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1.为安全、高效的使用小龙一标项目所属的机械设备,确保各项目机械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2.对于小龙一标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2.1小龙一标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小龙一标项目设管科和物机科负责,设管科和物机科应根据本辖区机械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现场管理制度,包括机械设备的使用制度,现场维修制度,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制度等,从每个具体环节对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全方面、动态的监督和记录。
2.2使用、管理科室应建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每月组织机务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对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并认真记录机手报告的机械设备性能情况及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3机械设备的管理、维修、操作人员要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机械设备等特殊工种实行操作证制度,设备使用实行交接班等制度。
2.4安全科对机械操作人员应在操作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经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操作。
2.5机械设备的使用应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定,考核不合格者不应再进行聘用。
2.6对每台机械设备按照规定应配备灭火器,大型设备按需要的数量进行配备,灭火器应随机固稳摆放。
2.7小龙一标项目以及各使用、管理科室必须建立每台机械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档案,并安排专人进行收集管理。机械的技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2.7.1原机技术文件,包含设备的使用及维修保养说明书、零部件目录、出厂合格证等;
2.7.2设备验收记录,含随机附属装置、工具、备品备件记录;
2.7.3设备登记卡片;
2.7.4设备使用记录;
2.7.5设备保养台帐、设备维修台帐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2.7.6设备操作人员变更记录、设备的调动、转让、租赁、封存记录;
2.7.7设备事故记录、设备润滑油品登记、设备的技术检测等。
3.对于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3.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小龙一标项目和各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直接负责。
3.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程,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懂得维护保养技术,正确使用机械,爱护并驾驶好机械设备。
3.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操作机械设备时应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和精神面貌。
3.4对于两人操作机械设备的,应实行机长负责制,设立一名机长具体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保养、维修等职责。
3.5机械操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学会熟练使用灭火器,平时加强检查确保灭火器完好有效。
3.6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处于整洁、完好的状况,机务管理人员应不定期的对操作人员完成的例行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3.7若因工作需要更换机驾人员的,必须报设备管理科室以及各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在机务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机手续,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移交记录由机务管理人员进行归档。
3.8操作人员不得将操作证件转借他人,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符的机械,无操作证件人员严禁操作机。
3.9对任何违反操作规程和强行调度、无理要求的危险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立即指出,予以纠正,对仍强行要求的可以拒绝作业并越级上报。
3.10操作人员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如因酒后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3.11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将机械设备交给他人操作,被发现一次则其三个月工资按60%计发,并取消当年度的安全考评资格,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除扣发当月工资而外,应解除聘用合同。
3.1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有责任督促机务管理人员安排专人看守机械设备,否则如发生机械设备的零部件被盗现象,操作人员应承担一定责任。
4.对于机械设备运输及吊运的安全管理:
4.1机械设备运输前应先勘查运输线是否适于通行;
4.2机械设备要固定在运输车辆上,并由各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押运;
4.3对机械设备进行吊装和捆扎,应将起吊钢绳挂在自身设置的吊环及吊钩上,严禁将吊钩挂在机械的其它部位;
4.4委托运输机械设备必须选择车况好、驾驶熟练、有索赔能力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时应一并办理运输保险;除非特殊情况,禁止用机械拖运其他设备;禁止履带式机械长距离自行转移。
5.机械设备的拖运及牵引:未经单位领导以及设备管理部门同意,不准对施工机械进行拖运,或用机械拖运其它设备及车辆。
6.对于机械停放与停置的安全管理:
6.1施工机械、设施与设备应停放在平整、宽阔、坚硬的路段,严禁将机械放在高边坡下方及松软的弃土上,防止上坍下塌造成机械设备破损或失稳;
6.2机械设备停放在有其它机械和车辆通行的路上时,应在设备的前后摆放警示牌并设置障碍物,防止其它机械和车辆撞击使其自移;
6.3机械设备不能停放在河谷边或地形低洼处,避免受到塌方和洪水的危险;
6.4机械过夜停放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看守并明确责任。
7.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正确的操作是施工机械发挥效益并减少事故的保证。
7.1机械设备在试运转和使用前,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原机说明书将机械性能、操作和保养规程等事项向操作和维修人员进行讲课或技术交底,操作人员经过必要的训练,掌握操作技术后,方准投入使用。
7.2为保证机械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应经机务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联合检查、确认,符合下列主要技术条件: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机械设备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电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定责任制,交接班 制度,操作规程,事故登记等;
3、掌握本工地设备技术状况,搞好管、用、养、修工作,随时向施工负 责人和公司设备部门反映情况,联系工作;
4、组织、领导、监督机械操作(修理〉人员对机械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5、负责收集、汇总、审查本工地机械管理各种原始资料及时准确上报;
6、帮助本工地机械操作(修理〉人员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7、根据施工要求做好机械进退场和机械使用的准备工作;
8、施工中必须经常做好机电检查,发生事故要及时排除,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9、参加设备安装图纸的会审和劳动组织的设计讨论,对设备设施的安装 运转提出安全性建议。
10、负责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验收和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备品备件或 没有合格证者,禁止使用。
11、参加对发生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
12、参与生产安全检查,保证机电安全生产。
第3篇 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配合公司经营战略,杜绝重用轻管现象,保障公司设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1.各分公司成立以分公司经理为组长,一名主管设备副经理为副组长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设备、施工技术和财务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本公司设备购置、发展规划和设备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分公司设备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管理的办法、规定,制订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执行设备操作、保养规程,负责组织搞好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合理配置设备,充分挖掘设备潜力,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负责指导、监督设备操作人员做好《司机手册》的填写,及时组织汇总,按规定填写《设备履历簿》,并妥善保管;
4)负责建立设备基本设施,建好停机场(棚)、配件库、油料库、保养间,配齐三防设施,适时组织设备上下场。
5)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按照贯标程序要求建立设备台帐,进行有效标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及各项记录;
6)协助组织开展单机核算,适时编制考核设备的产量(台班)定额,配件及油料消耗定额;
7)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按时统计设备运行数据,负责收集各项设备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各项业务报表和实力动态报表;
8)负责储备设备配件和油料,配备、配足修理人员和维修工具,保证设备保养、维修及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9)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和设备质量鉴定工作,开展红旗设备评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设备购置
1.购置计划
设备采购必须遵守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各分公司根据项目需求于每年12月份填写《施工设备申请购置计划》,上报的购置计划必须经业务部门签字,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写清计划购置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工点、使用时间等。
2.采购权限
设备采购权限在公司业务部门,各区域分公司除得到授权外,无权采购设备。
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必须报公司审批,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也要报公司批准,根据情况由公司授权分公司自行招标采购。
3.设备采购
设备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以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程序如下:
1)根据需求分析各厂家设备技术参数、性能能否满足要求,初步确定投标厂家;
2)向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发出投标邀请;
3)编制招标文件;
4)限期提交投标文件;
5)开标,评标,定标;
6)签定合同
三、设备的基础管理
1.管理号码
为便于设备的识别,公司对每台设备编制了管理号码,各分公司要在台帐上标明管理号码,并在每台设备上挂牌标明。各分公司不得对设备的管理号码进行改动。
