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
目前我国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建筑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建筑施工安全及其严峻;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保障体系和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以及监管工作亟待加强。故而对待施工安全不可掉以轻心,侥幸对待,但解决问题不能只治标,应抓源头、抓重点、抓重大隐患、抓造成群死群伤的萌头,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动态,重过程,强抓不懈,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脱节的不良因素
1.1建筑市场不规范对安全生产发展的制约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复杂的人际交往及社会经济状况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上丧失了自主权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能承接建筑施工项目的承包人,也从某种意义上,丧失了主宰控制权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指导管理责任,从而造成现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一直存在重工程质量、轻施工安全、轻文明施工、重经济效益、轻安全保障,抱着侥幸心理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的被动局面。
1.2现行的管理机制,造就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当前,创优与不创优、市区与县、乡、村的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相差较大;重质量、轻安全,最低价中标和包死价工程,且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不足或无安全文明施工经费的现象。这一很大的原因是不适应新时期、新发展的落后管理机制,也就造成这被动局面。从而这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也就造成相当市一级对区、县一级业务知道脱节,甚至出现政策贯彻不通、政策信息不灵,画地为牢的地方保护主义被动局面。
1.3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县城,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至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或被动、或应付检查走过场,从而影响了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的铺开落实。
1.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生产机构、文明施工机构、综合治安保卫机构、消防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和对各自的职责负责,经济承包合同未能体现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作者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且目标管理及考核,未能认真如实的执行和落实。
1.5施工现场普遍存在质量管理兼管安全的意识建筑施工安全是动态管理,侧重过程;而质量管理却侧重结果,所以需要专项跟踪管理、专项投入,也需要专职的安全检查员,但施工现场往往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存在安全员的施工安全知识和业务素质较差,然而施工现场多数是配备注重质量管理的两职相兼质安员,实也就是主观施工质量。
1.6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存在问题建筑施工安全现场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jgj59-99》、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精通、不熟悉,未能认真执行。①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较为简单,且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千篇一律,或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②脚手架搭设不够规范,未按规范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验收和进行搭设与验收;脚手板未满铺或脚手板上杂物多、材质差,架体内外封闭大部分防护不到位或不规范。③模板工程及基坑支护不够重视或疏于管理。模板支撑系统不规范,整体稳定性差,基坑周边防护措施不得力或不周全,深基坑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支护。④“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够重视或属于管理。临边洞口和出入口防护棚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严,且未形成定型化防护;现场防护用品购置以次充好或未经检验合格便投入使用。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未完全落实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或架设于脚手架上、漏电开关参数不匹配及还存在外点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现象。⑥施工机具防护不够规范。施工机具存在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现象,且未按规定配置漏电保护器现象。⑦井子架搭设不规范。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意识淡薄和水平低,且重视程度不高,现场各类标牌内容不全及悬挂位置不合理和无针对性,流于形式。
第2篇 某某大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某大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1 加强质量宣传,树立质量观念
加强所有参建职工的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并在全体职工中牢固树立起'创优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的信念。
2 建立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
加强对进场水泥、钢材、砂、碎石等材料的质量控制,所有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并按照规定的频率送检。
在本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技术组、工程组、试验室、施工队队长、工长、作业班长、技术工种的工人,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学习技术规范,做好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学习监理程序,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指导。
