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范文网 > 企业管理 > 管理工作
栏目

安全生产管理【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5 热度:54

安全生产管理

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

一、 设备缺陷管理

(一) 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1、掌握运行中电气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要求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2、认真对设备缺陷进行分析,为大修和更新改造提供依据。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会影响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

3、紧急缺陷。指已对安全运行和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设备缺陷。

(三) 设备缺陷消除期限

1、紧急缺陷应在24小时内消除

2、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要在1个月内处理完。

3、一般缺陷可列入计划检修或在日常维护中消除。

(四) 设备缺陷的处理

1、设备检查人员在巡视中发现设备存有缺陷,应及时填写设备缺陷记录,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设备缺陷应立即向领导报告。

2、设备缺陷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二、设备维护管理

(一) 供电所负责维护管理的设备包括:10千伏配电线路,10千伏跌落式熔断器、避雷器、配电变压器、计量箱、变台、接地装置、低压线路、进户线等。

(二) 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填写的内容要真实、数据准确、项目齐全。

(三) 明确设备负责人。

(四) 认真落实设备检修、试验计划、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五) 户外配电设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 接地装置应完好、接地可靠、合格。

(七) 运行中的充油设备操作和停送电制度,并按有关规程要求严格执行。

(八) 建立健全设备操作和停送电制度,并按有关规程要求严格执行。

(九) 加强负荷管理,配电变压器超负荷运行应符合《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规定。

(十) 设备巡视检查

1、正常巡视检查周期。10千伏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台及其附属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2、农忙季节、重要节日或遇有大风、大雨、雪、雾、冰雹、洪水等恶劣天气,必须组织人力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3、在事故停电或漏电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进行事故巡视,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点。

4、巡视检查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按设备缺陷等级,做好缺陷处理。

三、漏电保护器

(一) 农村所有配电变压器必须安装线路漏电保护器,并可靠投入运行。

(二) 农村居民用户推广安装使用家用漏电保护器。

(三) 漏电保护器的运行与维护。

1、农村低压台区配电变压器的漏电保护器由供电所台区专职电工负责运行与维护。客户专用配电变压器的漏电保护器,由设备产权所有者自行负责运行与维护。

2、供电所专职电工每周必须对低压台区配电变压器漏电保护器试跳检查2次,确认合格后在漏电保护器运行记录上签字盖章。对不合格的,应立即书面上报供电所,申请检修或更换。

3、低压台区配电变压器漏电保护器不能投运的,应对其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故障,保证漏电保护器及时投运。

(四) 家用漏电保护器的运行与维护

1、居民客户家用漏电保护器的运行与维护由客户自行负责,每周应试一次,台区专职电工每2个月负责帮助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客户如发现漏电保护器投运不上,应立即请台区专职电工全面检查家用电器和室内线路绝缘情况,消除故障。

(五) 漏电保护器的购置,必须选用国家批准的定点厂家,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安装使用。

(六)漏电保护器未装或已损坏的,要及时补装;对台区配电变压器漏电保护器擅自退出运行的,应立即停止供电;对应装而拒绝安装漏电保护器的配电变压器不得送电。

四、触电事故管理

(一)凡在供电所供电区域内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均要按规程要求进行调查、分析、上报,不得拖延和隐瞒不报。

(二)事故发生后,供电所专职电工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报告供电所。供电所安全专责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专职电工进行紧急救护。人身死亡事故应立即向县(市、区)供电公司报告。

(三)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弄清楚以下几点:

1、触电原因及经过。

2、死伤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触电地点、时间。

3、事故性质。

4、触电部位及灼伤情况。

5、漏电保护器安装运行情况。

6、抢救过程及方法。

7、设备损坏程度。

(四)在弄清基本情况后,应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包括记录、实物、照片等,会同事故见证人,事故单位代表、司法部门代表共同分析鉴定。如事故与电气设备质量或安装工艺有关,还应请制造厂家或安装单位代表参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主管部门。

(五)凡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制定落实反事故措施,使事故责任人和当地群众普遍受到教育,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事故抢修

(一) 供电所要设立报修电话,并设有专2人24小时值班。

(二) 供电所要建立事故抢修组织,应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事故,并恢复送电。

(三) 供电所接到事故报修报告后,应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事故,并恢复送电。

(四) 事故抢修停电要及时通知客户;突发性事故停电,客户查询时应做好耐心解释工作。

(五) 供电所对可能发生的洪水、地震、火灾、风暴等自然灾害,要提前做好抢修预案。

第2篇 煤矿地面炸药库管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煤矿炸药库管理工是经当地公安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专职人员。

2、 炸药库管理工要做到炸药库清洁卫生,不潮湿,无火源。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炸药库。

3、 炸药库管理工只能将炸药、雷管发放给井下放炮员。井下放炮员必须用上锁的炸药箱、雷管箱前来领取,否则,不与发放。

4、 炸药库管理工要对雷管发放进行编号,并能测定雷管电阻,做到电阻相同的雷管一次发放。

5、 炸药库管理工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炸药、雷管,对受潮变质的炸药要请示矿部予以销毁。

6、 炸药库管理工对每天发出和交回的炸药、雷管要登记台帐,做到“帐、领、用、退”相符。

7、 炸药库管理工工作中发现炸药库附近有焚火烧山、猎枪射鸟等危及炸药库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劝阻。

8、 炸药库管理工要做好对炸药库附近的宣传保卫工作,严格做到:帐物清楚相符,严格入门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在交接时做到双人双锁管理。

