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劳动力管理员工作职责
1、每日负责收集统计上班人员的考勤,及施工人员流动情况并向项目经理及时汇报,并做好相应记录;
2、及时掌握劳务人员花名册及人员变化情况;
3、会同安全员做好劳务用工进场三级教育工作;
4、负责本工程内劳动合同的收集、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劳务供方用工工资单的的编制及工资的发放;
6、负责监督检查劳务供方对施工人员上缴保险的落实;
7、协助劳务供方做好本工程施工人员工会的建立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2篇 教育学院劳动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为搞好我院的劳动卫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院成立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劳动卫生部长、楼管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学生会劳动卫生部长、各班劳卫委员、楼管委主任和楼层工作部长组成的劳动卫生检查小组。
二、 劳卫工作范围各班劳动卫生工作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三、 管理要求
1、 各班班长、劳动卫生委员、组长、宿舍舍长应认真地组织好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2、 坚持每日清扫卫生制度。对教室、宿舍、卫生区各班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每日进行拖洗、清扫。
3、 全体同学都要积极的参加卫生清扫工作,对请假、旷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按我院《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分。
四、 监督检查办法
1、 学生会劳动卫生部组织各班劳卫委员对各班的公共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楼管委主任组织各楼层工作组长对教室、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2、 卫生区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宿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周一),教室每天检查一次(周一),每周抽查一次。
3、 劳动卫生部每周要通报检查情况,每周总结全院卫生情况,排出名次,并且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院分管领导、学生办公室分管辅导员汇报情况,在学年终以周平均分总评排序。
4、 劳卫部检查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之一,计入各班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5、 各班劳卫委员对本班卫生工作做好考勤和检查记录,根据《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计分。
6、 公益卫生区根据打扫情况,在期末班级评议中适当参考。
五、 评分标准
(一) 教室
1、 评分满分10分
2、 要求:地面整洁、无纸屑、果皮、墨点等;2分教桌整洁、桌椅条理、桌面及桌内东西摆放有序;1分门上无污渍、玻璃清洁、窗台干净;1分黑板及时擦、槽内无粉尘;1分卫生工具摆放有序、不存放垃圾,电风扇、日光灯整洁;2分墙壁无球印、脚印、无乱写乱画现象;1分门窗玻璃、灯管、电风扇无灰尘、无贴纸;1分墙壁四周天花板无蜘蛛网;1分
(二) 宿舍
1、 评分满分为10分
2、 要求:被子叠放成方、有序;2分地面拖扫干净、无污物、无死角;2分床铺平整,边缘成直线,枕头枕巾干净、到位且整齐;0.5分个人床上用品清洁;1分桌面干净且水、餐具、洗刷用品放置整齐无杂物;0.5分床下整洁,物品放置整齐;鞋子排成直线;0.5分四周洁净无蜘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1分门窗玻璃干净;1分地面物品摆放整齐,壁橱干净、顶部物品放置有序;1分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0.5分
(三) 环境
1、 评分满分10分
2、 要求:无积土;1分无枯枝败叶;2分无杂草;1分无有色垃圾;2分无碎砖烂瓦;2分无张贴物;2分
六、 奖励办法
1、 对于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院里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成绩差的班级提出批评并扣其相应的班级量化分和个人品行考评得分,班干部要加重扣分。
2、 对于表现较差的同学,经批评教育限期不改者,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并通报家长。
3、 对于在院级以上获得好名次的班级、宿舍的主要负责同学依据相关规定加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3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职责
㈠安全管理人员:
1、认真贯彻公司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规定和标准,牵头组织完善本单位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执行。
2、听取、汇报各工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请示上级主管部门。
3、经常性地检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
㈡材料仓库:
1、负责编制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及时领取,保证供应。
2、负责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台帐等工作。
3、收集职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质量等意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或向安全员反映。
㈢炼钢部、人力资源管理:
1、负责向材料仓库及时提供调出、离退、改变工种人员的名单,经材料仓库负责人对劳动防护用品手续办理签字后才能予以办理有关调、离、退手续。
2、教育职工、干部自觉遵守公司和炼钢部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正确使用和爱惜劳动防护用品。
3、当职工人数有较大的增减和伤、公、产、病、事假及工伤、脱产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名单、用书面报材料仓库,为作计划、发放提供依据。
㈣各单位及职工:
1、作业区、班组要经常教育、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作业区、班组对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适应有关岗位、工种的需要时,应如实向安全员、材料仓库或主管领导反映,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
3、作业区、班组对职工随意损坏、转让或转卖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上报,并严肃处理。
4、每个职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5、因工伤或产生过程中非主观造成劳保用品损坏,要求补发者,本人提出书面报告,需有作业区长、班组长或工人证明,经安全员核实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才能给予补发。
6、凡因生产需要或劳保用品质量问题,需要提前领取的,一律经安全员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才能提前领取,但使用期限仍按原使用时间延长。
7、劳动防护用品顺丢失或因不爱护而损坏导致不能使用,原则上不予补发,如因此而影响上岗的,按原价考核使用者后增发劳动防护用品。
8、劳保卡丢失者,打报告经安全员审核批准并按主管部门(供应部)规定上交手续费后,由领料员给予补办。
9、因工种变动、须由人力资源管理员方面出具证明才能按照新工种劳保发放的期限发放。
