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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管理工作7篇

发布时间:2022-12-17 热度:24

开工管理工作

第1篇 工程建设管理开工模式工作指引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之开工模式

二、开工模式

1、开工标准

项目首期开工优先施工样板区包括综合楼(售楼部)、中心园林、样板楼、大门、标志塔及其它重要配套如运动中心、学校等;首期其余住宅按照开盘前达到预售形象进度安排施工。

2、工期标准

开工至开盘工期标准、正常施工工期标准详见《新项目开盘前工期标准》(_地司管字[20__]第076号)及《工期标准》(_地司管字[20__]第094号)

3、抢工措施概述

为了确保六个月内开盘,须统筹安排、合理配

第2篇 掘进工作面班前开工准入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班组开工准入”指在开工前上岗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一体实施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待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生产。

2、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上岗干部牵头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否则不得开工。

3、安监工对“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协助做好检查工作。若不执行“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安监工有权指令停止作业。

4、掘进、机掘的中班和夜班缺员安监工的,也要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不定期抽查监督。

5、安全检查的内容

5.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准入检查评价内容

5.2局扇安设位置、选型是否合理。

5.3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规定

5.4机电设备是否完好无失爆

5.5是否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使用规范

5.6机组是否有急停按钮

5.7风筒到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5.8是否按规定安设“三条线”(静压管、压风管和排水管)

5.9机组喷雾是否符合规定

5.10监测系统运行是否规范

6、经“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后,确认工作面无安全隐患方可开工生产。

7、“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后,检查人员要按规定填写《铁鑫煤矿井下作业区域班组开工准入评价表》。

8、“班组开工准入”检查人员应该到位而没有到位,影响检查耽误开工的,要按“三违”论处,并给予责任者100-300元的处罚。

第3篇 掘进工作面“班前开工准入”安全检查的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1、“班组开工准入”指在开工前上岗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瓦检工一体实施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检查,待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开工生产。

2、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上岗干部牵头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否则不得开工。

3、安监工对“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协助做好检查工作。若不执行“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安监工有权指令停止作业。

4、掘进、机掘的中班和夜班缺员安监工的,也要组织“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安监部门要不定期抽查监督。

5、安全检查的内容

5.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准入检查评价内容

5.2局扇安设位置、选型是否合理。

5.3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规定

5.4机电设备是否完好无失爆

5.5是否按规定使用前探支护,使用规范

5.6机组是否有急停按钮

5.7风筒到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5.8是否按规定安设“三条线”(静压管、压风管和排水管)

5.9机组喷雾是否符合规定

5.10监测系统运行是否规范

6、经“班组开工准入”安全检查后,确认工作面无安全隐患方可开工生产。

7、“班组开工准入”检查后,检查人员要按规定填写《铁鑫煤矿井下作业区域班组开工准入评价表》。

8、“班组开工准入”检查人员应该到位而没有到位,影响检查耽误开工的,要按“三违”论处,并给予责任者100-300元的处罚。

第4篇 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管理办法

1.拟建工程的施工准备是工程正式开工的必要条件。

a、项目管理人员架构及施工队伍的确定

⑴公司工程部牵头,会同行政人事部,根据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复杂程度、工期要求,推选项目管理机构的人选,供公司领导参考。

⑵工程部会同地盘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分包商,并对投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考察,优先选用报价合理、施工质量优良、工期合理及社会信誉好的分包商。分包商的考察工作由工程部牵头,地盘参加,由工程部写出考察报告供主管领导决策。

b、技术准备工作

⑴工程部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及地盘技术负责人熟悉和审查拟建工程施工图,准备图纸会审。

①施工图的审核。对施工图上的说明及内容进行审核,包括建筑图与结构图的尺寸、坐标及标高等方面。

②对水、电、::煤气、排水、电讯及设备安装等图纸与其相配合的土建图纸进行布局、尺寸、标高上的复核。

⑵地盘组织地产部、工程部、设计单位、监理召开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由设计单位作设计和技术细节交底及答疑,地盘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经地盘经理签发后分发至与会单位及部门,并列入竣工资料存档。

⑶地盘根据现场的实际条件、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公司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工程部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工程施工指导性文件。

⑷工程部按照施工图及制定的施工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预算。

c、物资准备

⑴地盘根据预算的材料分析和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编制材料需要量计划;根据预算提供的构(配)件和成品、半成品需要量,结合地盘进度计划作出加工计划,报工程部及物资部审核,由物资部统一采购,地盘材料管理员验收调拔。

⑵地盘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出地盘行政办公用品用量计划,报请总经理审定,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采购。

d、施工现场准备

⑴工程部指导地盘对拟建项目现场的场地条件、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上及地下障碍物、市政管线分布、周围建筑物的坚固情况、基础形式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为工程的'三通一平'施工保护及施工污染控制提供依据,为施工总平面布置提供参考。

⑵由工程部测量工程师会同地盘相关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给定的永久性坐标和高程进行复测。误差超限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顾问公司;复测无误后,及时办理测量交桩手册,并按照建筑总平面图要求,进行施工场地控制网测量,设置场区永久性控制测量标桩。

