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核电安全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核电作为一种清洁、经济的能源,具有巨大的价值,但由于核燃料的放射性,因而核电安全问题一直深受国际社会关注。事实上,核电主要安全隐患,大多来自于核电企业管理中经理人和普通员工的道德因素。故在此引入道德风险概念,分析和思考核电安全管理中蕴含的道德性问题。
一、核电安全管理中道德风险概念的引入
伴随着核电技术的发展和核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提高,从技术角度而言,核电的安全性是有保证的,在目前,核电安全运营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是人因问题。在相关机构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到,人因事件超过核电站事件总数50%,人因失误成为核电站事故最主要的诱因之一。在这里,应当考虑到核电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益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企业面临的道德风险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因素为两个方面,即企业外部面临的道德风险和企业内部管理引发的道德风险。其中企业外部面临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故意提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和服务、转嫁责任和经营风险、逃避债务、不守信用、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和来自顾客方面的道德风险;企业内部的道德风险主要包括:企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和普通员工的道德风险两个层面。
二、核电安全管理中道德风险的产生
我们论及的核电企业道德风险仅限于企业内部来谈,其道德风险主要产生于经理人和普通员工之中。
(一)由核电企业经理人引发的道德风险
核电企业的经理人管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即最高管理层管理、企业中层管理和基层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每一层次管理人员的道德观念和行为都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的产生,进而对企业安全造成危害。
首先,最高管理层在核电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优先考虑到的是核电企业发展中安全因素。核电企业因其自身存在的特殊地位,获取企业利润最大化已经不能成为企业运作的首要目的。当遇到安全和生产之间出现矛盾时,如果最高管理层对安全管理缺少足够的责任感时,核电安全风险就产生了。最高层管理者支持安全的行为需要在员工中充分表现出来,他们的示范作用可以带动整个核电企业安全工作的发展。如果其安全责任观念不强,则其他员工在操作过程中,也会有意无意地效仿,最终影响核电安全。
其次,企业最高层和中层在用人和对人的态度方面,将对核电企业的安全运行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这些管理者在选拔人员过程中,为个人非正当私欲的满足,而采取非公正的提拔方式任用人员,就会在整个核电企业内部造成员工的不满和消极情绪,进而将情绪带入工作,使人为因素导致的安全事故机率增加。而在对人的态度方面,如果最高层和中层管理者在制定和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以“人性是自私的”为假设前提,认为员工都是不遵守纪律的,采用严厉控制,高压监视的方式来管理企业,就会使员工在精神上没有归属感,从而在操作过程中缺乏足够的责任感,使人因事故的发生机率大大增加。
再次,基层管理员更须有严谨的工作方法和认真的工作态度。基层管理人员,是整个核电企业的安全运作的中坚,他们的职责是:明确责任分工,安排和管理核电生产,审查和监督操作人员工作。如果他们在工作中麻痹大意,责任心不强,在事故发生前,不认真检查督促工人的工作,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做好应急措施,事故发生后,隐瞒和推卸责任,势必会将整个核电企业的安全风险提高的不可想象的位置。
(二)由核电企业的普通员工引发的道德风险
大量的人因问题分析可以看出,普通员工不按规定的程序操作是导致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而普通员工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安全生产风险增加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员工对于企业安全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大多核电企业都有工作前会议制度,它是工作进行前,员工了解下一步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潜在风险及其预防措施安全保障的重要环节。如果员工不能做到认真参与,可能导致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和错漏,而每一项小的操作错漏都可能导致整个核电设备运行的不正常,导致安全风险的提升。
其次,员工操作运行的不保守。核电工作不同于一般性的工程操作,需要采取保守原则。在不确定设备是否能够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一定要停止操作,上报检查后才能进行。但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节约时间和完成任务指标,员工可能违反既定的操作程序,采用一种较为冒险的方式进行生产,这样对于核电企业来说是极具风险的。
再次,员工情绪因素导致的风险转嫁。各种压力都会影响到员工的情绪,如果员工个人不能很好地调节,将消极的情绪带入工作,就会影响工作效率,增加失误的机率,情绪的把握是体现个人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核电企业员工必须将情绪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三、核电安全管理中道德风险的防范
现代企业管理的相关经验表明,道德风险发生虽然无法完全避免,但通过进一步加强核电企业的职业化管理,可以实现核电企业道德风险的控制防范。对于加强核电企业的职业化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员工自律意识的加强和安全文化的深人开展这三个方面的内容来实现。
第2篇 某核电土石方工程中的安全管理
阳江核电站位于广东省阳江市东平镇,我葛二公司主要承接了阳江核电的厂平一期和二期工程,工期从2003年一直到2008年,现在主要就厂平二期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浅析,厂平二期工程开工于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完工。厂平工程属于大方量的土石方工程,有很大的特点,阳江核电的厂平二期工程爆破开挖土石方量在800多万方,工期为一年半,本工程的作业量大,工期短,且工程单价低,这些势必造成 人员设备的流动性大,给安全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在本工程的施工高峰期,现场人员在600人左右,其中,外协队人员500多,对外协队人员的管理也是一个相当大的难点。
我部在建工程为阳江核电前期工程厂平(ⅱ期)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钻爆、开挖、运输、回填,规格石供应,截洪沟施工,护坡等。主要的临建包括:油库,修理厂,混装炸药地面站,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搅拌站,仓库,生活区等。在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上,主要集中在爆破作业、挖装运输、高临边作业、临时用电、文明施工等方面,以“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实现本质安全,确保工程安全施工。
一.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指导思想
在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我们始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入贯彻我公司“守法诚信,文明施工保健康;全员参与,节能降耗防污染;持续改进,安全环保双达标”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有效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班组安全建设,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本工程安全管理控制目标
1.工伤事故:工伤事故率小于3.5人/每亿元产值,重伤率小于0.9人/亿元产值,无死亡事故。
2.机电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控制在0.5‰以内。
3.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控制在0.5元/每万元产值以内。
4.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百车率小于5%,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5.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85%,不发生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6.特种设备按国家规定定期检验;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7.安全主要负责责任人、管理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全部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并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法规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学习活动。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无严重不符合项,一般不符合项按时关闭。
三.本工程安全管理方法
1.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决策、指导和协调的作用,对安全生产全员参与,号召全员齐抓共管,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1)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部与各部门、作业队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应在此基础上与作业班组和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进行跟踪考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或者落实程度不够的给予处罚整改。严格执行安全风险金预留制度,安全风险金为各单位每月完成产值的5%,安全生产与风险金挂钩,风险金发放严格按照业主安全标杆五星评估结果和项目部内部安全检查结果(包括日常巡查和专项五星标杆检查)综合执行,加强对各作业队安全考核,确保安全生产。
