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爆破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为了做好魏家峁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工作,达到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调一致、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结合魏家峁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爆破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爆破资质审查
各施工单位爆破队伍准入标准:爆破作业单位要持有与投标时相一致的资质,爆破作业现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爆破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爆破员、安全员,要求全部持证上岗。
二、爆破警戒
(一)爆破警戒时间
爆破时间为每天12:00~13:00; 16:00~17:0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其他时间禁止爆破作业,爆破警戒区必须设明显的爆破警戒视听信号标志,实行定时爆破。
(二)爆破警戒距离
爆破警戒范围:各单位爆破警戒总指挥负责划定各单位的爆破警戒责任区,对相对固定的位置划分成长期责任区域,对交叉多,环境复杂的区域应临时划分相应的责任区,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警戒点及警戒区域的设置应根据当次爆破时段的爆破规模、爆破区域等情况由爆破技术人员设计给定,爆破指挥进行组织安排,原则规定:爆破警戒距离按照(爆破安全规程)执行,安全警戒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深孔松动爆破(孔深大于5m):距爆破区边缘,软岩不得小于100m、硬岩不得小于200m。
2、浅孔爆破(孔深小于5m):无充填预裂爆破,不得小于300m。
3、二次爆破:炮眼法不得小于200m。裸露爆破药量不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200m;药量超过20kg时,不得小于400m。
4、扩孔爆破:不得小于100m。
5、轰水:不得小于50m。
各种机电设备距爆破区外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附表一的规定。警戒点之间必须保持通视,不得留有盲点,且每个警戒点不得少于两名警戒人员担负警戒工作。
附表一
爆破方式
安全距离
设备名称
深孔爆破
浅眼及二次爆破
备注
挖掘机,穿孔机
30
40
司机室背向爆破区
风泵车
40
4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
信号箱
30
5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
电气柜,变压器,移动变电站
30
3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保护措施或移动到安全地点
高压电缆
40
50
小于此距离应采取停电拆除
(三)爆破清场要求
各单位的专职安全员、现场调度、爆破技术人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服从本单位爆破警戒总指挥的工作安排,各单位的总指挥必须服从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警戒总指挥的工作安排,协助警戒员清场;警戒区域所有人员必须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在警戒人员指定时间内必须撤出警戒区域,人员、设备撤至安全地带.
(四)爆破警戒信号
现场爆破警戒由爆破警戒总指挥统一指挥,当总指挥临时有其它工作任务时,应提前指定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工作.
警戒信号分音响信号和视觉信号.
各单位在道路警戒时要使用全矿统一的视觉信号(警戒人员必须佩戴好红色安全袖标,禁止通行时使用红旗上下摆动,放行时使用绿旗左右摆动),并对警戒范围、警戒标志、警戒信号的含义及爆破时间进行公告。
各施工单位爆破区要设立明显标志,(统一使用红旗作为标志,旗面规格同三号国旗大小,旗杆高度不低于4.5m)。进入警戒区的主要出入通道口,要设置爆破安全告示牌。
爆破警戒哨位必须由佩戴警戒识别标志(袖章、口哨、扬声器、红旗,绿旗)的人员担任;爆破警戒声讯传播工具采用警报器,人员口哨,扬声器和对讲机,传播系统由主哨位与各警戒点哨位组成,使整个警戒区都能听到清晰的声讯警报。
(五)发布警戒、起爆控制及解除警戒指令的确认程序
1、警戒开始:
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警戒总指挥根据各单位报告的爆破计划、统筹安排爆破时间并在起爆前2小时向魏家峁露天煤矿调度部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起爆时间,起爆地点,爆破警戒的范围,须调度协调的事宜等,魏家峁露天煤矿调度部位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做好协调工作。各单位的总指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挥部实行联合指挥并签名确认。各单位的总指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挥部实行联合指挥并签名确认。各单位作业工序全部完成后,指挥部下达开始警戒指令,各单位爆破警戒总指挥用对讲机或其它方式;向各自单位下达开始警戒指令,各单位全体与警戒工作相关的人员开始组织实施警戒。
2、警戒人员清场及确认:
全体警戒人员在接到开始警戒的指令后,同时从爆区以步行方式或乘坐运输工具,向各自负责的警戒点、线、面呈扇形出发,沿途以吹口哨、喇叭喊话,旗语警示等方法,指挥、清理警戒区域内施工设备及人员撤至安全位置,不得漏清或留有清理盲点;当清场至各自的警戒点时,应立即对警戒区域实施封锁,严禁任何机械设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并用对讲机按警戒点编号顺序依次向爆破总指挥报告本警戒点清场情况,接受并执行总指挥工作指令。
3、起爆:
各单位爆破总指挥通过对讲机,按警戒点编号顺序,逐一确认各爆破警戒点完成安全警戒后,指挥部会商同意下达起爆命令,各单位爆破总指挥通过对讲机向各自起爆站发出充电起爆指令,爆破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应立即实施起爆。
4、爆后检查及警戒解除:
各单位全部起爆后15分钟,在烟尘消散后,由爆破警戒总指挥指令现场爆破负责人安排爆破技术人员率领两名富有经验的爆破员进入爆区进行爆后检查,在确认爆区安全后由爆破技术人员向爆破警戒总指挥报告,经确认后,指挥部即可发出解除警报指令。此前,各警戒点人员不得擅自解除警戒。如发现盲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及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15分钟内可以联网起爆的,警戒时间顺延,否则;指挥部可以根据情况下达小警戒范围或解除警戒指令;如遇特殊情况由指挥部会商处理。
