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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的安全管理【16篇】

发布时间:2024-01-07 热度:90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第1篇 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施工区域与工人生活区域要实行有效隔离。成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保卫工作。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门卫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夜间值班守护施工现场。重点是仓库、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加强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向,及时进行教育。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管理资料中。

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要有针对性,并经技术部门及分管经理签字及盖章后,方可实施。各分项施工前,由工长对队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结合本工种及施工环境针对性要强,与队组办理手续。否则,要追究工长责任。开工前公司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员进行详细交底。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员向各工种班组长进行安全交底。班组长要对工人进行施工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签字手续必须由交底者和接受交底者进行签字,绝对不允许代签。

3、安全检查

项目部进行日、旬检查,并有记录,整改应做到“三定一落实”,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回访。每次安全检查,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安全隐患,并做出书面报告送回公司质安科。在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中,公司将根据各施工项目的检查情况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班组的每周安全日,由工长组织班组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凡不进行周安全活动队组,要追究工长和队组长的责任。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机械工、焊工、架子工等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5、脚手架工程

在主体施工上部时即在四周搭设外脚手架,挂设立网,采取封闭式施工。立网应采取符合质量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立网不得低于作业面的1.2m,并办好检查交付使用验收手续。在建筑物的四周设置安全防护,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现场无安全事故。架子搭设前,架子专业工长向全队架子操作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好大家学习上级文件规定,架子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评分标准,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意识。搭设脚手架材料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脚手架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加设垫木、垫板,使其有足够的确良承载力;与墙面应设置足够和牢固的拉结点,不得随意加大脚手杆的距离。架子搭设好后,要以工长、安全员全面检查鉴定、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好验收手续,才允许使用该架子。架子验收必须分段进行,并进行中间验收和总验收。在架子上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软底鞋,所用的材料应堆放平稳,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中,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在外墙施工前,必须对外架进行检查加固工作,经过检查加固合格后的外架,才能进行外墙装饰工作。架子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并将红布系在栏杆上,用栏杆做危险区护栏,并派专人站岗,不允许进入危险区内。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允许不得随意改动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空中向下抛物。

6、模板工程

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的规定值,模板的材料堆放均匀。模板拆除前需向技术人员申请批准,确保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值方可拆模;拆模时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并且设专人监护指挥,严禁建筑物上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7、钢筋工程

(1)钢筋加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一定的机械操作技术培训,掌握机械性能和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

(2)钢筋加工机械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并接地,每台机械必须一机一闸,并设漏电保护开关。机械转动的外露部分必须设有安全防护罩,在停止工作时应断开电源。

(3)钢筋加工机械使用前,应先空运转车正常后,方能开始使用。

(4)钢筋冷拉时,冷拉场地两端不准站人,不得在正在冷拉的钢筋上行走,操作人员进入安全位置后,方可进行冷拉。

(5)使用钢筋弯曲机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钢筋活动的反方向,弯曲400mm的短钢筋时,要有防止钢筋弹出的措施。

(6)粗钢筋切断时,冲切力大,应在切断机口两侧机座上安装两个角钢挡杆,防止钢筋摆动。

(7)在焊机操作棚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在室内进行焊接时,应保护良好环境。

(8)搬运钢筋时,要注意前后方向有无碰撞危险或被钩挂料物,特别要避免碰挂周围和上下方的电线。

(9)安装悬空结构钢筋时,必须站在脚手架上操作,不得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安装。

(10)现场施工的照明电线挂在横担木上,如采用行灯时,电压不得超过36v。

(11)起吊或安装钢筋时,要和附近高压线路或电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钢筋林立的场所,雷雨时不准操作和站人。

(12)在高空安装钢筋必须扳弯粗钢筋时,应选好位置站稳,系好安全带,防止摔下,现场操作人员均应戴安全帽。

第2篇 建筑给排水施工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探析

建筑给排水施工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不仅关心到生活、工作,还直接影响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所以建筑给排水工程两个子系统:供水系统和排水系统一定要做到用材质量有保证,安全供水才能无后顾之忧。供水系统主要包括高压消防给水管、生产生活给水管和泡沫消防管;排水系统主要包括生产污水排水管、生活污水管和雨水及清净下水排水管;此系统的大部分网道是埋地下的,一旦出现问题将会影响设备装置的正常运作,因此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一、我国目前建筑行业给排水施工的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给排水施工中的安全管理问题

建筑给排水施工中安全管理存在如下问题:(1)施工期间到各施工单位没有到或很少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造成很多违章作业;(2)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施工前安全教育以及施工中各项安全措施并没有具体落实;(3)各施工单位开挖管沟断路时,没有提前上报总承包单位,所以承包单位不能根据施工道路布置条件,统一安排时间和在同条道路上,同时施工挖管沟,导致不能限期完成施工并恢复道路交通;(4)凉水塔安装施工不以防火工作为重点,施工顺序混乱,使用电动工具时,对导线绝缘性和工具安全性没有进行检查,有时导致电火花引起火灾;(5)总承包单位没有统一规划埋设临时施工用水管网,管线没有埋设在冰冻线以下,在施工用水主管网内设置消火栓数量不能确定。

(二)建筑给排水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第一,施工过程中工艺粗糙造成的现象,如水管连接处渗水,设备安装尺寸不精确造成的噪音过大等;建材质量不过关造成的现象,如材料进场不按规定验收,造成使用时水管开裂,水嘴、阀门关闭不严;设计考虑不周造成的现象,如阀门数量不足、泵房内未考虑排水等;在建筑设计时,对管道及设备的设计安装缺乏精确的计算,致使在实际安装操作时接口不准,设备位置不准,坡度、标高、位置发生偏差,有的对管道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缺乏必要的说明,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标准等,有些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忽视工程质量,片面压低造价,导致施工单位购买劣质产品。第二,施工程序不规范,管道安装施工与其它建筑施工一样,有着内在的规律性,这就要求施工时严格按科学的程序进行,防止随意性和盲目性,如管道的安装,如果前后顺序颠倒,就会使管道无法进入预定的位置。第三,技术水平未达标准,在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中,因施工技术水平不高,而造成质量问题的占很大比例 很多技术工人,连起码的施工工艺都不懂,就滥竽充数,在一线施工;有些施工技术人员,没有施工经验,甚至连图纸都吃不透,就独挡一面;一些监理人员未经培训,连上岗资格都没有,直接影响了给排水工程的质量。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抓好给排水工程质量,要重视人员的素质、材料的选择等按程序施工。这几个主要环节其核心是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严格的管理,落实到施工过程中。

二、建筑给排水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的对策

建筑给排水施工过程中,针对安全与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具体要做到如下四个方面:

1.管道安装材料的质量和尺寸标准要统一:(1)安装要符合给水、排水过程施工的标准,用材质量标准要统一,实施要到位,如在排污、雨水管道立管上应设置排水检查,其中心距楼地面为lm;(2)管道试验压力及介质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不要在施工过程中妄加改动;(3)排水管、雨水管应作灌水试验,确保实施顺畅;4)管道支吊架安装要根据《管道支吊架安装标准图册》和设计要求及施工的具体情况来进行施工。

2.给排水、湿式喷淋消防工程监控管理:(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2)开工前需组织专业图纸会审,核查与土建、电器等有无故障;(3)审核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主要设备、配件、产品应有出厂日期和质量合格证;(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组织施工单位办理移交建设单位使用。

3.室内给水管道安装施工质量管理:(1)隐蔽管道和给水、消防系统的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并办理验收手续,符合标准方才接收,以杜绝隐患;(2)管道及管道支座(墩)严禁铺设在未经处理的松土上,这会由于地势高低不一导致设备安装高低不一,导致断开,破损等;(3)给水系统竣工后或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保证管道清洁投入使用和用水安全。

4.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施工质量管理:(1)管道附件安装要注重质量选材,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装置的喷头位置、间距和方向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2)自动喷洒和水幕消防装置头安装应在管道系统完成试压和冲洗后进行,以防止堵塞和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同时应注意与土建吊顶和装饰施工的配合。

三、建筑给排水施工中安全质量管理的实施

(一)实行跟踪监理,加强过程控制

1.给排水项目施工的质量是在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分项工程中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靠检验和评定出来的。因此,要求管理人员对每道工序均进行过程控制。特别对于进场的要投入使用的原材料要监理工程师按规定比例和频率进行抽检,确定符合质量要求后才允许使用。合格材料在场内应分类堆放,不合格材料要清退出场。

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进行跟踪监控督促承包商坚持实行工序施工活动前的操作技术交底制度,向所有参与者明确施工质量要求,由全员自觉维护工程质量,提高质量水平;密切注意承包方在施工准备前各阶段对影响施工质量的各方面的因素和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以及工艺与操作情况是否始终符合要求等。

