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网安全管理现状及美加停电事件的启示
2003-08-14t16:11,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的几大城市发生了大规模的停电事故,其停电范围之大、时间之长、影响之广、危害之深都是史无前例的,被称为“世界电力发展史上最大的事故”。美加大停电事故引起了全球,特别是电力行业的关注,对电网安全问题的关注和讨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事故发生后,世界各地专家学者就停电原因,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分析。作为电务系统的基层工作人员,应从美加大停电事故中吸取什么经验和教训,值得深思和探讨。
1电网安全管理现状
1.1淮安地区电网安全管理的优点
(1)坚持统一调度,这是电网安全运行的根本和基础。特别是统一调度,能大大缩短事故处理的时间。
(2)调度机构统一安排发电、供电设备的检修,不但可以避免重复停电,也可使电网在安全经济的方式下运行。
(3)统一配置和整定电网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无论任何性质的发、供电设备,只要并入电网运行,均根据系统需要统一配置和整定继电保护装置,有利于事故发生时,将其限制在最小范围,而不至于波及全网。
(4)调度员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新分配的调度员均要参加省调度处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每年针对电网的薄弱环节,组织全市联合进行事故演习,从而提高调度员的业务素质及事故处理能力,练就一支高素质的调度员队伍。
1.2电网安全管理存在的隐患
(1)人员的主观因素。首先,部分领导对调度工作不够重视。“重二次,轻一次”,认为调度是很直观甚至简单的工作,因而无法很好地调动调度员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调度员新老更替存在一定问题。培养一名合格的正值调度员,需要2~3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大学毕业生在调度岗位上工作了3年以后,大多竞聘走上管理岗位,调度班常出现人员清黄不接的现象,这对安全生产极为不利。另外,少数调度员缺乏安全责任心,习惯性违章现象不断出现,尤其因调度术语使用不规范而导致电网事故或者使事故扩大的案例时有发生,但仍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值班期间精力不够集中,边工作边忙其它与调度工作无关的事情,极易发生人员责任事故。
(2)电网结构不尽合理。500kv网络不健全,与220 kv电网电磁环网运行,影响220 kv系统的供电能力。并且当500 kv线路故障时,对220 kv网络的压力很大,造成近年来短路容量上升。存在1条线路串接多个变电站的接线方式,供电可靠性低。很多变电站,包括枢纽变,存在大量母兼旁或旁兼母的接线方式,操作不便,不利于事故的快速处理。
(3)发供电平衡方面存在问题。电源建设落后于负荷增长速度,预计江苏电网2004年的用电缺额达27%,外来电力增多,大区域联网导致电网稳定水平降低。
(4)电网建设受经济因素的影响很大。电网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常常为了节省设备投资,而牺牲一定的安全指标。各地区常出现自创的“四不象”接线方式(如有的地区一条线路带2台末端断路器,分别作2段母线的备用),给误操作埋下隐患。至于线路上的t接线更是常见的现象,有时一条线路t接达4个变电站之多,停送电时极易发生遗漏。
2美加大停电的启示
(1)电网和电源必须统一规划,建设适度超前。这是保证电网安全的前提。
(2)电网必须坚持统一调度。各国专家均认为,美加大停电事故的根源在于美国没有一个能够协调组织各地区电力调运的统一的电力系统和调度中心。目前,我国电力体制已实现“厂网分离”,但调度还得坚持统一,各发电厂应该服从电网调度指令,各级调度仍需坚持下级调度服从上级调度的原则,否则在事故时自行其事,难免发生事故扩大而出现美加大停电的现象。
(3)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8.14”症状加大停电,是3条345 kv线路跳闸所引起的一系列连锁的反应所致而这3条线路跳闸的原因均是线路对树放电。淮安电网220 kv线路在2003年也出现过因对通道内路灯放电而跳闸的事件。因而,要加强对线路的巡视力度,对线路通道内的超高树木以及其它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设施,要及时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系,尽早清除。
同时,要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淮安电网2003年由于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而引发的事故占电网运行事故的50%。为此,需依靠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配合,保护电力设施,严厉打击偷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
(4)深入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提高调度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要经常针对电网的当前方式和薄弱环节,开展反事故演习,并使之确实起到提高调度员事故处理能力的作用,而不是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尽量使用dts系统或者电网仿真系统进行演习,以锻炼调度员事故处理时的心理素质。在提高调度员业务水平的同时,要注意加强调度员思想素质的培养,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5)高度重视自动化系统。在当前电网结构日益复杂,电网互联日益密切的情况下,调度员对自动化系统的依赖性越来直工大,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和维护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做到高效、可靠、万无一失。
目前淮安地区的电网自动化程度远不如美国先进,却盲目进行无人值守变电站的改造,有些不适合无人值守或根本达不到夫人值守自动化要求的变电站也被列在改造之列,这就给运行操作特别是事故处理带来不便,大大增加了事故处理的时间。
(6)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取得其对错峰限电工作的支持。2003年出现了“电荒”现象,在市政府、经贸委支持帮助下,制定了错峰限电方案并督促各地区及用电大户执行,使得淮安电网安全度过了一个个用电高峰,经受住了考验。今后供电部门应进一步寻求政府的支持,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束缚,以大局为重,将错峰限电方案落到实处。
第2篇 加强电网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公司《关于加强电网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2022〕528号)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地区电网安全管理基础,提升电网安全管控水平,结合**地区电网和调度运行管理工作特点,制定加强电网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基础知识及技能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素质
1、公司调度、保护、通信专业要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分析职工业务技能培训需求,制定以全面提高基本业务和安全技能为重点的年度培训计划,完善培训、考试及与业绩考核、岗位评级相结合的闭环管理。建立安全培训档案,考试考核不能通过者,暂停其上岗资格。
2、岗位培训要以安全基础知识、安全管理规定、调度规程、现场运行规程以及本专业基本技能为重点,将上述内容融入本专业试题库中,定期组织题库学习、考试,并以班长、班组成员讲课、讨论、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其中基本知识、基本制度、基本技能培训要覆盖全员,做到全员达标。
3、岗位培训要注重实效,可以采取现场考问、讲座、普考、抽考、竞赛、抽查调度业务联系录音点评等多种多样的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鼓励职工通过努力成为技术专家、技能专家等岗位人才。
4、岗位培训要结合各专业特点进行。调度运行专业要注重事故处理预案、反事故演习的培训,运行方式专业要注重电网潮流、稳定和电压分析的培训,调度计划专业要注重用电负荷预测的培训,继电保护专业要注重继电保护装置原理和定值整定的培训,通信、自动化专业要注重装置、系统、网络等原理和应用技术的培训。调度专业还要积极开展现场实习、培训活动,组织调度员到现场,熟悉现场接线方式,了解新设备运行注意事项和现场规程,了解设备的原理、构造、性能、操作方法等,及时掌握设备的实际状况、设备异常运行的特征及处理办法,当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时,能做到迅速、准确的判断和处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二、加强电网全过程管理,着力防止发生电网事故
(一)电网规划及新设备投运管理
1、公司生技部要及时与发策部、基建部沟通,做好对接工作,安排调度系统各有关单位参加电网规划审查会,基建、技改项目的可研、初设审查会,根据电网运行需要,提出规划调整和工程建设进度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使电网规划和设计方案应能适应电网运行方式变化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减轻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实施时使电网运行存在较大风险。
2、针对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电网暴露的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今年迎峰度冬及明年迎峰度夏电网分析诊断活动,进一步查找电网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调度角度提出合理的解决建议,为公司明年的基建、技改项目立项提供电网运行依据。
3、组织调度系统各有关单位参加公司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基建、技改项目计划会、评审会,从电网运行角度提出项目调整、投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利用周生产例会这一平台,加强基建、生产、调度部门的沟通,合理安排停电施工计划,保证基建和重点技改项目按计划投产。
4、加强新设备投运管理。梳理新设备投运管理流程,制订新设备投运管理规定。主动收集新设备运行资料,组织针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计划和停电方案的专项核查,必要时召开专题协调会讨论施工方案和停电方案,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加强电网运行方式
1、加强调度检修工作申请票的管理,按修订后检修工作申请票流程及规定管理,落实检修工作申请票业务流程中各环节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保证调度检修工作申请票全过程管控到位。
2、按时召开公司周检修计划协调会,对各生产单位提出的周检修计划,从电网运行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加强公司周检修计划管理并刚性执行,公司周生产例会批准的周检修计划,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改,并履行更改报批手续;批准检修时限时要考虑突发状况,减少因工作延期造成迟送电等引起的舆情事件。
3、落实检修工作申请票管理流程和规定,规范检修工作申请票申报、接收、批复、执行、评价和考核。坚持在大型、复杂方式批复前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电网风险分析评估预控,保证特殊检修方式下电网安全运行。
4、认真审查检修工作申请票,尤其是停电检修工作申请票必须做到五查,即查工作内容、执行时间、工作单位、停电范围和检修运行方式(接线、保护、潮流分布等)。有疑虑之处应及时向有关人员询问清楚,严把调度安全关。尽可能减少非计划性停电申请,避免在时间紧、操作任务多的情况下造成可能因考虑不周引起误操作事故情况的发生。
5、合理安排年度、节日及主设备检修期间的电网运行方式,根据电网检修方式变化,动态梳理电网安全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订控制措施。针对近期**变500kv综合改造、220kv**变110kv全停、**扩建#2主变、110kv**变扩建#2主变及综自改造期间电网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电网n-1方式下的风险校核,制订并落实应对措施及调度事故处理预案,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6、加强无功电压管理。每月对电网无功平衡和电压进行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落实对策。按季度编制所辖电网电压曲线并按时下达相关单位。
7、加强负荷预测管理。定期开展系统负荷预测、母线负荷预测分析,掌握季节负荷特点、气候变化对负荷曲线的影响,主动了解掌握大用户负荷特点,通过分析研究总结**电网负荷变化的规律,进一步提高负荷预测准确率。
(三)加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
1、加强电网运行监控,做好实时电网分析和当值事故预想,及时调整、处置,保证电网及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前提下,优化安排电网经济运行方式,合理投停电容器,及时修正avc系统控制策略,提高母线电压合格率,降低网损。
2、加强电网操作管理。严格执行《调度操作指令票流程及管理规定》,规范调度操作指令票的拟写、审核、预发、执行和归档流程,调度下令操作前,加强与方式班、检修单位和变电站现场沟通,做到对方式单安排内容不清楚、操作目的不明确,现场设备状态未核对不下令操作。结合交接班制度开展班前班后会,杜绝口头交底,避免交底不全或不清。
3、加强调度运行值班管理。修订《调度运行值班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调度员主、副值之间的分工,调度员必须遵守值班纪律,严格执行调度运行值班制度、调度交接班制度等制度规定,规范调度交接班和操作监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做好电网运行监控、调度操作、异常、事故处理等调度运行值班工作。
4、严格执行联系汇报制度。及时、准确向管辖调度、公司领导汇报电网异常、事故情况,不得瞒报、漏报。电网异常、事故涉及高危客户供电安全的应迅速汇报上级调度及相关领导,并采取措施保障客户供电。
(四)加强电网调度二次系统管理
1、按照公司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管理流程和管理规定计算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复算和审核、批准管理流程中各环节的责任,严格把关,杜绝保护误整定事件的发生。
2、积极开展防继电保护现场 “防误”工作,编制安全措施票、保护定值单管理实施细则及继电保护工程验收规范,组织学习并落实应用,定期对现场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运行状态进行核对。
3、加强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安全自动装置投运前应控制策略核查,投运后要按期检验。**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系统(500kv**变#3、4主变故障联切负荷装置)涉及500kv**变等多座变电站,要按省调专业管理要求定期组织联调,调度运行人员要认真执行已下达的运行管理规定、定值单和现场运行规程。定期开展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和状态核对。
4、加强电力通信管理。要加强电力通信系统维护,保障电网调度运行信息和通迅通道畅通。通信现场工作或影响通信系统运行的其他工作,应按规定向管辖调度提交工作申请。涉及**电网安全稳定控制系统(500kv**变#3、4主变故障联切负荷装置)等安全自动装置通道、继电保护通道以及专用光缆线路的操作,必须履行电网调度检修工作申请票填报手续,批准后方可施工。落实光缆属地化管理,做好网、省公司及公司所属光缆巡视、维护和抢修工作。
5、加强调度自动化管理。完善“自动化设备检修工作流程”,加强调度自动化系统维护,保障电网调度运行信息监视和控制正常进行。严格执行自动化检修工作申请票制度,未经调度机构同意,不得在远动设备及可能影响其运行的二次回路上工作。厂站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发现故障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立即报告对其有调度管辖权的调度机构自动化值班人员,做好相关措施后方可进行处理。
(五)电网运行风险及电网隐患管理
1、贯彻国务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执行《安徽电网运行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安徽电网高危客户调度运行管理规定》,开展正常运行方式及主设备检修方式下n-1故障、同塔多回线路同时故障时的电网风险分析,认真排查**电网减供负荷、电压降低或停电户数达到《条例》中所列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电网隐患2条,并及时从调度角度提出预控措施和电网建设改造建议。今后每年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前均要结合电网结构及负荷变化情况,组织分析排查安全风险,制订预控措施和整改建议。
2、认真开展电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铁路牵引站两路电源均取自同一220kv变电站,**变两路电源均取自**变的实际,调度所要合理安排方式保证其两路电源取自不同的220kv母线,确保n-1故障时可靠供电,并将此电网实际情况书面通知铁路局电力调度,化工厂。
3、加强电网风险管理。针对电网薄弱环节、特殊检修方式及恶劣天气,一要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制订事故处理预案;二要及时发布**电网运行风险预警通知单,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风险控制要求,认真落实保电网措施。
4、定期核查**系统接线图、保护定值、安全自动装置定值及投切状态,确保与现场实际保持一致,做到图实相符。
5、落实省会**市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查评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按《电网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省会、副省级城市地调部分)》标准开展日常工作,积极落实2023年安全性评价中查评出的问题的整改工作,针对去年12月份省调组织 查评发现的问题,制订了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正按期落实整改。
三、落实调度系统各级各类人员职责,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一)领导体系职责
1、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按时参加省公司每周一、三、五生产调度电视电话会议,以会议为平台,分析电网运行问题,安排电网相关工作,解决电网相关问题,全面掌控电网安全运行情况,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
2、调度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定安全工作目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完成工作计划、实现工作目标。每周参加公司生产例会,研究、解决电网运行及安全监督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落实考核。
3、调度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专业特点,认真理解和执行公司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带头执行、落实各项制度、规范,了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解决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电网异常和事故分析工作。
4、加强生产计划刚性管理,保证工作任务安排、分配合理。加强班组和人员工作承载力分析,做到人员数量、人员素质、工作技能要与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相匹配,避免超出班组、人员承载力安排工作。合理安排季节性专业技术检查,与各项常规工作,如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调度安全保障能力评估、电网隐患排查等有机结合,排查影响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并落实整改。
5、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对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培养,提高员工的责任心,形成齐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关爱、平安和谐的安全工作局面。
6、建立调度运行与生产、基建、规划的联系反馈制度,从消除电网安全隐患、保障电网安全方面提出对电网规划、电网建设及设备运维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努力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保证体系责任
1、要切实承担起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生产计划的刚性管理,生产计划变更时,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要建立完善的调度运行核心业务流程,确保核心业务流程各节点、各环节工作审核到位,确保对核心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安全监督到位,确保相关领导对核心业务流程重点工作把关到位。要特别重视检修工作申请票处理、调度操作票拟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调度运行监控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的安全控制。重要工作要有完备的分析支撑和工作方案,杜绝进行没有安全把握的工作。
3、加强反习惯性违章工作,通过对规章制度、事故案例的学习、分析,提高员工反习惯性违章的能力和自觉性。加大对习惯性违章的查处力度,认真排查治理管理违章和行为违章,努力减少人员行为违章等安全隐患。
4、认真进行电网异常、事故的分析,提高分析质量。要从主观和客观方面、管理和技术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或反事故措施。
(三)监督体系责任
1、建立电网安全管理全过程监督机制,对电网规划、电网建设、电网运行的各阶段、各方面进行安全监督。重点监督电网规划方案是否存在安全风险,电网建设过程是否对电网安全造成过大影响,电网运行方式安排风险控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要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调度核心业务流程运转情况的安全监督,加大反违章监督检查力度。要重点对电网风险管控、检修工作申请票、调度操作票、调度日志、调度联系录音、调度运行人员工作状态等进行安全监督。每月召开安全监督情况分析会,针对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相关专业限期整改。
3、要督促开展对电网异常和事故的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分析、处理、考核到位,监督整改或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要督促做好电网异常和事故信息报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时、准确报送信息,严肃调查、处理任何形式的安全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
第3篇 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是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号准确可靠传输、装置正常工作的技术手段,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1.2 本规定做为部颁和省颁通信规程的补充,针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特殊性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在执行部颁和省颁通信规程规定的同时,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进行管理和维护。
1.3 本规定所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是指利用通信传输系统(微波、光纤、电力线载波及通信电缆)传送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号的通道,不包括继电保护专用的高频保护通道、光纤保护通道等。
2 通道管理与分工
2.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作为省公司统管电路,由调度局(以下简称省调)代表省公司对其进行管理,省电通自动化公司(以下简称省电通公司)作为省电力通信网日常运行的指挥部门,协助调度局进行管理。
2.2 维护界面的划分:通信专业内部维护界面的划分按有关通信专业规程执行,通信专业与继电保护等专业维护界面的划分如下:
2.2.1对于经过通信配线架与通信设备相连接的情况,以通信配线架为维护界面,即通信配线架至通信设备部分(包括配线架)由通信专业管理维护,通信配线架至继电保护及稳定装置设备间的通信电缆及以外的部分由相关专业管理维护;
