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一、施工安全要求
1、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停电范围,线路迁改工程主要是线路架设、核相等项目,施工方需具备相应的电压等级施工资质。
2、严格控制工程的施工范围。变电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目,施工单位必需具备相应的电压等级施工资质。
3、变电工程配电室基础和土建工程施工方均需有三级及以上的资质方可承包工程。
4、工程实施前工程承包单位应进行认真现场查活并拟定现场安全措施、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编制,由发包方严格审核后方可对此工程进行施工。
5、承包单位在施工时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器具、施工机械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严禁不合格的器械在施工现场使用。如有发现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人民币2000元)
6、发包方对承包方现场的施工项目做好不定期现场监督及安全检查,如有发现习惯性违章(工作票填写、工作服穿戴不整齐及安全帽佩戴不标准、工作票填写、工作负责人及监护人职责不清等处罚500-800元、施工现场地线接地保护不牢固及不合格工器具等处罚800-1000元)严重违章的加大处罚力度。
二、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1、变电工程主要是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工程必需按图纸设计施工,不能私自更改施工方案施工,施工质量按照发包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2、各专业施工队伍在工程施工前制定好施工计划,上报发包方领导及各专业负责人审核。计划审核后应按计划进度施工、如有延期时急时与各专业负责人沟通施工计划的更改时间。如无特殊原因不按计划施工延误工期、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人民币3000元).工程完工后撤旧工作未按计划完成造成居民投诉者,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人民币1000-3000元)
三、加强报竣资料管理
1、各专业施工队伍在工程按计划完成后,各项报竣资料按照发包方资料员要求格式在3-5个工作日内上报,如有延期要急时与发包方负责人沟通。凡无故延期报竣资料的的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处罚。(人民币5000元)
违章处罚规范
序号
问题分类
问题小类
典型项目
违章级别
处罚金额(元)
1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设备标识
现场操作、作业的设备(包括杆塔、开关、变台、机构等)调度号牌等缺失或与实际不符
特别严重
2000
2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设备标识
与本次工作相关的现场模拟图版与实际设备不符,或作业前未倒图版
特别严重
2000
3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设备标识
1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登杆(塔)作业人员未佩戴登杆证或颜色不符
特别严重
2000
4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停电
应断开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等未拉开
特别严重
2000
5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验电
封挂接地线前未验电
特别严重
2000
6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验电
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电压等级的验电器
特别严重
2000
7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接地
应合的接地刀闸未合、应装设的接地线未装设
特别严重
2000
8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接地
地线挂在设备的绝缘部分(绝缘导线等)
特别严重
2000
9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围栏
孔洞、深坑、打开的井口等未覆盖、遮挡
特别严重
2000
10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措施
工作班组人员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特别严重
2000
11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接地
工作票所列地线与实际挂地线的位置不符
严重
1000
12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接地
工作终结漏拆接地线
严重
1000
13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设备标识
漏挂、错挂、漏翻现场标示牌(如禁止合闸、在此工作等)
一般
500
14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设备标识
安全标志牌不规范(标志牌内容正确但材质规格不符合要求等)
一般
500
15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验电
高压验电未戴绝缘手套
一般
500
16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接地
地线连接不牢固,地线钎子埋深不足
一般
500
17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接地
选择的接地线型号不符(截面不满足要求),地线断股
一般
500
18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接地
特种设备、临时用电设备等未做接地保护
一般
500
19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接地
装拆接地线未戴绝缘手套
一般
500
20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围栏
工作票所列的围挡、围栏等未布置
一般
500
21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围栏
交通道路、人口密集地区施工作业未设置围栏
一般
500
22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围栏
工作班组成员翻越围栏、遮拦
一般
500
23
安全技术措施不规范
围栏
设置围栏(围挡)不规范、不严密
一般
500
24
安全准入
企业准入
在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单位未通过安全准入
特别严重
2000
25
安全准入
企业准入
列入黑名单未整改通过的施工单位现场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26
安全准入
人员准入
公司主业、集体企业生产员工未通过安全技能等级评价或未达到二级及以上担任现场工作负责人
严重
1000
27
安全准入
人员准入
外包单位工作负责人未进行安全准入
严重
1000
28
安全准入
人员准入
取消或调整安全技能等级的公司主业、集体企业人员违规作业
严重
1000
29
安全准入
人员准入
取消工作负责人资格的外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违规作业
严重
1000
30
安全准入
安全协议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超协议时间、内容作业
严重
1000
31
安全准入
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内容不完整(缺少签字、盖章等)
一般
500
32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工作人员在10千伏及以上设备区单人工作
特别严重
2000
33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不在工作现场
特别严重
1000
34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对现场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停电带电范围等危险点不清晰
特别严重
2000
35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监护人
专责监护人对监护对象、作业内容、危险点等注意事项不清晰
特别严重
2000
36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许可开工
许可手续未全部履行完成,工作人员即进入现场
特别严重
2000
37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许可开工
工作负责人未交待安全措施或其他注意事项,工作人员即开展工作
特别严重
2000
38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现场交底
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中邻近带电部位、安全距离、危险点等关键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
特别严重
2000
39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现场交底
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未交待
特别严重
2000
40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现场无票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41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现场使用的工作票种类选择错误(例如应该用工作票使用抢修单,应该用一种票使用二种票)
特别严重
2000
42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超期、超范围使用
特别严重
2000
43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上关键内容填写不正确(如工作地点、设备调度号、停电范围图、临近带电部位等内容填写错误)
特别严重
2000
44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未许可或许可不全即开展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45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三种人不具备相应资格(未发文认证)
特别严重
2000
46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风险控制单
工作现场无安全风险控制单、无危险点控制单
特别严重
2000
47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分组工作未设小组负责人
严重
1000
48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监护人
规程规定的需设专责监护的危险性工作未设置专责监护人
严重
1000
49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与现场实际工作不符
严重
1000
50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许可不正确(工作负责人、许可人未签字、工作早于许可时间)
严重
1000
51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分小组作业的未使用工作任务单、危险点控制单
严重
1000
52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安全措施未布置措施提前划勾
严重
1000
53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一个工作负责人同时持有2张及以上已经开工的工作票
严重
1000
54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负责人
工作负责人未穿红马甲
一般
500
55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监护人
未按照要求在工作现场监护或兼做其他工作
一般
500
56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监护人
专责监护人未穿黄马甲
一般
500
57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现场交底
工作票、危险点控制单、安全技术交底中针对性不强(如:存在与工作无关但不会造成人员混淆的措施)
一般
500
58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变动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一般
500
59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厂家技术人员等)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
一般
500
60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未纳入工作票中
一般
500
61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安全措施已执行栏漏划勾
一般
500
62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班成员未在工作票上签字确认(或漏签代签)
一般
500
63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现场人员与工作票人员不符,或人员变更未在工作票体现
一般
500
64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应设置或已设置协调人、专责监护人,未在工作票上注明
一般
500
65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工作票
工作票非关键信息填写不正确
一般
500
66
安全组织措施不落实
风险控制单
危险点人员签字漏签、代签等
一般
500
67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动火工作票
一二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未使用动火作业票
特别严重
2000
68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动火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超时间、超范围使用,或其他关键性内容填写错误
严重
1000
69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人员
一二级动火区域内动火作业未设专责监护人或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
严重
1000
70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现场
明火点与气瓶距离不符合要求,乙炔、氧气瓶放置距离不符合要求。
严重
1000
71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现场
