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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进场:安全交底表【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8 热度:70

管理人员进场:安全交底表

第1篇 管理人员进场:安全交底表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交底时间:2023年4月3日

项目安全管理要求:

一、项目部要按公司要求,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按标准要求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各级安全责任制,具体制订安全施工实施细则、安全奖罚要求,做到人所共知,使安全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通过公司和项目部双重监督施工队搞好全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重点抓好合同工和各工种新上岗人员的培训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确保全部持证上岗。根据其特殊性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四、要求分包单位编制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部位安全技术措施与施工方案,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各施工队各班组、各操作人员之中,坚持岗前班后会议讲安全。

五、例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分包单位建立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和记录施工过程中各种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六、公司安全办和项目管理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施工方的专职和兼职安全员是否对所有施工工作面进行来回巡视、监督安全及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四防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等。

七、至少每月由集团工程部、安全办和施工方和项目管理部四方联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八、每周召开一次工程安全会议,讨论和解决安全与进度和质量方面的问题。

九、项目管理部员工要定岗,每天巡查现场,监护施工安全。检查内容:

1、主要巡查现场是否准备好足够的安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材,强制工人穿戴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鞋等),看施工人员是否提高自我防护安全意识。

检查施工现场设置独立的电源及漏电保护装置,按安全规程要求制订消防措施,设置消火栓和灭火器,并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2、巡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设专人专仓保管,严格执行领用审批制度,与其他材料贮存、堆放场地采取隔离措施,并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防盗措施。

3、检查施工队是否严格按章操作,文明施工。

4、巡查现场材料堆放情况和用电安全及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中晚班施工作业及工人宿舍、饭堂的安全、卫生、防火等情况。

危险因素监控要求与应急措施:

序号

涉及活动过程

危险源描述

可能导致事故

采取控制措施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临边、高空作业

作业未交底

物体打击、

高空坠落

作业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工程部

分项主管

作业人员未系好安全带

临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站人平台不稳固

作业爬梯、吊钩、站人吊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

起重作业

使用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非本机型司机操作造成事故等

物体打击、人员伤亡

严格控制特种设备进场手续;作人员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机械要有检验合格证,人机证件齐全有效。

分项主管

钢丝绳、卡环等不符合安全规定

加强对吊索吊具的检查,发现有损坏及时更换。

起重吊装作业时人员、机械在吊物下活动

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人员、机械严禁在吊物下活动

3

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未实行“三相五线”制系统

触电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水电组

水电组组长

手提电动工具没有绝缘手柄、未作定期绝缘检测

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保证绝缘符合要求。

非电工人员私拉乱接,用电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不足

安排电工做好值班,禁止非电工作业人员私自接线。

4

电、气焊作业

气瓶压力表损坏、乙炔没有防回火装置、胶管老化

爆炸、火灾

氧气瓶、乙炔进行固定使用,作业过程保护好气瓶,防止摔坏,乙炔安装防回火器,压力表、胶管老化及时更换。

分项主管

乙炔、氧气瓶、明火距离不足

爆炸、火灾

作业过程必须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乙炔与氧气5米以上,乙炔与明火10米以上。

焊机输入、输出端没保护罩

触电

必须保证防护盖完好。

作业前没清理现场可燃物、作业后没熄灭火种

火灾

作业前对作业场地进行清理,10米范围内禁止有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后及时扑灭余火,现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5

脚手架施工

未制定专项方案、方案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无交底或未按照方案施工程序组织施工;

坍塌、高空坠落

编制专项方案并审批、交底手续齐全,现场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进行作业。

工程部

安全部

工程部

安全部

部门主管

部门主管

搭设与拆除人员无证上岗、未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搭设与拆除作业未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带。

坍塌、高空坠落

搭设与拆除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架子工作业过程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挂低用)。

脚手架基础,连墙件、跳板、齐腰杆、防护棚、安全网等安全设施不齐全

高处坠落

严格按照方案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交底人

部门

职务

接受安全交底人员签名:

第2篇 某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试题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

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

5、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 )

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延时或不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7、安全是指生产系统中人员免遭可能产生的伤害。( )

8、安全状况是指不因人、机、环境的相互关系而导致系统失效、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 )

