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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1 热度:16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1篇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矿山(煤矿除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以下标准,结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规模大小和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产量、从业人数、销售收入等因素,确定具体存储金额: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不含3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不含15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含200万元)。

风险抵押金存储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仍然按照原标准执行,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由企业按时足额存储。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

(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通过该账户支取现金。

(四)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具体监管办法,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第六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县(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缴纳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三章 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七条 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为: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由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 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实行分级管理,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共同负责。

中央管理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并及时告知企业;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二条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三条 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在企业提出申请,并经过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企业实施产权转让或者公司制改建的,其存储的风险抵押金仍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具体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上年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有关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企业集团,其内部分公司、车间属于规定范围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5]91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如何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人性化管理

电力工业是一个高事故风险的行业。任何一个环节、一道工序和一个岗位出现事故,都会不同程度的引发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甚至电网系统的破坏。电力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集中体现在各类程度、条例、规定上。我们从多年的事故教训中,看到人的因素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往往是决定性的作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

1、运用安全心理学知识进行安全管理,预防事故。

安全管理工作以人为本已经有多方面的体现,如操作票工作的票管理,岗位动态管理,重奖重罚等。以人为本,就是加强安全事故分析以及事故预防要针对人性的特点来实施。注重安全生产中人的心理因素,要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判断,消除不利影响,预防事故发生。大量事故案例表明,造成人为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侥幸心理。事故违章,确认为是小概率事件,违章并不定发生事故。2)冒险行为。明知有危险而为之,突出表现在工作中赶进度,怕麻烦而忽略办理必要的手续,减少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搭票工作、无票工作等。3)思想麻痹。对经常性的工作习以为常,凭经验办事。4)情绪不佳、注意力不集中或者过度紧张。企业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而学习和运用安全心理学知识,摸索员工心理活动规律,是以人为本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侥幸心理和冒险行为是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表现。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另一方面,可采取事故案例,让职工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必然性,以及事故的危险性有更深刻的理解,提高安全意识水平;思想麻痹往往表现为习惯性违章,可以通过组织分析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习惯,还可以就职工的弱点适时个别提醒;对于第四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或轻视,人的精神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工作质量和安全,而人的不良情绪是受多方面影响的,家庭压力,员工间的矛盾、对工作的厌倦。如何发现和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需要企业上下共同努力,相互沟通而形成一条情感信息链,及早排出人的“精神隐患”

2、通过感情化沟通,人性化管理、制度化激励来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感情化沟通在企业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真正的沟通不是行政命令的沟通,而是感情化的沟通。单位领导与职工不沟通就没有充分发挥和尊重职工的智慧和感情,职工将对企业失去信心,感情疏远,必将影响企业的安全和经营管理。

人性化管理。企业的重点在管理,而管理的重点在人,只有抓住了“人”这个根本,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实行“人性化”管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具有渊博的知识、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对安全工作的理解和原则立场,具有对职工发自心底的关爱。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性问题必须态度鲜明,决不模糊。让职工在人性化的管理中,体会到既有制度又有自由,既有严肃又有活泼,既有奉献又有回报。

制度化激励。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制度化是安全的可靠保证。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激励机制,可以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开展和有序进行。通过认真考核和深入分析,表彰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的人和事;同时,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做到有情提醒,无情纠错,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就是要体现“人性化”的安全管理,提高人的安全价值观和规范人的行为,形成有利于确保安全的饿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职业行为规范;体现规章制度的“人性化”,体现事故分析、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处理的“人性化”。通过“人性化”安全管理形成安全高于一切的氛围,调动职工重视和改进安全的自觉行动,使全体职工在“安全第一”这个共同的价值观指导下,凝聚到一个共同的方向,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3篇 电力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网安全运行,强化人员行为规范化,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制定安全目标并按期按时按量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2、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吕梁主网电网各级生产单位运行、设备管理、调度等工作的安全考核。

3、实施方案

3.1、不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

3.1.1、每年年初配合安全监察部,完成对全部生产管理、运行、检修人员进行安规培训,并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3.1.2、对新规程、文件、制度及时进行学习培训,并编制分公司实施细则。

3.1.3、规范生产现场行为,对大型技改、大修工程,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来指导工作。

3.2、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3.2.1、各生产班组要对所运行维护的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特殊天气及运行状况要安排特巡,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消除。

3.2.2、加强对带病设备的监察,制定应急措施。

3.2.3、严格执行新设备投产验收工作,保证设备无缺陷移交。

3.2.4、加强设备的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对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

3.2.5、按时完成所辖输变电设备的评级工作并上报。

3.3、不发生重大电网事故

3.3.1、严格执行各项电网运行控制要求,禁止超稳定极限值运行。电网一次设备故障后,应按照故障后方式电网运行控制的要求,尽快将相关设备的潮流(或发电机出力、电压等)控制在规定值以内。须按照电网运行控制要求进行控制的设备,应通过调度机构ems系统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并应有越限告警功能。

3.3.2、严肃调度纪律,加强调度管理,调度人员要熟悉电网的运行、潮流分配以及重大检修工作,防止误调事故发生。

3.3.3、制定电网应急预案,对电网黑启动方案要进行学习,有条件的要进行模拟演习。

3.4、不发生人员恶性误操作事故

3.4.1、加强运行人员安规两票的培训考核力度,对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4.2、加强无防装置的管理,对于存在缺陷的要及时进行完善。

3.4.3、加强变电站接锁钥匙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3.4.4、运行人员操作要进行全过程录音,对于无录音的视为违规操作。

3.4.5、对于大型操作,按照上级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到现场进行把关协调。

3.4.6、各级管理人员按时对两票进行抽查,并按照要求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4篇 石油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精馏、吸收、离心、和加热、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的更新速度快、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很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申请、变更、批准、施工、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设备,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

为便于管理,可以设立固定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 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 设备、管道及周围l5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卸压和卸料

为避免设备管道因降温降压收缩不均匀,易产生应力而损坏的特点,要缓慢降低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同时接好静电接地线。将设备内物料接入符合要求的产品贮存场所,在退料过程中严格控制退料速度符合规定,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

三是切断隔离

现场检修,要停止与待检修设备相连接的运转设备系统。 隔断与此台设备相连接的所有进出管,使检修、焊割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特别是正常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绝,以保证可燃物料等不能扩散到其他设备及其周围。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安装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盲板的材料、规格和加工精度等技术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可滥用,并正确装配。必须保证盲板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管道的工作压力,同时密闭不漏;盲板应安装在法兰的进口侧;盲板厚度应不低于管壁厚度;盲板应有突耳,并用明显的颜色予以标记;要用有符合规定的盲板材料。

对拆除的管路,注意在生产系统或存有物料的一侧关闭阀门。还应注意常压敞口设备的空间隔绝,保证火星不能与其他容器口逸散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

四是清洗

容器及管道置换处理后,其内外部必须仔细清洗。因为,有些可燃易爆介质被吸附在设备及管道内壁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液体可燃物会附着在容器及管道的内壁上。如不彻底清洗,由于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影响,可燃物会逐渐释放出来,使本来合格的动火条件变成了不合格,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清洗可用热水蒸煮、碱洗、酸洗,使设备及管道内壁上的结垢物等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工艺技术的特点确定。用蒸汽和清水对设备及其连接的管道(指切断隔离点与设备连接管)交叉清洗,原则要求不少于二遍;碱洗是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洗,其清洗过程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数量的清水,然后把定量的碱片或液碱分批逐渐加人,同时缓慢搅动,待全部碱片或液碱全部加入并完全溶解后,方可通入水蒸汽煮沸。蒸汽管的末端必须伸至液体的底部,以防通入水蒸汽后有碱液泡沫溅出。禁止先放碱片后加清水(尤其是热水),因为烧碱溶解时会产生大量的热,涌出容器管道会灼伤操作者。酸洗是在水中加入适量盐酸并搅拌。先碱洗后酸洗,也可交叉进行,目的是除去设备管道内的氧化铁积存物和酸碱及油类物质。

