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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4 热度:92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第1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增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感,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安全发展理念,结合道路运输特点和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我厂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奖惩,适用于本制度;

(三)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切实做好本部门和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建立健全我厂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五)每年初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将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人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二、安全生产的考核与评比

(一)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实施我厂安全生产奖惩方面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我厂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年年初制定我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评比办法,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我厂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和评比。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事故相关责任人参加当年各项先进评比表彰资格。

1、部门内员工发生因工死亡或重伤责任事故的;

2、发生火灾、爆炸责任事故的;

3、发生因企业源头管理原因造成一次死亡1人或重伤1人以上责任事故的;

4、部门内发生中毒事件,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5、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6、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其它严重问题的。

(三)从业人员在评比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参加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资格。

1、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较大维修质量事故、污染事故、爆炸事故等各类责任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2、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或因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3、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不到位,或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不力,管理不到位的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4、有其它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的

三、奖励

(一)我厂每年应预提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经费,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表彰奖励。

1、定期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2、专项安全劳动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

3、举报反映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事故线索、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并有利于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

4、安全生产建议或意见合理可行,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或改进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

5、其它在安全生产方面应予以表彰奖励的。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部门,我厂每年将按照年度安全综合考核情况评比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集体,并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200-1000元。

1、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和措施,有布置和组织,有落实和检查,有总结和评比,有效地开展安全预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2、坚持抓好员工的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安全宣传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安全培训有计划,有落实;安全学习制度逗硬,内容丰富,效果显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遍较强;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资料齐全规范,统计报表及时、真实;

4、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的制度、责任和措施,不断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禁运、限运物品的规定;

5、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全年无火灾事故,无员工死亡或重伤以上的工伤事故,无较大或较有影响的责任行车事故,无违法违规现象,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达标。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优秀个人,纳入本部门年度先进评比范畴。表现优秀的,授予先进生产者(工作者)等称号,并进行荣誉和物质奖励200-500元;表现特别突出,达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评比、表彰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给予推荐和上报。

1、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在认真搞好本质工作的同时自觉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自觉参加我厂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各类竞赛活动,学习培训考核成绩优异,模范带头作用强;

3、爱护车辆、机具设备和安全设施,坚持对使用管理的车辆实行“三检查”制度,勤保养、勤检查,主动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未发生质量事故和机械事故;

4、服从管理,配合检查,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配合部门抓好事故防范,防范工作落实到位、扎实有效;

5、敢于坚持原则,能及时制止并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反映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协助部门抓好安全生产;

6、工作出色,成效显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其它不良记录。

四、罚则

我厂适用于安全生产的违规处罚种类包括:适用于管理人员的处罚包括警告、批评教育、降级、撤职、调离岗位、留用察看、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适用于全厂的处罚包括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告诫、责令整改、责令停岗学习、违约处罚、调离本岗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提请有关部门注销上岗操作证或从业资格证等,部分处罚种类可以并处。

(一)我厂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评未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部门负责人500元-1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100-300元违约金;

2、全年安全指标实绩考核,死亡指标或其它指标两项以上超过控制计划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200-500元违约金;

3、未认真坚持安全学习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走过场或对缺席人员处罚不逗硬,导致教育培训面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门安全生产风气不良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 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4、未认真及时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生产自查、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管理失控,对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失察,或不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或者整改力度不够,导致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 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5、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研究处理,或者处理力度不够,致使事故频繁发生,违章违规现象较为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部门负责人1000-2000元违约金,部门员工500-1000元违约金。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部门负责人作撤职处理;

6、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设备、经费得不到落实或者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杂乱无章,基础记录混乱缺失,迟报漏报资料现象严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责任人1000-2000元违约金。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撤职、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

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接报事故后救援不及时、指挥失误造成事故损害、损失程度加大,或者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责任人2000-5000元违约金;同时对责任人撤职、降级或调离岗位处理,情节严重的,有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二)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修理工在厂区无证驾驶车辆的,扣责任人100元;

(2)、酒后上岗的,扣责任人100元;

(3)、未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的,扣责任人100元;

(4)、顶起修车未加防护措施的,扣责任人100元;

(5)、赤足、赤膊、穿拖鞋上岗的,扣责任人50元;

(6)、进入车底检修底盘时发动机示熄火的,扣责任人100元;

(7)、未正确使用修理机具的,扣责任人50元;

(8)、禁烟区内吸烟的,扣责任人100元;

(9)、修理作业结束后,未及时清理修理场地的,扣责任人50元;

(10)、特殊工种违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扣责任人50元;

(11)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或者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2000-20000元违约金。肇事后逃逸,导致加大事故伤亡或损失程度,或有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解聘处理,并提请有关部门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

五、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我厂其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2、本办法由我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第2篇 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为切实加强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城市客运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省政府“一岗双责”规定,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以及“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工作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和减少客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考核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运营部、安全部、车辆装备部、内部安全保卫部、综合行政事务部、运营线路

三、考核对象

各运管站、客管站、公交公司、出租汽车服务公司

四、考核内容(见附件)

五、考核目标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

1、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市政府“一岗双责”规定职责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规章、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收集和报送工作信息或有关材料;

3、建立事故防范体系,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积极 采取对策措施,建立各类安全管理防范体系、加强危险源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按规定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5、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安全管理、装备等经费的投入;

6、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完善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对重特大事故的防御能力。及时参与或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7、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发生事故后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二) 事故控制指标

1、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2、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

3、不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重特大事故;

六、考核期限

以年度为考核期限,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七、考核方法

(一)市客运处负责对行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分半年和年度考核。采用100分制。