2.2.2 对于没有经过通信配线架而直接与通信设备相连接的情况,以通信设备引出电缆接线端子为维护界面,装在通信设备内的复用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装置的接口设备及引出电缆端子内侧(连接通信设备侧)的运行维护由通信专业负责,引出电缆端子外侧(连接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设备侧)以外的所有环节的运行维护由相应的专业负责;
2.2.3 对与保护合相运行并装在户外的分频滤波器、高频差接网络、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测由通信专业负责,对装在保护屏内的高频差接网络等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维护。
2.2.4 对于在同一条光缆中既有保护专用纤芯,又有通信用纤芯的情况,保护专用光纤通道以保护屏的光缆接头为维护界面。保护屏光缆接头外侧,包括尾纤在内至光纤配线架或光缆线路接续盒部分,由通信专业负责维护;保护屏光缆接头内侧,包括光缆接头及屏体内的所有部分由保护专业负责维护。对于此类光缆线路的维护按照部颁及省颁通信规程规定执行。
2.3 凡需在通信传输系统开设继电保护或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单位,必须在设计阶段向调度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明确所使用通道的电气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录一)。调度局通信部门将根据通信网络情况进行审批,对于同意开设的通道,由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下发电路安排通知,省电通公司按通知制定电路方案并组织实施。
2.4 新建的继电保护或安全稳定装置通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由省电通公司组织、相关局厂配合对通道进行性能调测,合格后交付用户使用,调测结果由省电通公司存档备查。
3 通道的日常管理维护
3.1 省电通公司作为省电力通信网日常运行的指挥部门,要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档案资料,通信调度要掌握通道的连接及相关设备情况。
2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维护和管理,要建立健全所辖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档案资料,并在相关设备上设明显标志,值班员必须熟悉通道的具体连接。
4 通道的计划检修
1 对于涉及中断500kv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计划检修,必须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4.1.1 各级维护单位经本部门通信调度提前一个月向省电通公司通信调度(以下简称省通调)提出书面申请。
4.1.2 省通调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就此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电路中断原因、中断时间、确保通道按时恢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报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办理有关专业的汇签手续(见附录二)。
4.1.3 汇签后,由调度处向东电提出申请,得到东电批复后,由调度处电力调度值班员对省通调下达工作命令。
4.1.4 省通调接令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批复方案实施,通道恢复正常并经相关专业验证后,省通调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报告,由省电力调度向网调汇报。
4.2 对于涉及中断22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计划检修,必须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4.2.1各级维护单位若对通信设备检修需中断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时,必须经本部门通信调度提前一个月向省通调提出书面申请。
4.2.2省通调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就此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电路中断原因、中断时间、确保通道按时恢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报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办理有关专业的汇签手续(见附录)。
4.2.3汇签后由省电力调度值班员下令,省通调接令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批复方案实施,通道恢复正常后,省通调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报告,由省电力调度通知用户恢复相关装置功能。
4.3 未经调度局汇签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中断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
5 通道的异常处理
1 各维护单位如发现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出现异常,应立即向省通调报告,并对异常现象、处理过程详细记录。
2通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并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汇报,同时要做好记录。
5.3 通道异常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及时排除故障恢复通信。对于在现场不能恢复正常通信的情况应本着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可采取临时措施将通道沟通,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向省通调汇报(可利用电话汇报,但双方要进行记录),省通调立即编制通道中断临检方案按4中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施批复后的方案,直至通道恢复正常。
5.4 各运行维护单位对故障电路处理完毕后,两日内将电路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和恢复时间等以书面形式向省通调报告,省通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汇报。
6 考核
6.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故障评价分为事故和障碍两种,其中事故和障碍的定义按部颁及省颁通信规程规定执行。
2 全省全年不得发生事故。
3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统计评价,每月以《通信月报》下发,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通信月报》的有关规定,按月逐级上报统计情况。
7 附则
1本规定自1999年6月5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第4篇 电网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CSG210023-2011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11Q/CSG210023-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2011-05-18
实施2011-05-18
发布
目次
总则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3
职责3管理内容与方法4
附则8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规程考试管理规定
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规范公司系统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促进员工主动学习和掌握安全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特制定本规定。
1.2公司系统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工程施工、调试、工程设计和监理等)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所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下级单位领导人员、下级单位安监部负责人等参加安全规程考试,并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下级单位认真组织安全规程考试工作。
1.3参与公司系统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商以及分包商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现场。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还应另行参加工作现场设备运行单位(部门)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后,方能履行其职责。工程发包单位在与负责施工的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本条内容作为合同内容之一进行约定。
1.4安全规程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生产管理、电力建设管理、变电运行、检修试验、二次系统、线路运检、调度、用电综合、发电运行、发电检修、变电建设、线路建设、水电建设、“三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15种。各单位应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针对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适当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系统所有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其他单位根据相关人员岗位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DL560-199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5009.2-200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Q/CSG210001-2011)
术语和定义无。
职责
4.1安全监察部门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规程考试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规程考试计划和方案。
(2)负责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题库。
(3)负责安全规程考试的命题、阅卷、分析总结工作。
(4)协助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和实施安全规程考试。
(5)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6)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4.2人力资源部门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是安全规程考试的组织实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本单位安全规程考试的组织实施、建档等工作。
(3)负责协调和落实安全规程考试所需的资源。
(4)负责建立、维护安全规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5)协助安全监察部门制定安全规程考试方案。
4.3工程项目管理部门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是相关工程项目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的具体负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的出题、监考、阅卷、建档和总结等工作。
(3)负责建立、维护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题库。
(4)负责监督承包商和分包商在施工中不得使用考试不合格人员。
4.4设备运行单位(部门)
设备运行单位(部门)是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的具体负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
(2)负责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安全规程考试的出题、监考、阅卷、建档和总结等工作。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考试对象
5.1.1公司总部组织综合管理类和生产管理类考试。
(1)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公司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系统运行部领导,南网科研院、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领导,参加综合管理类考试。
(2)公司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其他人员,系统运行部(南网总调)、南网科研院、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等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3)到公司参加事故“说清楚”会议的人员,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5.1.2系统运行部(南网总调)、南网科研院组织本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生产管理类考试;组织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与岗位要求对应类别的考试。
5.1.3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组织本部安监部、生技部、基建部、农电部、市场部等部门人员,直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中调、电科院、试验院、设计院、供电局、超高压局、发电厂、输变电工程公司、运检公司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基建、农电、营销的领导及安监部门负责人,参加生产管理类或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5.1.4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公司、各省公司直属的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生产管理、电力建设管理、变电运行、检修试验、二次系统、线路运检、调度、用电综合、发电运行、发电检修、变电建设、线路建设、水电建设类等考试。参考人员及考试类别如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生产管理类考试。
(2)电力建设管理人员参加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
(3)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参加“三种人”考试。
(4)变电运行、维护人员参加变电运行类考试。
(5)变电检修、试验、化学等专业人员参加检修试验类考试。
(6)保护、通信、自动化、仪表、测量等专业人员参加二次系统类考试。
(7)输电和配电运行、检修人员参加线路运检类考试。
(8)调度人员参加调度类考试。
(9)用电检查、业扩报装、抄表、装表接电人员参加用电综合类考试。
(10)发电厂运行人员参加发电运行类考试。
(11)发电厂检修人员参加发电检修类考试。
(12)施工建设单位变电施工人员参加变电建设类考试。
(13)施工建设单位线路施工人员参加线路建设类考试。
(14)施工建设单位水电施工人员参加水电建设类考试。
5.1.5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参加相应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1.6设备运行单位(部门)按照上述规定,组织承包商和分包商“两种人”参加相应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2考试内容
安全规程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参见附录A)。
5.2.1综合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的基本要求。
5.2.2生产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涉及安全生产管理流程、工作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5.2.3电力建设管理类考试重点考查电力建设规章制度、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电力建设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工作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5.2.4其他类别考试结合相关专业、岗位、工种特点和安全工作要求,重点考查行业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规程的熟悉掌握与具体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5.3考试要求
5.3.1考试时间
(1)综合管理类安全规程考试每两年组织一次,其他类考试每年一次。
(2)各级安全规程考试工作应在每年一季度内完成。
(3)脱岗(转岗)人员、实习人员、新人员等安全规程考试应在上岗前完成。
(4)承包商和分包商人员安全规程考试应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完成。
5.3.2考试题型
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包括:应知应会部分和综合分析部分。
(1)应知应会部分满分为100分,包括选择题(单选题20题、多选题10题,满分80分),判断题(10题,满分20分)。本部分答题时间为60分钟。
(2)综合分析部分满分为50分,包括案例分析题(1题,满分30分),论述题(1题,满分20分)。本部分答题时间为50分钟。
5.3.3考试形式
(1)安全规程考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2)应知应会部分考试各单位应逐步从书面考试过渡到采用计算机网络进行考试,考题从计算机题库中随机抽取。
(3)综合分析部分考试采用书面答卷的方式。
5.3.4考场纪律
(1)安排充足人员监考,严肃执行考场纪律。
(2)对考试舞弊、无故缺考、冒名顶替等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一律按照考试不合格处理,性质严重的应予以通报批评。
5.3.5
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同时达到以下标准的为合格:
(1)应知应会部分得分100分。
(2)综合分析部分得分30分及以上。
5.3.6补考规定
(1)第一次考试不合格人员,一周内参加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2)第一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所在部门或班组组织学习,一周内参加第二次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3)第二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离岗培训一周,两周内参加第三次补考。补考合格前,不得从事现场作业。
(4)第三次补考不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转待岗培训,直至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5.3.7档案管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完善员工安全规程考试档案,并统一管理。
5.3.8总结分析
每年二季度内,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安全规程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积极落实,同时持续改进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库。
5.4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员工经过本单位年度相应类别安全规程考试合格的,在公司系统其他单位所辖场所工作时,可不再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同一类别的安全规程考试。
5.5公司安全监察部每年组织对本规定进行回顾,必要时进行修订。
附则
6.1本规定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6.2各单位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6.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安全规程考试学习参考资料
安全规程考试出题范围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参考资料:
一、安全生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二、安全生产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电网调度条例》
《电力监管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三、安全生产规章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南方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供电营业规则》
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
五、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激励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问责规定》
《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线路部分)
《电气操作导则》
《变电运行管理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架空线路及电缆运行管理标准》
《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5篇 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建设”体系建设和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规范公司系统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制订,明确基建安全基本原则、管理目标、职责分工、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执行的基础性、原则性制度。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地市公司级单位(包括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支撑实施机构、地市供电企业、公司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包括县供电企业、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子企业),公司系统新建、改扩建输变电工程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电源工程项目及相关参与方。
第四条 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应贯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公司及所属单位将基建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基建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实行基建安全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所属企业承接公司系统以外工程建设(含境外工程)业务时,应同时遵循相关行业、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第二章 基建安全职责
第六条 公司按照“大建设”体系建设要求设置基建管理机构,分层分级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按项目设置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明确项目管理安全职责。
第七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立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三)确定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目标,指导省公司级单位层面的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组织开展基建安全标准化、基建安全风险防控、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基建安全检查、竞赛交流工作。
