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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管理措施8篇

发布时间:2022-10-22 热度:82

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第1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1、严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关

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②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③检查“三宝”、“四口”、安全用电等防护落实是否到位。

④注意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主要包括:a.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制作规范标准,多是由企业自已制作自已使用,存在着设计制作缺乏规范要求,使用管理随意的情况;人货两用电梯虽然设备本身是由厂家生产,但也存在组装、使用及管理上的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造成重大事故。所以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对这两种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b.塔吊:塔吊安装、拆除及操作较复杂,技术性强,对使用环境、条件要求较高,在组装、拆除及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使用、管理不善易发生倒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以,组装、拆除塔吊时一定要使用肯有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转检查,使用中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塔吊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c.起重吊装:主要指建筑工程中的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所以要求必须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试吊、由专业队伍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d.施工机具:施工现场除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外,也大量使用中小型机械和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磨合机、电锯等,这些机具虽然体积较小,但在建筑施工中广为应用,量多面广,操作过程中潜在危险性,稍不注意,极易造成事故。使用小型机具必须强调按规范进行。

⑤检查建筑施工的安全器材及劳动保护是否完善可行。如基础处理时要注意对槽基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季施工防冻、炎热防暑等的检查。检查中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要限期整改补救,按制度要求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言必行,行必果,不流于形式。

2、注重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①在砌墙砖基础前应检查基槽是否有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现象。槽宽小于1米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40厘米宽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坡道,不得任意踩跳基槽,不得登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砌筑时,如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不准站在墙顶上勾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也不能站在墙上砌砖,在脚手架上不准向外打砖,打砍砖要向墙面一侧打。护身栏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砖的墙顶上不准行走。

②在搭脚手架在三步架以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帽,传递架杆时应在身上绑系安全绳。搭架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大雨时,四步架以上必须停止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风力超过五级也应停止作业。在高压线路附近搭架时,如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需距2.55米以上,如遇22千伏以上高压输电路,需距5米以上。可按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架子,但架子必须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允许荷载的气候温度变化作用下,不能产生变形、倾斜或摇摆等现象。要保证足够的工作面以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

③在电焊操作场所5米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工作前应仔细检查焊接设备进行试运转,无问题时方可进行焊接。在工作时气瓶周围的温度应保持在1℃以上,以减少气体水分。焊接电源应保持稳定,焊接时一次电压波动不得大于5%,否则禁止施焊。下雨时无特殊措施一般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④起重机械与钢丝绳表面的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10%时应当更换,当断丝超过规范时必须更换,如必须使用时,则相应降低负荷。吊钩和卡环如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更换,吊钩断面高度磨损达10%时应当重新更换。

⑤抹灰工在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是否牢固,架上物料散开放稳,层高3.6米以下的脚手架,采用脚手凳间距应小于2米。不准搭探头板。也严禁支搭在暖气片、水暖管道上。多项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戴安全帽。临时用移动照明、机电设备严禁随意拆卸。操作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⑥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机械的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其性能。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使用机械操作时,禁止戴手套,女工的发辫要绕入工作帽内。在操作前,现场清理干净,检查电源,在停电情况下检查各部,经试车正常运转后,方可进入工作状态。在使用电锯截料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锯的对面。锯料时前后二人协调用力,使用自动手压刨时,严禁将手伸入进料口附近,如短料放横时,必须停电后取。严禁在机械运转时用手去清锯末、刨花、齿渣等。对日常使用机械必须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注油,经常检查电线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⑦吊装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并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在吊装前应对吊装设备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检查。起吊构件时,构件上及起重设备下严禁有人,也禁止放置任何物件。起吊大型构件时,在构件离开地面20-30厘米时进行一次检查,当构件升空时,禁止把构件悬在空中检修机具;安装高层建筑构件时,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吊装。雨雪后施工时要注意构件上的冰雪,防止触电。

3、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安全的需求,是人类自身的根本需求之一。当前,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可以相信,只要思想上预以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这个大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就可以避免发生。

第2篇 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1严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关

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②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③检查“三宝”、“四口”、安全用电等防护落实是否到位。

④注意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主要包括:a.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制作规范标准,多是由企业自已制作自已使用,存在着设计制作缺乏规范要求,使用管理随意的情况;人货两用电梯虽然设备本身是由厂家生产,但也存在组装、使用及管理上的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造成重大事故。所以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对这两种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b.塔吊:塔吊安装、拆除及操作较复杂,技术性强,对使用环境、条件要求较高,在组装、拆除及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使用、管理不善易发生倒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以,组装、拆除塔吊时一定要使用肯有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转检查,使用中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塔吊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c.起重吊装:主要指建筑工程中的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所以要求必须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试吊、由专业队伍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d.施工机具:施工现场除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外,也大量使用中小型机械和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磨合机、电锯等,这些机具虽然体积较小,但在建筑施工中广为应用,量多面广,操作过程中潜在危险性,稍不注意,极易造成事故。使用小型机具必须强调按规范进行。

⑤检查建筑施工的安全器材及劳动保护是否完善可行。如基础处理时要注意对槽基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季施工防冻、炎热防暑等的检查。检查中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要限期整改补救,按制度要求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言必行,行必果,不流于形式。

2注重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①在砌墙砖基础前应检查基槽是否有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现象。槽宽小于1米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40厘米宽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坡道,不得任意踩跳基槽,不得登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砌筑时,如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不准站在墙顶上勾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也不能站在墙上砌砖,在脚手架上不准向外打砖,打砍砖要向墙面一侧打。护身栏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砖的墙顶上不准行走。

②在搭脚手架在三步架以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帽,传递架杆时应在身上绑系安全绳。搭架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大雨时,四步架以上必须停止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风力超过五级也应停止作业。在高压线路附近搭架时,如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需距2.55米以上,如遇22千伏以上高压输电路,需距5米以上。可按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架子,但架子必须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允许荷载的气候温度变化作用下,不能产生变形、倾斜或摇摆等现象。要保证足够的工作面以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

③在电焊操作场所5米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工作前应仔细检查焊接设备进行试运转,无问题时方可进行焊接。在工作时气瓶周围的温度应保持在1℃以上,以减少气体水分。焊接电源应保持稳定,焊接时一次电压波动不得大于5%,否则禁止施焊。下雨时无特殊措施一般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④起重机械与钢丝绳表面的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10%时应当更换,当断丝超过规范时必须更换,如必须使用时,则相应降低负荷。吊钩和卡环如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更换,吊钩断面高度磨损达10%时应当重新更换。

⑤抹灰工在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是否牢固,架上物料散开放稳,层高3.6米以下的脚手架,采用脚手凳间距应小于2米。不准搭探头板。也严禁支搭在暖气片、水暖管道上。多项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戴安全帽。临时用移动照明、机电设备严禁随意拆卸。操作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⑥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机械的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其性能。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使用机械操作时,禁止戴手套,女工的发辫要绕入工作帽内。在操作前,现场清理干净,检查电源,在停电情况下检查各部,经试车正常运转后,方可进入工作状态。在使用电锯截料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锯的对面。锯料时前后二人协调用力,使用自动手压刨时,严禁将手伸入进料口附近,如短料放横时,必须停电后取。严禁在机械运转时用手去清锯末、刨花、齿渣等。对日常使用机械必须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注油,经常检查电线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⑦吊装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并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在吊装前应对吊装设备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检查。起吊构件时,构件上及起重设备下严禁有人,也禁止放置任何物件。起吊大型构件时,在构件离开地面20-30厘米时进行一次检查,当构件升空时,禁止把构件悬在空中检修机具;安装高层建筑构件时,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吊装。雨雪后施工时要注意构件上的冰雪,防止触电。

3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安全的需求,是人类自身的根本需求之一。当前,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可以相信,只要思想上预以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这个大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就可以避免发生。

第3篇 项目部现场主要安全控制措施及管理

一、安全防护设施的控制措施(安全设施标准化)

项目部应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针对工程施工准备、开工、施工高峰、工程结尾阶段,每月施工计划重点布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在临边(走道、平台、阳台、屋面、楼板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在孔口(预留孔洞口、坑井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网和安全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差速自锁器。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统一标准,在汽机房、锅炉本体及附属设施高处作业范围,使用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和速差自控器,高处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组合式柱头托架。施工机械、机具电源使用配电盘集装箱、低压配电盘、安全隔离电源。手持电动工具配备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统一使用电焊机集装箱。在锅炉本体设置高处水冲式厕所和废料垃圾通道。施工电梯零米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隔离层,电梯各层平台设置安全防护门。通过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和充分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安装过程中设备的安全。

1)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

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全部设置防护栏杆,工程设计有正式防护栏杆的随施工完毕,立即将正式栏杆安装就位,否则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对临边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全部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杆。

⑥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⑦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2)洞口作业防护设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③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符合下列要求:

a. 边长小于50cm孔洞装设钢盖板。盖板配置加固筋和防止滑动的限位铁。(盖板边缘比孔洞边缘大10cm,盖板保证承载强度,一般为δ=4mm)。钢盖板安全警示色:红漆底色、白漆圈边。

b.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c.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d.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e.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

f.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g.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3)施工脚手架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前编制施工措施。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脚手架搭设前全部编制“施工方案”;25~50m高度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搭设图纸并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50 m高度以上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2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挂牌标识。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以避免脚手架倒塌和缺少防护设施引起的高处坠落、高处坠物伤害事故。

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安全措施。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的控制措施

1、凡是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大型复杂的作业要编制防高处坠落的措施方案,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组合,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应逐级审批,特殊作业应专题研究决定,必要时进行核算。高处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且现场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准许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孔洞、容易发生坠落和物体打击处,必须有可靠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如: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处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高处作业处的平台、构架、设备平台必须牢固可靠,荷载能力应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应有作业人员绑系安全带的位置。

4、特殊高处作业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布置有足够的照明。

6、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

7、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必须满足《安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目测检查,对一般身体不适、体力不佳、睡眠不足,作业前饮酒、精神不振、等人员拒绝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不得打闹、追逐、说笑、接打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10、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1、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3、高处作业向上攀登过程中应采用防止坠落的措施和办法。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锅炉间高处作业安全带应采用双挂绳。

14、凡是载人的电梯、吊盘等机械,必须有防止坠落的闭锁装置。

15、高处作业必须着装合格。安全带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16、高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增设立体交叉作业防止高处坠落措施和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

17、高处作业环境必须良好,防止刮、拌、碰、撞、带而导致高空坠落事故。

18、高处作业地点,应防止人身触及带电导线。对高处作业电源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漏电伤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三、防止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作业环境,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许开工。

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立体交叉作业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有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3、施工区域内的孔洞必须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安全标志,夜间红灯警示。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4、吊运、吊装物件时应认真检查绳索、工具的牢固性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物件滑脱,小件要采取其它措施(如采用吊笼、吊斗盛装)吊运。起吊物件下方及附近严禁站人,必要时设监护人。

5、施工材料、工器具等不得放在高处通行道路上,不得堆放在孔洞、平台、屋面等的边缘上和墙上,堆放高度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物件的边角余料、高处施工用料及拆除、运输、传递要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高处施工用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不得上下抛接物件。