现场使用的乙炔、氧气瓶软连接管老化,出现裂痕。
严重
1000
72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现场
电焊机外壳未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一般
500
73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消防器材
现场没有必备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无合格证及检验日期、检验时间超期、灭火器压力低于规定要求
一般
500
74
动火作业措施不规范
现场
工作现场没有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物品
一般
500
75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次安全措施票
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不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严重
1000
76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次安全措施票
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不填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严重
1000
77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未经过技术人员或班长审核签发
严重
1000
78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运行屏(柜)上进行工作,未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隔开。
严重
1000
79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在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及自动化监控系统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未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
严重
1000
80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未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用导线缠绕
严重
1000
81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工作过程中,二次安全措施票的执行栏、恢复栏提前划勾、错划勾、漏划勾。
严重
1000
82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工作过程中,没有依据二次安全措施票的内容操作
严重
1000
83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现场
工作结束后,未按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逐项恢复同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
严重
1000
84
二次安全措施不落实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安全措施票非关键内容不完善
一般
500
85
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单独使用,未配合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使用
严重
1000
86
二次安全措施票管理
二次安全措施票
二次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严重
1000
87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架空输配电线路作业人员在杆塔上作业时未系安全带,变电站内作业人员在高处的架构上作业未系安全带
特别严重
2000
88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工作人员高处作业安全带未系在牢固构件上
特别严重
2000
89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杆塔上水平移位短时失去保护
特别严重
2000
90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帽
线路杆塔上、室外变电站架构或变压器等设备上、电缆沟道、基坑内的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
特别严重
2000
91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帽
杆塔、架构等高处有人作业,垂直下方的作业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
特别严重
2000
92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脚扣、梯子、绝缘检修平台、快装脚手架等登高器具使用前未检查,存在明显的破损情况
特别严重
2000
93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高处作业人员上下抛物
特别严重
2000
94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临近带电设备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未使用绝缘绳索
特别严重
2000
98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工器具试验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未试验、试验超期
特别严重
2000
100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其他高处作业(一般高度较低时)未使用安全带
一般
500
101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安全带低挂高用
一般
500
102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带
爬杆过程中,距离地面较近时短时未系安全带(因跨越同杆架设通信线等障碍而临时摘下的情况除外。)
一般
500
103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帽
工作现场的其他区域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或工作过程中摘下安全帽
一般
500
104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帽
现场工作人员安全帽佩戴不规范(下颚带未系或不牢固等)
一般
500
105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带电区域或附近使用非绝缘材质的梯子
一般
500
106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使用梯子登高时,无专人扶持监护
一般
500
107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梯子无一米限高线(2米及以下梯子除外)
一般
500
108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登高器具
将梯子架设在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工作
一般
500
109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工作服
工作服穿着不规范,包括未穿全棉长袖工作服,未穿绝缘靴(鞋)、挽起袖口、裤腿等。
一般
500
110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电焊作业
电焊工作人员未佩戴护目镜
一般
500
111
防护用具使用不规范
安全工器具试验
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标签污损或字迹不清或试验标签遗失
一般
500
112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施工现场使用吊车吊人作业
特别严重
500
113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在起吊过程中吊臂下有人停留或穿越
特别严重
1000
114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牵引过程中,手摸钢丝绳或内角侧站人
特别严重
2000
115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架的搭设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未办理审批手续
特别严重
2000
116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架与铁路、公路及通信线的距离不满足最小安全距离
特别严重
2000
117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挂钩防脱装置或限位器失灵,或作业过程中吊口未可靠封闭
严重
1000
118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临近带电设备吊车未接地
严重
1000
119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在作业过程中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人无指挥司索证
严重
1000
120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无检测检验证件或检验过期
严重
1000
121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起吊物件没有绑扎牢固
严重
1000
122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等特种车辆支腿没有放置牢固
严重
1000
123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臂、钢丝绳等在作业过程中碰触其他设备设施
严重
1000
124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起吊埋在地下的工件,起吊工件超过核准重量
严重
1000
125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牵引设备及张力设备锚固不牢
严重
1000
126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架与被跨越物的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被跨越物未遮护
严重
1000
127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不停电线路施工,未申请线路退出重合闸
严重
1000
128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在跨越档相邻两侧杆塔上的放线滑车未采取接地保护措施
严重
1000
129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不停电线路时,新建线路的导引绳通过跨越架时,未使用绝缘绳索作引绳
严重
1000
130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施工完后,未拆除带电线路上方的封顶网、绳,无运行部门现场监护
严重
1000
131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特种作业证
特种设备(如吊车、电气焊等)操作人员无特种作业证(未携带但巡检后能补充证明材料的不予通报)
严重
1000
132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使用断股截面超过7%的钢丝绳进行牵引作业
一般
500
133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吊车
吊车司机未列入工作票
一般
500
134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牵张段内跨越架未设专人看守
一般
500
135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牵引作业无通讯联络装备
一般
500
136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牵引作业
特种设备转动部分没有防护罩
一般
500
137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跨越架
跨越架上未悬挂醒目警告标志
一般
500
138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现场使用临时电源没有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
一般
500
139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现场使用的电源线为两相,缺少保护接地线
一般
500
140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施工现场电源接线未使用插头
一般
500
141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临时电源导线绝缘破损,或存在带电裸露部分
一般
500
142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发电机外壳未接地或接地不可靠
一般
500
143
特种设备使用不规范
临时电源
一个漏电保安器或空开接多个负荷
一般
500
144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杆基未稳固(包括铁塔螺栓未紧固、水泥杆未夯实、拉线未做好等)的情况下安排人员上杆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145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杆上有人作业时剪断拉线或调整拉线
特别严重
2000
146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线路施工作业突然剪断导地线
特别严重
2000
147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5级及以上大风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等恶劣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特别严重
2000
148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在杆塔、变电设备架构或其他设备上作业时,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一般
500
149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作业人员作业前喝酒
一般
500
150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作人员
作业结束后没有清理现场
一般
500
151
现场不安全行为
工器具摆放
安全工器具和材料放置在杆塔、架构高处未绑扎牢固
一般
500
152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审批
未履行工作审批手续
特别严重
5000
153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审批