2.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技术档案是指设备自购入(或自制)开始直到报废为止整个历史技术资料,是设备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设备档案由设备使用保管单位建立和保管,其主要内容有:
1)新增(自制)或调拨的批准文件;
2)设备采购合同或复印件;
3)设备验收交接清单;
4)随机技术文件,包括使用保养说明书、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随机附属装置(主要总成资料)、工具和备品明细表等;
5)送修前的检测鉴定、大修进厂的技术鉴定、出厂检验记录及修理内容等有关资料;
6)设备事故报告单;
7)设备履历簿;
8)设备报废(报损)申请表。
设备技术档案的原始资料一次填写入档,设备运行、保养、消耗等记录按月填写入档,调动、修理、事故等及时填写。列入档案的文件必须准确可靠。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随设备调动
3.各项报表及报送时间
大型设备动态运行记录 月报(25日前报)
现场机械设备明细表 月报(2日前报)
主要设备月度分布情况统计表 月报(25日前报)
机械设备台账统计表 年报(12月5日前)
4.统计工作
分公司要配备一名设备管理员,除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外,负责设备基础资料的统计工作。基础资料包括:
1)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2)设备履历簿
3)设备修理计划
4)《司机手册》收集、汇总
5)设备管理组织、职责和设备动态分布、红旗设备评比
6)设备业务报表
7)设备运行记录
8)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9)设备油材料消耗记录
四、设备使用与保养
各分公司必须制定设备保养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制定保养计划并抓好落实。要及时将设备保养情况记入《司机手册》内。
设备技术保养一般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
1.日常保养的内容和要求是:
日常保养是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最重要的技术措施,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不重视日常保养,将使设备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或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日常保养工作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紧固。
日常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必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2.定期保养内容和要求是:
一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200-250小时,重点是润滑、紧固。即按规定检查和添加润滑油油脂,检查紧固各部螺栓;清洗各种滤清器。
一级保养主要作用是维护机械完好状况,确保两次一保间隔期中设备正常运行。
一级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按规定时间、作业项目进行。
二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600-1000小时,重点是检查、调整。即除要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外,还要从外部检查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驱动桥、转向和制动机构、液压和工作装置以及各类电器元件等工作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并排除所发现的故障。二级保养主要作用是保障机械各总成、零部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两次二保间隔期设备能正常运行。
二级保养一般要求由专职的保修人员负责进行,操作人员必须随机参加保养,提供在使用中的不适。
三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1800-2000小时,重点是检查、调整、消除隐患,平衡各部机件的磨损程度。三级保养除要进行二级保养的作业内容外,还要对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级保养只按保养范围要求打开有关总成的箱盖,检查其内部零件的紧固、磨损及有关间隙情况,以发现和清除隐患为目的,并不像大修或中修那样大幅度拆换和修理。
三级保养要求进厂或保养间由专职的保养人员负责进行。同二级保养一样,本机的操作人员也必须随机进厂配合保养,以便了解和提供有关情况。
3.特殊保养内容和要求是:
磨合保养:新购设备和大修后的设备在磨合期内的保养。对要求磨合保养的设备,应按一定的要求逐级递增负载及转速,并勤润滑、勤紧固、勤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解决。
磨合保养的重点是更换各部润滑油,润滑各部位,紧固各螺栓。
换季保养:指冬季最低温度在零度以下地区,入夏和入冬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换季保养的重点是燃油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和启动系统等。如更换燃油、液压油,调整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采取防寒或降温措施,清洗冷却系等。
换季保养可结合一级保养等进行。
停用保养:指设备由于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要暂时停用一段时间,又不进行封存的一种整理、防护性保养。其作业内容以清洁、整容、配套、防腐为重点。
封存保养:指设备封存前或启封期间进行的保养。启用前要做一次启用或二级保养。封存设备一般应统一停放,封存保养的内容需视机型、机况和实际情况而定。
转移前保养:这是流动性比较大的施工单位常进行的一种机械保养工作。通常在一项工程完工后,设备虽未到规定的保养周期,但为实现从一个施工点到另一个施工点地顺利调运,并能迅速投入新的施工生产,需对设备进行检查、紧固、调整、润滑等工作。
特殊保养由操作人员和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共同完成。
第4篇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①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②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③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都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④施工环境恶劣,露天作业;⑤复杂的承包关系。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安全事故发生的4m要素原理,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4类: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③危险的工作环境;④较差的管理。所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也必须从这几方面人手。
1.尽量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运作,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如上所述,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专业知识缺乏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坚持一定要持证上岗,按规操作。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是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砂浆搅拌机,其结构简单,易于操作,运动速度也慢,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的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拌桶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或者一旦有石块卡住了拌叶,应如何去紧急处理等,这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尤其是刚从农村进城干活的农民工。再如物料提升架(钢井架)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员的培训。机械操作员除了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外,还应懂得相关的机械常识和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作为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使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又如何去监督、检查,证实有关人员确实已按规定去做了。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2.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即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建立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安检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运行工作。
4)对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工地上很多民工嫌其麻烦经常不用,甚至将其手柄绑住停用;层问安全门也是长期置于打开状态。这些要靠操作员和管理人员经常去检查发现,以保证安全装置能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3.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任凭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砂浆机、卷扬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视野开阔、安全。特别要注意的是,卷扬机出来的钢丝绳不能碰到任何物体。很多工地上的人员往往不注意这一点,建筑杂物乱丢乱放,以致经常有木料、钢筋刮伤钢丝绳也不知道,这样就为提升机吊笼的坠落种下了安全隐患。所以,在日常的管理中应积极开展5s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和素养。
1)整理是改善工作现场的第一步,对生产现场的现实摆放和停滞的各种物品进行分类,区分什么是现场需要的,什么是现场不需要的。把不可能用得到的物品清理掉,把经常要用的物品和工具放到容易取到的地方,达到现场无不用之物,减少磕碰机率,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2)整顿即通过前一步的整理后,对生产现场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和摆放。如机械设备控制台、电源、漏电开关、紧急开关等的安装、摆放如何才能更合理,使操作员能在最有效、最简捷的流程下完成作业。
3)清扫脏的现场会使设备的精度降低、故障多发。脏的现场也会影响人们的工作情绪,使人不愿久留。因此,必须通过清扫活动来清除那些脏物,创建一个明快、舒畅的工作环境。
4)清洁在整理、整顿、清扫之后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清洁,即是对前三项活动的坚持与深入,从而消除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源。
5)素养素养即教养,努力提高机械操作员的素养,养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和作风。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上面所说的3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间接地为企业增加效益。
第5篇 如何加强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安全是天,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永恒的主题,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加快了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为施工企业提供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硕士论文,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是企业开展生产活动,创造经济效益的工具,随着机械化施工程度的提高,由于安全管理方面的种种原因以及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率进一步增大,轻则发生机械损坏或报废,重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直接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如何避免大规模机械化施工可能出现的安全危机高发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就行阐述。
一、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难点
