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措施交底单管理标准
1、安全措施交底单使用范围
1.1外委工程整体项目:机组大、中、小修时的外委检修项目;单一设备系统的外委检修项目;防腐、保温、土建工程的外委项目;发电厂新建工程。
1.2检修单位在生产现场进行不需办理工作票的清扫、零星保温、刷油、房屋修缮、小型土建、带压堵漏等工作。
1.3外施工单位在生产现场进行的卫生清扫、刷油、房屋修缮、小型土建等工作。
1.4“不需办理工作票”是指不需要运行人员在设备、系统上布置安全措施,只要求检修人员对工作环境、人身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防范。
2、安全措施交底单使用具体规定
2.1安全措施交底单的管理纳入工作票管理,管理、使用原则同于工作票管理、使用。
2.1.1安全措施交底单执行程序:填写交底单——签发交底单——送交交底单——接收交底单——安全措施布置、交底和执行——交底单许可开工——工作监护(动态交底)——工作终结。
2.1.2 运行单位做好交底单接收审查、开工、措施执行监督、终结工作及月底统计收存工作。
2.1.3 检修交底单位、施工单位做好交底单填写、签发、布置交底及措施执行、开工、工作监护(动态交底)、终结工作及月底统计收存工作。
2.1.4 以下人员必须对安全措施交底单中的工作内容、工期、安全措施完善情况、交底及执行情况负相应的责任:交底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车间负责人、运行许可人。
2.1.5 安全措施交底单的编号原则:第一组代号为“ac”即安全措施交底的缩写、第二组代号为专业,如l—锅炉专业,j—汽机专业,d—电气专业,r—热工专业,h—化学专业,sn—输煤(院内)专业,sw—输煤(院外)专业, c—除灰专业、第三组代号为月份、第四组代号为编号。如:ac-j-01-001 表示为:该安全措施交底单为汽机专业、一月份、001号单子。
2.1.6 安全措施交底单在月底分别由检修单位和运行单位统计、留存,即:检修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月底由各车间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检修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运行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月底由运行各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发电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输煤车间、除灰车间、电检车间的安全措施交底单:检修人员手中的工作票,月底由本车间检修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燃除部安全专工处留存;运行人员手中的工作票,月底由本车间运行专业专工收集、审查、统计后上交到燃除部安全专工处审查、留存。
2.1.7 各车间发生的安全措施交底单,今后由各车间专工负责开工前的审查、结束后的留存,与工作票一样保存三个月(厂部今后不再审查,只负责监督实施情况)。
2.1.8安全措施交底单与工作票一样管理:运行人员手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单在工作结束后立即投入现场设置的工作票箱;检修单位在班组设置安全措施交底单留存夹,检修人员手中的安全措施交底单在工作中必须携带、工作结束后留存在本班组的票夹中。月末由各车间统计合格率后上报到部门安全专工处。部门安全专工在每月2日上报本部门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统计结果。
2.2 外委工程整体项目:由外委责任单位负责人按照外委工程的各分项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外委责任单位负责人填写的安全措施交底单一次一式两份,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运行班组各留存一份。
2.3 检修单位在生产现场(电气各个配电室和电气设备系统除外)进行的1.2条范围内的工作:
2.3.1 由检修单位负责人(班组长)进行安全措施交底,运行相应专业当班班长、值班员审查并加以补充。
2.3.2 经运行单位审查后的一式两份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由检修单位班组、运行岗位各留存一份。
2.3.3 运行岗位留存的交底单要按班交接,并作为正常巡检项目来定期检查施工过程,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部门安监。
2.4 外施工单位在生产现场(电气各个配电室和电气设备系统除外)进行的1.3条范围内的工作:
2.4.1由检修单位负责人(车间管理人员或班组长)进行安全措施交底,运行相应专业当班班长、值班员审查并加以补充。
2.4.2 经运行单位审查后的一式两份的安全措施交底单,由外施工单位、运行岗位各留存一份。
2.4.3 运行岗位留存的交底单要按班交接,并作为正常巡检项目来定期检查施工过程,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部门安监。
2.4.4检修交底单位负责人要履行外围工程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对施工过程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汇报。
2.4.5检修交底单位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动态安全交底、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2.5检修单位及外施工单位在各控制室、电气各配电室进行的1.2条、1.3条范围内的工作,严格执行《热机专业、外包单位在电气场所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
2.6安监人员对现场进行的以上工作要定期监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停止施工进行安全教育。
2.7 安全措施交底单必须按照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由施工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交底内容,并在所有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签名后才准许开始工作。
2.8 施工过程中如有人员增加或替换,必须在交底签名栏中标注清楚,使新增人员学习掌握交底内容。
3 交底单中“备注”栏填写内容:工作延期、负责人更换等。
4 考核:安监科将对安全措施交底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执行该制度不严肃者依据“两票”制度严厉处罚。
第2篇 安全施工措施管理和交底机制
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施工措施编审批及实施工作,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2 编制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4;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3-201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2011版。
3工作要求与内容
3.1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经过审批;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3.2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用单独章节描述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经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3.3 项目施工应有作业指导书或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编制,经施工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和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由施工项目部技术员交底后实施。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部分应有独立的章节。
