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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员安全岗位责任制【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4 热度:82

设备管理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第1篇 设备管理员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第1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文件和精神。

第2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工作,做好大型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第3条 每月对井下、地面设备完好状况至少6次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4条 负责全矿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工作,同时编写能源计量月度总结及相关报表。

第5条 编写汇总全矿材料、备品备件计划。

第6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点检工作,监督检查相关班组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定期点检工作。

第7条 负责机电部考勤、工资核算、考核统计上报。

第8条 负责机电部工具、材料、配件发放及回收。

第9条 负责监督检查相关班组各类设备记录的填写,负责监督检查相关班组对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9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材料建档,健全设备台账,做好仓库物资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工作。

第10条 负责做好外借机电设备台账管理,并定期对设备完好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11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考核标准

第12条 有下列行为之—的,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设备、材料备品备件计划提报不及时的。

(二)对库存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库存情况掌握不清楚。

(三) 对设备使用地点不清楚。

(四)考勤弄虚作假。

(五)工具、材料保管不善,造成丢失。

(六)未按设备管理制度发放设备。

(七)能源及电量统计不实。

(八)未按要求参与专业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

(九)设备台账不健全的。

(十)造成设备管理丢失的。

第13条 对于其它负直接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第2篇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1. 起重设备包括天车、汽车吊、真空吊、龙门吊。

2. 起重设备的使用。

2.1. 起重设备司机,必需经有关单位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独立操作。

2.2. 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2.2.1.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2.2. 起重机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2.2.3. 操作应按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2.2.4.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2.2.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2.2.6.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台站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2.2.7.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严禁撞车。

2.2.8.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定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手柄。

2.2.9.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全部正常。

2.2.10.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电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龙门吊停到轨道以东并加钢丝绳锁牢,汽车吊收杆停放指定地点。

2.2.11. 龙门吊行驶时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或专人指挥监护。

2.2.12.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3. 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2.3.1. 手势不清或错误。

2.3.2.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3.3.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2.3.4.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2.3.5.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2.3.6.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3.7.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液体等无防护装置。

2.4. 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以下要求。

2.4.1. 不可把限位装置当制动器使用。

2.4.2. 驾驶时,不准进行吸烟、饮食和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4.3. 不可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2.4.4. 吊运时,不可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2.4.5. 起重臂的左右旋转度不可超过45°,严禁歪拉斜吊、高压线下吊运。

2.4.6. 起重机工作时严禁有人上、下行走与进行检查和维修。

2.4.7. 无论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空越过。

2.4.8. 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表1 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 v(kv) <1 1~35 ≥60

最小距离(m) 1.5 3 0.01(v-50)+3

2.5.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达不到上述要求,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挥。

2.6. 起重一般安全要求。

2.6.1. 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2.6.2. 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应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2.6.3. 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2.6.4.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2.6.5. 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2.6.6. 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2.6.7. 起重设备所附带各种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拆除,如吊钩防脱钩装置、齿轮防护罩、吊钩限位器等。

3. 检验维修。

3.1. 设备部应联系检测机构对起重设备每两年进行一次合格试验。

3.2. 设备部应组织司机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修。应包括:

3.2.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3.2.2. 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

3.2.3. 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

3.2.4. 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3.2.5. 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3.2.6. 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第3篇 特种设备使用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1.设计和制造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未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认可证制度。未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单位不得制造相应产品。

(对锅炉制造厂的锅炉产品实行出厂监督检验制度。监督检验工作由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锅炉制造厂应缴纳检验费。)

2.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

安装、维修保养、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其授权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该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分包。

3.使用与管理

(1)注册登记制度

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2)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性能,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使用管理制度

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和应急措施在内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必须保证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特种设备档案是从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使用、检修全过程的文字记载)

(4)报废制度

标准或技术规程中有寿命要求的特种设备或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的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5)应急救援预案

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建立相适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演练,对其可行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确保当事故发生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真正起作用,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4篇 泵站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引言

泵站是水利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既要承担该区域的防洪、除涝、灌溉、调水和供水等工作重任,而泵站的主要用途是农田排灌、城市给排水以及跨流域调,对合理配置水资源起着积极的作用。泵站与其它水利上程建设不同,无需修建挡水和引水建筑物,还不会影响生态环境和其它资源,受自然条件影响小,投资较少、生产成本低、便于投入使用。但泵站在平时的运转中,由于各种消耗.会引起各方面的障碍,维护较为困难。因此,对泵站进行科学的管理,提高运行效率成为泵站管理人员未来工作的重点之一。

泵站工程的兴建,是为农田灌排和城乡供水等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而管好用好泵站工程,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农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服务,还需要加强科学管理。

泵站工程的管理包括组织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等。泵站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根据泵站技术规范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泵站的远行、维护、检修、安全等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搞好泵站的机电设备、工程设施、供水、排水等管理工作;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提高管理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总结经验,开展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科学试验,应用和推广新技术;按照泵站技术经济指标的要求,考核泵站管理工作等。本节着重介绍机组运行和技术经济指标方面的一些问题。

一、机组的运行

机组试运行以后,并经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合格,交付管理单位。管理单位接管后,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安装单位移交的文件、图纸、安装记录、技术资料,学习操作规程,然后进行分工,按专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电气作模拟试验。

在泵站的水工建筑物和主要机电设备安装、试验、验收完成之后,正式投入运行之前,都必须按照 204-86《泵站技术规范(安装分册)》的要求进行机组的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一)试运行的目的和内容

1.试运行的目的

⑴.参照设计、施工、安装及验收等有关规程、规范及其技术文件的规定,结合泵站的具体情况,对整个泵站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的安装进行全面系统的质量检查和鉴定,以作为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⑵.通过试运安装工程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便可进行全面交接验收工作,施工、安装单位将泵站移交给生产管理单位正式投人运行。

2..试运行的内容

机组试运行工作范围很广,包括检验、试验和监视运行,它们相互联系密切。由于水泵机组为首次启动,而又以试验为主,对运行性能均不了解,所以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试验才能掌握。其内容主要有:

⑴.机组充水试验。

⑵.机组空载试运行

⑶.机组负载试运行

⑷.机组自动开停机试验。

试运行过程中、必须按规定进行全面详细的记录,要整理成技术资料,在试运行结束后,交鉴定、验收、交接组织,进行正确评估并建立档案保存。

(二)试运行的程序

为保证机组试运行的安全、可靠,并得到完善可靠的技术资料,启动调整必须逐步深入,稳步进行。

1.试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试运行前要成立试运行小组,拟定试运行程序及注意事项,组织运行操作人员和值班人员学习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然后由试运行人员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

试运行现场必须进行彻底清扫,使运行现场有条不紊,并适当悬挂一些标牌、图表,为机组试运行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和协调的气氛。

⑴流道部分的检查。具体工作有:

1).封闭进人孔和密封门。

2).在静水压力下,检查调整检修闸门的启闭;对快速闸门、工作闸门、阀门的手动、自动作启闭试验,检查其密封性和可靠性。

3).大型轴流泵应着重流道的密封性检查,其次是流道表面的光滑性。清除流道内模板和钢筋头,必要时可作表面铲刮处理,以求平滑。流道充水,检查进人孔、阀门、砼结合面和转轮外壳有无渗漏。