5、爆破警戒要求:
(1)所有警戒人员,都要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协调一致,在清场过程中,要逐人、逐设备检查,做到一个不漏。对山谷等地形复杂地段也要进行彻底检查,不留死角,确保人员设备全部撤到安全地带。清场完毕后,所有警戒人员都要坚守岗位,注意瞭望,严防人员车辆闯入警戒区。解除警戒信号发出前,各警戒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撤离,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要站在空旷处,不要站在陡坎旁、高压线下等危险的地方、起爆时要目视爆区,规避意外飞石。
(2)在执行警戒任务过程中,要文明用语,耐心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对个别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作罚款处理或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强制执行。
(3)当某单位实施爆破可能影响到相邻单位时,应提前与总指挥沟通协调,相邻单位爆破作业区交叉爆破时,其起爆站设置必须相互确定处于安全状态,并经双方爆破负责人认可。
(4)各施工单位的内部通讯工具自行解决,爆破前各种警戒设施要齐全。
(5)各施工单位要在每日16:00前上报第二天爆破计划,爆破计划包括:爆破区域、爆破量、所需的炸药量以及影响相邻单位的程度,如果警戒点有新的变化时,要一起上报。各单位如未报爆破计划,第二天不得放炮。
(6)在不影响相邻单位的情况下可以自行组织爆破,但审核报告程序不变,同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起爆并确保安全。
(7)雷雨天气、夜间以及能见度低的情况下禁止爆破作业。
(六)紧急事态处置
在实施爆破作业过程中,如出现紧急事态,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如事发单位发出求援信息,各友邻单位应调动一切资源快速响应支援。在实施爆破作业时,各单位必须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的警戒工作,哪个单位出现问题,由对应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爆破过程中发生事故,原因明确的,由直接造成事故的施工单位负责;原因难以查明的,则由当时爆破的施工单位共同承担。事故处理小组为爆破指挥部。
三、爆破设计方案
1、设计格式:设计方案应包括:爆破时间、爆破类型、爆区中心位置、孔网情况(示意图)、火工品使用情况、安全情况、设计审核批准人等,见附表二。
2、审批程序:各单位的爆破设计应由具备资质的爆破工程师设计,总工程师(爆破高级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批,报魏家峁露天煤矿穿爆队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准实施爆破作业。
3、设计要求:(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爆破设计工作,对本单位的爆破设计负责。(2)担任设计的主要爆破工程设计人员的资质和数量应符合规定,爆破设计方案应通过本单位设计审查;认为在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方可组织实施。
四、爆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一)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1、购买及运输环节:工程施工中需购置、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到指定的民爆公司办理购买手续并提交使用量计划,由民爆公司按计划配送至工地。
2、出入库环节:爆炸物品押运至工地后,各单位民爆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应在现场与民爆公司配送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按照民爆器材购买清单、出库单、入库单进行清点、登记,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后,方视为民爆器材的配送、交接完成。
3、雷管和炸药现场堆放要求:民爆器材配送至工地现场后,由现场民爆器材保管员将非电雷管放置于专用的雷管箱内并上锁(箱体应标明“雷管专用储存箱”红色字样),然后搬运至较为偏僻、安全的开阔地,在雷管箱周围拉上封闭的警戒线,插上“雷管临时存放点”标牌,并设置一名民爆器材保管员专职看管;炸药运送至工地现场后,由现场民爆器材保管员,爆破员将炸药码放整齐,并在炸药存放处拉上警戒线,插上“炸药临时存放点”标牌,设置一名民爆器材保管专职员看管;炸药和雷管临时存放点相隔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二十五米,且存放点警戒线外20米范围,应设置“严禁烟火”和“禁止非涉爆人员入内”的醒目警示牌。
4、装卸和搬运环节:搬运民爆器材应轻拿轻放、码装齐整、卡牢、捆紧,严禁摩擦、撞击,抛投,翻滚及倒置;装卸和搬运过程应用红旗标示警戒区域,民爆器材临时存放点应保持良好通风,并在箱体上方设置遮盖物,以防阳光直晒或雨、雪渗入。
5、退库环节:当日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如数量较少时应就地销毁,数量较多时必须当日退库,严禁施工单位自行留存火工品。
(二)爆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爆破施工圈定的作业警戒线外50米范围,严禁任何机械设备加油、排弃废油货用油料浸洗物料。
2、装药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见附表三。然后应先验孔,在确认符合爆破设计要求后,由爆破安全员将与爆破作业无关的人员、设备、工器具清除出施工现场,并将装药人员携带的手机、对讲机收集关机,与香烟、打火机等统一存放在专用保管箱内保管(箱体应标明“手机、对讲机、打火机及香烟等违禁物品储存箱”红色字样)。
3、由爆破技术人员根据爆破设计书中标定的雷管数量、段别,监督指导爆破员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起爆药包的加工,然后放置在孔口边,并应检查核对无误;取用和放置雷管,应轻拿轻放;加工起爆药包时,应采用木锥或竹筷插孔,然后置入雷管并用胶布捆扎牢固;雷管和起爆药包不得随意乱丢、乱放。
4、爆破员根据爆破设计书设计的装药量领取炸药,做到轻拿轻放;装药时,应将炸药轻缓地倒入经验收合格的孔中,装药使用的工具应使用木质或胶质材料做成;如遇炸药结块时,对卷装条药应用手轻轻搓揉,袋装的散药应用木质锤、棒轻轻松散后方可使用。
5、爆破员按照爆破设计书所标定的孔内药包位置安放起爆药包时,应用手将导爆管理顺并轻提悬置孔中缓缓下放,不得与孔壁接触、摩擦;如遇卡塞,不得强拉硬拔导爆管,而应先将起爆药包轻轻提出孔外,再按作业规程对孔内堵塞物进行处理,然后下放、安置药包;
6、炸药及药包装填完成后,即对炮孔实施堵塞。堵塞物料宜采用钻屑,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并应保证堵塞长度和密度质量,填塞时注意不得损坏起爆网络材料或冲击起爆药包。