第3篇 电力生产劳动人事管理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服务部劳动人事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电力生产服务部劳动人事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受电力生产服务部主任领导,归口综合管理主管管理,对公司劳动人事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3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把与劳动人事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公司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电力生产服务部在劳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对电力生产服务部劳动工资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4 熟悉掌握电力生产服务部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标准和相关的知识。

3.5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对电力生产服务部工资、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综合管理的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工作,以及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6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7 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8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做好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工作。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9 对劳动工资相关工作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的泄密负责。

3.10 进入生产现注意做到“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11 认真参加电力生产服务部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3.12 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电力生产服务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电力生产服务部、安全监察部起草

**

**

第4篇 协力供应商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推行“安全第一、事故为零”的安全管理目标,为明确公司对协力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技术与评价,为协力供应商合同的安全协议及日常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体系相关部门的协力供应商(包括生产协力、检修协力、单项协力、零星协力、备件修复、备件本土化、建设技改、技术引进、送货、产品出厂提运、售后服务、后勤服务、物资回收、科研、测绘、设计、勘察、检测等协力单位及人员)。

2 管理职责分工

2.1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力进厂人员的审核,各种出入证的归口管理,同时负责生产作业协力、生产辅助协力、岗位协力工业务的协力单位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2设备动力部负责公司设备维修(含常规检修、单项检修、维修工程、备件修复、备件本土化等)协力单位的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3集团技改部负责技改项目协力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4办公室负责生活后勤业务的协力单位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5党群工作部委托集团公司武装保卫部负责厂区的消防、保卫(治安) 管理与考评、厂区道路交通执法和车辆出入证以及车辆检修协力单位资质审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6运营管理部及公司其他管理部门负责(售后服务、物资回收、科研、测绘、设计、勘测、检测等)协力单位资质审定、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检查与考评等综合管理,拟定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2.7安全环保部

2.7.1制定本程序,监督各单位执行本程序并纳入评价。负责监督各协力队伍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协力作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2.7.2负责组织审核协力作业单位的安全资质,包括特种作业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资质;根据综合审核意见,签发《邯宝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见《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z12001)。

2.7.3监督、指导各项目单位开展协力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和协力作业单位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2.7.4负责汇总各归口管理部门对协力作业单位的检查与考核结论,提出协力作业单位考核的建议和意见。

2.7.5负责组织各协力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事故案例分析、业绩评估与阶段性总结。

2.8项目单位(生产厂、部、中心)

2.8.1是协力业务具体实施单位,按照合同和安全协议的内容实施管理责任。

2.8.2负责核对协力单位所持《邯宝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备案,对协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联络和现场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负责协力队伍具体的现场安全检查、管理与考评。

2.8.3督促、指导协力单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提高协力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安全技能。要求协力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了解、熟悉、掌握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

3 管理业务流程见附件一

4 协力安全管理要求

4.1安全环保部审查协力队伍安全资质。

4.1.1项目单位(生产厂、部、中心)提出项目需求和用人要求。

4.1.2各合同签约部门、工程项目资质管理部门选择合同意向外来单位,并对合同意向单位安全资质等内容进行逐项预审。预审合格后,填写《邯宝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单》(见《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z12001中表hbz12001-01a,下同)。

4.1.3安全资质审查的主要内容

4.1.3.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4.1.3.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特种设备、特种作业必须持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原件。

4.1.3.3建筑企业持国家或省、市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1.3.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原件;

4.1.3.5企业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1.3.6企业为员工依法交纳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的证明;

4.1.3.7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资质证书原件。

4.1.3.8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网络。

4.1.3.9进入公司作业的人员名单,作业人员符合集团公司用人规定,技术(含技师)、管理人员征得合同单位同意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

5 协力单位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合同发包部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协力项目安全、环保、治安保卫、防火、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协议》(见《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z12001)。

6 安全教育

6.1协力单位在进入现场作业前,须持厂区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合同、安全协议、本次项目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名单、特种作业人员名单(表格编号:hbz12003-01a)及证件到厂(部、中心)安全部门接受审核、登记,二级厂(部、中心)或作业区向协力单位提出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进行安全、环保、保卫、交通教育,并填写安全教育确认表(表格编号:hbz12003-02a);作业前必须做好危险预知,填写《危险预知卡》(表格编号:hbz12003-03a)。

6.2作业区项目负责人凭安全联络通知单对协力项目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现场环境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表格编号:hbz12003-04a)。

6.3售后服务、产品出厂提运、测绘、科研、设计、培训、参观等的外来单位等不参与生产、检修、技改作业的协力单位,由归口管理部门或二级单位责任人和安环部签署意见代替许可证,其余按6.1、6.2规定执行。

6.4土建、通信、计算机、测绘、检测、设备诊断、备件现场修复等协力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常规检修合同项目按6.3规定执行,单项检修合同按6.1、6.2规定执行。

6.5非常规检修项目每次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协力单位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常规检修项目,项目单位根据不同项目逐项对检修单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当所在项目涉及的工艺、设备、操作环境等发生变化时,项目单位必须重新对检修方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6.6生产作业协力、岗位协力协力、生产辅助协力日常安全学习与公司同步,新进厂、跨厂转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跨车间转岗人员必须进行车间、班组(作业区)安全教育,在车间内转岗人员必须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7 考核

7.1协力单位安全、环保、厂容、消防、保卫、道路、交通等方面的考核评价按《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z12001)执行。

7.2协力安全事故处理按《工伤事故管理办法》和《邯宝公司安全事故考核细则》执行。

7.3协力作业项目结束,必须经安全环保部综合考评、签章后,方可办理协力作业项目费用的结算事宜。流程见《协力供应商安全管理办法》(hbz12001)。

8奖励

3.4.1各用工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协力生产安全评价标准和评分依据(表格编号:hbz12003-05a)对协力单位进行生产安全评价。

