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二、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三、负责搞好职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落实整改。
五、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六、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三、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四、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五、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六、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二、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三、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四、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五、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六、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
三、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阻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在施工过程中,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暂停施工,待安全整改和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再施工。
五、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质量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二、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三、悬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四、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防火消防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防火法令、法规、宣传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的规章制度。
二、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宿舍、食堂、仓库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发现火险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三、对于各类防火器械的配备布置要求,及时提出合格意见,并按期更换药物和维修保养。
四、发现火灾隐患,通知立即整改,同时有权暂停施工,待消除火灾隐患,再行施工。
五、发生火灾。立即会同工地负责人组织指挥灭火,并即报火警 '119',使损失减少到最低限位。
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丰斗的编制要求。
二、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三、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四、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五、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
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三、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四、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五、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
材料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对采购进库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物品,应认真核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入库、登记入册时,要写明厂家,质保数据和合格证号码,以防伪劣产品入库。
四、出库时应按项目经理批准种类发货,不能混淆和搞错,防止因发货错误而发生事故。
五、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霉变与损坏,影响使用功能。
六、有权拒绝假、伪、劣设施物品入库,并报上级处理。
各生产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危险区域施工。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设备,不准非本工种人员操作机械、电器。
三、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职工之间,应相互监督,制止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立即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作业。
五、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
电工班(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的建筑工程现场施工用电的规范和技术要求。
二、电工应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上岗作业。
三、严禁带电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决不准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汇报造成后果。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用电有隐患,需要工程停止施工的,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工,并立即汇报项目经理处理,拉闸绝电,待整改好后再行送电。
五、提高增强自身技术业务水平,应对工作负责,不准马虎和随意作业,经常检查施工用电状况,及时完善整改,正确使用电工劳动保护用品。
焊工班(焊工)生产责任制
一、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操作规程,增强提高自身技术业务水平。
二、焊工必须经过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三、工程操作施工中应及时检查电源,防止漏电事故。
四、在施工中,应办理动火批准手续,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五、正确使用焊工劳动保护用品,在高处作业时做好防坠工作。
六、发现隐患即作整改,需要停止其它工种施工的,报项目经理协调处理,必要时可责令其它工种停止施工。
架工班(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增加提高自身的技术业务水平。
二、架子工必须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无证操作。
三、在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带扣,防止坠落。
四、在架子搭设中,传递杆件,应多人传递,防止杆件滑落伤人。
五、在架子拆除时,设置警戒线,不准单面拆,应四周同步拆除,杆件不准掷落,要多人传递至地。
六、剪除架体拉结,不准一剪到底,要边拆边剪,防止架子坍塌。
七、及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架子有严重隐患时,可以责令工程暂停施工,报项目经理处理。
井架搭设班(井架搭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的规定和制度。
二、 井架搭设工要经劳动局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必须经过身体检查,禁止患有高血压、贫血病等不宜高空作业人员上高空作业。
三、搭设井架,必须按井架搭设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决不准弄虚作假。
四、搭设工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女子安全帽,扣好帽带,严禁酒后作业和赤脚穿拖鞋上高作业,工作板保证厚度,铺好扎牢。
五、搭设时要检查核验井架各部件的质量与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使用。
六、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构件:不管任何人同意使用,架子工应拒绝搭设,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如项目经理强令使用,可以立即报告公司处理。
七、 拆、搭除井架时,做好中间临时浪风防护,构件严禁从上向下抛掷,要用专用工具吊至地面。
小型机械操作班(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机操工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及时检查机械各部件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报告负责人进行修理和完善,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四、执行小型机械操作规程,拒绝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拒绝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和事。
五、发现机械安全隐患,汇报负责人要求整改,但未得到及时整改或置之不理的,机操工应停止操作,拉闸关机,汇报上级部门处理。
塔吊起重班(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二、遵守执行十不吊规定要求,不准冒险作业和强行操作。
三、塔吊司机和指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四、拒绝冒险和违章作业,遇危及安全情况的应拒绝开机,拉闸关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五、经常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和各保险设施的状况,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生产。
六、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酒后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规章制度和规范要求。
二、遵守执行电梯装载货物限量规定和人员限位标准,不准货物超载和超员。
三、人货两用电梯操作员必须经专门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拒绝货物超载和人员超员,如劝阻无效,应停止开机,立即汇报上级处理。
五、上岗前进行试车,并作好试车记录,发现隐患立即报告上级,派员整改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危及安全。
六、执行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和有关事项,并作好记录并签好名。
第2篇 项目部机械管理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机械设备进场的检验工作,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允许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写验收单。
二、负责进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凡进场的机械设备,要有固定地点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三、负责机械设备日常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凡新进机械设备或自造机具设备,在使用前负责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安全高效地运行。
五、负责监督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第3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措施
一、安全生产方针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境友好”的方针,一切从安全出发,并放在首位,以规范员工按规作业和确保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为目标,不断致力于作业环境的改善,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以追求无工亡事故、无中毒事故、无责任事故、无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1.0‰以下、年轻伤率控制在8‰以下、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事故隐患整改率为98%、工作场所危害因素治理达标率为98%、无等级职业病发生的安全健康为目标。
二、方针目标管理
结合公司中长期安全发展规划,为确保项目部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年度项目部安全方针及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报项目经理批准实施。各部门进行承接并按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进行分解展开,以确保全年安全方针目标管理得到全面的施行。
三、主要措施
1、安全资金投入
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投入年度计划,并报项目部领导审批后纳入年度预算。财务部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投入台帐,安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执行严格的使用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质量安全部、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资金的提取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规定标准提取和合理使用。
危险源管理
(1)危险源辨识
①开展本单位危险源的辨识和确定工作。
②对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采取措施,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2)风险控制
①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②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3、安全教育
(1)安全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质量安全部)
(3)新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落实新员工“传帮带”责任制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质量安全部、各相关部门)
(4)转岗、复工员工上岗前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率为100%;(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由质量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培训,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人员由物资机械部组织培训)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证上岗率为100%;(责任部门:质量安全部、物资机械部)
