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检修安全管理二十条工作要求
江苏汉天各部室、车间和外协单位:
凡遇大小检修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此二十条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坚决预防和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各部门及外协单位责任人应将此二十条工作要求通过每天召开的检修安全会进行贯彻宣传落实到部门的每一个环节、每个班组、员工、临时工和外协人员,以此作为检修作业的安全行为准则,并做好部门内的安全监督自查考核记录工作。公司生产技术部将按此要求对各部门检修作业进行严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要求的部门责任人、相关负责人、当事人坚决进行严肃考核及通报批评,对屡犯不改的相关人员除加倍考核外,并报公司领导处理。现将二十条检修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通报如下:
一、检修用的电动胡芦、叉车必须指派专人操作,窑尾框架卷扬机必须指派专人操作,将名单报到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监督检查。
二、所有涉及带电的检修设备必须在检修前办理好停电工作票(包括外协单位)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同一设备如有多项停电检修作业时,必须待全部检修作业完毕,人员及相关措施全部撤离、撤除,并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送电票送电。生产技术部安全员、生产技术部调度人员进行严格监督检查考核。
三、要求参检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特别是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检修负责人必须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带好头。
四、各类电源线的摆放和铺设,凡遇人行通道的必须架空拉线,特别是窑头、窑尾到窑内、预热器内、密闭、半密闭容器内的所有灯线及必须架空接入窑内、容器内,防止砸坏线路发生漏电伤人事故。
五、禁止从高处往地面扔东西、材料、工器具,各类物品在检修过程中或工完清场过程中必须用人或起重设备安全搬运或吊运至地面归库放置好,防止发生砸伤人事故。
六、焊轮带、窑内换砖、窑头打浇注料时,要相互协调好后方可作业。烧成必须每个班指派定专人负责转窑,并将名单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监督检查。转窑前,必须通知预热器内、窑内、篦冷机内、电收尘内、窑头排风机内等相关部位作业的人员全部撤离作业场所,并确认全部撤离后,方可拉风转窑,否则不得转窑。
七、电焊接设备的电焊地线必须要拉接到焊接工件本体焊接点上,防止因回路接地电流损坏电气自动化仪表及机械轴承的事故发生,对于在高精度的测量仪表、仪器及计量装置附近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人员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作业。
八、起吊用的钢丝绳扣、倒链、形柜、栓销,要检查好,防止意外发生。在起吊重物时,禁止在吊臂下站人,起吊重物前必须先检查好被吊物件是否焊牢(必须由专人焊接,用锤敲打验证是否牢固),吊缆是否与重物重量匹配(吊缆承吊重量要比物件重量大),禁止将重物往重要设备方向起吊,防止砸坏设备及伤人。
九、使用氧气、乙炔,要检查好氧气、乙炔带、减压阀、压力表的好坏,使用的安全距离,不少于5米,禁止放置点靠近电源、火源、油源及爆晒。
十、窑内检查窑砖时要两人以上进行,必须指定一人作安全监护人,并注意检查好窑皮的危害程度,危险的先捅下来再进行检查。
十一、更换窑系统相关部件时,特别是更换篦床篦板时,各检修负责人、作业人员要相互配合好,防止砸伤、挤压到手指头等部位。
第2篇 检修期间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检修期间的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生产经营企业和职工。
2 所有系统检修或单机检修都应编写书面检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同时也是安全责任人。
3 开好检修会,即企业检修会、车间骨干会、班组会,精心安排,认真布置,层层动员,让职工对检修安全心里有数。
4 抓好安全教育,尤其对外单位配合协助检修的人员和民工要进行检修前的专门教育。
5 对重点检修部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方可进行试车,恢复生产。
6 做好检修所需的安全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所有进入检修场所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同时有人监护。
7 严格停送电规定,实行统一指挥,停送电责任人不可随便更改,确需变更停送电责任人,必须用书面形式报告企业停送电总负责人。
8 停送电的联系方法,实行工作票制。
9 所有电气检修专业人员,必须采取确认措施,检查明显断开点、挂牌、短路接地、验电。学徒工、实习生不得单独作业。
10 起重设备、压力容器检修前要进行全面认真检查,严禁在悬吊的工作物下作业,严禁在设备运转中检修。
11 避开上下层同时作业。确需上下层同时作业的部位,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无关人员或多余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下方,上层人员的工具、备件、材料要放在安全地方,严禁向下扔物品。
12 加强易燃易爆品的管理,严格领用手续,放置符合安全规定。
13 上下流程配合检修时,要指定联系人,外单位协助或配合有关设备、机台的检修人员要遵守企业有关管理规定,服从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14运送检修材料配件,要做到备件、物件固定好,做到车辆不超载、人货不混装。
15 企业领导和管理者要把精力集中在检修方面,深入现场检查,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发现违章行为和无安全措施的项目必须立即纠正或补充措施。
16 检修期间,各级安全人员要坚持重要部位重点检查,其它部位巡回检查,协助责任人把好安全关。
17合理安排检修进度,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减少人员连班作业,禁止24小时连续作业。
18 加强检修中的协作精神,提高互保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遵章守纪。在检修的全过程开展“三不伤害”活动(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19 各企业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对所属单位职工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第3篇 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无)
3 职责
3.1机动部门
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修,并负责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检修期间现场监护工作。
3.2安全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现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检修前安全要求
4.1.1检修前的准备
4.1.1.1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喊话,提醒检修时注意安全。
4.1.1.3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前,机动部门必须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前,机动部门应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平衡会,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必须参加,并提出相关安全、防火要求。机动部门在检修前3天应将安全保证措施交安全部门备案。
4.1.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4.1.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挂“禁止合闸”标识后方可作业。
4.1.3.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1.3.4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设置围栏、围绳或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4.1.3.5对在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外委施工项目,应由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在检修前组织召开施工单位专题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后方可施工。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2.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
4.2.3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2.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4.2.5检修过程中,必须停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在设备试车过程中,要求首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4.2.6供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2.7检修接临时线时,遵守《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标准》。
4.2.8对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预先危险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2.9检修过程中,需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0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时,安全部门应安排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4.2.11外委施工单位在检修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安全防火有关规定,以免由于违章作业,给本单位或所在单位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检修结束后,要进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4.3.2对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恢复,并经安全部门、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
4.3.3检修完毕,检修人员要及时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消除事故隐患,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无)
第4篇 安全文明检修设备清洁管理活动月方案
时间:2023年10月23-30日 地点:交接班室 培训人:刘来宏
一、活动目的
为了加强我厂设备管理力度,切实抓好搞好设备文明检修和设备清洁工作,结合集团化工中心工作要求及我厂设备管理工作现状,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安全文明检修及设备清洁卫生管理月” 活动。方案如下:
二、组织机构
总策划:王箕嵘
组 长:吴 潇
副组长:李兴龙
成 员:各化工车间主任、装备科技术管理人员
职能:
1、贯彻执行活动要求,制定并实施安全文明检修及设备清洁活动规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措施办法等,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2、组织、协调、指导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3、组织实施从事设备检修和设备操作维护的检修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按活动内容组织对各车间所辖设备文明检修、设备清洁工作的落实,并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和奖惩。
三、活动目标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使辖区设备检修文明、设备清洁达到高标准,员工素养得以提升,逐步将我厂打造成“文明工厂”的称号。
四、时间安排
自2023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9月26日至9月30日)
(二)推进展开(10月1日至10月15日)
(三)检查整改(10月16日至11月10日)
(四)提高总结(11月11日至11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以规范设备安全文明检修行为、搞好现场设备清洁卫生为主要内容开展此项活动。
(一)设备安全检修
1、所有参加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检修前必须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临时用电工作票》《动火证》、《进塔入罐证》等票证,并经严格审批作业许可,要求认真辨识风险、落实安全措施,手续齐全、准确,否则,检修人员可拒绝检修。
3、检修设备前应先检查现场是否存在不利于安全检修的因素,如有不利安全检修的因素存在,应坚决排除后,方可进行加检修工作。
4、工作中所有检修人员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证检修的安全进行。
5、检修过程中,每天在安排任务时,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并有人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