1、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力度日趋弱化。现在大多数企业内并未真正的重视设备管理,在经营压力过大的形势下,机械设备安全工作成了说起来很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辅助工作。再就是现在很多有资质且管理能力高的大型企业,往往以总承包商的身份出现,客观上退出了机械设备现场直接管理,导致了管理漏洞的出现。
2、专业机械管理人员的缺乏。科技日新月异,社会飞速发展,现在的机械设备也在往智能化,大型化,数字化发展。而大多数企业并没有如此多的专业操作和安装人员。为此会引进更多的劳务工,他们本身就缺乏专业知识,安全意识淡薄,施工任务重的情况下,很多人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上岗操作了。这样在机械设备使用上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3、抢工期,抢进度造成机械超负荷运转,忽视了日常保养和维护。硕士论文,机械设备。工程一旦开工,为了降低成本,往往投入的机械力量不够,而在工期压力下,管理层面上就只会看到机械设备带来的高效率,无限制要求加班,造成了机械的超负荷运转。工期紧,机械设备只注重使用,只要能用就不能停下来,操作人员根本没时间对机械进行保养和检查,造成机械带病运行。不但降低了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寿命,还增加了事故的发生几率。
4、施工现场工作环境恶劣,也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有很大影响。
二、如何采取措施来规避上述原因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
确保机械设备安全是一个贯穿始终的工作,从选型、采购、安装、使用、拆除、维护、改造直至报废,都需要进行专业的管理。针对以上几个环节,可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控制:
1、正确选型,合理购置调配。工程中标后,机械管理部门就要组织专业人员参与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根据工程大小,工期计划以及特殊部件的吊装方案,选择相应的机械规格型号和数量,以及确定进出场的时间,确保机械设备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硕士论文,机械设备。其次,起重机械使用时,要本着“先调剂,后外租”的原则。将企业内部的闲置设备充分利用,不足部分和缺口设备通过外部租用。对要求租用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承租单位资质齐全,信誉度高。
2、增强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机械的安拆及使用中存在的各个危险因素都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这些危险因素的辨识及排除就需要各级管理人员具备机械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技术人员必须参与到机械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包括:机械施工方案的编审及组织;机械设备改造方案的技术鉴定;新装机械的技术试验和技术交底;机械使用中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及整改方案的制定;全程参与机械管理的各个技术环节。
3、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各项管理制度。三定制度:定人、定机、定岗。就是把机械和设备主人固定下来,把机械使用、保养和维护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人,同时有利于操作人员更加熟悉设备的性能,加强操作人员的责任感。交接班制度,能使多班作业人员都能互相了解情况,充分掌握机械的运转状况和技术状况,同时对分析事故原因,考核操作人员提供了有利的证据。硕士论文,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及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督促操作人员加强日常维护与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4、强化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包括作业技能的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人员的培训教育要有针对性,时效性及真实性。不要只是敷衍应付。对各次培训都要进行考核,确保培训的效果。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不仅要进行安全技术理论方面的培训,还要确保其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落到实处,重点是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发生的能力,同时提高处理事故的能力,有效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硕士论文,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经过安全检验。施工企业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要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安全检验;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硕士论文,机械设备。
结束语: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综合性课题,除了把好管、用、养、修关之外,还必须做到领导重视,各级机械管理人员、机械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及相关配合人员之间责任明确,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记录清晰、有人操作、有人监督、奖惩分明,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并注重强化机务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使用、维护、保养严格按规程办事;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保持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一定能够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机械设备安全、优质、高效地为我们的施工生产服务。
第6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实施集团保障性住房建设“四保一控一树”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对参与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项目部自有设备和租用设备。主要范围是: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他起重机等。
第三条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二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第三章 安全目标
第六条 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 设备的管理要求及措施
第七条 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使用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二)基础设计
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设计由出租单位(产权)单位提供图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设计。为确保满足基础承载能力,保证基础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权设计塔机基础。不符合塔机基础设计和审核程序的,一律不得进行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
基础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安装单位、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并收存混凝土试压报告等隐蔽验收资料。
(三)安装及验收
参建单位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上报指挥部审核。审核设备产权单位的资质实力,保证以后施工机械的顺利安全使用。
设备进场之前必须与设备租赁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要求设备必须建立各项《施工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合同中明确设备品牌、设备型号,严禁安装不符合合同签订的设备进场。
设备的进场必须严格进行进场验收工作。按照设备的随机资料,出厂日期、使用年限、腐蚀程度、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杜绝不合格和安全隐患较大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设备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有相关有效的安装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必须进行真实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过程要严格按照《安拆方案》和《使用说明书》进行,禁止无证上岗和违规作业。
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派专职人员严格监控安装程序。安装单位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工作。
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有安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及芒市建工指挥部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并出具安装自检合格证明,办理安装验收手续。
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试运转、第三方检测等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安装调试、验收不到位、不合格的,违规使用。
塔机自安装使用15日之内应安装塔机监控设备和风速仪,确保设备在使用中有效的实时安全的监控状态。
租赁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配置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两人开机一人指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各级单位的安全检查,禁止不服从管理的违规操作和违规指挥的现象。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牌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30个工作日内,必须把设备的《使用备案》审批合格后,上报指挥部和监理公司。
(三)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四)各施工地块《施工组织设计》当中设备计划,必须报指挥部进行登记,以便于以后设备管理和塔机《防碰撞措施》的审核和指导。
(五)对于塔机较多和使用比较集中的施工地块,必须建立专项的《防碰撞措施》,设置专业的塔机管理员,成立专业的管理班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禁止现场盲目操作和盲目指挥作业现象。
第五章 安全培训教育
(一) 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操作人员具备本岗位必要的机械安全使用知识及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机械使用制度及有关机械安全生产制度和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目部、对机械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机械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并有组织实施。
第六章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确保机械安全使用的法规性技术文件,也是调查分析设备事故的重要依据,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在机械启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指导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
第八章 罚则
(一) 违反本规定,在承建项目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 违反本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设备未经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监理单位、指挥部、出租单位及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两幢建筑物共用一台物料提升机并搭设共用通道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 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未安装有效的监控系统和操作人员配备不足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本管理规定从2023年4月10日起施行。
