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作面回收期间的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出架通道时,工长、班长必须按规定携带瓦斯报警仪及co、氧气两用监测仪。
2. 在工作面回撤支架期间,通风区安排专职瓦检员每班四次对以下
地点的ch4、co2、co、浓度进行检查,工作面上隅角,回风流,主副绞车硐室,支架回收作业地点回风流。如发现任何地点的ch4%≥1%或co2%≥1.5%或co%≥0.0024%时必须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回风巷巷口设置栅栏警戒,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3.回收支架期间,在作业地点回风流中距顶不大于200mm,距帮不小于300mm处,挂设一台瓦斯氧气两用仪,报警值准确调整为ch4%=1%,要起到连续监测的作用。如仪器发出报警声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在巷口设置栅栏,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处理。
4.在收尾期间,运转车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注氮设备,确保注氮设备能正常运转。
5.监控室在整个收尾期间必须定期检查维修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每7天对井下工作面各探头校正一次,确保该系统运转正常。
6.收尾期间,通风区必须每天派人检查工作面束管监测管路系统和注氮系统,每三天全面检查井下所有束管和注氮管路系统,确保管路畅通和严密。
7.收尾期间,必须加强上隅角管理,在上隅角前设置警示标志,任人员严禁在上隅角区逗留。
8.收尾期间,如上隅角co浓度达到0.0024% 且有不断上升趋势时,必须经总工程师及矿其它领导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全封闭注氮。决定全封闭注氮时,由通风部门另行编制专项措施。
9.工作面机巷封闭,工作面实行正压通风后,必须由专职瓦检员进入工作面迎头检查,只有在有害气体浓度均不超限,氧气浓度符合规定时,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
10.工作面实现正压通风后,由矿上设专人负责局扇和风筒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局扇发生停风且不能迅速恢复通风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现场停止工作,迅速在巷口设置栅栏、警标,汇报矿调度和有关领导后安排处理。
11.回收支架期间,作业人员严禁进入距风筒出风口5m以外的区域。
第2篇 技术员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协助技术副区长搞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配合工区领导督促、检查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协助队领导检查落实“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排查安全隐患,配合队领导搞好安全工作。
第3篇 矿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矿长是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一同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贯彻上级颁布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指令、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并确保人员素质。
4、定期检查通风管理安全工作,优先解决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5、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6、负责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领导。定期检查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7、审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报表。
第4篇 综采工区当班班组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认真落实执行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对本班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
3、及时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隐患并组织人力排除。
4、负责在通风工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校验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效果检验钻孔的施工及验收,并协助校验人员进行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效果检验工作。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第5篇 副区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协助区长搞好通风管理安全工作,保证掘进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系统稳定、设施完好、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监测设施完好并正常使用。
3、协助区长经常分析、研究、解决生产中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难题。
4、炮掘工作面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第6篇 当班班组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2、对所管辖范围内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3、对所管辖范围内巷道维修工作制度、规定的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4、对所管辖范围内和在突出危险区、自燃发火区、严重等特殊地点施工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负现场管理直接责任。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撤人,设立警戒和处理拒爆。
第7篇 抽放工区技术员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在区长的领导下,协助技术副区长搞好“瓦斯抽放”技术管理工作。
2、及时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及相应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3、经常深入井下,强化现场管理,解决抽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抽放的正常进行,瓦斯抽放率不低于30%。
4、按矿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标准化创建能力。
5、及时填绘各种瓦斯抽放报表及图纸,钻孔成果及时上图,按时上报。
第8篇 矿总工程师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决定、规定、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本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规划、计划,经审批后督促落实。
4、负责把好设计关,在开采设计和施工设计中,要落实上级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规定。
5、合理安排生产接替,平�“抽、掘、采”关系,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6、负责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严格把好措施审批关。
7、负责通风管理安全工作专业人员的配备和技术培训。
8、组织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的隐患排查,及时解决瓦斯治理问题。
9、组织召开通风管理安全工作专业例会,安排布置通风管理安全工作。
10、审批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报表,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煤尘等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9篇 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总 则
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各级人员的“一通三防”工作职责,使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 ,各科室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安全科和通风科负责监督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违反行为,煤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矿各级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 “一通三防”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