(3)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各级人员要全面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对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保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4)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2.强化安全监察体系的建设
加强安全监察体系的建设,建立一支懂业务,作风硬的安全监察队伍。在项目部设安全经理、安全部,安全经理全面管理项目部安全工作;配备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在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各施工单位配备兼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管理该队伍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适应新形势、新环境以及工程进展的安全生产管理,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3.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安全作业指导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并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专职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深入现场纠查“三违”,对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对责任者从严处理,确保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5.加强对危险源进行控制
针对工程项目的方法特点,对爆破、交通、油库、高空作业、用电、台风等危险源进行控制,对其进行风险评价,编制了“三防”、防抗“超强台风”等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6.深入扎实地开展“两创”活动,争创优质安全工程。
(1)“施工创安全文明工程,职工创安全文明岗位”是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
(2)根据工程进度,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的特点和生产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适时调整,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处于良好受控状态。
(3)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开展“三工”活动和危险预知活动,开展“岗位安全”活动,各单位组织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岗位安全标准,真正做到理解、掌握、执行本岗位安全标准及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对不安全岗位、危险岗位的整改力度,加强高危险作业的审批制度;如排架作业、交叉作业等。
7.加大全员安全教育的力度,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1)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氛围;结合“安全月”等活动,开展学习、培训、知识竞赛,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文明生产秩序。
(2)抓好重点对象的安全培训。所有新入厂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及时进行入场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为100%。
(3)对民技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教”的现象。
(4)对员工进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员工能够及时了解、熟悉各项安全规定,以便更好地自觉遵守。
8.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1)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部门)要对各分项工程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层层交底;重点(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随施工进度的变化不断完善。
第3篇 核电厂安全壳内仪表与控制电缆的老化管理经验
随着核电厂数量的增加及运行时间的延长,核电厂设备的老化效应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如何对核电厂的老化实施有效管理、确保在役核电厂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引起了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和世界核电大国的严重关注,并已开展了广泛的工作。作为核电厂安全重要部件之一,安全壳内仪表与控制电缆的老化评估与管理也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iaea和国际主要核能机构已发表了不少专题报告[1]-[4]。
我国的秦山、大亚湾核电厂投入运行已有10多年的历史,虽然运行时间不是很长,但已面临安全壳内仪控电缆的老化问题,随着服役时间的增加,这一问题会更加突出。目前,国内还没有对安全壳内仪控电缆老化评估及寿命管理的系统研究,笔者在相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介绍核电厂安全壳内仪控电缆老化管理的内容,以期对开展这项工作有所帮助。
1 仪控电缆及其使用环境
核电厂包含了成千上万公里不同型号及规格的电缆,这些电缆构成了中压动力回路、低压动力回路、控制回路、仪表回路、接地回路等,表1为双机组核电厂各种回路的分布情况[3]
从表中可见,仪表及控制电缆回路占据了所有电缆回路的4/5以上。所以,将仪控电缆,特别是
将环境条件恶劣的安全壳内仪控电缆作为研究的对象具有典型意义。
1.1 仪控电缆的用途及组成
仪表电缆是一种低压、低容量的电缆,连接各种各样的变送器、传感器,传输数字或模拟信号;控制电缆也是低压、低容量的,应用于控制开关、泵、阀门等的操作机构、继电器和接触器的控制回路。
构成仪控电缆的主要部分有:导体、绝缘材料、屏蔽、护套、多芯导体间的填充物、外部包扎带。所谓电缆的老化,指的是电缆结构中有机材料的老化。虽然填充物和外部包扎带也是有机物,但对电缆老化的影响并不大,因此,研究的重点是针对绝缘材料和护套。
电缆所使用的绝缘体和护套的组成是由一些添加剂和填料合成的聚合材料,在核电厂中,仪控回路使用乙烯基、丙烯基合成的橡胶,玻璃纤维,以及以氯磺化聚乙烯、聚乙亚胺等为绝缘材料的电缆。
1.2 仪控电缆的工作环境
安全壳内部仪控电缆放置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自然环境,主要是有氧气存在时温度、湿度、核辐照的影响,温度、湿度、核辐照的值应从设计文件中取得。表2给出了安全壳内几处具有典型意义的温度值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安全壳内不会受到湿度的影响。辐照的影响可从相关技术数据中获得,在40年时间内,正常运行情况下,安全壳内辐照的最大累计值为3脳107rad。安全壳内的仪控电缆一般不会受到震动的影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不考虑由于震动引起的老化问题[5]。
2 电缆的老化机理
在现场环境下,电缆的绝缘和护套等聚合物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各种缓慢的、不可逆的化学变化和物理变化,这些变化就是电缆的老化过程。从宏观上来看,表现为材料的延伸率降低,即材料的抗拉强度减弱;护套材料的硬度或抗压模量增大;材料的密度增加;电气性能改变(如介质损耗增加)。
电缆的老化机理可分为影响分子结构的化学老化机理和影响材料混合物成分的物理老化机理。
2.1 化学老化机理
(1)高分子链断裂:一个高分子链断裂为2个或多个新链,一般为烷氧基或过氧化根断链,导致物质性质的改变。
(2)交联反应:在2个相邻高分子间共价键的结构发生交联,使原先物质的有效成分减少。
(3)氧化反应:这是一种自由基的链式反应,在氧化反应开始阶段,在温度和辐照的影响下,由于共价键的断裂而产生反应性物质,即自由基,氧化反应既导致断链,又生成交联,这取决于氧化链式反应过程中各阶段的分子运动情况,它随着聚合物中添加剂的不同而不同。
(4)氧扩散控制过程:聚合材料中自由基的初速率大于溶解氧扩散的速率时,老化快慢由氧扩散来控制。
(5)协同效应:当各个环境因素的综合影响大于其各个单一影响之和时,会产生这种效应,如对聚合物而言,既受热,又受到辐照。
2.2 物理老化机理
(1)增塑剂蒸发:材料表面的增塑剂向周围的空气中挥发,其留下的空隙又被由材料的核心向表面扩散的增塑剂所填塞,这2种挥发和填塞的分子运动并存,强弱由温度所决定。
(2)增塑剂迁移:在使用增塑材料的多层电缆中,增塑剂在不同材料层间迁移,直到各层材料中的增塑剂达到均衡状态。
3 环境鉴定
为了保证电缆的设计裕度,必须采用环境鉴定的方法,通过加速老化试验,模拟电缆在运行寿期末经受设计基准事件,验证电缆可以保证其功能,从而证明电缆在服役期的可靠性能。许多国家环境鉴定依据的标准是ieee-323[6]、ieee-383[7],前者是针对核电厂所有1e级设备的一个通用的标准,后者叙述了针对1e级电缆的试验方案。
第4篇 大亚湾核电站工业安全管理指标体系
大亚湾核电站是我国第一个中外合资的大型商业核电站。该电站按照世界核电站和国内电力行业的标准,建立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业安全管理指标体系,在核电站安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 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和目的
大亚湾核电站投入商业运行后,采用世界核电站营运者协会(wano)的十项主要指标衡量安全生产的总体业绩,其中用于衡量工业安全的指标是事故率f:
按12个月滚动统计,其含意为在12个月内100个员工发生工业事故的次数。按照这一指标统计,1994年大亚湾核电站工业事故率为0.4,低于当年wano中间值0.63,呈现良好状况。但该核电站工业安全科分析当年的工业安全状况时发现,许多人身伤害风险和事故隐患没有办法通过这一指标反映出来,如果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这一指标也不能表示出来。因此,有必要在事故率这一基本指标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完整的指标体系,以实现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工业安全状况的目的。
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是:
(1) 全面反映当年工业事故状况;
(2) 反映工业安全的潜在问题,具有状况分析和趋势预测的作用,为改进决策提供依据;
(3) 便于统计,能向各相关部门快速提供信息;
(4) 提高事故、事件透明度,便于经验反馈和事件分析。
2 指标体系的构成
指标体系分为3个层次5类,见图1。
图1 指标体系构成图
指标体系的定义:
(1) 重伤及死亡事故——造成一人重伤或死亡的事故;
(2) 轻伤事故——造成人员损失工时一天以上(不包括受伤当日)的事故;事故率f及严重度g为
(3) 伤害事件——人员受到伤害,但未达到损失工时一天的事件;
(4) 未遂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可能性很大,但未造成后果的事件;
(5) 异常——明显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对于未遂事件和异常,因没有明显的后果不易判别,因此,根据核电站的实际,列出9项典型的未遂事件标准,10项典型的人员违章标准,以提高执行中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3 指标体系的信息来源
