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安全、工地现场管理
1. 本工程施工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甲方将定期按《 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及检查评定标准》及招标单位安全文明现场管理程序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甲方即可勒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相应给予违约经济处罚。
2. 乙方应在本项目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甲方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除通报认证单位外,乙方还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 乙方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电脑(可上网)、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4. 乙方在危险环境下施工之前,应制订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5. 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水停电,乙方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
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乙方造成的罚款等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完善文明施工措施,并事先预防由于乙方施工可能对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各种影响,尤其避免对周边房屋和构筑物产生不良影响。
8. 本工程外脚手架全部采用满堂脚手,不得采用提升架,且从二层(按销售样板工程条款执行)开始悬挑,具体按规范执行。
9.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而导致停工,乙方应按停工时间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
10. 施工期间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范,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和罚款等,乙方应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11. 甲方或监理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提出整改,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累计3次后,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
12. 施工期间未受安全方面的任何处罚,待乙方人、机、物退场后甲方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13. 必须由乙方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施工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
14. 针对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监理人员参加),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汇报,经认同后方可开工。对安全有特别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监理的要求及时提供安全施工方案,方可开展后续工作。
15. 施工中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甲方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完毕。
1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甲方将根据结果给予奖罚。
17. 工地内在甲方指定位置设专门吸烟室。除在该室内,在工地其它地方发现吸烟者一次一次支付违约金100元人民币,从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当同一人被连续发现三次者赶出工地,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第2篇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为深刻吸取“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教训,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管理混乱和监管缺失等问题,加强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 全面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
(一)集中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全市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的整治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上海建筑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审批程序。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包括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必须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项目立项、项目报建、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征地拆迁、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环保、安全监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部门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流程,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审批环节。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项目施工,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严肃查处违反建设程序的有关部门责任人和企业法人代表。
(三)全面排查建筑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建筑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等情况,以及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改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业整顿、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有出借企业资质证书、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单位法人代表、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 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源头控制
(四)建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问题,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进行专门分析,并提出方案,预留费用。工程初步设计必须达到规定深度要求,细化提出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和费用。建设单位要组织有关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
(五)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充分评估、论证,科学确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工程招标投标时,要将合理的施工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压缩合理的施工工期;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增加技术措施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预算中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单独列支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检测费等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专项经费,施工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三、 严格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
(七)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类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除依法可以不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外,其他建设工程一律公开招标,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招投标管理部门要从严审核,严格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招投标中有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和挂靠借用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中标一律无效。同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并依据情节轻重,取消相关单位一年至三年参加投标的资格,取消评标专家担任评标委员会委员资格,并予以公告。要进一步完善招标评标办法,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理费不作为评标条件;将施工招标中必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关键岗位列为评标条件;质量员、安全员的数量和人选作为合同约定内容。
(八)坚决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的部分再分包的,劳务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分包无效;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责令停业整顿,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法人代表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建立本市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数据库,推行分包合同备案制度,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将相关合同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开展定期检查,发现实际分包单位和合同备案信息不符合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按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分包单位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时,需提交经备案的工程业绩;未经备案的分包工程,不得作为资质审批的条件。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违法行为,管理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要将处罚信息记入诚信手册,并在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
四、 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
(九)加强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编制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施工方案,并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指导现场施工,根据投标方案和合同确立的人员名单派驻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与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合同备案时应包括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总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实施现场管理和监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对所承揽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施工方案明确的顺序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设计方案中提出的专项质量安全防护措施。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十)加强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防止因勘察、设计不合理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使用建筑材料的性能等要依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质量安全事故提出建议。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现场服务,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施工不符合设计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依法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
(十一)严格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加强建筑材料检测管理,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检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检测单位的检测数据应当自动录入信息系统,检测完成后,通过信息系统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工程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筑材料供应商承担建筑材料施工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对生产和提供不合格以及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将其列入不良名单,禁止其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中使用,并联合质量技监、工商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十二)落实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责任。工程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对所承担业务对应的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对编制虚假检测报告的、施工图审查意见重大失误和弄虚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暂停其承接新的业务,并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者吊销资质(对审图机构取消认定或者不予再次认定)。
