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措施
栏目

基建管理措施6篇

发布时间:2023-01-25 热度:81

基建管理措施

第1篇 22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总则

1.1 为规范50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加强基建工程安全监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1.2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

1.3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以落实各级管理职责为关键,以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为目标。

1.4 本措施适用于济南管理处所辖各变电站基建扩(改)工程管理工作。

2.开工前准备

2.1 生产办负责在开工前1周内向工程管理部门领取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纸(1-2份)。

2.2生产管理人员、变电站、变电队应组织学习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

2.3 变电站应制定本站《保证基建施工安全的运行管理措施》并报管理处审批。

2.4 开工前,由管理处组织施工单位、变电站、变电队参加的交底会,主要内容:

2.4.1 由施工单位向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扩建规模、施工范围、计划进度等。

2.4.2 由管理处(或变电站)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2.5 除特别批准外,施工单位不准在变电站站内搭设临时建筑物。

2.6 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应设总电度表,抄录起码和倍率,做好记录并经站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工程竣工后,由变电站计算施工单位总用电量报管理处备案。

3.开工手续

3.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变电站方可许可开工:

3.1.1 出具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

3.1.2 出具经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监部、公司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开工许可单》;

3.1.3 施工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由安监部书面公布;

3.1.4 完成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安全交底;

3.1.5 出具合格的工作票。

4.施工过程阶段

4.1 生产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到位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1.1 检查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4.2.2 查禁违章;

4.1.3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4.1.4 对现场安全情况和安全监督工作作出评估、指导。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下发《安全监督备忘录》和《违章处罚通知书》。

4.2 变电站站长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每个工作日不少于4次,履行以下职责:

4.2.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2.2 查禁违章;

4.2.3对本站发现的问题和违章现场及时上报管理处;对上级和本站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4.2.4定期与施工单位交流沟通,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3变电站当值值班员根据站长安排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3.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3.2 查禁作业性违章。重点检查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工作内容是否与工作票相符、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现场施工人员作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等;

4.3.3监督执行每日封堵情况,严防小动物事故;监督执行每日开、收工手续执行及每日收工现场清理情况;

4.3.4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站长。

4.4 变电队履行以下职责:

4.4.1 负责提前审查相关运行设备接火工作中应执行的作业指导书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经审查无误,方可开始工作。

4.4.2针对运行设备接火工作或根据管理处安排,进行现场旁站监督。对旁站监督的工作负安全监督的职责。

4.5 上述安全监督工作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提出明确整改意见施工单位不配合或配合不积极的,经汇报管理处同意,可以采取责令停工、收回工作票等强制措施。

5 生产准备阶段

5.1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6.2“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规定”执行。变电站应开展设备数字图像采集和保存工作。

5.2变电队生产准备工作包括:

5.2.1 提前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

5.2.2组织学习设计说明、图纸和设备说明书,并结合日常培训开展有针对性地技术讲课和技术问答。

5.2.3 变电队按照设备主人职责要求提前编制相关设备验收卡,并报管理处审批。

6 验收阶段

6.1 施工完毕后,由生技部组织对改扩建设备进行三级验收。

6.2 根据管理处安排和验收大纲要求,变电站和变电队组织人员分工,严格按照验收卡要求进行验收。

6.3根据验收分工承担相应安全和质量责任。验收质量实行追溯制。

7 考核

本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由管理处负责对各站、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管理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2篇 基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病”及整改措施

评论:更新日期:2015年05月10日

序号常见问题整改意见考核措施备注
1未见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在现场加强安全管理。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元。
2未见工作负责人、安全员佩戴标志。按照规定佩戴明显标志,如袖标等。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3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胸卡。入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按照规定佩戴胸卡。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未持“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500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
4进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帽带。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10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
5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或将安全带系在不牢固的地方。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6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使用不规范。按照安全规程和实施细则,正确使用工作票、施工作业票。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1000-5000元。
7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失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500元。
8安全监理人员不足,或资质不全。安全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00元。
9现场明显违章未见及时制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00元。
10未见区域三牌(作业点施工岗位责任牌、危险点控制标牌、友情提示牌)。按照规定设置区域三牌。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1000元。
11现场遮拦与围栏、警示不全。按照规定完善现场遮拦、围栏、警示等安全设施。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12未设置沟、孔防护与警示。孔洞盖板有的未盖或不合要求。按照规定设置盖板。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13未见饮水、吸烟点。作业人员边工作边吸烟,现场烟头、烟盒不少。设置饮水、吸烟区,不得在现场作业区域或禁烟区域吸烟。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100-500元。
14施工电源应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布置,配电箱未接地。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电源管理与使用。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每次扣除500-2000元。
15切割机、电焊机外壳未接地。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与工具。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1000元。
16违规使用碘钨灯。按照规定试用合格、合适的照明灯具。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500-1000元。
17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扫地杆不全。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脚手架的搭设与验收、使用要规范。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500-2000元;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版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18作业面脚手板不全,有的未绑扎,多处探头板。作业面脚手板应满铺,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19安全通道顶层防护不全,临时楼道不规范,有的防护欠缺。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完善防护措施。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0顶层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较突出的隐患。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1高坡、临边无防护、无警示,堆土过高、太近。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

