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护用品管理不容忽视
个体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避免遭受环境侵害的一种特殊的劳保用品。尤其在化工企业毒害作业的现场,个体防护用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个体防护用品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却不容忽视。日前,笔者在一家化肥厂合成氨岗位,目睹到这样一些现象:在地上、在地上、设备旁随意躺着沾满油污、灰尘遍布、附件残缺或已经损坏了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等特殊个体防护用品;有的即使配备了,也等于聋子的耳朵,做了摆设,岗位上操作人员对其用法、适用的环境、条件、维护保养方法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应知应会内容一无所知,或张冠李戴;个体防护用品的防护介质种类与岗位有害介质不相符;有的干脆就没有配备防护用品。笔者认为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三方面:①个体防护用品一般都是发给班组、岗位集体公用的,无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使用过程中不经心,不当回事;②个体防护用品一般情况下极少使用,其重要性往往容易被忽视,也是造成个体防护用品管理松弛的一个重要方面;③个别企业多年未发生毒害介质泄漏中毒事故,职工思想麻痹,对个体防护用品不闻不问,忽略了岗位人员防护培训知识教育。
以上现象实在令人担忧,化工企业生产介质绝大部分有毒、有害,一旦发生泄漏事故,个体防护用品不能发挥其作用或人员使用不当,会使事故恶化,酿成严重的后果。
为此,呼吁生产过程中存在有毒害物质的企业应强化岗位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及岗位人员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布设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的演练,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第2篇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1目的
本程序将建立个人防护用品有效管理方法,通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发放、使用、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及废弃更新等管理工作,使员工在工作中免遭伤害。
2使用范围
适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3应用领域
应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里所有需要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
4应用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
5术语和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简称ppe):
主要用于保护雇员免受由于接触化学辐射、电动设备、人力设备、机械设备或在一些危险工作场所而引起的工伤或疾病。
6 职责
6.1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组织本程序的编制与修定,并负责本程序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程序的更新。
6.2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要求,并组织各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状态进行审核,保证所有的个人防护用品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3 供应公司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6.4供应公司向安全质量环保部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产品材料说明及检测等书面文件,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参见附录1)
6.5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工种作业人员数量组织本程序的培训,直线组织负责实施本程序的受众培训。
6.6 特殊防护用品的配备依据生产实际由属地单位提出,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由主管经理审批。
7 管理要求
7.1原则
1. 公司应首先采用工程控制的措施来消除或尽量减低工艺上的危害因素。
2. 员工在工作中不应只依赖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危害,应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操作规程、工作安全分析、作业许可等安全管理工具),事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自己和周围的人员受到伤害。
3. 员工在每次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要进行完好性检查,有缺陷或破损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4. 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用于非工作目的的使用。
7.2个人防护用品的分类
1. 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
由个人进行保管、使用和维护的安全防护用品。 如: 安全帽、安全眼镜、耳塞、防毒面罩、线、帆布、皮手套、工作服、防化围裙、防化袖套、安全鞋等。
2. 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
除个人保管之外的劳动防护用品。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例如:防化用品、手套(乳胶,耐高压)、防酸碱手套、全罩眼镜、过滤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呼吸器、防化服装、救生索、拦绳、消防服、面罩、阻燃工服、安全腰带、各类安全检测仪器等。
其中特种劳防用品参照附件2。
7.3 个人防护用品选择的基本方法
依据以下因素来选择个人防护用品。
危险物质的性质:气体、蒸气、液体。
接触后的严重性:急性、慢性影响。
接触的频率和时间:多少次,持续多久。
接触危险时的工作性质。
环境条件。
采用它所带来的保护程度。
使用的容易度。
佩戴是否合体舒适。
设备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否容易采用, 是否需要辅助设备
是否可多次使用或者有多次使用的部件
成本效益。
7.4主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7.4.1头部保护
1. 适用场合
1) 所有人员进入生产区时。
2) 可能有坠落的物体或撞击带来伤害的工作场所,如高空作业、脚手架上的工作、上方有人操作的场合。
3) 在头顶上方空间不足可能造成头部伤害的区域。
第3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使用程序
特殊休息防护用品是指休息者在休息进程中预防或加重严轻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休息防护用品。如:平安帽、防尘口罩、护目镜、电焊面罩、耳塞、钢丝手套、耐酸手套、平安带等。
各部门统计、评价本部门一切需求运用休息防护用品的工序,并填写《休息防护用品清单》,当工序或流程发作变卦时,需求重新评价,予以确认。
各部门依据休息防护用品阐明书结合公司运用工序,评定各种休息防护用品的运用改换频率,并向运用休息防护用品的员工宣导。 4.2休息防护用品的推销
推销部依据外地休息防护用品消费监视部门的有关规则和建议,选择有资质的休息防护用品的供方,验证消费厂商的消费答应证及供方的运营答应证。
特殊休息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消费答应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平安鉴定证,三证完全方可购入。 休息防护用品的验收及保管 推销部对供方所提供的物品停止验收,同时需验证物品的产品合格证,特种防护用品还需求供方出示由相关部门开具的平安鉴定证。 出口的休息防护用品须契合我国休息防护用品的检验规范。尚没有国度规范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规范停止检验。检验合格的休息防护用品方可操持入库手续。
各运用部门对一切合格入库的休息防护劳保用品,遵照产品阐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留意防潮、蜕变,做到先进先出的准绳,避免过时的休息防护用品发放到休息者手中。休息防护用品的发放与运用