4).离心泵抽真空检查真空破坏阀、水封等处的密封性。

⑵水泵部分的检查。

1).检查转轮间隙,并做好记录。转轮间隙力求相等,否则易造成机组径向振动和汽蚀。

2).叶片轴处渗漏检查。

3).全调节水泵要作叶片角度调节试验。

4).技术供水充水试验,检查水封渗漏是否符合规定或橡胶轴承通水冷却或润滑情况。

5).检查轴承转动油盆油位及轴承的密封性。

⑶电动机部分的检合。

1).检查电动机空气间隙,用白布条或薄竹片拉扫,防止杂物掉入气隙内,造成卡阻或电动机短路。

2).检查电动机线槽有无杂物,特别是金属导电物,防止电动机短路。

3).检查转动部分螺母是否紧固,以防运行时受振松动,造成事故。

4).检查制动系统手动、自动的灵活性及可靠性;复归是否符合要求;视不同机组而定顶起转子0.003~0.005 ,机组转动部分与固定部分不相接触。

5).检查转子上、下风扇角度,以保证电动机本身提供最大冷却风量。

6).检查推力轴承及导轴承润滑油位是否符合规定。

7).通冷却水,检查冷却器的密封件和示流信号器动作的可靠性。

8).检查轴承和电动机定子温度是否均为室温,否则应予以调整;同时检查温度信号计整定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检查核对电气接线,吹扫灰尘,对一次和二次回路作模拟操作,并整定好各项参数。

10).检查电动机的相序。

11).检查电动机一次设备的绝缘电阻,做好记录,并记下测量时的环境温度。

12).同步电机检查碳刷与刷环接触的紧密性、刷环的清洁程度及碳刷在刷盒内动作的灵活性。

2.机组空载试运行

⑴.机组的第一次启动。经上述准备和检查合格后,即可进行第一次启动。第一次启动应用手动方式进行。一般都是空载启动,这样既符合试运行程序,也符合安全要求。空载启动是检查转动部件与固定部件是否有碰磨,轴承温度是否稳定,摆度、振动是否合格,各种表计是否正常,油、气、水管路及接头、阀门等处是否渗漏,测定电动机启动特性等有关参数,对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⑵.机组停机试验。机组运行4~6 后,上述各项测试工作均已完成,即可停机。机组停机仍采用手动方式,停机时主要记录从停机开始到机组完全停止转动的时间。

⑶.机组自动开、停机试验。开机前将机组的自动控制、保护、励磁回路等调试合格,并模拟操作准确,即可在操作盘上发出开机脉冲,机组即自动启动。停机也以自动方式进行。

3.机组负荷试运行

机组负载试运行的前提条件是空载试运行合格,油、气、水系统工作正常,叶片角度调节灵活(指全调节水泵),各处温升符合规定。振动、摆度在允许范围内,无异常响声和碰擦声,经试运行小组同意,即可进行带负荷运行。

⑴.负荷试运行前的检查

1).检查上、下游渠道内及拦污栅前后有无漂浮,并应妥善处理。

2).打开平衡闸,平衡闸门前后的静水压力。

3).吊起进出水侧工作闸门。

4).关闭检修闸阀。

5).油、气、水系统投入运行。

6).操作试验真空破坏阀,要求动作准确,密封严密。

7).将叶片调至开机角度。

8).人员就位,抄表。

⑵负载启动

上述工作结束即可负载启动。负载启动用手动或自动均可,由试运行小组视具体情况而定。负载启动时的检查、监视工作,仍按空载启动各项内容进行。如无抽水必要,运行6~8 后,若一切运行正常,可按正常情况停机,停机前抄表一次。

4.机组连续试运行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经试运行小组同意,可进行机组连续试运行。其要求是:

⑴.单台机组运行一般应在7 时累计运行72 或连续运行24  (均含全站机组联合运行小时数)。

⑵.连续试运行期间,开机、停机不少于3次。

⑶.全站机组联合运行的时间不少于6 。

机组试运行以后,并经工程验收委员会验收合格,交付管理单位。管理单位接管后,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安装单位移交的文件、图纸、安装记录、技术资料,学习操作规程,然后进行分工,按专业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电气作模拟试验。一切正常即可投入运行、管理、维护工作。

(三)运行方式

水泵机组的运行方式是决定水系统管理方式的重要因素。而水系统的总体管理方式又反过来对水泵的运行方式给予一定的制约。在任何情况下,决定运行操作方式以及操作方法,都必须根据水泵机组的规模、使用目的、使用条件及使用的频繁程度等确定,并使水泵机组安全可靠而又经济地运行。

一般条件下,水泵运行过程中从开始启动到停机操作完毕,主水泵及辅助设备的操作都是这样进行的,但也有采取各机组单台联动操作或多台联动操作的,必要时由计量测试装置发出相应的指令进行自动开停机操作。究竟采用何种操作方式,必须从水系总体的管理方式出发,视其重要性、设施的规模、作用、管理体制等确定。运行方式有一般手动操作(单独、联动操作)和自动操作两大类。

1.开机

对于离心泵为关阀起动。起动前,水泵和吸入管路必须充满水并排尽空气。当机组达到额定转速,压力超过额定压力后,打开闸阀,使机组投入正常运行。

对于轴流泵为开阀起动。起动前,应向填料面上的接管引注清水,润滑橡胶轴承。待动力机转速达到额定值后,停止充水,完成起动任务。

2.运行

对于季节性运行的排灌泵站,投入运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在机组投入正常的排灌作业前,要进行试运行,并应检查前池的淤积、管路支承、管体的完整以及各仪表和安全保护设施等情况。

⑵.开启进水闸门,使前池水位达设计水位,开启吸水管路上的闸阀(负值吸水时),或抽真空进行充水;启动补偿器或其它启动设备启动机组,当机组达到额定转速,压力超过额定压力后(指离心泵机组),逐渐开启出水管路上的闸阀,使机组投入正常运行。

⑶.观察机组运行时的响声是否正常。如发现过大的振动或机械撞击声,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

⑷.经常观察前池的水位情况,清理拦污栅上堵塞的枯枝、杂草、冰屑等,并观测水流的含沙量与水泵性能参数的关系。

⑸.检查水泵轴封装置的水封情况。正常运行的水泵,从轴封装置中渗漏的水量以每分钟30~60滴为宜。滴水过多说明填料压地过松,起不到水封的作用,空气可能由此进入叶轮(指双吸式离心泵)破坏真空,并影响水泵的流量或效率。相反,滴水过少或不滴水,说明填料压地太紧,润滑冷却条件差,填料易磨损发热变质而损坏,同时泵轴被咬紧,增大水泵的机械损失、使机组运行时的功率增加。

⑹.检查轴承的温度情况。经常触摸轴承外壳是否烫手,如手不能触摸,说明轴承温度过高。这样将可能使润滑油质分解,摩擦面油膜被破坏,润滑失效,并使轴承温度更加升高,引起烧瓦或滚珠破裂,造成轴被咬死的事故。轴承的温升、一般不得超过周围环境温度35°,轴承的温度最高不得超过75°。运行中应对冷却水系统的水量、水压、水质经常观察。对润滑油的油量、油质、油管是否堵塞以及油环是否转动灵活,也应经常观察。

⑺.注意真空表和压力表的读数是否正常。正常情况下,开机后真空表和压力表的指针偏转一定数值后就不再移动,说明水泵运行已经稳定。如真空表读数下降,一定是吸水管路或泵盖结合面漏气。如指针摆动,很可能是前池水位过低或者吸水管进口堵塞。压力表指针如摆动很大或显着下降,很可能是转速降低或泵内吸入空气。