9、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

10、危险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也称危害。( )

11、根据国家标准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附录中不安全行为归纳的13类,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不属于不安全行为范围。( )

12、通常事故是由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所引起的,可是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不一定就造成事故。( )

13、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

14、女职工劳动保护中的女职工四期是指女职工的婚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

15、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 )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a、安全检查 b、安全教育 c、抢险救护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由( )组织制定。

a、生产部门负责人 b、工会部门负责人 c、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生产经营单位的( )

a、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4、《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 )。

a、安全宣传教育费用 b、职工防护用品费用

c、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命安全的( )。

a、工艺、设备 b、工具 c、原材料

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 )。

a、安全宣传标语 b、安全宣教挂图 c、安全警示标志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a、危险因素 b、事故隐患 c、设备缺陷

8、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 )责任。

a、领导 b、管理 c、直接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由( )负责。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c、建设部门

10、在用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至少每( )进行一次。

a、1个月 b、15天 c、一个星期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 ),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

a、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b、操作证 c、ic卡

1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 )负责。

a、建筑单位 b、施工单位 c、设计单位

13、电线路负载过大着火了,应( )。

a、迅速往着火点上泼水灭火 b、立即切断电源后进行施救

c、马上拨打火警电话,请消防队来灭火

14、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 )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a、临时工 b、合同工 c、正式职工

15、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第一、预防结合、消灭事故、

c.安全第一、减少伤害、综合治理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公司2023年度安全目标是:( )

a、杜绝重伤以上责任伤害事故;

b、杜绝铁路行车事故;

c、杜绝道路交通责任死亡事故、特种设备责任事故及火灾事故;

d、遏制“三违”(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e、全年轻伤负伤率控制在10‰以下。

2、公司2023年度质量目标是:( )

a、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b、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c、无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d、无建设工程不良行为;

e、无顾客投诉。

3、公司2023年度环保目标是:( )

a、努力实现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或所在地相应排放标准;

b、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噪声的检测和治理达到国家和行业安全卫生标准;

c、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d、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三废)综合治理率95%以上;

e、满足社会需要。

4、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16-1992)的规定,下面哪些是属于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

a、健康状况异常 b、从事禁忌作业 c、负荷超限 d、操作失误

5、以下几种哪些属于特种作业人员。( )

a、电工 b、2米以上登高架设 c、木工 d、司索工

6、项目施工危险源的调查和环境因素辨识由哪些主要部门负责调查辨识( )

a、财务 b、物设 c、综合办 d、安质 e、施工技术

7、我单位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 )

a、建筑产品多样性决定安全问题不断变化;

b、流动性要求经常更换环境;

c、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

d、公司项目多,安全管理难度增大;

8、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有:( )

a、定期安全检查;

b、专业性安全检查;

c、经常性安全检查;

d、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9、安全生产五个要素:( )

a、安全文化 b、安全法制 c、安全责任 d、安全投入 e、安全科技

10、 安全生产要处理好那些关系( )

a、安全与危险并存;

b、安全与生产统一;

c、安全与质量的包含;

d、安全与速度互保;

e、安全与效益兼容;

四、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十二项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2、十二项质量管理制度有有哪些

五、论述题(说明: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答第一题;项目负责人答第二题。共20分)

1、结合公司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从不同的角度谈谈你对本项目安全质量环保管理方面存在那些不足,应该如何解决

2、你作为一名项目负责人将如何做好安全质量环保工作,谈谈个人设想

第3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医院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各级主要责任人员的职责

(一)、医院主管设备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以指导自己的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设备管理方面的条例和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规程、规章或规定及有关指示和要求。

2、全面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3、组织建立适合医院特点的压力容器使用管理体系,明确或指定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并督促抓好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并审批医院关于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压力容器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修理、改造方案,淘汰更新计划和压力容器转让事项,并督促检查其执行、完成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压力容器使用状况,了解、掌握本企业压力容器技术状况,解决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管理水平。

7、协调医院内部各生产与使用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组织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处理意见。

9、审批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格和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上报统计报表。

10、负责组织领导在用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检查评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做到奖罚分明。