3.总监和总监代表要督促专业工程师、监理员认真执行质量安全巡视检查制度,质量控制部门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大型巡查活动,要求专业工程师每天至少有6o%以上的工作时问用于现场巡查,发现和纠正承包商的错误做法,对使用不当材质、使用有缺陷的机械,要责令及时纠正,以免殃及工程质量;

4.若发现承包方有违反合同、施工规范的行为,如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工艺或操作不符合要求,现场上岗的操作工人、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等,监理人员有权且应该予以处理。确保制定的各种制度得到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得到落实。同时由于环境也对质量产生影响,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力度。

(二)严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关

分项工程质量是形成工程项目质量的基础,是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的前提,为确保质量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和帮助项目经理积极在工人中开展质量控制小组活动,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中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分先评定后核定两个程序,其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及组织参核查检验过程,监理工程师要求参加,且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及核定程序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可以对质量评定和核定有效地起到监控作用。另外,要求评定核定用数据说话,以实测数据取代感观印象,确保每一个分项工程质量都在控制之中;如果某分项工程达不到预定的控制标准,就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以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这样,每一个分项都达到预定标准,每一分部工程至单位工程就定会达到标准。此外对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评定要持慎重态度,对增加造价、不成熟或没把握的技术绝不批准使用;对于变更要求和技术要核定,要认真地进行审核。

给排水施工过程中做了用材、工序、人员等各项指标到位,确保了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我国目前由于给排水造成的给水、排水问题令人困惑,造成的水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利用,水问题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所以给排水施工过程中,加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节能减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安全与质量是至关重要的,这样可以减少由于出现水资源浪费的问题,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安全用水、排水,可以提高我国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水平,保障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3篇 工程施工中的塔机安全防范管理措施

1.塔吊安装时,利用塔身标准节来控制塔吊吊臂的高度,使塔吊吊臂高度相互错开,在不同高度的平面内。

2.现场设专职塔吊指挥工,负责塔吊吊臂旋转过程中统一协调管理,避免吊装过程中发生碰撞。

3.与塔吊司机签订安全操作责任状,并加强其岗前安全培训交底工作,操作过程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作业完毕,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8.恶劣天气停止高空吊装作业,且吊臂应限位固定在不同的方向,以防意外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4篇 机械设备在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 前言

为了完成现代城市建筑任务,人们设计制造了适合各种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有“垂直运输机械、水平运输机械、施工机械、加工机械、实验计量设备”等,它们有效的提高了现代建筑施工的生产力,节约了生产成本。但是,令人惋惜的是,在多少竣工庆典的背后、在多少雄伟建筑的基座下面、在多少浮华表面之下,有多少人由于机械设备的安全事故而没能完全享受人生,有的没能尽到儿女的孝道、有的没能尽到父母的责任……因此,我们必须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加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粗放管理。

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经常超负荷工作,维修和保养工作经常由于施工的需要不能及时进行。另一方面,机械设备在全寿命周期内,不仅仅参与一个项目的施工,因此由一个项目部进行维修和保养也不尽合理,项目部对机械设备保养、维修的积极性不高,这也导致了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管理粗放,对机械设备寿命造成较大损害,使很多机械设备不能保持良好的状态。

2.2 机械管理与生产管理的矛盾。

工程项目部主要由工程的施工管理人员构成,致使决策过程中生产和技术的管理占据了决定性的地位,机械设备的管理要服务和服从于生产管理。而生产和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管理并不精通,导致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忽视正常的机械管理需要,使机械管理存在缺位。

2.3 人员素质不高,培训少。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操作人员本身文化层次较低,加之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因此在设备操作安全方面存在较大隐患。

2.4 机械设备不检测。

对强制要求检测的设备不检测,许多已超出了规定使用条件与规定年限的淘汰设备继续使用,存在侥幸心理。

第5篇 谈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摘要】:建筑施工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容易产生安全问题。因此,要确保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就必须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文章分析了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的相关措施,旨在促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因素;措施

建筑安全是当今社会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每年的各类建筑事故频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这些事故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而诱发的主要原因,所以如何确保安全生产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大问题。

1、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泛,如工作面分散,涉及工种多,人员多,项目功能也不尽相同,工程环境千差万别等。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的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形作业有关,还与近来年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施工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1.1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建筑业虽已形成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的三级格局,但结构不尽合理,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金字塔资质体系尚未形成。建筑市场较为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制不健全,跟上不形热发展的需机,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

1.2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安全观念,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领导者的安全观念强,就会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工程安全性就好。操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安全操作水平,就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及冒险施工。因此,保证施工的安全首先要考虑到人的因素,人是施工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安全涉及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他们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决定因素。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个别领导忽视安全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是屡见不鲜的。

1.3材料及施工机械质量不合格

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与施工安全相关材料的质量是安全施工的基础,材料不合格,安全就难以保证。由于建筑施工中所需的与安全有关的材料种类较多,用量较大,采取全数检查难于实现的,但采用抽检的方法,往往又会产生遗漏。加之有些承包商在工程中标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控制不严或未按有关规定对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不进行复试,致使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施工中,留下了安全隐患。

施工机械的质量对安全的影响很大,由于建筑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的种类多,流动性大,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但采取抽查的方法往往会产生遗漏。一些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到位,重使用,轻管理,导致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加之部分安装人员素质不高,不按安装技术规程进行安装,使安装质量得不到保证,留下了安全隐患。

1.4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工程中的方法,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组织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法上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多的,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不能严格执行,不注意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出了问题才去处理,影响了工程的施工安全。例如: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并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电工在接线时,不将电闸关闭,带电操作,造成触电身亡;民工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上脚手架进行操作作业,不小心失足,造成坠落死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高空拆架拆模,架杆、模板往地上扔,扔不下就用脚踹,脚蹬空随之坠落。以上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往往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屡见不鲜,导致工程施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第6篇 从小细节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安全无小事,在矿井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中,安全是永恒的主题,要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在施工中要把握好,“小细节”不容忽视。作为施工一线管理者,很多细节中,能捕捉到矿井建设的安全管理。

细节一:矿灯小眼睛,充电不马虎

矿灯在井下就相当于矿建施工人员的“眼睛”,一旦矿灯在井下故障或灯光昏暗,容易造成施工人员在井下看不清,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也就大大增加。为此,针对这小小矿灯管理,也该有专门的制度,有专用的充电柜,要求专人负责矿灯管理。矿灯管理专员从升井员工的手中接过满是泥浆和黑灰的矿灯,要认真仔细检查每一个部位,擦拭干净,并及时维修,保证盏盏完好、台台干净,时刻保证矿部人员下井前矿灯电源处于充满的状态。保证矿灯明亮,已经成为了井下施工人员的一道安全保障。

细节二:小小安全棍,“敲帮问顶”保安全

敲帮问顶”所使用的是撬棍或者钢钎,这被井下施工人员亲切称为“安全棍”。在井下作业前,需要用“安全棍”敲击井巷、工作面顶板及侧帮,根据发出的声响发现浮石、剥层,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顶板垮塌等事故。针对“敲帮问顶”,也要制定详细的“敲帮问顶制度”、“安全检查监督制度”等各类制度。每次下井前要求进行搜身检查,在井下交接班时,还需派专人监督施工人员进行“敲帮问顶”。通过用安全棍进行“敲帮问顶”,着实发现了不少潜在隐患,实实在在的保障了井下施工人员的安全。

细节三:一根小插件,喷浆大保障

在井下喷浆作业过程中,管件的连接处经常受到喷浆料猛烈的冲击,连接不好就会冲破,喷浆料瞬间击落在人的裸露部位,轻则使人疼痛重则造成受伤。假如冲破的面积大,所造成的后果更是严重。所以,在每次喷浆前,安全网员要认真、用心地检查喷浆机器是否正常,接口插件是否牢靠。试想,一根小小的插件就能造成很大的后果,那么我们的安全管理就更需要从细节入手,正所谓“小细节”成就“大安全”。

安全施工中,像这样的小细节还很多,笔者认为,安全要做好,就必须从点点滴滴做起。安全工作千头万绪,安全管理工作同样需要从细节上下功夫,不能抱了西瓜丢芝麻。只有抱着“安全无小事”的态度,才能进一步未雨绸缪、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才能让施工人员时刻与安全同行。

第7篇 工程机械在施工中的安全技术及其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公路、铁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迅速发展,各种工程机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被广泛地应用,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大提高了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但是工程机械的广泛使用,机械施工安全事故也不断发生,给国家和家庭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研究和分析工程机械施工中多发性伤亡事故的成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国民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作者通过多年的管理工作实践,总结出了各类工程机械在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求,探索出了预防对策和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工程机械在施工中的伤亡事故。