加强各分项工程的工序质量控制,从基础、围堰到桥台、盖梁施工,在各个工序开展之前,由工程技术人员对各作业班组长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底,每日班组长在组织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专职质检员负责对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写各种检查证,经自检合格后上报质检部及驻地监理检查。若发现操作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或达不到质量验收标准,及时整改,并按质量控制程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偏差原因分析,制定纠偏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在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设置质量预控点,制定事先防范措施,加强专项检查,杜绝质量通病。
3 建立内部质量检查制度及奖惩机制
针对本桥施工,项目部每旬进行一次质量检查,检查由项目部总工及各施工队技术主管参加,分别进行外业,内业检查。外业测量对照现行技术标准对工程结构外观轮廓尺寸及中线、水平进行实地测量,作出记录,作为质量控制的依据之一。内业按管理部门对口检查各项实验资料、工程检查及记录、签证、质检证书、设备状况是否完整、齐全等。
本桥实行质量保证承包合同,真正把质量与经济效益挂钩。方法是参建职工交纳风险抵押金,经理部从本桥管理费中抽取10%作为创优奖基金,奖优罚劣。
对于一次检查合格率满足标准,且内实外美,现场管理有序,要给予奖励,项目部通报表扬;反之则处以罚款,扣掉风险抵押金,并通报批评。
5 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达到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建设、监理单位作出的要求和质量标准、规范。本工程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技术规程和验收标准进行,主要遵循的规范标准详见1.3 章节中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第3篇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管理措施
本措施依据《合同协议书》中《关于控制工程质量方案》的规定制定,为了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隐患能够及时达到整改和消除,进度方面能够有效的按总合同工期、月、周进度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工程部特制订一下措施:
一、安全方面:
1、安全人员配备: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员,未按要求配备安全员的处罚500元 。
2、现场文明施工:1原材料、构建、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未按要求执行处罚500元。
2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未设置警示标志牌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1电工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处罚500元。
2未按三级配电要求,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按要求处罚500元。
3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4施工现场接地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少于三处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4、外架临边洞口防护:
1外架楼板、屋面、阳台等,未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未设置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按要求处罚500元。
2施工人员架子工在作业过程中,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缺失一项处罚500元。
3外架搭设未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搭设的缺失一项处罚500元。
4通道口防护,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未按要求搭设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5电梯井口防护,应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部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6楼梯边防护,应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踢脚板,未按要求设置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7高空作业防护,应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缺一项处罚500元。
8预留洞口:1)边长在10-25c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2)边长在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做盖板盖住洞口。3)边长在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管连接成网格上铺竹笆或脚手板。4)边长大于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设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缺一项处罚500元。
二、质量方面:
1、未按要求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的处罚500元。
2、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必须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擅自使用在工程中的处罚2000元。
3、各种原材料按要求须进行复检,未进行复检擅自使用的处罚1000元。
4、在每道工序制作完成经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通知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经甲方、监理口头或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但经过复检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按要求处罚1000元。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未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覆盖的按要求处罚2000元。
6、在混凝土浇筑完成,混凝土冷期达到设计要求后,顶板、梁、悬挑构件先向监理单位报验,并提供拆模试块合格报告,方可进行拆模。反之,按要求处罚2000元。
7、在墙、柱、梁、板悬挑构件模板拆除后,经检查,1墙多数出现狗洞、蜂窝、麻面、烂根等现象,按要求每一项处罚500元。
2梁、板多数出现下挠等现象,按要求每一项处罚1000元。
三、进度方面:
1、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按总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安排,如果未按月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处罚5000-10000元。
2、按照月进度计划安排编制周进度计划,如果未按周进度计划完成,按要求延误一天处罚500元,延误两天以上处罚1000元。
(注:如遇不可抗事件发生,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工程部制定的管理措施,是为了加强今后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能够达到有效的控制,如果制定的措施达不到落实,又不同意在处罚单上签字,甲方监理有权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加倍进行扣除。
第4篇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1 合同管理原则
1.1依法办事、全面管理
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一切活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强调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合同管理体制的行为规范职能和过程控管职能,合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管理手段,对建设过程的管理行为、经济行为、建设过程行为、机制运营行为等进行全面调控、管理。
1.2依合同治管理
通过法律的保障和合同管理机制、审批程序的有效运行,确保合同管理的灵魂作用,确保其主导地位。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本投标人将通过合同的合法签订、和管理,将业主与本投标人、本投标人内部各方、本投标人与参与施工、协作、管理等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一切行为,规范在合同执行前,从而实现体制、机制、程序的建立,措施、手段的运用和执行有章可循。使本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合同管理的调控下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实现成本、进度、质量等各项指标的最佳效果。
1.3以管理保合同
在合同签订、执行、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管理和创新的团队管理优势,实现组织的系统化、管理的具体化、程序的规范化、防范的严密化。运用现代化手段,坚持诚信、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主动的动态管理,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使本工程建设管理过程进入'依合同治管理,以管理保合同'的良好局面。
2 合同管理体制与职能
2.1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体制是依据合同管理原则,在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合同全面管理、运行的管理体制。本体制在本投标人的统一管理下工作,形成包括合同相关各方参与的合同管理团队,充分体现全员参与管理的理念。在此基础上,我们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及辅助管理机构。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合同签订和合同全面执行。辅助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风险、信息等方面法律咨询保障及其他技术支持。
2.2管理职能说明
1)核心管理职能
_负责制定适用于本工程总承包管理要求,符合本投标人与业主总承包合同原则的标准合同范本、招标文件;
_对拟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作方资质及合法身份等进行前期审查;
_订立并签署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技术合作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加工/订货合同、材料/设备租赁合同、商务合同、管理合同等;
_负责制定监控、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的量化指标,纳入信息管理网络;
_有计划的对各类合同的执行过程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已经出现的或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从合同管理角度提出解决方案及意见,进行循环动态的检查与反馈,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_负责合同的变更、补充、修订、索赔、保全及诉讼等事宜;
_负责项目建设合同方面的全面验收及结论处理;
_协同经济管理、质量管理、工程管理的相关部门,对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进度、经济等各方面最重要指标的执行状态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2)辅助管理职能
a)法律保证
熟悉与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国际惯例,为各项合同的制定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据;对工程招投标开始到项目建成全过程的各种合同的订立、执行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与指导;为项目的变更、补充、修订、索赔、保全及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
b)风险监控
充分发挥本投标人在总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尽可能进行风险预测,把损失估计在其发生前,协助制定合同条款中有关风险部分的条款;对合同签订或执行过程中的出现的缺陷提出预警、并制定应急措施及保全方案;
c)网络支持
利用计算机管理网络,按合同文档、合同履约、合同变更、索赔等体系实现信息处理、网络化管理;利用计算机管理手段实现合同分级管理,防止越俎代庖和空缺管理。
3 合同管理机制及运行
3.1建立合同管理机制
本投标人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考虑到本工程的特点,以及本投标人施工总承包特定的管理环境,在本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立以下管理机制,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合同管理。
_签约管理机制
_备案管理机制
_风险预警、保全机制
_变更管理机制
_纠纷管理机制
_终止管理机制
3.2管理机制内容
1)签约机制
合同预案
控制要点:
1.分解项目建设的全部管理过程;
2.充分征求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意见;
3.全面掌握本投标人总体管理理念和项目进程计划;
4.按7类(施工、劳务、合作、采购、租赁、商务、管理)合同及各类合同具体内容、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需要,设立分项合同管理预案;
5.此管理预案,经本部批准后,提交计算机合同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的网络按合同类别组织预编码的设定、其合同代码是本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唯一标识。