四、所有入井员工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好“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从严处理。
五、每月安全科负责组织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不少于3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总工程师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专题研究“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方案。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审定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以及设备、材料等的投入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承担重大灾害性事故抢险指挥工作,负责审查矿井灾害性预防措施。
二、矿长职责
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一通三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3、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的情况汇报,保证“一通三防”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及材料。
4、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的审核及实施。
三、总工程师职责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1、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治理方案。
2、审定“一通三防”工作设计、治理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循环风、微风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4、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情况。
5、有权调动“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涉及“一通三防”的工作及其技术方案,煤矿其他行政领导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不得作任何改动。
四、生产副矿长职责
1、生产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根据煤矿行政的安排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一通三防”工程。
2、在安排生产或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及措施的落实。
五、安全副矿长职责
安全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贯彻“一通三防”的安全法规、文件、指令,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对有“一通三防”隐患存在的作业地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对“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及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
4、按照规程、法规、上级文件和指令要求,把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六、机电副矿长职责
机电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2、监督管理好机电设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3、组织人力物力按时完成机电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
七、生产科职责
1、在编制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的技措工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责任。
2、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做到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
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一通三防”工作。
4、参加“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5、及时检查并掌握巷道的完好状况,对失修巷道及时安排修复,保证矿井风流畅通、稳定。
6、了解掌握矿区井田周边的小煤窑颁布情况和开采情况,发现越界开采或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请地方政府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7、组织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努力掌握瓦斯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
8、及时掌握“一通三防”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时,必须充分制定'一通三防'的具体内容。
八、安全科职责
1、参与“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查,熟悉采掘安全措施中“一通三防”工作内容。
2、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现场落实,兑现。因现场作业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施工工序或方法时,必须监督有关部门先修改或者重新编制“一通三防”措施之后再进行施工。
3、按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一通三防”有关内容进行作业跟踪检查,凡“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的,坚决停止作业,落实“一通三防” 工作之后方可恢复作业。
4、对“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各连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达标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5、监督检查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监督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6、负责分析追查“一通三防”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九、机电科职责
(一)、机电
1、构建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机电运输系统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通风、排水系统安全供电,确保矿井不停风,不淹井。
3、敷设的供电线路和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4、负责维护好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止电器设备失爆。
第10篇 m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总 则
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全矿各级人员的“一通三防”工作职责,使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止通风、瓦斯、煤尘、火灾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安全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有关制度、规定和措施 ,各科室必须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安全科和通风科负责监督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对违反行为,煤矿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矿各级部门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必须把 “一通三防”知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
四、所有入井员工都有责任看管并爱护好“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对破坏“一通三防”设施及其设备的行为,煤矿将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对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从严处理。
五、每月安全科负责组织定期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不少于3次的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总工程师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专题研究“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方案。