未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特别严重
5000
154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审批
超过审批许可范围(时间、地点)作业
特别严重
5000
155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作业前未进行自然通风或时间不足
特别严重
5000
156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电缆井(隧道)内检修、施工作业过程中未连续机械通风
特别严重
5000
157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施工、检修等作业现场无送风排风设备
特别严重
5000
158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特别严重
5000
159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进入电缆井(隧道)前未进行准入检测
特别严重
5000
160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现场无气体检测仪或气体检测仪损坏不能检测
特别严重
5000
161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没有气体检测记录
特别严重
5000
162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作业时未使用气体检测仪持续监测
特别严重
5000
163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监护
未设置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或监护人未在现场持续监护
特别严重
5000
164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措施
井(隧道)内积水或垃圾较多,未清理即进入作业
特别严重
5000
165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监护
监护人未携带特种作业证证件过期
严重
3000
166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监护
进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外包单位作业无承诺单)
严重
3000
167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审批
申请单中非关键信息填写不完整、不正确
一般
1000
168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通风
打开一个井口工作(单眼井除外)
一般
1000
169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作业前未进行评估检测
一般
1000
170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井上气体检测,检测仪未使用集气管
一般
1000
171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检测
气体检测记录填写不规范
一般
1000
172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监护
敷设电缆,开井过多,监护人设置不足
一般
1000
173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设备和工具
作业现场无应急救援工器具 (正压式呼吸器等)
一般
1000
174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设备和工具
紧急逃生器具放在井口处,未随人员入井或配备不足
一般
1000
175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设备和工具
燃油(气)发电机等设备使用不规范(未接地或放置位置不正确)
一般
1000
176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设备和工具
夜间施工未悬挂警示灯,作业人员未穿高可视警示服
一般
1000
177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措施
作业井口未设置围栏,或设置不规范
一般
1000
178
有限空间措施不到位
措施
围栏上未悬挂警示告知牌和信息公示牌,信息公示牌内容填写不规范
一般
1000
第2篇 某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明确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细化安全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依据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2010)、《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2010】4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1、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隧道工程质量目标:洞身开挖完整,无欠挖;锚杆、小导管、管棚、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符合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洞身衬砌钢筋、三肢钢架、衬砌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衬砌背后无脱空及不密实现象;衬砌表面色泽均匀、曲线圆顺,整改轮廓清晰。砼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表面无蜂窝麻面,内实外美。
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不渗水,道床不积水,洞身范围内无湿渍。
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水流通畅,不积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畅无堵塞。
洞门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条分级督办制度。
1、项目经理部根据隧道规模、地质复杂程度、工程风险等情况,将在建隧道划分为重(难)点隧道和一般隧道,进行分级督办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1)重(难)点隧道主要指:长(特长)隧道及不良地质、软弱围岩、岩溶地质、高地应力或岩爆、断层、高地温、瓦斯、ⅳ级围岩及以上隧道,如北山隧道、金锅岭隧道。
(2)一般隧道主要指:以ⅱ、ⅲ级围岩为主的中小隧道,如梓坑1#、2#隧道。
2、每一座重(难)点隧道由项目经理部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安质部为包保责任部门;一般隧道由项目分部经理或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项目分部安质部为包保责任部门;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进行包保。
3、项目经理部每15天对重难点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项目经理部每周对一般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建立每座隧道动态管理档案,对隧道安全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管段内所有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季度对管内所有隧道施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管内所有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不少于四次对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六条检查的重点和处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监测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七条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月对标段内的隧道工程安全情况进行通报,主要内容为本标段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八条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各项目分部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由局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按照投标承诺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齐超前地质预报设备。成立以项目总工为组长的地质预测预报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部工程、安质及项目分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制定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成立专业地质预测预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地质要求实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项目分部专业地质人员每循环应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做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4、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应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进行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项目分部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同时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6、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地质超前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隧道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和设备的配备、预报方案的实施和质量、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每月综合考核评比。
第九条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1、各项目分部在每个隧道洞口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安全监控室,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入洞人员的登记挂牌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2、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⑵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⑶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2、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围岩初期支护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砟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楔紧。
3、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围岩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35m以内。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4、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长大隧道要进行专项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内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5、隧道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认后报某公司备案,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6、各项目分部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关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发料及爆破操作过程中的管理,项目分部经理必须每月、安质部负责人必须每半月对炸药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7、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确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状态良好。
8、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9、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安全隔离、安全警戒设施。电线路严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导电的金属上。各种机械、金属设备上所有照明及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环境下行灯必须低于12v,并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10、“八停工”
严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要立即停工整顿:
⑴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⑵隧道衬砌滞后距离超标;
① 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35m;
② 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
⑶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⑷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监控量测;
⑸使用的大型机械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⑹大型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不规范或未落实;
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⑻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条洞口及缓冲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应自上而下逐级分层开挖,并及时按照设计坡度进行一次性刷坡到位;开挖后应按照施工设计图及时施作边、仰坡加固支护,以确保边仰坡的稳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设置临时环向天沟,且与洞口外排水系统连接畅通,临时天沟可采用浆砌片石砌筑或立模现浇混凝土,以截断山体地表水冲刷洞口边仰坡。
