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高校宿舍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高校宿舍管理是学生管理工作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有近一半时间是在宿舍度过。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四点一线也许仍是当代大学生不变的主题,但同时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却不能掉以轻心,尤其是高校连年由宿舍安全问题导致的学生伤亡事故时有发生。2009年上海高校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2起,其中事故灾难类事件22起,占42.31%;社会安全类事件30起,占57.69%。事故造成24人死亡。为此,加强高校宿舍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是高校学生管理重中之重的工作,也是提倡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关怀的体现。切实做好高校教书育人的目的,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培养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人格完整、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大学生,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高校宿舍管理存在的常见安全隐患及特点
1、私接电线 乱用插座的现象较为普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加之一些专业特点的需要,大学生电脑的使用几乎达到人手一台。一个插线板上有好几台电脑在使用,有的还有其他违规电器也在使用,造成插座及电线超负荷运转。电线交织盘结,像蜘蛛网一样,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隐患。消防部门指出,如此过度负载用电器,会导致整个电路超负荷短路。这么多接线板相互连接在一起,一旦插座沾水,就可能导致电线短路。而且,交错的电线一旦出现绝缘皮损坏现象,轻的会导致全楼停电,重则会引发火灾。此外,一些宿舍采用夜间断电,次日早晨供电的管理方式,瞬间供入的电流,极有可能将插入接线板的用电器击穿,甚至导致用电器起火。
2、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情况时有发生
学生宿舍使用的违规电器可谓五花八门,电暖宝、电夹板、热得快、电水壶、电饭锅、电磁炉、电热杯、电吹风、电热毯、电炒锅等等。有的同学贪图便宜在地摊上买的劣质产品、三无产品等,这些劣质的小电器就像一个个“小地雷”,埋在学生宿舍内,这无疑是巨大的不安全因素。某高校大三一男生在宿舍因为使用‘热得快’酿成火灾,几乎把所有物品全部烧毁,幸好发现及时,才避免更大灾难的发生。这类事件可谓是屡见不鲜,甚至导致死亡事故的事件在高校也有发生。
3、窗外防盗护栏留有隐患
一些高校为了加强防盗方面的考虑及防止学生随意夜间外出,在宿舍一楼乃至二楼都安装了防护栏,但却留下了安全隐患。如突发火灾,学生的紧急逃生出现障碍。按照消防部门有关法律法规,集体宿舍这样的公共场所,可以安装带有小门的护栏,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做为逃生的出口。此外,学生依靠防护栏夜间攀爬,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4、消防设施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况
宿舍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障碍;逃生指示灯是否明亮;灭火器、消防栓是否按要求配置并能有效使用等等。有些消防通道往往长期不用,或为了减少闲杂人员进入,而将一侧通道大门紧锁,甚至值班人员都不知钥匙在何处。有的灭火器中灭火剂已经过期失效,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有些水源没有接通或开关损坏等,这些存在的安全隐患,无疑会随时会对学生的生命安全造成危胁。
5、偶发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引起的事故
(1)不良的行为习惯
学生违规在宿舍酗酒、吸烟、打牌、盗窃、晚归或不归等不良的行为习惯,较差的自律性,都是引发事故的诱因之一。酗酒闹事,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引发打架斗殴事件,虽然不常发生,但引起的后果较为严重;在宿舍吸烟不但同寝室的同学被动吸烟,而且因吸烟引燃被褥等物品造成火灾事件的发生;个别同学不思进取,无聊打牌甚至是赌博而引发纠纷;盗窃行为的发生,道德观、价值观的沦丧,并不是危言耸听。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不良影响是巨大的;学生自律性不强,上网、娱乐、参加生日宴会、其他聚会活动等造成晚归甚至是不归等现象都是潜在的安全隐患,应引起高度重视。
(2)因心理疾病引起的突发事件
许多学生由于从高中到大学的不适应、迷惘,不知所措,从学习上、生活上、交友上等方面不能很好的融入到大学生活中。导致压力过大,紧张、失眠、心理负担过重,不能很好的排解;有些是由于家庭原因,如单亲、离异、家庭暴力、遗传等因素引发学生心理障碍、心理异常的发生。轻者抑郁,重则有暴力倾向或自杀倾向,宿舍区是此类事件的重灾区。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李伟调查研究资料表明,近年来在校大学生中出现心理障碍倾向的人数约占总体20%~30%,有较严重心理障碍的约占10%,有严重心理异常者约占1%,而且心理不健康的人数比例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每年高校因心理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也屡见不鲜。
偶发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如处理不当会引起严重后果,可能会转变为群体事件或上升为政治事件;局部事件可能发展为全局事件,从而引发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所以对偶发事件采取宜早不宜迟、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激。真正做到要发现的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二、预防为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预防为主 制定预案
降低或规避不良事件的发生一定要以预防为主,要在源头上维稳,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加强预测,防患于未然,掌握信息和第一手资料,对易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制定合理防范措施,科学化决策,制定预案。同时,要落实安全责任制,组织相关人员经常排查不安全困素并及时整改,杜绝死角,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程度。
2、健全机制 提高处置能力
对学生私接电线、乱用插座、违规使用电器等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引导教育。如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珍惜生命,尊重生命,通过观看宣传片而受到深刻的教育。另外,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力度,加大对私拉接线、违规用电的查处力度。学生处、保卫处、宿管处要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定期对学生寝室检查及不定期抽查,对屡犯学生依据学生处分有关条例进行处理,有效遏制违规用电的发生,最大限度杜绝安全隐患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案件的发生。
3、防盗设施 符合安全标准
针对一些高校安装的防盗栏,也要规范管理。可以安装带有小门的护栏,或者校方可以在护栏处留下稍宽的空隙,这样一来,学生在紧急情况下,就可以从此钻出去。
对学生通过护栏攀爬,随意外出等行为要严加教育管理。宿管部门对晚归学生进行登记;保安要加强夜间巡逻,对攀爬学生要制止及教育;辅导员要对个别学生进行重点谈话教育。齐抓共管,形成教育的合力,用制度去规范学生不良行为,达到教育的目的。
4、消防设施要符合标准及要求
保卫部门要定期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消防通道不畅通的督促有关部门立即整改;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决不姑息,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灭火演习,在入学教育及平时要进行宣讲、播放案例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学会如何使用灭火设施及工具,在紧急情况下如何逃生、自救。
5、偶发性突发事件 要建立长效机制
规范学生不良行为习惯,制定相关学生管理制度、规定,奖惩结合,宽严相济。教育引导学生德育为先,以德树人,做事先做人。按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水平。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到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
对于有心理障碍或心理异常的学生要关注这一群体,目前每所高校都设有心理咨询室,配备了专职的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预约咨询、团体拓展辅导、开设心理咨询课等有效降低了一些因心理异常引发的过激事件的发生。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竞争日益剧烈,高校仍是一个心理疾病的重灾地,因心理疾病引发的死亡案件也呈上升的趋势。例:2009年7月25日晚8时许,国内某知名大学一名男生从宿舍阳台坠楼,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据媒体报道,该男生属自杀,之前曾患有抑郁症。对于存在严重心理异常的学生,单存依靠引导、心理辅导已达不到预定的效果。为此,要采取措施,必须送往专业的精神医疗机构治疗,已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三、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