第4篇 劳动安全卫生培训管理工作程序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提高各级员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其能够承担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任务和职责。本程序中的安全卫生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教育、中层以上干部教育、班组长教育、全员教育、“四新”变工教育、劳动卫生教育、复工教育。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职工的安全卫生教育。
2.职责
2.1生产管理部负责提出安全培训需求并承担部分安全教育任务。
2.2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计划。
2.3技术、设备部门负责进行“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教育。
2.4特种作业教育、劳动卫生教育由生产管理部负责送培或聘人来厂培训。
3.工作程序
3.1三级安全教育
3.1.1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公司员工(包括高校、技校分配生、退伍、转业军人、调动、外聘人员等)制定培训计划,必须100%。
3.1.2生产管理部科对新进公司人员进行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做好登记。
3.1.3车间领导或车间安全员对新员工进行二级(车间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做好培训记录。
3.1.4新员工分到班组后,班组长或安全员对其进行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并做好记录。
3.1.5生产管理部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存档。
3.1.6外来实习、学习人员比照执行。
3.2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教育
3.2.1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培训需求。
3.2.2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
3.2.3生产管理部根据培训计划名单,组织送培。
3.2.4复训由生产管理部按照行业复训周期制定计划,办班复训。具体内容见《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3.3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3.3.1人力资源部及时制定公司新聘任干部培训计划,至少每一年对公司干部组织一次安全培训。
3.3.2生产管理部实施教育和考试,做好相关记录。
3.4班组长安全教育
3.4.1人力资源部编制班组长教育计划,教育周期至少一年一次。
3.4.2生产管理部进行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3.5全员安全教育
3.5.1每年6月“安全活动月”期间,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组织各单位利用“40+4”学习时间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3.5.2党群部、生产管理部利用“安康杯”等活动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全员安全教育。
3.6“四新”及变换工种教育
3.6.1公司实施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对涉及的有关人员,由技术、设备部门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6.2变换工种教育由所在单位负责实施,并登记备查。
3.7职业健康教育
3.7.1对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生产管理部提出培训申请,人力资源部制定劳动卫生培训计划。
3.7.2市防疫站的工业卫生医师在做职业健康体检时,根据培训计划同时进行集体劳动卫生教育。
3.7.3 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不定期地邀请工业卫生医师来公司对有关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劳动卫生教育。
3.8复工教育
3.8.1职工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车间负责对其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
3.8.2职工工伤伤愈,上岗前,生产管理部帮助其回忆事故经过,分析原因,进行教育。车间、班组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3.9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
4.引用文件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5.记录
三级安全教育卡 保存期限三年
特种作业培训登记表 保存期限三年
6.修改记录
第5篇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规定范例
1.0目的
为加强物业集团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有员工。
3.0职责
3.1 物业集团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
3.2 各单位行政管理部是人事管理执行部门。
3.3 物业集团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4.0工作内容
4.1 考勤规定
4.1.1 员工考勤分出勤、请假、迟到、早退、旷工五种情况。
4.1.2 公司管理人员每周工作35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工作7小时,上午上班时间为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7:30,星期六、星期日休息。其他岗位工作时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由各所属单位根据工种及岗位特点自行拟定。
4.1.3 超过上班时间但于1小时之内到岗者为迟到,提前下班1小时之内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
4.1.4 无故不上班者或未经正常程序请假或假期满未经续假而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4.1.5 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4.1.6 公司实行指纹考勤制度。管理人员每天上班前打卡一次,其他岗位由所属单位根据工种及岗位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4.1.7 因录不上指纹,无法指纹考勤的,改密码考勤。
4.1.8 因考勤机故障或偶尔指纹打不上卡者,于当日内到考勤员处签到,所属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
4.1.9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时,需及时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直接上级签字说明。直接上级一月签字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需报分管领导签字。凡没有打卡,又无签卡的,视为缺勤。
4.1.10 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虚假签字等弄虚作假现象。
4.1.11 员工请假期间的考勤,以每月实际出勤天数扣除请假天数及法定节日天数,为请假月份的实际出勤天数。
4.1.12 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考勤员于每月26日10:00以前,将本月本单位考勤记录统计汇总。
4.1.12.1 物业公司(管理处)中层干部(含工程师、主管)、物业集团本部各部室主管级(含主管)以下员工的考勤记录,经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1.12.2 物业公司总助以上、物业集团本部部门助理以上人员由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核签字并报财务一分部。
