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工程、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须经专家论证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筑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接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5、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7、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8、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的部件有主节点处的纵向横向水平杆、连墙件、纵横向扫地杆。对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设剪刀撑,其规定为两端各设一道,并从低到上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净距不应大于15m。
9、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10、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1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用电工程中,必须采用的接地保护型式是tn-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δ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tδ的选择要求是iδ>30ma,tδ>0.1s,iδtδ≦30mas。可分别选择为iδ=50ma,tδ=0.2s、iδ=75ma、tδ=0.2s、iδ=100ma、tδ=0.2s、iδ=200ma,tδ=0.15s。
12、固定式塔机的安全装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小车变幅限位器。多塔作业时,处于高位的塔机(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机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m。
13、桩基作业时,严禁闲人进入。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14、拆除工程施工时,设专人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降尘,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扬尘污染。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变种所占的满分分值应为:脚手架10分、施工用电10分、施工机具5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人员的权数为0.6,项目负责人的权数为0.4。某施工现场使用3台塔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分,1号塔吊得分为92分,2号塔吊得分为83分,3号塔吊得分为86分,该施工现场塔吊分项表实得分为87分。
16、安全生产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法规、地方法规。
17、按照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督安全生产设施的落实、整改隐患属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8、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交接底双方应当签字确认、交底必须具体、明确、正对性强。
19、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属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所指的“四口”防护。
20、《刑法》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报告、制止。
22、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下。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报告。
24、系统的四个基本属性及其含义是:①整体性 系统是由两个以上的元素所组成的整体;②相关性 系统内各要素之间是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的;③目的性 系统必须有确定的目标,这是系统存在的前提; ④环境适应性 系统应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
25、工作中哪些行为属于不安全行为:错误操作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冒险进入危险场地、站坐不安全位置、不按照规定使用防护用具、不安全装束均属于不安全行为。
26、风险和危险的区别:危险是指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而风险是指危险的程度。
27、在人的三种视野中,范围最大的是动视野。
28、发生塔机事故的原因有:①无证操作;②超负荷运行;③指挥信号错误,造成误操作;④歪拉斜吊;⑤安全装置失灵;⑥轨道与附着装置安装不合要求;⑦不履行保养检修制度,故障未及时排除;⑧对气候变化估计不足,特别是夜间无人工作时遇到大风,夹轨钳夹持不住。
29、安全电压的使用范围有:①室外灯具距地面低于3m,屋内灯具距地面低于2.4m时,就采用36v。②使用行灯其电源的电压不超过36v。③隧道、人防工程电源电压应不高于36v。④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⑤ 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0、工作接地电阻值和保护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欧姆。
31、引起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①使用有缺陷的电气设备,触及带电的破旧电线,触及未接地的电气设备及裸露线,开关,保险等;②无保护性的底线或底线质量不良;③非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电气维修;④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便携式灯具;⑤缺少电气危险警告标志。
32、电焊机为什么要加装二次防触电保护装置
由于交流电电焊机的空载电压可达到50v~90v,是不安全的,发生伤人事故也相当严重。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除在一次侧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应有二次侧也加装防触电保护装置,此装置可以把空载电压降低到35v~24v以下,因此完全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33、氧气瓶、乙炔瓶、氢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的标准色是:氧气瓶:天蓝色瓶、黑字;乙炔瓶:白色瓶、红字;氢气瓶:绿色瓶、红字;液化石油气瓶:银灰色瓶、红字。
34、用水救活应注意:①不能扑救带电火灾;②不能扑救油类火灾;③不能扑救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火灾;④不能扑救赤红的金属;⑤不能扑救精密仪器、贵重文物档案火灾。
35、使用系统工程的方法:①可以有效的识别出存在于系统各个要素本身、各要素之间的危险性;②可以有效的了解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消除各要素由于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而产生的危险性;③系统工程所采用的工具、方法中,很多都能用于解决安全问题。
36、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工作日、工作周)应该劳动的时数。包括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前从事必要的准备和结束的时间,连续性有害健康的间歇时间以及女工哺乳时间。
37、职工根据行政命令和要求,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进行工作叫加班,超过标准日以外进行工作的时间叫加点。
38、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而事故隐患则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对该隐患不加以正确的管理措施,那么隐患很可能变为事故而发生,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前提,事故发生时事故隐患的结果。
39、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要采用围栏、盖板等措施或醒目的“安全”、“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及安全宣传,夜间应设红灯警示,非危险区内作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40、操作混凝土振捣器应注意:①电源线必须是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心软电缆;②绝缘良好有可靠地接零或接地保护;③电源处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④振捣器电缆不得在钢筋网上拖来拖去,以防破损漏电,电缆长度不应超过30m;⑤操作者应穿胶底鞋(靴),戴绝缘手套;⑥振捣器需维修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
41、操作蛙式打夯机应注意:①夯机操作开关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进线口应有保护胶圈;②手柄必须加绝缘材料;③每台夯机必须设两名操作人员,一人操作夯机,一人随机整理电缆线;④操作夯机必须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搬运夯机必须拉闸断电;⑤停机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闸箱,做好电机防潮防水。
42、使用钢筋冷拉设备时,应将冷拉作业区进行围栏防护,严禁人员穿行作业区;卷扬机的作业位置应与拉伸钢筋方向成垂直,防止钢筋拉断时伤人。
43、操作混凝土搅拌机:①操作搅拌机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②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工作或穿行,清理斗坑时,应将料斗双保险钩挂牢后方可清理;③运行中不准用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④班后将搅拌机内外刷洗干净,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⑤运行中严禁维修保养。
44、从安全角度来理解电气设备接地原因:①消除漏电。 电气设备如果通电部分的绝缘性能欠佳,就会轻则感到“麻手”,重则伤人。倘若接地,漏电电流就从地线漏到大地,从而保护了人身安全;②避免雷击。 电气设备上的避雷器是一种防雷击的器件,必须埋好地线,以便引泪入地;③消除感应。 电气设备会受到静电感应,如果机壳接地,就可将感应电荷安全地导入地中。
45、由同一个变压器供电的采用保护接零的配电系统中,不能同时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6、泡沫灭火机千万不能灭电火;计算机和贵重设备着火用1211灭火机;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机防冻伤。
47、安全带使用时应注意:①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长限定在1.5~2米。②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当作水平位置悬挂使用时,要注意摆动碰撞;③不宜低挂高用;④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⑤不应将挂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
48、拆除模板的安全要求:①模板拆除前要有砼强度报告核验结构强度。②3m以上高处作业搭设牢固操作平台。③拆除区域设置警示和监护人。
49、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有: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50、从事严重有毒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种,应适当缩短工作时间,一般每天要实行4至6小时工作制。
51、高温作业所引起的急性病(中暑)通常分为三种类型:热射病、日射病和热痉挛。
52、产生污水的施工环节有:①桩基施工、基坑护壁、地下连续墙施工过程的泥浆;②混凝土(或砂浆)搅拌机、模板、工具的清洗产生的水泥浆污水;③现浇水磨石施工的水泥浆;④油料、化学溶剂泄露;⑤生活污水。
53、起因物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或物质,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伤害的物体或物质,划分事故类型的主要依据是起因物。
54、湿土地区开挖时,若为人工降水,降至坑底0.5~1.0m以下深度时方可开挖。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人工挖孔桩施工时,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雨季开挖基坑(槽、沟)的支撑和边坡情况,防止受水侵松产生边坡坍塌。
55、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56、土方开挖应在降水达到要求后,采用分层开挖的施工方法施工,分层厚度不宜超过2.5m。砂性土地基中,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5m时,宜采用明沟排水。
57、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多台机械同时挖基坑,机械间的距离因为10m较为安全。
58、基坑开挖时,坑边1m范围内不准堆放土方。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59、坑壁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时,开挖标准是桩身混凝土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后。
60、驾驶司机离开挖掘机驾驶室,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61、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坑开挖放坡不够、边坡顶部超载、震动、基坑未设置连续挡土墙或未设内支撑、施工机械进入开挖区、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开挖、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排水措施不力等。
62、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有:土的类别影响、土的湿化程度影响、土内含水多、气候的影响使土质松软、边坡上面附加荷载外力的影响。
63、安全保证计划是依据安全策划的具体结果而编制的。
64、工程项目内审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四个环节之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分工程项目贯标、施工企业内审、审核机构认证、安全监督检查四个环节。
6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但并不是安全检查的唯一标准。在安全生产检查评分表中,施工组织设计一项目是保证项目。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得分。
66、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情节严重的,应由原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资格。
67、劳动者在工作中,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应拒绝执行。
68、《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我国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各级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监督的权利。
69、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或有证据证明的引起该患者职业病的先前用人单位承担。
70、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季候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安排做好体检工作,分配工作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的规定,这是人事、劳资部门的责任。
71、目前我国生产性粉尘的卫生标准有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总粉尘浓度和呼吸性粉尘容许浓度。
7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73、工伤事故包括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所致的伤残以及死亡。
74、职业危害因素能否引起职业病,主要取决于接触的计量,即接触的时间和浓度。
75、劳动保护法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发放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应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防止企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不同个人防护用品。
76、在生产工艺中,当必须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时,除在工艺上采取机械化和自动化外,还应从管理和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的安全防护等方面采取综合防范措施,使其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77、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组织形式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要求,可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这种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研究整改对策。
78、编制安全检查表主要依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国内外事故案例及本单位在安全管理及生产中的有关经验;通过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新法规和标准。
79、季节性检查时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所进行的检查,由安全专职机构,根据不同季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检查。
80、防暑降温检查工作主要有:入夏前检查防暑降温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夏令期间的防暑降温检查。对后者的检查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技术措施、保健措施、组织措施。
81、安全验收评价是指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在项目建成试生产后,在正式正常运行投产前进行的一种检查性安全评价。
82、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评价时、一般因遵循的程序是:现场勘查、资料收集;危险识别和定性、定量分析;突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形成结论报告。
第2篇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有效地规避事故风险