6、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前必须正确穿戴好劳保保护用品,禁止不规范穿戴上岗。
7、检修现场,要严格管理烟火,禁止检修人员携带烟火进入现场。
8、在泵房检修时要保证通风换气,换气扇及其风道不得擅自停用或堵塞。
9、传动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是原挂牌人进行摘牌送电。
10、起吊重物时,首先检查起吊钢丝绳,绳索是否牢固可靠,被吊起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及周围环境是否允许物件起吊,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设备起吊作业。
11、检修人员在检修时,摆放好检修物品及工具,防止乱放、乱丢现象,给安全造成不利因素。
12、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首先布置好各作业点之间的安全工作,并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杜绝麻痹思想,并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
(二)设备文明检修
1、加强设备文明检修管理、 规范设备检修的工 作程序,科学、合理地组织检修,提高设备的运转率和运行可靠性。
2、检修人员检修时必须持有经过签发和审核、确认的工作票,并已进行检修技术交底,明确检修内容及要求;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 工,检修人员应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 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零部件。
3、设备检修前必须把设备,备品配件、材料、工机具运到现场,并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检修中要实行科学文明检修,清洗过的机件、拆开的精密设备做到妥善保管;设备的零部件要垫好,清洗油污、污泥,拆下的保温层,拆下的设备管道要快速装车运走,不得在原地滞留。
4、检修人员在现场检修时应做到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 天,拆开的设备、管口不见天,设备零件不落地,工量具不落地,油 污、污物不落地。
5、检修现场各种工器具、检修材料应合理摆放,做到设备零件摆放 一条线,材料物质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在交工验收前 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6、 正确使用检修工具,实行专业化,严禁不合理的撬、打、铲、咬、割;积极采用先进的专用工具;、使用的工具要符合标准要求,严禁乱用;
、合理使用各种测量、检测仪器。
7、检修人员应严格控制检修材料的消耗,检修完成后的剩余材料按规定退库,不得私自留存。
8、所有计划检修必须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并在设备档案中进行记录(检修时间、内容、更换的零部件、试车情况、检修负责人等);检修结束负责人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并试车合格。
(三)设备清洁卫生
1、设备上以及旋转部件周围不允许有杂物,设备表面无积尘、油污,设备应保持本色。
2、设备运行区域地面无积油、积水,保持干燥清洁,以防腐蚀介质。
3、机泵介质流体管道应保持清洁、保温完整,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设备名牌、安全警示牌及包机牌应固定牢固,保持清洁、字迹清晰,无油污、灰尘等污物。
5、输送容易结晶,有毒有害,腐蚀性的液体的机泵机封处有泄漏液 体的,基础,泵体要用水进行冲洗,其它部分要用干净的抹布进 行清净。
6、 双吸泵的盘根密封会有不同程度的漏液,要求对漏液通道进行疏 通,不能有积水,结晶物的淤积。
7、 泵体及其机泵底座(或其它钢筋结构)不得有油垢油污,不得有 灰尘和积土,泵底座下不得存放物品和垃圾,要清扫干净,不得 有积水。
8、 泵的铭牌,油杯,油视镜,压力表,冷却水管视镜要保持干净, 以便巡检观察。
9、电机部分要求用干的抹布进行清扫,电机的铭牌及转向牌清扫干净,不得用水直接冲洗电机。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及车间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习下发方案要求的内容,对存在的问题,车间管理人员制定工作对策,做到细致、严谨。
2、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性。各科室及车间要把责任分解落实细化到每个工作岗位和个人。装备科要制定详细检查表,通过监督检查,全面及时排查整治。
3、全面开展,形成工作素养。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消防意识。各车间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利用班前会、交接班会进行培训和学习。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逐步提升员工工作主动性。
4、装备科在每周五厂部调度会上通报各车间一周内对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参照《设备管理制度》及本厂《绩效管理办法》奖优罚差。
2023年9月25日
第5篇 检修前的安全管理
1.安全检修方案
(1)全公司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均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下同)。
(2)全公司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许可证),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分管副总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计量部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抢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其抢修方案或抢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按规定执行。
2.检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管理部门或生产车间、工段、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管理部门或机修车间、工段、班组,下同)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按下列有关安全交出的基本内容,逐项完成。并将完成情况详细地填写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上。制订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系统卸压:由高压至低压进行。
②降温:按规定的降温速率进行,达到规定要求。
③退料:生产系统(装置、设备、管线)内储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有计划的退净。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退净,应在“安全检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
④ 根据检修要求和装置情况,对其进行符合规范要求的蒸煮、吹扫措施。
⑤置换: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
⑥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抽、加盲板的部位要有挂牌标志。盲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进行编号和登记。
⑦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
⑧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
(3)交接双方应共同对4.1.2.2条进行认真检查,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4)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4.1.2.2条中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并将各项的完成情况,以及安全措施等,详细填写在“安全交接书”上。
3.检修前现场的安全要求
(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
(3 (4)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得有积水。
((9)检修现场应根据《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检修机具的安全管理
(1)各类检修机械、防护装置、制动装置等应符合安全规定。
(2)气焊使用的各类气瓶应配有瓶帽和防震圈。
7. 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
(2)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
(3)从事特殊检修作业的人员(如二级以上高处作业、水下作业、高温作业等)在检修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证者,不得从事该项检修作业。
(4)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赤膊、短裤、裙子上岗。
(5)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来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道,应及时清理。
(6)在检修现场严禁吸烟。
(7)检修区内不准带小孩,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
8.检修防火要求
第6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
一、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
要做好作业检修安全工作首先必须保证作业人员对作业过程安全技能的全面掌握,作业过程能否安全顺利进行,操作是否规范是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安全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检修作业程序,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正确的使用工具和杜绝误操作。其次,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的高低也是作业安全的关键,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戒,对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对可能存在的危险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作业过程不受伤害。
二、明确施工任务,作业前进行危险性分析,做好检修准备工作。
作业之前,首先要明确作业检修的具体工作内容,搞清楚设备、装置操作介质、停车后设备内部介质置换清理情况等进行危险性分析,确定危险种类及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施工前的安全检查;施工中的监护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作业注意事项、应急对策;施工之后的安全复查,消除对后续作业的威胁等。作业人员明白自己的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的具体情况,在作业时才能够引起高度的重视,杜绝有可能引起事故的操作和施工,对于避免造成伤害和损失能够起到积极的预防作用。
三、明确责任,提高各级人员安全职能
作业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现场指挥人员、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票证审批人员等都应明确自己所肩负的安全责任,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检修过程的有序安全进行。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遵守作业注意事项,对作业环境全面了解,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充分的认识。监护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监督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对异常情况采取正确果断的处理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现场指挥人员应对作业现场环境和设备相当了解,并掌握足够的安全技术知识,对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能预想、预知,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能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作业组织实施人员在布置任务时,应周全考虑作业检修的不安全因素和应对措施,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对作业注意事项进行交代和强调。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对作业检修过程进行检查,制止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督促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票证审批人员必须对作业过程安全负责,对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能力进行评价,保证各项措施的正确。
第7篇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
1.1 为加强检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严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
3 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在整个作业过程中负有监督和管理责任。
