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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管理办法9篇

发布时间:2023-03-15 热度:97

中学学校管理办法

第1篇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校长)副组长:成 员: 全体班主任、值日教师、寝室管理员 女工委员 女生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检查楼道安全工作。

2、副组长负责学校楼道安全工作的落实,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

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值班巡逻,保持时刻疏通。

1. 值日班子成员和教师,每日三人,应有一人,从早到晚下课时在教学楼站岗值班,2.重点抓好学生上下楼的密集时间的疏通工作。

如:课间操前后、上午下完课时、早晚自习下自习、以及学校大型活动之际分时段上下楼。

集体活动由学校统一指挥,上下课时间分时段进行,具体是

1、2楼提前5分钟下课,3、4楼按时下课。

3、学生宿舍楼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由寝室管理员负责。

早上下楼以及晚上上楼的时候管理员应该在楼梯处守候,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挂好安全提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1. 各楼道各层除了准备应急灯外,还在楼道上下的醒目处挂安全提示牌。

如:

①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②莫拿生命开玩笑,别让通道变险途;

③脚踏实地上下,心平气和往来;

④生命诚可贵,拥挤太危险。

2. 各班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向班主任和当天值日教师反馈安全情况。

每周班会、每天课间操、每日的班主任下班课,都要谈安全,特别是下课后的安全。

五、注重检查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 每天检查楼到各种设施:如灯泡、护栏、地面干湿和卫生、楼道阶梯质量等。

2. 切实落实值日检查制度,勤检查、勤汇报,谁值日、谁负责,谁出事、谁担当。

3. 加强值班人员职责,把楼道安全纳入学校管理日常议程和教师评优评模“一票否决”制中。

六、加强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政教室、办公室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七、应急措施:

1、 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政教室、办公室、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

2、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3、学生碰伤、撞伤后,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第2篇 中学学校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考核办法

中学(学校)宿舍管理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宿舍管理,提高宿舍管理水平,让学生有一个舒适、安全的住宿环境,制定本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办法:

主要通过值班考勤、门卫把关、卫生清洁、检查登记、宿舍区内纪律秩序管理、学生评议六个方面明确宿管员工作职责,评定宿管员的工作业绩。 1、值班考勤(15分):宿管员应按时值班,值班时在门口值班或在宿舍内巡查、保洁,上班期间佩戴证件、做到衣冠整洁、文明用语、举止大方,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每发现一次离岗现象扣除宿管员扣2分,其它情况扣1分。

2、门卫把关(10分):宿管员应认真做好门口人员进出把关工作;外来人员凭证明并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宿舍,宿管员应及时做好外来人员的进出登记工作;制止男女生互串寝室,制止小商小贩进入宿舍区内叫卖。每发现一次扣2分。

3、卫生清扫、保洁(25分):宿管员应认真做好宿舍区内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寝室及楼道、通道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保持楼梯口、楼梯、走廊、过道清洁干净,无纸屑、无白色垃圾等;卫生间冲洗干净,做到无纸屑、无白色垃圾、无圬垢等;公共场所的门窗擦洗干净;天花板无蜘蛛网;及时清理、搬运垃圾。每检查一次不合格扣2分。

4、检查、登记(10分):宿管员每天上、下午对学生寝室卫生、锁门、正常上课期间学生滞留寝室等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及时上报公共财物、设施中出现的问题。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寝室未锁门、未打扫、学生睡懒觉且未作及时登记的;公共财物、设施中出现的问题,学生寝室内的财产损坏、破坏且未作及时登记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5、宿舍纪律、秩序管理(30分):宿管员应教育、制止学生文明住宿,制止学生乱丢乱扔、乱泼乱倒、破坏公物、抽烟、酗酒、私藏凶器、打架斗殴、盗窃、敲诈勒索、焚烧杂物,翻爬围墙、阳台,熄灯后起哄,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行为。认真做好晚归学生的登记工作。宿舍内学生打架但未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的,宿舍内学生破坏公物未及时制止上报的,宿舍内学生被盗窃的,宿舍内学生翻爬围墙、阳台等但未及时发现、制止、登记处并上报的,每出现一次扣3――5分;宿舍内学生出现敲诈勒索现象的,宿舍内学生赌博但未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的,宿舍内学生抽烟但未及时发现、制止、登记的,宿舍内学生酗酒但未及时发现、制止、登记的,宿舍内学生乱泼乱倒但未及时制止、登记的,熄灯后宿舍学生吵闹、起哄而未及时到位制止的,未按时开关大门,关电、送电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校领导、值周人员或其它部门反映宿舍内卫生、纪律、秩序等不良现象严重的,经核实,每出现一次扣3――5分。

