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工作标准规定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___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并对照____年___供电公司发布的职工之家建设管理标准修订。
本标准由___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工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
本标准审查人:bbb
本标准批准人:ccc
本标准委托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职工之家建设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____供电公司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___供电公司职工之家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
gb/t 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 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 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 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管理职能
3.1 职能部门
___供电公司工会是___供电公司职工之家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职工之家的检查、评比和考核确认等职能,下设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职工之家建设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工作。
3.2 职责与分工
3.2.1 工会办组织专职
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负责公司范围内职工之家建设的计划、总结、检查、督促等具体工作。
3.3 工会其它专职
在工会主席的领导下,根据工会需要,协助和配合工会办组织专职共同做好职工之家的检查、验收和考核确认等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基层工作
4.1.1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促进电力生产建设、加强经营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发挥积极作用。
4.1.1.1 广泛发动职工群众, 深入开展岗位技能练兵,全面完成当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1.1.2 认真做好劳模、 先进人物的评比选树和表彰奖励工作,积极培养先进典型,宣传推广先进人物的先进思想和经验,形成争先创优气氛。
4.1.1.3 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健全_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配备工会系统的专、兼职劳保监督检查人员,积极协助并督促行政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安全生产有关活动。
4.1.2 在职工群众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主动关心职工疾苦,反映职工呼声,为职工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
4.1.2.1 在参与企业经营承包、工资调整、奖金分配、劳动保护、职工奖惩、福利基金使用、职工住宅分配和福利设施的设置等方案时,积极发表意见。
4.1.2.2 维护职工民主权利,伸张正义, 对群众来信来访或申诉处理及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4.1.2.3 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职工特殊困难应得到及时解决。职工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对重病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慰问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建立离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或管理小组),搞好为离退休职工服务的工作。
4.1.2.4 保护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50名以上女职工的单位,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3名以上不足50名女职工的单位建立女工小组,并正常开展活动,对女工'五期'保护有措施、有效果。
4.1.2.5 积极协助企业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4.1.3 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民主管理制度化、网络化、经常化,认真落实职代会各种职权,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4.1.3.1 企业形成_民主管理网络, 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管理的作用。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建立向上级工会报告制度,车间职工代表组会议每季召开一次;班组民主管理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4.1.3.2 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 企业重大问题都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作出相应决议,职代会专门小组(委员会)活动正常,发挥作用。
4.1.3.3 建立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业民主渠道畅通,如: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企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职工代表视察制度等。
4.1.3.4 建立年度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形成风险共担、责任共负、利益共享的经营机制,推进企业利益共同体建设。
4.1.3.5 积极推行局务公开制度,按规定程序、内容和要求,实行局务公开、年度职工知情率达90%及以上,职工满意率达85%及以上。
4.1.3.6 坚持培训职代会代表制度,凡换届以后的职工代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培训;每次职代会讨论重大问题时,要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4.1.3.7 建立健全职代会的记录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4.1.4 动员和组织职工学__、文化、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搞好职工的思想_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在提高职工思想_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四有'职工队伍中充分发挥工会的教育职能。
4.1.4.1 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通过各种形式, 积极配合企业党政抓好职工的思想_教育和科学文化、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4.1.4.2 建立工会的职工思想_工作制度,定期分析职工的思想,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的职工思想_工作。
4.1.4.3 认真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和社会主义公德教育,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态度和质量。
4.1.4.4 根据每个职工的爱好和特长, 建立各种业余兴趣小组,广泛利用工会阵地,积极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寓教于乐,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4.1.5 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例会制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分会、工会小组的建设,按照群众化、民主化的方向,推进工会的建设和改革。