对于用酸碱清洗法不能除尽的垢物,可用木质、黄铜(含铜70%以下)或铝质的刀、刷等方法铲除 。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对地面、地沟和周边设备用蒸汽和清水冲洗干净。

五是置换

做好隔绝清洗工作之后,把容器及管道内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彻底置换。 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氩气等。置换的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比重而定,如果物料的比重大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上入口进,从釜下出口排出,如果物料的比重小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下入口进,从釜上排出,如比重相差不大,此时应注意置换的不彻底或两者相互混合。置换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并有水从最高点溢出。

六是通风与检测

应打开容器的人孔、手孔、物料孔等,自然通风冷却,也可以用鼓风机对设备内部进行强制通风,通风冷却的同时可增加设备内部的氧气含量。

动火检测分析就是对设备和管道以及周围环境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动火分析不但能保证开始动火时符合动火条件,而且可以掌握焊割过程中动火条件的变化情况。在置换作业过程中和动火作业前,应不断从容器及管道内外的不同部位采取气体样品进行分析,检查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实施焊割,动火前半小时内分析数据是有效的,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以使数据准确可靠。焊割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仍需对作业现场环境作分析,动火分析的时间间隔则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正常是不超过2小时。若有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焊割,再次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直到合格为止。

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含量:爆炸下限大于4%的,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浓度则应小于0.2%;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操作者需进入内部进行焊割的设备及管道,氧气含量应为18%~21%。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或可燃蒸汽的爆炸范围的方法主要是用易燃易爆检测仪自动检测。

在容器及管道内需采用气焊或气割时,焊、割炬的点火与熄灭应在容器外部进行,以防过多的乙炔气聚集在容器及管道内。

七是审批

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设备及管道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到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证。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洗置换的措施。对有较大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特殊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部门要会同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共同制定审查动火方案并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八是动火

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特殊作业动火主要有带压不置换动火和登高焊割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然后让它以稳定的速度,从管道口向外喷出,并点燃燃烧,使其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保持稳定地连续燃烧。然后,即可进行焊补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法不需要置换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时间短,有利于生产。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可燃气体的容器与管道的外部焊补。由于这种方法只能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控制难度较大,而且没有一定的压力就不能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也有较大风险性。因此,为增加安全保险系数,一般化工企业原则要求不准使用此办法动火。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在各种塔器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可燃液体流出。

九是监火

监火人必须是本岗位二操以上人员,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管或蒸汽管。戴好安全帽。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十是清扫与验收

动火结束后,要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拆除盲板,连接好相关管道,同时要防止物料泄漏溅落。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是设备试压

对动火维修以后的设备及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压,检查焊接点泄漏情况。试压方式主要有水压和气压。对密封要求较高的设备管道在气压试验过程中可以用肥皂水检查,也可以在惰性气体中加入体积比为1%的氨气,在检查点贴上硝酸银试纸,如试纸发黑则是泄漏点。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均应视情况缓慢进行,不可急升急降。

十二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

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石油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基础

冬季如何做好化学危险品的消防安全

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等危险性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保存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物品。一般来讲,化学危险物品在夏季易发生事故,冬季的气候条件同样能引起化学危险物品的诸多危险。

首先,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在冬季,尤其在北方,气温较低,人们为了御寒,在生产、储存场所,经常把门窗关闭得严严实实, 使现场通风条件较差,而易燃易爆的气体和液体在此条件下仍会挥发,这就会使其局部范围内积聚,在空气中可燃气体成蒸汽浓度达到爆炸浓度极限范围时,遇到火源就会引起爆炸引起火灾。同时,因密闭较严,安全出口不畅,泄压面积不够,更容易造成惨重损失和伤亡。

其次,防止雨雾侵入。冬季雨雪天气,对于遇水或受潮后易引发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和运输要特别重视。

第三,做好防静电工作。冬季,天干物燥,空气相对湿度小,化学危险物品尤其是液体、气体,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极易产生静电,而对气体、液体来讲,其点火最低能量很小。 所以在冬季,防止静电危害显得更为重要。冬季来临,应对静电接地点进行测量,使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进入此类场所的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且在进入前,采取提前将静电释放等方法防止静电危害。

第四,雨雪天气,运输过程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冬季多雨雪天气,会造成交通状况恶劣,尤其对汽车运输在雨雪天气行车时,首先应注意提前检修车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尤其是制动、方向操纵、方向指示等部分,必须保证绝对良好;其次,恶劣天气的行车,要保持低车速,特别遇有通过泥泞、积雪、结冰等危险路段或遇有警告标志的,车辆行驶时速不应超过15公里,并避免使用紧急刹车或急速转向,与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保持不小于30米的安全距离。

第五,采暖保温要求。冬季气温较低,对于低温下易冻结而发生危险的物品,用什么方法保温、怎样解冻要特别小心,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对于必要采暖场所,应按要求采用水暖,并保持安全距离。化学危险物品受冻时,严禁明火烘烤,只允许用温水或蒸汽缓慢化冻。另外,对于家庭用液化石油气罐钢瓶,冬季充装不宜过满,因室内外温差较大,当钢瓶由室外进入室内时,钢瓶会因受环境温差影响使内压升高而膨胀,引起爆炸事故。

第5篇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要求

1. 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本要求适用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2.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煤矿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矿务局局长;第二类为煤矿矿长,分为井工煤矿矿长和露天煤矿矿长。

3. 考试方式

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省级煤矿安全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具备《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的学历和工作经历条件的主要负责人,方可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

考试应当在规定的考试点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题从国家级考试题库和省级考试题库随机抽取,其中抽取国家级考试题库试题比例占80%以上。试题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考核。

4. 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安全生产知识占80%,管理能力占20%。

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内容分为了解、熟悉和掌握3个层次,考试比重为10%、20%和70%。

5. 考试要点

5.1第一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1.1安全生产知识

5.1.1.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熟悉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和主要灾害防治标准。

5.1.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了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f)掌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基本要求;

g)掌握煤矿重大灾害防治要点;

h)掌握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要点;

i)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j)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总体要求;

k)熟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体要求。

5.1.1.3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了解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基本要求;

b)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管理要点;

c)掌握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5.1.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d)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e)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f)组织排查、治理煤矿事故隐患;

g)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h)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 第二类主要负责人考试要点

5.2.1 安全生产知识

5.2.1.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及法律法规

a)掌握我国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b)了解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熟悉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c)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d)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范等。

5.2.1.2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a)熟悉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b)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煤矿建设管理有关规定;

c)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基本要求;

d)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基本要求;

e)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要求;

f)掌握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要求;

g)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本要求;

h)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要点;

i)掌握煤矿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基本要求;

j)掌握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k)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

l)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5.2.1.3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井工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矿井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熟悉矿井井巷掘进、支护安全管理要点

d)熟悉常用的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安全管理要点;

e)熟悉采掘机械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f)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瓦斯防治要点;

h)掌握煤尘爆炸防治要点;

i)掌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要点;

j)掌握冲击地压防治要点;

k)掌握井下火灾防治要点和火区管理基本要求;

l)掌握矿井水害防治要点及井下探放水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m)熟悉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n)熟悉矿井运输、提升作业安全管理要点和空气压缩机安全运行基本要求;

o)熟悉矿井电气设备和电力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p)熟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q)熟悉井工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地质保障基本要求;

b)掌握露天煤矿开采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c)掌握露天煤矿采场、台阶、边坡安全管理要点;

d)掌握露天煤矿钻孔、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e)掌握露天煤矿采装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f)熟悉露天煤矿破碎站设置及破碎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g)掌握露天煤矿运输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h)掌握露天煤矿排土场的布置及排土作业安全管理要点;

i)熟悉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安全管理要点;

j)掌握露天煤矿电气设备及电力和通信系统安全管理要点;

k)熟悉露天煤矿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要点;

l)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致因及预防措施。

5.2.1.4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

a)掌握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总体要求;

b)掌握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要求;

c)熟悉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要点;

d)了解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基本要求;

e)熟悉煤矿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要求。

5.2.1.5应急救援管理

公共部分:

a)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与实施要点;

b)熟悉煤矿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基本要求;

c)掌握煤矿救援队伍建设基本要求;

d)掌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要求。

井工煤矿:

a)熟悉火灾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d)熟悉水害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e)熟悉顶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f)熟悉冲击地压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g)熟悉煤矿提升运输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h)熟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等其他煤矿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露天煤矿:

a)熟悉露天煤矿边坡和排土场滑坡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b)熟悉露天煤矿爆破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c)熟悉露天煤矿电气等其他事故救援与处理措施。