2023年4月10日
第7篇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与技术交底
1、项目部购买、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上报公司审批、备案。确定机械设备来源及产权单位,确认租赁和安拆单位的资质可靠性。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拆合同和大型机械设备安拆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机械设备基础、预埋铁件、附墙装置等隐蔽工程专项设计方案,必须有总包方和监理公司的总工签字盖章。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前,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必须经总包方、监理方、施工方复审认可后才能施工作业。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项目部督促安装单位自查自检,报经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验,取得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经项目部主管负责人、安全员、操作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备案,做好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再投入使用。
4、实行机械监护制。在机械设备安装、修理、顶升、拆除过程中,双方应指派专人全程监护,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了解司机和施工人员作业情况,防止因施工作业人员疲劳和违章施工引起安全事故发生,每项工作完毕后互签检查记录单。
5、大功率机械设备(如塔吊、对焊机、人货电梯、电输送泵等),必须使用单独的供电系统,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规定,漏保形成极差。大型机械设备做好四周的围护工作(塔吊还必须做好防无关人员攀爬措施)。做好保护零线接地和重复接地工作。中小型机械设备需搭双层安全防护棚。设备的金 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结点不少于2处。使用小型手动机械电动工具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操作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悬挂明显部位,以便检查对照。各种机械应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者要严格按规程规定作业。作业前检查机械状态,确认安全,经试运转后使用。各类机械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安全附件、防护装置、制动机构齐全、灵敏、安全可靠。运转中机械严禁维修保养或进行调整作业。各种导向轮不得使用开口滑轮。各种机械不准超载使用,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通过,重物吊起后,起重臂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准站人。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十不吊”和“十不开”原则。严禁不懂机械和电气设备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严防机械伤人安全事故发生。
7、机械设备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起重机必须安装超高、回转、变幅、力距限制器;必须检查爬梯、平台、走道和防护栏杆;起重机金属构架应有接地装置。上述安全附件、装置设施必须齐全可靠。严禁任意扩大使用范围和擅自更改设备的零部件、安全限位装置。设备近处悬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性能、载荷特性表和检验合格牌及其它安全警示标牌,做好机械设备防水、排水措施。
8、定期检查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沉降、标准节垂直度和大型机械设备的顶升记录。定期不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连结螺栓预紧力松动、开口销固定、钢丝绳坚固和使用情况。起重钢丝绳.夹具.滑轮等按有关规定选用和匹配,经常检查绳索、吊具有无超标的损伤,经常检查电缆、电线有无破损,电气设备是否漏电,有无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9、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职机械安装工和电工安装,不懂机械和电气的不得安装机械设备。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禁止将漏电保护器当开关使用,禁止一只漏电保护器控制两台及其两台以上机械。开关控制箱应距机械设备距离小于3m,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不得使用倒顺开关。机械设备保护零线搭接点不得少于2点,7.5kw以上的机械设备做好重复接地工作。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钢筋加工机械、电氧焊设备、木工机械必须搭设双层安全防护顶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设备棚,周围应封闭,机械设备旁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牌。小型机械设备在室外作业时,应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注意防雨、防潮、防触电。小型机械设备所用临时配电箱,应与操作机械的距离不能大于3m。
9.1、搅拌机
①搅拌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固的水泥地面上,机下支座式墩子必须牢固稳定。
②搅拌机应装有除尘装置和自动上水计量装置,并保持完整有效。
③搅拌机棚外应有排水沟和沉淀池,并保持有效畅通。
④料斗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完好,断丝率不得大于5%。
⑤料斗保险钩必须齐全有效,禁止使用钢丝、铁丝代替。
⑥操纵杆必须有保险装置。
9.2、砂浆机
①固定式搅拌机应有牢固坚实的基础,移动式搅拌机采用木方或撑架固定,并保持水平。
②砂浆机拌筒上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③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搅拌叶旋转方向是否正确,方可加料加水。
④运转中,严禁用手或木棒等伸进搅拌筒内或在筒口清理灰浆。
9.3、卷扬机
①卷扬机的底座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水泥地面上,并略高于场内地坪500mm,机棚内视线良好,四周要有排水措施。
②机前两只锚固桩、机后一只锚固桩、机后锚固桩必须有一只拖桩。
③机棚内墙与卷扬机保持1m以上的距离,便于操作者操作和维护保养设备。
④卷扬机使用的钢丝绳必须做好封闭式的过路保护。
⑤绳筒上钢丝绳不少于四圈,绳筒保险装置完整有效。
9.4、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对焊机)
①钢筋加工机械应安装在平稳、牢固、坚定的基座上,并做好排水措施。
②钢筋机械作业区应设置警戒区和防护拦杆,转动部位设置明显的防护装置,钢筋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止火花飞溅的安全措施。
③钢筋机械启动后,应先进行空转,检查各转动部位、齿轮、轴承、连结轴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④钢筋调直机应安装平稳牢固。料架槽、导向筒、调直筒、下切刀孔、剪切齿轮槽中心线应一致、平直。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禁止穿入钢筋。
⑤钢筋切料机侧轮、传动轮防护罩齐全可靠,固定良好。短钢筋长度小于0.4米时严禁用手直接送料,不得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残料。
⑥弯曲机运转中钢筋摆动范围内及刀口附近不准闲杂人员停留;
9.5、木工机械(圆盘锯、平刨机)
①木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木工棚四周要封闭,噪音应在允许范围内。
②圆盘锯传动部分应安装防护罩,作业时应有防护挡板。操作者不准戴手套。锯片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锯片旋转时切线方向严禁站人。木料锯到末端或短木料一律用木棒推进,0.5米以下短材禁止上锯,停车时不准用木棒按锯片,禁止使用多功能木工机械。作业完毕及时清理废料及锯末。
③平刨机必须有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长度不足0.3米的木材禁止上刨,刨削厚度不应超过1.5毫米。刨薄板时应使用扒手,刨削厚不超过3 毫米。木料长超过2米时应由两人操作,一端越过刨口0.15米后另一人接 料。木料掉头时用双手并在木料离开刨口后进行。操作者不准戴手套。
④木工棚内严禁明火,不准存放易燃物,并设置消防器材和其它灭火措施。
9.6、电焊机
①电焊机应放置在防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②一、二次电源线应有防护装置,二次用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用线鼻子搭接牢固。
③交流电焊机应配装二次触电保护器。
9.7、乙炔瓶、氧气瓶
①乙炔瓶安全阀应有效,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有效,回火防止器应得保持一定水平。
②乙炔瓶、氧气瓶开关部位及表盘面禁止使用有带油物件污染。
③乙炔瓶、氧气瓶应装有2道防震圈。
④炔瓶、氧气瓶间距应大于5m,离明火操作距离应大于10m,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易燃易爆物品。
10、挖掘机行驶路面纵坡不应大于20度,横坡不应大于15度。推土机路面纵坡不应大于30度,横坡不应大于10度。装载机在边坡、沟边作业时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止侧翻。蛙式打夯机握柄上必须安装开关,以便紧急停车,握柄保证绝缘良好。两机一起作业时,横向距离不小于5米,前后距离不小于10米。打夯时前方不准站人。空压机的储风筒、安全阀、压力表必须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锅炉必须有安装使用许可证。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经定期检验测试,留有记录。电动机、起动器外壳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接线良好,绝缘无损坏。
11、加强机械设备档案管理(应符合达标手册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做好收集各种原始记录,整理归档工作。用制度的形式规定设备机具保养措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行,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每天工作完毕各类设备机具必须及时清理,做好保洁工作和维修保养工作。
12、机械设备经受了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再次投入使用前应对其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必须消除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8篇 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制订并执行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机械设备的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2.参加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组织的安全教育,负责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
3.参加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大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
4.参加机械设备使用前的检查、检测和验收;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检测。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器材,有权当场做出制止使用和查封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5.参加本单位的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机械设备及使用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6.参与对机械设备租凭单位、使用单位安全按生产工作的考核评价与管理。
7.参与编制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有关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评价以及伤亡事故的现场抢险救援。