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企业法定代表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法律、法规、条例、文件。审定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以及设备、材料等的投入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 承担重大灾害性事故抢险指挥工作,负责审查矿井灾害性预防措施。
二、矿长职责
矿长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一通三防”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指令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
3、定期听取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的情况汇报,保证“一通三防”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及材料。
4、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的审核及实施。
三、总工程师职责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1、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一通三防”治理方案。
2、审定“一通三防”工作设计、治理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
3、建立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循环风、微风以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4、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情况。
5、有权调动“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涉及“一通三防”的工作及其技术方案,煤矿其他行政领导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不得作任何改动。
四、生产副矿长职责
1、生产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根据煤矿行政的安排和总工程师的要求,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完成“一通三防”工程。
2、在安排生产或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一通三防”责任及措施的落实。
五、安全副矿长职责
安全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贯彻“一通三防”的安全法规、文件、指令,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2、对有“一通三防”隐患存在的作业地点,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对“一通三防”、“三违”人员及破坏“一通三防”设施、设备的人员进行查处。
4、按照规程、法规、上级文件和指令要求,把好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关。
六、机电副矿长职责
机电副矿长承担“一通三防”工作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
1、建立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2、监督管理好机电设备,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工作。
3、组织人力物力按时完成机电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
七、生产科职责
1、在编制矿井开拓延深、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的技措工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承担其相关责任。
2、在安排开采顺序、采掘接续时,要同时考虑到“一通三防”工作,做到有利于'一通三防'管理。
3、在布置、检查、落实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检查、落实“一通三防”工作。
4、参加“一通三防”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定。
5、及时检查并掌握巷道的完好状况,对失修巷道及时安排修复,保证矿井风流畅通、稳定。
6、了解掌握矿区井田周边的小煤窑颁布情况和开采情况,发现越界开采或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并请地方政府及时对其进行处理。
7、组织开展瓦斯地质工作,努力掌握瓦斯与开采方法、地质构造等因素的规律及其相互关系。
8、及时掌握“一通三防”工程施工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
9、在组织编制审定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矿井灾害预防及应急救援议案时,必须充分制定'一通三防'的具体内容。
八、安全科职责
1、参与“一通三防”措施的审查,熟悉采掘安全措施中“一通三防”工作内容。
2、负责监督“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工作现场落实,兑现。因现场作业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改变施工工序或方法时,必须监督有关部门先修改或者重新编制“一通三防”措施之后再进行施工。
3、按作业规程所规定的“一通三防”有关内容进行作业跟踪检查,凡“一通三防”工作不落实的,坚决停止作业,落实“一通三防” 工作之后方可恢复作业。
4、对“一通三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各连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质量达标工作进行验收评定。
5、监督检查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监督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6、负责分析追查“一通三防”方面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
九、机电科职责
(一)、机电
1、构建安全经济、合理可靠的供电系统,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对机电运输系统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2、保证通风、排水系统安全供电,确保矿井不停风,不淹井。
3、敷设的供电线路和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风。
4、负责维护好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防止电器设备失爆。
5、熟悉供电系统,按要求准确指挥停送电工作。
6、机电硐室的防灭火器材必须齐全、可靠。
7、负责管好用好职责范围内的“一通三防”设施。
8、督促专业所属口按时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程,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按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做好工程移交工作。
9、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完好状况,消灭井下电气设备失爆。
10、实现采掘供电分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和专用供电线路。
11、在考虑供电线路的敷设和机电设备的安装时,必须符合“一通三防”安全标准要求。
12、监督入井设备的完好性,杜绝不完好的设备入井。
(二)、运输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维护质量、防爆性能负责。
2、监督检查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用明火取暖。
3、负责按质按量及时完成矿临时安排的“一通三防”工程。
4、严禁用车撞风门,电机车在大巷行走时,要注意保护好瓦斯抽放管路。
5、按规定安装除掘进以外的所有防尘管路。
十、“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职责
1、组织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规划和年、月计划,对年度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进行鉴定。
2、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瓦斯监测等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3、在总工程师的批准之下,组织进行局部通风系统的调整。
4、按时组织完成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措工程。
5、按质量标准构筑安全可靠的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
6、对矿井各连队“一通三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其情况定期向总工程师汇报。
7、负责地质钻孔、注浆钻孔等各类钻孔的施工。
8、依据龙永煤田地质情况,结合我矿矿井实际,积极开展治理瓦斯的技术攻关。