3.2 各车间负责人、管理人员按照制度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 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4.1 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4.2 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3 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 监护工作的安全要求
5.1 监护人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有岗位操作合格证或监护资格的人担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业安全培训和考试。监护人要了解监护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
5.2 监护人在接到工作通知单或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的情况,监护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护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监护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且现场作业人员在监护人的视线范围内。
5.3 当发现监护部位与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监护人应立即制止相关作业。当作业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停止相关作业,当作业人员不听劝阻时,应收回作业通知单或作业许可证,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4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专职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方可开始工作。监护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进行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5.5 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的工作,应增设专职监护人员。
5.6 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职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必须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职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
5.7 作业监护结束后设备复位。白天作业结束人员下班时,指令作业人员将相关设备复位。电器设备将电源断开,电焊机做好夜间防雨措施。整个工作结束时,要求将所有临时设备全部拆除,移走。
6 监护工作的管理内容
6.1吊装重物的重量小于40吨时吊装作业,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作业距离桥架、电缆、炉气输送管线、压缩空气管线及氮气等管线3米以内设备,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吊装作业,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或设备科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吊装重物的重量大于80吨的吊装作业,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安全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分厂厂长或设备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2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高处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5米至15米时高处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高处作业,由分厂厂长或安全科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高处作业,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分厂厂长、安全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安全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3 特级动火作业由分厂领导或安全科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一级动火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二级动火作业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安全员或车间工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4 进入容器内作业(如成品仓、过滤器、环形加料机、料仓等),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领导或安全科安全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5 进入成品仓仓内检修,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安全科主任、设备部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安全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6 电极软断、电极硬断1米以上电石炉所属车间主任、安全管理部安全员、设备部设备员、生技部工艺员和调度在现场,分厂厂长或生技科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7 电厂故障严重影响电石炉生产、电石炉漏糊、电石炉放炮造成电石炉停电时,厂主管安全和生产领导、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分厂厂长、车间主任、仪电部部长、安全科主任、设备科主任、生技科主任和调度主任在现场负责。
6.8 检修高压设备和低压设备大型停送电操作,仪电部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9 检修破碎机、振动筛内部、斗提机、环形加料机、烘干窑窑体、搅笼、刮板机、链板机、炉气管线,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0 取样作业调度、检修负责人、安全员、岗位工必须在现场,质检员方可取样,并对化验员作业进行监护。
6.11加堵、拆除盲板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主任担任专职监护人。
6.12 检修净化设备,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或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设备员在现场担任专职监护人。
6.13 电石炉发生异常情况,如炉眼堵不上、电石躺轨、小车掉道、清理轨道大量电石时,其所属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4 检修电石炉二楼设备(处理料面除外),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车间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
6.15检修电石炉烟罩、炉门框,由设备所在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检修出炉轨道,由设备所在部门或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设备员担任专职监护人。
6.16检修气力输送管线,设备所在部门和检修设备部门的车间工艺员或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设备员在现场担任专职监护人。
6.17变更监护人必须由同一管理级别的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担任专职监护人,不得降低专职监护人的管理级别。
6.18特殊情况因工作的需要可增加专职监护人。
第8篇 电力机组检修安全管理措施
六号机组检修是我公司首次从小机组作业到大机组检修的一个飞跃,检修安全管理也是第一次起步,由于存在着新设备、新结构,同时存在任务重、时间紧等诸多特点,如果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势必影响安全生产及检修进度,甚至发生人身或设备损坏事故,给我公司安全生产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经济效益也带来很大损失。为了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检修标准化工作,约束检修(操作)人员作业行为,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原则及措施,要求遵照执行。
安全管理目标: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发生人员误操作和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做到:人员责任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三措”具体明了。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现场作业管理原则。
安全奋斗目标:现场无险情;个人无差错;班组无违章;部门无人身轻伤和人员责任设备损坏。
1.检修安全管理“六项”原则
1.1检修前的“两先一审”原则。
“两先一审”是指检修工程开工前要先制定检修总体施工方案;先制定检修安全管理网络;对施工总体方案的安全措施要进行逐级审批。
设备部在制定检修总体施工方案时,要求达到科学、合理,既要保证检修进度、质量,又要保证检修施工安全进行;制定检修安全管理网络时,内容包括安全组织机构、总体项目、子项目的具体安全措施和安全负责人。要求措施详细、周全,各个项目责任到人;在审批检修安全措施时,要专业对口,实行分口管理,做到层层把关,以确保措施既科学、严密,又能切合现场作业实际。
1.2检修人员“一教三明确”原则。“一教三明确”是指各检修分场对所有参加检修施工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达到三个明确:①明确自己检修过程中存在哪些危险性;②明确自己如何进行标准化作业;③明确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措施。
对参与检修的所有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结合检修环境复杂、恶劣、交叉作业多等特点进行教育,使检修人员充分认识到检修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使其提高检修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要结合各自检修工程进行重点教育,从而使检修人员能够进行标准化作业,避免违章作业;对检修人员要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其明白发生事故时的急救常识和应急措施,不至于发生事故时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延误抢救时间。这是搞好检修安全管理的基本环节。
1.3检修施工前“两查一确认”原则。“两查一确认”是指检修施工前检修人员要查检修所使用的工器具的安全性能;查检修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确认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检修时所使用的工器具,要求完好、无损,且安全性能符合安规要求。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时,要详细全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一些大型、重要设备,如起吊设备、电焊设备等更是如此,不能有“凑合用”的思想,避免因工器具缺陷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对检修人员所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要求按工种配备齐全,且能正确使用;确认好安全措施,就要是求检修人员针对自己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要亲自检查和确认,要逐条进行,不能听信别人,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这是搞好检修安全管理的基础环节。
1.4检修过程中“四定两严”原则。“四定”是指在检修过程中①检修人员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和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②安全监护人对所管辖的作业区域进行定期检查;③设备部对整个施工现场检修工艺、作业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安监部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作业(操作)进行不定期检查;④各检修部门要定期分析施工安全情况;“两严”是指①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②安全监督人员严格考核施工安全管理。