8.建立在建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档案。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设备的备案、安拆告知等工作。
9.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分析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情况,总结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出改进建议。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决议。
第9篇 浅议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1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2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4施工环境恶劣,漏填作业。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一、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是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用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监理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他是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对方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事业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要及时清理周边的杂物,减少磕碰几率,创建一个明亮、舒畅的工作环境,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总之,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第10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设备使用的内容、管理职责和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众业公司设备的使用管理。
2引用文件
3管理职责
工程部职责:
--负责对现场设备使用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检查监督;
--负责组织对设备操作手培训及办理操作证;
--负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发放。
各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各类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测及其操作手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对本单位各类设备使用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定期检测工作。
--负责对“a”类设备跟踪管理及对特殊过程使用设备的检查确认。
4管理内容
4.1设备使用的总要求
4.1.1在用设备应达到设备完好标准:
--设备零部件、附属装置完整、齐全;
--清洁、润滑、防腐状况良好;
--各部传动系统间隙调整合理;
--各部联结紧固;
--设备的机械性能稳定可靠。
4.1.2设备标识必须齐全、明显、有效,现场在用设备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即“设备资产编号牌”,“完好标识牌”,“设备待修标识牌”,“专业施工使用设备标识牌”,这些标识牌,由工程部统一制作、发放。
4.1.3室外设备(如电焊机、空压机、卷扬机、砼搅拌机等)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止意外损坏。
4.1.4施工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a类和b类施工生产设备应填写运转记录。
4.2设备安全使用
4.2.1起重、运输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其安全制动设施灵活有效。
4.2.2机械设备应布局合理,基础坚固,做到场地平整,排水良好。
4.2.3电动设备应有绝缘防护措施,严防漏电。
4.2.4设备不允许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凡由于设备带病运转、超保失修及超负荷作业造成设备事故,应追究操作手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4.2.5设备的噪声、排污、耗能等方面应达到环保要求,避免滴油、漏油现象发生。
4.2.6设备的旋转部分应有安全防护罩等防止意外伤害设施。
4.2.7新型设备在试运和使用前,必须由设备管理人员将有关技术文件的内容、机械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向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交底,操作人员经过必要的培训并掌握操作技术后,方准上机操作。
4.3操作手持证上岗
4.3.1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定岗,实行操作手持证上岗制度,大型机械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
a)机长的职责是:
--指导、检查机组人员对设备正确使用、保养和维修;
--有权禁止非机组人员操作设备;
--有权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指令,并可越级反映情况。
b)设备操作手的职责是: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保证设备完好和安全运行;
--对于严重超保失修或有不安全因素的设备,有权拒绝操作;
--负责填写设备运转记录;
--应达到“四懂”(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4.3.2操作手由其所属单位协助工程部进行培训考核,操作证由工程部负责发放(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其上岗操作证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4.3.3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设备操作手登记台帐,对设备操作手的年龄、考核成绩及取证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4.3.4各单位应给操作手创造一个安全、适宜的工作环境,室外作业必须为操作手搭设安全防护棚或采取其它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意外情况伤害设备操作人员。
第11篇 公司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值、成本、消耗、质量、安全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工程施工领域,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使得总承包单位在机械管理中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因此,做好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就对公司施工现场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谈谈看法。
一、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考核办法不健全
一是部分项目部缺乏完整、严格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的台账、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尚未完善,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管理无序。二是制度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有许多制度定得很原则,但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让人无所适从。表现在原则性、一般性的要求多,对不执行制度或违反了管理制度,缺乏具体强制性的规定约束。三是制度缺乏配套措施。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周详细致的严密系统,工程项目往往点多线长,设备、人员调动频繁,而施工企业却普遍存在着管理班子不全,人员力量薄弱等现象,制度和考核办法缺乏执行力度。
2、安装、拆卸资料不完善现象突出
部分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资料未经过项目部检查核验就直接上报到集团公司审核。资质不符合要求,方案不完整,签字不完善,相关的安全协议不合理等现象普遍存在。
2、管理人员专业不强,操作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严重缺乏优秀的机械管理人员,多数施工项目是由安全员或者其他人员兼机械设备管理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管理上混乱。二是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现象普遍。三是施工企业注重眼前效益,忽视长远利益,缺乏对特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不强。
3、设备维修保养滞后,浪费严重
目前公司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基本是从租赁公司租赁来的设备。一方面不少租赁设备单位对机械设备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缺少专职并常驻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与保养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现场,凭印象填写安全检查表,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一定的设备安全隐患,项目部缺少专人负责督促和日常工作的安排。
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并优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应坚持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一是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为依据,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分清责任主体。二是梳理和优化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措施,细化梳理管理流程,并将管理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职责到人。同时,明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考评、奖罚措施,完善以常规督促、专项监督、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为有机整体的监督机制,为日常管理打好基础。
2、加强设备租赁单位管理
选择一家好的设备租赁单位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施工项目在设备选型方面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从源头抓起,优化选型,比质比价,比如:建立分包合格商名录,然后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严格筛选分包队伍,最终确定管理好、设备新、资质全、信誉好的合格设备单位。同时,全面落实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的考核力度。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设备租赁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较差的设备单位采取一定措施,督促其发挥管理优势。
3、 科学配备机械管理人员
合理配备机械管理人员是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的前提和基础。施工企业应明确分管设备的领导,明确施工所需的设备管理和操作岗位,同时根据项目的特点,配备相应管理工作人员和有责任心、有管理经验、懂技术并且会操作的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这不仅会影响机械设备的技术使用,还直接关系到施工工程安全生产。
4、抓好各级信息反馈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设备租赁单位开展对现场机械设备的全面检查工作,为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提供重要保障。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编制的使用计划,建立健全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台帐、信息卡和技术档案,随时准确地掌握项目机械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取证和维修保养情况。对工期紧、安全难度大、群塔作业多的项目,可以采用更加先进的管理技术,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与运行,如:对大型起重设备设备安装gps远程跟踪定位系统,了解全过程监控设备使用运转情况,监督设备是否在不具备施工条件下违章作业和记载统计设备日常使用运转记录,从而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5、强化过程管理与控制
