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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管理规定9篇

发布时间:2023-01-18 热度:21

消防控制管理规定

第1篇 某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工作,明确控制中心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安全班全体

三、具体细则

3.1中心工作人员须服从上级安排,积极配合管理处及各班组工作的开展,并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

3.2交接班时应提前半场10分钟到岗,接班人须认真核实质量记录和各设备的运行情况,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未完成或待处理的事项。

3.3热情、耐心地受理顾客提出的要求,详细询问其协助事项,合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跟踪,特殊事项须报告班长或经理,并认真做好质量记录。

3.4正确操作电脑,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任意调用、更改、删除系统文件和设置密码。

3.5当消防主机报火警时,应立即核实,如属误报,及时复位,如属真火警,按灭火方案处理。

3.6按规定时间对大厦进行布防、撤防,对布防时间内发生的报警要认真确认和记录,并密切注意枪支室弹药库的情况。

3.7密切注意出入大厦人员的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情况及时通知就近人员监视和处理,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3.8每天0:00取出用完的录像带,作好标识存档。同时装入新录像带进行录像,认真观察录像机的运行情况,并按录像带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录制效果。

3.9中心外线电话限于工作使用并记录,严禁拨打声讯电话和未经班长以上人员许可打私人电话,非特殊情况非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接听来电。

3.10接到经理、管理处或其他人员交付事项时,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处理、跟进并将事情的进展情况汇报相关人员。

3.11迅速、果断、灵活地指挥处理大厦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或社会机构求援,事后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3.12中心人员按规定着装,注意个人言谈举止,对他人提出的意见、批评应虚心接受并改正。

3.13上班时间,严禁看书刊杂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14爱护中心各类设备,严格按体系文件要求操作。不得让与中心工作无关人员在中心逗留、操作各类设备。

第2篇 某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规定

学院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学院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学院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消防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室内的设施要能熟练的掌握。

3、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期间不脱离岗位。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4、值班人员在岗期间不得饮酒、吸烟、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

5、每天值班人员按规定认真记录,内容仔细,字迹工整,交接班时要清楚。每月对控制器及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登记,发现问题立即报修。

6、值班人员要有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发现火警时处理时要果断,报警要及时。

注:火警电话119

保卫处电话:光华校区:__江宁校区:__

各校区总值班室电话:光华校区:8__0江宁校区:__

第3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范本(6)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范本(五)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信消防设备所在公交车的平面图或者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测、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第4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临警使用,确保火灾时灭火指挥及消防控制信息的畅通,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内不得设置床铺,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有标志牌或标志灯,标志灯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入。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并可直接目视。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队直接报火警的直拨电话。

第六条 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统相关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负责。

第七条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准空岗。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火警处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条 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和停用,也不得随意中断。

第十一条 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并应建立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档案。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第十二条 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应实行日检、季检、年检制度。

一、日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见附3、附4)。

二、季检: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登记表(见附5)。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工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年检: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见附5)。

1.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的探测器应测试一次,

2.进行季检的各项试验内容,其中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可做模拟试验;

3.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十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有模拟火灾事故广播稿,并应定期进行模拟试播训练。有条件的可适时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5篇 保安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上墙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墙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第6篇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消防控制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临警使用,确保火灾时灭火指挥及消防控制信息的畅通,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

第三条 消防控制室的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它用。室内不得设置床铺,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有标志牌或标志灯,标志灯的电源应从消防电源上接入。

第五条 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并可直接目视。

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队直接报火警的直拨电话。

第六条 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及消防控制系统相关消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负责。

第七条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经市级以上专业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不准空岗。

第九条 消防控制室应建立值班制度、交班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等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火警处理程序、操作程序。

第十条 消防自动控制系统投入运行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和停用,也不得随意中断。

第十一条 消防控制室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并应建立消防自动控制系统的技术档案。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操作规程;

3.值班人员职责;

4.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

第十二条 消防自动控制系统应实行日检、季检、年检制度。

一、日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见附3、附4)。

二、季检: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登记表(见附5)。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显示。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工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三、年检: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年检登记表(见附5)。

1.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的探测器应测试一次,

2.进行季检的各项试验内容,其中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可做模拟试验;