发现学生破坏公物及时制止并登记上报的,每次加3分;学生财物被盗提供正确线索的,每次加3分;当场发现敲诈勒索现象及时制止并报有关部门的,每次加5分;发现学生赌博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的,每次加3分,及时制止学生酗酒并登记、上报的,每次加2分;学生翻爬围墙宿管员能及时制止并登记、上报的,每人次加2分。

6、学生评议(10分):每学期末,德育处组织宿舍内住宿的部分学生(以寝室长为主)对宿管员管理情况进行打分,最后对学生打出的分数求平均,作为宿管员该项考核得分。

学生评议分占总考核分10分,学生评议平均分>=85分的得10分,85>学生评议平均分>=75分的得8分,75>学生评议平均分>=65分的得5分,学生评议平均分<65分的得2分。

二、检查办法:

由德育处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第1、2、3、4条每周不少于两次。

三、考核总分计算及其它考核总分计算:考核总分=值班考勤考核分+门卫把关考核分+卫生清扫、保洁考核分+宿舍纪律、秩序维护考核分+检查、登记考核分+学生评议分

宿管员不服从宿管处安排的,每出现一次扣考核总分10分,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因宿管员失职造成失火、伤亡等严重事故的,每次出现一次扣工资500元,扣考核总分20分。

宿管员考核得分作为其评优、聘任的主要依据。实行末位淘汰。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政教处。

第3篇 中学学校奖学金管理办法

中学(学校)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学习竞争风气,体现优秀学生的价值,树立学习榜样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奖学金每学期根据期末考试成绩评选一次,在下学期开学典礼或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奖励;

2、奖励标准:以年级为单位,前5名奖励150元,第6―15名奖励100元,第16―30名奖励50元;

3、除以成绩为标准外,还要考虑学生的德育、体育等方面内容。

4、对年级内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加大奖励力度,具体情况有校委会决定;

5、本规定可随学校规模变化而扩大。

第4篇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格式怎样的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三)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校长)副组长:成 员: 全体班主任、值日教师、寝室管理员 女工委员 女生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检查楼道安全工作。

2、副组长负责学校楼道安全工作的落实,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

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值班巡逻,保持时刻疏通。

1. 值日班子成员和教师,每日三人,应有一人,从早到晚下课时在教学楼站岗值班,2.重点抓好学生上下楼的密集时间的疏通工作。

如:课间操前后、上午下完课时、早晚自习下自习、以及学校大型活动之际分时段上下楼。

集体活动由学校统一指挥,上下课时间分时段进行,具体是

1、2楼提前5分钟下课,3、4楼按时下课。

3、学生宿舍楼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由寝室管理员负责。

早上下楼以及晚上上楼的时候管理员应该在楼梯处守候,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挂好安全提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1. 各楼道各层除了准备应急灯外,还在楼道上下的醒目处挂安全提示牌。

如:

①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②莫拿生命开玩笑,别让通道变险途;

③脚踏实地上下,心平气和往来;

④生命诚可贵,拥挤太危险。

2. 各班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向班主任和当天值日教师反馈安全情况。

每周班会、每天课间操、每日的班主任下班课,都要谈安全,特别是下课后的安全。

五、注重检查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 每天检查楼到各种设施:如灯泡、护栏、地面干湿和卫生、楼道阶梯质量等。

2. 切实落实值日检查制度,勤检查、勤汇报,谁值日、谁负责,谁出事、谁担当。

3. 加强值班人员职责,把楼道安全纳入学校管理日常议程和教师评优评模“一票否决”制中。

六、加强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政教室、办公室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七、应急措施:

1、 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政教室、办公室、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

2、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3、学生碰伤、撞伤后,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第5篇 中学学校学籍管理办法

中学(学校)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籍管理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的取得

第二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即取得下吉中学学籍。

第三条新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代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同时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持《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重新报名注册,缴纳费用,学籍方能有效。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校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报到者,按旷课论处;超过一周者,按自动退学论处,学校注销其学籍。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籍:伪造有关录取证件者,冒名顶替者。