五、 切实落实监理责任
(十三)完善工程监理招投标制度。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工程监理招标以监理大纲、人员、设施配备、单位业绩、社会信誉、企业诚信和服务承诺等作为评标的主要内容,投标文件应当明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监理人员。工程监理费按国家收费规定,以工程概算中建安工程费等为计费基数,按基准费率上浮20%计费。政府投资项目监理费实行国库直拨。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核验监理取费标准。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四)提高工程监理现场控制能力。监理单位应当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监理责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行总监理工程师现场负责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必须有总监理工程师或者其委托的监理人员签字。工程监理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巡查,现场有施工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监理人员到现场实施监理。监理应当对分包企业资质和人员到岗情况实施检查,对于施工现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制止无效时,应当及时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理未履行对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和报告责任的,依法予以处罚。本市建设工程实行监理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期报告制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通过监理管理信息平台,按照管理部门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送施工现场监理情况的报告。
六、 加强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管理
(十五)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和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筑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培训,加强对注册执业人员的管理。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由注册执业人员担任,并实行严格的岗位负责制。注册执业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情况,要记入个人执业记录,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得延期注册。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注册人员出借证章、重复注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注册人员的诚信记录,作为单位参加投标的条件。建设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实现企业、人员信息的共享。
(十六)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规范建筑施工用工行为,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在市、县区两级财政安排的教育费中应当单独列支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经费。总承包单位对劳务分包企业的施工现场管理、劳务作业和用工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各用工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应当是有劳动合同关系或者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并实行实名制登记和发放人员信息卡。中心城区的建设工地实行工人刷卡上下班制度。建设、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尤其要做好新入工地非专业人员上岗、转岗前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监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和公安(消防)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管理。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定持证上岗,一经发现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使用无证人员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顿。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多层次培训体系,营造职业技能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的市场环境,逐步实现关键岗位技术工人经培训持证上岗。
七、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加快建设工程基本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加快完善本市建设工程法规规章体系的要求,抓紧制定和修订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并加快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监理、检测等方面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认真梳理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补充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所亟需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标准、规范体系。
(十八)加强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调整充实为独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并赋予建筑市场稽查职能。各级政府要根据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的规模,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并保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经费,以及开展建材质量专项抽检的经费。市建设交通委应当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规范,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行为,加强考核,建设一支责权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的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对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加强对建筑活动参与各方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改善检查手段,加强明查暗访,实施有效监督。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对建筑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吊销从业资质证书。依法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实行社会公告的制度,并向本市投资管理部门通报,限定新增项目的审批,向银行金融机构通报,限定其新的项目融资。
(二十) 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工程招标、企业及注册人员情况、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各类信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对建筑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拖欠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进一步完善市区(县)共享、部门共享的数据库,各级建设交通、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公安(消防)和质量技监部门要依托信息系统,实现管理协同、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要提高建设工地管理的信息技术水平,强化对建设工程主要环节、现场信息和险情预兆的监控,完善及时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
八、 加强领导,确保建筑市场整治取得实效
(二十一)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严格区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经营的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改革。各区县隶属建设部门的建筑企业要立即清理,限期脱钩。要坚决改变建设工程管理和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区域封闭、内部循环、暗箱操作等现象。有关管理部门要着力开展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共同营造统一开放、法制健全、公平竞争和有序运转的建筑市场,为建筑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订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开展建筑市场整治的实施办法和具体措施,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建筑市场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市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区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履行起本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同时,各区县政府要加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地区特点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小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整治建筑市场的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全面提高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第3篇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规范
第一节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概述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要具备的条件:1、存在性,即风险因素的存在性2、风险因素发生的不确定性3、风险产生损失后果
风险因素是指能产生或增加损失概率和损失程度的条件或因素。风险因素可分为以下三种:自然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件是指造成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外在原因或直接原因。建设工程风险事件是指任何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可能发生的事件。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通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损失一般可以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类型分:纯风险、投机风险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3、按风险影响分:环境风险、公司风险、市场/行业风险、项目/个体风险等。4、按风险后果分:可预测性风险、严重性风险、发生频率风险。
建设工程风险是指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也就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实现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建设工程风险的特点:风险大、个别性、复杂性、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均有风险。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目标:1、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2、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工期3、实际质量满足预期的质量的要求4、建设工程安全。
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五方面内容。其中,风险评价的结果包括:确定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和可能性:确定各种风
险事件的发生对建设工程目标影响的严重程度等。风险对策有以下四种: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
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核心工作是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识别建设工程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后果。建设工程风险的分解途径:目标维、时间维、结构维、因素维、环境维。建设工程风险识别方法是方法有:风险调查法、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流程图法、初始清单法和经验数据法,其中,风险调查法是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重要方法。