5.2.2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a)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b)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c)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e)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

f)组织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

g)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h)组织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开展达标创建;

i)组织制定、演练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6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电气安全检查

说明

1)

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 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 变压器

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 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 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 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 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 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 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 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 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 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 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 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2.3.2 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 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

1.2.3.4 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1.2.3.5 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1.2.3.6 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 互感器

1.2.4.1 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1.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 2,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2.5 电力电容器

1.2.5.1 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 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 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

1.2.5.4 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1.2.5.5 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

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

1.2.5.7 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 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

1.2.6 电缆

1.2.6.1 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

2) 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

1.2.6.2 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 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

2)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

12.6.3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

2) 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4 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5 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 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2.6.7 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2.6.8 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 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2,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

1.2.7.2 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安器;

1.2.7.3 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

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 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

2) 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 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 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

1.2.7.7

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 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7.11

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

1.3 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 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 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

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 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

1.3.5

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

1.3.6 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

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 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

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 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 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

1.4.3 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

1.4.4 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 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2;

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2;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

1.4.6 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

1.4.7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 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 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 同一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4.11 凡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 接地体应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2;钢管厚3.5mm,直径50mm

②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2;钢管厚3.5mm2

③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

1.4.13 各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ω ②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10ω

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 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ω;若不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ω。

2. 行为安全

2.1 不得单独进行设备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 电气设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 电气检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 事故停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 当发生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 电气安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

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 低压设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 外线电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 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

第7篇 企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1、 企业总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亲自带头自觉执行,并经常或定期检查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奖优罚劣。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要亲自指挥、调度。

8、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9、 亲自主持并批准全厂安全生产规划、计划,确定全厂的安全生产目标。

10、 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1、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方面的重大决议。

12、 关心职工,爱护职工,积极治理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环境。

13、 企业内实行各类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审核。

14 、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二、 副总经理职责:

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各自管辖的工作范围内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对重大安全问题提请厂务会解决。

4 组织制定、修改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厂务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5 抓好安全教育和安技考核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6 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要将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7 负责对特殊动火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的审批。

三、工会的安全监督职责:

1工会组织应依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2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3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4 工会应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工作议题,积极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

5 工会应协助安全管理部门搞好安全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支持总经理关于安全生产的奖惩,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四、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负责制定、修改、补充全厂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劳保标准及安技措施、计划、规划,并提请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审批。

3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车间进行年度职工安全教育与考核。

4 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车间、部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当场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考核,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依据隐患危害程度和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5 负责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法规,并依据有关新法规制定新的安全规章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教育和宣传。

6 负责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事故性质及危害及时向经理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制定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

7 负责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本厂安全规章制度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涉及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8 负责劳保标准的制定,劳保的发放、检查,并对购买不合格的劳保用品,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并按有关规定考核。

9 负责一类动火的安全检测、登高作业、下罐等危险作业和安全措施审批工作。

10 负责对进厂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讲解本厂的特点及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事项按合同要求进行考核。

11 负责制定本厂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2 负责全厂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统一管理。

13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审查、培训;协助领导组织演练。

五、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本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业务管理范围,搞好所管辖部门及具体业务中的安全工作。

3 结合本部门的职能特点,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则 及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一次本部门的安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六、 工段长安全职责:

1 在总经理领导下,工段长对本工段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工段的贯彻执行。

2 定期召开本工段的安全会议(每月最少一次),要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议要有记录。

3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工段的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4 认真组织好本工段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抓好对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工换岗、复工教育工作。

5 组织好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好本工段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6 坚持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负责对本工段内消防器材和设施的管理。

7 负责审批动火安全措施,对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亲临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8 对本单位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时组织事故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能力。

9 不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指挥和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对其进行处罚。

10 在进行新产品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

出安全技术措施。

七、安全员的职责:

1 在工段长的领导下负责工段的安全技术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有权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2 负责或参与制定,修改本工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并检查在工段执行情况。

3 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违章作业要及时纠正或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4 制定本工段动火项目安全措施,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动火安全。

5 参加工段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及时上报。

6 负责对新入工段工人的安全教育,并督促班组抓好新来人员的班组教育。

7 协助工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8 抓好本工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管理,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9 参加工段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试车中的安全措施的制订,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0 认真检查劳保穿戴或使用情况,检查安全作业证持证情况。

八、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 组织本班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及厂、车间的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决议。

2 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 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组织好本班“安全日”活动。

4 组织本岗位职工进行岗前学习,使每个职工对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5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建立本班安全台帐,记录班组所有安全工作情况和安全活动情况。

6 要认真做好班前、班中检查,检查影响安全的各种因素,并对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7 班组内的设备、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都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设备、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可靠。严禁本岗位职工带病作业。

8 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发现违反安全规定现象,要严加制止。

9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车间领导汇报,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0 督促、检查本班人员劳保穿戴和使用情况,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11 对在本岗位进行的动火作业,应积极配合动火人员做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火时应认真负责,不得在动火期间离开动火现场。

九、职工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 操作人员应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做好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并为接班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正确判断,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4 正确使用厂所发劳动保护用品,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及灭火器材。

5 爱护本岗位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不准使用或启动不熟悉的设备、工具等。

6 不是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特种作业。

7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8 积极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8篇 企业安全管理战略观念的内容与类型

一、战略观念的体系构成

战略观念是由多种观念构成的观念体系,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全局性观念

所谓全局,是系统整体相对于系统内部各局部而言的。全局性,就是指代表着各个局部共同利益和共同要求的系统本质属性。全局性观念是战略的首要特征,体现为在制定和实施战略时,必须通观全局,一切从全局出发,从整体最优功能出发,使局部服从于全局,而不能凌驾于全局之上。同时,通观全局也不能脱离局部,局部虽然隶属于全局,但也会影响全局。换句话说,树立全局性观念,不仅要研究全局的整体和各个方面,而且要研究决定全局的关键,全局性不等于全面性。此外,管理系统不同,管理的主体与客体不同,全局性的内容也各不相同。

2.综合性观念

综合通常被看作是在把整体分解为各因素的基础上,再组合成一个整体的思维活动。但综合绝不是把各局部、各个组成要素机械

地凑合或装配在一起,而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本质的方面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战略观念中的综合性观念,除了表现为从总体上把握事物之外,还着重强调对事物的各个部分、各个侧面、各个因素各自的本质特征和相互间的内在联系进行分析,寻找出能同时反映各局部变化趋势的共同特征和共同规律,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体现整体利益与愿望的战略目标、战略方针和战略措施,将综合性观念应用于战略制定与实施的具体过程。同时,还要求管理主体具有综合性的知识结构,要求能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管理科学、思维科学、系统科学进行综合运用。此外还应配备综合性的研究人才结构,既要有专家队伍,又有不同智能层的工作人员,收集、处理、传输战略信息,宣传组织职工群众。可见,综合性的观念,是通过战略研究对象综合性、战略研究知识结构综合性和战略研究人才结构综合性3个方面体现出来的。