⑻.机组运行时还应注意各辅助设备的运行情况,遇到问题应及时处理。

3.运行中的维护及故障处理

机组运行中可能会发生故障,但是一种故障的发生和发展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分析和判断一种故障时,不能孤立地静止地就事论事,而要全面地、综合地分析,找出发生故障的原因,及时而准确地排除故障。水泵运行中,值班人员应定时巡回检查,通过监测设备和仪表,测量水泵的流量、扬程、压力、真空度、温度等技术参数,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为泵站管理和技术经济指标的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水泵运行发生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排除。泵故障及其故障原因繁多,处理方法各不相同。机组运行中常见的故障及排除方法列于表12-2-1、表12-2-2。离心泵、混流泵的故障原因和处理方法表。

4.停机

停机前先关闭出水闸门,然后关闭进水管路上的闸阀(对离心泵而言)。对卧式轴流泵停机前应将通气管闸阀打开,再切断电源,并关掉压力表和真空表以及水封管路上的小闸阀,使机组停止运行。轴流泵关闭压力表后,即可停机。

二、机组的检修

水泵机组的检修是运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安全、可靠运行的关键,必须认真对待。

检修的目的和要求:

为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泵站中的所有设备均应具备很高的运行可靠性,保证机组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因此,对泵站所有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的检查、维护和修理,更新那些难以修复的易损件,修复那些可修复的零件。

定期检修:

定期检修是机泵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解决运行中已出现并可修复的,或者尚未出现问题,按规定必须检修的零部件。

定期检修是为避免让小缺陷变成大缺陷,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为延长机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完好率、节约能源创造条件。必须认真地、有计划地进行。

定期检修又分局部性抢修、解体大修和扩大性大修三种。

(一).局部性检修

是指运行人员可进入直接接触的部件、传动部分、自动化元件及机组保护设备等,一般安排在运行间隙或冬季检修期有计划地进行。主要项目有:

1).全调节水泵调节器铜套与油套的检查处理。

2).水泵导轴承的检查。水泵导轴承有橡胶轴承和油导轴承两种。对橡胶轴承的磨损情况、漏水量、轴颈磨损等要检查、记录、处理。油导轴承大多是巴氏合金轴承、质软易磨损,密封效果不好,停机油盆进水,泥沙沉淀,运行时磨损轴承、轴颈。特别是对未喷镀或镶包不锈钢的碳钢轴颈,为了解其锈蚀、磨损情况,应定期检查处理。

油导轴承密封装置常见的有迷宫环、平板密封、空气围带等。由于橡胶件的制作质量及本身易于老化等,若是季节性泵站,停机时间长,空气围带长期处于充气膨胀状态,因而损坏率高,应定期检查更换。

3).温度计、仪表、继电保护装置等检查、检验。这些是鉴定机组能否正常运行的依据,要达到灵活、准确。

4).上、下导轴承油槽油及透平油取样化验,根据化验结果进行处理。

5).轴瓦间隙及瓦面检查。根据运行时温度计的温度,有目的检查轴瓦间隙和轴面情况。

6).制动部分检查处理。

7).机组各部分紧固件定位销钉是否松动。

8).油冷却器外观检查并通水试验,看有无渗漏现象。

9).检查叶轮、叶片及叶轮外壳的汽蚀情况和泥沙磨损情况,并测量记录其程度。

10).测量叶片与叶轮外壳的间隙。

11).集水廊道水位自控部分准确度的检查及设备维护。

总之进行局部性检修的目的是为安全运行创造条件,至于检修的时间间隔,可根据不同内容和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而定。

(二)机组解体大修所谓机组解体大修,是机组的大修。机组大修是一项有计划的管理工作,是解决运行中经大修方能消除的设备重大缺陷,以恢复机组的各项技术指标,机组大修包括解体、处理和再安装三个环节。

机组的损坏有两种:一是事故损坏,发生的机率很小。二是正常性损坏,如运行的摩擦磨损、汽蚀损坏、泥沙磨损、各种干扰引起的振动、交变应力的作用和腐蚀、电气绝缘老化等。

在规定的大修周期内,如机组运行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异常现象,同时又可预测在以后一定时期内仍能可靠地运行,则可适当延长大修的时间。如机组能正常运行,而硬要按规定的大修周期来拆卸机组的部件或机构,那将恶化机组的技术状况。应根据机组的工作情况及部件的损坏情况来确定检修的规模。

(三)扩大性大修当泵房由于基础不均匀沉陷等而引起机组轴线偏移、垂直同心度发生变化,甚至固定部分也因此而受影响,有严重的事故隐患;或者零部件严重磨损、损坏,导致整个机组性能及技术经济指标严重下降而必须进行整机解体,重新修复、更换、调整,并进行部分改造,必要时对水工部分进行修补。

结语

泵站是水提供势能和压能,解决无自流条件下的排灌、供水和水资源调配唯一动力来源,而泵站电气设备管理与维护是保证泵站正常运行的   关键之一,电气设备维护与保养不仅要总结经验,更要不断完善与创新,以提高运行效益。

第5篇 冬季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设备的防冻保温

(一)入冬期间(10月1日前),设备冷却液应全部换用长效防冻液。使用或存放超过一年的防冻液,应检测其冰点、防腐性等主要指标,满足青海油田自然环境条件,方可继续使用。

(二)对因条件限制仍在使用水(软化水)冷却的设备,应采取防冻放水措施。

1.应对使用水冷却的设备进行统计。设备防冻放水工作必须做到有挂牌、有登记、有检查,由各大队设备组负责落实。

2.设备停机或人员离开时,执行防冻放水措施。放水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现场,随时检查放水开关是否冻结或堵塞,确保水流畅通,待冷却水全部放净后方可离开。

3.室外运行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发动机水温在45℃以上,方可使用。

4.夜间停放在车库内的设备也要执行防冻放水制度(有夜间值班定时起动跑温的除外)。

(三)停用设备的防冻放水。

1.停用设备应执行防冻放水制度,在本单位设备动态牌挂牌登记。

2.设备调拨、送修、入库由原单位做好防冻放水工作,由接收单位进行检查;正在维修的设备由承修单位负责放水和检查。

(四)设备的保温预热。

1.存放设备的厂房、库房应有采暖、保温设施,门窗密封。

2.露天停放的活动设备,特别是野外作业的设备,在入冬前应完善预热装置,保证设备能够正常启动。加装有发动机冷却液预热装置的设备,在启动前必须进行预热。

3.设备的各种冬季防冻保温用品,应提前计划采购,入冬前配置齐全。

4.柴油箱、水柜等设施及管线,应采取保温措施,每班检查,确保完好。

5、设备运行记录应真实填写冷却液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设备的合理润滑

1.入冬期间(10月1日前),使用规定的冬季润滑油,并做好换油记录。修井机及压裂设备的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质量等级不低于ci级,粘度等级15w-40;载重车辆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质量等级不低于cf级,粘度等级15w-40;柴油小车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质量等级不低于cf级,粘度等级15w-40;汽油小车发动机使用的润滑油质量等级不低于sg级,粘度等级15w-30;或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选用。

2.设备使用的齿轮油、液压油、润滑脂按说明书选用。

3.更换润滑油前,应对设备的燃料系、润滑系、油箱等进行彻底清洗。

第三条设备冬季安全操作及维护

1.设备在充分预热和必要的盘车后,方可启动。启动后要怠速运转升温,注意机油压力,低速空转不少于10~20分钟。

2.设备启动后,待发动机(特别是柴油机)水温上升到45℃以上(或正常指示范围)、发动机机油压力正常,变矩器油温及压力正常,系统无异响时,方可起步或工作。

3.设备初始运行阶段,升速加载操作应柔和,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起动。

4.设备气路系统有防冻装置的应加注工业酒精,并每日排放一次气瓶组内的残液。

5.定期对固控系统(除砂器、除泥器、砂泵、离心机、振动筛、泥浆泵、撬装泵、管线流程、离心泵等)进行清理、防冻、防腐,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6.扎实推进 “十二字”作业和“跑、冒、滴、漏、脏、松、旷、缺”的治理工作。冬季施工的单位要经常性的开展设备安全运行自查自改活动,行驶类设备要着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修井机台上部分要着重检查主滚筒、制动系统、大绳、天车、滑车大钩、钻台、绷绳、井架及底座等,施工现场还应对工作灯、电焊机供电线路等进行检查,消除设备运行中的安全隐患。