(二)、压力容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职责

1、在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医院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有关压力容器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压力容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压力容器选购、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5、主动协助教育、劳资部门抓好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容器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供应室做好检验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情况,对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制止和提出批评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

8、组织或参加压力容器安装质量验收工作。

9、负责协助有关部门选好安全附件的配备,且做好及时调校,保证其灵敏可靠。

10、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对一般事故有权作出处理。

11、组织职能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协助组织部门对职能人员进行技术考核工作,对他们的调动、使用和晋级有建议权。

(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具体负责企业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设备管理和压力容器安全的规定,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按章办事。

3、负责编制压力容器选购计划,参加验收检查,安装质量验收工作。

4、参与编制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供应室制定生产操作规程。

5、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的注册登记、建卡、建档及技术资料整理、归档和有关统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6、编制压力容器的检验、维修、保养等计划,并具体落实实施,检查或参与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

7、及时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变更工作。

8、协助本部门负责人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定期检查工作,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9、参加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设备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并积极参与实施。

11、完成其他有关设备管理工作中本部门负责人交办的任务。

(四)、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态。

8、认真做好所操作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容器处于完好状况。

9、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结合医院特点,落实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2、按照医院的特点,明确教育培训对象。

3、制定教育培训的长远目标规划,安排日常的技术培训教育计划并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4、建立操作人员技术档案。

5、明确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得独立上岗的规定。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操作人员的技术练兵、操作表演或竞赛,促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操作水平和排除故障、处理事故的能力。

7、认真推广、学习新技术、新操作法。

8、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压力容器维护保养专业知识的教育,积极推行群众性管理活动。

三、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制度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使压力容器投用后经常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投产前,必须按照压力容器的使用特点和介质特性认真做好维护保养管理的准备工作,检查防腐保护层和有关接管、接头的完好、牢固情况,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3、准备必备的维护保养工具和简单器材。

4、在进行操作人员培养时,应让其了解所操作容器的结构特性,工艺原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等方面的知识,掌握日常维护保养技能,培训爱护生产装置的良好职业道德,树立企业主人翁的思想。

5、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保责任制,做到台台容器、个个阀门、只只仪表都有人负责。

6、保持压力容器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及时清除跑冒滴漏现象。

7、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8、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严禁在运行状态下,紧固受压连接件或敲打容器承受部件,做到文明操作。

9、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应,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10、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压力容器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再次投用前应认真检查。

11、开展群众性的压力容器维护保检查、评比和竞赛活动,提高完好率,保证压力容器有较高的使用效率。

四、压力容器安全检查制度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容器的数量,安全状况确定安全检查形式、要求,及时了解,掌握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安全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督促检查问题的处理、落实,实行检查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的牢固程度,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纪律的严肃性,有无脱岗、离岗的行为;查隐患,是否每台容器能够安全运行,有无安全附件、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四)定期检查的重点。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压力容器的完好状况,操作负荷情况;

3、安全附件、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容器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6、监控使用容器的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7、对查出问题或事故隐患的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临时增加的检查项目。

(五)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

1、压力容器操作工艺参数是否超过许可范围;

2、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灵敏动作;

3、压力容器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容器的防腐层、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过量充装或液位失控现象;

7、有无发生火灾或震动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8、针对容器特点,确定其他检查情况。

五、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与校验制度

1、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附件及装置管理的职能部门,确定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装置的日常管理,送检、校验、修理更换等工作,做到职责分明。

2、安全附件与装置的设备、选型应该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在进行压力容器设计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确定和选型。对于在用容器和工艺系统选用安全附件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效果使用性能。

3、建立安全附件技术档案和台帐,绘制安全附件设置位置图,标明每个安全附件的精度、压力等级、灵敏程度和性能,确定检修,校验周期,记载投用以来工作情况。做到集中保管其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和调校、检修报告。

4、安全附件应向持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选购,保证产品性能稳定,结构合理,动作灵敏。制造单位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产品铭牌。

5、安全附件在使用中必须保持完好,灵敏可靠,容器操作人员要加强维护,防止其铅封损坏和发生不能正确动作的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及处理。

6、安全附件的检修、校验必须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其中安全阀需由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单位负责检调;压力表、温度仪表需由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单位校验。