3.长远性观念

长远性是战略观念的另一本质特征。在战略制定与实施中确立长远性观念,一是要正确地规划战略期,要从战略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内外条件、难易程度出发,充分考虑各种制约因素,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总体目标。因此,总战略期与各战略步骤的规定要适当,不宜过长或过短。二是要正确处理好长远目标(终极目标)与眼前目标(直接目标)的关系,除了立足眼前,积小胜为大胜之外,还要放眼未来,为长远的宏伟目标,愿意牺牲短期的或局部的利益。三是按照发展的观点制定战略方案,要充分估计到管理对象及系统外部环境的不可知因素,在实施时间上留有余地。

4.创新性观念

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不但要立足于全局和长远,而且要立足于创新。因为只有创新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能使战略有真正实在的意义。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创新是战略的生命和核心。

二、发展战略的类型与特点

1.以战略任务分类

以战略任务分类,大致有以下几种。

(1)现代化战略  这种战略以实现经济、社会现代化为战略任务,其特点是:

①重视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升级;

②将教育事业和科技事业作为战略重点;

③重视对外开放,将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作为推进现代化的重要动力;

④宏观分配政策上偏重于积累、鼓励储蓄。

(2)富民战略  这种战略立足于发展中国家的现状,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直接目标和主要任务,其特点是:

①积累率不宜过高,非生产性投资有一定比重;

②分配政策适当向个人倾斜,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有所提高;

③重视消费的生产与供应。

第9篇 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七个结合

管理,是一门艺术,也是门学问。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规”外,还必须把职工的政治工作、思想工作及电力用户的切身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一、安全教育要与敬业教育相结合

安全教育是供电企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应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使职工在思想上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

车间、班组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时要理论联系实际,适时地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剖析一些因职工工作责任心差酿成的事故案例,从中吸取教训。正确引导职工处理好企业的安危与个人切身利益的关系;明白企业安全增效就是个人增收,企业盈亏就是个人得失,企业兴衰就是个人荣辱的道理;认清职工不敬业不尽责的危害。只有这样企业的安全工作才会“不用扬鞭自奋蹄”。

二、严格贯彻规程要与耐心疏导相结合

企业严格贯彻安全规程和耐心细致疏导是企业抓安全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严格“贯规”必须采取强硬的手段和措施,突出一个“刚”字,不打折扣,不讲客观,不讲价钱,不降标准,监督考核到位,用安全工作规程规范工作程序,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贯规”还要体现一个“柔”字,实行刚柔并举,把思想工作贯穿到安全工作的始终,做到严格“贯规”,把宣传工作、疏导工作做到前,使职工在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在行动上自觉遵守,充分认清严格“贯规”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是保证个人安危的需要。

三、保设备安全运行要与保增供扩销相结合

设备安全运行和增供扩销是供电企业两大重要考核指标。设备安全运行是保增供扩销的基础和前提,增供扩销是设备安全运行的效益表现形式,离开设备安全运行就谈不上增供扩销,只抓设备安全运行而不顾增供扩销也没有实际意义,二者是统一的。为保增供扩销,生产管理部门要摆正位置,打破常规,科学合理安排检修设备,改变过去零星的轮修为集中划片、多家同时检修,避免多线、多户、多点停电现象发生,尽量减少同时停电线路条次,减少客户停电累计总时间,减少昼间和高峰用电时段停电,力求把最大的时间空间留给营销部门多卖电,让客户多用电。多卖电,让客户多用电。为保设备安全运行,企业负责人和营销部门要尊重科学,按规办事,切忌一味追求经济指标,盲目蛮干,冒险行事,违规操作,带故障运行,顾此失彼。

四、企业安全供电要与客户安全用电相结合

农电体制改革后,供电企业对农村供电所实行一体化管理。但是,农民的安全意识淡薄,农电市场还潜藏着诸多不安全隐患。从农村发生的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看,供电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承担了赔偿责任,且个别事故赔偿数额巨大,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供电企业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做到四个兼顾:兼顾安全供电与客户的安全用电,兼顾职工安全教育与农民安全用电宣传,兼顾供电设备改造与农民安全用电设施整治,兼顾供电职工技能培训与给农民传授安全用电知识,做到哪里有客户用电,哪里的客户就懂得安全用电常识。

五、安全工作要与思想工作相结合

在供电企业,安全工作和思想工作应该同台唱戏,分工不分家,行政干部在抓安全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无情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情化,政工干部要积极协助行政干部做安全工作,竭力维护行政干部的管理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各个生产管理环节,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促进作用。

六、处罚违规行为要与表扬奖励相结合

企业处罚违规行为是强化管理、规范安全工作秩序的重要手段,旨在达到教育违规责任人和引起广大职工的高度重视,避免类似违规现象的再次发生。处罚违规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不分亲疏,一视同仁。切忌打板子不痛不痒,避重就轻,姑息迁就,但是,处罚违规要宽严适度,奖罚结合,达到教育责任人和调动职工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的目的。要重视宣扬先进典型,对那些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职工给予表扬奖励,特别是对受处罚职工的微小进步更要及时给予充分肯定,以卸下思想包袱,轻松投入工作,营造一个“违规酿事故可耻,安全生产光荣”的良好氛围。

七、安规技能竞赛要与文化娱乐相结合

供电企业组织安全规程、规定等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往往习惯于采取书面传抄答题知识竞赛和分点组织技能比武。这种形式普遍缺乏娱乐性、趣味性。职工参与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都希望有个激动人心的场面展示自己才能的机会。生产技术要与工会、团支部密切配合,把安规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与开展文化娱乐融会贯通。组织形式由过去的单一性转向综合性,分点式转向集中式,应付型转向竞争型,使职工在娱乐中学安规知识,学专业技术,培养进取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在知识竞赛和专业技能比武中丰富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使企业领导和组织者在竞赛和娱乐活动中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

第10篇 突出人本管理探索企业职工本质安全的途径与方法

煤矿生产作为一个高危行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煤矿企业以安全管理为重点,运用现代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在管理问题的新观点,突出人本管理,积极探索实现本质安全的途径,将会极大的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杜绝重大责任事故,达到实现安全本质型生产得目标。

一、人本管理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

人是组织拥有的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人本管理是指以人全面的、自在的发展为核心,创造相应的环境、条件,以个人自我管理为基础,以组织共同愿景为引导的一整套模式。人本管理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突出人本管理是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以看出,《决定》的指导思想突出了人民利益的问题,目标和主要任务围绕的核心问题也是人民利益,同时又把坚持以人为本作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2、突出人本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煤矿企业作为一个市场的一分子,安全是生产的基础、稳定的基础、发展的基础,煤矿各种威胁安全生产的因素比较多,有些不可预知和不可抗拒的危险因素客观存在,而煤矿生产经营如果没有安全基础作保障,就什么都谈不上。现实也证明,一个煤矿一旦安全出了问题,生产经营秩序都会被打乱,员工情绪压抑,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和效益就会受影响和损失。

3、突出人本管理是员工需求的需要,按现代管理学关于人的定义中分为经济人、社会人、管理人、自我实现的人,但无论是哪种人,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第一的需要就是吃穿住,吃饱肚子第一需要满足时,需求就能变为实现自我价值。企业安全不好,经济效益受影响,员工因工受伤,个人收入受损,这些对员工个人需求就会造成影响。

二、本质安全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本质安全”的内涵就是在工作中处处按照标准、规程作业,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甚至是实现零事故,从而得出结论:煤矿发生事故是偶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其基本特征:一是人得安全可靠性。不论在何种作业环境和条件下都能按规程操作,杜绝“三违”,实现个体安全;二是物的安全可靠性。不论在动态过程中还是在静态过程中,物始终在能够安全运行的状态;三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在日常安全生产中,不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况而发生重大事故,形成“人机互补、人机制约”的安全系统;四是制度规范、管理科学。