指标体系统计的信息来源主要有4个渠道:
(1) 核电站24 h事件报告制度。核电站为了提高事故事件的透明度,建立了24 h事件报告制度,要求核电站任何员工(包括承包商)发现任何设备、人员行为方面的异常情况,都要通过填写24 h事件单,向全电站报告。工业安全科从事件单中选出与工业安全相关的事件进行调查,按指标体系分类统计;
(2) 电站各部门安全员的报告。要求发生事故、事件及人员违章行为要主动报告,并协助工业安全科进行调查分析;
(3) 医疗部门的伤病处置信息。核电站远离市区,建有较完整的医疗服务中心。该中心每周将外伤处置信息报至工业安全科,这些信息包括人员姓名、单位、受伤地点、受伤类型、严重程度等;
(4) 核电站厂区出入口自动控制系统的信息。该系统记录任何时刻进出厂区人员的姓名和时间,随时可以调出、打印、核实人员是否进入厂区工作。
4 指标体系的作用和效果
指标体系建立几年来取得如下作用和效果:
(1) 对核电站工业安全状况有了一个量化的描述,便于更具体地了解整体状况。每年工业安全大纲中对这些指标定出目标值,工业安全科每月通过这些指标的实际值向电站各部门报告。通过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使领导和员工清楚地了解工业安全控制的差距。
(2) 指标分析为制定事故预防对策提供了依据。指标系统建立后,工业安全科每季度对指标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找到管理中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并向电站工业安全、辐射防护委员会报告。通过对上一年度的指标分析,查找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为制定年度管理改进计划项目和电站工业安全年度工作大纲提供依据。
工业安全管理体系在电站工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近年来电站工业事故率呈稳定下降趋势,连续3年轻伤事故率不超过0.14,远远低于wano中间值。
5 指标管理体系的不足
(1) 因异常指标包括的范围不全面,仍有一些无法确定的异常未纳入定义之中;
(2) 指标界定过程中仅有人的经验成份,判断的准确程度不一致,表明指标定义仍有待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
[1]
第5篇 核电厂人因及组织行政管理安全审查体系
摘要 定期安全审查(psr)是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近年推广的一种新的核电厂安全审查方式,它强调系统性、全面性和关键性。人因安全因素(hf)、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安全因素(oa)是psr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psr中审查难度较大的部分之一。其难点主要在于如何用有限的评审指标去刻画出最能表征人因、oa对核电厂安全运行最具影响的特征因子,建立起科学的、系统化的审查体系,且该体系还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基于上述认识,笔者建立了核电厂人因及组织行政管理安全审查体系,它包含安全目标与方针、人员配备与资格、组织机构与管理、配置控制、培训、职业健康、运行经验反馈、质量保证、人机接口、遵章守法等10类19个要素。同时介绍了其评审指标、审查内容、审查方法和程序等。该体系已应用于秦山核电厂。
关键词 人因 组织与管理 安全评审 核电厂
1、引言
20世纪50年代世界第一座商用核电厂投入运行以来,对核电厂安全的审查与监督便受到各核电站国家的高度重视。三里岛核电站事故和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之后,这种重视更是不断升级。各国的核管理当局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以及较晚(1989年)成立的世界核营运者协会(wano)分别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常规和专门的安全审查制度,对世界核安全水平的提高促进极大。但同时实践和经验也表明,上述的各类审查一般不是综合性的,且较少考虑安全标准和运行实践的改善、核电厂老化的累积效应、运行经验反馈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为了全面了解核电厂的实际安全状况,确定必要的调整与改造,以使核电厂保持高度的安全性,iaea于20世纪末期推出了一种新的核电厂安全审查方式:定期安全审查(psr:periodic safety review)。psr是对核电厂安全状况的系统化全面审查,但它不是对常规审查和专门审查的替代而仅是其补充。对一个核电厂而言,自其运行开始,psr每十年进行一次,直至退役。iaea对psr提出的目标为:借助于对运行核电厂的综合性评价,按照当前安全标准和实践判断核电厂是否安全,是否有足够的措施以保证核电厂安全运行至下一个psr。目前psr的体系虽几经讨论但尚未最终定型。
我国国家核安全局于1999年也提出了psr的初稿,其将psr所涉及的得要安全方面划分为11个安全因素,如图1所示。
图1 psr体系及人因、组织和行政管理审查要素框图
国家核安全局要求秦山核电厂在国内开展首次psr,并对psr体系进行相关研究。应秦山核电厂的邀请,由南华大学、苏州热工研究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国家核安全中心的教授、专家组成的项目组承担了人因、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两个安全因素的审查工作。
2 人因及组织行政管理安全审查的重要性与目的
2.1 审查的重要性
三里岛和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人们已深刻认识到人的因素和组织管理对核电站安全运行的重要性。进一步的研究与实践表明,随着科技进步,系统设备(硬件和软件)可靠性不断提高,运行环境逐步改善。但作为核电厂人-机系统极其重要的一方的人,一方面,由于其生理、心理、社会、精神等特性,既存在一些内在弱点,使其行为具有多样性和可塑性以及难以控制性,另一方面,尽管系统的自动化程度提高了,但归根结底还要由人来控制操作,要由人来设计、制造、组织、管理、维修、训练,要由人来决策,因而人在系统中的作用不是削弱了,而是更加重要和突出了。人因贯穿于核电厂整个寿命周期,它影响着核电厂安全的各个方面,正如iaea在《安全文化》(75-insag-4)中所指出的那样:“除了人们往往称之为‘上帝的旨意’以外,核电厂发生的任何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都来源于人因失误(human error)。然而人的才智在查出和消除潜在问题方面是十分有效的,这一点对安全有着积极影响”。因此,人因是psr必须评审的重要安全因素,人因安全因素(以下简称hf)评审是psr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核电厂中,人是组织的成员,人的行为受到组织管理的支配;核电厂所有安全相关活动均是在电厂的组织管理机构控制下实施的。因此,组织机构和行政管理安全因素(organization and administration,下称oa)审查也是psr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审查的目的
对hf审查的目的是确定可能影响核电厂安全运行的各种人因要素的状态。
对oa审查的目的是确定电厂的组织和管理对电厂安全运行是否适宜。
3 审查的难点与策略
3.1 审查的难点
对核电厂人因及组织行政管理安全的综合评审是一项复杂任务,也是一项难度极大的任务。主要困难起源于人因的多样性、复杂性造成人因因素具有无限维特征与有限维评审指标之间的矛盾。必须通过反复的调研,充分利用系统科学和系统工程的理论与技术,辨识出最能表征人因、组织机构及行政管理因素对核电厂运行安全最具影响的特征因子,然后用有限的指标去刻画它,建立科学的、系统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审性体系。
3.2 审查的策略
应用当前的安全标准对人因及组织行政管理因素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标准;如果符合,就总结其良好实践,肯定强项;如果存在不符合之处,则要进一步判断它是否会带来不可接受的风险,进而参考国际良好实践,提出相应的纠正行动建议。
4 审查内容
通过对人及组织行政管理安全因素的结构特征分析,考虑到要素间的相关性和交叉性,应用层次分析原理,笔者把oa划分为10类(见图1)。这10类因素中一共包含的19个要素和审查内容如下:
第ⅰ类:安全目标与方针
(1)确立运行目标和安全目标的机制:
①以目标为导向的运行管理机制;
②与工业界良好实践比较需要改进之处。
(2)安全优于生产的方针及其实施情况:
①制定电厂安全政策的运作机制;
②电厂安全政策的宣传与贯彻情况。
第ⅱ类:人员配备与资格
(3)维持核电厂运行的人员配备状况:
①有关人员配备的明文规定;
②各类人员配备现状;
③有关缺勤、倒班和加班限制的明文规定及执行情况。
(4)合格在岗人员可用情况:
①有关的明文规定;
②实际状态。
(5)人员选拔方法:
①有关人员招聘的明文规定(包含制度、选拔程序、评价方法等)及执行情况;
②有关人员上岗的明文规定(包含制度、选拔程序、评价方法等)及执行情况;
③有关人员在岗的明文规定及执行情况;
④有关人员提升、换岗的明文规定及执行情况;
⑤人员选拔所用方法(如知识、技能、适应性测试,专业性测试等)的科学性、可靠
性。
(6)各类员工的能力要求:
①电厂对运行、维修、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能力要求;
②现状。
(7)外聘人员的明文规定:
电厂对外聘人员的政策;
政策执行情况。
第ⅲ类:组织机构与管理
(8)组织机构与职责:
电厂组织机构;
内部接口;
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与外部支持组织、中核集团、国家核安全局的接口。
第ⅳ类:配置控制
(9)维持核电厂配置的机制及其文件:
维持的组织机构与管理;
变更控制状况;
文件控制状况;
维持的自我评价的有效性。
第ⅴ类:培训
(10)人员培训设施及组织管理:
培训的组织机构和管理;
培训设施(包括教员、软硬件);
培训程度;
培训的实施及其成效。
(11)初次、再次和升级培训大纲:
初次、再次和升级培训大纲;
执行情况;
模拟机培训情况(包含其在培训中的比重和作用)。
(12)安全文化培训:
明文规定;
培训计划与内容;
培训实施情况;
应用情况。
第ⅵ类:职业健康
(13)职业健康导则:
电厂职业健康导则;
执行情况。
第ⅶ类:运行经验反馈
(14)运行经验反馈程度;
经验反馈组织机构和管理;
内部运行经验反馈程度;
内部运行经验反馈有效性。
(15)人误方面的运行经验反馈程度:
人因经验反馈程度;
人因经验反馈有效性。
第ⅷ类:质量保证
(16)质保大纲及定期质保监查:
质保大纲编审状况;
质保大纲执行状况;
质保部门监督有效性。
(17)质量保证记录制度:
记录机制的建立及其有效性评价;
记录内容的全面性、可检索性、可监查性评价。
第ⅸ类:人-机接口
(18)人-机接口:
控制室人-机界面评价与改进;
各人-机界面人员信息需求分析与评价;
各人-机界面人员工作负荷分析与评价。
第ⅹ类:遵章守法
(19)符合核安全部门要求:
国家核安全法规、导则;
技术规格书;
国家核安全局专项检查、评审要求。
5 审查要素的业绩目标和审查判据
依据psr“符合性审查”的本质与特征,以现行的国家核安全标准为主,同时参考国际标准及国际先进核电厂良好实践,建立了各审查要素的业绩目标和审查判据系统。
6 审查方法与程度
6.1 审查方法
针对人因安全要素、oa的基本特征,主要采用wano peer review的审查方法,对19个安全要素按类分别进行审查,并且与所确定的安全标准和良好实践相比较;对每一个要素的状态作出评价,找出审查范围内所有安全重要的强项与弱项;同时,还从整体上对hf和oa进行系统的综合性审查,充分考虑各要素
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指出每一个弱项导致或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得出产生每一个弱项的根本原因及相应的纠正措施建议。
6.2 审查工作程度
秦山核电厂人因oa审查的工作程度如图2所示。
图2 秦山核电厂因及组织行政管理安全审查工作程度
7 结束语