风险评价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两大类方法。定性风险评价方法有专家打分法、层次分析法等定量风险评价方法有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决策树、定量风险评价法和随即网络等。在定量评价建设工程风险时,首要工作是将各种风险的发生概率、潜在损失定量化,这一工作也称为风险衡量。风险衡量一般包括:风险损失的衡量、风险概率的衡量。风险损失包括:1、投资风险2、进度风险(进度风险包括资金的时间价值、为赶上进度计划所需是额外费用、延期投入使用的收益损失)3、质量风险(质量风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结构倒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复位纠偏、加固补强等补救措施和返工的费用;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损失;永久性缺陷对于建设工程使用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责任损失)4、安全风险(安全风险包括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和补偿费、财产损失包括材料、设备等财产的损毁或被盗、因引起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为恢复建设工程正常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第三者责任损失)。风险概率的衡量的两种方法:相对比较法和概率分布法
风险对策中的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工作。损失控制需形成完整的损失控制计划系统,计划系统由预防计划(也称为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种类型。风险转移分为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和保险转移(工程保险)两种形式。其中,工程保险内容包括:工程物质损失、第三方财产损失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风险管理人员应考虑如下两个问题:1、风险与收益2、风险态度(个体对风险的态度可简单分为三种:风险喜好、风险厌恶和风险中立)。
第二节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和减少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风险,实现安全目标,实现事故预防。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死亡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因此,危险源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的核心问题。
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基本思路是识别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相关的所有危险源等,评价出重大危险源,并以此为基础,制定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方案。
对危险源安全风险的管理是一个随施工进度而动态发展、不断更新的过程。它由安全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对策决策、实施决策、检查等五个基本环节构成。
危险源风险管理的基本步骤主要包括: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措施计划、实施控制措施计划、检查。
施工现场业务(作业与管理)活动的分类方法:1、按施工现场场界内外的不同场所分类2、按施工阶段、工序、活动分类3、计划的和非计划的,被动工作4、确定的任务5、不经常发生的任务。
危险源的分类:1、按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分类,可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或有害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产生的根源是能量与有害物质。因此,第一类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方法有:隔离、个体防护、设置薄弱环节、使能量或有害物质按人们的意图释放、避难与援救措施等。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保障、人的失误(人的失误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失误两个方面)和环境因素。其中,管理失误表现在对物的管理失误、对人的管理失误、对管理工作的失误。环境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为减少第二类危险源事故发生,控制方法有:减少故障、进行故障安全设计。一起事故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危险源识别的首要任务是识别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识别第二类危险源。2、按引起的事故类型分类,可分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事故、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火灾和爆炸等。3、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可分为(1)物理性危害(2)化学性危害(3)生物性危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害(5)行为性危害因素(6)其他危害因素。4、职业病分类,职业病种类:(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6)职业性皮肤病(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施工现场职业病的种类:(1)粉尘(2)生产性毒物(3)噪声(4)振动(5)环境对施工人员的影响
危险源识别的方法:现场调查方法、专家调查方法、工作任务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事件树分析步骤:确定初始事件椗卸ò踩δ发展事件树椉蚧录分析事件树)、故障树分析(故障树分析步骤:熟悉系统椀鞑槭鹿确定顶上事件椚范勘曛调查原因事件椈龉收鲜定性分析検鹿史⑸怕比较和分析)。其中,现场调查法是主要采用的方法。现场调查方法的调查形式主要包括:(1)询问、交谈(2)现场观察(3)查阅有关记录(4)获取外部信息(5)检查表。
危险源识别应注意事项:(1)应充分了解危险源的分布(2)弄清危险源伤害的方式或途径(3)确认危险源伤害的范围(4)要特别关注重大危险源,防止遗漏(5)对危险源保持高度警觉,持续进行动态识别(6)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对危险源识别的作用,广泛听取每一个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还可征求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专家和政府主管部门等的意见。
安全风险评价是评估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全部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分级,根据评价分级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实现预期的建设工程安全目标。评价的前提是现有的和计划准备采取的技术及管理措施得到实施,在这种情况下的安全风险的大小。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的方法:专家评估法、定量风险评价方法(r=∑p×q,即安全风险大小=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发生后的潜在损失)、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d=l×e×c,即危险性分值=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安全检查表法。重大危险源的判定依据:1、严重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2、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3、曾发生过事故、且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5、通过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方法,总分>160分是高度危险的。
选择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的因素:1、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2、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3、利用科技进步,改善控制措施4、保护工作人员的措施5、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6、引入安全防护措施7、使用个人防护用品8、考虑应急方案9、引入预防性监测控制措施等。
按危险源的风险量(即风险大小)确定控制措施。可忽略的:不采取措施且不必保留文件记录;可容许的: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中度的:应努力降低风险,但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并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实现降低风险的措施。在中度风险与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地评价,以更准确地确定伤害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控制措施;重大的: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为降低风险有时必须配合大量的资源,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就应采取应急措施:不容许的:只有当风险已近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
按危险源的评价分级确定控制措施。1、对未列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一般可按现有的运行控制措施,加强管理。2、对重大危险源,应具体制定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控制措施、改善计划及相应的资金计划。可考虑的控制措施有:(1)制定目标和专项技术及管理方案(2)制定管理程序、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3)组织针对性的培训与教育(4)改进现有控制措施(5)制定应急预案(6)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与监测。
第4篇 某大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1前言
大修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由于其存在着施工人员多、环境复杂、任务重、时间紧等诸多特点,如果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势必影响大修进度,甚至发生重大人身事故,给企业生产带来很大损失。如何规范大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并发挥出其最高效力呢笔者根据多年的安全管理经验,总结出一些大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2 大修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2.1 大修前的“两先一审”原则。
“两先一审”是指大修工程施工前要①先制定大修总体施工方案;②先制定大修安全管理网络;③对施工总体方案的安全措施要进行逐级审批。
在制定大修总体施工方案时,要求达到科学、合理,既要保证大修进度、质量,又要保证大修施工安全进行;制定大修安全管理网络时,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总体项目、子项止的具体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要求措施详细、周全,各个项目责任到人;在审批大修安全措施时,要求专业对口,实行分口管理,做到层层把关,以确保措施既科学、严密,又能切合现场实际,便于执行。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首要环节。
2.2 大修人员“一教三明确”原则
“一教三明确”是指对所有参加大修施工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达到三个明确:①明确自己检修过程中存在哪些危险性;②明确自己如何进行标准化作业;③明确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对参与大修的所有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结合检修环境复杂、恶劣、交叉作业多等特点进行教育,使检修人员充识检修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提高其检修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进行的教育要结合各自检修工程进行重点教育,从而使检修人员能够进行标准化作业,避免违章作业;对检修人员要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其明白发生事故时的急救常识和应急措施,不至于发生事故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延误抢救时间。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基本环节。
2.3 大修施工前“两查一确认”原则
“两查一确认”是指大修施工前检修人员要①检查大修所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性能;②检查检修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确认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大修时所使用的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国标要求。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时,要详细全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一些大型、重要设备,如起吊设备、电焊设备等更是如此,不能有“凑合用”的思想,避免因工器具缺陷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对检修人员所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确认好安全措施,就要是求检修人员针对自己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要亲自检查和确认,要逐条进行,不能听信别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基础环节。
2.4 大修过程中“四定两严”原则
“四定两严”是指在大修过程中①检修人员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和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②安全负责人对所管辖的项目区域进行定期检查;③分厂或总厂(处室)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④各施工单位要定期总结和评比施工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严格考核施工安全管理。