3.4.2对于各生产协力单位安全管理业绩突出的现场管理者和职工以及各级安全、消防、保卫管理责任者,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拟稿:孟令书  日期:2008年2月26日

审核:琚锦琨  日期:2008年2月28 日

第5篇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 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职工、民工要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思想端正、责任明确、制度落实、纪律严明、措施得当、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第四条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爆破安全规程》(gbb6722-86)、《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为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长:郑建中。副组长:邹正明。组员:刘文庆、范承余、张松求、童中余 何金武、夏柱林、张尤平。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具体负责黄塔(桃)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总监办、各驻地办、施工单位成立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作为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办、总监办、各监理、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和成员,负责对所在单位安全生产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工作,真实反映所在单位的安全生产与安全管理状态。

第三章 保证体系

第八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第九条 通过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安全控制提高预测预防能力,通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第十条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项安全目标,层层实行严格的安全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解决安全问题,扎实开展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省、厅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新机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按施工人员的2%-4%配备专职安全员),逐级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措施经费,并确保资金到位和正确使用。

第十四条 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对威胁公众和职(民)工安全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性较大设施、特殊设备、特种工种(机、车、爆破、电工等)、场所、易燃易爆物品,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性检查、评估。坚持日常安全巡查,至少每月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监督、指导,每季度进行一次有效的安全大检查活动,狠抓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治,对事故隐患必须落实整改的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后应严格验收,及时查处“三违”现象等违章行为。加强道路标志管理,及时清除路障,确保道路畅通。

第十五条 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对职(民)工应采取多种形势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职(民)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安全宣传教育面覆盖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第十六条 做好职(民)工劳动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规定、标准,对特殊工种应采取特殊劳动保护。严禁使用童工,工地不准使用聋、哑、残、老民工。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遵纪守法意识,杜绝“六害”现象,维护好社会治安。注意搞好社群关系,尊重地方习俗,加强民族团结。

第十八条 严格各类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凡属重、特大伤亡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报指挥部,严格按国家有关事故统计规定,按时上报月(年)报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第十九条 对一次职工因工死亡3人及以上的责任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坍塌、爆炸、火灾、质量等责任事故的施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五章 检查考核与月度奖惩

检查方式:检查考核分自检、监理工程师检查、业主、监理巡查和业主组织的大检查等多种形式。检查考核范围为参与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

第二十条 自检,各项目部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内容及要求与规定,对本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定期自检自查,做到一日一小检,一周一大检。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个人的日常工作中。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检查, 各监理单位对各项目部的检查与考核实行日常工作检查和集中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检查纳入日常的监理工作之中;集中检查考核实行每日一小检,每周一大检,其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评比原始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 安全大检查,由黄塔(桃)建设办组织和主持,由相关单位参与。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内业资料等方面内容。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建设办还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其抽查的结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依据之一。每次检查评比,业主均将检查结果及要求整改的内容以书面文字的形式通知各施工单位和驻地办,要求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若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或逾期未整改的,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处以每次项300-1000元的罚款。

对建设办组织的安全检查中不认真进行检查的检查组成员每次罚款200元;不积极配合的单位每次罚款1000元;不按时或不参加建设办组织的安全会议的单位每次罚款500元,对建设办要求上报的资料逾期不报每次罚款300元。

总结评比:奖惩评比设立专项奖金,由黄塔(桃)建设办根据总评结果最终为各单位分别做出总的评价,并分别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按下列标准进行奖惩兑现:

第二十三条 各施工单位月检查得分满分100分,对于月评得分前三名施工单位分别颁发优胜流动红旗。对于月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将发警告黄旗.连续三次黄旗警告的,将处以1万罚款。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出现一起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本月评比资格并处予施工单位5万元罚款,处予总监办、驻地单位各1万元罚款。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一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给予1万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6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排名第二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5分,给予6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4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得分累积排名第三的施工单位,且得分不低于80分,给予3000元奖励,并给予项目经理2000元个人奖励;

对于本月总评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施工单位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的奖惩同施工单位挂钩:

1、对于监理单位所辖的施工单位本月总评得分第一且所辖标段中无施工单位得分低于75分的给予驻地办2000元奖励。

2、对于监理单位本职工作总评考核得分低于80分的给予4000元处罚。

黄塔(桃)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百分制进行检查考评。满分为100分。详见考核评分细则。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原则

(一)长效原则。通过多重保险、后援系统等措施,提高全公司劳动安全系数,增加安全余量。

(二)距离防护原则。遵守“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规律,当危险和有害因素的伤害作用随距离的增加而减弱时,应尽量使人与危险源距离远一些。

(三)时间防护原则。使员工暴露于危险、危害因素的时间尽可能缩短到安全程度之内。

(四)屏障原则。人、物与危险之间必须设置屏障,防止意外能量作用到人体和物体上,以保证人和设备的安全。(焊接作业时,相邻两台设备间必须有隔离板)

(五)闭锁原则。在系统中使用电气互锁,作为安全保证条件。(如探伤室大小铅门的互锁装置,以及大型镗床的操作系统等)

(六)清除隐患原则。查找隐患源,加以排除和预警,从根本上消除发生事故的条件。

(七)个体防护原则。根据不同作业区域配备相应的保护用品和用具,必要时加装隔离板、灭火器等。

(八)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采用多种标识、标志作为传递安全信息的目标,以保证安全。

(九)群体原则。严格遵守各类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违规操作,人人警惕,相互照应,群策群力,搞好安全生产。