要明责、履责、究责(问责)。要分工明确,职责明确,遇突发事件不躲避、不推诿,谁主管,谁负责,勇于承担相关责任及工作。
1、统一领导
坚持在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及时有效解决突发事件及安全隐患等实际问题。合理调配人、财、物,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分工负责
校领导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制,实施“一把手”工程。校长为安全工作责任第一负责人;分管副校长(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其他校领导对自己分管工作的安全负责,积极协助分管副校长(副书记)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到位,分清主次,齐抓共管,树立安全无小事,人人有责的理念。
3、分级负责
各院(职能部门)的领导做为本院(部门)直接责任人,对分管校领导负责。下设安全管理员,采取校(领导)、院(职能部门负责人)、管理员三级管理机构。对于机构较庞大的部门也可在本部门分级设立责任人和管理员,要细化责任,量化指标,每个部门按学校总体安全工作需要签定责任书。对学生宿舍安全责任可签定相关责任书,如《寝室安全防火责任书》、《寝室治安防范责任书》等,切实有效实施,有可操作性,决不能做表面文章。
4、注重问责
安全工作落实如何,效果怎样,是否真正职责明确,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实施问责制。对玩忽职守,欺上瞒下,敷衍了事的部门和个人要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谁负责,谁承担相应责任,不论平时贡献大小,官高位重,必须问责。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安全无小事,人命关天,蔑视他人生命,不负责任,一定要付出代价。否则,就谈不上依法治国,就谈不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高校宿舍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生突发事件虽然不能完全避免,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实施责任明确,分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制定应急预案。同时,校领导高度重视,实施“一把手”责任制,可有效降低事故的发生的几率。是学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能力、处置能力的考验,也是提升组织功能的一个契机。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安全防范的管理理念;养成快速应变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实际安全防范工作中做到遇变不惊、反应迅速、调控灵活,才能真正将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第2篇 宿舍楼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宿舍楼工程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2.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d)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2)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排水沟
1.00
0.50
2.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
16 s<35 s/2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
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即: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墙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施工电梯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施工电梯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第3篇 某宿舍楼工程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2.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d)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2)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排水沟
1.00
0.50
2.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
16 s<35 s/2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
,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即: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墙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施工电梯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施工电梯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4篇 冬季宿舍安全管理措施
1、开展施工人员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掌握冬季防火的基本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做到防患于未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对于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责任到人。
2、严禁私自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发现时予以当场没收,并罚款100-500元。
3、严禁在生活区宿舍内使用碘钨灯取暖、烘烤衣物等,检查发现的罚款500-1000元。
4、宿舍内电线必需沿墙布置,禁止悬空架设,禁止在电线上挂设衣物等生活用品,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如确实需要接线或安装开关、插座等,必须通知项目部专业电工安装。
6、宿舍指定消防负责人,根据房间大小设置消防员负责安全消防工作,配备足够灭火器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严禁胡乱使用消防器材或更换位置,如已使用或过期,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更换。
7、宿舍内统一使用空调取暖,注意节约,宿舍没人时及时关闭,严禁恶意破坏空调,如破坏空调无法使用时,按空调原价赔偿,并处以1000元罚款。
8、若违反以上事项每项罚款100到500元。若发生火灾罚款1000元以上,并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5篇 冬季宿舍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样的
1、开展施工人员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掌握冬季防火的基本知识和灭火的基本技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
对于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责任到人。
2、严禁私自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发现时予以当场没收,并罚款100-500元。
3、严禁在生活区宿舍内使用碘钨灯取暖、烘烤衣物等,检查发现的罚款500-1000元。
4、宿舍内电线必需沿墙布置,禁止悬空架设,禁止在电线上挂设衣物等生活用品,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5、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如确实需要接线或安装开关、插座等,必须通知项目部专业电工安装。
6、宿舍指定消防负责人,根据房间大小设置消防员负责安全消防工作,配备足够灭火器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严禁胡乱使用消防器材或更换位置,如已使用或过期,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更换。
7、宿舍内统一使用空调取暖,注意节约,宿舍没人时及时 ,严禁恶意破坏空调,如破坏空调无法使用时,按空调原价赔偿,并处以1000元罚款。
8、若违反以上事项每项罚款100到500元。
若发生火灾罚款1000元以上,并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6篇 宿舍楼工程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1.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1.4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在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作。
1.5巡视
1)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
2)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