按照规定堆土,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滑坡、坍塌。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22吊车临近运行线路或电气设备,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未采取吊车接地、设置警示、专人监护等措施。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安全规定,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设置围栏与警示,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人监护,每起扣除2000元。
23起重时,锚固绞机或滑车的钢丝绳直接与角铁桩接触,未采取保护措施。按照规定,进行可靠的保护,防止起重伤害或设备事故。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2000元。
24作业人员使用的木梯不合要求。按照规定使用合格的工具,包括登高作业的梯子等。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25未及时搞好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管理,未做好相关记录。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完善安全质量记录。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账,每起扣除500元。

说明:

1、以上现场安全“通病”,根据今年开展“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检查记录综合与分析编写。

2、现场安全“通病”在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现场较为突出。

3、各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进行整改,并接受基建部复查与考核。考核依据参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范本》等规定。

4、要结合学习国家电网公司近期有关指示和湖北省电力公司近期检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自查与分析,将“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

第3篇 基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要点

为规范公司投资建设的新建及改、扩建基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控制安全风险,防范人身事故,依据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制定本措施要点。

一、职责

(一)业主项目部

负责组织本单位在建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及指导、监督、检查。

(二)监理项目部

负责施工项目部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审批工作;负责对施工项目部临时用电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施工项目部

1、对工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负总责;

2、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3、负责临时用电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拆除和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订制配电箱;

4、负责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过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并落实;

5、负责建立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台帐和相关资料。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施工项目部按国家规程、规范编制作业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符合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经监理项目部审批后执行。

2、施工项目部应按审批的方案进行用电布设,完成后须经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用电设施的编制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

(1) 必须经过实地考查,了解总体情况;

(2)根据野外(露天)施工的特点,各种设施必须具备防水、防火功能;

(3)供电线路的走向必须合理,在尽量减少支线的情况下能满足各工作点的用电需求,避免产生重复接线;

(4)对施工现场的总体负荷必须充分估算,根据总体负荷选择相应的施工变压器和总配电箱;按总体负荷计算出电流值,根据电流值大小选用合适的导线或电缆。

4、施工项目部作业现场专职电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掌握必要的电气及安全操作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

(2)掌握触电后的应急救援方法,如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3)身体检查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精神病、色盲等。

5、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由现场专业电工负责运行及维护,做好日常管理台帐,监理项目部对电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2)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箱门上附有负责人名字及电话。

(3)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4)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7)连接使用的各种用电机具、工具等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2007版)》、《广西电网公司施工机具管理办法(q/csg-g_pg213038-2022)》执行。

(二)现场施工用电设施要求

1、变压器

(1)32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腰栏距带电部分不能小于0.2 m,柱埋深不少于2 m。

(2)56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应装设在不低于0.5 m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 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离,10kv及以下的不小于1m;35kv不小于1.2m。

(3)变压器安装点必须悬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等警示标志。

(4)变压器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试验。

(5)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的接地必须接触良好,连接牢固,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6)变压器的高、低压侧均应装上空气开关,以保护其本体。

2、配电线路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架空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3)电力线如用绝缘铝绞线时,其截面应根据负荷而定,但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omm2,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

(4)动力、照明线在同一横担上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依次为l1、n、l2、l3、pe;

(5)架空线路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不得有露筋、宽度大于0.4mm的裂纹和扭曲;木杆不得腐朽,其梢径不应小于140mm。

(6)架空线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必须使用拉线保护,且在拉线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油漆示警。