大修施工一旦开始,就要求安全管理必须到位。检修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作业者,同时要求其担任管理者的角色,即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要进行定期检查,一般常规项目,要求每班检查一次,复杂的项目要求一周或10天检查检测一次。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要求每班班前必须检查一次,目的要求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到位、环境状况清楚,避免因环境的改变人员不清楚而发生伤亡事故;安全负责人要求每天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分厂或总厂(处室)进行检查,每周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的精神状况、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措施、规程执行情况、施工质量等;检查人员要全面详细检查包括电气、质检、机械、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定期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就是要求各单位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总结和评比,对施工中出现一些重大问题或未遂事故等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出下一步安全管理对策,针对一些好经验要进行推广交流,确保大修安全顺利进行;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就是对大修施工人员实行标准化作业管理,达到操作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有效减少违章作业;严格考核施工安全管理,就是要对各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达到管理标准化。在考核时要把握好考核尺度,要奖罚分明,要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既要被考核方能够愉快接受,又要不失考核的严肃性,不能一味强求处罚而忽视教育是基本。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2.5 大修试车过程中“三到位一落实”原则
“三到位一落实”是指在试车过程中,试车方案编制、试车协调、相关单位联系要到位,落实好试车中存在的问题。
检修结束之前都要进行试车,试车包括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等。不论何种试车,都要求试车的方案编制要到位,特别是试车时的安全措施要求详细、全面、不能有漏项,试车方案的科学、合理,是确保试车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在试车前要协调好各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能够认真执行,如人员的撤离、送电工作票签发执行等。在试车过程中,对停送电、启停设备操作等要联系到位,要求指挥信号清楚、准确,以确保试车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试车过程就是暴露问题的过程,对试车中存的问题不论大小要认真记录,并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加以解决,不要留下任何隐患,确保大修质量。
2.6大修结束时“一清理一完善”原则
“一清理一完善”是指大修主体工程结束后,在人员撤离现场之前检修人员对自己所工作的环境卫生要进行清理,对所损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要进行完善。
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给作业环境带来一些废料,垃圾等在结束时,必须及时予以清理,做到“人走料净场地清”,文明施工,给生产单位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检修人员对大修过程中损坏的一些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吊装予留口等要及时完善,不要给使用单位留下事故隐患。坚持主体工程完工后的“一清理一完善”原则,是实现大修安全管理全过程的关键,如果工程完工就撤离,那就不是一个完整管理过程,它势必给使用单位带来一定麻烦和隐患。
3 结束语
大修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只有正确运用上述六项基本原则,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才能很好的规范大修安全管理,从而达到事半功倍、预防事故的效果,否则,盲目进行管理,无益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篇 浅议管道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管理与控制
在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管道施工作为地下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特别需要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环节,如果在管理和控制过程中处理不当或监管不力,很可能产生道路竣工后造成漏水塌陷和变形的不良后果。在管道施工中还要对安全措施的管理与控制做到未雨绸缪,保证做好前期的准备与中期的监督及后期的防护工作,确保能够辨识管道施工危险源及将发生率降到最低程度。
针对管道工程施工中的相关关键控制点,本文管理施工中质量、安全措施的管理与控制浅议如下:
1.根据设计给定的规划桩,用经纬仪测量雨污水管道中心线检查井的位置。放线时应以雨污水管道起始点检查井的位置作为管道位置控制点,在曲线段首先计算出曲线的要素,再确定管线位置,检查井位置做好栓桩记录。沿管线位置引设临时水准点,做好记录,并加以保护,沿管线每80m设置临时水准点,并进行经常闭合校合。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法施工,当挖掘机挖至槽底时应预留20cm的原状土,使用人工清底,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和设计联系,商议解决办法。挖土采用人机配合法施工,当挖掘机挖至槽底时应预留20cm的原状土,采用人工清底,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监理和设计联系,商议解决办法。非压力管道开槽时,堆土距槽边1.5m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压力管道开槽时,土甩到槽上口lom以外。符合要求的土用于回填,其余的土用运输车外运。吊车下管时一侧堆土,一侧走车。沟槽应达到质量标准:沟底标高允许偏差0~15mm,宽度每侧不小于设计规定,坡度不陡于设计规定。为便于施工操作和减少软基沉降,承插口管道砂石基础下超挖换填矿渣,其中(φ600以下管道换填300mm厚;(φ1000以下换填350mm厚;(φ1000以上换填400mm厚。要求矿渣粒径不大于50mm,应以级配为准,含20%以上黏土。如遇局部地区软弱,酌情加抛大块片石进行处理。同槽施工时,深槽一侧按设计要求挖至换填槽底,浅槽一侧如形不成台阶的,一并挖除,能形成不小于管基宽度的平台时,可以保留。施工时,先铺设较深的管道,当回填矿渣高程与相邻近管道高程相同时,再安装相邻管道。砂石基础施工前,应复核高程(+0.125m)且槽底无积水和软泥。铺设时防止砂石进入集水井。砂石平基及管座石子不得与管皮接触,管底必须与平基紧密接触。砂及砂石基出要夯实,控制密实度90%。平基厚度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允许偏差为±15mm。
2.铺设前应检查沟底标高、底宽、回填土厚度是否达到施工标准;管材、管件、胶圈、黏合剂的质量是否合格。管道铺设采用预留沉降量的处理方法,即管道铺设时的高程控制为:设计标高+0.125m等于铺设标高。管道的一般铺设过程包括下管、稳管、安装、部分回填、试压、全部回填。根据管径的不同,分别采用不同吨位的吊车下管,下管应注意以下事项:下管时,吊车沿沟槽行驶时,距沟边应间隔im的距离,以避免沟壁坍塌。吊车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作业,在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其安全距离应符合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下管时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机械吊装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驾驶员必须听从信号进行操作。搬(套)管子应找好重心,平吊轻放,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起吊及搬运管材、配件时,管材承插口工作面应采取保护措施。在起吊作业区内,任何人不得在吊钩或被起吊的重物下面通过或站立。管节入沟槽时,不得与槽壁支撑及槽下的管道相互碰撞,沟槽运管不得扰动天然土。
3.采用闭水试验检验。闭水试验必须在回填土之前进行,并应在管道、沟渠浸泡72h后进行,闭水试验的水位是试验管段上游管内顶以上2m,如小于2m时闭水试验的水位可至井口为止,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小于2h。d700以上管道每3段抽检1段,试验不合格者全线闭水试验;d700mm以下管道,每井段全部检验。闭水试验必须在回填土回填之前且无积水情况下进行。闭水试验必须在管道安装完成后,各项技术指标经检验均合格的前提下进行。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且不得渗水。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合力,且应封堵严密不渗水。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2h。
4.管道与检查井接口采用直接砌筑的方法,但要采用短节相边,在入井段双侧管外壁加一橡胶圈入井壁,以后用防水砂浆双侧塞填孔隙,减轻管与井不均匀沉降的影响。凡遇新旧管道,由于沉降造成铺管需调高时,通常旧井接管处不调整标高;旧管接井时,允许井内调整标高,即两管标高不同,但必须控制上游管比下游高。为便于管理和管道疏通,在污水接户支管井、干管人路口前一个井和倒虹吸处以及雨水接户支管倒虹接入的检查井设沉泥斗,深度50cm。新砌成的检查井,其各个方面的强度都未达到最佳,若提前碾压将被破坏,可在井盖上方铺设盖板或避免重型车辆碾压,直到达到规定要求。对已砌好的检查井做好栓桩,为以后的筑路做准备。
5.管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认真贯彻《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预控预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检查该工程,查隐患、查事故苗头、查规程执行情况,并及时总结和组织监督整改。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前由班组长(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前由班组长或安全检查员进行交底并落实安全措施。安全员长驻现场,跟踪现场监督安全规程及各项制度的实施落实。指导进行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召开每周一次的安全分析总结会,总结工作,分析事故苗头和隐患交流经验。每周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组织安全检查巡视,检查安全工作的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6.管道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沟槽的开挖,应视土质情况放好边坡。较深的沟槽应分层开挖。按规定弃土,以防止出现塌方。机械挖土要防止挖掘臂触碰高压电缆。采用人工往管沟槽下管时,使用的绳索和地桩必须牢固可靠,两端放绳速度应一致,沟内不得有人。
7.管道进行压力试验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管道压力试验压力应缓慢地提升,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对着盲板、堵头等处站立。处理管道泄漏等缺陷必须在泄压后进行,严禁带压处理。吊装设备和索具等使用前应经安全管理者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起吊时要坚持“十不吊”,坚持先试吊再正式起吊。管道吊装时要由专人指挥,统一口径、统一行动,并与吊车司机配合密切。高空吊装大件要冷静沉着,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黑夜工作必须有良好的照明。无论在施工作业或者在冲洗、试压前进行周密、严格的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做好交底记录,对于试压点专人专责,同时组织好通讯联络指令及工具。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堆放整齐、通路畅通、举止文明、定期考核、推行标准化作业,共创文明工地,把文明施工工作为考核,工程质量和综合考评的一个指标。在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审批手续后,应按报批的施工方案审批要求认真遵章作业,干净收场,保障交通顺畅,环保整洁。在施工中,要逐项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如有变化,需经建设单位工程师批准,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备查,并重新组织交底。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工具、机具和作业环境及各种安全设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施工用的设备、构件、施工用料、工程用料要堆放整齐、稳妥,防止倒塌伤人,同时要控制堆放高度和距离。
综上所述,通过管道工程实践施工中对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和控制,对确保工程总体质量、工期和安全及效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施工中必须采取“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采用先进的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科学的管理手段,严格控制每道施工工序,认真把好每道关,这样才能保证实现工程的最优化。
第6篇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要求,要想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我们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科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最基本、最关键的因素。没有一个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没有一个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没有一套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没有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就无从谈起。
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高效运行的基本保障,它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效性及高效性,关系到安全生产管理最终目标的实现与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只有切实认真履行各级各部门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方可保证安全生产;只有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方可进一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最终保证生产安全,保障企业及职工的利益。