7、高处作业危险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8、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施工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高度或荷重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9、模板、脚手架、排架等拆除时,禁止大面积推倒或整体脱落,要有防止大面积脱落、倾覆、掉件伤人的安全措施,拆除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有警戒绳,同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10、使用大锤击打物件时,不得使用焊接的铁锤把;打锤时禁止带手套;大锤击打物件的前方不得有人;要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

11、土石方爆破施工时,要有防止土石碎块飞出伤人的安全措施。

12、吊(安)装、焊接的物件不能及时固定或焊接时,要有防止物件倾倒、脱落的措施。

13、土建砖石施工时,材料的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施工人员在加工材料或配料时,要有材料飞出或工具损坏的碎片飞出伤人的措施。

15、调整重锤式安全门要有防止重锤滑脱伤人的措施。

16、工程试运行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设监护人。

四、防人身灼伤、烫伤、烧伤、炸伤的控制措施

1、从事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按工作性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人员严禁将焊炬、割炬用作照明,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着;严禁将气瓶放在日光下曝晒;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放在一起,要有一定安全距离,运输气瓶时车厢上不得乘人。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填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动用电、火焊或猛烈撞击;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4、在井、坑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严禁用氧气作为压缩空气排烟、排灰或当成换气扇使用。

5、硫酸、盐酸、烧碱等液体的倾倒、填充、稀释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去做,操作时严禁打闹,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在已运行的燃油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用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或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有效措施,同时,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有可靠且符合防爆要求;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专人监护,有防火措施;电焊作业时,应有一定的地点停放设备并按有关要求接地,严禁使用漏电的电器设备。

7、不得在制氢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附近从事明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作业时,要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含氢量,含氢量小于0.4%且办理工作票方可作业。

8、焊接、切割及热处理工作时,要有防止爆炸及金属飞溅伤人的措施;在充氢设备运行区(或氢系统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办理工作票,经总工程师及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

9、在高处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在距易燃易爆物距离小于安全距离(5米)范围内工作时,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0、切割或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要采取可靠措施清洗干净后再割、焊,且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容器封头严禁站人;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煞制沥青等固体胶结材料时,应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熬完的液体时,要有防止溢(溅 )出伤人措施。

12、电工在制作电缆头时,在熔化锡块、铅块、绝缘胶时,要有防止水滴等液体进入容器,引起熔化液爆炸飞溅伤人措施;制作电头过程中,要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3、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气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阀门和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的危险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4、热紧螺丝必须由熟练工人用标准板手进行,严禁接长板手的手柄。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能防止泄出的汽或水的伤害。

15、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应在炉堂负压的情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孔的侧面,并选好向两旁躲避火焰的退路。

16、观察锅炉燃烧情况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在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得站在看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7、安全门的调整必须由两名以上熟练工人在专业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并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8、锅炉吹管时,应严格执行吹管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吹管场所和操作场所必须设警戒区,统一指挥,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靶旗交接制度。

19、挖井坑时,井内通风良好,如发现瓦斯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

20、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光谱分析;严禁在贮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在室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止土、石方或其它坍塌、掩埋的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及堆积要有施工方案,严禁采取挖空底角方法施工;挖深坑、深槽、隧道等要根据情况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撑,严防冒顶塌方。人员休息要远离坑、井边坡,人员上下坑、井要搭设带防滑条的跳板或靠梯。

2、在深坑及井内工作应采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挖掘的沟道或坑、井四周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红灯示警。

3、在建、构筑物附近挖土要按规定距离挖掘,并有防止建、构筑物坍塌的措施。

4、在悬崖陡坡上施工时,应系好安全带。

5、石方开挖要有措施,严禁上下层同时撬挖或站在石块滑落方向,施工下方严禁通行并设专人警戒。

6、煤斗被煤堵塞后,不得将箅子拿掉,应使用专用捅条疏通;进入煤斗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捅煤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倾倒事故的防止对策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铁桶、管:堆高限度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圆木:堆高限度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成材:堆高限度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砖:堆高限度2m,堆放整齐、稳固;

水泥:堆高限度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器材箱、筒:堆高限度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袋装材料:堆高限度1.5m,堆放整齐、稳固;

六、防止人身中毒、窒息、射线伤害事故的措施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

2、有毒物品、化学物品的搬运、贮存、发放、使用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专人管理,通风良好。

3、涂料、冷底子油的配制,沥青熬制,油漆调和要站在上风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汽油、煤油、松香水等做为辅料或稀释剂的施工时,要采取措施保证空气流通,预防中毒。

4、进行喷漆作业时,要有防中毒的措施;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它防腐作业时,安全带要系在仓外牢固可靠处,且设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能互相通视,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016条之规定。

5、在井坑、隧道、深沟内作业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气体,如有,确认排除后方可作业。严禁进入贮有煤粉的煤粉仓内工作。进入放空的煤粉仓内工作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307条执行。

6、水磨石地面施工时,要有防止草酸中毒的措施。

7、蓄电池等充电、注酸后必须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持证上岗。严禁将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单位。射源的运输、保管、存放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施工用压力容器的控制措施

施工用压力容器的管理。对现场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瓶)采购的管理。以供应部门为主,按制度严格管理,做到购置、发放的气瓶安全、合格;回收气瓶及时、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以使用单位为主,专人领用和管理。在施工区域包括作业地点使用气瓶,符合安全规程防火、防爆规定。安监部门对氧气、乙炔气瓶的存放、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控制措施

油区、带电区、运行区和重大危险作业区域的管理。在油区、带电区、运行区作业和从事重大危险作业,严格逐级审批制度,安全监察和保卫部门经常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作业指导的书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现场实施。在油区作业采取仪器测量油气,防火、防爆安全距离,隔离作业的措施。在带电区采取停电、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作业设监护人等措施。运行区作业,采取设置安全隔离带与运行区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站岗巡视的措施。重大危险作业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从人力、机械、材料、施工步骤、作业环境方面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九、施工用电控制措施及管理

施工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和线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电源分级管理,施工电源箱按“一、二、三”级分类管理,配电箱均使用标准闸箱。现场供电值班室布置临时用电、临时电源系统图,明确标注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面积、计量表及配电箱号。严格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检修和恢复送电的工作程序,即:检修程序:办理作业票→断开电源→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验电和接地→检修。恢复送电程序:收回全部工作票→检查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及及接地线拆除→电气试验→恢复送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由项目部组织电气专业安装,由工程部门和安监部门验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项目部的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现场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使用前进行确认。

3、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4、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验证安全可靠。每六个月对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电气实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用配电箱,所带负荷侧应配有触电保安器,所有检修用电均应由专用配电箱负荷侧接线。

7、电热设备应安全可靠,外壳应接地良好。

8、在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时,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25.5.7条执行。

9、各施工单位所用的电焊机集装箱、铁工具房以及集装箱式的宿舍必须按要求接地,其电源的布设、使用必须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10、各施工项目开工时,施工电源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电源布置安全、合理。采用集装箱式变压器并使电缆直埋,从变压器到用电场地采用统一的配电盘,并标识该盘的功率及已用多少还剩多少,以保证用电的合理和安全。从配电盘到用户中间加统一的配电箱,以便使主缆、次主缆、次缆在主厂房、锅炉间及施工密集的区域统一排列,并不在地面出现。

12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安装好的用电设备要求横平竖直;配电盘、电焊机集装箱要求:盘箱内外整洁,外壳接地良好,门轴转动灵活;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采用封闭式,门上锁。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横平竖直。

十、放射性物品的控制措施及管理

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场所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设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部等部门进行销毁。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现场经理,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购置电动工器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电工认证标志。使用单位使用电动工器具前经过电气专业人员检验绝缘良好后在使用。购置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单位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情况。定期检查、检测电动工器具、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的完好和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和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十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使其正确使用,做到干什么活,佩戴和使用什么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违章作业。

十三、安全标志的管理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现场标志进行策划、布置和维护管理。在施工现场应根据业主要求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规范化的“五牌二图”。

在不同施工阶段,按每月施工内容定位布置安全标志,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布置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标志,做到有施工区域就有安全警示标志;有施工机械、机具,就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有安全标志,就有专人维护管理,使安全标志齐全、明显、有效,时刻提示所有进厂人员遵章守纪、杜绝三违。

十四、交通控制措施及管理

对进厂、出厂运输,厂内运输进行现场交通管理。施工通道保持环通、路面平坦、雨季无泥泞积水,车辆转弯半径合理。道路修复及时,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栏杆、夜间警示红灯齐全。进厂道路和施工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及限速标志,指示路牌、警示牌,运输高峰及路面较窄部位设交通指挥。

进厂施工的机动车辆,经车况(机器设备、各转动部位、制动刹车装置良好)检查合格后,发场内通行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

场内运输不超载,安全行驶不超速,对重心较高的物体放置中心合理、捆绑牢固,加垫枕木、楔子塞牢,防止滚动。所有施工车辆每次运输做到安全措施齐全,确保施工现场(厂区)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

十五.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标识

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有效控制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保证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安全使用。

定期检验的有:

固定设施:施工配电间、消防设施、放射品库、危险品库、油库、木工加工间。

施工设备:起重机械(轨道式)、施工电梯、卷扬机提升系统、木工加工机械(电锯、电刨)、机加工机械(冲床)、卷扬机提升装置、搅拌站。

工器具:配电箱、开关箱、消防器材、安全帽、安全带、标准化安全设施、漏电保护器、起重卡具、吊钩、滑轮。

按制定的检验标准,对规定实施定期检验的固定设施、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形成记录并对实物进行检验标识。

十六.违章违纪现场管理

1.严格控制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

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是构成员工系统失误的主要原因,并且具有鼓励有意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的后效应,对随机失误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要重点控制,主要控制以下六条违章指挥:

1.1指派未经对该项作业安全操作训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人员上岗。

1.2要求工人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

1.3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或者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

1.4强令超载、超速、超压、超温;超限运行设备。

1.5对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予制止、不予纠正、不予教育;默许不安全行为合法化。

1.6强令身心有病的工人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

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违章违纪的奖惩主要体现为对险兆事件执行三不放过制度:对于制止违章违纪避免险兆扩大的行为给以重奖;对于肇发险兆事件的给以重罚,作到防微杜渐、治小防大。

3.严格控制违章操作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违章行为由项目部安监部门通报项目经理对专业施工队伍的领导班子进行处罚,并给予曝光。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及事故案例,季节性安全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内容培训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征文活动,号召广大职工把自己和身边的特殊的安全经历、事故及对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写出来、画出来,共同交流、共同提高;举办安全知识演讲比赛,充分发挥青年职工的文化优势、群体意识、竞争意识优势,提高青工群体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安全宣传板报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通过设立“安全论坛”、 “事故通报”、“违章违纪曝光栏”、“安全法规宣传窗”、“安全漫画”、“检查通报”等栏目,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十七.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

项目部建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处理的机制和设施。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紧急处理的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中各自的职责和具体分工内容,明确紧急处理方案,确保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进行紧急救治的医务室和药械,有随时可用的通讯、车辆、人员,有防止事态扩大、降到最小危害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够立即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领导小组成员亲自检查落实。举一反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三定”原则(定人、定事、定措施)进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稳定、有序。

如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在两个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如现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在三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十八、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防止起重伤害的控制措施