4.1.5.1 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常任制,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工作委员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由经审委报告经审工作,接受审议,讨论通过当年的'建家'计划。
4.1.5.2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工会民主议事制度,工会重大问题必须由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4.1.5.3 加强基础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清楚,工会工作管理科学化、制度化。
4.1.5.4 加强工会的财务建设和工会财产管理,帐物相符,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4.1.5.5 建立会员群众评议工会干部制度和工会委员会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4.1.5.6 建立工会信息工作制度,及时交流工会工作情况。
4.1.5.7 认真抓好分会和工会小组的'建家'活动,做到建'小家'、保'大家'。
4.1.6 坚持干部'四化'标准,通过会员民主选举,建设一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基层工会领导班子,依靠广大会员群众办工会。
4.1.6.1 工会_组织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正职主席按本单位党政副职配备,是党员的作为同级党委的候选人,不是党员的可列席党委有关会议;分工会专、兼职主席均应相当于同级党政副职,享受相应待遇,工会小组长享受副班长待遇,参加班委会。
4.1.6.2 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联系群众,集中精力抓大事,并能通过建立联系点,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工会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5.1 按通用考核管理标准规定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由市公司工会组织检查与考核。
第2篇 某镇卫生院职工工作服领发管理办法
镇卫生院职工工作服领发管理办法
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第一次可以领取长(短)袖工作服两件,以后换季时可再领取短(长)袖工作服两件。
二.老职工工作服采取以“烂旧”换新的办法,烂旧工作服换领前必须洗净。如发现故意毁烂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
三.辞退辞职退休人员离岗前必须将工作服交回医院。
zz镇卫生院
第3篇 皮肤科职工在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履行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
3、协助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圆满完成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4、发扬主人翁精神,爱科如家,为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使皮肤科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第4篇 退离休教职工管理工作条例
一. 总则
第一条 白茆中学退离休教职工管理,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由工会、总务部门、人事及退离休教工代表为退离休教职工管理服务,在上级行政部门、工会和退管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团结教育广大退离休教职工,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使他们老有所为、安度晚年。认真贯彻实施《老年法》、《教师法》,确保退离休教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并结合学校实际,每年制订工作计划,使退离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化、规范化。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 组成人员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一般由学校党、政、工、团及退离休教工代表组成,并由党支部领导任主任,工会主席、退协理事长任副主任。
三.任务要求
第四条 定期召开会议,学习党和政府有关退离休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资料,制订工作计划,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
第五条 组织退离休教职工学习政治、时事、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社会、家庭关系,遵纪守法,和睦家庭,做后人表率。
第六条 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把中央“老有所为、安度晚年”的方针落实到实处。
第七条 指导、协助校退教协开展各项活动,重点组织好每年的春、秋游、老年节聚会等。鼓励退离休教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和支持学校各项工作,关心下一代的教育和培养,充分发挥老园丁的聪明才智和特长,使他们老有所为、余热生辉。
第八条 经常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了解退离休教工的思想、身体、生活、家庭等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
第九条 经常与镇退教协会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校的老龄工作。
第十条 大力宣传尊老敬老和退离休教工的先进事迹,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四.政治、生活待遇
第十一条 学校领导定期向全体退离休教工通报学校工作和重大决策,退离休教工中有一定人数作为特邀代表参加教代会,以主人翁态度为学校建设发展和民主管理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 为退离休教工开拓“老有所为”的渠道,为退离休教工提供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活动的机会。
第十三条 逐步创造条件,不断完善“退休教工之家”,并认真组织好退离休教工的各项活动。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使他们的老年生活更加充实。
第十四条 为了使退离休教工开展好各项活动,在经费上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证,做到合理使用,单独建帐。
第十五条 对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的福利待遇及其它福利,与在岗人员同等。
第十六条 及时做好生病住院的退离休教工的探望、慰问工作;对高龄、特困、孤寡的退离休教工进行定期走访,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五.附则
第十七条 本条例从__年三月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5篇 某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职责
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的职责
社区物业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正在街道服务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点下,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真施监视协调,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开展社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居民依法守约意识;