7、堵塞作业完成后,即由爆破安全员进行清场,除网络联接人员外,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爆破作业区;网络连接由现场爆破负责人安排有经验的爆破员按爆破设计进行,同时指定爆破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并对联接质量予以检查确认,并派爆破安全员现场监管。
8、起爆器应由爆破员随身携带,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动用。
9、现场剩余雷管、炸药应由民爆器材保管员, 进行清点登记并签字确认后,分别装箱退回民爆公司或经公安部门审批后指定设立的民爆器材库房存放,并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三)盲炮处理措施
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在其周围设立明显标志圈定,并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及本单位制定的爆破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2、盲炮处理,应在爆破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由富有爆破经验的爆破员进行。
3、盲炮未处理前,不得解除警戒。
4、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在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5、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盲炮爆破人员填写登记卡片。
6、禁止用压缩空气吹出炮泥,炸药,雷管,禁止从残眼中拔出或掏出炸药,雷管。
7、处理电雷管盲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8、挖装作业时,如发现岩堆中有盲炮或其它残留未爆物品存在,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挖装作业,并同时报告现场调度,调度接到报告后,首先应即时向总调报告,然后到达盲炮现场安排警戒,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总调得知情况后,应亲自组织现场爆破负责人。爆破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前往现场,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排查,处理。如遇夜班作业时发现盲炮且不具备安全处理条件的,应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派安全员专职监管,同时组织该区域作业机械和人员撤离现场,留待白天进行处理。
(四)预防火工品临时发放点意外爆炸措施
1、搬运火工品时要小心轻放。
2、雷管,炸药必须分开摆放,雷管使用前应放入木制保管箱内。
3、电雷管脚线应短路。
4、现场严禁烟火,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
5、雷雨天气来临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
(五)爆后总结:见《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记录和爆破总结应归档。
五、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保证爆破工程安全进行,减少事故伤害程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指导,各施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施工特点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救援小组:联络调度组,抢险组,抢救警戒保卫组,物资供应组,后勤处理组。
2、应急预案启动程序:事故发生与报告,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救援开始,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3、应急物资。
4、人员培训及演练。
5、要求:各施工单位一定要有完整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经过培训及演练,由矿爆破指挥部验收的单位合格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六、罚则
1、奖励制度:施工单位管理规范,年度安全无事故的,经魏家峁露天煤矿相关领导考核。对业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
2、惩罚制度:爆破施工单位有下列不安全行为之一的,将视情处500——50000元钱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停产整顿。
(1)没有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组织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的。
(2)现场钻机作业与爆破装药在同一区域同步进行,发生交叉作业。
(3)担任设计和安全评估的主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资质和数量不符合规定而弄虚作假的。
(4)爆破设计方案未通过安全评估或设计审查而擅自爆破作业的。
(5)没有严格按照爆破设计组织施工,造成飞石砸坏设备或伤人事故的。
(6)火工品未按规定退库的。
(7)故意拖延警戒时间,影响其他单位正常施工的。
(8)人员,车辆闯警戒线的。
(9)警戒人员不服从指挥,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酿成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10)不积极配合相邻单位警戒的。
(11)违反其他规定的。
七、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管理流程
1、为加强爆破安全管理,要求各施工单位成立爆破作业组织机构(现场爆破作业负责人,炮区负责人,警戒负责人等),并报组织机构负责人联系方式到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
2、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接到施工方送来的爆破设计后,认真审核设计内容,审核合格签字确认。
3、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接到施工方送来的爆破设计后,安排作业现场监管人员检查炮区安全作业,并确认爆破警戒影响范围,在计划起爆时间两小时前通知其他协助警戒的施工单位,通知内容包括炮区位置,警戒距离,影响范围,起爆时间等。
4、施工方炮区准备完成后,首先自己完成警戒,然后通知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要求其他协助警戒单位开始警戒,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确认所有警戒完成,请示矿调同意后下达起爆命令。施工方爆破完成后,通知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可以解除警戒,由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下达警戒解除指令后,各警戒单位方可解除警戒。