(6)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人员经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定人定岗上岗作业率为100%;(责任部门:工程部)
(7)全员职业健康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各部门)
(8)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率为100%;(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工程部)
(9)具有较大的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和有关的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安全健康警示标识、警示说明率为100%。
4、租赁机械设备、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车辆管理
租赁的特种设备、车辆需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证、产品合格证、制造许可证。(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
采购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特种设备(压力0.1mpa以上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和改造特种设备率为100%;(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
特种设备使用前,按规定申请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投入运行率为100%;(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
在用特种设备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率为100%;(责任部门:物资机械部)
交通运输车辆年检率为100%。
安全用电管理
所有电路安装、电气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 <>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公司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手持切割机、角磨机、电枪、电锤等),要配备漏电保护器,设备绝缘电组由物资机械部每季检测一次,并做好检测记录。
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柜、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电气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发生电气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告物资机械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等相关部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6、安全检查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100%,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99%;
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100%,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99%;
专职安全员、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每天必须深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督促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违规现象、违章作业行为的及时纠正处理率为100%,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99%;
落实专人对设备设施和吊绳、吊具进行点检和专检,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率为100%。
各种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于备品、备件、人员、资金等原因不能落实整改的,必须制定临时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7、安全制度建设
(1)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率为100%;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签订率为100%;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演练的实施率为100%;质量安全管理部每三年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必要时及时修订。
8、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安装改造和外包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1)建设项目安全、消防、职业卫生预评价、验收评价通过率,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设施的“三同时”验收、消防安全验收合格率为100%;
(2)建筑工程施工、设备设施改造和安装、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施工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合格率和施工作业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率为100%,教育率100%;
(3)设备设施安装改造施工作业前经安全、消防设计预评价,施工完成后经专项安全检查验收合格率达100%。
9、各相关部门对相关方按项目部安全管理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管。
10、安全生产活动建设
(1)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总结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各施工厂队安全活动建设,按照项目部的要求,认真落实并及时详细记录。
11、职业卫生管理
(1)员工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健康检查)率100%;
(2)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建立率100%;
(3)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执行率100%;
(4)生产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为100%;
(5)作业场所的除尘、降噪、排污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完好率和正确使用率为100%;
(6)职业病诊疗、康复治疗率为100%;
(7)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率为100%,并经常督促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
12、工伤事故管理
(1)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率为100%;为危险作业岗位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率为100%
(2)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率为100%;
(3)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率为100%。
14、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合格率和持证率为100%。
15、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一标识齐全。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验收率100%。加强对劳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为员工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文明施工管理
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布置施工设备及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量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噪声和环境污染,以免影响周围居民和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状态,保持场容、场貌整洁,作业班组切实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确保文明安全长效管理。
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职工的膳食、供水等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认真做好防止食物中毒和防疫工作。
应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应设维护设施,危险施工区域派专人值勤且设置警示灯(牌)、明显的防火标志和足够的消防器材。
应做到工作岗位标志化,有利于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值班制度。施工现场需做到: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戴分色安全帽;全体施工人员现场着装应保持整洁。
年 月 日
第4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
1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责任
a.按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对做好本项目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上级下达的无安全技术措施的生产侨务有权拒绝施工。
b.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制止违章作业。
c.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本队无力解决的重大事件,在向分公司经理(主任)报告的同时,要负责采取临时的防护措施。
d.负责检查班组书面安全交底制度执行情况,组织班组安全竞赛活动,搞好总结评比,健全和完善班组安全网络,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
e.负责具体落实上级编制或自行编制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单位分项、分部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按安全要求和施工程序领导施工。
f.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全力抢救伤员(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对轻伤要负责查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负责落实。
2 现场施工员安全管理责任
a.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原则,施工前针对具体侨务和施工部位,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对不同工种、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被交底人的签字。
b.辅导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属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制止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者有权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鼓励和迫使工人违章作业。
c.对现场搭设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消防设施等,要负责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d.参加项目部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负具体落实整改的责任。
e.协助项目经理完善安全网络,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配合专职安全员的现场安全检查。
f.发生工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要积极抢救,及时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
第5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工程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项目部在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定目标,特作如下规定:
一、施工人员: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施工人员名单及管理人员名单,公司人员检查时要对口参加;
二、临时设施: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合理安排、直辖市统一,施工平面要标明围墙、职工宿舍、办公、食堂、材料、机械、水、电、道路等具体位置;
三、机械:工程开工前报该项目使用机械情况一览表,根据工程大小选用不同的垂直运输机械。
四、公司人员到工地检查所签收的问题整改或建议单均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经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检查有三次擅自离开罚款1000元,擅自离开注册地一次罚款1000元;
五、安全、质量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按相应的条例进行奖罚;
六、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项验收时间必须提前报分公司、分公司安排检查,检查合格经签字同意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有一次不通知罚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000元。
七、签订质量目标承包合同,签订工程质量管理合同。
八、工程竣工验收,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份(竣工验收证明,工程施工许可证要原件),竣工图一份。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6篇 某某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某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现场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项目部领导、各部门及各班组长的安全岗位职责如下:
(1)项目部领导
①项目经理