(2)教育引导社区居民参与支持社区物业管理,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3)协助街道服务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点监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4)负责社区物业管理巡查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物业服务诉求;
(5)对社区内出现的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所属街道服务处(乡镇人民政府)讲述;
(6)负责召集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化解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
(7)合营有关部门对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旧楼区管理服务单位真施物业服务情况进行考评;
(8)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商品住宅小区,负责协调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6篇 运行检修及资产管理职责专职工作标准
1、范
体'>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营业所运检资产管理专责的职责、岗位、基本技能、工作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营业所运检资产管理专责专责。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3、职责:
3.1在供电营业所所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所供电设施的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和资产管理。
3.2负责编制和上报本辖区农村电网维护、大修和业扩的工程计划和预算,检查督促电网运行维护等工作中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7篇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高等院校与地方经济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搞好产学研用结合,实现企业与高校共赢;为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学院鼓励教师到相应的企业挂职锻炼。为此,特制定如下暂行管理办法:
一、挂职锻炼教师条件
学院专业教师。
二、挂职锻炼的形式
1、挂职式。教师在企业里安排一个职位,进行独立工作,时间一般半年以上。教师在企业时除完成具体工作外,还应参与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和研究项目,在贡献自己的已有知识与技术的同时,也在不断吸收企业管理、技术方面的经验,提高自身的能力。
2、跟班式。教师在企业里不独立工作或只充当助手,跟随企业里某职位的工作人员一起工作,熟悉工作日程与安排,工作流程,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并做好笔记,进行整理,归纳出与教学相关的内容,在教学中做出增补或删除,或进行院本教材的编写。
3、短期培训式。教师在企业里工作几个星期或几个月,有一个具体的岗位,在实践的过程中了解工作的内容,需要具备的能力,学习行业里的新技术,接受行业的新观念。
4、其他方式。
三、挂职锻炼的要求
1、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不能人浮于事,只说不干,必须真正深入企业,参与生产、参与管理,进行广泛调查研究,要发扬不怕苦的精神,以企业人员的身份要求自己。
2、教师到企业接受锻炼的同时,要利用自身优势及学院的有利条件积极为企业服务,真正让学院、企业双方都从中受益。可以开展职工培训、技术攻关、参与管理、推荐优秀毕业生等工作。
3、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既是对教师锻炼、提高自身素质的好机会,也是对教师的修养、组织纪律观念的一次考验。挂职锻炼结束一周内教师应完成一篇有价值的调研论文或作品,或取得一项专业技能证书。
4、为真实掌握选派教师的学习、工作情况,学院有关部门将不定期派出督查小组,进行走访检查。挂职锻炼结束后,要有挂职单位领导的鉴定意见。
5、无论何种形式的挂职锻炼,每年累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四、挂职教师的考核措施
1.挂职锻炼考核采取企业考核与学院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教师在挂职锻炼期间应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在教师挂职期间,学院里采取现场巡视、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教师企业挂职锻炼计划的落实;并不定时召开教师企业挂职锻炼汇报交流会系每月定期向教务处、人事处报告挂职教师考勤情况。
2.出勤考核:教师挂职锻炼期间,如需请假应事先向挂职锻炼单位和学院教务处、人事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按学院考勤管理规定办理;如无故缺岗,按学院旷工有关规定处理。
3、每位教师在挂职锻炼结束时,需向学院提交挂职报告或总结一份及相关附件材料,填写《z陶瓷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鉴定表》,并连同《z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挂职工作周记》,上报教务处、人事处存档。
4.专业教师挂职锻炼每年由人事处牵头考核一次,教师的考核必须到达合格以上。如挂职锻炼考核不合格,则不能享受相关绩效津贴,且不计入挂职锻炼时间。
5、系部根据教师下企业锻炼时间,向教务处申报工作量,并由教务处核定,计入个人工作量。对在企业挂职锻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业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外派学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6、其它未尽事宜,按学院相关文件办理。
第8篇 (公司)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企业(公司)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受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9篇 第一医院职工作息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人民医院职工作息及休假管理规定
各科室: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全院职工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结合医院值班制的工作特点,为保证医疗、预防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和职工得以合理工休,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作息及休假,严格休假管理,根据国家关于职工作息及休假的有关政策和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总则
我院所有职工,凡因病、事、产、探亲、婚丧、年休以及其他原因需要请假者均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并在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或出具有关证明。无故缺勤或虽有正当理由而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作息时间
⑴、白班的在岗时间为:按院方公布夏、冬作息时间表;凡违背此款规定者,均属迟到、早退或脱岗。
⑵、白班以外为值班时间,实行倒班制,值(夜)班岗位的各班次工作时间,各科结合医院制度按排班表执行。
三、请、销假制度
全体职工均应执行请、销假制度。凡需休假者,必须事先请假并获批准后再离岗休假。
⑴、休值班假按正常倒休,由科室掌握。
⑵、职工休假一天内由科室负责人同意,但科室必须合理安排他人代班,若超过一天假期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如未按规定办理请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对当事人按第七项执行、考勤员及科室负责人按第八项第(8)款规定执行。
⑶、休年休假、放射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产假、婚丧假等,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分管领导(护理岗位人员由护士总长审批)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
