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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之构建【15篇】

发布时间:2023-12-08 热度:64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之构建

第1篇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之构建

特定作业条件下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的强制性要求。实践中,大多数生产经营企业对此没有充分的认识,在项目发包过程中不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沿袭旧的《安全协议》,其不仅直接造成安全生产保障上的疏漏,还使企业潜在地承担着市场主体的安全管理风险。本文尝试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系列内容进行探讨,以期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建立及推行有所帮助。

1法律依据和定义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安全生产客理协议事项,其第40,41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条件和内容,第86,87条相应规定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法律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指2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或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情况下,生产经营这间就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而伓相协议。

由此可见,安全管理协议的适用要件有3项:一是主体要求,2个或2个以上;二是场所要件,在同一区域或场怕工作;三是安全影响要件,即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危及对方或第3方安全的可能。

2条款执行中存在的当前发电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1)认识不足

首先在适用条件上,认为《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规定主要针对化工企业有毒有害气体排放、然险物品的运输储存;矿山企业作业面的相互干涉;建筑企业在同一片区域进行施工的安全影响。荙不然,以发电企业机组计划检修外包为例,机组计划检修不是发包给一个承包主体,即便发包给一个承包主体,但由于电力生产的特殊性(在役机组和停役系统关联笥等),同时存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3个要件,因上经,《安全生产管理协含义》条款同样适用于发电企业;其次,没有从强行法的规范层次去认识《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没有基于《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去探究改进和加强外包安全管理的可能性。

(2)疏漏之处

主要表现在:①大多数《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仅从安全事故的归责上来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是“管理协议”,而是“责任协义”;不是“预防协议”而是“后果协议”;②没有依据《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要求做出约定,变成“违法”协议;③文本形式单一,缺少针对性,没有区分双方或3方作业主体、更没有考虑不同项目、专业性质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一概以简单的甲乙方的形式来签订。

3规范的意义和指导思想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管理不仅是《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更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避安全管理风险的必然要求。从一个层面看,《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要求是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其不作为的法律后果是承担行政法上的“限期改正”和“停产停业”责任;从另一个层面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的规范性、合法性直接影响到经济活动中安全事故责任的承担。

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文本,应当考虑:一是合法性,《安全生产法》和相应行政法规已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为无效协议;二是市场性,在约宺事项上,安全协议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要试图既不付出,又不承担责任;三是相对统一的,不要试图既不付出,又不承担责任; 三是相对统一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签订原则是统一的。对同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同一类特定作业来说,建立相对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规范安全管理必然要求;四是专业性,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必须考虑生产经营活的特点和项目的专业要求;五是促进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规范文本的建立过程,同时是企业对自身安全管理的一个全面审视、提高过程。

4分类和体例

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从协议签订主体上可分为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多方案全生产管理协议。从协议存在形式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又可分为专门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管理条款。当然,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还可以按生产、项目特点做出其它分类。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加强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无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选择哪种形式,法律规定的发包方的责任义务是不能通过协议来逃避的,如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在多个承包单位情况下,负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之责。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概括两大部分,一是安全职责,一是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围绕这两条主干而展开。在体例上,可以先写安全管理职责,后写安全措施;也可以在逐项列举安全职责后,在安全职责后分别约定双方(或以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职责的重点在于谁做和做什么,措施的重点在于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怎样做。

5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第一大项是安全职责,其至少应当包括:安全资质审查和备案,安全管理组织设立、运转和巡查检查,安全培训和教育,危险品和危险源管理,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管理,设备和场所的标识和警示,危险作业管理,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审批和执行;工伤、意外伤害保险费的支出和处理十项内容。

笔者认为,对发包单位来说,安全职责条款的起草和约定特别应注意以下几点:

关于安全资质的审查和备案,《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对承包方案全资质的审查是发包单位的应尽职责,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中明列此条款,有助于形成外包安全管理有机统一性;安全资质的审查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签订应作为选择承包方的前提条件;资质审查和备巡档单对企业,还应当包括特种作业人员。

关于安全组织的设立、运行和检查,重点在于2个(或以上)经营单位的安全机构在特殊作业条件下的管理接口,以及作业过程中的检查处理。

关于安全培训和教育,承包方应当对已方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负责。

危险品的管理控制在于过程,危险源的管理在于警示和应急预案的告知义务。

安全设备和工器具的管理重点在检测、检验和交付状态。

设备和场所的管理重点在于设备解体、检修过程处理,包括材料堆放。

危险作业的管理重点在于现场安全管理、规程的遵守和安措的落实,如吊装作业过程专门人员的安排。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事项对单纯的劳务承包项目必不可少。

安措的制定、审批和执行是《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重中之重,其详细、完善程度直接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也是衡量安全协议文本质量高低的标志。

应当强调,在安全职责项目下的“安措”管理,指的是“安措”的流程管理。即整体的职责划分。不同类别、项目性质的安全管理协议应针对以上各项内容做出适当取舍。

《安全生产客理协议》的第二大项内容是安全措施。对安全管理协议而言,特别应是,安全措施不应仅仅理解为是安全技术或安全施工措施,而是围绕以上安全职责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尤其是管理措施。

第2篇 火力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思考

现代发电企业生产管理从体制上应当推行运行管理的“值建制”、设备管理的“点检定修制”、维修管理的“项目管理制”和安全监察管理的“安全点检制”,从体系上应当实行“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认证”基础上的标准化和以eam、mis、sis等为标志的信息化。这样纵向是“四制”,横向是“两化”,“四制”以“两化”为基础,“两化”以“四制”为载体,通过“四制两化”保证发电企业生产的安全和经济。

一、发电企业生产管理的“四制”

(一)运行管理值建制

随着科技进步,发电设备的技术水平和控制水平显著提高,发电企业运行管理也由传统的分场制过渡到值建制,现代发电企业值建制内涵至少应当包括:值长负责制、集控制、全能值班员制、专业工程师负责制等。

1.值建制与集控制。值建制是以值为单位,值长为本值安全第一责任者的运行组织体制,集控制是相对于分专业控制模式的主机运行控制的技术措施。值建制包括集控制,集控制是值建制的前提和基础。

2.值长负责制。“值长是当班厂长”是对值长负责制最好的诠释。值长对当班期间的安全经济运行、维修隔离、运行调度等负责,有权调度全企业各种资源为机组运行服务。当值的运行人员打破行政隶属界限,组成一个以值为单位的运行团体。当值的运行人员不论是集控人员还是辅控或者外围系统运行人员,不管其行政隶属关系,都必须按照分工对值长负责,接受值长的指挥、考核和管理。企业应当强化值长负责制,明确值长的责、权、利,真正落实责任制。值长负责制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⑴值数和每值的人员配备根据机组和各厂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必须制定当机组大小修、备用、消缺等当值人员不能全面完成隔离、操作时,学习人员补入当值的管理规定,保证在所有条件下隔离和操作人员充分。

⑵值建制是以值为单位的运行组织体制,强调当值人员按照分工在值长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安全经济运行的任务。目前新厂新制模式下,几乎所有的外围系统的运行工作无一例外地委托项目公司完成,这样就形成了在值中不同岗位人员的身份不同。所以,值建制必须打破身份界限,项目公司的运行人员在工作中完全隶属于值长管理,其奖励考核、请假、调离和调入等事项都必须经过值长的签字认可。

⑶对部分辅助设备运行人员是否适合外委的思考,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辅助设备(包括:化学制水、循环水处理、工业污水处理、输煤、除灰以及脱硫和脱硝等)系统,特别是作为运行集控制发展方向的“辅控集中控制”的运行人员,采用外委项目部方式弊多利少。首先,外委项目部运行管理与值建制的精神相左,使值建制很难真正实行。外委项目部制与以前的“主机大运行加外围小车间制”的运行模式没什么两样,同样,外委系统的人员在工作上隶属值长管理,在行政上隶属项目部,对这些人员的奖金考核和升迁等基本需求,值长的决定程度有限。其次,随着“主控加辅控”运行体制甚至打破主辅界限的“全面集控制”的实行,对辅控运行人员的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必须是掌握多门专业的全能值班员,项目部的人员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而且,新厂新制模式要求编制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辅助系统运行人员的问题,采取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合作的模式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

3.全能值班员制。所有运行的值班人员打破专业界限,从生产准备到运行调试到正式上岗,电厂都应按照全能值班员的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和认证,存量电厂在向值建制过渡的过程中,首先应当进行值班员的全能培训和考试。全能值班员制使运行人员更精简,运作更高效。全能值班员制包括主控和辅控人员,即主控人员和辅控人员都必须是全能值班员。主控值班员至少掌握汽机、锅炉、电气主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的全面操作与控制;辅控人员至少掌握化学、除灰、输煤、脱硫脱硝等专业设备操作与控制。主控和辅控人员要逐步向掌握所有专业操作技能的真正全能值班员培养和发展,最终实现彻底的全能值班员制。

4.集控制。主机、主要辅助设备和外委设备都应当实行集中控制,新建电厂在布置主机集中控制的同时,外围系统诸如输煤、化学、除灰、燃油、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等所有辅助系统,都应当按照集中控制的要求进行辅控网的设计。辅助设备在集中控制室同样可以进行操作和监视。存量机组的技术改造应当按照集控制的原则进行,逐步向集控制过渡。集控制使值长负责制得到更好的落实,值长可以更好地把握全局,指挥更有力,更畅通。随着控制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以及成本的进一步降低,集控制的发展方向应当打破主控和辅控的限制,实现一体化的集中控制系统,即全面实现集控制。

5.经济运行和绩效考核。运行人员的基本职责是保证机组的正常启动、运行调整和停用、事故处理、提出设备缺陷以及进行相应的隔离和操作等。随着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企业和社会的总体要求,在保证安全基础上的经济运行成为运行人员的当然职责。经济运行的标准是设备制造厂的允许值和设计值以及国家标准和同类设备的最佳值,应当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来保证经济运行的良好进行。绩效考核体系应当对运行人员的所有活动实行量化考核,至少包括:企业生产所关注的所有指标、各种工况下的启停操作、工作票和操作票的执行操作、日常点检、发电量等,实现以值为单位的经济考核。

6.两票三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日常点检制、定期切换制和交接班制,即“两票三制”,是发电企业多年来保证生产安全和秩序的最有效的制度之一,必须实现标准化。企业应当编制所有维修行为的标准工作票和所有隔离行为的标准操作票,按照定时间、定操作、定设备、定标准的要求,制定巡回检查、定期切换和交接班制的标准。

7.日常点检。日常点检作为点检制最基本的点检形式之一,同样必须按照点检定修“六定”的原则制定技术和管理标准。

8.值建制的主要技术标准。所有设备、系统各种工况的运行规程;事故预案;标准操作票;日常点检、定期切换、交接班技术标准;系统图;绩效考核的技术标准等。

9.专业工程师(高级主管)技术负责制。专业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是值建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主要负责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运行所有技术标准的编制、审核和修订,所有技术方案的审核,事故预案的编制和技术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10.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技术培训工作。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模拟是运行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定期工作,应当包括已经编制的成型的预案演练和其它单位、本企业其它值的经验反馈中的事故演练。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引入“驾驶证”计分考核办法,运行人员在持证上岗的基础上,按照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和再培训,每一次不安全的操作和指标的偏离量化为一定的分值,对月度或年度分值未达到规定数值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再培训取证并处以相应的经济和岗位处罚。

(二)设备管理点检定修制

设备的点检定修制是在按照“八定”标准对设备进行点检的基础上,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掌握设备的劣化规律,实现优化维修的一种设备管理体制,在各发电企业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国家发改委下发了相应的管理导则,认为应当在现代电力企业中全面实施。

1.将传统的以“修”为主的设备管理理念转变为以“管”为主。点检员不是传统的检修工或生产技术部专工,他的定位为设备管理者,承担着设备的终生管理,是设备管理的策划者、组织者、协调者、指挥者,其主要职责是管理、策划、组织、协调和指挥。这样就形成了“管”和“修”的分离,更容易区分各自的责任,更容易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容易实现安全质量和工期费用的控制,更容易实现标准化作业,使管的更精,修的更好,在检修和维修全过程中体现出了极大的优势。