3、隧道进洞后,待洞口浅埋地段二衬结构衬砌后,应尽快施作洞口缓冲结构,以确保洞口边仰坡的稳定。
(1)洞口缓冲结构的外模必须采用拉杆和抱箍加固牢固,模板面板应光滑平整,模板间拼缝应紧密。洞口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称分层浇筑,控制其浇筑速度,并加强振捣,防止过振。
(2)洞口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称分层浇筑,应振捣密实,以确保混凝土密实;洞口缓冲结构拆模后,应将拉杆钢筋彻底切割完,并用水泥砂浆进行封闭;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作明洞结构的防水层。
(3)洞口缓冲回填时,回填料粒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分层对称填筑,每层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4)洞口缓冲回填完成后,应及时按照施工设计图要求规范施作天沟等永久排水设施。
第十一条洞身开挖质量控制
1、应严格按照设计工法组织施工,开挖方法与围岩级别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法,若与围岩级别不符时应按程序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洞身开挖应进行钻爆设计,根据围岩地质情况和爆破效果及时调整爆破方案或钻爆参数,炮眼孔深允许偏差5cm、间距允许偏差5cm、外插角符合要求,眼底不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5cm,硬岩炮眼保存率≥80%,中硬岩≥60%。
3、严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轮廓、中线、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不大于5cm(每1m2不大于0.1m2);拱脚和墙脚以上1.0m范围内严禁欠挖。
4、仰拱开挖
严格的控制仰拱开挖的长度、仰拱支护和衬砌厚度,并按 “挖机清底→人工铁铲清理→扫帚清扫→高压风吹扫(无水情况)或高压水冲洗(有水情况)”程序彻底清理仰拱基底残余虚碴或松散层等,严格隐蔽检查验收程序,加强仰拱施工的过程监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现虚碴而出现运营安全质量隐患。
5、光爆质量考核奖惩规定
(1)为了更好地在施工管段内开展光爆质量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隧道光爆质量控制的积极性,提升隧道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标段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隧道光爆考核依据《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相关规定。
(3)隧道光爆质量考核由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共3~4人组成项目经理部光爆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对本标隧道光爆情况进行考核。分部及施工队有关人员组成配合小组,协助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小组完成现场考核工作。现场准备好2m直尺和激光断面仪等测量仪器及工具。
(4)光爆考核对象为在建的隧道掌子面,考核范围为本标段隧道施工的所有在建ⅱ、ⅲ级围岩掌子面。
(5)考核办法
①实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评分。
②检查按附表中规定的相应内容进行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
③每次考核以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反之得分最低者排最后的一名。
(6)奖惩办法
①实行奖罚对等的原则。如一次参评掌子面在6个(含6个)以下的,仅对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排名第一的进行奖励和排最后一名的进行处罚,奖励和处罚标准均为20000元;如一次参评掌子面在6个以上的,对获得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进行奖励,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对获得倒数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进行处罚,分别罚款20000元、10000元;获得其它名次的则不奖不罚。
②所有掌子面考核分均超过85分,按上述只奖不罚。
③若一个掌子面连续六个月获得光爆质量考核第一名的,除按本条第1款奖励外,并授予该施工队《隧道光爆作业先进单位》,另奖励100000元;若一个掌子面连续三个月光爆质量考核分低于85分,除按本条第1款处罚外,另加处罚50000元,并责令该施工队退场。
第十二条洞身超前支护施工质量控制
1、超前长管棚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长管棚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长管棚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89
5mm
热轧无缝钢管
10~15m
40cm
45根
≯12°
≮3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16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150cm
2、超前单层小导管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单层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单层小导管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42
3.5mm
热轧无缝钢管
4.5m
40cm或50cm
47或37根
5°~10°但≯10°
≮1.0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30cm;小导管口应设置止浆阀门,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cm。
3、超前双层小导管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双层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双层小导管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外径
壁厚
材质
每环长度
环向间距
每环根数
外插角
搭接长度
压注水泥浆液
钢花管上钻孔
拱部140°
ф50
5mm
热轧无缝钢管
5.0m
30cm
59根
40°和5°~10°交错布置
≮1.5m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孔径10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30cm;小导管口应设置止浆阀门,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cm。
第十三条洞身初支期护施工质量控制
1、锚杆施工质量控制
拱部、边墙锚杆的规格、直径、长度、间距、角度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隧道开挖后,应及时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并及早施作拱部、边墙锚杆。拱部、边墙锚杆端部应设置锚垫板,锚垫板应与岩石密贴。
本标段隧道锚杆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砂浆锚杆
中空锚杆
直径
长度
间距
每米
根数
直径
长度
间距
每米
根数
ⅱa、ⅱb
拱部
φ22
2.5m
局部
4根
ⅲa、ⅲb、ⅲc
拱部
φ22
3.0m
1.2×1.5m
9.7根
ⅳa、ⅳb、ⅳc
拱部
φ22
3.5m
1.5×1.5m
7.7根
ⅴa、ⅴb、ⅴc
拱部
φ22
4.0m
1.5×1.5m
7.7根
ⅲc
边墙
φ22
3.0m
1.2×1.5
6根
ⅳa、ⅳb、ⅳc
边墙
φ22
3.5m
1.2×1.2m
7.5根
ⅴa、ⅴb、ⅴc
边墙
φ22
4.0m
1.2×1.2m
7.5根
2、钢筋网施工质量控制
(1)钢筋网的钢筋规格、直径、间距、焊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筋网应在初喷混凝土后铺挂,使其与喷射混凝土形成一体。
(3)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其覆盖厚度不应小于3cm。
(4)钢筋网搭接长度应为1~2个网格,并与锚杆有效连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cm。
本标段隧道钢筋网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直径
间距
ⅲa、ⅲb
拱部
φ6
25×25cm
ⅲc
拱墙
φ6
25×25cm
ⅳa、ⅳb、ⅳc
拱墙
φ6
20×20cm
ⅴa、ⅴb、ⅴc
拱墙
φ6
20×20cm
3、钢架施工质量控制
(1)钢架加工后的结构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经试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连接钢板的螺栓孔必须采用机械钻孔,不得采用气焊成孔。
(2)钢架应置于牢固的岩面上,严禁置于虚碴或松散层上,安装时要求上下垂直、间距均匀且符合设计要求,及时打设锁脚锚管[锁脚锚管φ50/壁厚3.5mm/长5m],并采用φ22的u形钢筋与钢架有效焊接;中、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钢架,防止上台阶钢架长时间悬空;格栅钢架地段,其底部应设置通长的支承槽钢,以确保格栅均匀受力,防止不均匀沉降。
(3)沿钢架外缘每隔2m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楔紧,钢架应全部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其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本标段钢架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设置部位
格栅钢架
型钢钢架
连接角钢
连接钢板
连接孔
连接螺栓
支承槽钢
ⅲc
拱墙
按1.2m纵向间距设置φ22@14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a
拱墙
按1.0m纵向间距设置φ22@16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b
全环
按1.0m纵向间距设置φ22@180cm
∠100×80×8×200
4个φ26
m24×60
[25a
ⅳc
全环
按0.8m纵向间距设置ⅰ20a型钢
270×260×16(a、b接头)、270×26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a
全环
按0.6~0.8m纵向间距设置hw150型钢
320×210×16(a、b接头)、340×32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b
全环
按0.6m纵向间距设置ⅰ22a 型钢
280×280×16(a、b接头)、280×47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ⅴc
全环
按0.6m纵向间距设置hw175型钢
340×235×16(a、b接头)、340×380×16(c接头)
4/6个φ29
m27×80
4、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1)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组织施工,禁止采用干喷施工工艺。
(2)初喷混凝土应在开挖后进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喷混凝土喷射时应先填平岩面较大凹洼处,初喷面应大致顺。
(3)复喷混凝土应在钢筋网及钢架安装后及时进行,未设钢筋网及钢架时应及时复喷至设计厚度。
(4)喷射作业应分段、自下而上连续进行;喷射角度应与受喷面垂直,喷嘴与受喷面的距离宜为0.6~1.8m。
(5)喷射作业应变换喷嘴角度和与受喷面的距离,将钢架、钢筋网背后喷填密实,必要时应在钢架和初期支护后注浆充填。
(6)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应符合d/l≤1/10的要求(d为初支基面相邻两凸面凹进去的深度,l为基层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且l≤1m)。
(7)渗漏水处治
小股水或裂隙渗漏水用岩面注浆或导管引排后再喷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浆堵水后再喷射混凝土;大面积潮湿岩面采用粘结性强的混凝土喷射,可通过添加外加剂、掺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本标段喷射混凝土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拱墙喷射混凝土
仰拱喷射混凝土
喷射砼厚度
设计强度
喷射砼厚度
设计强度
ⅱa、ⅱb
5cm
c30
ⅲa、ⅲb
15cm
c30
ⅲc
20cm
c30
ⅳa
25cm
c30
10cm
c30
ⅳb、ⅳc
25cm
c30
25cm
c30
ⅴa、ⅴb、ⅴc
28cm
c30
28cm
c30
第十四条防排水施工质量控制
1、基面处理
防水施工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净空尺寸,埋设钢筋头设置喷射砼厚度标志,局部超挖处打设锚杆和挂设钢筋网进行复喷,清除危岩及松散岩层,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冲洗或吹净受喷面;钢筋网、注浆管头、锚杆等凸出部位先切断后用锤铆平,再用砂浆抹平。
2、土工布铺设
(1)土工布采用带热塑性圆垫圈(暗钉圈)的射钉固定,拱部0.5~0.8m,边墙0.8~1.0m,底部1.0~1.5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2)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一般仅设环向接缝,长度不够时设轴向接缝应确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张)应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张)缓冲层压紧,并使缓冲层与喷射混凝土表面密贴,铺设的缓冲层应平顺、无隆起、无褶皱。
3、防水板铺设
(1)防水板从下向上环向铺设,下部防水板必须压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热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与塑料热垫圈粘结牢固;
(3)在凹凸较大及拱顶的基面上加密固定点;
(4)采用热焊机双焊缝焊接,两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5cm,单条焊缝有效焊缝宽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气法检查;
(5)铺设防水板的基层应平整,搭接宽度应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缝应与二衬端头错开1.0~2.0m;
(6)钢筋焊接作业时设临时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7)防水板铺设无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缝连续,表面平整光滑,无波形断面。
4、排水盲管安装
(1)初支与二衬间设hdpe50单壁打孔波纹管,每8m一环;边墙外侧防水板底端纵向设hdpe107/93双壁打孔波纹管,每10m一段,直接与侧沟相连通;