a.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b.领导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阶段性安全目标与规划,对安全专职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负责。
c.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d.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e.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人员必须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劳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并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f.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g.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作为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组织上报,并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②总工程师
a.对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负领导责任。
b.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c.在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d.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e.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f.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g.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③生产经理
a.协助项目经理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b.领导分管部门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工作,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
c.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d.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施、设备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设备投入使用。
e.负责贯彻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规。
④商务经理
a.负责合约、报价、安全措施费等事项的领导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职责,特别是做好安全生产各项费用及时、足额使用的保障工作,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资金。
b.负责在本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
⑤项目书记
a.负责后勤、现场安全保卫、行政办公以及医疗卫生的领导工作,并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b.负责对施工管理实施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接待的领导协调工作。
(2)项目部有关管理部门
①安全环保处
a.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
b.在生产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履行对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c.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推动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运行。
d.对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或失控部位,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复查,督促发生部门或单位如期整改。
e.组织分区项目部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与检查工作。
f.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停工的非常措施。
g.做好安全相关资料的记载、管理、备案工作。
h.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讲评会,分析与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
i.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j.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使用中的劳动保护用品、护具抽样检测。
k.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②技术处
a.是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
b.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c.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措施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d.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e.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f.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的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g.参加伤亡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③工程处
a.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部门。
b.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计划协调一致。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的工作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入生产计划并根据情况优先安排。
c.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要纳入计划,列为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d.坚持按合理工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e.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
f.认真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等的堆放和存储,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g.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不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④材料设备处
a.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部门。
b.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料具或直接用于安全的机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必须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c.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d.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维修、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e.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f.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合格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进行鉴定验收。
g.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⑤综合办公室
a.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部门。
b.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c.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作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d.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e.负责食堂(含现场临时食堂)的检查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
f.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g.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处理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报告;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⑥财务处
a.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安全生产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b.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c.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3)项目有关岗位
①项目木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有关木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木工加工区内备有的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g.工作场所的木料应分类堆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
h.严格遵守木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i.材料堆放应稳妥可靠,工具用后随时装入袋内,严禁向下抛掷工具或物件。
j.木料加工处的废料和木屑等应即时清理,做到落手清。
k.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②项目混凝土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有关混凝土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听从安全人员的指挥,严禁违章作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设施,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g.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环境及脚手架、脚手板、工具使用情况,做好文明施工落手清工作;发扬团结友爱精神,维护一切安全设施,不准擅自拆除、移动防护设施。
h.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六大纪律。
③项目电焊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电焊安全动火作业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④项目机械作业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施工现场机械操作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g.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h.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杂物。
i.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⑤项目电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电工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
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g.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各部位的性能后方可通电使用。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h.电工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i.严禁带电作业,设备严禁带病运行。
j.保证电气设备、移动电动工具等临时用电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k.发生触电工伤事故,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⑥项目钢筋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保证计划中钢筋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严禁违章作业。高空作业时,严禁乱抛杂物。
g.钢筋搬运、加工和绑扎过程中发生脆断和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有关部门汇报。
h.严格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进行钢筋加工,绑扎钢筋时严禁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i.团结互助,相互提醒,确保安全生产。
j.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⑦项目架子工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脚手架防护搭设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自觉遵守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g.认真选材,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搭设。
h.脚手架的维修保养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遇大风大雨应事先认真检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脚手架搭设完毕,架子工应通知技术部门、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i.拆除架子时,应先检查,如遇薄弱环节,应加固后拆除。拆除架子必须设置警戒范围,输送地面的杆件应及时分类堆放整齐。
j.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⑧项目安装班组长