1 工程机械使用特点

①露天作业;②技术结构复杂;③购买施工机械投资额大;④工地流动性大。

2 推土机使用的安全技术

进入工地,首先了解地形,尤其在深沟、基坑或陡坡地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起垂直边坡的深度一般不超过2m,否则应放出安全边坡。填沟作业驶近边坡时,铲刀不得越出边缘,后退时应先换档,然后才可提升铲刀进行倒车。

推土机在ⅲ~ⅳ类土或多石土壤地带作业时,应先进行爆破或用松土器翻松。在沼泽地带作业时,应使用有湿地专用履带板的推土机。

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做碾碎石块的工作,防止粉尘飞散。

如果需要牵引其他机械设备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钢丝绳的连接应牢固可靠,在坡道上或长距离牵引时应采用牵引杆连接。

3 铲运机使用的安全技术

铲运机作业时不许上下机械、传递物件及在铲斗内、拖杆或机架上坐、立。铲运机在上、下坡道时,应低速行驶,不得中途换档,下坡不得空挡滑行。在坡道上不得进行检修作业,在陡坡上不许转弯、倒车或停车。若在坡上熄火,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下陡坡时应将铲斗触地行驶以便制动。多台铲运机联合作业时,各机之间的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铲土时不得小于5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

4 装载机使用的安全技术

装载机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场地上进行,不能在倾斜的场地上作业,作业范围内不得有闲杂人员;作业前必须鸣笛,并将铲斗升离地面50cm 左右,行驶中可以用高速档,但不能进行升降及翻转铲斗,作业时必须使用低速档,铲斗下方严禁站人,更不能用铲斗载人。如果在沟槽边卸料,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至少2m 的安全距离,并有专人指挥。如果向汽车内卸料时,铲斗不能从驾驶室顶上越过,更不能碰撞车厢,车厢内不得有人。驾驶装载机不得疲劳工作,如果作业紧张,驾驶员应轮换工作;作业完成后将装载机开到安全地区,并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拉好手制动器,关好门窗锁好门。

5 挖掘机使用的安全技术

进入现场,首先与工地技术员进行技术交底,做到心中有数,尤其在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了解构筑物的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应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挖掘机驾驶室的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取土、卸土时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且不得砸撞车辆,车箱内严禁有人,司机也应该离开驾驶室,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且不得撞击汽车的任何部位。

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应随时注意作业面有没有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拉铲作业时,铲斗不得超载。拉铲做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来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驾驶司机若要离开操作位置,不论离开时间长短都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并制动好回转机构,操作杆应放在空档位置。

6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单位进行,按照出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编制装拆作业技术方案。

塔机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持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在吊装过程中,塔式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都要全神贯注,随时注意接受指挥信号。塔式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立即停机,查明情况后再继续操作。

塔式起重机起吊前应检查项目: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各安全装置和各指挥仪表齐全完好;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符合规定;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供电电缆无破损。

吊装提升前,指挥、司索和配合人员应撤离,防止吊物坠落伤人。起吊时应起降平稳,避免越级换档和紧急制动。塔式起重机吊运中不准作业人员随吊物上升。严禁超负荷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调整限制、限位装置。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塔式起重机停用时,吊物必须落地,吊钩升至臂架下面2.5m 左右距离,并靠近塔身。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有防碰撞措施。

7工程机械的管理

7. 1 设计与制造方面

优秀的设计和制造反映工程机械性能的重要参数,对于工程单位而言,不可能直接参与设计和制造,但是在采购机械设备时,要侧重于实力强、信誉度高的厂家。同时,也可以把工程机械在施工中的不足之处反映给设备供应商,间接参与设备设计更新和制造革新。

7. 2 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操作人员不仅要懂得工程机械的结构组成、原理、性能,掌握操作技巧,而且还要有工程机械的故障快速诊断和维修能力。操作人员良好的技术水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程机械的利用率和完好率,避免因人为因素造成工程机械的损坏,缩短了工程机械的维修时间和维修周期,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7. 3 操作人员的道德修养

操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对工程机械的使用性能有很大的影响,一个合格的操作人员应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派,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操作业务方面的培训,认真执行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并出色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因此,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不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并勇于改正,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提高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提高工程机械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7. 4 设备科的职责

设备科要建立健全的相应的设备管理网络,明确责任。严格设备使用的抽捡、监察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查处违章操作;严禁设备带病作业,严格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人定机管理责任制。同时做好富余设备的维修、封存、保养工作,努力寻找新的使用渠道,实现设备资产的保值增值。

8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是通过本人多年所从事的建筑业企业管理实践而总结出来的经验,在使用工程机械时我们只要遵循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操作,就可以有效避免机械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8篇 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程建筑施工行业,安全就是形象,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正在被广泛接纳,并更多的受到建筑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但在实际的工程施工当中,各类施工安全事故还是频频出现,给社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要搞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工作,首要的前提与任务,就是要不断的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首先,是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感性上的认知,在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违章处罚,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让大家按照规章、规则执行和操作,从根本上对安全意识进行强化认识。

安全管理人员要扎实做好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是一种形式教育,而是一种人命关天的安全教育工作。只有扎实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才能够尽可能的使安全意识得以落实和提高。施工人员提高个人的职责能力。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在基层,提高安全意识,搞好施工安全,本身也是每一名工程施工人员的职责。在工程施工当中,如果每一名施工人员都可以很好的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积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那么,我们在工程施工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就会变的极为乐观。

其次,有施工企业领导的大力支持。这种支持不能是仅仅停留在表面上的强调,而应该是在实际行动中切实把“安全第一”放在首位,明确阐明“安全第一,质量第二,进度第三”,做到“不保证安全不开工、不解决安全问题不放过”,把安全问题当作工程施工中的头等大事。

单位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设施,更新安全技术装备、器材、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以保证生产经营单位达到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总的来说,在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中,最根本的就是应当抓好提高安全意识这个主要环节,让每一名工程施工人员从执行制度开始接受施工安全的培训教育,逐步形成行为规范,逐步从感性上升到理性,再由理性上升到通过意识的能动性来指导施工安全工作,做到可以在工程施工中及时预见隐患,消除隐患。这样,我们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也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解决和避免,施工安全也就可以得到我们有效的控制。当所有的施工管理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对施工安全管理进行自觉行为的时候,在施工安全管理的实践中,大家就可以自觉的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了解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并采取解决措施,进行有效防范或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我们的施工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就收到了真正成效。

第9篇 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配合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针对建设行业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全条例》出台后,针对其中的第14、57条(监理的安全职责),在工程管理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表述笔者的见解。

2 “工程安全”的含义及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2.1 “工程安全”的含义

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条例》中的“安全生产”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后者。

2.2 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2003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292起,死亡1524人。2004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视进度而忽生产视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按理人员,现场职工和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3)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1)低价投标。各个工程承包企业为了拿到项目,竞相压低报价,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2)分包转包。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由于总承包商和中间承包商层层分包,层层收取管理费,大大压缩了一线施工队伍的利润空间。

3)业主拖欠工程款项。无论政府或私人业主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出现,导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压缩成本,也必然会减少安全生产措施的投入。

(4)合理的建设工期得不到保障。不少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业绩往往会要求项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业主为了投资项目尽早竣工,也经常无理要求承包商压缩工期,迫使承包商日夜赶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必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5)建筑工人素质不高。建筑工人大多来自农村,他们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识,不懂得在劳动中合理地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很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了承包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刁<重视。

3 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职责

根据我国《合同法》,建设单位(以下称“业主”)与施工单位(以下称“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即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工程项目属于不动产,如房屋、铁路、公路、桥梁等,这对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影响很大,且工程项目完成的周期较长,因此我国《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建设工程合同单独列为一章。这类合同除了具备承揽合同的一般特性以外,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定做人(即业主)可以委托第三方(即监理工程师)监督承揽人的工作过程,以确保承揽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业主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监督不排除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的监督,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监督的依据是业主的授权,其与业主、承包商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监理工程师职责的核心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承包商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合同款项支付等方面实施监督。客观、公平地执行监理任务。

4 参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没有安全责任

4.1 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1999年出版了几本新版合同条件,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以及“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中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均有明确的规定。这三本合同条件均在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第4.1款)。在“安全程序”中规定,承包商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照料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除去现场的危险障碍物:提供安全设施等(第4.8款)。

对业主方在安全方面的要求仅限于业主方应负责保证在现场的业主方人员和业主的其他承包商根据“安全程序”和“环境保护”有关条款的要求,采取与要求承包商采取的类似行动(第2.3款)。

fidic“新红皮书”中“工程师的职责与权力”中规定:“业主应任命工程师,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赋予他的职责”,“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行动(包括未表示不批准),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包括对错误、遗漏、误差和未遵照的责任”(第3.1款)。