7.停用设备达到“十二字”作业要求,没有“跑、冒、滴、漏、脏、松、旷、缺”的情况,同时拆除电瓶连接线,取下电瓶,集中保管,定期充电。

第四条设备的交接班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现场交接班制度,设备交接在运行状态下进行,交接时要交清设备的运行状态。

2.交接班时,要按照巡回检查内容认真检查,确认设备的润滑液、冷却液、燃料油等,是否在规定的范围。

3.交接班后,要按规定做好本班中的例行检查、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在正常的状态下运行。

第五条设备的处罚规定

1.大队部应加强冬季设备管理及运行情况的巡查、督导,每周不少于1次。

2.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将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冬季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3.对不认真落实冬季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办法以及造成设备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井下作业公司设备管理部

2023年9月8日

第6篇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在露天矿设备维修企业中的应用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是设备维修中心的生命工程,是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关键所在。2023年以来,设备维修中心围绕落实集团公司“本安体系全面实施年”活动主线,以强化本安意识、提升本安管理、构建本安机制、打造本安企业为总体思路,每季度开展一个安全主题活动,不断创新本质安全文化理念,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为推进“科学发展,再造神化,五年实现经济总量翻番”战略目标的实施提供了可靠的安全保障。经过全体职工的努力,2023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等各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情况

(一)实施全员本质安全素质培训

维修中心认真开 展一季度“强化本安意识,危险源再辨识、再学习、再实践”安全主题活动,各车间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详细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并组织各岗位员工及外委队伍人员1600多人进行了本安知识考试,对有效开展危险源辨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为了提升各级对本安体系的执行力,做好本质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中心于3月23日,组织了管理人员本安体系知识的考试。各车间、部室、外委单位管理人员共120余人参加,提高了管理层的风险管控能力。

一季度,中心组织全员进行危险源再辨识、风险评估、危险点分析、控制措施落实工作,对新增设备(l-1350、mt5500、mt4400、ex3600-6)和新增任务(轮胎修补)进行了危险源辨识,进一步梳理细化了检修工序,补充完善了管理标准,使每项检修任务都对应有本安标准工作单;风险管理表经完善后,工作任务由原来527项增加至556项;危险源由原来2254个降低到2249个,进一步完善了本安体系。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主题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有效提升了全员的本质安全素质,大力推进了本质安全文化建设。

(二)建立本质安全考核体系

为使本安体系运行与安全质量标准及现行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更好地融合,今年初,设备维修中心制定了《本质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将安全质量标准化纳入本安体系单轨考核。

《本安考核办法》由现场考核、指标考核、内业考核和文明生产考核四部分构成。考核兑现分单位和个人两项,其中对单位的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项所占比例分别为50分、15分、15分、20分,按四项考核合计得分兑现单位安全结构工资;现场考核中检查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同时作为对个人的安全考核,核定分数12分,按不安全行为的风险等级进行考核,包括对责任人和直接管理人员进行预警、处罚;根据累计扣分情况进行下岗安全培训教育以及对个人安全生产奖的考核兑现。

《设备维修中心本质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整合了安全日常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包括文明生产)、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安全生产奖及各类风险抵押考核兑现等各项工作,以本质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文明生产为管理主体,以员工标准化作业为落脚点,继续实行车间、班组、员工的三级考核制度。运用本质安全管理信息平台,保障本安体系的有效运作,形成了具有维修特色的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办法》紧紧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车间班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五个体系建设,维修中心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三)贯彻23号文件精神,提升本安执行力

维修中心对照23号文件,结合实际下发了《设备维修中心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4个方面15项问题。各车间、部门、外委单位逐项比照,查找出12项突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五定”原则立即整改,于10月31日前将这些重大隐患逐个消除。维修中心党政始终把安全生产做为“天字号”工程来抓,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设备维 修中心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各级领导每月现场带班次数都在11个以上,当班期间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生产条件相对复杂、工作人员比较集中地点的加强检查巡视,全面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做到“谁带班,谁负责”;车间管理人员靠前指挥、跟班作业,严防死守关键检修环节;安监人员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防微杜渐及时遏制事故苗头;群监员、青安岗员查隐患,反违章,齐心协力保安全。有效保证了中心安全工作责任到位、领导到位、监督到位、措施到位。

(四)实施“两会两单一挂牌”,强化现场风险预控管理

本质安全管理的核心是风险预控,设备维修中心实行的“两会两单一挂牌”制度,是以危险源辨识和本质安全管理标准、管理措施为基础,让所有的员工都按标准执行,本着“统一流程,规范作业,结合实际,持续完善”的指导思想,确保现场作业“四清楚四到位”,即任务清楚、程序清楚、危险源清楚、安全措施清楚,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到位,将本质安全管理的核心内涵全面贯彻到日常检修工作中。

车间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跟班检修,全过程监控“两会两单一挂牌”的执行情况。员工通过执行这项制度,有效地将本安体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五)实施不安全行为人员管控

维修中心90%的危险源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因此我中心把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控做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对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如多设备、多工种联合作业),各级管理人员、安监员跟班监察。对新上岗、转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职工,重点监控,确保其安全。班组长随时了解掌握本班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关注他们的情绪变化、身体状况,合理分配工作任务。随时检查班组人员的作业行为,提醒注意事项,对不安全行为,现场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给予经济处罚。

1-11月不安全行为人员统计表

不安全行为人员预警级别扣分标准处罚标准
17人轻警1-2分扣季度安全奖
12人低警3-5分扣季度安全奖及一定比例安全结构工资
2人中警6-7分扣季度安全奖及一定比例安全结构工资,离岗培训三天,培训期间不核发奖金
2人重警8-9分扣季度安全奖及一定比例安全结构工资,离岗培训一周,培训期间不核发奖金
1人巨警10分以上扣季度安全奖及一定比例安全结构工资,离岗培训两周,培训期间不核发奖金
因不安全行为在中心本安信息系统上预警的有34人,共计扣罚安全奖3100元

通过管控,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已由09年108人次,下降到目前的34人次,同比下降69%,违章现象明显减少。

(六)加强外委队伍监管

1、2023年以来,维修中心进一步加强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从技术、资质、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培训、责任制落实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本安管理考核等方面,对外委施工队伍进行了严格全面的专项检查。中心的所有外包、外委工程都做到先签订安全协议,具备工程开工条件,才允许施工,所有施工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全部挂牌上岗。

2、下大力气对外委队伍和基建工程进行现场规范和监管。二、三季度,中心进场施工单位多,严重影响制约了我们正常检修的秩序和效率,给车间安全生产带来许多隐患。为确保安全生产,车间合理组织生产,协调与施工单位交叉作业的矛盾,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了多起严重违章现象。对组装场地的云海、英伦、原驰公司大修现场进行了检查治理,规范了焊修作业,整顿了擅自使用消防设施的违章现象,有效改善了现场的文明施工状况。

3、对外委单位的本安“二级考核”进行规范,突出现场的日常动态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班组对个人的日常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检修质量和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力度