(2)环向、纵向、横向排水盲管采用变径三通连接牢固;预留的泄水孔内缘应距二衬施工缝距离不得小于30cm,二衬施工缝两侧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应一致;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丝捆好,用管卡固定后再无砂混凝土;
(4)预留的泄水孔应防止出现倒坡、施工缝两侧标高不一、未设置变径三通连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现;
(5)地下水丰富地段,在喷射混凝土间埋设排水半管或线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统,将水引排至纵向排水管或通过盲沟引入排水沟排出。
5、止水带安装
(1)橡胶止水带接头采用热硫化连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粘结缝宽不小于50mm;
(2)止水带采用热焊连接,接缝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脱胶,止水带中心线与施工缝中心重合,无扭曲现象;
(3)沿衬砌环线每隔0.5~1.0m在端头模板上钻ф12mm钢筋孔,将钢筋卡穿过挡头模板,内侧卡紧止水带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带平靠在挡头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挡头板,将止水带拉直,然后弯曲钢筋使其卡紧止水带;
(4)止水带端头设置背托钢筋通过穿板铁丝将钢筋卡与其连接牢固。
第十五条二次衬砌施工质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与仰拱同时浇筑,仰拱顶面应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衬;仰拱与矮边墙整体立模浇筑,矮边墙应预留接茬钢筋[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接茬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面钢筋时两端应设置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矮边墙顶应规范埋设纵向止水带。
2、二衬应在围岩和初支变形趋于稳定后进行施作[即隧道周边变形速率明显下降并趋于缓和;或水平收敛(拱脚附近7d平均值)小于0.20mm/d、拱部下沉速度小于0.15mm/d;或施作二衬前的累计位移值达极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衬钢筋搭接必须采用机械连接,其接头设置、钢筋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钢筋外侧应设置不小于4个/m2同标号混凝土垫块[梅花型布置],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cm。
3、采用注浆导管法(预留注浆孔法、纵向预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浆底座法进行拱顶回填注浆,拱顶回填注浆在二衬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施作。
本标段二次衬砌设计参数
部位
围岩级别
ⅱa
ⅱb
ⅲa
ⅲb、ⅲc
ⅲb、ⅲc
ⅳa、ⅳb
ⅳc
ⅴa
ⅴb、ⅴc
拱墙
c30、厚35cm
c30、厚40cm
底板
c35、厚30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c35、厚35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全环
c30、厚35cm
c30、厚40cm
c30、厚40cm
c35、厚40cm
c35、厚45cm,钢筋:竖ф20@200、纵ф12@250、拉ф8@250
c35、厚50cm,钢筋:竖ф20@200、纵ф14@250、拉ф8@250
c35、厚50cm,钢筋:竖ф22@200、纵ф14@250、拉ф8@250
第十六条“四电”接口施工质量控制
1、槽道安装应精确定位,台车就位前、后应仔细复核其安装位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2、台车就位后,应仔细检查槽道的嵌入误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3、台车移动前,应派专人检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随意移动二衬台车。
4、轻拿轻放、侧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时,应防止电焊烧伤等。
5、综合接地钢筋应与二衬内钢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点焊。
6、无二衬钢筋地段,应采用短锚杆固定综合接地钢筋,间距合理。
第十七条监控量测施工质量控制
1、ⅱ级围岩视具体情况确定间距但不得大于50m、ⅲ级围岩不得大于30m、ⅳ级围岩不得大于1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支护后2h内读取初始数据;监控量测点设置标识牌,标示里程、设点时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2、量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时,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时,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时,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时,1次/7d],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导施工;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
按《某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某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励执行。
第十九条处罚
1、洞口工程
(1)若发现隧道洞口边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未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隧道洞口未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进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时形成封闭成环,或采用长台阶施工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超前地质预报
(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为项目分部,若发现超前地质预报未配备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测预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时未按规定每循环施做超长炮孔的,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
隧道软弱围岩ⅳ、ⅴ、ⅵ级围岩地段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
(1)若发现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大于1榀钢架,ⅳ级围岩大于2榀钢架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和锚喷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大于2榀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仰拱开挖前未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补打锁脚锚杆(管),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4)若发现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未及时封闭成环,或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距离大于35m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未封闭地段的初期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 万元。
4、初期支护
(1)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若发现未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或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未设置横向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设1处)、或无临时仰拱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锁脚锚杆(管)、横向支撑或临时仰拱施作,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2)格栅、型钢拱架10m范围内间距超标的,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及时在超标地段增设格栅、型钢拱架,加强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有空洞,或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进行挡喷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4)若发现初期支护喷射面的平整度和设计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钢架间未喷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5)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若发现采用干喷机或干湿两用设备进行喷射作业时, 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0万元,已施作的喷射作报废处理。
5、监控量测
(1)隧道监控量测应作为关键工序纳入现场施工组织,若发现隧道监控量测未配置专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后上岗,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2)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ⅳ级围岩大于10m、ⅴ级围岩大于5m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3)若发现隧道浅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未设置监测网实施监测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4)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未暂停施工、或未及时分析原因、或未采取处理措施之任一项时,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6、二次初砌
(1)仰拱未及时施作,仰拱距离掌子面ⅳ、ⅴ、ⅵ级围岩超过35m,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仰拱,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万元。
(2)二衬未及时施作,二衬距离掌子面ⅳ级围岩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二衬,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0万元。
7、局项目经理部对上述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三次,对违反规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规定处罚,罚金在当期工程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2010)、《京福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京福安质【2009】95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2010】40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某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3篇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明确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细化安全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依据铁道部《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2010)、《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2010】40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1、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隧道工程质量目标:洞身开挖完整,无欠挖;锚杆、小导管、管棚、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符合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洞身衬砌钢筋、三肢钢架、衬砌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衬砌背后无脱空及不密实现象;衬砌表面色泽均匀、曲线圆顺,整改轮廓清晰。砼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表面无蜂窝麻面,内实外美。
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不渗水,道床不积水,洞身范围内无湿渍。
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水流通畅,不积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畅无堵塞。
洞门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条分级督办制度。
1、项目经理部根据隧道规模、地质复杂程度、工程风险等情况,将在建隧道划分为重(难)点隧道和一般隧道,进行分级督办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1)重(难)点隧道主要指:长(特长)隧道及不良地质、软弱围岩、岩溶地质、高地应力或岩爆、断层、高地温、瓦斯、ⅳ级围岩及以上隧道,如北山隧道、金锅岭隧道。
(2)一般隧道主要指:以ⅱ、ⅲ级围岩为主的中小隧道,如梓坑1#、2#隧道。
2、每一座重(难)点隧道由项目经理部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安质部为包保责任部门;一般隧道由项目分部经理或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项目分部安质部为包保责任部门;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进行包保。