⑶由地盘负责施工现场水、电、道路及电讯畅通和平整场地,并按消防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栓。

⑷地盘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安排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为正式开工准备好用房。

e、由工程部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并负责办理银行保函及保险公司保险事宜。

f、施工场外协调

由工程部配合地盘对建设项目涉及的部门或单位进行协调,如供水、供电、电讯、公安及当地政府部门,通过业务上的沟通,加强彼此间的协调关系。

2.工程协调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加强工程各方面的协调管理工作。除了在计划安排上做到合理,减少矛盾外,在日常工作中,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主动疏通,及时解决。一般两个星期召开调度会一次,根据各工程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定出召开调度会议例会制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解决问题的措施、期限和责任者。会后,由地产部及时整理出调度会议纪要,印发至有关单位和部门,分工负责,促其实现。

项目的工程协调管理,均由地产部牵头,工程部、物资部及地盘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3.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和贯彻国家、地区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规范、法规及管理制度。

a、工程质量管理体制

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地盘经理负责制。地盘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日常检查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牵头,针对工程不同内容(结构、安装、装饰、竣工)不定期组织各专业检查考核。

⑵建立地盘质量管理组织架构系统。按照公司对项目目标和规范要求,制定质量目标管理办法,分解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工序,一级抓一级,把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到施工全过程中去。

b、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⑴建立设计图纸会审制度。在工程部的指导下,工程开工前和不同专业工程开工前(结构、安装、装饰),由地盘组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进行图纸会审。

⑵建立质量'三检制'制度。地盘应将工程质量管理纳入到各施工组织设计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验收规范进行每一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工作。

⑶严格把好建材构配件及有关物资的质量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建材及有关物资进行检验,对证件不齐全,检验不合格的有关材料严禁使用。

⑷竣工资料的管

理。根据广州市城建档案馆关于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的要求。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备工程竣工查验。

⑸地盘质量施工日记制度。施工日记要求内容要齐全,施工部位填写完整,质量情况如实记录。

c、工程部应组织有关部门指导地盘做好质量管理,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⑴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工程部不定期地参加工程例会,检查工地的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控制方案,指导地盘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⑵组织工程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总验收及工程质量等级初评,对于工程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书,并严格监督整改。保证施工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d、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

⑴对于监理和政府质监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一般情况下,由地盘或组织分包商查出问题出现的原因,积极组织整改,复查合格后,由地盘以书面的形式报公司工程部;对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工程部组织地盘和分包商整改或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⑵施工或发生质量事故,应按事故性质、损失金额大小填写一般或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工程部,重大质量事故还要抄送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

⑶对于多次说服教育无效,施工质量确实低劣的施工队伍,可勒令其停工整顿,作出经济制裁,直至取消其分包或施工资格。

4.工程测量管理

a、由工程部测量工程师会同地盘相关技术人员对规划部门提供的测量控制点进行接收、复测及引测保护工作。

b、在测量控制点规划部门的认可后,由工程部会同地盘相关技术人员对控制网及建筑物主要轴线交点进行测量和检测;保护控制桩。

5.工程安全管理

a、总则

工程施工的前提条件是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为使工程施工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防止违章作业,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原则。

⑴遵守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法规、规范及标准。

⑵组织经培训合格、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⑶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做好员工安全培训和监督。

⑷制定有效控制参与工程的各有关施工队伍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机械、设施及作业场所施工安全,保证施工环境的安全与健康。

b、安全管理体制

公司的安全组织机构为主管副总经理负责的安全委员会。

⑴由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负责安全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伤亡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工作,为公司领导处理伤亡事故的决策起到参谋作用。

⑵各地盘设置专职安全督导,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c、安全委员会的职责

⑴受公司总经理委托,全面统筹公司有关安全工作事宜。

⑵向公司领导呈交有关安全工作报告及提出改进建议。

⑶向有关部门传达公司最新安全管理办法及达标要求。

⑷审订、::批核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工作计划。

⑸监督地盘安全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地盘安全大检查。

⑹研讨有关安全工作和劳动保护之建议。

⑺研究意外事故的统计数据及趋势,分析危险及损害工人健康原因,作出纠正方案。

⑻对意外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督促防范、整改措施的落实。

d、会议制度

⑴公司安全会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主持,工程部和各地盘经理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

⑵地盘安全会议:地盘经理主持,地盘全体管理人员、分包商及各班组的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⑶临时安全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可紧急召开临时公司、地盘安全会议。

6.文明施工准则化规定

a、地盘应自觉遵守国家、地区及公司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将工地环境卫生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实行'条包块管'责任制,地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每月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b、各地盘的环境卫生工作由地盘全面负责,并将环境卫生保洁责任落实到各分包商和施工班组。

c、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防止因施工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凡无法及时清运的,应在场地布置图中设定临时堆放点,并在施工中按图堆放。工程竣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多余的建材和垃圾全部清运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d、地盘区域内办公、生活区的文明卫生管理