3、电缆线路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临时使用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必须加设防护钢管。

4、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5、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禁止使用hk2型、hk8型闸刀开关,禁止使用瓷插式熔断器及hd裸露型开关。

(2)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电器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a、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b、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c、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并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如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d、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e、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4)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原则同总配电箱要求。

(5)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当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并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当断路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

第4篇 220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 总则

1.1 为规范500kv变电站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加强基建工程安全监督,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1.2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原则。

1.3 加强基建扩(改)建工程现场管理,以落实各级管理职责为关键,以实现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为目标。

1.4 本措施适用于济南管理处所辖各变电站基建扩(改)工程管理工作。

2. 开工前准备

2.1 生产办负责在开工前1周内向工程管理部门领取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纸(1-2份)。

2. 2生产管理人员、变电站、变电队应组织学习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施工方案。

2. 3 变电站应制定本站《保证基建施工安全的运行管理措施》并报管理处审批。

2. 4 开工前,由管理处组织施工单位、变电站、变电队参加的交底会,主要内容:

2.4.1 由施工单位向我方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包括扩建规模、施工范围、计划进度等。

2.4.2 由管理处(或变电站)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 5 除特别批准外,施工单位不准在变电站站内搭设临时建筑物。

2. 6 施工单位施工用电应设总电度表,抄录起码和倍率,做好记录并经站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工程竣工后,由变电站计算施工单位总用电量报管理处备案。

3. 开工手续

3.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变电站方可许可开工:

3.1.1 出具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

3.1.2 出具经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监部、公司领导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开工许可单》;

3.1.3 施工人员应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参加工作。

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应由安监部书面公布;

3.1.4 完成对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安全交底;

3.1.5 出具合格的工作票。

4. 施工过程阶段

4.1 生产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到位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1.1 检查标准化作业执行情况;

4.2.2 查禁违章;

4.1.3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4.1.4 对现场安全情况和安全监督工作作出评估、指导。

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下发《安全监督备忘录》和《违章处罚通知书》。

4.2 变电站站长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每个工作日不少于4次,履行以下职责:

4.2.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2.2 查禁违章;

4.2.3 对本站发现的问题和违章现场及时上报管理处;

对上级和本站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4.2.4 定期与施工单位交流沟通,提出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

4.3变电站当值值班员根据站长安排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履行以下职责:

4.3.1 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并根据现场实际分析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及时采取可靠防范措施;

4.3.2 查禁作业性违章。

重点检查工作负责人是否在现场、工作内容是否与工作票相符、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现场施工人员作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等;

4.3.3 监督执行每日封堵情况,严防小动物事故;

监督执行每日开、收工手续执行及每日收工现场清理情况;

4.3.4 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站长。

4.4 变电队履行以下职责:

4.4.1 负责提前审查相关运行设备接火工作中应执行的作业指导书和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经审查无误,方可开始工作。

4.4.2针对运行设备接火工作或根据管理处安排,进行现场旁站监督。

对旁站监督的工作负安全监督的职责。

4.5 上述安全监督工作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

提出明确整改意见施工单位不配合或配合不积极的,经汇报管理处同意,可以采取责令停工、收回工作票等强制措施。

5 生产准备阶段

5.1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按照公司《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6.2“变电站运行准备工作规定”执行。

变电站应开展设备数字图像采集和保存工作。

5.2变电队生产准备工作包括:

5.2.1 提前收集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

5.2.2 组织学习设计说明、图纸和设备说明书,并结合日常培训开展有针对性地技术讲课和技术问答。

5.2.3 变电队按照设备主人职责要求提前编制相关设备验收卡,并报管理处审批。

6 验收阶段

6.1 施工完毕后,由生技部组织对改扩建设备进行三级验收。

6.2 根据管理处安排和验收大纲要求,变电站和变电队组织人员分工,严格按照验收卡要求进行验收。

6.3根据验 工承担相应安全和质量责任。

验收质量实行追溯制。

7 考核本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由管理处负责对各站、队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管理处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

第5篇 某基建工程管理过程公开措施

基建工程管理过程公开措施

为加强对校园、基础设施、建筑物及附属系统(水、电、暖管网)的规划、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和装饰的管理工作,对管理过程实行如下公开措施:

一.公开基建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公开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

