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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管理工作3篇

发布时间:2023-02-03 热度:90

油品管理工作

第1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和大局稳定,使公司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信访,是指本公司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公司应当依照工作职责和规定程序处理。

第三条 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二)坚持保护信访人信访权利原则。对进行检举、揭发的信访人及其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严禁对信访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三)坚持疏导教育原则。及时、就地依法解决来信来访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四)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思想教育为主,做好疏导和超前工作,减少越级_,控制集体_,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凡发生系统内职工越级_,_者所属部门接到公司通知后,必须立即派人将_人员接回单位妥善处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必须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热情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

第五条 单位要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访机构,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

第三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公司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职工、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可对下列事项进行信访:

(一)对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

(二)检举、揭发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

(三)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应遵循逐级_制度,对信访事项应当先向与信访事项直接管理的单位提出。

第九条 多人反映共同问题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第十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信访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四章 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承担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对信访工作负有一定责任。综合办公室是公司信访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负责人阅信、接访包案等制度。对重要和重大信访事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并主持处理。

第十三条 信访部门的具体职责:

(一)受理职工群众来信,接待来访;

(二)贯彻好上级信访指示精神,承办上级机关或信访部门及本级负责人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向各部门及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

(四)协调、参与有关重要信访事项处理,指导检查责任部门的信访工作,并进行跟踪、督办和检查;

(五)在查办信访件中,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需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根据领导的批示进行分办处理;

(六)对已经或正在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一般不予受理,应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做好信访的统计、分析和信访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范围:

(一)秉公办事,文明接访,不得以权谋私。

(二)对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人及信访事项要有保密意识。

(三)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在转办检举、揭发和控告信访件时,可通过抄录或摘录转办;转办要准确及时。

(四)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

(五)办理信访事项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发现本单位对信访事项处理有误的,应当重新处理。上级发现下级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有误的,有权直接处理或责成下级重新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部门应及时分析信访工作中反映的情况和职工群众的愿望,定期向领导汇报。重要信息,随时报告并提出建议,改进工作。

第五章 信访受理

第十七条 信访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单位信访部门是代表本单位处理信访事务的主管协调部门,要按照职权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单位内的信访事项。各主管部门负责对有关主管业务内的信访事项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受理信访事项处理完毕时,应向信访人答复。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或要求书面答复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书面答复意见。

第六章 受理时限

第十九条 信访部门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要在30日内办理完毕,并根据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z,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二十条 领导交办、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信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对超过5人以上的集体_事项,应在3日内报告集团公司;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紧迫的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要在当日报告集团公司。同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 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当时能予答复的要给予明确的答复;当时不能答复的,要在接访后的30日内给予答复;对有署名的信函件,要在30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答复来信人。

第二十三条 上级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一般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60日内办结;特殊事项要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办结;紧急事项要依据转办的时间要求办结,并将结果报告集团公司。

第七章 信访秩序

第二十四条 受理信访事项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及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

第二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煽动、胁迫他人参加集体_或者防止他人退出集体_(党员、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策划、参与集体_)。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规定的,

信访部门可以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信访部门可请求治安保卫部门将其带离接待场所。

第二十七条 信访部门发现来访人员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精神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八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公司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信访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因处置不当出现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公司声誉等重大信访事项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的,公司综合办公室下达督办单进行督办;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第三十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十一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及本办法,妨碍信访秩序的,所在单位应予以批评教育或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工贸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2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定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 ”或“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二条 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

第三条 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第四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 开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以及指导此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 的新思路。

(三)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四)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 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五)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六)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五条 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一)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 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 议和监督。

(二)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与公开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公开方案 ,并予以监督、指导。

(三)监督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有 重大情况随时开会研究。

(四)负责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起草、会议 组织及日常协调工作。

(二)深入基层,指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三)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实 行公开。

(五)不断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资料,负责工作的登记、催办、落实和 信息的反馈交流。

第三章指导思想

第七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 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 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 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 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

第四章基本原则第八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 、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一)实事求是的 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二)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 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 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 开。

(三)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 众所接受。

(四)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五)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 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六)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 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第五章公开的内容第九条 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一)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二)改革与管理方案。

(三)财务工作情况。

(四)物资采购工作。

(五)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

(六)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七)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第十条 干部考核、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一)劳动用工制度。

(二)职称评定工作。

(三)年度考核兑现况。

(四)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

第十二条 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一)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二)职工困难补助情况。

第六章公开形式

第十三条 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一)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 公开内容。

(二)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 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 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

(三)厂情发布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 见的事项。

第七章公开时间

第十四条 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

(一)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

(二)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

(三)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 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第八章公开的程序

第十五条 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主要工 作报告、改革与管理方案提前10天发至各基层代表组超前审议。

第十六条 对各项决策的实施和工作执行情况

,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职工代 表值班巡视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 的研究与分析。

第十七条 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 争取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第九章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全心 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 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负责地把这项工作抓紧 、抓好、抓实。

第十九条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贵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经常化就是要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抓宣传、讲意义,又要抓落 实、抓典型、持之以恒。

(二)制度化就是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下来,形成 制度。

(三)规范化就是逐步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和责任落 实规范化。标准,把公开工作做深、做细,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职工更加满意 。

第二十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忌形式主义和一阵风。认真抓落实,力求取得更 大的实效。公开的形式要灵活有效,因事制宜。公开的程序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 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程序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程序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3篇 油品配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规范