维修中心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改要坚决、成效要显著、管理上水平”的总体要求,采取隐患排查、整改、复查、考核 “闭环管理” 的工作方式,各车间找准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加强夜间和节假日的安全监管,加强机动车的安全运行管理,加强联合作业任务的危险源管控。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反复检查,对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全面、细致,底数清、情况明、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查出的危险源和隐患严格管控、及时整治。

结合国务院2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活动,维修中心排查出12项重大安全问题,于10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成。通过日常检查及季节性安全大检查,1-11月各车间共查出安全隐患563项,已全部进行整改,有效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第7篇 设备部本质安全管理理念范本

设备部本质安全围绕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处置、持续改进四个环节,针对人员、设备、环境、管理四个要素,从全员安全生产理念的培养、制度的建设、管理的严密、设备的健康、系统的完善、技术的支持、人员的保障、环境的和谐等同步开展工作,真正转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一)建立本质安全型企业管理体系,实现管理无漏洞。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达到“目标明确、标准完善、流程清晰、偏差控制、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的要求,实现管理无漏洞的目标。

(二)建立管控平台,对工作动态监控、绩效评价。遵循“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表格化、表格信息化、流程轨道化、信息实时化”的工作思路,从规范各生产管理要素的基本台账、记录、定期例行工作入手,把“三大标准”、四个责任,与体系要素的流程、节点控制有机结合,做到“四个凡事”。通过对要素管理流程的轨道化设计,实现管理过程的偏差控制,实现精细管理、精确定位、精准考核。

(三)组织对维护单位员工进行培训,从技术角度上控制安全,从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培训入手,规范员工的作业行为,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落地生根,实现人员无伤害,本质大安全。

(四)定期开展安全学习活动,目前的班组安全学习比较常见的是周安全活动日的学习,主要是学习安全简报或事故通报等,照本宣科,单调乏味,这种学习多数是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设备部要求改变现有的学习方式,彻底摆脱纸上谈兵、脱离生产实际的学习模式,首先要形成讲安全的风气,营造企业的安全文化氛围,同时把安全教育工作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相结合,促使职工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于事故通报、安全简报、安全指示的学习,不能形而上学,不为学习而学习,一定要联系职工的思想实际和本岗位的生产实际,进行举一反三的讨论分析这样才能使安全学习真正起到提高员工素质的作用,通过安全学习剖析问题所在,通过安全学习的个人发言,激发人员思考安全问题,从而达到我要安全。

(五)深入开展“缺陷分析”活动,建立问题库、裂化分析库、隐患库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实现设备无缺陷、系统无故障。从设备、系统的设计、选型开始,切实提高设备、系统的完整性、协调性、可靠性;进一步深化点检定修、标准化检修,切实推动岗位分析、专业分析和异常分析活动,规范dcs报警点管理、开展sis点检,从劣化趋势和倾向管理入手,把设备缺陷彻底消除。实施科技兴安,不断提高技术监控水平,为实现设备无缺陷、系统无障碍奠定基础。

(六)深入开展“文明生产上水平”活动,实现“人机环境和谐统一”。通过体系的正常运行,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安全设施标准化,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消除现场影响人身安全与健康的因素,为员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实现人机环境的和谐统一。

(七)通过安全学习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不安全行为在工作中多表现为冒险、蛮干、思想麻痹、习惯性违章等,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对于生产电这种高危特殊产品的行业,应该靠不断强化安全教育来实现安全意识的转变,完善自我保护意识。在现场作业中,老员工应指导和教育年轻的员工注意并避开方方面面的危险点,保证自身的安全。做任何工作之前,应先检查是否存在危险,三思而后行。从习惯性安全检查到反习惯性违章作业,持之以恒,久而久之,安全意识便能根深蒂固,得到永久的巩固并提高,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八)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围绕集团公司“务实和谐、同心跨越”的企业精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理念,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作业”作为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切入点,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创建工作提供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

(九)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可以有效地防止日常生产中的危险,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加强对日常生产工作中的安全性进行度量和预测,确认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整改和控制措施,达到预防、控制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求职工对现有的安全工作进行诊断,做到心中有数,是提高安全管理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职工根据自己的责任范围,科学地、客观地按照自查项目表逐项进行,对配电设施、生产设备、安全工器具进行查评、填表,并对查评结果进行总结,对总结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以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做到预先发现各种隐患,达到减少和消灭事故的目的。

(十)严格工作票管理,工作票是检修作业的生命票,任何检修作业都必须办理工作票,对于检修人员来说,办理工作票还是一种自我保护,可是很多检修作业人员无法认识到这一点,总是急着干活,认为办理工作票很麻烦,心里想着本来在半小时就能完成的工作通过办理工作票而需要1.5小时,这种理念直接导致了安全问题发生,给安全管理带来了严重的隐患。为扭转现状,点检员作为工作票签发人和责备的主人,现场检查的第一要务就是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8篇 机电设备管理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应熟悉全矿的机电设备数量、现状和使用情况。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使用、租用、调拔及设备台帐、卡片和牌板的管理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3条 参与编制设备购置计划,负责组织对新增设备的验收、编号和入帐工作。

第4条 对检修的设备进行修前鉴定和修后质量验收,办理设备交接事宜。

第5条 负责检查、监督、考核各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第6条 新购进的设备严格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对无“生产许可证”,无“安全许可证”,无“防爆检验合格证”(防爆设备)的设备不予以验收。

第7条 参加机电事故分析,及时编制设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报表,并按时上报。

第8条 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的,给予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职工和犯人或强令职工犯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职工和犯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0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1条 对煤矿的机电设备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使用、调拨和新设备的验收工作,因管理漏洞导致煤矿使用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不能够经常深入现场,或对现场的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防爆性能、完好等检查不及时,由此造成的后果,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主要责任。

第15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机电科设备管理组负直接责任。

第16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工作面机电设备管理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1、 机电设备使用管理

1、 本采区新面投入的所有机电设备必须进行验收及检查合格后,方准许入井安。

2、 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防爆率达到100%,方可入井。

3、 本采区井下变电站必须设在进风流中,巷道要直平、无滴水、新鲜风流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变电站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4、 设备列车放在回风巷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 电气设备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6、 供电线路必须使用检漏继电器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有相应的试验记录。

7、 井下变电站(变电列车)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值班。

8、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在作业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设备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瓦斯员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第10篇 设备安全环保运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使我公司的设备资源合理配置、正确使用、安全节能环保运行,适应科研、生产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科研生产加工试验设备和办公设备的安全环保运行管理。

3 职责

4.1 投资发展处

全所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合理选型和设备的安全节能环保运行管理。

4.2 动力部

机械加工设备的使用部门,参与设备的合理选型并负责本部门设备的日常安全节能环保运行管理。

4.3 综合处

负责全所设备安全环保运行的监督。

4.4 其他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设备的日常安全节能环保运行管理,并参与设备的合理选型,制定适合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检查、维修、维护等管理工作。

4 管理要求或规范

4.1 设备的选型

设备添置、更新和改造应坚持技术先进性、经济性、安全性和环保节能并重的原则,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本质安全性高、节能环保型设备的选用。

4.2 设备的建账管理

全所设备应建账管理,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单独建帐管理。特种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检验并在合格期限内使用。

4.3 设备的持证操作

设备操作严格设备操作证管理,操作证管理见q/fc 03.07-2006《科研生产设备质量管理规定》的规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方可操作。