检修作业一开始,安全管理、作业程序管理必须到位。检修人员是施工现场的作业者,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器具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时安全可靠。安全监护人对作业环境、安全状况要求每班班前必须检查一次,目的要求做到设备完好、措施到位、环境状况清楚,避免因环境的改变、人员不清楚而发生人身事故。部门安全负责人每天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进行检查。安监部不定期的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的精神状况、作业(操作)行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现场安全措施、规程执行情况等。检查人员要全面详细检查包括电气、机械、安全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和解决。定期分析安全工作,就是要求各分场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定期分析,对施工中出现一些重大问题或检修质量等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出下一步管理对策。为了确保六号机组首次大修安全顺利进行,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对作业人员实行标准化作业管理,达到作业行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从而有效减少违章作业。必须严格考核安全作业,各分场现场安全管理要把握好考核尺度,要奖罚分明,这是搞好大修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1.5设备系统检修结束需试运过程中必须做到“三到位一落实”原则。“三到位一落实”是指在试运过程中,试运方案编制、试运协调、部门配合要到位,落实好试运中存在的问题。
设备系统检修结束之前都要进行试运,试运包括单体试运,联合试运等。不论何种试运,都要求试运的方案编制要到位,特别是试运时的安全措施要求详细、全面、不能有漏项,试运方案的科学、合理。在试运前要协调好各检修分场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能够认真执行,如工作票收回、人员的撤离、切送电联系等。在试运过程中,对停送电、启停设备操作等要联系到位,以确保试运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试运过程就是暴露问题的过程,对试运中存在的问题不论大小要认真记录,并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加以解决,不要留下任何隐患,确保检修质量。
1.6检修结束时“一清理一完善”原则。“一清理一完善”是指检修主体工程结束后,在检修人员撤离现场之前应对自己所工作的环境卫生要进行清理,对所损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要进行完善。
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给作业环境带来一些废料,垃圾等在结束时,必须及时予以清理,做到“人走料净场地清”,文明施工,给生产现场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工作环境;检修人员对检修过程中损坏的一些安全防护设施如围栏、吊装予留口等要及时完善,不要留下任何事故隐患。坚持主体工程完工后的“一清理一完善”原则,是实现检修安全管理全过程的关键。
检修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只有正确运用上述六项基本原则,才能很好的规范检修安全管理,从而达到事半功倍、预防事故的效果。
2室外高压设备检修的隔离措施
2.1在室外高压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拦网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置“从此进出”标示牌。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
2.2若室外设备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不可能触及带电导体时,应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遮拦网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
2.3对室外高压设备进行预试时,在工作地点装设遮拦网围栏,遮拦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2.4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临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上下铁架或梯子上,悬挂“从此上下”标示牌。在临近其它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3在二次系统上工作的安全隔离措施
3.1在全部停运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工作时,在检修屏(柜)两旁及对面运行屏(柜)上设置临时遮拦或以明显标志隔开。
3.2在部分停运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工作时,在检修间隔上下与运行设备以明显标志隔开。
3.3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柜)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采取防止运行设备中设备误动作的措施,必要时申请暂停保护。
3.4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仪表、自动化监控系统等屏间的通道上搬运、安放试验设备或其它屏柜时,注意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4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4.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栅栏、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2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并经探伤后方可使用。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4.4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对于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5有关专项要求:
5.1检修重大项目的“三措”要报公司批准。重要的检修项目如:发电机漏氢处理、汽机主油箱上部结合面渗油处理、发电机温度测点处理、dcs防误操作程序修改、110kv系统、330kv系统核相、330kv线路距离保护光纤改高频二次回路改线及传动试验等重大检修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和指挥,有关领导参加,严防出现意外。
5.2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要注意上下工作的配合与联系、严禁高处抛掷物件,并做好高处坠落的防范措施,系好安全带。起重作业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持有特种作业的操作证。电火焊要保持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安全距离8米。瓦斯管道的安全皮阀动作后需要处理,一定要将瓦斯管道内压力降为零以后方可处理。容器内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规”的要求,行灯电压不许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环境内行灯电压为12伏。所搭设的起吊支架、作业平台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的材料符合规定并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5.3压力容器及管道拆除检修,检修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用铁皮及时封堵,并做好防止其他人员坠落的措施,以防发生人身与设备事故。
5.4对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煤油要加强管理。现场存放量要由班长或材料员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进行发放,做到人员下班,物品随之带走,工作现场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5凡按照“大唐略阳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动火管理规程”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的检修项目,必须认真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不得用检修工作票代替动火工作票。同时对动火现场测得的可燃物品“介质”量和测得的时间要在工作票中如实真实登记。动火现场灭火器材配备的实物量多少由消防队确定并在动火工作票中如实登记。
5.6热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热机《安规》第一章中第5节“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超越工作范围。
5.7发电二部对发电机组的充排氢工作要加强管理,操作过程中要有一名部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并制定充排氢工作的危险点控制和预防措施并上报上报公司批准。
5.8行车起吊工作、起重作业严格按照起重机械工作标准规范执行。对操作人员提出以下要求:操作前要认真检查起吊设备是否具备起吊的安全性,信号、刹车应可靠;操作中要密切注意指挥人员的手势,要注意起吊设备周围的人员应离开;起吊物件时要密切观察被起吊件的重量是否能起吊,严禁盲目、倾斜、超负荷起吊,更不能起吊易燃易爆物品。
6.考核
6.1对于无票作业(操作)发现一次考核工作负责人100元、部门管理不到位200元。
6.2违章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部门安全监督不到位200元。
6.3作业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其整顿,并依照其性质进行加一倍考核。
6.4机组启动后因设备故障原因发生非停者按照其上级公司规定考核。
6.5对作业中制止了违章作业,并通过安监部负责人认定的奖200-400元的奖励。
6.6现场不按文明生产要求进行检修每发现一处考核200元,检修结束后没有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考核300元。
6.7检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落实不到位,要追究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对设备部、安监部各考核100元/处。
第9篇 石油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精馏、吸收、离心、和加热、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工艺的更新速度快、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很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申请、变更、批准、施工、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设备,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
为便于管理,可以设立固定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 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 设备、管道及周围l5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卸压和卸料
为避免设备管道因降温降压收缩不均匀,易产生应力而损坏的特点,要缓慢降低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同时接好静电接地线。将设备内物料接入符合要求的产品贮存场所,在退料过程中严格控制退料速度符合规定,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
三是切断隔离
现场检修,要停止与待检修设备相连接的运转设备系统。 隔断与此台设备相连接的所有进出管,使检修、焊割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特别是正常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绝,以保证可燃物料等不能扩散到其他设备及其周围。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安装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盲板的材料、规格和加工精度等技术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可滥用,并正确装配。必须保证盲板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管道的工作压力,同时密闭不漏;盲板应安装在法兰的进口侧;盲板厚度应不低于管壁厚度;盲板应有突耳,并用明显的颜色予以标记;要用有符合规定的盲板材料。
对拆除的管路,注意在生产系统或存有物料的一侧关闭阀门。还应注意常压敞口设备的空间隔绝,保证火星不能与其他容器口逸散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
四是清洗
容器及管道置换处理后,其内外部必须仔细清洗。因为,有些可燃易爆介质被吸附在设备及管道内壁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液体可燃物会附着在容器及管道的内壁上。如不彻底清洗,由于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影响,可燃物会逐渐释放出来,使本来合格的动火条件变成了不合格,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清洗可用热水蒸煮、碱洗、酸洗,使设备及管道内壁上的结垢物等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工艺技术的特点确定。用蒸汽和清水对设备及其连接的管道(指切断隔离点与设备连接管)交叉清洗,原则要求不少于二遍;碱洗是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洗,其清洗过程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数量的清水,然后把定量的碱片或液碱分批逐渐加人,同时缓慢搅动,待全部碱片或液碱全部加入并完全溶解后,方可通入水蒸汽煮沸。蒸汽管的末端必须伸至液体的底部,以防通入水蒸汽后有碱液泡沫溅出。禁止先放碱片后加清水(尤其是热水),因为烧碱溶解时会产生大量的热,涌出容器管道会灼伤操作者。酸洗是在水中加入适量盐酸并搅拌。先碱洗后酸洗,也可交叉进行,目的是除去设备管道内的氧化铁积存物和酸碱及油类物质。