为进一步保证今年各类油品配送数质量安全、准时、送达,结合公司各项管理实际,特拟订2010年度油品配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如下,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今年,是北京市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第四年,为保证春节期间的油品配送与厂区安全,公司特采取以下措施:

①自2010年2月13日6时起-2010年3月1日6时止,司押人员必须确保罐顶人孔盖时刻处于关闭状态,特别是:a.执行社会客户的油品配送时,尤其要注意检查人孔盖是否关闭;b.收车回司的车辆,在清洁停放车位后必须重点检查罐顶与总电源是否关闭。违者,对司机、押运人员分别进行500元/次的经济处罚;

②车队在此期间要不定时抽查车辆,对所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与处理;

③每天值班的经理和保安巡逻人员要加强停车场夜间巡查(尤其是春节期间应为重点),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④2010年1月13日(除夕)和2010年2月28日(元宵)22时前,所有经营、运营部门助理级人员必须回公司值守,以防止周围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对厂区形成的不安全事故隐患;

⑤公司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对责任人进行2000元经济处罚并予开除,部门负责人承担1000元的连带处罚。

二、加强司、押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杜绝各类违章、事故的发生

①运营中心必须坚持每周对司押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及时将春节与“两会”期间,北京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各类信息和公司专项安全管理规定传达到每个司押人员,同时,全体司押人员必须在2010年2月5日前签订《2010年春节与“两会”期间的安全保证书》(所签保证书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②2010年3月中旬,举办一期违章、事故重点人安全培训班(参加人员为:2009年度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和有严重违章的司押人员),为期一天,无运营中心批准,禁止请假;

③为增强全体司押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自2010年3月1日起每次安全例会前将播放50分钟公司摄制的《油品装卸安全流程dvd》与各类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案例录像,以此警示全体司押人员;

④由运营中心牵头于2010年6月30日前,分二期对全部司押人员进行油品配送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与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每期2天,凡模拟油品配送全过程和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安排上岗;

⑤运营中心每月必须出一期安全宣传专栏,让全体司押人员了解公司安全管理与北京市安全动态,从而提高广大司押人员安全意识,最大限度消灭事故隐患和降低违章、事故的发生频率。

三、加强油品配送车辆gps监控与督察,及时通报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①定期查询并处理车辆非现场违章与gps监控违规信息,并予公示;

②.为遏制公司交通违章,自2010年2月1日凌晨1时起:

a.不论何种原因,凡发生交通违章者,除承担交管部门出发外:第一次对其责任司机进行200元追加处罚,第二次对其责任司机进行500元追加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b.调度中心当班调度必须合理、优化安排油品配送车辆,确保加油站的油品配送,禁止擅自批准司机发生闯禁行违法行为,违者,对责任管理人员进行100元经济处罚。

c.无特殊情况,因当班调度失误,安排未持通行证的车辆执行油品配送任务,导致司机发生交通违章,其违章罚款除由当班调度承担外,并追加100元经济处罚。另:对司机明确指出和提示,仍安排司机执行油品配送而导致违章的,则对当班调度和调度经理分别进行200元/起的经济处罚。

③每季度应总结归类各类违规行为,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强化司押人员安全意识,根据季节、节日特点签订交通、生产、消防安全保证书或安全协议书,进而杜绝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①2010年2月5日前,全体司押人员必须签订《春节与“两会”期间油品配送安全保证书》,最大限度保证春节与两会期间的油品配送安全;

②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签订《两会期间的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③于2010年4月28日前签订《“五一”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④于2010年9月28日前签订《“十一”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⑤于2010年11月15日前签订《冬季油品配送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五、运营中心要加强日常油品配送过程中的车辆安全与油品数质量服务督察,对违反公司规定或中石化油品配送数质量规定与“八项禁令”的各类违章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或依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六、行政中心要加强公司厂区、宿舍、食堂、发油室、车间的用电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禁止私自乱接临时电源线路,当切换使用自备发电机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免发生超负荷故障而导致用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凡涉及公司临建基础建设项目,行政后勤部门必须代表公司同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与《动火证》,并接受运营中心的督察。行政后勤部还应建立健全厂区内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查、管理台帐,并配合运营中心做好公司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演练,最大限度消灭各类违章事故隐患,进而确保公司辖区的日常安全。

七、运营中心综合管理部必须按照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安排油品配送车辆进行年检、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及对司、押人员的各项年审事宜,确保车辆、人员符合北京市化危车辆上路运营的法定要求,对保险到期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续保手续,避免由于工作失误而导致车辆出险后公司利益受损。

八、运营中心技术部、车队要加强车辆维护与保养,每月必须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鉴定与整改(另:技术部与车队每月必须对车辆进行3次安全检查,重点部位是:传动轴、悬挂、罐体、管线、api、人孔盖、打泵系统等),并建立相应的车辆检查等记录台帐,万无一失,确保上路车辆的车况安全,进而杜绝由于机械事故而导致其他事故的发生。

九、经营中心必须根据中石化物流中心指令,合理、优化安排车辆执行油品配送任务,在圈定付油卡中油品时,必须注意车辆最大安全容积,杜绝各类装冒油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多仓车,须特别注意)。当执行夜间任务的司机提出合理安全需求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和及时调整,凡司机报告并经技术部确认,同意回司修理的车辆,必须予以支持,禁止安排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的车辆执行油品配送任务,违者,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与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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