7、新购置的安全附件投用前应进行校准。

8、危害性大或易燃介质的压力容器安全阀或爆破片排出口排出的介质要用管道引出,妥善处理,不得任意排放,污染环境。

9、应妥善保管安全附件的备用品和配件,保持完好状态和清洁,不得放任自流。

六、压力容器检验管理制度

1、制订检验计划,落实检验单位,提出检验过程中某些特殊要求,落实检验资金。

2、认真做好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详见《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有关内容)。

3、积极配合检验单位实施检验,并检查验收检验质量。

4、认真做好检验后的开工准备,凭检验报告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检查安全附件的调校情况。

6、提供密封之类的易损件,便于及时更换。

7、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年度检验计划,做到所使用的每台容器不漏查,重点部位不少查,绘制年度检查记录表式,确定检查项目与内容。

8、按时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在投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整理归档。

9、针对检验或年度检查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情况。

10、本单位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七、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与处理制度

压力容器一旦发生爆炸或因设备损坏(指压力容器承压部件)造成停产或人身伤亡事故,使用单位应立即快速将事故概况报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使用单位除防止事故扩大或因抢救人员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必须保护事故现场。

2、一般事故应由使用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落实改进内容。

3、重大事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调查组,予以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4、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须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填写《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并附相应现场照片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

5、事故处理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予以处理。

6、事故处理后要视情况及时研究恢复生产的方案,把事故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八、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技术档案是正确使用压力容器的主要依据。它可以使压力容器管理和操作人员全面掌握压力容器历史的和当前的安全技术状况,了解压力容器运行规律,防止压力容器事故的发生,每台压力容器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应包括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安全装置技术资料和容器检修使用情况记录资料和使用登记资料等。

(一)、压力容器的原始技术资料

容器设计资料:设计总图;主要受压零部件图;设计或使用说明书等;

容器制造安装资料:产品制造竣工图纸;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产品监督检验证书;安装验收资料。

(二)、安全装置技术资料

1、安全装置技术说明书

2、安全装置检验或更换记录资料

(三)、容器使用情况记录资料

1、容器运行情况记录

2、容器检验和修理记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

(四)、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资料

1、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

2、压力容器使用证

第4篇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一、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任何时间、地点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安全施工是关系到施工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待安全措施落实后,才能再进行生产,决不可能有冒险的思想行为坚持生产。所以要做到预防为主,把事故和职业病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安全生产。大家都知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贯指导方针。安全和质量相互联系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孤立地存在。特别是在某些生产活动中,如果没有起码的安全条件,生产根本无法进行。搞好安全才能使劳动者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二、落实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认真落实国家《建筑法》、《劳动法》、《安全法》,建筑法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中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定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劳动法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经过学习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把预防事故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每个公民要学法、执法、守法,不能违法。

学习“二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二标准是指:jgj59-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会安全监督检查评分标准》,二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执行标准,也是国家标准,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规范,并有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了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规则,什么是规范的,什么是不规范的,以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必须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等一系列规定,我们一定要按规范去做,才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三、落实职责、加强劳动保护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最基本的一项安全管理制度,也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责任的一种制度。通过贯彻执行使企业的领导和广大职工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努力为更好地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和文明生产。

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公司的一贯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大事,同时,要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把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生产中,分公司每月进行月检、项目部坚持旬检,班组坚持日检,发现隐患及时清除和整改,把一切事故苗头和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做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四、预防火灾事故的急救

当发生火灾时,先要将附近的电源切断,查看什么样的起火,如电源起火,要使用干粉和1211灭火器,材料类起火要用泡抹灭火器灭火,要对准下药,如果火势严重的情况下,迅速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队来朴救,打电话时要告诉地址,具体位置,尽力抢救伤员,联系急救中心,电话120,尽量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保护现场,使分析失火原因提供有利条件,取得第一手资料,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协助提供有力的依据。

五、现场机具使用要求

为了满足施工要求,现场要使用各类型的机具,挖掘机、运输车辆、微型手动机具等陆续进到施工现场,为施工生产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为了安全,必须做到。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地、国家及以上劳动部门签发的有效合格证件,方能上岗操作,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患有不适应病症和生理缺陷者不能上岗,严禁无证和非操作人员操作。