事故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正持续地遂行丈规模的基础建设,与此同时,建筑施一[所造成的事故伤害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建筑施上安全彤势严峻,事故总量和伤产人数居高不下。建筑旌t事故的主要类型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和坍塌。造成建筑行业事故频发的原因十分复杂,但大量理论研究和实践表明,造成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根本原}目在于管理系统的缺陷和失效,安全管理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决定性影响,必须从管理人手,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管理的水平,降低事故发巾率。
1.当前安全管理主要问题近年来,各级政府有笑部门及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天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了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取得_r一定成效,保持r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但是,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有以下4个方面。
1.1监管责任不落实
目前,负责令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对建筑业i}l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而对全国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工作未完全到位,也未全面有效地履行肘建筑业和各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坪的职责。
有关交通、铁道、水利、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自己的职责范同内对专业建设丁程安全生产的监管i|;{责不清,安全管婵体系不健全,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不明确,也缺乏有效手段,其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的难度大。
1.2安全基础管理薄弱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涉及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责任主体。从历次安全检查。特昱4是重特大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安全设施和劳动安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资质,特别是安全生产条件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的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有的设计单位对安全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设计的缺陷等。
】.3执法监督乏力
一是目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没相对滞后,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的建筑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已明显落后,特别是由于缺乏有强制性、口r操作性的保障建筑施t安全投入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的规定等,造成企业存市场不规范竞争的低价中标巾缺乏安全投入保证,产生大琏事故隐患。三是执法监督不力,对逾期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ke或整改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还未制定明确、有效的处罚规定和办法,行政执法和动态盟管工作不够严格。
1.4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高
随着我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巾.转移,农民丁大量涌向市场,进人“门槛”低的建筑业。
目前,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000万人.80%为农民工,占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l,3。不少农民工未经培训教育就上岗作业。有的虽然进行了培训,但培训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难以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这也是造成建筑事故多发的重要闻素之一。
2.建筑企业主要事故的特点
建筑施t的不安全隐患多存在于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垂直运输以及使用各种电气工具上,伤亡事故多发生于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和起重伤害、触电4个方面。如能采取措施消除这四大伤害,建筑施工伤r=事故将太幅度下降。所以,降低四大伤害是建筑施丁安全技术耍解决的主要问题。下面眦高处坠落和起重机械伤害为例分析各自的特点。
2.1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在建筑施工中,由于高处作业工作量大、操作人员多、员工的流动性大,加上多下种的交叉、立体作业,并且临时设施多,现场条件差,因此,各种不安全}lj素多,高处坠落事故也就特别多。而高处坠落事故往往使人员受到较严重程度的伤害,非死即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因此,高处坠落事故被列为建筑行业旌工“四大伤害”q1第一大伤害,在高层建筑中尤其明显,归纳其特点是:事故发生频率高;易发事故部位多;群死群伤严重,事故危害性大;临时合同工特别是青年工人事故发生率高。
文,杨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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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机械和起重伤害特点
建筑机械与工厂内的机械设备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使用的环境条件不同;作业对象不同;作业地点和操作人员不同。由于建筑机械具有以上的使用特点,其安全性比厂内设备差得多.发生伤害的概率自然也就高得多。
2.3起重伤害事故一吊物坠落
在我同,随着起重机械使用数量的增多,起重伤害事故占全部下业企业伤亡事故的比例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起重机械常见事故有:吊物坠落、挤压碰撞、坠落事故、触电事故、机体倾翻事故。
3.加强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
3.1企业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安拿教育和培训是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事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的主要方式和途径。通过教育和培训,就能有效地预防从业人员产生不安全行为,提高其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减少人为的失误。
3.2探索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模式
pdca循环法,是美国管理专家戴明首先提出来的,是目前各行业实施安伞管理过程中普遍应用的管理模式。pdca循环.即:计划(pl∞)一实施(do)--检查(check)一处置(act)四个阶段的循环。它是基于思维的逻辑程序,简明而易理解,实践性很强,具有广泛的实用性,有利强化企业全方位的、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3.3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足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管理向深层次发展的需要,对加快企业安全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论
综上所述.只有找出预防建筑旌工企业安全施工中所存在的种种弊端及其发生的原因。
才能有的放欠地去找出相荚的应对措旌。同时作为施工企业也要建立健伞有关安全施工的制度,不断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营造一个班上讲安全.班上做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良好的安全施下的氛围;作为建设工程的监管部门,也要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齐抓共管,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点。
第3篇 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
以前一提到起房造屋,人们的思想中就会浮现出“瓦、木、钢”三大工种肩挑背扛的情急,但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人类文明的逐渐提高,科学技术的日益更新,人们对房屋的要求已不在局限于最初的挡风遮雨、安家之所了,人们需要的是更加宽畅、更加明亮、更加实用、更加美观、更加耐用的建筑物;国家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科学的布置及拥有代表进步文明的标志性建筑;随着人口的不断持续增长,人类社会更需要缓解日趋紧张的住房危机及土地资源沙漠化、城市化的问题,于是,勿庸置疑,在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持下,楼房越盖越高:有了高层、超高层、甚至“世界第一高”,建筑物形状也是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美观:有了古典派、现代派、后现代派。随着“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观念的深入民心,楼房崛起的进度也是日新月异。于是,在新的形式下,光靠人的肩挑背扛已是无法完成如此巨大的工作任务了。
“人定胜天”,此话不假,但此句话不应纯粹理解为“人力”,而应是指“人类的思想、技术、创造力及能力等的综合”,所以,为了完成现代城市建筑任务,人们设计制造了适合各种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有“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施工机械、加工机械、实验计量设备”等,这些机械设备的应用,对现代建筑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应证了这样一句话“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有了它们,才有了当初的“深圳速度”,才有了今天的“三峡工程”,才有了社会面貌的日益更新。
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在多少竣工庆典的背后、在多少雄伟建筑的基座下面、在多少浮华表面之下,有多少人由于机械设备方面的安全事故而没能完全的享受人生,有的没能尽到儿女的孝道、有的没能尽到父母的责任、有的没能做到一个丈夫(妻子)的义务……痛定思痛的是,在这些事故中又有多少甚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所有的这些,给个人、给家庭、给集体、给国家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和损失啊!由此,我们应该再好好的反思一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及其丰富的内涵。“科学”顾明思义是人类摆脱愚昧、原始的法宝,而“技术”既是“科学”在具体社会事务中的一种体现。机械设备便是“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演变的进程中,由人的发明创造所设计制造出来的具体代表物,具体的一点讲,它们只是“技术”的产物。同时这也预示着并不表示是它们被制造出来人们就完成任务了,把它们制造出来的目的是为了“科学”的去利用它们,通过它们去提高劳动效益、减少浪费,以起到节约成本、降低人的劳动强度的目的,而不是一味的、有意无意的反而会伤害到人类,给人类带来痛苦,这样,如何科学的去利用它们便是一件值得探讨的事。机械设备在现代建筑施工中充当着提高生产力、节约生产成本的重要角色,同样对它们的安全使用管理在现代建筑施工中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代发展的必然性,已经越来越体现出宏观调控及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重要作用。在建筑企业,既项目体的重要地位将愈来愈得到重视;同时,它所担负的责任风险也“水涨船高”,随着国家新“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及“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意识的深入贯彻,“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就尤为显得重要。
现代的施工企业,为了更好的降低生产成本,充分的利用企业现有的自有资产,都将设备统一管理以便宏观调控,要求项目体采取有偿租赁的形式,一方面盘活了企业资产,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投资浪费,同时提高了机械设备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减少了项目负担,使项目体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做好工程。当然,这并不是就表示项目体就可以完全甩手不去管理机械设备了,相反,由于“租赁机制”的推进、“项目成本核算”意识的加强、“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法制观念的深入民心,这就要求项目体更加重视“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
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一个团结的项目管理班子,懂得从每一个源头去节约、从每一个过程去管理、从每一个结果去总结,尤其是在目前形式下,人工定额较市场价格低的多、材料大部分甲供及今后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情况下,如何的管理使用好项目机械设备,减少不必要的修理损耗、意外损失、停机误工等,最大限度的降低实际机械设备发生成本,对项目成本核算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今后投标的发展趋势都是最低价中标,这又给有限的建筑利润雪上加霜,这就使得作为企业的直接生产生力军——项目体更担负不起任何风险,这就要求项目从成本、进度、质量各个环节精心组织、仔细施工,容不得半点差次,每一个环节的脱节都会给项目整个生产目标带来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安全生产”更来不得半点疏忽。因为无论是从项目成本利润上、还是从企业社会效益上、还是从个人角度讲,如果一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那么所带来的影响就是巨大的,有的甚至是致命的。在建筑行业,触电及机械伤害在安全事故中占有很大的一部分比例,这些都给施工企业及个人带来了沉重的思想及经济负担。为了避免这些不应该发生的事件发生,更需要我们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但究竟如何才能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呢,这就需要各个企业、各个部门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本企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去制定适合自己的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可以设立专职的或兼职的机管员、或责任现场机电负责人去落实具体事务……总之应该走“适合中国国情的路”,且不可“全盘西化”、盲目效法、“东施效颦”。单纯的靠做多少安全台帐来抓机械的安全生产,充其量,这只是象人穿衣服一样,“里短外长”面子好看,我们做安全资料的最终目的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能够达到“pdca”循环的目的,从根本上消灭安全隐患。
其实,要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首先是要从思想观念上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观念,要让每个人(上至项目经理,下至普通工人)明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要让“领导懂得自己不应该参与盲目指挥”、要让“工人晓得自己在本职岗位上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发现问题应该怎么办”,所有的机械运行、操作都应该按有理有序的程序进行,而不应人为的、想当然的或盲目的去操纵、运行。因为“尊重是相互的”,机械设备也是运行中的事物,人与它们的关系也可以理解为“人与自然”的关系。
同时,在人的思想教育方面,我认为应该重复、反复,不厌其烦的重申“安全生产”,使这个观念在人的内心处根深蒂固,尤其是项目领导,使他们明白:安全工作要靠平时抓、提前抓、而不是事后抓。在“安全生产”和“生产安全”这两个词的理解上,我认为还是存在一丁点的区别:前者指安全措施到位之后才进行生产工作,从措施上确保了生产的安全所谓“安全生产”;后者指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安全,边进行生产工作边采取措施以保障安全,所谓“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中对一个企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是“安全生产”在实际行动中的一个具体体现。一个优秀的企业、一个优秀的项目体应该在实际行动中去学会重视“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
第4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标准,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见附表1、2。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及外来分包队伍、劳务组织。
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重大危险源有效监控。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经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技术开发部、设备物资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部、企业策划部、财务部、工会、组织宣传部、纪委、团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管理部。
第六条 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促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
(二)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项目部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控制措施;
(三)综合协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实现重大危险源的可控在控。
第七条 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
(一)安全质量管理部