1.公司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批和交底后实施,机械管理部和机械公司对设备拆装到负荷试验、交付使用,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

2.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检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项目经理部对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机械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使用单位对在用机械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使用单位在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15日对其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日常维护保养。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9.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大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止机械倾覆的措施和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2.现场的机械安全文明管理

现场在用机械外观整洁,环境有序,标识规范,状态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机械操作场所有统一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不用机械按(待修、待用、封存、待报废等)状态分类统一存放,明确标识,码放整齐,有必要的防雨防潮设施。

13.防止起重伤害控制措施

①.起重机械必须定期保养、维修,保证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装置可靠,不准带缺陷运行。

②.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以上起重机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等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③.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日操作前详细检查,无异常方可启动,熟悉指挥人员的指挥方式和掌握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后开始工作。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④.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得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⑤.起重机开动及起吊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吊的重物和吊臂上,也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和通行。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一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不准站人和通行。

⑥.严禁对起重机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机接近额定负荷时,只允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⑦.重物在空中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⑧.遇有大雪、大雾和雷雨,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⑨.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露天起重作业。

⑩.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⑾.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超载不吊;吊件捆绑不牢不吊;吊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品不吊;不符和安全要求不吊;吊件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斜拉斜拽不吊;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液态金属盛放过多不吊。起吊物绑牢。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⑿.卷扬机除牢固固定外,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卷扬机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下班之后切断电源。在工作时,钢丝绳卷入卷筒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压绳、绳与绳之间排列太松等现象,否则停车排除。

十九、消防管理

1.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工作。建立安全防火组织机构网络,落实到人。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部位的消防工作。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制定管理方案和有针对性的防火计划,紧急处理火警、火险、火灾的预案。现场保卫值班室配置工程消防设施图。施工现场重点防范、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的消防器材,做到有备无患。防止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火灾事故发生,使施工、生产、生活有一个良好秩序。

2.消防宣传

通过消防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项目部和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各级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各项防范措施,普及防火灭火知识,火灾案例等;

宣传机构:由保卫、安监、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组织消防宣传工作的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专门工作者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宣传网络;

形式和方法:坚持从工程项目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消防宣传。如新闻宣传、知识竞赛、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专业培训等,调动职工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的积极性;按照先普及后提高、自上而下、层层学习、层层受教育的原则,不断扩大普及教育面。

3.教育和培训

保卫部门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场前保卫消防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教育有记录、有内容、有考核依据和结果,并存档备查;定期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培训(至少半年一次),有记录、有考评;

4.重点防火部位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计算机房、挡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持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对防火检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立案并限期整改。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对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安监保卫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动火工作的过程中,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重新动火。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同时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a、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b、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c、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d、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悍或火焊进行焊接与切割。

e、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加设防火罩。

f、仓库的易燃物品的存放,必须有严格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危险标识

二十 、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是工程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基础管理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不仅能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也能带动和促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为此,将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专项管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1.设立机构,专项管理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现场经理、各专业公司现场负责人组成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领导,工程合同部负责管理,安全监察部进行监督,各专业公司设文明施工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自责任区文明施工工作。

2.划分区域,落实责任

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将文明施工责任区细化到具体的管理单位,实行规口管理。工程合同部根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责任区进行及时的调整,以保证责任区划分的合理性。专业公司负责各自责任区的日常管理,各专业公司现场经理对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文明施工管理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3.定期考评,督促整改

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工程合同部进行规划、管理与考评。项目部每周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予以考评。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将对现场各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作为一个监察重点。

4.施工现场环境控制管理

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环境(噪音、粉尘、废气、废液、废水、光污染)进行控制。为避免施工区和邻近区的环境受到不良影响,对机组吹管采取加装消音器的措施;对粉状类材料采取用密封容器或不渗漏袋装的措施。废气、废液、废水采取设置沉淀池、不渗漏容器盛放等措施处理。临近住宿或靠近生活设施的施工照明加装灯罩,防止照明产生光污染。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以及穿插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采取佩戴防护耳塞或头盔、缩短其劳动时间等有效措施。同时,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时间。

5.确定重点,严密控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将下述工作做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土方施工管理、施工废料管理、进厂设备材料管理、周转工具管理、道路管理、保温及油漆作业管理、小型机械管理、成品保护管理、施工用电管理。

5.1土方施工管理

5.1.1合理的弃土方案:

对于现场临时堆放土方,据工程实际开挖方量,规定堆高、堆宽。

5.1.2加强管理:

1)对土方开挖作业实行计划管理,实施审批单制度,减少开挖次数和开敞时间。

2)现场土方运输车辆在现场装载行走时要加防护装置,防止所运土方散落在通道上。

3)在弃土场及开挖现场设洒水设施,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5.2施工废料管理

5.2.1在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及锅炉本体及其他工作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临时废料箱。

5.2.2严格作业程序标准化制度,将每日收工前的清理工作当作一道工序来完成。

5.2.3对垃圾通道及废料箱中的垃圾设专人及时进行清理。

5.2.4设备包装箱集中收集处理,尽可能地进行二次利用。

5.3进场设备材料管理

5.3.1对于进入锅炉、主厂房等主要施工区的设备材料,实行进场物料审批单制度。

5.3.2设备堆放、材料码放,统一标准,指定区域,划出界限,作好标识。

5.3.3进入施工区域的设备材料存放时间,不允许超过三天,并保证不影响交通,保持道路畅通。特大型设备的存放经主管施工经理批准。

5.4周转工具管理

5.4.1施工现场设集中供气管道(氧气、乙炔管道),尽量减少各类气瓶在现场的用量。对于分散作业点使用的各类气瓶,设统一的、标准的气瓶托架,不用的气瓶及时回收退库,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5.4.2对于道木、钢模板、脚手管及其卡扣等的各类周转工器具,在现场存放期间要按不同的规格、型号,进行分类有序的摆放。对于剩余或拆除不用的要及时回收。

5.5现场道路管理

5.5.1现场主干路进行环形布置,其布置要和电厂的永久道路结合考虑。主干道做成砼路面,路边设临时停车带和排水沟道,以保证道路畅通及雨水的及时排除。主干道的分支道路(施工中常用的)设置成碎石路面,保证雨季车辆及人员的通行方便。

5.5.2严禁在道路上存放材料物品,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

5.5.3对于现场道路设专人进行每日清扫,保证道路的整洁。

5.5.4设置洒水车防止扬尘。

5.6保温及油漆施工管理

5.6.1严格控制进入现场的保温材料及油漆的数量,拆除的包装及时回收。

5.6.2对于保温作业,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方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

5.6.3对于油漆作业,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

5.7小型机械管理

对于施工中用到的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机械,根据工程的需要规划摆放位置,进行集装箱化集中管理。

5.8成品保护管理

5.8.1在利用卷扬机进行吊装作业时,尽量不要用已施工完的梁柱作为承力点,如工程确实需要,经严密的受力计算,在确保安全并对承力点做好包垫措施的前提下进行。

5.8.2严禁在已施工完的地面及墙面上任意打洞,确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洞的,经施工技术部门批准,并争得原施工单位同意,且施工完成后有相应的恢复措施。

5.8.3在各类仪器、仪表附近施工有防撞措施。

5.8.4严禁登踏已施工完的电缆桥架和已施工完的保温管道。

5.8.5进行油漆作业时有对成品的防污措施。

5.9供、排水管理

5.9.1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保证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的正常使用。

5.9.2供、排水系统畅通、合理成环。凡是有水源的地方就有排水系统。在施工期间同时作好雨水的排水。使通道和施工现场无积水。合理的布置水源(包括消防水),使其方便并满足使用。

5.9.3高处作业区设置高空厕所,解决现场随处大小便问题。

5.10节能降耗管理

对耗能设施、设备的管理。项目部对施工的主要能耗(施工用水、电、燃料、汽、钢材、木材、水泥、纸张)制定节能控制计划;对生活设施的主要能耗设备、设施(汽车、水电系统)定期检查,规定能源的合理消耗,制定检修计划。

5.11施工生活区管理

对施工、办公、生活区的安全、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饮水锅炉、浴室、食堂、宿舍安装的电气设施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饮水锅炉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上墙。

浴室、食堂地面防滑、无磕拌物,照明充足、灯具防爆。食堂、仓库达到无蝇、无鼠虫,通风、防尘,无腐烂变质食物。炊具、冷冻器具保持卫生,经常消毒,确保食品无污染。食堂炊事员、管理员持当地卫生防疫站所发“健康证”上岗。电动炊具安全操作规程齐全。仓库、操作间配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职工正常生活和饮食卫生安全,安心从事工作。

二十一、特殊作业措施

1.防火、防爆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栓设置完善齐全,并确保其使用的可靠性,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格。

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如:乙炔氧气瓶库、乙炔站、板房临建、化学危险品库、建材库等,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易燃物品存放及使用的地点,满足防火的要求。

高处实施电火焊或切割作业前,先清除周围易燃物,挂设防止火花飞溅的防火毯,在电火焊作业下部平台或地面上设监护人,防止损伤设备。

在禁区必须明火作业的,事先编制安全防范措施,并履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其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安监、保卫部门会签后方可施工,作业中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隐患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2.汛期施工措施

汛期到来前做好防汛方案包括应急预案、防汛设施的措施准备、对所有仓库、房屋进行检查修补加固,设备及材料加高存放,用防雨苫布覆盖、有足够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排水沟道牢固,流向合理、沟道畅通。

转动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对大、中型吊车轨道路基、现场的脚手架,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遇有雷雨大风天气或其它恶劣性气候时停止吊装及露天、高处作业。

3.雨季及防雷电措施

在雨季到来之前对施工电源、生活用电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电气设备的接地及大型吊车的轨道、施工现场的避雷装置及灯塔、钢结构活动房屋等的接地进行调整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中的有关规定。在梅雨季节,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电源、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发现设备受潮等现象,及时采取调换、检修的措施,不使用有隐患的设备。现场的施工电源集中放置在集中箱内,集中箱架高放置,防止其受潮和被水浸泡。

施工现场的电焊机,按区域统一布置,电焊机安装在架高的电焊机集装箱内,并做好电焊机集装箱的接地和防潮保护工作。

雨中、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

机械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熟悉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知识。

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前,采取干燥、通风和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的措施。

4.防暑降温措施

夏季,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在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搭设休息凉棚。给职工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现场配备充足的卫生饮水点。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气候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在容器及管道内施工时,设通风装置,加强通风。外部设监护人。在现场工作室、宿舍和食堂配设电风扇等通风降温设施,保持良好的休息环境。

5.防台风措施

针对工程项目特点采取相应的防台风措施,制定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第4篇 轨道车运用管理安全控制措施

一、职责划分

1.轨道车工长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工班全面工作。

②负责全体职(民)工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指导。

③根据材料科下达的运输任务,合理编制运输计划,统计任务完成情况。

④负责工区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健全工区各项管理台帐。

⑤负责工区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⑥负责轨道车的运用、检查,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完成日常的保养、检查、修理的落实。

⑦负责司乘人员和运搬工的考核评定。

2. 轨道车班长岗位职责:

①在工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班组的各项日常工作。

②负责分管班组运输计划的落实。

③负责轨道车的运用、检查,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完成日常的保养、检查、修理工作,指导配合司机对重要设备部件的修理调试。分管班组司乘人员、运搬工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