⑷、因公出差、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须持有关文件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经医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经院长批准后,人力资源科备案。
⑸、科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报院长同意批准。休假3日以上或因公外出、病休要事前一周告诉医务科,以便安排工作,由医院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人力资源科备案。
⑹、休病假,必须提供有效诊断证明,无病休诊断书及必要辅助检查报告单者不得休病假。长休病假者,亦应按时提交病休诊断书等资料。要求复工时,应由专科医生证明,保健科作出复工劳动鉴定。凡病情尚未痊愈,未获得保健科复工劳动鉴定而主动上班的,仍按病假对待。
⑺、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正常批假手续者,上班后2日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并说明事由,逾期不办者按旷工处理。
⑻、休假期满,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应及时续假,不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⑼、申请休各种假或因公出差离岗,必须递交书面请假申请,并经本科室考勤员登记后,按上述规定报批。
⑽、休假或出差返回工作岗位时,应及时到备案部门销假,归岗上班时间以销假时间为准。
四、考勤管理制度
1、考勤是医院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职工在单位到岗出勤情况的原始记录,是计发工资奖金、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是对职工工作全面考核的重要元素之一,全院职工都应高度重视。
2、正常的工作秩序是保证医院各项工作完成的基础,自觉遵守考勤规定和劳动纪律是全院每个职工的义务和职业要求。
3、职工考勤表应是职工考勤情况的真实纪录。出勤登记必须真实可靠。因此,负责考勤工作人员的条件与职责是:
⑴、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不怕麻烦、敢于坚持原则、能秉公办事的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一般由科室护士长担任,无护士长科室的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⑵、填写考勤表要详细、准确、无误、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逐日考记并签字,杜绝到月底画、报考勤的虚假行为,要在考勤表内真实地反映出一个人当月每个工作日的活动情况。
⑶、向本科室或人力资源科及时反映本科室考勤中出现的问题。
⑷、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考勤情况汇总,经与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报院人力资源科。
(5)、若知情不报,应追究考勤员责任,并扣发科室负责人当月奖金。
4、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考勤负全面责任:
(1)负责教育、监督本科室职工遵守考勤管理制度;
(2)按规定审批本科室职工的假期;
(3)对违纪人员按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院人力资源科;
(4)向院人力资源科及时反馈本科室职工考勤中出现的问题;
(5)对本科室考勤员所报考勤登记表负全部责任,保证无虚假现象;
(6)各类假期均须报院人力资源科备案。
5、院人力资源科负责全院考勤的管理:
(1)对各科室上报的考勤结果进行核对、确认,于每月8日前,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月考勤统计表包括:缺勤人员情况、请休假人员情况,以此作为上月职工工资执行增、扣款的依据;
(2)负责组织院劳动纪律、工作秩序情况的集中检查和日常抽查;
(3)负责为每位职工建立一份年度考勤登记表,根据月考勤统计表及集中检查和抽查的情况逐月予以登记。职工年度考勤登记表是对每个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休假的种类、时限及待遇
(一)探亲假
职工与其配偶、父母不在一起住,且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休探亲假的待遇。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和节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遵照国务院国发(1981)36号等文件规定,职工探亲待遇列表如下:
分类 探配偶 探父母 天数 路费报销 天数 路费报销
未婚职工 一年一次20天; 两年一次45天 100%
已婚职工 30 100%
每四年20天 超出工资30%的部分
说明:
⑴、探陪偶假:参加工作之日(聘用职工以来院时间算,下同)起,工作满一年的职工,与配偶、父母不在一起,不能在公休假团聚的,可享受本待遇。
⑵、探父母假:参加工作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16岁以前抚养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
⑶、上述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⑷、探亲假路程所需时间按职工往返地一次所需要的实际天数(包括途中中转时间),职工既有生父母,又有养父母,任选一方确定为探亲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⑸、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时,如双方都是国家职工,要报销往返路
费时,必须持有双方单位开具的证明。在探望配偶时,既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⑹、凡有轮休假的职工,应该在轮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短
于探亲规定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⑺、大、中专毕业生在分配工作后的见习期间和学徒工在学徒期
间,都不能享受探亲假的待遇,凡是上半年见习或学徒期满的,当年可以享受,下半年期满的,下年度开始享受。
⑻、夫妇双方原来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后因乙一方调动工作,调动工作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新婚职工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待遇。休完产假、病事假超过1个月的不再享受本规定待遇。
⑼、配偶是军官的职工,军官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假期探亲,职工一方因有特殊情况需再到部队探亲时,经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探亲假。探亲往返所需车船费用由职工自理。
⑽、外出进修学习人员或临时在外工作、借调外单位人员不享受本规定待遇。
⑾、停薪留职人员不能享受本规定待遇。
(二)婚假
职工结婚给予婚假。正常婚假,可给3日,符合晚婚条件的,可另增晚婚假15日(含三天)。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地方的,费用自理,本年度不再享受探亲假。婚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三)丧假
职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给予3日的丧假。如死者居住外地,可给往返一次所需的路程假,一切费用自理。丧假不含公休日和法定假日。超过期限的按事假对待。
(四)产假、计划生育假
已婚女职工怀孕流产、生产的给予产假。一年内两次流产的或一年内既有产假又有人流的,其中流产假算病假。
1、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多胞胎产妇,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日,产假包括周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2、实行晚育者(妇女年满24周岁),增加产假30日。
3、难产(剖宫产、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日。
4、男职工配偶晚育生产的,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日。
5、因避孕措施失败而做人工流产手术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持医院证明可给假15
日;怀孕超过4个月以上者,持医院证明可给假42日。
6、产假、计划生育假一律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7、女职工的分娩费用,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办理。