2.点检员是设备主人,自主管理和设备终身管理的理念贯穿始终。点检员是设备的惟一主人,点检员自主管理和设备终身管理,设备与点检员一一对应,真正落实了设备责任制。点检员与运行人员之间的关系类似于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点检员就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对待自己对应的设备,负责所分工设备的管理和检修组织,负责编写检修作业指导书,提供给项目公司作为检修作业的标准,而且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管理。维修项目公司(或检修公司)只负责按照点检员提供的检修作业指导书完成指定的检修工作,由于作业指导书不标准引起的检修质量不合格由点检员负责,没有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工序和质量标准完成检修任务,由检修项目公司负责。点检员在设备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点检员、运行人员、项目公司三者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合作有序,保证了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点检员的责、权、利有机统一。这应当是点检定修能很好落实的关键,已经明确了点检员是设备主人的定位,也就明确了点检员的责任,但还必须赋予其充分的自主管理的权利。点检员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是项目经理,就有对设备管理的所有权利,包括检修费用的控制。点检员的待遇与部门相当。明确了责任,赋予了权利,给予了待遇,点检员就可以心情舒畅地、不遗余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锻炼自己、发展自己。

4.合理进行点检员设备分工。根据企业特点和点检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高低,按照机组和专业设备类别进行点检员设备的划分,实行a/b角制。

5.应减少管理层次,使管理扁平化。实行点检定修制以后,最直接的设备管理者是点检员,根据机组数量和点检员的人数,按照管理学的要求最大可能减少管理层次,一般应为两层,即部门高级主管负责专业层面的精密点检、技术监控等技术管理工作,点检员对部长负责。管理层次的减少,使信息传递的失真度缩小,使设备管理能够更加具体,更加细致,决策层领导能工作下沉,使决策更加迅速。由于高层领导的工作下沉,能够及时组织分析,正确决策,每位点检员工作的好与差,高层领导都很清楚,有利于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有利于及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6.工序服从原则。主工序的点检员有权要求辅助工序的点检员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完成工作,辅助工序的点检员和部门必须服从。强调以工序为中心,任何部门和员工不论职位高低,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主工序的点检员,主工序的点检员提前半小时通知,辅助工序的点检人员必须做好准备,以保证指挥系统的畅通,减少决策层的工作量,实现“零”接口。

7.积极有序开展定修工作,实施优化检修策略。a类设备的大、小修计划完全按照点检和状态诊断的结果来制定,机组投产第一年不一定进行传统计划检修的大修,小修周期也应根据设备状态确定。b类设备完全按劣化倾向分析确定检修,能在机组可用期间进行的检修不得列入大、小修计划。真正实现了点检基础上的优化检修。

8.对项目公司的管理。项目公司作为企业点检定修制的执行层,对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质量、工期起着关键的作用。企业需制定项目公司的考评管理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但必须注重过程管理,因为项目公司的更迭必然是一种两败俱伤的结果,带来工作和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我认为在工作上必须明确双方职责,严肃执行合同有关条款,管理上把项目公司当作公司的执行层对待,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后勤保障、思想教育、党政管理等各方面与企业的部门一视同仁,执行共同的标准,努力实现双赢。

9.大、小修管理。由于现代发电企业人员精简,无法全面完成小修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在大、小修中引入监理制,监理在大、小修全过程代表公司行使安全、质量和工期的监督和保障权利,监理单位不仅完全按照合同对承包商进行监理,而且按照合同对甲方的管理行为同样进行监督。

在大修中需要根据工作量确定维修项目部的专业人员转变职能,变乙方为甲方,与企业点检员共同完成部分制定的大修管理工作。

10.点检定修的主要技术标准。点检定修的主要技术标准至少应当包括:《设备abc分类标准》、《设备点检标准》、《点检员设备责任制标准》、《设备技术标准》、《检修作业指导书》。

(三)维修管理项目管理制

现代发电企业应实行设备管理与设备维修的分离,设备管理在本企业设职能部门——设备部,设备维修工作以合同关系外委项目公司完成,均实现项目管理。这种维修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制落实,机构人员精简高效,应该可以极大提高维修管理的有效性。

(四)安全监察管理安全点检制

在安全保障体系中引入点检理念,实行区域安全督察负责制。安全监察部按照专业配备高级主管,主要职责是安全监督,在安全生产的四级控制(个人控制差错、班组控制异常、部门控制障碍、厂部控制事故)中主要起到监督和控制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作用。除了每年必须的春检、秋检、安全性评价、各种检查情况落实和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之外,日常工作的重心下沉在生产现场,实行区域督察负责制。

安全点检与设备点检的不同之处,在于安全点检的对象是作业人员的行为和作业环境,执行的标准是安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点检只对应当检查和合理延续到应当检查时间区段的不安全行为和环境的不安全状况负监督责任,是一种抽查性质的监督责任制;设备点检对设备的终身负责,点检员是设备的终身主人,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全时间的责任制。二者都意在落实责任制,安全点检是监督责任制,设备点检是保证责任制。

⒈安全监察部各高级主管按区域制定督察路线图,按照“六定”(定人、定时间、定点、定设备、定路线、定方法)的原则制定督察标准。主要督察的对象应当是人和作业环境,即在本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作业、作业现场和安全生产环境。

⒉督察的技术标准主要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企业制定的安全工作规定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

⒊督察的方法是目视。

⒋督察的内容有:

⑴检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程和标准进行工作,检修工作票、运行操作票是否符合工作票安全规程,安全措施是否齐全、是否得到完全落实,检修、维修作业指导书中的危险点分析是否得到全部执行,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明白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现场作业完成后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得到恢复。这里的安全措施不仅包括运行布置措施,还包括检修过程中变更了的安全措施,比如打开或移动了的井、坑、孔、洞等等。及时发现和纠正习惯性违章并提出考核意见。

⑵检查本人所负责区域现场环境的安全情况,即装置性违章情况。每天应当检查现场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包括运行中发生的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安全设施的变化情况和检修工作影响的安全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提出纠正计划,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监督执行。

⒌督察的周期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记录督察日志、督察月报,对相应的不安全事件按照厂部制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⒍公司层面按照日常工作考核标准对安全监察部门的督察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对已经发生了不安全事件而区域安全监督负责人没有提出考核及整改通知的事件进行考核。

二、发电企业管理的“两化”

(一)标准化

难事始于易,大事始于细。标准化管理是电力企业过去、现在和将来一直孜孜不倦追求的理想,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我们在标准化管理上存在很大的差距,大家都在引进国外先进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却不知道我国的标准化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率先在一些行业试行“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已经取得成效,发电企业应当成为“4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国家标准体系主要有gb/t15496-2003《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7-2003《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t19273-2003《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等。企业标准体系是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为目标,建立管理标准体系,制定人员的工作标准,实施标准化运作的一整套完整标准,发电企业应当按照上述标准体系的要求,在生产管理的“四制”中全面落实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不断进行评价和改进。

发电企业的技术标准包括相关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企业值建制、点检定修制、安全点监制和项目管理制等的技术标准,企业必须全面落实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建立不断更新的长效管理标准。

发电企业应在完善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特点制定管理标准,明确所有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解决“5w1h”的问题,制定所有工组人员的工组标准及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

发电企业应当完善和制定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和改进标准,通过不断的pdca,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提高“四制”的执行能力。

(二)信息化

信息技术为发电企业生产管理提供了很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企业赶超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创造了捷径,通过计算机实现的标准化生产管理,“一览无余,一点到底”,更有效、更便捷,信息量更大、更及时,更便于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使生产管理实现集团化运作成为可能。

现代发电企业至少应当建立生产信息系统、党群信息系统和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各系统之间有独立的模块,也有互相交叉公用的模块,比如eam、oa、人力资源系统等。各分系统必须实现统一平台,分系统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必须考虑与上级公司和电网调度机构系统管理要求的一致性。这样把信息化应用在企业生产管理的“四制”中,适应建立资源节约型企业和竞价上网的需要。

第3篇 某发电企业贮灰场灰坝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灰坝的安全管理,防止贮灰场灰坝垮坝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灰坝为公司贮灰场灰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公司灰坝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编,并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灰坝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条 环保分公司是灰坝的维护单位,负责对灰坝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 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为了更好地维护灰坝安全,环保分公司应制定确保灰坝安全的有效措施和维护巡检制度,落实责任。

第八条 灰坝维护人员在发现灰坝出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生产技术部,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并实施,及时消除灰坝安全隐患。

第九条 一旦发现灰坝垮坝和因此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公司应立即启动《灰坝垮坝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应定期监督检查灰坝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委托评价机构对灰坝进行安全性评价,并监督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灰坝安全。

第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应及时组织环保分公司进行大坝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一旦接到地震灾害信息预报,应立即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预警期间,环保分公司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生产技术部应组织购买抢险物资,制定因地震造成灰坝垮坝的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为了确保灰坝安全,必须定期做好以下监测工作:

(一)坝体位移监测:在贮灰场竣工三年内,可以每月监测一次;竣工三年后,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汛期及发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监测。

(二)坝体沉降监测: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汛期及发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监测。

(三)浸润线监测:正常情况下,每月测量一次,汛期及发 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增加观测次数。根据浸润线监测数据, 应及时绘出坝体浸润线。

(四)地下水位变化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应重点监测其变化 幅度及与地表水的联系。系统动态观测时间不少于 1 个水文年, 并每月观测一次,雨季应增加观测次数。

(五)蚁穴、兽洞观测: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每年春季、秋季应对大坝蚁穴、兽洞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三条 巡检维护

(一) 每天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二) 巡回检查人员每天要对运行灰格水流走向、蓄水侧坝基坍塌情况详细检查。特别是大风雨天气要注意风浪对坝基的淘涮情况。严重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用草袋子进行护坝,防止事故扩大。对运行灰格蓄水侧用草袋子护坡,护坡用的草袋子要高出水面1.5米以上,防止水对坝基的冲刷。

(三) 每天对坝上的除灰管路支墩、柔性接头、管底土料进行详细查看,发现有雨水沟、接头渗漏要及时处理,防止灰管路漏泄冲垮坝堤。

(四) 加强雨季汛期对灰坝、斜槽的重点巡视检查,观察竖井、斜井周围有无漩涡,灰坝周围的土沿有无渗水、裂纹、管涌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出坑洞时要及时进行回填。

(五) 当灰坝发现渗水或管涌时,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出现管涌时,首先应从坝内找出渗水点,进行封堵,在管涌消失后,查明管涌原因进行彻底处理。

(六) 如果灰坝竖井、斜槽的水位高,应组织人员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尽快加大排水量。

(七) 保持灰坝前50~70米以上干滩运行。坝前淤排灰浆时,进行人工引流并及时排除积水,充分保持坝前干滩。

(八) 日常巡检维护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生产技术部,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灰坝安全。日常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灰坝无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 为了确保灰坝安全, 每三年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贮灰场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灰坝安全管理制度》元电规章〔2013〕077号相应废止。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1.关于印发《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3号)

2.***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第4篇 大唐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5篇 市场化条件下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新视野

摘要: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面对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环境条件,对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全新的观察研究。从经济学视角出发,从客观视角论述了发电企业的安全状态与安全评价,从主观视角论述了发电企业的安全效用与安全行为,提出了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三维观,对电厂安全的系统维度、电厂安全的进程维度、电厂安全的时间维度进行了概要归纳,并简述了应用要点。

1 问题的提出

纵观国内外现有的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材料,大部分是基于经验、事故总结及系统分析的管理措施,其安全管理的理论基础只涉及了管理科学、系统工程、概率论、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和安全心理学等内容,尚未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深入分析这一理论,则不难发现,它更注重的是规范,即如何搞好安全管理的内容。诚然,我们尊重并认为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必须是安全规范。因此,相应的理论基础需要以规范为核心加以有机组合。然而,当发电企业从封闭的电网垄断走向市场竞争的今天,在由单一的目标转换为效益、信誉,以及安全的互动、立体化的管理坐标的新型条件下,提倡构建立足经济学的新型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理论体系,就有可能成为创新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突破口之一。传统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理论需要进行大幅度的修正和完善。

2 经济学视角下的要素观察

以往的经济学家们大多热衷于“应该是什么”的研究,并以此进行理论上的细化分析。显然,这是一种提供政策建议的规范方法。近年来,经济学家们认识到了解释事情为什么像现在这样需要实证的绝对必要性。因为,在既定规范下的原有判定受到变化了的综合环境的巨大冲击。也就是说,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传统经验受到了事实的挑战,寻求或完善经得起检验的相应理论,将其理论上的方法论和实践上的指导性进行更紧密、精确的结合,无疑会具有经济学理论上的解释意义和应用意义。