4.2 正常请假规定
4.2.1正常请假包括:事假、病假。
4.2.2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年累计事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奖分配。
4.2.3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事假,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原则上不得参与年终奖分配。
4.2.4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员工请假审批权限为:
审核人
请假人
物业集团
总经理
物业集团
分管领导
各单位
负责人
各单位
分管领导
部门
负责人
物业集团分管领导
1
--
--
--
--
各单位负责人
3
--
--
--
--
各单位分管领导
3
2
1
--
--
部门负责人
5
4
3
1
--
部门副职、经理助理
5
4
3
1
--
部门主管及一般员工
7
6
3
1
4.2.5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并逐级审批后,由本人将《请假单》交行政管理部核实,待工作::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行政管理部及时登录员工请假记录。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履行手续者,须于当日按审批权限电话向上级负责人说明原因,事后48小时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补办请假手续未得到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4.2.6 员工请假若遇特殊情况需延续假期的,必须提前两天报相关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顺延,否则超假部分按旷工处理。
4.2.7 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行政管理部销假,在年度请假卡签名确认,再到所在部门报到。
4.2.8 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
4.2.9 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10 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4.2.11 员工因病请假三天以上者,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4.2.12 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需按审批程序报集团公司总裁批。
4.2.13 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
4.2.14 病假住院的,发放基本工资;没有住院的,按事假办理。
4.3 福利假期
4.3.1福利假期包括:法定假、工伤假、公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路程假等。
4.3.2 法定假:共计10天,分别为元旦1天(元月1日)、“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3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公司员工在法定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4.3.3 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应由所在部门于事件发生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伤报告书》交行政管理::部门,经公司确认的工伤(购买社保的员工,需交社保中心部门确认)可在规定的期限内休息,员工请工伤假必须开具镇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交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员工工伤假期间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4 婚假:凡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婚假3天,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再婚时不得再申请婚假,员工请婚假必须将结婚证明交人事管理部门审核,婚假享受全额工资。
4.3.5 产假:女职工生育前后给产假90天,产假工资在产假后第一个月工资中一起计发,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6 看护假:男职工配偶生育,给看护假10天,看护假期间公司发给员工基本工资。
4.3.7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或直接抚养的旁系亲属死亡时,给丧假3天,路程假另计,丧假享受全额工资。
4.3.8 探亲假:每年春节期间享受十五天带薪假期(期间含休息日及法定假日),探亲假合并于春节假期中,不另行给假,探亲假享受全额工资。
4.3.9 路程假:外地员工在享受婚、丧、产、探亲假时,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适当的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工资,但不纳入事假统计,员工返乡距离远近不同,路程假的给假标准不同,详见路程假标准:
a. 一类地区:路程假2天,广东、香港、澳门
b、二类地区:路程假3天,福建、湖南、广西、浙江、贵州、海南、江西
c、三类地区:路程假4天,江苏、山东、安徽、河南、北京、天津、湖北、陕西、山西、四川、重庆、云南。
d、四类地区:路程假6天,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内蒙、青海、西藏、宁夏。
4.4 各类假期,公司一律不报销往返路费。
4.5 员工请假期间,遇节假日不另加假期。
4.6 福利假请假程序适用非福利假请假程序。
5.0相关文件
无
6.0记录表格
6.1 《请假单》(qr-6.2-01-07)
6.2 《员工外出登记表》(qr-6.2-01-12)
6.3《工伤报告书》(由医疗单位提供)(qr-6.2-01-16)
第6篇 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1.总则
1.1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由公司与转正员工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下为建立劳动关系而签定的劳动协议。为了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此项制度。
1.2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属公司秘密级资料,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照公司保密制度进行。
1.3劳动合同的管理分为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2.劳动合同的签订
2.1公司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2.2劳动合同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基本情况--合同双方的称呼,即企业名称和职工的姓名。
2)劳动合同期限--规定合同的有效期。
3)工作内容--员工的工作时间,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有关守则。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5)劳动::报酬
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7)劳动纪律--规定员工如违背合同应受到的处罚措施及程序。
8)劳动合同变更、终止、续订和解除条件。
9)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10)签署:由员工亲笔签署,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司公章。
11)律师见证:由律师见证后签字并加盖律师见证章。
2.3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2.3.1可使用公司格式劳动合同,双方须协商另立的条款可签订补充协议。