(二)被评为国家级、省厅级、市级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或在安全活动中得奖等,酌情予以加分,加分值分别为5分、3分、1分;

(三)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不合格论处,并按《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八、 奖惩措施

(一)考核等级

不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下,或发生市政府规定的“一票否决”的较大、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合格:考核总分在80分至85分之间;

良好:考核总分在85分至90分之间;

优秀: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

(二)奖励条件

1、考核达到优秀的单位分别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2、城市客运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单位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相关人员或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对考核不合格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对单位领导给予处分。

第3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贯彻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以责论处、奖罚对应的原则。

3、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厂各单位、解释权归厂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自2004年8月1日起废止。

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电网事故

4、不发生本单位责任的全厂停电事故

5、不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7、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8、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9、控制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在指标范围

10、“两票”合格率100%

11、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安全目标奖奖励办法

1、厂部将煤电公司核定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奖分解到每个月,取消平均分配。

2、厂部根据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职责来分配月度安全奖。

3、厂部在每月的安全例会上根据安全生产指标的控制和完成情况来兑现奖励。

4.1、各班长的月度安全奖原则上由各专业根据各班组当月安全生产业绩来分配、发放。

4.2、如果所在班组未完成月度控制指标,那么该班长的月度安全奖由厂部根据连带责任直接核定。

5、不允许部门、专业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奖进行二次分配。

6、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的控制指标和月度安全生产奖励金额见附表。

四、安全目标奖扣除办法

1、当月未完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扣除相关单位、相关管理人员的月度安全奖。

2、根据各级管理人员自身职责和分管范围,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实施纵向连带考核。

3、扣除细则

3.1、发生控制指标中第1-8项的重大事故

3.1.1、扣除主要责任者全年的月度安全奖(责任者如为班组成员,月奖为班组月奖的平均值;责任者如为管理人员,月奖为本人当月安全奖。下同)

3.1.2、视情节扣除事故责任车间三至六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1.3、扣除次要责任者、事故责任部门管理人员、厂部管理人员六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2、发生一般事故和一类障碍

3.2.1、扣除主要责任者三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2.2、扣除次要责任者、责任班组、班长(包括值长、调度,下同)、责任车间及部门管理人员、厂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

3.3、发生人身轻伤事故

3.3.1、扣除主要责任者三个月的月度安全奖。

3.3.2、扣除次要责任者、事故发生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

3.3.3、扣除事故发生车间、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当月安全奖。

3.3.4、扣除发生部门安全专工和安监科的当月安全奖。

3.4、发生二类障碍(包括误操作)

3.4.1、扣除责任班组和班长当月安全奖。

3.4.2、有指标的单位,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按比例扣除。

3.4.3、无指标的单位,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4.4、有一个车间实际发生数超标,车间管理人员、部门主任、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5、发生异常事件

3.5.1、有指标的单位,责任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按指标比例扣除;无指标的单位,责任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5.2、车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组的异常事件超标,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生技科相应专业专工的月度安全奖扣除50% 。

3.5.3、部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的异常事件超标,部门主任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5.4、原因相同、结果相同的异常事件,在一个月内由于未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而重复发生(同一设备),最后一次按照二类障碍统计、考核。

3.6、发生“三违”事件或“两票合格率”未达到100%

3.6.1、发生班组、班长和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6.2、部门有两次“三违”事件或两个班组“两票合格率”未达到100%,部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安监科人员的月度安全奖扣除50%。

3.6.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都发生了以上情况,安监科人员的月度安全奖全部扣除。

3.7、全厂特种班组控制的指标有一项未完成,该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全厂运行班组控制的指标(除事故、误操作、三违、两票合格率以外的指标)

3.8.1、有一项未完成,该班组和班长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2、车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组未完成指标,车间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3、部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未完成指标,部门管理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全部扣除。

3.8.4、运行单位发生的事故、误操作、三违、两票合格率,执行第3.1、3.2、3.3、3.4、3.6 条规定。

五、附则

1、本规定中有关事故、一类障碍、误操作的定性,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的认定,以调查组的事故报告结论为准。

2、二类障碍确定标准:

2.1、事件发生的后果引起机组异常运行或危及机组的安全可靠性。

2.2、事件发生的后果引起机组降负荷。

2.3、主要辅助设备或影响机组运行的公用系统设备,被迫停止运行、非计划检修、停止备用、计划检修延期超过8小时。

2.4、机组的主要监测仪表、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因故退出运行8小时以上。

2.5、运行机组的主要参数值超过规程所规定的允许范围达30分钟。

2.6、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损坏,化学用品泄漏等,经济损失达5万元及以上的。

2.7、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5千元及以上。

3、异常确定标准:使设备丧失机能不能运行,但未达到二类障碍。

4、三违:

4.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所颁发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反事故措施,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如酒后登高、违章使用器具;摆放物品是否标准、物体是否牢固、是否影响安全通行;与作业一同出现的票据、措施等违反规定。

4.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反事故措施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4.3、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反事故措施,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5、责任事故: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事故。

第4篇 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九江市2023年度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方法与标准自评得分考评

得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分)1.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及各职能科室、各下属单位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

5分

1、未制定不得分;2、主要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扣2分;3、各分管领导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各职能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不健全的,每发现1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措施加以落实。

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得分;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扣1分;2、未与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责任书的,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3、目标、责任和措施不明确的,每少1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部门主要领导应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

2分主要领导未任组长的扣2分。

4、建立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4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的不得分。