(五)建立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收集、发布公司基建安全管理信息。
(六)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
第八条 公司总部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一)国网安质部负责监督、检查与评价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二)国网交流建设部负责公司特高压及跨区交流电网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公司直流输电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公司成立的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相应工程的安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所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所属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安全工作。
(二)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下设安全管理处室,配备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三)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落实。
(五)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六)组织在建项目及所属设计、监理、施工、调试企业推进基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落实公司关于分包管理具体要求,开展在建工程及所属企业的分包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基建安全教育培训、基建安全检查和竞赛交流活动。
(九)负责基建安全信息管理,组织收集、分析、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十)负责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所属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对本单位所属施工、监理企业承揽的本单位以外的工程建设任务,履行企业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十二)对本单位投资或控股的建设项目履行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职责,对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条 地市(县)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企业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所属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安全工作。
(二)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持续改进和完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
(三)开展基建安全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组织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及所属设计、监理、施工企业推进基建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五)落实公司关于分包管理具体要求,开展在建工程及所属企业的分包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建安全教育培训、基建安全检查和竞赛交流活动。
(七)负责基建安全信息管理,组织收集、分析、上报基建安全信息。
(八)负责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所属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对负责建设管理的项目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管理职责
(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安全负责,承担项目建设安全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
(三)对满足“同时有三个及以上施工企业(不含分包单位)参与施工、建设工地施工人员总数超过300人和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条件的单项工程(针对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可视为两个单项工程),负责(或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四)项目法人单位基建管理部门(或建设管理单位)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业主项目部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担任副主任,安委会其他成员由工程项目监理、设计、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及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组成。
(五)负责指导项目安委会组织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基建安全工作的规定,决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多个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保留会议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必要时聘请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六)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按规定计列安全费用,确定合理工期,按基建程序组织工程建设。
(七)在工程招标与合同签订工作中,明确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要求和安全考核奖惩措施,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八)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组织或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九)直接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时,履行建设管理单位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下同)管理职责,各单位所属经研院、所配合履行项目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基建安全管理机构(专责),健全基建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
(二)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年度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受项目法人委托,履行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工程项目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保证措施,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四)参加项目法人组建的安委会工作,或受项目法人委托组建项目安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五)组建业主项目部,负责落实本单位及工程项目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或委托业主项目部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
(六)受项目法人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证件、批件。提供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完成征地、拆迁和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及平整场地);提供扩建工程运行场地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为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提供保护。
(七)参加招投标工作,受项目法人委托,签订合同和安全协议。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合同约定,足额投入参建项目施工安全费用。
(八)督促监理、设计、施工等项目参建企业严格履行相关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撤换。
(九)组织开展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监督施工、监理单位分包管理工作的履约情况。
(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十一)参与基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帐(见附件4)。
(二)参加工程项目安委会,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落实安委会会议决定。
(三)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批准施工项目部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批准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考核奖惩措施。
(四)审批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分包计划和申请,上报项目分包动态信息,监督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安全的全过程管理。审批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检查施工项目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工作。审批施工项目部安全费用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现场使用情况。
(五)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组织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六)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组织监理、施工项目部对工程项目关键工序及危险作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价,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并监督落实。
(七)组织安全检查活动,监督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情况。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管理竞赛活动。
(八)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称职的施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理人员,提出撤换要求。
(九)负责工程项目安全信息的收集与报送。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评价工作。负责对设计单位和施工、监理项目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价。
(十)参与并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企业责任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开展勘察设计,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
第6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等制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1.4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装置管理及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1.5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
2.1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2.2 中国电科院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每年三月底前发布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
2.3 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2.3.1 工作小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3.2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3.3 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2.3.4 每年二月底前向国家电网公司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见附录)、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抄送中国电科院。
2.3.5 每年召开一次防止电气误操作专业会议。
2.3.6 审定所辖(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2.3.7 组织或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3.8 负责所辖(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2.4 各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2.4.1 工作小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4.2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4.3 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4.4 每年一月底前向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见附录)、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2.4.5 将防误装置大修、维护和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本单位反事故技术措施。
2.4.6 组织防误装置技术培训。
2.4.7 参加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
2.5 检修、基建、调试等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对所从事的作业任务和过程中涉及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负责。
3.管理措施
3.1 设备停复役申请
电气设备停复役申请应充分考虑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安全要求,其工作流程应满足各级调度部门的有关规定。
3.2 操作票管理要求
3.2.1 操作票的填写、审核和使用及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
3.2.2 倒闸操作典型操作票的编写、审核、批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有关要求。
3.3 倒闸操作管理要求
3.3.1 基本要求
3.3.1.1 操作人员应考试合格且名单经运行管理单位批准公布。
3.3.1.2 现场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和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
3.3.1.3 一次系统模拟图或电子接线图应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3.3.1.4 应具备齐全和完善的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规范的调度操作术语。
3.3.1.5 应有确切的操作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3.3.1.6 应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
3.3.1.7 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3.3.2 基本步骤
3.3.2.1 操作人员按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3.3.2.2 经审票并预演正确。
3.3.2.3 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3.3.2.4 接受调度发布的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3.3.2.5 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3.3.2.6 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与操作票内容相符并打勾。
3.3.2.7 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
3.3.2.8 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3.4 防误装置管理原则
3.4.1 防误装置选用原则
3.4.1.1 防误装置应简单、可靠,操作和维护方便。
3.4.1.2 防误装置应实现“五防”功能:
1)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触头;
3)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4.1.3 “五防”功能除“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现阶段因技术原因可采取提示性措施外,其余四防功能必须采取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指:在设备的电动操作控制回路中串联以闭锁回路控制的接点或锁具,在设备的手动操控部件上加装受闭锁回路控制的锁具,同时尽可能按技术条件的要求防止走空程操作。
3.4.1.4 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并经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鉴定的产品。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试运行考核后方可推广使用。新型防误装置的试运行应经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同意。
3.4.1.5 变、配电装置改造加装防误装置时,应优先采用微机防误装置或电气闭锁方式。
3.4.1.6 新建变电站、发电厂(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防误装置优先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五防”的方案:
无人值班变电站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远方操作的强制性闭锁。
3.4.1.7 高压电气设备应安装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装置的性能、质量、检修周期和维护等应符合防误装置技术标准规定。
3.4.1.8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应具有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电气设备的电动或手动操作闸刀必须具有强制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功能。
3.4.2 防误装置的构成及使用要求
3.4.2.1 微机防误装置
1) 微机防误装置应满足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和(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687-1999)》的要求。
2) 应做好微机防误装置一次电气设备的有关信息备份。当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备份,以满足防误装置发生故障时的恢复要求。
3) 应制定微机防误装置主机数据库和口令权限管理办法。
4) 现场操作通过电脑钥匙实现,操作完毕后应将电脑钥匙中当前状态信息返回给防误装置主机进行状态更新,以确保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对应。
3.4.2.2 电气闭锁
电气闭锁是将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设备的辅助接点接入电气操作电源回路构成的闭锁。接入回路中的辅助接点应满足可靠通断的要求,辅助开关应满足响应一次设备状态转换的要求,电气接线应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要求。
3.4.2.3 电磁闭锁装置
电磁闭锁装置是将断路器、隔离开关、隔离网门等设备的辅助接点接入电磁闭锁电源回路构成的闭锁。接入回路中的辅助接点应满足可靠通断的要求,辅助开关应满足响应一次设备状态转换的要求,电气接线应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要求。
3.4.2.4机械闭锁装置
机械闭锁装置是利用电气设备的机械联动部件对相应电气设备操作构成的闭锁。机械闭锁装置应满足操作灵活、牢固和耐环境条件等使用要求。
3.4.3 防误装置解锁管理要求
3.4.3.1 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解除防误装置功能的电气操作,均视作解锁。
3.4.3.2 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解锁工具(钥匙)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内容包括:倒闸操作、检修工作、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装置异常等情况下的解锁申请、批准、解锁监护、解锁使用记录等解锁规定:微机防误装置授权密码和解锁钥匙应同时封存。
3.4.3.3 正常情况下,防误装置严禁解锁或退出运行。
3.4.3.4 特殊情况下,防误装置解锁执行下列规定:
1) 防误装置及电气设备出现异常要求解锁操作,应由设备所属单位的运行管理部门防误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确认需要解锁操作,经专责人同意并签字后,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锁操作。
2) 若遇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解锁操作,可由变电站当值负责人或发电厂当值值长下令紧急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并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记录使用原因、日期、时间、使用者、批准人姓名。
3) 电气设备检修时需要对检修设备解锁操作,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值值长批准,并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监护下进行。
3.4.4 防误装置日常管理要求
3.4.4.1 防误装置日常运行时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检修维护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和专门单位负责;检修项目与主设备检修项目协调配合。
3.4.4.2 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局)或发电厂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到防止电气误操作逻辑闭锁软件的更新升级(修改)时,应首先经运行管理部门审核,结合该间隔断路器停运或做好遥控出口隔离措施,报相关供电公司(局)或超高压公司(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升级后应验证闭锁逻辑的正确恢复,并做好详细记录及备份。
3.4.4.3 运行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做到“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3.4.4.4 防误装置管理应纳入厂站现场规程。防误装置投运前,应制定现场运行规程及检修维护制度,明确技术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和巡视内容等。运行和检修单位(部门)应做好防误装置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误装置的基础资料、台帐和图纸。