三、预防途径

1、强化本质安全的理念教育,做到三个转变。探索由“领导教育式”转为“朋友谈心式”,由“教育职工学安全规程”转为“自己首先学安全规程”,由“只讲大道理”转为“大、小道理都要讲”。宣传“安全第一,生产第二”,“安全是第一效益,安全是第一福利的安全文化理念。坚持和完善日常的班前安全教育10分钟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严格安全活动的考勤和考核,丰富安全教育内容,采取多媒体、隐患预想、考问讲解、现身说法、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2、改进培训方法,做到系统、专题、现场三个结合。一是对班组长、技术骨干层采用系统教育培训,通过管理理论管理方法,激励应用《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系列教育培训,达到理论上更具体,更详细,更完整,岗位技能和操作,管理技巧更熟悉,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二是为适应某一特定时期和特定环节的需要,采取了有目的的针对性专题培训法。解决高难度、新工序流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的急需问题。三是现场实习法。把培训放在现场,对新引进的大功率运输设备,由高级技师对照实物讲解,并让技术骨干看操作效果,克服了理论上理解不透,空洞说教的缺陷。

3、应用激励理论,增强“三性”。运用学者德鲁克在“目标学管理”理论中指出:“要调动人的积极性,重要的是使他们发现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乐趣和价值,能从工作的完成中享受到一种满足感”。工作中,通过培训课上有奖问答,设立安全规程、技术措施现场应用解决实际问题奖、技术能手奖等方式调动职工自觉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得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4、推行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创新,建立安全民主机制。以落实煤矿rmdc管理法和零点责任目标管理发为重点,坚持巩固和创新结合,深化质量标准化建设,不断扩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内涵,从整个生产现场管理等每个环节都按工作规则和标准化要求实施考核,力争每个岗位,每个工种达到程序化标准。同时,以学习应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为契机,应用美国著名质量管理专家爱得华.戴明的“凡是精细的管理,一定是标准化的管理,一定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化的管理,科学管理就是力图使每一个管理环节的数量化”的质量管理思想,对工作面全系统绞车进行了数字编号,件车配备了信号牌,井上调度室、井下家俱房绘制了工作进程图。初步实现了工作管理数字化、图表化的要求。

第11篇 管道燃气企业安全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1 概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管道燃气在城市逐步普及。它不但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而且为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工业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天然气的开发利用,提高了各地管道燃气的普及率,天然气在城市燃料结构中的比例越来越大。

管道燃气供应企业一般是向城市居民等各类燃气用户供气的主体,与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搞好安全生产、稳定供气不但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及社会的稳定。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永恒的主题,要搞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就要从基础做起,健全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保定市燃气总公司是市区燃气供应的骨干企业,独家经营市区天然气业务。目前拥有管道燃气用户13×104户,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逾10×104户,天然气高峰日用气量达40×104m3/d。公司有天然气储配站1座,液化石油气灌瓶厂1座,这两处为我市的两个重大危险源。随着保定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根据全市的统一要求,各专业管道与路网建设同步进行,目前分布在市区的高、中、低压燃气管网已逾600km。搞好上述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大课题,需认真加以分析,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管理的特点分别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的放矢,抓出成效。

保定市的燃气管道按材质分为钢管、铸铁管和pe管,管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各异。为加强燃气管道的运行管理,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公司出台了《燃气管线管理规定》,综合多年的管理经验,系统地规范了管道管理中的各种行为,为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2 管道事故原因分析

国内燃气事故多发于市区内的埋地燃气管道,而且以燃气管道遭施工破坏而引发的事故居多,占管道事故的80%以上,因施工质量和误操作带来的管道事故在减少,我市也是如此。我市的天然气管道遭破坏而引发的事故每年均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居民的燃气供应受到影响。管道的安全管理应为各地燃气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管道遭破坏事故多发的原因有以下4个方面:

① 路网施工中各专业管道较多,各专业管道在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几乎布满了马路两侧,有些部位无法满足规范要求需采取共占措施。近期频繁的机械施工给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带来重大隐患。

② 大型施工机械在各专业施工队伍中的普遍采用增大了各管线单位地下设施遭破坏的概率,我市燃气管线被挖掘机、装载机施工破坏的事例每年均有发生。

③ 非开挖施工工艺的采用也是管道遭破坏事故多发的一个原因。我市2003年在天威路和朝阳大街路口发生了一起顶管作业引发的燃气管道遭破坏的事故。2007年5月发生在建华路的燃气泄漏也是一起人工顶管作业造成的管道破坏事故。燃气施工中采用水平定向钻机施工,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带来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以水平定向钻机为主要设备的非开挖施工敷设的燃气管道,管道定位难以做到十分准确,这就使其易遭周围机械施工的破坏,特别是有其他的非开挖施工时更是如此。

④ pe管的大量采用也是燃气管道易遭破坏的原因之一。pe管具有耐腐蚀性强、寿命长、施工简便等优点,但其易遭到利器冲击而破损,形成燃气泄漏事故。大量的燃气pe管的应用,使管道遭到破坏的概率增加。

3 应对措施

①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施工前管道单位间的沟通机制,为共同保护管道奠定基础。在必要的情况下,公布所有在路面下有设施的单位的联系电话,同时通过有效的途径加以宣传,以减少除路网施工以外的零星施工对地下设施可能产生的破坏。

② 健全燃气管道管理制度,使管道管理有章可循。自工程交工、置换,至运行管理,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制度,保障管道的安全运行。

③ 在施工作业前签署管道保护协议,告知施工方管道的各种属性,建立燃气管道附近有施工时固定人员的盯守制度和有机械作业时管道管理人员的旁站看护制度。

④ 加强固定人员的值守和管道管理人员的巡回检查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⑤ 加强竣工未投入运行管道的管理也是避免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手段。目前,为减少对路面的破坏,各地均采用预埋燃气管道的做法。因多种原因,有些管道在竣工后并不立即投入运行,有的甚至会闲置相当长一段时间,加强未带气期间的管道管理也非常重要。

2003年6月30日,保定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天然气泄漏事故。建华南路全路段各专业管道检查井内均有天然气外泄,现场情况十分危急,虽经处理未酿成严重后果,但事故本身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事故的原因即是管道在竣工未带气期间被路灯的接地极贯穿两处,后来管道通气操作不规范,未能及时发现漏点,造成通气后发生天然气泄漏。

未带气的管道破坏后没有天然气泄漏,若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很难及时发现。因此有些地方采取了管道保有一定压力、定期检测的方式,有的采取经常巡线的方式,这些均为有效的方法。

⑥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对管道准确定位,减少事故的发生。有些事故的发生完全是由于管道位置不准而造成,因此有条件的地区在管道施工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增设易于识别管道的标志。

4 结语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也是燃气供应企业的重点安全管理部位,但因其建设比较规范,工艺设备装备先进,管理经验丰富,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少,长期以来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其管理的重点就是抓制度落实,重点防违章操作带来的各种问题,因此虽为安全管理的重点,但并不是事故的多发部位。

城市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是管网,应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建立制度,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安全生产、稳定供气。

第12篇 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通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进一步促进民用爆炸物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严格准入、强化基础、规范管理、管控风险'的原则,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目标,以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和企业达标,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增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第三条 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制定并完善岗位、班组以及企业达标实施细则,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管理模式,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安全管理机构基本要求

第四条 生产企业(含生产场点)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场点和生产线(或生产车间)应设置专职安全员,生产班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销售企业(含销售网点)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储存库区应设置专职安全员。