80年代,我国参照世行贷款项日工程采购招标文件和fidic合同条件中咨询工程师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建设监理制度。90年代中,各部委颁布了一系列工程建设合同范本。这些合同范本中对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的理念和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职责范围的规定与fidic合同条件中的咨询工程师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fidic的合同条件中并没有规定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有权强制干涉承包商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和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也不必为承包商在施工中,包括安全生产中的疏忽和过失承担任何责任。

4.2 aia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

aia(美国建筑师协会)编制的系列合同文件中,a201合同通用条件“建筑师的合同管理”一款中对建筑师的职责有十分明确的界定。“……总之,对于工程的施工手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安全防范以及施工计划,建筑师既无权控制支配,也不必承担义务。因为按照第3.3款规定,上述责任完全是承包商的职责”(第4.2.2款)。“建筑师对承包商、分包商或二者的代理或雇员等,既不需控制支配他们的行为,也不必为他们的疏忽和后果承担责任。”(第4.2.3款)。“建筑师对承包商报批文件和材料的复审不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手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等方面在安全防范上了合法的批准。”(第4.2.7款)。

aia中提到的建筑师既是工程项目的设计者,又是a201合同条件中规定的受业主委托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基本相当于我国工程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

4.3 ice出版的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

(1) ice的有关规定。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1999年出版的合同条件(第7版)中规定,“承包商应为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足够稳定性和安全负完全责任”(第8条(3))“在发出书面警告后,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从工程中撤出不符合合同安全条款要求或,坚持任何有损安全或健康行为的分包商”。(第4条(5))“工程师接受承包商的计划或对承包商建议的施工方法予以同意,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第14条(9))“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从工程上解雇不遵守合同安全条款规定,或坚持对安全或健康有害行为的任何操作人员。”(第16条)。

(2) nec合同条件。ice于l

995年出版的nec(新工程合同条件)第2版规定:“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函件的认可并不改变承包商对实施合同工程的责任或对其设计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第14.1款)“承包商的行为应符合工程信息中规定的对健康和安全的要求”(第18条)

4.4 as4000—1997的有关规定

as(澳大利亚标准)4000—1997是澳大利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工程项目通用合同条件范本。其中第12条规定:“承包商应根据合同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其他条款中没有提及监理工程师(superintendent)有权干预承包商的安全措施或有义务承担安全责任。

4.5 学习研究国际惯例对我们的启迪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协助承包商完成各项合同中承诺的工作、检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以及完工后接收工程。承包商最基本的义务是应该在合同规定的竣工时间内,将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交付给业主。监理工程师最重要的职责是业主方要求他代表业主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督促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并且帮助业主控制投资。施工中大量的施工技术、施工措施、临时工程等,都是承包商为了完成也无权去干预。

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都是项目管理水平很高的国家,他们以人为本,非常重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安全事故率很低。但是这些国家的合同范本中都提到,对于工程的施丁于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安全防范以及施工计划,都应由承包商全面负责,建筑师/工程师既无权控制支配,也不承担义务。

fidic“新红皮书”中涉及hse的l7个条款中没有一条要求工程师对人身安全有关问题插手干预,当然也不承担责任。

5 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款的理解与应用

5.1 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38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4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第45条)根据《建筑法》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5条)。这里首先要明确的是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到底哪一方应该作为《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而全面负责。有人认为,作为项目业主的房地产开发商因为销售建成的房屋而盈利,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因此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也有人认为,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供服务而盈利,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因此也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6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19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布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21条),“生产经背单位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第31条)

在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指的是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项目的过程中要保证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这些施工人员都是受雇于承包商的,是承包商的从业人员,因此应由承包商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不同的侧面说明了,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承包商是工程的生产经验单位,应该全面地对现场安全承担责任。

(3)《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在建设工程领域如何实施,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针对建设行业颁布了《安全条例》。《安全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日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第21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售;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23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38条)。

根据《安全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派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工作。这样规定是合理的,因为只有施工单位才能直接控制现场和施工过程,并具备安全生产特定的经验和技能,能够执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

因此,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以及国际上权威的合同范本的规定,承包商应当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5.2 正确理解《安全条例》关于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

《安全条例》第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相应地,第57条规定了当监理单位不履行第l4条规定的职责时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同时《安全条例》第26条还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签字。

《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国际惯例更是如此。但既然《安全条例》对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作出了一些规定,我们如何正确理解这些规定并具体应用呢笔者的观点如下: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关于《安全条例》14条中的这个规定,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第一,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第二,如果监理工程师审查了安全技术措施,但仍然出现了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首先,安全管理及安全方案的编制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具有多年的施工经验,完全有能力编制一个安全可行的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只能从宏观的角度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查的依据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对于一些具体的安全方案和措施,只要在原则上不违背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不宜干预过多。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某些具体方案和措施应该进一步改进,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建议,但不能强制其接受。承包商有权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和技术优势,并采用价值工程的理念采取自己认为合理的、适用的、经济的施工方法及安全方案。

其次,我国的监理工程师来自不同的单位,他们的特长既不是施工组织、管理,更不是施工安全管理,而是业主方的鲜明管理。如果由于监理工程师水平和能力有限而非玩忽职守,虽然对施上方案进行了审查,但该方案在实施中仍然引发了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不应对此承担责任。根据上文中提到的国际惯例的有关内容,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等,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安全条例》第57条也规定,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没有对方案进行审查的情况下才应受到行政处罚。

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操作规程”都从不同程度上曲解了《安全条例》的规定,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只要是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对监理企业实行很重的行政处罚。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罚十分不合理、不公平,既不符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如果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就要求监理企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安全方案时,无限制地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因为成本的增加只与承包商和业主有关,与监理工程师无关,这样的规定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

至于《安全条例》第26条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笔者认为真正应签字负责的是承包商的总工程师,如果要求总监签字,只能表示他进行了程序性的审查而不能保证该方案不出事故,更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如何理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条例》第57条的规定,应该理解为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而没有采取措施,则应根据•《安全条例》第57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安全条例》的规定并没有要求监理工:程师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因为排查隐患是承包商的工作,应该由承包商的专业安全人员宋负责。

现在某些地方只要出了事故,就一律要求监理工程师也承担责任。有的城市甚至提出了“安全旁站”。实际情况是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员也不一定“旁站”,要求监理“安全旁站”则是将业主方委托进行施工阶段项目管理的监理工程师变成了替承包商安全施工的“旁站”管理员,是十分不妥的。这样无限扩大监理的安全责任是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排查安全隐患的对比分析。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一般都包括两部分工作:一是土建工程;二是机电设备采购和安装。这两部分工作成果共同构成了永久工程。即工程项目产品。

以—个发电站建设为例,土建施工包括电站厂房等,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发电机组、高压输变电设备等,对这一类机电设备,业主会派监理工程师到制造厂去监督设备的质量、材料、制造工艺等是否合格,特别是隐蔽部位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供货商厂内的工人在设备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伤亡事故,监理工程师对此是不承担责任的,业主也不会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机电设备制造质量时,还要去审查厂方的安全管理措施。相似的例子可以有大型船舶的采购,业主往往请一个质检单位(如我国的“中国船级社”、国际上有名的“劳氏船级社”)的船舶制造过程中检查质量,而船舶制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则全部是由船舶制造厂家负责,“船级社”则完全不管安全生产。

土建工程只是施工承包商负责在施工现场内完成土建产品,承包商完成一部分工程、监理工程师验收一部分、业主相应地支付工程款。付款后这部分永久工程即属于业主,这种土建工程采购和机电设备采购是同一性质。既然检查设备质量的监理单位不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也应该是完全一样的。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这一条从法律制订的角度来说是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即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这条规定决不能成为扩大监理安全责任的借口。承包商是工程项目的实施者,是雇用工人来完成工程的雇主,是最有能力控制现场的一方,是对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责任人。监理工程师对方案的审核以及发现隐患后采取的措施,只能理解为监理工程师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非因其工作本身而产生。无论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是工程项目实施的国际惯例,都不应要求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不合理地承担过多的责任。

监理工程师主要应对如下两种情况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第一,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未对工程进行认真验收,从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安全事故;第二,监理工程师存在腐败、受贿行为,与其他项日参与方串通、勾结,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安全事故。

5.3 《安全条例》实施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安全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安全意识差等种种原因,常常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整改命令,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安全条例》规定了情况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什么情况属于“情况严重”安全无小事,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到底什么级别的隐患可以要求停工并向业主报告呢如果向业主报告了,但业主不同意停工该如何处理呢

《安全条例》最后规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上面的分析和具体的现场实施情况,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常常发现了隐患却无力采取任何措施。一座城市每天有许多个项目处在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每个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遇到了这种情况都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要有雇用多少职员才能及时处理完这些报告呢此外,是要求主管部门一旦接到报告就要亲临现场还是采取其他什么措施接受监理工程师报告的部门以及这些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处理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力和权限也有待进一步明确。