各运用部门根据运用状况支付防护用品。其休息防护用品的发放,由相关任务人员担任停止记载。
依据任务性质和休息条件,为员工装备发放的团体休息防护用品,各部门必需教育员工正确运用休息防护用品,但凡不懂得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功能者,不准上岗操作。公司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该当装备的休息防护用品。
运用者穿戴休息防护用品前应先反省,确认平安后才穿戴。进入作业场所后,不能随意脱卸,若发现休息防护用品穿戴移位,应立刻纠正。
在运用进程中,各种休息防护用品应依据不同资料、不同构造尽量防止接触具有溶解、熄灭性质的物质和锋利尖利的器件,以免局部休息防护用品受损,影响运用寿命而得到防护功能。须活期检验的休息防护用品应按规则停止检验。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后的处置休息防护用品运用后,应依据要求脱卸,经整理清洁后保管。但凡在有毒作业场所穿戴过的休息防护用品,在分开作业现场后,应消毒后寄存,切勿带到生活区,以免毒物净化环境。
防噪声用的耳塞、耳罩,应在分开噪声现场后摘除,让听觉渐渐恢复。普通休息用品在运用后,要依据用料性质,辨别采取洗濯、擦抹或晾干等办法洗擦洁净保管。
休息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改换依据休息防护用品阐明书的运用期限及实践运用状况作改换、报废,由运用单位的主管担任集中搜集破损、过时的休息防护用品,不准随意乱丢,按《废弃物管理规则》集中停止报废处置。报废后由运用部门改换新的休息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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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加强建筑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混乱,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要想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就要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起,明确各部门的责任。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保证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到位。对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而发生事故或伤害的,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二、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并建立管理台帐,使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2.采购的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等相关国家标准。对采购用品也要进行检查(检测)、验收,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不得采购厂家或供货商不能出具检验报告的劳动防护用品。
3.施工单位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且安全教育一定要以书面形式,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名。从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权利,也有要求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三、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发现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应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监理单位要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机构,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测能力。发现施工现场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造成事故或伤害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把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列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内容之一;施工现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情况作为认定企业是否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内容之一;从业人员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的依据之一。
总之,只要我们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从建筑工人的利益出发,加快制定相关法律规定,一定会改变目前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现象,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5篇 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劳动用品发放标准》;
2、凡在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并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
(三)劳动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份(月度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实际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批准后,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2、仓库根据行政部门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并结合实际库存,将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报商务部采购;
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前),各部门到仓库办理签字领用手续,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发放完毕后,将发放单据交财务;
4、对年度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旧的劳保用品交仓库保管员办理领用手续;
5、严格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度劳保用品;
6、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可与相关部门协商核定,并报公司行政部门批准后,凭公司行政部门开具的领料单到仓库领取;
7、由财务部会同行政部门对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情况按季度统计计算,结算结果纳入各部门业绩考核内容;
8、生产安全部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6篇 加强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摘要 简述了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强调了当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 劳动防护用品 存在问题 加强管理 对策和建议
management for labour protection articles for use in enterprises should be strenghthened urgently
yin xiangyang
(safety section, gudong oil recouery works of shengli oil field xianhe town, helou district, dongying city shandong prouince 257237)
abstract brief introductions about the classification of labour protection articles, enphasize the questions in management and usage at present, put forward proposals and suggestions on strengthening management.