8、输精管结扎给假7日,结扎输卵管给假21日,上环3日,取环1日。
9、在产假期满后未按时上班,且没有请假者,按旷工处理。对于聘用职工,医院将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为其保留岗位,不发给产假期间工资及养老保险费用。
(五)放射假
直接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其劳保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假
1、原则上事假不予批准,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时间和节假日处理。职工有特殊情况,已无其他假期,必须请假者,可临时请事假。确需请事假的,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写明事由和起止时间,按批假权限审批签字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休假办事。
2、事假的审批必须从严掌握,批准事假权限如下:
请事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医院分管领导(护理岗位人员请事假须经护士总长审批)批准;3日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由医院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报经院长批准。
3、凡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职工,要求带小孩,原则上不准假,但对个别家庭确有困难的女职工,又一时无法请人带小孩,可酌情准假,但时间不能超过半年,在请假期间停发工资。
4、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
5、试用期人员请事假,试用期相应延长。
6、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考核按不称职处理。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
(七)病(伤)假
1、休病(伤)假,必须提交由医院认可的病休证明;住院治疗的须提交出院与病休证明。
2、休病(伤)假,应先交假条及病休证明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休假,原则上补交假条不予认可,无休病(伤)假条者,按旷工处理。
3、院内医师出具的诊断及病休证明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不得出具人情假条。否则,经查实追究其责任。
4、职工以休病(伤)假名义而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为医院声誉造成影响的,经查实此期间视为旷工并予以纪律处分,直至开除。
5、凡休病(伤)假者,其休假期不论长短均由原所在科室管理。
(1)原所在科室要予以关心,定期进行家访探望以示组织关怀。
(2)坚持按月报病休考勤制度。
(3)坚持向人力资源科提供病情状况备案(2个月备案1份)制度。
(4)对有违反本条第4款者,要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查处。
6、病假工资发放标准:
工龄:5年以下 发50%
5----10年发70%
11---20年发85%
21---30年发95%
30年以上 发100%
病假工资含基本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病假期间不发奖励工资。
7、职工打架致伤或致残者不享受病假,休假按旷工处理。
8、病假后工作的恢复:凡连续病假超过3个月的,病愈申请复工者,应凭医院证明、所在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并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复工前给予两个月试用期。
(八)公伤
职工因工负伤或致残的职工,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九)年休假
1、假期时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
(1)外出进修学习半年以上(含半年)者;
(2)受留党察看、开除留用察看以上处分人员;
(3)停薪留职人员;
(4)调入本院工作未提供原单位当年年休假证明人员;
(5)当年已休完探亲假(含4年一次探父母假)人员;
(6)休产假或人流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人员;
(7)当年已休完晚婚假人员;
(8)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旷工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下年度年休假:
(1)跨年度进修学习半年的;
(2)如当年休完年休假后,病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的,下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3)事假累计超过20天以上人员。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与其它几种假的关系
⑴在同一年度内,按有关规定既享受年休假,又享受探亲假或放射假者,单次休假可任意选择其中一种假期(休探亲假者,须一次性休完,不得存休或零休),不得同时连续休几种假期。
⑵享受探亲假、放射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者,除按有关规定给假外,符合休年休假条件的,根据单位工作情况,可享受年休假。
5、具体实施办法
各科室应根据工作和排班的实际情况,结合职工本人意愿,在不影响科室业务运转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职工休假。
⑴原则上每一自然年度的第一季度不安排探亲假、年休假、放射假。
⑵职工年休假实行分段安排休假。各科室应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假期,务求不要妨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职工应遵守这一原则,适时调剂假期的使用。
⑶各科室必须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将本科室职工年休假安排计划报送院人力资源科备案,如中途有变动的,需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⑷职工在休假期间,如医院或科室因公要求职工返院上班的,必须及时返院,返院后,如在院工作时间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1天计算,年休假期相应顺延。
六、休假的管理
1、原则上每一年度的第一季度不安排休假。
2、同时享受探亲假、年休假、放射假的职工,不能同时休假,只能按最长一种假期休假。
3、放射假、年休假、探亲假休假时间由科室自行安排,可实行轮休,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4、职工休假实行审批。休假、请假审批单据应报院人力资源科备案。职工请、休假期满应到院人力资源科办理销假手续。
5、各科室必须建立考勤登记,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出勤情况报院人力资源科。
6、院人力资源科随时抽查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并与科室的考勤登记核对;登记与人员实际出勤不符的,对科室负责人每次给予10-20元的经济处罚。
7、因工作需要未休完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跨1个年度休假。
七、旷工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缺勤;
(2)请假期限已满,逾期不归;
(3)不服从工作调动,擅自不到岗;
(4)经上一级主管领导核准、确认,拒不接受本科室工作任务;
(5)在未办理完劳动关系转移手续之前,擅自不到岗;
(6)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7)持无效病假证明或涂改伪造证明休假;
(8)因打架、斗殴或其他不良行为致伤不能上班;
(9)超越各类假期的规定及审批权限的无效假期。
(10)休病假事先未履行正规请假手续或2日内不交病休诊断证明者(确为急诊例外);
2、凡构成旷工的,视其旷工时间的长短,予以经济处罚。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可予以辞退乃至开除。旷工按以下分类处理:
(1)旷工1天的扣除三天工资;
(2)旷工3天的扣除三天工资及取消当月奖金;
(3)连续旷工10天的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4)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乃至开除。
八、违纪行为处理
⑴未按时到岗或未到时离岗的,为迟到、早退;工作期间随意离岗的,为脱岗。对迟到、早退、脱岗者,除批评教育外,予以一次10元的经济处罚。