6 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6.1 认真研究国际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

各国对于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英美发达国家。我们对于这些国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都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借鉴他们的经验,改进我们在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6.2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地方应该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报告。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员应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尊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6.3 完善对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国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恶劣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对业主的约束和监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时支付。这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此外,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忽视质量和安全而片面追求快省的做法也迫使承包商无法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在严格规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也应该对行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给堆包向创造—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6.4 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

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6.5 “四控制”的提法是错误的

监理工程师是受业主委托按照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的进度、投资与质量的检查与管理的,监理直接不组织生产,如何能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在本文一开始列举的我国建筑业安全事故高发的众多原因中,有哪条是监理有权干预和控制的因此要求监理“控制”安全的提法是错误的。

6.6 推行监理职业责任保险

由于《安全条例》中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中所承担的责任,根据条例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生产中承担的工作也会进一步纳入监理委托合同。因此,应该将监理的安全职责也纳入监理职业责任保险范围。

7 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体现人本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对于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各级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项目的各个参与方都应该正确理解并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既不能无视《安全条例》的规定,也不应曲解其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国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损失。

第10篇 道桥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研究

道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属于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所以要求所有施工者要进一步地进行提高和完善。纵观国内外的道桥施工工程的实践,必须要建立一个科学的、严密的安全管理体制,通过进一步地的努力,来保证道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有序进行。同时,各级领导也要重视道桥施工过程的基础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和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构建一个适合实际情况的管理体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抵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道桥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桥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建筑桥梁的过程中对所有的工作人员以及机器操作所进行的安全管理。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道桥设施建设已经驶向了历史发展的快车道,道桥适量问题已经成为所有人所关注的焦点,最近几年频繁发生一些道桥质量方面的事故,如房屋倒毁、桥梁垮塌、路基沉陷等一些直接关系着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事故。道桥管理部门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建筑材料、建筑技术、设备都保持着一个快速发展的模式,尤其是计算软件技术的进一步拓展,为建筑工程师提供了诸多的方便和快捷的运算手段,十一五期间我国的经济政策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多元化的筹资渠道,确保了道桥建设资金的多项来源,我国广大桥梁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这一可贵、难得的机遇,竭尽全力,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我国公路桥梁建设事业,积极工作,多做贡献,现在,国内的结构设计过程中,有这样的倾向:设计中考虑强度多而考虑耐久性少;重视强度极限状态而不重视使用极限状态,而结构在整个生命周期中最重要的却恰恰是使用时的性能表现;重视结构的建造而不重视结构的维护。目前的桥梁设计中,对于耐久性更多的只是作为一种概念受到关注,既没有明确提出使用年限的要求,也没有进行专门的耐久性设计。这些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当前结构使用性能差、工程事故频发、使用寿命短的不良后果;也与国际结构工程界日益重视安全性、耐久性、适用性的趋势相违背;也不符合结构动态和综合经济性的要求,桥梁建设安全的规模和能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与科技进步乃至现代文明的标志。

二、加强道桥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1.加强领导部门的重视

各级领导部门的重视和关注,是确保道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在道桥施工过程中,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很多,领导部门对施工单位的筛选也是其中一种。作为领导部门一般从节约经费的角度出发,在选择施工单位上总会优先考虑工程价格和施工时长。然而很多价格低廉的单位并不具备施工资质却成为了领导部门的首选,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管理工作的混论,缺乏相关技能水平导致安全问题时有发生。要想确保道桥施工能安全有序的进行,作为领导部门筛选施工单位时应当优先考虑的是该单位的施工质量、施工水平、以及在施工过程中能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工作。只有领导部门重视了这一问题,才能杜绝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进场施工的可能,也从源头上确保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切实有力的保障。

2.做好必要的基础工作

在道桥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合同的签订以及加强施工人员对安全第一的思想认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安全生产的思想贯彻始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相关技能培训。我国当前的道桥施工队伍中的施工人员大多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强化方面的培训,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具有高度的安全生产的意识,规范施工作业,例如施工时穿戴统一的反光防护服,带好头盔,禁止随意出入施工作业区域,严禁随意穿越告诉公路,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施工,由于其是全封闭式,并且车辆速度较快,如果施工人员麻痹大意极易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道桥施工活动过程中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普及和宣传,杜绝人为事故的发生,缩小事故发生几率,进而确保道桥施工过程中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安全。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是道桥施工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3.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

道桥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同其他企业一样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通过建立奖惩机制来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道桥施工活动是确保经济建设有序进行的重要条件,然而道桥施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道桥施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受到各方的重视。奖惩机制也应该以此为出发点,对管理工作混乱,无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施工活动过程中违规操作,违规指挥,并且面对相关部门的禁令视而不见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惩。同时要对那些施工活动管理工作细致到位,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了重大安全事

故发生,对道桥施工管理工作或者施工活动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予以一定的物质或者精神奖励。

4.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管控

在道桥施工活动中,作为运载材料和物资的各种车辆成为了道桥施工活动中必不可缺的一部分,然而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也与此有关。所以加强对道桥施工活动中车辆的管控十分重要。施工活动中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对高速公路施工车辆的规定:驾驶员责任心强,技术过硬,思想素质高;禁止无牌车辆上路,上路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车况良好、灯光齐作、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把关工作;必须是农用车以上、正常行驶速度不得少于70km/h的自卸车,拉运材料相对固定。具备了这三个条件,还必须办理《养护施工车辆许可证》并领取标志牌,悬挂在车辆明显部位以便有关管理部门随时检查。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施工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必须匀速行驶,不准占道、倒车或逆行,不准强行超车、紧急停车,随意调头或横向装卸材料总之,必须听从指挥,遵守规定,按章操作以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事故。

第11篇 农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提起安全工作,上至各单位领导、下至普通管理者以及工作人员,没有人不知道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是企业正常运行的基础。

1 强化领导者的作用,更多地了解下情

加强领导者的重要作用,这种重要作用不能停留在只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下发几个有关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开开安全会议,对现场进行一下抽查,而是应更多地深入到基层,多了解一下安全生产第一线人员的思想状态和想法,应当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想,有的人为什么会违章操作,是什么原因使他们的安全工作思想发生了松懈?是管理者不够重视,还是管理制度不够严格,抑或违章人员本身就一直不注意安全问题,进一步分析施工负责人有无类似的违章现象。只有深入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更多地掌握第一线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他们的思想状况,才能逐渐摸索出有效的管理办法,才能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 理清管理者各种人员的不同作用

在日常的施工工作中,我们强调了所长的安全管理作用,对所长能够起的作用看得太重。在管理上尤其是安全管理方面太倚重于所长个人,付予所长的权力太大,各种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很多也是靠所长的个人权威才得以执行,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这种管理模式存在的前提就是假定所长本人不会犯错误。而事实上这一假设前提是脆弱的。它从根本上忽视了所长也是一个人,他不可能事事都能照顾得很好,在安全工作上也不可能永远没有一丝疏忽。所以在农网改造工作中,我们意识到了这种过分仰仗个人权威的管理方式应该得到改进。

过去我局不管是开会或组织现场活动以及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一般都针对所长,技安专责则有时通知他们参加,有时又没有通知,对技安专责的作用看得比较轻,在确定安全管理责任和任务时,也多是落实到所长,很少再进一步将责任落实到技安专责,因此技安专责这一本来应该负责很多安全工作及其责任的岗位,在安全工作当中却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以致使得许多事情应该技安专责负责的却是由所长在做,久而久之许多所长也把这种安排看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使一部分技安专责本来觉得自己好像肩负的安全责任很重,但开展具体工作时,又好像没什么安全责任,所长也不得不承担,因为出了任何事情,所长作为单位责任人都要第一个出头承担责任。长此以往,养成了一种非常不良的倾向。所长们由于安全责任过重,为避免出问题事无巨细都亲自过问亲自管理,但所长由于事务太多在施工现场的时间很少,对现场的管理不是很到位。技安专责虽然每天都在现场,但由于事事都由所长亲自管理,他们的管理权限也就相应变小,更谈不上对违章现象的处罚权。所以作为安全生产第一线的管理人员技安专责的权威性是需要重塑的。

(1)重新划分安全管理链条上每个环节的安全责任。首先我们对安全管理链条上各个环节包括所长、技安、专职电工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强调所长是负责全面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管理只是从总体上负责。技安专责由于工作岗位的要求,应该是供电所的第二安全负责人,也是具体工作的负责人,从所长那里接受工作任务以后应该对所长负责。专职电工作为第一线的施工人员是安全工作的最直接负责人,在施工当中听从施工负责人技安专责的指挥,向技安专责负责。这样一来,层层分工,责任明确,一环紧扣一环,非常有利于上下级之间的密切配合和相互支持。