hf和oa是psr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psr中评审难度最大的部分之一。难点主要是在于如何用有限的评审指标去刻画出最能表征人因、组织机构及行政管理因素对核电厂系统安全最具影响的特征因子,同时要使所建立的评审体系和程度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笔者正是从这两方面作出了尝试,建立的审查体系已通过国家核安全局评审,秦山核电厂已采用该体系对人因及组织行政管理安全进行了审查。实践表明,该体系是成功的,能够满足我国核电厂psr的需求,同时能与国际同行接轨。
第6篇 核电生产安全管理
1 核电厂是核电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核电厂必须依法制订和完善管理核电厂电力安全生产的实施细则;核电厂全体职工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章指挥,遵章操作。
2 核电厂及其管理部门要明确负责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并有专人和网或省电力公司的安监机构进行联系,密切合作。电力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要发至核电厂,电力行业有关的重大安全活动、专业会议、技术交流会议应通知核电厂派员参加。
3 并网核电厂及网或省电力公司要采取措施,确保电网及核电厂的安全。核电厂常规部分的技术问题分析、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控制事件的统计、可靠性管理统计等均要纳入网或省电力管理部门的分析统计之内,以利于总结经验,提高运行水平。
4 核电厂应按调度规定时间报送负荷曲线,并确保带某一稳定负荷(即核电机组在安全范围内的某一稳定负荷)。当发生危及电网及地区供电安全的情况时,核电厂应执行调度命令,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
5 当核电机组不能维持稳定负荷运行时,要严格执行最低安全技术出力的规定(由核电厂根据有关规定和保证安全的实际需要确定的最低运行负荷值报电力工业部及网或省电力公司备案);当最低安全负荷都不能维持时,要及时通知电网调度并做到安全停堆、停机。
6 核电厂要向电网调度部门报送检修计划,待批准后执行(涉及核安全及突发事故除外);核电厂对设备、系统进行有可能发生突然停机、停堆及其他影响电网稳定的试验、校验前,必须做好严格的安全措施,经核电厂技术主管审查批准,并提前向电网调度申请,待调度批复后进行;批复试验时间必须在核安全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核电厂要把试验允许时间范围预先告知调度。
7 电网调度在编制月度发电计划时,应满足核电厂完成国家下达或协议规定的发电量的运行条件;核电机组一般不参与日峰谷调峰;特殊需要的日调峰,电网调度要预先通知核电厂(紧急事故除外)。
8 核电厂与电网调度部门应按调度规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9 核电厂与电网订立上网协议及供电合同时,应有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的条款。
第7篇 安全责任制: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管理员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管理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管理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管理员在综合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对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正确履行本职工作,对本部门工资、奖金核算的准确性和工程项目指标的统计工作,以及文件资料的收集、钱物保管及发放的安全负责。
3.4 负责对上级下发的文件、材料及其文稿打印和复印工作的质量负责。
3.5 在做清理保洁工作时,不得翻阅文件、信件等,对失密、泄密负责。
3.6 正确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对其发生的设备事故、障碍和异常负责。
3.7 积极参加筹建处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
3.8 熟悉本专业所属办公物品等的规格性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办公物品质量关,对办公物品等的质量好坏负责。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
**
**
第8篇 安全责任制: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筹建处档案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基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严格执行《保密法》,管理好内部各种基建、文书档案资料,严防损坏、丢失和泄密。
3.5 对所辖的各种资料、档案、设施的安全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整理,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3.6 做好办公室和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7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8 认真参加筹建处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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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以核安全为导向搞好核电站的运行及管理
十年来,中广核集团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把核电站的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安全运行业绩。截止2004年7月31日,大亚湾核电站已累计上网电量1343.04亿千瓦时;岭澳核电站已累计上网电量254.46亿千瓦时。2003年,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四台机组实现了全年零非计划停堆;大亚湾核电站1号机组第九次换料大修创造了31.23天电站商运以来最短大修工期;岭澳核电站2号机组创造了从调试到现在无非计划停机、停堆优异业绩。2003年,在世界核运营者协会(wano)反映核电站安全生产水平的8项关键性能指标中,大亚湾核电站有6项超过世界中间水平,1项进入世界先进水平;岭澳核电站(一期)有5项超过世界中间水平,2项进入世界先进水平。
中广核集团过去十年来在核电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一些成绩,离不开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我们的支持,离不开各兄弟单位的帮助。通过十年的运行,中广核集团在核电站的生产运行和安全管理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有几点体会与大家交流。
一、始终坚持以核安全为生产活动的决策导向,培育以核安全文化为中心的企业文化。
首先,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加大安全投入,以安全水平的保证来提高核电竞争力,一座安全的核电站才可能是一座经济的核电站。安全有保证,生产业绩才能提高,公众才会对核电有信心,用户、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要正确认识核安全文化的本质。所谓文化,就是员工自觉遵守的一种行为,是大家长期形成的一种习惯,是大家取得共识的一个无形的规则,而不是外在强制性的要求。核安全文化具体体现为:自觉遵守程序;质疑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透明和积极有效的经验反馈体系;保守决策;良好的沟通和持续提高、自我学习的过程;适度的奖励和惩罚。
第三,要高度重视核电站安全。对核电站而言,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核电无小事,“安全第一”这根弦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
第四,要高度关注安全相关的各个环节控制。核电站的安全,不仅涉及到电站本身,而且涉及到电站参与各方。特别是对一些关键承包商的控制和管理。此外,技术创新与成熟技术之间存在的一些矛盾,也是安全管理上尤其需要关注的。
二、 施专业化运营管理,不断完善生产管理体系。
2003年3月,中广核集团注册成立了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大亚湾核电站和岭澳核电站的运营管理。通过对一个地区的多台机组实施专业化管理,统一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共享运营经验,实现了规模经营,提高了运营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电站日常生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实施核心层日会制度、日报制度和快速维修响应制度,实现了生产活动的一体化运作。
三、 终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标准要求,赶超世界先进水平。
采用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的方法,坚持透明、开放与协作,引入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分析国情、厂情,总结发扬国内良好实践,创建有核电特色的管理模式,以目标为导向,以过程为中心,以风险为依据,实施精细管理,逐步向世界先进水平靠拢。
日常生产项目管理组成立,打破了部门界限,优化了风险控制方法,提高了风险防范能力,实现了对电站安全生产状态的有效控制;大修计划控制与项目管理改进,强化了大修质量控制,缩短了大修工期;以可靠性为中心的维修技术的应用,充分考虑了设备故障的特征、影响、后果以及可管理性,优化了维修策略;运行技术规范的优化,概率安全评价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以及核电站严重事故管理导则的研制与开发,改进了核安全管理。
四、 持程序化管理,依“法”治厂,用程序规范风险控制。
核电站对安全的特殊要求,决定了核安全管理容不得半点闪失,必须实行程序化管理,一切按程序办事,一次把事情做好。强调再小的操作必须有书面指令,再简单的维修必须有作业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八字方针。实际上,遵守程序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思想。实际工作中,对于不严格按程序操作的行为,往往总是以事情紧急作为开脱的理由,但现场的事情不总是那么急切。原wano主席在离别主席生涯时说过一句话:核电站只有在自动停堆、棒没落下的时候着急,其它没有着急的事情。这句话对核电文化的启发很大:在做事情之前停一停、想一想,把要做的事情写下来,按流程批准后再实施,风险就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安全也就有了保障。
五、 建立健全危机应对体系,防患于未然,提高核电抗风险能力。