5、魏家峁露天煤矿爆破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爆破内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查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方定期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施工单位报安监站处理。
八、本细则未尽事宜,相关单位执行爆破安全规程,本细则如有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爆破规程相违背的内容,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爆破规程为准。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
2022-03-20
被贯彻人意见:
第2篇 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格式怎样的
一、工程概况: 绿回110kv线路工程为绿叶电站送出工程,线路起于绿叶水电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龙桥变电站。
线路全长1
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铁塔共52基。
设计导线为单分裂lgj-240/30钢芯铝绞线,线路双地线设置,一根为jlb-50地线,另一根为opgw-12b1-60复合光缆。
线路自绿叶电站出线起沿孟屯河东进后左转上山,经过杨家寨沿孟屯河北侧前进至沙家寨、仔达寨,左转跨过孟屯河持续上山至龙袍寨,左转过祁家寨、水塘寨右转持续下山,再连续左转进入220kv回龙桥变电站。
本标段地形复杂,起伏较大,山势陡峭,线路所经地带大部分地势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间。
沿线地质构造以松砂石为主。
线路所经地带地震烈度为ⅶ度。
经过调查,由于线路经过地区地质较坚硬,基础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开挖难以保证工期,经我项目处请示上级部门,决定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和松动爆破相结合的施工方法。
严禁采用大面积爆破。
为了预防和消除因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制订本安全保证措施。
二、爆炸物资的管理要求
(一)申请和购买 1.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对基础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明确爆破塔位,确定爆破方案,计划爆炸物资用量,上报项目工程处,经项目处审批后,方可组织爆破。
2.项目处接到施工队申请后,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资采购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区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资采购手续。
(二)库存及管理 1.项目处和施工队均设专门的爆炸物资管理员,统一负责本部门的爆炸物资保管及发放;
施工队提出爆炸物资需求计划,爆炸物资管理员在检查审核台账清晰、账物相符、管理严格后,方可发放爆破物资。
2.爆破物资的存放库房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查核准,或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炸药库存放,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3.班组原则上严禁存放爆破物资,爆破施工当日爆破员必须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特殊情况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临时存放在班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事前向项目处领导报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政府备案;
(2)必须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保管;
(3)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动;
(5)存放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6)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7)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时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4. 爆破物资只能由爆破员当日领用,爆破施工完毕,必须当日进行退库或销库处理,核对记录清楚各爆破作业点爆破物资使用量、退库量,并由爆破作业人员签字认可。
严禁爆破物资库外过夜,失去监控。
5.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
不得用自行车和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6.爆破物资管理员必需做好爆炸物资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发现管理中账目不清、管理混乱、项目处可给与每次200~600元的罚款,并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不力的将追缴爆炸物资并通知公安机关停止审批购买;
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资流失在外的,将报公安机关查处,并由流失人独立承担对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调配及销毁 1. 爆炸器材除由项目处专门管理人员正常调配外,严禁在工程内部流转,更严禁对外流失。
若因流失爆炸物资造成社会事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 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器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内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各施工班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作业,爆破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放炮。