(2)根据各岗位的责任大小,重新划分管理权限。在重新划分了安全责任以后,过去的岗位权限划分与如今的岗位安全责任就显得不对等了,必须相应地重新划分各岗位安全管理的权限。

因为已明确规定了所长是安全工作总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主要是作好工作安排,交给技安专责带领专职电工去完成,所长就不用事必亲躬,可以放手去做好其它的工作。在把工作交给技安专责以后,也就会把相应管理权力交给技安专责。技安专责有了所长的授权以后,工作起来也就得心应手,再也不会存在专职电工不听指挥的现象了。

第12篇 顶管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要点

摘要:顶管施工在城市建设中越来越普遍,由于顶管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与常规施工的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的区别,控制不到位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甚至是灾难性的事故。本文结合工程实例提出了顶管施工安全管理的重点内容,通过提高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来达到控制风险,保证施工安全的目的。

关键词:顶管  施工  安全管理   要点

1 前言

我们生活在一个日新月异,科学技术高度发达、又紧张忙乱的世界,我们城市现存的许多设施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需要提供更好的污水处理系统,自来水、煤气、电力和通讯设施尤其需要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的安装管道并且使城市的破坏减至最小,非开挖技术将完全能解决这些难题,提供安全及经济的施工方法。非开挖敷设管道技术在近年得到广泛的应用,由于它不需要开挖面层,能穿越地面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公路、铁路、河道,节省大量投资和时间。这项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使市政工程需敷设的大量上、下水管道、煤气、电力、通信工程时,对城区的交通、噪音、粉尘的危害和影响大大降低,是真正的无污染、高效率的施工技术。顶管施工是非开挖敷设管道技术的一种,其在国外已广泛使用,在国内也己逐渐普及。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对建筑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来,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呈逐年上升趋势,给国家及成千上万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每年建筑施工的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这为新时期的建筑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构造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命的关系,确保建筑业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大型的顶管设备不断地被研制开发,大口径的长距离的顶管工程逐渐增多,随着工程难度的增加为施工的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2 顶管法施工的原理

顶管法施工原理是在管道的沿线按设计的方案设置工作井和接收井,工作井内设置坚固的后座,吊进油压千斤顶以及要顶进的钢管或混凝土管,接好照明,泥浆管,油管等管线, 然后用油压千斤顶缓慢顶进,通过压浆系统使管节周围形成泥浆套,管道在泥浆套中滑行, 在顶进的过程中通过激光经纬仪测量顶管的方向,边顶进边排土边调整,直至将钢管或混凝土管顶至接收井内。

3 顶管的施工

3.1工作井及接收井、检查井施工,根据地质情况及现场条件,采用合适的支护方式开挖,然后尽快做好底板及壁板混凝土,并进行顶管所需的后靠背混凝土以及土体的强度复核,确定混凝土以及钢板垫块的厚度。这是管节能否顺利顶进的关键。

3.2油压千斤顶吊放就位,轨道安装。

3.3管节的选用、安装:管节必须全面检验,发现外观有缺陷的一律禁止使用。管道吊放前上好橡胶止水圈。将管节吊放在轨道上,安放环形顶铁,缓慢推进,让接头平顺对接。 如发现有破坏、翻转、出槽等现象,必须退出管节重新更换、调整橡胶圈,重新安装对接。 接头对好后,继续开动液压千斤顶将管节顶进。

4 顶管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在顶管施工过程中常会遇到如下值得注意的问题:

4.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沿管线土层变化频繁,所以在顶管施工前必须了解土层的变化情况:此外对于要经过回填土地段,需要提前加固处理,以防顶管施工后地表有过大的下沉。

4.2有毒气体的检测与防护

顶管施工的地层一般会通过淤泥层,腐烂动、植物体会在地下形成有毒气体聚集体,危害施工人员的健康和生命,所以有人员在顶管内操作的情况下,需要定时监测管内有毒气体含量,采用通风装置予以解决。

4.3超前探查地下管线

尽管先进的顶管设备具有在施工时探查前进路线不远距离管线的能力,但是采用在地面提前查明地下管线仍是值得开展的,这对于保证通讯、电力、上水、排水、煤气等其它管线安全运营,确保公众正常生活仍有必要。

4.4穿越建筑时对基础的探查

顶管在建筑物基础下施工时,需要明确施工路线上所遇到的基础类型,对于部分基础顶管顶进前可采取托换、加固措施。

第13篇 顶管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管理

1、引言

顶管施工是一种非开挖敷设管道的技术,由于它不需要开挖面层,能穿越地面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公路、铁路、河道,节省大量投资和时间,而且对城区的交通、噪音、粉尘的危害和影响大大降低,是真正的无污染、高效率的施工技术。因此,近年来它被广泛应用于市政工程敷设大量给排水、煤气、电力和通信管道等工程。另一方面,顶管施工中存在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地下地上管线、距离构筑物近、有毒有害气体等复杂作业环境而引发的安全风险,这些不确定因素需要将其纳入项目管理的范畴,即对顶管施工中的安全风险进行管理,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大型的顶管设备不断被研制开发,大口径的长距离的顶管工程逐渐增多,而工程难度的增加为施工的安全风险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

2、顶管施工中的安全风险

顶管施工是在管道的沿线按设计方案设置工作井和接收井,工作井内设置足够强度的后靠背,吊进工具头、油压千斤顶及要顶进的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接好照明、泥浆管、油管等管线,然后用油压千斤顶缓慢顶进,通过压浆系统使管节周围形成泥浆套,管道在泥浆套中滑行。在顶进过程中通过激光经纬仪测量顶管的方向,边顶进边排土边纠偏,直至将钢管或钢筋混凝土管顶至接收井内。

国内一些风险管理学者认为,风险是给定条件下,特定时间内发生不良后果的可能性。顶管施工中的安全风险,是指顶管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损失的不确定性。顶管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有:

2.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沿管线地质土层变化频繁,顶管施工未了解地质土层的变化情况;对于要经过的软基、溶洞等施工段没有提前处理,以致造成地表有过大的下沉而引起塌陷。

2.2有毒有害气体

顶管施工的地层一般会通过淤泥层,腐烂动、植物体会在地下形成有毒有害气体聚集体,如果在顶管施工时没有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也没有采取通风等措施,则施工人员在这样的作业环境下极易发生中毒事故,危害施工人员的健康和生命。

2.3地下地上管线

顶管施工大多数都是在城市市区道路进行,在道路下有通讯、电力、煤气、给水等管线,如果在开工前未探明地下管线的位置、埋深和走向,则顶管施工中极易对其造成破坏,引发安全事故;而如果在吊管过程中未与地面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则又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2.4建(构)筑物倒塌

顶管在建(构)筑物基础下或附近施工时,没有明确施工路线上所遇到的基础类型,对于部分基础在顶进前未采取托换、加固等措施,而在顶进过程中又没有控制好顶力和顶进方向,则容易造成周边建(构)筑物开裂或倒塌。

2.5人的不安全因素

顶管施工中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作业人员的违规操作,如冒险或野蛮施工,新进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就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等,这些都是顶管施工中引发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因素。

3、顶管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管理

顶管施工中的安全风险管理,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风险评价等来分析顶管施工中的安全风险,并以此为基础,使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对项顶管施工涉及的安全风险实行有效的控制,尽量扩大安全风险事件的有利结果,妥善地处理安全风险事件造成的不利后果的全过程的总称。包括安全风险识别、安全风险评价以及安全风险控制等几个阶段。

3.1安全风险的识别

1)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方面的因素。顶管施工所处的地质土层变化频繁,如果开工前水文地质资料掌握不准,将会造成施工事故。

2)施工方面的因素。施工方法的选择,施工设备的选用,人员的配备及人员的素质水平等,都将会影响到施工安全。

3)监理、业主方面的因素。如果相关的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管理能力差,在施工过程中瞎指挥、冒险蛮干,也将会影响到施工安全。

4)设计方面的影响因素。设计方案的可靠性、科学性、针对性与否也会影响到施工过程的安全。

5)经济方面的影响因素。如工程的造价及资金的到位情况等都会影响到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如果工程中标价低,资金到位不及时,承包商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安全方面的投入,以及存在侥幸心理等也会影响到施工安全。

第14篇 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控制管理措施

1严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关

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时应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②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