4.4 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a 各设备使用部门对本部门设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及时检修与认真管理负责,确保设备安全节能环保运行。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不定期检查各使用部门的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按照各单位相关设备管理制度,填写相关表格,并及时整改。

b 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一般每年一次)组织设备技术状况技术检定,外壳接地设备应安排绝缘检测。变配电设备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负荷或预防性试验。

c 设备安全性能下降或能耗上升出现不安全或高能耗运行,设备管理部门应提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

4.5 设备故障修理

a 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人不能解决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修理,重要设备或发生设备安全装置或附件失灵等故障时,应填写好相应表格。

b 设备维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应按照所有关废弃物处置规定分类处置。

4.6 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

a 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工人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持事故现场。当事人将事故情况迅速上报。设备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分析处理。

b 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五日内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c 对设备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未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d 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责任者或其领导人对事故不及时处理,隐瞒欺骗的,应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对预防和抢修事故有显著功绩者,依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5 记录

各部门相关表格,并保存在本部门。

第11篇 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探讨

机械设备事故重在预防,必须消除或控制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全面加强机械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报废和更新等全过程的管理,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结合企业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导致机械设备事故和机械设备伤人事故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人、物和施工环境三大因素,这三大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1、建筑施工企业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设备选型购置应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

由于工程项目规模对机械设备有着巨大、直接影响,许多项目在设备选型时,仅考虑的是设备在该项目的施工要求和使用情况,对今后一定时期的发展趋势,设备资产结构的调整,工程项目上的变化趋势等缺乏关注,对所购机械设备的通用性、投资后的持续性、安全性和机械设备的外部市场缺乏了解,导致项目完工后部分机械设备由于自身技术落后或使用费用成本高而闲置停用,增加企业施工成本的投入。

1.2施工任务繁重,工作环境恶劣造成机械设备磨损加快

工程项目施工周期要求短、工作量大,不少项目为了降低施工成本,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并不多,完全靠少数机械设备的加班作业来完成施工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机械设备的超负荷运转,有些时候甚至带病作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寿命,加速了机械设备的老化。另一方面,受天气影响,阴雨天气时候到处是泥泞,晴朗天气时候也到处是施工产生的粉尘或灰尘;受作业场地的限制,地面不够平整;部分机械设备之间的布局、机械与固定建筑物之间不能保持安全距离;隧道施工过程通风、温度、湿度均超出机械设备本身的工作环境要求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工作环境恶劣。

1.3忽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设备维修成本

由于传统观念的束缚,施工现场不少施工人员与指挥人员为完成生产任务、追求施工进度,对作业的机械设备只注重使用,而对其维护保养工作极少关注,这就造成了作业人员为了完成施工指挥人员指定的工作任务,没有时间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及时进行保养的可能,长期以来,经常带着小毛病作业,忽视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等到出现大的问题进行修理时,不得不进行大范围修理工作,不少时候还需要更换,既浪费大量的时间,无形之中又提高了设备的修理成本。

1.4人员素质不高,培训少,技术水平落后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作业人员本身文化层次较低又加之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先上岗作业一段时间,再去补办一个作业证的现象时有发生。施工现场也是到了非用不可的时候才去寻求相应的作业人员;为了应急,随意叫一个略懂一二但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来进行机械设备的作业,然后通过某种渠道去搞一本作业证来应付检查。许多作业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就上岗或者培训工作做得不够及时,专业技术规培工作得不够,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过于形式化,没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且千篇一律的现象比较严重,严重影响了设备本身作业要求和维修质量。

第12篇 浅谈调度中心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调度中心的重要工作.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占有极其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公路建设、养护的不断发展,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机械的种类、数量在不断增加,工程施工中,机械伤人事故时有发生.机械事故也屡见不鲜。机械调度中心从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多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主要在于抓紧了人、物和环境这三大因素。

一、人的因素

安全管理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包括操作手以及生产指挥管理等人员。据统计,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机械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占事故的8o%以上,因此操作手是关键。其中的不安全因素一是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操作手缺乏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对操作方式不甚了解,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盲目进行操作或者经验不足;缺乏应付异常情况的能力,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完全无知等,二是抱着侥幸心理或冒险心理:要求操作手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对操作手来说就受到了“约束”,于是一些操作手抱着侥幸心理违章作业,边开车边抽烟、打手机、穿拖鞋以及与他人攀谈等而导致注意力不集中的现象,比比皆是,结果酿成事故的发生。

调度中心在人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构建安全管理体系。遵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调度中心建立了一套安全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班组责任人、安全员、操作手,所有成员各负其责,措施得力。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宣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事故隐患监督整改制度。第二、培养操作手的安全意识。操作手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心理稳定,身体素质好。在复杂的环境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应变性。调度中心所有操作手必须取得安监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不经培训不上岗,操作不熟练不上岗,不了解岗位可能发生事故及防范措施不上岗。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第三、做好操作手劳动防护工作,为操作手配备合格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第四、与操作手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并与经济挂钩.使操作手具有安全风险意识,有的放矢.避免了事故发生。

第13篇 大型设备塔吊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一、管理 要求

1. 对进场的塔吊,应在充分调研、考证的基础上,选择有产品生产合格证,质量可靠、信誉好并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

2. 选择塔吊安装、拆除专业队伍必须持国家住建部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并有较强实力的专业租赁分包队伍。

3. 建立健全总包、分包商塔吊安全管理、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塔吊使用管理岗位责任制”。

4. 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等,应严遵守各机型《安装维修使用说明书》中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塔吊的装拆前应由专业租赁分包编制装拆措施方案,并经项目总工批准方可实施。对参与拆装人员 要进行仔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分工明确,责任到 人。遵守装拆程序,并应有关负责人指挥,机械安全员全程监控。

6. 塔吊所有电气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装置,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确认其完整无损、有效时方可安 装,强化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工作,确保设备本 质安全。没有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设备带电部分,安装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 塔吊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检验,对整机要进行负荷试验。全面进行自行检查验收,并将安装调试的数据和验收记录归档。

(1)在自行验收的基础上,由项目部、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复核验收并按照验收表格认真填写验收记录。

(2)在复核验收的基础上,报请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发给《使用登记证》。不合格的,则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完毕后再进行复验。

(3)未经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的设备,禁止使用。

二、技术 管理

1. 塔吊操作单位,应制订或完善塔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 塔吊应有完整的单机技术档案。

3. 塔吊各部位安全装置,和重要结构部位应定期检查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得带病作业。

4. 塔吊操作专业单位,定期组织有关司索、维修、指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5. 塔吊检修时,其结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其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修改 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总工师批准后,方 可修改。其修改部分,应进行性能检验,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

6. 加强钢丝绳的检查管理。钢丝绳的选用要符合规定,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

7. 严格索具管理。吊具、吊环、吊扣等应按规定选用材料。严禁对钓钩、吊环等进行补焊钻孔。钓钩须加设防脱钩保险。

三、塔吊 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1. 塔吊作业人员、安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塔吊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和运转情况。

3. 塔吊司机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听(看)到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采取安全停车措施。

4. 塔吊司机必须做到“十不吊”。

5. 司索工,必须熟悉起重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

熟悉掌握捆绑 、吊挂要求和指挥信号;并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其他人员禁止擅自从事捆、挂钩工作。

6. 塔吊指挥人员应经过培训,熟知起重工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指挥者不得兼作挂钩工作。 严证无证、违章指挥。对于高层建筑物,应设上 下两名指挥。指挥人员要用对讲机指挥,确保指挥无误,保证垂直运输设备安全施工。

7. 塔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脱岗。

8. 材料吊运 管理归口由项目工程部协调,各分包商须于使用垂 直运输设备前一天16:00 点前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塔吊使用申请表,报项目部统一安排。项目安全部监督落,确保设备高效、有序的安全使用。