危机应对包括了风险分析、事故预想、应变预案和应急救援。由于核安全的高度敏感性及超国界性,危机应对能力成为衡量核电企业成熟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广核集团在核事故应急方面已经建立完备的体系,该体系的思路、原则和方法逐渐被推广到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上,相继建立了重大设备事故应变计划、黑启动方案、最小网络环境、反恐组织、海事应变程序,以及疾病疫情或其他社会性事件的应变程序。目前,正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要求逐步规范,以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核电,核电的发展必须保证安全。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长,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核电作为当前现实、经济、可大规模替代常规化石能源的清洁能源,在满足中国未来能源需求、保护环境、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机遇面前,中广核集团将按照国家行业主管和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抓住机遇,积极创新,为我国核电事业更大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第10篇 安全责任制: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03.10.28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综合管理部在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直接领导下,按部门工作标准的要求,完成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应负的安全责任。综合管理部直接对筹建处主任、副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筹建处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与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协助筹建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相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3.5 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6 负责筹建处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书报、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3.7 负责筹建处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编制、修订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以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3.8 负责筹建处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加强基础管理、专业管理、班组管理和现场管理的措施,建立牢固的安全基础。
3.9 围绕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协助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协助qc成果的推广应用,增加安全措施中的科技含量。
3.10 负责筹建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考核和奖惩兑现,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坚持重奖重罚,以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11 安全生产情况要列为《**电报》公司新闻、**电网站等新闻的重要报道内容,同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字、印刷工作。
3.12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13 事故调查时,做好车辆调度,保证紧急情况下的用车。
3.14 负责筹建处司机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15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大型的安全活动。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主任、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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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03.10.28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综合管理部主任在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直接领导下,对综合管理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主任综合管理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3.2 认真贯彻执行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与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协助筹建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相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3.5 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6 负责企业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书报、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3.7 负责筹建处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编制、修订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以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3.8 负责筹建处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加强基础管理、专业管理、班组管理和现场管理的措施,建立牢固的安全基础。
3.9 围绕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协助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协助qc成果的推广应用,增加安全措施中的科技含量。
3.10 负责筹建处安全、文明生产的考核和奖惩兑现,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坚持重奖重罚,以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11 安全生产情况要列为《xx电报》公司新闻、xx电网站等新闻的重要报道内容,同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字、印刷工作。
3.12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13 事故调查时,做好车辆调度,保证紧急情况下的用车。
3.14 负责筹建处司机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15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大型的安全活动。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主任、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xx
第12篇 岭澳核电站大件运输安全管理
核电站大件运输的安全关系到核电建设关键里程碑的实现,是工程进度控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核电站的设计寿命为40年,这就要求保证核岛中的大件设备能在40年中正常运转。大件运输作为核电站安装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不能有任何差错,以免留下隐患,导致灾难性的核事故。
按照岭澳核电设备运输合同,整个核电站需运输的大件有211件,其中100 t以上的有32件,300 t以上的有12件。在这些大件设备中,许多是超长超重的核承压设备,如核电站的核心设备:6个380 t的蒸汽发生器和2个280 t的压力容器。
由于这些大件的运输难度和风险都很高,因此只有通过有效的运输安全管理,才能保证这些大件设备的运输安全。
1 施工组织机构
为完成岭澳核电站大件运输的施工,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在现场设立了专门的项目部,按照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原则及有关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质量保证大纲,并制定了16个大纲程序。通过质保大纲和大纲程序有效地保证了整个核电站的大件运输安全。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安监工程师、质保工程师及运输工程师等组成。其主要人员的职责是:
(1) 项目经理的责任
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安全、质量第一责任者,对大件运输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所有大件运输施工活动,都是其授权和监控下的一部分。
(2) 安监工程师的责任
安监工程师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种施工机具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监督和控制作业环境,保证大件运输作业安全。
(3) 质保工程师的责任
质保工程师负责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确认大件运输的先决条件,定期组织对大件运输的运作进行质保审查,使不符合项得到适当处理,保证整个项目能按质保大纲的要求正常运作。
(4) 运输工程师的责任
运输工程师具体策划和指挥每次大件运输工作,负责编制大件运输工作程序和质量计划,负责大件运输现场安全技术指导和技术交底,监督大件运输技术措施的执行,解决现场的各类技术问题,保证大件运输工作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2 主要运输车辆及能力
为保证 工程和大件运 输的安全需要,现场的大件运输能力达到了800 t:400 t液压全挂车1辆,200 t液压全挂车2辆;600 t牵引车1辆,200 t牵引车2辆。在平板车进场前,按照380 t蒸汽发生器运输时的状况, 对400 t平板车按照iaea50cqa标准进行了105%超负荷试验;对平板车的装载能力,结构件的支撑强度,车体稳定性,安全制动和行走等技术性能进行了全面的检测和试验。通过采用载荷试验的方式来检验车辆的能力,确保蒸汽发生器、压力容器等大件的运输安全。
3 机械及工具的安全管理
3.1 机械安全管理
编制机械维护和保养的月度计划,对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由项目经理授权组成机械安全检查小组,每月定期对机械进行安全大检查,掌握机械的状态和性能,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在每次大件运输前,对所要使用的机械再次进行检查和确认,确保所使用的施工机械状态正常,其能力能满足当次的大件运输的施工要求。
3.2 工具安全管理