a.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安装班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规定。
b.组织班组安全作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d.上工前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e.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f.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应先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否则不得上岗作业,对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不熟悉的人,不得独立作业。
g.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切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技术措施。
h.凡参与管道施工的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吊车司机和现场叉车司机,必须经过北京市有关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施工。
i.凡在有易爆、易燃物品的地点施工时,应按专门的防护规定进行操作。
j.在有毒性、刺激性或腐蚀性的气体、液体或粉尘的场所工作时,应编制专门的防护措施进行作业。
k.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⑨项目生产工人
a.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b.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c.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d.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e.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7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项目部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和正确使安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凡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操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
4、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并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5、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6、施工人员严禁在坑内、洞口、陡坡下等不安全地区停留和休息。
7、 施工人员应沿施工便道、爬梯上下通行,禁止为了走捷近沿钢管、模板等攀爬上下。
8、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9、上下班要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当乘坐车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跳车、扒车或强行乘车。
10、挖掘机、起重机、吊车等起重设备工作时,任何人不得进入其危险半径以内。
11、搬运器材和使用工具时,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和四周人员的安全。传送器材或工具时,不可投掷。
12、2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1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15、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16、用于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等,均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风及卫生等安全要求。
17、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通道完整、标识齐全,必要时设专人守护。
18、危险地段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19、严禁搭乘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各型现场施工运输车辆。
第8篇 项目部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强化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发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四号线工程总承包部下发的的《大型机械设备准入及作业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项目部结合本项目部实际,特制定《项目部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请项目部各职能管理部门、各作业分包队伍,遵照执行。
2.本实施细则中安全许可主要包含大型临时设施、施工作业面、机械设备等。
3.凡是纳入安全放可的场所和工程部位,均按月实行许可,工程实施前办理完成许可手续,然后每月许可一次,达到许可条件时发证,没有获得许可证不得开始或继续实施,直至工程结束或危险源消除。
二、大型临时设施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1.大型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措施及设施验收
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临建设施包括临建房屋、加工区、搅拌站、道路、围挡等。
1.2各类临建设施必须在符合安全规定的场地进行搭设,严禁搭设在高边坡、高挡土墙、高围墙、深基坑的周边,避开山洪、泥石流、暗沟、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等灾害性地段,远离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地点;搭设在起重机械旋转半径内的,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3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构)筑物内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
1.4 各类临建设施的搭建、拼装图纸应符合以下条件:
1.4.1现场搭建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型钢现场制作的临建设施,施工图应由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或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也可采用经企业审查批准的内部通用图集(例如:青岛地铁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
1.4.2现场拼装的装配式临建房屋,其组装配件必须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相关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且有生产厂家提供的拼装说明书和拼装图纸,装配式临建房屋的拼装高度不得超过2层。
1.5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要求,临建设施在使用前,须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搭建或拼装单位、生产或租赁单位、监理单位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5.1 临建设施的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规定;
1.5.2 需要进行原材料检验检测的,是否有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
1.5. 3 装配式临建房屋的柱、梁等承重构件及螺栓和柱脚等固定连接点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5.4 搭建拼装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5.5 临建设施的搭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5.6临建设施的搭设位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5.7根据验收标准制定--表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表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厂家
使用地点
面积层数
安装时间
验收时间
验收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2009
验 收 项 目
验 收 结 果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观感质量
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
建筑屋面
建筑门窗
建筑设备
验 收
结 论
安装单位(现场负责人):
使用单位(现场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2.大型临时设施档案管理
2.1对于验收合格并即将投入使用的大型临时设施,各项安全管理资料应及时到安保部备案,由现场专职安全、工区安全主管、项目安全主管、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逐级对资料进行审核,安保部核实无误后颁发大型临时设施准入证。具体资料如下:
2.1.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2.2.2临时用电布置图
2.3.3消防设施布置图
2.4.4防排水系统设施布置图
2.4.5紧急情况疏散图
3.大型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要求
对于大型临时设施施工用电检查时,电气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绝缘电阻检测、接地电阻检测、漏电保护器测试的各项检测需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并建立了安全技术档案。
检查标准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
现场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并采用符合要求的标准配电箱、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距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牢固,固定式箱体中心点距地高度1.4~1.6m、移动式箱体中心点距地高度0.8~1.6m。
配电箱、开关箱周边应留有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并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灭火器材。现场设有配电室时,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四个一”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是否满足防雨、防尘要求。
配电箱及箱内电器元件
配电箱门、锁齐全,并有标识及分路图。箱门与箱体应进行电气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连接线、n线和pe线端子板等配置及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漏电保护器按扭实验动作应灵敏有效。
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并按规定与箱内专用接线点进行压接。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进、出线应与箱体固定。
照明供电
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应符合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照明装置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500mm
线路敷设
配线必须采绝缘导线或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必须与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等导体采取隔离绝缘措施,且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的导线或电缆,电缆线架设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生活区用电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插座性能(厨房、淋浴等潮湿环境)是否满足要求
4.大型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要求
4.1消防重点部位
4.1.1 《山东省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月、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纠正危险行为;其他单位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巡查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由参与检查、巡查的人员签名,存档备查。
4.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4.1.3 填写说明:
①“情况描述”填写重点防火部位具体情况,如临时板房层数、面积、材质,最大居住人数;易燃物品仓库中易燃物品名称、数量等;
②表后附消防设施现场平面布置图,图中注明防护重点区域或部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位置,宿舍、办公区等与施工现场、动火点、易燃物品库间距。
4.2 消防设施验收
4.2.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4.2.2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灭火器材验收。
①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规定: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水基型灭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出厂期满3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洁净气体灭火器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②“验收内容”应按照相应消防器材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如灭火器须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③“验收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④“验收人员签字”必须由参加验收人员进行签字,验收应通知监理单位人员参加。
4.3 动火作业审批