四、塔式 起重机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1. 经常性保持整机清洁,及时清扫。塔机安装好后,以及平时维修保养后,后臂上留下的杂物、零碎的配件、工具必须清理,严防塔机使用过程中高处坠物的发生。

2. 定期检查各减速机的油量,及时加油。

3. 注意检查各部位钢丝绳有无松动、断丝、磨损等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及时更换。

4. 检查制动器的效能、间隙,必须保证可靠的灵敏度。

5. 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定期对重要安全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效核并作好测试记录。

6. 检查各螺栓的松紧度,尤其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当每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重新进行紧固。

7. 检查各钢丝绳头压板、卡子等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8. 检 查钢 丝 绳 、卷 筒 、 滑轮 、 吊钩 等 的 报废 , 应 严格 执 行 《塔 式 起 重机 安 规程 》(gb5144-94)和《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 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规定。

9. 检查各金属结构件的杆件,腹杆及焊缝有无裂纹,特别应注意油漆剥落的地方和部位,尤以油漆呈 45 度的斜条纹剥离最危险,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10. 塔身各 处的连接螺栓螺母及销轴等均为专用特制件,任何 情况下,绝对不能代用,而塔身安装时每一个螺栓必须有两个螺母拧紧。

11. 塔身标准节螺栓性能等级为 10.9 级,没有标注等级的一律不准使用。

12. 检查吊具的自动换倍率装置以及吊钩的防脱绳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13. 观察各电器触头是否氧化或烧损,若有接触不良应修复或更换。

14. 各限位开关和按钮不得失灵,零件若有生锈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15. 各电器开关,与开关板的绝缘必须良好,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m。

16. 检查各电器元件之紧固螺栓是否松动,电缆及其它导线是否破裂,若有应及时排除。

17. 正确处 理好塔吊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的关系很重要。根据 多个项目的经验总结,设备在正常使用 过程中,让维修工去跟踪故障现象,准确发现故 障部位后,待工人下班时对设备的故障进行 及时处理,涉及到安全方面的故障必须立即停机 进行处理,既保证各队的正常施工,又确保了塔机的安全运转。

五、塔式 起起重机的安全检查

1. 实行层层安全检查制度:塔吊司机进行日常的简单检查;维修人员对整机进行日常的全面检查;塔 吊公司的专业人员负责每台塔机的周检、月检; 项目机械员每月对塔吊的安全装置、重要部件进行重点监控,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塔机的本质安全。

2. 项目测量组每月必须对塔机的垂直度进行监检,监测的数据必须记录归当。发现异常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塔吊的附着装置,附墙杆件和预埋件均为重要检查部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建立 健全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资料

1. 基础资料:基础设计方案、地耐力测试记录、验槽记录、钢筋隐蔽验收记录、塔吊支脚、基脚螺栓埋设会签记录(加固措施、平整度测试记录)、基础砼强度试块报告、基础安装验收表记录、 基础脚、基脚螺栓进场验收记录(有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重复利用的基脚和基础脚螺栓须检测合格后方可利用)。

2. 塔吊安装前的资料:安装单位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安装人员组织架构、各类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安装安全协议书、安装方案、安装过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安装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3. 塔吊进场安装资料:塔吊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 、产品说明书、塔吊构件进场验收记录、安装过 程的监督检验记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 、安装好后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内部验收书、塔 吊的使用登记、塔机的安全管理制度、塔吊 司机、指挥三级安全教育卡、上岗前的安全技术 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 使用过程管理资料: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检查记录、使用过程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过程附墙加节验收记录、群塔作业方案 ,防碰撞措施、防雷接地测试记录、垂直度 记录、重要安全装置定期效核记录、塔吊司机、 指挥、司索工班前班后安全教育。

5. 塔吊拆除资料:拆除方案、拆除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卡、安全技术交底、拆除过程的安全监控记录、拆除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拆除过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七、塔吊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

1. 塔吊基础

1.1 塔吊基 础脚为塔吊重要部件,必须保证其本质安全,把好 进场验收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基础脚 ,应使用原厂家提供的基础脚,且由租赁单位提 供基础脚的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

1.2 塔吊基 础一定要各项目根据不同型号塔吊参数编制有针对 性的塔吊基础专项施工方案,指导塔吊基础施工,确保塔吊基础安全。

1.3 塔吊基础脚安装注意事项:

(1)调平;

(2)加固(加固过程中严禁在塔吊基脚主弦杆上动电焊,否则会损伤基础脚),四个脚的水平误差不能大于 2mm;

(3)钢筋隐蔽验收;

(4)防雷接地隐蔽验收(防雷接地电阻不能大于 4 欧姆);

(5)对四个基础脚的水平度复测,四个脚的水平误差不能超过 2mm,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6)现场必须制作两组以上砼试块,试块强度必须达到 95%以上方可安装塔吊;

(7)基础脚上必须套上校正框,方能保证塔吊基础节的安装。

2. 塔吊结构件及零配件进场验收

2.1 塔吊结构件不能有明显的变形、损伤,统一刷黄色漆。

2.2 重要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限位开关,安全碰铁必须安全可靠。

2.3 塔吊上的易损件,特别是钢丝绳要更换成合格的新钢绳。

2.4 所有电气元件必须安装牢固可靠,接线无松动现象。

2.5 塔吊上的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开关控制箱必须有防雨盖。

2.6 操作手柄上必须装设有安全回零开关。

2.7 塔吊操 作室里必须张贴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塔吊起重性能 曲线表,以便方便塔吊司机安全操作不同型号的塔机。

2.8 安装塔吊前要对塔吊基础承台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 塔吊安装过程控制

3.1 熟悉方案

3.2 安全技术交底

3.3 安全监控、过程控制

3.4 塔吊调试、顶升

3.5 自检、内部验收、第三方检测、移交使用 。

第14篇 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运行环境是影响设备安全防护有效性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有关研究结果表明:现代的电气使用环境统一比较复杂,而且其稳定性比较差,这无疑给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目前,对低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主要有腐蚀、粉尘污染以及湿度过大等。此外,电气设备运行系统中如果有外来物体侵入,设备的运行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针对以上状况,现阶段着重要处理的问题就是采取相应措施将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周围环境因素、外来物体因素等相互隔开,保障电气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实现对低压电气设备外壳的有效防护主要通过诸如防护罩、过滤网、密封结构装置等的配合使用来完成,将电气设备和外界环境因素的接触面积限定在有效防护的范围内,实现对低压电气设备的科学合理防护。

根据低压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的基本原理,可以将目前在系统中涉及到的电气设备防护模式分为两大类:人为性因素和外加性因素。人为性因素指的是相关的电气工作人员要严格控制好对电气设备外壳有危险标志部件的防护,要时刻监督相关管理工作的进展,避免电气设备内部进入外来异物。

为了更好地实现对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的有效防护,在实际的防护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所有的建筑工程项目不能在高压线路和低压线路铺设的区域下开展施工,建设施工项目的临时作业棚搭建和相关的生活设施等均不能在该区域范围内进行。

第二,为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施工架空线、路边线等的搭建位置应有一定的限定,一般情况下,不能和架具结构的边缘位置距离太近,这样有利于施工过程的安全进行。相关的施工规范标准中应该对以上两者的距离进行严格的规定,这是施工标准中最应该修改的一点。 根据目前我国的技术水平限制,两者安全距离的详细划分主要是通过架设具有电压等级差异性的架空线路来完成。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果架空线路的等级电压在1kv单位以下时,架具结构边缘位置与架空线路位置之间的距离应该限定在4m以上,方可进行安全施工;如果架空线路的等级电压高于1kv单位,但不超过10kv单位时,架具结构边缘位置和架空线路边线位置的距离应该限定在6m以上的范围内,方可进行安全施工。