对于用酸碱清洗法不能除尽的垢物,可用木质、黄铜(含铜70%以下)或铝质的刀、刷等方法铲除 。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对地面、地沟和周边设备用蒸汽和清水冲洗干净。
五是置换
做好隔绝清洗工作之后,把容器及管道内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彻底置换。 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氩气等。置换的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比重而定,如果物料的比重大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上入口进,从釜下出口排出,如果物料的比重小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下入口进,从釜上排出,如比重相差不大,此时应注意置换的不彻底或两者相互混合。置换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并有水从最高点溢出。
六是通风与检测
应打开容器的人孔、手孔、物料孔等,自然通风冷却,也可以用鼓风机对设备内部进行强制通风,通风冷却的同时可增加设备内部的氧气含量。
动火检测分析就是对设备和管道以及周围环境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动火分析不但能保证开始动火时符合动火条件,而且可以掌握焊割过程中动火条件的变化情况。在置换作业过程中和动火作业前,应不断从容器及管道内外的不同部位采取气体样品进行分析,检查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实施焊割,动火前半小时内分析数据是有效的,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以使数据准确可靠。焊割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仍需对作业现场环境作分析,动火分析的时间间隔则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正常是不超过2小时。若有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焊割,再次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直到合格为止。
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含量:爆炸下限大于4%的,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浓度则应小于0.2%;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操作者需进入内部进行焊割的设备及管道,氧气含量应为18%~21%。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或可燃蒸汽的爆炸范围的方法主要是用易燃易爆检测仪自动检测。
在容器及管道内需采用气焊或气割时,焊、割炬的点火与熄灭应在容器外部进行,以防过多的乙炔气聚集在容器及管道内。
七是审批
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设备及管道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到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证。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洗置换的措施。对有较大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特殊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部门要会同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共同制定审查动火方案并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八是动火
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特殊作业动火主要有带压不置换动火和登高焊割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然后让它以稳定的速度,从管道口向外喷出,并点燃燃烧,使其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保持稳定地连续燃烧。然后,即可进行焊补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法不需要置换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时间短,有利于生产。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可燃气体的容器与管道的外部焊补。由于这种方法只能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控制难度较大,而且没有一定的压力就不能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也有较大风险性。因此,为增加安全保险系数,一般化工企业原则要求不准使用此办法动火。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在各种塔器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可燃液体流出。
九是监火
监火人必须是本岗位二操以上人员,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足够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管或蒸汽管。戴好安全帽。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十是清扫与验收
动火结束后,要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拆除盲板,连接好相关管道,同时要防止物料泄漏溅落。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是设备试压
对动火维修以后的设备及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压,检查焊接点泄漏情况。试压方式主要有水压和气压。对密封要求较高的设备管道在气压试验过程中可以用肥皂水检查,也可以在惰性气体中加入体积比为1%的氨气,在检查点贴上硝酸银试纸,如试纸发黑则是泄漏点。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均应视情况缓慢进行,不可急升急降。
十二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
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石油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企业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基础
冬季如何做好化学危险品的消防安全
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燃烧、毒害、腐蚀等危险性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保存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物品。一般来讲,化学危险物品在夏季易发生事故,冬季的气候条件同样能引起化学危险物品的诸多危险。
首先,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在冬季,尤其在北方,气温较低,人们为了御寒,在生产、储存场所,经常把门窗关闭得严严实实, 使现场通风条件较差,而易燃易爆的气体和液体在此条件下仍会挥发,这就会使其局部范围内积聚,在空气中可燃气体成蒸汽浓度达到爆炸浓度极限范围时,遇到火源就会引起爆炸引起火灾。同时,因密闭较严,安全出口不畅,泄压面积不够,更容易造成惨重损失和伤亡。
其次,防止雨雾侵入。冬季雨雪天气,对于遇水或受潮后易引发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和运输要特别重视。
第三,做好防静电工作。冬季,天干物燥,空气相对湿度小,化学危险物品尤其是液体、气体,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极易产生静电,而对气体、液体来讲,其点火最低能量很小。 所以在冬季,防止静电危害显得更为重要。冬季来临,应对静电接地点进行测量,使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进入此类场所的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并且在进入前,采取提前将静电释放等方法防止静电危害。
第四,雨雪天气,运输过程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冬季多雨雪天气,会造成交通状况恶劣,尤其对汽车运输在雨雪天气行车时,首先应注意提前检修车辆,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尤其是制动、方向操纵、方向指示等部分,必须保证绝对良好;其次,恶劣天气的行车,要保持低车速,特别遇有通过泥泞、积雪、结冰等危险路段或遇有警告标志的,车辆行驶时速不应超过15公里,并避免使用紧急刹车或急速转向,与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保持不小于30米的安全距离。
第五,采暖保温要求。冬季气温较低,对于低温下易冻结而发生危险的物品,用什么方法保温、怎样解冻要特别小心,严禁采用明火取暖,对于必要采暖场所,应按要求采用水暖,并保持安全距离。化学危险物品受冻时,严禁明火烘烤,只允许用温水或蒸汽缓慢化冻。另外,对于家庭用液化石油气罐钢瓶,冬季充装不宜过满,因室内外温差较大,当钢瓶由室外进入室内时,钢瓶会因受环境温差影响使内压升高而膨胀,引起爆炸事故。
第10篇 生产装置大检修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对2023年度惠州炼油分公司生产装置大检修的hse监督管理,规范各种检修行为,保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度生产装置相关设备检修施工作业。
(三)本规定所称检修是指对惠州炼油分公司生产装置及相关设备进行的检维修、拆除、停开车的各类施工作业项目。
二、一般规定
(一)检修项目管理
1.每项装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应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检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责任人,外单位施工队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装置检修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3.装置检修对外委托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在办理检修项目委托手续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同时交待安全措施,并签订hse责任协议书。
5.对待检修的装置要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检修项目或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扫线方案、盲板位置、网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网络进度。
6.装置检修的各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作业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射线、探伤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根据安全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作业规定和相应的票证,明确各作业、签发人员的职责及票证的有效性。
(二)作业安全基本要求
1.装置检修单位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特别要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
2.装置检修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与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其中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3.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保护规定,进入装置现场前,须穿戴好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并对检修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4.有作业票证安全管理要求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关作业票证方可进入装置现场作业。
5.检修作业人员须达到“三懂三会一能”要求:懂本作业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火灾的预防措施;会正确报警,会使用现有的消防器材等,会扑救初期火灾;能正确使用现有的防护器具和急救器具。
6.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射线探伤等各类作业的监护人员必须履行安全职责,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并认真做好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工作。
(三)动火安全要求
1.装置检修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2.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有效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不动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场的不动火。
3.在含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安全可靠的隔绝方式确保与外部物料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绝,并经吹扫、清洗、置换等作业程序,使可燃介质含量降低到安全动火作业允许范围之内。动火前必须对设备、容器、管道内可燃介质作取样检测分析,动火持续时间较长或有可能发生工况变化的应定期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记录。可燃气体含量符合安全动火要求的检测报告是开具动火作业许可证的主要依据。