第六条新生编班、高二文理分班由学籍管理员负责,教导处、年级组协助。编班名单一经公布后,任何人不得变动。

第七条编班后转入的学生,由学籍管理员按照缺额补入的办法或按教学班顺次类推的办法编班报名注册。

第三章转学

第八条学生因家庭住址搬迁或家长工作调动,需转入他校学习者,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家长同意,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教导处。经审批后,由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个别因特殊情况要求转入者,应持有关证明,提前和学校联系。在班级编额允许的情况下,经年级主管领导审批后报教导处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条转入学生一般应在开学前联系,开学后一周内办好入学手续。转入学生的学籍号、会考号等有关变更手续,由学生或家长在有关部门办理。

第十一条非本市户口学生,要求回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班主任签注意见,报教导处审查同意后,由学校由具证明,转出档案。

第十二条在外地借读的学生回校参加升学考试,经学校同意并交验学籍档案后,方可参加升学考试。

第四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三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坚持学习者,由本人申请,家长同意,持有关证明,经班主任签注意见,教导处审查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四条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在期满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续办休学手续。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应劝其退学。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时,应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复学申请,教导处核准同意后,由学籍管理员负责编入相应年级的教学班学习。

第五章退学

第十六条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退学:

1、休学两年,不能复学者。

2、学生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性事件,有关方面证明,无法继续坚持学习者。

3、患有各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经治疗仍无法坚持学习者。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自动退学论处:

1、开学一周内,未向学校请假,逾期不报名者。学期中无故一周不到者、病事假3周不到者均按自动退学处理。

2、休学期满后,两周内不提出复学申请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者。

3、凡按自动退学论处者,由学校除名,不发给退学证明、转学证明和任何学历证明。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勒令退学:

1、一学期旷课累计36节及其以上者(每天按12节对待,同时包括作业等违纪现象)。

2、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且造成恶劣影响、屡教不改者。

勒令退学者,须由班委会、班主任整理材料,并签注意见,报政治处审核,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张榜公布,给予除名,不发给退学证明和转学证明。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学校每年度依据评选条件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员”、“优秀团干部”。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模范团员”、“优秀团干部”,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条学生在某一方面或某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做出显着成绩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凡在国家、省、市(区)组织的各种竞赛中取得较好的名次的学生,学校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屡教不改者,学校将视其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的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

第二十四条给学生处分,要按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须由班委会讨论,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后,报政治处。“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由政治处讨论决定。“记过”以上处分,由政治处提出意见,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开除学籍”处分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须将材料装入本人档案。

第七章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从入学开始,即建立档案,由班主任负责指导学生填写好有关表格送学籍室审查保管。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每学期期末,班主任从学籍室领出本班学生档案,将考试成绩、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按要求填写好,并签名盖章后交学籍室保管。

第二十九条转入学生的档案,由学生本人及时交给学籍室。转出学生的档案由教导处予以办理,转入该生就读学校。

第三十条班主任更换时,由教导处牵头完成移交手续,保证档案材料不缺漏遗失。

第三十一条毕业班学生的整档工作由教导处负责,学籍室、年级组办理。

第八章毕业和结业

第三十二条学生修业期满,思想品德、文化课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第三十三条学生虽已修业期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给结业证书:

1、会考成绩三门功课不合格者。

2、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而未撤销者。

第6篇 中学学校教职工集体活动出勤考核管理办法

中学(学校)教职工集体活动出勤考核管理办法

一、教职工集体活动指学校升国旗仪式、全干会、校会等全校集体活动,

二、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出勤,坚持参加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者每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三、因病因事不能参加活动者,须于活动前向主管处室领导请假。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活动者,按旷工对待。

四、因公出差人员和其他经主管处室领导人同意因公不能参加人员,按出勤对待。

五、教职工集体活动出勤考核实行签到制,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公布。

第7篇 中学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中学(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管理,深化学校人事、用工、分配制度的改革,促进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转变,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中国供销合作总社《普通中专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管理规范》及《陕西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是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全体人员(含党务工作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参照执行。

第四条学校行政工作考核委员会是考核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人员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由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一年一届)组成。其职责是:制定考核方案和实施计划;研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监督考核过程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审定考核结果;受理并及时处理考核结果不服的申诉。

第五条学校行政工作考核委员会下设秘书组具体组织与实施考核工作,其组员由考核委员会确定。其职责是:对各项评议、打分结果等基础资料汇总、分类、核实、计算;办理考核委员会交办的事宜。