2.3.2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及公司保密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2.3.3律师加盖见证章。
3.劳动合同的解除
3.1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3.1.1自然解除:合同到期、签订合同人死亡或公司破产,自然解除。
3.1.2中途解除
3.1.2.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3.1.2.2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3.1.2.3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1.2.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3.1.2.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1.2.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2.7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1.2.8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1.2.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1.2.10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需裁减人员。
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3.2.1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2.2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3.2.3正在接受公司审查,有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3.2.4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3.3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3.3.1员工自动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书面报告公司行政部,公司因工作事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半月向被该员工发出书面通知。管理层人员须提前一个月。
3.3.2员工进行工作交接,管理人员和财务部门的所有人员在办理离职前应进行离任审计。
3.3.3员工填写员工离职清单,并由本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字。
3.3.4财务结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须结清所有财务往来帐目后结算工资,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已转正员工除支付员工工作期工资外,应每年多支付一月工资以作补偿,自动辞职员工和试用期员工不享受此款。
3.3.5填写劳动合同解除表。
3.4离任审计内容
3.4.1工作审计
3.4.1.1外联关系的交接。凡工作涉及的外联关系,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都应有所交接,对重要的外联关系进行引见。
3.4.1.2重要的工作文件的交接
3.4.2财务审计
3.4.2.1资金收支的审计
3.4.2.2资产管理的审计
3.4.2.3个人和公司债权债务的审计及清理
3.4.3离任审计小组
对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人员,由行政部、财务部、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组成离任审计小组进行审计,在完成审计内容的工作后,由行政部确认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7篇 l教育学院劳动卫生工作管理条例
为搞好我院的劳动卫生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
院成立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会主席、劳动卫生部长、楼管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立学生会劳动卫生部长、各班劳卫委员、楼管委主任和楼层工作部长组成的劳动卫生检查小组。
二、劳卫工作范围
各班劳动卫生工作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宿舍卫生、环境卫生。
三、管理要求
1、各班班长、劳动卫生委员、组长、宿舍舍长应认真地组织好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2、坚持每日清扫卫生制度。对教室、宿舍、卫生区各班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每日进行拖洗、清扫。
3、全体同学都要积极的参加卫生清扫工作,对请假、旷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者,按我院《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扣分。
四、监督检查办法
1、学生会劳动卫生部组织各班劳卫委员对各班的公共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楼管委主任组织各楼层工作组长对教室、宿舍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2、卫生区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宿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周一),抽查一次(周一),教室每天检查一次(周一),每周抽查一次。
3、劳动卫生部每周要通报检查情况,每周总结全院卫生情况,排出名次,并且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向院分管领导、学生办公室分管辅导员汇报情况,在学年终以周平均分总评排序。
4、劳卫部检查的结果作为评比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之一,计入各班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5、各班劳卫委员对本班卫生工作做好考勤和检查记录,根据《学生品行评价办法》相关规定计分。
6、公益卫生区根据打扫情况,在期末班级评议中适当参考。
五、评分标准
(一)教室
1、评分满分10分
2、要求:
地面整洁、无纸屑、果皮、墨点等;2分
教桌整洁、桌椅条理、桌面及桌内东西摆放有序;1分
门上无污渍、玻璃清洁、窗台干净;1分
黑板及时擦、槽内无粉尘;1分
卫生工具摆放有序、不存放垃圾,电风扇、日光灯整洁;2分
墙壁无球印、脚印、无乱写乱画现象;1分
门窗玻璃、灯管、电风扇无灰尘、无贴纸;1分
墙壁四周天花板无蜘蛛网;1分
(二)宿舍
1、评分满分为10分
2、要求:
被子叠放成方、有序;2分
地面拖扫干净、无污物、无死角;2分
床铺平整,边缘成直线,枕头枕巾干净、到位且整齐;0.5分
个人床上用品清洁;1分
桌面干净且水、餐具、洗刷用品放置整齐无杂物;0.5分
床下整洁,物品放置整齐;鞋子排成直线;0.5分
四周洁净无蜘蛛网,室内无乱贴、乱画;1分
门窗玻璃干净;1分
地面物品摆放整齐,壁橱干净、顶部物品放置有序;1分
宿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0.5分
(三)环境
1、评分满分10分
2、要求:
无积土;1分
无枯枝败叶;2分
无杂草;1分
无有色垃圾;2分
无碎砖烂瓦;2分
无张贴物;2分
六、奖励办法
1、对于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院里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成绩差的班级提出批评并扣其相应的班级量化分和个人品行考评得分,班干部要加重扣分。
2、对于表现较差的同学,经批评教育限期不改者,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并通报家长。
3、对于在院级以上获得好名次的班级、宿舍的主要负责同学依据相关规定加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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