一是要做好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施工企业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还要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让他们熟悉设备、熟练管理。
二是严格把好特殊工种的准入关。加强对特殊工种证件的审核力度。对进场的特殊工种,应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相关考核工作,核实特殊工种证件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持假证上岗现象,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操作失误。
三是注重设备进出、场把关。机械设备进场前期,施工企业应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进行前期考察,对设备租赁单位的资质和实力进行核准,经查验合格后再履行入场手续,进出场机械设备必须执行登记备案制,租赁双方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五是加强设备安装(加节)、拆卸过程监控。项目部、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委派专人设备安装、拆卸过程现场旁站监督,项目部对安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资格证进行核查。监督安拆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安装、拆卸作业的有权责令停止。
四是狠抓专项治理。公司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活动,按照“找问题、定措施、抓落实、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定期对项目部和设备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加强对设备的巡检、月检和专项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是贯彻以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为避免项目出现“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公司还应加强对设备单位、项目经理、机械设备管理员等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为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实处,公司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要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玩忽职守,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做到事故清,责任明。
机械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人员的全面参与,积极配合,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更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第12篇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公司经理部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有公司质安科负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使用、安装和我检验检测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报废
第五条公司所属项目部或者个人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买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买:
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
二、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项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公司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或项目部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买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及其它资料。
第八条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
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安装与拆卸
第十条公司所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项目部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应审查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分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施工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检查监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移、顶升、附着、拆卸等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作业过程的安全负监管责任。
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公司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部应当设备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设备安装单位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与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拆装工艺。
第四章检验检测与验收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要求安装单位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安拆单位相项目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项目部应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查资格的检测机构对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与检测机构、安装单位及设备产权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收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
二、安装或拆卸合同;
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安装验收资料;
五、检测资料(检验报告书)
六、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十八条检测单位交给项目部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由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十九条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项目部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五章使用与维修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变化工作。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湖南省相关专业标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做记录。
第二十五条实行总承包的群塔作业现场,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群塔进行作业的,项目部应向建设单位要求与其他施工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当经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起重机械设备的加节、升附着必须由安装单位完成;加节、升附着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与项目部必须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设备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机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应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及安装技术和资料;
二、租赁合同及安拆合同
三、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
四、安拆施工方案;
五、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开工条件审查记录;
六、起重机械设备及应急救援预案,基础施工图、验收记录;
七、特种设备救援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检验报告书》
八、塔机群塔作业防碰撞方案和起重机械设备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九、加节、升附着验收记录;
十、起重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十一、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十二、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第三十条项目部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日常管理,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机,要求人人有岗有责,机器台台有人操作管理。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并制定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病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和技术进行处理。对于无法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会同公司管理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理,问题处理后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记录,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一、日检。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无异常声音。
二、周检。由项目部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三、月检。有公司管理部门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件部。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露、压力、温度、震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对起重机械的机构、支撑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械技术状态。
四、年检。由公司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与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月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隔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实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大修、改造,更新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十二条公司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规定对司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起重机械设备实行安全监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作业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判定部合格权,决定返修权,停工权,罚款权。