2、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必须明确、具体,针对地方、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性强、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全面、具体、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兼顾体现行业、地方、企业的总体先进水平,避免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过高过大或过低过粗,不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进步及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更不利于保障企业和职工的生命与财产,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精神,也违背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安全检查整改目标,持证上岗指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目标,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交底目标,责任制落实目标,奖罚目标等。
3、持证上岗管理
持证上岗包括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持其任职岗位的岗位证上岗管理,具体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管员、材料员等;特种作业、尤其是对他人及周围设施有重大危险的作业必须贯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特种工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索工、信号工、起重工、机械工、机动车驾驶员、起重机司机、卷扬机提升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岗位证必须按规定按期参加复检,未按时复检或复检不合格或长期不再从事本岗位工作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每一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由施工企业审核审批合格后,报项目总监批准方可实施。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爆破、卸料平台,以及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都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此外,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5、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安全教育是为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新工人入场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和考试应有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代签。教育时间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转岗、变换工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操作技能、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教育、考试应有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安全教育需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⑴.加强对职工经常性、专业性,尤其是季节性、阶段性安全教育。
⑵.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设备、新材料安全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
⑶.加强对重要安全设施(设备)、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重难点部位安全技术措施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
⑷.加强班前安全活动教育。
6、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
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电器元件,以及其他安全用品等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性能检测报告。定期检测重要设施、安全用品的性能;制订各专项检查、验收、维护、拆除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的管理;加强对检查、验收、维护等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的管理;加强对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管理。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工伤亡事故的管理
施工企业项目部应制订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组织定期演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企业、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结案的管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安全检查管理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确保安全生产,这也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生产这全,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同时这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安全检查管理工作重点如下:
⑴.重点加强对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中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的落实、执行情况。
⑵.重点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整改,整改结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检查、整改、反馈、复检工作。
⑷.安全检查不能局限于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同时还应检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与费用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职工遵章守纪情况等。
⑸.加强对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停复工前后的安全检查。
⑹.加强安全检查中提出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9.安全标牌
安全标牌包括:企业标志牌、五牌一图、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安全生产责任制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操作规程牌、责任分工牌、施工机械准用证牌、荷载标志牌,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图、文字符号标牌等。
安全标牌管理工作重点如下:
⑴.加强对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安全性、适用性、针对性、警示性等进行审查。
⑵.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标牌平面布置图布置。
⑶.施工中如因生产等原因必须移拆安全标牌时,必须有项目经批准书,并采取其他安全可靠措施。
总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相结合,以事先控制为主,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持证上岗、安全措施(方案)、安全教育等的管理;重视事中控制,加强对安全检查验收及整改;辅以事后控制,按“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同时坚持全面、全过程、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结合项目、企业、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安全生产管理,方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7篇 某煤矿挡土墙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煤矿挡土墙工程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⒈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临时材料堆放点布置等符合有关规定,机具摆放整齐有序,各种标志、标识正确醒目。
如出现危及或可能伤及人员的危险时,所有相关的工作应停止直至危险状态得到消除。
任何表现出不安全因素的设备和工具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直至处于安全状态或从施工区域移出或更换。
晚上施工,获建设单位认可后,项目部提供具有足够强度的照明设施,确保安全生产。
控制箱电气开关、闸刀等须放置在防雨棚或防雨罩,设漏电保护器以防漏电。
作业现场应经常打扫并保持清洁,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
⒉施工人员
熟悉与安全有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违反安全程序的有关人员,采取适当的惩罚性措施。违反安全规定并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人员从施工队伍中清除出去。
施工人员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与作业相适应的防护用品,检查作业场地、施工机具及设备的完好情况。
施工人员工作中应遵守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施工人员在工作前和工作中均不得食用酒精类饮料,不在禁止烟火的场所吸烟。
在施工区域应走指定通道。
注意各种安全标志,不随便拆除或占用各种照明、信号、防雷等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检测仪表等。
⒊施工用电
施工现场电气作业,由专职电工按规范操作,并负责作业区内各种带电设备及电线的漏电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穿合格劳保服装,戴标准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对电气设备进行漏电试验。
雨天或潮湿天气,不在露天使用电气设备,必要时采取适当的安全用电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应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开关箱内。
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要作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的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
配电屏(盘)上的各种配电线路应有编号并标明用途。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操作'警告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⒋其它安全措施
机械装卸石料时,要确保作业区域无非工作人员在场;人力搬运石块时要注意配合,步调协调一致,互相用力均匀,保证安全。
搭设上料平台要保证地面的平稳度,确保运输安全。
搅拌机操作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非岗位人员违章操作。
⒌废物垃圾处理
保持作业带范围内不遗留施工产生的垃圾和碎片。
垃圾应运到施工场地以外的垃圾处理场妥善处理。
不得将垃圾当挡土墙回填物处理。
各种油料应在容器内存放,废油应及时回收集中储存,严禁就地倾倒,对安全施工造成易燃性隐患。
⒍应急急救
⑴触电救护
如电源开关在附近、应迅速关闭电源,否则用绝缘物体挑开电线或分离电器,使患者脱离电源,然后送医院急救处理。
⑵械伤救护
处理械伤的原则是首先抢救伤员的生命,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应就地立即进行人工呼吸等。
第8篇 浅析东海风电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难点及对策
1 概述
东海大桥近海风电场为中国第一个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上海市东海大桥东部海域,总装机容量102mw,安装34台华锐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机容量3mw的sl3000离岸型风电机组。
风机基础型式采用高桩混凝土承台,每个风机设置一个基础,每个基础设置8根直径1.70m 的钢管桩,采用5.5:1 的斜桩,桩顶高程2.20m,桩尖高程-78.00m。基础分两节,下节为直径14.00m,高度3.00m 的圆柱体,上节为上直径11.00m,下直径14.00m的圆台体。基础结构底面高程0.50m(国家85 高程,下同),基础封底混凝土底面高程-0.30m,基础顶面高程5.00m。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5 的高性能海工混凝土。
从以上工程概况可以看出东海大桥100兆瓦海上风电基础工程不管是从工程规模还是施工难度和施工管理都大大超过以往传统的码头施工。面对建设中国第一个近海风力发电场,安全管理经验几乎是零,而施工现场最大的难点就是安全管理。如何采取相应对策来应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难点,如何保证本工程安全、顺利的实施,本文进行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2 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难点分析
2.0.1 外海作业受季风、台风、寒潮、雾天和突风影响突出
根据施工海域的气象水文资料显示:10月至次年2月盛行偏北至西北风,冬季寒潮南袭时,最大风力8~9级;3、4及9月为季风转换期,风向不定,平均风力6-7级; 5-8月是东南风盛行季节,是造成东海水域主要灾害的风向。全年6级风以上的日数占全年天数约90.5%,7级风以上占全年天数约65.4%,8级风以上的占全年天数约32.5%。东海水域是台风影响较大的区域,平均为2.56个/年。台风最早影响出现在6月份,最迟10月份,其中8月份出现最多,其次为7月和9月份,风向为东南风(ese)。7-9月该海区的大风主要是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
2.0.2 设备、材料、人员运输受潮汛影响
本工程为外海作业,浪高、流急、潮差大。施工设备、材料全部依靠船舶运输,同时所有人员的来回、现场的施工作业和休息都依靠施工船舶,这大大增加了安全管理难度。
2.0.3 施工区域内海底光缆、电缆多,影响施工船舶抛锚作业
施工区域周围布设了大量的海底光缆,如海军光缆、中日海底光缆、大陆至马迹山动力电缆等,这严重制约本工程各类施工船舶的抛锚作业。尤其是1#、2#风机基础施工时,打桩船、搅拌船等大型船机的锚缆会进入海军光缆控制区内,大大增加了安全隐患。同时,1#、3#风机基础施工时,打桩船、搅拌船等大型船机的锚缆会进入东海大桥控制边界,距东海大桥仅500m左右。由于这些控制区域是严禁进入的区域,严重影响船舶正常的施工作业。
2.0.4 特种作业多
本工程特种作业包括电焊(气割)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钻机作业等,其中起重作业的吊物有体积大、重量大的特点。由于本工程施工的特殊环境,特种作业存在着显著的危险性。