对于大件运输常用 吊具和绑扎工具,如钢丝绳、卸扣和链条葫芦等的采购,由采购部门统一审批,再向具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采购。工具到达现场后,在外观及文件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再进行满负荷试验。然后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钢丝绳和链条葫芦应悬挂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对大件运输的常用工具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试验,确认其性能,在每次大件运输前,对所要使用的工具再次进行目测检查并签字确认,以保证大件运输时工具能正常使用。
4 运输工作程序的编制
4.1 运输工作程序的编制
大件运输工作程序是大件运输安全的关键性执行文件,程序编制是否准确合理,直接关系到大件运输的成败。大件运输是一项高风险的施工作业,工作程序的编制和实施要细致准确。为保证每次大件运输工作程序的准确可靠,在程序编写出来后应先经项目部内部审核和批准,再报送业主主管部门审批。项目部在收集和综合了多方意见后,对大件运输工作程序进行修改和升版,再报送审批。如此反复地对运输工作程序进行详尽的审查和优化,直至得到多方认可为止。这样就能确保大件运输工作程序适用可靠,符合核电工程的施工要求。
4.2 运输施工控制
大件运输施工控制是大件运输安全的重点和难点。在大件运输前,有针对性地成立大件运输作业组织机构,对每个参加大件运输作业的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和风险分析,让每个作业人员都明白自己在大件作业过程中的职责,并对大件运输的先决条件进行认真地检查确认。在大件运输作业时应认真按照运输工作程序做好运输装载、运输防滑、运输绑扎、交通疏导和运输过程的监护工作。将车辆速度控制在程序规定以内,尽 可能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减小运输时的加速度,并尽量避免在大件运输时斜坡起步和急刹车,确保所运输的大件装得正、绑得牢、跑得稳,减小大件运输作业的风险。
5 授权和培训
所有参加核电大件运输的人员,都要参加核电施工基础知识和质保体系的知识培训,有时针对个别大件运输的作业需要再进行专项的作业安全培训。在对人员的资格进行评定合格后,再由项目经理授权参加大件运输作业。
6 监督体系
在内部,成立由质保、安全、运输技术、机械管理、工具管理等方面组成的大件运输安全监督体系,定期对大件运输作业实施内部监督。在外部,国家核安全局和岭澳公司的质保、工业安全、运输主管部门也不 定期地对项目运行进行监督,这样的双重监督体系大大加强了核电大件运输的安全管理,在核电站大件运输安全管理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潘国凌
第13篇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办法
1.引言
1.1 目的
本规定对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中有重要影响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设计及运行规定了基本要求。本规定强调必须满足的安全要求,而不是规定如何满足这些要求的方法。
1.2 范围
本规定的内容涉及核电厂所有放射性废物的整个管理系统,包括:
--气态、液态和固态废物系统的设计和运行;
--废物的处理、运输、贮存和处置;
--退役废物的管理;
--意外事件所产生的废物。
对于退役废物、意外事件废物、放射性废物处置和乏燃料管理等方面仅根据当前状况作了一些原则规定,具体要求将另行制定。
2.废物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2.1 总的目标
废物管理的总目标是在考虑社会和经济因素的基础上,采用妥善的方式管理放射性废物,使人和环境不论现在和将来都免受任何不可接受的损害,并尽量减少后代的剂量负担。废物管理系统和设施的可接受性应以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为判断的准则。
2.2 辐射防护要求
废物管理应遵循辐射防护的基本原则,即正当化、最优化和剂量限值体系。
废物管理必须在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同时,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照射满足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原则。
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剂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剂量限值。对于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两者的实际应用,都必须考虑由当前的实践所引起的将来的剂量,即将来某个时期可能造成人类受照射的剂量。
2.3 环境保护要求
应防止核电厂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和某些非放射性废物对环境的有害影响。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机构和职责
3.1 营运单位的职责
核电厂营运单位必须对该厂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直到放射性废物及其责任合法地转移为止。其主要职责是:
(1)作出废物管理活动的安全分析。
(2)研究并向核安全部门提交排出流中放射性核素的预估量,以及监测和控制排放的方法和程序。
(3)向核安全部门提供放射性废物的操作、处理、整备、运输、贮存和处置等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关闭等文件,并证明这些文件符合有关法规要求。
(4)制定和修改运行与维修规程,培训运行和维修人员,使之胜任其职责。
(5)按照国家核安全部门的要求和批准的技术条件,运行废物管理系统。
(6)检查并保存所有废物管理活动的记录,按所要求的期限,向国家核安全部门定期提交报告。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时,立即报告事故范围和性质,以及所采取的补救措施。
(7)保存所贮存、运输和处理的废物的清单,根据核安全部门的要求,提供此类资料。
(8)按照核安全部门的要求,保留流出物样品。
3.2 国家核安全部门的主要职责
(1)制定有关核电厂废物管理的法规、导则和标准。
(2)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评价核电厂营运单位提交的报告和计划。
(3)通过对放射性管理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以及对人员资格和记录的审查,评价该设施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4)对不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事项,要求采取补救和纠正措施。
4.废物管理系统的设计
4.1 目标
核电厂的设计应该使废物产生量减到最少。废物管理系统和设施的设计目标是保证核电厂运行中产生的所有放射性废物能安全地收集、处理、整备、 贮存、运输和处置,以达到第二章所提出的目标。
4.2 设计要求
4.2.1 核电厂放射性废物管理系统和设施的设计必须遵照“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4.2.2 对核电厂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必须进行系统管理,必须考虑安全法规要求、经济因素和废物的贮存、处理、运输和处置等各个方面。设计废物管理系统时要进行多方案的比较,以达到实施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原则。
4.2.3 对核电厂选用的物料,必须考虑到它们将来成为放射性废物时的管理问题。
4.3 设计考虑事项
4.3.1 总的考虑
在设计废物管理系统和设施时,应考虑:
(1)选择液态、气态、固态废物处理系统时,应考虑适合各类废物的收集处理、贮存、运输和处置,以及工艺可靠性和以往的经验;
(2)放射性废物应分类收集,便于以后的处理和整备;
(3)为保证需要处理的废物在减容时安全操作而进行的处理;
(4)保证废物整备到符合运输、贮存和(或)处置要求的形式;
(5)对核电厂工作人员的屏蔽和辐射防护;
(6)核实有待处理的废物的来源、数量和物理化学性质;
(7)准备采用的处理或整备工艺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8)具备正常运行、停止运行和维修期间所需要的足够的贮存容量和处理能力,以及为意外事件附加的贮存容量;
(9)厂址和环境特征对排出流弥散的影响,以及对正常运行或非计划事件时排放可能造成的影响;
(10)保证各系统具有高度的完整性和适应性;
(11)整备包装后待处置废物的检验;
(l2)控制泄漏的包容及其相关设备;
(13)有代表性的工艺取样;
(14)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维修;
(15)应急废物处理设备和现有设施连接的可能性;
(16)将来的退役工作。
4.3.2 废气处理系统
4.3.2.1 在设计废气处理系统时应考虑:
(1)操作温度和流量;
(2)压力降和压力波动;
(3)净化效率(衰变或物理分离);
(4)密封性;
(5)防火与防爆;
(6)过滤器标准检验方法的使用;
(7)放射性物质的表面沉积;
(8)过滤器芯和吸附介质的取出和更换。
4.3.2.2 在适当情况下,废气应该收集到一个单独的共用系统,以便监测和控制排放。
4.3.3 废液处理系统
在设计废液处理系统时应考虑:
(l)减少颗粒沉积的可能性;
(2)对任何可能的液体溢流或泄漏提供适当的接收设备和检漏措施;
(3)选择合造的离子交换剂并控制其负荷,避免有机物的降解和气体的产生;
(4)对不适宜用其它方法处理的废液采用直接固化;
(5)离子交换剂和其它介质的引入与排出。
4.3.4 固体废物处理系统
4.3.4.1 在设计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时应考虑:
(1)容积变化和二次废物产生对整个废物管理系统最优化的影响;
(2)污染(包括气载污染)扩大的可能性;
(3)防火及其控制系统。
4.3.4.2 必须保证整备工艺使废物包装具有符合贮存、运输和处置准则的特性,包括:化学耐久性、抗弥散性、热稳定性、辐射稳定性、放射性物质含量、剂量率、抗老化性、抗冲击性、抗微生物降解性、抗浸出性、可燃性和压缩强度。
4.4 贮存
厂区应有足够容量的暂存、转运废物的场所和设施。
设计未处理和已处理废物的贮存设施时应考虑:
(1)废物的可回取性;
(2)贮存区的控制和检查(安全、废物状态、监测、防火等);
(3)因气体逸出或液体的泄漏所造成的污染的控制;
(4)根据外部条件和废物降解的可能性,考虑在规定时期内废物包装的完整性;
(5)需要时,应能给单个容器和设施表面去污;
(6)清楚标出设施容量和废物贮量;
(7)有气体产生的场所应有适当的通风。
5.废物管理系统的运行
5.1 目标
废物管理系统运行的目标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得到国家核安全部门的许可。为达到这个主要目标,需要监督所有有关活动,包括检修、人员的培训和维修程序等,并提供与操作有关的资料,即工艺、操作和维修手册。
5.2 运行要求
营运单位对设施的安全运行全面负责。为此必须建立一个适当的机构,并明确规定其任务和对下列活动的职责:
(1)设施运行要符合设计目标,并得到国家核安全部门的许可;
(2)适当监督所有废物系统的活动,以保证其达到并保持系统操作的相应标准;
(3)在符合辐射防护原则下进行维修;
(4)培训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以保证操作符合设计目标和辐射防护原则;
(5)编制正常和意外情况下的操作、维修和工艺手册;
(6)在符合其它要求的前提下,应采取措施使废物的产生量减到最少。
5.3 监管
必须对废物管理系统进行监督,以保证系统有关的活动协调一致,并且符合设计要求。监管人员必须熟悉工艺,掌握辐射防护知识,以便监管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所有的操作和维修活动。
5.4 维修
废物管理设施运行前必须制定维修程序,目的是在增加设施的利用率的同时减少检修人员的照射。
5.5 培训
5.5.1 培训大纲必须保证能培养出足够数量的在辐射防护基础知识和实践两方面都合格的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培训大纲应该结合运行经验定期修订,并按核电厂所有可能的实际情况进行培训。