1、未实行一票否决的扣2分 ;2、奖惩办法未兑现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综合工作

(14分)1.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及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安委会通知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分

1、未及时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的扣0.5分(以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准);2、未结合本部门实际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扣0.5分;3、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未按时参加市政府和市 安委会组织召开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1分为止(以市安委办每次会议签到为准)。

2. 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系统、本单位发展规划,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3分

1、未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发展规划扣1分;2、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扣0.5分;3、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扣0.5分。

(以上均以红头文件为据)

4、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

3. 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2分

1、每少召开一次例会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每年至少主持两次例会,每少一次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3、安全例会应有会议记录,每少一次会议记录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4.做好重要时期及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分

1、对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及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少布置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2、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计划、小结),少报一次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5.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分

1、未在本部门开展创建工作不得分;2、参加创建工作的单位应占本部门的30%以上,未达到30%的每少10%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制定创建活动验收标准,参加创建活动的单位年底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6.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做好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2分

1、未建立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的扣1分;2、未及时办理信访件并及时回复的扣1分。

三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0分)1.按照《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分建立适应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所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其中必须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

(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1项扣0.5分,扣完3分为止;2.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台账5分

1、未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2分;2、未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扣1分。

3、未建立下属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台帐的每发现少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 下属各单位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专(兼)职人员。

2分

1、下属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18分)1.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分

1、每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对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每次检查应有书面正式通报,并报市安委会备案,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

3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的不得分;

1、台帐不全的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2分为止;2、未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按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系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3分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报表的,每少一次扣1分,扣完3分为止。

4. 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隐患整改销号和上报制度。

6分

1、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未建立台帐的扣2分,台帐不全的,每漏登一个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对已发现的重大危险源未制定监控方案并落实监控责任措施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分

1、有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牵头部门未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任务的扣1分;2、发现下属单位未办理相关安全许可手续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0分)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

3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不得分;

1、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扣2分;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3、“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2.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本系统及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账。

4分

1、本部门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一人未持证上岗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参加年度再培训的,发现一人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建立本系统下属单位上述四类人员培训、持证、复审情况台帐的扣0.5分;

4、台帐不全的每漏登1人扣0.1分,扣完0.5分为止。

3. 督促本系统各下属单位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计划报市安监局备案并建立台账。

3分

1、本系统各下属单位未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2、下属单位未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台帐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扣完1分为止;3、本部门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建档的扣0.5分;

4、培训计划未报市安监局备案的扣0.5分。

六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

(21分)1.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2分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三同时”审批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0.5分,扣完1分为止;2、本部门下属单位未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每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阶段工作。

12分未按市政府及市安委会的要求在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不得分。

1、工作方案及上报情况,3分

①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②未制定“^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扣1分;

③两个方案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2、“三项行动”开展情况,6分

①每月有活动,4分;少一月无活动扣0.5分,扣完4分为止(5―12月)

②每月“三项行动”工作书面小结应报市安委办备案,4分,每少报一月扣0.5分,扣完4分为止;3、11月下旬“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未报市安委办备案的扣1分3. 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职工卫生普查、登记、建档工作。

2分

1、未开展职业卫生普查登记工作的扣1分;2、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每发现少一个企业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4.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

5分

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2、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未实施的扣1分;3、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联合执法工作,少一次扣1分,扣完2分为止。

七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11分)1.修订和完善本系统、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分

1、未按规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0.5分;2、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扣0.5分;3、本部门应急预案未报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备案的扣0.5分;

4、下属单位应急预案未逐级上报备案的,每少一个扣0.25分,扣完0.5分为止。

2. 建立本系统、本单位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做好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3分

1、未建立本系统各类事故台帐的扣1分;2、事故台帐不完善的,每少登记一起事故扣0.5分,扣完1分为止;3、未及时向上级和市安监局上报事故统计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 依法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分

1、未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2、事故结案后未及时督促事故单位执行结案处理决定的,每少一起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4. 本系统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措施。

2分

1、高危行业企业未与有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的,每个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2、系统内应建立应急救援协作网络,覆盖面应达 100%,每少25%扣0.25分,扣完1分为止。

第5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市政府明确的我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年初与管委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各镇、街道、园区,领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书的相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对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由管委会根据区安委会提出的考核意见予以审定。

第四条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研究有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大事项,审核考核、奖惩意见。

第五条区安委会办公室在安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对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考核主要内容有: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情况。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任务书完成情况。

(三)年度、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其他专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四)国家、省、市、区部署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第七条考核方式:季度调度,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

(一)季度调度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上报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等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季节特点和重要时段要求布置的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情况;季度调度由区安委办按季度实施,并定期进行通报。

(二)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由区安委办根据责任状、任务书及其他各项工作要求制定考核细则,区安委会考核组在半年、年终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和管理台帐、企业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组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作为评价各考核对象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目标管理考核结束后7日内形成考核报告,经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后发文通报。

第四章考核计分与奖惩

第九条考核计分。半年、年终综合考核及全年总得分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半年考核占全年总得分40%;年终考核占全年总得分60%。季度调度情况纳入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一并计算。

第十条加分项目

(一)安全生产工作当年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一次加10分;获得省有关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1分。

(二)安全生产创工作,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可推广的,加10分/项;被省有关部门认可推广的,加5分/项;被市有关部门推广的,加1分/项。

第十一条扣分项目

被黄牌警示的单位,每次扣5分;被警示约谈的,每次扣3分。

第十二条考核等级。根据全年考核总分确定考核等级,其中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70-80分(含70分)为合格,80-90分(含80分)为良好,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