(十)规范化原则。杜绝私拉乱接,不懂不能装懂,不准强行要求员工违规操作。人人有权拒绝接受违章作业要求。

(十一)检查和监督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全区域检查,每旬进行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每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发现问题严令整改,任何人不得违背。出现问题,按责任分摊考核。

第7篇 轨排生产安全管理措施

轨排生产、龙门吊起吊作业,必须在听到指挥口令后方可起吊行驶。起吊前,必须检查钢丝绳连接处是否牢固,电动葫芦及各器具部件是否完好。对起吊钢丝表面磨损或锈蚀直径的8%,或断丝超过6条,不得使用。起吊物体物体时地面指挥及工作人员必须离开起吊钩垂物下面,以防“砸伤”、“碰伤“事故。

轨枕锚固、硫磺熔浆时,施工人员要注意轨枕两端残留钢筋挂伤,熔浆时,以防烫伤。熔浆温度不得大于180℃,以免燃烧起火,施工人员应带好劳保防护用品.

轨排生产散枕和散布扣件应有工作台车停稳后进行配件放稳,方可撒手,防止滚落伤人。

对上扣件、打电动板手工序,手拧预带螺帽应拧入丝以上,打电动板手要防止电线破皮漏电,接头脱落,经常检查,发现破损漏电及时包扎处理,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轨排基地线路、道岔和道路经常有检查、维修、养护,保持一定标准,电路要有专人检查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轨道材料的堆码,应分门别类,整齐划一,堆码钢轨材料底层和各层之间应支垫平稳、排列整齐,垫木厚度不小于25mm,各层垫木应垂直同位,其间距不得大于5m,堆码层数可根据地基坚实程度,以不致于造成钢轨压伤变形和堆码方式而定。对轨枕材料的堆码,高度要适宜,底层支垫要稳固,上下保持同位,确保稳固,堆放木枕区域应有防火措施和防火设施,并与生活区分开。

机械吊装应谨防触电、翻车,特殊情况,采用两台吊车同时吊一物体时,应有可行的安全措施,并报经上级批准,指定专人负责指挥,其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这两台吊车允许吊重总和的75%,否则严禁使用。特别是汽车吊装,严禁吊重行走和左右摇摆,吊重下面严禁站人或有人行走,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穿带防护用品。

轨排生产、装车、卸车及运轨安全注意事项

一、轨排生产

(一)吊运各种材料要做到:

1、严禁经过人上方,作业人员应避免钻入吊物下。

2、吊运轨排时禁止在轨排上站人。

3、吊物千斤绳应先择大于2.5倍安全系数。如果用钢丝卡联接,要经常检查是否牢固。

4、电动葫芦制动器要保证制动良好,如遇制动不良,要立即停下调整修理。

5、龙门吊车上各联接螺栓、销钉、焊接部位要经常检查。

6、禁止非起吊司机上岗操作。

7、禁止酒后上岗操作。

8、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二)所有有用电器要定级电工安装和维护,禁止非电工乱拉乱接,确保作业区用电正常。

(三)用来锚固螺纹道钉用的硫磺浆要保持在140℃--180℃之间,作业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四)禁止在行车道上、停放的车辆下,未堆码好的轨料、枕木下遮雨、遮阴和聊天。

(五)拼装好的轨排、扣件(特别是接头扣板)必须落槽达标。

二、装车、卸车及运轨

1、各种货物装车要按规定摆放,并加固牢固。

2、轨排装车时,如遇木枕排,要逐排加固。

3、卸车时应选派大脑灵活,有经验的工人指挥,货物应分类堆码整齐,必须保证安全。

4、轨排生产基地内调车速度限制在15km/h以内。

5、停放车辆一定要加制轮器,防止溜车。

6、各种调车运输作业必须接风,禁止溜放作业。

7、运输设备在起步和停上时要缓慢前进,禁止大型设备横冲直闯

第8篇 加强班组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通过对上半年班建工作的总结,我觉得加强班组建设也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以后的班建工作中可以加强以下工作:

一、提高班组长的业务技能。

大修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作业程序,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而班组长又是各个重要岗位的直接参与者,他发挥的作用,直接决定着整个班组工作的好坏。清筛施工中工作量大,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要想处理好这些问题,就需要班组长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因为只有懂得多,会得多,工作中才能具有较高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因此,在对班组长的培训应该加大力度,使班组长真正成为业务通、技术精、会管理的最基层生产管理者、指挥者。

二、强化班组长管理意识。

为认真贯彻执行《班组管理制度》,提高班组长素质和管理水平,强化班组长的管理意识,增强班组长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作业标准化的民主管理意识。

三、抓好预备班组长的培养。

从各班组中选拔一些技术精、责任心强,思想素质好的职工,有意识进行培养,达到一定程度后,进行严格考核,给予班组长任职资格,为班组长队伍储备后续人才。

四、规范班组台帐。

规范班组台帐,将那些不必要的台帐资料,能减的尽量减去,进一步减轻班组的负担,让他们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班安全生产中去,进而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重点开展班前预想、班中联防和班后总结活动。

为确保班组施工安全,预防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应该及时开展班前预想、班中联防和班后总结活动。

(一)、班前预想

1利用班前出工会的机会组织班组成员对当天的工作进行布署。

2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开放式”预想,结合班组实际,预想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采取对策。

(二)、班中联防

1、确认员工上道服、上岗证穿着和佩戴是否符合要求,安全事项是否记牢,工作任务是否明确。

2、施工中,通过自我检查、相互监督、工班长抽查、安全员督查等方式,对每道工序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确认,将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牙状态中。