5.5.2 核电厂其他有关的工作人员也应该进行废物管理实践的培训,使他们了解减少废物体积和降低放射性水平等所带来的益处。
5.6 手册
核电厂营运单位必须编制叙述废物管理系统工艺、操作、维修和辐射防护实践方面的手册。这些手册应包括全部必需控制的工艺参数、废物的特性和有关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容器说明。
6.废物管理系统的监督和监测
6.1 目标
废物管理系统监督和监测的目标如下:
(1)给出有关放射性废物的来源、数量和特性的资料,并提供证明其符合法规要求所必须的资料;
(2)保证废物处理和整备系统的正确操作;
(3)控制放射性物质的排放;
(4)保证废物的包装符合贮存、运输和处置的要求;
(5)保证场内外人员的辐射防护;
(6)按核电厂主管部门和(或)有关监督部门的要求,从场址调查阶段起就应确定处置场在要求的时期内的特性。
6.2 要求
核电厂营运单位和有关监督部门必须负责保证配备适当的监测和监视设备并配备工作人员,以满足 6.1 所述的目标。
6.3 气态和液态排出流的监测
6.3.1 全部监测计划必须考虑:
(1)需要监测的重要放射性核素以及所要求的测量灵敏度;
(2)极端情况下的测量范围;
(3)必要的采样和分析频度;
(4)采样和测量的代表性;
(5)采样点(特别是意外事件情况时)的可接近性;
(6)分析测量技术的质量控制。
6.3.2 核电厂内监测必须和环境监测一起实施,以保证在所选环境介质中有重要影响的放射性核素污染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3.3 应制定相应措施,监测意外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的释放。
6.3.4 必须定量测量排出流中重要的放射性核素。当放射性核素浓度或排放速率变化较大时,或当意外释放的可能性及其潜在后果明显时,应进行连续监测。
6.4 废物运出前的监测
必须对运出厂外的废物包装进行检测,以符合运输法规的要求。除了运输要求外,为了掌握对处置是重要的放射性核素在处置场地的数量,应对特定的放射性核素进行测量或分析。
6.5 贮存或处置场址的勘查和监测
必须制定和执行勘查监测大纲,以提供现场和环境的基础资料(如水文、地质、气象、地震、放射学等)。该大纲范围必须能满足核电厂主管部门和 (或)有关监督部门的要求:从场址调研阶段起就要确定处置场在整个可能运行的时期内的特性。
6.6 监测结果的记录和报告
6.6.1 监测数据和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报告必须满足6.1 节中提出的目标。
6.6.2 应该按计数器和监测器实际给出的测量单位来记录监测数据。从这些数据计算出或推导出的数据也应记录,但不能代替测量值。
6.6.3 监测结果报告的形式应便于与被批准的限值或标准进行比较,并按有关的监督部门规定的程序上报。
6.6.4 应取得和记录每种类型排出流(气载或液体)的监测数据,以便使数据能以统一的方式进行报告。对运出厂外处置的每个容器都必须有装运和处置记录。
7.废物的运输
7.1 厂外运输
7.1.1 厂外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放射性物质运输的规定。国际运输必须符合有关的国际规章。
7.1.2 应选择适当的废物运输的方式和路线,以限制运输所造成的影响。
7.2 厂内运输
7.2.1 在核电厂内或厂区边界内的放射性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7.2.2 厂内运输的最低要求是必须确保场区人员有足够的辐射防护,并足以防止放射性物质向环境释放。
8.处置
8.1 总的要求
放射性废物处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处置方法取得批准之前,必须提供适当的中间贮存设施。
8.2 浅地层处置
浅地层或岩穴处置一般适用于核电厂正常运行产生的固态放射性废物,此类废物一般只含有中等量的裂变产物以及少量的alpha 辐射或长寿命放射性核素。处置方案和处置库场址的选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
8.3 海洋投弃
固态废物的海洋投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有关废物和其他物质海洋污染防止的国际公约。
8.4 废物的整备
放射性废物处置之前,必须进行整备使其符合有关监督部门制定的准则。选取这些准则应以所选定的处置方案的安全分析为基础。
9.与乏燃料有关的废物管理
9.1 总的要求
应该认识到,在管理乏燃料的过程中会产生废物,必须根据需要制定这类废物的管理措施,这些措施要与本规定第二章的总目标和要求相一致。
9.2 乏燃料后处理中产生的废物
乏燃料后处理产生的高放废物或alpha废物必须以确保与环境足够隔离的方法处置。
10.退役废物的管理
10.1 退役计划
核电厂达到使用寿期之后采取的所有行动必须根据第二章中提出的废物管理总目标制定退役计划。
10.2 退役废物
10.2.1 核电厂营运单位制定的退役阶段和大纲,必须报国家核安全部门。国家核安全部门只有确信在退役各阶段废物处理、运输、贮存和(或)处置已有适用的设施时才给予批准。
10.2.2 核电厂退役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一般废物和放射性废物。这些废物不同于核电厂正常运行中产生的废物,需要特殊的操作和处理。这些废物应该按照核素含量、物理形态、大小和材料种类来区分。退役产生的物料的再使用或处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11.意外事件产生的废物
11.1 总则
核电厂发生意外事件时,可能产生一些气态、液态或固态废物。它们的体积、化学组成或放射性含量可能超出废物管理系统与工艺规程许可的范围。本节未涉及为改正引起意外事件失误所需采取的行动。但应该指出,意外事件发生后采取的行动,首先必须考虑总的安全,还必须考虑废物管理问题。
11.2 计划
对于意外事件所产生的废物,核电厂营运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开始进行废物管理活动之前应根据废物的特性,就这种废物管理工作的安全操作和环境影响仔细的制定计划,以保证废物管理的要求得到满足。
12.质量保证
12.1 质量保证责任
核电厂营运单位必须制定并实施核电厂废物管理系统的全面质量保证大纲,此大纲应按“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要求制定并必须贯彻到场址评价、设计、采购、制造、建造、试运行、检验、运行和退役等各环节。
12.2 系统要求
12.2.1 处理和整备系统运行的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包括过程控制,以保证得到可接受的废物形态及坚固的废物包装。此过程控制必须包括系统的合格鉴定,通过实际设备的试验确定行之有效的整备工艺参数,定期验证工艺参数的可接受性和必要时修正这些参数的措施。
12.2.2 质量保证大纲还必须包括对放射性废物处理、装运和处置的记录和文件的准备、保存和使用,对废物包装的转移和装运应建立装货清单制度,并能对其进行跟踪。
第14篇 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2003.10.28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综合管理部在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直接领导下,按部门工作标准的要求,完成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应负的安全责任。综合管理部直接对筹建处主任、副主任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筹建处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安全管理的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及时纠正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编制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的规定和与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协助筹建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相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
3.5 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6 负责筹建处安全工作总结、事故报告、事故统计报表等安全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并随时提供查阅,协助办理安全书报、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
3.7 负责筹建处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及时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编制、修订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岗位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以促进安全文明生产。
3.8 负责筹建处的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加强基础管理、专业管理、班组管理和现场管理的措施,建立牢固的安全基础。
3.9 围绕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协助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协助qc成果的推广应用,增加安全措施中的科技含量。
3.10 负责筹建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考核和奖惩兑现,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坚持重奖重罚,以利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3.11 安全生产情况要列为《xx电报》公司新闻、xx电网站等新闻的重要报道内容,同时做好安全简报、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字、印刷工作。
3.12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13 事故调查时,做好车辆调度,保证紧急情况下的用车。
3.14 负责筹建处司机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3.15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和各种大型的安全活动。
4.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主任、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xx
xx
第15篇 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安全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档案员的安全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3 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及要求
3.1 在综合管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对筹建处档案管理的安全工作负责。
3.2 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及时纠正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3 协助部门领导建立、健全基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3.4 严格执行《保密法》,管理好内部各种基建、文书档案资料,严防损坏、丢失和泄密。