9、加强通风调度工作,随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并每天负责向煤矿分管领导、调度室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十一、采掘队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质量及防爆性能负责。
2、负责管理好施连队域内“一通三防”设施。
3、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在无作业规程或无安全技术措施、无风电闭锁、无水、无喷雾设施等情况下,不能安排掘进或回采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
4、负责清扫本职范围内的煤尘,防止煤尘堆积和飞扬。
5、对自身的火工品管理负责。
6、协助通风瓦斯队治理本职区域内的瓦斯。
十二、辅助救护队职责
1、加强体能训练和业务学习,提高救护队的抢险作战素质。
2、维护好救护装备,确保装备质量随时都处于完好状态。
3、按批准的措施规定组织排放瓦斯和启封密闭。
4、参与抢救“一通三防”事故,负责火区封闭工作。
十三、工会职责
负责编制员工培训计划,承担对井下员工特别是特殊工种的“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员工综合素质。
十四、财务部职责
负责供给“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其专用资金配置。
十五、后勤组职责
承担对井下、地面炸药库的管理。认真做好火工品的发放和登记工作。负责木厂的防火管理工作。保障“一通三防”物资的供应。
十六、瓦检员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指挥。
2、持证上岗,熟悉掌握通风、瓦斯、煤尘及煤炭自燃的一般知识。
3、掌握所用瓦检器的结构、性能、原理和操作方法,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检查和管理工作。
4、熟悉所辖范围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防治瓦斯措施及避灾路线,监督各系统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或调度室。
5、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当班的安全工作重点和要采取的措施,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和班长的工作分配。
6、严格认真的按规定检查所辖范围的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和温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业。
7、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脱岗、漏检、假检、误检。
8、负责所辖范围内的通风系统、防尘洒水系统、防灭火注浆系统、通风设施、局扇、风筒、棚栏、密闭、监测设施的检查和巡视,监督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搞好现场通风管理工作。
9、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认真填写班报记录,做到记录“三对口”。
10、参加队的安全学习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思想意识和政治思想素质。
第11篇 巷修工区区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负责本工区所维修巷道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2、协助业务科室组织好本工区干部、工人学习批准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并进行考核。
3、负责教育本工区职工对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施的爱护工作,并对矿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实施情况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4、组织本工区职工参与矿组织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知识培训。
5、负责在本工区推广应用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新工艺、新技术。
第12篇 抽放工区区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负责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决定、指示、通报、通知。
2、负责制订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总体规划,按照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好瓦斯抽放钻孔和地质孔的钻孔施工。
3、组织好瓦斯抽放封孔、联网、参数测试、系统巡检、抽放泵维护、抽放管路的安装、改造、回收等工作。
4、搞好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安全技术指导工作。确保矿井瓦斯抽放及利用的正常进行。
5、经常深入工作现场。了解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瓦斯抽放及利用方面的问题,和基层单位人员一起解决。
6、负责瓦斯抽放及利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7、参加全矿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规范现场操作,各施工地点挂牌管理,及时填写牌板、现场资料收集并填写报表上报通风工区、通风副总、总工程师。
9、提高打钻速度,并在施工过程中完善各种钻机打钻过程中使用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10、组织本工区职工参与矿组织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知识培训。
11、负责在本工区推广应用防空新工艺、新技术。
第13篇 机电科副科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协助科长对业务范围内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电气设备定期防爆性能检查负业务保安责任。
2、认真学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规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选好、用好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淘汰不合要求设备,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按瓦斯治理要求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
5、认真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工作任务。
第14篇 生产技术科科长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
2、对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系统、设施验收负监督检查责任。
3、负责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瓦斯超限和通风管理事故负监督检查责任。
4、对突出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措施纳入正常生产工序负监督检查责任。
5、对突出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反向风门、通风管理安全工作逆止阀、压风自救系统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装置保持完好、正常使用负监督检查责任。
6、组织编制采煤工作面安装、回收、改造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现场落实到位。
第15篇 职教中心主任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把“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作为职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2、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列入职工教育委员会的议事日程,经常了解矿井“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人人不违章、不违纪。
3、认真落实矿下达的“一通三防”及通风管理安全工作安全培训计划,搞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4、深入井下施工现场,查找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生产。
第16篇 运输工区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安全规程》要求。
2、组织并落实本单位职工学习、掌握通风管理安全工作知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管好、用好分管的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行车时严禁撞风门及损坏其他通风设施。
4、及时将各种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备、材料运输到指定地点,保证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设备、材料及时投入使用。
5、完成领导交给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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