1、具体落实行政主管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章制度;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危险源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监督所属项目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对施工生产过程中工程质量进行监控,预防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4、协助单位其他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及下属单位研究制定和执行防止事故措施,参与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重大危险源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并督促落实;
5、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及时掌握、分析、评估集团公司系统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提出强化危险源管理措施,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6、参与重要安全设施和设备验收工作。
(二)技术开发部
1、跟踪国内外安全技术标准动态,管理企业安全技术标准的制订与监督实施;
2、组织重难点工程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中有关安全技术应用和安全防护工作;
3、协调各设计项目中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和优化工作。协调内部设计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技术关系。
(三)工程管理部
1、对重点施工生产中有关技术方案问题负安全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审批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解决施工中疑难问题,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3、负责各在建项目工程防汛、防坍塌、滑坡等专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状况和变化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物资设备部
1、负责重大安全设施和设备验收,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运行、大件吊装及特大型工程施工供用电、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管理等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督管理,掌握其分布状况和变化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控制措施的落实;
3、组织重要物资和安全防护用品合格供应商的评价工作,控制物资进场检验、试验工作。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备、脚手架木、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文明施工的环境保护要求;
4、组织协调应急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五)经营事业部
1、对工程招标书进行评审时,评价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系数大小;对施工现场察看时,调查保障安全工作措施;在编写工程投标意向性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根据设计文件编写安全保障措施;
2、工程中标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安全责任,接受技术交底时查询安全技术内容;分包工程时,在合同中应明确工程总包单位与分承包商之间安全责任;
3、审核本级施工项目安全措施经费概、预算,确定工程项目安全费用计划成本、核算实际成本;
4、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规定,在集团公司投资经营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运行中搞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计划、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及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
(六)财务部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企业实际情况,督促下属各单位和项目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专款专用;
2、保障必要的安全投入资金,负责组织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或整改事故隐患所需经费进行审定与拨付,并提出合理开支经费建议。
(七)人力资源部
1、根据本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定员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2、负责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八)社会保险事业部
1、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按国家规定确保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其它有关责任险种保险。
(九)企业策划部
1、制定企业安全规划目标,并监督实施;
2、对分承包商及外部劳务人员进行安全资质或资格审查,并监督签订分承包商分包合同或用工劳动合同;
3、负责外部劳务管理中有关安全工作宏观管理。
(十)组织部
1、在考核所属单位党委及领导班子建设和年度考核工作中,考核班子和个人安全生产绩效,并提出处理建议;
2、督促所属单位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一)宣传部
1、负责集团公司安全文化建设筹划与实施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外宣传安全生产典型事例和成功经验;
2、负责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对外统一报道和协调;
3、负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
(十二)工会
1、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合法权益,教育员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
2、监督各级、施工现场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预防食品中毒;编制防暑降温防寒工作计划,预防煤气中毒,并督促落实;
3、参与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制订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协同做好善后工作。
4、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投入,检查督促单位参加职工工伤保险。
(十三)团委
1、协助行政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2、配合党委、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组织团员青年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术训练,提高其操作技能。
第八条 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都要成立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小组,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其主要职责:
(一)组织所属单位、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督促所属单位、项目部做好重大危险源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落实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
(三)组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协助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
(二)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三)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数据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无遗漏;
(四)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及时如实报告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各类事故;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必须责任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第三章 危险源的辨识、登记、评估和备案
第十条 危险源的定义
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
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因素,有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期内的慢性损害和累积作用。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章附则中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注:安全生产法第96条注解: 与《安全生产法》
gb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中危险源与《安全生产法》中重大危险源的定义的区别: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配套的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标准为《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标准, gb 18218-2000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在适用范围中明确: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显然,上述标准仅适用于易燃、易爆、有毒类的化学物质。它的局限性较大,不适用于核设施、矿业、建筑业、水利工程、航天发射等,也没有涉及存在能量的装置(设施、作业活动)等。
由于以上原因,此处必须加上建筑工程危险源的定义---- 建设部建质安函[2006]145号转发《南京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再加上前面第二条: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第十二条 危险源的分类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把危险源划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载体或危险物质以及自然状况。包括动力源和能量载体以及具有危害性的物质本身。是事故发生的前提和事故的主体,决定事故的严重程度。表1列出了可能导致各类伤亡事故的第一类危险源。
(二)第二类危险源是指造成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包括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1、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分不安全行为(unsafe act)和人失误(human error)。不安全行为一般指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人失误是指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预定的标准。不安全行为、人失误可能直接破坏对第一类危险源的控制,造成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可能造成物的因素问题,进而导致事故。
2、物的因素
物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unsafe condition)和物的故障(或失效)(failure or fault)。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是指机械设备、物质等明显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可能直接使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措施失效而发生事故。
3、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主要指系统运行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照明、粉尘、通风换气、噪声和振动等物理环境,以及企业和社会的软环境。不良的物理环境会引起物的因素问题或人的因素问题。
4、管理因素
管理不善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减少甚至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通过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建立完善的设备保养制度、推行文明施工和“一法三卡”等活动予以控制。
第十三条 建筑施工危险源辨识
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源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一)第一类危险源从以下方面进行辨识:
1、产生、供给能量的装置、设备,例如变电所、供热锅炉等;
2、使人体或物体具有较高势能的装置、设备、场所, 例如起重、提升机械、高度差较大的场所等;
3、能量载体,例如运动中的车辆、机械的运动部件、带电的导体等;
4、一旦失控可能产生巨大能量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充满爆炸性气体的空间等;
5、一旦失控可能发生能量突然释放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各种压力容器、受压设备,容易发生静电蓄积的装置、场所等;
6、危险物质。除了干扰人体与外界能量交换的有害物质外,也包括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具有化学能的危险物质分为可燃烧爆炸危险物质和有毒、有害危险物质两类。前者指能够引起火灾、爆炸的物质,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易燃固体、可燃粉尘、易爆化合物、自燃性物质、忌水性物质和混合危险物质八类。后者指直接加害于人体,造成人员中毒、致病、致畸、致癌等的化学物质;
7、生产、加工、储存危险物质的装置、设备、场所,例如炸药的生产、加工、储存设施等;
8、人体一旦与之接触将导致人体能量意外释放的物体,例如物体的棱角、工件的毛刺、锋利的刃等。
(二)第二类危险源按场所的不同初步可分为施工现场危险源与临建设施危险源两类,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进行辨识。
1、与人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集中表现在“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与物的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等危险源中。
3、与环境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生产作业环境中的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照明或通风换气等方面的问题。
4、与管理因素有关的危险源主要表现为管理缺陷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有法不依、违章指挥、安全教育不够、处罚不严、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安全检查不够等。
第十四条 划分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单元的一般性原则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活动、施工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危险有害物资储存场所来划分识别评价单元,使识别评价单元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帐,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应定期或及时审核所属单位、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台帐,并负责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
第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要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认真完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
第十七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项目部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或指定分管领导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工作,确定是否构成国家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第十八条 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安全管理程序》(sb14g/0/04-07c)规定及时上报子、分公司,集团公司。
第十九条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所在单位、项目部应及时分别上报当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
第四章 分级监控与管理
第二十条 根据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及危害、严重程度,将重大危险源分为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30人或重伤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死亡人数10~29人或重伤30~4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死亡人数3~9人或重伤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死亡人数1~2人或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第二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应按提高一个等级进行评定:
(一)重大危险源曾发生过重大以上事故的;
(二)重大危险源可能危及住宅区、生产单元、机关团体、学校、交通要道的。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
(一)对构成中铁建总公司要求的特别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一级重大危险源,由集团公司确定后上报中铁建总公司协同控制;
(二)对构成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确定为二级重大危险源,由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辨识后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协同控制;
(三)对三级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确定后上报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由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协同控制;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直接监管,并建立有效的动态监控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的确定