4.装置动火现场不得搭设毛竹架、雨布等易燃物,确有需要,须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
5.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封闭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应采取遮挡或封闭等保护措施。
6.明火作业周围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作业周围禁止排放任何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8.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距保持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保持5米以上,不得放在烈日下曝晒或接近火源。
(四)电气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检修作业现场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2.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
3.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不超负荷使用。
5.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要有防雨措施。电线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负责作业。
6.放置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箱应挂设“已送电”、“已停电”等标志牌。
7.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8.临时用电线路架空布线时,不得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严禁用金属丝绑扎,临时用电的电缆横穿马路路面的保护管应采取固定措施。
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严禁使用碘钨灯。
10.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11.载重车辆、25吨以上吊车进入现场,原则上只允许停在检修道上,严禁压坏地下设施和堵塞消防通道。
12.对立体交叉作业、大型吊车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
13.严禁用生产设备、管道、构架及生产性构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与其它设备、容器、管道、阀门、电线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造成碰撞、损坏。
14.脚手架材料和脚手架搭设须符合规范要求,经施工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并挂有准许使用的标识牌后,方可使用。在雨天脚手架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15.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16.禁止高空抛扔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自行车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三、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一)装置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装置停工后交付检修前,生产技术部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对装置停工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各检修单位安全负责人按停工和检修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并做好装置检修前的各项安全准备工作。
2.装置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的清洗、封闭,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点)检查。下水井井盖必须严密封闭,泵沟等应建立并保持有效的水封。
3.须对装置内电缆沟做出明显标志,禁止载重车辆及吊车通行及停放。
(二)装置检修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并退出装置区
1.应将物料全部回收到指定的容器内,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料。
2.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
3.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4.具有制冷特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线等设施,停工时要先退干净物料再泄压,防止产生低温损坏设备。
(三)检修装置须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合格
1.设备容器和管道的吹扫、清洗、置换要制定工艺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有步骤地开关阀门。
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须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得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置换过程中,应将各设备与管线上的阀全部打开,保证蒸汽、氮气和水等介质的压力和蒸塔、蒸罐时间,防止短路,确保不留死角。
4.吹扫置换过程中,应禁止明火作业及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
5.吹扫前应关闭液面计、压力表、压力变送器、安全阀,关严或脱开机泵的前后截止阀及放空阀,防止杂质吹入泵体。应将换热器内的存水放尽,以防水击损坏设备。
6.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不水击,确保吹扫、置换质量。
(四)盲板的加、拆管理
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须按检修施工方案中的盲板流程图,执行加、拆盲板作业。
3.加、拆盲板要编号登记,防止漏堵漏拆。
4.盲板的厚度必须符合工艺压力等级的要求。
5.与运行的设备、管道及系统相连处,须加盲板隔离,并做好明显标识。
6.对槽、罐、塔、管线等设备容器内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其出入口或与设备连接处应加装盲板,并挂上警示牌。
四、检修期间的安全要求
(一)装置检修施工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巡回检查监督。重点部位要进行安全旁站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二)对装置现场固定式报警仪探头,要进行妥善保护。
(三)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设备、管线等施工作业时,须使用防爆(如:木、铜质等无火花)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四)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符合安全要求,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要防止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在拆卸设备之前,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后,才允许拆开,以防残压伤人。
(五)禁止使用汽油或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和洗手、洗工作服。严禁将可燃污液、有毒有害物质排入下水道、明沟和地面。
(六)对损坏、拆除的栏杆、平台处,须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应恢复原样。
(七)检修现场设备拆卸后敞开的管口应注意保护,严防异物落入,要有严密牢固的封堵安全措施。
(八)遇有异常情况,如物料泄漏、设施损坏等,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九)进入装置检修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别通行证),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五、检修完成交付开车安全要求
(一)生产指挥中心经理是开车方案的组织者,对装置安全开车全面负责。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相关单位对装置进行全面系统地开车前检查,并签字确认。
(二)确保装置所有检修项目已完工,尾项和存在问题已整改落实,并得到验证确认。
(三)已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并经考试合格。
(四)装置内通信、通道、通风、梯子、平台栏杆、照明和消防器具等一切安全和劳动保护设施已处于备用、完好状态。
(五)安全阀、压力表、报警仪和静电接地、连接件及静电消除器等设备安全附件完好、进入投用状态。
(六)装置吹扫置换、贯通、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机、泵等传动设备须完成单机试运,每一步骤都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过试压、验收的设备、管道、仪表等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设备安全投运。
(七)确认各塔、容器的人孔封闭和隔离盲板拆装、单向阀的方向正确。催化剂、吸附剂等装填完毕。
(八)凡需要投用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各铭牌证件齐全。
(九)进料前,确认水、汽、风、电进装置,投用所有仪表及控制点进行核对,对现场所有控制阀进行开关信号确认,保证所有控制阀均正常使用。
(十)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必须保持通畅,并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检查。明沟、平台、设备、管线外表的油污、物料必须冲洗干净,避免开车过程中出现意外。
(十一)保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在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物品、摆放施工机具等,所有障碍物已清理。
(十二)开车场地严禁存放爆炸物,从严控制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资的贮存,遇有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
(十三)装置开车后,按开车方案进出装置物料。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置换,分析确认合格后,方可再引开车介质。
(十四)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出现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汽时要先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
(十五)引易燃易爆物料时,严格控制动火作业、车辆通行。
(十六)装置开车应做到不跑、不冒、不窜、不漏,不随地排放余气、残渣和化学品。垃圾废物料等应集中堆放、处理。
第11篇 宣钢有限公司设备检修与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护职工在设备检修期间的生产、维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作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参加设备检修的所有单位(包括外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
3、组织生产、施工、作业的各级领导及生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贯彻“管施工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
4、各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各职能部门(或人员)都应对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实现安全施工负责。
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管理。
6、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是组织生产施工作业安全的第一人,应承担生产、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员,制订出各项安全职责、例会制度、班组活动。奖惩考核及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工作,并检查督促生产、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交叉作业,特殊环境等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确保生产施工中的安全。
8、各生产、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具、设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安全可靠,严禁擅自操作,施工区域内的其他设备、机具(特别是性能不熟悉的)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电缆,确因需要必须请专业人员认可、确认后方可实施。电焊机地线要规范(地线一定要接到直接焊接的部位,防止将其他设备损害),电焊、气割(焊)工作完成后,一定要检查现场,消灭火种,防止死灰复燃。
9、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要求从业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殊区域的特殊保护用品等,遵守《安全生产法》及各项规程。