③检查“三宝”、“四口”、安全用电等防护落实是否到位。

④注意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管理。

建筑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主要包括:a.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制作规范标准,多是由企业自已制作自已使用,存在着设计制作缺乏规范要求,使用管理随意的情况;人货两用电梯虽然设备本身是由厂家生产,但也存在组装、使用及管理上的隐患,一旦发生问题将会造成重大事故。所以必须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及有关规定,对这两种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和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b.塔吊:塔吊安装、拆除及操作较复杂,技术性强,对使用环境、条件要求较高,在组装、拆除及使用中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使用、管理不善易发生倒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以,组装、拆除塔吊时一定要使用肯有资格的专业队伍承担,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转检查,使用中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塔吊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c.起重吊装:主要指建筑工程中的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所以要求必须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试吊、由专业队伍安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运行。d.施工机具:施工现场除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外,也大量使用中小型机械和机具,如电焊机,切割机、磨合机、电锯等,这些机具虽然体积较小,但在建筑施工中广为应用,量多面广,操作过程中潜在危险性,稍不注意,极易造成事故。使用小型机具必须强调按规范进行。

⑤检查建筑施工的安全器材及劳动保护是否完善可行。如基础处理时要注意对槽基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要经常性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季施工防冻、炎热防暑等的检查。检查中如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地方要限期整改补救,按制度要求进行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言必行,行必果,不流于形式。

2注重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

①在砌墙砖基础前应检查基槽是否有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现象。槽宽小于1米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40厘米宽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坡道,不得任意踩跳基槽,不得登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砌筑时,如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不准站在墙顶上勾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也不能站在墙上砌砖,在脚手架上不准向外打砖,打砍砖要向墙面一侧打。护身栏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砖的墙顶上不准行走。

②在搭脚手架在三步架以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帽,传递架杆时应在身上绑系安全绳。搭架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大雨时,四步架以上必须停止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风力超过五级也应停止作业。在高压线路附近搭架时,如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需距2.55米以上,如遇22千伏以上高压输电路,需距5米以上。可按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架子,但架子必须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允许荷载的气候温度变化作用下,不能产生变形、倾斜或摇摆等现象。要保证足够的工作面以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

③在电焊操作场所5米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材料。工作前应仔细检查焊接设备进行试运转,无问题时方可进行焊接。在工作时气瓶周围的温度应保持在1℃以上,以减少气体水分。焊接电源应保持稳定,焊接时一次电压波动不得大于5%,否则禁止施焊。下雨时无特殊措施一般应停止露天电焊作业。为防止触电,必须遵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④起重机械与钢丝绳表面的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10%时应当更换,当断丝超过规范时必须更换,如必须使用时,则相应降低负荷。吊钩和卡环如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更换,吊钩断面高度磨损达10%时应当重新更换。

⑤抹灰工在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是否牢固,架上物料散开放稳,层高3.6米以下的脚手架,采用脚手凳间距应小于2米。不准搭探头板。也严禁支搭在暖气片、水暖管道上。多项工程立体交叉作业应有防护措施,戴安全帽。临时用移动照明、机电设备严禁随意拆卸。操作工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⑥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机械的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其性能。不熟悉操作规程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使用机械操作时,禁止戴手套,女工的发辫要绕入工作帽内。在操作前,现场清理干净,检查电源,在停电情况下检查各部,经试车正常运转后,方可进入工作状态。在使用电锯截料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锯的对面。锯料时前后二人协调用力,使用自动手压刨时,严禁将手伸入进料口附近,如短料放横时,必须停电后取。严禁在机械运转时用手去清锯末、刨花、齿渣等。对日常使用机械必须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注油,经常检查电线电器设备是否漏电、危险和妨碍作业的因素。

⑦吊装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并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在吊装前应对吊装设备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检查。起吊构件时,构件上及起重设备下严禁有人,也禁止放置任何物件。起吊大型构件时,在构件离开地面20-30厘米时进行一次检查,当构件升空时,禁止把构件悬在空中检修机具;安装高层建筑构件时,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吊装。雨雪后施工时要注意构件上的冰雪,防止触电。

3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对安全的需求,是人类自身的根本需求之一。当前,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可以相信,只要思想上预以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这个大问题一定会得到有效控制,安全事故就可以避免发生。

第15篇 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现代高层施工技术中,安全施工是建设中的主要部分。如何保证施工安全,是施工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

1.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人的安全意识

对施工安全认识不完整、不科学,认为抓安全工作主要是企业质安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提高了安全标准,必然要加大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及社会名誉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产品质量等错误认识。许多施工企业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认为,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和承诺均符合招投标程序与甲方要求就行了,而对现场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易忽视。

1.2施工安全与进度

施工生产的蛮干、乱干,在侥幸中求得的快,缺乏真实与可靠,一旦酿成不幸,非但无速度可言,反而会延误时间。速度应以安全做保障,安全就是速度。应追求安全加速度,竭力避免安全减速度。安全与速度成正比例关系。一味强调速度,置安全于不顾的做法,是极其有害的。当速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暂时减缓速度,保证安全才是正确的做法。

1.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单纯为了省钱而忽视安全生产,或单纯追求不惜资金的盲目高标准,都不可取。

2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1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宣传栏中。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2.2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在施工中,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2.3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产生于生产过程中,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施工前,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勘查、记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教,实施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要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充分了解、掌握设计文件的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特别是井支架、脚手架、各类支撑等。卸料平台等经常性活荷载受力的部位,要按照安全计算的模式进行搭建。掌握全程施工动态,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

2.4坚持安全管理六项基本原则

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坚持安全管理的目的性,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四全”动态管理,安全管理重在控制,在管理中发展、提高。

3.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当场剖析原因,及时指正,限期整改。对预防措施和纠正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跟踪验证,保存验证记录。同时要建立健全奖罚制度,以经济辅助手段,促进施工安全生产。

4.结语

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是在施工变化生产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的管理。因此必须总结管理、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掌握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使安全管理不断的上升到新的高度。

第16篇 浅析公路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要点

1 工程概述

两河口水电站先移民后建设专项工程库区复建县道x037线溪工沟至尤拉西沟段的第ⅳ标段,本标段范围为k81+310.00~k91+214.00,路线总长9904m。全线布置隧道1座,总长848m,占路线总长的8.56%;中桥共5座,小桥梁共1座,桥梁共计长373m,桥梁占路线总长的3.77%;明线长8683m,占路线总长的87.67%。设计采用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公路等级:      四级公路(其中桥梁和隧道采用30km/h三级公路技术标准)

设计速度:     20 km/h

车道数:       2条

路基宽度:     7.0m

路面宽度:     6.5m

回旋线最小长度:  20 m

桥梁设计荷载:     公路-ⅰ级,挂-220

路面结构类型:     沥青混凝土

桥面宽度:         7.0 + 2×0.55 m

隧道设计建筑限界: 8.5×5.0 m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               1/100

大、中桥             1/50

小桥、涵洞、路基     1/25

地震动峰加速度系数:0.15g

2  公路施工中各种安全因素分析

2.1  参与公路施工的人员的因素分析

人的因素主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又被称作人为失误,可分为随机失误和系统失误两大类。随机失误主要是指操作者具有安全行为能力,也知道“三违”的危害,但因看错、说错或听错信息(号),拿错工具、材料等,或者受外界的干扰,主观上安全意识不强,心理状态不佳所造成的失误。系统失误是指作业环境不良诱发的失误。

2.2  公路施工中物的因素

公路施工中活动中,物的因素是指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物之所以成为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物质的固有属性及其具有的潜在破坏和伤害能力的存在。物的因素可以概括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故障或失效。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机械设备、物资等明显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状态。对于工程建设,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物(设备、机械、工具、设施等)本身存在的缺陷、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物的放置方法缺陷、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及个人防护用品的缺陷等。物的故障(或失效)是指机械设备、零部件等由于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的现象。

3、公路施工中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是指环境的不良状态。不良的生产环境会影响人的行为,同时对机械设备也产生不良的作用。事故的发生都有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的直接作用。但是客观环境是事故发生的背景条件,可能使引起事故发生的人因和物因产生交叉,客观上影响了事故隐患的发生和发展,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环境的因素通过对人和物的影响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促进的作用。

3.1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和危害

(1)天气寒冷,人的听觉、视力,行动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容易发生冻伤、跌滑等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金属结构件产生变形、破裂,容易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和设备生产事故。

(2)冬季大气气压处于冷高压状态,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造成人员中毒和火灾、爆炸事故。

(3)冬季天干物燥,容易发生火灾。

(4)冬季处于岁末年初,节日多,容易诱发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3.2冬季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凡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均应接受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2)安装的取暖设备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的吊装作业。

(4)搞好防滑工作,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斜道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

(5)采用电热取暖时,要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触电和活灾。

(6)加强用火申请,遵守消防规定,加强防火检查,防止火灾发生。

(7)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及时发放。特别要注意冻伤作业人员手、脚事故的发生。应确保防护用品的质量,要按规定的发放制度执行。