除了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外,危险源分级一般按危险源在触发因素作用下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与发生事故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划分。
按事故出现可能性大小可分为可能、不可能、几乎不可能。根据危害程度可分为严重、较大、一般等级别。
危险源分级实际上是对危险源的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考《“一法三卡”工作手册》中“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控制策划一览表”。通过评价出的危险源风险程度,从而确定危险源的等级。
第二十四条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
危险源的控制可从三方面进行,即技术控制、人行为控制和管理控制。
(一)技术控制即采用技术措施对固有危险源进行控制,主要技术有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和转移等。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及其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须根据本工程危险清单有针对性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确保这些措施在施工现场能得以实施;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是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控制内容,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应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达到规模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对施工操作者和责任人进行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保存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
4、收集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学习并掌握工程施工危险源的辨识、管理和预防;
5、在施工中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
(二)人行为控制即控制人为失误,减少人不正确行为对危险源的触发作用。
人为失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操作失误,指挥错误,不正确的判断或缺乏判断,粗心大意,厌烦,懒散,疲劳,紧张,疾病或生理缺陷,错误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装置等。人行为的控制首先是加强教育培训,做到人的安全化;其次应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操作安全化。
(三)管理控制除危险源分级管理外,还需采取以下管理措施,对危险源实行控制。
1、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
2、明确责任、定期检查;
3、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
4、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5、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基础建设工作;
6、搞好危险源控制管理的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二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二十六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一级重大危险源名录、控制措施及治理情况进行一次公示。
第二十七条 各子、分公司每季度对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和运行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更新建档,督促完善控制措施和跟踪监控。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十八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重大危险源信息档案及时更新;
(二)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
(三)建立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四)按照“一法三卡”要求设立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五)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状态,检查、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
(七)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变更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当地及负责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每年进行演练;
(八)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九)按照《“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科技管理体系。
第二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台帐;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五)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
(六)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三十条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必须逐级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潜在的危险性评估;
(三)应急救援报警系统及信息传递;
(四)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物资;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六)应急救援程序与行动方案;
(七)事后的恢复;
(八)培训与演练;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经费保障。
第三十一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施工项目,施工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
(二)方案若可行,应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有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三)符合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查;
(四)随着施工进度的发展和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应随之不断更新或补充;
(五)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六)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三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必须满足“消除风险、降低风险、个体防护”三级控制原则。对有缺陷和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立即进行整改,若不能立即整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第三十三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所必需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严禁违章作业。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监测,随时掌握危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状态,实施动态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有关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监控措施。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和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
第六章 处 罚
第三十九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或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加重处罚,并在各类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一)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的;
(二)未按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的;
(三)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的;
(四)对重大危险源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五)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全或隐瞒不报的;
(六)未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七)未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八)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
(九)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未立即整改的;
(十)未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监控所需资金投入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项目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一条 其他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子(分)公司、区域性工程指挥部、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并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5篇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
四川阆中海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民营企业,自二ooo年九月组建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公司党、政、工一班人齐心协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抓生产不忘抓安全,抓现场重视抓文明施工,做到了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安全保障有力,从而实现了年年超额完成施工生产计划,安全生产无事故的佳绩,并多次获得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其中:二oo五年承建施工的蟠龙·城市花园3#楼工程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结合企业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多年实践,我们认为:抓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是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我们的措施是: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命脉。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在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选拔任用了长期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同志担负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五项工作任务;成立了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防火领导小组、抢险领导小组、事故处理、纠纷调解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其它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承担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相应责任;工会对劳动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群众监督等负责;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部门责任。各工地项目部均成立了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和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建设规模,按照国家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设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公司的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2、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与施工项目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就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措施、奖惩、安全风险保证金的缴纳等条款予以明确;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项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
3、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不仅是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且是展示企业形象的舞台。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纳入了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安排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设有相应的机构,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保卫部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拟定工作目标,制定措施,并定期进行考核验收和申报。同时,为了调动项目创建标准化工地的积极性,公司还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政策,鼓励在建项目责任人积极争创标准化工地,2005年公司承建的蟠龙·城市花园3#楼工地被评为“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公司就一次性给予了3万元的现金奖励。通过这种有效激励、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从而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促进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
4、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就根据建设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套符合实际能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项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例如:在公司中标承建的阆中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施工前期我们就编制了《安全施工方案》、《脚手架搭拆施工方案》、《临时用电安全施工方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施工专项方案》、《塔吊(龙门吊)起重吊装安拆施工方案》、《施工机具使用方案》等,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查签字后发放到项目部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公司和项目部双重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5、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报告。其岗位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项目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按章处罚。(3)检查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去执行;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5)对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因此,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决定了其重大作用,公司在选派专职安全员任职过程中,必须对其工作态度、实践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方予上岗。
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增强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制度等得以顺利贯彻执行。我们的主要措施是:
(1)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每当一个项目开工,安全警示标语、标牌是必不可少的,旨在时时刻刻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为载体,使抓安全工作经常化,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近年来,公司把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贯穿于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公司每月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通报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公司在开展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限期落实整改;同时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适时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项目部每周五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对本周的工作进行小结,肯定成绩,纠正工作中的偏差。