10、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维护创造好现场的安全作业环境。施工中的沟、坑,交叉作业等危险区域及特殊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及警戒。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11、各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好本单位职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熟悉设备性能,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过好班组安全活动。
12、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负责,层层办理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能得到落实。
13、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参加安全例会。
14、各生产、施工单位要树立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法制观念,自觉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15、各生产、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环保制度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注意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以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16、各生产、施工单位,要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与卫生,杜绝油污遍地及垃圾乱扔现象。
17、各生产、施工单位,在厂区内不允许焚烧工业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18、各生产、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环保的要求,对废油及其他含有有毒物质的废液要集中收集、集中处理,不允许随意排放和偷排到排污沟内。
19、生产设备部的项目负责人应对其项目的外委参修人员的安全交底负责。
20、检查与考核
〈1〉、各生产、施工单位在作业前,必须制定单项工程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定《安全协议》,经由设备技术部认可签章和生产安环部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业。违者停止其在我厂的作业,并据此考核相关科室并对检修单位罚款500元。
〈2〉、各生产、施工单位,在办理安措的同时,自带安全押金交生产安环部,用于施工、检修期间安全管理处罚,押金据工程大小工期长短定人民币500—1000元,处罚依据公司安全考核制度及本规定。
〈3〉、在我公司进行的其他作业的外来人员,用工单位负责其安全管理,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杜绝违章违制;公司对用工单位依据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4〉、各生产、施工单位,发生人身险肇、火灾、人身伤害事故,据其原因处罚责任单位500—5000元,损失不够部分责任单位立即补齐,否则停其工程。
〈5〉、各生产、施工单位必须派员参加检修期间每周隔天的安全例会,一次不参加的罚款50元。
〈6〉、进入作业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一次罚款100元/人。
〈7〉、严禁班前(有酒气味)、班中饮酒,违者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并立即停止其作业。
〈8〉、高处作业(离基准面2米以上)须戴好安全带。违者处以200元罚款。
〈9〉、危险作业(煤气作业、爆破作业、禁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进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等),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违者处以300元以上罚款。
〈10〉、焊接作业,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由于焊接问题对电器设备造成损坏。
〈11〉、违反停送电制度,未造成后果的罚款500元,造成后果的根据严重程度另行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按价赔偿。
〈12〉、电器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水轮机、潜水泵等)缺少防护罩、盖或发现有防护设施损坏的,一起罚款100元。
〈13〉、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违者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200元。
〈14〉、氧气瓶、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够或氧气表、乙炔表接头泄漏,一处罚款100元,表损坏一只罚款200元。
〈15〉、不得擅自动用他人操作的设备,违者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视后果严重程度另行处理。
〈16〉、起重机械卷扬机钢丝绳、钩头损坏超标及安全装置失灵,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17〉、挂钩人员,行车工、起重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违者罚款100元。
〈18〉、因施工检修出现的坑、沟、池、走台、升降台,应有符合安全规定的围栏或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19〉、立体交叉作业无现场监护,没拉安全警戒线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
〈20〉、高处作业时不得上下抛掷物件,下方设置警戒线区并有专人监护安全,违者罚款200元。
〈21〉、安全警示标志牌、警示灯、警示音响信号必须完好,出现故障应立即修复,违者罚款200元。
〈22〉、凡对违章违制隐瞒、庇护者,与违章者同等处罚。
〈23〉、本制度没有例举的违章违制行为,检查中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24〉、施工、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所罚款,实行专款专用,用于鼓励在施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100-500元一次性奖励。
〈25〉、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12篇 检修安全管理标准
1 目的
为加强各类检维修项目管理,保证生产装置的长周期安全运行及检维修、拆除过程的安全,提高检修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标准。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应于pvc项目厂区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以及由生产技术部或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技措、技改项目管理。
3 管理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职责
3.1.1负责检维修现场综合安全监管。
3.1.2特种作业票证审批。
3.2设备部职责
3.2.1负责检维修项目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3.2.2编制和上报年度检修计划、装置停工检修施工计划。
3.2.3负责检维修所需物资材料的落实。
3.3分厂职责
3.3.1配合设备部做好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工作。
3.3.2配合做好装置检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3.3.3组织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
4 检修计划管理
4.1各类检修项目均需纳入计划管理,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pvc项目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安排实施。
4.2年度计划
生产技术部、各设备使用部门提出下年度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和单体设备检修计划申请并完成年度检修计划书的编制并报设备部。
4.3月度计划
每月20日前,生产技术部、设备部,根据年度计划和日常设备运行情况,编制下月设备检修计划。
4.4装置停工检修计划
凡列入当年年度检修计划的装置检修项目计划,应于检修2月前完成并报设备部,对于因生产等原因计划检修时间延期的情况,应于正式停工前一周,将调整确认的装置检修计划报设备部。
4.5由装置、车间提出的技改项目必须办理工艺技术变更手续,经生产技术部同意后交设备部,经检修项目审查会审查同意方可列入检修计划实施。
4.6在正式确定的检修日期前45天,车间可对检修项目计划进行一次必要的补充和调整,并完成审核、报批程序。
4.7设备部应根据项目调整情况,于计划停工前一个月编制完成装置停工检修实施计划,分送有关部门,并落实施工检修队伍和机具。
4.8装置及设备检修项目的外委应根据pvc项目《施工承包商管理标准》,按照批准的检修业务范围安排检修施工单位。
5 检修施工管理
5.1各分厂要认真作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其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5.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5.3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并做好各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置。
5.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措施。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安全措施,要经过有关部门讨论,由总经理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
5.5检修人员在进入现场前,要制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检修指挥部要召开动员会,对参加检修的所有人员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5.6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协议,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pvc项目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安全环保部统一监督检查。
5.7设备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委托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5.8参加检修的外单位及其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检修现场作业。
5.9装置停工由生产调度按停工方案统一指挥,确保安全停车。
5.10装置停工,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所有进出装置的物料,按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的回收、中和、解毒处理、排放化学污染水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带压易燃易爆气体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5.11对盛装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取样分析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分析合格后,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使之与相应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
5.12在停工检修中,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与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上相同工艺等级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
5.13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内,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入。人孔盖在松动之前,切记不要把螺丝全部拆开,严防烫伤人员。
5.14装置区内的明沟、地坑(包括其它下水井)、地面、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着火爆炸。
5.15生产与检修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和手续。所有工艺处理必须要由有关人员联合检查确认后,方可进行检修施工。
5.16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5.17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下地槽、进下水井内)作业,应先进行检测化验,合格后才可进入设备内部作业。作业单上要求入内操作,应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窒息。
5.18检修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严禁执行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进入生产装置一般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