⑵工作时间在工作区域下棋、玩牌、玩麻将、游戏、网上购物等,予以一次50元经济重罚,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⑶对于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影响正常工作的,医院可予以待岗学习,直至解聘。
⑷对工作时间及考勤管理的考核按院方规定或院长办公会议定结果执行。
⑸考勤员不如实填写《职工考勤登记表》,发现一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
批评。
⑹考勤员于每月5日前,必须将考勤登记表报至人力资源科,如不按时报考勤,对该科室本月考勤不予办理推迟到下月。
⑺各科负责人违反规定的审批权限或因教育、监督管理不力,造成本科室劳动纪律涣散,将与本人考核挂钩,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⑻全院职工严格请假手续,不允许擅自休假。如发现擅自休假者,追究考勤员、科室负责人及本人责任,各扣绩效工资100元。
⑼病假到期仍不能上班,根据患病情况按时办理续假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均按旷工处理,工资予以停发。
⑽、弄虚作假、有意隐瞒者,严肃处理。
九、本规定与国家和地方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准。
十、本规定从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新员工入职工作规范-9
物业管理公司新员工入职工作规范(九)
一、应聘手续:
1、所有应聘者都必须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及附两张免冠近照,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资格证及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2、应聘者在申请职位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详实正确,如有隐瞒及虚报,将随时解聘、辞退,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3、受聘后若有个人资料发生变动,需在两周内通知总办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证据,以避免应有权益的损失。
4、聘用新员工的基本条件:
①年满18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②身体健康;
③无不良记录;
④具备劳动部门要求的相关上岗证件。
二、试用期:
1、新聘员工实行5个工作日试岗期,试岗合格进入1个月的试用期(试岗期出勤天数包含在试用期),特殊情况公司有权适当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不能缩短试用期;试用期享受公司规定的薪酬待遇。
2、新聘员工在试岗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解除工作关系,而不支付包括工资在内的任何费用。
3、新聘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随时辞退,按规定支付工资,而不作任何补偿。
4、试用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转正,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5、入职流程:
①操作层员工(公共秩序员、保洁员、维修工、厨师)
面试(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复试→试岗5工作日(合格)→培训三天(合格)→总办签字同意→填写《入职审批表》→办理入职手续→发放工牌及《派遣单》到部门→发放工装转入试用期→人事档案存档→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填写《人员转正表》成为正式员工。
②管理层员工
面试(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复试(合格)→培训三天(合格)→总经理签字同意→填写《入职审批表》→办理入职手续→定制工牌、工装→品质部见习15天→人事档案存档→岗位试用15天→试用期满→个人工作总结→填《人员转正表》→批准后成为正式员工。
三、转正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操作层员工的转正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品质部和总办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管理层员工的转正由部门负责人、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转正流程图:
被考核人试用期满,撰写试用期个人工作总结。
被考核人填写《员工转正考核表》自评,并写评语
被考核人将《员工转正考核表》交主管上级,由直接上级考核并写评语。上级在考评时要与该员工进行面谈,其考核意见应得到员工的认可
部门经理确定考核结果,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报审批权限领导批准。
总办根据审批意见,给被考核人出具《转正通知单》,重要的职位变化同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告/ 考核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终止试用期
第11篇 后勤企业离退休职工关怀工作管理办法
后勤离退休职工关怀工作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离退休处和校工会组织关于切实做好离退休职工送温暖工作的工作要求,使后勤关心离退休职工送温暖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级组织与干部要认识到关心老同志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进一步明确送温暖工作的程序和具体措施,切实把送温暖工作做好、做实,通过开展送温暖工作,要让后勤战线上的离退休老同志能够感受到学校党组织和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与关爱,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级组织要高度关注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送温暖工作
(一)各级干部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老同志工作,要通过关心、探访、慰问、座谈、发挥余热等多种形式,让老同志真正感受到各级组织的关心,建立多种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让老同志了解本单位的工作情况。
(二)发挥后勤各退休党支部与原工作单位的联系与纽带作用,通过党的组织,加强各单位与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联系。
(三)建立老同志送温暖专项经费,使关心老同志工作制度化。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集团工会要加强与离退休工作处的工作联系,及时听取意见和建议,以取得离退休处的工作指导;各单位综合办公室要建立本单位离退休老同志详细信息登记,确保联系渠道畅通;各单位工会组织要关注本单位老同志身体状况和家庭困难情况,及时将党的关怀与温暖送到老同志家中。
(二)要充分认识到本单位老同志在后勤服务战线多年工作经验,是后勤各单位做好本职工作的宝贵财富,要注意发挥本单位老同志余热,通过他们中的技术骨干,及时解决各单位工作中或技术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对于身体健康又乐于后勤服务工作的老同志,各单位可以聘请他们为后勤服务“义务监督员”,发给聘书,以帮助后勤改善服务,监督服务过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集团工会负责定期召开集团范围内老同志不同方面代表的“座谈会”或“信息通报会”;各单位负责定期召开本单位的老同志“座谈会”或“信息通报会”,要多种方式为老同志创造“了解学校发展、为后勤工作献计献策”的沟通活动条件,使他们老有所为。
(四)及时开展送温暖活动,特别是后勤战线的老劳模、特困户,要关注他们的健康和合理建议、意见,集团范围内无条件解决的,可以向上级部门或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以取得支持。
对于老劳模,各单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给予他们一些关怀与慰问,特别是要加强与他们的感情联络,获得他们的理解,真正体现出党对“劳动模范”的关心与爱护。
后勤系统的老劳动模范、老干部、老领导的送温暖工作,一般由集团工会负责具体落实;退休职工的送温暖工作一般由原单位工会负责具体落实。
(五)集团各党支部与离退休各党支部要保持经常联系,党支部开展活动也可以邀请退休党支部的同志参加,相互促进工作,增加交流机会。
(六)集团每年表彰大会活动应邀请老同志代表一同参加,要让后勤战线上的老同志亲身感受到学校后勤服务事业日益发展的大好形势,后勤服务事业后继有人。