④负责分管班组设备检查、设备检修。

⑤负责分管班组司乘人员运搬工考核及奖惩。

⑥负责每日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反馈。

⑦负责车组重要情况的及时反馈。

二、运用

1.轨道车运行按列车办理。

2.轨道车工长根据上级下达运输计划,加强运输组织,确保计划兑现。对担当运输任务的乘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认真传达运行揭示相关内容,确保轨道车运用安全。

6.轨道车班长根据工长下发派工单或运输计划,组织司乘人员、运搬工传达运输计划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运输计划兑现。对每日运输计划完成情况或重要情况及时向工长汇报。

7.轨道车的运用原则上按所熟悉的区段分片作业,确需跨段作业运行时,必须申请带道司机带道运行。

9.轨道车跨段管内运行,必须通知包保干部添乘跟班。

三、安全

1.认真执行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技规》、《行规》、《车机联控办法》、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

2.班组每天要及时准确掌握轨道车的动向及位置,并向材料科报告,轨道车动向揭示上要有详细纪录,轨道车在外段(站)停留时,车上必须有人看守。

3.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轨道车(含平车)禁止上线使用。未参加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轨道车司机、副司机严禁执乘。

4.上线运用的轨道车三项设备必须齐全有效,(无线列车调度电话、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配齐通讯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救援起复机具,并按期鉴定,确保合格有效。

5.轨道车司乘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监控装置外观及施封处所进行检查,确认各项装置工作正常,遇有损坏的要做好记录。出库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监控装置不良严禁出库。开车前要确认监控装置工作正常,各项显示正确。

6.在运行中不得无故或变相关闭监控装置,对擅自关机者,一律提报段安全科处理。

7.轨道车司乘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gyk监控装置,使用说明书人手一册必须随车携带,运行中严禁违章操作、擅自解锁。

8.监控装置制动动作后,严禁在车未停稳时缓解,以免造成其它严重事故。

9.轨道车司机要实行包乘、包检、包保养制度。

10.轨道车司乘人员要保证出勤前不少于6小时休息时间,班前严禁饮酒,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11.乘务员出乘前,必须认真抄阅调度命令,未抄阅调度命令严禁动车。

12.动车前要对轨道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线列调、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走行部制动机等状态良好,并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风压不得低于50kpa,同时确认防溜撤除。

13.实习司机在司机指导下方可学习操纵轨道车。

14.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并使用带锁止轮器。

15.轨道车转线作业时,司机、副司机必须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确认信号必须从近到远逐个确认,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运行。

16.一台轨道车换端及二台以上轨道车更换操纵时,轨道车辆联挂完毕后,必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司机进行制动试验时,副司机必须在车下检查闸瓦与车轮的制动和缓解状态。

17.轨道车区间运行时前部机车为主、后部机车为辅,辅车必须服从主车指挥,在区间长大坡道上行驶时应采取“先冲后爬、冲爬结合”的操作方法,下坡时要适时使用制动机,防止超速,停车前应掌握速度,做到运行稳、停车准。

18.严格执行轨道车司乘人员人身安全制度:

(1)严禁飞乘飞降、扒车代步和不了望就穿越线路,严禁在股道上或车下坐卧、休息;严禁钻车;严禁跨越,翻越动态中的车辆;严禁调整动态中的车钩;严禁在动态中摘接风管。

(2)动车前,必须确认车组人员齐全和车上、车下无其它作业人员,先鸣笛后动车。轨道车辆进行整备作业或检查时,要密切注意邻线来往车辆,以防碰轧。

(3)在复线区段施工时,严禁从两线间上、下车辆。

四、检修

1.轨道车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由司乘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清洁、紧固、调整、润滑。

日常保养项目:

(a)清洁车体内外、车窗玻璃、电气设备和底盘各部;

(b)检查灯光、仪表、刮雨器、喇叭和撒沙器;

(c)检查散热器、油箱及油管、水管、空气制动管路;

(d)检查冷却水、燃油、润滑油、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e)检查各部连接螺栓,连接销以及开口销和弹簧垫;

(f)检查和调整柴油发动机散热器风扇皮带、充电发电机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的松紧度;

(g)检查车辆减震弹簧;

(h)检查踏梯及门扶手,调车踏板及扶手的紧固情况;

(i)检查手制动机的工作情况;

(j)检查闸瓦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闸瓦间隙。

(2)定期保养由工区组织每季或2000km-3000km为一周期,全面检查、调整、紧固、润滑,以及排除不正常状态为主要内容的定期检查工作。

定期保养项目:

(a)清空空气滤油器及空气压缩机滤清器、排除储风缸、均衡风缸及油水分离器中的积水和油污;

(b)检查发动机、变速器、换向分动箱及车轴齿轮箱的润滑油,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c)检查各种皮带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和更换;

(d)检查柴油发动机、变速器、换向分动箱及车轴齿轮箱的悬挂支座和紧固螺栓;

(e)检查传动轴的万向节、十字轴及花键磨损情况;

(f)检查车架有无裂纹和变形;

(g)检查油压减震器的安装紧固及工作情况;

(h)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

(i)检查车钩的磨损情况及车架连接的紧固螺栓;

(j)检查年钩高度及排障器的高度,必要时更换排障器胶皮;

(k)检查散热器的散热效能,必要时清除冷却系结垢;

(l)检查车轴轮箱悬挂装置和传动轴角度,必要时予以调整;

(m)全面清除所发现的故障及异常现象。

2.轨道车修理

(1)小修每半年或8000km-10000km或半年进行一项小修,主要针对发动机、走行及制动系统进行维护性修理和更换。

(2)项修主要针对总成进行修理更换工作。

(3)每5年或80000km-100000km进行一次大修。

3.轨道平车修理

(1)每半年或8000km-10000km进行一次小修,主要对走行及制动系统进行修理及更换工作。

(2)每4-5年或40000km-50000km一次大修。

4.送修规定进厂大修,司机必须随车进厂配合,携带轨道车、平车履历簿和检修记录供修理人员参考。

五、轨道车司乘人员及运搬工考核办法

1.司乘人员要保证出勤前不少于6小时的休息时间,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分。

2.动车前,要对轨道车进行全面的检查,填写每日检查保养记录,未检查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检查漏项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分,未填写记录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分。

3.乘务员出乘前,必须认真抄阅调度命令,未抄阅调度命令严禁动车,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分。

4.出乘时,每车必须有正、副两名司机,违反每次扣罚责正副司机考核分2分。

5.出乘前,运搬工装载的材料捆扎不牢固、偏载、超载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4分。

6.违反轨道车操作规程,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7.实习司机在司机的指导下可学习操纵轨道车,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8.违反轨道车禁止上道有关条款进行运行时,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5分。

9.司机值乘中,精力不集中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5分,未认真了望漏认信号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未认真执行高声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分。

10.在通过道口、桥梁、隧道、曲线、路堑、施工等地段及气候不良,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运行时,司机应适当减速多鸣笛,必要时打开前灯,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5分。

12.轨道车平板装载不良,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13.在区间运行时发生“机故”,处理不及时或不力,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5.5分。

14.违反电气化线路上使用轨道车的规定,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4分。

15.一台轨道车换端及二台以上轨道车更换操作时,轨道车辆连挂完毕后,必须全列制动试验,确认制动良好,才能运行,违反每次扣罚考核分2.5分。

16.运搬工违章卸车的,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17.运搬工卸下的货物侵入限界,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5分。

18.轨道车在无人看守道口未一度停车,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分。

19.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需使用带锁铁鞋止轮,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考核分3分。

20.轨道车上严禁点火取暖,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5分,严禁使用汽油、橡胶水等易燃品擦车,违反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2.5分。

21.运搬工作业完后,未清点工具、每次扣罚责任人考核分1.5分。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技术安全管理

一般规定及要求:

在国力爬架的安装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加强爬架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1)厂方现场管理:

4.2.1组织措施: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其职责如下:

1.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订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爬架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及时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为确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须经常检查工人定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况。

4.现场搭设的升降脚手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4.2.2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建设部建建[2000]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爬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地方规范、标准等。修改方案或增减措施,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用户现场管理:

a、坚持一切为工程着想的原则,互通讯息,密切配合。

b、指定专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协调工作。

c、用户负责搭设爬架安装所需要的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必须能承受爬架安装时的竖向荷载且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20mm。

d、为厂方提供现场使用的垂直运输设施、电气焊设备、专用配电柜,以及安全围护材料(如安全网、脚手板)等。

e、负责穿墙螺栓预留孔的留设工作,预留孔中心偏差应小于15mm。

f、工程结构施工时,应保证梁、柱、剪力墙等的模板及支撑与爬架内排立杆之间有不小于200mm的间隙,以免影响爬架升降,在支模过程中,不得将爬架作为支撑架。

g、用户应严格将施工活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工况下 或 ;升降工况下 ,且不允许使用动荷载。

h、用户负责预留爬架与建筑结构正式避雷引下线的连接位置,每层均必须留设不少于四处,厂方负责爬架各架体之间的具体连接。

i、其他未详之处,按双方所签合同及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

3、安全技术交底和升降验收制度

爬架在安装搭设及升降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验收等工作,且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无签字或签字不全者无效。

4、防坠措施

该工程国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坠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产的具有专利权的专用防坠器,专利号为:zl 97 2 1565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坠销。

第6篇 项目部现场主要安全控制措施管理

一、安全防护设施的控制措施(安全设施标准化)

项目部应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针对工程施工准备、开工、施工高峰、工程结尾阶段,每月施工计划重点布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在临边(走道、平台、阳台、屋面、楼板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在孔口(预留孔洞口、坑井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网和安全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差速自锁器。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统一标准,在汽机房、锅炉本体及附属设施高处作业范围,使用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和速差自控器,高处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组合式柱头托架。施工机械、机具电源使用配电盘集装箱、低压配电盘、安全隔离电源。手持电动工具配备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统一使用电焊机集装箱。在锅炉本体设置高处水冲式厕所和废料垃圾通道。施工电梯零米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隔离层,电梯各层平台设置安全防护门。通过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和充分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安装过程中设备的安全。

1)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

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全部设置防护栏杆,工程设计有正式防护栏杆的随施工完毕,立即将正式栏杆安装就位,否则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对临边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全部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杆。

⑥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⑦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2)洞口作业防护设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③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符合下列要求:

a. 边长小于50cm孔洞装设钢盖板。盖板配置加固筋和防止滑动的限位铁。(盖板边缘比孔洞边缘大10cm,盖板保证承载强度,一般为δ=4mm)。钢盖板安全警示色:红漆底色、白漆圈边。

b.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c.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d.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e.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

f.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g.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3)施工脚手架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前编制施工措施。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脚手架搭设前全部编制“施工方案”;25~50m高度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搭设图纸并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50 m高度以上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2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挂牌标识。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以避免脚手架倒塌和缺少防护设施引起的高处坠落、高处坠物伤害事故。

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安全措施。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的控制措施

1、凡是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大型复杂的作业要编制防高处坠落的措施方案,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组合,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应逐级审批,特殊作业应专题研究决定,必要时进行核算。高处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且现场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准许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孔洞、容易发生坠落和物体打击处,必须有可靠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如: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处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高处作业处的平台、构架、设备平台必须牢固可靠,荷载能力应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应有作业人员绑系安全带的位置。