(3)项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首先,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其次,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分班组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同时我们尝试了项目部《安全签到簿》做法,根据民工特点,即每天上午、下午到班前去项目部签到,相面一次管理人员,针对不同工种和不同部位,提醒安全守则,叮嘱到位,监督必备用品,从而使管理者心中有数,管理有序,行之有效。再其次是时常开展班组安全学习,专职安全员定期组织班组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作业环境改变、各季节气候变化及班组的安全动态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知识。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从而在公司内部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事事抓安全、个个保安全的局面。
7、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
安全投入是企业和工人的“救命钱”,安全投入较少或者严重欠缺,导致安全技术装备、防护设施不能到位,不安全因素不能及时消除,因而极易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因此,要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就必须持续有效地进行安全投入。一方面,公司在与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就按标准将“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予以明确,并约定在开工前予以一次拨付,同时监督项目部专款专用,不得俭省和挪用;另一方面,公司在施工检查中若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在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未果的情形下,公司将直接动用项目安全保证金,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8、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区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内容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概言之,安全技术交底要做到及时、细致,符合现场实际,达到有的放矢的目的。
9、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公司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项目安全性进行定量评价,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后报公司组织人员复查。同时,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公司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全程预防控制,做到安全意识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安全监管到位、班组自控到位、环节联控到位。抓好事前、事中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把任何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排除在安全“门槛”之外。这样才能够有效避免或者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6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资料内容
一、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一)企业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控制目标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企业特色、项目特点,按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如企业达到市级安全先进单位,项目达到安全创优等各种荣誉。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项目根据作业条件的需要,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文明工地的目标。
(二)企业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正式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必须有上级部门审批和传阅记录。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红头文件和传阅记录,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有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和项目发放记录。
(一)安全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三)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专项(施工用电、大型机械、特殊类脚手架、防暑降温等)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四)设备(含紧急救援器材)安装、拆除验收制度(含检测、操作规程、定期保养、维修、改造报废、特种设备管理内容)
(五)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专业类、劳务类等分包单位安全职责、权限、考核、奖罚考核)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七)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八)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九)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一)工伤事故报告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制度(项目制定)
(十三)消防管理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四)保卫值班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五)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项目制定)
(十六)事故紧急救援制度(企业和项目均需制定)
(十七)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第7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专业工程师要检查分包方、专业分公司,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分承包方自带的大型施工设备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经理部安全主任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标准厂家的认证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重点
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陷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制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重点集中在:
(1)高处施工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防物体打击;
(2)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3)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4)塔机安全措施等;
(5)现场消防工作。
第8篇 漫谈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困境与对策
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目前,在国内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诸多的安全问题:一方面来自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另一方面来自于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无论是何种原因引发的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都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因为安全问题不但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更将影响到高层建筑施工的进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高层建筑施工自身的安全问题
高层建筑施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的施工,与普通建筑相比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工期相对较长等显着特点,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引起安全问题的因素也多于普通建筑工程施工。
高层建筑施工的作业高度较高,大量施工工作都是在高空中进行的。50m以上的高度与在10多m的高度进行施工作业是有很大区别的,对于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都有极高的要求。高层建筑施工中,楼面预留洞口坠人死亡的事件常有发生,高处坠物导致人员死亡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期普遍较长,许多设备、机械长期放置于施工现场,在此期间由于人员变动、气候变化等原因,都会使正常的施工设备、机械转为一种不正常的运行状态,成为主要的危险源,如果不注意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修,就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并且极大威胁着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2)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不断升级,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需求日渐提高。而我国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与理念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多是由其他部门人员兼管,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监理部门,这就造成了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另外,有一些施工单位撤销安全管理部门来减少人员开支,这也就造成了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无人负责和监理不周的现象。
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单方面工作,更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建筑管理相关部门更要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将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视作一项长期、重点的工作,坚持长期不懈的管理与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9篇 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全市受监工程吊篮的管理工作。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受监工程的吊篮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吊篮租赁单位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吊篮产权单位在租赁(使用)设备前,必须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产权登记备案手续,方可租赁(使用)。
出租吊篮时,租赁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五条 租赁单位购置的吊篮必须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租赁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篮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六条 租赁单位应派专业人员(也可委托安装单位派人)负责吊篮设备日常使用的维修保养和检查工作,确保吊篮的安全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第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吊篮,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于国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制造厂家及有关要求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 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工作应当由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负责装拆。无安装资质的租赁单位和使用单位不得安装、拆卸吊篮。吊篮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登高架设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吊篮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吊篮安装、拆卸前,安装单位应当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并报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时应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采用高处作业吊篮的,应将吊篮安装、拆卸方案纳入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方案并经专家论证,方可实施。
(三)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应设置警戒区,安装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 吊篮安装完毕并自验合格后,报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和《杭州市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使用登记表》,自检测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工程受理的监督机构登记备案。
吊篮在同一施工现场进行二次移位安装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填写《高处作业吊篮安装验收表》,存现场备查。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审查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安装、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二)制定吊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三)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专业人员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每班作业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对吊篮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
(五)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对吊篮实行专项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一)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吊篮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二)审查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吊篮的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审查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吊篮安装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
(三)提供和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吊篮安装、拆卸所需的车辆进出场条件和安装、拆卸安全条件,并提供临时用电电源。
(四)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安装后的吊篮进行验收。
(五)监督使用单位对吊篮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租赁单位(安装单位)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维修保养,派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或要求相关单位整改。
第十三条 吊篮操作人员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四条 吊篮作业时,严禁超载。吊篮上宜设置超载保护装置。严禁使用与说明书规格不符的超长吊篮。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第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及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操作人员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六条 在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当对吊篮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告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排除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篮。
第十七条 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大于一年。安全锁应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验标识应粘贴在安全锁的明显位置处,同时应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
第十九条 吊篮操作人员应当配备独立于悬吊平台的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它安全装置。
安全绳应当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将安全绳、安全带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第二十条 对作业环境的要求:
(一)严禁在大雾、暴雨、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作业。