3.4.4.5 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验收投运,对于未安装防误装置或防误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运行单位或有关部门有权拒绝该设备投入运行。
3.5 设备检修中的操作规定
设备检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的操作,不得改变运行系统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并且一般应采用常规操作方法在安全措施范围内进行。若采用非常规操作方法,应经现场当值运行人员许可并在监护下进行。
3.6 接地
3.6.1 接地的定义
3.6.1.1 操作接地是指改变电气设备状态的接地。操作接地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3.6.1.2 工作接地是指在操作接地实施后,在停电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对可能来电(含感应电)的设备端进行的保护性接地。
3.6.2 操作接地线的使用和管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
变、配电站内操作接地线的挂设点应事先明确设定,并实现强制性闭锁。
3.7 工作接地线的管理
3.7.1 在变、配电站内工作,外部人员不得将任何形式的接地线带入站内。工作中需要加挂工作接地线,应使用变、配电站内提供的工作接地线。运行人员应对本站内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3.7.2 在线路上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对本作业班组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4.技术措施
4.1 防误装置的技术原则
4.1.1高压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钥匙)。
4.1.2 防误装置的结构应满足防尘、防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和户外防水、耐低温要求。
4.1.3 防误装置不得影响所配设备的操作要求,并与所配设备的操作位置相对应。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断路器、隔离开关等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如合闸时间、分闸时间、分合闸速度特性、操作传动方向角度等);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微机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或干扰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通讯设备的正常工作。
4.1.4 防误装置使用的直流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交流电源应是不间断供电电源。
4.1.5 电磁锁应采用间隙式原理,锁栓能自动复位。
4.1.6 微机防误装置的机械挂锁应采用防锈和防腐材料制作。远方操作中使用的微机防误装置电编码锁必须具有远方遥控开锁和就地电脑钥匙开锁的双重属性。
4.1.7 微机防误装置的操作钥匙应具有经授权密码可跳过当前操作步骤的功能。电脑操作钥匙还应具有对同一地址码的电编码锁和机械编码锁进行开锁的双重属性。
4.1.8 通过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主站远方遥控操作、就地操作实现“五防”强制闭锁功能。
4.1.9 满足多个设备同时操作的要求,可实现多任务并行操作的方式。
4.1.10 对使用常规闭锁技术无法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的设备(如联络线、封闭式电气设备等),宜采取加装带电显示装置等技术措施达到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
对采用间接验电的带电显示装置,在技术条件具备时应与防误装置联接,以实现接地操作时的强制性闭锁功能。
4.1.11 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电气闭锁回路应直接使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严禁使用重动继电器。
4.2 计算机监控系统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
4.2.1 中央计算机监控系统防误闭锁功能应实现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的实时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当这些功能故障时应发出告警信息。
4.2.2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电气设备的远方和就地操作应具备完善的电气闭锁功能,或间隔内的电气闭锁加覆盖全站的可实现遥控闭锁的微机“五防”功能。若具有前置机操作功能的,亦应具备上述闭锁功能。
4.2.3 操作控制功能可按远方操作、站控层、间隔层、设备级的分层操作原则考虑。无论设备处在哪一层操作控制,设备的运行状态和选择切换开关的状态都应具备防误闭锁功能。
4.2.4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具有操作监护功能,以允许监护人员在操作员工作站上对操作实施监护。
4.2.5 当进行rtu校验、保护校验、断路器检修等工作时,应能利用“检修挂牌”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对此断路器进行遥控操作。
当一次设备运行而自动化装置需要进行维护、校验或修改程序时,应能利用“闭锁挂牌”闭锁计算机监控系统对所有设备进行遥控操作。
4.2.6 运行人员在设备现场挂、拆接地线时,应在“一次系统接线图”上对应设置、拆除模拟接地线,以保持两者状态一致。在设备上挂拆接地线,若设有联闭锁软件,则该接地线挂拆应参与闭锁判断。所有设置、拆除模拟接地线,均应通过口令校验后方可执行。
5.二次设备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原则要求
5.1 对压板操作、电流端子操作、切换开关操作、插拔操作、二次开关操作、按钮操作、定值更改等继电保护操作,应制定正确操作要求和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5.1.1 保护出口的二次压板投入前,应检查无出口跳闸电压、装置无异常、无掉牌信号。二次压板应有醒目和位置正确的标牌(标签)。
5.1.2 涉及二次运行方式的切换开关,如母差固定联接方式切换开关、备用电源自投切换开关、电压互感器二次联络切换开关等在操作后,应检查相应的指示灯或光字牌,以确认方式正确。
5.1.3 二次设备的重要按钮在正常运行中,应做好防误碰的安全措施,并在按钮旁贴有醒目标签加以说明。
5.1.4 应对不同类型保护制定二次设备定值更改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微机保护改变定值区后应打印或确认定值表,调整时间继电器定值时应停用相关的出口压板,时间定值调整后应检查装置无异常后再投入出口压板等。
5.2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及相关管理规定。
6.附则
6.1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结合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和南方电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一号令的精神,结合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1.3 本办法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所涉及的有关工程。凡是参与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本办法。
1.4 各子公司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同时进行,使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5 负责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的项目单位(包括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下同)应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树立“安全施工,人人有责”的观念。
1.6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预防。
2 管理机构
2.1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安全施工实行分级管理。南方电网公司为系统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安全归口管理单位。各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并负责指导各级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地级市和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2 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要成立以各建设项目单位为主、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相关的安全工作任务。
2.3 建设项目单位要确定承担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安全监察职能的机构或部门(以下简称安监职能部门)。在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期间,各单位的三级安全网(企业、站队(工区)、班组(站所))可适当增加具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安监员。
3 责任制
3.1 南方电网公司:
3.1.1 制定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办法。
3.1.2 监督、检查各建设项目单位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2 建设项目单位:
3.2.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2.2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本单位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统计及上报制度,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并定期进行施工安全工作考核。
3.2.3 深入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安全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施工安全没有保证及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责令停工整顿,限期整改。
3.2.4 审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制定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方案。
3.2.5 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安全工作的支持。
3.2.6 在招标文件中或确定施工承包单位时,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提出明确要求,并审查施工、勘测设计单位的安全资质等级;确保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
3.2.7 要求施工单位有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施工基础条件,要求和协助施工单位按基建程序和施工程序施工。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问题。
3.2.8 参加施工单位对所发生死亡、群伤或其他影响较大的事故的调查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督促改进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3 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工作中,要把对施工安全的监理作为与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同等重要的工作来考虑。
3.3.1 在编制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时,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制定具体的监理内容、监理措施和监理办法。
3.3.2 在工程监理时,要在监理记录中反映对施工安全的监理内容。对于监理中发现的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措施不符合现场安全要求,或施工人员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行为,以及电力设备存在的不能满足电力建设与安全运行的问题,有权提出监理意见,予以纠正,并及时向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通报。
3.4 设计单位:
3.4.1 设计单位应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于设计工作的全过程;从方案制定到设备选型等方面,都要尽可能为安全施工创造条件。
3.4.2 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有关标准。并满足反事故技术的要求,保证工程投产后的安全生产要求。
3.5 施工单位:
3.5.1 在承建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时,必须与建设项目单位签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承担承建范围内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3.5.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行业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5.3 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施工的安全保证和安全监督体系,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
3.5.4 要设置现场安全专职或兼职人员,监督本单位作业人员施工的全过程。派驻现场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程技术人员应通过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5.5 在开工前必须将编制的施工安全措施报建设项目单位,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3.5.6 与建设项目单位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确定安全技术措施。
3.5.7 施工前,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本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规程的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施工时,要按劳动保护规定为参加施工的人员配备足够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3.5.8 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保证机械器具完好,对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差,或不能保证安全施工的,有权拒绝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施工安全。
3.6 施工班(组)长:
3.6.l 领导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直接负责。
3.6.2 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坚持安全日活动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情况,合理分工,坚持班前会制度(安全交底),班后会小结和现场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3.6.3 经常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检查本班(组)工地现场安全情况和设备、工具完好情况,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护,及时纠正习惯性违章和冒险作业。
3.6.4 组织本班(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进行讨论,对批准后的施工安全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
3.6.5 负责解决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遇有严重或较大危险情况要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部门,对于发生的事故,要负责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和安监职能部门。
3.6.6 开工前要向全体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当天工作内容及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严防发生意外。工作中要做到监护职责到位。
3.7 施工人员:
3.7.1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措施,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3.7.2 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及防护用品,使用前后应进行检查核对。对不熟悉的非本专业使用的工器具及新型机械,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操作,否则不得操作。
3.7.3 工作前应对施工现场迸行检查,认真执行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中,将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工作负责人汇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7.4 认真参加安全日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施工措施建议,并自觉执行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程。
3.7.5 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纠正习惯性违章;有权拒绝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及违章操作的指挥。
3.8 安监职能部门及其人员:
安监职能部门对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实行全过程安全监察。
3.8.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反事故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3.8.2 组织编制本单位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规定、办法和细则,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3.8.3 负责参与各参建单位施工安全联系制度建设,保证各项规定和措施的落实。
3.8.4 监督、检查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的施工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重点是监察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和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整改。
3.8.5 参加与协助由本单位领导组织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 原则的落实,并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3.8.6 组织开展施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对安监人员和施工人员培训工作。
3.8.7 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安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行为,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工作,并在形成事故调查结论中参与意见。
3.9 工地(班组)专(兼)职安全员:
3.9.1 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在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3.9.2 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整改。
3.9.3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3.9.4 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3.9.5 协助领导做好施工安全宣传、安全日活动布置和安全检查工作,对于检查的问题应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4 安全措施
4.1 安全技术措施
4.1.1 在编制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可根据施工具体项目或分段编制),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与施工同步执行。
4.1.2 在保证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计划中所需的安全工器具;应由安监职能部门确认后方可购置。
4.1.3 在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技术措施:停电(断开电源)、验电、挂接地线、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
4.2 安全组织措施
应严格执行下列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现场看守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制度,工作终结、验收和恢复送电制度。
4.3 安全施工措施
4.3.1 所有建设与改造工程必须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否则不得开工。
4.3.2 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在运行区域内的带电作业等工程,都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专责人负责,并经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
执行过程中应有专人把好安全关。
4.3.3 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工程的主要危险点,并有针对性的采取防护措施。
4.4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制定的“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现场安全措施”。
5 安全检查与例行工作
5.1 南方电网公司、各项目法人单位将不定期对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5.1.1 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了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做到了“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
5.1.2 检查施工管理:施工中是否执行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机构是否发挥了基本功能。
5.1.3 检查施工安全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作业,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5.1.4 检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5.2 建设项目单位应派专人进驻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必要时可下达习惯性违章作业处罚单,并上报有关部门。
5.3 地(市)、县(市)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单位每月至少两次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5.4 做好下列例行工作: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开工会和收工会、安全检查和安全通报。
6 临时工安全管理