我们不妨从经济学的客观与主观的视角分别观察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并对其效用和行为作出评价。

2.1 从客观视角看发电企业的安全状态与安全评价

经济学之所以被称为社会科学中最接近自然科学的一门科学,首先是数学与经济假设及其建立起来的逻辑精密的经济学模型,从瓦尔拉的一般均衡模型到理性预期模型再到博弈论的“囚徒困境”等模型,其推导进程都是无懈可击十分精密的。因此,只要充分论证假设符合事实,发电企业安全的经济学评价的客观性就能得到保障,而这恰恰是发电企业安全管理最为渴求的内容,它包括了安全的客观状态和安全的客观评价。

就产权角度分析,目前的发电企业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独立电厂,通常,工业国家建设独立电厂是为了引进竞争机制,打破电力垄断,从而降低电力成本和电价,以提高电力工业的效率和效益。而我国建立独立电厂的目的之一,则是为了解决电力供应短缺和电力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从集资办电厂开始,逐步向规范演变。另一类则是电网公司的子公司或分公司,随着我国电力管理体制和方案的实施,在一个地区电网中,由几个电厂组成一个独立发电公司,形成若干独立电力公司竞价上网的格局,将成为电力市场竞争的主要方式。概括地说,独立电厂是指独立法人电厂或发电公司,是向电网出售全部电能(除厂用电以外)的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单位。

必须特别指出的是,电力市场化进程中影响独立电厂的若干情况,对其安全状态与评价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有的电厂立项时没有纳入电源规划,缺乏购售电协议、调度协议、委托代管协议等规范;没有确立电量分配、经济往来、生产调度“争议”的责任约束的平等机制;不同产权主体的电厂采用了不同的定价原则、测算方法,以及复杂电价下形成的一厂一价、一机一价,或一机多价的现状。凡此种种,给电厂的安全运行和评价的客观性带来了新的影响因素。

从经济学的客观视角出发,发电企业的安全状态是:保证发电企业员工在其生产过程中生命得到保证,身体免于伤害,设备、物资物尽其用,良好运行。这是一种以人为主,设备为辅的企业安全状态的真实反映。因此,发电企业的安全评价应该是:综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通过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确认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必要的措施,以寻求尽可能低的事故率,尽可能少的事故损失和尽可能高的安全投资收益。这是一种以科学为主,定性、定量结合的企业安全测评体系。事实证明,发电企业的安全状态与安全评价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是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在一定期间内存在的事实现象。

2.2 从主观视角看发电企业的安全效用和安全行为

辩证法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指导行为。从主观视角出发,这就是一个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过程。用现代经济学的语言,就是运用经验分析方法或是借助特定的假设,对现实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进程开展实证研究,并对这一进程作出解释和预测,进而从理论上阐明现实经济状态“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为此,站在经济学的主观视角,我们提出发电企业的安全效用和安全行为。

经济学中的效用是指人们从商品的消费或活动中获得的满足程度,通常效用有一个重要的心理成分,是指人们通过获取能供自己快乐的东西(物质)来获得效用。在我们进行的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分析中,将具体利用效用函数的序数特性。(不考虑效用函数的基数特性)即以此引入安全效用与安全行为。借鉴经济分析中相关的偏好序列,以比较不同安全行为的效用,并进行必要排列。如果说,发电企业员工在安全维修时使用脚手架比使用移动梯台给员工带来了更多的安全效用,那末,给每个安全行为一个数值就更有利于安全生产。

假设安全行为a比安全行为b更受到偏好,则a的数值就比b的数值大。通过上述途径,我们就可以获得一个安全效用函数。如此往复,提供相同安全效用的安全行为就组成了一条无差异曲线,于是,安全效用函数就提供了与无差异曲线相同的有关安全行为偏好的信息。这样,安全效用函数和安全无差异曲线都能按照满足程度来排列员工安全行为的选择,如图1所示。

在效用最大化的约束下,安全边际效用分析为我们对员工安全行为的选择作出了合理解释。也就是说,边际效用可以度量从消费一种商品的一个额外的数量中所获得的额外的满足。同样,边际安全效用就是员工在从事某种安全行为过程中,单位的努力程度增加或者增加一次该种安全行为所带来的安全效用的增加。按照分析消费者和生产者行为效用最大化的相等边际原则,当安全预算的分配使花在每一种安全行为上的每一预算单位所带来的边际效用相等时(边际成本=边际效用),电厂的安全效用最大化便能实现。

从经济学的主观视角出发,发电企业的安全效用是发电企业在电能产品生产的相关进程中获得的员工身心健康、设备运行良好、企业效率效益达到标准的真实体现,是一种能动评价、衡量、激励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水平的尺度。而发电企业的安全行为应该是发电企业进行电能产品生产相关进程中,其员工、设备及相关要素的作为或不作为的程度的真实体现。它是一种能动反映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作为的水平杠杆。事实证明,发电企业的安全效用和安全行为是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在一定期间内正在发生的事实现象。

市场化条件下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正在经历着革命性的变化,进行经济学视角下的审视与观察,为提升变化中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这是发电企业实现安全管理的前提和条件。

3 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三维观

市场化条件下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面临变化着的外部环境、内部条件和企业发展目标相关因素的制约与影响,结合经济学分析,从3个不同维度分析发电企业的安全系统,对构筑新型安全管理理论体系将大有益处。

3.1 电厂安全的系统维度

从安全的系统维度观察,电厂是一个由物质和制度组成的有机系统,把这个有机系统放入电厂的环境之中,就构成了电厂的“人-机-料-法环系统”。其内容与性质如表1所示。

从表1可知,上述5大组成部分是发电企业安全的载体和源头,也是安全隐患的滋生地。如人的误操作、怠工,机组的可靠性不强,煤的发热量、含硫度、汽包水质、气压不能达标,法规、制度的可执行程度偏低,环境的可控性和电厂对其的适应性差等,都可能影响整个系统的安全状态。

简单地说,从电厂安全的系统角度着手,要把系统的个别组成部分的安全状态控制到一定的水平之上,即:在“人”的要素方面,落实安全经济责任制,考核既要有电量系数及安全系数,更要结合企业的效益因素及分类成本等因素;在“机”的要素方面,严格机组可靠性管理,形成点检定修、状态检修等;在“料”的要素方面,保证入厂煤检质率,入厂煤检斤率等指标;在“法和环”的要素方面,坚持适时顺应内外环境的方针,运用好企业的mis系统,竞价上网报价系统,机组运行实时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厂长支持决策系统,并使上述系统集成化、实用化,从而整体提升企业的系统安全水平。

3.2 电厂安全的进程维度

从安全的生产流程观察,电厂是典型控制论下的3个系统,即:输入系统、处理系统和输出系统。其进程为:电厂输入原煤和水,经锅炉、汽机、发电机组成的系统处理后,输出可以直接使用的电能产品。

电厂的进程维度是一种特殊物质流为主体的生产系统,其特殊性在于:第一,这是一种看不见的实物形态物质,在其带来能量的同时,也存在着潜在威胁(包括人身安全)的;第二,这是一种不能大量储存的无形物质,故电厂的安全既涉及电厂本身,也涉及消费者的利益;第三,电厂离不开电网,电厂的设备或机组运行方式和电网调度互相影响,受制于电厂的安全系统。

简单地说,从电厂安全的进程维度分析,要把生产过程的“危险点控制”作为安全进程分解线径的进程节点,即:第一,明确“危险点控制”的4项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前危险点、危险源的分析,工作中危险点及危险源的控制等;第二,明确“危险点和危险源”的具体内容,所谓危险点是指在发电企业安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部位、场所,工器具或行为等;所谓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设备损坏、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和状态等;第三,明确“危险点控制”的节点侧重,例如,工作前要认真分析和充分认识两个环节,对危险点和危险源严加防范,并采取隔离、个人保护等多项措施,严加防范,以达到超前控制和预防事故的目的。

3.3 电厂安全的时间维度

从安全的时间维度观察,电厂是一个安全时间序列长、积累短的组合系统,把特定的时间序列坐标常态相连,安全的时间维度也就体现出特定电厂安全生产周期的规律。

这里有必要运用经济学的基础理论进行阐述。经济学关于时间的经典划分有短期和长期之分。通常,短期内的要素状态将保持不变,而长期内的要素状态则要考虑其变化。短期重在静态分析,而长期则需作动态分析,因此,在短期内是不考虑时间因素的,经济学上的“均衡相对,非均衡绝对”的理论源出于此。通常,静态的假设更具有指导意义。

时间的意义就在于让人们对认识和接受事件的发生有所准备。事实上,时间的流逝是一种无形的东西,时间无所谓运动,而是物体在时间中运动。于是,当我们分析安全问题的时候,就可以认为,物体在时间中的运动,即随着时间的变化,物体的运动形态也发生了变化,当这种变化朝着违背人的志愿或意愿的方向前进时,发电企业的不安全状态就可能逐渐形成。必须指出,不安全的量变过程,会有一个序列间隔,能使我们有时间去准备,以防范或应付不利状态,避免或中止危险的发生。从这一点来说,电厂安全的时间维度理论为发电企业的安全构筑了时间上的“防火墙”,其贡献功不可没。

简单地说,从电厂安全的时间维度上着力,要对时间序列的临界因素进行细化研究。即:第一,时间的不确定性,人们理智的有限性,及其时间的不可逆性,会使预测的客观保证大打折扣;第二,时间序列会影响安全,但隐患的积累也需要时间,隐患的防范同样需要时间;第三,对那些已经保持了很大安全生产纪录的发电企业来说,其安全隐患极有可能已达到了质变的前沿,更应百倍关注;第四,强化安全生产周期波动分析,周期后期强化措施研究需加大投入,以便更好地建立和完善时间序列坐标体系。

4 结束语

市场化条件下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归根结蒂,是要站在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高度,将其作为建设发电企业安全管理新高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希望本文能引起理论上的学术争鸣。

第6篇 发电企业贮灰场灰坝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灰坝的安全管理,防止贮灰场灰坝垮坝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灰坝为公司贮灰场灰坝。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公司灰坝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编,并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灰坝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条环保分公司是灰坝的维护单位,负责对灰坝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 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为了更好地维护灰坝安全,环保分公司应制定确保灰坝安全的有效措施和维护巡检制度,落实责任。

第八条灰坝维护人员在发现灰坝出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生产技术部,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并实施,及时消除灰坝安全隐患。

第九条一旦发现灰坝垮坝和因此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公司应立即启动《灰坝垮坝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应定期监督检查灰坝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委托评价机构对灰坝进行安全性评价,并监督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灰坝安全。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部应及时组织环保分公司进行大坝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一旦接到地震灾害信息预报,应立即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预警期间,环保分公司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生产技术部应组织购买抢险物资,制定因地震造成灰坝垮坝的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为了确保灰坝安全,必须定期做好以下监测工作:

(一)坝体位移监测:在贮灰场竣工三年内,可以每月监测一次;竣工三年后,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汛期及发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监测。

(二)坝体沉降监测: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汛期及发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监测。

(三)浸润线监测:正常情况下,每月测量一次,汛期及发 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增加观测次数。根据浸润线监测数据, 应及时绘出坝体浸润线。

(四)地下水位变化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应重点监测其变化 幅度及与地表水的联系。系统动态观测时间不少于 1 个水文年, 并每月观测一次,雨季应增加观测次数。

(五)蚁穴、兽洞观测: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每年春季、秋季应对大坝蚁穴、兽洞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三条巡检维护

(一) 每天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二) 巡回检查人员每天要对运行灰格水流走向、蓄水侧坝基坍塌情况详细检查。特别是大风雨天气要注意风浪对坝基的淘涮情况。严重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用草袋子进行护坝,防止事故扩大。对运行灰格蓄水侧用草袋子护坡,护坡用的草袋子要高出水面1.5米以上,防止水对坝基的冲刷。

(三) 每天对坝上的除灰管路支墩、柔性接头、管底土料进行详细查看,发现有雨水沟、接头渗漏要及时处理,防止灰管路漏泄冲垮坝堤。

(四) 加强雨季汛期对灰坝、斜槽的重点巡视检查,观察竖井、斜井周围有无漩涡,灰坝周围的土沿有无渗水、裂纹、管涌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出坑洞时要及时进行回填。