3.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第十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有模拟火灾事故广播稿,并应定期进行模拟试播训练。有条件的可适时进行演练。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某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工作,明确控制中心职责,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安全班全体

三、岗位操作细则

3.1中心工作人员须服从上级安排,积极配合管理处及各班组工作的开展,并建立起良好的协作关系。

3.2交接班时应提前半场10分钟到岗,接班人须认真核实质量记录和各设备的运行情况,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本班未完成或待处理的事项。

3.3热情、耐心地受理顾客提出的要求,详细询问其协助事项,合理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和跟踪,特殊事项须报告班长或经理,并认真做好质量记录。

3.4正确操作电脑,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任意调用、更改、删除系统文件和设置密码。

3.5当消防主机报火警时,应立即核实,如属误报,及时复位,如属真火警,按灭火方案处理。

3.6按规定时间对大厦进行布防、撤防,对布防时间内发生的报警要认真确认和记录,并密切注意枪支室弹药库的情况。

3.7密切注意出入大厦人员的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情况及时通知就近人员监视和处理,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3.8每天0:00取出用完的录像带,作好标识存档。同时装入新录像带进行录像,认真观察录像机的运行情况,并按录像带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录制效果。

3.9中心外线电话限于工作使用并记录,严禁拨打声讯电话和未经班长以上人员许可打私人电话,非特殊情况非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接听来电。

3.10接到经理、管理处或其他人员交付事项时,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处理、跟进并将事情的进展情况汇报相关人员。

3.11迅速、果断、灵活地指挥处理大厦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或社会机构求援,事后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3.12中心人员按规定着装,注意个人言谈举止,对他人提出的意见、批评应虚心接受并改正。

3.13上班时间,严禁看书刊杂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14爱护中心各类设备,严格按体系文件要求操作。不得让与中心工作无关人员在中心逗留、操作各类设备。

四、出入管理

4.1非中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消防控制中心。

4.2中心值班员可着拖鞋工作,并随时保持个人卫生。

4.3其他人员可着鞋套进入中心,离开时须将鞋套放入指定处。

4.4进入中心人员不得与值班人员闲聊,严禁吸烟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

4.5进入中心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中心设施、设备及消防器材。

4.6如人员领借用钥匙,可不须进入中心,由中心值班人员负责领取和归放,并完善相关记录。

4.7进入中心的作业人员须保持室内清洁,并在作业守毕后须清理作业现场。

4.8以上规定由中心值班人员监督执行。

第8篇 企业单位消防控制管理规定

企业单位消防控制管理规定

一、单位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内设置与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人员接处警的电脑及联络通讯装置。

二、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培训和劳动保障部门职业资格鉴定,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四、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五、操作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在控制室会客,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六、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七、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登记,记录制度。

八、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第9篇 z步行街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步行街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1保持监控内良好的卫生环境,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任何设备仪器表面不能堆放杂物。

2禁止非值班员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经部门主管批准。维修设备人员需有工程部人员陪同,并要求出示证件,方可入内。

3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钮除规定外应都处于自动状态。

4当值人员认真值勤,严禁室内吸烟、睡觉、收看录相带,玩游戏,不得看书读报。不得离开岗位,不能利用消防监控设备做私人事情。

5消防控制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件等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上报,经批准后由技术人员进行更换。

6当值人员认真、准确、清晰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值班期间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对设备、设施交待清楚,并常备应急手电筒及消防应急器材设备。

7做好岗位联动工作,当出现火警报警信号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前往报警地点现场查核情况,并做好登记。如属火警报警,应迅速报告当值主管及组织灭火。

8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9留意电梯显示屏,对电梯运行情况严格关注,发现电梯故障等情况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10严格控制'楼宇对讲系统'防止他人混水摸鱼,进入楼层,不得私自泄露或更改楼层室外机密码。

11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开启楼层大门给他人进入。

12当值时要检查各监控录像是否正常录制运转,检查录像机运转情况要保持全天录像。

13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录像资料,同时配合上级整理好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各种数据和报表。

14监控室与技术人员合作,定期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各项功能检查。

15禁止任何当值人员对设备、仪器进行菜单更改及设置密码,并爱惜监控室内设施、设备,文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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