5.19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作业。
5.20在进行立体交叉作业的检修现场,参加检修施工的单位必须有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
5.21检修期间,要加强保卫工作,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检查,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5.22在检修期间要保证厂区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完备好用。
5.23检修指挥部安全管理人员要深入检修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作业和违章违纪者,有权制止其停止作业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5.24装置检修后,检修与生产要有明显的交接程序。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备、管线要有专人负责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后患。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后方能封闭,并有检查记录和检修人员签字。
5.25设备检修后,由检修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对停工装置检修项目和开工方案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签字确认。
5.26开车前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5.27在装置开工前,必须按工艺和设备、仪表、电气等变更情况及时修改系统图及操作规程,并对岗位工人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5.28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试验,传动设备单机试车,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未经过试压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连锁等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一次开车成功。
5.29介质为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投料前必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经分析合格后(须出具分析单),按抽堵盲板流程图所规定的内容,按盲板编号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能遗漏。检修负责人必须进行复查确认。
第13篇 装置检修管理安全规定
1.凡进入装置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装置检修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指派专人值班,防损,防火,防冻,防盗,并按时交接班。
3.一切检修工作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4.进入装置和参加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帽,女工发辫要扎如帽内。
5.手脚架或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
6.交叉作业或高空作业,禁止向下抛物件或工具,以免发生落物伤人。
7.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8.严格遵守进入容器内的“八个必须”并且容器内必须引灯或手电等照明设施。
9.进入塔罐设备时应切断该设备物料,加堵盲板,打开设备所有人孔,保持设备内空气畅通,必要时向罐内通风,且设备必须冷却到35℃以下,并作好安全分析,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进入作业时,要指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经安全部门审核,主管厂长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10.要严格执行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11.非自己工种所属的工具,机具及设备禁止动用。.
12.设备内清除的铁锈,杂质等要随时送出装置,要妥善处理,防止硫化亚铁自燃。
13.电器设备检修时,要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并在其电源开关上挂好安全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管。
14.一般行灯用36伏,检修容器内作业照明一律使用12伏防爆灯。
15.大检修器具要安放在指定地点,施工废料等不的随意丢弃,要按照“安全、文明、优质、节约”的精神,做到完工,料净,场地清。
第14篇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日常检修
1、进入检修场所之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
2、在前往检修现场的途中尽量不要奔跑,应注意各种障碍,应尽量走安全通道,避免跌倒、撞击和车祸。在登高时,应注意控制身体重心,上下陡梯时,应双手把持梯子,防止身体坠落。
3、检修用的器具、备件、材料等应使用适宜的方式运送和传递,禁止空中抛投,放置应稳定。
4、 检修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应可靠接地,检修用手持照明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5、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作业证,具体操作按《检修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6、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相关单位应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检修前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的项目进行危险因素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因素按作业人员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制订防范措施,并将防范措施列入到《检修工作票》中再进行逐级审核、审批后进行现场落实,具体操作按《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执行。
7、 检修前,应和操作工取得联系,由操作工停机后,进行有效的共同安全锁定,并填写《检修工作票》中涉及内容。具体锁定操作按《安全锁定管理程序》执行。
8、所有车间、站检修计划的申报,必须根据区域内设备承包所属班组而指定由该班组安全员作为检修安全负责人,在计划申报表中“安全负责人”一栏内注明。凡未执行的,由厂部生产办作退回车间处理;凡经检查填报与现实不符的,按200元/次分别考核计划申报人与审核人。
9、所有检修工作票必须由项目班组的安全员进行一次审核、签名(如遇班组安全员休假可由班长临时代替)后再递交车间审核、逐级审批。所有检修工作票填写规范上出现错误的,按 元/1处对填写人、审核人分别进行连带考核。
10、检修前,应确认安全锁定的有效性并进行二次确认,应仔细观察检修现场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 检修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设备检修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12、进入煤气区域对煤气管网及设施检修时,应携带煤气报警器,应严格执行安全互保,其它有关安全措施按《煤气区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13、使用或检修氧气、乙炔及相关设施时,有关安全措施按《氧气及相关气体管理程序》执行。氧气泄压时,要适当控制流速及流量,防止周边氧气浓度过高引起火灾,进行可能有火花产生的检修时,必须先检测氧气浓度,低于23% 后方可作业。
14、检修氮气、氩气及其它气体的相关设施时,有关安全措施按《氧气及相关气体管理程序》执行。
15、检修作业时,站位、姿势要适当,防止重心失稳;挥动榔头、撬棍时,要观察周边是否有人或物体,防止伤害他人和自己;拆卸下来的物件及工具要放稳,防止滑落伤人。
16、检修作业完毕后,要检查安全装置是否恢复,各运转部位是否处于正常位置,其他部位是否有人在检修。确认安全后,方可通知操作工,解锁试车
第15篇 化工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检修前的准备
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 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hg 23011、hg 23012、hg 23013、hg 23014、hg 23015、hg 23016、hg 23017的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 安全教育内容
2.1 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2.3 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2.4 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 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 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 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 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 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 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 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 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 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 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 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工厂机动部门负责管理。
2 设备所在单位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 设备所在单位、检修施工单位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 工厂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 检修项目负责单位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分别交机动部门、设备所在单位各一份。
第16篇 检修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办理用火作业票。
2用火作业票的管理
(1)用火作业票的审批
①特级用火作业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师终审批准。
②一级用火作业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③二级用火作业票: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2)用火作业票的有效期限
①特级用火作业票和一级用火作业票有效期限为24小时。
②二级用火作业票的有效期限为120小时。
(3)用火作业票由动火单位指定的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
(4)一份用火作业票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用火作业票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地点有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用火作业票,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用火作业票上签字。
(5)用火作业票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气体采样分析
(1)动火作业现场气体采样分析应合格。
(2)一般在动火作业前1小时内进行采样分析。
(3)气体采样分析人员应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并在用火作业票上填写取样分析时间、分析结果最后动火分析人还应签字确认。
4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制度。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1)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2)在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下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如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
(5)在易燃易爆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五级或五级风以上的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级动火作业管理。
(8)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9)当生产不稳定或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时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10)对特级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级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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