第五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同时负责全面推进和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达标;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企业技术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进步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销售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民爆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民爆及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兼职安全员应从事民爆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第三章 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第七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包括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隐患排查与治理、危险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绩效考核、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风险管理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 企业安全规程和各工序、各岗位操作规程应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行业安全监管规定,适应企业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变化。规程编制应符合国家标准化等要求。

第九条 操作岗位醒目位置处应张贴岗位操作要点,工(库)房入口区域应张贴与工序相适应的安全管理要点和应急避险路线图。

第四章 区域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条 企业应划分生产、行政、辅助和生活等区域,并有清晰的分区界线和明确的管理制度,鼓励采用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实现区域安全巡查。

危险品生产区、总仓库区应保持环境整洁,标识清晰规范,道路平整硬化,安全通道合理畅通。危险品生产区和总仓库区应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起爆器材类生产区与工业炸药类生产区应设置有效隔离及门卫。

第十一条 企业应制定并严格执行出入登记、检查制度,设置明确的警示告知标牌,鼓励应用智能化门禁系统。进入生产区、试验(销毁)区和总仓库区的人员必须穿戴纯棉质或防静电衣、帽、鞋(雷管区域必须穿防静电鞋),不得携带烟火、移动通讯工具。

企业应对进入危险区域的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配备专用证牌和衣、帽、鞋,由专人引导和陪同。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作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同一生产区存在工业炸药类和起爆器材类生产线时,不同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应配发有明显颜色区别的衣帽。

第十三条 企业应对承担施工项目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题安全培训。工(库)房生产作业时,其安全距离范围内严禁施工。

第五章 作业现场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危险源标识管理制度,按照民爆危险源标识标准和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在危险源附近设置危险源标识牌。标识内容应包括危险源名称、危险等级、有害因素和危害程度等。

第十五条 企业定员定量定置应严格执行行业相关规定,现场管理应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等要求组织实施,生产现场不得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并应及时清理浮药、残药。鼓励创新和采用先进安全管理模式,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企业应确保生产现场防雷、防爆、防静电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检验;生产线超温、超压、断流等安全连锁装置应每月进行全系统实测和有效性验证,消防雨淋设施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有效性验证。

第六章 工艺技术及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七条 企业应按照行业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等相关要求,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及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工艺技术及生产设备设施应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监管要求。

第十八条 企业应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检修周期内无故障运行。要进一步完善设备维修制度,严格维修程序和设备维修维护档案管理,生产设备应每周组织一次检查维修,生产线每半年组织一次全系统检查维修。

第十九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专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更改生产线专用生产设备结构、功能及技术参数,不得在生产线上进行设备试验。

第七章 风险管控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 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对各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估,及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档案,包括企业主要风险因素、安全生产事故、员工工作状态、周边及社会影响因素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与治理相关制度,对安全隐患实施闭环管理,采用'危险点巡视卡'等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加强危险源动态管理,要针对技术进步、工艺调整、设备更新等因素带来的风险,及时对危险源进行评估判别并相应调整管控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制定并落实符合行业要求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包括应对设备故障、动力系统异常等突发情况的专项措施。生产区域应按照预案要求,清晰设置疏散路线、避险场所等应急标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报警、紧急停机的相关制度,根据工艺技术和实际管理水平,在主要工序设置手动应急报警按钮,在关键危险工序设置紧急停机装置。

第八章 岗位培训基本要求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健全和完善与生产工艺相适应的培训制度,积极改进培训方式方法,突出岗位技能操作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应根据工序安全生产特点、岗位要求及员工素质等,充实相关培训内容,强化员工的危险源辨识、故障排除、应急处置等技能。

第二十六条 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及时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实际操作演练,严格现场技能考核。

第二十七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监控室操作人员、专用设备维修人员等必须经过企业专题培训,熟练掌握工艺流程、工艺技术特点、自动化控制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按照《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见附件)进行自查和考评。

第二十九条 本通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件: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考评标准

第13篇 企业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事厂内运输工作的新工人和代培、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老工人带领下工作3~6个月,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单独操作。

二、厂内机动车驾驶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安全操作考试合格,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方准驾驶。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色盲、严重近视、耳聋、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禁忌症者,不得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三、机动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公里,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进出厂房、仓库大门、上下地磅、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时最高行驶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

四、恶劣天气能见度在5米以内,应停止行驶。

五、车辆通过地磅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发现停车信号,须依次停车于停车线以外,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离地磅五米远的地方。

六、距地磅、厂房、仓库15米以内禁止停放车辆。

七、车辆在冰雪、泥泞路段行驶时,车速应缓慢,避免紧急制动。同向行驶的车辆,两车之间的距离保持在50米以上。

八、厂内各主要路口应设置“减速慢行”“急拐弯处减速”等交通安全标志,限速标识和限速带。

九、要做好厂内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

十、铲车在行驶时,无论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离地面不得小于300mm,但也不得高于500mm。

十一、严禁任何人站在车铲或车铲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车门上随车行驶。

十二、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第14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必须贯穿于电力企业的整个过程,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是电力企业的永恒主题。近年来,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电网改造建设的进一步推进,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发生了质的飞跃。目前,电网运行状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普遍提高,事故率大大下降。但是,电力企业时有安全事故发生。轻者损坏了一般设备,重者导致了人身伤害。所以,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要时时讲,安全管理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生产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安全文化教育是企业常抓不懈的工作,要使供电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就要不断强化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笔者就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作几点论述。

一、规范企业安全制度建设

企业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产工作规定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教育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监察制度、奖惩制度,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女工保护规定等,并定期检查。要用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做到安全监管有章可循。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走依法治安全之路。同时要采取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关心、共同保障”的良性循环。

抓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评先考核细则》《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反事故斗争工作方案》《两票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规范化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从基层班组、变电站抓起,从而带动整体安全管理上台阶。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每位员工,必须以科学的工作态度去对待,要加大推广标准化作业的力度,按照南方电网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及《现场标准化指导书范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类现场安全措施规范化设置要求,并在运用中不断修改完善,以彻底解决现场安全措施不规范等不能完全保证生产现场安全的问题。

二、加强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1、安全文化的定义是:“一个单位的安全文化是个人和集体的价值观、态度、想法、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产物,它决定于保健安全管理上的承诺、工作作风和精通程度”。 2、安全文化的功能 安全文化的功能就在于将企业的全体人员塑造成具有现代化的安全观念和现代专业安全文化知识的生产力。企业具有掌握专业安全文化的生产力,才可能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3、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实践经验证明,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离不开员工的认识,离不开员工的努力,离不开员工的奋斗。而企业安全文化,既可以肯定员工的价值观念,也可以改变员工的价值观念。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安全文化的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人,一定要体现出“以人为本”。其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观念文化。当前国际上都在强调要尊重人权,而人的安全权、生命权、健康权是最基本的人权,因此要从人权观、发展观、人本观的高度去认识生命与健康的价值。安全社会是小康的前提,唯有社会公共安全得到保障,才能称得上是小康。只有观念树正了,安全意识才能得到加强。②、制度文化。“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国无法则乱,家无规则散。目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各行各业也有着自己的安全制度、规定,但这些规定在一些部门却如同摆设,存在着有③、行为文化。任何人都在人造的技术环境中生产和生活,都处在易燃、易爆、有毒……等构成的客观危险之中。但危险并未意味着事故,前提是要有严格遵守技术规范的行为。 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④、物态文化。高效的物质防护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物态文化不良,事故迟早是要发生的。物质防护是一种“超前防范”措施,通过它可将灾难减到最低。从企业安全文化所具有的功能不难看出,企业安全文化是解决意外伤亡事故的一个关键因素。企业安全文化的传播和教育,是提高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是预防和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灵丹妙药。同时,企业安全文化也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只有当员工具有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才能理顺。企业安全文化是将管理的诸要素耦合而成现代安全管理的结构,只有将企业安全文化渗透在管理的每一要素中,才能把诸要素合成一个整体,使安全管理系统发挥出整体功能。