2.0.5 施工船舶管理难度大
施工船舶多,施工区域狭窄,船舶安全管理难度大,易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及走锚事故。
2.0.6 工程结构复杂,工期紧,交叉作业多
本工程结构复杂,有大量的预埋件施工和大量的焊接工作量,加上工期紧,施工交叉作业经常性存在。这大大增加了安全措施设置的难度,使的现场安全监管难度增大。
2.0.7 机械设备多
现场机械设备较多,有钻机、电焊机、发电机、吊机等,同时施工作业区较狭窄,设备管理难度大。
2.0.8 施工用电管理难度大
本工程的所有用电均依靠发电机现场临时发电供应。施工现场场地较小,施工环境特殊,用电设备较多,电缆电箱很难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管理难度大。
3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策
3.1 船舶安全管理
由于本工程位于东海大桥东侧海域(离南汇嘴8~13公里),是典型的海上独立施工作业类型,施工作业主要依靠船舶。为确保船舶作业安全,项目部在现场设置船舶调度指挥室,统一指挥和调度现场施工船舶,安全监督部主要负责安全资料交底及人员教育和船舶安全措施落实和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如下:
3.1.1 船舶进场前安全验收
施工船舶进场前由项目安全监督部联合调度室以及工程部相关负责人对船舶外貌及船体检查,对改造后的船舶设施、临时用电、安全救生设施等进行安全专项验收,审核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不合格的立即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时整改,直至船舶各项设施落实到位方可进场施工。
3.1.2 及时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
每一条施工船舶进场前项目安全监督部及时进行安全交底及船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同时签订租用船舶船员安全生产承诺书。项目部依照不同类型的船舶按照相对应的安全交底内容进行进场交底,交待现场施工工况、作业区抛锚位置、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船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一系列的特点和制度。项目部在船舶进场时进行船员上岗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并定期召开船舶安全生产例会。
3.1.3 船舶抛起锚管理
工程地处东海大桥东侧海域,潮流急,施工区域海底光电缆多,这大大增加了船舶的抛锚作业和施工中的锚缆管理。为了使船舶熟悉施工区域及周围的海域地理位置,以及禁锚区与航行区,项目部在所有大型自航船舶及拖轮上安装ais定位系统,确保船舶时刻了解锚位动态,防止发生误抛或走锚而损坏海底光、电缆。为确保船舶抛起锚作业安全,项目部专门配置抛锚艇。同时,船舶在现场施工抛起锚都必须经过现场调度的同意,并及时向调度上报船舶锚的位置,出现意外情况时,项目部立即启动走锚与船舶遇险预案。
3.1.4 船舶避风避雾措施
现场船舶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采取避风避雾措施。项目部经过一段施工情况的摸索,总结了一套避风避雾方法,制定了防风防雾应急预案,并向施工船舶进行交底。项目部明确规定在施工期间凡在大潮汛期间遇到八级风的预报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当遇到八级东南风或南风统一到洋山避风锚地避风;当遇到八级西北风或北风统一到芦潮港车客渡码头上游避风,避风时现场拖轮全程跟从保驾护航。在撤船前,先把施工人员用交通船运送到陆地,小船先行,大船压后跟从。同时分别选举一名大洋山船长与一名芦潮港船长担任施工作业船舶的总船长,利用他们熟悉当地水域环境之长,在避风时由他们协助项目部船舶调度进一步做细船舶的避风工作。
当遇到瞬间生雾的天气时,所有船舶立即停航,打开雾灯,停泊施工的船舶原则上禁止施工,交通船就地抛锚。如在禁锚区时遇到大雾时,船舶应立即向现场调度报告,由现场调度统一指挥,项目部启动应急预案。
3.1.5 船舶施工期间值班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施工船舶、船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项目部制定船舶值班制度,要求船长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不间断对锚位、动力设备及人员活动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告知船长,同时立即上报项目部调度室。
3.1.6 交通船管理
为规范配置和使用交通船,项目部对进场的交通船进行了安全验收,交通船船舶证书必须具有海事局颁发的交通、搭乘证,并配备足够的救生设施。同时项目部制定了搭乘交通船规定:明确规定了人员搭载数量不得超过额定数量,对出海人员进行逐一登记,以及时了解人员的动向。为确保交通船安全搭载人员,项目部制定交通船船长责任制,对搭乘本船的施工人员具有安全管理的义务,搭乘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禁止站在船舷边,统一安排人员乘坐在船舱内,船舶靠泊时,必须待船靠稳系好缆绳时方可允许人员上下船。
3.1.6 保驾拖轮管理
由于施工环境的恶劣,现场受季节风、突风、雾天及台风影响较大,施工作业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特别是船舶施工作业,船舶走锚、水上碰撞等事故极易发生,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应急保驾拖轮,实施24小时值班,配备高频及手机,以便随时呼应;凡是现场有船舶施工,保驾拖轮现场跟从,并不时对施工区周围进行警戒巡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现场调度汇报,并随时做好各项应急救援措施。
3.1.7 多功能驳施工作业管理
由于本工程均为海上施工作业,多功能驳为海上施工作业平台,项目部自行研制改造了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海上施工作业自航驳。
为了适应本工程施工区域内的特殊工况,对多功能驳进行改造,具体如下:
(1) 锚全换更换成海军锚,锚的重量根据船舶的吨位按3~5吨配备,从而保证施工作业期间船舶的安全稳定性。
(2) 在投入使用前统一配备gps和ais导航定位及雷达系统,从而能够适应本工程特殊的工况环境。
(3) 船舷边配备足够的救生圈并配有救生绳,救生筏也从原来只能满足船员需求增加到能满足施工作业人员数量的需求。
(4) 多功能驳配有大量施工用电的发电机,为满足消防需求,项目部在发电机旁、集装箱内及船舱多处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
(5) 船上配备有改制的集装箱,用于作业人员加班与作业的场所,从而有效缓解长期作业带来的疲劳。
(6) 在每艘多功能驳船配置了供人员上下的活动便桥,确保作业人员上下安全。
项目部制定了一系列多功能驳作业规定,具体如下:
(1) 由于甲板上配备了机械加工设备,为规范作业,制定现场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2) 为规范甲板区材料合理堆放和人员通行安全,在甲板区划分了作业区与安全通道区,从而解决了“人、机、物”带来的矛盾。
(3) 制定了船舶施工区作业人员规章制度,包括船上作业人员不得在甲板区穿拖鞋,不得喝酒,甲板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带好安全帽。
(4) 船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防止船舶不慎走锚及人员夜间行走不慎落海等危险因素而带来一系列安全问题。
3.2 水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安全素质的提高是得以顺利贯彻安全生产的前提。部分施工人员为农民工,未受过专业培训,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较差,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工程实施中的基本安全常识及操作规程知之甚少,为此,项目部从以下几点为抓手。
3.2.1 作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
项目部对每一名进场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按照逐级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后进行安全试题测试,测试合格者,颁发集团公司的“安全护照”考核证。安全护照作为日常安全教育的一个重点,作业人员在第一次违章后除了在安全护照证上写明外,还将进行相应处罚,处罚其不得在施工现场施工一天,并安全教育一天,依次违章处罚加倍,第三次不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3.2.2 协作单位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制止“三违”现象
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在开工前要求各协作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必须是持证上岗,具有一定安全管理经验,担任该协助单位的安全员一职。配合项目部安全员现场安全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坚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同时做好项目部布置的安全业内资料。
3.2.3 安全生产教育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项目部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实施办法。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即季节性安全教育与日常安全生产总结教育。由于工程施工地点特殊,作业环境不同于传统行业,作业人员作业及生活固定在船上,这给安全教育培训带来一定难度,项目部结合实际,在每次遇风避风回陆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和季节性安全教育,当长时间在施工现场时,项目部采取点对点安全生产教育即船舶与相应的施工作业点,分批对每条施工船舶上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逐步达到全员安全教育。
3.2.4 安全宣传教育
为营造施工现场安全文化氛围,提高作业人员对现场危险源的认识及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力,项目部在船舶前挂置各类安全宣传牌,在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点及危险源点挂置显著的安全告知牌,安全告知牌是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设计,形象而生动,使现场施工人员通俗易懂。
3.2.5 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工序交接安全交底和交叉作业安全交底,具体如下:
(1) 做好班前安全教育
为减少日常违章现象的重复发生和落实班组长的安全职责,项目部要求各协作单位班组长每天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无论时间长短,但必须要向作业人员要待当日工作内容及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必须配戴的安全防护用品。
(2) 工序交接安全交底
当一个施工班组完成本工序时,必须向下一个班组进行本工序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可随意破坏的交底,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 交叉作业安全交底
当两个施工班组同时在同一地点施工不同工序时,双方安全员或组班组长必须在现场协调指挥,向现场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尽量不要靠近对方作业点,严禁出现一方作业人员在另一方吊装作业区的下方施工作业,双方班组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前进行沟通,并形成记录。
3.2.6 制定施工现场奖罚制度
为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力度,落实安全责任与安全措施,以及杜绝违章行为,项目部根据实际制定施工现场奖罚制度。项目部定期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考核未出现违章、无隐患的班组,进行物质奖励,对出现违章、有隐患且未及时整改的,按制度要求严格进行处罚,并取消评奖资格。
3.2.7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由于本工程大部分为钢结构施工、起重作业、水下潜水作业等等,特种作业活动多。项目部严格把好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这一关,坚持在进场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复审,查看有效期,并进行岗前特种作业知识教育,对上岗后的特种作业人员项目部颁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如“安全护照”证件,督促特种人员持证上岗,项目部实施过程中的督查,严格对无证上岗作业人员进行退场处理。
3.3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项目部对进场的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每台设备进场前进行安全验收,审核合格证及检验证书,并由项目安全部联合工程部对现场设备逐一检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设备员发放合格证,由设备员定期对进场的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
3.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本工程临时用电比较特殊,均采用柴油发电机发电供应,但现场临时用电仍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具体如下:
3.4.1 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方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交底。
3.4.2 施工现场电箱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3.4.3 甲板施工区电缆线铺设规范,采取槽钢覆盖的方法,加垫一层绝缘皮,使电线处于绝缘保护状态,以免被重物碾压。
3.4.4 现场供电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及拆除工作,由专业人员(经有关部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的维修电工)进行,严禁非电工操作。
3.4.5 电工坚持每天的巡检工作,填写巡查维修记录、配电箱日常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
3.4.6 设备员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保证机械设备完好,做到不带病工作。3.4.7 各种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验收,确保安全用电。
3 结结语
通过对东海大桥100兆瓦海上风电基础工程的安全管理难点的分析和实施对策的介绍,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也可以为类似工程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第9篇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安全监督与投资管理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并不构成工程实体,属于施工安全措施范畴。因涉及到方案的设计、审查和专家论证,因此其方案的确定、安全监督,以及其造价的确认与结算等,究竟如何定位和实施,是一个比较难以把握的事。相信大家在很多工程的施工中,都曾不同程度遇见过。现将自己粗浅的理解与大家分享。