3.4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3.5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及脚手架、大型起重机械安拆及作业、重型索道运输、重要的拆除爆破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公司施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并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后,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实施。
3.6对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和机械管理部门(必要时)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备案,由施工项目部总工程师交底后实施。
3.7施工作业需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经施工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二级风险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队长签发,三级及以上风险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发。工作负责人通过宣读作业票的方式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作业人员签名后实施。
3.9施工过程需变更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技术措施,应经措施审批人同意,监理项目部审核确认后重新交底。
3.10施工周期超过一个月或重复施工的施工项目,应重新交底;如人员、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应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办理作业票,重新交底。
3.11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时,应掌握所编制的施工项目和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对该项施工的主要施工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3.11.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指出安全风险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针对风险管理不利因素,要优先采取改变施工组织等针对性措施,降低三级及以上施工工序风险等级。
3.11.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11.3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对施工人员带来的风险,从技术上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危险;
3.11.4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11.5针对所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3.11.6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3.11.7提出危险及紧急情况出现时针对性的预防与应急措施。
4 工作考核
4.1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依据反违章处罚标准给予处罚。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措施
内容:
1、从施工工程整体考虑。线路架设前首先考虑工程施工期间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设立安全区域、标示牌),安全通道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2、季节性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夏季防暑降温、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冬季防火、防大风等。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内容不拘一格,按其施工项目的复杂、难易程度及施工环境条件,选择安全防范重点,但施工方案必须贯彻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明确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点,应重点抓住:①防高空坠落;②防触电;③防交通事故;④防误操作等 4 种伤害的防患制定相应的措施,内容要充实,有针对性。
3、技术措施指的是为保证人员安全施工和设备安全运行,从技术上对设备和人员操作采取的措施。制定技术措施时,应视工作对象和内容,以规程为依据,特别是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写。编写技术措施时,应详细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掌握电网运行方式,明确带电设备,对需要检修和处理的设备从技术上采取安全保证,对施工人员要采用的工作方式从技术上加以规范,以保证工作的安全进行。
4、安全措施应从人员教育、危险点(面)预控、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安排,尤其要进行深入的危险点分析。实行预控的安全措施就是要根据作业内容、工作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包括人员情绪)、设备实际等去分析,查找可能导致人为失误事故的危险因素,再依据规程制度逐一制定防范措施,不得照搬规程或套用其它工程安全措施,并在生产现场实施程序化、规范化作业,以达到防止人为失误事故发生的目的。安全措施应详细体现工程施工过程中逐级监督、逐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的思想,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较为特殊的作业项目,在安全措施中要加以特别体现。
5、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关键。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核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若存在漏洞不可开工,应对措施进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6、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作程序中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规范的过程。
7、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 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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