第十三条考核奖惩。考核评定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由区安委会按照《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征收管理实施方案》(见附件)予以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按制度执行。

第6篇 爆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

各施工项目:

为做好20**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全体员工创造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2、各项目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项目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建立有效且符合爆破工程作业生产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文件中规定的都要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实施。

4、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长期行为,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并建立长效机制。

5、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活动中的风险及时进行动态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时向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制定工程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规定,各项目、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明确。

7、按规定,各项目配备专(兼)职安技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8、全年由公司总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带队开展的安全自检自查活动不少于四次,生产施工期间每月一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及时进行纠正和采取预防措施。认真做好平时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台帐。检查要着重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逐条落实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定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1)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项目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

(2)项目应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度:

(3)项目是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项目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对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或没有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产整改,并追究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9、加强新工(临时工、转换工、复转军人)现场岗位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10、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防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工作,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认真执行生产作业施工的'三同时'制度。坚持生产施工项目在施工前有施工组织设计且有安全生产专篇。

12、生产施工项目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和施工安全设计书,在项目施工前报大队安全科备案。

13、租用的设备和雇用人员全部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

14、坚持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设备使用的维护与保养,正确使用爆破工程仪器仪表,坚持定期对使用车辆进行强制二级维护,严格执行爆破工程作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5、加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民爆条例》中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领用、使用、清退、销毁工作,做好爆炸物品的登记记录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16、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17、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8、进行爆破、挖掘清运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9、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各方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20、施工项目应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从业人员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矿山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毒物、噪声和空气含氧量进行自测自检,并接受法定检测机构依法进行的检测。

21、施工项目的爆破器材管理和爆破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矿山爆破应预先制作工程爆破说明书。

22、矿山开采,应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先做设计后开采,先做施工组织设计后采矿的顺序,同时编制掘进作业规程、采矿作业规程、爆破作业规程等。对特殊作业还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及施工管理措施方案。

23、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必须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工程爆破公司

201*年*月**日

第7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及部门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乙方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具体要求,除执行公司《通用考核标准》和《事故管理办法》外,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实施细则

(一) 核定年度安全责任事故考核基数

根据管辖的职能和安全管理责任大小以及职业卫生、环境情况等综合考虑,分设不同考核额度(具体参见附件)。

(二)考评办法

1、各部门根据公司实施办法的要求,与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报安全环保室备案。

2、公司每季度组织考评一次。由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全环保室负责考核和考评结果汇总,并将考评结果按流程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按考评结果予以发放。

(三)考评细则

1、发生一起重伤(一般工伤损失日在105天)以及重伤以上事故扣减公司全部员工的年度安全奖励(对外包作业等负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的减半扣罚)。

2、各部门发生工作损失日的工伤责任事故:无工伤损失日的轻微伤事故,扣减当事人当季度安全奖励,每起扣减当班组长20%季度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1-4天内的,扣当班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4—10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外,工段其他班组扣减安全奖励金额的20%,部门直接主管挂钩考核20%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主管挂钩考核10%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10天—30天的,除扣减当季所在班组全部安全奖励外,工段其他班组扣减安全奖励金额的30%—50%,部门直接主管挂钩考核30%—50%的当季安全奖励,部门其他主管和部门负责人考核20%的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30天—60天的,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所在工段当季安全奖励,取消直接主管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主管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50%;工伤损失日在60—90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扣减所在部门当季安全奖励,取消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当季安全奖励。工伤损失日在90天—105天的,除扣减所在班组全年安全奖励,扣减所在部门年度安全奖励50%。扣减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年度安全奖励。

3、各部门无工伤损失日指标的,发生轻微伤不影响工伤损失日的扣减事故当事人当季安全奖励,部门负责人每起扣减当季安全奖励额度的20%,工伤损失日每增加1天扣减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员工20%的奖励额度,直到扣完为止。

4、对安全环保室的考核:工伤损失日在10天以内不考核,工伤损失日在10—30天内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15%,工伤损失日在30—60天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的30%,工伤损失日在60天—90的,扣减当季安全奖励60%,工伤损失日在90天—105天的,扣减当季和下季度的安全奖励。

5、经营班子成员按照区域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本考评办法与通用责任制、事故管理规定互为补充,并作为安全责任制的考核依据。

7、出现本实施办法未能表述的特殊情况,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8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

(一)场容场貌

1、工地围档:

工地四周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围档,高度不应小于1.8m,出入口设置大门,并且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2、道路、地面:

地面、道路要硬化,道路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现场拌料、运输砂浆、砼过程中做到不漏、不洒、不剩,施工污水不准直接进入下水道。

3、材料堆放:

材料按总平面布局分类堆放有序,并且有标识,废料应及时清理掉。

4、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必须齐全,并且美观、整齐,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必须搭设醒目的且有针对性的警示牌。

5、现场文明气氛:

现场有宣传标语,要有黑板或报栏,内容要经常更换,工人穿戴整齐、行为文明。

6、成品保护:

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和污染成品。

(二)卫生状况

1、职工宿舍卫生:

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明显划分,睡铺须使用正规单人床,床上用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加热电器。

2、食堂卫生:

食堂选址远离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m以上距离,并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藏等场所以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地面应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堂内必须吊顶并刷白,食品生与熟,原料与成品,食品与杂物等要严格分开,要有防尘、防蝇、洗刷、消毒设备、食堂卫生制度有关证照齐全,炊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穿戴做到白衣、白帽、白口罩、文明操作。