3)配电所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4)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6)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7)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8)新设备和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72小时的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1.6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3)施工用电用毕后,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确电'的标志。
7)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等,设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2.1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架空线路
a)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b)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pe)。
c)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
(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d)架空线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一般场所架空高度距地平面为4m,机动车道为6m。
2)电缆
a)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b)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c)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d)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距离。
项目最小距离(m)
平行交叉
电力电缆之间及其与控制电缆之间
0.10
0.50
控制电缆之间-
0.50
城市街道路面
1.00
0.70
建筑物基础(边线)
0.60-
排水沟
1.00
0.50
2.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即除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在总配电箱内装设一台总的漏电保护器。为保证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电器设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接零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可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电动工具或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必须采用铜芯软线,其截面不宜小于相线的1/3,且不得小于1.5mm2;用电设备的保护的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
相线截面(mm2)保护零线最小截面(mm2)
s≤16 s 16
16 s<35 s/2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2.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电箱所有开关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不论是选用新电器还是延用旧电器,必须完整无损、动作可靠、绝缘良好,严禁使用破损电器;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一机一闸'制,禁止'一闸多机'。开关箱的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额定值相适应。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所有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在其箱门处标注其编号、名称、用途和分路情况。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操作:为防止停、送电时电源手动开关带负荷操作,以及便于对用电设备在停、送电时进行监护,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当遵循一个合理的操作顺序。即: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熔断器和插座
a)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b)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得改装使用。
c)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d)更换熔体时严禁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e)插销和插座必须配套使用。一类电气设备应先用可接保护线的三孔插座,其保护端子应与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连结。
3)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a)本工程选用二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电动工具上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b)负荷线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保护套铜芯软电缆,不得有接头。
c)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d)移动式电动工具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
e)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严禁1台开关接2台以上电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头控制,其开关应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
f)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高灵敏动作的漏电保护器。需移动时,不得手提电源线或转动部分。
g)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墙上。
4)电焊机
a)布置在室外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设棚遮蔽。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b)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电焊把绝缘必须良好。
焊接机械的二次线宜采用yk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软电缆。电缆的长度应不大于30m。
c)电焊机的外壳有可靠接地,不得多台串联接地。电焊机各线卷对电焊机外壳的热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0.4mω。
d)电焊机的裸露导电部分和转动部分应装安全保护罩。直流电焊机的调节器被拆下后,机壳上露出的孔洞应加设保护罩。
e)电焊机一次侧的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不得随地拖拉,长度不宜大于5m。
f)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应单独设置。直流电焊机的电源应采用启动器控制。
5)塔吊、施工电梯及提升井架
a)塔式起重、施工电梯的供电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塔吊身设置两个探照灯,给予工作面上投光,以便夜间施工。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b)提升井架在上下极限位置应设置限位开关。
6)其它电动建筑机械
a)平板振动器及水泵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时间应小于0.1s。
b)在潮湿的环境时,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4照明
1)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照明线路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3)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照明线,除橡胶套软电缆或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孔,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臂时应套绝缘管。
4)照明电源线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直接挂在金属架上,在脚手架上空装临时照明时,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5)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6)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压不得超过36v;
b)应有保护罩;
c)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d)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缆;
e)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和接零措施。
7)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