(二)工作处阵风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5级风力)时,操作人员不准上悬吊平台。
(三)有架空输电线场所,吊篮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如果条件限制,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
(四)禁止夜间施工。
(五)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周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第二十一条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易燃易爆品。
在外墙上施焊、打玻璃胶等作业,应对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实施隔离防护,对使用中粘附到钢丝绳上的玻璃胶带纸、涂料、水泥等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二十二条 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出入。严禁作业人员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
第二十三条 配重有质量标记,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悬挂机构的配重穿杆上,并具有防挪移措施。
第二十四条 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应设置安全环,绳夹数量为4只。间距、固定方式应符合gb5976-86钢丝绳夹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gb5972钢丝绳报废规定。
第二十五条 吊篮用电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05要求,设置开关箱。
第二十六条 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吊篮的使用情况,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应采取巡查、抽查方式对吊篮的安装、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监督部门应当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对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依据市建委关于《***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信用扣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应强化六个基本意识
在建筑安装、矿山开采等生产企业中,无论大会小会,只要有领导讲话,有形无形之中都会强调注意安全,而在强调讲安全时大多要讲提高意识之类的话,笔者管了几年的安全,也是如此。现在细细回味过去关于安全的讲话、发言、哪怕是平时的聊天,对安全意识的说法问题产生了一些疑问。过去讲安全意识总是没怎么讲清楚,没怎么细细归类,大多是泛泛而谈,概念比较模糊,如是就想总结一下,将安全意识简单归类,与大家交流交流,希望能够产生一丝共鸣。
一、责任意识
强化“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讲安全就是讲政治的高度的责任意识。“安全工作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每位员工应尽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安全,它关系到社会稳定、企业生存发展、员工的安危。安全工作也是关系到各级管理人员前途命运的问题,有多少同志因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尽到位而断了送大好前程。因此,各级领导、全体员工都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人人都应把安全工作当作自己的第一责任,首先做到自己不违法,不违章,不制造、不传递安全隐患,才能带领大家去实现平安月,平安年的安全管理目标。
二、教培意识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最基础的功夫。如果淡化教育、培训,认为教育、培训是一种形式,是走过场,不在这个方面下足够的功夫,那么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就会事倍功半。作业人员不知道规章、规范,不熟悉安全技术,不了解自控技能,不掌握预防知识,不会识别安全隐患,不会采取控制措施。这样的混乱状况,就是因为从主管到层层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意识淡泊,怕花钱怕费事小家子气而造成的。教育、培训意识淡泊本身就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岗前教育培训、过程中教育培训、季节性教育培训、针对具体情况的教育培训、首件施工的教育培训等等,都必须认认真真的进行,从实际需要出发,要做到干什么培训什么,培训什么会什么的原则,千万要摒弃假大空的形式主义。同时,应将安全管理人员的培养、使用纳入制度管理,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队伍,使之安全管理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放心迈进。
三、投入意识
俗话说,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等等。这些说法是非常有论理的。安全事故,轻者损失几十万元,重者损失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更多,这难道不是效益流失因此说,安全既是投入工程也是效益工程。
要想平平安安,就必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必要的投入,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管控的需要,保持施工生产与安全管控的平衡,一旦打破了这种平衡,该投入时不投入,或者投入不足,就会出现漏洞和隐患,隐患叠加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发生偏移,导致事故的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国家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比例一版在1.0—2.0%不等,是根据行业危险程度而定的。在抓成本控制上,安全措施费千万不要打折扣,需要多少就投入多少,按比例提取的费用不够时,应毫不犹豫的增加,绝对不能靠节约安全措施费来获取效益。谁要是在安全投入方面中扣扣唧唧,谁就不配当领导,就等于是置员工的生命于不故的大害虫。
四、信誉意识
强化安全是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的信誉意识。出了安全事故,将损害企业信誉、砸企业的牌子,破坏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铁道部实行的信用评价管理,将等级安全事故作为一票否决,给施工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安全事故导致某单位招投标“停牌”的消息不时的见诸报端,其教训应该尤为深刻。
五、幸福意识
强化“无危为安,无损为全,平安是福”的幸福意识。安全管理莫懈怠,一出事故坑三代。这句话并非危言耸听。凡事故者,非死即伤,既害自己也害家人,既害同事也害朋友,还会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无论是重伤还是人亡事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和灾难,是难以用金钱来弥补的。没有安全何谈人生幸福没有安全何谈家庭完美无危即安,无损为全。大家熟知的“7.23”动车事故,剥夺了多少人的生命又有多少完美的家庭被破坏得悲惨不堪
六、管控意识
管控意识是前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安全管控,是需要全员行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方能达到理想效果。在管控意识上,一把手起着关键作用,人力、物力、财力能否正常满足安全管理需要,就看一把手是否明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苦恼往往就在一把手的不明智上,要人没有,要钱不给, 出事即罚,有功不奖的一把手不是没有。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全方位辨识安全隐患,分析安全风险,制定管控细则及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尽职尽责,锱铢必较,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卡控措施,做好预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把安全预控的力度放到现场,落实到人头,坚决消灭低级性、重复性、责任性事故。
第11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机管员和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及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了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依据工程施工规模,按照国家持证上岗管理规定,配齐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施工各班组均设有不脱产的安全员;设置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使项目部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2、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与各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这样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项目部建立健全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各班组成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从而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完善另外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设。
3、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就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套符合实际能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项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报经监理公司总监审查签字后发放到项目部实施。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了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4、项目专职安全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其岗位职责包括:(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项目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工人违章操作行为,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按章处罚。(3)检查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去执行;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项目各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范、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督促各班组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落实整改。(5)对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因此,项目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决定了其重大作用,项目部在设置专职安全员过程中,必须对其工作态度、实践经验以及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方予上岗。
第12篇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 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00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
的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和钢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个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
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安全检验的有效合格证,没有漏电保护器,或绝缘损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章 脚手架作业
发现以下隐患每条每次罚款1000元:
1、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架子临空一侧没有安全网,高处作业的平台、陡坡、架子临空一面必须有1.5米高的安全护栏;
2、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不积水,不沉降;
3、脚手架必须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举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并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确保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铁丝集中处理;
10、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现场严禁吸烟;
11、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
12、严禁凌空透支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乱扔;
1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脚手架验收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15、脚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质必须合格。
第三章 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双层脚手板铺设,层间相隔0.8m,两侧用脚手板绑扎,并用安全网封闭维护。在出入口上方设醒目安全标牌。违者罚款1000元。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不使用破损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进入工地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许留长发、长辫,不许戴围巾、穿裙子,违反一项罚300元。
4、根据高处作业“四口”临边防护要求,设1.2m高防护栏杆,横杆不少与3道,下设300mm高踢脚板,对预留洞口采取严密封盖,对电梯井洞口设1.2m高固定栅栏门,竖井每层管架上铺脚板封闭,每三层加设安全网一道;楼梯均设栏杆扶手,用安全网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设安全警示牌,保证足够的采光和照明,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违者罚款1000元。
8、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休息,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章 基坑施工
发现以下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1、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由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应牢固可靠;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3、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4、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应设置一明排水沟,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并及时将积水抽抽走;
6、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
第五章 施工现场特种作业
1、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6000元。
2、升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擅离职守,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00元。
3、切割机、圆盘锯、电动砂轮机要有护罩,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4、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不得在机车车辆下、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或避风雨,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7、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并对机械造成危害的视机械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8、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工程机械(含起重设备)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
9、电气焊时,电焊工应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0元。
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11、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的,罚款1000元。
第六章 消防措施
1、用电安全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
以上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开具动火证私自动火的罚款3000元。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违者罚款1000元。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 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违者罚款1000元。
3、严禁在禁烟、禁火场所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罚款2000元。
6、严禁乱丢擦拭物(破布、棉纱、纸张等)、易燃物、废油罚款500元。
第七章 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300元。
2、在施工现场打闹,,赌博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2000元。
5、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违者罚款5000元。