(五) 当灰坝发现渗水或管涌时,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出现管涌时,首先应从坝内找出渗水点,进行封堵,在管涌消失后,查明管涌原因进行彻底处理。

(六) 如果灰坝竖井、斜槽的水位高,应组织人员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尽快加大排水量。

(七) 保持灰坝前50~70米以上干滩运行。坝前淤排灰浆时,进行人工引流并及时排除积水,充分保持坝前干滩。

(八) 日常巡检维护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生产技术部,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灰坝安全。日常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灰坝无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为了确保灰坝安全, 每三年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贮灰场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灰坝安全管理制度》元电规章〔2022〕077号相应废止。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1.关于印发《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22〕3号)

2.***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第7篇 如何做好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发电企业来说,为了实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工作要求,需要加大力度抓好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科学的安全管理手段,尽可能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1 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人性化

(1) 健全规章制度。

这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可使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凡事有据可依、违章有据可查,从体制规章上规范企业生产和员工行为。当前,发电企业有很多需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一方面是由于现行的规定里存在一些漏项或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是由于相关管理者在实施管理过程中恣意而为,用人权而不是用制度来管理。企业的厂部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下大力气来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在执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根据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它。

(2) 科学化的安全管理。

这是实现高效率和高时效的手段。企业坚持安全管理科学化创新和开拓,将有效地提高其自身的安全水平。传统的安全管理就是安监人员带着袖标到生产现场,监护生产现场人员行为或发现隐患等,回来后再发发通知。这种单一模式已经完全不适合现代发电厂的安全管理。现代发电厂规模更大,机组更加先进,要求人员工作效率更高,工作手段更科学,同时当前社会对人和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因此,如何确保发电厂的人、机、环和谐统一,需要企业从深层次来思考、来挖掘新的管理模式。通常,发电厂采用季节性大检查(如春、秋季大检查)以及专项大检查等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用表格列出,这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式,需要长期进行。此外,系统、科学的安全性评价检查方式已逐渐被各发电厂广泛采纳使用。这种检查方式采用安全系统工程从设备和人的管理深层来挖掘和剖析存在的问题,然后集中分析,找出存在于企业设备和人员环境中的隐患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这种检查方式需要周期进行,要经历初评价、自评价、专家评价、问题汇总整改、专家总评等几个阶段。科学地建立应急预案、问题库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机制等,是发电厂对某些重点问题采用的特别管理方式。此外,还需要依靠企业成熟的 mis 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进行管理,依靠班组上报的班组日志、异常情况分析、事故报告等资源,更科学地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管理。

(3) 人性化的管理。

这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补充,是最值得推崇的,也最容易被一些管理者忽视的。诚然,安全管理的原则性和严肃性是不容侵犯的,任何人在规章制度面前都是平等的,这是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但是,实际上安全管理面对更多的是广大的普通职工,他们奋战在生产第一线,会遇到很多困难和压力。因此,安全管理者在工作中要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们一样,尊重和关心他们;在工作中要加大对安全技术及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贯彻力度,并坚持对职工的长期教育和帮助,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由于职工在工作中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必要的考核是需要的。但考核不是目的,使职工提高认识,以后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才是目的。有些违章,并不是职工主观上的故意,而是由于他们对行业标准、规章制度不熟悉、不精通所致,他们需要时间来学习和提高自己。所以,安全管理者要努力和职工建立一种既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又是同志和朋友的和谐关系。教育职工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心里面去温暖和贴近他们,让他们在接受批评、教育甚至考核后,不带抵触情绪,避免因此给工作带来更大的安全风险。要客观地面对职工的违章或错误,人性化地管理他们,真心、务实地帮助他们,使他们得到提高,这样才能有效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8篇 发电企业建立新型安全管理体系初探

“安全生产”是企业经济效益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由于“电力”产品的特殊性,作为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又有着突出于其它行业的重要性。随着 “厂网分开”的实施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绝大多数发电企业已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之路。作为一个独立的发电企业如何构建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已成为当务之急。

对改制前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分析

电力体制改制前的安全管理,用形象一点的话讲,是“一竿子插到底”式的管理。这个体系是以国家电力公司为龙头、集团公司为纽带、省公司为主体、发(供)电企业为执行层的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

这种安全管理体系的特点是:一是从上到下,一级一级顺向有目标;从下到上,一层一层逆向要包保,构成了一个整体的安全管理网络。二是管理信息传播快,特别是再加上现代化办公设备的使用,其信息传播速度更加便捷。三是以省公司为核算主体的发、供电企业组成利益的共同体,有利于在电力企业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

在多年的实际运转中,这种安全管理体系的弊端也已暴露无疑。一是管理环节过多。从上至下,需要有一个较为庞大的安全管理队伍。这不仅造成资源上的浪费,而且管理环节过多,工作层层批转,看似轰轰烈烈,实际华而不实。各项工作贯彻到具体安全工作的落脚点——基层企业的班组时,已基本上变成了一种“走过场”的形式而已。二是管理职责错位。这表现在宏观管理职责重叠,微观管理职责上提的问题上。国家电力公司承担宏观管理是责无旁贷,各集团公司实际上也在重复履行宏观管理的职责;微观管理本来是各发(供)电企业的职责,但他们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进行管理和营运,所以实际上的微观管理责任上提到了具有真正法人资格的省公司。三是助长了各基层发(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惰性。上级对安全管理工作从目标到方法已事无巨细,各基层单位也就无需更深入地研究和探索。上级的意志,便是基层单位的意志。上级的指令,便是基层单位的行动。基层单位不必,也没有必要去开动他们自己的脑筋,去过多地研究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与本单位实际的结合问题,一切管理工作都落在了一个“保”字上,“保”上级下达目标的实现。

鉴于以上的弱点,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如下现象也就是在所难免了。一是落实管理就是级级开会,贯彻精神就是层层突击。二是重奖重罚是管理的基本手段,上级检查是推动工作至胜的法宝。三是落实安全管理目标有很大的盲目性。

当前安全管理形势分析

目前,除个别企业作为网上的调峰电厂外,大部分企业已划归各发电集团公司旗下。就各集团公司的管理规模看,再建立如同改制前的安全管理体系,已是不可能了。我们构建起以集团公司为宏观管理龙头——各独立发电企业以自主管理为核心——与各电网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联的安全管理网络已势在必行。

这种管理体系的特点是:一是符合电力生产行业的发展趋势。电力产品的特点决定着其行业安全管理中宏观管理存在的必要性。作为一个独立的发电集团,它有责任,也有义务承担起其宏观管理的责任。各发电企业由于其产品的特殊性,与各所在电网公司有着密不可分的安全管理的联系。二是符合精干、高效地经营企业的原则。就各集团公司的企业分布、内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而言,它已不具备改制前的那种管理模式的运营。即使有人想这样作,也已没有人员或资金上的支持。三是各发电企业已完全处于一种独立的生存状态,“自我管理”已不是一种口号,已成为一个现实。安全生产已不是各发电企业所必“保”的“唯一”,与之并行的还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主动性从而得到发挥。

这种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对各发电企业来讲,又存在着的“治命”的挑战:一是失去了过去那个赖以生存的“老子”——省公司那种事无巨细式的管理和资金上的支持。因为,集团公司对其属下的一百多个企业根本就不可能进行事无巨细式管理,也不可能把别的发电企业的资金调来给你使用。如何管理,如何筹资,已完全是由各发电企业“自理”了。集团公司对各发电企业要的不仅是安全目标的完成,而且还有经济效益的完成,二者缺一不可。二是在事故状态下,失去了过去的“兄弟”——供电公司的鼎力协助。因为,发电企业与供电企业已由过去的“兄弟”的关系,完全演变成了供销客户关系。

各发电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

鉴于对改制前安全管理体系和当前安全管理形势的分析,我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发电企业应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自己的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工作:

一是建立起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蓝本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开展实施的一种针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活动。二十世纪末在我国开展试点实施。2001年12月,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参照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制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并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这标志着此体系在我国企业的全面实施。这个体系的特点是其系统化、程序化,具有高度的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并且与企业的其他活动及整体的管理具有相容性。这个体系运行的基本模式是戴明模型,其核心内容是根据管理学的原理,为用人单位建立一个动态循环的管理框架,以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用人单位系统地实现其既定目标。所以,这个体系适用于发电企业生产规模大、生产集约化程度高、科学技术含量高的生产特点。为此,我们认为,在改制后的发电企业建立起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蓝本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是适宜的,也是必要的。

二是建立起以落实《安全法》《电力法》为目标的企业事故状态下的安全管理应急体系。一方面,发电企业试图通过建立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来达到其将人身、设备及运行事故降低为零的目标。但,受许多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电企业的各类事故率为零的目的仍是难以实现。另一方面,随着国家法制化建设的加强,公民及企业的法制意识逐渐在增强,这为发电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带来了新的课题。因为,发电企业产品——电力在其国民经济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及其自身的特殊性。发电企业的事故必将给人民生活或企业经营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走上独立经营的发电企业组建起在事故状态下的安全管理应急体系是十分必要的。这个体系的责任是:承担起事故状态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起事故所带来的法律责任的落实工作;依法应对事故状态的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工作。一句话,这个体系应做到在事故状态下,既依法承担起法律所赋予企业的责任,又要依法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这是目前各发电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所缺少的一个管理体系,也是其依法经营中务必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第9篇 发电企业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机制(政府综合管理,电监会依法监管,企业各负其责)的逐步确立,对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市场条件下,企业的生产活动不再仅仅是由一个组织来完成,企业的安全管理也不再是单纯的内部管理。安全生产仅仅靠现场“死看硬守”和奉献精神是不够的,要改进安全管理的方式。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是发电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电厂安全运行,有时会因一个项目或一个环节处理不当,轻则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重则导致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影响发电厂整体经营绩效和社会形象。

1发电厂外包项目及其特点

新建发电厂按照“新厂新办法”不设检修队伍,机组大小修一般发包给电力检修公司。除计划性检修外,一些专业性要求高或要求特别资质的检修和维护项目也会选择外包;技能要求较低的简单重复作业如现场保洁、发电厂建筑物土建、油漆和管道保温的维护等一般也选择外包;有些电厂还将整个输煤系统外包,以减少支出,降低发电成本。归纳起来,发电企业外包项目主要有:(1)机组计划性检修;(2)重大抢修、技改及新建等项目;(3)常年外包项目,如设备运维外委(消防系统、翻车机维护等)、技术服务和劳务项目。

这些外包项目的共同点为:(1)以合同的形式完成委托项目,在安全职责的划分和风险承担方面,与传统的、一个企业内部的工作管理要求不同;(2)法律法规对这种方式给予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如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协议的签订等;(3)以经济杠杆作为促进和加强外委项目安全管理的动力机制,承担风险的大小与获得利益的多少及专业技能优势地位联系在一起;(4)重视人的价值成为安全管理的突出中心,不再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5)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和实现过程虽然不同,但其评价形式是相同的。

此外,具体项目的个性特点也十分突出,如发电机组计划性检修,对合同工期要求严格,且多主体、多工种协同作业,必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资质有特别要求的外包项目和一些特殊的服务项目的安全管理各有侧重,如劳务项目中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内容安排、禁止事项和应急预案的告知等。

2外包项目安全管理要素和具体要求

2.1法律约束——资质审查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生产法》规定,2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并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统一协调、管理之责;不作为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约束条件可归纳为以下3点,即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条件和相应资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统一协调管理之责。

2.1.1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安全条件和资质审查流于形式,对不同类

别的外包项目应当审查的内容不清楚,甚至以经营资质的审查代替安全资质审查,部分单位对安全资质审查职责不明确,以合同管理部门代行安全资质审查;在审查内容上,以安全资质审查代替安全条件审查;在审查手续上,对承包单位应当提交的文本形式要求不明晰、不备案,一旦追索责任,证据材料没有说服力。

(2)在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上,对安全措施的

规定缺乏针对性,职责划分不清,发包方往往以自己的强势地位规定了考核处罚等不平等条款,有些职责划分背离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其实质是无效条款。