三、要建立常抓安全培训工作机制 提高全员安全管理素质。

人生来就有求生的本能和安全的需要,但岗位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不与生俱来,而人的安全意识强弱、技能的高低直接决定安全生产的具体过程和结果。《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都做出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企业也只有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人的安全素质,使人人都懂得安全、会安全,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抓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安全基本知识掌握的扎实不扎实,安全管理素质有没有提高,安全观念牢不牢固的问题。安全培训不能不分主次地抓,要分层次、分对象、分岗位、分工种、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除了传统的强制性安全教育外,企业还要更多地利用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要使职工在提高安全意识的同时,能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促进职工自主保安全,遵章守纪。笔者认为要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1、各安全网络要重点抓好国家、地区、企业各项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培训加深各级管理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和应用,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管理知识,同时要重点跟踪监督各安全网点有没有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计划,对没有执行或执行不好的单位要进行严格考核。

2、各层班组要对在岗职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安全基本常识、如何做好危险点分析、如何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何做好安全措施、如何杜绝违章现象等方面进行培训。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落实,所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要实用,便于实施,不流于形式,要通过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促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整体提高。

四、常抓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设备健康水平是安全生产的硬件基础,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运行,许多事故的发生都是与设备的缺陷有关。

1、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 ①、以缺陷管理为中心加强设备管理。要应用好红外测温及成熟的在线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隐患 ②、提高设备的检修质量。合理安排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稳步推进输变配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 ③、改善设备性能。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 ④、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⑤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根据电网迎峰度夏、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保供电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期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

2、危险点的分析与控制 危险点一般可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作业环境和设备系统方面存在的危险点多属静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大多是由于涉及不完善或制造和安装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的,比较明显直观,不整改无法消除,并对施工作业产生长期影响。行为方面的危险点多属动态危险点,这类危险点一般不够明显,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外部条件的变化才出现。危险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即使是静态危险点,在此时是危险点,在彼时不一定是危险点;有的此时不时危险点,在彼时由于条件的变化可能成为危险点。动态危险点更是如此。所以对危险点的控制应是动态的。危险点不应局限在人身安全方面,应该做到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并重。

总之,违章行为是危害电力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的起因,是导致电力安全事故的根源。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是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电力企业每个员工应尽的职责,只要我们大家都积极行动起来,严格按照电力生产各项制度办事,电网安全才能实现“可控、能控、在控”,电力企业才能真正实现“六无、一杜绝、一控制、一实现”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15篇 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施工企业兴衰成败的关因素,施工安全管理也是一个庞大的而又复杂的一项系统工程, 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是国家和企业以人为本的占略理念、不仅是施工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人是生产力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生产力,社会发展与进步是通过人的劳动和创造才能得到具体的实现。只有在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施工企业的发展与进步才能得到保障。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社会关系

在人类生存的长河中,自古以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通过人们的劳动创造了历史,劳动者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建筑企业更是如此,所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就能稳妥的推动历史顺利发展。安全发展本质内涵--以人为本爱护生命。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关爱人、保护人、为了人。尊重人的生命权益就是安全发展的本质特征;依靠劳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搞好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前提;关爱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安全发展的出发点;提高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是安全发展的途径;保护人免受职业危害是安全发展的基础;为了人民群众能够平安地享有改革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是安全发展的最终目的。做一个国家和一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一种战略理念,只有劳动者安全得到保证利益不受侵害。劳动者才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方能富强。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通过生产劳动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国家把劳动人民在个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放在了重要地位。为此、我们国家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各种法律法规安全条例等一系列措施,国家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定位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确保劳动人民在生产劳动中的根本利益。确保劳动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国家富强、民族兴旺、企业发展、安定团结,只有劳动人民安全受到保障才能得到实现。

二、安全生产与施工企业经济、

1、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建筑业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产业支柱。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施工企业增加效益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1、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成本的影响。施工企业的成本由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制造费用等部分组成。当企业安全工作到位,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时,企业成本处于受控状况;企业经济增长才能得到实现。当安全生产出现问题,随着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人员伤亡所需的费用支出以及由于事故发生而造成的停工、材料使用的加大、工期的延误都必然对企业的成本、利润产生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随之而减;大的事故的出现甚至会造成企业成本几倍乃至于几十倍的增加。部分施工企业在过去几年中,由于种种原因如企业施工性质的局限性、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和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资金投入较少等,导致企业所支付的额外开销情况严重,一类伤亡事故的赔偿损失费用和其他一些费用增多;在劳动保护方面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出现了伤亡事故发生;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生产成本,从而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抓好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2、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信誉的影响。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施工企业如果不能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频繁,一方面造成生产经营任务难于完成,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另一方面,使业主方感到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安全感和可信度,从而改变了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导致工程项目合同难以续签,最后无法承揽后续工程项目等,使施工企业面临困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业信誉,甚至可能被市场淘汰。所以,施工企业抓好安全工作,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综合效益。

三、施工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施工现场注重要做好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消除隐患;提高各级班子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预防为主;更更注重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每一部位、每个工种、每个操作都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对建筑专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包括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责任到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的重要措施。 据统计,70%左右的事故是“三违”造成的。“严不起来”包括了专业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落实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来对专业负责人、生产调度、生产操作人的行为提供动力和约束力,强制建立健全上至负责人,下至班组长、普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事故连带,从而解决“三违”的问题。 施工企业和各个项目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以身作则,自觉依法办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明确责任。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国家已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走上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之路。施工企业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为基础的体系文件,确保安全监管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注册安全科长,工程处配置专业安全员,加强安全督导,培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懂安全知识和规范,掌握安全技能,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作战能力的骨干队伍,从而能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遵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要通过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安全责任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不仅要自己具备安全生产意识,还必须懂得且主动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职工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五、加强安全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注重实效

安全检查要有针对性,要求实效,要着重于事故的防范,系统的、有效的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建筑专业在落实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规定的安全检查内容和频次等要求的基础上,要积极创新安全检查形式和检查的内容,不但要查一些明显存在的隐患,还要查各工结段、各施工区域一及各合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缺陷等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实行“三定”,即:定责任、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把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部整改。在施工过程中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发生各类事故时,要认真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把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机制中。

六、施工企业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树立群体安全意识

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其安全管理的水平关系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如何坚持不懈地开展班组安全工作建设,将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常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是建筑专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期努力的一个目标。要建立起一种“群体安全意识”,必须加强对班组长这个集体核心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管理技能。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使班组安全管理逐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生产一线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是预防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关键因素。

七、积极落实“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建设是预防企业事故的基础性工程,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一环,是企业安全建设的灵魂,对保障安全生产具有战略性意义,培养和增强安全文化意识,对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大、特大事故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特别是本单位以往典型事故案例教育,使职工在心灵深处受到震撼,加深对遵章守纪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创建群体安全意识,结合适当的奖惩等手段,开展讨论交流等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修养,增强安全意识。 要抓好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工作。习惯性违章行为有两类,一类是个人习惯性违章,另一类是群体习惯性违章,个人习惯性违章如不及时加以控制,就会蔓延成群体习惯性违章。因此,要从制度上、职工心理等方面分析习惯性违章行为形成的原因,采取教育、奖惩、教化等办法进行治理,不能让习惯违章成为风气。在加强职工遵章守纪的教育基础上,在执行上要求要严,使职工从不得不服从管理制度的被动执行状态,转变为自觉做到“三不伤害”,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积极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贯彻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思想,对模式风险进行事前分析,做好安全指导书集体评审,同时安排施工队伍参加,确定本次作业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通过系统化的预防管理机制,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以便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从而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八、深化施工企业科学性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发展也是对社会科学发展的深化,核心是维护劳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本质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社会稳定理念。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体现。要着力抓好安全生产组织管理、隐患整治、责任考核、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体系的建设,加快构建符合实际、科学管用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