一、安全监督
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分项分部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工程,均为危险性较大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因此做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主要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简要介绍如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就是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际情况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作为监理方应及时督促施工方编制上述专项方案,并认真审核后监督执行。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对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督促施工方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专项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会签。审核合格以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级别相适应的安全技术印章,不能仅仅加盖现场项目部印章。因为公司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及单位技术负责人均不受现场项目部管理和约束。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可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应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专项方案经施工方内部审核批准以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专项方案经施工方内部审核批准以后,须组织专家论证,由专家组应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根据《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豫建2010(25)号文件规定,基坑支护为超过7米(含7米)或虽未超过7m,但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划分标准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基坑土质;边坡高度超过15m(含15m)土质边坡高度或虽未超过15m,但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划分标准边坡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筑边坡,其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必须由具备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审查合格后的勘察报告以及边坡与基坑周边的地质情况、周围环境、工程主体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确定设计方案,并由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专家委员组织评审。因此监理方应及时协同和督促建设方或施工方按照上述要求委托设计单位出具深基坑开挖和支护设计方案,并联系和组织专家评审。
督促建设或施工方联系设计单位作好技术交底和工程施工过程的技术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同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查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要求施工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开工前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河南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豫建2010(25)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支护体系的变形监测、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地下水位等的监测应当委托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的工程监测单位承担,监测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监理部须根据每日监测报告及监测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督促施工方及时处理,确保基坑或边坡处于安全状态。
二、投资管理
鉴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上述规定,也给相应投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难题。首先,深基坑基坑属于土方开挖工程的措施费。而作为现场施工的措施费,建设方一般都要求施工方投标时自主报价。这样一来对于固定价格合同,这项费用也按投标报价一次包死。如果属于固定单价合同,则该项费用分解到每立方土的开挖单价中,基坑支护费用总额随着清单工程量数量的变化而变化;如果施工中发生了非施工方原因,导致了清单数量和综合单价发生变化,比如土方开挖深度增大、支护工艺调整等,则应根据合同约定或地方惯例将其作为合同外费用数目合理调整合同价。其次,由于基坑支护方法很多,施工工艺也各有不同,加上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支护方案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因此在投标时对支护方案和施工方法很难预见,这也给投标报价带来了较大难度。第三,对于上述基坑开挖与支护超过7米的,其支护方案还需要请具有岩土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专项施工方法也须组织专家论证。因此,对于该类基坑支护在投标时是无法报价的,因为对其支护方案的确定和施工工艺的选择,均属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难以预见的。因此对于基坑支护的投标报价和投资管理工作,应按以下原则进行。
对于一般风险程度的基坑开挖,按照正常惯例,施工方根据拟采用的施工方案,在投标时合理计算和报价,除非发生非施工方原因导致费用变化,结算时不再调整。
对于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开挖,如果不涉及基坑支护,或即使涉及但数量较少、比例较小和比较简单,能够合理预见,亦按第1条对待。
对于深度超过5米的深基坑支护,如果投标前施工方无法合理预见和确定主要支护方案,则投标报价时就无法准确计算报价。这种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按照拟定做法报价,并尽量详细的体现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待专家论证时,如果方案有较大改动,则应相应调整造价。
当招标文件规定不允许调整时,应在答疑中提出,通过与建设方沟通,通过限值调整或限制条件调整达到合理解决的目的。
对于像上述河南省规定的深基坑支护深度“7米”以上的情况,因为涉及到专业设计和设计论证,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很难在投标时合理预见,因此也就无法合理报价。一般来讲,该部分费用要么由建设方提前按照规定要求设计、论证后,将该部分内容写入招标文件,作为投标报价的一部分;要么施工后另行设计,按实结算。
对于一切非施工方原因导致清单数量增加、综合单价提高或总投资增加的情况,建设方均应合理调整合同额或结算价。
作为建设方、管理方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如下:
认真把握招投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的含义,做到工作有理有据。
招投标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中漏洞较大、歧义较多、前后矛盾,以及明显违反相应关法律法规条款,应本着合理协商、合理合法也,认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有效方式合理调整和补充上述合同文件内容,进一步妥善解决相应费用承担问题。
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合情合理。
第10篇 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编制依据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标准,建立投标项目经理部的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目的是规范和完善企业的职工健康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保证企业经过不断的监视、测量和定期的审核、评审,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2管理机构
2.1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每月由安全部门组织两次职业健康工作的自我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期限进行详细的记录。
2.2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2.3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成立现场急救队,在对外施队施工人员进行进场教育的同时,要进行职业健康及现场急救知识培训教育。
3项目生活卫生管理职责
3.1实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2负责辨识、评价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相应管理方案;
3.3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完成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3.4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目标、指标的监视与测量,法律、法规符合性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实施状态的监视与测量。对搜集的信息、数据,及时向企业主控部门反馈。
3.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与员工、相关方的协商与沟通;
3.6负责识别本单位可能出现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预案并进行响应;
对内审、管理评审及体系运行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做出纠正,执行企业部室制定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3.7负责对分包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
3.8宣传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9指导作业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10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控制措施。
4职业健康控制项目和制度
4.1杜绝土方坍塌事故
4.1.1技术部门要根据勘探报告、土质情况、施工场地情况及季节性施工特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实施。
4.1.2开挖深度超过1.5m的沟、坑、槽,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4.1.3土方开挖深度超过2.0m,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1.4开挖的沟、坑、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4.1.5物资供应部门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设备和物资。
4.1.6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检查、复查和记录。
4.2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4.2.1使用防水卷材或其他热熔卷材作业时,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2.2室内防水作业必须通风良好。
4.2.3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远离明火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并按规定存放。
4.3杜绝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
4.3.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必须合格。
4.3.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横、纵肋、穿墙螺栓等),必须针对浇筑方法计算,选用符合安全技术性能的材料。
4.3.3施工中对特殊工艺、大面积模板的拆除,必须编制模板拆除施工安全方案。
4.3.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并经常检查漏电安全保护系统和装置。
4.3.5电锯、电刨及其它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
4.3.6电锯必须安装定向电源开关。
4.3.7模板拆除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模板拆除前应先向安全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施工。模板拆除中必须设置警界线,有专人监护。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必须加可靠支撑。
4.4避免起重伤害和机械事故。
4.4.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置起重机械,群塔作业要编制《群塔作业安全方案》,起重机进场后要严格按规程进行安装,履行安装验收手续。
4.4.2起重机所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4.4.3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掌握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具备判断和排除各种机械故障的能力;作业前必须检查所有安全装置、机械传动装置的安全状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
4.4.4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熟练掌握信号手势、旗语、哨音和无线通讯指挥设备;正确使用吊、索具,作业前认真检查吊、索具的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进行指挥操作。
4.4.5挂钩工熟悉各种信号手势、旗语、哨音;熟练掌握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正确使用吊、索具,经常检查吊、索具的安全状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信号指挥。
4.5杜绝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4.5.1强化材料供应管理,严把材料进货关。钢管、卡扣必须采购合格分供方产品,进场后由材料员、安全员共同验收,确认产品合格后发放使用。