(3)发包单位对统一检查、协调和管理之责把握不准,越俎代庖。

2.1.2改进建议

发电企业应当指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和资质的审查,以是否通过安全条件和资质的审查作为承包(或参与招标)的入门条件。要求特殊资质的外委项目,如消防系统维护、特种设备检修维护、技术服务项目等,应明确检验检测和试验项目等。对外委劳务项目,应特别审查拟承包单位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劳务输出。安全条件的审查包括:承包单位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和安全用具是否满足要求;承包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素质是否符合要求,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要审查其上岗证在审验有效期内;安全组织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安全运行情况等。在审查手续上,应当要求承包方提供安全资质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比对,建立专门台账备案,并规定备案材料的保存时间等。在安全协议的签订上,对安全责任的划分不能违背法律和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2市场约束——安全责任约定及保证金的收取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当具备市场意识、风险意识。虽然,《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企业外包项目过程的安全责任划分作出规定,但毕竟是一个原则要求,对外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承发包双方应当而且必须在事前作出约定。市场意识的缺失往往导致外包项目安全管理上的盲动或懈怠,带来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的后果。

2.2.1发电企业存在的问题

(1)“以包代管”。在形式上表现为以兜底的责任条款规定“由承包单位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的后果由承包方负责”,强调结果的考核和处罚,忽视过程管理和控制;向承包方收取一定比例的安全保证金,以考核扣款代替管理和弥补损失,其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2)“一管到底”。发电企业不加区分地行使批准、审查之职,如特殊资质和专业公司提出的安全措施和维护程序,没有过程控制资质能力却擅行批准之职,等于将结果责任承担在自己名下。

2.2.2改进建议

约定管理责任的划分和风险承担责任,发电企业不能因为发包方的优势地位而“以包代管”或“一管到底”,应当遵循市场风险的承担原则,识别外包项目安全管理各自特点和要求,做好管结果和管过程的有效结合。

2.3技术约束——安全交底或危险点分析

大部分外包单位对工作场所、区域的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无从知晓,这需要发电企业对外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向外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的前提条件,是外包项目安全管理的必要措施,是发电企业应尽的职责。

2.3.1存在的问题

(1)发包方没有把向承包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作为外包安全管理的必要过程;

(2)安全交底没有针对性;

(3)文本形式单一,没有交底的签字记录。

2.3.2改进建议

根据外包项目性质,借鉴危险点预控管理方

法,对外包项目的系统和场所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安全措施,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来预防或消除危险的发生。在无法消除危险或危险难以预防的情况下,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无法消除、预防、减弱危险时,将人员、系统与有害因素隔离;当操作失误或设备运行达到危险状态时,通过联锁来终止危险、危害的发生;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设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和声光警示装置。危险点控制措施应制成书面文本,并应当有承包方签字确认。

2.4过程约束——现场管理

无论外包项目类型和性质如何,现场管理都是外包安全管理的重点。严格的资质审查、详尽的安全责任划分、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都是建立在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对现场的有效管理来实现的。

目前存在的问题有:

(1)重资质审查和结果考核,轻过程监督和协调;

(2)对承包方施工过程的变化没有作出及时调整、控制,如承包方人员配备不到位或达不到协议要求,对承包方提供材料、机具没有履行相应的检测和检查程序,忽视“返包”(未经认可,私自协商由发包方班组或个人提供劳务和材料)控制等。

(3)发电企业安全监督人员不固定,无规范的

检查——通知——执行——考核程序。

对此,要确立过程决定结果的管理理念,提高监督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针对不同外包项目制定检查控制的重点,制定完备的检查程序,根据现场实际变化做好安全措施的修订和执行。

2.5个性约束——常年外委项目常态管理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具有共通性,除了要满足外包项目的法律约束、市场约束和技术约束,还要根据外包项目各自安全管理要求做好相应安全管理工作。对常年外委项目而言,要建立常态管理制度,将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本企业安全管理中去,如:要求承包方参加发电企业安全例会、对安全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对整改项目进行监督等。常年外委项目的合同续签时,应重新履行资质审查手续。对设备制造厂关联企业的维护项目,要重视备件的更换程序和验证。对外委劳务项目,特别应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禁止外委劳务人员超出协议规定范围提供劳务,要向外委劳务人员告知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紧急情况的处理。鉴于承发包的市场地位,营造和谐的管理氛围也是外委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

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应做到:识别市场条件下安全管理风险,把握法律约束条件,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认识和实践能力,这也是新时期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10篇 怎样搞好发电企业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1、班组安全管理概述。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管理的基层单位,是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企业的一切工作最终都要通过班组去落实,企业的各项任务都要依靠班组去完成,它是保证电厂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班组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是企业管理中最基层的一级管理组织。因此,对安全生产来说,班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单位。所以,全面提高班组管理素质,实现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2、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从安全生产的角度来讲,一个安全合格的班组,应该既要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又能确保安全的班组。据有关统计资料分析,有90%以上故障发生在班组,若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的话,其中70%多均为人为因素造成。这就清楚地告我们,要控制事故的发生,关键是在做人的工作,尤其是生产班组职工的工作:即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另外,我们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也常常是管面上的多,围绕班组这个“前沿阵地”少,许多安全工作及规程制度、措施和监督没有落实到班组。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措施要求多,具体落实少;上边布置多,下面解决少;被动应付多,主动预防少。其次,从职工素质来看,有的技术水平低与现代化电力生产不相适应,还有些人安全意识淡簿,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个不安全状况必须迅速改变,而改善这一状况的措施之一,就是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3、班组在企业中的地位。班组是企业管理中最基层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执行层。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搞好班组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需要。因此必须充分认识班组在发电厂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位置和它的作用:

(1)班组是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基本单位。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都要通过班组直接来完成,都必须依靠班组每个成员去实现。因此,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必须从班组抓起,只有每个班组的安全工作搞得好,才能保证全厂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完成。所以,班组是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和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2)班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班组是全厂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全厂各方面的工作都要在班组贯彻落实,管理基础工作的大量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都要在班组及时、准确、全面地记录、填报、传递。班组管理工作做得怎样,直接反映出厂安全管理水平。

(3)班组是提高工人素质的实践场所。班组是培养和锻炼职工队伍的阵地,班组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主要靠班组结合生产任务搞好岗位练兵、老工人传帮带、推广新技术和新管理方法等。班组通过这些活动,认真组织职工学技术、苦练基本功,做到应知应会,并要认真搞好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工作,使他们不断提高生产技能和技术素质及增长安全知识。因此,班组是提高职工队伍的基本场所,也是培养人才的场所。

(4)班长担负着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重任。因此,班长的位置在一个发电厂是举足轻重的,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关键在班长;所以,班长既是生产第一线的指挥员,又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处在“兵头将尾”的特殊地位。班长能否把全班人员团结起来,创造性地工作,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必须提高班长的安全素质。

(二)班组安全生产目标

1、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二类障碍,杜绝责任故障。班员控制差错和违章,不发生未遂和异常,杜绝严重违章行为。

2、班组应根据发电厂(公司)、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逐条分解制订班组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控制未遂,不发生轻伤和障碍等内容。

3、班组安全生产基本目相标:

(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伤害事故;

(2)一不发生二类及以上设备障碍;

(3)不发生人为责任的设备异常事件;

(4)不发生火警及以上火灾事故;

(5)不发生职 危害事件;

(6)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严重违章行为;

(8)不发生厂内交通事故。

(三)班组安全管理方法

班组安全管理是为了保障班组每个成员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健康,保护班组所使用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国家或集体财产不受意外损失而采取的安全措施。

1、班组安全管理的原则。班组安全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⑴目的性原则。根据班组人员情况和工作现场的变化与发展,使班组的安全管理过程与之相适应,以有的放矢地实行安全管理。

⑵民主性的原则。通过在班组实行民主,调动班组每个成员的积极性。参与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班组每一个成员的责任感和聪明才智,班组全体成员一道共同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⑶闭环性原则。班组内的安全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连续闭环式的回路,这样才能有效地实施班组的安全管理。

2、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1)班组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各项生产活动中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发电厂要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标准和岗位职责,积极做好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以防机械伤害、防职业病、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高温中暑、防中毒为重点,规范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管理,按规定为企业员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完善各类防护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员工身心健康。

(3)班长是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组全体成员在班长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作用,共同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4)班组应认 落实岗位职责,强化目标考核,规范过程控制,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

(5)班组成员应自觉遵守和执行集团公司及本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项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

(6)班组应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班组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班组应设立“五大员”(安全员、宣传员、培训员、工具材料保管员、考勤员),并明确职责,共同参与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基层班组的安全监督、宣传教育、技术培训、标准化管理、工作定额、工作业绩目标考核等。

(2)班组应明确安全责任,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班组应收集备齐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应急预案等,并及时更新。

4、班组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班组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建立健全班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班组安全台帐和必要的设备班组安全及其它有关生产台帐,开展班组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教育和培训、危险点分析、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学习和演练。

5、班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班组每一个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班组安全规章制度一部分由企业或车间制定,一部分由班组根据本班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并由车间或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审批后执行。班组安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危险点分析、风险控制及应急预案学习和演练等制度。

6、班组安全标准化作业和规范化管理。班组实行安全标准化作业和规范化管理,是为了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就是控制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要达到这个目的,其有效途径是大力推行标准化,逐步达到作业程序标准化、操作程序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体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化、作业环境程序标准化、工器具摆放和使用标准化、安全用语标准化。实行标准化作业和规范化管理,就是要统一和优化作业的程序。标准化作业就是从根本上解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的重要措施。标准化作业要求全员贯彻执行,所以要抓好培训教育工作,要学习、宣传、训练、推广标准化作业。推行标准化作业,让每一个成员了解标准化作业的内容和如何实现标准化。实现标准化,从一定意义上讲要改变以往的不良习惯做法;因此,必须制定严格制度,严格考核,长期坚持下去。

7、班组安全检查。班组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班组成员检查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事故隐患,并加以有效地防范和整改,及时监督各种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实施,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安全检查的形式很多,应用最多的是一班三检制。它可以及时了解、掌握和发现工作现场、岗位所存在的不良工作条件的危险和各种隐患,有利于及时消除隐患。工人师傅说:班前查安全,思想添根弦;班中查安全,作业保平安;班后查安全,警钟鸣不断。班前检查重点是工器具、作业环境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班中检查重点是设备运行状况、纠正违章作业行为,班后安全检查重点是工作现场,不能留下隐患。班组安全检查的另一个普遍使用的方法是定期安全检查,即周五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小组由班长、技术员、工会小组长、安全员(劳动保护监督员)参加,对本班组安全生产状况及工房和小仓库进行安全检查。

8、怎样搞好班组日常安全管理。管理工作是保证安全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链条。因此,首先必须下功夫抓基础管理工作。

⑴每周的安全日活动必须认真进行,分析本班组安全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⑵认真开展班前碰头会或安全站班会与班后讲评会,碰头会上布置任务,明确分工、安全注意事项,班后会进行工作总结,当班发生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

⑶搞好科学管理建立原始记录卡片,台帐要认真详细。

⑷认真贯彻安规“两票”及安全措施,对岗位责任制及培训、运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等一丝不苟地执行。

⑸搞好安全统计工作。对全班的故障及个人“五无”天数的统计,并对缺陷隐患的消除,要准确、认真地填写报表。

(四)班组安全教育与训练

班组安全教育与训练的目的,是使班组每一个成员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提高班组每一个成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安全教育是保留在作业(操作)者头脑中的静态记忆,而安全意识和技能则是在外界刺激下表现出来的实际行动,安全意识和技能要经过反复的教育与训练才能具备。因此,要经常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责任制教育。教育班组每个成员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班组每个成员从被动的“要我安全”转为主动的“我要安全”,自觉地遵章守纪,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做安全生产模范。

2、安全生产方针教育。班组每个一成员都要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和含义,并结合班组的实际,讨论、理解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意义,消除有碍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错误思想,只有使班组每一个成员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贯彻安全生产方针。

3、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通过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使班组每个一成员了解、熟悉、掌握和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要使班组每个成员认识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用血的教训换来的。通过安全法规教育,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使大家认清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就是违“法”,提高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自觉性。实践证明,“遵章是幸福的保障,违制是灾祸的开端”,“一人违章,众人遭殃”,“违章作业是自杀,违章指挥就是杀人”。

4、事故案例和典型不安全事件教育。事故案例和典型不安全事件是班组安全教育的极好教材,班组要结合本企业、车间及我单位的事故案例和典型不安全事件进行教育。它不仅可以使班组成员了解事故给职工生命和国家或集体财产造成的损失。

5、如何向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班组的安全教育是经常性的。要坚持班前布置工作中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特别是抓好学习日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⑴端正态度,严格遵守现场安全制度,讲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工具;