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注重从规划上引导,力求安全生产规划充分体现施工安全发展内涵。一要正确处理总体规划与专业规划的关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在编制施工安全体系发展总体规划时,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重要工作来谋划、来落实,科学规划安全建设内容,合理设置工作指标,使安全生产全面贯穿到企业发展经济的总体规划中。在编制安全生产规划时,要结合社会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来构思、来布局,突出安全监督监管重点,着眼于解决问题,制定完善的安全规划内容。通过注重规划,力求施工企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体现本企业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工作规划要符合企业经济发展需求,确保规划富有前瞻性、指导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二要正确处理施工企业安全监管部门之间施工队的关系,促进企业监管工作协调开展。施工安全规划是安全生产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规划的具体化。企业安检部门负有安全监督 和监管的责人,在编制施工安全规划时,应当结合安全生产规划来展开,立足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安全生产规划,逐步解决施工安全生产在应急救援、科技支撑、责任落实、隐患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协调开展,共同体现安全发展要求。三要正确处理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的关系,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全面理清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合理提出解决问题的规划,正确处理好近期和长远规划的关系。对哪年解决哪些问题、办好哪些事情要周密策划,那些问题需要优先解决、那些事项需要提前落实要系统安排,对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有落实眉目的工作、有强烈需求的事项要列入近期规划,狠抓落实。在此基础上,立足长治久安,从基础环节、强化教育、健全机制着手,制定完善安全生产长远规划,严防规划流于形式,出台即被搁浅。

2、注重从源头上着力,力求安全生产监管全面体现安全发展本质。一是在制定发展政策上要体现安全生产要求。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制定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其能更好地体现安全发展主题,更好地反映安全发展理念,致力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具体而言,就是制定的政策要有利于促进安全规划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安全科技推广等工作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利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使任何尽量避免人身和非人身事故发生的政策、制度、机制、措施和方式方法得到全社会的认同,符合安全发展要求,实现在安全中抓发展、在发展中抓安全。二是在推进工作落实上要注重安全生产保障。重点要大力发展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的产业,把科技含量高、安全保障条件好的生产工艺列为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工作来引导、宣传和落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控制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保护环境、净化空气,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要全面把安全规划、安全审查、安全管理、安全建设、安全验收列入项目建设中,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要突出抓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的整治,着力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责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将安全发展观全面融入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工作环节,融入到推动工作开展的各项决策领域,从源头上落实安全发展观。三是在培训教育上要把握安全生产重点。要立足实际确定培训内容,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安全思想和意识、安全作风和态度、安全行为和规范、安全风貌和习俗等得到更好灌输和落实。要合理确定培训对象,重点抓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安监队伍干部、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培训范围,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防范知识,构筑各个行业共同抓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务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效益实现最大化,促使“我要安全”变成全民的行动,各种安全理念变成全民的共识。

3、注重从机制上保障,力求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符合安全发展需求。一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网络体系。要适应形势所需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的配套管理和考核措施。重点要理顺乡镇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创建力度,促进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开展。要加大《村民自治章程》落实力度,强化村级源头管理,配齐配强村级安全生产联络员。要依法督促各类高危行业和重点生产经营企业配全配齐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要结合乡镇、街道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制定完善乡镇、街道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促使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要大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发展是政绩,安全也是政绩。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对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强化对各行业基层一线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监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整体实效。要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与监控责任,科学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管理机构之间的联系,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能力。三要突出抓好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紧跟形势变化,把提高安监干部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提高安监干部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要关心安监干部的成长,使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充分发挥,激发队伍活力。

第16篇 某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扣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实际,制定本评分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州从事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实行扣分制,满分100分,实行施工过程巡查扣分,每年年终对企业汇总得分,计算最终扣分率,并依据最终扣分率给予相应奖惩。

第二章 巡检工程施工现场评分标准

第三条 未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建造师未持b证扣4分,安全员未持上岗证和c证每1人1分,所有证件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共计5分,扣完为止)。

第四条 基坑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无防护措施,没有方案或方案未履行签字审批(以审批表为准)(共计5分)。

第五条 文明施工(共计20分、扣完为止)

1、施工现场未做四周围档,未实行封闭管理,扣5分;

2、大门口处未挂五牌一图,扣5分;

3、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

4、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栓,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扣5分;

5、在建工程未竣工验收备案兼作住宿的,扣10分。

第六条 施工用电(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使用不规范自制配电箱或配电箱无闸刀,扣3分;

2、未落实“三相五线”,扣5分;

3、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扣3分;

4、架线不规范,乱接乱搭,扣3分;

5、大型机械外壳未做保护接零,扣3分;

6、现场电工无证上岗,扣5分。

第七条 “三宝四口”(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扣10分;

2、正在施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扣3分;

3、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窗洞口、坑井未设安全防护,扣4分;

4、阳台、楼板、屋顶未设防护,扣3分;

5、通道口顶棚及临时施工棚顶未设置双层防砸棚,扣2分。

第八条 物料提机及塔吊(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使用明令淘汰物料提机,扣15分;

2、物料提升机及塔吊未经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投入使用的,扣5分;

3、委托或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设施,扣5分;

4、安装无验收手续,拆卸无方案审批,扣5分;

5、连墙杆位置连接不符合要求,扣5分;

6、楼层卸料平台未做定型门,扣20分;

7、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扣2分;

8、塔吊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扣5分;

9、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扣5分。

第九条 施工脚手架(共计20分、扣完为止)

1、使用竹脚手架且搭设不规范,未搭设全封闭双排钢管脚手架,扣20分;

2、没有方案或方案没有履行签字审批(以审批表为准),扣5分;

3、立网不从首层挂设、平网挂设不规范,扣3分;

4、立杆基础不平、不宽,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3分;

5、搭设高度未超出施工作业层1.8米,扣3分;

6、未按规定设置内顶外拉并有钢管预埋,脚手架与物料提升机及卸料平台连接,扣3分;

7、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扣3分;

8、高层悬挑及分层不按规范要求分层,扣5分。

第十条 贯彻国家、省、州精神(共计5分、扣完为止)

1、施工现场未及时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扣5分;

2、施工现场及时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但落实不具体,扣3分。

第十一条 扣分加权

1、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超过时限1个月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合格整改报告的,该单次扣分按1.2倍计算;

2、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超过时限1个月或者不提交合格整改报告的,该单次扣分按2倍计算。

第三章 扣分率与最终扣分率

第十二条 扣分率是指企业当年在州内被巡检工程的平均扣分。

第十三条 扣分率计算公式。

a=(a1+a2+…as)/s*100%

a—扣分率

a1 a2…as- 每次检查的扣分

s- 年内共巡检次数

第十四条 最终扣分率是指企业当年的扣分率经奖励分计算后的最终扣分。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予以奖励分

1、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申报州级样板工地的,每申报一起奖励分为1分;

2、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获得州级样板工地的,每获得一起奖励分为2分;

3、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申报省级样板工地或“黄果树杯”的,每申报一起奖励分为2分;

4、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获得省级样板工地或“黄果树杯”的,每获得一起奖励分为5分。

第十六条 最终扣分率计算公式。

b=a+p%

b—最终扣分率

a- 扣分率

p- 累计奖励分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七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低于10%(即b<1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表扬,并抄报省住建厅。

第十八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30%且低于40%(即30%<4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批评,并抄报省住建厅。

第十九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40%且低于60%(即40%<6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6个月内不准企业参与黔南州境内的招投标活动,并抄报省住建厅。

第二十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60%(即b>6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12个月内不准企业参与黔南州境内的招投标活动,并视情节给予企业经济处罚,上报省住建厅降低直至吊销企业资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县、自治县、市住建局,都匀开发区住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我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当年度最终扣分率不累加记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州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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