2.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
1.2m。
电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试验起爆装置电量是否充足,电路是否破损,起爆是否稳定可靠。
3.认真对爆破点进行仔细的勘察,结合爆破点实际地形地物情况认真填写《爆破安全作业票》,制订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并画清楚现场控制简图。
4.爆破作业前,由安全员在现场宣读《爆破安全作业票》,每个作业者都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票上的要求进行布置:必须对爆破点周围各路口的指派专人进行警戒,并鸣笛警告;
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减少药量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
浅孔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药包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米。
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加50%。
6.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的侧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8.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应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导火索,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火索。
11.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使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内点火遵守下列规定:
(1)坑深超过
1.5米时, 应当使用梯子上下;
(2)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4)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导火索。
13. 电雷管禁止在强电场环境中储存和使用。
14.电雷管尽量采取并联方式连接使用。
15.用电雷管爆破,在基坑内接线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使用应遵守先装药,再接雷管连接线,最后接起爆器的顺序进行;
(2)当完成一次爆破作业,爆破点火人负责人应立即将起爆器接线拆出,并妥善收藏点火钥匙后,方可进场作业。
再次填药放炮时,遵循上述
(1)条执行;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监督装填药;
(4)接好雷管连接线后,点火负责人应检查药包安置正常、各连接点连接正常、人员撤离、确认安全后,方可连接起爆器炮线充电起爆。
16.雷管的装药与点火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并由安全员进行巡查,安全员与各警戒点明确通信后,鸣笛警告,确认无人,方可通知爆破员进行爆破方可点火。
18.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必须经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并及时填写台帐。
19.处理盲炮,严禁从炮眼内掏取炸药和雷管,应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药、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
新孔与盲炮距离不得小于0.3米,距离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及环保要求 1.本工程严禁大开挖、大爆破、基础开挖爆破施工应遵循小范围松动爆破的原则,每炮装药量不超过0.6公斤。
2.严禁随意弃土情况发生。
对于边坡较陡的地方应当使用编织袋装土围栏,以保护基坑原有地质状况,保护山体植被,避免对下方人员及财产构成安全隐患。
2.施工前应检查爆破施工点地形地质,附近建筑物、居民区、电力线、通讯线、公路、铁路等与爆破施工作业点的距离,若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区爆破施工时,应先清理基坑周围的易燃易爆杂草树枝,在爆破点周围形成一定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爆破点火前应准备灭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五、松动爆破的施工技术措施
1、 爆破原则为不破坏岩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稳定性。
2、 松动爆破漏斗半径r按下式计算: r=r1-0.
1 式中:r1为岩石基坑各断面直径,单位米。
3、 最小抵抗线长度w按下式计算: w=r/n 式中:n为松动爆破指数,一般取0.8.
4、 计算单位用药量q q=e(0.4+0.6n3)w 3. 式中:e单位用药系数,kg/m 3.
5、 基坑开挖前,进行松动爆破漏斗试验。
在炮孔中装入0.2公斤的炸药,按爆出的漏斗半径修正装药量。
6、
第3篇 爆破安全管理措施
1 爆破工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爆破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凭证领取爆破器材。
2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管理规定》。
3 人工搬运爆破器材要做到:
1)先核对爆破器材的数量,雷管脚线必须短路;
2)必须使用专用袋或箱装运雷管炸药,雷管、炸药必须分开;
3)不许在途中随意停留、休息;
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应轻拿轻放,不能接触火和电,雷管和炸药要分开搬运;
5)禁止携带爆破器材乘坐班车。
4 起爆药包的加工
1)只准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地点加工,加工数量与当班爆破需要量相等。
2)雷管插入药包前,应用与雷管直径相等的竹(铝、铜)锥在药卷端部中心扎孔,将雷管轻插入孔内。
5 警戒与信号
1)警戒与信号按《爆破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露天危险区的确定:
人工与爆破点最小距离:
深孔爆破的正面方向300m,左、右、后侧200m;
二次破碎和根底炮,四周各400m;
沿山坡向下爆破时,以上数据的增加应按计算确定。
对设备的撤离:爆破正面方向为120m以外,后侧为60m以外。
6 爆破操作
1)严禁边打眼边装炮;
2)必须用木(竹)杆装炮;
3)起爆药包装入孔内时,必须一手拉着导爆索或雷管脚线,轻轻地送入孔内;
4)充填时必须将导爆索或雷管脚线拉直靠在炮孔边上,防止损坏;
5)填充物用黄泥球或深孔岩粉末,不准用小石块;