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4.3.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①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②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③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④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⑤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⑥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⑦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⑧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4.3.3 该审批表只限于有效时间内及规定的动火点使用,动火点、时间变动的需要重新申请。
5. 大型临时设施安全评估
对于大型临时设施包括临建房屋、加工区、搅拌站、道路、围挡等,需每月进行安全检查评估,达到安全要求的,准予施工或使用。安全检查评估的重点是临时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防排水系统、以及防风防雷电和防冻害措施。由各级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评估,项目经理进行复核处理。
6. 大型临时设施评估结果处理
检查评估认为大型临时设施未达到安全要求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后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7. 大型临时设施事故责任界定
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对其相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负责,一旦该场所发生事故,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三、施工作业面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1.本项目部施工作业面(含临建工程)分类
①地下暗挖工程:富水软弱破碎围岩、浅埋偏压的隧道及地铁工程;可能发生突水突泥、坍塌和瓦斯爆炸风险的隧道及地铁工程;穿越江河湖海、交通通道、城市管线及建筑物、村庄等重要结构物的隧道及地铁工程;长(特)大隧道。
②桥梁工程:跨越江河湖海的桥梁深水施工、24m及以上高空作业;桥梁跨越既有线铁路、县级以上铁路、城市道路施工;具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桥梁工程。
③营业线工程:上跨、下穿主要干线的桥涵施工;繁忙干线、干线及枢纽站改造工程;桥涵接长、路基帮宽、并行绕行段施工以及临近既有线吊装、安装施工和铺轨架梁作业等。
④基坑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等工程。
⑤路基工程:6m以上的边坡施工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⑥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构件支撑高度大于8m,或跨度大于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模板支撑体系。
⑦起重吊装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拆除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⑧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各类悬挑式脚手架。
⑨爆破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及其它临近既有线土石方爆破工程。
⑩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施工;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较差作业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等。
2. 施工作业面安全管理
2.1项目部成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针对施工现场作业面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项目经理带班制度等。
2.2定期对管理人员及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要求整改。
3.分包单位资质证件
3.1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要求施工单位留存分包单位以下证件、文件复印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企业分包安全协议。
3.2 人员资格管理
3.2.1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现场留存相关证件备查。
3.2.2 依据《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特种作业包括以下工种:
①建筑电工;
②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
③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
④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⑤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⑧建筑起重机械司机(门式起重机);
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⑩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
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
12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3建筑电气焊接(切割)工。
4.作业面的方案、指导作业书、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1作业面安全专项方案
4.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主要指: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临时用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1.2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4.1.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2作业面指导作业书
4.2.1项目部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4.2.2不太成熟的工艺或缺少经验的工序应安排试验,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进行首件(段)验收。
4.2.3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应经项目部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4.3技术交底
4.3.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①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交至作业层,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而且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责任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具体的作业内容进行。
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对具体操作者讲明安全注意事项,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③交底中应明确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常见的职工伤亡事故类型,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
4.3.2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①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各作业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对作业工人进行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可结合学习安全教育内容同时进行。
5.安全防护
5.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根据安全防护方案的要求搭设。搭设完毕,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有关班组对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段进行
5.2施工过程中,凡是需要拆除临时支撑体系时,由施工班组长提出申请,经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加固措施后,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安全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拆除
6.作业面安全警示标识、责任标牌、操作规程牌、平面布置图
6.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如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属于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2在钢筋制作、模板制作、混凝土(砂浆)搅拌、脚手架搭设等操作部位应挂岗位操作规程牌。
6.3项目部应对各类机械设备上张贴机械操作规程。
6.4平面布置图
6.4.1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拟建工程平面位置、生产区、生活区、生活区、预制场地、材料堆放位置;周围交通环境、环保要求,需要保护或注意的情况。
6.4.2平面布置图要有明显的动态特性,即每个较短的施工阶段之后,施工平页面黑雾最早变化的。要科学合理的组织好施工现场施工。
6.4.3所有的材料堆场、小型机械的布设均按平面要求布置,如有调整有书面通知。在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生产。
6.5应急管理
6.5.1项目部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斜塌、触电、中毒及其他群死群伤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建立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抢救、疏散和应急等措施。
6.5.2由项目部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部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7.施工作业面检查评估
每月由现场安全员、工区安全主管、项目安全主管、项目安全总监各级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检查评估,项目经理进行复核处理。
8. 施工作业面评估结果处理
检查评估认为施工作业面未达到安全施工要求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后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9. 施工作业面事故责任界定
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对其相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负责,一旦该场所发生事故,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四、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第9篇 项目部安全内业档案管理
项目部安全内业档案的管理
1项目部全部使用内业微机管理,上岗人员必须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够独立操作。
2安全内业要详实、全面、有针对性。
3所有签字必须本人亲笔,不能代签,如有代签,代签人与应签字人各罚款50元/次。
4所有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受教育人应全面,包括更夫、炊事员、门卫等。
5各种验收表、评分表的数据或结果必须量化处理。
6建立健全安全内业档案,严禁借阅,待交工时归档交到公司安全部,资料不全或借阅档案者负激励l000元/人。
7加大项目部的奖罚制度,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要严肃处理,将罚款票据报到公司财务部统一扣款。
8每名安全员在工程竣工前将本工程的安全总结及年终时的年终总结报到公司,逾期不报者负激励200元/人。
9各项目部在施工期,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10 加强安全隐患的整改力度,公司及安全部对各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检查指令书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按要求严格及时整改,并将隐患整改记录报公司安全部,安全部进行复检,对不按期整改的项目部,针对情节轻重负激励l00~500元/次。
第10篇 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监理项目部管理规定
1. 总则
1.1本《规定》适用于本线路工程监理项目部。
2. 事故等级及含义
2.1 人身伤亡事故
2.1.1特别重大事故:(一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者。
2.1.2重大事故:(二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者。
2.1.3较大事故:(三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者。
2.1.4一般事故:(四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者。
2.1.5一般事故:(五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重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1.6六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1.7七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3人以上群体轻伤事件。
2.1.8八级人身伤亡事件:是指无人员死亡和重伤,但造成1-2人轻伤。
2.2 设备事故等级
2.2.1 特别重大事故:(一级设备事故)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者(500万元)
2.2.2 重大事故(二级设备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事故:
(1)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500万元)
2.2.3 较大事故(三级设备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1)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
2.2.4 一般事故(四级设备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由于特种设备事件造成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
2.2.5 五级设备事件:未构成四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者
500千伏以上线路倒塔。
2.2.6 六级设备事件:未构成五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者
220(含330)千伏以上线路倒塔.