4、特殊高处作业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布置有足够的照明。

6、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

7、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必须满足《安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目测检查,对一般身体不适、体力不佳、睡眠不足,作业前饮酒、精神不振、等人员拒绝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不得打闹、追逐、说笑、接打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10、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1、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3、高处作业向上攀登过程中应采用防止坠落的措施和办法。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锅炉间高处作业安全带应采用双挂绳。

14、凡是载人的电梯、吊盘等机械,必须有防止坠落的闭锁装置。

15、高处作业必须着装合格。安全带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16、高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增设立体交叉作业防止高处坠落措施和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

17、高处作业环境必须良好,防止刮、拌、碰、撞、带而导致高空坠落事故。

18、高处作业地点,应防止人身触及带电导线。对高处作业电源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漏电伤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三、防止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作业环境,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许开工。

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立体交叉作业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有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3、施工区域内的孔洞必须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安全标志,夜间红灯警示。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4、吊运、吊装物件时应认真检查绳索、工具的牢固性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物件滑脱,小件要采取其它措施(如采用吊笼、吊斗盛装)吊运。起吊物件下方及附近严禁站人,必要时设监护人。

5、施工材料、工器具等不得放在高处通行道路上,不得堆放在孔洞、平台、屋面等的边缘上和墙上,堆放高度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物件的边角余料、高处施工用料及拆除、运输、传递要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高处施工用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不得上下抛接物件。

7、高处作业危险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8、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施工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高度或荷重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9、模板、脚手架、排架等拆除时,禁止大面积推倒或整体脱落,要有防止大面积脱落、倾覆、掉件伤人的安全措施,拆除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有警戒绳,同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10、使用大锤击打物件时,不得使用焊接的铁锤把;打锤时禁止带手套;大锤击打物件的前方不得有人;要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

11、土石方爆破施工时,要有防止土石碎块飞出伤人的安全措施。

12、吊(安)装、焊接的物件不能及时固定或焊接时,要有防止物件倾倒、脱落的措施。

13、土建砖石施工时,材料的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施工人员在加工材料或配料时,要有材料飞出或工具损坏的碎片飞出伤人的措施。

15、调整重锤式安全门要有防止重锤滑脱伤人的措施。

16、工程试运行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设监护人。

四、防人身灼伤、烫伤、烧伤、炸伤的控制措施

1、从事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按工作性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人员严禁将焊炬、割炬用作照明,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着;严禁将气瓶放在日光下曝晒;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放在一起,要有一定安全距离,运输气瓶时车厢上不得乘人。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填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动用电、火焊或猛烈撞击;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4、在井、坑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严禁用氧气作为压缩空气排烟、排灰或当成换气扇使用。

5、硫酸、盐酸、烧碱等液体的倾倒、填充、稀释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去做,操作时严禁打闹,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在已运行的燃油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用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或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有效措施,同时,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有可靠且符合防爆要求;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专人监护,有防火措施;电焊作业时,应有一定的地点停放设备并按有关要求接地,严禁使用漏电的电器设备。

7、不得在制氢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附近从事明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作业时,要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含氢量,含氢量小于0.4%且办理工作票方可作业。

8、焊接、切割及热处理工作时,要有防止爆炸及金属飞溅伤人的措施;在充氢设备运行区(或氢系统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办理工作票,经总工程师及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

9、在高处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在距易燃易爆物距离小于安全距离(5米)范围内工作时,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0、切割或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要采取可靠措施清洗干净后再割、焊,且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容器封头严禁站人;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煞制沥青等固体胶结材料时,应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熬完的液体时,要有防止溢(溅 )出伤人措施。

12、电工在制作电缆头时,在熔化锡块、铅块、绝缘胶时,要有防止水滴等液体进入容器,引起熔化液爆炸飞溅伤人措施;制作电头过程中,要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3、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气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阀门和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的危险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4、热紧螺丝必须由熟练工人用标准板手进行,严禁接长板手的手柄。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能防止泄出的汽或水的伤害。

15、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应在炉堂负压的情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孔的侧面,并选好向两旁躲避火焰的退路。

16、观察锅炉燃烧情况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在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得站在看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7、安全门的调整必须由两名以上熟练工人在专业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并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8、锅炉吹管时,应严格执行吹管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吹管场所和操作场所必须设警戒区,统一指挥,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靶旗交接制度。

19、挖井坑时,井内通风良好,如发现瓦斯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

20、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光谱分析;严禁在贮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在室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止土、石方或其它坍塌、掩埋的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及堆积要有施工方案,严禁采取挖空底角方法施工;挖深坑、深槽、隧道等要根据情况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撑,严防冒顶塌方。人员休息要远离坑、井边坡,人员上下坑、井要搭设带防滑条的跳板或靠梯。

2、在深坑及井内工作应采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挖掘的沟道或坑、井四周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红灯示警。

3、在建、构筑物附近挖土要按规定距离挖掘,并有防止建、构筑物坍塌的措施。

4、在悬崖陡坡上施工时,应系好安全带。

5、石方开挖要有措施,严禁上下层同时撬挖或站在石块滑落方向,施工下方严禁通行并设专人警戒。

6、煤斗被煤堵塞后,不得将箅子拿掉,应使用专用捅条疏通;进入煤斗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捅煤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倾倒事故的防止对策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铁桶、管:堆高限度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圆木:堆高限度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成材:堆高限度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砖:堆高限度2m,堆放整齐、稳固;

水泥:堆高限度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器材箱、筒:堆高限度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袋装材料:堆高限度1.5m,堆放整齐、稳固;

六、防止人身中毒、窒息、射线伤害事故的措施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

2、有毒物品、化学物品的搬运、贮存、发放、使用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专人管理,通风良好。

3、涂料、冷底子油的配制,沥青熬制,油漆调和要站在上风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汽油、煤油、松香水等做为辅料或稀释剂的施工时,要采取措施保证空气流通,预防中毒。

4、进行喷漆作业时,要有防中毒的措施;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它防腐作业时,安全带要系在仓外牢固可靠处,且设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能互相通视,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016条之规定。

5、在井坑、隧道、深沟内作业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气体,如有,确认排除后方可作业。严禁进入贮有煤粉的煤粉仓内工作。进入放空的煤粉仓内工作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307条执行。

6、水磨石地面施工时,要有防止草酸中毒的措施。

7、蓄电池等充电、注酸后必须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持证上岗。严禁将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单位。射源的运输、保管、存放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施工用压力容器的控制措施

施工用压力容器的管理。对现场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瓶)采购的管理。以供应部门为主,按制度严格管理,做到购置、发放的气瓶安全、合格;回收气瓶及时、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以使用单位为主,专人领用和管理。在施工区域包括作业地点使用气瓶,符合安全规程防火、防爆规定。安监部门对氧气、乙炔气瓶的存放、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控制措施

油区、带电区、运行区和重大危险作业区域的管理。在油区、带电区、运行区作业和从事重大危险作业,严格逐级审批制度,安全监察和保卫部门经常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作业指导的书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现场实施。在油区作业采取仪器测量油气,防火、防爆安全距离,隔离作业的措施。在带电区采取停电、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作业设监护人等措施。运行区作业,采取设置安全隔离带与运行区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站岗巡视的措施。重大危险作业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从人力、机械、材料、施工步骤、作业环境方面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九、施工用电控制措施及管理

施工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和线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电源分级管理,施工电源箱按“一、二、三”级分类管理,配电箱均使用标准闸箱。现场供电值班室布置临时用电、临时电源系统图,明确标注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面积、计量表及配电箱号。严格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检修和恢复送电的工作程序,即:检修程序:办理作业票→断开电源→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验电和接地→检修。恢复送电程序:收回全部工作票→检查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及及接地线拆除→电气试验→恢复送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由项目部组织电气专业安装,由工程部门和安监部门验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项目部的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现场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使用前进行确认。

3、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4、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验证安全可靠。每六个月对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电气实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用配电箱,所带负荷侧应配有触电保安器,所有检修用电均应由专用配电箱负荷侧接线。

7、电热设备应安全可靠,外壳应接地良好。

8、在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时,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25.5.7条执行。

9、各施工单位所用的电焊机集装箱、铁工具房以及集装箱式的宿舍必须按要求接地,其电源的布设、使用必须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10、各施工项目开工时,施工电源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电源布置安全、合理。采用集装箱式变压器并使电缆直埋,从变压器到用电场地采用统一的配电盘,并标识该盘的功率及已用多少还剩多少,以保证用电的合理和安全。从配电盘到用户中间加统一的配电箱,以便使主缆、次主缆、次缆在主厂房、锅炉间及施工密集的区域统一排列,并不在地面出现。

12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安装好的用电设备要求横平竖直;配电盘、电焊机集装箱要求:盘箱内外整洁,外壳接地良好,门轴转动灵活;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采用封闭式,门上锁。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横平竖直。

十、放射性物品的控制措施及管理

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场所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设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部等部门进行销毁。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现场经理,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购置电动工器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电工认证标志。使用单位使用电动工器具前经过电气专业人员检验绝缘良好后在使用。购置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单位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情况。定期检查、检测电动工器具、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的完好和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和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十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使其正确使用,做到干什么活,佩戴和使用什么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违章作业。

十三、安全标志的管理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现场标志进行策划、布置和维护管理。在施工现场应根据业主要求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规范化的“五牌二图”。

在不同施工阶段,按每月施工内容定位布置安全标志,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布置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标志,做到有施工区域就有安全警示标志;有施工机械、机具,就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有安全标志,就有专人维护管理,使安全标志齐全、明显、有效,时刻提示所有进厂人员遵章守纪、杜绝三违。

十四、交通控制措施及管理

对进厂、出厂运输,厂内运输进行现场交通管理。施工通道保持环通、路面平坦、雨季无泥泞积水,车辆转弯半径合理。道路修复及时,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栏杆、夜间警示红灯齐全。进厂道路和施工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及限速标志,指示路牌、警示牌,运输高峰及路面较窄部位设交通指挥。

进厂施工的机动车辆,经车况(机器设备、各转动部位、制动刹车装置良好)检查合格后,发场内通行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

场内运输不超载,安全行驶不超速,对重心较高的物体放置中心合理、捆绑牢固,加垫枕木、楔子塞牢,防止滚动。所有施工车辆每次运输做到安全措施齐全,确保施工现场(厂区)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

十五.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标识

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有效控制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保证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安全使用。

定期检验的有:

固定设施:施工配电间、消防设施、放射品库、危险品库、油库、木工加工间。

施工设备:起重机械(轨道式)、施工电梯、卷扬机提升系统、木工加工机械(电锯、电刨)、机加工机械(冲床)、卷扬机提升装置、搅拌站。

工器具:配电箱、开关箱、消防器材、安全帽、安全带、标准化安全设施、漏电保护器、起重卡具、吊钩、滑轮。

按制定的检验标准,对规定实施定期检验的固定设施、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形成记录并对实物进行检验标识。

十六.违章违纪现场管理

1.严格控制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

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是构成员工系统失误的主要原因,并且具有鼓励有意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的后效应,对随机失误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要重点控制,主要控制以下六条违章指挥:

1.1指派未经对该项作业安全操作训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人员上岗。

1.2要求工人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

1.3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或者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

1.4强令超载、超速、超压、超温;超限运行设备。

1.5对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予制止、不予纠正、不予教育;默许不安全行为合法化。

1.6强令身心有病的工人担任力所不及的作业。

2.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违章违纪的奖惩主要体现为对险兆事件执行三不放过制度:对于制止违章违纪避免险兆扩大的行为给以重奖;对于肇发险兆事件的给以重罚,作到防微杜渐、治小防大。

3.严格控制违章操作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违章行为由项目部安监部门通报项目经理对专业施工队伍的领导班子进行处罚,并给予曝光。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通过安全法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及事故案例,季节性安全施工的特殊要求等内容培训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开展安全征文活动,号召广大职工把自己和身边的特殊的安全经历、事故及对安全工作的心得体会写出来、画出来,共同交流、共同提高;举办安全知识演讲比赛,充分发挥青年职工的文化优势、群体意识、竞争意识优势,提高青工群体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安全宣传板报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通过设立“安全论坛”、 “事故通报”、“违章违纪曝光栏”、“安全法规宣传窗”、“安全漫画”、“检查通报”等栏目,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

十七.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

项目部建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处理的机制和设施。成立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紧急处理的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中各自的职责和具体分工内容,明确紧急处理方案,确保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有进行紧急救治的医务室和药械,有随时可用的通讯、车辆、人员,有防止事态扩大、降到最小危害的安全防范措施。能够立即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原因,采取强有力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领导小组成员亲自检查落实。举一反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按“三定”原则(定人、定事、定措施)进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稳定、有序。

如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并在两个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如现场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在三天内将事故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十八、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及防止起重伤害的控制措施

1.公司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经审批和交底后实施,机械管理部和机械公司对设备拆装到负荷试验、交付使用,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控制。

2.大型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检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项目经理部对在用的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机械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机械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机械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机械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机械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使用单位对在用机械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使用单位在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5.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15日对其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的日常维护保养。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9.使用单位应当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大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1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止机械倾覆的措施和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2.现场的机械安全文明管理

现场在用机械外观整洁,环境有序,标识规范,状态完好,防护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机械操作场所有统一规范的“安全操作规程”标牌。

不用机械按(待修、待用、封存、待报废等)状态分类统一存放,明确标识,码放整齐,有必要的防雨防潮设施。

13.防止起重伤害控制措施

①.起重机械必须定期保养、维修,保证各项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装置可靠,不准带缺陷运行。

②.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5%;两台以上起重机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等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③.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日操作前详细检查,无异常方可启动,熟悉指挥人员的指挥方式和掌握紧急情况处理方法后开始工作。吊装前严格检查所用的起重机械、吊装工具、绳索是否正常完好。严禁超负荷吊运,对超高、超宽物体的吊装,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④.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得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⑤.起重机开动及起吊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戒备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吊的重物和吊臂上,也不得在起吊物下站立和通行。操作人员在吊装物体时,注意力要集中,要留有一避让余地,悬吊物体上下,不准站人和通行。

⑥.严禁对起重机同时操作三个动作,当起重机接近额定负荷时,只允许操作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⑦.重物在空中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在吊装作业时,提升或下降必须平稳,避免有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不允许任何人随同吊装设备升降,在吊装过程中,因故(停电等)中断,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吊装物体悬空过夜。

⑧.遇有大雪、大雾和雷雨,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⑨.当工作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停止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六级以上时,禁止露天起重作业。

⑩.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⑾.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十不吊”: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超载不吊;吊件捆绑不牢不吊;吊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品不吊;不符和安全要求不吊;吊件埋在地下情况不明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不吊;斜拉斜拽不吊;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液态金属盛放过多不吊。起吊物绑牢。吊钩悬挂点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丝绳保持垂直,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过120°。

⑿.卷扬机除牢固固定外,电气设备接地接零,卷扬机操作人员熟悉机械性能,严禁非操作人员操作,下班之后切断电源。在工作时,钢丝绳卷入卷筒不得有扭转、急剧弯曲、压绳、绳与绳之间排列太松等现象,否则停车排除。

十九、消防管理

1.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防火责任制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消防工作。建立安全防火组织机构网络,落实到人。建立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给予必要的训练时间和工作条件;项目部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班组设义务消防员。在各级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做好本部门、本部位的消防工作。现场消防系统或消防设施按区划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管理,保证完好可用。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义务消防队消防活动每季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制定管理方案和有针对性的防火计划,紧急处理火警、火险、火灾的预案。现场保卫值班室配置工程消防设施图。施工现场重点防范、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的消防器材,做到有备无患。防止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火灾事故发生,使施工、生产、生活有一个良好秩序。

2.消防宣传

通过消防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火的警惕性和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项目部和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使群众理解和支持消防工作。

宣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以及各级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各项防范措施,普及防火灭火知识,火灾案例等;

宣传机构:由保卫、安监、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组织消防宣传工作的群众,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专门工作者与群众相结合的消防宣传网络;

形式和方法:坚持从工程项目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消防宣传。如新闻宣传、知识竞赛、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专业培训等,调动职工群众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的积极性;按照先普及后提高、自上而下、层层学习、层层受教育的原则,不断扩大普及教育面。

3.教育和培训

保卫部门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场前保卫消防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教育有记录、有内容、有考核依据和结果,并存档备查;定期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培训(至少半年一次),有记录、有考评;

4.重点防火部位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计算机房、挡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持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对防火检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定期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立案并限期整改。

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对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安监保卫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动火工作的过程中,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重新动火。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专门妥善保管之外,同时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备,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a、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消防水畅通、灭火机有效;消防水带、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易取处。

b、严禁在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c、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办理动火工作票并经批准后采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

d、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敞口容器内和存放在普通仓库内。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及时退库并保存在距构筑物不小于25m的单独隔离场所;装过挥发性油剂及其他易燃物质的容器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悍或火焊进行焊接与切割。

e、凡进入易燃、易爆区的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加设防火罩。

f、仓库的易燃物品的存放,必须有严格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危险标识

二十 、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文明施工是工程管理中一项综合性的基础管理工作,坚持文明施工,不仅能为职工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也能带动和促进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实力。为此,将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专项管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在整个工地实现 “封闭化”管理,设备材料定置、定位管理。

1.设立机构,专项管理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现场经理、各专业公司现场负责人组成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领导,工程合同部负责管理,安全监察部进行监督,各专业公司设文明施工管理员,具体负责各自责任区文明施工工作。

2.划分区域,落实责任

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进行施工平面管理,明确责任区负责人及安监负责人,各区的平面管理服从总平面图的要求和规划,将文明施工责任区细化到具体的管理单位,实行规口管理。工程合同部根据施工的进展情况对责任区进行及时的调整,以保证责任区划分的合理性。专业公司负责各自责任区的日常管理,各专业公司现场经理对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文明施工管理员负直接管理责任。

3.定期考评,督促整改

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由工程合同部进行规划、管理与考评。项目部每周对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予以考评。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将对现场各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情况作为一个监察重点。

4.施工现场环境控制管理

施工现场环境的管理。对施工现场环境(噪音、粉尘、废气、废液、废水、光污染)进行控制。为避免施工区和邻近区的环境受到不良影响,对机组吹管采取加装消音器的措施;对粉状类材料采取用密封容器或不渗漏袋装的措施。废气、废液、废水采取设置沉淀池、不渗漏容器盛放等措施处理。临近住宿或靠近生活设施的施工照明加装灯罩,防止照明产生光污染。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以及穿插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采取佩戴防护耳塞或头盔、缩短其劳动时间等有效措施。同时,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控制施工时间。

5.确定重点,严密控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将下述工作做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土方施工管理、施工废料管理、进厂设备材料管理、周转工具管理、道路管理、保温及油漆作业管理、小型机械管理、成品保护管理、施工用电管理。

5.1土方施工管理

5.1.1合理的弃土方案:

对于现场临时堆放土方,据工程实际开挖方量,规定堆高、堆宽。

5.1.2加强管理:

1)对土方开挖作业实行计划管理,实施审批单制度,减少开挖次数和开敞时间。

2)现场土方运输车辆在现场装载行走时要加防护装置,防止所运土方散落在通道上。

3)在弃土场及开挖现场设洒水设施,定时洒水防止扬尘。

5.2施工废料管理

5.2.1在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及锅炉本体及其他工作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临时废料箱。

5.2.2严格作业程序标准化制度,将每日收工前的清理工作当作一道工序来完成。

5.2.3对垃圾通道及废料箱中的垃圾设专人及时进行清理。

5.2.4设备包装箱集中收集处理,尽可能地进行二次利用。

5.3进场设备材料管理

5.3.1对于进入锅炉、主厂房等主要施工区的设备材料,实行进场物料审批单制度。

5.3.2设备堆放、材料码放,统一标准,指定区域,划出界限,作好标识。

5.3.3进入施工区域的设备材料存放时间,不允许超过三天,并保证不影响交通,保持道路畅通。特大型设备的存放经主管施工经理批准。

5.4周转工具管理

5.4.1施工现场设集中供气管道(氧气、乙炔管道),尽量减少各类气瓶在现场的用量。对于分散作业点使用的各类气瓶,设统一的、标准的气瓶托架,不用的气瓶及时回收退库,以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5.4.2对于道木、钢模板、脚手管及其卡扣等的各类周转工器具,在现场存放期间要按不同的规格、型号,进行分类有序的摆放。对于剩余或拆除不用的要及时回收。

5.5现场道路管理

5.5.1现场主干路进行环形布置,其布置要和电厂的永久道路结合考虑。主干道做成砼路面,路边设临时停车带和排水沟道,以保证道路畅通及雨水的及时排除。主干道的分支道路(施工中常用的)设置成碎石路面,保证雨季车辆及人员的通行方便。

5.5.2严禁在道路上存放材料物品,保证现场道路的畅通。

5.5.3对于现场道路设专人进行每日清扫,保证道路的整洁。

5.5.4设置洒水车防止扬尘。

5.6保温及油漆施工管理

5.6.1严格控制进入现场的保温材料及油漆的数量,拆除的包装及时回收。

5.6.2对于保温作业,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方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

5.6.3对于油漆作业,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

5.7小型机械管理

对于施工中用到的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机械,根据工程的需要规划摆放位置,进行集装箱化集中管理。

5.8成品保护管理

5.8.1在利用卷扬机进行吊装作业时,尽量不要用已施工完的梁柱作为承力点,如工程确实需要,经严密的受力计算,在确保安全并对承力点做好包垫措施的前提下进行。

5.8.2严禁在已施工完的地面及墙面上任意打洞,确因工程需要必须开洞的,经施工技术部门批准,并争得原施工单位同意,且施工完成后有相应的恢复措施。

5.8.3在各类仪器、仪表附近施工有防撞措施。

5.8.4严禁登踏已施工完的电缆桥架和已施工完的保温管道。

5.8.5进行油漆作业时有对成品的防污措施。

5.9供、排水管理

5.9.1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保证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的正常使用。