6、严禁酒后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八章 货车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硬牌照、保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上路,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制动有效,配备灭火器,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3、车辆驾驶员车辆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场内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罚款30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全面承担。
4、车辆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车,如有发现罚款2000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5、车辆驾驶员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者交于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车辆驾驶员车辆在场内作业,造成甲方、车辆驾驶员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0元。
7、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第九章 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10000元;屡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顿,并给予3万元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伤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均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并根据发生事故严重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a、发生轻伤事故 (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处以5万元罚款。
b、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10万元罚款。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①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 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⑦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c、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5万。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d、发生重大死亡事故 罚款15万×伤亡人数。
重大死亡事故 :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第13篇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分析及安全管理对策探析
1、建筑施工安全问题
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对工程的要求由原来的三“控”(质量,工期,成本)变成“四控”(质量,工期, 成本,安全),特别增加了对安全的控制,可见安全越来越成为建筑业一个不可忽视的要素。
1.1 施工安全
安全(safety),通常是指各种(指天然的或人为的)事物对人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运行正常、进展顺利等状态,近年来,随着安全科学(技术)学科的创立及其研究领域的扩展,安全科学(技术)所研究的问题己不再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中的狭义安全内容,而是包括人们从事生产、生活以及可能活动的一切领域、场所中的所有安全问题,即称为广义的安全。这是因为,在人的各种活动领域或场所中,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的潜在危险和外部环境有害因素始终是存在的,即事故发生的普遍性不受时空的限制,只要有人和危害人身心安全与健康的外部因素同时存在的地方,就始终存在着安全与否的问题。换句话说,安全问题存在于人的一切活动领域中,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始终存在,人类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也永远存在。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如图1.1所示,近十年来我国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一直呈下降趋势,然而从绝对数上看死亡人数和事故发生数却一直居高不下。
图1.1 1994-2004年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百亿元产值死亡率
1.2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本文笔者以2004年全国的建筑施工事故为例进行统计和分析,使我们可以更加深入了解和分析其中的一些内在的规律,并且找出那些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内在规律,可以对我们安全工作的方法和重点、方向提供一定的参考。
1.2.1 建筑施工事故类别
2004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仍主要是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和触电等类型,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2.00%,它们具体分布见图1.2。
图1.2全国2004年建筑施工事故主要类型分布
1.2.2 建筑施工事故部位
2004年,事故主要发生在临边洞口处作业,在各类脚手架上作业,安装、拆除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塔吊,土石方坍塌事故,因模板支撑失稳倒塌,施工机具。它们具体的分布见图1.3。
图1.3全国2004年建筑施工事故发生部位分布
第14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分析
序号
因素
危险源分析
对策
1
现场管理
难度大
本工程施工场地狭小,离周围建筑物临近,多层施工,工期紧张,各施工区段同时施工,交叉施工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难度很大
对现场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规划,减少平面交叉影响;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交叉施工影响。
2
高处作业
本工程多处层高等部位施工,施工过程中重点对这些部位进行管理。
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做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3
“四口”及
临边
工程现场地下室面积大,基坑深,临边、洞口多。
加强安全巡视管理,防护措施到位,不留死角。
4
交叉作业
由于工期较为紧张,同时大规模展开工作面。工序交叉施工多。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交叉施工影响。做好安全防护,降低风险。
5
大型机械设备的安拆及使用
本工程共投入2台塔吊,电梯2台,各台塔吊覆盖范围均有交叉,这些因素都要求在施工中必须采取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
编制设备安拆使用方案,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加强使用管理。
6
安全用电
工程生产、生活用电设备多,功率大,临电线路长,极易发生触电事故,安全用电管理不能有丝毫疏忽。
编制安全用电方案,设专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7
安全教育
及培训
参建人员多,专业复杂,专业施工队伍多,劳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如何提高参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关键。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15篇 浅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我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国民经济得到迅猛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新一届中央领导提出“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倡导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
但是,列为三大高危行业之一的建筑业,安全生产事故还是屡有发生。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可是,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事施工一线工人主要是农民工,他们文化水平低,缺乏安全知识,违章作业现象比较严重,易发生伤害事故。
我国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特别是北京作为全国首善之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更加严格,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采取期限停止招投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已上升的到事关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
我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多年,根据管理经验来谈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1.建筑企业内外部环境
随着改革深化,建筑企业已走入市场,国家基建投资不断加大,住房建设不断发展,使得建筑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建筑施工工艺也逐步向机械化、专业化方面发展。建筑企业的组织机构,实行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公司设有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和施工专业队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外部环境,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竞争激烈,迫使施工单位互相攀比,竟相压价。在这种环境下,增加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困难很大。
2.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条: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不安全状态;三是管理不到位。从事故案例可以看到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占事故总数的60%以上,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西西工程的坍塌事故是物不安全状态造成的,所有事故的发生都与管理缺陷有关。有的事故是三个诱因同时出现,有的只有一个诱因,怎样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安全管理的重点。
3.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对策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矛盾很多,突出矛盾就有以下几项:
3.1作业人员素质与从事高危行业的差距
建筑业有如: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业多等特点,反映施工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数多。可是,从事建筑施工的主要是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知道甚少,违章作业现象严重。如何使他们在建筑施工高危领域作业不出事故,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难题。
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近年来市建委对农民工教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发放教育材料、落实实名制和采取农民工夜校方式。近期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的通知》,采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试卷》统一组织考核。建筑企业,特别是劳务队伍和农民工自身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认真进行下去,通过日积月累的教育培训,农民工的安全知识会增加,自我保护意识会增强,安全事故就会大量减少。
3.2低价中标与安全投入
由于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竞争激烈,竟相压价。在这种环境下要增加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困难很大。建筑施工是把图纸上的线条变成实物,安全措施是临时的,业主关心的是工程质量,政府规定安全措施费用按比例提取,可是企业让利只能挤占这部分费用。
政府现阶段已把业主和监理列入施工安全责任范围,产生了好效果。这里并不是在推脱施工方责任,安全措施费用需要监理认可,甲方付款,没有他们任何安全责任,事情不太好办。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突出了“企业负责”,明确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主体职责。安全工作已不在是企业的职能工作,在国家提出创建和谐社会,倡导安全发展的环境下,因为投入不足,管理不善发生的重大恶性安全事故,政府会使这种企业无法生存。所以,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作为建筑企业一切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不管克服多大的困难也要满足需求。
3.3安全人员与业务要求的差距
现在的安全人员存在着“三低一高”现象,就是:学历低、职称低、待遇低和年岁高。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采用,建筑设计面向高大新颖发展,现有的安全人员能否适应现阶段的工作要求是可想而知的。集团招了几届安全专业的本科生,可从事安全工作所剩不多。这是一对矛盾,待遇低学历高不愿干,普遍学历低、能力低又使企业无法提高安全人员待遇。随着全社会对安全重视程度提高,安全作为关系企业生存的职业,势必会得到企业的重视。我祝愿不久的将来“三低一高”的现象,会被“三高一低”取代,就是:学历高、职称高、待遇高和年岁低。同时,现有的安全人员也应勤奋学习,做到学历低不代表水平低,职称低不代表能力低,用我们的实力争取相应的待遇,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使施工不出安全错误。
第16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主要内容:(jgj59-2011)
一、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二、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安全管理一般项目检查评定。
三、 文明施工:(gb50720、jgj146、jgjmt188)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等。
四、 脚手架:(jgj130)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安全通道等。
五、 临时用电系统:(gb50194、jgj46)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配电箱与开关箱、现场施工用电、照明用电、用电档案等。
六、 机械设备:(gb10055、jgj215、gb5144)(塔吊、施工电梯、桩机机械、搅拌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
七、 高处作业吊篮:(jgj202)施工方案、安全装置、悬挂机构、钢丝绳、安装作业、什降作业、交底与验收、安全防护、吊篮稳定、荷载等。
八、 基坑工程:(gb50497、jgj120、jgj180)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基坑监测、支撑拆除、作业环境、应急预案等。
九、 模板支架:(jgj162、jgj130、jgj128、jgj166、jgj231)施工方案、支架基础、支架构造、支架稳定、施工荷载、交底与验收、支架拆除等。
十、 高处作业: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攀登作业、悬空作业、卸料平台等。
十一、 安全管理评定等级:优良(80分以上)、合格(70-80分)、不合格(70分以下)时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第二节、具体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认可。
3、项目部应有各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项目部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7、项目部制定出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8、按安全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9、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考核。
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1、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具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项目部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三、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四、安全检查:
1、项目部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顶时间、顶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五、安全教育:
1、项目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时,项目部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规定、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作业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六、应急救援:
1、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火灾、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配备救援器材和设备。
七、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分包合同中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八、持证上岗:
1、从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方可上岗;
2、从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九、生产安全施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 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依法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根据施工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位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十一、文明施工:
1、现场围挡:
a、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围墙设置封闭围墙高度不小于2.5米;
b、一般路段的封闭围墙不低于1.80米;
c、围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a、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并设置门卫值班室;
b、建立门卫值守管理制度,配备门卫值守人员;
c、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
d、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企业名称和标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3、施工场地;
a、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
b、施工现场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坚实;
c、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d、施工现场要有排水设施,排水通畅、无积水;
e、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措施;
f、设置专门的吸烟室,严禁随意吸烟;
g、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管理:
a、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按平面布置图进行堆码;
b、材料堆码整齐;标明名称、规格;
c、材料堆码采取防火、防雨、防锈蚀等措施;
d、建筑物内的建筑垃圾清理采用专用运输工具;严禁随意抛掷;
e、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业库房内,并制定防火措施。
5、现场办公与住宿:
a、施工作业、材料堆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域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b、在建工程内、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c、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d、宿舍设置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两层,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
e、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且不得超过16人;
f、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g、夏季宿舍内应配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h、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良好。
6、现场防火:
a、施工现场建立消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b、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c、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符合规范要求;
d、灭火器材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符合规范要求;
e、明火作业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7、综合治理:
a、生活区内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娱乐的场所;
b、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c、建立治安防范措施。
8、公示标牌:
a、大门口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等(五牌二图);
b、标牌规范、整齐、统一;
c、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d、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9、生活设施:
a、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责任到人;
b、食堂与厕所、有害有毒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c、食堂必须有文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等齐全有效;
d、食堂使用的燃气管应存放在单独的房间,且该房间通风良好;严禁同时存放其它物品;
e、食堂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e、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f、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g、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h、设置淋浴室,且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i、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同一收集。
10、社区服务:
a、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b、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c、现场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
d、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十二、脚手架:
1、施工方案:
a、编制施工方案,结构进行计算,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b、当架体搭设高度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是,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架体基础:
a、架体基础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垫板、底座,且符合规定;
b、立杆底端距地200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直角扣减连接,横向扫地杆在纵向扫地杆下面;
3、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a、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符合规范要求;
b、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在该处设置有困难时,采取其它措施进行固定;
c、对搭设高度超过24米的双排脚手架,采取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剪刀撑延架体高度连续延伸,与地面的夹角为45-60度。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a、脚手板的材质、规格符合规范要求,铺板严密、牢靠;
b、架体外侧采用密目网封闭;网间连接严密;
c、作业层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外侧设置不小于180的挡脚板。
6、层间防护:
a、架体作业层脚手板下应采用安全平网兜底,一下每隔10米采用安全平网封闭;
b、作业层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c、架体底层沿建筑物结构边缘在悬挑钢梁与悬挑钢梁之间采取措施封闭;架体底层应进行封闭。
7、构配件材质:
a、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b、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8、交底与验收:
a、架体搭设前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b、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均应,并不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c、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十三、临时用电:(gb50-194、jgj46)
1、外电防护:
a、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b、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用隔离防护措施,并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
c、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
d、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对方材料物品。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a、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抵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b、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
c、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d、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e、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
f、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h、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
i、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n、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什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o、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3、配电线路:
a、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b、线路应设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c、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d、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
e、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按规定接用;
g、室内b敷主干线距地高度不得小于2.5米。
4、配电箱与开关箱:
a、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b、箱体结构、箱内电气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c、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
d、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e、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
f、箱体安装高度、位置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
h、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应大于30米,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米。
5、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a、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b、配电室、配电装置、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c、配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连锁;
d、配电室应采取防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工地工地平面图和系统图。
6、现场照明:
a、照明与动力用电分设;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采用安全电压供电;
b、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c、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照明线路与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符合规范要求;
d、施工现场按规范配备应急照明。
7、用电档案:
a、总包与分包之间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b、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程序,设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c、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
d、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有效,专人管理。
十四、施工机械:
1、施工什降机:
a、安全装置:安装质量限制器,并灵敏可靠;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并灵敏可靠;防坠安全器应在有效的标定期内使用;钢丝绳安装防松绳装置,灵敏可靠;
b、限位装置:应安装非自动复位型极限开关并灵敏可靠;应安装自动复位型上、下限位开关并灵敏可靠,安装位置符合规范要求;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安全越程不应小于0.15米;极限开关、限位开关应设置独立的触发元件;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并灵敏可靠;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并灵敏可靠。
c、防护装置:吊笼和对重升降通道地面安装防护围栏,围栏高度、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围栏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并灵敏可靠;地面出入通道搭设安全通道防护棚,且符合规范要求;停层平台两侧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平台脚手板应铺满、铺平。停层门安装高度、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d、附墙架:附墙架采用标准产品,当附墙架不符合现场要求时,另行设计,设计应满足刚度、强度、稳定性等要求;附墙架与建筑物连接方式、角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e、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g、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拆前先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审核;安装完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有责任人签字确认;安、拆人员及司机持证上岗;施工什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实行多班作业,填写交班记录。
h、验收与使用:
i、导轨架:导轨架的垂直度、标准节质量、对重导轨等应符合规范要求;连接螺栓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j、基础:基础制作、验收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板等结构上时,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基础应设有排水设施。
k、电气安全、通信设置:什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防护措施防护规范要求;电缆导向架设置、霹雷装置等符合规范要求。应安装楼层信号联络装置,并应清晰有效。
2、塔式起重机:
a、荷载限制装置:起重量限位器和起重力矩限位器;
b、行程限位装置:起什高度限位开关、小车行程开关、臂架幅度限位开关、回转限位器。
c保护装置:断绳、断轴保护装置;小车轨道行程末端应安装缓冲器及止档装置,并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度大于50米的塔机应安装风速仪,并灵敏可靠。
d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安装防脱钩装置、滑轮、钢丝绳、卷筒的磨损、锈蚀、变形等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e、多塔作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任意两台塔吊之间的架设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f、安拆、验收、使用:安拆单位应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核、审批;安装完毕应履行验收程序,验收表格由责任人签字;安装、拆卸人员及司机持证上岗;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实行多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交接班记录。
g、塔式起重机一般项目检查评定内容:
附着: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应安装附着,附着安装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当附着装置水平距离与实际不相符是,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安装内爬式塔式起重机的建筑承载力结构应进行承载力验算;附着前、附着后的塔身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h、基础与轨道:基础应按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检测和验收;应设置排水措施;路基箱或枕木铺设、轨道铺设应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i、结构设施:主要结构构件的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平台、走道、梯子、护栏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销轴、紧固件的紧固、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高强螺栓应使用力矩扳手或专用工具紧固。
n、电气安装: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供电;塔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或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应安装霹雷装置,电缆的使用及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五、施工机具:
1、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振捣器、桩工机械等的安装应履行验收程序;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应搭设作业棚,并具有防雨、防晒等功能;机械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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