第六条学校行政考核委员会工作接受校党委及全体教职工员工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学校行政工作考核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学校行政工作考核实行回避制,考核委员会成员不对自身考核项目打分。

第九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其具体内容为:

1、德项主要考核政治立场、原则性、辨别是非能力;职业道德、责任心;参加学校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情况。

2、能项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

3、勤项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包括日常工作纪律考勤,参加处室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情况,值班考勤等。

4、绩项主要考核工作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

第十条学校行政管理工作考核的基本步骤:

1、个人述职本人全面总结该年度的工作,写出书面总结,向主管领导及全体在职在岗行政管理人员述职,并将述职报告交考核委员会以供参考。

2、民主测评被考核人员述职后,组织听取过述职报告的人员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能力、协作精神、工作纪律六方面的情况。民主测评分值为30分,由听取述职报告的人员集中互相打分,求取平均值。

3、德项考核由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考核委员会成员对被考核人员从政治立场、原则性、辨别是非能力;职业道德、责任心;参加学校政治学习及集体活动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德项考核分值为15分。

4、能、勤、绩三项考核能项考核由被考核人员的直接领导、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被考核人在履职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的具体表现,分别评分。能项考核分值为15分,直接领导评分占40%,考核委员会评分占60%。勤项考核由直接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出勤情况评分。此项考核分值为15分。绩项考核由被考核人员的直接领导、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量、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目标要求情况评分。此项考核分值为25分,直接领导评分占40%,考核委员会评分占60%。

5、考核委员会秘书组计算出最终得分。

6、加减分项考核委员会根据部门意见、组织人事部门平时记实及其它凭据经审议核实后按规定计入总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按得分情况分中层管理人员、一般职工由高分到低分排列。“优秀”比例占同级被考核人员的10%,“良好”比例占同级被考核考核人员的20%。

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人事制度规定和我校实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考核成绩为60分以下者;

2、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者;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

4、受党纪、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5、构成犯罪,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第十三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须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确定,一般职工考核结果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

第十四条行政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应填写本人《年度考核结果通知册》,考核材料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行政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今后聘用、晋级、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8篇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3)

中学(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楼道安全管理,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办法。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z(校长)

副组长:z

成 员: 全体班主任、值日教师、寝室管理员 女工委员 女生辅导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布置检查楼道安全工作。

2、副组长负责学校楼道安全工作的落实,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值班巡逻,保持时刻疏通。

1.值日班子成员和教师,每日三人,应有一人,从早到晚下课时在教学楼站岗值班,

2.重点抓好学生上下楼的密集时间的疏通工作。如:课间操前后、上午下完课时、早晚自习下自习、以及学校大型活动之际分时段上下楼。集体活动由学校统一指挥,上下课时间分时段进行,具体是1、2楼提前5分钟下课,3、4楼按时下课。

3、学生宿舍楼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由寝室管理员负责。早上下楼以及晚上上楼的时候管理员应该在楼梯处守候,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四、挂好安全提示牌,做到警钟长鸣。

1.各楼道各层除了准备应急灯外,还在楼道上下的醒目处挂安全提示牌。如:①宁停三分,不抢一秒;②莫拿生命开玩笑,别让通道变险途;③脚踏实地上下,心平气和往来;④生命诚可贵,拥挤太危险。

2.各班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向班主任和当天值日教师反馈安全情况。每周班会、每天课间操、每日的班主任下班课,都要谈安全,特别是下课后的安全。

五、注重检查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每天检查楼到各种设施:如灯泡、护栏、地面干湿和卫生、楼道阶梯质量等。

2.切实落实值日检查制度,勤检查、勤汇报,谁值日、谁负责,谁出事、谁担当。

3.加强值班人员职责,把楼道安全纳入学校管理日常议程和教师评优评模“一票否决”制中。

六、加强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政教室、办公室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七、应急措施:

1、 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政教室、办公室、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

2、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3、学生碰伤、撞伤后,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第9篇 中学学校用电管理办法

中学(学校)用电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的用电制度,节约能源,特制定zz中学用电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在职职工每月的用电量为25度,拥有两套住房的双职工用电总量为50度。

2、住校的离、退休教师按实际用电量进行收费。(每度0.5元)

3、在职职工超过用电量的,学校按1度0.5元进行收费。

4、每月1号学校进行抄表,抄表工作由杜创成同志负责,计数由王卫军同志负责。

5、超电量的收费将在用电人当月的课时津贴中扣除。对离、退休教师进行上门收费。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zz中学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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