二.规划设计阶段

校园规划、重大建设工程规划方案予以公示。校园规划重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市规划部门审批前,经过学校规划与建设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要以文字和规划图形式在校园网向全校教职工公开规划草案,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北京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后,要通过校园网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

三.招标投标阶段

设计、建设施工及监理招投标结果予以公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招标要向社会公开。公开标的、招标和评标办法。招标结束后要通过校园网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及合同主要内容。

四.施工阶段

重大项目变更情况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工程施工中的重大设计(功能、结构及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增加投资、超工期,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必要时须举行听证会。同时与审计监察处及时沟通情况。

五.工程竣工阶段

公布工程验收结果,公开验收组成员名单,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认证结果。

六.审计阶段

审计结果予以公布,公开施工单位竣工结算,基建处预算科审定金额、审减金额、审计部门复审金额审计结果。

七.工程建设中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结果予以通报或公式对工程管理违规、工程质量不合格、经济上浪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校党委、行政和纪检委分别按规定范围和形式予以通报或公告。

第6篇 基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通病整改措施

序号

常见问题

整改意见

考核措施

备注

1

未见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现场。

施工项目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在现场加强安全管理。

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22元。

2

未见工作负责人、安全员佩戴标志。

按照规定佩戴明显标志,如袖标等。

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每起扣除1000元;

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22元;

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3.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胸卡。

入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按照规定佩戴胸卡。

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未持“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500元;

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500元。

4

进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系帽带。

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1000元;

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

5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或将安全带系在不牢固的地方。

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

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200-500元。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6

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使用不规范。

按照安全规程和实施细则,正确使用工作票、施工作业票。

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1000-5000元。

7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失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1000元;

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500元;

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500元。

8

安全监理人员不足,或资质不全。

安全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未按规定配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人次扣除1000-2022元。

9

现场明显违章未见及时制止。

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2022元。

10

未见区域三牌(作业点施工岗位责任牌、危险点控制标牌、友情提示牌)。

按照规定设置区域三牌。

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500-1000元。

11

现场遮拦与围栏、警示不全。

按照规定完善现场遮拦、围栏、警示等安全设施。

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12

未设置沟、孔防护与警示。

孔洞盖板有的未盖或不合要求。

按照规定设置盖板。

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5000元。

13

未见饮水、吸烟点。

作业人员边工作边吸烟,现场烟头、烟盒不少。

设置饮水、吸烟区,不得在现场作业区域或禁烟区域吸烟。

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100-500元。

14

施工电源应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布置,配电箱未接地。

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电源管理与使用。

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每次扣除500-2022元。

15

切割机、电焊机外壳未接地。

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电气设备与工具。

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1000元。

16

违规使用碘钨灯。

按照规定试用合格、合适的照明灯具。

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500-1000元。

17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扫地杆不全。

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脚手架的搭设与验收、使用要规范。

未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每起扣除500-2022元;

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版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未落实相应的专项措施,每起扣除5000元。

18

作业面脚手板不全,有的未绑扎,多处探头板。

作业面脚手板应满铺,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22元。

19

安全通道顶层防护不全,临时楼道不规范,有的防护欠缺。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完善防护措施。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22元。

20

顶层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较突出的隐患。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22元。

21

高坡、临边无防护、无警示,堆土过高、太近。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改,

按照规定堆土,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滑坡、坍塌。

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22元。

22

吊车临近运行线路或电气设备,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未采取吊车接地、设置警示、专人监护等措施。

严格执行起重设备安全规定,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设置围栏与警示,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

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人监护,每起扣除2022元。

23

起重时,锚固绞机或滑车的钢丝绳直接与角铁桩接触,未采取保护措施。

按照规定,进行可靠的保护,防止起重伤害或设备事故。

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500-2022元。

24

作业人员使用的木梯不合要求。

按照规定使用合格的工具,包括登高作业的梯子等。

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2022元;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500-3000元。

25

未及时搞好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管理,未做好相关记录。

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完善安全质量记录。

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账,每起扣除500元。

说明:

1、以上现场安全“通病”,根据今年开展“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检查记录综合与分析编写。

2、现场安全“通病”在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现场较为突出。

3、各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进行整改,并接受基建部复查与考核。

考核依据参见《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书范本》等规定。

4、要结合学习国家电网公司近期有关指示和湖北省电力公司近期检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自查与分析,将“抓基础、控风险、防事故”基建安全主题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下去。

《基建管理措施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