6)露天深孔爆破,必须按设计进行装药,装药时禁止在卿m内进行其它爆破;
7)露天爆破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起爆,黄昏、夜晚、大雾天禁止爆破。
7 起爆方法
甲电力爆破
1)爆破前必须检查起爆器开关是否在断电位置上,起爆器必须由专人管理。
2)爆破专用线路不得与任何电体接触,活动母线只准在炸药装完后,从工作面逐段往起爆器开关处放线。
3)母线与脚线连接前,必须先用测电笔将母线两线接头对碰一下,检查是否有电。
4)用电桥测量电阻按电桥按钮时,一次时间不得长于3秒钟。
5)露天爆破有雷雨时,禁止使用电力起爆。
6)当杂散龟流测量值大于30毫安时,应暂缓起爆。
7)每个雷管的准爆电流、直流不小于2.5安倍,交流不小于4安倍。
乙火力起爆
1)起爆必须采用一次点火、多组点火时,一人不得超过5组;
2)单组一个炮的导火索长度不得少于lm。
3)禁止边切导火索边点火。
4)禁止使用电石灯和烟头点火。
丙导爆索起爆
1)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
2)支线应顺主线方向联接,搭线长度不小于15cm,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大于90°。
3)雷管的集中穴应辅导爆索传爆方向。
8 盲炮处理
1)盲炮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处理盲炮时,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作业;
3)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4)浅眼盲炮必须采用木质、竹质或其它不产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但起爆药包顶端应留有locm炮泥,再将起爆药包重新装入进行爆破;
5)露天深孔盲炮,如爆破网络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联接起爆。
9 爆破后应及时将剩余的爆破器材送回炸药库。
10 取领爆破器材必须填写领料单,爆破后及时填写爆破器材消耗单。
第4篇 爆破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
一、我国现行的爆破行政条例和技术法规
1.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各种爆破器材、烟火剂及烟花爆竹等),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1984年1月6日,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作了严格规定,是各种爆破人员必须遵守的条例。
2.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3-93是对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押运员进行培训考核的标准。
本标准对上述人员的培训方法、考核内容及尺度、考核组织、考核程序、发证和政件管理作了具体的规定。上述人员只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公安部或公安厅或公安局的相关证件,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3.爆破安全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是除了军事爆破工程外,一切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单位及主管部门都必须遵守的规范,遵守本规定,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发展,防止和减少爆破事故的保证。
4.大爆破安全规程
本规程对硐室爆破或一次炸药用量较大的深孔爆破的设计、施工和爆破后的检查等安全技术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是所有从事工程大爆破的人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遵循的规范。
5.拆除爆破安全规程
本规程对地面、地下和水下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控制爆破的设计、施工、承担资格、安全评估、爆后检查、隐患处理、审查程序及安全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所从事民用拆除爆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及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6.乡镇露天矿场爆破安全规程
本规程中的露天矿场是指乡(镇)村集体或个体(不包括国营露天矿山和乡镇露天煤矿)开办的露天矿场,对这些矿场的爆破设计、组织、施工和爆破器材运输、贮存与管理作出了规定。是乡镇露天的作业人员、业主及其管理部门应遵守的规范。
二、爆破安全管理
所有从事爆破工作的单位,必须设有爆破工作的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组(班)长、爆破员和爆破器材库主任。所有这些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应由爆破工程师或技术人员担任。爆破器材库主任和爆破组(班)长、爆破安全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和押运员,由爆破技术人员或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
分工明确,各尽其职,监督检查,是搞好爆破安全工作的主要管理手段。
1.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1)主持制订爆破工程的全面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2)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工作和审查、考核爆破工作人员和爆破器材库管理人员;
(3)监督本单位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组织领导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4)组织领导重大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总结工作;
(5)主持制定重大或特殊爆破工程的安全操作细则及相应的管理条件;
(6)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1)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2)制定爆破安全的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盲炮处理的技术指导。
3.爆破组(班)长、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保管员、爆破器材押运员和爆破安全员,均可由经验丰富的爆破员担任,因此爆破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从事过一年以上与爆破作业有关的工作;