3、在班组内部建立安全联防、联保、互保和“结对子”等制度,实行本岗位自控、相临岗位互控、全班组联控。

(三)、班后总结

1、在完工会上,工班长要对本班组当天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组织分析。

2、班组职工进行反省,进行“两查一找”,即查本班工作中是否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查工作中是否留下安全隐患,找个人和工友是否存在着违章作业行为。

六、推广班组管理先进经验。

为加强班组长的争先创优意识,组织班组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同时在班组中选树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定期召开班组建设经验交流会,让班组长自主地进行交流,提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实行超前控制,激发职工的进去精神和工作热情。

第9篇 铁矿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落实车间、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各专业管理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分工负责,分级检查,层层把关。

(一)矿级安全检查由矿长带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每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技改工程部负责技改工程的安全检查;设备供应科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技术计划科负责科技攻关工程的安全检查;武装保卫部负责消防和综治的安全检查;党委组织部负责干部联点班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会负责班组建设及劳动保护的安全检查;团委负责青年安全工作的检查;

第三条 矿级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月实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主要查矿各专业部门专项安全检查落实情况;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综合管理情况;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第四条矿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由检查组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第五条矿级安全检查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总,交换意见后,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在全矿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其结果纳入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兑现考核。

第六条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的专项安全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由专业主管部门制定。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可参照矿安全检查标准制定,内容要力求更具体,根据本单位实际有不同侧重点。

第七条 车间级检查组由车间主任带队,车间生产、安全、技术、劳资等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工段(区)级检查组由工段(区)长带队,工段安全员、设备点检员等人员参加。

第八条 各专业管理部门、各车间、工段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章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事故隐患须派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检查的情况在本单位通报考核。

第九条 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同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第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浅谈变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电力生产由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等几个环节组成。而变电站在其中起到了枢纽作用。变电运行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和稳定,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变电运行安全生产受到设备、人身以及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在总结各方面存在的缺陷与隐患的情况下,应多管齐下,立求将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关键词:变电运行   安全生产   管理措施

电力系统是由发、输、变、配等部分所构成,它们相互交织形成庞大的电网,而电网运行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人民的生活,而变电站作为组成电网的基本单元之一,在整个电网中有着枢纽和核心的作用,因此,搞好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有着深远的意义。

1变电运行安全生产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变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管理水平的提高,变电运行逐渐向无人化、智能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设备技术水平更加先进,对变电运行人员的技术要求更高,以及对管理者的领导能力要求也与日俱增。再加上逻辑更加严密,制造更加精细的微机防误系统和备用设备自动投切装置的使用,使得电力生产和安全管理向更加的稳定的方向发展。

2影响变电运行安全生产的因素

由于变电站特殊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生产运行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设备,人身和环境三个方面:

2.1设备方面

设备制造和设计问题是引发变电运行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合格的产品质量会严重影响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厂家的设计、制造等问题而存在的家族缺陷便是一大安全隐患,另外,部分制造厂家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在生产时过分压缩成本,导致产品难以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标准,无法满足变电运行的要求。还有一些新增以及技改更换的设备在运行时无法匹配原有的设施,也会导致变电运行事故的发生。此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导致零部件的老化,刀闸的锈蚀,以及由于用电量的激增,造成设备的过载,过温,从而加速绝缘的损耗和设备的老化等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大可能。

2.2人身方面

一些变电站并不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无法很好解决生产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和权责问题,造成安全生产无人管、无人问的现象频繁发生。而另一些变电站虽然有配套的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的实施多为形式主义,且这些规定大多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无法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此外,在管理工作落实过程中,部分领导者口上高喊严格管理,但在实际中却没有做到从严考核,对违章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而在客观上形成了对不安全行为的纵容,严重影响了变电站的安全管理水平。最后,职工素质偏低,培训工作不到位,培训活动缺乏针对性,流于形式,这些也影响了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

2.3.在环境方面

站内漂浮物的存在,蜂窝,鸟巢的搭建等,再加上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地震,洪水,冰灾等自然灾害的破坏,还有一些地区昼夜温差大,空气潮湿等气候因素,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3变电运行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由于变电运行的特殊性,使得变电运行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提高刻不容缓,细分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

3.1设备方面

3.1.1设备质量

在改造变电站或新建变电站时,必须严格控制设备的质量。避免由于设备的设计或质量缺陷导致变电运行事故。在设备招投标和选择设备时,必须严格筛选制造厂家,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或出现过产品质量问题的予以排除,不允许其参加。选定设备生产厂家后,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生产厂家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控制产品质量,做好出厂试验工作。杜绝材质、制造等存在问题的设备投入到变电站改造或新建项目中,防范于未然。变电站各个安全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把控设计、规划、设备选型、设备选厂、安装、调试等相关环节。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和质量验收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设计、采购、安装等各个环节人员的设备质量意识,确保入网设备符合相关标准,杜绝安全生产隐患。

3.1.2综合自动化装置

我们还应完善变电运行综合自动化装置,从而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一旦设备发生异常,就会马上自动报警、闭锁出口,避免事态扩大,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3.1.3为了避免设备老化导致的安全运行隐患,应当定期评估运行设备的状况。根据设备的具体状况,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制定设备整改、改造、综合治理规划。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先进的组合电器。如遇暂时无法更换的设备,如接地网、支柱、蓄电池、等辅助设备,就应当对这些设备进行全面的维修检查。