3、项目经理部每15天对重难点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项目经理部每周对一般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建立每座隧道动态管理档案,对隧道安全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对管段内所有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季度对管内所有隧道施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管内所有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不少于四次对重(难)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一般隧道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六条检查的重点和处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光面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瓦斯隧道的瓦斯监测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七条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月对标段内的隧道工程安全情况进行通报,主要内容为本标段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八条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各项目分部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由局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按照投标承诺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齐超前地质预报设备。成立以项目总工为组长的地质预测预报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部工程、安质及项目分部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2、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制定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成立专业地质预测预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地质要求实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项目分部专业地质人员每循环应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做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4、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应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进行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项目分部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同时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6、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地质超前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隧道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和设备的配备、预报方案的实施和质量、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等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每月综合考核评比。
第九条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1、各项目分部在每个隧道洞口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安全监控室,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入洞人员的登记挂牌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2、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⑵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⑶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2、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围岩初期支护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砟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楔紧。
3、软弱围岩隧道ⅳ、ⅴ、ⅵ级围岩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35m以内。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不得大于90m,ⅴ、ⅵ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4、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长大隧道要进行专项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隧道、反坡施工隧道的洞内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5、隧道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认后报某公司备案,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6、各项目分部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关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发料及爆破操作过程中的管理,项目分部经理必须每月、安质部负责人必须每半月对炸药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7、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确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状态良好。
8、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9、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安全隔离、安全警戒设施。电线路严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导电的金属上。各种机械、金属设备上所有照明及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环境下行灯必须低于12v,并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10、“八停工”
严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要立即停工整顿:
⑴擅自变更隧道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或变更审批手续不规范、安全防范措施不当;
⑵隧道衬砌滞后距离超标;
①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ⅴ级及以上围岩超过35m;
②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
⑶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超前地质预报;
⑷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实施监控量测;
⑸使用的大型机械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
⑹大型设备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不规范或未落实;
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⑻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条洞口及缓冲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应自上而下逐级分层开挖,并及时按照设计坡度进行一次性刷坡到位;开挖后应按照施工设计图及时施作边、仰坡加固支护,以确保边仰坡的稳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设置临时环向天沟,且与洞口外排水系统连接畅通,临时天沟可采用浆砌片石砌筑或立模现浇混凝土,以截断山体地表水冲刷洞口边仰坡。
3、隧道进洞后,待洞口浅埋地段二衬结构衬砌后,应尽快施作洞口缓冲结构,以确保洞口边仰坡的稳定。
(1)洞口缓冲结构的外模必须采用拉杆和抱箍加固牢固,模板面板应光滑平整,模板间拼缝应紧密。洞口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称分层浇筑,控制其浇筑速度,并加强振捣,防止过振。
(2)洞口缓冲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应对称分层浇筑,应振捣密实,以确保混凝土密实;洞口缓冲结构拆模后,应将拉杆钢筋彻底切割完,并用水泥砂浆进行封闭;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施作明洞结构的防水层。
(3)洞口缓冲回填时,回填料粒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分层对称填筑,每层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4)洞口缓冲回填完成后,应及时按照施工设计图要求规范施作天沟等永久排水设施。
第十一条洞身开挖质量控制
1、应严格按照设计工法组织施工,开挖方法与围岩级别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法,若与围岩级别不符时应按程序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洞身开挖应进行钻爆设计,根据围岩地质情况和爆破效果及时调整爆破方案或钻爆参数,炮眼孔深允许偏差5cm、间距允许偏差5cm、外插角符合要求,眼底不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5cm,硬岩炮眼保存率≥80%,中硬岩≥60%。
3、严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轮廓、中线、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不大于5cm(每1m2不大于0.1m2);拱脚和墙脚以上1.0m范围内严禁欠挖。
4、仰拱开挖
严格的控制仰拱开挖的长度、仰拱支护和衬砌厚度,并按 “挖机清底→人工铁铲清理→扫帚清扫→高压风吹扫(无水情况)或高压水冲洗(有水情况)”程序彻底清理仰拱基底残余虚碴或松散层等,严格隐蔽检查验收程序,加强仰拱施工的过程监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现虚碴而出现运营安全质量隐患。
5、光爆质量考核奖惩规定
(1)为了更好地在施工管段内开展光爆质量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隧道光爆质量控制的积极性,提升隧道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标段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隧道光爆考核依据《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0)相关规定。
(3)隧道光爆质量考核由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共3~4人组成项目经理部光爆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对本标隧道光爆情况进行考核。分部及施工队有关人员组成配合小组,协助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小组完成现场考核工作。现场准备好2m直尺和激光断面仪等测量仪器及工具。
(4)光爆考核对象为在建的隧道掌子面,考核范围为本标段隧道施工的所有在建ⅱ、ⅲ级围岩掌子面。
(5)考核办法
①实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采取百分制评分。
②检查按附表中规定的相应内容进行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
③每次考核以得分最高者排名第一,反之得分最低者排最后的一名。
(6)奖惩办法
①实行奖罚对等的原则。如一次参评掌子面在6个(含6个)以下的,仅对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排名第一的进行奖励和排最后一名的进行处罚,奖励和处罚标准均为20000元;如一次参评掌子面在6个以上的,对获得项目经理部光爆考核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进行奖励,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对获得倒数第一名和第二名的进行处罚,分别罚款20000元、10000元;获得其它名次的则不奖不罚。
②所有掌子面考核分均超过85分,按上述只奖不罚。
③若一个掌子面连续六个月获得光爆质量考核第一名的,除按本条第1款奖励外,并授予该施工队《隧道光爆作业先进单位》,另奖励100000元;若一个掌子面连续三个月光爆质量考核分低于85分,除按本条第1款处罚外,另加处罚50000元,并责令该施工队退场。
第十二条洞身超前支护施工质量控制
1、超前长管棚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长管棚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长管棚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 外径 | 壁厚 | 材质 | 每环长度 | 环向间距 | 每环根数 | 外插角 | 搭接长度 | 压注水泥浆液 | 钢花管上钻孔 |
拱部140° | ф89 | 5mm | 热轧无缝钢管 | 10~15m | 40cm | 45根 | ≯12° | ≮3m |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 孔径10~16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150cm |
超前单层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单层小导管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 外径 | 壁厚 | 材质 | 每环长度 | 环向间距 | 每环根数 | 外插角 | 搭接长度 | 压注水泥浆液 | 钢花管上钻孔 |
拱部140° | ф42 | 3.5mm | 热轧无缝钢管 | 4.5m | 40cm或50cm | 47或37根 | 5°~10°但≯10° | ≮1.0m |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 孔径10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30cm;小导管口应设置止浆阀门,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cm。 |