keywords labour proteetion articles for use existing questions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and proposal.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御性装备,按照性质分为特种护品和一般护品。常见的特种护品有: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毒面具、防尘口罩、护目镜、高温鞋、绝缘鞋等。常见的一般护品有:工作服、工作帽、风镜、雨衣、水靴、防寒服、毛巾、手套等。这些护品在一些企业购置、保管、发放、使用等环节上存在着许多漏洞,没能很好地贯彻和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和标准,没有充分体现护品的实际意义和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不符合现代企业职工劳动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1 存在的问题
(1)宣传不够,群体劳保观念薄弱。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历来非常重视,但是,由于监督、宣传工作不够,致使一些企业对护品不够重视,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乡镇企业、集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注重的是利润和效益,不舍得劳保经费的投入,不执行国家的劳保规定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另一方面,作为劳动者本身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哪些工作,哪些环境,会接触哪些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受到的直接、间接、潜在伤害有哪些,应该采取哪些防护设施,佩戴的护品和使用的防护设施性能指标、质量要求、使用规定等,知道得很少,就是知道一些,也往往思想上不在乎,工作时嫌麻烦,劳动过程中能凑合就凑合。
(2)管理上存在漏洞。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虽然能够较好的执行国家劳保法规、政策,但为职工配备发放护品的种类、数量、使用周期及享受范围的划定上,标准不当、发放不合理。有的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不该发的也发,可少发的没少发,造成了很大的流失和浪费,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在有的企业厂房内外、作业现场经常可看到丢弃的手套、工装、口罩、电焊面罩。在自由市场上和职工生活区,经常有低价收购雨衣、雨鞋、工作服的滩点和商贩,职工的许多劳动保护用品被兑换成烟、酒、提包、炊具等物品,商贩们将这些护品转手高价卖给企业,使护品周而复始的循环“旅行”。对于集团使用或个人借用的劳保防护用品,使用时不爱惜,保存时不清洗整理,甚至乱扔乱放,任其损坏丢失。
(3)使用上下标准。凡护品都有它独特的性质、作用和使用要求,如不能正确使用,就减弱甚至起不到应起的保护作用,或者使该护品使用寿命减短。如常见的安全帽,戴时系带不系好,则易被上空落物打掉,很容易发生人身伤亡。现实生活中,对护品的使用不规范、不正确的现象很普遍。
(4)监督上不得力。国家对劳保护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监督监察非常重视,有较完善、严格的规定和标准。但是,属于企业部分的管理监督职能没很好的履行。护品的种类、数量、发放范围,从计划、购置到保管、发放、使用全过程企业的安监部门都应该进行监督,实际上不少企业未能做到,而是由物资购买部门一物包办到底。即是使用环节的监督也不够得力,存在着随意、不合理及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质量上、性能上都得不到保证。
2 加强管理的对策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劳保意识。国家和企业要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通过强化宣传使人们建立起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护品预防和减轻伤害作用的认识。懂得什么环境下,从事什么工作有什么样的危害,应该使用和佩戴什么样的护品,知道怎样使用才能达到防护效果等常识,养成使用和佩戴护品的好习惯。对有的护品在发放使用前应有专人对使用者进行讲解和演示,要形成一个制度坚持下来。
(2)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约束。不论什么性质的企业,凡必须配发给职工(包括民工、临时工)的护品和作用过程中必须架设的公用保护设施,国家应做出硬性规定,强制企业购置、发放、使用。为了保证护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国家主管部门可向企业推荐摇旗呐喊和品牌,或指定生产厂家对用户直销。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护品的管理制度。在购货源渠道上,要从具有生产许可证,且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避免假冒伪劣产品的购入;在种类上,要保证本企业各岗位、各工种、各作业环境下的不同需要;在运输、保管上要防止损坏、腐烂、降低性能;在发放上,要通过调查核实,定出合理的发放范围、种类、数量、周期等标准,该发的则发、能少发的少发,能借用的借用,不该发的坚决不发,严格控制,节约开支。为了减少浪费,对低值易耗的护品如手套、口罩、防尘器等物品,可以旧换新。为使大家珍惜护品,对于不易损坏的护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丢失损坏后,应由单位出具证明,完全由个人责任造成的,应按护品的价格收取个人相应比例的现金。对于公用和个人借用的护品,要进行登记、用后按时清洗、整理返还,妥善保管。同时要对护品进行定期检测,不合格的或超过允许使用期的予以报废更换。
(3)加强监督,保证安全。国家劳动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经常对防护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企业进行检查或抽查,对生产、销售、使用管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问题给予纠正或曝光,共性问题讨论研究,制定对策。企业的领导要经常强调安监部门对护品管理各环节的监察、监督地位,安监部门要理直气壮的认真行使这项权力,结合反违章活动,加强对职工使用佩戴护品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建立起有效的考核机制,促使职工养成按标准使用和佩戴劳保护品的良好习惯。这里还须指出,近几年大量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随之带来了新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源,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性能、品牌,等级也应随之完善和提高。只有这样,劳动者在劳动中才能有效的得到防护和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对护品的需求在质量保证、性能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还要讲究穿戴舒适方便、美观大方。
第7篇 建筑施工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安全手套、电绝缘鞋等特种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特殊劳动过程中安全健康必不可少的防护用品,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不规范、不严格,使用不合格或不规范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造成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对建筑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人身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故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势在必行。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混乱,监管部门监管力度小,低价劣质产品越来越多,质量越来越差,有的市场很难买到合格产品;
2.管理人员、尤其是采购人员关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知识贫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更是知之甚少,也没有严格的验收程序;
3.施工企业一味地降低成本,能省则省,该投入的也不投入,选用劣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且不能按规定配发;
4.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大多数使用者是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认知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教育:
5.安全管理松懈,违章作业,不正确佩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造成的事故也非常之多。
二、加强和规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措施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在介绍给大家。
1.完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l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完善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在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相关制度中明确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相关要求。
2.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将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安全教育列入公司和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中去,切实做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作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台账,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加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可采用图册、宣传画、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力求简明扼要、图文并茂、通俗易懂。
3.采购过程控制管理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设材部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设材部和项目部入库、建账。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从设材部租赁的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设材部必须向项目部提供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4.验收过程控制管理
1)施工项目部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两部分。
3)为了保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厂家应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标识应牢固耐用。
4)安全部负责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工会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5.配发和使用管理
1)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生产保障金”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3)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4)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6.报废处理
1)根据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设材部经理批准后报废。并且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中注消。
2)由设材部的设备科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账。
3)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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