6.1 各单位应制定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管理制度,规范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的形式、内容、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各有关方应承担的责任。
6.2 加强对承包方的资质审查,依法签定施工合同,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单位不准参加投标。
6.3 承包方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管理人员或施工监理人员应予制止,并根据合同进行处罚。
6.4 施工单位雇佣的临时工应办理用工手续。长期临时工应经过体检、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依法签定用工合同,方可录用、上岗,并建立档案。对于短期协助挖坑、立杆、放线等工作的农民工,施工单位应与被雇主(乡、村或个人)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与培训。
6.5 临时工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交代清楚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及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当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和监护下进行。短期临时工要有正式职工带领工作。
6.6 长期临时工应纳入本单位职工范围进行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按国家规定和本行业管理标准执行。
7 事故调查处理
7.1 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程》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及时上报。对于发生的特大、重大事故,人身死亡、两人以上施工人员重伤和性质严重的设备损坏事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南方电网公司。
7.2 工程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共同作好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本着“四不放过” 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形成准确完整的事故报告,向有关方面进行通报。
8 考核与奖惩
8.1 各建设项目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安全施工工作制定安全施工目标,定期逐级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8.2 各单位要按照以责论处的原则制定安全施工奖惩办法,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中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一定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罚。
8.3 南方电网公司将不定期对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施工安全情况进行通报。
9 附则
9.1 各子公司可按本办法,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9.2 本办法用于加强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农村电网和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内部安全管理,规范安全工作行为,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9.3 本办法若与国家颁发的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9.4 本办法由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
9.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电网安全生产管理特性分析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下和供电企业的积极努力下,电网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电网的建设与投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并具有点多、线长、面广、技术要求高、运行不间断等特点,电网运行仍受自然环境、设备、人员素质、外力破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必须始终重视电网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电网生产大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有效地降低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
电网安全生产管理的特性分析
电网安全稳定被破坏会带来极大的危害,这决定了构建电网生产大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电网作为电力产供销的平台和渠道,关系和影响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尤其是电网安全稳定被破坏时,涉及到千家万户,影响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对国民经济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远大于供电企业本身受到的损失和影响。
电网安全生产管理的广泛性,决定了构建电网生产大安全管理体系的艰巨性。电网安全生产是一个庞大、复杂,变数多,且理论性、操作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从目前来看,仅靠供电企业自身的能力,还难以保证电网百分之百地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一是电网安全生产管理比较宽泛,除能源、交通等因素对发电继而对电网安全生产产生影响外,电力的输、变、配、用等多个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电网的安全与稳定;二是由于电网覆盖面大,部分线路地处自然环境恶劣区域,巡查维护困难,偏远地区更是如此;三是由于电网企业本身无行政执法权,电力设施的保护等工作,需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才能形成威慑力量。
电网安全生产问题的敏感性,决定了构建电网生产大安全管理体系的紧迫性。电网一旦突发事故,对社会政治、经济方面以及人民的生活方面的影响也是突发的,而事故后的恢复时间有时需要几十个小时。这种突发而至的电力事故,其所具的敏感性较强。履行社会责任,保供电、保稳定,已成为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电网安全是保障供电的基础和前提,因而构建电网生产大安全管理体系,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具有紧迫性。
电力生产的高危性及电网事故的瞬时性,决定了加强电网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期性。电力行业是高危险性行业,电网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随时会遇到挑战,这种挑战不仅来自于供电企业内部,也存在于供电企业的外部运行环境。电力产、供、销同时完成的特性,决定了电网发生稳定破坏仅需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因而电网事故具有瞬时性和难以预测性。这也就决定了加强电网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长期性工作。而这种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没有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仅仅依靠供电企业独立承担是远远不够的。
电网安全生产管理的应对措施
加强电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是强化完善电网结构,加强设备的维护与改造力度。在强化基础工作的同时,还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提高电网的应急能力。应加强应急管理,深化实战演练,实现应急预案体系结构、编制流程、评审发布、上报备案、培训演练、修订更新等各项工作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应急指挥中心的功能,提高电网事故的指挥协调能力及快速反应能力;抓好应急物资与装备建设,定期清理补充应急所需的设备、备品备件,完善抢险装备;强化应急队伍的常态管理,形成反应迅速、善于攻坚、果断处置的机制;规范供电故障抢修管理,大力推进集中检修、低谷检修、零点检查和带电检修,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提高抢修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应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各级企业领导必须讲政治,顾大局,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对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按照“三个百分之百”要求,始终做到恪尽职守、守土有责。营造“人人为电网、处处想安全”氛围,强化全员全过程参与电网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有关管理规定,加大事故通报、考核和处理力度,确保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落实到位。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应注重电网骨干力量的配置,及时补充新生力量,招聘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充实一线生产队伍。强化激励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将优秀生产人员留在一线,牢固树立业绩在一线创造、素质在一线提升的观念,切实提高员工的物质待遇和政治待遇,全面增强员工的爱岗敬业精神。
注重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设备基础知识,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解电网新技术、新设备知识,确保在岗员工对新设备的产品结构、技术性能、运行特点有全面掌握,对设备存在的缺陷能及时发现,出现故障能及时消除。
注重技能培训和评选,加强首席技师、技术能手评选和技术比武工作,在变电运行、电力营销、送电线路、变电检修等14个专业中大力开展“导师带徒”活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生产人员对设备的掌控能力。
加大安全规范管理。应认真做好输、变、配电三大专业管理细分,达到人、财、物的有机统一,强化人员编制,作业装备、规章制度、考核体系等方面的规范要求,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完善标准化生产作业程序,实现专业分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扁平化。
深化“四标两率”(标准变电站、标准线路、标准台区、标准电工组,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建管力度,完善“四标”的考核评价标准,加强设备基础资料台账管理,狠抓设备整治和线路的整改,以抓好设备、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来提高供电可靠性,以抓好电网层间无功平衡来降低线损和提高电压合格率。
同时,强化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同业对标工作,深化各项工作的对标,实现各项工作的节点控制。结合ipe管理体系,全面推进输变电生产管理系统和配电生产管理系统的实用化,并在主、城、农网大力推广和应用,全面实现管理过程上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延伸安全管理范围。供电企业应摒弃“重内轻外”的常规思维,树立整体意识,真正把客户电力设施的管理纳入大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客户的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客户能简单掌握设备运行特点,及时通报安全事故信息,提高其电网安全生产意识,并进一步建立整体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防止客户因素而造成对电网的冲击和破坏。
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认真落实“三查六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对照“百问百查”重点排查内容进行排查,消除高危客户和重要用户安全隐患,强化工作督办,确保不安全因素被消除在萌芽状态,真正保障电网的全面安全。
第9篇 配电网工程的安全管理
由于10 kv高压与高压、高压与低压线路同杆架设,负荷的多点接入,各类通讯线路的同杆架设及各类线路道路的交叉跨越等因素,形成了配电网接线密集、生产环境繁杂的特点,配电网的安全生产尤其成为供电企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在工程的安全管理方面,西安供电局城东分局的各级干部职工通过不断地摸索实践,提出了“分段管理”的管理模式。
1 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责任
1.1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
由工程主管召集保线站相关人员和各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安全员召开工前会, 落实人员、材料、车辆到位情况,交待工程总体安排、安全措施的执行以及施工中的注意事项。施工现场由分局主管局长领导,工程主管总负责,安监科人员复查安全措施,保线站安排各施工单位作业面安全,质量负责人逐级检查,确保人员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施工工艺到位。
1.2 工程开工前交接手续
开工前由班组工作负责人填写《许可停电工作安全技术组织措施交底书》,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需加挂的短路接地线位置、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等。
1.3 工程开工后的分段管理
考虑到配电网接线及环境繁杂的特点,提出了“分段管理、责任承包、层层检查、逐项落实”的十六字方针,解决了以往现场责任模糊,落实不明的问题。
2 “分段管理”模式的具体内容
“分段管理”——即将改造线路分为单人可监督、控制到的若干段,甲方生技科、安监科人员逐人分段负。
“责任承包”——上述各分段负责人对本段线路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
“层层检查”——有双重含义:即施工前的“三措”由施工单位、甲方班组、 甲方工程管理干部、主管领导、上级处室等逐层检查,各负其责;另一层含义是,甲乙双方各级领导干部及职工对现场各项安全质量的检查,分段责任承包后,甲乙双方分段负责人的安全质量责任明确,加大了对本人负责的线路段施工中安全质量检查的力度。
“逐项落实”——分段负责后,各段负责人对当天工作“三措”中的各项措施逐项落实及实施情况予以检查完成。
通过分段管理,使分局的施工现场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2002年的城网改造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违章,没有一条改造后的线路存在缺陷。
3 分段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在工程准备阶段要突出一个“勤”字。拿到施工图纸后,分局工程主管干部亲自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掌握现场施工环境以及工作量大小,根据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能力进行分工,工作量不宜太大,也不宜过少。工作量太大了施工单位只重时间,不能保证工艺质量,太少又不能充分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所以作为工程主管要详细掌握每一个施工单位的工作能力,工作量达到70%~80%即可。
(2) 根据分工,工程主管随后带领各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及安全员,由运行班站巡线人员配合察看现场。巡线员负责介绍线路状况并指出施工图不合理的地方,工程主管根据巡线员提出的问题现场解决、调整,确保改造后的线路更科学合理,便于运行维护。察看现场须细致,要具体到每一电杆,包括定位、施工方法以及如何采取安全措施,若有几个单位联合施工,还须交待清楚单位与单位衔接的地方各施工单位负责的工作内容。
(3) 工作现场察看后,要求各施工单位写出各自工作地段的施工“三措”,再由分局工程主管审查并制定总体工程施工“三措”,并附有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示意图,明确标注出高、低压短路线及交叉跨越、邻近的带电线路等危险点,由分局安监科、主管局长审批后,上报安监处、生技处和工程监理,下发至各个施工单位及甲方的有关科室班组。
4 不断总结提高
在工程管理中分局还制定了《施工缺陷记录单》,工程分段负责人填写交运行专责人汇总由工程主管分发各有关施工单位,分局工程主管主持召开工后会,总结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办法,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从而保证施工的各个环节能够顺利进行,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忙而不乱,现场缺陷得以及时消除。
5 做好宣传工作
分局在城网改造伊始,就对广大干部职工作了大量的、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强调城网改造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讲解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如何检查落实,讲解“十六字”安全指导方针等;分局领导亲自动手编写了安全生产常用语汇编等材料, 有效地促进了城网改造的安全管理。 (祁英民,陈 明,单 强,韩军林)
第10篇 电网继电保护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管理规定
1 总则
1.1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是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号准确可靠传输、装置正常工作的技术手段,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信通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1.2本规定做为部颁和省颁通信规程的补充,针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特殊性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各级通信管理部门在执行部颁和省颁通信规程规定的同时,必须严格遵照本规定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进行管理和维护。
1.3本规定所指的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是指利用通信传输系统(微波、光纤、电力线载波及通信电缆)传送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信号的通道,不包括继电保护专用的高频保护通道、光纤保护通道等。
2 通道管理与分工
2.1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作为省公司统管电路,由调度局(以下简称省调)代表省公司对其进行管理,省电通自动化公司(以下简称省电通公司)作为省电力通信网日常运行的指挥部门,协助调度局进行管理。
2.2 维护界面的划分:通信专业内部维护界面的划分按有关通信专业规程执行,通信专业与继电保护等专业维护界面的划分如下:
2.2.1对于经过通信配线架与通信设备相连接的情况,以通信配线架为维护界面,即通信配线架至通信设备部分(包括配线架)由通信专业管理维护,通信配线架至继电保护及稳定装置设备间的通信电缆及以外的部分由相关专业管理维护;
2.2.2 对于没有经过通信配线架而直接与通信设备相连接的情况,以通信设备引出电缆接线端子为维护界面,装在通信设备内的复用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装置的接口设备及引出电缆端子内侧(连接通信设备侧)的运行维护由通信专业负责,引出电缆端子外侧(连接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设备侧)以外的所有环节的运行维护由相应的专业负责;
2.2.3 对与保护合相运行并装在户外的分频滤波器、高频差接网络、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公用部分的运行维护检测由通信专业负责,对装在保护屏内的高频差接网络等由继电保护专业负责维护。
2.2.4 对于在同一条光缆中既有保护专用纤芯,又有通信用纤芯的情况,保护专用光纤通道以保护屏的光缆接头为维护界面。保护屏光缆接头外侧,包括尾纤在内至光纤配线架或光缆线路接续盒部分,由通信专业负责维护;保护屏光缆接头内侧,包括光缆接头及屏体内的所有部分由保护专业负责维护。对于此类光缆线路的维护按照部颁及省颁通信规程规定执行。
2.3凡需在通信传输系统开设继电保护或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单位,必须在设计阶段向调度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明确所使用通道的电气性能及技术指标要求(详见附录一)。调度局通信部门将根据通信网络情况进行审批,对于同意开设的通道,由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下发电路安排通知,省电通公司按通知制定电路方案并组织实施。
2.4新建的继电保护或安全稳定装置通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由省电通公司组织、相关局厂配合对通道进行性能调测,合格后交付用户使用,调测结果由省电通公司存档备查。
3通道的日常管理维护
3.1 省电通公司作为省电力通信网日常运行的指挥部门,要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档案资料,通信调度要掌握通道的连接及相关设备情况。
2各级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维护和管理,要建立健全所辖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档案资料,并在相关设备上设明显标志,值班员必须熟悉通道的具体连接。
4通道的计划检修
1 对于涉及中断500kv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计划检修,必须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4.1.1 各级维护单位经本部门通信调度提前一个月向省电通公司通信调度(以下简称省通调)提出书面申请。
4.1.2 省通调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就此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电路中断原因、中断时间、确保通道按时恢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报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办理有关专业的汇签手续(见附录二)。
4.1.3 汇签后,由调度处向东电提出申请,得到东电批复后,由调度处电力调度值班员对省通调下达工作命令。
4.1.4 省通调接令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批复方案实施,通道恢复正常并经相关专业验证后,省通调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报告,由省电力调度向网调汇报。
4.2 对于涉及中断220kv及以下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计划检修,必须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4.2.1各级维护单位若对通信设备检修需中断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时,必须经本部门通信调度提前一个月向省通调提出书面申请。
4.2.2省通调接到申请后,三日内就此编制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电路中断原因、中断时间、确保通道按时恢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报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办理有关专业的汇签手续(见附录)。
4.2.3汇签后由省电力调度值班员下令,省通调接令后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批复方案实施,通道恢复正常后,省通调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报告,由省电力调度通知用户恢复相关装置功能。
4.3未经调度局汇签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中断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
5通道的异常处理
1 各维护单位如发现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出现异常,应立即向省通调报告,并对异常现象、处理过程详细记录。