3.5 对所辖的各种资料、档案、设施的安全负责,并经常进行检查整理,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向部门领导汇报。
3.6 做好办公室和档案室的防火、防盗工作。
3.7 进入生产现场注意做到“三不伤害” ,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3.8 认真参加筹建处举办的各项安全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xx核电项目筹建处综合管理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核电项目筹建处、安全监察部起草
xx
xx
xx
第16篇 并网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 根据国务院授予电力工业部行业安全管理的职能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根据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规范,结合我国电网现状、核电厂的运营体制和核电生产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2 制订本规定的目的是通过对核电厂电力安全生产加强行业管理,促进核电厂和电网稳定运行,保障企业和社会效益。同时加强对“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控制事件”(以下简称“控制事件”)的调查分析,为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核电厂事故规律,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依据。
1.3 核电厂全体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核电厂要坚持确保核安全、电厂安全、电网安全、人身安全的原则,保证电力安全生产。
1.4 核电厂必须服从电网统一调度。
1.5 本规定适用于并入电网运行的核电厂及相关电网。
2 电力生产安全管理
2.1 核电厂是核电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核电厂必须依法制订和完善管理核电厂电力安全生产的实施细则;核电厂全体职工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章指挥,遵章操作。
2.2 核电厂及其管理部门要明确负责电力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并有专人和网或省电力公司的安监机构进行联系,密切合作。电力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要发至核电厂,电力行业有关的重大安全活动、专业会议、技术交流会议应通知核电厂派员参加。
2.3 并网核电厂及网或省电力公司要采取措施,确保电网及核电厂的安全。核电厂常规部分的技术问题分析、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控制事件的统计、可靠性管理统计等均要纳入网或省电力管理部门的分析统计之内,以利于总结经验,提高运行水平。
2.4 核电厂应按调度规定时间报送负荷曲线,并确保带某一稳定负荷(即核电机组在安全范围内的某一稳定负荷)。当发生危及电网及地区供电安全的情况时,核电厂应执行调度命令,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
2.5 当核电机组不能维持稳定负荷运行时,要严格执行最低安全技术出力的规定(由核电厂根据有关规定和保证安全的实际需要确定的最低运行负荷值报电力工业部及网或省电力公司备案);当最低安全负荷都不能维持时,要及时通知电网调度并做到安全停堆、停机。
2.6 核电厂要向电网调度部门报送检修计划,待批准后执行(涉及核安全及突发事故除外);核电厂对设备、系统进行有可能发生突然停机、停堆及其他影响电网稳定的试验、校验前,必须做好严格的安全措施,经核电厂技术主管审查批准,并提前向电网调度申请,待调度批复后进行;批复试验时间必须在核安全规定的允许范围内。核电厂要把试验允许时间范围预先告知调度。
2.7 电网调度在编制月度发电计划时,应满足核电厂完成国家下达或协议规定的发电量的运行条件;核电机组一般不参与日峰谷调峰;特殊需要的日调峰,电网调度要预先通知核电厂(紧急事故除外)。
2.8 核电厂与电网调度部门应按调度规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2.9 核电厂与电网订立上网协议及供电合同时,应有保证电力安全生产的条款。
3 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控制事件
核电厂在加强核安全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下列“控制事件”的控制和管理:
3.1 人身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
3.2 核电机组非计划、强迫停运。
3.3 核电机组异常运行引起了全厂有功出力降低,比电网规定的有功负荷曲线值低10%以上,并且延续时间超过1小时。
3.4 核电厂的主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及开关站严重损坏,3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原出力和安全水平。
3.5 其它电力部认定必须上报的事件。
4 控制事件调查
4.1 发生控制事件应进行认真、实事求是、科学的调查分析,要做到事件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件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对重复发生的事件应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差距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再发生。
4.2 控制事件由核电厂及其管理部门负责进行调查,同时应邀请所在网或省电力公司安监机构派员参加。
4.3 主要由于核电厂原因停堆、停机而造成电网失稳定事故时,电网管理部门进行事故分析时应邀请核电厂及其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5 统计报告
5.1 发生控制事件3.1,3.2时,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电报、传真向网或省电力管理部门报告;网或省电力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电力部转报;其余控制事件可缓报。
5.2 核电厂发生3.1,3.2控制事件时,应参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向网或省电力管理部门及电力部提供详细的事件调查报告书。
5.3 核电厂电力生产统计年报表要抄送所在网或省电力管理部门。
5.4 事件报告、报表应及时、准确、完整。
6 控制事件处理
电力工业部对核电厂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及频繁、重复发生的控制事件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6.1 当发生一次死亡3人(或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大事故时,在电力系统内发通报批评核电厂安全第一责任人;核电厂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由核电厂管理部门制定具体办法。
6.2 当发生核电厂“人员责任”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及一年内连续发生同一原因的控制事件,在电力系统内通报。
6.3 有关网、省电力公司安监机构应设专人对核电厂控制事件进行跟踪分析,对其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向核电厂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建议并报电力部备查。
6.4 核电厂所在网或省电力管理部门每年至少一次检查核电厂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落实情况,控制事件的处理和采取的安全措施等情况。
制订《并网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的几点说明
一、制订《规定》的必要性
秦山核电厂、大亚湾核电厂并网运营已两年以上,取得了好的成绩,也发现一些问题。由于我国现行的核电管理体制,核电厂不直属电网(电力)公司,国家核安全局只管核安全和核安全相关事件。核电厂常规事件还没有安全管理规定。根据以上情况,我部在加强电网调度管理和电网安全管理的同时,必须制订电力行业对并网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规定,以利于电网和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电力行业对并网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目的
根本目的是促进核电厂和电网的稳定运行,保障电网企业和核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尤其是在有的电网还比较薄弱的情况下,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的强迫停运对电网调度和电网安全都十分不利;加强对核电厂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有利于促进核电厂加强核电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关于对核电厂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要求
《规定》依据国家安全工作“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十六字原则,明确了核电厂是核电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因此必须按《电力法》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前两个运营核电厂都由其上级公司直接管理,其核安全归口国家核安全局管;因此核电厂及其管理部门必须依据电力部及国家核安全局有关电力生产及核电厂核安全的有关法规,制定实现核电安全生产的实施细则;设备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不能替代核电生产的安全管理;核电厂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岗位安全职责”,确保核安全、电厂安全、电网安全、人身安全。
四、关于核电机组带稳定负荷的说明
带稳定负荷,即带电网中的基本负荷。核电机组的一般要求是从安全考虑必须带稳定负荷;核电机组带某一稳定负荷要在完成发电量计划内服从电网根据季节、月份及周所作的生产计划统一调度。
五、关于核电机组调峰问题
根据核电机组的特点,为了核电机组的安全,核电机组一般不参与日峰谷调峰;因此电网调度在执行生产计划时,对核电机组不能列入日峰谷调峰计划;特殊需要的日调峰,包括节日调峰时,必须预先通知核电厂(紧急事故除外)。
六、关于核电机组异常运行的说明
核电机组由于设备本身的异常不能维持某一稳定负荷运行的状态叫异常运行;如果异常运行造成降低全厂出力10%以上长达1小时不能恢复计划出力稳定运行,称一次控制事件,这是电网保持稳定运行的要求。
七、关于上网协议应有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条款的说明
《电力法》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在订核电厂上网协议时,电网和电厂双方必须就保证核电厂电力安全生产及发生事件造成的赔偿责任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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