综上可知,在建筑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架具结构边缘位置和架空线路边线位置之间的距离应当进行严格把控,其也是保障电气设备安全防护的关键所在。

第三,低压线路应该设置在地表以下,也可以架空设置。

第四,如果由于某些客观因素不能满足两者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务必要在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下,针对性地对重要安全隐患部位进行必要处理。

安全管理在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防护过程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其对电气设备的有效运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此,相关的电力部门务必要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整个电力系统的有效运行。只有对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整个电力系统才有可能稳定运行。为了有效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相关的管理工作人员应该注重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采取相应措施充分调动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终端应用客户的积极主动性,将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知识定期更新普及给广大用户,定期开展相关的设备维修检修工作,使客户对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管理重要性有进一步了解。为了做到对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安全的早发现、早解决,在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两种方式开展管理工作,从而保障整个系统的运行的稳定性、安全性。任何一种类型的低压电气供配电设备都应事先进行相关的预防性试验,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设备的运行状况,要注意的是预试必须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这样才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第15篇 安全标志与设备管理大全

一、安全标志

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事故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但安全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安全标志应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其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主义;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安全标志根据使用目的,可以分为9种:1.防火标志(有发生火为危险的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及位置,防火、灭火设备位置);2.禁止标志(所禁止的危险行动);3.危险标志(有直接危险性的物体和场所并对危险状态作警告);4.注意标志(由于不安全行为或不注意就有危险的场所);5.救护标志;6.小心标志;7.放射标志;8.方向标志;9.指导标志。

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现场正确使用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相应规定,对使用部位、内容作具体要求,明确相应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企业应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和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擦痕能够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确定安全警示表示的统一规定。安全保护措施和警示、警告标识应符合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规定的要求。

企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标志进行检查。该项检查是对所设安全标志同作业现场条件和状态是否相适应的一种检查。

二、设备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及工作程序,确定监督检查、实施考核办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设备(含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设备安装和拆卸、设备验收、设备检测、设备使用、设备保养和维修、设备改造和报废等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的内容包括符合各级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的工作程序、监督检查措施和实施考核的办法,并对管理实施记录提出要求。

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查看企业的设备管理管理制度,如果设备管理管理制度缺项,或管理制度内容不完善,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如果缺项很多,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1.设备采购的控制

施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发现一台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或证书不齐全,将扣分,如果缺的很多,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2.设备租赁管理

施工企业应对设备出租和承担对象所能承担的自治和能力进行确认。

承租设备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出租单位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施工企业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备租赁管理要求的事项,将在安全评价和审核中扣分,如过缺的很多,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为不合格。

3.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施工企业用于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主要是指起重设备。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的控制的主要内容有: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施工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和过程控制,按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工作及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在检查中,发现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或由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将被评委不合格;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的,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

4.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为使企业管好、用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确保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处于完好技术状态,预防和杜绝施工现场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由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和江苏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对1995年由江苏省标准局、江苏省建筑工程局颁布的《建筑机械设备完好标准》(db32/114-95)进行了重新编写,并更名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技术标准》。该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和实用性及可操作性,对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企业进行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特别是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具有较强的规范作用。

企业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发现企业内部有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将在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和审核中扣分。企业内部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科技成果,在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中将给予加分的鼓励。

5.特种设备管理

目前施工企业常用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施工企业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企业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并以文件形式确立。

施工企业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6.设备档案管理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三、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检测工具,并做好检测工具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检测工具进行检定、校正。

第16篇 分包队伍租赁船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分包、船舶及机械设备租赁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准入、清退机制,明确安全、环保职责,依照工程特点和需要合理选择分包队伍、租赁船机设备,严格分级管理,杜绝非法分包、转包或违规租赁船机设备。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实施的行为。

第五条 工程分包须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用中国交建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条 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资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满足分包工程要求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齐全。

第九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有关资质予以审查,并对审核结果进行会签,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

第十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分包工程,严禁转包;加强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条各单位与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签订分包/劳务协作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建筑施工分发包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指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严格管理,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乱、导致生产安全或环境保护事故、造成信誉或经济损失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予以清退。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督促分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对劳务协作队伍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施工前,各单位应组织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预控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前,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指派责任感强、施工实践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的现场组织、安全施工设备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协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督促监督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足额投入安全费用,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施工中,各单位应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危险源预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违纪等不安全行为。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定期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参加,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船舶租赁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辅助船舶的租赁行为。

第二十二条所租赁船舶的所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第二十三条 所租赁船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具备经船舶检验和海事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一)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船舶登记簿(国际航线)或船舶检验证书簿(国内航线);

(三)船舶签证簿;

(四)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五)船舶适航证书;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航);

(七)船员适任证书;

(八)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记录簿(国际航线、沿海400吨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簿和船舶油类记录簿(400吨以上);

(十)乘客定额证书(交通船);

(十一)按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书或文件。

第二十四条租赁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机械设备应有维修、使用、保养说明书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二十五条 租赁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及海事安全监督部门对以下设备、设施检查合格后方可租赁:

(一)船体:船体必须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体强度、长度、宽度、型深、吃水满足船舶规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纵系统:自航船舶的舵机有良好舵效,磁罗经、测深仪、定位及了望设施,必须经校验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机的舵效及有关操纵系统也应灵敏可靠;

(三)信号系统:船舶号灯、号型、声响设备齐全有效,并符合国家及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

(四)通讯系统:自航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适航安全要求的通讯设备,确保联络畅通;工程船应配备满足施工作业或拖航要求的通讯设备或设施;

(五)系泊设施:按租赁船舶等级应配备相应的系缆、锚链、锚爪、系缆柱(桩)、电动(或人力)绞车等,以满足靠泊、锚泊和编解队作业的要求;

(六)防污系统:按租赁船舶的等级,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排污和防污设施;

(七)消防系统:按租赁船舶等级,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辅机系统:租赁机动船舶的主机、辅机应达到施工作业和航行的要求;

(九)应急救生系统:租赁船舶必须按其等级和使用功能,配备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赁的交通船应根据最大载客量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条 租赁船舶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船舶的船舶类型、船舶技术性能、限定的航区应满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八条 承租方在下达任务指令时,应同时告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 租赁船舶在调度、使用时,不准超越其船舶技术性能,不得超负荷作业。

第三十条严禁租赁使用不具备交通船条件的船舶作为交通船。

第三十一条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数,不准超员航行,船上作业人员及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条 承租方应加强租赁船舶安全管理,实施船舶安全监督、定期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船舶消防、通讯、救生设施和防台、防汛、防突风袭击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三条 租赁船舶的船员,必须遵守承租方对船舶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四章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机械设备租赁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车辆等的租赁行为。

第三十五条 租赁特种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二)特种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合格证;

(四)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五)特种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六)特种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

(二)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四)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五)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七条租赁营运车辆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动车执照(号牌);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年检合格证;

(四)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

(五)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

第三十八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第三十九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赁。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四十条承租方必须依据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应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

第四十一条 承租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下达任务通知单时,必须对操作、司驾人员进行该项任务的作业技术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租赁车辆运载超长、超高、超宽物体时,必须严格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租赁车辆运送人员时,应严格控制乘员数量,不得超员,安全行驶。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作业和驾驶作业。

第四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和随机(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度管理,安全生产。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十七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纠正的,应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

第四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予以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交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赁船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交股安监字〔2007〕331号)同时废止。

《设备管理员安全岗位责任制【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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