2通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处理,并向省电力调度值班员汇报,同时要做好记录。
5.3 通道异常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及时排除故障恢复通信。对于在现场不能恢复正常通信的情况应本着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可采取临时措施将通道沟通,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向省通调汇报(可利用电话汇报,但双方要进行记录),省通调立即编制通道中断临检方案按4中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组织实施批复后的方案,直至通道恢复正常。
5.4 各运行维护单位对故障电路处理完毕后,两日内将电路故障原因、处理过程和恢复时间等以书面形式向省通调报告,省通调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调度局自动化通信处汇报。
6考核
6.1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故障评价分为事故和障碍两种,其中事故和障碍的定义按部颁及省颁通信规程规定执行。
2 全省全年不得发生事故。
3 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装置通道的统计评价,每月以《通信月报》下发,各有关单位应按照《通信月报》的有关规定,按月逐级上报统计情况。
7附则
1本规定自1999年6月5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第11篇 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安全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如何保证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针对配电网改造工程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如何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应对策。
工程承包中的安全责任
近几年各供电公司生产人员普遍处于缺员状态,特别是配电专业缺员更加严重。县城电网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配电专业人员除从事日常的维护管理工作外,还要承担改造工程中协助设计、停电操作、工程验收等项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供电公司如果再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就显得力不从心。因此,工程施工基本上采用了以下三种对外承包方式:一是承包给自己所属的多经队伍;二是承包给系统内的施工企业;三是承包给系统外的施工企业。无论采取哪种承包方式,供电公司都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因此,供电公司必须与承包方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以保证安全责任的真正到位。
合同的签订
1、由各供电公司依法对外签订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供电公司和承包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本单位的安监部门进行审查。供电公司在承、发包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项目时,还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协议中要明确监督的范围、内容及责任,并将安全生产协议书报送本单位安监部门备案,同时接受主管上级的监督。
2、供电分公司不能对外签订承、发包县城电网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国家电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生产性企业的车间(工地、工区)、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承、发包工程项目。供电分公司作为企业的车间(工地、工区)必须按这条规定执行。
3、供电分公司也不允许采用自己雇工的方式参加县城电网改造。国家电网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职工同等对待。”有的供电分公司作为供电公司所属的多经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承担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任务,实际上就是由配电班组具体去从事改造工程的施工作业。而现场作业工作班中只有工作负责人和一、两名正式职工,其余都是临时雇用的社会电工。由于配电人员少,临时雇用的社会电工又不允许独立承担有危险的工作任务,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根本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临时工从事杆塔上作业是不允许的。
供电公司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由供电公司安监部门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下列条件:
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3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2、开工前对承包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进行由发包方进行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例如:10千伏线路改造工程的施工作业,应明确交待应停电的线路,停电线路邻近保留的带电线路和设备,工作地段交叉跨越的带电线路,可能送电到工作地段的高低压双电源用户具体位置。
3、要求承包方对每项具体施工项目,制定有针对性并切实可行的以防止人员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措施,按规定的程序经供电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4、配合做好停电等相关的安全措施。合同中规定由发包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它事宜。
工程监理应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县城电网改造工程建设中,项目监理承包商必须遵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监理合同,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但从对一些工程检查的情况看,很多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没有到位。
事故调查与考核
1、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供电公司设备、电网事故,由供电公司负责调查、统计上报,无论什么原因均对供电公司进行考核。供电公司可根据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工程开工前,供电公司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2、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施工单位人身事故,不对供电公司进行考核,但供电公司所属的多经企业除外。3、由供电公司负主要责任造成的施工单位人身事故,不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但供电公司所属的多经企业除外。
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措施计划的编制
承包方应按照改造工程设计的改造方案,认真勘察现场后,编制每项施工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计划。编制过程中应征求供电分公司的意见,编制的措施计划要有针对性,要符合实际,经供电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供电公司的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但在检查中发现,已执行的施工安全组织措施计划,虽然能按照《省公司供电企业检修作业标准化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编制指导书》的要求,按照配套的模版软件进行编制,但内容空泛、漏项较多,如:普遍缺少防止交叉跨越高低压线路感电、双电源用户及用户自备发电机反送电方面的措施,防止人身伤害的措施针对性也不强。大量的事故教训说明,供电企业防止人身事故特别是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重点在配电。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主要是对运行线路和设备进行改造,大量的工作都需要停电作业、高空作业,工作危险性较大。因此,防止以触电、高空坠落为重点的人身伤害显得更加重要,必须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
工作票的使用与执行
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施工作业绝大多数是在运行的线路和设备、运行线路杆塔上工作,因此,改造工程中必然要大量使用电力线路工作票。工作票的使用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工作票的签发。电力线路工作票(含施工作业票、工作任务单)应由供电分公司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主管生产领导、技术人员签发。也可由经供电公司安监部考试合格并批准的系统内的施工企业人员签发。但不允许系统外的施工企业签发工作票。工作票应根据批准的施工作业安全组织措施计划签发。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应由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分公司和系统内施工企业的人员担当。系统外的施工企业人员不能担任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的会签。在按计划停电的情况下,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还应在停电作业的前一天进行会签,经供电分公司、配电调度批准同意。有的单位使用会签票配合工作票使用,在会签票上绘制停电线路和设备的简图,各单位签字人在固定格式签字,在停电作业前的5个有效工作日履行会签手续,会签后,按会签票安排停电作业。
工作票的许可。使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开工前必须得到工作票许可人的许可,方可开工。前一天与哪个部门会签,工作前就应由哪个部门许可工作。系统外的施工单位承包改造工程时,由供电分公司经批准允许担任工作负责人的配电专业人员担任停电作业时工作票上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主要任务是安排布置安全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在邻近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工作负责人要监护工作班成员,严防发生人员触电,主要起工作许可、工作监护的作用。施工过程的组织管理,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方面由施工单位人员负责。双方的安全责任应在安全协议中明确。
安全措施的布置。工作班得到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在验明线路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可能送电到工作地段各个方向的三相短路并接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一是必须使用专门的短路接地线。二是工作地段内的10千伏配电变压器的二次开关必须拉开,防止低压双电源特别是没有掌握的低压小型发电机向线路反送电。对掌握双电源用户的高压分歧、配电变压器的二次侧要加挂短路接地线。三是对交叉跨越的带电线路加挂短路接地线。
2、在闹市区进行作业,要设立临时围栏,必要时派专人看守。
3、除对交叉跨越的带电线路加挂短路接地线外,根据工作任务,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如停电、搭跨越架等。
工作票的检查和管理
县城电网改造工作中使用的电力线路工作票,应一式两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在现场使用,工作结束后,由施工单位保管,另一份由供电分公司配电班组使用和保管。从检查工作情况反映,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各种工作票的质量和执行情况与日常维护工作中的差距较大。供电公司安监部门和各级安全员要加强对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工作票的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工作票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培训,特别是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工作票的质量,促进县城电网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县城电网改造工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可以保证县城电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改造,进一步提高县城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使这项德政工程真正成为安心工程。
第12篇 谈县级电网的安全管理
摘要 从管理、技术、调度员3个层面对当前县级电网安全管理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每个层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 县级电网 安全管理 问题 对策
近年农村电网改造后,电网的结构更加完善合理,供电能力大大增强,加之设备调度权的下放,使得县级电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相当的规模。但相比之下,县级电网的安全管理模式却没有跟上电网的发展。下面就对目前县级电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思路谈一些看法。
1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1.1存在的问题
(1)因为历史和体制原因,相当多的县级电网企业领导来源于部队转业干部或乡镇干部,电力专业基础差,难以把握电网生产和运行的内在规律;
(2)与上级单位产权不明、职责不清;
(3)管理粗放。
主要表现在:①电网法制观念淡薄,行政命令干预电网调度;②漠视电网生产、运行的内在规律,安全管理决策缺乏科学性;③管理体系混乱,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
1.2应对措施
最根本的措施是理顺农电企业的产权、人事关系,建立务实高效的农网管理制度和体系。目前应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2.1协助农电企业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1)把对农网的管理纳入上级电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对农电企业特别是负责人的考核力度;
(2)逐步理顺产权关系,明确电力设备的管理责任和技术要求;
(3)协助农电企业建立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农电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
1.2.2加强对农电企业负责人的法制教育
要使农电企业负责人理解我国电网的管理模式是“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在这个模式中,行政命令不得干预调度命令的执行,否则就是违法,造成后果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从而使他们真正从思想上、工作中重视起电网的安全管理。
1.2.3农电企业领导者应加强专业学习
农电企业领导者只有认直学习电网生产运行的基本知识,才可能把握电网安全运行内在规律;只有认直学习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才能审查本区电网管理制度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只有能够把握电网安全运行内在规律、不断完善内部电网管理制度的领导者,才能把握农网的发展方向,开拓性工作,为本区的电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技术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2.1存在的问题
技术管理是电网安全管理的前提和保障,由于县级电网原来规模较小,技术管理几乎是空白或者说是刚刚起步,存在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①技术人员年龄知识老化;②技术资料缺乏、不完整;③技术管理模式粗放,人员职责不清。
2.2应对措施
2.2.1大胆起用素质高、观念新的有为青年
现在县级电网技术管理人员多数为农电建设做出很大贡献的老职工,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敬业精神,但他们由于文化水平较低,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电网科技水平的迅猛发展,而近年来由于电力企业效益较好农电企业也吸引了大批优秀大学生,通过实践锻炼已成长为合格的农电人。因此在用人体制上应打破论资排辈的习俗,大胆地起用一些素质高、观念新的有为青年参与电网的技术管理,以形成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局面,从而提高县级电网的管理水平。
2.2.2加强农村电网的技术资料管理
农网资料不全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农网改造后资料交接混乱,设备调度权下放后资料交接不规范,不重视资料管理而造成的历史欠帐。当前正是整理基础资料的好时机,因为农网改造刚刚完成,资料还有处寻找,下放设备也可以从原主管部门索取,至于历史欠帐,必须由现在的电网技术人员认真补充。
2.2.3以修编《电网运行管理规程》为基础,加强电网技术管理
(1)农电企业大部分没有《电网运行管理规程》,就是有《电网运行管理规程》,也过于简单,起不到指导电网运行管理的作用,所以修改或编写《电网运行管理规程》应是当务之急。由县级调度机构牵头,组织电网技术人员、调度员骨干人认真分析本区电网结构、运行特点,参照上级《调度运行管理规程》编写或修改本区电网的《调度运行管理规程》。
(2)按照上级规定和本网《调度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电网的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电网运行管理制度、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制度、系统负荷及无功管理制度、通讯及调度自化管理制度、新设备投运管理制度等。根据制度,制定电网技术管理的规范流程,落实不同岗位在电网技术管理中的职能和责任。按照“完善制度,明确责任,规范考核”的要求保证电网的技术管理。
(3)在完善电网管理制度和规范管理流程的基础上,县级电网调度机构应逐步尝试电网专业月度分析和安全评价制度,特别是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关键专业(如电网运行、电力设备计划检修、继电保护、通讯及远动自动化专业)进行专业分析和安全评价。
专业分析的主要内容有:本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改进的措施或建议、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
上级电网管理机构对电网各专业的安全性评价内容有明确的规定和操作经验,县级电网管理单位可以借鉴其评价体系,并结合本区电网的特点,尝试本区电网管理的安全性评价工作。
(4)为农网技术人员提供培训和展示机会,以此作为重要激励措施。在企业内举行技术成果交流、表彰优秀成果,以促进技术人员岗位成才,另外适时选拔德才兼备、具备管理能力的优秀技术人员到重要的技术管理或领导岗位。
3调度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3.1存在的问题
(1)人员数量少且年龄结构老化;
(2)调度员轻率上岗(几乎由既不具备专业知识也不具备现场经验的人员担任);
(3)个别县局电网调度员兼任办公室人员或电话接线员;
(4)变电站值班员兼任调度员所谓的站调合一模式;
(5)存在管理涣散、工作随意的现象。
3.2应对措施
3.2.1明确调度员的主要任务,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调度员
调度员是电网运行的重要指挥者,负责领导和直接指挥本地电网的运行管理、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其工作的重点是保证电网的安全、优质、经济、可靠运行。所以为了保证电网的安全供电,必须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调度员,规范调度员的岗位职责,整顿调度纪律,规范调度管理模式,提高电网的管理效率。
3.2.2努力加强和改善调度员的工作
(1)调度员从根本上说是电网工作者,把调度员岗位作为人才培训基地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是为企业培训大批熟悉电网的高素质人才;二是调度员岗位的动态稳定必将造就高素质的调度员集体,这是调度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基础,是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保证。
(2)加强调度员的培训,全面提高调度员的素质是保证电网政策有效实施,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根本措施。
调度员培训内容应包括:①电网法律法规培训,主要有《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②电力生产技术和电网运行技术培训,主要包括变电运行、检修、保护和电网运行、稳定等必备知识;③以调度规程为核心的调度业务培训,主要有本区电网调度管理制度、电网运行规定和注意事项、调度员业务技能——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
调度员培训的形式应包括跟班学习、定期学习(内部交流和专题讲座)、现场学习和相关专业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不同的培训内容应采用不同形式。
对调度员的培训,应有完善的计划,内容应对调度员公开。跟班学习应纳入计划;定期学习内部交流应由组织者定出题目,参加者书面发言;专题讲座题目和要解决的问题应提前告知参加者,参加者应做好笔记。现场学习力求做到新设备投运必到,大型检修现场尽可能参加;业务交流保证每年一次。
应形成能体现培训效果和调度员真实业务能力的考察、考试制度,如实记录调度员工作表现和考试成绩,并直接与其岗位升迁挂钩,充分体现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原则。
(3)调度员是24h连续值班制,其工作内容主要有交接班、电网日常管理、倒闸操作、新设备投运、调度联系和事故处理等环节。除事故处理和调度联系具有不确定因素外,其它内容较为固定,容易形成规范的程序,所以应尽可能规范调度员的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的随意性。
3.2.3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分发个人能动性
调度员日常工作单调、重复、枯燥,要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电网事故,心理承受着很大的压力。而调度员的心理活动与电网管理过程中能否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密切相关,长期的高度紧张或自由散漫都将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所以对调度员的管理应实行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个人能动性。
实行人性化管理,应做好以下几点:①农电企业领导要尊重调度员的人格和权利,积极鼓励、理性批评,减少行政命令干预调度业务;②减轻调度员正常电网业务以外的负担;③在合理的范围内为调度员提供比较宽松的工作环境;④真正关心调度员的生活,及时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保证调度员快乐工作。
总之,做好县级电网的安全管理应尊重电网运行的内在规律,从3个层面做好工作:理顺管理层关系并用系统、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这是关键;拥有高素质技术队伍、完善管理制度和规范生产流程,这是重要保障;合格的调度员执行规范、标准的工作,这是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基础。只有高度中视县级电网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才能确保县级电网的安全运行,从而为县城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13篇 农村电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究
摘要:随着农村电网改造的进一步深化,农电管理与电网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以及服务标准提高等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安全管理中还存在较多问题。本文对农村电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电力 安全 问题 对策
引言:农网改造从1998年底开始,经过了农网一、二期、农网完善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农网升级工程,农村电网不断完善,技术程度不断提高,其管理更显重要,安全管理也带来越来越多的压力。