第七章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第三十三条设立由公司质安经理牵头,质安科为主,项目经理配合的紧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包括对起重机械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协作等,并定期组织现场演习。项目部应根据起重机械特点、范围,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编制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十四条若发生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想公司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第八章岗位管理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公司设备租赁公司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并处壹万元的罚款。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项目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直至合格,并处伍仟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援追究相关行事责任,项目责任人承担相关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一、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二、项目部无专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上岗或人证不符的;
四、未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
五、使用未经检验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
六、机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施工机具易损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不合格及投入使用的;
七、无批准的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和验收记录的;
八、无起重机械及其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的;
九、无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及交接记录的;
十、无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的;
十一、无加节、升附着验收签字手续,设备即投入使用的;
十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其它所需资料或资料不齐全的;
十三、无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弄虚作假的;
以上罚款有项目负责人支付。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公司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停职处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或者其他后果,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全年工资总额20%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与撤职处分,五年内部的在担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项目负责人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体经济管理的责任人。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浅谈调度中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是调度中心的重要工作.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占有极其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养护的不断发展,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机械的种类、数量在不断增加,工程施工中,机械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机械事故也屡见不鲜。机械调度中心从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多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主要在于抓紧了人、物和环境这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安全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包括操作手以及生产指挥管理等人员。据统计,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占事故的8o%以上,因此操作手是关键。其中的不安全因素一是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操作手缺乏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对操作方式不甚了解,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盲目进行操作或者经验不足;缺乏应付异常情况的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完全无知等,二是抱着侥幸心理或冒险心理:要求操作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对操作手来说就受到了“约束”,于是一些操作手抱着侥幸心理违章作业,边开车边抽烟、打手机、穿拖鞋以及与他人攀谈等而导致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比比皆是,结果酿成事故的发生。
调度中心在人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构建安全管理体系。遵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度中心建立了一套安全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班组责任人、安全员、操作手,所有成员各负其责,措施得力。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宣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事故隐患监督整改制度。第二、培养操作手的安全意识。操作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心理稳定,身体素质好。在复杂的环境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应变性。调度中心所有操作手必须取得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操作不熟练不上岗,不了解岗位可能发生事故及防范措施不上岗。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第三、做好操作手劳动防护工作,为操作手配备合格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四、与操作手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并与经济挂钩.使操作手具有安全风险意识,有的放矢.避免了事故发生。
二、物的因素
设备的技术状况以及安全装置、设施、使用的配件、材料质量等,也会对设备的安全运行造成影响:一是设备配件质量不合格。一台设备由许多零配件组成,在众多的零部件中.难免有个别质量不合格的零部件装配到设备上去,成为事故的隐患 。如一根质量不合格的刹车线、制动皮都会导致一场重大事故;一个有缺陷的气门弹簧会在发动机运转中突然断裂,使气门落人气缸,就会引起重大设备事故等等。二是机械使用的材料不合格。由于材料本身不符合标准.如劣质油料就可以使机械遭受很大损坏;用不合格的翻修轮胎、不合格的钢丝绳起吊重物等,都可能引起事故。
调度中心在物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首先,制定了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采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操作手在操作机械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查和工作后检查。工作前检查是预防,工作中检查是发现,工作后检验处理。其次.要保证机械各部位运转正常,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设备不得使用,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机械周围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牌,用以提醒人们注意安全及发生意外时如何采取紧急措施。再次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维修保养计划,采购质量过硬的设备配件,严格按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更换添加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润滑脂等油料,严禁使用淘汰及报废设备。
三、 环境的因素
由于公路施工机械都是在高温 、严寒、软地基 、坡道等野外环境施工,再加上夜间施工照明不够、交通复杂等环境,容易造成事故。调度中心配合各工程项目选定机械停放场地,要求机械停放位置合理,满足机械运动所需的空间,周围环境不对机械运动构成危险,场地平坦、坚实,使机械能进能出,便于在紧急情况下疏散;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消防器材合理布置.并在周围及机械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冬季做好防冻,夏季做好防雷电、防水、防坍塌工作,一年四季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总之.公路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是机务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是完成好生产任务的首要条件。工作中一定要重视,要发挥每名同志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只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杜绝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14篇 浅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设备使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是机电管理工作正常有效开展的基础,施工现场应建立机械设备责任制和完整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应有:(1)机械设备配置计划;(2)机械设备市场调查;(3)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资料,建立机械设备台账;(4)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交底资料;(5)设备使用检查、运转记录;(6)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资料;(7)对设备进行定期设备安全大检查
2.加强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设备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提高管理人员重视程度,增强设备操作人员规范操作技能,让一般员工懂得设备操作和使用的一般知识。(1)建立员工进场设备操作、使用安全培训制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2)定期对专业设备操作人员和各类设备使用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技术讲解、分析及指导;(3)针对大中型设备(特种设备)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和技术交底;(4)根据机械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熟习急救程序。
3.严格执行设备使用安全规范
施工现场应对机械设备进规范,这是保证机械安全核心。依据施工进度进行探讨,(1)设备配备计划由专业人员进行编制后经审核、批准程序后实施;(2)机械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维修,保持完好;(3)大型起重设备,运输车辆、推土机、挖掘机、转载机必须定人定机,持证上岗,他人不得随意操作;(4)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心脏病、高血压,无精神系统疾病,听力、视力无障碍;(5)驾驶员上机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方向、制动、灯光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6)操作人员当出现班前喝酒,情绪不宁,精神不振等异常时,不准登机操作;(7)起重设备严格遵守十不吊原则。