(8)冬季施工应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工作。

3.2.1机械设备冬季防寒、防冻、防火、防滑工作措施

(1)在进入冬季前对所有机械设备做全面的维修和保养,作好油水管理工作,结合机械设备的换季保养,及时更换相应牌号的润滑油;对使用防冻液的机械设备确保防冻液符合当地防冻要求;未使用防冻液的机械设备要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采取停机后排放冷却水或进入暖棚车间内)

(2)各种车辆使用的燃油,要根据环境气温选择相应的型号,冷车起步时,要先低速运行一段路程后再逐步提高车速。

(3)冬季车辆启动发动机前,严禁用明火对既有燃油系统进行淤热,以防止发生火灾。

(4)冰雪天行车,汽车要设置防滑链;司机在出车前检查确认车辆的制动装置是否达到良好状态,不满足要求时不得出车,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不良气候时停止运行。

(5)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制度,机械保管人员要坚守岗位,看管好设备,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2.1冬季人员防寒防冻防滑预防措施

(1)作业人员尽量减少在低温环境下的暴露时间;

(2)作业人员在寒冷的冬季作业,必须配备相应的防寒服装、鞋帽、手套等物品;

(3)加强对电暖器、空调等升温设备的检修,确保状态良好;

(4)发电机、机动车辆等设备正确加防冻液、冬季润滑油等。

(5)严格执行放空及预加热制度,禁止使用明火解冻。

(6)使用梯子应注意放置角度,底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7)雨雪和大风天气不进行高空作业

(8)及时清理设备、管线和站内积雪,保证巡检及逃生道路畅通,操作平台无积雪;

(9)登高2米以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且有人监护,严防摔伤事故的发生。

3.2.2冬季防火防爆炸

(1)隧道爆破作业时严禁吸烟,场外不随意乱扔未熄灭的烟头;

(2)正确使用、安装、管理电气设备;

(3)不得在空压机房内发热的设备上或附近晾挂衣服;

(4)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5)节前加大对施工现场周边村民的宣传,禁止其在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节日期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6)设备、管线发生冻堵时,不得用明火烧烤、开水浇融。

(7)冬季使用液化气钢瓶不要为了把残存的气体用尽而用开水烫或者用火烤钢瓶的办法。

(8)冬季使用的电褥子不要在线路固定位置折叠,最好直接铺在床板上使用。

3.2.3冬季交通安全事故措施

(1)雨雪天气出行,尽量坐车或步行,最好不要骑车;

(2)做好车辆的换季保养,采用符合冬季使用的润滑油和制动液,尤其是刹车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必须完好可靠,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驾驶汽车低速行驶,注意与其它车辆保持适当车距,防止因机动车辆打滑、滑倒对自己造成伤害;

(4)杜绝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区域行车、强超抢会等违章行为的发生。尽量减少出车数量(雪天出行车辆,须佩带防滑链)

4、公路施工中管理因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往往只是事故直接和表面的原因,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发生事故的根源在于管理的缺陷。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公路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的加大,公路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公路总里程不断增加, 公路工程建设规模发展的同时,也发生了一些安全事故。特别在隧道、桥梁施工中出现了重大事故。

例如.2005 年的董家山隧道“12·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导致了44 人死亡,11 人受伤。2007 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大桥的“8·13”塌桥事故导致了64人不幸罹难的惨剧。

根据我国历年重大伤亡事故抽样分析,事故是由于管理混乱或管理不善引起。通过适当的管理行为,选择适当的措施是可以把影响程度减小到最低的。导致安全事故的管理因素主要包括: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分明;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缺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全面、不彻底;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费用;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识;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违章指挥;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的缺陷等。

5公路桥梁施工安全中人员管理措施

首先合理利用施工人员心理特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生失误及违章操作的种种心理状态十分复杂。详细分析这些心理因素和不安全行为,其根源往往在于社会因素、环境因素、劳动管理以及本人的先天性心理素质。

公路桥梁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的限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这种种不安全心理状态将出现多种交织的状态,更可能与环境条件限制产生复合作用出现更加复杂的不安全心理。因此,应该基于多种不安全心理进行综合性管理,针对具体环境而设置不同的处理和研究,消除不安全心理状态产生的基础。

公路桥梁施工中,应充分利用群体心理,在安全管理的覆盖内划分若干小的管理群体,在群体中培养安全骨干,对“领袖作用”详加引导,培养他们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产生积极行为效应,使少数人产生从众行为,积极遵守安全规程,养成安全生产的习惯,让施工人员自身成为管理自身的安全员,达到人人要安全之目的,在日常管理中,安全管理人员应深入施工队伍之中,了解现场施工人员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心理发展动向,力求用低额的经济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防止过劳,提高生产安全性

在公路桥梁施工中如何减轻疲劳、防止过劳,从而保证施工人员健康更重要的保证安全生产,主要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提高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是减少施工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减轻人员疲劳、提高生产安全水平的有力措施。

(2)合理地确定作业休息制度,根据施工时的劳动强度,在施工过程中插入必要的休息时间。

(3)根据工作强度、工作方式合理设计休息方式。

(4)尽可能减少轮班工作制度。轮班工作后,给予施工人员充分的休息时间。

(5)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以利于施工人员恢复疲劳,增进身心健康,培养高尚的情操。开展技术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技术的熟练程度,减少工作中的疲劳程度。

7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的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7.1机械设备的正确选用与保养

对于机械设备的保养,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到提前、及时掌握各个施工项目工程进度与机械设备方面信息,安排好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二次保养维护工作,解决好使用与保养的矛盾冲突。运用计算机辅助管理,控制机械设备一、二级维护,落实专业机修人员到施工现场按工艺流程规范维护保养,现场机械操作人员应积极做好配合、督促、监督。规范操作手职业道德规范的“五个到”即“身到、眼到、手到、心到、情到”,其中“眼到”就是要认真按规范仔细做到设备状况“一日三查”;“手到”就是要对设备勤保养,勤润滑,谨慎操作。

7.2老旧设备的淘汰

随着施工任务的增长,机械设备使用时间的增多,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越来越短,这时就要及时的引进新设备,淘汰旧设备。对那些因事故等原因设备主要结构性能损坏严重,无修复可能或修复费用超过更新设备价60%的,能耗高、功率低、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技术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设备,都要坚决予以淘汰。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配件,必须予以淘汰报废:

(1)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己到使用年限,折旧后技术性能己达不到国家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

(2)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因事故等原因设备主要结构性能损坏严重,无修复可能或修复费用超过更新设备价60%的。

(3)磨损严重,基础部件已损坏,再进行维修不能达到使用安全要求的。

(4)能耗高、功率低、污染严重、经济效益差,技术改造又不经济的机械设备。

8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的环境管理措施

实践证明,采光照明、色彩标志、环境温度和现场环境对高速公路桥梁施工安全的影响都不能低估。

8.1 采光照明问题

公路桥梁施工现场的采光照明,既要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又要减少人的疲劳和不舒适感,还应注意视觉暗、明适应的生理反应。这是因为当光照条件改变时,眼睛需要通过一定的生理过程对光的强度进行适应,方能获得清晰的视觉。所以,当由强光下进入暗环境,或由暗环境进入强光现场时,均需经过一定时间,使眼睛逐渐适应光照强度的改变,然后才能正常工作。因此,应让劳动者懂得这一生理现象,当光照强度产生极大变化时作短暂停留,在黑暗场所加强人工照明,在耀眼强光下操作带上墨镜,则可减少事故的发生。

8.2色彩的标志问题

色彩标志可提高人的辨别能力,控制人的心理,减少工作差错和人的疲劳。红色,在人的心理定势中标志危险、警告或停止;绿色,使人感到凉爽、舒适、轻松、宁静,能调节人的视力,消除炎热、高温时烦躁不安的心理;白色,给人整洁清新的感觉,有利于观察检查缺陷,消除隐患;红白相间,则对比强烈,分外醒目。所以,根据不同的环境采用不同的色彩标志,如用红色警告牌,绿色安全网,白色安全带,红白相间的栏杆等,都能有效地预防事故。

8.3环境温度问题

环境温度接近体温时,人体热量难以散发就会感到不适、头昏、气喘,活动稳定性差,手脑配合失调,对突发情况缺乏应变能力,在高温环境、高处作业时,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反之,低温环境,人体散热量大,手脚冻僵,动作灵活性、稳定性差,因此,在环境温度不适宜时要进量采取降温或保暖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8.4现场环境问题

现场布置需整齐有序,视线畅通,场地平整,机械有防护装置,电器有保护,防止粉尘、噪音等,尽量使劳动者生理、心理舒适,只有这种工作环境才更利于安全生产。

公路桥梁施工的安全问题不应该只停留在理论上的研究,更应该注重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我们要从施工过程中的一点一滴做起,严格保证工程的安全性,为实现“和谐”施工,创造一切有利条件!

9结束语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安全生产管理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生产资料,保障财产不受损失,是对企业设计的最根本要求;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使之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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