3.2.人员方面

3.2.1 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变电站应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逐步健全完善,为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筑牢基础。首先,应以安全生产为总体目标,再结合实际工作细化为其他的分目标,同时强调可操作性。其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这个制度应尽量细化、量化,不能照抄、照搬上级条文,也不能清一色的下岗待岗,要具有可操作性,不可流于形式。再者,变电站应结合本站的情况详细制订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每个人熟悉并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

另一方面,空有制度,如不去落实,制度就是一纸空文,起不到任何作用。制度的落实要从小处做起,即便是小的异常,也要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使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和全体人员受到教育,唯有如此,才能逐步扭转顽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化习惯性违章为习惯性遵章。

3.2.2安全教育常抓不懈,加强职工心理引导

安全教育是变电站安全建设的一大方面,安全除了有铁的纪律外,它又是为了保障从业者的生命为根本目标的,因此在安全教育中应多一些情感化,少一些说教。将工作中一些事例融入到安全教育中,通过实例教育深化安全意识。另外,不健康的心理会对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积极的关注和疏导尤为重要,一旦发现职工存在紧张、焦虑、消极等不健康心理时,应及时进行沟通疏导,并积极开展心理辅导使员工学会自我心理调整,从而使员工在工作中不断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

3.2.3变电运行人员素质的提高

人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设备的操作、检修、维护、故障处理无一不是由人来完成的,即使是再先进的设备也无法保证零故障,因此,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故障处理方面,人的作用依然十分重要。另外由于先进设备的不断引入,对人员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这里所描述的人员素质,不仅仅是技术素质,还必须包括安全意识与安全素养。因此,变电站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岗位特点和要求,确定每次培训的内容和时间,通过有计划的安排,切实提高职工综合素质。随着变电管理的发展,还包括学习特定岗位的专业技能,以及新仪器的操作方法和必要的维修技术等。

3.3.环境方面

3.3.1变电站内部环境

针对变电站内部,一方面在设计建设变电站时要严格把关,杜绝设备隐患的存在,另一方面,应加强变电运行设备本身和周围环境的巡视,及时发现发热或漂浮物等存在的缺陷或隐患,时刻关注设备的运行状况,从而防范于未然。

3.3.2变电站外部环境

针对变电站外部,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等,应提前做足准备,安全责任人到岗到位,积极应对,力求将危害与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总    结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常抓不懈、永恒不变的主题,是电力系统工作的中心。安全生产应着力于从设备,人身,环境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与发展。除了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的。对于存在的问题,应该积极发现,并积极加以解决。力求在安全生产中多管齐下,稳扎稳打,使变电运行生产管理在各方面都全面发展,给社会带来稳定的同时为企业创造可观的效益。

第11篇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第一章 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第一条 主要行政许可

(一)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二)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

(三)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

(四)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定期检测合格证;

第二条从业人员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资(合)格证书。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上岗作业。其它从业人员按规定须经相关培训、持证上岗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

(三)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前,应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

第三条 现场设施设备

(一)企业的总平面布局、厂区内设施设备布局等,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标准要求(由于标准修订引起的安全距离不足,能够整改的,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应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管理)。

(二)电气设备、照明等均为粉尘防爆型。

(三)关键设备安装防爆泄压装置。

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

(一)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并运行。

(二)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对直接责任人、监护人、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安全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四)建立并落实安全工资制度,粉尘岗位安全生产工资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30%。

第二章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第五条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警戒带、危险信息告知、安全须知、严禁烟火标志牌、消除静电装置、物品保管柜等。

第六条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安装红外高清视频探头。

第七条 设粉尘浓度声光报警仪,并处于视频监控范围内。

第八条 设置机械通风和自动消尘系统。

第九条 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现场作业人员。

第十条 设置电子巡检系统,同一时段多组巡检时应错时巡检;巡检原则1人,配备便携式粉尘报警仪。

第十一条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关键作业环节应先停产(确因工艺不能停产的,须报镇安监站批准),并确认粉尘浓度在爆炸极限下限以下后,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企业自行编制、组织专家论证作业方案,论证合格后,经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该项工作在视频和录音状态下完成),并报镇街道批准。

(二)关键环节作业前,镇街道和企业指派专人对现场作业条件和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确认签字。对不具备技术条件的企业,必须雇佣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作业。

(三)作业执行人、监护人、作业票签批人的信息进行视频或识别系统采集。

(四)动火作业原则在能产生粉尘爆炸危险装置的车间外进行。确需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动火作业的,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教室安装高清晰视频,培训和考核应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培训教材、内容、试卷报镇街道备案。

镇街道在视频监控下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抽查考试。考试70分以下达到10%以上的,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区有关部门在视频监控下对镇街道抽查情况进行抽查考试。考试70分以下达到10%以上的,企业重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扣罚镇办保证金。

第十三条 视频监控信息必须传输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区相关部门信息平台,保存期限不少于3个月。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天对监控信息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存档。

镇街道每天对本辖区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所在企业的监控信息检查不低于5%,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区相关部门每周对镇街道检查过的监控信息抽查14家。

第三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四条 企业应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后报镇街道、安监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响应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十六条 配备消防器材、便携式粉尘报警仪、急救药品等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演练情况应通过视频监控系统上传至镇街道、区信息平台。

第四章 处 理 措 施

第十八条 企业未按规定建立或落实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共担制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全工资制度等,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第十九条 企业对关键作业环节未按规定落实的,发现一起,罚款20000元;发现两起以上(含两起),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一周。其中,发现一起违反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违章动火作业的,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两周;发现两起以上(含两起),罚款29000元,停产整顿一个月。

第二十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9000元。

(一)未按规定对监控信息进行检查;

(二)安全标准化未达标或未运行;

(三)未按规定巡检;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五)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

(六)未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并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一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产整顿:

(一)相关安全手续不全;

(二)企业的总平面布局、厂区内设施设备布局不符合标准;

(三)从业人员不具备上岗条件;

(四)未按规定配备有关设施设备或未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二条 对企业已处理的违法行为,首次发现的,给予警告;对违法行为未处理或已处理的违法行为发现2次及以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9000元。

第二十三条 镇街道未按规定对监控信息进行检查的,每漏查1家(次),扣罚镇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1万元;漏查3家(次)以上,责令镇街道向区政府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四条 区相关部门抽查发现镇街道漏查事故隐患或未按规定抽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发现一起,扣罚镇街道安全生产保证金4000元;发现五起及以上,区委、区政府给予书面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第二十五条 对镇街道的其他处理,参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补充意见》(临政办发〔2010〕130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比较容易发生爆炸事故的粉尘主要有铝粉、锌粉、硅铁粉、镁粉、铁粉、铝材加工研磨粉、各种塑料粉末、有机合成药品的中间体、小麦粉、糖、木屑、染料、胶木灰、奶粉、茶叶粉末、烟草粉末、煤尘、植物纤维尘等。

粉尘爆炸事故多发生在破碎机、粉磨机、筛分机、干燥机、加料机和贮料仓等部位

第二十七条 本长效机制由**区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长效机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守则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守则【1】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场所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建立层级分明、管理科学的责任制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各级主管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及各部门的主管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公司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导员负责处理。

下设义务消防队。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设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

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安全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督促检查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公司安委会主任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保障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组织对重大伤亡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当事人及其他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事故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六条公司安委会主任安全职责

公司安委会主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做到: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对本公司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公司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生产。

3、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报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安全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

4、对新入职人员(包括实习、受训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组织对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5、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负责检查督促其落实;拟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罗湖家园网

6、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8、按照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和消防人员;在签订各项用工协议时,明确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并会同公司有关部门执行。

9、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0、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工(或负责人)委托其落实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安全职责

各部门经理或主管是本部门安全责任人,负责抓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安委会开展工作。

1、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决定的事项,制定部门安全生产计划,加强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2、组织员工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开展每天的岗前安全教育;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考核工作。

3、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防火、安全生产自查活动,配合公司组织的防火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在上报的现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发生紧急情况,负责组织现场员工进行疏散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应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对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协助公司领导,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予监督检查。

2、编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开展安全评价,策动公司安全文化的推行,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主持编制公司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主持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熟悉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现状。

了解公司设备状况及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尤其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点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控,随时向安委会主任提出事故隐患情况及整改建议。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须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并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同时总结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6、如实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汇报本公司安全管理状况,主动协助劳动安全监察机关实施对本公司的安全监察活动。

7、结合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8、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协调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关系。

9、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或主管交办的其它任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

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

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路桥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生产,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有关责任,做到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各工地实际情况,特制本办法:

一、 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项目部根据生产安全需要,成立安全保卫科,下设安全组长(施工员兼任),施工队队长和爆破员为施工队安全员;

二、 落实责任,要求项目部工程开工时,即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三同时,并在承包合同附有安全条款,民工包头为工地第一责任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做到时常实地检查,在检查时要有详细记录,同时工地责任人要在 检查记录上签字;

三、 加强宣传教育,项目部做到每月有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存在确属解决不了的发全隐患,及时报告安全股,对施工队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教育,现场指导,提高民工安全意识;

四、 加强工地危爆物品管理,做到按有关管理办法,进行跟踪管理,不得流失,工地按实开证,完工后及时协助收回;

五、 开边山、备料组必须要持有效证件签订工程合同,视工程量大小,每组不得少于1-2名爆破员,同时与局安全生产股签订安全责任状;

六、 工地施工,凡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安全员时刻配戴安全标志,施工地段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局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的对工地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七、 凡属项目部所管工地机械安全生产(包括小车)按机务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做到责人责机,准驾机型上机,特殊情况需经主管或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机,擅自上机所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第14篇 某某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全省、全市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宣传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根据道路运输行业特点,大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培训活动。以《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为主要内容,以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运管机构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为重点培训对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开展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

二、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一)利用市、县组建交通运输部门的机遇,争取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更大支持。在运管机构定岗定编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力量。市运管处力争成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室。

(二)落实基层交管站安全监管职责。以加强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为重点,坚持监管重心下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深入农村基层,完善网络,消除盲区。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监管人员履职条件。根据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为监管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和效果。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与公安交警、安全监管等部门搞好沟通与协作,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综合监管体系。

三、积极培育本质安全型企业

(一)严格市场准入。认真执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章以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对新开业的企业,凡是安全生产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对事故多发的企业,及时进行整顿,对安全生产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企业限期整改,直至取缔。新增省、市际客运班线继续实行服务质量招投标,并坚持把安全状况作为企业投标的首要条件。

(二)鼓励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积极引导和推动运输企业公司化、集约化改造,重点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比例达到51%。优化现有班线的车型结构,年内省、市际营运班线的中高级客车比例达到85%。

(三)突出抓好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要着重在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提高管理工作针对性上下功夫。客运企业要切实抓好客运源头安全管理,旅游客运企业要落实好对营运车辆的运行管理,危险品运输企业要从改进企业管理入手,通过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实现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目标。要认真研究城市公交、农村运输的安全管理问题。

(四)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制度,以营运车辆和营运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措施,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的事故预防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水平,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自律管理。坚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激励机制。

四、严格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一)积极做好《安徽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宣贯工作,认真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建立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黑名单”制度,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