2.2.7 七级设备事件:未构成六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者
35千伏以220千伏以下输电线路倒塔。
2.2.8 八级设备事件:未构成七级以上设备事件,符合下列条件者
10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跳闸。
2.3 其他事故
2.3.1 火灾事故
2.3.1.1 特大火灾:死亡10人及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合计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3.1.2 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合计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2.3.1.3 一般火灾:凡不具备上述两项情形的火灾,均属于一般火灾。
2.3.2 道路交通事故
2.3.2.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一千元的事故;
2.3.2.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一千元以上不足三万元的事故;
2.3.2.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不足六万元的事故;
2.3.2.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的事故;
3 事故报告
3.1 发生轻伤及人身记录事故,发生属于工程承包商的事故,承包商除按规定程序上报外,应及时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工程监理项目部接到轻伤事故报告后,应在当周安全周报中报出。
3.2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质量事故或发生施工原因导致一般以上电网事故,或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监理项目部接到事故单位的报告后,必须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本部报告。在一小时内将情况进一步核实后进行补充报告,并协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16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3.3 发生一般事故监理项目部应要求事故单位24小时内向监理项目部报告,并在3天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监理项目部在接到事故报告一周内,将事故报告及审核意见送交工程建设管理单位。
3.4 事故报告内容
3.4.1 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肇事)单位。
3.4.2 伤亡人数、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类别。
3.4.3 事故简要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3.4.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4 附则
4.1 监理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后监督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2 监理项目部应按规定进行工程安全事故统计,保留事故报告、处理、统计的所有记录。
第11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安全达标计划
一、目标:
1.安全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项目达标,汇总表得分值达到85分及其以上,杜绝死亡、杜绝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创“安全达标工地”。
2.文明目标: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逐项检查,保证项目得分40分以上且基本达到各项要求,总分达到85分以上,减少施工噪音和环境污染,创“省级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结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 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交底与实施,实行单位工程经济承包,要有安全指标要求和奖罚措施。
⑶ 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经常组织开展活动,并有活动记录资料。
⑷ 发生事故后,组织调查分析,及时上报,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实施文明生产和安全达标,加强对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
⑸ 负责组织对现场的主要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施工电梯及重要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查鉴定与验收工作。
2. 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⑵ 协助项目经理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达标等竞赛评比活动,贯彻落实安全措施和计划。
⑶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至有关人员,并督促实施。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越级上报。
⑷ 配合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⑸ 参与对现场临建设施、脚手架、塔吊等起重设备、卷扬机、物料提升机及施工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鉴定、推广工作。
⑹ 监督检查安全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管理。
⑺ 建立与健全工作档案资料。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及保健津贴的审查工作。
3. 施工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 对所管的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⑵ 向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执行。
⑶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组织开展工地安全达标无事故竞赛等安全活动。
⑷ 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班组搞好安全活动,及时处理解决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制止处理违章作业行为,加强对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教育。
⑸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⑹ 组织参与对施工生产区域的临建设施、脚手架、卷扬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及施工用机电设备线路的检查验收工作,签字后存档。
⑺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基层管理资料和活动记录。
三、 安全作业纪律及防盗措施
1. 安全作业纪律
(1) 施工期间,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进入工地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禁违章作业。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3) 高处、临边作业必须牢固系好安全带。
(4)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现场内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 严禁酒后上岗工作。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
(6) 不准从高处抛扔垃圾和建筑材料。
(7) 拆除的周转材料,有专门堆放位置,并有标识。
(8) 各种安全标志或标识牌,不准随意拆除或更换位置。
(9) 不准在施工现场嬉耍、打闹或乱动设备。
(10)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在危险禁区通行。
(11)不准在施工现场往下或往上抛掷材料、工具等物件。
(12) 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设施、装置及安全标志,禁止随意拆除或移动。
2. 防盗措施
(1) 设安全保卫部门专管现场保卫工作。
(2) 制定现场保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
(3) 建立夜班巡逻制度,防止周转材料丢失。
四、安全防护设计与管理
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后,需要及时对工程施工平面、施工通道及人员活动的场所进行安全防护,本工程采用水平、垂直两面交叉配合防护体系。
平面防护包括安全通道,安全防护棚、悬挑平网防护、洞口防
护、工作面防护等内容。施工安全通道,宽度为5m,彩钢管搭设铺双层竹笆,在醒目处,要悬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及安全管理制度。立面防护包括:立网防护、临边防护等内容。
安全防护所用的材料以钢管(用作防护栏杆时用黑、黄油漆刷警示标志)、安全网、安全带、拦风绳、竹笆、钢筋等工地常用材料为主,根据不同部位选择采用,原则是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第12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及规定
项目部安全管理必须是由项目经理牵头,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栋号长)为主,全体人员参与的管理过程。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工程进场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细化责任到人,并与管理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