3、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应有卫生值日表,窗明地净无蚊蝇,办公室用具摆设整齐,工作人员穿戴行为文明,不随地吐痰,乱弹烟灰。

4、厕所卫生:

厕所必须远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照明通风良好,便槽必须铺设瓷砖有水冲设备和洗手池,并有专人天天负责打扫,使槽内无污垢、垃圾、无明显臭味。

5、楼面卫生:

楼层整洁,无建筑垃圾,严禁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每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便桶并有专人清刷,工人操作点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周围必须整洁,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三)爱民便民及其他

1、爱民便民:要有切实可行的爱民便民措施为周围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工地周围张贴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的标语及告示牌,不擅自夜间施工,不发生扰民事件。

2、其他:工地无闲杂人员,宿舍内不准住有职工家属和小孩,现场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工地无重大盗窃事件和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工地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设备,并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台帐,现场必须有必要的保健急救条件,危险场所严禁吸烟。

(四)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治安、消防、工会及管理人员网络,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处理,有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全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立杆要有底座和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满铺,并且材质要符合要求,施工层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通道和临街钢管必须油漆,通道畅通,用料平台搭设牢固。

3、三宝四口临边: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高层建筑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四口'、'临边'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开关箱末端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高层建筑内潮湿环境下作业的照明电压必须用安全电压。

5、小型机具:安装要有验收记录,防护装置齐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具。

6、塔吊和电梯: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司机、指挥必须有上岗证,塔吊拆装队伍必须有资质,并有安装验收记录,各种限位齐全且灵敏可靠,架体稳定保养状况良好,有维修保养记录。

7、提升井字架:架体按规范要求设计并合格,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缆风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卷扬机地锚牢固有限位装置。

第9篇 驻站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职责

(1)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条例》及配套规章,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深化和拓展工作措施,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管理和监督,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的整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2)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提交研究客运企业、班次运力项目许可中严把安全条件关,督促许可对象在经营管理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客运企业、客运站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道路运输安全措施的落实。

(3)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道路货运企业按照相关安全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本行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各项措施。

(4)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各客运站按照《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等一系列运输行业管理规范,督促客运站严格遵守“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规范管理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5)督促各客运企业执行市处关于实施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相关规定,对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协同把关,共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事故责任约谈制度及“一票否决”制度,对运输安全指标不合格的单位在申请新增线路等审批事项实行限制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安全有序、优质服务的道路旅客运输市场。

(6)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车辆、旅游车辆按规定安装gps安全监控系统和客车落实承运人责任险制度。

(7)督促客运企业按职责加强对包车客运、超长途班车客运、山区农村班车客运、学生周末班车等关键环节的安全把关,指导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客车夜间在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路段运行,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对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应配备两名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班车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行车不得超过8小时。

(8)根据气候特点抓好针对性的运输安全监督。适时参加应急预案联动,有效防范雨、雪、雾及冰冻害等恶劣气候对安全运输的影响。

(9)重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与相关股室共同指导客运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业务台帐资料。

(10)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积极参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活动。

(11)建立健全进站车辆档案资料,加强对包车、加班牌证的管理,严把牌证发放关。

第10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得分

计分方法

1、无伤亡事故

6分

有一次全年为0分;有一次轻微工伤事故,当月为0分,扣除全年6分

2、无火灾、爆炸事故

6分

有一次当月及当年为0分

3、无设备事故

6分

有一次当月及全年为0分;小型事故当月为0分,全年扣6分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及职业并危害因素检测,无职业病发生

6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5、主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5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分

发现一起无证上岗作业人扣2分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违纪现象

6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8、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指标,无违法操作规程现象。记录要真实、准确

5分

发现一次每人扣2分,扣完为止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分

交接不清或未交接,每次扣2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定时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5分

发现一次未检查扣2分,直至扣完

11、严格执行厂区内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5分

有一人违章作业扣3分

12、保持设备运行良好,无带病运行

5分

发现一次扣2分,直至扣完

1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持设备卫生,无油污,无杂物

5分

一处不合格扣1分

14、搞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知应会考试

5分

一人未培训扣2分,未组织考试扣当月及全年5分

15、上班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搞好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保持干净、完好、能用

5分

一人未按规定佩戴扣1分,未按规定保管好防护用品扣2分

16、搞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定位放置,干净完好,人人会使用

5分

一项不合格扣2分

17、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监控措施

5分

一处隐患扣2分,未及时整改扣3分

18、搞好现场管理,保持室内畅通。生产现场整洁干净,无杂物

5分

不整洁干净扣2分,发现一次有杂物扣1分

19、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贯彻执行公司各种精神,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分

一人未参加活动扣1分,未执行公司精神扣5分

二、奖惩措施

1、每季度考核一次。

2、95分以上为合格,发全额安全奖;85-94分发安全奖90%;84分以下发放80%。

3、本考核从2023年6月起执行。

202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记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

得分

考评结果

1、无伤亡事故

6分

2、无火灾、爆炸事故

6分

3、无设备事故

6分

4、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及职业并危害因素检测,无职业病发生

6分

5、主机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5分

6、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分

7、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违纪现象

6分

8、严格执行工艺技术指标,无违法操作规程现象。记录要真实、准确

5分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5分

10、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班定时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

5分

11、严格执行厂区内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5分

12、保持设备运行良好,无带病运行

5分

13、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保持设备卫生,无油污,无杂物

5分

14、搞好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每年开展一次应知应会考试

5分

15、上班要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搞好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保持干净、完好、能用