一、农村电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农电工整体素质问题
1.1 目前使用的农电工大部分是从当时的村电工中转入的,其年龄结构偏大,业务水平偏低。在新招聘的农电工中,文化素质虽较以前的农电工有所提高,但仍有不少人员由于电业安全知识掌握不多,对安全生产存有糊涂认识和侥幸心理,认为搞好安全一半是靠下力气,一半是靠碰运气,没有我要安全的意识。
1.2 个别供电所管理人员,虽然平时也重视安全生产,但当安全与施工任务特别是抢修任务发生冲突时,往往会以牺牲安全来保证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成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事情。
1.3 目前部份县级企业低压电网的维护管理由农电工担负着,普遍农电工工作任务较重、安全责任大,但个人的收入与电力企业正式员工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容易在思想上产生不满和懈怠心理,导致对安全工作产生被动、应付情绪。
1.4 没能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工作往往仅凭经验,认为以前都这样做也没有出现问题,现在这样做应该也不会出现问题。
1.5 虽然部份供电企业也重视对农电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但是大多农电工看不到在这里工作的前途和希望,导致学习劲头不足,不愿学习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手段,农电队伍素质提高缓慢。
2、农村低压电网存在的问题
2.1 一期的农网改造,由于当时改造资金不足,改造的标准低,有的是利用原线路、旧电杆,其供电半径大,变压器余量和导线线径都小,安全系数低,目前安全隐患非常突出。
2.2 经过一、二期农网改造后的农村配电网,目前各配电台区的设备箱、电表箱等的铁皮外壳已严重锈蚀。部份低压线路使用解股非绝缘导线,一些农户在田间直接挂钩用电。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负荷增长较快,部份网改后的线路、变压器出现严重过负荷现象。
2.3 用户安全意识淡薄。供电企业虽然加大了对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但部分用户仍在线路底下建房、种植高杆作物或树木,表后私拉乱接,使用不合格的电气或导线,甚至有的用户将漏电保护器退出运行。
3、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3.1 大多数供电企业都有较为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往往大打折扣。“领导高高在上、规章制度束之高阁、员工高枕无忧”的“三高”现象时有发生。出现违章下不为例,讲人情,讲情面,在安全生产上没有很好实现以制度管人。
3.2 安全生产“随风走”。在每月以及季节性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风声”紧的时候安全生产就抓得紧些,等“风声”一过又放松,恢复原样。
3.3 班前班后会和安全日活动流于形式。在一些农电班班组安全建设相当不力,班前会、安全日活动流于形式,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以“假记录”代替“真活动”。对要求每周开展的隐患排查,一些农电工就在办公室拿隐患排查卡打勾以代替到现场逐项检查打勾,没有真正开展隐患排查。
4、用电户用电安全问题
4.1农村用电户大多安全用电知识水平不高,在用电过程中由于不懂,见有电线能挂接的就冒险直接挂接用电,或者在同一插座上接用较大的家用电器;当遇到电力故障时,不懂得如何采用自我保护措施,以至于造成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触电事故发生。
4.2仍有与通讯线路等三线搭挂、交叉跨越等严重威胁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现象。
4.3 盗窃电能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现象屡禁不止,这些行为不但给供电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很容易造成人身触电事故。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抓队伍建设
1.1 从思想上提高农电工安全意识。利用每月的安全网例会、安全专题会或安全日活动以及日常工作中,对农电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让他们充分认识自身承担的安全责任关系到社会、企业、家庭和个人,从而彻底摒弃对安全生产的错误认识,从思想根源上重视安全生产。
1.2 加强对农电工业务技术培训,提高其安全素质。县级供电企业应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分期分批对所有的农电工进行轮训,甚至选派一些到院校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也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使广大农电工在竞赛中成长进步,形成一种“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在潜移默化中达到提高队伍整体安全素质的目的。
1.3 适当提高农电工的待遇。参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适当提高农电工的待遇,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突出的可以进行重奖,在企业招聘员工时,可以在农电工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先录用,这样让农电工从内心感受到企业的关爱并看到希望,从而激发努力工作,提高我要安全的意识。
2、抓电网改造与建设
2.1争取国家电网改造资金支持,把在一、二期农网改造中不够彻底,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进行升级改造。
2.2 加大技改的投入,从低压电网维护费和企业利润中有计划地列支资金,将线路、设备缺陷按安全隐患程度分出轻、重、缓、急逐步予以消除。
2.3 对负荷密集、增长快,而现有供电能力已不能满足要求的,可利用国家电网升级改造资金或企业自有资金进行线路升级改造或增设台区加以解决。
3、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3.1 加大对农电工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督查力度,按企业管理层级坚持每周、每月、每季度开展督查,使督查常态化。同时严格考核,让制度成为一切安全活动的准则和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3.2 严格查处各类习惯性违章行为。各级管理人员对查处的违章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要一以贯之的反违章高压态势查处习惯性违章行为。
3.3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层层传递,落实到人,并按月、季、年度严格考核,进行奖罚,从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加强用电户的安全管理
4.1 加大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可根据春(秋)季农忙季节、学校开学、全国“安全生产月”等特点,深入到各乡镇村户、田间地头等开展安全用电、保护电力设备设施宣传,到校园上安全用电知识课,开展安全用电进家庭等活动,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如学校、村公所等安装图文并茂的安全用电宣传牌,在电力设施上增设或完善安全警示标志。
4.2 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建立制度每周、每月、每季度开展对线路、变台等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形成闭环管理。
4.3 加强与电信等部门联系,整治三线搭挂、夸越,以消除电力线路隐患。同时开展警电联手,打击窃电、盗窃电力设施等各类涉电违法犯罪。
4.4 加强临时用电管理。农业抗旱抽水、打谷、基建等临时用电要到供电部门申请,由供电部门安装临时用电箱,并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防止私拉乱接,造成触电事故。
结语:安全管理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只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才能保证电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才能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14篇 浅谈城市配电网安全管理
配网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各供电企业行政管理模式的不同,对城市的配电网管理也不尽相同。有的归属于企业经营管理,有的归属于生产管理等等。但管理无论如何划分,城市配电的安全管理都应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不能有任何的轻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配网自身的特点看配网安全管理:
(1)城市配网较大电网结构复杂,分支多,用户多,考虑供电可靠性问题,一些城市的线路可以相互转带供电。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返送电。加上近几年电力供需矛盾的突出,在一些电力紧张的地区和供电可靠性不高的一些中小型城市,许多用户购置自备发电机的现象相当普遍,由于管理的漏洞造成一些客户不能主动到电力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因此在使用上没有防止返送电的装置和措施,返送电的机率增高。
(2)一些中小城市市区电杆上架设广告牌、通讯线等弱电线路的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在线路下进行违章建筑,造成无法对设备进行检修,人为增加工作难度。这些给线路检修带来诸多不便,如工作人员在登杆时需要中途摘下脚扣翻越架设物。每一次穿越的过程,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3)在市区尤其繁华街道进行检修,虽然开工前在工作现场设置围栏和有现场人员进行看护,但一些行人却视而不见,翻越围栏者屡屡有之。现场监护人除对作业人员的监护外还要分出许多精力提防过往的行人。另一方面,由于市区噪音大,地面工作监护人纠正工作人员不正确动作和违章行为时,有时工作人员难以听到。配网进行设备和线路检修作业环境差也是城市配电网现场安全管理区别于主网检修现场一个方面,现场作业环境是配网安全管理必需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4)城市配电网,电压等级相对于主网来说比较低,造成重大事故的几率较少,因此轻视配网安全管理的思想在一些人的思想中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不把配网管理单位当作主要生产性单位,安全监督体系不健全。认为配网事故最严重程度就是停电户数多一点,不会影响主网安全运行。由于以上思想的存在,一些地方把配网的安全管理从主网割裂开来,放到无足轻重的位置,这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事实也证明 了这一点。
2、从事故发生的机率分析配网的安全管理。
整个电力系统主要有发、输、变、配几个环节来实现产、供、销的同时完成,配电网作为电力系统最后一个环节,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不能随着电压等级的降低而降低。现以我省公司1990年至2001年高压触电事故统计为例进行分析,全省共发生触电事故10起,死亡5人,其中在配网上发生人身触电事故3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30%,死亡数占总死亡人数的40%;从我公司1990年至2001年事故统计来看,共发生人身事故11起,死亡2人。其中在配网上发生人身事故5起,死亡2 人,占总人身事故的50%,死亡占总死亡人数的100 %。从以上数字我们可以看出,配网的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忽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势必造成惨重的后果。因此,在城市配电网的安全管理上不但不能有丝毫的削弱而且必须加强,尤其防人身事故又是企业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3、从安全形势的需要看配网的安全管理:
(1)安全工作是我们电力行业永恒的主体。
在安全生产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首先要提高对城市配电安全管理的认识程度。在新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26条中规定 “输电、供电和施工企业的主要生产性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它车间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企业安全监督、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因此,要把配网的管理单为作为企业主要生产性单位进行管理,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
(2)由于各城市配电网结构的不同,每个企业应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结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出一套结合实际的切实可行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并加大对城市配电网安全管理的物力投入,改善工作条件。
(3)依靠政府加强城市配电网的管理。由于政企分开,电力企业的一些政府职能相应的移交政府相关部门,作为电力企业要依靠各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加大对在电力设施上私拉乱挂和违章建筑的清除,加大对电力设施周边环境的治理,努力创造一个好的供电环境。
4、从适应社会发展看城市配电网的安全运行。电,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能源,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与人们生活联系的愈加密不可分。人们对它的可靠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几次国外的大停电造成的严重后果足以说明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性。因此首先要根据城市规模和性质优化城市配电网结构,提升配网抵御事故能力。其次,加强配网的日常管理,做到严、精、细,同时加大科技投入,运用高科技检测手段进行检测,进行超前预测,超前预防,及早消除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后作为前两点补充就是作好社会承诺服务,树立高度的责任心,把“优质、方便、真诚、规范”的服务宗旨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用优质、高效的服务弥补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停电事故。
第15篇 开拓安全管理新思路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得到飞速发展。
生产过程具有极强的特殊性,一是电力生产发、输、供、用同时完成,各个环节紧密联系,一个环节出问题,都要影响全局;二是系统复杂、技术密集、资金密集、从业人员繁杂,是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企业,三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网供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停电的承受力越来越低。电力生产事故特别是电网事故传播快、范围广,对社会和企业的影响往往是灾难性的,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和特别是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较之一般生产安全问题更有其特殊的重要性,它不仅是影响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而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多年以来,公司各级领导深刻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公司系统一直把电网安全作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力供应。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一年多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和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讲大局、讲奉献、守纪律。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紧紧抓住安全生产不放松,认真吸取美加电网事故教训,坚持统一调度,加强与各发电公司的团结合作。克服电煤供应紧张、电力供应不足、山火多发,恶劣天气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增加等种种困难,科学管理,从严要求,保持了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确保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尽管总的安全生产形势是稳定的,但公司上下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有客观而清醒的认识:
一是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安全生产法规亟待建立和完善。电网、电厂、用户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在法律上还不够明确,电力系统的统一调度、协调和安全管理关系需要通过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
二是电网网架薄弱,安全稳定问题突出。随着互联电网规模的迅速扩大,电网特性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网网之间、网厂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增强,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多元化。电网动态稳定、电压稳定问题突出。保证电网稳定运行的主要手段依赖系统安全自动装置,电网的安全水平偏低。
三是电力供需形势严峻,进一步增加了电网稳定运行压力。去年夏季,主要跨区、跨省联络线路均压稳定极限运行;发电机组已全部满负荷运行,备用容量严重不足,有的电网甚至出现了零备用;输变电设备重载情况普遍,电网输送容量已达极限,同时,配网重载、满载问题也十分突出,今年夏季,各电网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大,电网运行的压力将更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稍有不慎,很容易引发大电网事故。
四是电网运行环境日益恶化,外力破坏十分严重。今年以来,因气候原因、山火、外力破坏等外部因素造成的电网事故达45%,其中,外力破坏十分严重。2003年因外力破坏而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占全部电网、设备事故的18.3%,今年年1至5月底,共发生外力破坏事故27起,占全部电网、设备事故的19.2%。
五是安全管理的基础仍然薄弱。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尽管有客观因素,有外部条件的影响,但人员责任的原因不容忽视,主要是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随着企业职工队伍的年轻化,素质有待提高。一线员工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安全技能等问题,往往因为忽视简单、常规性工作,酿成事故。
二、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机制
(一)适应电力体制的变化,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要求,完善公司系统建章立制的工作。国家电网公司成立后,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规要求,及时制定、颁发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规程规定,规范和明确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管理责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颁布国家电网公司1号令《关于加强调度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规定》,严肃调度纪律,落实复核运行方式、复核调度规程、复核继电保护配置、复核安全自动控制装置、复核反事故措施、复核保厂用电“六复核”措施,防止发生大电网事故。同时,颁布国家电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通过建立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以及覆盖电网、电厂、用户全方位的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二)超前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了电网安全度夏。针对当前夏季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面临巨大压力,提前安排落实电网迎峰度夏各项措施。各网省公司去年度夏结束后,就着手研究今年夏季的电力供需形势,加强电力负荷预测,安排和落实发电负荷计划。加强网间电力交易,强化需求侧管理,合理安排发输变电设备检修和消缺,加快新建、改扩建工程的建设和投产。充分发挥跨区联网效益,采取有效技术措施提高跨区联络线的稳定限额和输电能力。落实各项反事故预案和供电抢修措施,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市政、医院、新闻媒体、交通运输等重要场所及重要用户的安全用电,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电不受影响。
(三)逐步理顺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关系。公司极为重视体制改革对电网安全的影响,电力系统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要保证系统安全,必须遵循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电网是联系电源与用户的纽带,电网发展建设上要统一规划,电网运行上要统一调度,电网安全上要统一管理,电网技术上要统一标准。“四统一”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效预防重特大电网事故的基础。越是在改革时期,越是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越是要强调遵循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要强调电网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措施必须协调统一。去年以来国家电网公司在充分听取和征求各大发电公司意见的基础上,颁发了《加强网厂安全管理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指导意见》,电监会制订了《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初步理顺了网厂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及时明确和规范了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的管理内容和范围。为保证电力正常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以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为手段,推进安全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在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的同时,我们致力于建设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针对电力生产事故暴露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缺乏对生产过程实施全面有效控制,以及过去安全性评价在具体应用和操作中存在评价内容不全面、管理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等问题,提出建立覆盖电力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科学、规范的安全评价体系,立足于形成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高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随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电网“跨越式”变化,生产管理模式必须与之相适应,必须实现管理上的“跨越式”发展。为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去年以来我们结合电力行业特点,借鉴iso9000、iso14000、oshas18000三个国际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简称sheq),目前,该标准在公司系统的两个单位进行了试点,通过试点,促进了员工思想观念的转变,形成文件化的程序和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带来工作行为的规范化,管理效果逐渐显现。