2、每周组织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将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及因素全部详细列表并制定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并将具体措施逐条落实到责任人。
3、督促技术负责人及时编制《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每周周五下班前报分公司安全科田飞。
4、每月对安全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详细反馈和奖罚。
5、定期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召开安全分析会。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工程进场后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危险源清单,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及时更换公示栏中相关内容。
2、每层模板施工完成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存在问题列清单督导整改。
3、每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汇总后编制《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每周五下班前报分公司安全科田飞。
4、结合《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将危险源预防和应急措施逐条细化并分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5、过程监督施工员和安全员对安全隐患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实的及时性和规范性,不合理的及时督促和指导。
6、编制安全方案和安全交底,监督施工员及时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方案实施情况。
7、每月25日前将安全资料全面检查一遍,填写《安全资料自查记录》报安全科一份。
8、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汇总编制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及应急措施处理报告。
三、施工员安全职责
1、参加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严格落实项目部每周制定的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
3、队伍进场后两日内与新进场施工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对新进场工人及时进行进场安全交底,并留置书面或影像资料。
4、施工前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专项交底,每月25号前与安全员等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所有交底必须留书面或影像资料。
5、指导、督促各工序之间的穿插和交接。与外协单位穿插工序必须进行书面交接(质量、安全隐患需重点写明)并留置影像资料。
6、定期召开项目部例会,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布置到具体责任人,详细填写《例会纪要》。
7、积极落实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沟通整改情况。
8、每天如实填写《施工日志》。
9、每周将所负责安全资料填写齐全,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四、安全员岗位职责
1、参加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2、协助施工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专项方案的具体落实。
3、指导施工人员具体落实制定好的现场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
4、每天检查现场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是否达到规范和公司要求,是否存在不确定安全因素,并认真、如实填写《安全日志》,内容要细化到每个具体部位。
5、督促施工员对安全隐患未落实的具体措施及时落实。并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6、每周将所负责安全资料填写齐全,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五、 奖罚
1、进场后10天内未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的,罚款项目经理1000元/人。
2、 每周未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罚款项目经理1000元/次;安全隐患列表不详、预防措施不具体的,罚款项目经理200元/条;具体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罚款项目经理500元/条。
3、 《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督促不及时的,罚款项目经理100元/次。
4、 对每月安全落实情况反馈不及时的,罚款项目经理500元/次。
5、 未定期组织项目部召开安全分析会的,罚款项目经理1000元/次。
6、应急预案、危险源清单未及时编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未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时更换公示栏内容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7、 每层模板施工完成后未进行综合验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督导整改不到位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8、周五下班前未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汇总实施表》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9、每次检查后危险源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不详细、不具体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10、技术负责人过程监督施工员和安全员对安全隐患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实督促指导不到位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11、安全方案和安全交底编制不及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监督施工员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方案实施情况不到位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12、《安全资料自查记录》每月上报不及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自查内容不全面的,罚款技术负责人100元/次。
13、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及应急措施处理报告编制不及时的,罚款技术负责人200元/次。
14、需参加而无故未参加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的,罚款未参加人员100元/次。
15、项目部每周制定的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条。
16、 队伍进场后未按要求及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的,罚款施工员200元/次;安全交底不及时或未留书面(影像)资料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
17、安全专项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及时,或未留书面(影像)资料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
18、 各工序之间的穿插和交接指导、督促不到位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与外协单位穿插工序未进行书面交接的,罚款施工员200元/次。
19、 安全隐患和预防措施布置不具体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未定期召开项目部例会的,罚款施工员200元/次。
20、 对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沟通的,罚款施工员500元/次。
21、 未填写《施工日志》的,罚款施工员100元/次;填写不真实的,罚款施工员200元/次。
22、 所负责的安全资料填写不齐全的,罚款责任人200元/次;经资料员多次督促仍不积极整改的,罚款责任人500元/次。
23、 协助施工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和专项方案落实不到位的,罚款安全员100元/条。
24、 指导施工人员落实现场安全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不到位的,罚款安全员200元/次。
25、 《安全日志》未按时填写的,罚款安全员100元/次;内容不真实的,罚款安全员200元/次。
26、 对安全隐患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反馈不及时的,罚款安全员200元/次。
27、每月对各项工作完成较好的责任人奖励200~1000元/次。
第13篇 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㈠项目部:
1.识别项目的安全影响因素;明确项目各重大因素的控制目标与指标;
2.制定项目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并实施安全控制的措施与管理方案;
3.负责零星物资采购;对进场物资和分包队伍实施管理;
4.负责安全用品、用具,及环保用品用具的配备;
5.参与应急演练,成立项目应急组织;
6.对现场材料、水、电消耗情况予以统计;
7.建立本项目安全不符合台帐并予以评审;
8.开展本项目安全的日常监测与检查,统计项目消耗量指标与环境和安全控制指标;
9.收集本项目安全信息并予以反馈;
10.对确定应采取纠正措施的不符合实施改进。
㈡通用职责:
1.确定本项目的安全危害;
2.确定项目的培训需求;
3.针对项目的不符合实施纠正与纠正措施。
第14篇 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安全职责