5分

16、搞好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定位放置,干净完好,人人会使用

5分

17、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监控措施

5分

18、搞好现场管理,保持室内畅通。生产现场整洁干净,无杂物

5分

19、定期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会议,贯彻执行公司各种精神,参加公司各项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5分

二、奖惩措施

1、每季度考核一次。

2、95分以上为合格,发全额安全奖;85-94分发安全奖90%;84分以下发放80%。

3、本考核从2023年6月起执行。

考评部门:

考评时间:

第11篇 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几点思考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是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现安全生产全员额、全时制、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是发展变化的动态管理过程,应注重在实践中创新完善,不断推动责任制向纵深发展。

一、区分三个层次,加强责任制的组织领导,是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可靠保证。

一是党委统筹抓。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落实责任制中的统揽作用,坚持定期议安,定期检查,定期考评,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结合任务转换、人员调研和重要时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时解决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充分发挥党委的统揽作用。

二是主要领导带头抓。主要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管安全生产的分管领导集中精力靠上抓,负有组织实施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建立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和责任网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确保安全生产经常性管理做到经常抓、经常议,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带头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带头研究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四有”,即:党委有分管领导,办公会议有议安议程,检查考评有领导带队,遇到重大问题有主要领导亲自抓,真正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入主要领导工程。

三是机关合力抓。机关各部门自觉树立安全生产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做到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统一实施,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各自的本职工作全面结合起来。在实行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安监部门主动协调,充分发挥全区上下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联动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个环节环环相扣,杜绝因责任不清而出现的监管失控。

二、坚持三个注重,营造责任制的良好氛围,是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是注重抓好教育引导,夯实各级领导自觉落实责任制的认识基础。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等方式,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制度,增强落实责任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基层具体指导,扎实做好“责任制内容是什么”、“我在责任制中怎么做”等专题教育,确保内容人人明、标准人人清、程序人人熟。

二是注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具体人身上。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按责任人、责任对象和责任性质不同,区分为“直接责任、连带责任、分管责任和完全责任”四种形式;将管理目标分为政府(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办)、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四个层次,解决“谁来管、怎样管、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采取制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卡、安全生产操作程序卡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登记薄等措施,把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进行细化和直观化,使大家切实弄清各自承担的管理职责和具体目标。

三是注重搞好宣传鼓动,充分调动自觉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实际和任务需求,着力抓好宣传鼓动,大力营造参与责任制的浓厚氛围。以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安全生产宣传月、咨询周、竞赛日等形式,把教育培训抓起来,把横幅打出来,把竞赛搞起来,把广播响起来,把讲座办起来,把简报用起来,大力营造群众性的管安氛围,使讲安、管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三、完善三个机制,规范责任制的正规秩序,是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关键环节。

一是以建立机制促落实。要建立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档案,做到村有安全员、社区有监控室、乡镇(街道办)有监控站、市(区)有监控网。采取周有检查、月有汇报、季有评比、半年有讲评的方法,确保责任制高标准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可采取层层签订责任制的方式,形成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网,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是以深化考评机制促落实。坚持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对各级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部门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理论考评;坚持采取抽查与普查、日常工作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对不同层次的单位进行考评;坚持考评结果报告制度,根据考评情况,安监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向党委、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以完善奖惩机制促落实。要以《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实行“双挂钩”、“双优先”和“一票否决”,即:将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创先争优活动挂钩,与个人成长进步和物质利益挂钩;被上级评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立功受奖和提拔使用方面优先考虑,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突出的个人在评优、立功受奖、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充分调动全员落实责任制的积极性;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在评优、立功受奖、提拔使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四、把握三个重点,提高责任制的落实质量,是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是着力提高一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采取集中培训的方法,把培训一批“善于计划、善于协调、善于指挥”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来抓,以责任制基本理论、运行机制和标准制度为主要内容进行培训,提高部门主要负责人“会抓”的能力。采取系统学的方法,把培训一批“善于运用、善于组织、善于执法”的业务人员作为落实责任制的主要环节来抓,以《实施细则》、《考评办法》为主要内容的系统学习,提高职能机关业务人员“会用”的能力。采取岗位练的方法,把安全人员的业务培训作为难点问题来抓,以相应职责和落实责任制的各类卡表(清单)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提高关键人员“会干”的能力。

二是与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起来。以全面贯彻《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契机,以深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努力挖掘安全生产管理的最大效益。依法严格治安,不断规范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制度的落实,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取得新进展,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取得新突破,使安全生产工作开创新局面,使安监队伍建设步伐加快,使安监机关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使安全生产管理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果,整体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水平。

三是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创新发展。在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实践中不断丰富责任制的内涵,拓展责任制的外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领域综合监管的新方法、新路子。要充分利用考评、检查、调研等时机,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律,对动态条件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细化分解,力争做到静态管理有“静”的经验,动态管理有“动”的对策,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全员额、全时制、全过程、全方位安全有效监管的目标。

第12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控制目标

一、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重伤事故率不超过3‰。

3、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二、年度文明施工目标:

(1)工地全部达标,均达到70分以上。

(2)争创一个区级文明工地。

三、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如下表

项目部

安全生产

死亡

杜绝

重伤

<2‰

轻伤

<10

文明施工

达标70分以上

达标

创盟市级文明工地

创市级文明工地

创区级文明工地

力争

目标分解

一、各项目部目标分解,以责任状的形式层层分解下达,由项目经理与各专业劳动队签订责任状。

二、各项目部以指标的形式,层层分解下达给有关管理人员,确保完成。

目标考核

一、公司经理对项目经理进行季度考核。

二、项目部对工地管理人员和各专业劳务队,由项目经理进行月季度考核。

考核及完成目标的措施

一、 据前述考核办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第一册附录考核内容逐月考核,并及时进行奖励。