5.9.2供、排水系统畅通、合理成环。凡是有水源的地方就有排水系统。在施工期间同时作好雨水的排水。使通道和施工现场无积水。合理的布置水源(包括消防水),使其方便并满足使用。

5.9.3高处作业区设置高空厕所,解决现场随处大小便问题。

5.10节能降耗管理

对耗能设施、设备的管理。项目部对施工的主要能耗(施工用水、电、燃料、汽、钢材、木材、水泥、纸张)制定节能控制计划;对生活设施的主要能耗设备、设施(汽车、水电系统)定期检查,规定能源的合理消耗,制定检修计划。

5.11施工生活区管理

对施工、办公、生活区的安全、卫生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处理。饮水锅炉、浴室、食堂、宿舍安装的电气设施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饮水锅炉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上墙。

浴室、食堂地面防滑、无磕拌物,照明充足、灯具防爆。食堂、仓库达到无蝇、无鼠虫,通风、防尘,无腐烂变质食物。炊具、冷冻器具保持卫生,经常消毒,确保食品无污染。食堂炊事员、管理员持当地卫生防疫站所发“健康证”上岗。电动炊具安全操作规程齐全。仓库、操作间配备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职工正常生活和饮食卫生安全,安心从事工作。

二十一、特殊作业措施

1.防火、防爆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及消防栓设置完善齐全,并确保其使用的可靠性,专职消防人员定期检验各种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合格。

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如:乙炔氧气瓶库、乙炔站、板房临建、化学危险品库、建材库等,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组织有关人员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

易燃物品存放及使用的地点,满足防火的要求。

高处实施电火焊或切割作业前,先清除周围易燃物,挂设防止火花飞溅的防火毯,在电火焊作业下部平台或地面上设监护人,防止损伤设备。

在禁区必须明火作业的,事先编制安全防范措施,并履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其措施由总工程师批准,安监、保卫部门会签后方可施工,作业中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确认无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隐患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2.汛期施工措施

汛期到来前做好防汛方案包括应急预案、防汛设施的措施准备、对所有仓库、房屋进行检查修补加固,设备及材料加高存放,用防雨苫布覆盖、有足够的排水设施并保持良好,排水沟道牢固,流向合理、沟道畅通。

转动机械、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设施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对大、中型吊车轨道路基、现场的脚手架,临时设施等进行加固。

遇有雷雨大风天气或其它恶劣性气候时停止吊装及露天、高处作业。

3.雨季及防雷电措施

在雨季到来之前对施工电源、生活用电源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测试,电气设备的接地及大型吊车的轨道、施工现场的避雷装置及灯塔、钢结构活动房屋等的接地进行调整测试,测试结果满足《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中的有关规定。在梅雨季节,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电源、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发现设备受潮等现象,及时采取调换、检修的措施,不使用有隐患的设备。现场的施工电源集中放置在集中箱内,集中箱架高放置,防止其受潮和被水浸泡。

施工现场的电焊机,按区域统一布置,电焊机安装在架高的电焊机集装箱内,并做好电焊机集装箱的接地和防潮保护工作。

雨中、雨后及时排除设备周围的积水,使用机械前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

机械操作工、电工、电焊工持证上岗,熟悉并掌握触电紧急救护知识。

电焊工在潮湿的部位作业前,采取干燥、通风和加垫绝缘板并设监护人的措施。

4.防暑降温措施

夏季,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在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搭设休息凉棚。给职工发放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现场配备充足的卫生饮水点。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情况,结合气候条件,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在容器及管道内施工时,设通风装置,加强通风。外部设监护人。在现场工作室、宿舍和食堂配设电风扇等通风降温设施,保持良好的休息环境。

5.防台风措施

针对工程项目特点采取相应的防台风措施,制定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技术安全管理

一般规定及要求:

在国力爬架的安装搭设及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以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为基本出发点,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加强爬架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1)厂方现场管理:

4.2.1 组织措施:施工现场派专人负责技术安全管理。

其职责如下:

1.监控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主持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措施,协调各方关系,保障爬架安全施工。

2.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订的施工技术措施,及时处理爬架作业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

3. 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定期及时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为确保爬架安全升降,必须经常检查工人定岗、定位、遵章操作等情况。

4.现场搭设的升降脚手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4.2.2 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建设部建建[2022]230号《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爬架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地方规范、标准等。

修改方案或增减措施,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后,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 )用户现场管理:

a、坚持一切为工程着想的原则,互通讯息,密切配合。

b、指定专职安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协调工作。

c、用户负责搭设爬架安装所需要的安装平台,安装平台必须能承受爬架安装时的竖向荷载且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

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20mm。

d、为厂方提供现场使用的垂直运输设施、电气焊设备、专用配电柜,以及安全围护材料(如安全网、脚手板)等。

e、负责穿墙螺栓预留孔的留设工作,预留孔中心偏差应小于15mm。

f、工程结构施工时,应保证梁、柱、剪力墙等的模板及支撑与爬架内排立杆之间有不小于200mm的间隙,以免影响爬架升降,在支模过程中,不得将爬架作为支撑架。

g、用户应严格将施工活荷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使用工况下 或 ;

升降工况下 ,且不允许使用动荷载。

h、用户负责预留爬架与建筑结构正式避雷引下线的连接位置,每层均必须留设不少于四处,厂方负责爬架各架体之间的具体连接。

i、其他未详之处,按双方所签合同及国家、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

3、安全技术交底和升降验收制度

爬架在安装搭设及升降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检查验收等工作,且必须做好书面记录,无签字或签字不全者无效。

4、防坠措施

该工程国力爬架主要采用二道安全防坠措施:

采用我公司研制生产的具有专利权的专用防坠器,专利号为:l

9

7 2 1565

8.5,

并且每榀爬架配置防坠销。

第8篇 铁路工务段轨道车运用管理安全控制措施

一、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

1.组织机构

段成立轨道车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段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段长、大修副段长

组 员:安全科、线路技术科、桥梁技术科、材料科、财务科、教育科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轨道车队,设专管人员三人:材料科副科长兼轨道车队长、安全员、主任材料员。

轨道车队下设武昌、江岸二个工区,设正副工长6名,班长13名(武昌轨道车班长6个、运搬工班长1个,江岸轨道车班长4个、运搬工班长2个)。

2.管理职责

轨道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轨道车安全运用管理和设备质量管理,每半年召开一次轨道车管理工作会议,对危及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对需报废更新的轨道车及平车进行签定审查或提报更新计划,对轨道车司机的选拔、晋升工作进行考核上报。

轨道车队负责轨道车的日常运用及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落实每旬安全分析会,加强跟乘检查,抓好标准化作业,督促存在问题整改,确保轨道车运用安全。

3.岗位职责:

(1)材料科副科长兼轨道车队长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领导下负责轨道车全面工作。

②负责上级各项文电、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③负责轨道车司乘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各项规章制度、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④负责设备日常保养和检修制度的落实,每季度对所有机车、平板等设备全面检查一遍。

⑤负责组织轨道车运输计划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并对各车班进行月度考核。

⑥每月定期添乘轨道车不少于8次,作业全过程盯控不少于6次。

⑦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3工作日。

⑧每月参加班组安全分析会不少于1次。

⑨每月检查班组台帐、班组料具管理、班组环境卫生、班组日常工作及参加职工思想分析会各1次。

⑩每月发现处理两违不少于2件。

(2)主任材料员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轨道车运输组织工作。

②负责轨道车运输任务收集和运输计划提报协调。

③负责“运行揭示”有关内容的传达。

④负责轨道车动态情况的掌握及作业命令的传达,运输任务的盯控落实及完成情况收集反馈。

⑤包保江岸轨道车工班,每月添乘轨道车不少于6次,全过程盯控不少于6次。

⑥每月参加班组安全分析会不少于1次。

⑦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2工作日

⑧每月检查班组台帐、班组料具管理、班组环境卫生、班组日常工作各1次。

⑨每月发现处理两违不少于1件。

(3)安全员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副科长领导下,负责轨道车队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设备运用、安全管理,安全奖惩考核工作。

②负责各项安全文电、会议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贯彻。

③负责职工业务学习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

④负责设备保养修制度的检查落实,确保车辆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每月对所有机车、平板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一遍。

⑤负责运记、列调、对讲机、安全防护用品、备品、灭火器材的检查补充。

⑥包保武昌轨道车工班每月添乘轨道车不少于10次,全过程作业盯控不少于10次。

⑦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3工作日。

⑧每月参加班组安全分析会不少于2次。

⑨每月检查班组台帐、班组料具管理、班组环境卫生、班组日常工作各2次。

⑩每月发现处理两违不少于2件。

(4)轨道车工长岗位职责:

①在科长、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工班全面工作。

②根据车队下达的运输任务,合理编制运输计划,按周月统计任务完成情况。

③负责工班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健全工班各项管理台帐。

④负责工班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⑤负责轨道车的运用、检查,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完成日常的保养、检查、修理的落实,每旬对管辖设备检查一遍。

⑥负责司乘人员和运搬工的考核评定。

⑦每月跟班不少于10次。

(5)轨道车副工长岗位职责:

①在工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班组的各项日常工作。

②负责分管班组运输计划的落实。

③负责全体职(民)工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指导。

④负责轨道车的运用、检查,督促司乘人员按规定完成日常的保养、检查、修理工作,指导配合司机对重要设备部件的修理调试。每周对管辖设备检查不少于2遍,分管班组司乘人员、运搬工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

⑤负责分管班组设备检查、设备检修。

⑥负责分管班组司乘人员运搬工考核及奖惩。

⑦每月跟班或替乘不少于2/3工作日。

(6)轨道车班长岗位职责:

①在工长、副工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组运输计划的顺利完成,负责本车组全面工作。

②负责本车组各项安全运行揭示的传达落实。

③负责本车组出乘、作业前的安全指导和教育及出乘运行、作业项目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④负责车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的检查督促落实。

⑤负责车组各项台帐及设备日常保养和检修制度的落实。

⑥负责每日运输任务完成情况反馈。

⑦负责车组重要情况的及时反馈。

二、运用

1.轨道车运行按列车办理。

2.为保证轨道车能安全、高效、节能的运用,各科室及车间运用轨道车必须提前报计划,正常情况下提前四天将运输计划报材料科,材料科根据轻重缓急合理编制,提前三天将运输计划报到铁路局,并通知相关科室和车间。段调度依据材料科提报计划当天向局调度所报运行计划,请求运行。特殊情况(如重伤钢轨、岔心和抢险等)由段调度临时向局调度所提报计划,请求运行。

3.轨道车的运用(即倒运、装卸路材路料)全部纳入计划管理,轨道车的运用计划分为月度计划、和日班计划。轨道车在营业线路上施工天窗内进行运行作业的施工必须纳入月度计划,在营业线路上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及轨道车的一切运行必须纳入日班计划。

4.遇大型施工,相关科室或车间须将施工方案及计划于每月25前报材料科,由材料科和相关部门及时召开协调会,制定安全措施,在施工计划中一并报路局。

5.轨道车工长根据车队下达运输计划,加强运输组织,确保计划兑现。对担当运输任务的乘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认真传达运行揭示相关内容,确保轨道车运用安全。

6.轨道车班长根据工长下发派工单或运输计划,组织司乘人员、运搬工传达运输计划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确保运输计划兑现。对每日运输计划完成情况或重要情况及时向工长汇报。