(五)以人为本、推进电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一是推进企业安全文化的理念建设,树立安全就是生产力的理念,树立安全就是责任的理念和强化“防患于未然”、“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推进安全科学管理工作。二是推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制度建设,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机制和规章制度体系,构筑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监督体系和制度体系。三是推进企业安全文化的行为建设。广泛开展员工业务技能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自身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防护能力,增强员工按规律办事、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将遵章守纪化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将员工的言行融入企业安全的整体氛围中,从而保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良好局面。
(六)开展设备健康状况评估和分析,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去年以来,我们逐步在公司系统建立和完善了各级电力设备健康评估体系,准确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电网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为设备全过程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加强电力生产技术监督工作,落实技术监督责任制,适应网厂分开新形势,调整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即电网输变电设备、并网发电厂升压站电气设备和继电保护、通信、自动化等。
三、科学管理,严格要求,进一步把安全工作抓深做细
2004年国家电网公司面临多方面的机遇和挑战,区域电网公司成立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经营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的运营水平。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进一步适应改革和发展要求,去年国家电网公司颁发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五个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的规程规定,明确了网厂分开的体制变化之后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和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今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抓好规程规定贯彻和落实工作。并从安全生产管理创新入手,改革过去粗放型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从源头抓起,加强过程控制,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抓深、抓细,逐步完善适应电网企业发展需要、符合电力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一是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理顺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级电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管理界面和管理模式,强化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安全技术方面的规程制度建设,突出电网管理;根据技术发展的情况,完成现场作业的《安全工作规程》的修改工作。
二是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推行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建立符合安全规程规定要求的规范化作业程序,规范人的工作行为,从工作流程、作业流程和操作流程上建立防错、纠错机制,避免人为失误,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三是建立分级负责的电力生产设备健康状况分析评估制度和体系。定期对发输变电设备健康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准确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掌握和组织处理全局性突出问题,保证设备的健康运行。
四是加强电网二次系统的管理。继续开展“六复核”和“五查”工作,并形成常态机制,提高继电保护装备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加强电网无功和电压管理,防止因无功电源不足,尤其是夏季空调负荷增大时而导致的电压稳定破坏事故;加快电网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打开电磁环网。
五是针对目前电力设施保护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常态保护机制。发动和组织群众,拨出专款,建立联防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如城建、林业等部门之间的联系,避免交叉作业对电力设施造成的破坏;主动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
六是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结合电网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提出对策,落实预防性措施,完善电网安全管理的常态机制。加大对开展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工作的宣贯力度,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指导各网省公司制订实施细则和开展安全性评价动态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手段,全面推进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稳步推行“三标一体”的管理体系,不断夯实电网安全生产基础。
本着对安全生产目标实行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预警管理办法》,要求公司系统针对事故发展趋势和上升苗头,分区的动态管理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电网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
按照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暂行规定》和《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不断完善公司系统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机制。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事故指挥、事故抢险、信息发布要有一整套完整的程序和分工,做到事故处理井然有序;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构筑有效的第三道防线。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处理预案以及电网黑启动方案,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事故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加强对低频(压)减载、解列装置和系统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构筑有效的电网安全第三道防线;督促并网发电厂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厂用电措施;确认重要用户的保电措施。
第16篇 电网管理中心安全技术措施
1 项目名称及概况
1.1 项目名称:电网管理中心燕新线19#塔、房东房燕2#、5#塔、榆东榆燕46#塔挡土墙加固工程
1.2 项目概况:由于水土流失、地表下沉等原因,电网管理中心所管辖的部分电网塔发生下陷、倾斜,存在严重隐患,原计划施工燕新线14#15#塔、房东房燕19#塔,因处于京石第二高速规划范围内,需要搬迁,故暂不施工。本次施工的燕新线19#塔、房东房燕2#、5#塔、榆东榆燕46#塔问题同样很严重。经现场多次勘察,需要在燕新线19#塔、房东房燕2#塔、榆东榆燕46#塔基周边增加毛石挡土墙进行加固,需要对房东房燕5#塔基现浇混凝土加固。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燕化公司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本安全施工措施和方案。
1.3 计划工期:2023年2月15日~2023年4月30日
2 作业内容
2.1 依据业主划定的区域对电网管理中心所管辖的部分电网塔测量定位,基础沟槽开挖长度,开始基础沟槽开挖。
2.2 护坡修边。
2.3 砌筑毛石基础。
2.4 砌筑毛石挡土墙。
2.5 混凝土浇注与养护。
3 作业安全措施
3.1 凡在本车间各站进入或头部探入设备内作业均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下列设备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2 电气系统的变压器箱体、变压器储油箱、电缆沟、电缆廊道;
3.3 工业、生活水系统的储水池、套筒、臭氧发生器、阀门井、排水沟道等和其他封闭、半封闭的场所。
3.4 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设备作业。
3.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6 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或在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3.7 监护人应熟悉所施工项目作业程序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身体状况。
3.8 监护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情况不到位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9 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止作业,并采取救护措施。
3.10 监护人要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3.11 作业时:1、持批准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2、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作业。3、进受限空间作业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许可证不符不作业。4、监护人不在施工现场不作业。5、劳动保护着装和所使用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6、对违反本制度或安全措施没落实强令作业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报告站内或有关部门。
3.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
3.1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负责人填写,作业人、监护人姓名必须与作业许可证相符合。
3.1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当日有效,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需要重新办理。
3.15 受限空间作业的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懂得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救护方法。(本站在安全教育时已宣讲)
3.16 进入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内进行特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如变压器箱体,应将安全措施报事业部安全环保部审批。
3.17 当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小于4%时,指标为大于0.5%,空气氧含量小于19时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18 进入设备作业使用照明必须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有关规定,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3.19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相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3.20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进作业人员。
3.21 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22 手持电动工具、临时用电严格执行动力事业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23 设备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撤出路线、方法。
3.24 严冬、酷暑季节,进入受限空间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防止冻伤及中暑事故发生。
3.25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通氧气)。在人员进入时,设备人孔必须全部打开,如属卧罐或只有一个人孔的,必须采取强制通风。
3.26 所有安全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工作,待处理并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进入首先空间作业。
(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3.27 用电单位的临时用电箱是必须符合用电标准,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择,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负荷开关及单路负荷开关必须装有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电源的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3.28 临时用电电缆必须完好,容量必须满足。临时用电操作人必须持证操作。
3.29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30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自备电源与历史用电电源同时不得接入用电电源。
3.31 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缺陷应立即处理,确保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完好。每次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3.32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回路一保护。
3.33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3.34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不得低于3.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6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在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照明线路时,竹、木脚手架应加设绝缘子,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横木担。严禁接近热源,严禁用金属丝绑扎电线。
3.35 临时用电,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时、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线路穿越公路时,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3.36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必须能牢靠的关闭。
3.37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进入锅炉炉膛、锅炉汽包、燃料储罐、化学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3.38 临时用电单位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缺陷应立即处理,确保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完好。
3.39 每日收工后工作票小结前,临时用电单位必须将所有临时用电箱的电源断开。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本站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2)、用火作业安全管理
3.40 用火作业的工作有:火焊、电焊、锡焊、塑料焊气割、等离子切割、沙轮机、磨光机、喷灯、电炉、液化气炉(烤把、焊把)、煨管、烧烤物件、熬沥青、炒沙子、风镐作业、锤击等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等。
3.41 用火作业前,用火施工单位必须针对用火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合格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原则的行为,本站将立即停止施工单位的用火。
3.42 一张用火票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票(用火作业票),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一张用火票进行多处用火。
3.43 电、气焊、临时用电等作业还必须随身携带特殊工种作业证。
3.44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并遵守相关规定。高处用火时,其下方周围环境必须达到用火条件,同时采取围接遮盖等措施,防止火花四溅。风力较大时由监护人视具体情况决定用火,风力大于五级时禁止露天用火。高处用火监火人必须在用火部位监护,同时与高处用火点相应的地方也必须有监护人。用火开始前,应检查用火条件是否有变化;用火结束后,检查周围环境,不得留有余火。
3.45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3.46 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用火环境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停工大检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后,首次设备,容器,管道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
3.47 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米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
3.48用火点周围(半径15米或防火间距内)的环境必须达到用火条件,设备,管线及地面上的油污,可燃物要清理的要用沙土或阻燃布(材料)有效覆盖。下水井,沟管,排水沟,地漏,电缆沟等处要采取封闭或隔绝措施,防止可燃气窜入用火点周围。
3.49 罐区用火时,用火点周围防火间距内油罐不得进行脱水作业,用火点位于防火间距外且处于下风向时,由监护人视具体情况决定。
3.50电焊回路线应连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且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火。不许将电焊把线,回路线与气焊的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混合捆绑,以免因电焊把线,回路线过热损毁氧气胶管,乙炔气胶管。
3.51气焊作业时,用火点与氧气瓶、乙炔瓶之间距离至少10米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至少5米。
3.52 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用火区域的安全要求,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监火时佩戴明显标志,随身携带《用火作业许可证》不得私自离开现场。用火人必须在划定的用火区域内用火,每次用火结束后,用火人、监护人检查无余火后方可离开用火作业现场。
3.53 本站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绝对禁止其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将停止其工作进行安全教育
4 主要直接作业环节
本次“电网管理中心燕新线19#塔、房东房燕2#、5#塔、榆东榆燕46#塔挡土墙加固施工”主要直接作业环节包括临时用电(破地面施工机具用电)、动土作业、砌筑作业等。
5 作业危害识别
本次“电网管理中心燕新线19#塔、房东房燕2#、5#塔、榆东榆燕46#塔挡土墙加固施工”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参照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火灾、高处坠落、化学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
6 安全交底与危害告知
设备属地对施工方安全交底内容:由属地设备、工艺、安技人员对交出设备状况工艺条件、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及隐蔽设施危险、危害因素、施工过程特点及危害告知、使用防护要求、主要安全措施等认真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施工方全体人员接受安全交底与危害告知。
具体交底和告知内容:
(1)参加施工的职工思想上要充分重视,严把维护质量关,将设备隐患彻底消除,确保设备完好,用电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认真执行燕化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电气工作票、动土工作票管理的规定。
(3)认真对电网管理中心燕新线19#塔、房东房燕2#、5#塔、榆东榆燕46#塔进行实地考查,根据情况确定施工方案。
(4)根据确定的方案及项目,列出所需的材料、设备、施工机具等清单。
要做好现场防火、防人身伤害措施等的准备,作好维护工作的合理安排与布置。
(5)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6)施工期间我单位人员7:30准时到达现场,准备当天工作所用机具及各种票证,甲方现场监理人员到位后相互沟通,安排当天的工作内容。
(7)严格执行公司和电网管理中心有关安全检修的规章制度。
(8)进入检修现场的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贴有安全检查合格证,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施工电源必须做到安全规范,确保用电安全。
准时、全项完成各项维护任务,要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以确保检修质量。
科学文明检修,决不野蛮拆卸,检修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认真执行电气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确认卡制度。
(9)做好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物料的丢失;强化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车辆安全、准时。
(10)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着装,防止人身伤害的发生。施工中一定保护好运行的设备,施工中机具不随意放置或碰伤运行的设备。
7 行走路线、交通安全和作业区域
7.1进入**厂**门(按保卫部门编号)
行走**号路(按保卫部门编号)从南(或东西北)向北(或东南西)至**路口向东(或南西北)至**装置南门进入;回程时沿此路线返程出厂。
7.2车辆遵守限速要求和交通规则;自行车靠右行驶,过马路推行;行人靠右行走,过马路和路口时了望确保安全通行;人员搭乘车辆不允许在货车车厢(斗)内。
7.3行走路线如出现异常情况(如泄漏、事故等),按现场交通指挥保卫人员指定路线绕行。
7.4按属地制定的区域――本施工区域是电网管理中心所属部分电网塔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作业人员只允许在此区域开展作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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