二、 据考核结果月达标表彰,年达标奖励。完成不好批评。失职者撤换,造成严重事故的处罚,凡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尚应追究刑事责任。

一、项目经理责任目标考核

考核内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达标情况

考核结果:合格

根据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志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进行了全面考核。

该同志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认真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措施,积极组织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的设席施、设备和人身防护用品,并按文明施工要求制定并实施四项制度、八大措施生活设施、宣传教育设施、绿化、硬化及五小设施基本满足要求,为此人们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进行打分,打分结果为73分(合格),所以对 同志考核的结果为合格。

考核人: 被考核人:

二、安全员责任目标考核

考核内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等

考核结果:该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措施及岗位责任制,认真履生了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配合施工员对班组进行了安全三级教育及对各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指导参与各班组的安全活动日(周)活动,随时进行检查,做到了经常性和连续性,对施工现场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做到了详尽细致,对机、电、架等进行验收,并做了记录,检查中没有发现重大隐患和违纪行为出现,经项目部考核合格。

考核人: 被考核人:

三、施工员责任目标考核

考核内容:安全交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文明施工落实

考核结果:该同志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明达标、现场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和措施,认真履行了施工员的岗位责任感,积极组织并会同安全员对各班组进行了安全三级教育,会同技术员以书面形式对各班组进行了分项工程操作安全交底,严格督促检查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安全交底,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并督促其认真执行,经项目部考核基本达到考核标准。

考核人: 被考核人:

四、材料员目标考核

考核内空:材料堆放、文明施工

考核结果:该同志严格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准规定,认真履行了自已的职责。

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的要求配合施工员合理划定货位、场地和仓库,严把材料质量关,对进场的材料机具设备,按要求分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合理有序的整理、堆放并设立标牌、登记造册,为办理出入库手续,并经常督促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养护,对现场拆除的架杆、模板等及时清理,回收码垛,保持现场整洁有序,文明施工,通过考核。

考核人: 被考核人:

第13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

为确保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第一条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区,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落实者;第二责任人为安质部,是安全生产是检查者、监督者。

第三条 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应当首先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送安质部审核,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梁板预制安装、路堑深挖方、上跨连霍高速和运煤铁路专线等关键工程,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详细的安保措施,报送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确认有必要,应外聘有丰富施工安全经验的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论证、咨询和指导。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制,即每月的5日前,各工区汇总,经项目派驻各工区的负责人签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项目安质部,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取消该工区的当月安全奖金。

第五条 各工区必须建立健全以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 各工区区长必须持有交安b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副工长(必须有安全c证)和2~3名专职的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证),并且赋予安全部门足够的管理权限,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

第七条 各工区应强化劳务队伍管理,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教育、统一要求、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建立员工教育台帐)后方可使用。施工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跟班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日志,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安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标志标牌醒目、交叉路口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九条 项目派驻工区的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工区未及时整改的,上报项目安质部责令工区停业整顿和处以0.1~1万元的罚款,并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第十条 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质部将加强日常的巡检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工区必需立即整改,否则,每次给予0.1~1万元的违约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本项目确定每年6月8日为全线“安全日”,“6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每年6月8日和6月整月全线各工区要集中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学习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办法,排查本工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认真整改。

第十二条 加强汛期和节假日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工区长带班制度。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第十三条 本项目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安质部,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由于过失责任造成工程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应工区的评先资格和当月奖励。

第十四条 项目将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全线各施工工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评。对获得85分以上的工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低于85分(含85分)的工区进行通报批评,检查考评均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各个工区应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进度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表见附件。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奖罚制度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浅谈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

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的特殊性,其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要通过班组的工作来实现。因此,切实抓好班组的安全建设工作对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人认为,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是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

一、 实行目标化管理的重要性

谈起班组,人们都知道它是企业的细胞和基础。然而在实际中班组建设则往往被忽视,或以面上工作取代点的工作,抓不到实际,抓不到关键环节上。总而言之,就是班组建设没有走上科学化、现代化、制度化的目标管理轨道,使班组建设停留在口头上、淹没在其他一些形式主义的工作之中。

对煤矿企业的作业班组来说,班组建设包括的工作很多,其重中之重是要抓好班组的领导班子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据了解,班组长的素质参差不齐,绝大多数素质较低,特别是农民工、协议工文化水平低技术力量薄弱,“兵头将尾”的班组长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因此只能把任职标准降低,致使班组安全生产没有保障。

企业在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的指导下,将目标层层进行分解,最后要归结到班组,所以要对班组实施严格的制度和安全生产责、权、利三者相统一的责任制,无疑就能促进班组的安全生产建设,使班组安全生产职责分明、任务明确、目标清晰,最终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二、 实行目标化管理的可行性

在煤矿企业的管理系统中,不论哪个行政部门和管理层次,都因班组生产活动的需要而存在,其职能的发挥只能在班组那里变成现实,并发挥效果。只有每个班组都发挥出良好的效能,才能保证整个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就安全生产而言,由于安全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因此,安全与班组间的配合程度又密切相关。要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就必须抓住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否则,就会造成工作抓不到点子上。

对班组安全生产实行目标化管理,其目的是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质上就是企业管理的具体化、实用化。过去有的单位的管理不到位,根本没有触及到班组,很多具体的措施没有及时落实下去,班组成了“活元素”,游离于管理“圈”之外。