7.轨道车如需配合外单位施工,必须由车队报安调科,使用单位需与段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安全协议后,由车队派专人盯控方可施工。

8.段轨道车的运用原则上按所熟悉的区段分片作业,确需本段内跨片作业运行时,必须由工长以上职务人员添乘跟班作业。

9.轨道车的运行,原则上不超过两组联挂,确需多组联挂时,不得超过四组,多组联挂运行作业时必须有干部添乘跟班。

10.轨道车跨段管内运行,必须有干部添乘跟班。

三、安全

1.认真执行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技规》、《行规》、《车机联控办法》、《武汉铁路局轨道车lkj-93型监控装置管理办法》和《武汉铁路局轨道车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遵守行车纪律,确保行车安全。

2.轨道车队每天要及时准确掌握轨道车的动向及位置,并向段调度报告,车队轨道车动向揭示上要有详细纪录,轨道车在外段(站)停留时,车上必须有人看守。

3.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轨道车(含平车)禁止上线使用。未参加年审和年审不合格的轨道车司机、副司机严禁执乘。。

4.上线运用的轨道车三项设备必须齐全有效,(无线列车调度电话、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配齐通讯信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救援起复机具,并按期鉴定,确保合格有效。

5.轨道车司乘人员交接班时,应对监控装置外观及施封处所进行检查,确认各项装置工作正常,遇有损坏的要做好记录。出库前必须进行全面试验,监控装置不良严禁出库。开车前要确认监控装置工作正常,各项显示正确。

6.在运行中不得无故或变相关闭监控装置,对擅自关机者,一律按险性事故严肃处理。

7.轨道车司乘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lkj-93监控装置,使用说明书人手一册必须随车携带,运行中严禁违章操作、擅自解锁、正常情况下运行区段运记无记录的按段“红线”管理规章处罚。

8.双机或多机担当牵引任务的轨道车,除第一位本务机外,其它轨道车一律输入补机车次控制,转为担当本务任务时须立即输入列车车次控制。

9.监控装置制动动作后,轨道车司乘人员应立即将闸柄置于“保压位”,严禁在车未停稳时缓解,以免造成其它严重事故。

10.轨道车司机要实行包乘、包检、包保养制度。

11.段长、书记每半年对轨道车添乘检查不少于一次;安全段长、主管段长、材料科长、安全科长每季度添乘检查不少于二次,并认真填写添乘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安全科室建立干部添乘轨道车检查记录薄。轨道车专职管理人员每季度全面添乘检查一遍,干部添乘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干部量化考核范围。

12.轨道车司乘人员要保证出勤前不少于6小时休息时间,班前严禁饮酒,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13.乘务员出乘前,必须认真抄阅调度命令,未抄阅调度命令严禁动车。

14.动车前要对轨道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线列调、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走行部制动机等状态良好,并进行制动试验,列车管风压不得低于50kpa,同时确认防溜撤除。

15.实习司机在司机指导下可学习操纵轨道车。

16.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必须采取防溜措施,并使用带锁止轮器。

17.轨道车转线作业时,司机、副司机必须认真执行“高声呼唤、手比眼看”的呼唤应答制度,确认信号必须从近到远逐个确认,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运行。

18.一台轨道车换端及二台以上轨道车更换操纵时,轨道车辆联挂完毕后,必须进行全列制动试验,司机进行制动试验时,副司机必须在车下检查闸瓦与车轮的制动和缓解状态。

19.轨道车区间运行时前部机车为主、后部机车为辅,辅车必须服从主车指挥,在区间长大坡道上行驶时应采取“先冲后爬、冲爬结合”的操作方法,下坡时要适时使用制动机,防止超速,停车前应掌握速度,做到运行稳、停车准。

20.严格执行轨道车司乘人员人身安全制度:

(1)严禁飞乘飞降、扒车代步和不了望就穿越线路,严禁在股道上或车下坐卧、休息;严禁钻车;严禁跨越,翻越动态中的车辆;严禁调整动态中的车钩;严禁在动态中摘接风管。

(2)动车前,必须确认车组人员齐全和车上、车下无其它作业人员,先鸣笛后动车。轨道车辆进行整备作业或检查时,要密切注意邻线来往车辆,以防碰轧。

(3)在复线区段施工时,严禁从两线间上、下车辆。

四、检修

1.轨道车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由司乘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清洁、紧固、调整、润滑。

日常保养项目:

(a)清洁车体内外、车窗玻璃、电气设备和底盘各部;

(b)检查灯光、仪表、刮雨器、喇叭和撒沙器;

(c)检查散热器、油箱及油管、水管、空气制动管路;

(d)检查冷却水、燃油、润滑油、蓄电池电解液是否充足;

(e)检查各部连接螺栓,连接销以及开口销和弹簧垫;

(f)检查和调整柴油发动机散热器风扇皮带、充电发电机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的松紧度;

(g)检查车辆减震弹簧;

(h)检查踏梯及门扶手,调车踏板及扶手的紧固情况;

(i)检查手制动机的工作情况;

(j)检查闸瓦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闸瓦间隙。

(2)定期保养由车队组织每季一次以1500km-2500km为一周期,全面检查、调整、紧固、润滑,以及排除不正常状态为主要内容的定期检查工作。

定期保养项目:

(a)清空空气滤油器及空气压缩机滤清器、排除储风缸、均衡风缸及油水分离器中的积水和油污;

(b)检查发动机、变速器、换向分动箱及车轴齿轮箱的润滑油,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c)检查各种皮带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调整和更换;

(d)检查柴油发动机、变速器、换向分动箱及车轴齿轮箱的悬挂支座和紧固螺栓;

(e)检查传动轴的万向节、十字轴及花键磨损情况;

(f)检查车架有无裂纹和变形;

(g)检查油压减震器的安装紧固及工作情况;

(h)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比重;

(i)检查车钩的磨损情况及车架连接的紧固螺栓;

(j)检查年钩高度及排障器的高度,必要时更换排障器胶皮;

(k)检查散热器的散热效能,必要时清除冷却系结垢;

(l)检查车轴轮箱悬挂装置和传动轴角度,必要时予以调整;

(m)全面清除所发现的故障及异常现象。

2.轨道车修理

(1)小修每半年或6000km-8000km进行一项小修,主要针对走行及制动系统进行修理和更换,并对车轴擦伤和“三阀”校验。

(2)项修主要针对总成进行修理更换工作,项修必须向铁路局提报项修内容(或两年一次)。

(3)每4年或60000km-80000km进行一次大修。

3.轨道平车修理

(1)每半年或6000km-8000km进行一次小修,主要对走行及制动系统进行修理及更换工作。

(2)每4年或30000km-40000km一次大修。

4.送修规定进厂大修,司机必须随车进厂配合,携带轨道车、平车履历簿和检修记录,并提供设备设备不良状态书供修理人员参考。

五、轨道车司乘人员及运搬工考核办法

1.轨道车司乘人员乘务津贴按运用车辆每台每月900元核定,核算方法为每公里0.15元计算,运载每吨货物按0.10元计算。

2.轨道车运搬工差旅费按出车运行公里核定,核算方法为每公里0.11元计算,运载每吨货物按0.08元计算,自装卸货物每吨0.3元计算。

3.有以下情况时,奖励按段奖惩办法执行。

(1)防止一般及以上的行车事故。

(2)发现线路(其他行车设备同上)的设备隐患,并能正确处理的。

(3)防止撞轧路外人员伤亡事故的。

(4)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有重大车辆隐患时。

(5)在局检查中被获得好评时。

4.司乘人员要保证出勤前不少于6小时的休息时间,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5.司乘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违反每次每台扣罚工班100元。

6.动车前,要对轨道车进行全面的检查,填写每日检查保养记录,未检查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检查漏项每次每项扣罚责任人20元,未填写记录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7.无线行调、机车信号和运行监控装置、运行部动动机等设备状态不良时,禁止上道运行,违反每次每台扣罚工班200元。

8.乘务员出乘前,必须认真抄阅调度命令,未抄阅调度命令严禁动车,违反每次每台扣罚工班200元。

9.出乘时,每车必须有正、副两名司机,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工班200元。正、副司机驾驶证及轨道车年验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每漏项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10.出乘前,运搬工装载的材料捆扎不牢固、偏载、超载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11.违反轨道车操作规程,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12.实习司机在司机的指导下可学习操纵轨道车,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13.违反轨道车禁止上道有关条款进行运行时,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0元。

14.司机值乘中,精力不集中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未认真了望漏认信号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未认真执行高声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15.在通过道口、桥梁、隧道、曲线、路堑、施工等地段及气候不良,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运行时,司机应适当减速多鸣笛,必要时打开前灯,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16.需要用轨道平车接送施工人员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并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指挥,无专人负责安全,每次每台扣罚工班100元。

17.用于接送施工人员的轨道车应设置端板、侧板和防护栏杆。违反每次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运行时,搭乘人员不要在平车上站立或坐在侧板、端板上或撑、靠防护栏杆,违反每次每台扣罚工班50元。

18.区间收、卸料时,违反卸料的有关规定,每件每次每台扣罚工班100元。

19.轨道车平板装载不良,每次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

20.在区间运行时发生“机故”,处理不及时或不力,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0元。

21.违反电气化线路上使用轨道车的规定,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22.一台轨道车换端及二台以上轨道车更换操作时,轨道车辆连挂完毕后,必须全列制动试验,确认制动良好,才能运行,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23.运搬工违反禁止卸车的有关规定,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24.运搬工卸下的货车侵入限界,未造成事故的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

25.轨道车在无人看守道口未一度停车,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100元。

26.轨道车在外段(站)停留时,车上必须有人看守,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

27.轨道车长时间停留时,需使用带锁铁鞋和防溜枕木,防止轨道车溜逸,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200元。

28.轨道车因生产、生活用火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29.轨道车上严禁点火取暖,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严禁使用汽油、橡胶水等易燃品擦车,违反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30.运搬工作业完后,未清点工具、未清扫车辆每次每台扣罚责任人50元。

31.未及时向段汇报轨道车运行情况,每次每台扣罚工长50元。

32.严格请假制度,未经工长同意缺岗的按旷工处理;无论周六周日或是节假日都必须经工长同意方可休息,有事必须提前申请,二天以内工长审批,超过二天报材料科批准。

33.凡规章制度、技术业务考试不及格者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经补考不及格者停岗学习。凡参加路局统一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食宿费自理。

六、附则

本办法由材料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任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 安全管理细则

2. 特殊情况行车操作细则

3. 司机乘务作业标准

4. 轨道车司机车机联控作业标准

5. 运搬工作业的指挥与作业流程

6. 技术操作细则

7. 运行监控装置管理办法

8. 轨道车轨道车检查检修

9. 轨道车三项设备管理

10.轨道车使用

11.轨道车添乘

12.岗位责任制

13.业务学习制度

14.安全分析制度

15.内业台帐管理

16.轨道车工长办公室上墙挂牌揭示

17.轨道车应配备的台帐

18.运行监控考核办法

19.轨道车运送、装卸长大物件(钢梁)作业程序

20.轨道车运送、装卸轨枕作业程序

21.轨道车运送、装卸钢轨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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