符合业主要求的标准合同范本、招标文件;
洽 谈
控制要点:
1.对取得合同签约权单位进一步进行必要考察及签约资格的认定;
2.合同管理人员会同项目代表与取得签约权单位,依据本投标人制订的标准合同范本对合同条款、合同要件、责任、权利、义务、价格、付款方式、双方协商条款(但不限于),进行洽谈;
3.完成双方确认的洽谈记录。
起 草
控制要点:
1.根据双方洽谈的结论,起草合同草本;
2.以合同会签单的方式,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3.综合各职能部门意见后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修改。
修 改
控制要点:
1.就合同草案再多次与取得签约权单位进行洽谈,对其中的具体条款进行多次修改,最终达到共识;
2.完成双方达到共识的合同文本,及时送达各主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
审 定
控制要点:
1.各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认;
2.完成正式合同文本,双方核实、确认无误;
3.将确认后的待签合同文本,送达各方法人代表。
签 订控制要点:
1.双方法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合同生效;
2.提交备案管理机制程序运行。
2)备案管理机制
初始备案
控制要点:
1.初始合同备案,由具备合同管理员资格的人员承担;
2.参与合同起草、审定、签订的全过程管理;
3.合同一经签订,有关合同备案管理规定管辖范围的,按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审查、备案手续;
4.合同备案后,连同相关缔约单位(个人)合法身份证明资料,公司内部完成以书面、网络二种形式存档;
5.以上程序执行完,提交合同履约过程执行、管理;
合同完成终止程序机制后,在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按有关规定,在政府主管部门完成注销备案手续;
过程文件
控制要点:
1.建设过程中具有法律效力的过程性文件,按相关合同的依附关系分类、分项实施全过程跟踪备案管理(会议纪要、洽商变更、合同修改、补充、变更依据等),在本投标人内部形成完整的存档资料。
2.以上资料在计算机网络上及时全面跟踪管理,统一编码、发布,以便进行各程序机制的管理。
终止配合
控制要点:
1.配合终止程序机制完成合同终止协议;
2.按当地档案馆的规定及标准,完成竣工资料与合同管理有关部分文件的归档资料。
后续支持控制要点:
1.完成以上合同备案、存档工作的同时,完成书面文件的备份存查、按管理网络统一编码的电子版备份文件;
2.以上文件,随时支持项目后期运行、维修、改造、移交等工作。
3)风险预警、保全机制
签约期
控制点:
1.配合各类合同在签约机制运行的同时,随时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缺陷、索赔、风险等进行评估,提出预警。
2.在合同执行前并组织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保全方案。
执行前
控制点:
1.在合同生效的同时,合同管理部门组织各专业相关部门,召开待执行合同交底会。其内容包括:
2.介绍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对必要的合同条款加以重点说明;
3.对可能出现缺陷、索赔、风险等问题提出预警;
4.针对预警的范围,提出初步保全方案;
5.经会议讨论,提出供合同执行人实施的保全方案。
执行中控制点:
1.将预案期、签约期提出的可能出现缺陷、索赔、风险作为本阶段管理控制的重点,配合各专业相关部门做好合同执行中的监控及法律方面的支持;
2.在对执行期控制点执行的监控中,统一执行保全方案,配合各专业相关部门做好取证和记录;
3.必要时,编制相关的修改协议。
4)变更管理机制
产 生
控制点:
1.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需要变更的全部项目进行调控、管理;
2.按变更产生的6个类别(功能变更、设计变更、不可遇见、不可抗力、条款纠纷、其他)依附相关合同进行统一分类管理;
3.将产生变更的原始资料,及时纳入备案管理机制及时备案。
处 理
控制点:
1.依据变更提出的相关事宜,对经济、工期、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完成处理方案;
2.将方案提交本投标人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依据批准后的处理方案,及时签订变更、补充协议。参照正式合同的管理模式,纳入备案管理机制等相关机制运行。
备 案
控制点:
1.项目建设全过程变更事宜,均以3部分(原始文件、批准执行的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内容资料,提交给备案管理机构备案。
5)纠纷管理机制
产 生
控制点:
2.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及索赔全部进行调控、管理;
3.按纠纷产生的4个类别(条款理解不一致、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变更处理指令不接受、因合同主体某以方违约行为产生的纠纷),及发包人、承包人二方面,约十几种索赔要素统一分类监控管理;
4.将产生纠纷、索赔的原始资料,及时整理、备案。
处 理
控制点:
1.依据纠纷引发的重点事宜,召集以法律支持为主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提出各提出处理意见;
2.处理意见提交本部主管领导批准处理方案,依法律程序执行
3.依据纠纷处理方案,及时补充、完善相关的修改、
补充文件。并将其纳入备案管理机制等相关程序运行
备 案
控制点:
1.对纠纷处理事宜的过程资料、处理结果资料及执行情况资料,依附于相关的原始合同分别提交给备案管理机制备案管理。
6)终止管理机制
产 生
控制点:
2.因各种原因,致使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终止的,经过纠纷管理先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进入本程序执行;
3.按纠纷管理机制的调整、处理意见,完成终止协议;
4.合同终止后,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及时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处 理控制点:
1.合同双方主体将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事宜执行完成,经本投标人各相关部门会签确认后,完成终止协议;
2.终止协议完成后,提交合同备案管理机制。
备 案
控制点:
1.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助备案管理机制及时完成注销备案。
2.协助备案管理机制将此合同执行过程全部文件整理存档。
3.3管理机制运行
第5篇 建设工程消防管理措施
为确保本工程消防安全,顺利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特制定如下消防措施:
1、 项目部成立的消防领导小组:
2、消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宁传红担任,安全员马正春负责监督落实,分包队专、兼职消防员负责实施的三级监督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每次动火(电气焊、金属切割)都必须办理动火证,动火审批程序如下:
动火单位提出动火申请 主管工长审批 到动火审批处办理动火证 持证作业 作业完毕交回动火证
3、动火审批原则:
1)土建施工队原则上不得采用电气焊切割或焊接钢筋,确有需要时报主管工长审批。
2)安装队要增加预制量,尽量减少现场焊接。
3)动火时必须设置监护人二人(楼板上、下各一人)配备水桶、灭火器。(其消防器配制见施工总平面图)。
4)动火时,要采取隔离措施,应采用铁皮或其它阻燃材料隔离。无防范措施的不予以审批动火证。