客观现实向我们提出:管理必须着眼于班组,着力于目标管理。

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不是空洞的理论,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客观需要。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制度科学、责任明确等多方位入手,使班组的安全生产走向科学管理的轨道,班组的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三、 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责任制

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化管理是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班组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离不开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技术素质和遵章作业的自觉性。为此,实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首先要从制度上提供保证。如建立班组安全思想教育制度,把思想教育列入班组考核的内容,使职工自觉参加教育活动。建立技术培训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考核,特别是要让技术过关的人员担任班组长,上岗前要经过培训达到持证上岗。建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交接班和工作汇报等项制度,使班组之间互相配合、互通信息,保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班组之间相互扯皮、作梗的情况发生。

制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除了要明确班组长和群安员的责任制之外,还要制定全班和每个成员的责任制。做到责、权、利三者有机统一,使每个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激发出每个成员的积极性,真正把保安全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 选好班组长是实现目标化管理的关键环节

班组长既是生产一线的直接组织指挥者,又是生产一线作业的带头人。其素质高低,直接制约着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实现。

从当前煤矿生产一线的班组长队伍情况上看,不同程度存在这样一些问题:有的班组长不了解自己的基本职责,不善于合作,只顾自己干活;不抓班中管理,调度无方,往往导致事故;只顾本班产量多少,不顾下个班次人员的生死,扯皮现象严重、忽视安全保护,更不用说防患于未然了。同时,有的矿井领导对班组长的要求很低,片面认为身强力壮就行,导致无人想当班组长这个“苦差”。

要使班组的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一是要做好班组长的择人授任、即所择用的班组长应具备以下条件: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带领工人完成本班组的各项任务; 技术过硬、关心职工、善于协调人际关系,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目标一致、相互协作,这样,才能带领工人落实好各项措施,遵章操作,确保安全生产。二是要加强班组长教育,严格培训、严格考核,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管理素质。只有素质较高的班组领导核心,才能更好地落实班组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制度,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最终目标。

第15篇 工程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总经理与( ** )工程项目部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工程施工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重大伤亡、管线、设备、火灾事故;

2、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优良(合格)达标工地;

3、《**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dgj08-903-2003)贯标并通过认证注册;

4、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等;

5、无市、区安全监督(监察)部门安全通报批评,无居民等社会投诉;

6、创上海市标准化达标工地;

7、创上海市文明工地。

二、公司安全管理责任:

1、公司授权(**)同志代表公司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安保体系贯标指导与管理;

2、及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收集外部信息,传达(转发)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资料;

3、根据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1)解决施工现场安全问题;(2)通报安全生产情况;(3)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学习;

4、适时组织观摩典型工地,学习先进,寻找差距,取长补短;

5、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岗位培训(复训)工作;

6、每月对工地安全检查(必要时增加检查频次)并作好复查验证和记录工作;

7、对屡教不改,严重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8、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部安保计划审批;

9、完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0、合理配置安全施工资源;

11、定期研究、解决项目安全重大问题;

12、对项目部安全业绩考核、奖惩。

三、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1、项目经理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6)组织制定并演练实施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2、服从、支持公司为实现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所开展的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公司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任务。

3、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和上级部门制定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4、组织建设:

(1)按建设部(2000)10号文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以上时,设2~3人;当建筑面积大于五万平方米以上时,不得少于4人。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各分包单位、各栋号长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管理网络机构。

5、教育培训:加强对工人包括合同方、租赁方人员的安全教育;

(1)组织开展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2)落实对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复)训和继续教育。

(3)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工人预防事故、自我保护,遵章守纪的意识。

6、杜绝“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危险源管理:分基础、主体、装饰三个施工阶段对项目施工危险源辨识、登记并制定控制措施,告知工人和严格监控。

8、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参加,每周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深入工地检查,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9、机械设备与安全设施:全数检查验收,合格使用。其中塔吊、升降机等大型机械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单位装拆,并经有关机构检测,同时应注重日常保养。项目部不得租赁和使用已淘汰、隐患严重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安全用材料,不得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0、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和及时向工人提供、(更新)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

11、专项施组:由项目工程师编制建设部jgj59―99标准所列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保计划,并报公司审批。项目工程师负责对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跟踪验证执行情况。

12、技术交底:在做好专项施组的技术交底工作的同时,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应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工作。交底要有针对性和书面记录。

13、文明卫生:认真贯彻上海市文明施工、工地卫生有关规定。做到工地外观形象好,内在本质安全,施工不扰民,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14、消防安全:认真贯彻市建委、市公安局(2002)39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品种适宜,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15、会议:定期及时召开安全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安全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16、安全记录:按照上海市安保体系台帐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各级安全记录,留下痕迹,做到可追溯。

17、配合执法:积极支持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行业管理”、“安全监察”和“群众监督”,加强与上述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系。

18、合同管理:凡委托专业公司施工的工程(含设备装拆)或设备租赁,都必须报公司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并落实专人对合同方的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

19、管线保护:认真贯彻市建委(98)331好《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工作的通知》,施工中遇有市政管线必须制定保护措施,加强保护。

20、事故管理:按国务院75号令和建设部3号令执行。

四、奖惩兑现:

1、为保护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公司按合同造价4%提取安全保证金。

2、日常公司安全处罚从保证金中按月扣除。

3、受到市、区安全通报批评,每次处罚伍万元。

五、其他:

1

、本责任书在签订工程内部承包协议时一并签订。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监督部各执一份,项目部发至各职能岗位、栋号长。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第16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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