⑵防止事故的发生必须提出事故预想及控制措施;

⑶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知识;

⑷整理本班组兄弟班组发生故障实例进行教育;

⑸安规的学习及逐条对照检查;

⑹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通报等;

⑺工作危险因素控制卡安全措施;

⑻消防安全二十条及火灾发生十注意。

6、以人为本,抓好安全教育。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管理,就是关爱人的生命,尊重人的尊严,就是人性化管理;主要是针对安全素质比较低的人,认真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其安全素质。因此,我们的各级管理干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时刻抓住“人”这个主要因素;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时间、地点、环境、人物,采取“对症下药”的安全措施对策,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五)怎样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1、班组在发电厂安全生产中的地位。班组在发电厂组织管理中是最基层一级的组织,是生产第一线最基层的群众集体;是发电企业保证安全、经济、稳发,完成及搞好各项工作的基层单位。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基层开展安全工作的主要对象。因此,班组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车间和全厂工作的好坏,搞好班组管理是搞好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班组建立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建立良好工作秩序,培养一支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强,技术过硬的文明职工队伍。

2、班组安全建设的意义。班组是企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企业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是企业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和直接实现者;企业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紧密围绕生产班组第一开展才有效。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和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为了更好地开展班组安全建设,1988年全国总工会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联合发出了《工业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意见纲要》,工会组织与企业共同抓好班组安全建设,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需要,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需要,也是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管理和与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

3、班组安全建设的目标。班组安全建设的目标是,把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落实到班组;在保障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劳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

4、确定班组安全建设目标的基本方法。由班长根据企业总目标和车间的安全目标,会同班组全体成员一起提出可行的目标。

5、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领导。企业要把班组安全建设纳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企业要切实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领导,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要加强对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要结合创安全标准化班组和安全先进班组,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加强考核、评比、检查、指导。不断总结经验,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逐渐深入,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六)抓好班组安全工作的几个基本环节

1、时时刻刻抓规章制度的贯彻:

⑴抓规程制度的执行,重点是安规、运规及设备检修维护规程和交接班、巡回检查、定期试验切换制执行。

⑵严格“两票”执行。操作票主要包括电气及热机操作票,工作票主要包括电气一、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及动火特级和一、二级工作票和现场明火作业证等。

①执行操作票要做到三审(批准人、监护人、操作人),三清楚(即调度下达命令清楚、操作命令清楚、操作人员重复命令清楚),二查(查操作票项目任务,查设备双重编号),二落实(发布命令时交待问题必要时考问落实,执行操作任务时要做到三秒思考、核对设备、唱票复诵与手势要落实);在操作前想一想,操作后看一看,不留尾巴、一丝不苟。

②对工作票执行要做到“三不办理、一不工作”。工作票填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办理,安全措施未正确完备不办理,工作完毕未经验收合格不办理;一不工作,即应开工作票无票不许工作。

⑶交接班必须做到六清(运行方式清、检查设备清、检修交待清、安全措施清、异常现象及设备缺陷清、领导指示清)。接班前及巡回检查做到五到:该走的走到,该闻的闻到,该摸的摸到,该看的看到,该听的听到,两个重点检查(关键设备部位重点检查,运行薄弱设备重点检查)。

⑷抓住“三个关键”:运行上抓住维护调整、重大操作、异常处理;检修上抓住设备维护及时消缺、巡回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监护。

⑸坚持“三个态度”:严、细、勤。

2、要不停顿地抓好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教育要经常化,技术培训要多样化,考问讲解经常化;运行上要做到事故预想班班有,岗位培训天天抓,设备系统常常画画,随时提问互相学,苦练基本功。检修上要做到工作危险预想人人有,班前安全忠告天天抓,技术比武常常搞,苦练内功,做到一专多能。要联系本班组设备系统、作业环境现场的实际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3、要高度重视安全文明生产。下大力气抓好现场管理。清洁卫生工作班班搞,做到设备标志清楚、记录要整洁,表报准确认真,做到规范化管理。创造有条不紊、整整齐齐的作业环境,不仅符合现代企业生产现场管理的要求,而且能给操作者心理带来良好的影响,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更能促使职工养成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习惯。

第11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

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巡视持续改进。

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

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

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

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

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

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

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

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

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50%,该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

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

(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6%。

(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12%。

(3)风险度是否大于15%。

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

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

(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

(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

(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2名专业骨干。

(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a、b角。

(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

(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

(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

(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

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

(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

(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

(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中,依据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评估明细表”、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

(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作组组长提交。

(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八)总结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

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

(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

(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

(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

(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

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

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

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

(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10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22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3人。人员配备标准如下:

1.火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1名)。

2.水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1名、自动控制1名、水工建筑1名)。

3.风电企业:组长1名、单元组长4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1名、电气一次1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1名)。

(三)外审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

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70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

(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

(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

(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件)和集团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

(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

(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

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

(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

(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

(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

(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

(七)外审工作结束3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1),经分、子公司完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

(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

(一)分、子公司每年11月30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

(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

(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

(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

(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100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

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

(一)工作要求

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

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

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

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三)安全要求

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

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

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

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

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1+4)进行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第二十二条 内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要以文件形式在本企业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外审报告及问题整改计划由分、子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外审企业,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 基层企业要把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风险程度和“四落实”的原则列入“两措”计划、检修、技改和消缺计划,分、子公司负责监督和考核整改完成情况。

第二十四条 内、外审问题整改计划完成率在第二年(整改年)要力争达到100%;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在第三年必须完成;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整改的,企业应以文件形式提出变更或注销申请,上报分、子公司批准。

第六章  《指导手册》修订

第二十五条 内审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内审员提出对《指导手册》的修改意见,随内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六条 外审结束后,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指导手册》提出修改意见,随外审报告一并上报分、子公司。分、子公司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定期汇总修改意见,组织对《指导手册》修编,及时下发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水力、风力发电企业,由分、子公司按照具有完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原则来确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规模(不考虑资产归属)。

第二十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发电企业可按照对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和查评:

(一)50mw以下的水电厂或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的流域水力发电企业。

(二)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下独立经营风力发电企业(不考虑资产归属)。

(三)天然气、太阳能发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待相对应的《指导手册》编制完成后进行。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模板)

附件2: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报告(模板)

附件3: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总报告(模板)

附件4: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单元外审报告(模板)

第12篇 大型发电企业的安全预警管理

黔北发电总厂始建于1997年,是国家“西电东送”的重点工程,是中国南方电网的主力发电厂,国家特大型企业,贵州最大的发电厂,总装机容量170万千瓦,年发电能力为140亿千瓦时,现有员工1076人。我厂投产以来,创新并实施了安全预警管理,始终保持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经营业绩显著,先后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优秀企业”、“贵州省优秀企业”、“安全生产先进企业”,荣获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状”、贵州省最具影响力企业。

一、安全预警管理提出的背景

黔北发电总厂是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中新建起来的,在国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电力能源供应日益紧张形势下,不仅要多发电,发好电,而且更要安全发电,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面临以下问题:

一是电网的安全运行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确保安全。黔北发电总厂作为“西电东送”的主力机组,发电量占贵州电网总发电量的1/5,任何不稳定或大小事故的发生,都将对国家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是煤种差,生产控制难度高,易发生事故。黔北发电总厂所用煤种属于极难燃烧的无烟煤,其挥发分低于6%,结焦倾向严重,易垮焦熄火,由此增加了机组运行的不稳定性和机组操作控制的难度,增加了事故的发生机率。

三是新厂、新人、新设备,缺乏安全保证体系、又缺乏安全生产经验,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⑴安全生产经验不足,企业没有一套现成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需要从零开始,建立一整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⑵企业成立时间短,人员新,85%以上的员工是刚从大专院校毕业的年轻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防护经验匮乏,现场控制能力水平不高;⑶设备新,主要设备由国内外50多家电力设备制造商提供,它们的设计原则、技术标准、安装要求、操作规范有很大差别,员工面临高标准安全操作要求的挑战。

黔北发电总厂基于自身地位、背景、生产流程、原料及产品的特殊性,借鉴其它发电企业安全生产上的深刻教训和宝贵经验,于2001年提出并推行安全预警管理。

二、安全预警管理的内涵

过去有不少职工错误的认为,安全事故是随机事件,很难预测预防,所以安全管理的重点往往是事后处理,做“亡羊补牢”的工作。黔北发电总厂通过大量安全案例的分析研究,对安全管理有了新的认识:1、安全事故有规律可循,因此可以预防;2、安全管理的重点应放在预防,而不是处理;3、事故发生后的处理也不仅仅是追究当事者的主观原因和责任,而是应当全面、周密、客观分析造成事故发生的环境、条件、制度和管理缺陷。

基于以上认识,黔北发电总厂实行安全预警管理,其主要内涵是:以安全预警管理理论为指导,对电力企业安全事故的可控制诱因进行监测、识别、诊断,并采用预先控制的手段,从人为失误、设备故障、环境因素等方面寻找薄弱环节,以事前管理为重心,以设备运行和检修规程为作业活动的准绳,以现代安全技术为手段,以全体员工尽职尽责和规章制度无条件执行为保证,在原材料供应,设备运行检修,生产工艺流程、岗位人员操作等所有生产业务流程活动中,导入预警观念,进一步完善发电企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提高预警、控制和处置能力,从而建立起灵敏高效的预警反应机制,把发电企业事故的发生及损失降到现有技术和管理水平所能控制的最低限度,确保企业优质高效低耗安全生产。

三、安全预警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组织制度是安全预警管理的保障

1、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监督控制网络体系

为保证安全预警管理的顺利实施,2001年成立了黔北发电总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完善了厂部、分场、班组三级安全监督控制网络。三级监控网络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来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其各自任务是:班组具体安排安全工作进度,向岗位操作者提出任务要求和工作质量要求,并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分场负责审核工作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否可靠、完善,不符合要求的则指导有关部门完善措施,合符标准后签字认可;厂部负责安全预警管理总体领导,主管考核、奖罚。通过职责明确,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来保证安全预警管理的实施。

2、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制度

为能够科学、准确、及时、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提高灾害抢险应急能力和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针对地震、滑坡、泥石流、水库垮坝、洪涝、火灾、爆炸等突发性灾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写并发布了23个灾害抢险“应急预案”。针对作业人员、作业设备、作业环境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与评估后,编写出台了89个安全预警管理制度。这些抢险应急预案与安全预警制度的主要特点有:

一是实,即注重实效。要求安全预警制度必须着重生产现场实际,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是细,即细致、周密。所有预案与制度必须解决三个问题:“谁负责,负责什么?”,“谁对谁负责?”,以及“通过什么样的工作程序来负责”?做到了职责分明、接口明确,同时也具有了指令性、系统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可检查性。

三是严,即严密、严格。所有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否则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奖罚分明。在指导员工增强安全意识、操作技能、责任心的同时,还辅之以重奖重罚来落实各项预警制度。

(二)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是安全预警管理的关键

在人、设备、环境三大系列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因而把人的因素作为安全预警管理的重点,强化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1、实行作业安全准入培训升级制度

针对新老员工在各岗位工作中安全知识、安全原理、基本技能、隐患、事故处理能力不平衡的现状,经反复探索,实践总结,创新了员工作业安全准入培训升级制度。根据岗位工种设置,制定了430个 “作业安全准入资质卡”,每张卡上规定了该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安全责任、协调配合内容、安全工作权限、工作场所等内容。新工进厂(包括临时工和外包施工队伍),必须先经过厂、分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安全技术培训、基本安全制度学习和考试合格,才能拿到初级作业安全准入卡,进入实际岗位实习。

作业安全准入卡分为高、中、低三级,一般操作者持初级准入卡即可,重要工作岗位持高级“准入卡”的员工才能进行处理和操作。通过实行“作业安全准入”制度,有效避免了由于个人技能达不到要求,“初生牛犊被虎吃”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2、持之以恒地抓基本安全技能培训

黔北发电总厂的职工大多来自学校,多数仅局限于书本理论,对工作现场缺少了解,缺乏具体操作中的安全防护经验和操作程序知识。因此在新岗职工安全培训中,一是根据各工种、各岗位的不同特点与需要,加强各种生产工艺技术、安全卫生知识、事故多发地点、多发部位、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使用与防护、安全工器具的具体使用与操作等基本培训,使新岗职工受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二是注重“以老带新”,并落实到个人,规定老师傅对新岗职工进行言传身教,随时随地纠正新岗职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不良思想倾向和不安全、不规范行为,使新岗职工上岗伊始就培育出良好的安全生产素养。