(七)集团每年要建立老同志送温暖工作专项经费,确保此项工作的可持续性。
1.对待从后勤退休的劳动模范,每逢五年集团党政工部门联合为其开展集体祝寿活动一次;
2.集团各单位每年可以利用春节,为老同志创造“团聚”机会,同时,各单位党政工领导要介绍单位发展情况,听取老同志对单位及后勤服务的意见或建议。
3.老同志过世,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在离退休处指导下,做好丧事相关事宜;倡导老同志丧事从简办理,一般按照规定派中型面包车1辆,慰问金500元。
后勤岗位离休干部、退休副科长及其以上老同志、劳动模范过世,集团领导要派代表到家中进行慰问;
后勤其他退休老同志过世,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要前往家中慰问。
后勤各退休党支部书记过世,后勤集团分党委要派代表与其所属单位领导一起前往家中慰问;
4.老同志生病住院,各单位应和其所在单位领导一起,前往探视,由各单位送去慰问品,集团不再另行探望。
5.对于退休返乡老同志,各单位每年需发慰问信,并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探望,落实送温暖工作。集团分管领导也应一同前往探望慰问。
第12篇 科大离退休工作处职工考勤考核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离退休工作处职工考勤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岗位管理相结合,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津贴分配制度,切实发挥岗位津贴的激励作用,根据国家绩效工资改革的有关精神及我校岗位津贴分配办法,结合离退休工作处的实际,特制定全处职工岗位考勤考核管理办法。
一、教职工考勤办法
1、教职工每天上下班实行签到制。
2、每周一各校区服务中心将本部门上一周的考核情况报综合办公室。
3、各校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处党政领导将不定期到各校区检查出勤情况。
二、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
1、教职工凡请假半天以内的,必须向本单位负责人及校区联系领导请假。
2、教职工凡请假1天以内的,填写假条,经校区主任(或综合办公室主任)签批后,报请主管办公室的副处长签字批准方为有效。
3、教职工凡请假1天以上的,需填写假条,经校区主任(或综合办公室主任)、分管处领导签批后,再报请处长批准方为有效。
4、凡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5、副处长无论公私事均须向处长请假;处长、书记无论公私事均需互相请假,并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方为有效。
三、办公及活动室等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教职工每周必须定期打扫办公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卫生,以确保各活动场所干净、整洁。
2、处党政领导将组织人员不定期随机抽查各校区办公室、阅览室、活动室的卫生情况,并实行打分制度。
四、职工考核办法
1、根据各校区服务中心及办公室平时工作作风、出勤情况,办公室及各类活动场所的整洁卫生情况,占总考核成绩的40%。
2、各校区服务中心组织离退休职工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占总考核成绩的20%。
3、照顾孤寡老人、探视住院病人、处理丧事等能否及时、周到,占总考核成绩的20%。
4、离退休职工对工作人员服务的评价占考核成绩的20%。
五、职工岗位津贴扣发停发的有关规定
在职职工岗位津贴的停发、扣发严格按照校人发〔2010〕172号《关于印发〈__农林科技大学岗位津贴分配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3篇 皮肤科职工在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履行的职责
1、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按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工作。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意识。
3、协助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圆满完成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4、发扬主人翁精神,爱科如家,为皮肤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献计献策,使皮肤科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第14篇 医院管理部副职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职责描述:
1.负责集团医院板块总体业务规划和整体工作的统筹管理及推进;
2.负责集团医院投资业务的规划布局开发和运营支持等工作;
3.负责集团对所属医院的经营管理、常规和专项分析规划等工作;
4.负责集团对所属医院的信息化、互联网医疗的统筹管理;
5.负责医疗与保险主业的合作和模式探索;
6.负责集团化医院运营管理模式打造和各类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职位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十年以上医疗行业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2.有大型医疗集团运营管理经验或大型三级以上医院运营管理经验优先;
3.较强的规划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抗压性强。
4、较强的文字处理、数据分析、沟通表达、协调推动及抗压能力。
第15篇 区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管区、站办所及干部职工的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的综合考核办法,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2022年度管区、站办所、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切实加强对管区及站办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全镇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督促各管区、站办所在工作中创先争优,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各项指标和任务。
二、管区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记分标准(总分1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25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6分;
3、安全生产工作2分;
4、惠农政策落实情况2分;
5、干部作风管理8分;
6、农业生产10分;
7、村级管理4分;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4分;
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4分;
10、实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10分;
11、农村环境卫生整治10分;
12、社会公认度5分。
(二)考核办法
采取百分制记分办法,根据平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考核细则
1、计划生育工作按计育办对管区和站办所的考核办法考核。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镇综治办对各管区和站办所的综治工作考核办法考核。
3、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一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以上三项工作分别以其单项目标考核结果为依据,并分别实行对整体工作一票否决制。)
4、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完成情况。(2分)
5、干部作风管理。(8分)
(1)干部学习出勤记3分,管区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个干部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每人不少于1篇调研报告和1篇学习心得,每缺1次/篇,扣管区0.2分。干部要求出满勤,各管区必须设考勤表(非管区干部由办公室考勤),管区干部的工作记录必须与考勤表相符。工作记录不齐、缺勤或管区无考勤表,每缺一次扣0.2分。镇设督查组,不定期对管区工作及管区干部进行督查,若发现管区干部正常工作时间无故不在工作岗位的,每例扣0.2分。