(2)工作认真负责;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体检合格;
(5)按爆破员培训大纲的要求,进行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6)取得《爆破员作业证》的新爆破员,应在有经验的爆破员指导下实习三个月后,方准独立进行爆破作业。
4.爆破器材库主任的职责:
(1)负责制定仓库管理细则;
(2)督促检查爆破器材保管员的工作;
(3)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
(4)组织或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5)督促检查库区的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爆破组(班)长的职责:
(1)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
(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3)有权制止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工作;
(4)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及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6.爆破员的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7.爆破器材保管员的职责:
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没有爆破器材检验员时,还应承担爆破器材的检验工作。
8.爆破器材押运员的职责:
(1)确保所押运的爆破器材的品种、数量无误;
(2)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驶;
(3)监督装载的爆炸物应不超高、不超载,而且牢稳盖严;
(4)看管好爆炸物品,严防途中丢失、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
(5)货物运到目的地后,交监督收货单位在《爆炸物品运输证》上签注物品到达情况,并将运输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
9.爆破安全员的职责:
(1)在库主任领导下,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进入仓库和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仓库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上报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制的统计上报;
(8)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体防护用品、保健用品、清凉饮料的正确饮用。
第5篇 地下爆破安全管理措施
用爆破法贯通巷道,两工作面相距15m时,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警戒,待双方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才准起爆。
间距小于26m的两个平行巷道同时掘进,其中一个巷道工作面进行爆破时,另一个巷道工作面曲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在井筒内运送起爆药包,必须把起爆药包放在专用的木箱或提包内。不得使用底卸式吊桶。禁止将起爆药包与炸药同时运送。
往井口掘进工作面运送爆破器材时,除爆破员外,任何人不得留在井筒内。
井筒掘进时,电爆网路的所有接头都必须用绝缘胶布严密包裹并高出水面。
起爆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出危险区。通向爆破地点的入口,必须设置警戒标志。只有在确认爆破危险区没人的情况下,才准起爆。
第6篇 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怎么写
一、工程概况: 绿回110kv线路工程为绿叶电站送出工程,线路起于绿叶水电站,止于薛城220kv回龙桥变电站。
线路全长1
8.953千米,全用自立式铁塔共52基。
设计导线为单分裂lgj-240/30钢芯铝绞线,线路双地线设置,一根为jlb-50地线,另一根为opgw-12b1-60复合光缆。
线路自绿叶电站出线起沿孟屯河东进后左转上山,经过杨家寨沿孟屯河北侧前进至沙家寨、仔达寨,左转跨过孟屯河持续上山至龙袍寨,左转过祁家寨、水塘寨右转持续下山,再连续左转进入220kv回龙桥变电站。
本标段地形复杂,起伏较大,山势陡峭,线路所经地带大部分地势较高,地面高程在海拔1500~2578米之间。
沿线地质构造以松砂石为主。
线路所经地带地震烈度为ⅶ度。
经过调查,由于线路经过地区地质较坚硬,基础施工土石采用方人工开挖难以保证工期,经我项目处请示上级部门,决定基础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和松动爆破相结合的施工方法。
严禁采用大面积爆破。
为了预防和消除因爆破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保障本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及对施工环境的保护,制订本安全保证措施。
二、爆炸物资的管理要求
(一)申请和购买 1.各施工队必须提前对基础施工现场进行实际调查,明确爆破塔位,确定爆破方案,计划爆炸物资用量,上报项目工程处,经项目处审批后,方可组织爆破。
2.项目处接到施工队申请后,指定专人负责爆破物资采购和管理,由指定人向爆破施工区当地公安派出所和地方政府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爆破物资采购手续。
(二)库存及管理 1.项目处和施工队均设专门的爆炸物资管理员,统一负责本部门的爆炸物资保管及发放;
施工队提出爆炸物资需求计划,爆炸物资管理员在检查审核台账清晰、账物相符、管理严格后,方可发放爆破物资。
2.爆破物资的存放库房必须经公安机关检查核准,或到公安机关指定的炸药库存放,并到当地派出所备案。
3.班组原则上严禁存放爆破物资,爆破施工当日爆破员必须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特殊情况下,少量爆破器材需要临时存放在班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事前向项目处领导报告,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乡政府备案;
(2)必须存放在距离烟火较远的专用房间内,并设专人保管;
(3)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4)存放爆破器材的房间不得住宿和其他活动;
(5)存放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6)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库存放;
(7)严禁将爆破器材带入宿舍或移作他用;
(8)及时到爆破物资储存库办理领退手续 4. 爆破物资只能由爆破员当日领用,爆破施工完毕,必须当日进行退库或销库处理,核对记录清楚各爆破作业点爆破物资使用量、退库量,并由爆破作业人员签字认可。