(二)按照准入从严、信息可靠、查询方便的原则,完善从业资格管理联网系统,搭建道路运输驾驶员数据库和公共查询网络平台。

(三)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严格从业资格考试考核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

(四)继续规范驾校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培训活动,严格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建立驾校和教练员信誉考核制度,认真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对不合格的驾校进行整改,对不合格的教练员进行离岗培训。

五、规范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一)继续做好营运货车准入管理的技术把关工作。加大对“大吨小标”、“小吨大标”以及不符合轴载标准车辆的监管,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

(二)进一步规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工作。严格执行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6),加强源头管理,定期向社会发布不达标车型预警信息,引导道路运输企业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

(三)加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监管。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活动,杜绝其只收费不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以及漏项和减项行为。规范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严格执行检测报告自动评级规定。规范检测数据,督促各检测站要严格按照要求上报检测图片监控数据,杜绝车辆不上线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行为。

(四)加强车辆维护的监管。开展车辆二级维护质量监督抽查,对二级维护企业加强监管,凡达不到资质的和不能实现联网数据上报的不得允许进行二级维护作业。同时,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大二级维护监管力度,在条件较好的城市进行图片监控试点。

六、全力抓好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

(一)建立完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确保所有进沪车辆安全可靠,是上海世博会安全保卫工作的两大目标。运管机构要成立相关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切实加强监管。要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在细化任务的基础上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做到安全保卫工作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运转顺畅、任务落实。

(二)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保卫工作主体责任。运输企业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同时,要突出抓好进沪运输车辆和有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危险货物运输和客运企业(包括旅游客运企业)要落实上海世博会进沪车辆登记备案制度、一车一档和行车日志的审核管理制度,每日按时向当地运管机构报备进沪车辆运行情况,切实把上海世博会各项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客运站、旅游客运企业及包车客运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旅客实名登记制度和行包安全检查制度。

(三)强化对进沪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监管。运管机构要严格按照上海世博会进沪客车等级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年限的要求,加快车辆更新或调整;严格审核进沪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运输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违法行为。

(四)强化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各汽车客运站要认真贯彻《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要全面完成封闭式管理,配备旅客行包安全检查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安全检查效果。不具备行包仪器安检条件的二级以下客运站必须对进沪旅客进行人工逐包检查,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始发上海班线的客运站必须落实旅客实名登记制度,二级以上客运站要设置专用候车区和专用进站口。

第15篇 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为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作业)区的安全,对来访人员职责、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上所作的规定。

本标准所规定的生产(作业)区是指除办公楼、综合楼之外的厂区内所有区域。

2. 定义:来访人员是指进入生产(作业)区进行参观、实习、检查、技术服务等现场活动的非本公司人员,不包括施工单位人员。

3. 管理职责

3.1. 由集团公司领导及其所带的来访人员、政府部门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临时性参观检查的,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口头安全教育或视情况进行其他教育,再根据情况由相关部门派人员陪同;夜间来人,则由总调度室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陪同。

3.2. 其他来访人员如需进入生产(作业)区,则由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办理“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

3.3. 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审批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并负责对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4. 按照“谁陪同,谁负责”的原则,陪同部门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教育

4.1.1. 所有来访人员在办理完“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后,由所进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 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进入生产(作业)区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及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本公司或部门生产的主要特点;防火、防爆、防毒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知识;来访人员行走路线及紧急疏散路线。

4.1.3. 根据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可采用播放录像片或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教育等形式进行。

4.1.4. 经过安全教育后,来访人员须填写《**公司公司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教育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和《来访人员教育卡》,来访人员应在《告知卡》上签名,教育者在《来访人员教育卡》上填写教育日期,并签名。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告知卡》时间为半年。

4.2. 现场管理

4.2.1. 来访人员凭“联系单”和“教育卡”进入生产(作业)区。

4.2.2. 所有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由所在部门工作人员陪同。

4.2.3. 部门陪同人员负责介绍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现场安全实施监护。

4.2.4. 来访人员进入现场时,应做到“七不准”。违反规定将追究陪同人员和来访人员责任。

4.2.4.1. 不准携带香烟、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作业)区。

4.2.4.2. 进入生产(作业)区内不准使用手机。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非防爆性电器。

4.2.4.3. 不准擅自动用生产(作业)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工具等。

4.2.4.4. 进入生产(作业)区,不准违规着装。

4.2.4.5. 自备交通工具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6. 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7. 不准在没有部门工作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参观现场。

4.2.4.8. 当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陪同人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及疏散措施,积极保护来访人员安全。

4.2.4.9. 《教育卡》由来访人员保存,如来访人员在3个月内再次到访本公司,出示《教育卡》后,可不再进行安全教育,超过3个月再次到访本厂,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第16篇 生产管理部的安全职责

(一)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本部门主管的各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步部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把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在主管的各车间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部门内各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三)督促检查主管的各车间对新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在职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四)定期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工作会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并针对存在的安全主要问题,研究和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本部门各车间开展安全检查, 认真做好对各种隐患的安全整改与“三违”现象的纠正、查处工作,保证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安全警示牌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和正确使用。

(七)监督检查本部门职工在工作中劳动保护品的正确佩戴和合理使用。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网,配备车间(兼职安全员),充分发挥车间、班组负责人及兼职安全员的作用。

(八)负责编制与上报本部门年度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对计划实施进行监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九)督促、检查各车间的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洪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处理。加强各车间各种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安全工器具、电动工具的使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

(十)负责全公司电气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的安全管理,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电力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对本部门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未遂事故和轻微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参与本部门发生的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调查,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督促落实预防措施。

(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对主管车间的各种危险作业审批许可管理。与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外协、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16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