(2)深入开展“创文明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和民情日志调研活动(2分)。年终,镇督查组将对三项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如发现工作流于形式,人浮于事,上报资料不齐全的每人次扣管区0.5分。
(3)管区干部遵纪守法,注重干部形象(1分)。凡出现干部参与赌博或做出其他违法违纪有损干部形象并报督查组记录违规的,每次扣管区0.5分,直至扣完本项为止(党政明文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4)党务内勤内务记2分。各管区制度健全,资料记录完整并归档,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包括信息),记1分,制度不完善扣0.5分,迟报或缺报资料,扣0.2分/项,(各管区全年应报信息12篇),直至扣完1分为止。管区必须做好值班和信访接待1分,如出现因管区工作不力而造成的集体_(包括到镇),每人次扣0.2分,本项扣分不封顶。
6、农业生产。(10分)
(1)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森林防火控制面积在0.8‰以内,确保管区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记2分;认真做好植树造林、林权证发放及森林纠纷调解,记1分。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动物防疫工作,计2分。
(2)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培养种养大户及基地,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记1分,有典型的新增种植连片50亩以上特色基地或养殖大户,加0.5―1分,认真做好优质稻推广、生产以及病虫害防治,计1分。
(3)年内无占用耕地非法建房、非法采砂、非法洗砂现象,记3分。发现一起扣1分。
7、村级管理。(4分)
(1)村级日常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3分)
按管区所辖村年度考核平均分为依据计算。
(2)村级班子建设(1分)
支村两委班子不团结,战斗力不强,严重影响工作开展,管区领导不力的,每例扣1分。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4分),按各管区完成任务计分。
9、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4分),按各管区完成任务计分。
10、实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年内管区的水利建设、交通设施、村部电网改造、沼气、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宽带入村等实事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良好。(10分)
因管区干部办事不力,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的,每例扣0.5分,直至扣完此项分为止。
11、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10分)
12、社会公认度。(5分)(党政班子根据情况评分)
第11项和12项按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考核计分。
三、站、办、所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按百分制考核计分)
(一)列入考核的部门(15个)
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保障办公室、综治维稳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农技农机畜牧水产推广服务中心、文体广电站、村镇规划建设环保站、林业站、水利站、工会、团委、妇联、司法所、财政所。
(二)考核细则
1、自身队伍建设情况(10分)
(1)工作纪律(5分):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机关上(下)班、值班、会议纪律,凡出现一例违纪违规行为每人每次扣部门0.5分,同时,站办所的会议情况和学习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中。(由镇督查组和党政办考核认定)
(2)工作作风及廉洁从政(5分):坚持务实、为民办实事的工作作风,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有关事项,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现象,被群众举报1次扣部门1分。本单位成员有违纪行为经镇纪委查实此项记零分。(由镇纪委和分管领导考核认定)
2、部门工作开展(90分)
(1)制度建设及信息报送(5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财务制度、部门管理制度、会议、学习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落实及相关会议记录情况,每缺少一项扣2分;积极参加专题学习和上网学习,有学习任务而不达规定的每人每项扣2分;信息材料报送每月至少报送信息2条以上,全年至少被采用3条,每少1条信息扣1分。(由考核组和党政办考核认定)
(2)财务管理工作(10分)。积极增收节支,财务收支实现平衡,落实年初相应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年度财务考核任务,记6分;按月及时交帐记4分,有不及时交帐的每次扣1分。(由镇财经领导小组考核认定)
(3)承办处理信访交办事项情况(10分)。认真、及时做好涉及本单位各类信访回复,回复不及时、回复敷衍了事或不回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认真配合处理好具体信访问题和协查相关案件以及做好由镇党委或镇综治委交派的临时信访工作任务,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工作中原则性不强造成事态扩大的扣5分。(由镇党委和综治委综合评定)
(4)完成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情况(15分)。认真、及时完成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站办所工作人员指导村级开展各项工作,完成村级工作目标。不能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每次扣3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由镇党委和镇督查组评定)
(5)落实单位具体职能,完成工作目标(50分)。考核组根据各单位本年度分线考核细则,按100分制进行记分,再折合记分。(由镇考核组评定)
3、加分和扣分项
(1)加分项:
①部门工作获得市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在全县性的工作总结表彰会上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获市级以上表彰的加2分。
②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加0.5分。
(2)扣分项:
被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2分。
四、机关干部职工考核办法
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绩效考核90分,执行机关制度、廉政、勤政5分,交办工作5分。绩效考核办法如下:
1、无部门工作的联村干部职工按所联村考核分数全额记分。
2、有部门工作的联村干部职工按部门工作与联村工作5:5的比例记分。
3、年底优岗评定按绩效考核的分数,结合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机关制度执行情况、工作责任片制度的执行情况、思想品德、廉政勤政、遵纪、守法的情况,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定,评定为三等功的奖励1500元,嘉奖的奖励800元。
五、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考核结果运用
1、采用管区与站办所互评的办法进行。
2、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管区奖金分为三档:8000元/年、5000元/年、3000元/年。绩效工资分为三档:3000元/年(适用于三等功和优岗)、2600元/年(适用于镇先进个人)、2400元/年(适用于年度考核评定称职的或基本称职)、年度评为不称职的取消其绩效工资。
3、各管区、站办所要根据本考核办法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到岗到人的考核细则,并报镇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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