3、开展典型案例教育,借鉴经验教训

由安监科搜集和整理了全国发电企业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250个。编辑成《发电厂岗位事故汇编》,下发每个职工,认真组织员工学习讨论。组织集体观看电力安全事故录像资料,使用网络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育手段,使职工看到事故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给家庭和亲人造成的不幸与痛苦。通过这些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沉痛教训,有效唤起职工安全意识的警醒,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认识,增强在生产工作中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4、将临时工、实习人员、外来施工队伍纳入企业安全预警管理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临时工、实习人员、外来施工队伍素质差,安全意识淡薄,管理环节多、职责不清、以包代管和以罚代管现象严重,成为发电厂安全事故多发的一大源头,对此,黔北发电总厂通过实践和经验积累,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初步构建了一个依法管理、权职明确、层次分明的管理框架。

首先,将200多名季节性临时工、300多名常年性实习人员、5支常年性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培训、安全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到本厂正式工管理范畴。

第二,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行规为依据,通过合同这一载体,实现对临时工、实习人员、外包施工队的法制化管理。

第三,对外包队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其中安全资质在审查中起着一票否决的权威作用。

第四,每年对临时工、实习人员、外包施工队进行年检考评,考评的依据主要是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技能考试等的考评情况。考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临时工、外包施工队立即清退出场,实习人员退回原单位。对考评在60~75分的临时工、实习人员、施工队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整改,考评分高于90分,厂里给予奖励与表彰。

(三)标准化作业是安全预警管理的基础

1、实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

根据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的要求,组织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检修标准化作业指导书45个。其特点:一是将每一个工序、步骤的质量标准、安全要求、验收要点融合在一起,规范作业过程中的每一个布控点,达到人、设备、环境的有机统一;二是针对作业工序中电压等级不同、危险点不同、场所不同、环境不同,规定了不同

的安全防护工具、检修工具和配件,并进行专项审批;三是职责明确,作业指导书实施时都明确了谁负责、谁监护以及操作或处理步骤,实现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照着做就一定可以保证安全”的目的。

2、执行危险点预知卡

危险点是事故的易发点、多发点,设备隐患的所在点和人的失误潜伏点等。开展危险点分析是预警管理的主要内容,主要是根据设备状况和每项工作内容、方法、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分析、查找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不安全因素,然后再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改进技术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从2002年4月起,在全厂推行使用危险点预知卡,一是要求全厂各班组做好危险点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控制和防范措施,保证设备和工作全过程的安全。二是在检修开出的每一张工作票上必须附上此项工作的危险点预知卡,没有危险点预知卡,运行人员拒绝接票,不许开工。

3、推行“零缺陷”管理

发电厂的设备缺陷就是这个系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很多微细的小缺陷往往会酿成大事故。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利奇根据事件的统计分析得出,重伤事故、轻伤事故与缺陷异常事件之比为1:29:300,所以“防微杜渐”及时消缺,追求“零缺陷”管理,是黔北发电总厂预警管理中最重要的手段。

(四)安全性评价是对安全预警管理的监督控制

安全性评价是综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它通过危险诱因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确认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可行措施,以寻求最低的事故率、最小的事故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1、查评相结合

一是制度查评。主要是从“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贯彻落实”、“安全监督体系”、“综合管理”、“安全奖惩”等五个方面进行查评,共107项条款。

二是技术查评。主要从“锅炉设备”、“汽轮机设备”、“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热工设备”、“化学设备”、“燃煤贮运系统”、“燃油贮运系统”等八个方面进行查评,共500多项条款。

三是环境查评。主要从“电气安全用具”、“高空作业用具”、“机床设备”、“车间安全标志及遮拦”、“车间楼梯平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诊断,共计完成140多项条款。

2、贵在真实,重在整改

安全性评价“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对平时没有停机停炉检修机会的设备,借助安全性评价对机组进行全面的诊断,对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做到不隐瞒,不掩盖,真实、可靠、全面、客观、如实反映机组的健康状况,并且把安全性评价中提出的整改问题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不惜人力、物力严格落实整改。

(五)和谐管理,使安全预警管理稳定运行

发电厂生产系统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与人、设备、环境本身的特性密切相关,更与人、设备、环境之间的匹配和谐有很大的关系,有时后者甚至起更为重要的作用。

1、保持人、设备、环境的和谐

努力在职工与职工、职工与设备、职工与环境、设备与环境之间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并且将这种和谐渗透到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活动中去,确保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种格局为:企业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更环保和健康的工作环境;职工在岗位上标准化作业,规范化操作,爱护设备如同爱护自身健康,为设备正常稳定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由此实现职工与设备、环境紧密联系,相互兼容,和谐运作的管理目标。

2、用信息技术、科学技术保证和谐

⑴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涉及到所有设备、人员以及环境状况。要保持人、设备、环境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对称性、和谐性,就必须借助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平台。2003年投入1200万元,利用南京朗坤自动化公司搭建的网络平台,初步建立了一套科学、先进、智能化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⑵整个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分为生产设备运行管理子系统、安全管理子系统、事故统计报表系统等十大系统。各子系统间互联性较强,运行速度较快,安全性高,可以实现实时登录、实时汇总、实时查询的目的,满足了安全预警动态管理的要求。

⑶2004年我厂加大科技投入,投入费用450多万元,完成15个技术改造项目,增加设备的可靠性,使设备状况更趋完善。

四、安全预警管理实施后取得的成效

通过实施安全预警管理,全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重视安全,尊重生命,遵章守纪已经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黔北发电总厂实行安全预警管理以来,新厂、新设备、新人员能较快度过磨合期,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圆满完成,没有发生一起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以及火灾事故,没有发生一起人为恶性误操作事故,设备损坏事故。机组保持了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长周期安全纪录达到1889天,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2004年只发生1次非计划停运,3次四管爆漏。2003年在贵州省125mw机组竞赛活动中四台125mw机组包揽前四名。125mw#2号机组连续安全运行470天,创造了全国同类型机组长周期安全运行最高纪录。等效可用系数在94%以上,主设备完好率实现100%。设备泄漏率小于万分之三。

作为“西电东送”的重要项目,黔北发电总厂在全国“电荒”的关键时刻,经受住严峻的考验,充分挖掘出自己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供电能力,为化解中国南方电网的缺电危机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成果创造人:费卫彬;参与创造人:杨志佳、刘建军、范德胜、周海欧、梁龙、张学刚、杨芝明、颜东升、宋鋆、王淑文)

第13篇 发电企业现代安全管理探讨

01 发电企业传统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不合理性

发电企业的产品--电能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产、供、销同时完成,在电力供不应求时期,电力生产中的任意故障引起少发电都会对电能质量:电压和频率产生影响,并可能引起对电力用户--顾客的少供电而使顾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因此强调电力生产中的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只有电力生产的安全可靠,才能带来全社会安全与经济。

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供需矛盾日趋缓和,电力供应已初步形成市场经济,电力法明确规定电网运营(调度)和发电企业是两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即厂、网不再是同一行业的经济共同体,而是两个经济实体之间的企业行为,作为发电企业在经济效益许可条件下,首先要确保自身安全许可,依靠发电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优质竞价争取多发电;而电网运营则应有足够备用容量,在电网经济与安全许可范围内允许某些发电企业在某一时段多发电或少发电,直至不发电(调停),这是市场机制下,合同约束的企业行为。

随着我国关贸体制改革,加入wto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全球经济一体化加快,国际市场进一步开放,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发电企业如何走向世界,如何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接轨,并能得到国际国内各类企业认可或认同,是关心安全生产的当代贤士探讨的课题。

电力供应不足时期,发电企业应尽可能多发无功来满足监控点电压,随着电网容量的不断壮大和特高压、超长远距离输电线路的投运,电网在轻负荷时,发电企业必须吸收无功,进相运行来确保监控点电压质量;发电企业因设备可维修性(设备异常)随时可能引起10%的少发电数小时;电力设备的保护正确动作是确保安全(电网或设备本身)切除故障,发生上述情况传统意义上是不安全的,是事故。但市场经济下,电网运营随时能让这一发电企业的负荷突变30--50%(agc投运),直至调停一台机组,后者是正常的市场行为,在合同约束范围内,则仍是安全的。前者无疑会出现目前的“一流发电企业”发出合格质量的电能(电压和频率仍能满足要求),恰是不安全的企业(调规规定),毫无疑问,传统安全管理不能确切地反映一个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传统意义上的安全,很难获得国际国内企业及其它行业的安全管理认同,这不能不引起发电企业决策者的警觉,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提高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当务之急。

02 企业安全与事故的致因分析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把安全定义为:将伤害对人或损坏(对物)的风险限制在可接受的水平状态。显然,根据这一定义,表明发电企业不可接受的风险水平状态即是不安全的,反之是安全的,由此可知,不同的发电企业接受风险水平的能力不同,它与发电企业规模和在电网中位置有关。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对于一个发电企业经过风险评价,分析风险源或事故危险源(点),确定了不可接受的风险,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将不可接受的风险降低至可容许的程度,使得人和物避免遭受到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从而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iso定义事故为造成死亡、职业相关病症、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事故是意外事件,它是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事故的致因因素,事故致因的因果分析原理、方法有多种形式,最能反映现代安全原理、观点的事故因果连锁如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多米诺骨牌)

发电企业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俗称设备异常、设备缺陷),具体到每个人,则个人原因和工作条件对不安全行为的出现和处理设备缺陷、异常的能力不同,发生事故的机率不相同,图中,强调安全管理对每个员工的事故起因至关重要,管理失误,安全管理处于松懈状态,失去对人的安全管理控制,无疑将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

许多工业企业,在现代安全系统(系统是指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工程中采用“人失误”这一术语,按照系统安全的观点,人在发电企业的整个生产过程中也是构成系统的一种元素,当人作为一种系统元素发挥功能时,会发生失误。人失误表明人的行为结果偏离了规定的目标或超出了可接受的阶限,并产生了不良的后果。安全管理就是要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状态,从而减少多米诺骨牌倒牌的可能性,使事故连锁中断,减少事故的发生,避免伤亡和损失。

03 发电企业的现代安全系统管理

iso对领导企业的成功运作指明了企业需要采用的一种系统透明的方式进行管理,针对所有相关方的需求,实施并保持持续改进其业绩的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可以遵守管理八项原则(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互利的供方关系)来指导工作,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特征是公开透明的,就是依法管理,管理有依据,有准则;在管理的执行、实施中能提供符合性的证据;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异常、不安全、不符合甚至出现的事故,有纠正、纠正措施、预防措施,避免出现已出现的不符合和故障,并防止出现潜在的不符合,从而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iso定义满足规定的要求称为符合(或合格)。

传统的管理模式存在着有理就管,管就有理的人治倾向,人治管理的特征是“上一级”说了算,难以发挥企业全员作用,不能发挥集体智慧,容易造成违章指挥。而现代化的大生产仅靠个人智慧是难以想象的,也是不现实的。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具有现代科学管理的特征,同时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企业的最高管理者的作用和职能,从中国特色的传统管理中包含着管理生产必须首先管安全、管安全必须首先管人的这一点出发,发电企业主管生产者必须是最高管理者安全管理的当然(管理者)代表。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现代科学系统管理如图1所示。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主管行业的规定、导则、标准、细则等,进行依法管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下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委托(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落实和目标分解,分解到各生产、职能部门,则有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进行(安全)目标分解,并制定各部门计划、措施,运用企业的各项管理标准,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来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班组管理略)。 3.1控制人为失误

著名的安全学专家皮特森(petersen)在人失误致因分析中提出了决策失误、过负荷、人机学方面存在问题是发生事故的致因重要因素,并提出了企业领导高度评价企业的员工(具体工作的执行层),肯定员工的个人价值和存在价值,同事互相帮助、关心、督促,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减轻同事间的互存压力,能使员工的逻辑决策正确率提高;员工个人的性情、精神得到轻松、释放,也能减少下意识发生失误的倾向,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对从事的岗位工作进行超前的事故预想,有事故前的思想准备,同样也减少决策失误。

人的过负荷失误具体反映在人的身体健康、精神状态;工作压力和疲劳、药物和酒的作用;作业的动机、态度、兴奋程度和生物节律;对完成任务的信息、担心和危险性的考虑等所产生的生理心理上的过负荷能力,人过负荷容易引起人的失误而造成事故。