5)无动火证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引起火灾事故的要承担所有责任。
6)无动火证作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引起火灾事故的要承担所有责任。
4、建立消防队员考勤制度及值班干部抽查制度,由安全员分两班轮流考勤,值班干部每天抽查,并做好记录。
5、在楼层上设置20个灭火器,由项目部专职消防人员看管,发现火灾隐患时及时处理。
6、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所有人员相互监督,对第一次发现的,予以50元处罚,第二次吸烟者开除出工地,现场设专抽烟室,配备抽烟槽,专人管理和清扫。
7、在施工现场布置环形的上水管道,并沿建筑物同边设置8个消火栓口,为保证消防水压力的供应,在施工现场的中部设一个消防水压加压站,并设临时的大水箱一个。
8、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油漆、氧气、乙炔、木料、锯沫等)的管理堆放地点要远离火源,严格按安全技术的要求进行管理,并设专人负责,同时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
9、每周召开消防工作小结,对表现好的分包单位和个人给予以表扬,经常提高消防意识并组织队员进行学习消防知识。
10、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工程由六个单体组成,分别由六个施工队组成,故要求每个队均组织一个义务消防小组,由各队的施工队长任小组的组长,并组织小组成员经常进行消防训练。
第6篇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
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7篇 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管理措施
本措施依据《合同协议书》中《关于控制工程质量方案》的规定制定,为了加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隐患能够及时达到整改和消除,进度方面能够有效的按总合同工期、月、周进度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工程部特制订一下措施:
一、安全方面:
1、安全人员配备: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员,未按要求配备安全员的处罚500元 。
2、现场文明施工:1原材料、构建、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未按要求执行处罚500元。
2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未设置警示标志牌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1电工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处罚500元。
2未按三级配电要求,配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按要求处罚500元。
3开关箱不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4施工现场接地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少于三处的,按要求处罚1000元。
4、外架临边洞口防护:
1外架楼板、屋面、阳台等,未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未设置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按要求处罚500元。
2施工人员架子工在作业过程中,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缺失一项处罚500元。
3外架搭设未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搭设的缺失一项处罚500元。
4通道口防护,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未按要求搭设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5电梯井口防护,应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部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6楼梯边防护,应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踢脚板,未按要求设置的缺一项处罚500元。
7高空作业防护,应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缺一项处罚500元。
8预留洞口:1)边长在10-25cm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2)边长在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做盖板盖住洞口。3)边长在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钢管连接成网格上铺竹笆或脚手板。4)边长大于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设安全平网。未按要求设置缺一项处罚500元。
二、质量方面:
1、未按要求配备质量管理人员的处罚500元。
2、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必须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擅自使用在工程中的处罚2000元。
3、各种原材料按要求须进行复检,未进行复检擅自使用的处罚1000元。
4、在每道工序制作完成经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通知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经甲方、监理口头或下达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但经过复检仍然存在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按要求处罚1000元。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未经甲方、监理检查验收合格,擅自进行覆盖的按要求处罚2000元。
6、在混凝土浇筑完成,混凝土冷期达到设计要求后,顶板、梁、悬挑构件先向监理单位报验,并提供拆模试块合格报告,方可进行拆模。反之,按要求处罚2000元。
7、在墙、柱、梁、板悬挑构件模板拆除后,经检查,1墙多数出现狗洞、蜂窝、麻面、烂根等现象,按要求每一项处罚500元。
2梁、板多数出现下挠等现象,按要求每一项处罚1000元。
三、进度方面:
1、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按总进度计划编制月进度计划安排,如果未按月进度计划完成各项分部、分项工程,按要求处罚5000-10000元。
2、按照月进度计划安排编制周进度计划,如果未按周进度计划完成,按要求延误一天处罚500元,延误两天以上处罚1000元。
(注:如遇不可抗事件发生,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工程部制定的管理措施,是为了加强今后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能够达到有效的控制,如果制定的措施达不到落实,又不同意在处罚单上签字,甲方监理有权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加倍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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