4.设备使用安全的保障措施
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满足相关要求,才能确保设备的完好。(1)合理的组织配备机械设备(2)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必须由项目机电部组织验收小组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并有现场监理一同参与,杜绝不合格设备进场;(3)进场设备必须证件齐全、有效,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持有有效证件;(4)及时建立登记设备进场记录、设备台账操作人员台账;并对建立的设备台账及时更新(5)设备进场后及时组织设备行管人员学习、考试,并进行技术交底;(6)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行成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7)定期对设备维修、保养、运转记录进行检查,并按月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考核。
5.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查
日常维护检查是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运用和落实,也是必要手断,我们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1)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负责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2)对运输设备的检查主要是方向、制动是否灵敏可靠,有无三漏现象;(3)起重设备检查主要是吊具、吊绳、传动装置、制动装置、转向装置、限位装置等;(4)定期对转机人员检查是否对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5)检查设备易损件是否达到使用期限,各部件根据磨损情况是否在规范要求内,是否按要求进行更换。
6.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在我心中,通过标语、安全告示牌,安全宣传牌等形势传递安全,在提醒别人的同时也引起了自己的注意 ,真正将安全放入心中,做到我要安全,我讲安全。
由于施工现场设备使用点多面广,机械设备安全潜在危险因素多,我们只有将施工现场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细致化、规范化、科学化,全过程监控,才能保证施工现场设备使用的安全,才能杜绝机械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的实现,为企业的经济效益保驾护航。
2015.03.12
第15篇 浅谈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①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②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③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都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④施工环境恶劣,露天作业;⑤复杂的承包关系。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安全事故发生的原理,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四类: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③危险的工作环境;④较差的管理。所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也必须从这几方面人手。
一、尽量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坚持一定要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是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其结构简单,易于操作,运动速度也慢,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的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外,还应懂得相关的机械常识和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作为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又如何去监督、检查,证实有关人员确实已按规定去做了。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建立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 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能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视野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把杂物清理掉,把经常要用的物品和工具放到适当的地方,达到现场无不用之物,减少磕碰机率,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把现场清扫干净,创建一个明快、舒畅的工作环境。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第16篇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
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但同级人民政府设有建筑业管理部门并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确定由该部门行使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使用、安装和检验检测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购置与报废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设备租赁单位或者个人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置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置: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国家和本省规定禁止使用的;
(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一)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
(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
(三)其它资料。
第八条 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一)国家和本省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
(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
报废后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 安装与拆卸
第九条 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活动。
第十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移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安装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 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安装、拆卸作业前,编制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使用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委托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一)安装或者拆卸合同;
(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三)安装验收资料;
(四)检测资料;
(五)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四章 使用与维修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未实行许可证的产品应当提供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
(三)产品合格证和注册商标;
(四)安装合同;
(五)检验检测机构签发的检测报告。
登记部门应当按机种分类统一编号。具体办法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的机构制定。
第十七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报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当做好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部《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及相关专业标准。
第十九条 租赁企业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达到江苏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的要求。
出租企业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
第二十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
(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
(三)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 群塔作业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且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进行塔机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使用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相互碰撞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对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投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安装后停用半年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必须经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进行结构安全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五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的监督检验应当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承担。
第二十五条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经检验检测人员签字,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对起重机械设备购置、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安全监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涉嫌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情况,查阅、复制有关合同、帐簿等有关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设区的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八条规定购置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可予以查封或者扣押,责令清除出建筑施工现场。
第三十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省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公布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状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数量;
(二)起重机械设备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
(三)其他需要公布的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桩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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