超前双层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本标段超前双层小导管设计参数
设置范围 | 外径 | 壁厚 | 材质 | 每环长度 | 环向间距 | 每环根数 | 外插角 | 搭接长度 | 压注水泥浆液 | 钢花管上钻孔 |
拱部140° | ф50 | 5mm | 热轧无缝钢管 | 5.0m | 30cm | 59根 | 40°和5°~10°交错布置 | ≮1.5m | 水灰比1:1,注浆压力0.5~1.0mpa | 孔径10mm、间距15cm,梅花型布置,尾部留不钻孔的止浆段30cm;小导管口应设置止浆阀门,外露长度不宜小于30cm。 |
上一页1234下一页第十三条洞身初支期护施工质量控制
1、锚杆施工质量控制
拱部、边墙锚杆的规格、直径、长度、间距、角度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隧道开挖后,应及时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并及早施作拱部、边墙锚杆。拱部、边墙锚杆端部应设置锚垫板,锚垫板应与岩石密贴。
本标段隧道锚杆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 设置部位 | 砂浆锚杆 | 中空锚杆 | ||||||
直径 | 长度 | 间距 | 每米 根数 | 直径 | 长度 | 间距 | 每米 根数 | ||
ⅱa、ⅱb | 拱部 | φ22 | 2.5m | 局部 | 4根 | ||||
ⅲa、ⅲb、ⅲc | 拱部 | φ22 | 3.0m | 1.2×1.5m | 9.7根 | ||||
ⅳa、ⅳb、ⅳc | 拱部 | φ22 | 3.5m | 1.5×1.5m | 7.7根 | ||||
ⅴa、ⅴb、ⅴc | 拱部 | φ22 | 4.0m | 1.5×1.5m | 7.7根 | ||||
ⅲc | 边墙 | φ22 | 3.0m | 1.2×1.5 | 6根 | ||||
ⅳa、ⅳb、ⅳc | 边墙 | φ22 | 3.5m | 1.2×1.2m | 7.5根 | ||||
ⅴa、ⅴb、ⅴc | 边墙 | φ22 | 4.0m | 1.2×1.2m | 7.5根 |
(1)钢筋网的钢筋规格、直径、间距、焊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筋网应在初喷混凝土后铺挂,使其与喷射混凝土形成一体。
(3)采用双层钢筋网时,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其覆盖厚度不应小于3cm。
(4)钢筋网搭接长度应为1~2个网格,并与锚杆有效连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cm。
本标段隧道钢筋网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 设置部位 | 直径 | 间距 |
ⅲa、ⅲb | 拱部 | φ6 | 25×25cm |
ⅲc | 拱墙 | φ6 | 25×25cm |
ⅳa、ⅳb、ⅳc | 拱墙 | φ6 | 20×20cm |
ⅴa、ⅴb、ⅴc | 拱墙 | φ6 | 20×20cm |
(1)钢架加工后的结构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经试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连接钢板的螺栓孔必须采用机械钻孔,不得采用气焊成孔。
(2)钢架应置于牢固的岩面上,严禁置于虚碴或松散层上,安装时要求上下垂直、间距均匀且符合设计要求,及时打设锁脚锚管[锁脚锚管φ50/壁厚3.5mm/长5m],并采用φ22的u形钢筋与钢架有效焊接;中、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钢架,防止上台阶钢架长时间悬空;格栅钢架地段,其底部应设置通长的支承槽钢,以确保格栅均匀受力,防止不均匀沉降。
(3)沿钢架外缘每隔2m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楔紧,钢架应全部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其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本标段钢架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 设置部位 | 格栅钢架 | 型钢钢架 | 连接角钢 | 连接钢板 | 连接孔 | 连接螺栓 | 支承槽钢 |
ⅲc | 拱墙 | 按1.2m纵向间距设置φ22@140cm | ∠100×80×8×200 | 4个φ26 | m24×60 | [25a | ||
ⅳa | 拱墙 | 按1.0m纵向间距设置φ22@160cm | ∠100×80×8×200 | 4个φ26 | m24×60 | [25a | ||
ⅳb | 全环 | 按1.0m纵向间距设置φ22@180cm | ∠100×80×8×200 | 4个φ26 | m24×60 | [25a | ||
ⅳc | 全环 | 按0.8m纵向间距设置ⅰ20a型钢 | 270×260×16(a、b接头)、270×260×16(c接头) | 4/6个φ29 | m27×80 | |||
ⅴa | 全环 | 按0.6~0.8m纵向间距设置hw150型钢 | 320×210×16(a、b接头)、340×320×16(c接头) | 4/6个φ29 | m27×80 | |||
ⅴb | 全环 | 按0.6m纵向间距设置ⅰ22a型钢 | 280×280×16(a、b接头)、280×470×16(c接头) | 4/6个φ29 | m27×80 | |||
ⅴc | 全环 | 按0.6m纵向间距设置hw175型钢 | 340×235×16(a、b接头)、340×380×16(c接头) | 4/6个φ29 | m27×80 |
(1)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组织施工,禁止采用干喷施工工艺。
(2)初喷混凝土应在开挖后进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喷混凝土喷射时应先填平岩面较大凹洼处,初喷面应大致顺。
(3)复喷混凝土应在钢筋网及钢架安装后及时进行,未设钢筋网及钢架时应及时复喷至设计厚度。
(4)喷射作业应分段、自下而上连续进行;喷射角度应与受喷面垂直,喷嘴与受喷面的距离宜为0.6~1.8m。
(5)喷射作业应变换喷嘴角度和与受喷面的距离,将钢架、钢筋网背后喷填密实,必要时应在钢架和初期支护后注浆充填。
(6)喷射混凝土表面平整度
应符合d/l≤1/10的要求(d为初支基面相邻两凸面凹进去的深度,l为基层相邻两凸面间的距离,且l≤1m)。
(7)渗漏水处治
小股水或裂隙渗漏水用岩面注浆或导管引排后再喷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浆堵水后再喷射混凝土;大面积潮湿岩面采用粘结性强的混凝土喷射,可通过添加外加剂、掺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本标段喷射混凝土设计参数
围岩级别 | 拱墙喷射混凝土 | 仰拱喷射混凝土 | ||
喷射砼厚度 | 设计强度 | 喷射砼厚度 | 设计强度 | |
ⅱa、ⅱb | 5cm | c30 | ||
ⅲa、ⅲb | 15cm | c30 | ||
ⅲc | 20cm | c30 | ||
ⅳa | 25cm | c30 | 10cm | c30 |
ⅳb、ⅳc | 25cm | c30 | 25cm | c30 |
ⅴa、ⅴb、ⅴc | 28cm | c30 | 28cm | c30 |
1、基面处理
防水施工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净空尺寸,埋设钢筋头设置喷射砼厚度标志,局部超挖处打设锚杆和挂设钢筋网进行复喷,清除危岩及松散岩层,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冲洗或吹净受喷面;钢筋网、注浆管头、锚杆等凸出部位先切断后用锤铆平,再用砂浆抹平。
2、土工布铺设
(1)土工布采用带热塑性圆垫圈(暗钉圈)的射钉固定,拱部0.5~0.8m,边墙0.8~1.0m,底部1.0~1.5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2)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一般仅设环向接缝,长度不够时设轴向接缝应确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张)应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张)缓冲层压紧,并使缓冲层与喷射混凝土表面密贴,铺设的缓冲层应平顺、无隆起、无褶皱。
3、防水板铺设
(1)防水板从下向上环向铺设,下部防水板必须压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热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与塑料热垫圈粘结牢固;
(3)在凹凸较大及拱顶的基面上加密固定点;
(4)采用热焊机双焊缝焊接,两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5cm,单条焊缝有效焊缝宽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气法检查;
(5)铺设防水板的基层应平整,搭接宽度应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缝应与二衬端头错开1.0~2.0m;
(6)钢筋焊接作业时设临时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7)防水板铺设无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缝连续,表面平整光滑,无波形断面。
4、排水盲管安装
(1)初支与二衬间设hdpe50单壁打孔波纹管,每8m一环;边墙外侧防水板底端纵向设hdpe107/93双壁打孔波纹管,每10m一段,直接与侧沟相连通;
(2)环向、纵向、横向排水盲管采用变径三通连接牢固;预留的泄水孔内缘应距二衬施工缝距离不得小于30cm,二衬施工缝两侧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应一致;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丝捆好,用管卡固定后再无砂混凝土;
(4)预留的泄水孔应防止出现倒坡、施工缝两侧标高不一、未设置变径三通连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现;
(5)地下水丰富地段,在喷射混凝土间埋设排水半管或线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统,将水引排至纵向排水管或通过盲沟引入排水沟排出。
5、止水带安装
(1)橡胶止水带接头采用热硫化连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粘结缝宽不小于50mm;
(2)止水带采用热焊连接,接缝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脱胶,止水带中心线与施工缝中心重合,无扭曲现象;
(3)沿衬砌环线每隔0.5~1.0m在端头模板上钻ф12mm钢筋孔,将钢筋卡穿过挡头模板,内侧卡紧止水带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带平靠在挡头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挡头板,将止水带拉直,然后弯曲钢筋使其卡紧止水带;
(4)止水带端头设置背托钢筋通过穿板铁丝将钢筋卡与其连接牢固。
第十五条二次衬砌施工质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与仰拱同时浇筑,仰拱顶面应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衬;仰拱与矮边墙整体立模浇筑,矮边墙应预留接茬钢筋[应在施工缝处埋设直径不小于16mm的接茬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不大于20cm,使用光面钢筋时两端应设置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矮边墙顶应规范埋设纵向止水带。
2、二衬应在围岩和初支变形趋于稳定后进行施作[即隧道周边变形速率明显下降并趋于缓和;或水平收敛(拱脚附近7d平均值)小于0.20mm/d、拱部下沉速度小于0.15mm/d;或施作二衬前的累计位移值达极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衬钢筋搭接必须采用机械连接,其接头设置、钢筋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钢筋外侧应设置不小于4个/m2同标号混凝土垫块[梅花型布置],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cm。
3、采用注浆导管法(预留注浆孔法、纵向预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浆底座法进行拱顶回填注浆,拱顶回填注浆在二衬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施作。
本标段二次衬砌设计参数
部位 | 围岩级别 | ||||||||
ⅱa | ⅱb | ⅲa | ⅲb、ⅲc | ⅲb、ⅲc | ⅳa、ⅳb | ⅳc | ⅴa | ⅴb、ⅴc | |
拱墙 | c30、厚35cm | c30、厚40cm | |||||||
底板 | c35、厚30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 c35、厚35cm,钢筋:纵ф10@200、横ф14@250、拉ф8@200 | |||||||
全环 | c30、厚35cm | c30、厚40cm | c30、厚40cm | c35、厚40cm | c35、厚45cm,钢筋:竖ф20@200、纵ф12@250、拉ф8@250 | c35、厚50cm,钢筋:竖ф20@200、纵ф14@250、拉ф8@250 | c35、厚50cm,钢筋:竖ф22@200、纵ф14@250、拉ф8@250 |
1、槽道安装应精确定位,台车就位前、后应仔细复核其安装位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2、台车就位后,应仔细检查槽道的嵌入误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3、台车移动前,应派专人检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随意移动二衬台车。
4、轻拿轻放、侧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时,应防止电焊烧伤等。
5、综合接地钢筋应与二衬内钢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点焊。
6、无二衬钢筋地段,应采用短锚杆固定综合接地钢筋,间距合理。
第十七条监控量测施工质量控制
1、ⅱ级围岩视具体情况确定间距但不得大于50m、ⅲ级围岩不得大于30m、ⅳ级围岩不得大于1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支护后2h内读取初始数据;监控量测点设置标识牌,标示里程、设点时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2、量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时,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时,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时,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时,1次/7d],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导施工;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
按《某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某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励执行。
第十九条处罚
1、洞口工程
(1)若发现隧道洞口边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未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隧道洞口未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进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时形成封闭成环,或采用长台阶施工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超前地质预报