工程项目部设备管理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项目部机械设备台帐,编制大型机械设备大修计划。
3、参加大型机械设备拆装方案,拆装单位资料审查。
4、了解大型机械设备状况,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完好率。
5、做好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遵章操作等工作。
6、参加机械设备验收,及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重大隐患,监控大型机械设备拆装。
第15篇 项目部各级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㈠、项目经理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项目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职业健康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㈡、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项目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㈢、项目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㈣、安全总监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督导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督导、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督导相关部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职业病病例立即上报,并组织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病例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五)、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⒉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⒊配合项目安全员对本项目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
(六)、施工员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⒉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依照安全员下发的针对生产人物特点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⒊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⒋配合项目安全员组织工人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⒌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症状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安置部门及安全总监。
(七)、专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⒉负责编制下发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技术交底,指导施工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的定期体检。
⒋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主责职业病病例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职业病事故的处理,管理资料的整理。
(八)、班组长的职责:
⒈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生产工人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⒉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⒊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⒋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⒌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⒍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6篇 某铁矿项目部采、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为保障太钢袁家村铁矿采剥工程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道路交通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1.2条:各级必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同时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第1.3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第1.4条: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三定”即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安全员验收。
第1.5条:定期、不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第1.6条:对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没有制定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二章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规定
第2.1条: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全面抵制“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第2.2条:施工人员必须熟知和严格遵守、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措施。除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外,必须坚持工前交待、工中检查、工后总结安全的“三工制度”。
第2.3条:凡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2.4条:工作中切实保证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第2.5条:机械、车辆驾驶员和电、气焊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6条:施工人员禁止在悬崖、陡坎、沟、槽、坑等危险部位坡顶、坡底处走行、乘凉、停留、坐卧、休息。
第2.7条:禁止酒后上岗作业和进入施工现场。
第2.8条:机械、车辆运行过程中,禁止吸烟、戴耳机听音乐和接、打电话。
第三章 进场机械车辆安全规定
第3.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车辆必须保证制动系统、照明系统、转向系统、防火系统齐全有效,否则禁止使用。
第3.2条:施工现场临时停放在工作面上的机械车辆,距台阶或边坡坡底线15米以外,距台阶或边坡坡顶线4米以外的平整地面上,既不能影响其他设备作业,又要确保安全。
第3.3条:所有机械车辆加油时,严格遵守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听从加油员的指挥,必须熄火加油,禁止吸烟、明火、打手机,加完油后立即离开。用流动式加油车加油时,不准设备接近加油车,应由加油车靠近设备加油,加油车离开后设备方可起步。
第3.4条:采掘、运输、排土等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
第3.5条:运行前检查机械、车辆周围和下部是否有人员、设备或障碍物。
第3.6条:在启机后,应倾听机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异常振动;有无异常气味;观察仪表和指示是否正常,在确认没有问题后,试运行,无异常后,进行正常施工作业。
第3.7条:强化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禁止带病运行。
第3.8条:自卸运输车辆前轮胎必须使用新轮胎,禁止使用旧轮胎或翻新胎。
第四章 铲装作业安全规定
第4.1条:铲装现场必须做到工作面整洁,挖掘机不准三支点作业,即必须保证履带处于平整地面,保证驱动轮、引导轮和各个支重轮受力均衡,否则应先平整工作面。
第4.2条:挖掘机铲装未爆破的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爆破的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的1.5倍。
第4.3条:两台以上挖掘机在同一台阶同时作业,间距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米。
第4.4条:挖掘机引导汽车就位装车地点必须是汽车尾部正对临空面,汽车驾驶室距临空面坡底线的距离至少5米。
第4.5条:铲装作业必须采用自上而下顺层开挖的方法,禁止掏底开挖,工作面不准留有伞檐。
第4.6条:铲装操作中时刻注意工作面的变化,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
第4.7条:在采掘设备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车辆停留或通过。铲装时铲斗禁止从运输车驾驶室上方越过,车就位停稳后方可装车。
第4.8条:铲装第一斗不准装大块,不准高吊铲斗装车,卸料时铲斗底离厢斗底板不得超过50厘米,铲斗不准磕碰车帮和厢斗底板,不准将物料装在运输车护板上,禁止偏装和超装。
第4.9条:装入车厢斗内的大块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方准发出运输车驶离信号。不能装车的大块应单独存放,即不能影响挖掘机回转又不影响汽车运行。
第4.10条:不准用铲斗强行挖掘爆破后未解体的岩石。不准用铲斗砸大块、横扫大块。遇到硬岩时,不准强行用斗齿挖掘,不准强行用一侧斗齿挖掘。
第4.11条: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米。
第4.12条:挖掘机应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挖掘机上下坡时,驱动轮应始终处于下坡方向;铲斗应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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