4.5.2脚手架支搭、拆除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4.5.3脚手架支搭完毕后,必须由技术部门组织安全员、工长、架子班组及使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4.5.4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前由工长亲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6施工洞口、临边防护合格率95%以上。
4.6.1电梯井口:设1.2m高的金属安全防护门;电梯井内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6.2楼梯口: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按规定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4.6.3施工作业面临边、建筑物楼层四周临边,按规定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6.4特殊、重要部位临边防护,由技术部门按规定单独编制安全防护方案。经
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批后实施。
4.7化学及危险品专库存放达100%,其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
4.7.1化学及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通风、防爆、防雷、报警、灭火、泄压、防晒、调温等安全措施。
4.7.2劳动人事及保卫部门要对从事化学及危险品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通过后,准予作业。
4.7.3物资部门要对化学及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使用、回收过程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
第11篇 工程建设部工程管理专责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对基建和改造工程各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掌握各专业工程情况、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技术管理,及时消除工程中出现的危及安全问题,确保工程的安全。
(三)安排工程项目和进度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上级和本公司下发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件、通报、指令,要结合基建和改造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本专业分工范围内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做好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五)负责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
(六)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活动。
(七)负责填写上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第12篇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1)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3)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4)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08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05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3篇 工程项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7
工程项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七)
突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14篇 ehs工程师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营。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监督,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进行纠正。
3、编制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完善安措计划,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4、 具备施工现场的组织指导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理解能力和执行力。
职位要求:
1、2年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了解土建施工/施工用电/重型设备/脚手
架管理等作业。
2、熟练使用exl,ppt等办公软件,能够及时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3、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优先录用。
第15篇 ehs工程师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1、 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营。
2、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监督,有效制止违章作业并及时进行纠正。
3、编制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完善安措计划,开展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4、 具备施工现场的组织指导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理解能力和执行力。
职位要求:
1、2年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了解土建施工/施工用电/重型设备/脚手
架管理等作业。
2、熟练使用exl,ppt等办公软件,能够及时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
3、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优先录用。
第16篇 铁路工程中架桥机安全使用技术管理
[摘 要]随着铁路建设的高速发展,架桥机已广泛应用于混凝土预制梁拼装架设场合,桥梁架设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架桥机的选购及 检验、管理制度的制定、操作运行、安全检查、保养存放、报废等几方面出发,对于施工企业的设备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搞好架桥机的安全技术管理作论述。
1.架桥机的选购及检验
施工企业在选购架桥机时,首先要对桥梁工程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根据桥梁的跨度,预制梁体的重量,桥梁纵坡、横坡、曲线半径、工 程量大小等拟定所需架桥机的技术参数,然后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调研。对初步选择的制造厂家应进行必要的资质审查,即制造架桥机的厂家必须是具备《特种 设备安全许可证》的专业起重机制造企业,其所生产的架桥机在许可证目录之内,并配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合格证》。
2.架桥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政策,通过采用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一系列措施,应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与方法,对架桥机实行综合管 理,做到周密规划、合理配置、精确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定期检验、适时改造、适时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以期在架桥机寿命周期内实 现费用经济、综合效率高,并确保其安全运行,促进项目生产、高效经营。
2.1 架桥机安全技术档案
架桥机使用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架桥机档案包括:(1)架桥机制造厂的生产许可证及明细表(复印件)、产品出厂合格证、监督检验 合格证、型式试验报告及型式试验合格证(复印件)、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等有关资料;(2)安装技术方案、安装作业指导 书、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及其他技术文件;(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和定期检验报告;(4)操作人员证件以及上岗前培训学习记录;(5)日 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2.2 架桥机安全管理制度
要保证架桥机安全运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使作业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应健全与落实特种设备组织管理机构,配置强有力的专业管 理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以适应管理工作要求。制度的建立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周全、切实可行,落实责任人明确,确保制度建立能进行有效执行。管理制度 编制应有如下内容:(1)架桥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3)安全操作技术规程;(4)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 度;(5)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6)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7)架桥机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8)维保、大修、改造、报废制度。
2.3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援救预案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1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以单位领导牵 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紧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判断可能出现的故障、引发的险情 及意外事故,制定出适合本单位架桥机特点的应对措施。该措施应包括对架桥机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 责、分工协作等。同时,应针对应对措施定期组织现场演习。
3.架桥机运行管理
架桥机因梁的重量、尺寸及架梁工艺不同,其架桥机结构也相差较大,但任何厂家生产的架桥机或任何型式的架桥机在安全使用和管理上都有共通之 处。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学习、掌握所架桥机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经当地技术监 督部门培训,并通过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2方面考核,获得证书后,方能上岗操作。操作人员在运行中发现的情况应记录于交接班日记中。架桥机作业必须分工 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职操作员、专职电工,维修保养工。
4.架桥机安全技术检查
架桥机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架桥机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架桥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架桥机安全运行。
4.1 架桥机安全检查内容的重点
重点主要包括钢结构件及连接件,吊钩、吊具、钢丝绳等部位;架桥机各类安全保护装置,电气保护控制系统等要确保灵敏可靠。架桥机在吊装作业、走行前对各关键部位的控制点,实行签证制度,确保各个环节的有相应责任人。
4.2 架桥机的检查检验方法
架桥机的检查方法有2种,一种是感官检查,另一种是利用测试仪器、仪表对设备进行检测。如通过感官检查不能确定和诊断,则应借助仪器进行检 查。常用的仪器、仪表有万用表、液压压力表、经纬仪和水准仪;对架桥机这类起重设备而言,金属结构件测厚仪、非接触式点温仪、超声波探伤仪也经常会使用 到。
4.3 整改和预防措施工程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由设备管理部整理出整改文件,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并立即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并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整改进度、验证整改结果。完成整改后,整改记录应归档保存。
5.回场保养及存放
工程结束后,架桥机回场前,应对其组织检验,并据该回场检验鉴定结果来拟定维修保养计划,确定维修保养项目和维修时间。对缺损的部件、配件应 及时修复或购买。金属结构件锈蚀严重的,应安排除锈上漆。除锈后,上漆工作一般分2步,即底漆和面漆。底漆可选用铁红醇酸底漆或红丹油性防锈漆,面漆可选 用醇酸磁漆,颜色可根据需要而定。架桥机的运行机构电机、减速器、轴承、联轴器等应作为保养重点进行拆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在场内处理。应保证库房或场地安 全、通风、易于排水和尽可能干燥。回场后,架桥机的金属结构部分(主要指主梁、天车、支腿、运梁平车等部件)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整齐。存放时,地面应先 用枕木作支垫,并留有足够的通道方便出入。
6.架桥机的报废
由于使用环境、使用频繁程度、利用率和承载工况不同,所以很难统一规定架桥机的使用报废年限。目前,我国对架桥机的使用年限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条款规定。通行的做法是,架桥机因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使用价值的,在做过检验检测和安全评估后,可作出报废决定。
7.结语
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架桥机正式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畴,同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架桥机的技术标准。与架桥机应用技术的高速发展相比,架桥机的使用管理水平则明显相对滞后,由此引发的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也日益增多。因此,如何 科学地对架桥机进行综合管理,充分发挥其效能,保障安全生产,获取最佳经济效益,已成为设备管理人员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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