严禁爆破物资库外过夜,失去监控。
5.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装在专用箱(袋)内,严禁装在衣袋内,运送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
不得用自行车和二轮摩托车运送雷管。
6.爆破物资管理员必需做好爆炸物资的发放和日常管理工作,若发现管理中账目不清、管理混乱、项目处可给与每次200~600元的罚款,并提出整改措施;
整改不力的将追缴爆炸物资并通知公安机关停止审批购买;
造成治安事件或有爆炸物资流失在外的,将报公安机关查处,并由流失人独立承担对此造成的民事和刑事后果。
(三)调配及销毁 1. 爆炸器材除由项目处专门管理人员正常调配外,严禁在工程内部流转,更严禁对外流失。
若因流失爆炸物资造成社会事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 爆破器材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销毁器材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按gb6722《爆破安全规程》内有关规定执行。
三、爆破作业安全要点 1.各施工班应指定专人负责爆破作业,爆破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放炮。
2.导火索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撤到安全区,但不得小于
1.2m。
电雷管使用前一定要先试验起爆装置电量是否充足,电路是否破损,起爆是否稳定可靠。
3.认真对爆破点进行仔细的勘察,结合爆破点实际地形地物情况认真填写《爆破安全作业票》,制订爆破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分工,并画清楚现场控制简图。
4.爆破作业前,由安全员在现场宣读《爆破安全作业票》,每个作业者都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票上的要求进行布置:必须对爆破点周围各路口的指派专人进行警戒,并鸣笛警告;
爆破点距民房、电力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减少药量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
浅孔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药包爆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米。
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离应增加50%。
6.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的侧面。
7.一次引爆的炮孔,必须全部打好后方可装药。
8.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使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9.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材料,应用泥土填塞炮孔。
10.切割导火索,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严禁用剪刀或钢丝钳剪夹,严禁切割接上雷管的导火索。
11.导火索与雷管连接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使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12.用火雷管爆破,在基坑内点火遵守下列规定:
(1)坑深超过
1.5米时, 应当使用梯子上下;
(2)严禁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4)相邻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在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四个以上导火索。
13. 电雷管禁止在强电场环境中储存和使用。
14.电雷管尽量采取并联方式连接使用。
15.用电雷管爆破,在基坑内接线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使用应遵守先装药,再接雷管连接线,最后接起爆器的顺序进行;
(2)当完成一次爆破作业,爆破点火人负责人应立即将起爆器接线拆出,并妥善收藏点火钥匙后,方可进场作业。
再次填药放炮时,遵循上述
(1)条执行;
(3)坑上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监督装填药;
(4)接好雷管连接线后,点火负责人应检查药包安置正常、各连接点连接正常、人员撤离、确认安全后,方可连接起爆器炮线充电起爆。
16.雷管的装药与点火必须由同一人担任,严禁二人操作。
17.引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并由安全员进行巡查,安全员与各警戒点明确通信后,鸣笛警告,确认无人,方可通知爆破员进行爆破方可点火。
18.无盲炮时,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盲炮或炮数不清时,必须经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并及时填写台帐。
19.处理盲炮,严禁从炮眼内掏取炸药和雷管,应向盲炮孔先灌水,浸透后使其炸药、雷管失效,再重新打孔时,新孔应与原孔平行;
新孔与盲炮距离不得小于0.3米,距离药壶边缘不得小于0.5.
四、本工程爆破作业的安全及环保要求 1.本工程严禁大开挖、大爆破、基础开挖爆破施工应遵循小范围松动爆破的原则,每炮装药量不超过0.6公斤。
2.严禁随意弃土情况发生。
对于边坡较陡的地方应当使用编织袋装土围栏,以保护基坑原有地质状况,保护山体植被,避免对下方人员及财产构成安全隐患。
2.施工前应检查爆破施工点地形地质,附近建筑物、居民区、电力线、通讯线、公路、铁路等与爆破施工作业点的距离,若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禁止爆破施工,。
3.林区爆破施工时,应先清理基坑周围的易燃易爆杂草树枝,在爆破点周围形成一定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爆破点火前应准备灭火器材,并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
五、松动爆破的施工技术措施
1、 爆破原则为不破坏岩石坑壁的完整性和基坑的稳定性。
2、 松动爆破漏斗半径r按下式计算: r=r1-0.
1 式中:r1为岩石基坑各断面直径,单位米。
3、 最小抵抗线长度w按下式计算: w=r/n 式中:n为松动爆破指数,一般取0.8.
4、 计算单位用药量q q=e(0.4+0.6n3)w 3. 式中:e单位用药系数,kg/m 3.
5、 基坑开挖前,进行松动爆破漏斗试验。
在炮孔中装入0.2公斤的炸药,按爆出的漏斗半径修正装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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