须通过现场测量计量的施工工程量,或临时发生的应向施工单位付款的人工、机械工作量,如,需现场测量确定的土方工程量、变更工程量、零星修补拆除工程量、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

三、工程经济签证依据:l、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2、工程部的书面通知书;3、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4、经分管副总经理确认的会议纪要;5、监理单位拟定、工程部确认的现场书面指令;6、经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批的施工单位签证项目施工报告。减变更

四、施工单位在办理签证前,应通知工程部专业管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签证内容应由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人员共同参加,现场查实。

五、签证工程量须经三方共同测量计量,并现场签字确认测量成果。

六、施工单位在工程签证内容确认工作完成7日内,将经济签证单按规定格式报送监理单位,一式四份。工程签证报送时应附有签证依据文件(见第三条)。签证附件还应包括计算书、收放记录、测量图纸等资料。

七、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工程签证之日起7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工作,有关责任人签署审核意见,并按单位工程归类编号,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现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工程经济签证资料报工程部复核。

八、工程部在接到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签证后的7日内,就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后报总工程师及总经理签认。

九、生效后的工程签证返还施工单位一份,监理单位一份,工程部一份。工程部设专人进行工程签证的签收、登记、发放、存档。

十、工程经济签证的时效性规定:施工单位应按第六条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签证;监理单位在14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工程部和总工程师及总经理在7日内完成签证审核工作并完成签证的93存档及发放。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监理单位有权按照其单方面意见认定签证工程量或拒绝认定有关工程量。

十一、公司总经理有权对不符合事实的虚假签证和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议终止合同。变更签证流程由提出单位说明变更理由,技术员确认现场情况,由主管确认工程量,交工程部经理确定工程价后报监理审核,上报总工审核,交内勤主管盖章存档,签证单一式五份,相关领导留存,重大变更上报公司领导。

第13篇 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施工进度实施有效的控制,以达到拟定的工期目标,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工程项目管理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和分阶段目标、里程碑目标,报总经理审批后,实行目标控制。

二、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合同工期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及机械设备等资源,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三、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资源供应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其实施。

四、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目标要求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制订自己的控制措施,并认真实施。

五、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控制人员在数量上和业务能力上能否满足要求,并审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审查和监督实施是否到位。

六、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进度计划,严格控制各阶段的主要目标进度和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工期的实现。

七、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分析、纠正实际施工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偏差,对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八、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各施工单位及供货商之间的配合工作,确保材料、物资和机械设备按时供应到场。

九、当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而又纠正不力时,可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组织调整措施;仍无效时可解除施工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第14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5篇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叉车安全档案至少包括叉车台帐、叉车作业人员台帐、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了确保本单位桥式起重机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制定起重机械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台帐:

内容至少包括桥式起重机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情况及其它变更情况。

二、叉车作业人员台帐

桥式起重机作业人员台帐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

三、叉车安全技术档案

1.叉车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

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叉车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和维护、保养手册、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技术文件和资料;

3)叉车、车辆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单位自行检查记录;

4)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叉车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6)吃擦订购、改造。

7)叉车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

2.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叉车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4.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

5.叉车安全技术档案由叉车安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叉车报废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

6.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

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

7.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

8.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损坏,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

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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