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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管理措施5篇

发布时间:2023-02-10 热度:37

水工程管理措施

第1篇 某室内给水工程质量管理具体措施

室内给水工程质量管理具体措施

①在工程施工前严格认真挑选施工班组及分包商,严格考察其技术能力,考察其过往工程质量及人员配备。在工程施工中将经常组织各种形式的质量检查,进行动态质量分析,对质量通病和薄弱环节采取技术组织措施。在工程中认真执行奖惩制度,奖励表彰先进。质量意识较差的班组停产整顿,如不改正则取消其施工资格,消除对质量的潜在威胁;

②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关,并按所采购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规定抽样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管材采购正厂管材,禁止使用小厂出产的管

③及时做好验收记录,施工隐蔽记录,施工日记,质量评定等技术资料,并认真收集、整理;认真执行每道主要工序验收制度;

④安装与装修应密切配合,协调共进,避免因配合原因出观的返工。

第2篇 防水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防水材料进场后,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安全地点,易燃易爆油料专库存放,设置严禁烟火警告标志,配备灭火器材。

2、高压输电线路下方严禁堆放防水材料。

3、施工前口头对防水作业人员进行消防专项安全教育,使之了解及掌握防水材料的性能特点及防火、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4、施工时设置防火警戒区域及防火警示标识,配备灭火器材,设专人监管;警戒区域周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5、防水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穿着防静电的衣物和软底鞋,防止产生静电火花,夜间施工照明设施一律采用防爆灯。

6、患皮肤病、眼病、刺激性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者立即停止作业。

7、施工中只准存放当班使用数量的防水材料。吊运油桶及防水材料,使用吊斗,装放不得超过吊斗边沿,防止落物伤人。

8、使用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得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

9、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喷灯明火操作时,必须开动火证,方可明火作业。并设专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防水作业区严禁电气焊施工在此交叉作业。

10、装卸汽油容器时,配备软垫,不得猛推、猛撞。使用后容器及时盖严。

11、当天施工结束后,将剩余易燃材料及喷灯及时入库,不随意放置。

12、包装材料及时收集放入垃圾池,防止留下火险隐患。

13、休息时严禁在槽内边坡下方停留,作业中发现危险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上报生产主管或安全员处理,未经许可严禁恢复作业。

第3篇 排水工程过程管理安全保证措施

一.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认真审查图纸,熟悉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依照施工图纸,对各种管道、线路等非主体结构工程进行详细的交底,明确施工要求、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安全目标,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各种管道的连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执行,对管道连接对焊,由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进行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各种管道支架件安装,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对管道位置要弹线放样,支架件加工要按图、按施工部位专业加工,确保管道支架及管道安装达到质量、安全要求。

四.对预埋件应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规定,先设计后加工,确保预埋件加工质量、安全,为施工安装创造良好的基础。

五.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减少工序间的相互干扰和影响,凡污染或损伤已完工部位的,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接受监理单位审验,审验合格后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 预埋件、预留孔位置由中心线及实测标高严格控制,中心线严格执行“双检”制度,未经复核的中线不准使用,施工应进行测量确定预埋件、预埋孔洞的中心位置,外轮廓线要求精确到毫米。

七. 在浇筑混凝土前,对预埋件位置再次进行检查、调整,自检合格后由质量工程师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由总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进行签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混凝土浇筑或振捣,不得随意碰撞预埋件,并采取措施保证孔壁混凝土密实。

九、拆模时,要认真仔细,脱模后及时做好预留件的竣工测量,对孔口尺寸、孔壁垂直误差超出规范要求的应尽早修复并随时保护。

第4篇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工程都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为确保施工安全,制定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1、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对于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切坡是指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并应组织专家审查。

4、基础施工必须要有操作性强的支护方案,且必须经上级审批。

5、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必须有防护措施。

6、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支撑要牢固不变形。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8、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构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9、基坑(槽)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10、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11、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施工时,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12、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1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4、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5篇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工程都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为确保施工安全,制定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工程安全预控措施。

1、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施工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对于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切坡是指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并应组织专家审查。

4、基础施工必须要有操作性强的支护方案,且必须经上级审批。

5、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必须有防护措施。

6、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7、坑槽开挖设置边坡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支撑要牢固不变形。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8、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构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9、基坑(槽)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10、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11、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施工时,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12、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1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4、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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