2、各类型机具应性能良好,安装牢固,运输机械应有进场验收,并填写交验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机具施工位置,周边应作好防护,专人负责,专人操作,无关人员禁止入内,作业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串入,防机械设备伤人。

4、操作人员应懂技术、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会维修,会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转,造成机械过早降低能力和不应该发生的机械事故。

5、防止一切机械伤人的事故发生。

六、现场机械使用要求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各种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的技术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4.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作业。

5.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捕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6.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工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或拖鞋。严禁从高处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工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3.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所、乙炔站、氧气站、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场所。上列场所应按消防规定的要求设置各种防火消防器材及工具,其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14.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5.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七、现场临电施工要求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正常有序,保质保量的进行,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按规行事,以保证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

1、操作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具有相当的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的电工作业安全技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地、市及以上劳动部门签发的合格有效证件,方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和非操作人员操作。

2、现场临电施工,应实地勘察,必须有施工方案按施工方案,进行操作,严禁违规。

3、严格执行部颁标准,三相五线一定要到位,至少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开关箱布置要合理,严格“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

4、安全用电:电是有一定规律的,我们要掌握它,按它的规律,利用它为生产服务,如果违背它,违规操作,违反科学的原理,会造成不良后果。如果应用不当,电会伤人,还会引起火灾和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5、管理要跟上,上下一起抓。专人负责,明确职责,狠抓一个“严”字,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第5篇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站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加油站各级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人。

2在站长领导下,做好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须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承担下列安全责任:

3.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

3.2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对本单位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

3.3协助站长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操作规程,并负责检查落实。

3.4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同时向站长汇报,并认真总结经验,表扬先进、监督后进,杜绝违章,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奖惩方案。

3.5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巡查记录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检查记录。并保持其相应记录材料的完整性。

3.6组织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7负责本单位所经营的油品的安全技术和安全标签的管理。

3.8协调站长对年度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总结和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a、一旦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b、负责本站区域内施工的安全监督工作。c、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d、及时彻底整改事故隐患。)

3.9完成好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第6篇 交运出租车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车客运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出租客运生产安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7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8做好驾驶员上岗把关考核工作。

1.9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10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做好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报表等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上报等工作。

2.3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4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5通过多种形式对驾驶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2.6做好驾驶员上岗前资质审查、技能考核工作。

2.7做好出租车辆保险入保、理赔工作。

2.8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2.9做好出租车辆二级维护落实,完善二级维护档案。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3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4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5车辆入保、理赔不及时,扣50分。

3.6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7驾驶员上岗考核把关不严,扣30分。

3.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30分。

3.9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0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3.11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四十

第7篇 z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 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第8篇 项目电力、机械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机电、起重设备、所用气瓶、受压容器、各种中小型机具的安全运行负责,并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所管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要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要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3.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从事上述工作。

4.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5.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所用一切机电设备等要符合安全要求,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

6.对违章作业人员和发生机电、动力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要参加由于机械、动力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措施。

第9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其他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1、按本部门安全职责的规定,切实搞好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或经营的组织与治理,并负有直接责任。

2、根据本专业生产、施工的需要。及时编制或修订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和措施,保证各项生产、施工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生产、施工秩序。

3、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把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技术业务培训,指导安全技术治理,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

4、参与本专业的事故或经济损失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

第10篇 项目部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三、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纠正。

四、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五、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六、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第11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写实管理规定

1.为了强化现场管理,督促、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国务院规定必须建立干部跟班制度。

2.根据工作面和当头情况,必须配备足够的、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跟班干部。

3.跟班(带班)干部在下班后应认真填写本人当班检查路线及时间,发现并组织整改了哪些隐患,对未处理的隐患采取了哪些措施,并在交班时当面与下一班跟班干部交接清楚。

4.坚持干部跟班制度。对跟班干部必须按三班排好班次,分好早、中、晚班,并根据井下现场情况,布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

5.对跟班干部,必须严格管理和考核,与员工同进班同出班,按照“三个一”的要求,把好现场关。

6.跟班干部下井后,必须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要及时组织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跟班干部在巡回检查中,要督促检查作业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安全措施,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8.对工程质量不合要求的工作面当头等,跟班干部要责令其返工或停产整顿。