人的才能应适应岗位职业的能力,但能力过强或过低都能引起人失误而造成事故,这是因为能力低于实际岗位要求,他没有能力正确处理岗位上可能出现的各种信息而不能胜任工作产生失误;而能力过高时,精神松滞紧张度过低,产生对岗位工作的厌倦情绪,粗心大意、没有工作责任心,同样容易发生人的失误。这里强调了能力过低的人要加强培训和能力强的人必须有较高的责任心。

发电企业的人失误主要表现为决策失误和过负荷失误两类,控制人失误的具体措施为规范人的行为规范,制定各项工作的管理标准和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对各岗位进行动态管理,择优上岗、持证上岗;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点检、质量点检的工作力度,增强人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并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干群、员工间的人际关系,使员工为树立企业形象保安全作贡献,有荣誉感、使命感、责任感,保持员工有最良好的精神状态,为所做工作作出正确的判断,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避免生产中不安全的事件发生,确保企业的整体利益不受损害。

3.2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发电企业物的不安全状态具体表现为运行中的设备异常和设备缺陷,而加强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设备定期切换、试验、维护制度,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动态,及时调整参数,把不安全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抑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设备异常和存在的缺陷要及时联系检修修复,质量点检要把好检修质量关,三级点检起重要作用,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日,重大缺陷轮岗换班检修不离岗,紧急缺陷随叫随到,并利用机组节假日、调停进行设备的重点检查与治理,确保运行设备完好率达到100%。由此可知,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发生,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3.3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点检

企业制定安全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班组,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措施来保证,这些部门和班组在执行和实施中效果如何,是否真正落实到具体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中去,必须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发电企业的安全检查应注意效果,传统的安全大检查频次多,流于形式,走过场。安全检查重点应做好日常工作中的安全点检,根据各专业、季节特性、节假日前后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的重点对象是作业现场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其目的是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以便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

安全点检主要有安全监察网络成员负责进行,对于职能部门的专责安全点检员,日常检查应有计划、有重点、有周期进行,而针对具体项目必须是标准化、规范化的检查,有依据、有评判标准,检查必须设置安全检查表,它是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重要标志,例如按周期对部门安全工作的符合性检查时,检查表中表明有哪些安全工作符合性的证据,检查表编制有安全点检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和实际作业人员共同进行,以使检查依据、评判标准得到共同认可。发电企业自身条件各不相同,但通常应规定检查项目(内容)、检查方法或评判标准、结果确认、评分(或是否来打分)以及其它关注的事件。

针对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应查明是否有具体措施以及员工对这些措施的认知熟悉程度,而不是停留在档案保存上,应敷检查上。

3.4安全评价

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是借助国外先进的安全管理“风险评估”模式进行的,是与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接轨的具体体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要在预防上下功夫,注重安全基础就是要对事故进行超前控制,安全基础是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即人、机、环境、管理四者安全品质的优化匹配。

发电企业安全评价是通过对生产设备、安全管理、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三个方面进行查评诊断,对安全生产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查出可能引发的危险因素,评估出发电企业安全基础的现状和水平,揭示预知和掌握客观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其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纠正、预防措施,实现超前控制,寻求最低的事故率和最小的事故损失,达到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发电企业安全评价的最佳方式应是结合安全检查的自查自评与外来专家相结合,自查自评的目的是发动群众,全员参与,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同时又能看到安全生产现状存在的不足,为纠正、整改、预防工作打下基础,提高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为防止“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和本企业上下级存在情面以及老大难问题的特点,引入外来和尚--(外来专家)好念经的事实,比较公正、公平,而外来专家具有权威性,见多识广,检查认真,深入细致,不会影响实际评价的公平、公正性,这在许多发达国家企业引入第三方认证是相近的,目前许多先进的发达国家企业和我国的部分企业已开始实施ohsas 18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认证,发电企业的安全评价年度不宜过多,一次为宜,在安全生产出现滑坡时可适当增加安评的次数。

3.5发电企业的危险源(点)评估

评估发电企业的事故危险源或危险点是客观存在的,避免这些危险源完全不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也是不现实的,但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必须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事故预案,以便即使发生事故,能有组织有条不紊地进行事故处理,以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发生的损失。

应急措施和事故预案应包括企业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应急突击人员、通讯联系、医疗卫生保健、应急物资准备、交通运输等,发电企业的应急措施和事故预案主要有:防风、防冻、防滑、防汛、防小动物、防火、防震、防暴、防高低温、防全厂停电、防大轴弯曲、防超速以及计算机防病毒、防干扰等,应急措施、预案是安全学习和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全检查工作的重点。 3.6安全业绩评审

安全业绩评审是由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领导下的工作小组,进行全面审核发电企业的安全质保体系、安全监察网络、质量点检网络、技术监督网络及危险点控制网络的安全工作业绩,审核依据为国家的法律法规,主管行业的规定、导则、标准以及本企业的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规程、制度等,对全年安全工作管理、安全措施,各种预防措施、纠正措施、应急预案、安全评价和安全大检查中查出问题的整改等作全面的审核评定,评审前从发电企业各职能管理中收集大量的信息,信息来源于企业的质量点检、安全监察、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等,对全年发电企业发生的重大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统计,找出发电企业安全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或未能实现安全目标管理的原因或提高安全目标管理水平的潜力所在,审核结论或审核发现汇总至发电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为一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提供可靠依据和正确决策,进入新的一轮pdca循环的起点,实现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从而不断提高发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业绩评审在多数发电企业实际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但缺少这一管理程序并很难提供这一方面的符合性证据,这必须引起重视。

04 现代安全生产系统管理综述

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是企业管理永恒的主题;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争取效益的前提,也是企业素质、形象的综合反映。

博德的事故因果连锁表明了诱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机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而在安全系统工程中,强调管理必须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是缺陷,也是事故隐患,如安全管理到位,人的不安全行为可以克服,物的不安全状态可以消除,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也可以改变。

现代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强调以人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激励员工的士气和发挥其能动作用方面,就是为了人和人的管理,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最能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安全生产就是要保障员工的生产安全,也是事故预防的首要任务,为了人的管理就是要充分调动每个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让员工人人都愿意参与安全管理,只有员工的全员参与,才能从真正意义达到系统安全,才能实现全员、全过程、会方位的安全管理,使企业达到最佳的安全状态。

第14篇 发电企业推行本质安全管理的探索和实践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企业,针对天然气易燃易爆的特性,企业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自2023年以来,按照集团的统一部署,企业引进并推行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在“人、机、环、管”安全管理中逐步植入了本质安全的理念,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自建厂以来,企业没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设备事故,2023年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认证,是国内首家获得一级认证的燃机发电企业。在此,简要介绍发电企业推行本质安全的管理实践,并希望更多的发电企业推行本质安全管理。

一、发电企业推行本质安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决定了企业推行本质安全的必要性。发电企业是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一环。电力系统由发、输、变、配、用五个环节组成,发电企业作为构成电力系统的首要环节,其出现安全生产问题不仅会对电力系统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其影响往往比其他四个环节的影响更加直接和严重,因此其安全性尤为重要。另外,由于发电企业生产过程复杂,诸多生产环节存在危害因素,且安全风险随着生产的进程处于不断变化中,如何控制和消除系统的安全风险,是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其次,国家和社会对发电企业提出了更高的安全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国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建设本质安全发电企业,保持和持续提升系统各要素的本质安全水平是社会对发电企业的必然要求。

我国发电企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实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模式,管理工作系统性较强,管理要求和工作方法为发电企业员工所熟知,这为本质安全的实施提供了可行性。本质安全管理是基于“本质安全”理念和“闭环管理、持续改进”的思想而建立的新的管理体系,但它继承和发展了现有的安全管理方法和精华,与现有安全管理的方向一致,没有对现有安全管理方法进行全面性地颠覆,因此,发电企业很容易实现由现有安全管理向本质安全管理的转变,不需要做全面、大幅度的转变。

二、发电企业推行本质安全的方法和程序

发电企业推行本质安全是个系统工程,核心内容是把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与要求融入和落实到发电企业的管理实践中。按照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建设配套的管理规章制度或者标准,将体系的要求进行制度化。在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制度建设过程中,应针对将要确定的制度内容和业务流程,通过形式多样的沟通方式广泛征询使用者的意见及建议,确保制度内容和业务流程的合理性、适用性。在制度和流程发布实施后,应及时组织开展制度内容与使用方法的培训工作,确保使用者理解和掌握与其相关的制度、流程。在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制度和流程实施后,管理层面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制度的要求,确保制度约束范围内的管理对象开展工作时能够严格依从制度和流程的要求,保证制度和流程的要求在管理过程中“落地”。

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推行是一个pdca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过程,体系建设程序由组织策划、体系知识培训、体系文件编写、体系文件执行、体系评审和纠正问题6个步骤构成。如图1

三、发电企业推行本质安全的目标和效果

推行本质安全是针对发电企业如何实现或尽可能地接近本质安全,而实施的一系列调节、控制行为或过程的总称,用以保持和持续提升系统的本质安全水平。本质安全管理是一种基于“本质安全”理念的安全管理模式,重视企业安全管理对象“固有安全能力”的保持和提升,着眼于提升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建设,强调对事故的“根源控制”和“超前预防”。本质安全管理的管理理念与以往安全管理的“基于事故控制”的管理目标存在一定的差异。以往安全管理的管理目标是“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而本质安全管理的 管理目标是“持续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使其从根源和本质上具备预防事故发生的能力”,其间接管理目标与以往安全管理的管理目标是一致的。

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推行本质安全管理,将“本质安全”理念和“持续改进”思想融为一体,将目标管理、风险管理和闭环管理方法综合应用,实现了对发电企业人员、设备、环境的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本质管理,使企业逐步趋近于本质安全,并获得预期的安全生产效果。

首先是企业安全管理日趋规范。按照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公司重新修编制度体系,形成了由安全目标、组织与职责、安全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文化、风险预控、应急管理、事件管理和评审与考核9个管理单元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把“人、设备、环境”等生产要素统一协调奠定了制度基础。

其次是人员的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人员是本质安全管理的核心要素,企业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使得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水平显著提高,违章行为日益减少,逐步实现从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的转变。

第三是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发电企业的效益来自于机组设备的可靠运行,通过持续强化运行与维护管理,不断提高对设备隐患的技术认识能力和技术控制能力。对于发电企业的生产系统来讲,生产技术认识与技术控制始终是整个生产过程的核心工作,应用科学的安全技术,运用系统理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的技术管理,保证安全局面的稳定。

最后是环境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企业致力于作业环境安全设施配置齐全、性能良好,持续采用科学的、先进的隔离闭锁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保证生产环境的安全可靠,危害因素日益减少。

自2023年推行本质安全以来,企业生产安全事件(如事故、障碍、异常等)发生水平持续降低。机组非计划停运从2023年5次下降到2023年2次,并自2023年以来连续3年实现“零非停”,这对于频繁启停的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来讲是非常不容易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我们将按照本质安全管理的理论,在企业管理中持续坚持“本质安全”理念,按照“持续改进”的思想方法,通过pdca循环,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016-08-31

第15篇 发电企业安全管理

1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 安全监督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各发电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安全监督部门,全过程地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同时各企业必须由安全监督部门、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形成一级监督一级的安全网络,确保安全监督管理不留死角。

1.2 安全管理领导机构

安全工作必须企业一把手亲自抓,同时安全监督管理必须得到企业一把手的支持,各发电企业应成立以企业法人为主任的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开展活动,制定企业的安全目标,对为企业安全生产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部门或个人进行惩处。

1.3 安全生产系统各级部门(人员)职责明确

(1)企业(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企业(部门)安全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

(2)分管领导是分管工作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

(3)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

2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2.1 规章制度的建立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安全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有关的法规及电力行业的规章制度规定,制度应以人为本且内容齐全、针对性强,并体现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符合本企业实际,面向生产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2.2 规章制度的执行

企业对国家、国务院有关部委(局)、行业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和反事故措施及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形成闭环管理。

3 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在电力企业中十分重要,如果因员工安全知识缺乏而出现的错误则将是企业的责任。员工因为安全知识的缺乏就会无知,无知将导致无畏,无畏就会蛮干,最后就会发生事故。所以,做好员工的培训,让员工掌握自己所从事工作的安全知识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之构建【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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