⑴地盘区域内的办公、生活区应经常性地清扫,室内物品应放置整齐;工地茶水桶必须有盖加锁。

⑵地盘的食堂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做好保洁卫生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作身体检查,杜绝传染病源进入食堂。食堂的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堆场等污染源。

⑶地盘必须设置职工用厕设施,并定期做好清运工作。

⑷地盘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落实各项除害措施;自觉做好蚊、蝇、鼠、蟑螂的灭杀和预防工作。凡

委托专业部门承包除害任务的,应与之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违约责任。

7.地盘施工日记制度

a、专人负责记录地盘施工日记,从地盘进入现场作施工准备工作起,就必须指定专人做好施工日记。

b、施工日记要如实做好记录,作为工程质量或安全的备查依据。

第5篇 工程开工管理工作程序(8)

工程开工管理工作程序(8)

1.0编制依据

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工作程序。

2.0目的

对工程开工进行控制,确保合同工程质量符合合同文件的规定。

3.0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一切永久性工程的开工控制工作。

4.0工作程序

4.1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从合同工程开工日期开始起算,工期在合同协议中规定。

4.2总体工程开工令

4.2.1审批程序

承包商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可以提出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监理组审查同意后报总监办核查。核查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总体工程开工令。总体工程开工令的下达,并不表示承包商已经具备某一分项工程开工条件。

4.2.2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

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合同协议书签订情况、临建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情况、工料机准备情况、图纸及拆迁到位情况、自保体系建立情况、工地实验室建设及其验收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建议。

4.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4.3.1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总监办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必须经审批同意后确定。

4.3.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主要内容

(1)分项工程概况: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等。

(2)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包括人员组织机构、施工部署等)、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特殊和重要工程的专项说明(包括模板设计、排架设计、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附有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机构框图、施工工艺流程图和专项施工设计等。

(3)分项工程测量放样计算

(4)分项工程材料、标准试验审批情况

(5)分项工程机械设备配备情况

(6)分项工程自保措施(质量目标设计、保证体系、自检方法和手段、质量标准、技术交底单、质量保证体系工作流程图等)。

(7)环境保护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8)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具体要求见《工程进度管理工作程序》)

4.3.3分项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批程序

承包商应在一般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其它期限内向驻地办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一式两份)。驻地办在3天内予以审批。重要分项工程审批材料报总监办核查备案。

重要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在开工前14天向驻地办提交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一式三份)。经审批后,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中的施工方案报总监办核查。(重要分项工程项目为:桩基施工,现浇外露混凝土(墩柱、盖梁、桥台、通道、涵洞)施工,伸缩缝施工,梁板施工,底基层、基层施工、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大型构件吊装施工等)。

4.3.4审批要点

(1)施工方案是否合理

(2)质量标准是否准确

(3)自保措施是否得力

(4)准备工作经过检查是否已经落实

(5)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合理

(6)分项工程审批要素与上级要素是否对应

(7)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当

审批合格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作为监理工程师进行分项工程控制的依据,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商不得随意改变。

5.0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满足

5.1所有分项工程,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得到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以前不得擅自开工,为分项工程开工所做的准备工作除外。

5.2在上个分项工程质量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认可之前,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下个相关分项工程。

5.3所有分项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案组织施工,当监理工程师发现与方案不一致时,有权暂停此分项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应书面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补充材料,得到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或更改施工工艺。

第6篇 开工前安全管理工作监理措施

1、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落实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要求承包商提供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有总分包项目发生时);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a.临时用电方案;

b.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邻建筑物的保护等;

c.外架、井架及上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搭拆方案;

d.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e.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f.特种作业施工方案等;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场地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已完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持证上岗,已完成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交底,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临时用电已按用电方案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事项:

1)承包商报审的资料及方案应加盖与合同相同的印章(或有效的委托章),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名,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当报送人的人员名单与投标时的承诺或与业主协商的人员不一致时,原则上应调换同等条件和专业的人员并书面请经业主同意,所报人员中有非本单位人员时应提供有效的聘用手续,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报备手续。

3)各专项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第7篇 开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

1、应检查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情况,落实施工场地的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2、要求承包商提供如下安全管理工作资料,报监理部审查: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从业人员资格,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3)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有总分包项目发生时);

(4)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根据工程的具体特点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配套):

a.临时用电方案;

b.土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含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邻建筑物的保护等;

c.外架、井架及上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搭拆方案;

d.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e.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f.特种作业施工方案等;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条件:

场地三通一平、场地围护、临时设施、五牌一图等安全文明措施已完成,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已建立,人员持证上岗,已完成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与交底,总分包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批,临时用电已按用电方案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时应注意的事项:

1)承包商报审的资料及方案应加盖与合同相同的印章(或有效的委托章),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的签名,施工组织设计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2)当报送人的人员名单与投标时的承诺或与业主协商的人员不一致时,原则上应调换同等条件和专业的人员并书面请经业主同意,所报人员中有非本单位人员时应提供有效的聘用手续,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变更时应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报备手续。

3)各专项方案应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查,特别是要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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