9.发生事故,跟班干部要及时向项目部或公司领导汇报,组织员工抢救处理,并报告事故处理和抢救进展情况。

10.为了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干部靠前指挥,必须重视跟班制度的落实,必须建立跟班考核台帐,交接班须填写跟班日志。对不称职的跟班干部要进行处罚,出现责任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制追究其责任。

第12篇 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常识-复习题

安全生产法

1.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3)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20)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8)

4.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31)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36)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43)

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44)

9.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46)

1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6)

11.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57)

1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64)

1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0)

职业病防治法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20)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30)

3.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4.用人单位应当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1)

5.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6.劳动者应当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31)

7.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2)

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9.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32)

10.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36)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利。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利。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

煤矿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超限作业的,

(3)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4)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5)超层越界开采的,

(6)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7)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3)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4)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9)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3)

2.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4)

3.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4)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严禁强迫从业人员超强度劳动或者冒险作业。(10)

5.从业人员应当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1)

6.从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强令超强度劳动、冒险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11)

7.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14)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22)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其按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23)

10.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43)

11.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4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总局令第16号)

1.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

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3)

3.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

4.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

7.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6)

8.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7)

9.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8)

10.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8)

1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10)

1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5)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3.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16)

14.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16)

1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17)

16.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17)

17.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5)

18.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6)

(1)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2)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3)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5)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煤矿安全规程

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

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3条)

3.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5条)

4.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职工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5条)

5.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职工有权拒绝作业。(5条)

6.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6条)

8.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7条)

9.煤矿企业必须编制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9条)

10.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0条)

11.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18条)

12.井下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为0.0024%。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100条)

13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有: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等。(100)

14.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140条)

15.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220条)

16.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244条)

17.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266条)

18.矿井探放水原则是有疑必探,先探后掘。(285条)

19.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破材料库房内。(308条)

20. 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上防护链。乘坐人车,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360条)

21. 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22. 人力推车时,1次只准推1辆车。(362)

23.人力推车时,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362)

24.人力同向推车的间距,在巷道坡度小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362条)

25.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362)

26.人力推车时严禁放飞车。(362)

27.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364)

28.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 行人。(372条)

29.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445)

30.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469条)

31.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469条)

32.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如果受条件所限: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以上的地方。(469条)

33.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469条)

34.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475条)

35.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744条)

36.对在岗接触粉尘作业工人,岩石掘进工种每2-3年拍片检查1次;混合工种每3-4年拍片检查1次。纯采煤工种每4-5年拍片检查1次。(744条)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2007年版国家题库)

1.煤矿安全生产要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

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所约束的对象是所有从业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三项岗位人员是指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5.煤矿三大规程是指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6.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第13篇 其它管理人员安全除外的所有一般管理岗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1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2负责贯彻落实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制度,并对其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3经常深入现场,对所辖职责范围的有关各种安全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提出整改措施予以消除。

4协助单位或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14篇 分包方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权限

1)按安全保证计划要求实施现场的全过程安全检查和控制。

2)进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交底并监督实施。

3)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及跟踪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落实人员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实施。

5)做好相应的安全记录。

6)处理一般工伤事故,落实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第15篇 实业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实业总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构筑物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公司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公司的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和定期保养。

(6)在平衡供给各车间水、电、汽、气等动力时,应考虑设备能力,确保其安全运转,并检查其使用情况。

(7)在设备进行大修时,必须做好应有的安全措施,组织机修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教育和做好现场监护;大修完毕要负责验收检修质量,保证安全运转。

(8)制定和修订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9)组织按期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对设备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

(10)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16篇 机电电缆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指示、指令、三大规程和矿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电缆的存放、保管、检验、编号、上账、建卡、领取、回撤等具体工作。

3、深入现场,及时掌握井下电缆的实际分布及供电情况。

4、定期检查各单位电缆的悬挂、使用、运行是否符合规定。

5、根据电缆的使用、库存和生产需要等情况,编制电缆购置计划。

6、参加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复查、考核。

7、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管理人员进场:安全交底表【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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