(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为项目分部,若发现超前地质预报未配备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测预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时未按规定每循环施做超长炮孔的,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3、隧道开挖
隧道软弱围岩ⅳ、ⅴ、ⅵ级围岩地段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
(1)若发现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ⅵ级围岩大于1榀钢架,ⅳ级围岩大于2榀钢架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和锚喷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2)若发现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大于2榀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施工,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仰拱开挖前未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补打锁脚锚杆(管),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4)若发现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未及时封闭成环,或ⅳ、ⅴ、ⅵ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距离大于35m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未封闭地段的初期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 万元。
4、初期支护
(1)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若发现未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或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未设置横向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设1处)、或无临时仰拱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锁脚锚杆(管)、横向支撑或临时仰拱施作,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2)格栅、型钢拱架10m范围内间距超标的,责令停止掌子面施工,及时在超标地段增设格栅、型钢拱架,加强支护,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3)若发现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有空洞,或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进行挡喷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4)若发现初期支护喷射面的平整度和设计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钢架间未喷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 万元。
(5)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若发现采用干喷机或干湿两用设备进行喷射作业时, 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0万元,已施作的喷射作报废处理。
5、监控量测
(1)隧道监控量测应作为关键工序纳入现场施工组织,若发现隧道监控量测未配置专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后上岗,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2)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ⅳ级围岩大于10m、ⅴ级围岩大于5m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5万元。
(3)若发现隧道浅埋、下穿建筑物地段,地表未设置监测网实施监测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4)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未暂停施工、或未及时分析原因、或未采取处理措施之任一项时,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10万元。
6、二次初砌
(1)仰拱未及时施作,仰拱距离掌子面ⅳ、ⅴ、ⅵ级围岩超过35m,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仰拱,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20万元。
(2)二衬未及时施作,二衬距离掌子面ⅳ级围岩超过90m,ⅴ、ⅵ级围岩超过70m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二衬,并给予该隧道架子队处罚 50万元。
7、局项目经理部对上述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三次,对违反规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规定处罚,罚金在当期工程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573-2010)、《京福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京福安质【2009】95号)、《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京福安质【2010】40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某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4篇 基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基建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加强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一责任主体的作用,强化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安全质量管理与考核的主导地位,深入开展基建现场安全质量工作,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适用于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投资建设的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建设工程。
第二章 制定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电网办[2005]4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50-200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文件。
第三章 检查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检查体系按省公司基建部、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及现场工程项目部三个层次建立。
第五条 省公司基建部作为公司基建安全质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宣贯,对重要现场的抽查和指导。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作为基建安全质量检查主体,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对所有所辖项目工程进行周期性、计划性检查指导,对施工单位整改落实进行督导。
第七条 现场工程项目部作为基建安全质量自检自查主体,包括项目监理部和施工项目部两部分。
监理项目部负责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的监理,对施工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和反馈,实现对施工安全质量的有效控制;施工项目部负责整个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和控制,是检查整改落实的实施主体。
第四章 检查流程及要求
第八条 检查实行公司基建部抽查、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现场工程项目部自查的方式。
第九条 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应每月安排检查计划,原则上每月不低于2次进行检查。建设管理单位主管基建领导和基建部主管领导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检查。每月25日前各建设单位应将本月安全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基建部。
第十条 省公司基建部针对黑龙江地区在建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各建设单位每月上报的检查情况,于次月安排部分在建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抽查。抽查组由基建部相关人员和临时抽调的部分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重点检查现场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措施和标准的落实情况,对上月检查出的问题整改反馈情况等。
第十一条 省公司基建部组织的检查反馈以两种形式相结合。一是检查后立即进行现场反馈;二是在检查后将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经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下发给现场施工项目部。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组织的检查反馈应参照省公司做法进行。
第十二条 施工项目部应对省公司基建部或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由监理项目部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后,添写不符合整改反馈单上报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省公司基建部检查整改反馈应由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检查确认后上报公司基建部。对整改不合格或反馈内容较差的要退回重新整改后再上报。
第十三条 从检查整改通知单下发到反馈上报时间为7天。反馈内容应包括对整改通知单所列问题整改情况的逐条描述,配以不低于200万像素不高于300万像素的对应数码照片,一张照片不能完全说明的可拍摄多张照片予以说明;对不能整改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并列出整改完成时间。
第十四条 下发整改通知单、整改情况的反馈均以电子文档形式。
第十五条 各级检查要结合当时在建项目施工季节、施工进度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计划。检查内容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要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必须对工程项目各重要作业工序安排检查计划,对重大工序转接,如工程项目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应重点把关,必要时可安排多次复检。
第五章 检查标准
第十六条 检查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及省公司相关规程、规定、制度中相关安全质量管理要求进行,主要包括: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1997版)
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2004版)4.《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250-2009)
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07]302号)
6.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q / gdw 248.2 - 2008)
7.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手册》(基建质量[2006]135号)
8.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1000kv及以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系列规程
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及细则编制纲要》(基建质量[2007]89号文)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各建设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建安全质量检查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真正起到监督、激励各参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主动性、自觉性的作用。
第十八条 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现场,若检查后仍存在重复问题或问题未整改,省公司将在“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简报”中予以通报。
第十九条 省公司基建部对各建设单位每月上报的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及时上报或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在“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简报”中予以通报,并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对未及时上报月度检查情况的扣0.1分/次。
第二十条 各建设管理单位应针对省公司基建部抽查后的现场及时组织整改,省公司基建部将对整改反馈情况进行考核,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对未及时反馈检查整改情况的扣0.1分/次。
第二十一条 省公司基建部抽查的项目若被停工的将在质量评级考核中一次扣减5分/项目·次,并对项目所在建设单位在年度基层单位业绩考核中扣0.5分/项目·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基建部 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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